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优秀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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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显著进步,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明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民族问题与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别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备了根本政治条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终取得成功。同时,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20xx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党的xx大提出了我国本世纪头20xx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20xx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从这个情况看,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使民族地区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三,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丰富经验。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都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并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这一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要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规划。发达地区要把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扩大支援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要继续推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光彩事业等活动。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搞好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要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要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要给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为各族群众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实行和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各委员单位在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和建设。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发展深入进行的情况下,民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影响,注重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三,夯实基础,健全组织。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各族群众,担负着具体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改善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帮助民族地区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各级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领各族群众埋头苦干、不懈奋斗。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多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有54个民族成份,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达到46.98%;全省有13个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占总面积的97%;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部实行了区域自治。青海还是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的藏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的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约占全国藏区总面积的1/3。青海五大宗教齐全,尤其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深远,是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
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一、抓宣传教育,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二、抓典型引领,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xx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xx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抓抗震救灾,凝聚起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不屈力量。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四、抓重点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五、抓依法管理,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在旗帜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的同时,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活动。以“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抓住寺院管理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推行寺院社会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落实寺院日常分级管理、寺僧治安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和民主管理四个新机制。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了对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将玉树灾区受损的87座寺院纳入重建范围。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知法守法、教风端正”的目标,抓住寺院领导层做强、管理层理顺、基础层夯实三个环节,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内部民主管理有效衔接。颁布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5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创新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宗教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抵御了分裂渗透,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六、抓机制建设,促进创建活动持续、规范开展。
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表彰激励机制,把定期表彰与及时表彰相结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社会氛围。共创共建机制,着力维护多民族地区的边界稳定和社会安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矛盾纠纷。这些机制是我省多年创建工作的宝贵经验,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七、抓创新提升,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当前,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推陈出新,全面提升创建平台,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推动创建工作向前发展,各级创建工作部门也迫切希望创建工作能有突破性的提升。为此,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由省创建办牵头社科院、党校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形成了19个。
调研报告。
在此基础上省委召开会专题研究了示范区建设。去年9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示范区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发出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示范区建设。省创建办按照省委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启动工作。目前示范区评选、挂牌和表彰工作率先在村(社区)一级展开已有759个村(社区)获得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称号示范区建设实现了开局良好。我省示范区建设按照“5年打基础、20xx年见成效”目标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为未来20xx年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总体规划必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八、抓组织领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
示范区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继承和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明确要求,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行业精神文明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每年专题研究2次民族工作,中心组安排1次专题学习。各级党委要定期督查,各级人大、政协要经常视察示范区建设。同时,从机构、编制、经费方面支持创建工作,单设了省创建办,增加了领导职数和编制,省财政每年给予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对获得示范区称号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已在全省全面启动,稳步推进。
总之,20××年,国务院第××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以来,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不断地建设、完善、优化和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创建活动对推动地区稳定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青海集多民族聚居区、资源富集区、江河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连片贫困区为一体,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47%,民族区域自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千百年来,在长期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各民族间兼收并蓄、相互依存,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自20xx年3月以来,我们作出并实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战略部署,采取有效举措,注重标本兼治,着力解决问题,汇聚起了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因为我们重视思想引导,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以及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是因为我们严格依法治理,高举法治旗帜;是因为我们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是因为我们狠抓“三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是因为我们全面加强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因为我们着力攻克薄弱环节,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为整体上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因为我们认真贯彻民族政策,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因为我们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区域统筹协调力度,提升各项民生水平。
做好民族工作,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我们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
做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推动民族工作要依靠物质和精神这两种力量。要紧扣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总钥匙,也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要充分发挥我省在农牧业、矿产、能源、文化、旅游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凸显比较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以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从群众最需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加强就业引导和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
