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范文(17篇)
通过撰写报告,我们可以展示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个人和组织赢得更多机会和信任。遵循“三段式”原则,即引言部分引出主题,正文部分展开论述,结论部分做总结或提出建议。如果再加上自己的独特观点和思考,我们就能写出更具有创造性和独到见解的报告。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一
根据全球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最新发布的20中国数字消费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了五大趋势,其中指出,线下实体零售店向“展示厅”的转型,因为现在消费者一般都是在线下实体店进行比较,但最终选择在线上购买。
麦肯锡公司今年的调查覆盖了农村地区,调查显示,尽管互联网在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普及率较低,但这些地区的大部分消费者和城市消费者一样都是活跃的网购用户,而且他们更享受网购。
麦肯锡本次调研访谈了超过6000名中国互联网用户,覆盖了中国一至四线城市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共计约6.3亿的用户,对其数字和意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挖掘。
本次调研主要针对6种数字行为进行分析,一是通讯和移动;二是社交网络,像微信,像新浪微博都有覆盖;三是游戏;四是在线视频;五是叫电子商务,六是o2o。
这份名为《中国数字消费者调查报告:对选择和变化日益强烈的渴望》强调了以下五个趋势:
第一,社交商务呈现强劲增长趋势。中国是全球最热爱社交的国家之一。我们看到我们每天花在社交媒体上的时间,花在社交媒体的时间是78分钟,美国是67分钟。我们依赖亲友推荐的人数占比差不多有50%,美国差不多40%,而且这两个趋势现在来看,是在更迅猛的发展当中。到明年可能要把“之一”去掉,中国是全球最热爱社交的一个国家。
图1:消费者在使用社交网络后花在不同活动上的时间变化调查。
社交媒体我们看到从单纯的沟通功能逐渐演变出crm和购物的功能。社交网络在中国市场在慢慢不断的快速演变的过程当中。调查显示,社交网络大大促进了消费者使用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的时间在大幅增加,观看网络视频,浏览新闻也都是出现大幅度的增加。
另外,,数千商户将中国流行的直销模式移植到移动平台上,通过建立半私密的50-100人组成的微信群,向朋友和朋友的朋友销售从有机蔬菜到最新时装等各类商品。
年,这一趋势仍将继续,更多商家可以借助中国庞大的社交用户人口打造数码版的直销网络,依赖口碑和推荐,销售更多的商品(如化妆品、医疗保健和保险产品)。
第二,线下实体零售店向“展示厅”的转型。麦肯锡的调查显示,目前有16%的消费电子产品是通过线上售出的,而5年前这个比例只有1%。实体店的展示效应(即购物者在店里浏览商品但通过其他渠道包括线上渠道购买)对30%的消费者而言尤为明显,他们会在店内浏览并同时用手机进行研究,而他们中只有16%最终选择在门店购买此产品。
麦肯锡全球资深董事刘家明指出,门店将来不单纯是交易的一个渠道,更多是展示的功能。
第三,消费者对线上线下融合(o2o)已经非常普及并将持续发展。71%的中国数字消费者已经在使用o2o服务,其中97%的消费者表示他们在未来6个月内仍会继续使用o2o服务甚至增加使用频次。而在还没使用过o2o服务的消费者中,近三分之一的消费者表示他们愿意在未来6个月内进行尝试。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二
花钱大手大脚,生活条件优越,是不少90后大学生共同点,虽然尚未有收入能力,但依靠父母的供给,追潮流、买名牌,出手十分阔气。我的同事黄丹在多所大学走访时了解到,在刚刚过去的双11,很多大学生都在疯狂的购物之后,一夜回到解放前。
“双十一都买什么了?”“衣服、鞋子那些。”“像刚才取的快递是双十一买的吗?”“嗯,衣服,双十一买的。”“双十一有没有冲动,就是超预算这种情况会?”“我超了很多。平时买那些东西1000多吧,然后我这次买了4000。”
“买的羽绒服、毛衣、面膜,然后以及一些零食。”“那买这些东西是不是超过平时的消费了呢?”“超过啦,好多。”
据清华大学今年发布的《中国青年财商认知与行为调查报告》显示,56.7%的大学生每月消费1000元至3000元,28.2%的大学生每月消费3000元至5000元。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为21392元,每月平均1782元。相比之下,大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已经不低。另有调查显示,90%的大学生没有安排过消费计划,37.5%的大学生从来没有计算过自己每个月的消费是多少。
采访中,很多受访的学生表示,每次和父母通电话,父母都会主动提及生活费是否够花,对于自己的消费要求几乎是有求必应。这也解决了生活花销的后顾之忧,基本没有理财的观念。
“平时对自己的消费有规划吗?”“平时没有什么规划。”“那你消费时候会跟家里打招呼什么的吗?”“没有。”
“消费的时候会跟家里人打个招呼吗?”“会。他会觉得缺什么就得买。”“就是家里还挺支持你买这些东西的?”“嗯。”“他们会提供双十一消费的'钱吗?”“我会自己先忍一段时间,然后真正没钱的时候再向他们要。”
采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学生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都是靠父母给予,而通过自己兼职打工挣取生活费的比例不高。如何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黄金峰认为,家庭和学校需做好双重引导,以刚需为主,锻炼学生理财能力。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三
18类商品(服务)按替代率高低可以分成3个方阵。
1、网购替代率较高的商品(服务)有两类,即飞机票和火车票、通讯充值和游戏充值,其替代率分别为91.6%和87.9%,在18个类别中处于第一方阵。这两类商品,基本上属于刚性需求。较高的替代率,显示了网络购物在这些领域的广泛性。
2、网购替代率居中的商品(服务)有14类,包括餐饮旅游和住宿、家具、保险和演出票务、手机和手机配件、汽车用品、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等,替代率介于73.5%-82.0%之间,处于第二方阵。这14类商品(服务)基本上属于次刚性需求。
3、网购替代率相对较低的商品(服务)有两类,即家政家教和保姆等生活服务、工艺品和收藏品,其替代率分别为66.9%和54.1%,处于第三方阵。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四
网购替代率,是网购用户线上消费对线下消费的替代比率。即在没有网络零售渠道的情况下,网购用户仍会在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服务)金额占其网购总额的比重。根据调查推算,2017年全国网购用户网购替代率为78%。也就是说,在网购用户网购总额中,有78%是原本就需要购买的,其余22%是受网购刺激新产生的。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五
尼尔森xx日发布了20xx年一季度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报告显示,一季度中国消费者的消费意愿回升至39点,为9个季度以来的最高水平。
显示,xx%的中国消费者表示,未来三个月计划增加在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近15%的消费者表示,将增加非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其中,近五成(45%)的一线城市消费者计划增加在食品饮料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近四成的`消费者将增加在非食品类快速消费品上的支出。
