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优秀13篇)
在商业交易中,合同是保障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赔偿方式。合同的生效需要经过双方的签字确认或盖章认可。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一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一、 产品名称、编号、数量、金额
三、 交货地点:
四、 运输方式:
五、 包装标准及费用:纸箱包装,由供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六、 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提货时由须方任意抽验收货,提出异议期限为提货之日起五日之内,超出期限,责任自负。
七、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合同签订后需方付总款的 为定金,以后按先打相应的款再发相应的货方式结算:其定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扣除。
八、 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开始第一批货,需方如分批提货的,应拟订分批提货时间并按时提货,并在 年 月 日前将最后一批货提完,否则视需方违约。需方实际进货数量必须达到合同数量的99%以上,否则视为需方违约,如违约,合同定金供方恕不退还给需方。
九、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
十、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签订地所在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异议期内提出异议,供方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验处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做出处理,如继续铺贴,供方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及时供货,供方不属违约,双方重新协商供货时间。
十三、货款必须汇入供方指定账号,否则由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供方不负责。
十四、验收标准;以双方封样为准。
十五、其他;供方收到定金后,此合同生效。
十六、有效期;从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至需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完最后一批货后十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货单位一份,购货单位三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当地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地面砖采购、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采购合同以共同遵守。
向乙方采购地面砖、墙面砖、卫生间瓷砖。见下表
注:1、乙方保证合同签订后日内第一批货发到工地现场。
2、单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不含下车费。 3、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高速单价。
1、完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
2、产品等级:优等品。
3、产品产地:广东
1、下车费甲方负责,破损砖不算甲方数量。
2、按照相关规范产品规格、颜色允许偏差率在3%范围内。
3、以甲乙双方拟定的样品为准。
1、乙方根据甲方设计图测货物需要的数量,按数量送货。
2、使用过程中若需要补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必须送货。
3、工程结束后,若货物有剩余由甲方负责全部退回,退货相关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但要包装完好,无破损。
1、甲方先预付定金万元,第一车货到后再支付乙方到货总量的90%。
2、乙方货全部供完后,甲方3天内结清所差乙方货款。
1、如乙方不按时供货,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拖回货物,并且甲方赔偿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合同执行期一切条款,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并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本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三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6、供货期限,可以合同约定。一般来讲,提货的以乙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应给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代办托运的以货交承运人为交货日期,送货的以送达目的地为准。
7、可以约定分批交货。
标准有国家标准gb、部颁标准、企业标准qb.如果要填写,须有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一般的购销合同,多数泛泛约定为国家标准。如果对于特定产品,或对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具体约定为哪个标准,或商定的条件、样品(共同封存样品,分别保管)、补充技术要求。
约定供方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排除需方的非正常使用导致。
1、交货地点,涉及“标的物交付”,也是风险转移的分界点。
交货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它涉及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当约定的交货地点与实际交货地点不一致时,以实际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约定了合同履行地点,则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2、交货方式:工厂交货(提货)、目的站港交货(送货)、货交承运人(代办运输)等等。对外货易中,有专门的术语。
1、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就承担赔偿责任。
2、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损耗量,对此规定及计算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
我们的实践中,一般不允许有量差,按实际收货量结算。
包装是一切有形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包装不善则会使商品变质和损坏,失去商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和使用价值,而高质量的包装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商品,而且能提高商品的附加值,增强商品本身的竞争力。而讲质量,首先要讲标准,标准化是提高产品质量的重要保证。
1、产品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没有通用方式的,也没有约定的,供方应当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2、包装物供应,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也可合同约定。
3、包装物回收:由合同约定,并约定回收费用。如,油桶、氧气瓶等。
1、验收手段:全面检验、抽样检验、理论计算、实际过磅。
2、验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约定标准。
3、验收时间:约定多少天内应验收完毕,不同于提出异议的期限。
4、提出异议的期限:
在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应在约定期间内将验收数量或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供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数量或质量合格。书面通知中,建议明确供方的回复时间,否则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需方收货后,应当在发现不合格的合理期间内通知供方,未在在合理期间内通知或在收货后2年内未通知的.,视为合格。但对质量保证期有约定的,适用质量保证期。当然,供方知道所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间的限制。
“合理期限”一般来讲,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合格的,为到货后10天内提出书面异议。需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在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议。
5、也可以详细约定由谁(由哪个机构)负责验收和试验等等。
对机电产品,应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明确设备清单。
1、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汇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2、结算期限:预付款、货到付款、分期付款。
可另立担保合同——担保法、物权法内容
(1)供方的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百分之几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2、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的,发货前须与需方协商,如果仍然需要的,供方应照数补交;如果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供方通知2天内答复,并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4、供方提前交货的,如果是需方提货的,可拒绝提货;如果是送货的,可要求供方承担提前交货期间的保管费用,需方仍按约定支付货款。如果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而合同约定了运输路线、交通工具等,供方擅自改变的,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2)需方的违约责任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4、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违约金。
5、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是指双方是约定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
1、如果双方想通过仲裁解决,则应写明由“xx仲裁委员会”仲裁,名称不能确定的,视为无效约定。不能表述对仲裁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它违反了”或裁或审“原则,致使仲裁协议约定无效,而由法院取得管辖权。
2、如果双方约定通过起诉解决,则可以约定管辖法院。原告地、被告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有的当事人为方便自己诉讼,则可约定自己一方住所地法院管辖。有的为防止对方起诉,则约定由被告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特别约定或补充条款:如:木材的检验检疫、运输证,火工品的几证等等。
