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优质23篇)
读后感是对我们阅读过程中所思所感的总结和归纳,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和消化所读的书籍。在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时,我们可以适当借鉴他人的观点和分析,但要保持个人独立思考的态度。以下是一些精选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欣赏和学习。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一
《哈利。波特》是乔安。凯瑟琳。罗琳女士的经典名著,一共有7册,我利用这一个暑假的时间读完了第5册《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下面我就和大家来谈谈我的读后感吧!
爱超越了一切的界线,小天狼星对哈利的爱超越了所有人,他为哈利付出了生命,这就是爱的力量!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二
在邓布利多的号召下,卢平、斯内普、小天狼星等人组成了凤凰社,去与伏地魔对抗,保护哈利·波特。哈利的伤痕总是不停地疼,他对此感到困惑,想去找邓布利多谈谈,可邓布利多却总不愿意见他。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发现了自己与哈利之间的神秘联系,并利用这种联系把哈利带到了危险之中。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是因为这本书里面表现亲情比较多,读来觉得很温馨。很多人都很关心哈利,小天狼星甚至为了保护哈利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而越靠后的那几部,情节大都是跟伏地魔斗来斗去,缺少了亲情的味道,也就缺少了很多令人感动的地方。
这本书里,我最敬佩的人是小天狼星。他全心全意对哈利好,胜似哈利的父亲。因为哈利从小没有父母,能有小天狼星这样来关心他,我真替哈利感到开心、兴奋。故事的最后,哈利和他的朋友们被骗了,小天狼星和凤凰社的成员来救他们,小天狼星当时正义感爆棚,超级勇敢,虽然他有时也会自大、鲁莽、不听人劝,但我仍然为哈利有一个这么好的教父而自豪。
书中还有一个让我爱恨交织的人物——斯内普。最初,我真的恨透了他,他总是以各种理由给格兰芬多扣分,以各种理由给波特加作业。但是后来我觉得他也还不错,正是他向邓布利多说了,哈利去了禁林就没再出来这一情况,邓布利多以及凤凰社的成员们才能去救哈利。总之,对斯内普就是一半爱,一半恨吧。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三
5月我读了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书《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孤独的男孩哈利波特的故事。主人公哈利是一个从小就没有父母的男巫师,他的家人并不关心他,只有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的校长和他在学校的朋友罗恩、赫敏关心他。
在他去年参加三强争霸赛的时候,拿到的钥匙飞到了一个伏地魔的藏身之地,看到了神秘人复活,并且神秘人杀死了他的一个同学,于是他回到学校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大家,校长虽然很支持他,但是大家都不相信他说的这件事。
还是有相信神秘人回来了的巫师组建了凤凰社准备消灭神秘人。哈利虽然很想加入,但是凤凰社为了他的安全并没同意。哈利开学回到了霍格沃兹学校,和相信神秘人复活的同学组建的一个黑魔法防御术小组。他发现了自己的一项新技能,可以通过自己的大脑看到神秘人的思想,还能感知到神秘人的情绪,所以给凤凰社的人提供了很多情报。哈利的努力没有白费,人们最终相信了他的话。
我觉得哈利很勇敢,是因为在这本书中,哈利无数次面对大家的质疑,同学的冷嘲热讽,owl考试即将来临的烦恼和战斗来临的恐慌。但是他都没有被困难吓住,依然坚持告诉大家真相,并且想到很多办法带领大家消灭神秘人。
我觉得哈利很聪明,他发现自己的大脑能够感知到神秘人的办法给凤凰社通风报信。
读完这本书,哈利给我的印象是一个非常聪明,勇敢,正直的男孩子,坚持做正确的事儿,最终说服大家相信真相。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四
到处洋溢着欢乐的笑声,个个学生们都一脸的`坚定,手中挥舞着神奇的魔杖,变出一个个奇形怪状的神兽。那一只只神兽在空中欢快地跳跃着,像一条条缤纷五彩的锦缎,在空中飘舞,欢快的音乐旋律围绕着他们,罗恩拽紧了拳头,口中念着咒语,那些咒语像一只只小精灵,多快乐呀!
变出神兽的孩子们,手中握紧魔杖,似乎像握着一块糖,心中充满了糖一般的甜蜜。忽然,当孩子们还在不亦乐乎地变着魔法时,头顶上的吊灯猛地撞击着,似乎有人关上了电源,突然间,整个房屋顿时暗淡起来!四周黑乎乎的,一切陷入恐怖的气氛。“轰、轰”,这时,从一堵墙中传来了一阵雷鸣般的轰响!哈利和同学们都吓呆了,脚步战战兢兢地移动着。哈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堵墙,心中充满了恐慌。“砰”,墙上玻璃在一刹那破碎了,玻璃碎片在四周飞舞着,这又让他们更害怕了。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完了《哈利波特》这本书,这本书让我读的很感动,同时我也很崇拜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他智勇双全,自强不息,战胜了一次次的困难。
哈利波特是个自强不息的男孩,自幼失去父母,每天生活在姨夫和姨母的责骂中与表哥达力的追打下,但他并没有绝望,相反他坚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海洛吧一封信送到他手中,他才知道自己是个巫师,将要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哈利波特生活很好,也很幸福,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也暗藏杀机,一次,有史以来最邪恶的黑巫师试图偷窃被严密看守的魔法石,是哈利波特和朋友们用生命护卫魔法石,让黑巫师的阴谋没有得逞。哈利波特不惜一切代价与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值得我们要好好的学习呀!
