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汇总17篇)
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关键文件,它规定了各方在特定条件下的权责关系。合同的格式和内容应根据交易的具体性质进行灵活调整。当出现争议时,请通过友好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一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1.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双方应对区域内物品进行共同确认,明确职责范围。
2.乙方正式进场后由乙方对确认后的区域实施值勤、防范。
3.乙方将负责车辆停放、进出疏导进行规范指挥;以及对区域内发现若有闲杂人员立即制止并劝其离开。
二、聘用保安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名,如乙方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适时安排人员加班,但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岗位人数进行正常执勤,每个班次不少于名,否则将按实际人数计算工资。
2.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3.服务地点:。
三、工作时间。
1.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时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
四、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保安月度服务费/人/月,共人,每月共计元()。
2.保安月度服务费实行预付制,支付日期为合同生效支付当月保安服务费用,否则将按百分之二收取滞纳金。
3.如遇服务费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签订服务补充协议的形式确认,与本合同同等有效。
4.如需发票,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保安服务企业本身就是薄利企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2)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要求赔偿,根据失职性质的大小进行赔偿,并保留追究对此类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索赔的权利。
3)甲方应为乙方保安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或出资由乙方自行解决。
4)甲方应尊重乙方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
5)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保安员在值勤中与甲方人员即进入值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负责乙方人员在正常维护甲方权益的工作中,对乙方人员产生的各种伤害等事故负全部责任,及承担所有费用。
6)甲方负责按保安奖惩条例进行监管考核扣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保安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提出改进意见,甲方应认真研究解决。甲方未采取有效措施或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拒绝承担合同范围以外的职责任务。
3)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保险费及福利费用。
4)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5)乙方应七日内撤换甲方提出的不称职的保安员。
6)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住所、工具等,乙方只负责提供服装。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
2.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违约方承担所产生的损失。
3.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甲方如需续签,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争议的解决。
1.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如有政府颁布新的相关行业规范,甲、乙双方参照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二
甲方: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保安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
1、服务区域:
2、服务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服务标准;。
4、小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应协助。
乙方会同政府部门妥善解决;。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
6、甲方各成员应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履行保卫职责;。
7、甲方应按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工资费用;。
2、乙方有权拒绝履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服务要求;。
3、乙方具体工作职责:
卫生方面:保安方面:
4、乙方人员在执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
时报告甲方联系人。
第四条工资及支付方式。
工资为元/月,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上个月工资。
第五条协议终止与续签。
1、在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协议的,须提前。
2、本协议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签订的,应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3、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与事件发生后立即通知对方。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三
公安机关或者公安部门,简称公安,是指中国管理公安事务的行政执法部门、刑事司法部门“警察局”他们还履行一些非警务行政许可和危机管理职能,如消防救援、特殊行业管理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全体职工继续学习十-大《报告》和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迎评工作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会活动,发挥了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二、评估评建工作:在“校园环境建设工作组”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集中一段时间对校园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1、抽调专人参加工作专班,逐步对校园内重点是教学区的乱搭乱建予以拆除。
2、协助后勤集团对校内经营市场进行清理,驱赶游散摊点。
3、交通秩序基础建设,在校内主干道画黄线、安装减速带、设置标识牌,停车场画停车位,规范行车和停车秩序。
4、切实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经常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有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和纠纷。
5、及时排查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果断措施妥善处理,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
三、队伍建设:引进有专业特长的大学生等人员充实保卫工作队伍,同时加大对巡逻队伍和保安人员的训练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四、治安管理工作。
1、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网格化巡逻和动静结合的巡逻方式。
2、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保障各重点部位不发生大的被盗现象。一般刑事和治安案件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
3、加强门卫管理,杜绝闲杂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校园。
4、治安和民事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力争达100%。
5、做好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
6、整顿校园交通秩序,“狗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7、做好法制宣传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工作。
五、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进一步协调--市综治委,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力度,为本科评估创建良好的周边环境。
