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实用16篇)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后,对所读内容进行概括和思考的一种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所读材料。读后感是个人的主观感受和思考,可以是对作者的赞赏或批评,也可以是对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的反思。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书籍或文章的主要观点和思想,并从自己的角度分析和解读,进而增强自己的思辨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读完一本好书后,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消化书中的知识和思想,同时也可以通过写作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和文学素养。读后感是一种对于阅读的回馈和思考,我们可以通过读后感来分享心得体会,也可以用来启发和激励他人去读好书。那么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需要全面了解书籍的背景、作者的意图以及作品的主题和核心思想。其次,读完书后,我们应该及时整理和记录自己的感受和体会,可以逐章节或者逐段落进行梳理,将自己的思考逐渐深入。此外,写读后感时可以适当引用书中的名言或者精彩片段,通过这些引用加深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和印象。同时,我们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比如情感、思想、文化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使读后感更加丰富多样。最后,在写读后感的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文字的流畅和表达的准确性,让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我们的观点和感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几篇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读完这些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阅读的意义和价值,同时也能带给我们全新的思考和启示。这些读后感不仅文笔优美、语言精炼,而且触动人心、耐人寻味。通过阅读这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我们可以学习到一些写作技巧和表达方法,同时也可以借鉴他人的思路和观点,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思辨能力。让我们共同来欣赏这些精彩的读后感吧!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一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平静。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二
听说最近出了一本新书,名字叫《喜欢》。编者刘绪源,他以“喜欢”为主题,选编了多位作家的多篇文章。生活是平凡的,但是生命中有很多事物值得我们去喜欢,从而发现生活的绚烂。
喜欢最普通的日常生活。历史的形成极其不易,但主要是靠人民群众的创造。人民怎么创造呢?不是农民起义,不是改朝换代,更不是什么政治动荡,而仅仅就靠人民普通的生产和生活,因为只有普普通通的事件才能形成历史。我们喜欢日常生活,就是喜欢人民所创造的历史,也就是喜欢人民,喜欢国家。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让别人、让国家不断地强大起来。所以我们应该热爱普普通通的生活,更要尊重普普通通的平凡人。
喜欢读书。喜欢读书的人,一生不寂寞;不喜欢读书的人,早晚还是得寂寞。读书人的世界是广阔的、开放的,多姿多彩、永不枯竭的。所以我毅然拿起老版的《三国演义》(还是文言文的),静下来、沉下去,仿佛打开了封死的窗户,进入了风云复杂的三国时代。
喜欢艺术。艺术被大家普遍理解为唱歌、跳舞,其实不然。所谓的艺术,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戏剧等多种门类,通常都是用来观赏的,看似没有实用性,但它的凝练、密集、强烈、深远能提高人们的修养。
喜欢科学。众所周知,科学有多重要。如果没有科学会怎么样?世界会怎么样?人类会怎么样?没有科学就没有科技。我们将看不了电视,用不了电脑,开不了汽车,开不了空调……生活顿时回到几百年前。且不说打乱了我们的生活,没有了科学,人的智慧将无处施展,社会又将恢复原始。