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变迁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支持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鼓励各族群众节庆相互交流;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感召人、激励人;积极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加大双语师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汉族和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双语水平。
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继续用好发展这把钥匙的同时,必须把思想教育这把钥匙用得更好。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的观念,深化爱国主义特别是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在传承保护中交融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权和主动权,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人心防线。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法治是治青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是实施依法治省方略的必然要求。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欣欣向荣。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把树立正确祖国观、民族观作为硬杠杠,把懂不懂民族政策、会不会做民族工作视为硬指标,切实用好人、选对人;要关心爱护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边疆地区的各族干部,重视民族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共同呵护艳丽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花,为加快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铸就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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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县民族工作跨越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刚才,史天龙副主席传达了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稍后,娄玲部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对全县近年来的民族工作作简要回顾,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
20xx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民族地区,并就切实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与全国一道如期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市也出台了相关政策,落实了具体措施,20xx年9月30日,习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作的重要讲话,指出各民族在文化上要兼收并蓄、经济上要相互依存、情感上要相互亲近,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和谐共生格局。同时指出,要加大和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文化内涵和国家等九个“第一次”和“五个并存”新要求。在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上,刘奇凡书记明确提出民族工作要围绕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同步小康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手段,紧扣民生、产业、扶贫、开放,创造性地解决民族工作中的资金、项目、人才等问题,全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坚持法治思维与手段,处理民族矛盾、民族纠纷,推进民族事务管理的法治化、社会化。按照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我县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抓住落实国发〔20xx〕2号文件及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的政策机遇,全力推进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了全县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民族乡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持续向好。近年来,我县8个民族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8个民族乡的多项经济指标增幅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改善。全县乡镇通油路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达100%,建设中的德沿高速、德务高速将过境我县5个民族乡(钱家、沙溪、长丰、楠杆、龙泉),少数民族聚居区交通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变。水利建设也着力解决少数民族聚居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长丰水库、观音滩水库等骨干水利工程建成后,将极大改善我县西边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工程性缺水问题。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少数民族地区全覆盖。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成效显著。在扶贫开发方面,按照精准扶贫的总要求,重点向贫困民族地区倾斜。近三年来,8个民族乡共减少贫困人口3.53万人,占全县减少贫困人口总数9.56万人的36.92%。除桶井外,其余少数民族乡已实现“减贫摘帽”。在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全县教育“9+3”行动计划和“4+2”教育突破工程建设得到进一步深化,普及十五年教育工作已开始实施,启动实施了山村幼儿园建设行动计划。在医疗卫生方面,从20xx年国家正式启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县不断加强民族地区卫生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目前8个少数民族乡中心卫生院医疗条件都得到较大改善。在文化旅游产业方面,加大了对民族节庆节日文化开发保护的扶持力度,“土家炸龙节”、“土家水龙节”等民族节庆活动越办越精彩;傩韵操、傩面雕刻、金钱杆等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序推进。德江傩堂戏、土家炸龙先后被列入国家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朝阳、高家湾等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打造成了民族旅游景区景点,带动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增收致富。在民族专项资金投入方面,县民族工作经费、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三项经费从20xx年的60万元增加到20xx年的105万元。在民族团结和谐方面,先后创建省、市级示范社区、村寨、机关、学校、军营等13个。去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启动后,我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充分肯定发展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县民族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县虽不是少数民族自治县,但却是典型的少数民族人口大县,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例高达80%以上,全县21个乡(镇、街道)中现仍有8个民族乡。民族地区由于基础差、底子薄,全县的经济总量与全市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20xx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73.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91.6亿元、财政总收入7.7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14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17元,虽然增速在全市排名靠前,但在总量上还不是很理想。贫困落后仍是我县的主要矛盾,更是民族地区的突出矛盾,加快发展是我们的根本任务,更是我县民族地区的艰巨任务。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的目标,民族地区是短板,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县的小康,4月14日,省委书记赵克志在思南调研时强调,实现全面56个民族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全国一个地区,一个县,一户农民都不可少,必须做到滴水穿石,全面进步,共同小康。为此,我们要认真贯彻国家的民族政策,因地制宜和统筹推进各民族乡和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下面,就抓好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的民族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民族政策,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一)用足民族政策,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一是中央和省、市今年专门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分别出台了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以及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反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把中央和省、市明确的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要加大“十三五”规划的对接力度,力争把加快我县8个少数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列入国家和省、市“十三五”规划盘子。
(二)用好民族政策,不断夯实民族地区的发展基础。
1.加大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对8个民族乡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族地区的发展基础,突破民族乡“硬件”瓶颈制约。要积极争取将楠杆、桶井、沙溪、长丰的出境路列入省公路建设“十三五”规划。要优先安排8个民族乡的通村水泥路和通组路建设,力争到20xx年实现8个民族乡村村通客运,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出行难问题。
2.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的民生水利建设。加快推进长丰水库、观音滩水库两大覆盖大量少数民族地区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尽快改善我县西边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工程性缺水问题。农村人畜饮水等水利项目要向8个民族乡倾斜,力争用3到5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全县8个民族乡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结合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作,优先将8个居住在生态环境脆弱、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群众搬迁至集中安置区。
(三)用活民族政策,发挥民族地区资源优势。
1.加快推进特色民族村寨建设,发展旅游经济产业。充分利用国家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的政策机遇,按照统筹规划、集中打造的理念,全方位、多渠道争取资金和项目,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打造力度。发改、住建、文化旅游、民宗等相关部门在作村镇建设规划时,要优先将我县被省民委列为民族特色村寨的朝阳、高家弯、铁坑、兴隆、官宅、长征等村(社区)纳入规划。要充分挖掘我县民族地区独特的地理风貌和民族文化,打造绿色小镇和民族村镇,积极助推民族地区旅游经济产业发展。
2.深挖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工贸、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对民族餐饮、工艺品的旅游产品开发创新行业给予格外的关照和扶持。农牧科技、扶贫、卫生计生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扶持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族医药产业,充分挖掘民族民间医药资源,扶持民族医药研发、药材开发和药品注册,培植新兴产业链,大力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
二、围绕改善民生,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落实和完善支持民族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将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作为做好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抓好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出台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各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使涉及我县的优惠政策落地生根。用足用好政策红利,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
(二)加大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开发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相关部门的支持,探索设立以精准扶贫为核心,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对内对外开放平台为支撑的民族乡试行开放式扶贫综合改革试点。依托“3个万元”工程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民族地区扶贫开发,推动过去输血式的扶贫模式向造血式、参与式、整体式转变,确保我县8个民族乡与全县一道实现同步小康。
