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工作总结(专业20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实现个人的提升和进步。撰写总结时可以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具体分析和论述。附上一些值得一读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总结有所启发。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一
是甘肃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正在向全面脱贫的目标发起最后冲刺。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是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化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促进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落实帮扶举措的有效方式,既能调动贫困群众依靠产业发展实现脱贫的积极性,又能激发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消费扶贫浓厚氛围,我们共同倡议:
一、深入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消费扶贫工作《总体方案》,坚持省内与省外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政府采购与市场营销相结合、省直“条条”和市县“块块”相结合,省直机关、省属高校、医疗机构、省属企业、驻甘部队及各级预算单位带头开展消费扶贫,建立扶贫产品供应基地,签订扶贫产品供销协议,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等方式,持续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采购力度,形成消费扶贫的强大合力。
二、积极开展扶贫产品“五进”行动。省内各级预算单位和帮扶单位带头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完善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机制,畅通扶贫产品供应渠道,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机关或生活区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卖店,开设“扶贫爱心窗口”、扶贫超市,推动扶贫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军营。
三、大力拓展消费扶贫领域。鼓励各级工会从年度福利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消费扶贫,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作为工会福利、慰问品。引导电商企业(网站)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电商平台的衔接工作,发展电商直播带货创新销售。鼓励“巾帼扶贫车间”开设线上特色馆和线下体验店,促销扶贫产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组织成员、社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的专长和优势,采取代销、直销、助销、营销、推销、促销等各种方式扩大扶贫产品销售。
四、不断提升协作消费扶贫规模和水平。积极推进东部协作地区、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持续开展消费扶贫产销对接行动,帮助贫困地区开发扶贫产业,建立优质农产品绿色通道,搭建农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加强电商人才培训,组织甘肃扶贫产品进驻东部协作地区农产品交易市场,进中直机关、进央企、进高校。
五、营造“买扶贫产品、献济困爱心”的浓厚氛围。广泛动员干部职工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积极宣传推介甘肃优质扶贫产品,将信息分享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动更多的社团组织、爱心人士参与消费扶贫。
脱贫攻坚,人人有责;消费扶贫,你我同行!让我们共同努力,为贫困地区群众脱贫奉献一份爱心,为甘肃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一份力量。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二
全县广大妇女及各界爱心人士: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消费贫困村产品,以消费促进贫困群众增收,助力脱贫攻坚。在此,合阳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及各界爱心人士发出消费扶贫爱心行动倡议:
做消费扶贫“采购员”。妇女是家庭日常消费的主导力量,是消费扶贫强大的群众基础。我们倡议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消费扶贫的行列中,在日常消费的同等条件下多选择购买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产品与服务,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形式,用自己的日常消费行为,奉献一片真情,贡献一份力量,送去一份关爱,为巩固脱贫成果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做消费扶贫“宣传员”。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患难相扶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我们倡议各级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和“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五好家庭”等各类先进典型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争做消费扶贫行动代言人,发动身边亲朋好友、同事邻里参与消费扶贫,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人人宣传消费扶贫”的良好社会氛围。
做消费扶贫“销售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消费扶贫有利于调动贫困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促进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和贫困地区产业持续发展。我们倡议妇联团体会员和各类女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帮助贫困地区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为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走出农村、进入市场,搭建销售平台,打通消费关节,加强合作对接,推动消费扶贫在促进稳定脱贫中发挥更大作用。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三