喜欢独立思考和平等探讨。其实这两者息息相关,就拿汉朝举例。汉高祖刘邦建立了四百年的刘氏江山,这正是他从善如流的结果。当然,忠臣献计未必完全正确,所以他要独立思考,思考行动的得与失,然后再决定怎样行动。
日常生活、读书、艺术、科学、独立思考和平等探讨,都是值得我们去喜欢的。让我们先喜欢这些,从而更好地去学习、去生活!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三
我读过的书很多,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王子》《最有智慧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等。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天在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用愉悦的心情品味这本书,虽然这本书说的不是那么现实,有些事物甚至很夸张,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它居然说小兔子有八条腿,鸟儿在水里游来游去,有趣极了。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会看到这本书的最下面会有一个问题,我读完一遍在看一遍就不会那么难了,只是觉得很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每当这个问题我回答上来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很高兴。还有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有好多好词好句,用不同的颜色的波浪线给我们画下来,使我们看了就会把这些好词好句记下来。
这本书夸张似的讲了吹牛大王去冒险,做了许多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事情,他居然能爬到月亮上去,能骑着蚂蚁飞上天空等。但他爬到月亮上又进行了一次冒险,他说他把房子也给背上了月亮里,月亮里的西瓜长在大树上,比一头大象都大,西瓜皮是黑的。他一天除了吹牛就是睡大觉。他有趣的事还真不少,吹起牛来还真有趣啊。
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吸引力,我写作业的数度变的更快了,字迹更工整了,准确率更高了,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快的完成作业来欣赏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妈妈连叫了我几遍我都没有听见,我看的太入迷了,把整个人都投入到书中里去了,最后我感觉到是吹牛大王拍了我两下脑袋,回头一看我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在拍我的脑袋,我嘻嘻笑了一下,我和妈妈说“我以为是吹牛大王来到地球上了呢"。妈妈看我看的太认真,就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说“读书和做事情是一样的,要认真不能三心二意”!我放下手中的书,高兴的和妈妈去吃饭去了。
这本书太有吸引力了,每天给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看完了这本书可以放松一天的心情,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对课外书增加了极大的兴趣,以后我会多多看课外书,来增长我的知识!这本书真的是太好了!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四
张晓风眼里装载人世间万千种美好,爱着生命中细碎的愉悦,我想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如她一般,将生活的惬意碎片通通保留喜欢。我喜欢寒风凛冽的冬日里洋洋洒洒的阳光,喜欢举起手臂张开五指,让光线在手掌心柔化。冬阳是不爱喧哗的,暖暖的打在身上,用橙色的干燥的温暖将人包裹。阳光穿梭在冷空气中,像是冷冬提笔写的一首温热的诗。
我喜欢春天羞涩的风拂过发丝带来毛茸茸的痒意,喜欢春天的气息混入我的鼻息。嫩芽抽枝,好像把新绿的颜色融化进了空气,冰雪消融,天空向湖泊偷了蓝色,万物在春日里重生,世界从僵硬中苏醒,一切慵懒地呼吸着,软风不紧不慢地推人们走进明媚的浅光之中。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喜欢坐在黄昏里待着夹杂热意的风从袖中吹过,喜欢看着云一寸一寸朝着天空的边际挪动,喜欢湾边的柳叶摇曳在波光粼粼的背景中。夏天就好像是被打翻的暖色系水彩盘,灿烂的亮光会笔直地穿过枝桠交错的树,穿透叶叶深浅不一的绿,在地面上留下斑驳的浊色剪影。
