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通用17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达成某一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或计划。在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考虑团队的合作和配合,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和责任。感谢阅读这些范文,希望你能从中获得一些关于制定方案的启示和思考。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一
为切实做好年未岁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过一个祥和的春节。经乡党委、政府同意决定从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1月26日,在全乡集中开展年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杨英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乡长黄生民任常务副组长,熊铁权、沈忠文、李才茂、唐改清、成昌华、沈丽琴、杨平、李国平为副组长,杨通良、杨延荣、贺成、龙景春、陈振、付秀华、袁星月、李德兴、成有忠、马仁彬、颜丽琴、张贻芳、肖斌、马仁彬、彭喜平、李超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黄生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付秀华兼办公室副主任,杨光岳、龚高明、颜耀龙、张群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危险行业、加油站、院落消防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4、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5、集中院落、敬老院消防安全,农户电线路老化等安全检查;
6、烟花爆竹仓库、经营单位储存超量以及销售非法产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非煤矿山:(合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领导:黄生民。
牵头单位:安监站。
(2)危险化学品(绿洲化工、李家团加油站、2家供气站)。
责任领导:黄生民。
牵头单位:安监站。
(3)烟花爆竹:(13家烟花爆竹零售店、1家烟花仓库)。
责任领导:黄生民。
牵头单位:安监站。
(4)道路交通安全检查:
责任领导:杨平。
牵头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
(5)集中院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黄生民。
牵头单位:派出所。
(6)、校车安全。
责任领导:沈丽琴。
牵头单位:文体卫站。
(7)各村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由驻村干部、村安监员组织好村支两委、村红袖章小分队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督促好电线路老化的农户进行电线路整改,在辖区内进行一次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房排查非法生产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并在辖区显眼地方张贴不少于20条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乡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各部门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二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取得大检查的实际效果,确保两节期间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学校、渔业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生产经一个单位尤其是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是否按规定保证,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是否加强,企业隐患是否按规定进行排查治理。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1、非煤矿山:非煤矿山是否存在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现象,已关闭的矿山是否反弹生产,尾矿库是否无证运行,危、险、病尾矿库是否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
2、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防护管理是否到位,各项安全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冬季防冻措施是否落实,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是否到位。
3、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改变公房用途)现象,原材料、成品库存放管理是否到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完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是否存在。
4、道路交通:道路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公路危险路段是否彻底治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依法查处。
5、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的隐患是否排查整治,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按规定设置,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是否严格落实。
6、建筑施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防坠落、防垮塌措施是否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7、学校安全:安保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是否严格管理、是否能确保师生安全,避免学生发生拥挤踩踏等意外伤害事故的措施是否落实。
(三)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制定和落实。各社区(村)、相关职能部门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是否到位,责任是否落实,检查是否开展,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包片巡查制度、检查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执行,对安全生产领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是否到位。
(四)春节后各企业复工复产措施落实情况。
(五)省政府、市政府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一)大检查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月xx日。
(二)大督查时间(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xx年x月x日—x月xx日。
第二阶段:xx年x月x日—x月xx日。
(一)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地毯式”重点检查。
(二)集中督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各社区(村)、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镇政府安办组织对各村各部门大检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三)细致检查与强力整改相结合。要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各社区(村)各部门对查出的隐患,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和限期整改相结合,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通过这次坚持督促,有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两节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实际,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检查,指导整改。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社区(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社区(村)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检查,将重心放在防治重大安全隐患上,于xx年x月xx日前将重大安全隐患情况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长:高杰
副组长:孟召浦 张玲玲
组员:刘书静、冯士平、杨利伟、苗淑荣
二、 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 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 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 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 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 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 45 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 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周店小学
2015年9月2日
西保障学校
为加强对我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监管措施,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邯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车管理的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解金科
副组长:周长明、王成周
组 员:吕爱平、李娇娇、王永昌、张艳雷
杨顺林、孙小玲、王玉凤、王红梅
二、 任务目标及要求
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校车安全管理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彻底查清我校校车数量和有关情况,教育宣 传和规范管理工作务必到位,制止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排查 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认真摸排学生有无乘坐校车现象,排查工作一定要仔细,确保没有遗露现象。要把校车安全管 理工作列入常规管理当中,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利用班会、主题队会、板报等形式向学生宣传乘坐非法校车的危害,及时让学生家长签订《西保障学校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 学校负责人是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教育局指导下,定期对学生进行系统的交通安全教育,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随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及学生乘车状况,建立细致台账,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建立校车使用、保养、校车驾 驶人日常管理等制度,做好重点节假日、学生放假回家、返校的安全检查和教育。遇有大雾、大雪、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的,学校、幼儿园可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机动调整学生上学入园时间或短期放假,保证学生道路安全。
(三)完善制度,强化管理 如学校或家长有自备或租借车辆接送学生的,要向县交-警大队和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河北省校车备案登记表》并附校车照片(正面、侧面、前 45 度角、后面、车厢内部); 2、校园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校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和与校车驾驶人员 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3、校车行驶路线和停靠站点示意图;4、本校园制定的校车极其驾驶人员、学生照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5、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安全技术检验单复印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另外,校车接送学生期间,校园必须安排专人随车照管。