各县(市、区)工商联、市直会员、直属商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大力推介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为全市贫困群众架起消费扶贫供需对接的桥梁,汇聚社会爱心,进一步增强贫困户依靠自身劳动发展产业脱贫致富的能力和信心。市工商联真诚地向全市会员企业及所有非公经济人士发出消费扶贫行动倡议:
脱贫攻坚事关百姓福祉,体现着党和政府的责任与使命,也包含着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担当。我们持续推进的“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就是让产业、项目落户农村,让促就业、献爱心成为常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是企业家心怀感恩、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我们呼吁更多的非公经济人士积极行动起来,利用企业经营优势、营销渠道发展农副品牌产品、购买销售农村品牌产品,帮助农村对接直播代购等服务工作。同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及所拥有的帮扶资源,通过优先选购贫困户农产品、设立消费扶贫产品销售专柜等形式,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搭建购销桥梁,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与服务,为我市巩固脱贫成果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开展消费扶贫,对促进我市贫困群众农产品的销售,帮助贫困群众增产增收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消费扶贫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要发挥行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行动中来,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营造“人人参与消费扶贫、人人支持消费扶贫”的良好氛围,将每一份爱心凝聚成磅礴力量。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要积极当好爱心扶贫的代言人,将“消费扶贫”相关信息分享到朋友圈、微信群,发动和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消费扶贫行动中来,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涓流共汇,足以涌成江河;绵力齐聚,定能众志成城。在脱贫攻坚路上,让我们共同伸出援助之手,“善心善举”助力脱贫攻坚;让全社会的关爱跨越千山万水,“善做善成”确保决战决胜;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路上不孤单,“自强自立”实现脱贫致富,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一起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快乐的美好生活!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来,为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诚实守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开县工商局建立了六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消费维权工作,着力塑造“12315”品牌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该局共办理消费者申诉举报62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5万多元,回访满意率达到100%。
一是政企“双向联系”制度。制作消委会(工商所)和辖区重点企业“消费维权工作双向联系卡”,消委会(工商所)的联系卡上主要收集辖区企业维权联络员的姓名、电话等相关信息,企业的联系卡上主要载明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和辖区工商所监督电话,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双向互动、信息互通,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做到政企联动、携手维权,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效率,更加快捷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12315”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是消委会与企业维权直通直联制度。该局联合县消委会根据重庆市《投诉和解机制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愿申请、社会公示、组织评定的程序,将某某通信开县分公司等16家企业认定为“投诉和解直通直联单位”,消费者的投诉可以直接与直通直联企业协商和解,达不成和解的,再由工商部门或消委会组织调解,有效降低了消委调解和部门处理消费者申诉的压力。
三是消费投诉及维权信息定期通报制度。组织重点企业、联系企业和投诉较多的企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费投诉及维权信息通报会,分析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查找企业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明确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引导企业正确受理并处理好投诉,以此增强企业规范经营的意识,降低消费者投诉的发生率和企业应对维权的成本,得到了企业的踊跃参与和一致好评。
四是企业维权工作人员集中培训制度。为提高企业维权工作人员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能力和水平,该局应企业所请,在今年集中开展了2次集中培训活动,参加企业91户次,参加人员167人次。在培训期间,该局通过法条讲解、案例评析等方法,向参训学员讲授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处理投诉的方法、技巧等知识,提高了企业处理消费者投诉的能力,及时化解了部分消费矛盾纠纷。
五是工商所消费维权快速反应制度。该局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消费者的需要作为第一目标,把“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作为第一抓手,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制度,要求一般性投诉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了解案情,保存证据,掌控局面,并由网络监管人员在两日内处理完毕;重大投诉由工商所或机关科室组织力量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结束,做到了即时受理、快速反应、限时作业,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馈。