调查报告同时显示,一季度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08点,与四季度持平,超过全球平均水平15点(全球消费者信心指数为93点)。尼尔森消费者信心指数以高于或低于100作为标准,其中,高于100表示乐观,低于100则表示相对悲观。
尼尔森大中华区总裁严旋分析说,与前一季度相比,中国消费者的就业前景、个人经济状况和消费意愿均保持稳定,这表明消费者对中国整体经济持有乐观和积极的态度。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宋立则在当日出席“尼尔森中国消费者360”时表示,当前中国经济增速下行仅是短期低迷,而非趋势性变化,未来中国经济仍会较快速增长,消费也会出现乐观的增长。城镇化将会是避免中国经济出现“硬着陆”的重要因素,且与以往产业发展推动的劳动力为主的城镇化模式不同,未来将会是以消费升级推动的非劳动人口城镇化。
宋立在演讲中还表示,过去10年中国的顺差率、消费率、投资率等数据都显示,中国经济对于外贸的依存度并不高,且通过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国家的相关数据比较也支撑了上述判断。“中国经济主要靠内需拉动,从来如此。”宋立说,但这个内需中消费和投资占据了约92%,与其他区域和国家相比,过去10年数据显示中国消费率偏低、但投资率明显过高。
而对于如何扩大消费,宋立认为,可以从城市、城镇、农村各个方面着手,城镇化将成为中国经济得以避免“硬着陆”的重要因素。
“过去的模式是,产业发展推动的以劳动力为主的城镇化;而现在的模式将是,消费升级推动的非劳动人口城镇化,具体包括:服务导向型农民工家属城镇化、消费升级型农村先富人口城镇化、以及消费升级型城镇人口大城市化。”宋立说。
宋立还表示,扩大消费的着力点会集中在城市、农村等不同地区的人均耐用消费品上,如家电等。
尼尔森大中华区总裁严旋则预计,20xx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将从目前的50%提升至60%,人口迁移将达到10%,而这种改变对于经济结构调整、扩大消费意义重大。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六
根据全球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最新发布的中国数字消费者调查报告,报告指出了五大趋势,其中指出,线下实体零售店向“展示厅”的转型,因为现在消费者一般都是在线下实体店进行比较,但最终选择在线上购买。
麦肯锡公司今年的调查覆盖了农村地区,调查显示,尽管互联网在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普及率较低,但这些地区的大部分消费者和城市消费者一样都是活跃的网购用户,而且他们更享受网购。
麦肯锡本次调研访谈了超过6000名中国互联网用户,覆盖了中国一至四线城市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共计约6.3亿的用户,对其数字和意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挖掘。
本次调研主要针对6种数字行为进行分析,一是通讯和移动;二是社交网络,像微信,像新浪微博都有覆盖;三是游戏;四是在线视频;五是叫电子商务,六是o2o。
这份名为《中国数字消费者调查报告:对选择和变化日益强烈的渴望》强调了以下五个趋势:
第一,社交商务呈现强劲增长趋势。中国是全球最热爱社交的国家之一。我们看到我们每天花在社交媒体上的时间,花在社交媒体的时间是78分钟,美国是67分钟。我们依赖亲友推荐的人数占比差不多有50%,美国差不多40%,而且这两个趋势现在来看,是在更迅猛的发展当中。到明年可能要把“之一”去掉,中国是全球最热爱社交的一个国家。
图1:消费者在使用社交网络后花在不同活动上的时间变化调查。
社交媒体我们看到从单纯的沟通功能逐渐演变出crm和购物的功能。社交网络在中国市场在慢慢不断的快速演变的过程当中。调查显示,社交网络大大促进了消费者使用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的时间在大幅增加,观看网络视频,浏览新闻也都是出现大幅度的增加。
另外,,数千商户将中国流行的直销模式移植到移动平台上,通过建立半私密的50-100人组成的微信群,向朋友和朋友的朋友销售从有机蔬菜到最新时装等各类商品。
20,这一趋势仍将继续,更多商家可以借助中国庞大的社交用户人口打造数码版的直销网络,依赖口碑和推荐,销售更多的商品(如化妆品、医疗保健和保险产品)。
第二,线下实体零售店向“展示厅”的转型。麦肯锡的调查显示,目前有16%的消费电子产品是通过线上售出的,而5年前这个比例只有1%。实体店的展示效应(即购物者在店里浏览商品但通过其他渠道包括线上渠道购买)对30%的消费者而言尤为明显,他们会在店内浏览并同时用手机进行研究,而他们中只有16%最终选择在门店购买此产品。
麦肯锡全球资深董事刘家明指出,门店将来不单纯是交易的一个渠道,更多是展示的功能。
第三,消费者对线上线下融合(o2o)已经非常普及并将持续发展。71%的中国数字消费者已经在使用o2o服务,其中97%的消费者表示他们在未来6个月内仍会继续使用o2o服务甚至增加使用频次。而在还没使用过o2o服务的消费者中,近三分之一的消费者表示他们愿意在未来6个月内进行尝试。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七
我国网上购物的市场规模达到2670亿元,网购人数约为1.3亿。
20上海和北京的网购规模分别为285亿元和229亿元,远远高于其他城市。
服装和数码家电类产品是网上交易额最大的两类商品,两者合计占到全部网购金额的一半。与相比,主要网购商品类别中除服装的网购金额占比略有提升外,数码、化妆品、图书/音像制品等均出现下滑,其他商品类别的网购金额占比则提升了5.5个百分点,表明网购正在进一步向各类消费品市场渗透,而使网购商品类别呈现一定的`分散化趋势。
年大约共有8600万消费者在网上总计购买了约640亿元的服装类产品,是网上最畅销的商品类别。
网上购买服装的消费者中,网购服装消费额占到了全部服装消费额的四分之一,而且这一比例将随着网购经验的增加而增长。
有75.1%的消费者认为网上购物总体满意度不低于网下购物,接近六成(58.1%)的消费者认为网上购物的乐趣不低于逛街。
有37.9%的消费者表示有购物需求时首先会想到去网上购物,有近三分之二的用户表示会在网下看好商品然后去网上买。
只有两成的用户认同不会在网上购买单价超过200元的商品,说明消费者已经敢于在网上购买价格相对较高的商品。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八
麦肯锡本次调研访谈了超过6000名中国互联网用户,覆盖了中国一至四线城市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共计约6.3亿的用户,对其数字和意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挖掘。
本次调研主要针对6种数字行为进行分析,一是通讯和移动;二是社交网络,像微信,像都有覆盖;三是游戏;四是在线视频;五是叫电子商务,六是o2o。
这份名为《中国数字消费者调查报告:对选择和变化日益强烈的渴望》强调了以下五个趋势:
第一,社交商务呈现强劲增长趋势。中国是全球最热爱社交的国家之一。我们看到我们每天花在社交媒体上的时间,花在社交媒体的时间是78分钟,美国是67分钟。我们依赖亲友推荐的人数占比差不多有50%,美国差不多40%,而且这两个趋势现在来看,是在更迅猛的发展当中。到明年可能要把“之一”去掉,中国是全球最热爱社交的一个国家。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九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消费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为了充分了解人们的消费需求情况,我们以旅游网络消费为例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此次调查我们以网络问卷形式进行了调查,共发放问卷400份,回收400份,有效率为100%。
1.职业情况:企业基层员工占9%,企业管理人员占6%,公务员占2%,学生占67%,教师占2%,自由职业者占5%,其他职业占9%。
3.旅游的重要性:认为不重要的2%,认为可有可无的占38%,比较重要的占31%,重要的占18,非常重要的占11%。
4.在网上购买旅游产品的原因:出于好奇的占13%,价格便宜的占24%,个人喜好的占7%,方便快捷的占24%,朋友推荐的占2%,其它的占30%。