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校车行驶秩序,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为学生上下学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生命安全为核心,以“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严厉查处校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行为,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县人民政府牵头,成立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一平 县人民政府副
副组长:张 良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晓林 教育局局长
滕 刚
交通局局长 曹 华 安监局局长
郑 勇 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启军 运管所所长
黄泽忠 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指挥和协调。
四、专项整治内容
1、开展校车排查和登记检验,严格实行准入制度,查封无手续、手续不全的校车。
2、开展对校车驾驶员的资格审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3、集中整治校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查扣未
取得校车标牌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开展校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5、推动学校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五、任务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综合整治组,抓好辖区内的校车整治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建立校车管理台账,组织开张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交-警大队: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核发校车标牌,审查校车驾驶人资格,严把校车审批入户关,建立健全校车管理档案;严把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关;严格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校车超员运输和非法校车运送学生;加强校车驾驶员日常监督,确保其认真履职。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县交通局: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负责规范校车运营行为,审核校车行驶线路,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运送师生的车辆。
县安监局:加强对学校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配合
各职能部门开展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六、工作分组
此次校车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共分为4个行动小组:
第一组:江口片区(大桥江乡、舒家村乡、江口墟镇、隆家堡乡、兰村乡)
第二组:锦和片区(郭公坪乡、锦和镇、拖冲乡、尧市乡、文昌阁乡、长潭乡)
第三组:岩门片区(谭家寨乡、岩门镇、高村镇、石羊哨乡、谷达坡乡、板栗树乡)
第四组:兰里片区(绿溪口乡、栗坪乡、兰里镇、和平溪乡、黄桑乡、吕家坪镇)
七、行动步骤
本次整治时间为
(一)排查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交通、公安交-警、教育、安监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摸排学生用车数量、车况、运营资质、驾驶人资格等情况,建立本辖区学生用车管理台账。
2、县教育局、交-警大队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用车和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管理档案,实行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
(二)集中整治阶段
严格落实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检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公安交-警、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人员检查学校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检查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检查学校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建设随车接送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2. 加强校车及驾驶人资格审查
驶。禁止将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作为校车使用。对于没有运营资质和未办理校车登记(即无专用校车外观的标识或非专用校车标牌)、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扣车的扣车,该重罚的重罚,绝不姑息迁就。
(2)公安交-警部门要集中审查校车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通报县教育局及其服务学校、幼儿园。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及处罚,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集中整治阶段对全县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职业培训。
3.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
教育、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学校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纪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每月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严禁校车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农用车、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督促学校校车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行驶记录仪。要将校车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同时,将民办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列入年检的主要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
4.严查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1)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要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上路行驶的规律特点,科学调整警力,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采取定点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的管控措施,对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随意改装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同时加大对农村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取缔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和非法运营客运车接送学生。对执勤中发现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及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部门要立即督促相关学校进行整改,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拥有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的分布和途经线路,在日常执法中,要加强对校车行驶途中的管理,发现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罚,注重发现无校车证的“黑校车”,坚决杜绝存在严重隐患车辆、报废车接送学生,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扣车、扣证,并设法转移车上的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2)县交通局要强化校车行驶线路的管理,严格审查校车行驶线路,确保校车行驶路况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校车从事非法营运。
5.完善交通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必要时实行政府挂牌督办。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6.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人员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科学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彻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要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三)总结考核阶段
足,研究改进措施,切实整改提高。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车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强化责任。强化对集中整治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表扬;对行动慢、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配合,优化交通环境。在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的基础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相互支持与配合,优化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难点问题。建立校车管理通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校车违规举报电话,交-警部门要将查处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定期通报教育主管部门。
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在搞好集中整治基础上加强对校车常态化的管理,形成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麻阳苗族自治县校车办
2015年9月28日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一系列文件和市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指示和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区乡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安全平稳。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按区、乡安排的时间,集中力量,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严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农村山区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隐患。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安全有序。
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严格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审批把关和“跨年夜”等自发性群众活动的安全管控。
三是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分包转包、非法运输、“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用一周时间搞好这次隐患检查排查工作,时间为20xx年1月25日—20xx年1月31日。