六是维权案件回访评价制度。采取电话回访、实地回访的方式,对已经办结的消费者投诉案件进行回访,听取消费者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消费者对部门工作的评价,不断改进和加强消费维权工作。同时,该局还将回访时消费者的评价情况纳入了对工商所“12315执法质量”工作的考核内容,增强了基层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的整体效能。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五
20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决策部署,大力推行消费扶贫爱心行动,汇聚社会爱心,巩固脱贫成果,北京市总工会向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重点包括: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患难相扶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起到带头作用,发动工会会员积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在食堂采购、节日慰问品采购时,优先购买贫困地区扶贫产品;组织开展劳模疗休养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受援地区;引导和鼓励会员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购买扶贫产品,助力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消费扶贫是精准扶贫的一种创新理念,是将爱心行为、慈善行为与经济行为、消费行为、投资行为等有机结合的创新扶贫模式。全市各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工会系统报纸、官网、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消费扶贫宣传力度,推介贫困地区农产品。工会会员要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多渠道发动和激励更多的人参与消费扶贫行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发挥工会优势,依托“832”平台、市区消费扶贫双创中心等消费扶贫平台积极开展采购,组织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消费扶贫行动。北京市扶贫办、北京市总工会联合北京银行、首农食品集团、京东商城等单位,开展北京银行工会会员互助服务卡“爱心扶贫?共享甜蜜”优惠活动,广大工会会员要将日常经济消费行为与爱心行为结合起来,踊跃参与活动,奉献一片真情、贡献一份力量。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六
日常生活离不开消费,消费纠纷也就不可避免。有些人遭遇消费纠纷通常采取“一吵二闹三砸打”等过激行为强行解决。结果有时不仅维权不能,甚至还违法犯罪。其实,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遭遇消费纠纷,可以通过以下五种方式解决。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与生产者、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以互谅互让、交换意见,共同协商解决争议。这种方式对一般性的纠纷尤为可行。只要双方有诚意平等协商,纠纷可以尽快得到解决,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也能够得到及时赔偿。
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调解,调解结果由双方自愿接受和执行。消费者协会的服务一般是免费的,消费者不仅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也不会增加额外的负担。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消费者可以按照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的职权,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分别向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商检、医药、卫生、食品监督等机关请求处理。由于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在各自的相应领域里拥有执法权,并可以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因而通过申诉的方式,消费者可以较快地得到满意的处理结果,受到侵害的合法权益一般也可以得到满意的补偿。
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后,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别是消费者的人身和重大财产受到侵害时,可径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因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审判具有权威性、强制性,是解决各种争议的最后手段。消费者为求公正解决争议,可依法行使诉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妥善保存发票及相关的购物凭证,以便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有据可依。(王益华单国胜)。
每年的几个主要节日一过,一些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就忙不迭地向社会公布:今年x节期间,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xx……这样一来,好像市场经济行为越来越规范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少了。其实不然。之所以出现"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同期下降百分之xx……"的现象,一是许许多多的消费者在投诉时,被几个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以"这事不归我们管"为由推来推去,而不是主动承担责任出面认真受理。消费者在投诉过程中,就让一些不负责任的执法部门"扼杀"了;二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甚至是严重侵害时,一些执法部门在利益驱使下,往往站在强势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一边,想尽办法为生产者或经营者开脱。而作为弱势的消费者,在执法部门肆无忌惮地为生产者或经营者"说话"的情况下,不得不忍气吞声撤回投诉或接受不平等"调解",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投诉"这个词已经麻木,对到某些执法部门解决问题不抱任何希望。
造成消费者"维权难"的三大要害是: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
举证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挡道石"。
