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大全(17篇)
读后感是对所读书籍进行思考和评价的一种方式,也是与他人分享阅读心得的途径。那么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首先,读者在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作品的主旨、情节、人物形象、语言风格等方面展开分析,既可以客观地介绍作品的内容,也可以主观地表达个人的情感和思考。其次,读后感应该具备一定的条理性和逻辑性,要遵循起承转合的结构,清晰地展示自己的观点和论述思路。此外,读后感还可以注重情感的表达和感受的共鸣,通过细腻的描写和真实的感受让读者能够更深入地感知作品中所传达的情感和内涵。推荐以下读后感范文,让我们一起领略文字的魅力和对人生的思考与启示。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最后一案,时间讲的是某某年,福尔摩斯调查到了一个犯罪集团在轮顿的所有犯罪案全是这个集团所组织的,福尔摩斯就开始调查,他说只要把这案件侦剖了,那的侦探生涯也画上了圆满句号,・・・・・・后来在一个大山崖上停歇,福尔摩斯在那时感到了不测,把华生之开了,・・・・・・华生回来了发现福尔摩斯的手杖在岩石旁,旁边有一封信,上面写着概括;华生我把你支开,是因为我遭到不测。
华生开始寻找福尔摩斯,他在旁边发现了脚印和打斗的痕迹,让后到万丈深渊处脚印不见了。他想福尔迷思肯定和坏蛋打斗摔倒万丈深渊。此刻我的心情和华生当时的心情一样,悲痛,伤心,心请压抑。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二
当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正直的人,我受益匪浅,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上有巨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惊险!很多次就差那么一点点,福尔摩斯就丢掉了性命,但福尔摩斯从不惧怕危险,因为他要坚持寻找事实的真相。有一次,他坐在警船上追坏人,他与警察一起用枪追击坏人,坏人也不甘示弱,也进行反击,一颗子弹打穿了福尔摩斯的袖子,对他造成了皮外伤。还有一次,两件杀人案经过福尔摩斯周密的推断,福尔摩斯便知道了凶手是谁,警官知道之后抢了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一点都不生气,因为他追求的只是真相,并将坏人绳之以法,而不是功劳。他用他的智慧,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破获了一件又一件的案件,抓获了许多的犯罪份子,为维和社会的安宁作出了杰出贡献。
福尔摩斯不放弃地去追求真相这一种锲尔不舍的精神,我觉得这是无人能及的。他的.智商很高,再上他的勇气和毅力,使得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破获案件,抓到了坏人。当然,他也有失败的时候,比如说,跟踪可疑人物跟丢了。他只要有毅力,坚持去做,就是无敌的,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为什么是神探了。他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要向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坚持不懈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三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应都熟悉,他是英国的名侦探,也是位破案高手。就在前几天,我买了一套关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书。说到福尔摩斯成名,跟他的好朋友也就是一开始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牙科医生“华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华生”是他的好朋友所以每次他探案都带着“华生”,“华生”在观看破案时记录了下来。因此“歇洛克·福尔摩斯”才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下面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这里面既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等经典中篇,让我看到了人们为财残杀的一面;而《第二块血迹》、《六尊拿破仑雕像》、《跳舞的小人》、《鬼足迷案》……短小精悍的故事又让我看到了人们不择手段的一面。
我读后发现其实,福尔摩斯不只是为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聪明推理而办案,而是为寻找真相和证明自己的推理而办案,而且,他也不是一味的把最终的凶手绳之以法,有些故事,他在查明真相后,发现那人并不是故意杀人,那人一个劲恳求他,他最终放了她,还说了一句“滚出伦敦”。
在我心里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人我很崇拜他,想成为这样以为侦探!
