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优质16篇)
心得体会是对个人一段时间内的学习、思考、经历等进行总结和概括的表达方式,它是对自身成长和经验积累的一种回顾和反思。心得体会是一种宝贵的财富,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提高自我认知和思考能力,还可以帮助他人借鉴经验,从而实现个人和社会的进步。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把琐碎的细节整合起来,形成系统性的知识体系,使我们对某一领域有更深入的理解和把握。所以,写心得体会对我们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怎样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心得体会呢?下面是一些写作技巧和方法供你参考。以下是一些关于工作体会的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发。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落实安全生产法,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
张居正曾言“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说的就是抓落实的至关重要性。安全生产法实施多年,但生产安全事故仍然频发,关键是已确定的政策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首先就要求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严肃法纪,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保好驾、护好航。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
xx书记要求,xx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我们要始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从业人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使每人都明确自己的.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从业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就是要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标准,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
落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首当其冲,需要通过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来贯彻安全生产法,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其次,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尤其是要加强新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坚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安全生产培训。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法,侯马市食安办在近日举办了侯马市学习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班。邀请了临汾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继海、临汾市食安办专家杨印榜两位为主讲嘉宾,组织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分管食品安全人员,农委、畜牧中心、食药监局食品执法人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从业人员等,共1500余人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培训会由政府办副主任高晓勇主持。
副市长高剑云参加了开班仪式,并要求参加培训的全体人员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学习,进一步掌握和理解《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充分认识加强食品安全法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迅速大规模、多层次的开展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学习活动和教育培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食品安全,促进侯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积极贡献。
市食安办副主任、食药监局局长张悦繁就学习贯彻落实培训会议精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新《食品安全法》,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确保该市食品安全工作形势的稳定向好发展,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同时,希望通过培训能够提高广大监管服务对象对新法的认识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张继海首先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修订的背景和过程,接着深入讲解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运用大量的食品安全案例,将食品安全法的主要法条和最新规定,详细诠释行政许可、行政配合、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中的主体责任。杨印榜通过对新法的归纳梳理,以行政法为主线,深入讲解了新法的严监管、严处罚、严标准及问责机制。
为确保培训成效,培训会结束后,食安办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新法的考试,考试合格率达到了95%,起到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的目的,取得了圆满成果。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三
新安全生产法出台,各个电力企业展开了安全教育和宣贯的强大攻势,为此也引发了笔者关于安全法制严管与善待的一点思考。
什么是严管和善待?严管就是严格管理。就是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严格进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承担管理责任,做好制度的落实监督和带头执行工作;对于员工严管就是用规章制度来规范行为,用工作标准来规范工作程序,遵守制度,执行岗位标准,把工作做到位,保证工作时间、质量和效率。善待就是要和善对待。善待就是企业要把员工权利赋予员工,要把员工凝聚在一起,为员工创造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提供员工的成长平台。管理者要关心员工的工作状况,学习情况和工作业绩,员工要对自己的岗位有敬畏之心,要对企业有感恩之心。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从岗位中获取知识,增长技能,保证岗位工作的完整性和严肃性。
为何要严管?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企业的发展历程可以总结出,一个企业要发展就必须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一个企业要进步就必须严格落实制度,不能让制度成为摆设。企业滑坡,出现问题很大程度上都是制度落实不够严格,员工把制度规范抛之脑后,没有约束就没有规范。每个企业都有制度,为什么不执行,就是没有严管造成的。许多管理人员认为严管会得罪人,让大家不好过,失职以宽,这是没有担当和责任感的表现,如果管理者不严管,企业就不会发展和进步,所以在任何时候,严管是对管理者基本素质的要求,更是企业发展进步的保证。
为何要善待?善待是一种胸怀,更是一种关爱,是心与心的沟通和回报。每个企业都是员工付出的主体,更是员工的依靠和支撑。所以企业善待员工,为员工提供应得的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是体现企业以人为本的根本方式,也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有效手段,会提升员工善待企业的感恩心理。
如何能做到严管与善待?古人云:严是爱,松是害。在企业管理中,严是大爱。“严”字是生产的“保证”,生产必须“严”字当先,“管”字当头。善是基础,严管要发自内心,用心善待员工,培养员工的感恩之心。
首先是严格管理落实制度决不手软,学习制度讲明道理以人为本。企业管理者就是制度的第一执行者,在制定制度过程中,一定要依法有据,一旦制度形成,就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管理者要带头执行,并要监督员工执行,成为监督者,在保证制度落实方面,决不能够手软。大家做到严格制度落实不松劲,严格事故惩处不留情不变通,严格检查不手软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在严格管理过程中,人是根本,要组织干部员工学习制度,学懂制度条文,岗位规程流程标准,大家都对工作制度从心里上认同,愿意主动遵守和执行,才能事半功倍。
其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干部员工违规同责。制定制度是要求企业全体员工执行,尤其是管理干部更要带头执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管理干部,根据制度要采取重罚措施,以保证生产秩序稳定;建立戒免谈话制度,对于管理不严格的管理人员要作好戒免谈话;保证管理人员责任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在制度落实和执行中,管理人员和员工一起严格落实制度,企业就能形成用制度管人,发生事件用制度衡量的思维好习惯。