我喜欢观望秋风窸窸窣窣追逐落叶,喜欢难违的酣畅淋漓的秋雨,喜欢甜丝丝的糖炒栗子的香气,听见鞋子踏过落叶沙沙作响的脆生生的妙乐会感到欣喜,偶然抬头瞟见雁群掠过天空会目不转睛让目光尾随,心也托在那雁上飞了远方。
张晓风喜欢看满山芦苇凄然地白,我同样喜欢着花,无论是瓶里摆的泥里栽的,娇美的素雅的,我心中都会卷起微波。花于我而言是可有可无的存在,我也总担心着自己是否能保持对它的珍惜与喜欢穿梭它的一生直至凋谢。不能对我的花负责,不如不拥有。
山是岁月与自然这两位工匠合作雕刻的巨塑。山每每现我以一种无名的威严,总命我联想起现实里所要面对的山巅困渊。我喜欢的是山赋予我的使命感与脚踏实地的感觉,好像翻越过后任何困境都不在话下。
我亦喜欢着海洋这类蓝色水域的神秘,喜欢波涛时而汹涌澎湃,泛滥的潮浪挣脱了枷锁一般自由地啸着;时而柔和纯良,温驯得像家中团子般的小狗,一拍一拍抚在肤上,让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呼吸不自觉地被海浪牵着去。
我喜欢戴着耳机将世界隔绝,一个人坐在车窗边,陷入安静的柔软之中,全世界在我的眼里都慢下来,纷纷扰扰车水马龙都与我再无关。我同样喜欢在社交中穿梭,交谈几乎不会带给我压力,甚至乎是自然地去迎合各样的社交环境。我害怕孤独也享受着孤独,矛盾的喜欢常常将我占据。纵时光已逝,我仍是一个喜欢去游乐场溜达的人。我喜欢看小孩子带着稚气的笑容从我眼前风风火火跑过,双眸清澈透亮,干净的甜笑里总是忧愁很少。我喜欢暗自感叹:随着年龄的增长,人类摄取快乐的能力似乎在弱化。
我喜欢写信,小学时便常与我异省的外公通信,落笔时思绪总是远远地飘忽不定,常常在信纸上胡言乱语忘了自己写信的初衷。人总说见字如面,旧时那一打打的信件和熟悉的字句常在我的脑海中滚烫,叫记忆的长河泛起涟漪。
我喜欢时光沉淀下的美好时光,喜欢岁月大浪淘沙剩余的风情,喜欢这由万物编织而成的生活。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五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习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近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六
一本来自fluffyhouse的绘本,清新可爱的封面,给人一种轻松快乐的感觉,很适合休闲时刻翻看,全彩的绘本也适合小孩子看。fluffyhouse是一个集合可愛卡通人物的大家庭,是一个培育创意的工场,也是一个梦想的起点。他家是成立于20xx年的设计工场,近年来活跃于产品设计、插画、角色设计等领域,旗下最知名的角色当属彩虹妹妹为首的fluffy家族,就是这本书的主角们。正如fluffy这个单词的字面意思,他们的产品给人“蓬松,轻快,柔和,毛绒绒”的感觉,直击女生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因此在女生中很受欢迎,任何软妹们都不能拒绝这种萌萌哒。
白云先生、彩虹妹妹、鸡仔、捣蛋兔、尿布熊……这些毛茸茸、软绵绵的可爱形象联合在一起出书取名为《我就是喜欢捉弄你》,做为备受喜爱的潮流玩具品牌fluffyhouse亲绘超暖心漫画,千万娃友诚挚推荐,我们偶尔会相互捉弄,但更多时候相互温暖。幸运的是,还好有你在身边!
绘本是全彩的,一开始就花了两页纸介绍了人物简介,当然我相信买这本书的小伙伴有一半都是认识里面的角色的,但是也要为新朋友们考虑,让新的小伙伴们可以更快地认识这些可爱的形象也是赞赞的啦~里面的故事有四格小漫画,也有花几页讲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他的意义。像第一个故事现代人的生活,很生动形象,现在的发展太快,生活节奏也是很紧促的,或许你手头上的活还没有干完就又有新的活下来了,其实我觉得作者是故意把这个故事放第一个的,是不是暗示我们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也会被很多事情打断?不管作者是不是有意为之,我们都需要知道要把自己的时间控制好,不要让事情牵着自己的鼻子走,要走在事情的前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做时间的主人。
里面的故事都是几个小伙伴在一起玩的,是不是让你也想到自己的小伙伴们?也许你们还经常聊天也或许你们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是你们曾经在一起嬉戏打闹,在一起互相捉弄,只可惜现在的你们已经长大各奔东西,不会再像从前一样天天一起约出去玩耍。
人可能早已各自在天涯,可只要朋友们张开一句话,还是会像以前一样亲密无间,相互捉弄。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七
原谅我的孤陋寡闻,是在看到这本《我就喜欢捉弄你》之后才知道fluffyhouse这个可爱的大家庭,至此认识了白云先生、彩虹妹妹、捣蛋兔、尿布熊、鸡仔这些卡哇伊爆棚的形象,这一认识不要紧,如今做梦都能能到和大家一起冒险生活,这些卡通人物就是有这样让人一见倾心的魔力,实在是太呼哇呼哇软萌温馨了~别看我只是一朵云,但我却让整片天空变得更蓝!