六、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维修维护各类消防器材和设备,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排查火灾隐患,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七、户籍管理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师生户口的迁出迁入和身份证的办理工作,确保不出差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为预防因保安员自身原因发生案件事故和履职中造成他人伤害案件事故,保护保安员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作为本保安队队员,本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不打架斗殴、不偷窃。
2、不私接乱拉电线,不擅自使用电器,不使用伪劣、违规禁用的电器。
3、不擅自动用明火,不擅自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
4、不酗酒、不游野泳。
5、遵守外出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私自外出。外出期间一切安全责任个人承担。
6、遵守交通法规,不无照驾车,不酒后驾车,不违法停车、不闯红灯等。不私自驾驶他人机动车。
7、不因自身原因,影响保安形象和服务质量。
8、遵纪守法,不违法犯罪,不发生治安、火灾、责任交通事故及交通死亡事故等案件事故。
9、遵守保安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接受保安队的安全管理。因本人的违法行为以及违反以上条款行为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保安员个人全部承担,与保安队无关。
本保证书由保证人签字后生效。
为进一步巩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服务水平,现就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改造成果,全面强化自身建设,推动企业改革与转型,共同提升业主服务体验和幸福指数,提升小区品质,培育具有国有底蕴、***物业服务品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为确保竞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聚焦业主满意,持续转观念强素质。
1、加强人员素质培养,树立正确服务观开展好“物业讲习堂”、项目经理培训、内训师培养等活动,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能培训等方面,培育员工重承诺、懂技术、明理知法的意识,推动人才强企工程有效开展。定期组织物业服务大讨论活动,着重强调服务礼仪、服务意识的重要性,潜移默化推动服务观念转变。结合技能竞赛,深化导师带徒活动,选树优秀物业人才,以传帮带的形式层层培育专业技能人才,激发企业造血功能。建立项目部间人才交流输送机制,加速思想碰撞,促进丰富且高质量的服务供给。
2、理顺管理流程机制,推动制度落实落地。优化内部管理模式,形成有效的、执行力强的管理制度。持续推行基层制度建立,以三基工作为统揽,强化“三标”建设、基层班组建设和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精细管理水平。持续推进“三会三公开”制度落实落地,认真落实物业服务收费规定,按照质价相符原则,定期公布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健全财务帐目,主动接受业主和物价部门的监督,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等信息,不断强化业主监督职能。
3、强化监督考核,提高运行保障水平。完善三级考核体系,进一步量化考核,科学运行并注重实效。坚持实施“低老坏”现场曝光会、差评案例制度,增加劣质服务曝光度,对问题突出、屡查屡犯的项目,实施“黄牌警告,红牌重罚”原则,“红牌”双倍扣罚绩效,并取消评先树优资格。持续推行“居民恳谈会”、居民满意度调查问卷,聚焦居民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针对解决业主反映强烈问题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投诉率,提升满意度。
(二)聚焦提质升级,持续强化基础服务。
1、加强日常管理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启用车辆蓝牙识别系统,强化门卫值守,加强小区封闭管理。进一步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结合“提质增效谋发展,服务升级铸品牌”及“品牌提升年”等活动,强化现场服务质量,重拳整治维修改造后小区环境卫生,加强室外普扫、卫生死角、杂草垃圾、楼道杂物等问题的清理力度。建立“四保”服务质量问题清单,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有效使用信息化技术,强化日常安保巡视与设备维修管理,实现智能化巡更及设备实时监控。积极开展“现场精细管理观摩推进会”,及时总结分析存在的差距短板,推动服务不断升级。
2、加强施工管理,把好小区基础设施质量关。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方案,复核施工现场,加强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积极参与工程交接、承接查验,做好物业交接及三方签认,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登记,明确维修及保修责任。全面巡视小区施工改造期间苗木受损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做好改造后小区智能门禁、通道闸机、人脸识别技术、闭路监控的智能化和互联网技术的测试与启用,优化安保、保洁等基础服务体系,提升物业管控效率。加强小区安全巡视,杜绝松弛懈怠,针对易产生高空坠物、物体打击等危害的危险源,重点做好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3、加快引擎驱动,促进服务转型升级。强化过程控制,持续实行“走动式”巡查,对岗位职工定点、定位、定责管理,把精细管理落实到一线。做好“网格”输出平台的管理与使用,建立网格员、物业服务人员工作协同机制,配合社区做好网格的走访、巡查、管理、服务、人口普查等工作,推动物业服务与网格服务有机融合。积极参加文明小区创建,分类指导、梯次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文明小区,推进“精品小区”、“质量标杆项目”建设。积极拓展房屋租赁、社区电商、家政护理等服务业态,提升服务能力,满足业主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在物业管理所处的现阶段中,适当运用现有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手段,依靠各种先进设备、工具和人的主观能动性,维护办公楼和业主的安全,减少和降低各类案件、事故发生率,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最为广大业主所关注,因此需切实施行三级常规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24小时全天候安全防范管理手段,落实各责任部门的结点处理,使安防管理运行达到最有效的层面。
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安防管理包括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消防和紧急事件处理等内容。是保证园区工作秩序、防止各类治安事件发生的重要基础工作,同时也是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形象。
安防管理的基本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群防群治。
1、常规防范:采取24小时门岗执勤的方式,并设置车辆秩序管理人员进行车停放管理,以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园区内公共秩序,减少和降低任何危及或影响园区公共秩序的行为。
(1)门岗的任务:
·了解熟悉所有园区业主的车辆牌照号码,熟悉业主人员的外貌基本特征。
·礼仪服务(向驾车业主和个人行举手礼或注目礼);。
·维护出入口的交通秩序;。
·对外来车辆和访问人员进行礼貌询问,拜访对象核准,验证登记;。
·制止身份不明人员、衣冠不整者和闲杂人员进入园区;。
·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园区;。
·遇到外来人员将大件物品带出园区,即与业主核实,并按物件放行单;。
·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便利性服务;。
·遇事或需要转达的事项按操作程序及时与巡逻人员、车管人员及管理人员联系。
(2)车辆秩序管理任务:
·指挥和指定进入车辆按规定停放;。
·对违章停车实行劝阻和纠正通知;。
·对超速或违规车辆劝阻教育;。
·配合其他责任单位做好规定工作。
2、技术防范:
a、值班保安接到治安报警,迅速赶到现场酌情处理,并把情况反馈到监控中心,监控员对报警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留档备查;。
b、加强夜间的巡更,每30分钟一次。
1、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制定保安管理和奖惩制度,严格付诸实施,以增强保安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2、强化保安人员的内务管理,开展系统化军事素质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制定《紧急事故处理办法预案》,定期组织演习;。
3、加强保安人员的行为规范教育,服装统一,佩证上岗,语言文明,举止得当;。
4、严格执行保安巡更点到制度,确保巡逻质量;。
5、监控中心定期检修、保养,确保监控设备完好;。
6、监控、值勤记录详细完备,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门岗保安员岗位制度。
门岗秩序维护员对园区大门口安全负主要责任:
1、每班交接时务必所有事物交接清楚完毕;。
2、门岗保安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