从上面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人们的旅游需求还是比较大的,其中认为旅游不重要的或好有可无的占40%,这部分人中大部分是出于经济收入问题,如果在经济方面允许的情况下,是极有可能参加旅游活动的。其中在消费中我们可以看出,绝大部分的旅游消费都在1000元以下,高消费的旅游仅占9%。在网上购买游泳产品的还是占大多数,其中认为价格便宜的情况比较突出,说明现在人们的旅游消费心理还是正常的。
就是根据市场调查、收集、记录、整理和分析市场对商品的需求状况以及于此有关的资料的文书。换句话说就是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去分析,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透过市场现状,揭示市场运行的规律、本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主要内容包括产品销售对象的数量与构成,消费者家庭收入水平,实际购买力,潜在需求量及其购买意向,如消费者收入增加额度、需求层次变化情况,消费者对商品需求程度的变化、消费心理等。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有几种写法: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供虎垛臼艹铰讹歇番忙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一个完善的市场调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调查自的要求根据市场调查目标,在调查方案中列出本次市场调查的具体目的要求。例如,本次市场调查的目的是了解某产品的消费者购买行为和消费偏好情况等。
2、调查对象市场调查的对象一般为消费者、零售商、批发商,零售商和批发商为经销调查产品的商家,消费者一般为使用该产品的消费群体。在以消费者为调查对象时,要注意到有时某一产品的购买者和使用者不一致,如对婴儿食品的调查,其调查对象应为孩子的母亲。此外还应注意到一些产品的消费对象主要针对某一特定消费群体或侧重于某一消费群体,这时调查对象应注意选择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如对于化妆品,调查对象主要选择女性;对于酒类产品,其调查对象主要为男性。
3、调查内容调查内容是收集资料的依据,是为实现调查目标服务的,可根据市场调查的目的确定具体的调查内容。如调查消费者行为时,可按消费者购买、使用,使用后评价三个方面列出调查的具体内容项目。调查内容的确定要全面、具体,条理清晰、简练,避免面面俱到,内容过多,过于繁琐,避免把与调查自的无关的内容列入其中。
4、调查表调查表是市场调查的基本工具,调查表的设计质量直接影响到市场调查的质量。设计调查表要注意以下几点(1)调查表的设计要与调查主题密切相关,重点突出,避免可有可无的问题;(2)调查表中的问题要容易让被调查者接受,避免出现被调查者不愿回答、或令被调查者难堪的问题;(3)调查表中的问题次序要条理清楚,顺理成章,符合逻辑顺序,一般可遵循容易回答的问题放在前面,较难回答的问题放在中间,敏感性问题放在最后;封闭式问题在前,开放式问题在后;(4)调查表的内容要简明、尽量使用简单、直接、天偏见的词汇,保证被调查者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调查表。
5、调查地区范围调查地区范围应与企业产品销售范围相一致,当在某一城市做市场调查时,调查范围应为整个城市;但由于调查样本数量有限,调查范围不可能遍及城市的每一个地方,一般可根据城市的人口分布情况,主要考虑人日特征中收入、文化程度等因素,在城市中划定若干个小范围调查区域,划分原则是使各区域内的综合情况与城市的总体情况分布一致,将总样本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区域,在各个区域内实施访问调查。这样可相对缩小调查范围,减少实地访问工作量,提高调查工作效率,减少费用。
6、样本的抽取调查样本要在调查对象中抽取,由于调查对象分布范围较广,应制定一个抽样方案,以保证抽取的样本能反映总体情况。样本的抽取数量可根据市场调查的准确程度的要求确定,市场调查结果准确度要求愈高,抽取样本数量应愈多,但调查费用也愈高,一般可根据市场调查结果的用途情况确定适宜的样本数量。实际市场调查中,在一个中等以上规模城市进行市场调查的样本数量,按调查项目的要求不同,可选择200~1000个样本,样本的抽取可采用统计学中的抽样方法。具体抽样时,要注意对抽取样本的人口特征因素的控制,以保证抽取样本的人口特征分布与调查对象总体的人口特征分布相一致。
7、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方法市场调查中,常用的资料收集方法有调查法、观察法和实验法,一般来说,前一种方法适宜于描述性研究,后两种方法适宜于探测性研究。企业做市场调查时,采用调查法较为普遍,调查法又可分为面谈法、电话调查法、邮寄法、留置法等。这几种调查方法各有其优缺点,适用于不同的调查场合,企业可根据实际调研项目的要求来选择。资料的整理方法一般可采用统计学中的方法,利用excel工作表格,可以很方便地对调查表进行统计处理,获得大量的统计数据。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十
调查过程:以发放问卷的形式在4s店等区域调查消费者。
调查结果分析和启示:购买动机是引导顾客购买活动指向一定的目标,以满足需要的购买意愿和冲动。这种购买意愿和冲动是十分复杂、捉摸不透的心理活动:理智动机和感情动机。
理性动机:适用、经济、可靠、安全、售后服务、购买方便、使用方便、使用方便、美感。
感情动机:好奇、个性、从众、崇外、炫耀、攀比、尊重。
显性动机
客户非常清楚且愿意表明的购买动机。通常表现直接地向销售顾问提出的要求,或乐于与销售顾问探讨的问题。
是否省油,内部空间如何,有哪些高档配置,安全性,动力性等。 隐性动机
客户没有明确意识到得,或不愿公开谈论的购买动机。通常是隐藏在显性动机的问题之后,需要销售顾问分析判断才能发掘出来的。
客户性格行为分析
主导型
社交型
和蔼型
分析型
实战策略 : 取得客户好感的四大秘诀;取得信任得四大原则;销售人员必须记住的四大话题。
取得客户好感的四大秘诀:示弱;外表的吸引力;找寻与客户的共同点;积极的氛围和环境。
取得信任的四大原则:对朋友会产生信任;对提供帮助的人会产生信任;对权威会产生信任;对同类人会产生信任。
销售人员必须记住的四大话题: 顾客的职业;家庭;爱好;使用类信息。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十一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之一,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较少直接体现在反垄断法的视野中,反垄断法更注重保护市场竞争力。从本质和客观要求来看,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迎来了一个全新的消费者主权时代。各种垄断行为不仅具有明显排斥市场竞争的特点,而且会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因此受到反垄断法的禁止。为了在自由市场竞争中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本文试图考察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律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不足,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反垄断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寻求方嘉的建议。