(三)加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支持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全面改薄”、学前教育等项目,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保留必要的村小学或教学点,不断改善我县各民族乡办学条件,到20xx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四)提升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保障能力。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先实施民族乡卫生院标准化工程,加大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建设。今年重点将对煎茶、枫溪、高山等医疗卫生工作进行提级转型,多渠道、多方位推动发展。充分发挥中药材资源优势,借助外力做大做强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着力推进民族医院和民族医药临床基地建设。特别是我县天麻“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有机产品认证”“省级知名品牌”三个示范区的创建。加大对民族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力度,三年行动计划的全面落实,提升全县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行新农合县级大病统筹,实行新农合再保险,新农合异地报销制度的全面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不断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五)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返乡少数民族农民工创业园和少数民族特色手工艺产业,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完善并落实少数民族群众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培育民族特色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促进扩大就业。
(六)切实抓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整合文化、民宗、土家学会等有关资源,加强现代科技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应用,编制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建设民族传统文化资源库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资源库。申报一批具有传统特色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办好“土家炸龙”、“水龙节”、土家“过赶年”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加大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力度。力争建设县级民族文化博物馆。
三、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今年是铜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之年,市里已给我县下了硬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形成齐抓共创的工作活力,围绕我市提出的十大示范,以“八进”为抓手,实现三大跨越,确保成功创建。
(一)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建设,以提高我县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产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切实把发展落实到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问题、增进群众福祉、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上来。
(二)围绕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活动开展。按照《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意见》(铜党发〔20xx〕20号)、《德江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德创办发〔20xx〕5号)要求,认真对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标准和测评指标,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寺观教堂、进军警营、进工(农)业园区“八进”活动,在已打造示范点的基础上再树立一批新的示范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上下联动,按照市、县、乡三级联创的原则,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申报创建工作,确保在6月底之前覆盖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五城联创办、县绩效办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抓督查推动县级创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氛围。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要求和意义,深入广泛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全省每年10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的平台,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二是用好固定广告牌、网络、手机短信平台、云上德江、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等宣传手段和文化惠民工程,全方位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阶段性成效、先进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切实抓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人口信息资源整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少数民族成份的户籍管理,构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少数民族人口和流动少数民族人口规范化、信息化服务管理的工作机制,促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制度,形成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
(五)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统一模式抓紧建立规范、全面的创建工作档案,满足验收工作需要。
同志们,实现中国梦,铸就民族魂。实现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任重道远、前景光明。各级各部门必须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要真抓实干、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加大我县两个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开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20xx年3月1日,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暴力袭击恐怖事件,泯灭人性的恐怖分子,手持利刃见人就砍,致使无辜群众死伤惨重。不管暴徒们是出于什么目的和理由,但他们的行径已经让他们站在了所有人类道德的对立面,让世界人民,中国人民,包括新疆同胞们不齿,并且深深地刺痛了我们的内心。
各种证据表明,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暴徒企图通过制造恐怖行为、紧张空气来达到破坏国家和谐、破坏边疆安定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企图利用暴力恐怖事件制造民族矛盾,这些行径是不能让人容忍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面对暴力事件,中共中央、做了重要指示:依法从严惩处暴恐分子,国务院批示:坚决严惩暴徒,。
暴徒们的罪行进一步让我们认清了他们的反动本质,认清了民族分裂主义的本质和危害,分清是非界限和敌我界限,进一步统一思想,全面正确地理解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增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任何一个企图分裂民族团结的组织或个人都是我们中华民族共同的敌人。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和多种宗教并存的地区,从西汉开始就成为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多年来,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协作,努力开拓,使新疆的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本人也是出生在新疆,成长在新疆,见证了新疆的发展历程,对新疆这块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
各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新疆各族人民凝心聚力的切入点和落脚点。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国富民强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有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作为一个新疆人应有的一份责任心。做好民族团结,我们只需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首先,我们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学习,通过系统学习认识到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好新疆的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对进一步推进新疆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稳定的意义,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工作中要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做好医患沟通、医护沟通,营造和谐的医疗氛围,积极支持单位反恐维稳工作,用实际行动来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各种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大团结,应借助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使各族人民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使其成为各族人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为一名党员,要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摆在维护稳定工作的首位,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提高警惕,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用正确的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武装自己。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确了做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肩负的责任,在学习和生活中我将坚持与民族同志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团结,为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作为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省会城市,西宁的民族团结工作地位重要、特色鲜明,同时也是创城测评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对民族团结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针对全市民族工作的特点,采取了“创建活动引领,‘三基’建设支撑,宗教管理助力,服务扶持推动”的措施,推动了全市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尤其是去年,全市创建工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市全委会精神,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创建特色,狠抓工作落实,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
创建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西宁实际自加压力,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和长远性任务来抓。明确了两年强基础、四年见成效、六年创先进,西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力争走在全省前列的奋斗目标,并将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委部门“一把手”工程,落实了创建工作责任。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就创建工作作批示、提要求,促落实。仅20xx年,市委会研究和听取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相关工作9次之多。采取党委蹲点调研等形式,调研影响民族团结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形成了一系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经验和成果,有力地推动工作纵深开展。
强化宣传教育。
内容和方式得到不断拓展。
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程,及时总结提炼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挖掘创建工作中的典型事迹,主动联系各类媒体,推介和宣传国家、省、市级创建工作先进典型,使典型引领、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进一步拓宽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通过百姓大舞台、道德讲堂、主题班会、运动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活动,城市文化进一步丰富,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众较为集中的地区,以交往交流交融促进生活交融。