3、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门岗有一名队员立岗服务,对外来车辆、人员询问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以任何理由同任何人进行打架斗殴;。
操作程序:拦下—敬礼—询问—联系—登记(有效证件或车牌)—发卡—放行
4、负责对出入人员携带可疑物品进行检查;。
5、对出园区的物品必须经业主认可后放行;。
6、遇强行进入园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及时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岗进入人数和车牌号;。
7、负责保安值班室电话的接听及相关电话内容的处理和解释;。
8、负责大门口及值班室内的卫生保洁工作;。
9、接到报警应以最快的速度通知治安巡逻员或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10、协助处理园区内突发事件;。
11、门岗队员不得接待亲朋好友,不得看书、看报纸杂志,不得听收音机等,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保安员。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五章保安服务。
第二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投资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四
第六条甲方责任:
3、甲方任命乙方为贵州xx公司负责人;
6、贵州xx公司需要技术支持或者设备时,甲方必须及时提供;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贵州xx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
第十二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四条经营期间,
第三人通过受让方式取得出资人所享有的贵州xx公司财产份额时,经全体出资人同意,可成为贵州xx公司股东,但应与全体出资人另行签定协议,并依照另行签定的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1、业务单项费用支付超过元;
2、新项目的开展及投资;
3、与客户合同的签订;
4、以贵州xx公司对外担保或者对外负担债务;
5、确定贵州-xx公司聘请人员(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资;
6、合作章程、协议约定的其他应经双方共同同意的事项。
第十九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情况,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二十条出资人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公司帐薄。
第三人的债务。
第二十六条经全体出资人同意,贵州xx公司可有偿接纳。
(一)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出资人同意退股;
(三)发生出资人难于继续参加公司经营的事由;
(四)其他出资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贵州xx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出资人不愿继续经营;
(二)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出资人决定解散;
(四)协议约定的合法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五)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条贵州xx公司产生利润后,在提取利润20%作为贵州xx公司运作资金后,其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享有份额分配。
第三十六条贵州xx公司可由出资人外。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五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乙方应甲方要求委派柒名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将本单位对保安岗位的职责、要求任务明确界定。并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保安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三、服务时间。
服务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工作岗位安排为:甲方岗位为内部巡逻岗、门卫形象岗、迎宾引领岗三个岗位,每天每个岗位从上午八点至晚八点不间断单人执勤,两班轮换制。每名保安员,每周休息一天。具体岗位人员由乙方安排,但需甲方批准后执行。
保证三个岗位在工作时间都各有一人执勤。其中一人为轮休备用人选,特殊情况下,若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环境条件,确需变更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延长工作时间以及临时增派保安人员的,应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并对延长的工作时间,向乙方另行支付额外服务费用。
四、保安费用及支付。
服务费为每人___________元/月,由甲方在每月___________日之前将上月的保安服务费用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如甲方需要发票,由乙方负责开具,甲方承担税费。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费用要求。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监督乙方派遣人员的全面工作,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保安管理服务工作意见。
2、乙方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对不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保安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提出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保证换人。
3、甲方应加强和完善自身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协助乙方做好保安工作。
4、甲方向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三部对讲机和日常办公低值易耗品,并免费提供午餐、晚餐及带有七个床铺的宿舍一间。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员从事违背法律及超过保安合同内容的工作。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保证在任何工作时间内,派遣至甲方的保安员达到本合同规定的人数且应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培训,并向甲方提供适合其工作要求的保安人员。
2、乙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保护甲方的合法财产和权益不受侵害。
3、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对执勤区域内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制作,及时报告给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
4、乙方保安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5、乙方保安人员在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执勤时,对手续不符合规定和由明显问题的,有权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甲方领导或有关部门应予以支持配合,并不得进行干涉。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保安费,逾期___________天未付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甲方仍需支付拖欠的保安费。
2、因乙方保安人员未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因乙方保安人员未遵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经乙方整改,仍未达到本合同的规定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
八、赔偿限制。
1、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保安人员失职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2、对甲方存在的'安全隐患,乙方保安人员提出合理书面建议后,甲方仍未采纳,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3、甲方因乙方保安人员拒绝履行其与法律法规相悖的不合理要求而造成损失,乙方不予赔偿。
九、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
2、如合同到期未及时办理续签手续,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继续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双方各持两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六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的具体任务及收费标准。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名,其中:门卫名,礼仪名,巡逻名,守护名,其它名,管理干部名。负责省任务。