再者,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人文关怀。严管彰显爱,管好思想是真爱。严管不是无情,在严管的过程中,要把善待体现出来。善待更是一种美德,一种力量,是温暖人、凝聚人、激励人、教育人、感化人的力量。在严管中需要推行热情爱护与严格要求相结合的管理行为,需要培育刚性制度、人文关怀的文化。要通过学习教育,从思想上让干部职工认识到严管和善待是相互统一的。强化员工的法制意识,通过人文关怀,可以建立班组事务公开听证活动,协助管理帮扶教育、心理调适等做法,让员工委屈有处诉说,困难有处求助,意见有处反映,化解员工思想上的抵触情绪,真正让员工违反制度受到处罚做到心明气顺。同时“管理处罚要给员工一个说话的权利”,设置员工“议事室”,使管理处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样既严格管理员工,又能善待员工,形成良好的企业安全法制氛围。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四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区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居民的安全感,我国推出了新的社区安全法,以加强社区管理和维护社会安全。近期,我们学习了社区新安全法,通过学习的过程和收获,我深刻认识到社区新安全法对于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性,并对我自己的行为和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首先,学习社区新安全法让我意识到社区安全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社区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基础,只有社区安全得到有效维护,才能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正常的社会秩序。在学习中,我了解到社区安全法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社区矛盾纠纷处理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这让我意识到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社区安全管理,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其次,社区新安全法的学习让我对自身责任有了深刻的认识。作为社区的一员,我们有着维护社区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在学习中,我们了解到社区居民有义务配合社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积极参与社区安全活动等,这让我意识到不能把社区安全的问题看作是他人的事情,而是每个人的责任。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将主动参与到社区安全活动中,为社区的和谐与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再次,学习社区新安全法让我更好地了解了社区安全的风险和预防措施。在学习中,我们了解到社区安全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盗窃、火灾等。而针对这些风险,社区新安全法也提出了相应的预防措施,如加强社区巡逻、加强社区设施的维护等。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只有加强预防意识,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风险,才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并确保社区的安全。
最后,学习社区新安全法让我更加了解社区管理的重要性。社区是社会的一个基本单位,社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安全感。社区新安全法明确了社区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通过学习,我认识到社区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的社区环境。同时,居民也应该加强对社区的参与和支持,共同努力为社区安全和谐做出贡献。
总之,通过学习社区新安全法,我对社区安全的重要性和自身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社区安全不仅关系着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将积极参与社区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意识,为社区安全和谐共建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社区新安全法的实施能够为社区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让我们的社区安全更加有保障。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五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六
燃气是一种重要的能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同时,燃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有安全风险的物质,如果不加以合理规范和管理,就可能会带来严重的生命财产损失。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国出台了《燃气安全条例》,对燃气行业实行了严格的监管。而最新的《燃气新安全法》,更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燃气行业的管理和规范。本文将结合自己的实践体验,总结一下关于《燃气新安全法》的学习心得体会。
《燃气新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主要针对燃气生产、使用、运输、储存、销售等各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和管理。法律对燃气企业的分类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了燃气企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同时,法律对燃气安全的监管和责任追溯也进行了加强。法律还对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充分保证了用户的用气安全。此外,《燃气新安全法》还明确了垃圾处理站等高危场所的燃气使用和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了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段:燃气企业的管理和义务。
《燃气新安全法》明确了燃气企业的分类管理方式。根据燃气安全风险度等级,将燃气企业分为三类:一类燃气企业为重大风险燃气企业,二类燃气企业为中等风险燃气企业,三类燃气企业为轻微风险燃气企业。不同类型的燃气企业要承担不同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一类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最高,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生产。
通过《燃气新安全法》的规定,不仅进一步加强了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也强化了对燃气安全的监管和责任追溯。法律规定,燃气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自查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并进行定期自查和安全检查。同时,法律也对燃气事故损失的赔付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燃气企业承担赔偿责任。这些举措,无疑都为燃气安全的提升带来了更有力的保障。
燃气作为家庭和企业生产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能源,如何安全使用燃气,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问题。《燃气新安全法》对个人使用燃气的安全要求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法律要求燃气用户必须定期对自家的燃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如发现燃气泄漏等危险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自身和周围人员的安全。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存放燃气罐等设备的安全要求。这些规定,也提醒了个人在使用燃气时,不仅要重视自身安全,还要考虑周围人员的安全。
结语:
通过对《燃气新安全法》的学习和实践,我们深刻认识到燃气安全的重要性。无论是从社会稳定的角度,还是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燃气安全都是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燃气新安全法》的实施,我们相信燃气行业的安全水平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会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作为燃气企业和燃气用户,我们都应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燃气新安全法》,共同推进燃气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七
化工行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但由于一些事故的发生,引发了人们对化工安全的关注。为了加强对化工行业的安全监管,我国不久前出台了新的化工安全法。作为一名化工专业的学生,我深感学习新的安全法对于我个人的成长至关重要。在学习化工新安全法过程中,我收获最多的是对于安全意识的进一步提升,对于科学技术的重视,以及对于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
首先,学习化工新安全法让我对安全意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提升。乌鲁木齐火灾事件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安全警示课,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新的安全法从源头上对化工生产环节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从加强危险品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事故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提升安全意识。学习新的安全法,我对于安全问题的认识更加细致,对于自身安全意识的提升有了更加清晰的目标。
其次,学习化工新安全法让我对科学技术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安全生产是化工行业发展的基石,科学技术是化工安全的核心。新的安全法要求企业要依托科技手段,提高生产安全水平。学习新的安全法,我了解到化工行业对科研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对科学技术的重视程度也更高了。我决定将来攻读研究生,努力提升自己的科学技术水平,为化工安全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再次,学习化工新安全法让我对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作为一名化工专业的学生,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是我们的基本素养之一。新的安全法对化工行业的监管更加细致,责任更加明确。学习新的安全法,我对于安全法律法规的内容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也知道了遇到问题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学习新的安全法,我也更加明白法律法规对于化工行业的重要性,决心以后的学习生活要更加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