打造特色亮点示范带动效应日益凸显。
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作为创建及宣传工作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目前,全市共有307个村、社区、寺院、机关、企事业单位挂牌命名。去年又新打造了湟中县静房村、大通县新庄镇中心学校、湟源县波航集装袋有限责任公司、城西区兴海路街道办事处、城东区清真巷社区、城中区河湟小镇、城北区大堡子镇严小村等一批富有特色的示范点和湟源小高陵永久性教育示范基地。同时,对近年来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典型,赋予新的内容,提升、完善、推介,并集中进行了督查。为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着手制定了永久性示范点的维护管理办法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命名标准。
服务与管理并举宗教事务管理得到全面加强。
重视宗教界代表人士培养,组织宗教界代表人士参加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举办各类培训的同时,举办了两期全市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培训班。全面推进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落实资金200万元,维修属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市创建办继续安排40万元寺院维修项目,对大通县祁家寺、湟源县观音庵、湟中县静房寺进行维修。将军(警)民共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与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加大民生投入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在总结“两年强基础”阶段项目基础上,征集20xx年一批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项目,建立项目库,大力实施以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项目、农村危房改造、环境综合整治、村道硬化等为重点的扶贫项目,提升民族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并加大对在建项目实施情况督促检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扶持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抢抓时间、集中精力,狠抓项目落实。同时,鼓励少数民族创业,积极搭建“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畅通就业援助渠道,开展了以民族刺绣、烹饪、唐卡等为重点的“雨露计划”培训,实现转移就业。
注重教育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把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的培养,作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来抓。通过培训、实践锻炼、挂职锻炼、干部交流,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带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技术人才,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采取组织少数民族干部集中轮训、赴省外培训、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培训教育,为少数民族干部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创造了条件。选派5名县级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省属部门和省外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先后从市直机关和区县选派了30名少数民族干部在市区(县)之间进行双向挂职锻炼。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工作。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任用,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人才保证。
以问题为导向实现创建常态化。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两年强基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集中开展“回头看”,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提炼亮点,总结和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为下阶段工作夯实基础。各区县和市直各党委对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考核验收办法》进行考核验收,对达标单位进行命名挂牌。截至目前,57%以上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标准。将“三基”建设与先进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根据《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方案》,着手谋划“四年见成效”的工作,制定实用、管用的。
工作方案。
确保全市创建工作的连续性、有效性。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四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显著进步,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明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民族问题与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别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备了根本政治条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终取得成功。同时,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民族自治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从这个情况看,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使民族地区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三,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丰富经验。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都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并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这一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要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发达地区要把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扩大支援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要继续推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光彩事业等活动。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搞好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要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要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要给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为各族群众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五
各位同志:
上个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今年3月,市委会专题研究了我市民族工作,并同意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市四套班子的分管领导,各市、区分管书记、分管市、区长,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市各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的规模、规格都是历史上没有的。这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去年,中央、全省相继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胡锦涛提出了“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省委李源潮书记提出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和谐家园”的任务目标,王荣书记提出了“共同致力‘两个率先’,共创苏州改革成就”和发展之路。从中央到市委,都把做好民族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王荣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新时期我市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我市少数民族是苏州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力量,苏州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一道团结奋斗,“两个率先”的宏图伟业才有希望。全市上下都要牢固树立各民族亲密团结、共同进步的发展观,集中各族人民的智慧,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使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王书记指出,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生活质量。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扶持、积极帮助城乡少数民族群众跟上我市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步伐。要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最低生活保障等优惠措施,并积极组织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市场观念,增强自主创业意识,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使少数民族群众早日迈上富裕之路。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丰富和活跃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他还要求,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要营造有利于他们就业、创业、生活的良好环境。要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生产经营上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优惠照顾,妥善处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教育和引导他们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各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高度重视处理民族问题,解决民族矛盾。
王书记最后强调,要全力维护民族领域的团结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集中精力解决关系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需要。各级干部都要学习民族政策,了解民族风俗,防止因无知引发民族矛盾。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论矛盾的主体是谁,都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法治苏州、平安苏州、文化苏州等创建活动。
这几年来,我市的民族工作在各市、区民宗局的努力下,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写进了市委第99次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几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视宣传民族政策法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积极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建立少数民族联络联系协调服务机制;开展少数民族扶贫,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质量;搞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妥善处理民族领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了我市民族领域的稳定,为建设和谐苏州作出了努力。”市委会上,王荣书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要领导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对民族宗教工作予以支持,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二要积极引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三要加强管理,落实艰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王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全部写进了会议纪要。
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以及民族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力,全市民族工作出现了崭新局面。尽管我市是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数不是很多,但是由于苏州的经济发展,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要达到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民族纠纷、宗教生活等等,这几年来,我们探索了少数民族群众低保政策、民族工作进社区、建立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联络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制度,都走在了全省前列,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去年国务院表彰我局、这次市政府表彰有关市民宗局及有关干部,这都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