各单位、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省、市安委办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食品卫生安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爆化学品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继续深化施工方案专项治理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供气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取暖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同时要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重点工程,电力设备设施,食品、药品、农副产品质量,学校、宾馆、敬老院、特种设备、特困人群等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各村和企业要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把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于1月31日前报到区、乡综合办公室,保持通讯联系,确保信息渠道上下通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要针对岁末年初气候特点,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各单位、各村、各企业主要负责任人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各负责牵头排查的小组,要将排查结果报区、乡安监站,排查发现隐患要督促跟踪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没上报的视为无隐患。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xx)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为依据,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通过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标准化强调全员、全过程、全方面、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原则,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使企业的一般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治理和监控,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20xx年底前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操作过程标准化,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二级或三级水平。
为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序推进,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长:
成员: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18日-2月1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公司利用年(季)度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全员动员,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重要性,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强化公司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的有效途径。
2、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力度。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纳入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内容。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xx)。
(二)全员培训阶段(20xx年2月2日-2月12日)。
1、组织对公司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各级安全组织成员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培训。
2、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标准具体内容、要求和检查考核与评分办法。
3、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推广培训,提高每名员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意识。
4、要求各部门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有关标准的内涵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把适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转化为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
(三)初始评审阶段(20xx年2月13日-3月21日)。
公司各部门要依据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xx)和《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对本部门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了解本部门安全管理现状、业务流程、组织机构等基本管理信息,发现差距,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一个持续改进的起点。
(四)策划及风险分析阶段(20xx年3月22日-3月31日)。
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要求,针对初始评审的结果,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内容应包括:资源配置、进度、分工等;风险分析;认识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台帐、档案、记录等;确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
(五)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中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等要求,结合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求,补充完善各项档案资料。
(六)自评阶段(20xx年7月1日-7月5日)。
各部门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形成部门自评报告,安全科将各部门自评报告进行整理、汇总,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符合性、有效性,形成公司自评报告,为申请考核评级作准备。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司各级负责人应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有指定的专人具体负责标准化工作。各部门要精心谋划,统筹安排,明确分工,层层负责,认真落实,积极推进,注重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入安全工作新的活力和生机,确保此项活动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推进。
(二)完善措施。要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结合,与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使各个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三)加大投入,落实整改。各部门应从设备设施安全防护的维护、完善和改造;事故隐患的治理;安全环境的治理;应急救援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善和维护;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人力和财力的投入,要抽调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人员兼职或专职负责标准化工作,同时要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资金的预算,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对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保障措施建立实施情况,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六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确保辖区内春节期间生产、经营安全,现将办事处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20xx年1月10日至2月5日。
(一)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社区要督促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做好生产设施的维护工作,严防发生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要重点检查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达标情况等,严禁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使用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发现隐患向办事处或区安监局报告,严厉查处和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认真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对城北市场周边非法、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二)抓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和人员疏散防踩踏隐患排查。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易燃建筑密集区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加强对高层和地下建筑、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经营、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对商场、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超市、网吧、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消防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春节”期间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以及商贸领域各举办的展销、展览活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制定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和防护隔离措施,防止疫情传播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三)抓好道路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办事处将协同交警、运政、城区教育管理处等部门,针对秋季道路交通安全特点,切实加强对k121立交桥至莲花山公墓、办事处至胜威驾校路段的动态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弯道、桥梁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加强安全检查、完善警示标识。一是加大对街道主要路段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把好企业经营资质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关,严禁车辆带“病”上路。二是落实校车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接送学生安全,有校车的幼儿园和城北客运站、胜威驾校要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和责任,早检查、早安排、早落实,要积极配合交警、交通等部门,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抓好水上安全工作。目前气候变化无常,冬季雾大,河水干枯过往船只防止因违章操作发生碰撞、溺水、机械伤人等生产事故。同时安办在沱江河莲花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继续抓好救生衣工作,确保船只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自救互救援,将伤亡降到最小。