哈利波特不仅有勇气,他还很有智慧,他经过努力的观察和分析,发现屋顶上的鸟根本不是鸟,而是钥匙。他就是依靠这种过人的智慧破了一道道机关,找到了魔法石。
哈利波特虽然是小说中虚构的人物,但他的那种自强不息,勇敢无畏的精神,在我们生活中是处处可见的,我们自己也要学习这种精神,发扬光大。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六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陪伴着我度过了整个暑假,我深深地被富有正气的哈利・波特折服了。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来到霍格沃茨后,受不了专横拔扈的乌姆里奇对学校各项事物的横加干涉,与她起了冲突。他勇敢地和乌姆里奇,和魔法部,和邪恶作斗争。后来,哈利与邓布利多等人又和伏地魔以及他的食死徒们展开了一场较量。
哈利是个充满正义感的少年,他敢于和邪恶作斗争。他能大胆地向乌姆里奇提出抗议,也能无所畏惧地说出黑魔头的名字,甚至敢于为了保住秘密而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似乎从来不知道世上有“胆怯”二字,也似乎从来没听说过“退缩”一词。
哈利的正义感,让我想到了我国宋代的包公。古往今来,人们之所以一直颂扬包公,就是因为包公在人们的心目中,是扶弱济贫、除暴安良、不畏权贵、为民除害的正义的化身。寻常百姓犯法,他严惩不怠;皇亲国戚草菅人命,他搬出了虎头铡;敬爱的舅舅犯法,被他带进官府,当众责打;疼爱的侄儿贪赃,被他押赴刑场,开刀问斩。正是这股正义感,使他赢得“包青天”的美誉,名垂青史。在生活中,像包公这样充满正义感的人数不胜数:直言敢谏的魏徵、刚正不阿的海瑞、浩然正气的文天祥……他们性格刚直,作风正派;他们不怕诱惑,不畏权威;他们见义勇为,行侠仗义。
革命家李大钊先生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要为人间留正气。”我希望邪恶在世界上消失,我更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颗正义的心。我们相信: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七
这个引人入胜的故事讲述了:魔法部部长暗地里怕校长邓布利多抢他的职位,借口校长找不到黑魔法防御术课程老师而趁机派专横跋扈的高级调查官乌姆里奇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调查该学校的管理,乌姆里奇对学校管理横加干涉,甚至只让学生们学习普通的理论知识而严禁接触防御性咒语,并赶走了邓布利多校长,整个学校因她的到来而笼罩在一片混乱和压抑之中。
哈利・波特知道伏地魔会卷土重来,立即采用了赫敏的提议:建成了一个28人的邓布利多军反黑魔法学生组织。在哈利带领下,秘密进行防御术的格斗实战训练受到明显的效果。
伏地魔引诱哈利一群学生去取预言球,取回途中被食死徒拦截抢球,哈利和同伴们利用学到的防御术与他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并占据了上风,再加上凤凰社和邓布利多的支援使伏地魔大败而附身哈利,最终因哈利凭借坚强的意志忍受极端的痛苦把伏地魔驱赶出体外,最终赢得了胜利!
以上几点缺一不可。反观现实生活中的青少年,必须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树立正确远大的人生目标,锻炼坚强的意志,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当中。那么,我们青少年就有能力向国家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八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一书,心中充满了无穷的力量,于是马不停蹄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本书主要围绕着哈利波特与伏地魔的战斗来展开想象。本书的主角,也就是哈利波特,他为人正直、聪明、勇敢、与伙伴们团结一心,最重要的是他有一颗执着的心,他是正义的代表。本书的坏蛋,也就是伏地魔(原名汤姆里德尔),他召集了成千上万的不良分子,组成了一个军团。从此以后,那些参加军团的`人都被称为食死徒。
传说中的死亡圣器,也就是老魔杖、复活石、隐形衣。老魔杖是一根拥有无穷力量的圣器,想获得它,就必须要打败它的现任主人,如果它的主人正常死亡,那么它的力量就会毁灭;复活石,虽然表面上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但却拥有使人死而复生的力量,只要把它拿在手中摇三圈,就能复活你想复活的人。只不过复活的人只能和你对话,你却接触不到他;隐形衣这件圣器是哈利波特一早就拥有了的,它不像普通的人人都能买的普通隐形衣,普通的隐形衣披戴在身上一段时间后就会失去效果,而它是永久隐形。
其实,哈利波特的实力并不敌伏地魔,在故事的大结局,伏地魔是被自己的咒语反弹回来杀死的。最后一切太平了。这正是正义与邪恶之战,邪恶终究要被妥协。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九
读了jk罗琳的《《哈利波特与密室》后,我被书中的魔法世界深深地吸引住了。特别是哈利波特在经历了种种危险后用智慧和勇气克服磨难,最后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的故事,让我兴奋不已。
这本书最精彩的是学校里出现了怪事,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石头,而且还出现了一个密室,最后哈利波特打开了密室,与蛇怪进行搏斗,那条巨大的蛇怪,通体绿莹莹的,泛着毒蛇特有的艳丽光芒,哈利在等待毒牙扎进自己身体的时候,凤凰福克斯帮助他把蛇怪的眼睛啄瞎了,就在蛇怪胡乱找哈利时把分院帽扫到了哈利怀里。哈利在抵抗时意外发现帽子下面的`利剑,当他用剑斩断了蛇怪的毒牙时,毒牙也已深深地陷进胳膊,在生死关头,凤凰的眼泪又一次救了哈利,他俩一起战胜了伏地魔!