面对成绩和荣誉,我们肩上的任务更重,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承担了这个责任,我们就要把他做好。
三、关于做好我市民族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提高教育的效果,寓民族团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工作方法,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要适应新形势,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吸引为和感染力。
今年我们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提前到7月份进行,局里有了一个初步意见,对城区作出了安排。各市、区民宗局要根据《意见》的要求,进行认真的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让先进典型的事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年我们不仅要集中精力抓好七月份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而且要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集中性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第三,要强化对民族工作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是促进问题解决和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民族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逐步建立民族工作的督办检查机制。各市、区民宗局每年要对本地开展民族工作、落实民族政策等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弄清哪些工作开展得好,哪些政策落实了,哪些政策还没有落实,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常性地开展督办检查工作,一环一环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特别是对各项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要求、有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将检查督办的情况进行通报,努力推动我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让我们大家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常抓不懈,为实现“两个率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六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2017年全旗民族工作作简要回顾,并对2018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的趋势不断强化,但影响民族关系与宗教和谐的因素也在增加;
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措施加以改进。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旗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的重要一年,做好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2018年民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讨论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民族工作部署,按照旗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暨全旗经济工作会和全旗十七届二次人代会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着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宗教和谐大局,把祖国北部边疆伊金霍洛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2018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民族团结,基础在于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李纪恒书记强调,各民族大团结,是全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要让各族人民心连心、手拉手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让“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永放光彩。牛俊雁书记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群众要以“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为指引,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发展水平,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巩固发展和谐民族关系,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谱写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我旗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区,在全旗5600平方公里土地上生活着蒙、汉、回、满等17个民族、1.5万余名少数民族群众。全旗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握做好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自觉维护各民族团结稳定大局。
二、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民族工作水平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是全面提升和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的有效载体、有力抓手,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组织领导机制,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各项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宣传动员和工作调度,将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问题、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等5类42项指标逐项细化分解、明确措施、责任到人、督办落实,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各方力量,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共创共建活动。
加快推动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及供热供气、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等向民族地区覆盖,推动城镇规划、管理执法、环卫绿化等城市管理运营工作向民族地区延伸,推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保障向民族地区辐射。坚决打赢农村牧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抓好民族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集中力量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宜居的美丽家园。三是要深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推广和践行“共生共荣、共建共享”的城市民族工作理念,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将城市民族工作全面延伸到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发挥民族文化长廊的宣传阵地作用,在王府路社区、纳林高勒社区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宣教活动,将阿吉奈社区和吉日嘎朗社区打造成民族团结社区,其他社区组织开展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展示、民族文艺表演等活动,促进社区民族团结文化交融。
力争蒙古族祭火广场、祭火坛年内建成投用,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工作,举办第七届鄂尔多斯婚礼文化日,坚持把成吉思汗陵祭祀文化、那达慕大会、苏力德祭祀、腊月祭火仪式等民族传统文化、民族体育活动打造成伊旗的亮丽民族文化名片。
三、
抓好宗教领域管理及蒙古语文规范化建设(一)提高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宗教工作及寺庙维修保护工作经费保障,强化宗教活动在法律范围内健康有序进行。坚持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关心宗教教职人员生产生活情况,结合全旗实施的惠民工程将教职人员纳入到医疗、养老社保体系。同时,要加大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力度,坚决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邪教组织,坚决抵制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依法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审批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审查备案工作,开展好“十星级”宗教场所创建和以扶贫济困为重点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新建旺丹尼玛和伊希丹金旺吉拉展厅,做好十二世乌兰**培养教育服务保障及**府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加强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管理,提高蒙古语文规范化水平。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民族语言政策,抓好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推广,扎实推进党政机关蒙汉两种文字行文、翻译、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工作,要做到文件材料、宣传册等凡有汉语文字的材料必须配有蒙古语文字。加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蒙古语文图书出版补助、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等经费保障,推进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蒙古语言文字数字资源建设与共享工程。加强全旗机关部门文件翻译工作以及蒙古语言文字翻译队伍建设。旗直机关事业单位、窗口单位、国有企业均要配备蒙古语文专(兼)职翻译人员,实现室内外、街道马路、宣传牌匾等有字的地方蒙汉文并用率达到100%。按照翻译人员职称统筹安排资金保障工作性津贴。司法机关要充分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民族宗教部门要提高科学执法水平,做好社会市面用文蒙汉文并用管理工作。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旗帜,锐意创新、埋头苦干,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七
今年,我民族宗教局坚持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民族宗教工作宗旨,统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重心,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求真务实,加强民族团结,积极促进民族经济发展,强化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发展民族经济是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年来我们把引导和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一是开展了少数民族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 内容包括民族经济、民族教育、医疗卫生、民族成分、民族干部等。并对民族乡村的贫困人口以及行路难、饮水难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同时,深入民族乡村、民族企业进行调研,分析研究民族经济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趋势,为领导决策和做好今后的民族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是做好民族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的争取工作 抓住扩权强县的契机,我局积极于省厅及有关部门对接,加大力度争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发展项目的立项,经过多次跑上去,请下来,并深入民族乡村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共立项目三个,资金现已全部落实到位。落实的项目是历年来最多。
三是努力上报民族乡集体办公项目的落实 抓住沧州市政府召开民族乡集体办公现场会机遇,我局协助两个民族乡镇从本地实际出发,并结合沧市民委成员单位帮扶方案,谋划筛选了3个切实可行的项目上报,通过努力目前,上报项目已明确了支援单位,正在协调研究落实。