(五)抓好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要加强对北改工地、辖区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东福小区建筑施工现场等现场的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防风、雨雪、大雾、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等安全措施。要严格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地。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和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要停工整顿,并责令限期整改,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施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要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游乐设施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每日巡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七)食品安全。办事处食安办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的食堂,特别是社区群体性宴席的监督管理,坚持48小时留样制度,从食品的生产加工制作、流通到消费食用,严把质量、卫生关,杜绝霉烂和不卫生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八)抓好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社区要加强对孤寡老人、儿童的安全工作,要加强秋季社区居民的用电安全。除上述领域外,各社区、部门要针对影响本社区、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生产一线,对车间、场所的用电、用火安全进行仔细的检查,确保当前安全生产。
一是莲花社区要加强莲花山、凤岭公园森林防火巡查,成立防火巡逻队并备齐防火物资;
二是开展好防火安全知识宣传;三是加强值班值守。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各社区、相关重点单位要按照办事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辖区特点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办事处将组成督查组,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带队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抽查。各社区、辖区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组织开展当前的安全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深入生产一线,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履行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各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24小时值班以及安全事故快报制度,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安全信息渠道畅通。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要随时处于戒备状态,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值班组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报警并报告区相关部门,视情启动应急抢险预案,把伤亡和损失控制到最低程度。
各社区于20xx年2月5日前将大检查活动简报、照片、检查台账纸质版交社会治理办苏长虹处。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七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局制订的《xx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x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根据县局各项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强化师生的安全素质和防范能力,使学校内部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为校园安全、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了高效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学校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收集、整理、通报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有关情况,并按时上报相关信息。
本次专项行动从20xx年6月18日前开始至20xx年10月31日结束。
(一)校舍、设备设施等安全大检查。
认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对学校教室、办公室和各个功能室等公共区域的安全拉网式大检查。重点对学校的电器设备、消防器械及通道等重要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要上报并加强管理和师生安全教育。
(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1、学校配合县公安、卫生、城管、工商、食药监局等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小商小贩、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网吧等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
2、学校认真开展“警校共育”工作,主动联系片区民警以及治安巡防人员,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工作,确保校园周边秩序良好和安全。
(三)交通安全教育。
1、在9月和10月开展专题教育两次,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爱护交通设施、不横穿马路、不坐超载车辆、不坐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文明乘车等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争当文明、守法好学生。
2、举办一次黑板报或手抄报比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6月18日前),按照“安全生产月”及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制定梁泡小学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校自查(6月19日—8月31日),按照“安全生产月”要求,组织开展好“六个一”活动(组织教职工接受一次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学生接受一次安全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一次学校安全建议征集活动,给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安全提示信,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重点部位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撰写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集中治理(9月1日—10月10日)),集中治理一批长期存在、反复出现、较为典型的安全隐患,真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四阶段:本次活动情况总结、资料归档(8月1日至9月30日)。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八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安全伴我成长"的主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为师生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努力创建"平安校园"先进单位。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并从人力、制度上进行落实,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故此我们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步调一致,齐抓共管,确保学校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学校成立以周盛球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吴梅珍副校长具体负责日常安全工作,详细记载安全工作台帐。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负其责,配合派出所、法制副校长,严密防范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隐患,保障全体师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工作、学习2健全制度,提高认识。
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就必须有章可循,我校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和"学校消防工作制度",确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组织师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小学安全教育手册》等,定期出版板报、专栏,定期开展广播,播出安全知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课等开展安全讲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措施到位,预防为主。
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我校将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每天都要安排值周行政和值日教师对校门口、校园等地方的巡逻,每天晚上及节假日都要安排保安值班巡逻,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每天上下学都有值周行政协助保安维持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严禁校外车辆未经同意私自进校。加大对校门口周围的整治力度,尤其是不让小商贩在校门口的道路上摆摊设点,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发现重要情况,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全面检查,及时整改。
学校将对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特别是教室的门窗、走廊、栏杆、消防设施、供电等更要定期检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杜绝隐患。健全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即安全、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安全工作检查情况、安全工作整改情况、安全工作教育内容、安全工作有关文件和要求。
5、总结经验,常抓不懈。
每学期都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积累经验,找出差距,不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方法。对在这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师生,要给予表扬或者奖励,以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开展。
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全教育要警钟长鸣,每天都要提醒学生勿忘安全,特别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教育教学安全:
(1)具体制定常规教育制度,加强督查。上班时间教师必须在职在岗,严格按规定执行,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登记和善后处理,并与教师的考核挂钩。
(2)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要教育学生课间不玩危险性游戏,不拥挤、不跳跑,检查在活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3)各科任教师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学生,积极研究学生的心理、生理变化,加强心理辅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体育器械在使用前,体育教师或活动课辅导教师要先认真检查一遍,确定完好后方可组织学生使用,使用时教师不得离开现场,要随时关注学生的活动,加强保护,防范事故的发生。
(5)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游戏,教师应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活动量较大的要向学生讲清要求,问清学生能否参加,不得勉强。