2、送达约定:根据本合同要求所发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讯往来应用中文书写并且由专人或传真或以挂号信函送达,双方的法定地址以落款地址为准。
所有的通知及其他通讯往来在下列首先发生的日期应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如专人送达,则为收到之日;
2)如为传真,则为回传确认之时;
3)如采取邮寄,则为寄出之日后五天,以邮寄凭证为准;
4)如由快递传送,即为快递寄出凭证后的3天;邮寄的瑕疵,如何证明邮寄的内容是关键。邮寄人员确认,公证送达。还可以约定登报公告送达。
如果送达地点需要变更的,一方将于变更后的次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送达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
3、合同份数、生效条件:几式几份。签字盖章生效或附条件生效等。
4、其它约定:本合同为双方的完整协议,以前协议双方或其代理人就本协议适用或涉及的任何事项或事物所作的一切陈述、谈判、信函、承诺、协议、协商和合同,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均作废。
应包含:单位全称、详细住址、邮政编号、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帐号;合同签订日期。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四
合同编号: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
1.1货物的名称、品牌、产地、规格、数量、单价
价格如有跌涨,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价格。
1.3 双方确认以甲方最终接收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依据。 二、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
(1)若甲乙双方对货物有质量争议,可向有质量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检验。
(2)乙方须保证每批次的货物质量,并提供厂家货物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工地现场报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如报验不合格,报验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三、交货方式
3.1交货时间:按照甲方项目部的通知要求供货。
3.2交货地点:项目工地,货到工地后乙方负责按甲方收货
人指定卸货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甲方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备货,由乙方厂家备料安排生产确保材料准时进场。 4.1.2甲方应提供货物的存放场地,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清点、验货及签收货物。 4.1.3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为收货人负责货物清点、接收工作,每批次货到工地由收货人负责当场点数验收。
4.1.4每批次货到工地甲方应当场点数验收,对于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负责退货。
4.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甲方项目部要求供货,并保证提供合同制定品牌的原厂货物。 4.2.2乙方应随货提供有效的货物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否则视为不合格货物,甲方有权拒收。
4.2.3乙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及装卸,并承担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以及人身损害责任。
4.2.4乙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货物交接人,负责货物的交接、签证。
4.2.5对于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予以确认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退换。
4.2.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需要量进行供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终止供货,否则甲方可以停止后期付款并追究其经济损。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返还。5.2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甲方以 银行转账 的方式支付货款。乙方指定如下账户用于收受本合同项下货款。乙方如需变更如下指定账户应在第一个付款日 3 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供银行账户确认文件。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六、违约责任
币贰仟元整支付违约金。如乙方不及时供货累计达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经甲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均可向银川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3 本合同一式四分,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乙双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
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五
购方:
供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1、供方为购方供应下列产品: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合同签订之日起,购方应认真核实实需数量,最迟五天内可重新调整数量,以便供方从厂家及时发货。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天内发第一批货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提前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由供方负责送到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负责卸货,购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xxx。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1、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1、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天内购方支付(即元)作预付款。
2、供方分批次发货,每批货到工地之日,购方必须支付该批货款。
3、预付款与最后一批货款一起结清。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供货,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本合同产品为供方为购方定购产品,供方不接受购方的任何退货要求。
2、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安排发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3、如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供方无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xx份,购方与供方各执xx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购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供方名称(章):
开户行:
委托代理人:
账号:
电话: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六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安庆宏建伟业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质量标准:按照hj/t297-20xx陶瓷砖标准执行;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乙双方签章确认封存后为准,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甲方依据样品的质量、颜色进行验收。
二、产品名称,规格,货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合同所签收数量为大约数量,根据甲方实际提货量,按实结算。
三、交货方式及期限:
1、货送到甲方工地指定位置,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提货,乙方根据甲方要货数量,保证在20xx年 月 日前全部送到甲方工地。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作为供货定金;
2、货到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误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5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
2、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按时付款,没延误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5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七
供方:北京____________制品经销部。
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货金额。
供货总金额(大写):叁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小写):38256.00元。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运输方式:汽运。
2.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需方货运详细地址:东三环大北窑东北角中基新东方c座。
三、结算方式:
货款在供方供货后一个月内结清,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需方在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供货。
2.由供方负责发货,交货日期以需方签字的送货单日期为准。
五、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
2.需方收到货物后经现场验收合格后进入工地。
六、保修条款:按照国家规定。