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市民族民营经济观摩会 为促进民族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局与统-战部组织召开了民族乡镇,34个民族村及民族企业的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民族经济现场观摩会。参观了发展较快的民族民营企业并由部分企业家做了典型发言。对促进民族村干部及企业老板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1、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于xx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好《宗教事务条例》,我局认真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首先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印发百余份《条例》大型壁挂宣传材料发放到各乡镇、有关乡村及宗教活动场所张贴,散发百余本《宗教事务条例》知识手册,让广大信教群众熟悉《条例》基本内容、正确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做到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同时,开展培训活动。精心组织举办培训班,对辖区内宗教工作人员、活动场所管委会负责人、教职人员等进行培训,并组织其中部分人员参加省厅、沧市局组织的培训。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随着《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首先在我市宗教活动场所全面施行民主化管理,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并对宗教团体、教职人员登记造册,建立了档案。第二,各堂口举行重大活动做到有通报、有审批,对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变化情况,外出参加宗教活动及外来人员活动情况等做到层层把关及时掌握。第三,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经常性走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督促并帮助他们完备各项制度。为达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我局研究起草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现正在讨论审定。
3、检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 一年来,我局就《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检查,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聘请了义务管理员规范清真食品市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做到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及时处理不留隐患,尽最大努力保障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权益,维护我市清真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1、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今年,我局通过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理论研讨、解经培训,使他们把教义做出符合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解释,将“爱国爱教”,“和平和睦”“改革进步”等做出适应时代发展的阐述。在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之际,组织广大信教群众以“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为主题举行纪念活动,用宗教特有的方式缅怀革命先烈,祈祷祖国繁荣昌盛,世界和平永驻。同时利用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的地位,把党和政府的政策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到位,引领广大信教群众自觉投身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去同时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我们提出了积极构建和谐宗教的口号,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现代化中等港口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今年,我市羊二庄回族镇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为我市民族工作争得了荣誉。
2、制定完善工作机制 我局为妥善处置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事件,为预防和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性事件建立了完备的工作机制。坚持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及时掌握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问题,切实把影响稳定的问题发现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注重民族内部,宗教内部矛盾的排查和协调解决。确保其不向外沿伸。
3、努力为信教群众办实事 为保障宗教活动安全有序举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人身安全。10月份,我局对我市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积极与有关乡镇、村联系,协助他们妥善处理好存在的问题,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给广大信教群众一个安全的活动环境。在对少数民族贫困人口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帮扶力度。针对生活发生困难的群众给予帮助扶持,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以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增强了机关工作的凝聚力、战斗力,同时建立起党员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机关各项制度,重点开展以提高民族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及该宗教业务水平和协调解决问题能力的学习实践活动促进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年来,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急待提高和解决的问题。一是随着佛教、道教、基-督教信教群众数量的不断增加,这需要我们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与其相适应,宗教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宗教内部存在的矛盾以及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要求我们的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三是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争取相应的政策扶持应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加努力,全面落实好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不断推进我市的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的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2、努力争取民族经济发展资金项目,力争xx年在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量上有新的突破。
3、宣传贯彻好《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党和政府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完善监督机制,严格执法审批程序。
4、建立建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实现管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宗教活动合法化。
5、注重宗教内部矛盾的处理解决,巩固民族团结,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建立和谐宗教,“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工作的主题。
6、加大力度搞好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民族宗教干部三支队伍的建立,对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民族宗教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民族宗教知识业务水平和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7、依法加强对清真市场的管理,实现社会监督和执法检查相结合。
8、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完善调研排查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建全落实预防机制,深入基层,注重苗头性问题的发现和处理。防范群体性和突发性矛盾的发生。
9、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各项制度,提高整体素质,使每一个工作人员达到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清楚各宗教基本知识,会协调处理矛盾。
10、保质保量地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治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开展以来,在、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乡镇(场)、各部门对创建活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通过近一年的辛勤努力,我县民族团结创建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活动载体不断创新,工作特色亮点日益鲜明,示范典型层出不穷,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思想上的新提高、工作上的新突破、发展上的新跨越,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为自治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是我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的关键之年,也是实现“科学跨越、后发赶超”的攻坚之年。根据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州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我就自治县2012年创建工作作如下安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依照、县人民政府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全面推进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贯穿于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通过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深入扎实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增进各民族大团结,巩固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实现“山川秀美、生态发展、人文和谐”的战略目标、推进自治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通过全面推进创建工作,更好地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创造性地走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路子,充分调动全县各族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自觉投身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伟大实践中去,进一步提升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大幅度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幸福指数,促进“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维稳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稳固,确保自治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2012年,争取将我县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全县60%的单位申创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培育选树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建立8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6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富有成效地开展好第30个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喜迎等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开展创建活动要牢牢把握的主题。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着力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自治州第十次、自治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确保2015年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整体过万元。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扶持力度的战略机遇,充分挖掘和发挥自身优势,继续抓好等“十项重点工作”,和等“四项活动”。各乡镇(场)、县直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确立工作重点,将民族团结创建与2012年的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是加强民族团结的保障,也是检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成效的'标准,要紧紧围绕全面正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特征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和“热情、包容、勤劳、敢为”的木垒精神。借自治州举全州之力帮扶木垒之际,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乡镇村,特别是自治区级12个贫困村的帮扶力度,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区、州“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发展等项目资金的支持。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帮助困难群体,特别是少数民族困难群众,解决好教育、就业、住房、就医和子女就学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州党委〔2015〕23号文件精神,通过加大选拔配备力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适度扩大招录比例、重点进行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逐步做到各层面少数民族干部与当地少数民族人口所占比例相适应,并严格落实少数民族学生升学、招生加分政策。加强对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力度,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重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清真食品市场监管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健全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础。