绘本故事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与回味~不是很厚的一本书,没有为了凑页数而硬套一些看够了的网络段子搞笑梗,而是根据每个人物的性格展开故事,很多点让人由衷会心一笑一暖。像是鸡仔在夏天实在是热到不行,热心聪明的彩虹妹妹就用去瓤的半个大西瓜给小鸡仔做了一个纳凉泳池;像是一阵冷风吹来,白云先生被冻到流了鼻涕,善良的小雨滴立刻把自己的围巾与之分享,简单的小故事,传递的最真挚美好的感情与家族爱。我们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而且还是这样萌萌哒的一家人,我敢打保票,无论是小孩子还是成年人都无法抵御他们的温暖魅力!
能把天气塑造成这样这样有爱的卡通形象,带给观者快乐与温暖,真的很感谢fluffyhouse的创始人,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一定要去fluffyhouse的实体店去买买买,如今就只能先靠着本书解解馋续续命了~还是要感叹一句:太可爱了吧!!!
好想买一个白云先生的帆布袋啊~。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八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每天活得特别的忙碌,没有时间停下来去感受身边的美好。我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可是,谁有曾明白,我们所过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学会去接受,学会理解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抱怨生活中的烦恼、琐事,感觉自己过的生活没有一点意义,不明白自己每天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什么,而又得到了什么。可是,在《我就喜欢捉弄你》这本书里面,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讲的是什么吧!在书里面,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可爱的人,我们通过图画来看看他们的美好时光。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云先生,其他的人就是和他有关,或者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
白云先生,有着一张呆呆的脸,应该就是因为他的脸爱你,所以,他就叫白云先生吧。他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其实为人热心,也很关心朋友,他的脸上总是一副放空的表情,但他坚持说自己是在思考重要的事情他最常穿着纯白色条纹的衣服,喜欢喝着咖啡,望着天空发呆。白云先生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他喜欢自由自在的漫游,随心所欲的思考,不受拘束的享受着世界的一切。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活成白云先生这样吧!可是却又很难。
这本书的形式很独特,这本书全书都只有画面,文字部分很少。文字仅限于每一幅图画的标题,让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图画拼凑起来到底是想要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不会受文字繁重的影响,你会特别的放松,甚至还会感觉到自己就像个小孩儿一样无忧无虑。
在书里面还有其他比较可爱的人物,比如彩虹妹妹。彩虹妹妹是白云先生的妹妹。她的特征是它那彩虹色的连衣裙和那萌萌的笑容,彩虹妹妹纯真开朗,也有很高的艺术天分,她的创作经常为同伴带来惊喜,喜欢小动物的她也很多小动物的爱戴。她的身边永远有鸡仔陪伴,那是她的监护人玩伴及贴身保镖。内向善良的彩虹妹妹,个性温和包容,但有时也会受不了捣蛋兔的吵闹。
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简简单单的画面,拼凑起来一个小小的故事。虽然这些都很普通,在生活中也很常见,但是当你看到这些用画面表达出来的故事是,你会觉得特别的温馨。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九
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题目为《谁不喜欢玩》的文章,看过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的第一句话就让我深有同感:大人最喜欢骂我们三件事,无疑使吵闹、贪吃、贪玩。而最常骂的肯定就是贪玩了。作者在文中举的例子都很正确,生活中也经常会发生这些事。其实在生活中谁都喜欢玩。不信?你看!妈妈的玩具是厨具,爸爸的玩具是音响设备,爷爷的玩具是玉器,奶奶的玩具是麻雀牌。在看到后面时,我禁不住哈哈大笑:原来他们的老师也喜欢玩!他的玩具就是没收来的游戏机!谁说老师不喜欢玩?老师也一样喜欢玩!有一次,我去老师办公室交作业,刚想放在老师的桌上,却发现老师一动不动地坐着。我从老师的肩头看过去,哈哈!不看不知道,一看笑翻掉!原来,老师也喜欢玩!老师在看没收来的漫画书呢!我把作业悄悄放在桌上,就立刻走了出去,刚走出门,我便大笑起来!我觉得人人都是要玩的,不玩的,我看才不正常。
我也很认同他说的话:爸爸骂我们,妈妈骂我们,爷爷奶奶和老师都骂我们。
记得又一次,我刚回到家,想休息一会儿,妈妈就立刻让我去做作业,等我做完作业时,已经开饭,当我吃完饭后,想去散散步,这时,爸爸却让我赶紧去听英语!