2、根据石市保安行业《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乙方为提供保安服务的,每人每月收费元(按月收费的,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每月元保安服务费。
3、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休息的,甲方需支付每人每日元费用(补助),计元整。
4、甲方按现金(转帐)方式于上岗前5日内支付整月保安服务费,以后于每月日支付当月保安服务费用。
5、因物价政策原因需调整服务费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具体工作标准。
上岗15日内,乙方须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合法要求、甲方实际情况制定书面《保卫工作方案》一式两份,《保卫工作方案》中要载明保安职责范围、岗位分布、工作方式、工作流程、人员排班情况等内容,经双方商定,报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具体实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2、有权要求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换。
3、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设施、集体宿舍等工作条件。市区街(路)号的。
4、教育本单位员工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协助保安人员工作。
5、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保安人员服务质量,定期回执保安公司《客户意见书》等方面的问题。
6、在收到乙方报送的《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后,研究解决方案并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意见。
7、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应对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甲方保安责任范围内各执勤目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要整理成《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主管领导。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并经过保安专业技能培训。
3、乙方保安人员须严格依照本合同和《保卫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
5、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第四条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为劳务输出合同,乙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为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如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且经公安机关(甲乙双方)核实、确认的,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其最高额不超过当月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如造成的损失较低(指损失不超过当月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的),处罚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的50%,其处罚额度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失误,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处罚。因乙方保安人员失职或失误而引发事端的,由乙方负责调查解决,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乙方可视情节给予该保安人员处分。经公安机关查证落实后,损失巨大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失职保安人员的法律责任,甲方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所指的失误范围是指:在甲方单位执勤范围、上岗时间、上岗保安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属于合同范围。其它条件情况下造成的失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罚、扣除、暂扣保安服务费。
2、甲方对乙方报送的《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的内容不能及时完善和落实措施的,因此发生问题的,而乙方又无法避免的,乙方不负责任。
3、甲方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本合同及《保卫工作方案》责任范围以外的工作,给乙方保安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负责。
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保安人员不能履行职责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的,自甲方停止给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用之日起,按日收取甲方应付保安服务费10%的滞纳金;欠款累计达3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要保安服务费及索赔违约金的法律权利。
2、乙方确实不能完成甲方保安任务或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职责范围内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经协商无效,甲方可终止合同。
3、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需增减合同人数及条款,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赔偿对方剩余服务费30%违约金。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双方必须在合同执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尊重对方的精神协商解决。
5、甲乙双方将来以其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甲乙双方之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取代其在本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前提是不得因此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6、每年保安服务费上调,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七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章):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沁阳市龙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科学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门卫、巡逻、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防盗、防暴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报告即使答复和改进。
2.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政策制度执行。
3.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服费。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居住设施。
第三条:乙方职责。
1.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商解决。
2.选派的保安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员简历、档案。
3.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4.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并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5.乙方指派结合学校的管理及领导,安排好保安员的执勤岗点和作息时间。
6.保安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守护目标的防火、防盗、防暴及巡逻,负责校内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车辆畅通,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发生在执勤区域内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火灾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破案,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四条:保安服费的支付方式。
1.甲方直接为乙方提供住宿。