书中描述的哈利是个特别有智慧而且特别仔细的人,当分院帽无意中被扣在头上躲避蛇怪时,他发现有个硬邦邦的东西,原来一把银剑,这把剑成为最后战胜蛇怪的必要的武器,说明任何时候哈利都临危不乱;而且他总有朋友在关键时刻帮助他,比如凤凰和教授们;再有他有一颗正直的心,所以正义总是能战胜邪恶!最让我佩服的还有哈利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以及探索的勇气,有的时候我都特别想知道一些问题的答案,比如尼斯湖怪存在吗?外星人到底离我们有远?我要是也有魔法棒和隐形披风就好了!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了一年之后,暑假就开始了。他在姨父姨妈家里熬过了痛苦的假期。正当他准备回去霍格沃茨的时候,家养小精灵多比来警告他:如果返回霍格沃茨,将会灾难临头。
但他义无返回到了霍格沃茨,新来的吉罗德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让他作呕;游荡在女生舆洗室里的幽灵哭泣的桃金娘搅得他不得安宁;低年级小女生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目光常令他尴尬不已;小男生科林克里维追星式的跟踪常常使他落荒而逃。
就因为上面所说的,有一位叫金妮的低年级同学被一本日记吸收了灵魂,那就是第一个魂器了,他是五十年前的小汤姆里德尔写的,也就是说伏地魔小时候写的(也就是说五十年前的伏地魔写的),是哈利救了金妮,是他毁坏了伏地魔小时候的日记,是他救了金妮的灵魂。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不知道谁把伏地魔的日记本放到了金妮的一个东西里面(我忘了那个叫什么了)。金妮发现了以后,就把她的心事统统写在上面了,说哈利什么什么什么(我忘记了)过了不久,灵魂就被吸走了,连自己本人都被带到了一个地方密室,这就是所谓的《哈利波特与密室》了。后来,是哈利舍身为人(就是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给别人的意思)把金妮救出来了,还把一条蛇怪(是藏在密室里面的,只要看过电影或者书的都会知道)给杀了,最后还把汤姆里德尔的日记毁坏了,就成功的把金妮救出来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光明白了友谊是很珍贵的,而且又明白母爱也是很珍贵的,还明白了做事也要动脑筋。
最近,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哈利在魔法学校上了二年级,他、罗恩和赫敏知道了霍格活茨有一间密室,那是斯莱特林留下来的。当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三个学院的学生都被石化了几个人,而斯莱特林学院的学生却没被石化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这个恶作剧是斯莱特林的学生搞的。有人认为斯莱特林的学生打开了密室。之后,又有一个关于密室的坏消息传来了:罗恩的妹妹金妮被伏地魔抓到密室里了,快要死了。哈利和罗恩听了,十分着急,金妮快死了,赫敏被石化了,只有把密室打开,把伏地魔打死,才可以救她们。哈利和罗恩决定去救金妮。哈利和伏地魔在密室里展开了一场生死博斗,罗恩在密室口等他。哈利凭着智慧和勇气打败了伏地魔,顺利地救出金妮。
他们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了我:哈利和罗恩冒着生命危险去救金妮和赫敏。而不像有些人,朋友之间发生一点小事就吵架,这样下去会失去很多的朋友的,不久就会成为一个没有朋友、很孤单的人。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
暑假里,妈妈给我推荐了她爱看的《哈利?波特》全集,我被七本厚厚的大部头惊得一愣:这么长的故事,怎么读得完?结果,一翻开书,我就被j?k?罗琳笔下的魔法世界深深吸引了,那曲折紧凑的情节,丝丝入扣的推理,让我沉迷其中,废寝忘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五集,讲述哈利.波特即将成为霍格沃茨五年级的学生时,他的生活变得更困难重重,其中最大的威胁依然来自他永远的敌人伏地魔。哈利、罗恩和赫敏以邓布利多军的名义私下学习黑魔法防御术,在食死徒到来之时能加入战斗。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魔法世界虽然神奇,但也不是单纯美好的童话世界,里面也有很多坏人:邪恶的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腐败无能的魔法部,还有以乌姆里奇为代表的不作为魔法部官员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为非作歹。每次看到这些,我都很想冲进书里,狠狠地教训他们!我很佩服哈利和他的小伙伴们,他们毫不畏惧黑魔势力的残暴,自发组建了邓布利多军(d.a),并自学了各种各样的黑魔法防御术,与黑魔势力做了顽强不屈的斗争,最终又一次击退了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每次看到他们反复练习各种咒语、有时闹笑话有时受伤的情节,我都在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着急。
我们在父母和老师的'陪伴与保护下长大,虽然我们的社会充满了阳光和正能量,但成长途中仍有许多不安全因素,比如交通事故、触电、溺水、迷路走失等等。我们每一个青少年都应该像哈利和他的小伙伴们一样,不断学习各种知识,锻炼各种技能,学习他们坚强勇敢的精神,在面对困难时毫不畏惧、知难而上,消灭掉我们成长途中的一个个拦路虎,努力长成参天大树。
妈妈常说我们这些孩子没有吃过苦,我想,如果有机会,我愿意接受苦难的挑战,我会在苦难面前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因为,勇敢坚强的哈利,聪敏博学的赫敏,忠诚耿直的罗恩,会一直陪伴着我。
(作者:石室双楠四年级七班卢逸尘指导老师:刘筱)。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一
太厚了,所以这部电影我完全看不懂了,直接导致我后面几部电影没看,电影应该在这部就分两部的。整套书的基调从最开始的欢乐有趣到这一部明显转变为黑暗压抑。描写哈利在学校遭受的残酷对待占据了这本大部头的大量篇幅,我觉得有点太多了。
看到最后纳威也是预言候选之一,我灵机一动,如果能像《安德的影子》那样写一部以纳威为主角的《哈利的影子》那一定非常精彩。
哈利和张秋真是叫人服气,两个人本来没有“正式”在一起过,彼此都没有表白过。而且他们互不了解,也没有尝试过互相理解,所以只能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我好喜欢赫敏啊,哈利为什么和赫敏就是擦不出火花呢?我能想到的唯一解释就是赫敏太出色了。不过等等,如果选择了赫敏,那么也许意味着每次约会都要在图书馆里度过?嗯……确实要考虑考虑。第26章中赫敏对谈恋爱的教导真叫人叹为观止,不愧是全方位的学霸。哈利毕竟是个年轻的没谈过恋爱的小男生。
最后,他明知斯内普和哈利的恶劣关系,还不加解释地让哈利跟他学大脑封闭术。小天狼星的死他要负主要责任。不过,如果小天狼星早点告诉哈利纸包里是双面镜,也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这一部里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战斗,看来这不是作者的强项,远没有同类小说的战斗场面精彩。而且有一点我不明白,阿瓦达索命应该是最强的咒语,但是会的人好像很多。一般巫师不能使用,食死徒可没这顾忌,为什么战斗时不是不停地只用这一招呢?是太费蓝?有cd?还是怎么着。
全套最厚的一本不是最后一本,这不科学。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二
这本书主要写了哈利在暑假期间对凤凰社的事情一无所知,并且所有人都不愿意透露感到十分气愤,在茫然与愤怒中来到了霍格沃茨,令他意想不到的是,邓布利多竟然不愿意见他。哈利・波特感觉就像有一条蛇附在他的身体里,简直无法控制自己。
本书作者就是具有超凡想象力的英国的j.k罗琳,我不得不佩服她的写作能力,把哈利・波特写的栩栩如生,让我们读者觉得好像真的有哈利・波特这个人似的!真的有霍格沃茨这个魔法学院一样!真的有阿不思・邓布利多这个善解人意、和蔼可亲的校长似的!
