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汇总21篇)
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备明确的目标、详细的步骤和可衡量的成果。方案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不能片面和局限于某一方面。下面是一些成功的方案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一
5月12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荆州将严格按湖北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关事项执行。此次调整对象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在普调基础上,达到相关条件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比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同时,荆州对高龄退休人员有倾斜,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另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003〕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按照相关文件,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相信只要人们的心理有了保障,国家才能深的民意。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二
从2010年1月1日起,新疆将第六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调整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标准水平3个百分点,为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13%。调整后,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为月人均177元。
据悉,凡2009年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在此次调资范围内。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之内;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之内。
此次调整采取普通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挂钩,不同对象的调整水平有一定差别。对于既符合普通调整又符合特殊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双重”调整。退休人员中,原军队专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发放。
普调:每人增120元后再看缴费年限。
凡符合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09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120元。之后,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发5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缴费年限是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但不含折算工龄。
特殊调整一:高级职称再增80元。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09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具有高级职称的,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含高级技师的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发80元。
特殊调整二:年满70岁再增10元。
截止2009年12月31日,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再增发10元。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70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不再执行60元的标准;对2010年1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0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不再执行95元的标准。这较2009年的增发标准各高出10元。
1953年前工作者增幅看缴费年限。
对1953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55元。对1956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原工商业者,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45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35元。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三
根据湖北省发布的20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荆州自年1月1日起,提高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这是从以来,连续第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此次调整水平按20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10%确定,并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通调整是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月1日至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1月1日至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3元。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符合劳社部发〔〕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再分别增加30元、25元、20元、10元。对同时符合所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对高龄退休人员,2013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对符合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将惠及荆州近33万人,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5月份全部发放到位。
因此荆州市5月份养老金发放将通过3个项目在养老金存折上体现,一为原工资的发放,即调整前应发工资;二为每月应调工资;三为1至4月的补发养老金。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四
根据江苏省规定,这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退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增发总额不高于240元。
按照江苏省规定,今年普调包括三项: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据江苏省统一要求,无锡对上列三项普调增加总额低于240元的人员,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规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发额差距。
国家规定今年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并明确要求,普调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目前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悬殊,如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差距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江苏省规定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的增幅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的增幅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由于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退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根据江苏省规定,无锡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生活费)约247元。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五
(一)调整范围:
1、2013年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
a、年龄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1、调整范围。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
2、调整方法。领取一档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领取二档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领取三档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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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六
(一)调整范围:
1、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
a、年龄调整。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1、调整范围。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
2、调整方法。领取一档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领取二档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领取三档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七
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下面是四川关于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014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但在20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企业退休人员除外。增加基本养老金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
(一)普遍调整办法: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不含15年)的人员再按每超过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5元调整。
(二)属下列情形的企业退休人员,先执行普遍调整办法,再按以下标准和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本款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复累加享受: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人员,每月增加30元。