(6)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班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各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来,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2.交通安全: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学校组织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各班主任应把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作为每天晨会的必讲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严禁在走廊里奔跑追逐。
(2)严禁12周岁以下儿童骑车上学。要求离校2公里范围内的学生步行上学。
(3)班主任老师要加强责任心,各班要坚持排队放学制度,必须把学生送到校门口,完成交接仪式,才可离开,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
(4)加强保安室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校园车辆停放有序,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续。
3.校产校舍安全:
(1)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一学期不少于两次,特殊天气随时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
(2)学校要定期检查各类器材、校舍,教师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强校舍改造、操场改建、校园绿化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每个教师都应确立主人翁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4)加强保卫工作,防盗防火。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留,专人负责,学校财产借用出校门必须要有手续。
(5)加强对各班各室的用电管理,电器、教具使用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故障要及时排除。按规定接插线,插线前应检查电线绝缘皮是否完好,禁止乱拉电线。
(6)完善防火设施,加强操作培训,设置警示标志。
安全是学校的第一等大事,让我们全体教职员工行动起来,人人讲安全,个个关心安全,时时处处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懈怠不放松,为把我校建成安全文明校园而努力。
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是是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安全办公室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一、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注重学生在校安全教育,加强遵纪守法,安全防范,饮食卫生和校规校纪教育。
二、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突发事故抢险预案。
三、检查督促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反馈,有整改。
四、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检查,排查校园围墙,教学楼,大型体育器械,消防设施等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
六、定期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各种安全逃生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有效应对,力争将损失降至最低。
七、加强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建立导辅师岗位责任制,对学生课间活动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八、建立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保安的管理,建立访客进出校园登记制度,学生上课期间离校登记制度。
九、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组织人力积极稳妥地迅速做好师生撤离,善后处理工作。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工作,依据南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安〔20xx〕12号),结合本校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提升学校消防管理水平,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溪东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建立并落实五项工作制度。
1、定期抽查制度。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随机抽查各室,发现隐患和问题将记录在案,及时各室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2、分析研判制度。结合日常消防检查情况,每季度对学校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问题和不足。
3、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现场演练。
4、责任告知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
(二)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标准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督〔20xx〕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闽教安〔20xx〕18号)相关规定。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相关规定,制定达标创建举措,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级落实岗位责任。要把方案的贯彻落实纳入学校重点工作,确保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三)落实“六加一”措施。
落实“六加一”措施,即: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场所管理小组全体人员、每年签订一次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牢固树立火灾可防可控思想,把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达标创建活动重要内容,早做准备、重点部署、抓住节点,认真排查、严格整改,把学校的火灾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师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教育,提高能力。以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教职工处置消防安全的“四个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降低火灾危害。
(三)强力整治,确保成效。达标创建活动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可靠。对达标创建活动开展不到位,存在较多火灾隐患且整改不积极的学校,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导致发生重大以上火灾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市(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市(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22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22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22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22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市(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省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访局、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厅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法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码头(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体场馆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市(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市(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市(区)要参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2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xx〔20xx〕x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xx〕xx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20xx〕xx号)精神,接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接合、标本兼治,压实xx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依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关于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推进分类整顿,消化存量,严控增量,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一切自建房排查摸底,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顿,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继续建设和谐美丽xx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自建房主要囊括以下3类房屋建筑:一是城市计划区域范围内没有土地、计划、建设手续,没有专业设计图纸或没有具备法定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计划范围内自行组织建造或雇佣他人施工建造的房屋建筑。二是在农村集体土地或非城市计划区域内,单位或个人自行组织建造或雇佣他人施工建造的房屋建筑。三是违法违规加层、擅自拆改承重结构、超设计限值增加荷载的房屋。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和内容。关于全县范围内一切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排区、学校医院车站周边、工业园区、国有农(林)场、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等区域及暖泉农场、原种场等驻贺单位在贺自建房,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延伸排查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住房。全面摸清房屋建设的合法合规性(土地、计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和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
2.排查方式。采取自查、普查和专业机构鉴定等方式进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作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可自行委托具有房屋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鉴定。依照属地管理原则,xx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要组织关于管辖区域内一切自建房逐栋(户)开展排查,建立排查和风险隐患工作台账。关于排查存在风险隐患的自建房,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并且关于辖区范围内排查整顿情况全面负责,一切经营性自建房必需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方可使用。排查整顿情况要如实上报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关于排查整顿情况进行督查。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