我今天的收获可真多啊!我真要好好感谢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三
首先要说,我看电影的喜好从来都相当的个人色彩浓重,自己并不认为所有电影都评论得很客观。
so,请选择观看。
我是hp系列的饭。饭原著,也饭前面四部电影。
我一直都认为用原著来比较电影是不公平的,因为不是同一条起跑线。
就好比《蓝宇》,它的原著跟影片,就被我区分来看。
但是从私心来说,作为一个原著忠实的阅读者,在看电影时不去回忆书中的情节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今天,我回忆了,回忆了自从看过书之后就不忍心多提及的第五部。
然后,我失望了。
而这一次,真的没有办法站在一个只看电影的观影者的角度来看待这部电影。
所以,不能写出单单就一部电影来说,它到底表现如何。
还是概括一下。
那位邻居费格太太(如果名字记错,见谅)好心收留小哈并且交代自己身份的内容缩水。
接着小哈被接走-众人仓促地会面-马不停蹄赶去听证会-莫名其妙就到了车站这就开学了。节奏快得无以伦比,没有一句废话,连好话也不全。
然后号称超级卖点的kiss出现了,铺垫之薄弱,进展之迅速……秋迷或者哈秋请无视。
然后过了一个好~~~不热闹的圣诞节……。
很多书中过于细节的东西,说实话我不是全部都能回忆起来,保留下来的都是比较大块的内容。
然后回到学校-海格回来-看到教授的回忆(大改编+缩水,这里本是小哈反思自身以及父辈行为的一个很重要情节……默啊)-da们被抓(改编,又见改编。背叛者变成了秋……虽然不是自愿,虽然我不喜欢她,但是也让人很不爽)-看到海格的巨人弟弟(改编)-巫师等级考试(大改编)-双胞胎翘掉霍格沃茨(帅,即使缺少书中那许多绚烂的事迹,也仍然是本集里让人印象深刻的镜头之一了)-小哈被骗倒-乌姆里奇倒霉-六人组到魔法部-开战,打、打、打-小天狼星倒下-伏地魔出现、接着闪人-end。
之所以题目是肢解,因为这就是我坐在影院两小时得来的最大感受。
也许在非原著饭的影迷看起来没有多少问题,但在我而言最不能忍受的就是谁都知道电影受篇幅所限,删减剧情无可避免。但是留下的剧情中,势必应该表现圆满、逻辑连贯。而不是像今晚看到的这样,断断续续,刚看到有情节表现,马上就被一刀截断,于是觉得没有一段情节是完整的。就像每个坑里洒点土,填不满又占地盘。
电影最忌讳什么都想要说,结果表达出来却让人觉得且不如什么都不说!
大人们的戏分少的可怜。
出彩的还有卢娜,确实如同被表扬的那样,表演到位,符合度绝佳!那种带着一点点灵异的腔调,与众不同的举止,高于年龄的成熟……她的受喜爱,直接导致多少人扼腕赫敏被配给罗恩之后,无限希冀哈卢当然,上个月哈7的问世,让人彻底打消了这个念头。
那场纵横交错的水晶球集体倒落的镜头很养眼,da们守护神的设计还算有趣,最后魔法部大厅的大战看似波澜壮阔惊心动魄却觉得噱头足够真实欠奉。
让我想到哈4最后那一段,小哈对付伏地魔的时候方法虽然简单,招数也相当有限,最终险险逃过一劫还是靠了父母朋友的帮助,不是花枝招展的东西却诚意十足,看的时候很为他紧张了一把。
今天的大高潮,眼花缭乱之余却少了一点点什么,镜头很快的忽闪过去,也会很快的就被人遗忘。
不再多说,我承认对于哈5这部书来说,自己的个人情绪就比较重。
而我从来、很少很少会对一部电影这样怨念。
所以我的观影感受也许是偏颇的,不够心平气和。
同样删减大量情节的哈4,跟哈5这么一比,实在是让我觉得当初只看了三遍太可惜!