最后,学习化工新安全法让我对于行业发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对未来有了更明确的目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化工行业作为经济支柱行业之一,未来的发展前景无疑是广阔的。然而,安全问题是化工行业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难题。学习新的安全法,我认识到了化工行业发展与安全问题息息相关,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将来能够成为化工领域的专家,为行业的安全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学习化工新安全法是我一次全面提升自己的机会。通过学习,我不仅增强了对安全意识的认识,也对科学技术和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我将积极投入到化工安全工作中,为化工产业的安全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只有加强学习,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迎接化工行业发展的新挑战。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八
201x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xx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xx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xx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xx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xx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xx年12月,xx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九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十
近年来,随着全球形势的变化和国家安全形势的复杂化,中国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国家安全。而最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正是在这个背景下诞生的。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最新安全法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期对其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
首先,最新安全法的核心思想是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基础和保障,没有安全就没有现代化。最新安全法明确了保持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信息安全和军事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安全的范畴和内容,有利于指导政府和各个部门在国家安全工作方面的工作,增强国家安全保障的能力。
其次,最新安全法强调了全民共建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是全体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最新安全法通过加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完善国家安全教育体系,为国家安全事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这将使国家安全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全民参与国家安全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第三,最新安全法做到了安全和自由的平衡。最新安全法的出台受到了一些人的担忧,担心国家安全法会侵犯公民的权益和自由。然而,最新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在维护自己安全的同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新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必须依法进行,不能干涉公民合法权益和自由,并对违法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和自由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惩罚。这一点有助于消除人们对最新安全法的疑虑,使人们更加相信最新安全法将会平衡好安全和自由的关系。
第四,最新安全法对国家安全工作的机制进行了完善。最新安全法规定了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和职责,明确了国家安全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机制。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将有助于形成协调一致的国家安全工作机制,提高国家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最新安全法增加了国家安全监督和评估的方式,加强了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国家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国家安全工作的顺利推进。
最后,最新安全法对国家安全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指导。国家安全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没有国际合作就没有国家安全。最新安全法规定,中国将积极参与国际安全合作,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全球和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这有利于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维护全球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最新安全法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对于中国的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最新安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为最新安全法的守法公民,以实际行动为国家安全事业做出贡献。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一
最高法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品安全法。
最高法通知强调,在审理食品纠纷案件中,要坚持严惩重处的原则,正确运用惩罚性赔偿和连带责任的规定,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严格追责,让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付出沉重代价。对于利用自己网站销售食品者,应当承担经营者的民事责任。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不尽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不再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为要件。
通知表示,要坚持严肃执法,严厉制裁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严格把握适用价款十倍赔偿、损失三倍赔偿和1000元保底赔偿的要件,严格区分制售不安全食品与不合格食品、食品标识瑕疵的法律责任。要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设身处地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减少他们不必要的诉讼负担。
通知指出,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首负责任制,其核心是让消费者及时获得赔偿。消费者因不安全食品受到损害,无论是向生产者还是经营者索赔,无论谁是责任人,均应依法向消费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作出赔偿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没有责任,其承担的是替代性的中间责任,有权向责任方追偿。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二
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释义]本条是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一般处罚规定和处罚幅度。
与行人、乘车人相比,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更大,因此,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说也就更大一些。本条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罚幅度是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这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罚。但一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由于其可能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秩序带来的危害严重,法律对这些行为的处罚一一作了专门规定,因此本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以期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三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议案。这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件大事。新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对原法进行了修改,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多条。修改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对新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中,以下几点对笔者启迪深刻。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安全生产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人。此次安全生产法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把原法“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修改为“为了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修改前的安全生产法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落脚点,经济发展高于安全生产,这不符合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要义。修改后的表述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克服了这一问题。新法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的规定,使立法理念得以提升,更加科学、更加人性。总之,这部法律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使其成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的根本。