20xx年5月至8月底,关于全县自建房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关于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1980年以前建设的住房进行排查整顿。xx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制定本辖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百日攻坚行动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兜底保证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快查快改”,确保管控到位,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关于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顿。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停用、封闭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经营性自建房应当即时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表明后方可使用,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不得将自建房用于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关于自建房内从事的经营活动严格把控、从严审核;关于不契合安全生产条件、不契合经营业态的禁止批准经营。
(三)全面整顿隐患。
1.建立整顿台账。xx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等部门要严格依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的通知》(xx〔20xx〕xx号)要求,在前期排查摸底基础上关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建立整顿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顿一栋(户)、销号一栋(户),同步完备整顿工作全进程档案资料。
2.分类施策推进整顿。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一栋一策、分类处治方式。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xx)、《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等相关标准规矩,关于鉴定为级危房的,立即停滞使用,封闭处治,严禁居住、工作、休息或逗留,并且采取依法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关于鉴定为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等技术性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关于契合城镇棚户区和农村危窑危房、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等政策的,依照程序申报,支持改造;关于其他存在一般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依法依规敦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关于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祸隐患的,采取地质灾祸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完备临时过渡政策。关于城市建成区内鉴定为级危房且为一切权人(家庭)唯一住房的,由住建局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临时周转安排疏散群众,承租家庭契合《xx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xx〔20xx〕x号)中减免租金条件的,提供资料经审核后可适当减免租金;承租家庭经过其他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应即时退还过渡用房。关于农村范围内经鉴定为级危房的一切人(家庭)为唯一住房的,由所在地乡镇(场)人民政府就近提供安全住房关于该部分农户进行临时安排。
4.严查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部门联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关于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计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加层、改(扩)建、非法开挖地下空间,擅自改变承重结构和超设计增加荷载,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等行为,关于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以及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严禁违法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关于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建自建房。农村新建3层及以上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需依法依规进行专业设计和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表明。
2.强化日常监管。压实产权人或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定期进行房屋安全自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所属乡镇(场)、街道上报,严格落实xx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等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及物业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乡镇(场)、街道、社区(村)需各确定一名房屋安全管理员,一般由班子成员兼任,敦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且组织人员撤离。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关于发现的问题即时报告处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照“三管三必需”原则,加强本事域涉及的房屋安全监管。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xx县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依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用地、计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敦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经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定期关于自建房产权人及使用人进行安全使用调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关于房屋进行安全检测,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关于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自建房安全排查整顿工作依照边排查、边建账、边整顿、边销号的原则,推进各阶段工作落地落实。
(一)集中排查阶段(20xx年5月至12月)。关于全县范围内一切自建房进行集中排查,接合“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摸清房屋安全基本情况。
(二)全面整顿阶段(20xx年5月至20xx年12月)。20xx年8月底前,关于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城市级危房进行彻底整顿。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级危房整顿,实现动态清零。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顿任务,消除安全隐患。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至20xx年5月)。xx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各相关行业部门及暖泉农场、原种场等驻贺单位在巩固和提升排查整顿成效基础上,深入总结分析,针关于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接合实际情况,完备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长效监管。
加强组织领导。xx县自建房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推进排查整顿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牵头协调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做好日常具体工作,重大情况即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xx工业园区、各乡镇(场)、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各行业部门及各驻贺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依照职责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十二
食品的方案应该怎么写呢?以下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济南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长食药安协委[*]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推动“餐饮业示范街、示范店、示范镇”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食品市场环境,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
主要包括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监管,有效落实环节监管措施,配合支持乡镇(街道)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
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重点开展示范园区,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大学园区和水鸣街上所有餐饮店全部达到示范店要求。在此基础上再命名示范园区、示范街。
每个乡镇创建一个餐饮示范店、一家公共食堂。大学园区、水鸣街及乡镇餐饮单位、食堂创建单位名单有相关监督科室负责于11月5日前报法制科。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发放《关于餐饮业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通知》及《*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餐饮单位考核表》,并组织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二)自查阶段。11月6日至11月25日为自查阶段,各餐饮单位根据时间及要求,对照自身情况自查自纠。
(三)整改督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为整改督导阶段,各监督科室按照分工,对所辖餐饮单位逐一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
(四)验收阶段。12月中旬为验收阶段,卫生监督所组织有关人员对餐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餐饮业示范店创建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将这一创建活动做好。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水平,推进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对全区有证店进行规范、引导、整治,使其达到布局合理、经营规范、卫生安全、资料齐全的要求;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要严肃依法查处,对无证经营者会同工商、公安、执法等有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
(三)搞好从业人员培训。根据创建活动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业户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从业人员明确标准,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形成企业、市民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食品卫生法》,实施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公示目的
做到知情消费;同时有助于引导餐饮业经营单位自律诚信经营,促进其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提高餐饮业卫生管理水平;有助于加强对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监督,规范卫生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和食品卫生监督水平,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二、公示内容和形式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统一规定全区公示内容和形式。