唉,爸爸妈妈,我也知道学习很重要,但玩是我们的天性,您就不能多给一些玩的时间吗?我希望,我呼吁:请多给我们一些玩耍的时间,我们需要玩耍!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
我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和答案。有些是关于太空的知识和动物的问题及答案。比如说:蚂蚁为什么要般家?因为蚂蚁生活习性要求蚁窝里有一定的温度,但如果太潮湿了,也呆不下去,就要般家。所以蚂蚁般家多半在将有大暴雨来临的时候。因为下大雨之前,空气里的湿度是很大的。这本书帮我解决了很多问题。自从我有了这本书,我喜欢看书了。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希望大家都来看书吧。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一
书是人类用来记录一切成就的主要工具,也是人类用来交融感情、取得知识、传承经验的重要媒介,对人类文明的开展,贡献非常大。
我喜欢历史书,“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在历史书中我们感受到了各路枭雄的人生价值,例如项羽他的人生价值就是“人活着就要作人中的豪杰,为国家建功立业;死也要为国捐躯,成为鬼中的英雄。”三国演义这本历史书更是讲述了狡诈的曹操,宽厚爱民的刘备、盘踞江东的孙权如何上演一场举世闻名的争霸。心胸狭窄的周瑜是如何对抗神机妙算的孔明,一场大脑与大脑的激烈碰撞会是如何?历史书让我们能够汲取先人的智慧。
我喜欢课外辅导书,别以为密密麻麻的字就对你没用,辅导书可以让你摆脱“书到用时方恨少。”我喜欢医学类书,偶尔用书中的知识救人也不错。我喜欢建筑类书,用一本书创造一座举世闻名的建筑是不是有些不可思议。
书是一种能丰富我们精神财富的物品。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二
《姐妹》这本书是凯瑟琳史托基特的第一年著作,出版后广受读者的喜爱,也非常的畅销。这本书是在描述关于种族人权、自由与不平等待遇的故事,借由黑人帮佣与白人雇主的对白,反映出在当时白人与黑人的悬殊地位与差别待遇。书中的爱比琳和米妮两位黑佣,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故事,并且与史基特白人小姐相互合作、彼此鼓励与扶持,努力争取人权自由和平等待遇,让世人听到他们的心声,齐为姐妹努力奋斗。这段故事,赚人热泪、扣人心弦,将爱与痛苦、恨与信仰交织其中,令人难忘!
这本书改变了我对万物的价值观,也使我发现其实这世上还有许多弱势团体需要我们的帮助;更使我领悟到人人生而平等,都应当拥有自由的人权、公平的待遇。其实当我们褪下有色眼光,对万物一视同仁,并用心去体会,会发现肤色只不过是生物体基因的差异性,肤色底下每个灵魂光彩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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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三
曾经感叹,世上单纯简单的幸福很少被世俗所理解所看重并珍惜。曾经被人笑是痴,可在她的书里,总能深深的沉醉在那种相通共鸣的相知里,心里总在不停的说:是啊,就是这样。仿佛是失落了许久的心,碎了许久的`梦,残了许久的爱,忽然又被人拾捡了回来,便倍觉珍惜,弥足珍贵。由此看来欢喜的心皆有同感,心中有爱,便是晴天,便是温暖。真的是那句: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
看她的书总似乎是在看着自己的心路历程,年少时的轻狂骄傲,不谙世事,终随着年岁的渐长,世事沉浮,性格上的偏激主观固执已逐步消失,慢慢的被平和宽容所融合。晓风,你是比春天更美的一种欺骗,比春天更美的一则谎言。那许多细致优雅一气呵成令人一见倾心的描写简直就是神迹呈现。晓风,真希望自己也能象你一样,有一日,也在笔端画出云的模样。渴望成为你这样的女子,渴望写出如你的文字,渴望浮躁的心慢慢归于宁静。
读后感,希望对您有帮助!