2.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必须每月把保安服务费按月全部付给沁阳市龙强保安有限公司,保安服务费每人每月一千四百五十元,共四人每月合计五千八百元整。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两千元以下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30天内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未确定之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公司员工的共资。
2.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未尽事宜应相互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八
甲方:
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范围。
1、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保安服务,服务包括门卫、守护以及巡逻等,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工作。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保卫、安全相关的其他服务。
运行方式。
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安全保卫工作,并对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派驻保安人员,派驻的保安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工期三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工期。
服务人数:乙方首次向甲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名,以后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增减保安人数,需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甲方要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
服务费用及支付。
3、甲方按每月每名保安元向乙方包干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于每月日前以支票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务费。
管理。
5、乙方保安人员上岗必须着装(着保安服、系武装带、配警棍,关键岗和巡逻人员配对讲机),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
6、乙方保安人员要遵守并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财产安全。
7、乙方必须严格管理,制定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甲方管理人员。
8、乙方要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轮换,每期保安人员的花名册应盖乙方公章后,交甲方审验和备查。
9、乙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规或不称职保安人员提出处罚、调换或辞退要求,乙方必须接受。如乙方保安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0、要求并监督乙方提供满意的保安服务的权利。
11、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及考核权利。
12、监督乙方对其保安人员支付合法劳动报酬和提供必要劳动待遇的权利。
13、对乙方失职造成财产损失赔偿的权利。
14、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
15、提供必要生活条件的义务。
16、配合乙方履行职责的义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7、当确定甲方要求的工作或活动属违法性质时,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8、享有合法取得服务费用的权利。
19、乙方向甲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健康证),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且身高不低于米,以上毕业的男性。
20、自觉接受甲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卫甲方财产安全的义务。
21、为保安人员提供劳动报酬和劳保福利。
22、为保安人员配备保安制服和装备(武装带、警棍、对讲机等)。
23、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
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按责任大小予以赔偿,按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认定额不低于赔偿。甲方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乙方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劳动争议或发生人身伤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依照劳动法进行妥善处理。
甲方免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住宿,水电费按甲方员工同等对待,享受甲方员工餐待遇(如甲方实行收费进餐,甲方给予适当补贴)。
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原则上不得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以书面文件予以确认。若未征得对方同意,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则要追究违约责任。除违约方向对方赔偿损失外,还要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合同:
(一)一方违约。
(二)试工期内。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确认。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九
甲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洁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沽服务,依据双方确认的《保洁范围和标准》,承担相应的保洁服务责任。《保洁范围和标准》作为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
3、乙方保证在上述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每周天,每天小时保洁服务,并保证每天安排名保洁人员在上述范围内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保洁服务。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
2、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
3、积极配合乙方的清洁作业。
4、对乙方保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清洁范围和标准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5、积极采纳乙方在保沽方面的提出的书面合理化建议。
6、因甲方要求乙方保洁人员实施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以外的行为造成的事故或者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切实履行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义务,确保保洁人员认真完成《保洁范围和标准》规定的作业项目和标准,确保工作质量。
2、乙方在提供服务时不能妨碍甲方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业务。
3、乙方保洁服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洁人员属于乙方员工,由乙方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责任。在乙方提供保洁服务过程中,乙方人员出现的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乙方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但通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保洁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0.5%—1%。
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甲方需要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其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给乙方。
2、乙方每月初为甲方提供正规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向乙方付款。
五、违约、赔偿责任。
l、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的服务费元(大写:人民币)。
2、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保洁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无正当理由甲方累计逾期3个月未支付保洁服务费,乙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甲方结清所拖欠乙方的保洁服务费及违约金。