二、确立了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了乡镇基层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例:一些违法的企业总是躲在小街小巷里,只靠安监部门很难发现,而乡、村和居委会能搞得清楚哪个地方有违法企业。只有强化乡、村一级的责任,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及时消除隐患。为此,新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明确了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六、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七、创新工作,引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八、大幅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违法成本低被认为是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监管人员的行政责任等都加大了处罚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这样规定充分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这些修改突破了现行法律的很多处罚规定。
小编认为,法律的强制性在于其严厉性。新法的出台,有力地解决了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本该严厉的法律责任不严厉的问题,它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大幅度遏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有效缓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态势。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四
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解读:这条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由于生产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对因人为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必须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示警戒和教育的作用。依照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解读:本条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与原法相比增加了主要负责人承担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职责,修改的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单位的主要领导者,对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负责,必须同时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这里讲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必须是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日常活动的决策人,包括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也包括其全面负责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总经理,以及非法人单位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正职领导,如厂长、经理等。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解读:本条是新增加的一条法律规定,主要目的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制度,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做到“三定”,即定岗位、定人员、定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包括五个方面主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负责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人员,在完成生产或经营任务的同时,对保证生产安全负责;二是各职能部门的人员对自己业务范围内有关的安全生产负责;三是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对其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四是所有从业人员应在自己本职工作范围内做到安全生产;五是各类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以及奖惩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领导机构,协调处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中的问题。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十五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论积极进取锐意创新。
全国人大会xx年x月x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全国人大会20xx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李志宪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首先,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
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我相信我就是我!我相信我就是明天!
新安全法学习心得体会篇十六
最新安全法是我国于2020年6月30日通过的一部新法律,旨在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该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国家安全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我们每个公民来说,也意味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更加注重安全问题。近期,我仔细研读了这部法律,并产生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最新安全法强调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担负起守卫国家安全的责任。这不仅仅是指在国家面临危机时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更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动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例如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关注军事安全和网络安全等。只有每个人都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才能够构建起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防线。
第三段:加强信息安全保护。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互联网和数字化,而信息安全问题也备受关注。最新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络安全的保护,提出了重要的措施和要求。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守护个人信息,注意个人隐私泄露的问题,不随意点击垃圾邮件,并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只有在我们每个人都注重信息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够更好地保护国家的信息安全。
第四段:强化公民国家安全教育。
最新安全法强调了加强公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公民,了解国家安全法律的重要内容,了解国家安全形势以及国家安全政策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仅是为了我们个人的安全,更是为了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只有明晰国家安全法律的底线,我们才能够更好地遵守法律的规定,做到不违法、不渎职。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自己对国家安全的了解和学习,通过主动参与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自己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认知。
第五段:培养社会安全责任感。
最新安全法的颁布对于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个公民,我们应该培养社会安全责任感,关注社会安全问题,主动举报犯罪行为并提供帮助。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应该以身作则,积极参与社会安全保卫工作,共同构建和谐而安全的社会环境。
结尾段:总结。
通过研读最新安全法,我们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加强公民国家安全教育,培养社会安全责任感。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够确保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我相信,随着最新安全法的实施,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