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你在。我在。我、你还想要怎样更好的世界?
我思,故我在。思想,在有的人看来是在浪费时光。思想者,大多是苦行僧。而你,晓风,却有着如此美好的爱情和人生,也许是这些美好浸染了你的身心,在你的笔端再现。也许是你的身心美好,终成就了丰盈圆满的人生。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四
全文共有12个自然段,作者每一段起头都是“我喜欢”,一气呵成。
喜欢的种类非常多,既有:冬天里的阳光,春天在山里踏青,夏日里的黄昏,秋分里的芒草;也有:梦里奇异的享受,平整油亮的秧田;还有:不管是哪一种的花,人们笑颊上绽开的花;更有:我喜欢读信,喜欢看书,喜欢朋友,喜欢生活。并且每一种喜欢的事物都写出了喜欢的理由,表达了作者热爱生活的美好情感。
我喜欢这篇课文,他教我懂得: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只要仔细观察,认真体会,就能充分发现并享受生活给我们带来的美。
我喜欢张晓风的这篇文章,不仅喜欢她那优雅文字本身的韵味,更喜欢张晓风这个热爱生活的人,以及她品赏生活韵味的独特方式。
冬天的阳光、春天的山径、夏日的永昼,秋风中的芒草……生活,原来总能在细微中,得到喜欢与快乐。作者那对生活的激情,唤醒了曾经对世界有过抱怨的人,看过《我喜欢》他们心中会有新的看法。
喜欢生活的人是幸福的,生活的完美,需要你的想象去充实,那样会更有韵味。我想,爱生活的人,生活,每天也会给他快乐的回报。
品完这篇文章的韵味,相信你也爱上了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同时,也深深地感谢生活赐予我们这一切。
我终于顿悟到这世间本无天堂,充满喜欢的生活就是天堂。有许多人在天堂里睡着……。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五
一个棕色头发、鼻子上戴着一副宽边眼镜的男孩。他手持魔杖,可以轻松带你进入魔法世界,让你永远对他的魔力惊喜不已。他有一把魔法扫帚,当他骑着它的时候,他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他是谁?他就是那个神奇的小巫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七本书里,虚幻的东西变成了现实。有巫师,有妖怪,有精灵,有恶魔。分别代表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就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以这个小巫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出孩子、学生和老师之间真挚的感情。更有甚者,孩子在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以机智战胜邪恶,用自己有限的力量一次次逃避困难。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在于,它描述了哈利波特和他在这个神秘魔法学校的朋友们。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有许多老巫婆和小巫婆,猫头鹰成了她们的信使。书信期刊:可以自己大声朗读,扫帚是交通工具,和天上的鸟一样多。象棋会思考。当主人告诉它怎么走时,他服从命令,命令f自动移动到它的位置。肖像中的人活着,微笑着,眨着眼睛,当他们有空的时候互相拜访。其他的都很神奇。难怪哈利波特能成为世界闻名的巫师。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想象力丰富!这七本书里,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邪恶势力的勇敢。他们总有这样一种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家,总有危险的时刻,但只要你相信自己,勇敢地面对困难,哪怕是恶魔,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即使你会陷入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你把在学校里学过的魔法运用得当,一定会赢。”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看到这惊心动魄的时刻,我都被他们的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着神奇经历的孩子感到了汗水。毕竟恶是不会善终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有一个神奇的国家。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读书的同时,我也陷入了一个神奇的时空。
喜欢的书喜欢的读后感篇十六
我喜欢的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的主要人物是皮诺曹,他是个小木偶,他的父亲是盖比希。
我最喜欢的是皮诺曹救父,他的父亲被鲸鱼吞了,皮诺曹不顾一切来到了鲸鱼的肚子里,找到了他的父亲。
后来,他又见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鱼背着他和他的父亲一起逃了出去。故事非常感人。
一年级:苏不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