六、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可能被乙方或其保洁人员知晓的关于甲方业务、客户等信息,在本合同中都应被认为是甲方的商业秘密,除非是为了甲方的更大利益,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使用它们,也不能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之后的任何时候将它们泄露给第三方。
七、合同变更、解除及续订。
l、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或终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原条款进行补充及变更。
4、合同到期,双方若无异议,合同自动顺延1年,顺延次数不限;如有异议,任何一方须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
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l、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x综合楼、病房卫生保洁等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存放保洁工具及所需保洁药具房屋一间,由乙方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工具、药剂,丢失自行负责。
三、乙方根据保洁服务内容及甲方要求,妥善安排好日、周、月、季的保洁计划,并做好保洁人员的技能及安全培训,在接受甲方委托期间,如出现人身伤亡及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必须统一服装,佩带统一标志,且服从和配合甲方管理工作。
五、乙方自备保洁工具(包括保洁药剂、香精球等保洁用品)。
六、在保洁范围内,如造成甲方设施设备损坏,由乙方包赔损失;但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七、非乙方原因造成下水道堵塞,不在保洁范围内,如需乙方疏通,费用另计。
八、乙方服务未能达到所定标准,甲方提出异议后,乙方还未及时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权进行考核处罚。由不可抗力或甲方保洁范围发生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可协商或重新签定合同并不负担责任。
九、甲方连续三个月不能按时支付保洁服务费,视为双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撤出保洁人员,停止服务,所欠保洁服务费按拖欠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十、本着先服务后付费的原则,甲方每月付乙方保洁服务费元,付款方式为每月付款一次,月底付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20_年5月12日至月日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任何一方如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或更改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十一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务: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6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派出所,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派出所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甲方需在每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所有金额给保安服务公司。
2、保安服务费由保安服务公司支付给保安员。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20__年01月01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20__年01月01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十二
聘用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甲方安全保卫工作,特聘请乙方为甲方保安员,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协议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协议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乙方的工作生活条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对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服务行为要求乙方立即纠正。
3、甲方负责建立安全保卫制度,明确乙方保安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4、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及执行保安勤务所需工作装备。
5、甲方应当按照要求按月及时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为2750元,同时享受本校发放的职工福利补助及奖励,乙方社保由乙方自行缴交,本校不负责缴交。
6、上班时间:16:30—7:00(其中19:00—20:50除外)。
三、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接受甲方管理,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和学校制定的各种保安工作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圆满完成任务。
2、享受协议规定的工资待遇。(乙方食宿自理)。
3、做好甲方的门禁工作,严格查验出入校园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车辆和物品,防止无关人员进出。
4、在校园及周围开展治安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5、在上、放学时段维护校园出入口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发现可疑情况果断处置。
6、发现和制止发生在校园及周围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7、配合学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伤害事故等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或消除。
8、收集、报告校园及周围治安动态和信息。
9、上班时严格按照保安服务标准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本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11、熟悉学校的物防和技防设施配备,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和保安防卫器械。
12、文明执勤,言行规范。
四、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因身体状况不能从事保安工作时。
3、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甲方造成极坏影响的。
4、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5、违反规章制度,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
6、用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和治安责任的。
8、其他违反国家政策和甲方规定的。
五、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接受乙方聘用的保安队员提供安全保卫工作,并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及范围。
1、服务时间: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保安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学校安全和维护;对外来人员、车辆的检查和查验;对学校各类物资进出的控制;对各类危险物品的控制;对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校园内的各类紧急情况进行控制;协助学校处置发生在校园内的紧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期保安服务费人民币元整,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万元,由甲方财务部门转帐至乙方的帐户。逾期不付,每五个工作日按每月应付款项5‰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保安人员提供良好的执勤工作环境,关心保安人员的生活,为保安人员提供必需的食宿、防寒、防暑等工作生活条件。
2、甲方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必须严格依照规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对保安人员违背本合同职责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实事求是向乙方通报,必要时有权利要求乙方更换人员。不得指使保安人员从事违纪违法犯罪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渎职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甲方保卫处根据《保安工作处罚制度》进行督查和考核。具体操作方式见本合同第四条第3款.