3.原个体工商业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每月增加40元。
5.年年度内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其中,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40元;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50元;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人员,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和类别,按国人部发〔〕61号及川人发〔〕8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此前调待中已经享受人员不重复享受。
6.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中办发〔〕29号文件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企业退休人员年龄周岁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八
从的1月1日起,全市40多万企退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并确保在4月15日前发放到位。根据江苏省规定,这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退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增发总额不高于240元。
根据江苏省规定,今年普调包括三项: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近年来,每年在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会在普调的基础上向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适当倾斜。今年按照省统一要求,无锡对上列三项普调增加总额低于240元的人员,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规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发额差距。
根据国家规定,今年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并明确要求,普调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悬殊,如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差距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江苏省规定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的增幅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的增幅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由于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退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根据江苏省规定,20无锡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生活费)约247元。
由于今年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往年不同,计算过程较复杂,为了帮助企退(职)人员理解相关政策,市民可以通过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拨打12333咨询。另外,从4月15日起,本人还可携带“无锡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区工作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养老金调整项目和标准。
其他人员如何调整。
12月31日前到龄领取养老待遇的下列人员,参照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项目增加养老待遇。
1.市区街道集体企业退养人员;2.原郊区和新区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3.6月底前退休的原郊区养老统筹小集体人员;4.5月1日前领取养老待遇的市区街道福利企业二、三类劳动能力残疾人员。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九
一是在调整时间和水平方面,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为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为各地20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国家要求各地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对自行提高基本养老金调整水平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扣减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二是在调整办法方面,实行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普遍调整具体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实行定额标准,一部分与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在此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军转干部予以适当倾斜。对企业退休高工,经国务院同意,本次调整不再继续对企业退休高工统一实行专门的倾斜政策。
二、我省的调待工作进展情况。
国家政策出台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迅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政策研究,并进行反复测算,分析情况。政策制定过程中还听取了部分企业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我省的调待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履行最后程序,发布在即。
三、20我省调整方案的基本方向。
今年的调整方案设计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政策,在调整总体水平,调整办法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文件规定落实到位;二是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在兼顾基金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努力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尽量让380万企业退休人员多得实惠。三是针对近年退休人员反映退休早、年龄大人员待遇偏低的问题,打算采取系列措施,在定额调整部分按退休时间分梯次调整,并加大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的倾斜力度。
目前全省正在调配资金,调试信息系统,预计在2014年5月份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
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3月22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20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将迎来第十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幅在10%左右。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省人社厅表示,本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2014年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迎来了第十次基本养老金上调。与以往一样,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20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三)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举例:李女士是沈阳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退休,工龄一共30年。2013年沈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她每月的养老金是1770元。
按照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办法计算,李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养老金额度是:
那么调整后,李女士的月养老金将达到:1770+170=1940元。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一
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6.5%左右,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市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1月份以后所增加的养老金将随调整实施时一并发放到位。
昨天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徐熙在接听12345市民来电时表示,今年本市将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与往年相比,今年本市在退休养老金增加方式上有一些变化和不同。
本次调整增加了定额调整的方式,首先给每个退休人员普惠式增加一定数额的退休费,重点体现公平。第二是体现社会保险“长缴多得”原则,在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挂钩的同时,注重对低收入群体的适当照顾。三是体现托底功能,对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等特殊人群,低于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四是继续向年龄偏大的退休人员倾斜,侧重向65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多调一些,体现了爱老、敬老的优秀传统。
据介绍,这次增加的养老金是从今年1月份补发的,保证在9月底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本市于去年3月13日曾上调过20xx年的养老金标准,当时调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305元,平均养老金水平提高到3355元/月。这也是北京市连续23次上调养老金。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二
江苏省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这是江苏首次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整个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称,从今年起,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将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对此,该负责人就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进行了解读。
调整办法的总体框架与往年做法一致。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复方案,今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考虑到过去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退休费全省同职务职级的退休人员都是一个标准,为了与原有做法保持适当衔接,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