这是hp系列开拍以来,第一部近期内我不想再看到的电影跟书的待遇惊人滴相似,却是为了那么不相同的原因。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四
只要你相信它是对的,坚定自己的立场,不论别人怎么嘲笑,否定你,坚持自己的原则,总有一天人们会知道的。
正如书中的哈利波特,当他目睹并宣布最厉害的黑巫师回来后,引来了报纸、魔法部和一些学校同学的嘲笑,但他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坚持自己所看到的,忍受了一切。正是因为他的坚持,最终人们终于认识到他是对的。
相信自己,坚持自己,不要跟着大众走,才能走出自我,走出精彩。
我也有类似的经历。一次英语课外班的作业,交流一题的答案:“选a的同学举手。”全班只有五六个同学稀稀拉拉地举手――我是其中之一。别的同学十分夸张地质疑着,我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同学,刚举起手,看到人不多,又偷偷地放下了。我们其他同学都坚定地举着,片刻之后,老师宣布:“a是正确的`。”我们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是呀,坚定自己的立场,不要被别人给“带跑”,你总会得到回报的。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五
今夏,这一部最让我期待的电影,让我有那么一些些失望,或许是因为太喜欢、太了解、太期待的缘故吧,爱之深、责之切嘛!
在看书的时候,就有感觉第五集是转折和过渡的一本书,是邪恶与正义开始正面对抗的前奏与准备,也就估计到了电影很难拍,只是真的没有想到,这位导演的功力我实在不敢恭维。
1、先说说导演吧。
第一、二集导演中规中矩,第四集场面宏大,大反派复活时候的气氛也相当到位,目前五集当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第三集。尽管n多的评论诟病阿方索,第三集的票房也是这个系列里面最为惨淡的,但没法影响我的感觉。
画面唯美,情节的设置充分突出了哈利矛盾的内心,每每回想或是和好友聊起这个系列的电影时,脑海里浮现出的都是第三集里面的画面。比如哈利和卢平站在吊桥中央,回忆他的父母;比如哈利站在钟楼之上,目送所有的同学去霍格莫顿村时的落寞,还有哈利骑着巴克比克翱翔的畅快,还有刽子手一斧头下去,乌鸦四处惊飞等等。
好像有消息传出,第七集也将由阿方索指导,不知道这消息是否确切,如果是真的,那么我已经可以忽略掉这位大卫耶茨指导混血王子的失望心情了。
2、再说内容。
哈利波特的原著书籍是越写越厚,所以我们非常理解导演得取舍,必须大刀阔斧的砍去很多的细节,更何况第五本书里写了很多的细节,在时间有限的电影当中绝对没法全部表现。但是,这位导演的取舍实在令人太失望了。情节很赶,但是令观众想不断快进。
恐怕没有看过原著和前面几部电影的观众会有不少理解上的障碍。
不是说好只有删减30秒钟的吗?可是有好几处地方都有太过明显的剪切痕迹啊。
片头群巫飞天的场景很赞。后面魔法大战也不错,但哈利初吻的镜头着实多余,看过书的都知道,秋约会哈利,只是想打听塞德里克临死前有没有提到自己,那一吻是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之下才发生的,而绝对不是如此突兀。大战结束,哈利别侵入思想,和他最终选择那一段,说实话,很不理解这样设置的意义。
3、关于演员。
铁三角完全长大了,可惜哈利个子实在太矮了,几乎所有配角都比他高出太多。可惜哈利的演技似乎也随着身高一并停滞了。他的表演实在太空洞了,完全表现不了什么。
卢娜,新加入的疯姑娘卢娜很漂亮,白皙的皮肤,长长的卷发,光着小脚丫子,很可爱,只是比书中少了太多的重要性。
乌姆里奇这个变态女人令人咬牙切齿(观赏之时我一直想到我的初中班主任,可见伤痕多么深啊)!她那种微笑令人毛骨悚然。
唐克斯,本来一个超有魅力的女巫,可惜电影里面能够发挥的太少了。
贝拉,小巴蒂克拉奇之后又一个狂热份子。
双胞胎,原以为他们的扫帚会破墙飞来,不过已经很精彩了。
小天狼星:回归优雅,只是怎么越来越像德库拉伯爵了呢?
斯内普,教授那一句“我不清楚”的装傻表情好可爱。可惜悲惨回忆那一段实在实在太短了,莉莉连个影儿的都没有。
伏地魔,没有了上一集复活时候的飘逸,给人感觉太实在了,身上穿的就像是黑色的道袍。
其他人的戏份也是真够少的啊。德拉科,卢平等等,几乎只是露一下脸。
很值得一提的是由艾玛饰演的预言教授,实力派就是实力派,抓住一点点时间就可以相当出彩,那一段被迫离校的表演相当不俗,完全演活了那位没什么预言能力,神经兮兮的教授。
还要不要再一遍imax,好犹豫!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六
今天,我心血来潮,拿起了放在书柜上一两年没有读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啊,我真羡慕哈利·波特呀,可以去魔法学校上学。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讲了恶魔头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却杀不死仅有一岁的小哈利,这时,伏地魔消失了,哈利也被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神神秘秘地送到了他的姨父姨妈家的门前。哈利在他姨夫家没有少受过欺凌,这样度过了十年的痛苦的生活。他的房间便是那位于楼梯下面的又暗又小、布满灰尘的碗橱。他的那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表哥混世魔王达力和他的伙伴皮尔更是对哈利拳脚相加。十年来,没有人对哈利有过好感,没有人给他过过生日,更只是以为哈利是一个怪胎。
但是,在他的第十一个生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使他的命运发生了天大的变化,无数只猫头鹰带来的无数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院。
在霍格沃茨里,哈利不仅找到了他最好的伙伴,而且学会了魔法,学会了飞行,并起着他名叫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比赛。后来,哈利又神奇地得到了一件魔法衣,并干出了一件大事。
j.k.罗林,她从24岁就开始创造“哈利·波特”系列。她一开始时是在家旁边的咖啡馆里把哈利波特的故事写在一张张小纸片上,不过,她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小说一出版就备受瞩目好评如潮。
这个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的地方有谁不向往,有谁不期待有谁不期待,有谁不喜欢呢?啊,我真羡慕哈利呀,要是我也能去霍格沃茨魔法学院那该多好呀。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七