法律是事物本质产生的必然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都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考量因素,都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设计了相应的制度。然而,在国内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垄断法并不是统一在一部法律中,而是独立存在的。说明二者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显著差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现实市场交易中的特定市场交易行为框架内,对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提供直接保护。这种保护是特定的,具有事后救济的性质。《反垄断法》侧重于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以确保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秩序。同时,企业或企业为了排挤竞争对手而实施的一系列限制性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表面上看,直接受害者是其他经营者,但本质上或最终结果是侵犯消费者利益。可见反垄断法对消费者的保护是迂回的。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部单一的法律来完成的,而是由包括反垄断法在内的各种法律制度结合而成的一套消费者保护制度体系,通过维护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各种市场竞争行为来起到保护消费者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反垄断法的角度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消费者权益救济符合垄断规制体系不要给力的尴尬。
反垄断法禁止非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非法集中和行政垄断。有些垄断行为看似短期内对消费者有利,但长期来看,可能会排挤向消费者提供相同产品的企业,形成寡头垄断局面,失去消费者的选择权。面对各种垄断行为,消费者权益救济遭遇垄断规制体系不要给力尴尬的局面。
1、垄断协议的规制体系。在我国反垄断法关于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制体系中,忽视了企业通过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协议密切相关,有些垄断协议会导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附带后果。所以他们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是类似的。比如家电、航空、汽车、钢铁等寡头或垄断竞争的行业,价格联盟是通过垄断高价或掠夺性定价&mdash&mdash一是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市场力量,在短时间内大幅降低商品价格,与同行业竞争对手进行价格战,然后在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被挤出竞争市场后,全面提高商品价格。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监管制度。目前,在我国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体系中,对于具有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的损害如何规制,并没有规定。比如我国铁路线路的垄断经营就是典型的国家授权的垄断经营模式。在没有相关竞争对手的情况下,这些垄断企业很容易通过其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其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此外,微软和英特尔等跨国公司在中国拥有巨大的市场影响力。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微软凭借其知识产权的主导地位,有能力也有动机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此来剥削消费者。
政策的色彩是必然的。然而,一些产业政策导致的经营者集中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不一致。比如中国的航空运输业,国家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可能会制定产业政策对该行业进行引导。此时产业政策显示,国内众多大型航空公司将联合统一定价,提高国内航空运输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采取产业政策是为了实现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这是可以理解的,但保护消费者权益也应该是制定产业政策的应有之意。
4、行政垄断规制体系。在行政垄断规制体系中,不存在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为个体国有企业提供不公平庇护的行为规制体系。目前,我国经济体制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对个体国有企业进行不公平庇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中石油和中石化作为石油行业的双寡头企业,并不试图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而是利用行政权力赋予的偏好,逃避市场竞争,任意操纵产品的市场价格,导致石油企业优秀不能赢,坏无法消除的恶性局面,无法合理配置社会自由,损害消费者利益。
(二)消费者权益救济中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缺失。
1、反垄断法中的民事责任制度过于简略。中国《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有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虽然该条规定了民事责任,但对经营者承担责任的方式没有具体规定。事实上,责任主体远不止经营者,责任主体有很多,包括经营者的决策者、主要实施者、行业协会主要领导及其直接责任人。这是我国反垄断法法律责任体系构建中责任主体相关规定的制度性缺失。另外,反垄断法民事责任的受益人是只包括直接受害者,还是既包括直接受害者,也包括间接和潜在消费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2、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承诺承诺制度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我国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才刚刚形成,立法者在制定宽恕政策的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mdash&mdash宽恕政策如何在通过减少甚至免除罚款的手段鼓励违法者坦白违法行为的同时保护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消费者还能获得向非法经营者索赔的权利吗?关于承诺承诺制度,反垄断执法机构一旦作出承诺承诺,有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必须受承诺约束;第二,反垄断执法机构接受承诺意味着放弃对承诺企业的法律制裁,包括罚款。一方面,该制度对关联企业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另一方面,免除关联企业的所有法律制裁可能会使受损消费者处于无法获得相应救济的尴尬境地。
(1)完善垄断监管体系。
首先,就垄断协议而言,应该制定具体的规则来规范经营者因垄断协议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避免一些垄断竞争行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电信等服务行业存在的不合理资费收取、捆绑销售、限制用户自由选择通信服务等现象,赋予法律公益研究中心等第三方对部分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和部门提起诉讼的权利,避免单独出现消费者。这个松散的团体与运营商战斗在处于劣势的过程中。