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需要说明的是,上述7%、5.5%不是指每一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上调到这一幅度,总体而言,基本养老金水平高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高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低一些,而基本养老金水平低的退休人员增加的绝对额相对低一些,但调整幅度将相对高一些。
历年来,江苏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20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完)。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三
从2014年的1月1日起,全市40多万企退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并确保在4月15日前发放到位。根据江苏省规定,这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企退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增发总额不高于240元。
根据江苏省规定,今年普调包括三项:一是按定额增加,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缴费年限增加,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三是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4%增加。
近年来,每年在制定养老金调整政策时,都会在普调的基础上向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适当倾斜。今年按照省统一要求,无锡对上列三项普调增加总额低于240元的人员,再按本人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3%计算增加额,增加额不低于40元,增加后按照省的规定不得高于240元。
合理控制增发额差距。
根据国家规定,今年企退人员的养老金总体水平上调10%,也就是人均养老金上调10%。并明确要求,普调注重公平,并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体现多缴多得。
目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悬殊,如果继续按照往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差距会越来越大。按照今年江苏省规定的调整办法,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的增幅确保达到10%以上,养老金水平较高人员的增幅会低于10%,但其增加的绝对额总体上仍然较高。通过这样的完善,不同水平人员增发额的差距不至于拉得过大。
70岁以上适当增发养老金。
由于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但养老金总体水平偏低,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年满70、75及80周岁以上的高龄企退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根据江苏省规定,2014年无锡市区企业退休(职)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生活费)约247元。
由于今年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与往年不同,计算过程较复杂,为了帮助企退(职)人员理解相关政策,市民可以通过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拨打12333咨询。另外,从4月15日起,本人还可携带“无锡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到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社区工作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一体机”查询养老金调整项目和标准。
其他人员如何调整。
年12月31日前到龄领取养老待遇的下列人员,参照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调整项目增加养老待遇。
1.市区街道集体企业退养人员;2.原郊区和新区征地计划内长期临时工;3.6月底前退休的原郊区养老统筹小集体人员;4.5月1日前领取养老待遇的市区街道福利企业二、三类劳动能力残疾人员。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四
从市人劳社保局了解到,我市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以来我市连续第11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此举我市7.5万退休(退职)人员将获益。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3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普调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29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110元,普调第二部分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包括:(1)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在1953年底前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同时,对符合政策规定可增发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高工”,其待遇作同步调整。
根据这项政策,年底前已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我市7.5万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待遇将得到提高。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在2015年6月30日前办妥转轨“职保”手续的被征地农民,也列入此次退休金调整范围。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五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同步调整。调整对象为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工作将在9月底前落实到位。
今年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固定额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45元。这部分将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采取统一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4元,不足36元的按36元发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挂钩办法略有不同。企业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3%挂钩,这与往年的做法一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为1.8%,还有一部分与全省同类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挂钩。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总体调整水平为国家统一规定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其中,全省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超过7%,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将控制在5.5%,这有利于缩小两类人群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相对差距。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20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对于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六
今年4月17日,我们的工作人员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普遍调整。
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下同),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乘以4%计算增加额,计算额见分进角。
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上述3项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月增资不足210元的,在不超过210元范围内,再按本人缴费年限,及以下的每月增加15元,15年以上部分的,每满1年每月再增加1.5元,最高45元封顶。
部分退休人员按上述4项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补足: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下的,为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0%;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3000元以上的,为3000元以下部分按10%、3001元至4000元部分按6%、4001元至5000元部分按4%、5001元以上部分按2%计算的数额。
适当倾斜。
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下同)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据中央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统一部署,继续按照中办发[]29号文件和苏办发电[2003]1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资金由原渠道列支。
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4年7月1日起,参照该文件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到达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该文件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补差。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七
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居民从每人每月140元上调为180元。
市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涨了。记者昨天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我市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居民从每人每月140元上调为180元。
据了解,南通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12月,比国家和省级层面都要早。省级层面建立,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国家层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