七、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需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供方,如需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需方须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八、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到货之日起转移到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责任:供方如不能如期交货,供方须按照供货金额的%/日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2.需方责任:需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按照未付款部分的%/日向供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一、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十二、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3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无。
十五.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执壹份,需方执壹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十七、合同签订: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9月27日;合同签订地点:北京田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需方: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盖章)。
供方:代表: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盖章)。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帐号:。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八
本协议由佛山新里程陶瓷徐州总代理与各家装公司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销售新里程瓷砖及有关事宜达成本协议,经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新华陶瓷业有限公司徐州总代理(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以及签约人身份证。
1、甲方授权乙方在沛县区域内销售新里程牌产品。
2、乙方若要在非签定区域开拓市场,必须向甲方提交市场开拓申请书及须经甲方的书面有效批准;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一切责任并有权利取消乙方销售资格。
3、甲方产品及品牌的经销权、经营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严禁擅自将甲方授权给乙方的产品与品牌的经销权及经营权转让或转售。若乙方确需转让,必须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则须缴纳全部转让金的30%给甲方,但产品的经营权则归甲方所有,否则作违约和侵权处理,同时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取消乙方销售资格,并采取法律手段处理,同时经销商确认书内涉及的品牌商标、注册商标、标微号归甲方所有。
4、在有效经营期间若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取消经营权或合同自然终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提出任何形式的转让。
1、价格以甲方提供的'价格表为准,至于价格调动,甲方以传真形式或电话通知为准。
2、乙方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3、乙方订货应提前与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按乙方指定的货运方式发货。
1、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当场进行验收,按行业标准进行抽样检查。
2、若该批货物经乙方检验后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可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予以处理。
1、甲方需对乙方及客户提供技术咨询。
2、甲方免费为乙方铺设样品,协助乙方进行价格定位。
乙方责任:
1、不泄露甲方产品的技术秘密。
2、样板房不得铺设与甲方有竞争性的产品。
3、如需要更换新品种或合同结束,需退还全部不用的样品,如有破损按原价进行赔偿。4﹑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及企业形象,广告宣传不得违背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不进行市场不正当的竞争。
4、双方共同遵守商业道德,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本协议提供给第三方(除政府部门及行政诉讼外)。
1、本协议有效期以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中的有效期为准。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终止协议。
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品牌及企业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
1、一方违约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规定的,甲方有权随时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双方签章的书面形式为准。
2、双方原签定之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3、本协议附件(销售确认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5、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诉讼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一、定义:甲方指供货方,乙方指销售方。
二、经销品牌:新里程陶瓷及名致陶瓷。
三、合作方式:结算期限:支付方式。
四、销售产品:
五、指定进货渠道:新里程陶瓷。
六、经销区域:甲方指定的经销区域为:
八、经销商供货价格表(附表一)。
九、本协议生效条件:自双方签章起即生效。
十、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
十一、说明:本确认书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签署的销售协议书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徐州总代理乙方:
地址:********城17号楼55号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地:签约地: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九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经济合同等有关法规达成瓷砖购销合同,合同内容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产品名称、数量、合同总金额: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产品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企业标准,供方提供的产品为优等品,双方确认的样板作为产品样式。
三、交货时间、地点:本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需在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所有产品根据需方要求交付至_________,需方联系电话_________。需方指定_________为收货现场,签收人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承担。
五、付款方式:现款现货,合同签定日需方向供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佘款于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违约,依据相关条款执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部门调解;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预付款到供方账户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有未尽事宜,须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十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备注:本合同中订货总量为概算数,合同签订之后,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按实际送货总量结算。
二、质量标准:
1、已方所供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为准。
2、每批次瓷砖生产时均有一定色差,请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砖有大小、方正、翘曲的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同批次瓷砖产生色差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调换时间为15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送货时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砖数量。供货数量由甲方提供。
2、送货地点。
3、乙方瓷砖进场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凭证,已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车、运输及运输保险(即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集司乘人员安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共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并依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前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员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现场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额度%,该工程瓷砖项目施工完成后付总货款,余款在此工程验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验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过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追缴违约金。付款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汇入本合同各方确定的指定账户。
3建行账号:
4、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缴前期材料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补充协议。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15天内必须供货到现场。