其次,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制体系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因素作为考虑经营者合法市场支配地位的指标。明确排除那些不利于消费者公平交易和自主选择权利的经营者拥有合法的市场支配地位。对因知识产权获得合法垄断地位的自然垄断企业和经营者,建立长效监管体系,在未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严格审查其合法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成立,降低利用其支配地位谋取经济利益和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风险。
第三,在制定具有产业政策性质的经营者集中监管制度时,应注意协调经营者集中与以这些产业政策为导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制定产业政策经营者集中监管制度的应有之义。此外,在回顾运营商的m&a行为时,我们应该重点把握学位,争取规模学位,使企业在保证消费者福祉的同时实现规模经济。
此外,笔者认为应丰富反垄断法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的相关规定,赋予消费者更多的物权。具体来说,消费者有权监督反垄断法的实施。仅仅依靠政府机构监管垄断行为是不够的。建立包括消费者在内的社会监督机制,避免或减少公共权力监督机构的权力滥用和权力寻租。
(2)完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
1、完善反垄断民事责任制度。反垄断民事责任主体的资格不明确、模糊,受到诸多限制。民事责任制度中的请求权主体,需要明确哪些主体有资格对非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即哪些主体有资格作为原告。在世界范围内,美国明确要求原告必须是直接购买者,而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将原告资格授予间接购买者。就我国而言,有学者指出,由于法官经验不足,执法资源有限,应当限制私人反垄断诉讼的原告资格。但笔者认为,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不应违背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也不应有损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因此,不应将潜在消费者排除在原告资格之外,但应尽快完善潜在消费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2、完善反垄断法的宽恕政策和承诺制度。在实施宽恕政策或接受相关企业承诺时,决策应考虑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实施宽恕政策和接受承诺制度时,可以顺利行使相关消费者的请求权,避免相关消费者因相关企业的违法行为而无法获得救济的情况。
(3)完善反垄断法的实施。
1、设立特别法院,对反垄断私人诉讼案件拥有管辖权。当反垄断诉讼发生时,应设立专门的法院对其进行管辖。由于反垄断法不同于合同法,通常很容易通过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一个行为是否合法。而大企业合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判断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复杂的经济分析,对法官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有必要设立专门的法院来管辖私人诉讼案件。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专业法院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系。如:法院对执法机关的监督,执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对法院的约束力。
2、引入反垄断法后续执法机制。赋予与反垄断诉讼有合法利益关系的案外人向法院申请加入现有诉讼的权利,即借鉴美国反垄断诉讼的后续执行模式。后续执行模式以反垄断机关的决定为前置程序,在反垄断机关先前决定的基础上,由私人当事人对被告的非法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美国的经验表明,反垄断后续执法机制在美国私人寻求垄断侵权救济的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后续执行机制可以让消费者摆脱个别起诉的困境。我国应该提倡这种实施方法,以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利的积极性。
结束语。
消费者主权时代的到来,给消费者权益问题带来了极大的关注。虽然我国《反垄断法》颁布较晚,但它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立法目的之一,这实际上弥补了专业法领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本文在借鉴国外反垄断法经验的基础上,从反垄断法的角度对进一步完善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了粗浅的探讨,并提出了初步设想。当然,本文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于一些系统的创建也没有系统,这是作者未来的方向。笔者深信,在消费者主权时代,中国的《反垄断法》将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全球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最新发布的20xx年中国数字,报告指出了五大趋势,其中指出,线下实体零售店向“展示厅”的转型,因为现在消费者一般都是在线下实体店进行比较,但最终选择在线上购买。
麦肯锡公司今年的调查覆盖了农村地区,调查显示,尽管互联网在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普及率较低,但这些地区的大部分消费者和城市消费者一样都是活跃的网购用户,而且他们更享受网购。
麦肯锡本次调研访谈了超过6000名中国互联网用户,覆盖了中国一至四线城市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共计约6。3亿的用户,对其数字和意愿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挖掘。
本次调研主要针对6种数字行为进行分析,一是通讯和移动;二是社交网络,像微信,像微博都有覆盖;三是游戏;四是在线视频;五是电子商务,六是o2o。
这份名为《中国数字:对选择和变化日益强烈的渴望》强调了以下五个趋势:
要充分挖掘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丰富业余生活和社团活动,锻炼强健体格,活跃人际交往,逐步摆脱对虚拟世界的过度依赖,养成积极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要引导大学生勇敢面对现实,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环境适应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实干、创新、合作精神。
中国是全球最热爱社交的国家之一。我们看到我们每天花在社交媒体上的时间,花在社交媒体的时间是78分钟,美国是67分钟。我们依赖亲友推荐的人数占比差不多有50%,美国差不多40%,而且这两个趋势现在来看,是在更迅猛的发展当中。到明年可能要把“之一”去掉,中国是全球最热爱社交的一个国家。
我们看到社交媒体从单纯的沟通功能逐渐演变出crm和购物的功能。社交网络在中国市场在慢慢不断的快速演变的过程当中。调查显示,社交网络大大促进了消费者使用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的时间在大幅增加,观看网络视频,浏览新闻也都是出现大幅度的增加。