5、甲方遇大型活动、各类事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可以商请调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员参加维持校园人员、车辆通行、排队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费用,该费用由学校财务部门直接转帐至乙方帐户上,每月底结算。
6、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合理分担有关误工、抚恤等费用,其医疗费用由乙方从为保安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中解决。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2、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时,必须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标志和执勤证;必须服从甲方和乙方的双重领导,认真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尽职尽责,为甲方提(转载自本站,请保留此标记。)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必须遵纪守法,文明执勤,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必须认真维护责任区正常工作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现场发现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报警或协助公安、保卫部门抓获,扭送当地公安派出所处理。对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和灾害事故现场,应先行保护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秩序。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对保安进行管理,并按照甲方《保安工作处罚制度》对保安的行为进行规范,具体做法是:甲方保卫处每次发现乙方保安有《保安工作处罚制度》中所列行为的,可向乙方提供有违纪保安签字的《处罚通知单》复印件,乙方根据《处罚通知单》上的金额从保安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并在每月底交甲方保卫处作为奖励资金。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务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3、因甲乙双方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法执行,违约方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双方各有过错,则应根据过错大小由双方分摊责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终止的,视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人责任。
4、因乙方保安队员工作上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了损失,如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并发生了盗窃、扰乱、群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贵重物品等,经查证属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七、解决争议的办法: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甲方的《保安工作处罚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十四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实施安全保卫,配合甲方执行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预防和制止侵害甲方安全的行为发生。
第二条:乙方保安员的具体执勤岗位、职责防范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聘用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保安员共名。
第五条:
三、工作时间。
第六条:保安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综合计算劳动工时。若甲方需要保安员加班,应遵守《劳动法》规定的时间限制,并由甲方支付加班费。
四、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以上保安服务费合计为每月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第八条:保安服务费实行按支付制,以方式支付。
如支付日期最后1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则节假日、公休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支付期限。
第九条:甲方要求乙方保安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或者超过法定工时工作的,应在本合同服务费标准之外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支付加班加时工资。支付期限为加班加时工作次月5日前。支付期限最后1日为节假日、公休日的。则节假日、公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支付期限。
第十条:因甲方原因导致保安员不能享受国家法定年休假的,甲方应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有权指派人员对保安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第十二条:甲方应为保安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装备、通讯技术设备。
第十三条:甲方应为保安员免费提供食宿及开展文体活动所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四条:甲方有责任及时、认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改进和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甲方有义务教育其员工遵守保安员的工作,对保安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处理保安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及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的争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勤务指挥、人员调整和休假安排。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责任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第二十条: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第二十一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第二十四条:乙方配备的保安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持有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身高必须达到1.7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等,上岗前由甲方给予办理娱乐场所从业人员ic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安员到甲方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乙方保安员离职甲方不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六、双方协议内容。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六条:甲方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内遇到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服务费价格。
第二十八条: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订,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
第三十一条: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或加班加时工资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因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以及条款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第三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依法另行协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商定由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服务人员承担该项安保工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一)、门岗:(大门)实行24小时执勤。
(二)、院内停车场实行24小时车辆秩序维持及保安巡逻。
(三)、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内外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
(四)、发生应急事件及纠纷时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维持及协调保卫工作,并报有关部门。
(五)、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性警卫任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审定乙方拟定的管理方案。
(二)、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室用房、保安人员相关设备的配备。
(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六)、医院在职工保安人员如有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七)、积极采纳乙方相关合理化建议,以便更好地做好医院的安保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保安服务制度。
(二)、按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服务,负责保安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工作的考勤、考核。
(三)、自行负责本公司保安人员的服装,以及工资福利待遇。
(四)、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
(五)、乙方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出现人生伤害事故后果由一方负责协商解决。
第四条。
仟佰元月合计元整),年合计。