公示内容包括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级别、卫生管理制度、卫生管理人员、食品卫生质量及保质期、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防护、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原料采购索证与验收台帐、综合评价结论、现场卫生监督意见以及卫生监督机构名称、公示日期、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等15项。
采用公示牌的形式在餐饮单位入口处等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限自本次检查开始至下次检查结束,更新时间应不少于卫生监督意见对存在问题的限期整改时限,最长应不超过量化分级要求的监督频次的平均间隔时间。
三、公示原则
(一)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据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实施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包括与食品卫生安全有关的事项。实施公示制度不影响对被监督单位现有的其他法律措施的实施。
(二)公开透明的原则。
公示牌务必包含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卫生监督机构名称、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以便消费者知情消费,同时对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进行监督。
(三)动态管理的`原则。
公示内容仅反映最近一次现场日常卫生监督情况。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卫生监督检查结果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对餐饮单位因自身卫生管理水平下降,造成卫生状况与公示内容不符,以及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后果,由餐饮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
在确定综合评价结论的监督检查时,必须是日常监督检查,卫生监督员必须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出该单位的真实卫生状况,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四、方法步骤
基于餐饮单位数量多、卫生状况差异大以及卫生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等特点,实施公示制度应遵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
(一)广泛宣传 搞好培训
要充分做好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促使餐饮单位积极配合,自觉参与。公示制度实施前,卫生监督机构应向餐饮单位发放“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明白纸”,并采取召开会议、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形成主动参与、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共同推进公示制度的实施。
(二)突出重点 分步实施
我区决定在城区餐饮单位及全区学校食堂率先实施餐饮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成功后全面推开。
用“常脸” 脸谱标志予以标示,有3项以上不合格的为“卫生状况较差”,用“苦脸” 脸谱标志予以标示。将制作的“现场卫生检查评价表”及脸谱粘贴在公示牌上,张贴于被检查餐饮单位的入口处等醒目位置。
卫生监督机构再次对餐饮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应重新制作“现场卫生检查评价表”并连同新获得的脸谱,对原有的公示内容予以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开展餐饮单位实施卫生监督公示制度作为落实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我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公示制度顺利实施。
(二)强化措施 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将监管责任明确到科室,落实到人,接受社会监督。我所将把开展卫生监督公示制度情况列入对各监督科室年终考核内容。
(三)加大力度 强化监管
对拒不执行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卫生监督人员实施公示制度的,依照《食品卫生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规范房屋租赁,坚决取缔非法租赁行为,市人民政府决定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和管理,适用本通告。
二、市国土房管部门负责本通告的组织实施。区国土房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不包括涉外房屋和市属以上宾馆、酒店房屋)租赁管理。
公安、消防、规划、城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通告。
三、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根据租赁房屋的不同类型,相应地到市、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房屋租赁证》。
涉外房屋和市属以上宾馆、酒店房屋的租赁登记,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它房屋的租赁登记到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
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可以委托各街道、镇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实施房屋租赁登记业务的收件工作。
四、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权属证明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设的;。
(六)属于危险房屋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九)已发布房屋拆迁公告,位于拆迁范围内的;。
(十)不具有房屋租赁证的;。
(十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五、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守治安、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修缮房屋,保证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房屋或者增添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
六、租赁房屋不符合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租赁房屋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处罚;租赁房屋属于违法建设的,由城管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罚;房屋租赁当事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者擅自拆改、扩建房屋或者增添附属设施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七、本通告发布前已租赁房屋但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20xx年12月31日前,向国土房管部门补办登记手续;已租赁房屋属于危险房屋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应当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补办登记手续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出租房屋规定条件的,按照本《通告》第六条规定处罚。
八、公安、消防、规划、城管等部门应当协助国土房管部门加强租赁房屋管理,组织对租赁房屋的清理整顿,对违法行为应当严格处罚。
九、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十四
落实单位消防平安主体责任、规范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行为、提升单位“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等)大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为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一步创新和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平安管理模式,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一消防平安管理规范,建立消防平安管理长效机制,认真解决单位消防平安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平安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规范消防平安管理行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时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和火灾防控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通过实施“三类规范”规范场所设置要求,以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为载体。规范消防平安管理措施,规范消防平安标识)四个完善”完善消防平安组织,完善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完善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完善消防平安责任制)和“四统一”统一消防档案,统一防火巡查记录,统一防火检查记录,统一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切实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使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达到消防管理规范化、消防设施完好化、消防标识规范化、消防知识普及化的四化”目标,努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大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大队长吴建成、教导员刘惠纯任组长,为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大队其他干部为成员。
分三个阶段进行: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从年3月5日开始至年10月20日结束。
1、安排布置和宣传发动阶段(3月5日至3月10日)。
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大队要在支队规范化管理推进会后。研究部署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工作,制定和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
3、检查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迎接十月份支队考核验收,由李双明负责对大队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力争工作达到支队一流规范。
1、提高认识。规范社会单位消防平安管理行为,建立消防平安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工作机制,防止火灾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大队要从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平安耒阳,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社会单位消防平安规范管理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点、亮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开展好辖区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是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大队将该项工作的每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规定时间内完成单位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大队要积极与政府、公安、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沟通协调,争取最大程度上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多种形式,全面推行消防标识化。主要出入口、消防车道等处设置总平面部局标识、消防车道标识;场所的消防平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危险场所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部位,悬挂张贴各类认知标识、操作使用标识和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性标识;疏散通道、平安入口、电梯前室等处设置疏散警示、指示标识;重点部位、重要场所设置各类消防宣传标识。