读书是精神上的粮食,阅读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获取信息、掌握文章的内容,更是为了对文章有更深的理解。比如,从书中学习到的真理和思想,从书中的内容中得到启发的思想。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哈利波特凤凰社读书心得”,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书是人类提高的阶梯,读书往往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
其中有一本书让我印象十分深刻,那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书中的主角哈利是一个天生命运便对他不公的小男孩。在魔法学校,屡屡被“大反派”伏地魔攻击,在付出了无数血与汗后,食死徒们仍胜利。眼看失败的小哈利用它弱小的力量与顽强不屈的精神最终打败了食死徒六军,将伏地魔推向了死亡。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命运不会让你的一生一向一帆风顺。它会经常折磨你,而你把它当作一种考验时你的意志就开始变得坚毅。或许在那么多次风雨面前你会害怕,可是你必须要挺过去,最终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正如苏轼所言:“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毅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是啊,没有才华不是主要的,仅有坚忍不拔加上努力才可能获得成功。事实胜于雄辩,夏洛蒂三姐妹到处应试,渴望成为作家,她们受到的却是嘲笑与藐视。可她们硬是用钢铁般的毅志力用笔调敲开了文学圣殿的大门。
风雨之后总能进彩虹,正是这样,只要用钢铁毅志全力以赴,不愁不会成功!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学生,的确很惭愧,对中国的四大名著很不熟悉,只有一点小小的认识,名著也看很少,所以说要写读书笔记,真的有点难,到如今,我真正看过的是jk·罗林的《哈利波特》,而且是从头根到尾,从1至6部,都看过两三次,它紧张的节奏,感人的情节,和那些激励人前进的句子,都让我“无法自拔”。《哈利波特》,是很畅销的一本小说。
故事中有欢笑有悲伤,不但让我们看到是非善恶,更让我们体会到勇气和友谊的力量。哈利、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是三个重要的人物,每一本书大体上叙述哈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生活一年期间发生的故事。他在这所学校学习魔法、制造魔药,哈利也学会了战胜各种各样的困难——魔法上的、社会上的、感情上的。书中也有很多有关道德方面的内容,随着正义和邪恶的对抗不断激烈和明显化,一些人物面临着重要的选择,人性的阴影也被展现出来。
在哈利的身上我看见面对事情的勇气。那种执著的精神让人敬佩!虽然他自己的成长经历很坎坷。但他并没有因此意志消沉。反而更加努力!我很佩服他!!在第六部中,受人尊敬爱戴的邓不列多校长离开了,被卑鄙的斯内甫所杀,他为了世界的正义和秩序,毫不犹豫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我很震惊,无法想象他走后哈里以后的生活学习会变得怎么样,原本在第四部时哈里教父布莱克的斯已经让我很难过,为什么好人总不能答应那些邪恶的黑魔头呢?小天狼星的死让哈失去了他唯一的亲人,而邓不利多的死,则让他失去了整片天空啊!
前几个月,爸爸给我买了一套名叫《哈利波特》的书,这可是一本名著。我爱不释手地翻阅起来,立马就被它里面神奇的故事给吸引住了。
“吃饭了,吃饭了!”妈妈叫了好几遍,我都没有听到。怎么就吃饭了?我肚子还没饿呢。吃完饭,几个好朋友叫我去踢球,因为牵挂哈利波特的命运,所以我忍痛割爱,谢绝了他们,其实我是最喜欢踢球的。“已经十点多了,该关灯睡觉了!”“待会待会,等我看完这一章,就剩几面了。”唉,如果天不会黑的话该多好呀,我就可以一次看个够了。
《哈利波特》这套书主要讲:哈利波特与杀父仇人——黑魔法师伏地魔为魔法世界的和平,为了正义,展开了一场生死决斗,最终哈利波特靠机智勇敢、永不放弃的精神,赢得了这场战斗的故事。
我爱《哈利波特》,我想成为神奇魔法师,为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说到《哈利波特》,其实一开始我挺反感它的。好像我对所有别人热捧的电影或明星,总是有一股很强的排斥心理。对于哈利波特也不例外。
那时会选择去看《哈利波特》完全是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这本书太火了,很多人都在讲,不看就显得我out了。
不过看过后,我觉得,这本书风靡全球不是偶然的因素,里面有他独特的魅力所在。关于读后感,我个人比较偏向于从人物的角度去写。哈利波特这个人物,一想到这个人物,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勇敢,没错,勇敢,遇到的很多事情他并没有畏怯和退缩,虽然跌遇险境,不过总是能够化险为夷。细节就不多说了,一本书,如果自己看到真的很有感觉,那么,关于里面的细节,总是轻易就能回忆起来的。
年轻人需要勇敢,充满爱和激情,又会忍,就像哈利一样。生活,浓缩起来就是一部戏,把全部最精彩的画面刻录下来,我们每个人既是导演又是演员,什么事情,只来源于我们当时的信念。既然选择了或是被选择了,那就勇往直前吧,年轻经不起等待,一路上披荆斩棘,哪怕伤痕累累,那也算走过了,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平静和悠闲地生活的,那样每天都以充满激情和热情的姿态来度过其实不是我向往的,不过是我所喜欢的,就是偶尔来那么个小插曲,为生活的乐章增添一小段激昂的曲调,哈利波特的生活每一天都像是过得五颜六色,比较少有协调柔和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年轻人吧,只是大家的故事不同,结局不同而已。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利在不会魔法的普通世界里,总是被人欺负,而他终究还忍下去,那份忍的精神,是我所佩服的,因为不是他能力不足以反抗,那一份忍的精神确实值得让我去思考,因为要是我,可能早就按捺不住情绪了。
我想说的还有一个,就是他和罗恩还有赫敏的友情。学校里的友情最是深刻,因为简单,纯粹,没有杂质,虽然偶尔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不过那只是对友情的一次次考验。友情就是那样透明,但是中间有点瑕疵。学会珍惜,因为有些东西是奢求不到,金钱也买不来的。很多时候,自己追求的东西,其实不在远处,它就是你自己正在走的路,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就像是呼吸,我们时刻都在呼吸着,但是我们没有感觉到。书中这几个人物的友情似火,真挚而牢不可破,想想人生之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朋友存在,不多不多。