这确实是一本好书没有读的的朋友们快来读吧!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四
我有一个崇拜的偶像,那就是福尔摩斯。大家可能觉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喜欢福尔摩斯呢?那是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侦探类的节目,那里面有很多很多的东西值得猜想,很有趣,所以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很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部优秀的作品,近日读来,所言非虚。读后,我的思维漫游于其中,尝试着以“福尔摩斯”的角色来解决书中的种种案件,然而,我发现自己难以胜任这么一个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敏捷思维、精确推理,广博知识的人物。为什么呢?书中描写福尔摩斯的一段话给了我答案,也使我有了很大的感触。
书中说:“福尔摩斯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几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掌握的各种情况,并从各个角度来审查那个问题,一直要到水落石出,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肯罢休。”正是因为勤奋成就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个优秀的侦探,他是那么的努力。他会因为案件没有头绪而彻夜不眠地分析问题,这种勤奋的精神正是我缺少的。从没跟他身上,我发现了许多闪光点,,所以在为他解决的谜团拍案叫绝的同时,我更是受到感染。我一定会积极的向他学习。天才源于勤奋,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会更勤奋的。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这本书,知道了《福尔摩斯探室集》五部小说主要讲述了什么。
第一部《血字的研究》小说叙述了专制的麻门教摧残了一对年轻人的纯真爱情,之后无辜的受害者不惜一切代价报仇雪恨的故事。
第四部《回忆录》小说叙述了福尔摩斯在与罪犯的一次搏斗中坠崖,由华生医生结束的故事这就是《最后一案》。《回忆录》是早期福尔摩斯探案胡事的压轴之作。书中《假面之》《驼背人》皆为脍炙人口的佳作。
第五部《归来记》小说叙述了一个个隐藏在宰背台的真实故事,放走一个为了救爱人而巧布谋杀现场的水手,帮助了一个为了挽的婚姻和爱情而险些犯下大错的贵妇……情与理的碰撞使福尔摩斯这个艺术形象显得更加生动丰满、真实可信。
你喜欢这本书吗?如果你喜欢的话,那就和我一起走福尔摩斯的探案世界吧!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六
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
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七
“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应都熟悉,他是英国的名侦探,也是位破案高手。就在前几天,我买了一套关于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书。说到福尔摩斯成名,跟他的好朋友也就是一开始写福尔摩斯探案的作者牙科医生“华生”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华生”是他的好朋友所以每次他探案都带着“华生”,“华生”在观看破案时记录了下来。因此“歇洛克福尔摩斯”才成了家喻户晓的名侦探。下面我来说说我的读后感吧!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记录了福尔摩斯侦破的所有案件,这里面既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等经典中篇,让我看到了人们为财残杀的一面;而《第二块血迹》、《六尊拿破仑雕像》、《跳舞的小人》、《鬼足迷案》......短小精悍的故事又让我看到了人们不择手段的一面。
我读后发现其实,福尔摩斯不只是为向别人炫耀自己的聪明推理而办案,而是为寻找真相和证明自己的推理而办案,而且,他也不是一味的把最终的凶手绳之以法,有些故事,他在查明真相后,发现那人并不是故意杀人,那人一个劲恳求他,他最终放了她,还说了一句“滚出伦敦”。
在我心里福尔摩斯是个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的人我很崇拜他,想成为这样以为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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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八
英国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大侦探福尔摩斯破案无数,令罪犯们闻风丧胆,他敏捷的思维让所有人为之敬佩。
在所有案件中,《歪唇男人的真面目》一案案情最为玄妙。有一次,福尔摩斯接到一个案子,原来圣克莱尔先生1889年6月突然失踪,家人四处寻找,但毫无音讯。妻子在斯旺德姆大街慢慢走着,忽然看到圣克莱尔在一座烟馆的客房里休息。于是,福尔摩斯和助手华生经过心细如发的侦察、耐人寻味的探访和大胆的推理,使案情慢慢浮出水面。深思熟虑后,他们找到了这个奇异案件的谜底。圣克莱尔在报社工作拿的钱很少,他发现当乞丐不用工作就能赚这么多钱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失踪的几天里,他就跑到伦敦街头拿着破碗干这种勾当。
福尔摩斯的探案过程犹如一场场游戏,让人在平淡中见惊奇。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中,没有大量的打斗过程,但期间福尔摩斯慢条斯理的推测却无时无刻在帮我们揭开凶犯罪恶的玄机。幽默的语言蕴含着绝妙的逻辑推理。在福尔摩斯心如止水的前提下,捕捉到凶犯的蛛丝马迹。他缜密的思维、舒缓的心理、近乎谈笑的案情分析让我感受到名家侦探所具备的优良素质。
看完《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我不仅灵活了思维,还开阔了眼界。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九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探,《血字的研究》是他的第一部长篇侦探小说。
此书是以华生作为第一视角叙述,华生是一位前陆军军医,由于负伤,无法继续工作而被准假回家休养。他在租房子时通过朋友介绍而与福尔摩斯相识。在他的回忆录中可以看出,起初他对福尔摩斯的各种行为感到不理解,而后在亲眼目睹了他的所有推理过程后又对他肃然起敬,感到深深的佩服。
福尔摩斯是一位逻辑思维能力很强的侦探,他不但有着令人惊叹的天赋,而且对自己要求十分严格,因此他能够熟练掌握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以及十九世纪所有凶案文献的知识。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做事认真的态度。
《血字的研究》讲述了一桩离奇的杀人案,这桩凶杀案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地上的血迹、表情十分恐怖的死者、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通过柯南・道尔细微的描写,我完全可以想象出那样一个恐怖的现场。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二人到达距离现场大约一百米左右的地方,福尔摩斯坚决要求走下马车步行前进。在进入现场后,他通过询问大致情况和敏锐的观察力有了自己的初步判断,紧接着他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死者生前事迹的调查,找出了真凶杰斐・逊霍普。在他人看来这桩极其恐怖、又离奇的杀人案福尔摩斯仅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福尔摩斯是一个不追求名利的人,虽然他取得的成就已经足矣让他出好几本自传了,但是他依然很低调,日复一日地等待一个个案件上门,就算是在闲暇时间里,他也喜欢不停地思考、不断的探索,如同机器一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工作,可见他对于工作的喜爱似乎超越了自己的生命。如果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像他这样的工作狂一定没有什么朋友,华生医生是他这些年来唯一的朋友,也许天才都是孤独的吧。
小说虽然有几分阴森恐怖的气氛,但是推理过程十分详细,这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部分,通过阅读小说可以锻炼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通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推理小说,让我养成了在生活中也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习惯。在我们日常的学习中更要学习福尔摩斯的细心、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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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
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一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内容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起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起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能力也有了很大的进步。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有趣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写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特别细致,描写的也特别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非常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己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己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后,他还是被自己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二
岛上发生了大窃案!福尔摩斯立刻坐着时光机,前开办案。
被偷的是卓兰镇价值百万的极品兰花。小偷不但在现场留下了自己的名字———植物大盗,还留下了一封信。信上面写了两个字:“腊月?”福尔摩斯想:一月到十二月,哪来的腊月?福尔摩斯想了一下,突然,福尔摩斯兴奋地大叫:“哈哈,这个案子太简单了,我知道了!植物大盗是外星人。”这的警察卓布道说:“不不,腊月指的是十二月,我们的老祖宗喜欢替月份取名字。比如说用植物来命名;二月是杏月,三月是桃月……”
于是,福尔摩斯开始用猜谜法、密码法、加减乘除法、比较文学法……突然,福尔摩斯激动的大叫:“啊,我知道了!他要偷的是世界上第一朵复制的莲花呀!”