去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整合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市区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140元/月,同时考虑市区老居民的实际情况,对月15日(市区户籍制度改革时点)前的市区城镇老居民每月增发60元养老补贴。
根据《关于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居民从每人每月140元上调为180元。其他县(市)区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调整标准。
去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整合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市区基础养老金统一调整为140元/月,同时考虑市区老居民的实际情况,对年10月15日(市区户籍制度改革时点)前的市区城镇老居民每月增发60元养老补贴。
根据《关于提高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崇川区、港闸区和市经济开发区居民从每人每月140元上调为180元。其他县(市)区按照省文件要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调整标准。
市人社和财政部门要求,各区人社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筹集,确保近期将政策落实到位。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交审查的预算报告写明,自2016年1月1日起,按6.5%左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退休较早、养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
这意味着在到2015年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础上,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实现“十二连涨”。
根据预算报告,这一调整是基于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2016年我国将努力建立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还将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坚持精算平衡,建立更加透明易懂的收付制度,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
预算报告提出,2016年,我国还将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研究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
马上就访。
南京预计人均增加172.84元。
截至去年底,江苏企退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人均水平达2460元,比“十一五”末增长68%。如按照约6.5%的涨幅测算,江苏约600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人均月养老金的增额为159.9元,这意味着2016年江苏企业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有望达到2619.9元。不过这只是测算,至于具体怎么调,如何与缴费年限挂钩,江苏将结合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研究具体的调整方案并报批。
省会城市南京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超过75万人,去年底南京市人均月养老金水平达2659元,位列全省第一,此次调整意味着南京预计人均增加172.84元。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是首次安排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一起调整基本养老金。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去年下半年,江苏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同样的缴费标准、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原则,10月1日前已退休的“老人”,按照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本次调整,全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涉及多少人以及平均养老金水平,目前人社部门正在摸底中。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八
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6.5%左右。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的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在挂钩调整部分中,与基本养老金挂钩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在适当倾斜部分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样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果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则补齐至2200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九
3月16日,记者从惠州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广东省关发布了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今年上调幅度在10%左右,同时,去年下半年广东建立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津贴,并将其计入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所以今年的增长预计超过10%。
今年上调要考虑缴费年限津贴。
据了解,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时间为今年的`1月1日,调整比例按照去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与往年基本一致。此次上调涉及惠州的8万多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今年依旧采取定额加定比的调整方式。定额部分,今年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定额增加97元。
定比方面,年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照此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额;今年开始领取的人员,按照首次领取月标准的5%计算调整额。
但与往年不同,今年的调整还要考虑缴费年限津贴因素,两者相加增幅较往年将增大。
惠州缴费年限津贴2月已发放。
缴费年限津贴从2013年10月起发放,按照要求也将在今年3月底发放到位。记者从惠州人社局养老科了解到,惠州在1月份收到了通知,2月份已经下发完毕。
缴费年限津贴将作为过渡性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列入基本养老金的年度调整基数。工作人员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退休职工最少缴纳保险要15年,每月有60元的津贴;缴纳二三十年的还不止这个数。以原有基本养老金加上津贴来计算定比部分,再加上津贴本身,预计增幅不止10%。
预计惠州3月底会将今年1—3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增长部分补发到位。基本养老金增长所需资金等也都将在发放完毕后才能有数字出来。
此外,2014年6月30日前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单列一次性发放。
去年以前对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即:副高800元/月,正高1000元/月)。
计算:假如一位惠州的企业退休职工,缴费年限为15年,去年每月养老金为2000元。缴费年限津贴为:15×4=60元;增加后实际到手的养老金为2060+2060×5%+97=22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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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二十
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退休养老金上调。湖北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出台,上调水平为2013年的10%。昨日上午,省人社厅养老处处长陈克旗做客本报“市民有约”,接听市民热线。9点半到11点期间,电话响个不停,不少读者咨询了关于缴费年限等热点问题。
对于这一情况,陈克旗处长解释称,如果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断工龄后不能补缴“欠费时段”,只能按照再次缴费的时间继续计算,如果属于灵活就业人员是可以补缴的。中断会影响待遇领取的额度情况,因此市民应该按时连续缴纳。
另外,陈处长还表示,缴满15年就够了是一个误区,缴满15年是按月领取养老金一个最基本年限,梁先生还是应该继续缴费。因为缴的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将继续向年龄大人群倾斜。
陈克旗处长告诉李阿姨,对退休早、年龄大的退休人员反映待遇偏低的情况,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
据介绍,主要采取两方面措施:一是在普调的定额调整上,以、两次计发办法重大改革为时间节点,按照退休时间划分三个档次,分梯次调整;二是加大高龄人员倾斜力度,对70周岁、80周岁以上人员,倾斜金额从去年的30元、40元分别提高到50元、70元。今后,会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向年龄大、退休早的人群倾斜。
标准上调每月可增领多少养老金?
家住武昌的80岁刘爹爹打进热线,他1951年参加工作,有38年零1个月的工龄。
陈克旗以其为例,算出增加金额:增加金额应为基本的104元加上39年×3元的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工龄不满一年按一年处理)=221元,刘爹爹是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此项加20元,最后,刘爹爹符合年满80周岁条件,再加上70元。累计所有后,刘爹爹最终每月可以增领311元。
陈处长表示,今年1-4月的待遇会在5月份一起补发。
江苏盐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二十一
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长6.5%左右。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的增加标准: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2015年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在挂钩调整部分中,与基本养老金挂钩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2015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在适当倾斜部分中,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2015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样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如果2015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200元,则补齐至2200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