遇见了就是缘分,佛家有言,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感谢缘分,感谢生活,感谢今生的遇见。其实人生难得有一知己,看到哈利波特他们那份友谊,我不由的想到了我那几个闺蜜,从幼稚园,到小学,到初中,然后就是高中,虽然很遗憾高中没有在同个学校成长,但是距离不能成为我们阻碍我们友谊的发展。此时此刻,已经大学了,而我们也发散到广东省的各个角落,但是谁也阻挡不了我们,你知道吗?我现在是坐在其中一个她的床头将这篇读后感写完的。
我是这一学期才看《哈利波特》的,我看这个系列的书的顺序是哈3,哈6,哈5,1,2(哈2未看完,哈4还没有看)。当初看哈时的理由很简单,一是看到同班同学中有人很喜欢,于是想看看,二是看到罗琳因为《哈》而出名的,我也想看看这部畅销书,三是当时在电视上看过《哈3》的一部分,看完《哈3》,觉得她的文章写的挺有意思的,就看了《哈6》,句的写的很像真的似的。但是《哈6》中,小天狼星死了(书的开头介绍的是哈利在拿小天狼星的遗产)。而且斯内普居然杀死了邓不利多。虽然哈利说是斯内普害死小天狼星的。但是我并不相信小天狼星死了(因为邓不利多死时,哈利说小天狼星死时连尸骨都找不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找不到尸骨那就不能说小天狼星死了)第二,我不相信斯内普是坏人。(电影《哈1》中,哈利他们就错怪了斯内普,以为他是偷魔法石的人。斯内普说了一句:“在不合适宜的时间和地点,到处闲逛。很难不让人怀疑的。”后来,发现洛奇才是偷魔法石的人。之后,我就觉得斯内普不是坏人。)于是我又赶紧看了《哈5》,一看斯内普在凤凰社,就觉得没什么问题了。而射中小天狼星的是一束红光,而非绿光,也就是阿瓦达咒语。所以在《哈7》中,斯内普是一定充当好人的角色(站在哈利这边的),小天狼星一定会在出现的(因为他没死),可能还会用到移形换影(因为是才学的)。
《哈1》的特点是结构完整,有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但是内容不够充实,语言有些生涩(也许是翻译有问题吧)。前面的几段有些多余,直接从哈利倍受姨妈姨夫的欺负,结果总有奇迹发生开始是最好的了。
《哈2》未看完,就不做评论了。
《哈3》中,塑造的人物“小天狼星”就非常的成功。
《哈4》中,(我只看了几页)发现不同的人物在说不同话语。哈利想到自己伤疤痛时,罗恩和赫敏说的话(虽然更多的是一些人性的真实,包括一些小动作,我都是深有同感的。
《哈6》中,作者的语言比起《哈1》已经称得上是炉火纯青了。但是故事的誓言和邓不利多的死亡去掉,就不能是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了。充其量算是《哈7》的前传。但是我想这也预示着《哈7》会更好。而且我认为她对伏地魔的把握也如小天狼星的到位。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八
说到《哈利波特》,其实一开始我挺反感它的。好像我对所有别人热捧的电影或明星,总是有一股很强的排斥心理。对于哈利波特也不例外。
那时会选择去看《哈利波特》完全是外界环境的影响。因为这本书太火了,很多人都在讲,不看就显得我out了。
不过看过后,我觉得,这本书风靡全球不是偶然的因素,里面有他独特的魅力所在。关于读后感,我个人比较偏向于从人物的角度去写。哈利波特这个人物,一想到这个人物,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勇敢,没错,勇敢,遇到的很多事情他并没有畏怯和退缩,虽然跌遇险境,不过总是能够化险为夷。细节就不多说了,一本书,如果自己看到真的很有感觉,那么,关于里面的细节,总是轻易就能回忆起来的。
年轻人需要勇敢,充满爱和激情,又会忍,就像哈利一样。生活,浓缩起来就是一部戏,把全部最精彩的画面刻录下来,我们每个人既是导演又是演员,什么事情,只来源于我们当时的信念。既然选择了或是被选择了,那就勇往直前吧,年轻经不起等待,一路上披荆斩棘,哪怕伤痕累累,那也算走过了,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过去,而那过去的,都将成为亲切的怀念。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平静和悠闲地生活的,那样每天都以充满激情和热情的姿态来度过其实不是我向往的,不过是我所喜欢的,就是偶尔来那么个小插曲,为生活的乐章增添一小段激昂的曲调,哈利波特的生活每一天都像是过得五颜六色,比较少有协调柔和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年轻人吧,只是大家的故事不同,结局不同而已。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利在不会魔法的普通世界里,总是被人欺负,而他终究还忍下去,那份忍的精神,是我所佩服的,因为不是他能力不足以反抗,那一份忍的精神确实值得让我去思考,因为要是我,可能早就按捺不住情绪了。
我想说的还有一个,就是他和罗恩还有赫敏的友情。学校里的友情最是深刻,因为简单,纯粹,没有杂质,虽然偶尔会有一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不过那只是对友情的一次次考验。友情就是那样透明,但是中间有点瑕疵。学会珍惜,因为有些东西是奢求不到,金钱也买不来的。很多时候,自己追求的东西,其实不在远处,它就是你自己正在走的路,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就像是呼吸,我们时刻都在呼吸着,但是我们没有感觉到。书中这几个人物的友情似火,真挚而牢不可破,想想人生之中能有几个这样的朋友存在,不多不多。
遇见了就是缘分,佛家有言,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感谢缘分,感谢生活,感谢今生的遇见。其实人生难得有一知己,看到哈利波特他们那份友谊,我不由的想到了我那几个闺蜜,从幼稚园,到小学,到初中,然后就是高中,虽然很遗憾高中没有在同个学校成长,但是距离不能成为我们阻碍我们友谊的发展。此时此刻,已经大学了,而我们也发散到广东省的各个角落,但是谁也阻挡不了我们,你知道吗?我现在是坐在其中一个她的床头将这篇读后感写完的。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十九
读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故事主要写了漫长的暑假,哈利波特被困在女贞路4号,意外地遭到了摄魂怪的袭击……逃过一劫的他被护送到伦敦一个秘密的地方,在那里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以及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等人。