另外,20xx年,数千商户将中国流行的直销模式移植到移动平台上,通过建立半私密的50—100人组成的微信群,向朋友和朋友的朋友销售从有机蔬菜到最新时装等各类商品。20xx年,这一趋势仍将继续,更多商家可以借助中国庞大的社交用户人口打造数码版的直销网络,依赖口碑和推荐,销售更多的商品(如化妆品、医疗保健和保险产品)。
连续打过几轮光伏贸易战的机电商会副秘书长孙广彬告诉记者,如今一听见“双反”,他不是焦虑,而是沉痛。一个“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帽子,让我们的贸易战总是输在起点。
麦肯锡的调查显示,目前有16%的消费电子产品是通过线上售出的,而5年前这个比例只有1%。实体店的展示效应(即购物者在店里浏览商品但通过其他渠道包括线上渠道购买)对30%的消费者而言尤为明显,他们会在店内浏览并同时用手机进行研究,而他们中只有16%最终选择在门店购买此产品。
麦肯锡全球资深董事刘家明指出,门店将来不单纯是交易的一个渠道,更多是展示的功能。
71%的中国数字消费者已经在使用o2o服务,其中97%的消费者表示他们在未来6个月内仍会继续使用o2o服务甚至增加使用频次。而在还没使用过o2o服务的消费者中,近三分之一的消费者表示他们愿意在未来6个月内进行尝试。
20xx年,中国消费者对o2o的预期也变得更清晰:针对货物和商品,72%的消费者希望o2o可以提供网购商品线下退货,56%的人希望可以线上下单、线下取货。
尽管互联网在三四线城市和农村普及率较低,但这些地区的大部分消费者都在使用电子商务,网购的比例分别达到了68%和60%。农村用户中的“网络达人”更是比一线及二线城市多出25%,渴望第一个尝试新的产品和服务。
在具体数字上,第一互联网的普及率在一二线达到76%,到三四线是47%,到农村19%,但是在被渗透的这些人群当中,用过电子商务网购用户,19%普及互联网的人群里面有64%用过网购。
“很有意思的是,虽然在农村互联网覆盖率仅为19%,但是在电子商务的使用上他们跟城市居民一样活跃,”麦肯锡全球董事季翔说,“我们看到,中国一些领先的零售商已开始迅速行动,建立县级运营中心。这些举措不仅方便了商品的下乡,也加快了农产品向城区的输送。”
报告指出商家可以借助这些“网络达人”在物流和分销体系还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占领市场。
家庭金融的相关数据直接反映了家庭在经济金融活动中的行为决策,对于央行进行宏观调控,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在美国,消费者金融调查(scf)是美联储投入巨资与芝加哥大学合作完成的一项长期性调查。金融危机之后,美联储为直观了解美国家庭财务受金融危机影响状况,甚至将本因20xx年进行的调查提前到了20xx年。而我国,之前在此领域仍是空白。
形势危急,国家环保总局使出了权限所能允许的最大行政处罚权——流域限批,誓言要铁腕治污,在下半年实施环保“五大战役”。然而,本来就处于弱势的环保部门能否在这次战役中打一场漂亮的攻坚站,却是我们一直担心的问题。
农村消费者其实他的互联网渗透率还不是那么高,很多人不一定有智能手机。但是我们看到像浙江桐庐县淘宝村店,在村里面有一间房子,里面有电脑,有宽带,村里组织会使用淘宝的人来为村民统一购买商品,他们“双十一”完成订单1229个,平均单店销售额11000元。
尽管中国消费者更倾向于在线上购买服饰类商品(66%的人在过去3个月内购买过),但他们购买得最频繁的却是常温和生鲜食品(食品购买频次是34次/年,服饰类是22次/年)。40%的中国消费者网购食品,而美国网购食品的消费者只有10%。
麦肯锡全球董事龚方指出,在网购食品时,其中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对于食品安全的担忧,大家看到在中国有65%的消费者他非常担忧食品安全问题,在美国和英国只有36%和26%。因为食品安全担忧,导致中国一些新的小的生鲜食品卖家开始涌现。他们价值定位,往往是进口食品。大家看到生鲜食品在已经达到了56亿的规模,比如上海自贸区,生鲜食品在自贸区的销售量有迅猛的发展,不管是天猫还是京东,随着自贸区的大力发展,他们在探索更大范围的生鲜食品的空间,所以我们觉得生鲜食品这一块是非常美好的发展前景。
个人原因造成空巢老人。一是老人自己希望过独立生活,得到更多自由。这部分老人大多是经济上能够独立,精神生活较为丰富,身体状况较好的低龄老人。二是老人对老居住地有深厚感情,即便是子女进了城或是迁了新居,要求其到新地居住生活,但他们不愿意离开久居的环境,有山有田有房子,坚持守着老根据地。
驻村以后,可能与我是师范生的缘故,我对本村的留守儿童问题十分关注。工作后积极调研,掌握分析情况,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同时,积极参与本镇08届优秀大学生村委贾苑同志创办的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的关爱活动,现在在中心担任留守儿童的语文与数学的教辅工作。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十三
《关于男女消费者购物的心理与行为差异的调查报告》为了了解男女消费者购物的心理和行为差异,实习调查报告--陶清玮。前几日,我在衣之家时代店进行关于男女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差异的调查。
调查了男女消费者各50人,问题如下:
1、您经常出来购物吗?
2、您出来购物的原因是什么?
3、您购物完时会发现买了一些不需要的东西吗?
4、您一次购物花费多长时间。
5、您会因为商场搞活动而特地出来购物吗。
6、您会货比三家吗?
经调查发现,在被调查者中男性有一半的人数不经常出来购物,而经常出来购物的人中也大多是陪其他人出来,他们出来购物的原因一般是家中缺少了这部分物品,他们只买自己需要的,买好就离开,大部分男性一次购物的时间在3小时之内,而他们对商场活动并不是很关注,他们除了买大件商品是会货比三家,其余的则很少。而女性消费者与男性消费者有很大不同,她们经常出来购物,购物的原因各种各样,有的是因为商场打折促销,有的因为家中缺少了这部分物品,还有的只是出来逛逛,看到想要的或便宜的就想买,有些女性会买一些自己不需要的物品,一次购物时间也在3小时以上,并且有些女性会因为商场的大力促销而出来购物,她们购买商品是会与同样商品在其它地方的价格进行对比。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表明,男性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购买行为有明确的目的性和理智型与女性相比,男性常常是在感觉到缺什么的时候再去购买商品,所以他们购买的目的性很强。另外男性比女性更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更具有理智性,不会因为商场打折促销而大量购物,调查报告《实习调查报告--陶清玮》。
2、购买动机形成的迅速性和被动型男性消费者在认识到了某种需求之后,会很快的转化为购买动机,并进行购买行为。同时男性消费者的购买动机也很被动,其形成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外界影响造成的,如家里物品缺乏,或者是朋友的委托。
3、购买过程的独立性和缺乏耐心在对熟悉的商品,男性消费者在购买时很少货比三家,在购买过程中不愿意讨价还价,对商品挑选不仔细。这体现了男性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的独立性和缺乏耐心。
而女性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1、购买行为的主动性与购买目标的模糊性与男性消费者购买动机的被动性相比,女性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具有较大的主动性。一般来说,女性比较喜欢"逛",女性大多的消费行为是在逛商场的时候产生的,即使事先并不打算购物,但在逛的时候看到合适的商品或者是打折商品,就会顺便买一些回来,她们常常为自己的"丰收"而产生一定的成就感,相对于男性对购买目标的目的性,女性就显得比较模糊。
2、购买行为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由于女性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和敏感性,她们在选购商品时就很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比如:商场环境、购买氛围以及营业员的推销等。在这些环境因素的影响之下,女性消费者容易出现从众行为。从这方面讲,女性比男性更容易出现冲动购买。