(二)、支付方式:由甲方按月向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支票形式于每月5号前支付上月保安服务费用。
第五条。
第三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六条。
违约责任:合同一经签字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必须相互支持工作,不得拒绝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用。
第七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星期内,根据甲方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完善补充、变更、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诉或提交仲裁委员会。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负责人:
负责人。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十六
雇佣单位(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由甲乙双方共同完成临时勤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临时勤务中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保安业务等工作责任,调动保安员的积极性,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二、保安员根据甲方需要,实行站岗或坐岗,直至临时勤务结束。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安排值勤岗位,制定职责标准。
2、甲方有权指导,监督,检查保安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3、甲方有权对保安管理措施进行审定。
4、甲方有权对不称职保安员要求乙方更换。
5、甲方有权及时协调处理保安员履行职责时所发生的各种纠纷并通知乙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策划、制定临时勤务保安值勤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实施。
2、乙方根据甲方的环境特点和要求,采取巡逻,门卫,守护等形式,为甲方提供安全保卫方案的相关服务。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方案要求的保安员,负责对甲方工作中违反岗位职责的保安员的换。
4、加强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四、雇用人数、时间及酬金支付方式:
1、甲方雇佣乙方保安员人,用于保安服务。
2、服务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3、服务费标准:甲方付给乙方保安服务费共计金额元(大写:)。
4、支付方式:服务费实行预付制,甲方自合同签定之日将临时勤务全部费用的50%付给乙方。
合计:元。
待勤务结束时将剩余的50%支付给乙方,合计元。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拖欠服务费超过规定期限10天,则向乙方交纳每次所付款额10%的滞纳金。
2、保安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岗的,乙方须在24小时内补齐甲方所需人员。
3、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换不合格人员的通知后,24小时内仍为做出调整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
1、合同条款的变更,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因不可抵抗力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可协商终止或解除合同。
七、合同纠纷的解决。
当合同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的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定日期:
保安临时的服务合同篇十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专业保安服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2、委托人员数量,共人,其中包括队长1名。人员分布为东、西出入口24小时门卫岗6人、园区24小时巡视岗共4人。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保安人员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
2、甲方有权审核并要求乙方修改执勤方案和工作服务标准。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并完善保安服务工作,并接受乙方对关于安全防范、消防隐患等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甲方保卫部负责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发现工作表现不称职的队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屡教不改者,按照甲方《员工手册处罚条例》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5、依据本合同条款及附件内容,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
务工作时的过失(脱岗、串岗、睡岗)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有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调整乙方保安人员工作内容、岗位、时间的权利,乙方保安人员应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7、小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应协助乙方会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妥善解决。
8、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桌椅、组织学习、训练的场所等。
9、甲方负责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卫职责。
10、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外甲方提出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安服务的要求。
3、乙方向甲方提供门卫(岗)服务、巡逻及其他因甲方管理面积增加需委托给乙方的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各类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5、乙方应当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执勤方案要求能达到甲方满意的保安服务人员质量和数量。
6、乙方保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标准、各项福利待遇、社会。
保险等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负责承担。乙方及乙方人员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及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7、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或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乙方应当于甲方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5日内予以更换合格人员。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与公安、消防、城管、市容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并保持良好关系。
9、乙方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保卫部人员,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第五条、人员要求。
1、乙方保安人员年龄须在50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胖瘦适中,形象端正,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身体素质要求。
2、乙方需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统一工服、工鞋等,并随季节更替变换工服。
3、乙方保安人员应具备政府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安人员任职条件及合法手续。
4、乙方保安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个人品行端正,无治安拘留等违法犯罪记录。
5、甲、乙双方对保安人员进行月度考勤统计,如发生对保安人员服务行为的投诉的,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警告,第三次给予相应处罚并更换人员。
6、乙方应经常检查乙方保安人员的文明执勤、礼貌用语,注重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和安全,尽心尽责做好小区的卫士。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派人员的花名册、籍贯、身份证复印件等。
1、保安服务费为元/人/月,年费用合计为元。
2、支付方式:甲方依据保安月度服务表的月度统计情况,在次月10日前以支票形式支付保安服务费,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第七条、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可变更本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视为未提供相应的保安人员。
4、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时,5日内予以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数额扣除相应服务费用。逾期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遭遇不可遇见、不可避免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通。
知另一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
乙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属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签订的,应提前30日提出书面意见,如单方提出不再继续签订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附则。
1、甲、乙双方须遵守商业道德标准,除法律要求或履行合同必须外,不得向本合同外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企业信息。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