书读完了,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息,脑海中浮现着小天狼星布莱克炎了哈利的安全而死在了伏地魔的魔爪下,搞得我整天都觉得小天狼星十分勇敢,也为他感到难过、悲伤。当我看到哈利因小天狼星的死而不参加宴会,感到了他对小天儿狼星的爱。我认为写这本书的j・k・罗琳女士真有本领,把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和一些事描写地栩栩如生,真了不起!同时,我也从故事中明白了:只要为他人做出了奉献,就不怕没有人会不记得你。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二十
当我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时,它在我的书堆中是那么显眼,宛如一个身材魁梧的将军屹立在人群中,我不禁崇拜起将这本书创作出来的作家了,她就是将大英帝国勋章、法国荣誉军团勋章以及安徒生文学奖通通收入囊中的杰出女作家j.k.罗琳。
这是一个惊险又刺激的故事,它的开始是在一个夏天,主人公哈利跟凤凰社的成员去了一个凤凰社组织的主要会所――小天狼星的祖宅。在学校,哈利.波特与他的伙伴们又要面对魔法部派来操控学校的乌姆里奇教授。在一场与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的对决中,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被杀死了,故事便落下了帷幕。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的好朋友赫敏,她有充足的勇气,无穷的智慧,还富有同情心,总是在哈利无助的时候帮助哈利,当然,哈利也是我喜欢的人物,他很有勇气,心地也不坏,还有对于魔法的天分,还有罗恩、金妮、乔治、弗雷德、麦格教授……在j.k.罗琳的笔下,一个个人物都是那么的生动有趣,活灵活现,它的剧情一波三折,故事紧扣心悬,他还让我体会到了深厚的友谊,无限的忠诚,以及难以承受的牺牲。
不知不觉,我已经把整本书都看完了,感觉就像是看一场来去匆匆的电影,现在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厚了,它的剧情是那么精彩。这本书是雷老师推荐给我们的,现在我也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好好珍藏它!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二十一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二十二
花了一周的时间,我总算把《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看完了。这是哈利・波特系列中最厚的一本,有68.6万字,比大结局的第七本还厚。我一点一点看完后有一种成就感。
哈5讲了哈利・波特与邓布利多组织的秘密团队――凤凰社的故事,具体情节就不多说了,因为故事太长,要写完成的话不知猴年马月,但有一点要说――六年级的哈利又和伏地魔展开了殊死搏斗。在邓布利多的帮助下,他又一次打败了伏地魔(可惜伏地魔跑了,不过如果死了就没法写下集,还是不死的好)。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是结尾,本来邪恶的高级调查官抓住了哈利和他的5个好朋友,但赫敏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们逃进了禁林。哈利得知小天狼星遇难并前去搭救,没想到那是伏地魔的一个阴谋。于是,代表正义和邪恶的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各种各样的魔咒、打斗,看得我惊心动魄,大气都不敢喘。
这本书有一个令人悲伤的地方――小天狼星布莱克被他投奔伏地魔的堂姐杀害了。我和哈利一样,十分悲痛,但我认为他那正义的形象一直留在了我们的心中。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读后感篇二十三
哈利波特已是家喻户晓的名字了,我相信读过《哈利波特》的同学一定知道这个名字。今年寒假,我阅读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读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主要讲了哈利从麻瓜世界来到魔法世界后,他越来越频繁地梦到走到走廊尽头的。一扇门这一系列惊心动魄的故事。
读了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地是“友谊”两字。说起友谊,哈利与赫敏、小天狼星的友谊是深厚的,也是真诚的。在多洛雷斯乌姆里奇的强迫下,被逼无奈的赫敏与哈利只好走进森林,在那里,赫敏为了救哈利,在一大群对人类充满敌意的马人面前,忍辱低声下气地求饶。赫敏这种为了朋友,忍辱含垢的精神多么让人感动啊!友谊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情,而哈利与赫敏之间不单单是一种普通的友谊,而是一种力量,一种能使赫敏为之做出牺牲的力量。当然也不能忽视那位小狼星与哈利、赫敏之间的友谊。小狼星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先生,他几乎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知道的魔法知识、凤凰社高级机密通过各种途径告诉哈利,并时时让哈利感受到他的'关心与爱。例如:在最后与伏地魔的食死徒决斗中,虽然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小天狼星自己也十分不安,但他仍微笑着鼓励哈利,让哈利重新振作起来,继续与食死徒战斗。
说到友谊,我不禁想到许多与之相类似的事情。例如马克思和恩格斯,他们之间的友谊可谓是纯洁的友谊,在马克思遇到困难时,恩格斯尽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帮助他,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是竭尽所能。正是在帮助,才使马克思完成了《资本论》的写作,两人才成为志同道合的好朋友。除此之外,还有我国古代的管仲与鲍叔牙等。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仅仅需要亲情,也需要友情,真正的友谊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能催人奋进,它能使人产生战胜困难的力量勇气,因此我们要珍惜身边的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