2、因乙方供货及调换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和工人误工费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xx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25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年月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电话号码身份证号,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购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经项目部采购邀标比选及双方友好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如下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定立本合同,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河搬迁房一区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德阳市东河镇。
二、产品明细:
1、供方为购方定做下列产品:合同编号:
2、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按实供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限:
双方合同签定生效后,供方在15天内发第一批货陆续组织到工地,以后根据购方工程进度,购方将所需货物数量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提前5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购方通知后及时安排供货。
五、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供方负责送到东河施工工地,双方点清数量,由供方负责卸货,购方指定范小林、谢斌为收货人,联系电话、。收货人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出具有效收货凭证给供方,作为结算依据。
六、验收标准:
2、产品破损率按国标1%执行,超过1%的部分由供方负责补足;。
3、因陶瓷原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样品考核要求:地砖为防滑砖(象牙白),面砖为白色浅色条纹。
七、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供方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购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购方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为保管,电话通知供方,并在三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2、若购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供方所供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购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供方在接到购方书面异议后,应在三天内负责处理。
5、对购方的异议,经第三方鉴定确认该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调换。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二次供货至15000,经材料部门核实签字后付该批货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验收报后,退回余货办理结算一次付清全部余款。
九、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供货,严重影响到购方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仍不能解决时,应向购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如购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购方每延迟供方货款一天,应每日向供方偿付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购方自行承担。
3、供方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颜色、数量进行生产,在安排生产后,如购方需变更合同,应取得供方同意,并赔偿由此给供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退货补货:
如购方需要补货,购方须提前3天书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进行排产;购方应承担小批量补货的额外费用。
十一、争议解决: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购、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两清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购方执三份、供方执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十一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三条: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
1、瓷砖到场时: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第四条: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瓷砖样品,甲方签字确认后为准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货送到甲方指定工地就地卸车,运费和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货送到甲方工地,当场验收后付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若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十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xx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 25 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 年 月 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 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砖运输合同瓷砖运输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木地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 基本要求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要求,样件双方签字封样,样件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批量生产。正式生产、供货前,乙方应到甲方施工现场认真复核外墙砖及地砖数量、颜色与尺寸,同样式地板生产批次不超过2批次,并对最终生产数量、尺寸及质量负责。 检验报告书及合格证等随货同行。每批供货须按国家规定送北京市质检部门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 交货与包装
1. 包装:包装箱与包装方式应方便搬运,符合国家有关规格、型号、颜色、重量、批号、生产厂等相关要求。
2. 交货:工地交货,乙方须按期将货物送达武冈市东升路甲方工地。
3. 验收:乙方每批次交货必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在北京市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复检;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仅对包装、规格、颜色、破损等进行抽查验收。地板进场抽查验收并不能免去乙方对产品质量所应承担的责任。
4. 运输方式及费用: 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所产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均由乙方负担。
5. 合理损耗:对于货物启封前发生的破损,由乙方100%补偿;启封后发生的破损,分清双方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交货时间与数量:按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五、质量保证
1. 质保期自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一年。
2. 质保期内,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十五个工作内采取令甲方满意的修复措施,无条件补货,并承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 如乙方产品经上海市检验部门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或未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时,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作为违约行为按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六、付款方式
1. 预付款:合同签订时乙方预付10%的订金。
2. 乙方以 转帐 方式支付货款
甲方临时帐户:户名:
3. 质保金:质保期为自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金为结算金额的5%,质保金到期在无质量问题条件下支付。
七、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违约自行终止合同,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给与对方赔偿,并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
2. 如出现欺诈、以次充好等行为的,或所供产品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3. 延期交货:乙方延期交货按每延期一天处罚合同总价款的0.5%,但误期赔偿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4. 累计超过二十天延期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处以合同总价款10%的赔偿处罚。
5. 所有处罚在支付当期货款时予以扣除。
八、补货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甲方的补货通知书应提前十个工作日发出,乙方须在接通知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内交货。乙方在执行完合同供货后,有义务在两年内无条件满足甲方的补货要求,且不作价格调整。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节,协商调节不成,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输费用、装卸费用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