3、注重商品的具体利益女性消费者更重视所买的商品能给她带来什么享受,商品的具体利益越显而易见越好。大多数女性掌管着家庭的收支,所谓"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所以她们更注重商品本身的实用价值。大多数女性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会货比三家,谨慎仔细的比较利害得失,追求商品的物美价廉。在这个物质丰富多彩的时代,我们的选择也有很多。在购买商品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明确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而在确定了之后,我们也得货比三家,切忌冲动和从众。这样才能得到真正物美价廉的商品。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十四
1、习惯型。这种类型的消费者,通常是按照自己形成的爱好金额习惯到某一商店区购买某厂,某品牌,某规格的商品。他们往往是凭经验购买,很少反复挑选,成交比较迅速。
2、价格型。这种类型的消费者常常以价格高低作为选购商品的标准。有的则以价廉,感到经济实惠,有的则愈是价廉,愈是无人问津。
3、理智型。这一类型的消费者头脑冷静,不容易受广告宜传的影响,也不容易被服务员的热情所打动。他们对所需的商品外型,价格,实用性等多方面进行比较权衡,通常慎重选择后才完成购买。外向型自己缺乏主见,没有固定的偏好,对营业员比较信任,对商品很少研究,容易被广告宣传、柜台推介所打动。
4、形象型。这类型顾客感情丰富,善于联想,购买商品的感情因素比较多,理性因素较少,比较重视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形象,商品的外观和牌名,常以价格,牌号,产地决定购买。
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可以分为五个阶段:认识需要、信息搜索、评估选择、购买决定与购后评估。
1.认识需要消费者首先要认识到自己需要某种商品的功能后,才会去选择和购买。因此,认识需要是消费者购买决策过程中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消费者认识到自己的即时状态与理想中的状态的差距,所以就想消除这个差距。
2.信息搜索消费者认识到自己的需要以后,便会自动地进入购买决策过程中的另一个阶段。当然,对于反复购买的商品,消费者会越过信息搜索阶段,因为所需要信息已被消费者通过过去的搜索而掌握,这是不言而喻的。另外对于一个消费者来说,越贵的商品越能使消费者重视信息搜索。
3.评估选择。
(1)品牌子集是指消费者根据某种标准所作出的限定范围内的商品品牌。评估选择只在消费者的品牌子集中进行,这个子集并不包括该类产品的所有的品牌。
(2)决定性因素在消费者评价与选择的标准中,通常会有一项是促成消费者决策的主要因素,这项因素被称为决定性因素。决定性因素依商品的种类和消费者的感受、生活方式、态度、需要等诸多方面的因素而变化。
4.购买决定消费者经过搜索信息对产品进行了评价与选择后就会做出购买决定。当然,消费者也可能因为评价与选择过程中的问题推迟或取消购买的决定,这时消费者购买的决策过程处于停滞状态。
5.购后评估将商品买回家以后,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还没有终止,因为在最初使用商品的过程中,消费者会以购前的期望为标准来检查与衡量自己买回来的商品,为的是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或者是不满意的地方。消费者的期望与消费者所购买产品的差异被称为是双向差异。
发现通过对消费者调查,能够掌握消费者购买行为心理,并做出相应的营销策略,销售促进的目的是应用各种销售策略,将消费者购买决策应用到销售策略中,与受众和消费者之间拉近距离来完成销售活动。消费者购买决策之间并没有太大或者明显的分界线,换句话,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改变着对产品的购买行为。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十五
明确金融消费者概念,对于完善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仍没有以法律形式对金融消费者予以严格界定,因此“金融消费者”在我国仍不具有法律内涵。这不利于明确划分金融消费者的保护范围,使得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无法律依据可循。因此,在法律层面为金融消费者正名对我国开展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通过研究其他国家的金融消费者理论,可以发现目前各国对金融消费者的定义主要以目的论和地位论两种理论为基础。目的论以美国为代表,强调金融消费以满足个人、家庭成员或家务需要为目的,投资者被排除在金融消费者范围之外。金融危机后,为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美国金融改革法案》将金融消费者的定义为“为满足个人、家庭、家用为目的,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自然人”。基于这一目的,美国重点保护信贷、储蓄、支付及其他基本金融消费产品和服务,证券、保险、共同基金等并不属于保护范畴。第二种地位论以日本为代表。《日本金融商品销售法》将金融消费者定义为在金融交易时,与金融机构的专业知识相比处于信息弱势的一方当事人。由此可见,在定义金融消费者时,只要是不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的自然人、法人,都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国内学术界目前关于金融消费者的定义主要有五种观点。第一种主张效仿美国采用目的论,强调金融消费者是为了生活需要而与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交易的个体社会成员。法人并不包括在内。第二种观点将目的论和地位论相结合,认为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若想成为金融消费者必须同时满足不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和在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两个条件,并且其进行金融交易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金融需求;第三种为需求论,即满足金融时代生活需求的银行存贷款、保险的购买、股票债券的投资、信用卡等项目的申请主体都是金融消费者。第四种观点认为应当严格区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具有投机性目的的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不应被成为金融消费者。第五种观点认为投资一般金融商品如证券投资、保险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消费者可以被认为是金融消费者,而那些高风险产品的投资者,尤其是设计进入门槛的金融产品,不应当列为金融消费者。
对一个概念的定义不仅应从其内涵上予以分析,还应从外延上进行规范。以上观点均是从内涵上对金融消费者进行定义,而关于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外延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投资者是否可被认为是金融消费者;第二,法人机构是否应纳入金融消费者保护范畴;第三,消费者若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其消费行为是否应受法律保护。