案子破了福尔摩斯真是一个会动脑筋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三
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福尔摩斯,他在推理方面十分感兴趣,什么再难的案件在他手上都能迎刃而解。而且福尔摩斯对其他的方面也略知一二,算是全能侦探了。只要一碰到难以解的案件就会废寝忘食,像个上了发条的机器人,不停地工作。一但得到了答案,就像个孩子,开心得大吼大叫的。
翻开目录,看到那些令人直发抖的题目:带面纱的房客,夜伴哭声,斑点带子案……让我打了个冷颤。
福尔摩斯的乐趣就是破案,一天没案子就心痒痒。他破了许多离奇古怪的案子。就连警方都佩服他,福尔摩斯比那些笨蛋警方好多了,但他从来都不在意功劳还有报仇,只觉得有案件破自己就十分满足。而那些功劳,常常被那些什么都没做,耍耍嘴皮子的警方抢走了。
福尔摩斯也有许多优点,和令我们学习的品格。其实我们如果也像他一样,遇到困难冷静地处理,就会少了许多,因为烦躁,不安的心情带来的许多麻烦。他让我明白了——“光有知识是不够的,还应当应用;光有愿望是不够的,还要行动。”
如今,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侦探的榜样。但他从不骄傲,让我们在心里深深地刻画下这位,象征着希望与智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是怎样侦破一个个迷案的。
这本书里有很多故事,我先给大家讲一个《五个桔核》。
这天,福尔摩斯的家里闯进了一个年轻人,他自我介绍叫小奥肖彭,自己有事要请教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分别是我的父亲和伯父。这天他们俩同时收到了一封信,信里竟然有5个桔核和3个‘k’,我忍不住想笑,可是看到父亲和伯父那惊诧的表情,我便收起了笑容。我问他们‘怎么了?’他们说:“死亡!”,结果,还没过两个星期,他们就全死了。”
“就在两天前我也收到了5个桔核和3个‘k’,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我要不要去哪躲躲?”小奥肖彭说。
福尔摩斯说:“躲是没有用的,你还是回你的家乡吧!”没想到,小奥肖彭第二天就被陷害了。福尔摩斯知道后很生气,他让华生把5个桔核和3个‘k’寄给3‘k’党的头目辛克。辛克知道后很吃惊,连忙租用了一条船,因为他知道,在岸上等待他的只有死亡。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赶快去图书馆去借阅吧!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五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六
《福尔摩斯探案》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福尔摩斯探案记读后感篇十七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它是“侦探小说之父”阿·柯南道尔的名作。
书中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遇,到他们一起侦破一件件奇案迷踪,最后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同归于尽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静,善于思考,善于动脑的人,他总能通过观察别人身上的细节判断这个人的一生。100多年来,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一直都是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思维、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神探,成为了令罪犯闻风丧胆、闻之胆寒的克星。
他最令我敬佩的是,最后他和莫里亚蒂搏斗后,牺牲了自己和莫里亚蒂一同坠入深渊的做法。当初,福尔摩斯完全可以抛下一切逃里那个事件。以保自己的性命,可是他却没有这么做,他这种深明远义的做法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民族英雄——黄继光,黄继光不惜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去和侵略者的碉堡作斗争,这和福尔摩斯很像,他明知道去找莫里亚蒂无异于去送命,但为了法律的尊严他仍然坚持这么做,我认为这是个令人钦佩的做法。就凭这这点一只屹立在我心中的那个英雄毫无疑问就是他。
福尔摩斯的推理令我敬佩,而更让我钦佩的是,他有一颗仁义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