结合开展 “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进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六史”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特征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和区域特色文化。抓好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切实把学校作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要开展好第3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组织开展民族团结百人宣讲、文化下乡及百日文化广场活动,举办民族团结成就展、征文、演讲、知识竞赛、书画摄影展、歌舞比赛、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双语”大赛等活动。继续办好创建工作简报、网页,探索发挥创建工作微博的作用;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led显示屏、户外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组建民族团结教育宣讲团,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开展民族团结专题理论调研、论文征集和研讨活动,引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的要求以及自愿申报、督查指导、考评验收、命名表彰的步骤,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验收命名工作,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命名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近期,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第一批、第二批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进行命名,申报2012年第一批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4月中旬将召开自治县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县内州级以上文明单位要率先创建为州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计划,重点做好2012年模范单位创建任务分解。
在继续抓好大南沟乌孜别克族乡民族风情园、自治县人口与文化展厅、自治县大黄水泉边防派出所等5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的基础上,依托县文博中心,建立展示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创建工作的民族团结教育基地;配合县广电、文体局将赛马场建设成为展示木垒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民族团结教育基地;协助县教育局将县幼儿园建设成展示国家支持新疆教育发展和“双语”教育成果的民族团结教育基地。依托县党校,建立民族团结培训基地,探索发挥党校民族团结教育主阵地作用的新途径,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研究和探讨,努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培育选树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示范点。选择一批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好、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扎实、目标明确、机制健全、部署到位、措施得力、活动丰富、形式新颖、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模范集体,类型包括乡镇、村、社区、单位、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等,作为示范点,年内将在全县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总结、提炼、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以点带面,为全县创建工作发挥指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创建活动在基层深入开展。各乡镇(场)、县直各大行业系统也要分别确定一批自己的教育、培训基地和示范点。要突出抓好创建成果的转化运用,及时将行之有效的创建经验、举措、办法从示范点向整体推进。
大力培养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认可、特点突出、兼顾全面的原则,既要树立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取得全面成绩的典型,也要树立在开展创建活动中取得某些方面成绩的典型;既要树立乡镇、村(社区)类典型,又要树立部门、单位类典型。要加强调研,及时掌握先进典型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典型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和培养措施,发现亮点,挖掘典型,精心培育,使更多的典型不断涌现。对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适时组织团结进步模范表彰会、事迹报告团,充分调动和利用各种媒体,注重运用现代传播技术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和宣传,多层次、全方位加大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典型、学习典型、争当典型的良好氛围,让典型的模范事迹深入人心,引领带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统筹规划好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切实发挥好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力量,落实按人均2元足额安排创建活动专项经费,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要注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职责分工和活动开展、宣传、信息、档案、督查、验收命名等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水平。各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通过会议、联合督查、共同组织开展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职能,明确创建工作职责,确定创建工作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进一步细化可操作性更强的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建立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在自治县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考核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创建工作纳入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作为文明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双拥”模范单位及“五好”基层党组织等评选的重要指标和先决条件等评价考核和保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加大工作督查指导力度,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分阶段明确督查重点,找准问题,分析研究解决的办法,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指导各乡镇(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好创建活动。努力增强对单位创建工作督查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不做表面文章,不使创建工作流于形式,确保创建工作整体水平有新提升。重点加强对工作相对滞后乡镇(场)、部门的指导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具体指导、落实改进措施,务求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创建工作对各级领导的考核责任制,推进工作落实,指导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八
同志们:
我们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迎来了xx。在这个充满希望的美好时刻,我谨代表湖南世雄集团向同志们致以新的亲切问候!祝愿大家在新的一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今天的述职报告大会,是一次探索改进管理方式的尝试。根本目的在于通过这种面对面的形式来回顾过去、总结工作、总结自我,强化管理人员的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这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活动,既丰富了我们终工作总结的内容,又给我们未来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增添了新的活力。
刚才,我认真听了大家的.述职报告。我认为,各位同志态度都很积极,对xx的工作总结全面、公正、客观,讲得很实在、很生动、很鼓舞人心,既充分肯定了成绩,又如实摆出了存在的问题,这里既有学习不够的问题,也有工作不主动,缺乏创新的问题。大家的认识比较到位,不藏私,不护短。
作为董事长,我为同志们的进步感到很高兴,为世雄集团拥有这样一支高素质的骨干队伍而充满希望。这对我本人来讲也是一种鼓舞和鞭策。作为世雄集团的领头人,我深感责任重大,但我有信心也有决心带领大家开创世雄事业新的辉煌。
刚刚过去的xx,同志们为了世雄集团的发展都在努力工作,很辛苦,也取得了相当的成绩。xx我们主要有六项工作、全力抓好“阳光华庭”、“都市春天”二期及“宁乡项目”的开发建设;、全面推行子公司经营管理新模式;、严格财务管理,搞活企业融资;、做好土地储备,为后续项目开发打好基础;、弘扬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加强对外协调,密切对外关系。
1、同志们要集中精力开好会,各单位要安排好手头的工作,确保工作、会议两不误;
3、我们在开会的时候要注意开会纪律,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准确地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谢谢大家!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九
近日,中央民族工作讲话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和热议。这次讲话是对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总结和阐述,对于推动我国民族工作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对这次讲话深有感触,愿意通过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我个人的心得体会。
在讲话中,中央强调了民族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认为,民族工作是推动国家稳定统一、各民族和谐共处的关键环节。只有加强民族团结,确保各民族拥有公平发展的机会,才能够真正实现共同繁荣和社会进步。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民族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不能只看眼前利益,而要着眼于长远发展。
第三段:宣传文化工作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并提出个人体会(200字)。
讲话中,对宣传文化工作在民族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进行了强调。宣传文化是民族工作的灵魂,在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该增强文化自信,充分发挥文化的凝聚力,让各民族共同认同中华文化,增进相互了解和交流。同时,也要注重保护和传承各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促进各民族文化的多元融合,实现文化的繁荣发展。
第四段: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经验,并提出个人体会(300字)。
讲话中提到了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经验。我认为,我们要坚持正确的群众观点,注重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民族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因地制宜地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还要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强调个人在推动民族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300字)。
中央民族工作讲话的发表,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对于民族工作的热情和责任感。我深感民族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更加坚定了我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我将紧紧围绕中央的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央的精神,深入推进我所在地的民族工作,为加快建设民族团结、和谐、美丽的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总结:本文通过引言提出了要分享中央民族工作讲话的心得体会的意愿,并在接下来的四个段落中分别从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文化工作的地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基本经验以及个人在推动民族工作中的责任和担当等方面进行了论述。通过这五个部分的连贯衔接,达到了全文的主题和中心思想,展示了个人对于中央民族工作讲话的理解和体会。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
同志们:
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召开20xx年度市政管理工作会议,刚才,朱局长对20xx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并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详细的部署,同时,对在20xx年度各项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进行了表彰。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为城市管理付出辛勤工作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肯定成绩,正视差距,切实增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紧迫感。
从去年开始,我县围绕创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旅游城市”这一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开展城乡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开展县城环境整治和美化、亮化工程,城区整体容貌明显改观。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在座各位的密切配合和齐抓共管,更凝聚着我们全体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所有为我县城市管理事业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城市建设特色仍然不够突出,缺少具有代表性、标志性的亮点工程;二是城区基础设施建尚未健全,配套设施还不够完善;三是部分居民城市意识、环境意识、文明意识不高,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占路经营、马路市场等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四是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市容违章现象仍然反弹较大;六是摊点规划明显滞后,脏乱差、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城市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对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认真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强化措施,迅速掀起城市管理工作新高潮。
按照我县创建“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旅游城市”这一目标,我们要坚持“高质量建设、高标准整治、高水平管理”的原则,创新城市管理理念,把城城市管理与提升文化品位、凸显生态文明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建设和谐宜居的山水县城。20xx年,是我县探索实践向全面深化生态经济发展理念的关键一年,更是建设工作再接再厉、乘势而上,实现更大作为的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县委有关动员部署会议的精神,切实提高我县建设工作水平,要着力抓好如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设施服务功能按照我县的总体规划,从今年开始,将陆续开展污水处理厂河道景观等项目建设,作为市政工程的主管部门,我们要严格把握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建设档次和品位,不能因赶进度而忽视工程质量。
(二)创新思路,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随着县城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人口的增加,城市管理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要求我们工作要有新思路。要树立“建管并重、重在管理”的思想,下大力气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有效解决脏、乱、差问题。搞好城区绿化亮化工程,努力营造洁净、绿化、亮丽的城市环境。要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市场等活动。要把一些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消灭在源头。同时,在城市管理中要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坚持服务在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三)以人为本,凝聚民心,赢得社会各界支持。
城市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以执政为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去抓城市建设,必然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工作中,必须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深入群众,准确把握群众思想脉膊,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用真心换取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同志们,今年全县城市管理工作重任在肩,我们要乘势而上,不辱使命。希望各位面对新形势,能有新思路;面对新目标,能有新举措;面对新任务,能有大作为。
谢谢大家!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一
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关于中央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为我国的民族工作提供了全面指导。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结合自己对民族工作的实践体会,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下面我就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做一番心得体会。
段落二:创新发展民族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科学统筹民族工作各领域和方面的布局,全面提升民族工作的质效。在实践中,我深感统筹民族工作的重要性。不同民族的群众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我们应当通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宣传各民族之间的友好关系,让各个民族的群众共同参与到国家建设事业中来。同时,我也看到了创新的力量。数字化时代背景下,我们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推动民族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为各民族提供更好的服务。因此,我认为要发展创新型的民族工作,必须坚持统筹和创新的原则,不断提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新举措和新办法。
段落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要注重做好传承和创新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传承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传承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关键,我们需要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各地方特色民族文化,让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焕发新的活力。同时,我们也不能停留在传统上,要积极创新民族关系的方式和方法。现代社会变化快速,我们要以新的理念、新的视角、新的手段去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让民族关系始终紧密团结在一起。
段落四:推进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是推动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的根本要求。我认为,要推进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就要重视教育问题。教育是培养人才、传承文化、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加大对各民族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让各民族人民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资源。此外,在推进各族人民共同发展中,还要注重就业问题,加大对各民族地区就业的支持力度,为各族人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实现共同富裕。
段落五: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我深感党的领导的重要性。党是我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和中坚力量,我们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加强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各项政策的实施力度。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为民族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习近平总书记的中央民族工作讲话为我国的民族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导和行动方案,使我更加明确了我需要做些什么,如何在实践中发挥自己的作用。我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努力在民族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十二
民族工作是一个国家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各族人民的团结与和谐,国家的稳定与繁荣。党的民族工作讲话,是党中央对这一领域的总结与指导,对于我们深刻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我们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重要的学习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认识民族工作。
民族工作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基础性的特点,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强民族团结,必须深化对各民族发展特点和历史文化传统的了解,保护和发展各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只有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分析问题根源,才能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族人民相互了解和相互尊重。
三、坚持共同团结。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要将全国各民族视为平等团结合作的伙伴,坚持共同团结,推动民族的融合发展。要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和极端主义,加强意识形态、宗教、文化等方面的管理,建立起严格的安全监控机制。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加强法治建设,保护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
四、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
各民族的发展不平衡问题长期存在,要加强扶贫工作,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消除贫困差距。要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提高各民族人民的创新能力。要加强基层民族自治机构的建设,使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各族人民的利益。
民族工作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繁荣富强,要加强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相对独立的工作机构,提高这些机构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民族工作、精通各民族语言和历史文化的专业人才,为民族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在学习党的民族工作讲话时,我深刻认识到民族工作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只有加强民族团结,才能确保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各民族之间的和谐与团结,不仅是国家发展的基础,也是人民幸福的源泉。同时,这次讲话还强调了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加强民族工作要深入研究各民族的发展特点和历史文化传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民族政策,推进各民族人民相互了解和相互尊重。
与此同时,我还深刻理解到要坚持共同团结。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要有平等团结的思想,共同推动民族的融合发展。我认为,要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加强法治建设,保护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打击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和极端主义,确保民族团结的稳定。
关于促进各民族共同进步,我认为需要加强扶贫工作,消除贫困差距。只有保障各民族人民的基本生活,提高他们的传统文化和技能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共同进步。同时,我也认为要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教育、科技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提高全民族的创新能力。
此外,我还了解到,加强民族工作体系建设尤为重要。民族工作涉及到国家的安全稳定,要加强党中央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我认为,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相对独立的工作机构,提高这些机构的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同时,培养一批懂民族工作、精通各民族语言和历史文化的专业人才,为民族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总之,学习党的民族工作讲话,让我更深刻地认识到民族工作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性,我将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与工作能力,为实现民族团结和社会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