首先,要判定投资者是否属于金融消费者这一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明确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的区分标准。目前学界对这两种身份的区分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以形成其身份的法律关系为标准进行区分。形成金融消费者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债券债务关系、租赁关系等等,而投资者主要是由于通过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等形成的投资关系;第二,以消费目的进行区分。金融消费者从事金融交易多是期望用收益来改善生活,而投资者更多的是期待获取更大的回报;第三,以消费者选择的金融机构的性质区分,选择证券业多为投资者,而选择银行和保险业的多为金融消费者。然而,随着混业经营越发明显,金融产品的交叉性不断增强,以上区分模式也有待商榷。
因此,笔者认为区分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标准应参考日本对于金融消费者的定义,以从事金融交易时是否处于弱势地位为标准。原因如下。第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不断加快,致使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不可逆转。金融产品也逐渐破除最初银行、保险、证券业务的严格区分,被金融机构利用高深、专业的金融知识排列组合为越来越复杂、交叉程度越来越高的金融衍生品。这就对我国目前实行的分业监管模式提出挑战,很可能导致监管漏洞。第二,面对日益复杂的金融产品,普通投资者对产品的理解能力、对风险的判断能力和风险承受力都普遍较低,处于交易中的弱势地位,与普通消费者的差别越来越小。基于以上原因,笔者认为不应将并不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在金融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的普通投资者排除在金融消费者保护范畴之外。
关于法人机构从事金融交易活动时是否属于金融消费者,这一点笔者也是持肯定意见的。参考日本对金融消费者的定义,法人机构在进行非投资性的金融交易时,只要与专业的金融机构相较,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就应该纳入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范畴。
具备专业知识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购买者是否属与金融消费者,关键在于如何判断专业一词。笔者认为,如果消费者本身就从事与金融相关的职业,就应该认为其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充分了解金融产品,并不满足交易上的弱势地位这一条件,故此不能将其称为金融消费者。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金融消费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不具备专业金融知识,处于弱势地位,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而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十六
人的行为总是受到一定动机的支配,消费行为也不例外。常见的消费动机有价值、规范、习惯、身份、情感等几种。根据杰克·特劳特的定位理论,有人把消费者的消费动机称为消费者心理定位。相应地,消费者心理定位也就有价值心理、规范心理、习惯心理、身份心理、情感心理等。下面作简要介绍。
消费者主观上对一种品牌的评价。可口可乐之所以领先百事可乐一个多世纪,就是因为它以标榜“正宗”、“原创”、“独一无二”而使消费者相信它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这就是它的潜在价值。事实上,一种品牌之所以能够打开销路,常常不是因为它的真实价值,而是由于它的潜在价值。潜在价值具有独特性、独立性、可信性和重要性。潜在价值就是名牌效应,正如名人效应一样,就是一种观念,这种观念已深深根植于消费者的心目中。
规范是指人们共同遵守的全部道德行为规则的总和。在现实生活中,规范有着巨大的作用,它左右着我们的思想,制约着我们的言行,影响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规范的面孔是多种多样的,它包括原则、理智、义务、礼貌、友谊、忠诚、谅解等多种因素。在许多情况下,规范可以诱发消费行为的动机。据营销专家的长期调查与研究,消费者之所以喜欢某种品牌常常是为了避免或消除一种与其规范和价格相矛盾的内心冲突。消费者在做出购买或不购买某一品牌的产品时,规范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20世纪80年初,全球掀起一股环保热。“青蛙”作为德国第一个重视环保的大众品牌,它不仅把属于规范范畴的环保观点当做价值广告战略的补充,还非常自豪地将它放在广告宣传的中心位置。短短3年,其产品的销售额便提高了3倍。它的成功,正是因为它与全球性的环保意识相吻合,从而让消费者拥有一个与之所信奉的规范相适应、相协调的良好感觉。
于败下阵来,箭牌香口胶则以90%的市场占有率遥遥领先。原因其实很简单:是消费者的习惯在作怪,大多数消费者已习惯与首先是香口胶然后才是防龋功能。
每个人都有一定的身份,人们也在不知不觉中显露着自己的身份。尤其是那些有了一定名誉、权利和地位的人,更是无时无刻不在注重自己的身份,显示自己的身份尽可能地使自己的言谈举止与社交活动同自己的身份相符。而最能表现人的身份的是衣食住行用,譬如某人穿的是名牌高档服装,乘的是劳斯莱斯轿车,住的是五星级豪华酒店。当这一信息传递给外界后,那么这个人的身份就会很自然地显露出来。于是营销专家根据人性本身的这种心理,总结了一套相应的营销理论——身份原理,让品牌成为消费者表达自我身份的有效武器。对企业来说,开发比竞争对手更胜一筹的、能够显露消费者身份的产品,也就成了一个重要课题,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进而影响到产品销售。
情感是人对外界刺激的心理反应,如喜欢、爱慕、悲伤、恐惧、愤怒、厌恶等。消费者喜欢或厌恶某种产品,都是消费者情感的自然流露。有经验的品牌经营者早已看重这些,他们往往不遗余力地通过广告、公关等手段,挖掘品牌成长的潜力,触动消费者的情感,充分利用消费者的情感心理来提升品牌。
中国消费者调查报告篇十七
在中国经济增长变慢的背景下,哪些商品容易打动谨慎的消费者?8月5日公布的一组数据或许能给企业提供参考:消费者愿意为改善外形买单,例如面膜、护发精油;更方便、健康的产品也不错,例如便携装酸奶。
5日,尼尔森公布二季度消费者调研报告显示:49%的`家庭在第二季度倾向维持而不是增加家庭消费支出,而第一季度只有45%的家庭持有这个态度。同时在第二季度有47%的家庭愿意增加家庭消费开支,较上季度有1个百分点的下降。
尼尔森这一调查覆盖61个国家消费者,中国部分是对3500位受访者进行研究的。二季度中国经济同比增长6.7%,增速与一季度持平。消费者的信心状态与经济运行总体趋势吻合。
现在,中国消费者对于未来就业和收入预期更趋理性,这直接导致他们在消费时也更理性。不过,消费者态度谨慎不意味着商家全无机会,调查显示,中国消费者越来越爱美,愿意为打造良好外形买单。相较于2015年,在2016年消费者最愿意为提升个人的形象气质打造良好的外形而买单,调查显示消费者在购买服饰(衣服、鞋子)和护肤化妆这两项表现出最强的增加消费的意愿。
同时消费者也更加追求品质生活,在休闲度假旅游方面也愿意增加消费,紧随其后的是食品饮料,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消费者对这些领域都表示愿意增加开支。
在快消品领域品质消费趋势更为明显。二季度数据显示,面膜(16%),唇膏(9.3%),瓶装水(8.7%)是快消品中销售额增长最快的三个品类。
尼尔森大中华区总裁严旋说:“随着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以及中国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显著增长,品质人群的规模还将持续扩大。从现在到未来的5-10年中,中国将会发生新一轮品质化消费变革。追求高品质的生活方式将成为新常态,这将会推动消费品市场的增长,消费升级的趋势势必继续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