四是加强指导,确保效果。大队要根据本辖区实际,确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5家单位进行重点指导,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规范规范化管理行为,树立样板,通过抓点带面,全面开展规范化管理工作。
五是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大队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等形式,全面普及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
3、突出重点。加强对各类规范化管理标准的宣贯培训,促使单位深刻理解和掌握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和要求。要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为重点,督促单位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培训,同时还应加强培训的管理,逐步建立消防平安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等重点人员消防平安培训。要结合各类平安检查,实时动态掌握社会单位消防平安培训情况。
4、加强宣传。及时报道消防平安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内容和进展情况,当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等形式,深入单位宣传消防知识,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平安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严格规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协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单位依照评定方法,严格、科学、合理、公正地开展验收评定工作。对一般单位,大队可结合场所规模和实际情况,参照评定方法开展评定工作。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深刻汲取长沙市“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着力消除我县自建房及经营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和其他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突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排查内容。一是建筑基本情况。对照建筑图纸、产权等资料,核查建筑地址、所有权人、使用人、建设时间、改扩建(装饰装修)时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用途、建筑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二是建筑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包括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超负荷使用等隐患;地基基础,包括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构件出现沉降、裂缝、变形等隐患;房屋用途,包括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利用原有建筑改建改用为公共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改为其他功能用房等隐患;失修失养,包括建筑年代较长,建筑外墙饰面剥落、建筑外墙保温层面开裂损坏、建筑内外装饰构件松动、用电用气不安全、消防不达标等隐患。三是周边环境。包括占压地下燃气管道、存在地质灾害、边坡不稳定等隐患。
(三)全面排查。
一是明确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专业化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清仓见底。
二是全面摸底。采取“政府工作人员+技术专家”模式,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双签字”制度,全面查清风险隐患底数。
三是建立清单。及时建立安全“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
四是强化统筹。加强多部门综合执法,把自建房排查整治与“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燃气管网等整治结合起来,进行系统治理。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排查,可充分利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回头看”成果。
(四)彻底整改。
一是第一时间撤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或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应首先撤离全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二是第一时间关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根据隐患程度高低及时停用。
三是第一时间整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坚决消化存量。四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审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专业鉴定、使用检查等各个环节的房屋建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严把城乡房屋建设及使用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关,坚决遏制增量,实现房屋建设使用本质安全。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5月4日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推进机制,全面动员部署,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宣传发动。
(二)排查除患阶段(20xx年5月5日至20xx年6月30日)。
5月3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任务,形成问题清单,探索建立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对问题清单中的既有建筑,按照“分类处置、动态销号”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逐一确定处置意见,该撤人的撤人,该停用的停用,该除险的除险。对短时间内能够整改到位的,6月30日前完成。
(三)彻底整治阶段(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于短时间无法整改到位的c、d级房屋建筑,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该处罚到位的处罚到位,9月底前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完成专项整治行动。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消防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街道安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基层安全消防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各类隐患的发现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安全消防事故,加强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处安全消防工作规范化进程,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确保我处工作的正常运行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区有关的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如下:
管理处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是在“片长”、“街长”负责制基础上,以路段为基础,把商城划成一个片区、两条街、十四个责任路段,片长全面负责片区内各项街道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街长协助片长抓好片区内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街长为每条街的责任人,具体做好对该条街责任路段路人员的管理及路段巡查工作;通过时间努力,我处所处街道建立起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每个网格化路段长及协管员、保安、保洁在各自责任路段全面履行安全消防巡查、发现及时上报反馈等职责。
为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管理处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
路段安全消防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负责安全消防管理的组织、协调、考核、监督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负责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日常工作的考核。
1、实施范围。
商城区域。
2、“街长”、“路段长”配备原则。
按照区安全消防管理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中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结合商业街(片区)的实际需要进行配备。辖区各主、次干道(片区)实行“街长”负责制,明确管理区域。同时,按照道路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分段管理配备若干协管队员。
将商城划成一个片区、两条街、十四个责任路段,每条街配备一名街长,步行街下辖六个责任路段,马市街等下辖八个责任路段。
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切实加强夏季高温火险灾害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居住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转塘街道居住出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用于出租的房屋必须是合法建筑,属于违章建筑的,一律不得出租。
2、房屋出租人应做到“四必须”: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保笼”或金属栏栅必须拆除,要求在20xx年7月25日前一律自行拆除,逾期不拆的,将由拆违办强制拆除;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四件套”(灭火器、口罩或防毒面具、逃生绳和手电筒);内部隔断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标准,使用隔热阻燃类材料,并确保结构安全;每个居室以及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
3、出租房内必须加装空气开关等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线路应穿管铺设,严禁私接乱拉电线用于生活临时用电和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4、出租居室达10间及10间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10个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房屋出租人是该场所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杜绝该场所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5、村社或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与房屋出租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督促落实房屋出租人的安全管理责任。
6、房屋出租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由村社(物业管理单位)督促整改,若房屋出租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转塘街道拆违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转塘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转塘国土资源所。
二〇xx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