不少执法部门在接受消费者投诉后,有些证据要求消费者提供,实属为难消费者。这是因为,相当多的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连锁店、专卖店、厂家直销店)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消费者交款后大多数不给出具标准含税发票,消费者拿到手的基本都是手工开具的"收据"或"白票"(内部小票),上面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还有一些特殊行业、垄断行业,将其格式会同、霸王条款印在自制的票据上,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所谓的"规矩",这种市场环境,消费者受害后如何举证?还有,不少大型商场(专业市场、连锁店、专卖店、厂家直销店),动不动就被有关执法部门或社会团体授予"放心"、"诚信"、"信得过"牌匾,这些生产者或经营者同有关执法部门或社会团体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放心"、"诚信"、"信得过"等"大旗"的掩护下,这些有恃无恐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经营中经常实施价格欺诈、消费欺诈,甚至是设"陷阱"坑害消费者,承担市场监管责任的执法部门该管时不管,该查时不查,却让消费者去投诉、举证,消费者如何举证?鉴定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拦路虎"。
索赔难:设在消费者面前的"火焰山"。
《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出现问题时,实行"经营者先行负责制",即"谁销售谁负责,有问题不能往厂家推";消费者要求经营者赔偿,则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标准来实行。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向有关部门投诉,除讨回应有的公道外,依法还应该得到双倍的赔偿。但广大消费者反映:说时容易做时难,难就难在如何"索赔"。消费者在大型家电卖场或专卖店,买上正牌手机,使用不久却频频出现故障,连修几次不能"治愈",确属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为此大伤脑筋并付出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理应得到双倍赔偿,但"谁给做主"?"赔偿多少"?却难以得到解决。一些消费者在某些大型装饰建材城或家电商场,被大品牌厂家或代理商欺诈,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得到双倍赔偿,但实际上根本办不到。这是因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之"欺诈"性质,执法部门一般不给认定,即便是经营者以样品冒充新品、以翻修机冒充正品机、以贴牌货冒充原装货……甚至由于经营者的原因引发消费事故,把消费者骗得"哭都哭不出来",但由于执法部门不给定性"欺诈",消费者除打官司外,很难得到合理的赔偿。
在出游前,旅游者首先应该辩清自己的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正规。
一家正规的旅行社应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没有上述三份文件的,即为非法经营,旅游者万万不可跟他们走。另外,参加出境游的旅游者还应该看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经营资格。
式等,一旦出现问题,有关部门将据此作出处理决定。所以旅游者应注意审查协议书各项条款,如对一些条款有异议,可与旅行社协商修改。
第三,旅游者交费后,应向旅行社索要正式发票。旅游者还应要求旅行社为自己办理境外旅游保险。在出游前,旅游者如对旅行社的资格、服务质量、信誉等把握不清,可打该所电话号码65157490咨询。
在游玩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旅游者应注意保全证据,以便返回后投诉。如问题严重,譬如旅行社"甩团",旅游者可以及时找不寻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旅游归来后,旅游者如要投诉,须写好投诉书,亲自到旅行社质量监督管理所填写投诉登记表。投诉电话65130828.投诉有效期为从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起三个月内。
旅游者在权益受到损害时,也应保持理智,不可冲动。以前曾发生旅行社承诺让旅游者乘坐卧铺,但因交通运力紧张,结果只买到硬座票。理智的旅游者回来后向有关部门投诉,获得了赔偿。但有的旅游者却干脆滞留不归,自己住进宾馆,并要求旅行社承担一切费用。实际上,我国民法通则早有规定:当一方违约使另一方受损,另一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这些旅游者的行为,完全是无理的。
来自:法易网(责任编辑:王庆富)。
消费者协会有哪些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责任编辑:王庆富)。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七
省人大代表: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国开办发〔2020〕4号)要求,以及我省扶贫办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进一步凝聚我省各级人大代表的爱心和力量,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消费扶贫,形成强大合力,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实现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和促进我省扶贫产业健康发展,助力全省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在此,向省人大代表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消费扶贫工作的宣传员,积极传播爱心消费扶贫理念,争做消费扶贫爱心行动代言人,将“消费扶贫”相关信息分享到朋友圈、微信群等媒体平台,发动身边人,广泛联系更多的团体和个人,激发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到消费扶贫行动中来,共同推动并逐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给全省贫困群众送去温暖和关爱。
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消费扶贫中走在前列、做出表率,发挥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参与到消费扶贫的行动中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及所拥有的帮扶资源,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方式,到农产品原产地搭建购销桥梁;采取私人订制、代种代养等方式,积极购买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建立稳定购销机制;依托“百企帮百村联万户”精准扶贫行动,采取采购、代销等形式,帮助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对接外部市场,为脱贫攻坚贡献一份力量。
三、通过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广泛销售扶贫特色产品,线上主要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小康龙江”“县级电商服务中心”等,积极购买扶贫产品;线下广泛动员更多带贫益贫市场主体在东部地区和省内城市设立消费扶贫专柜、专区、专馆等,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四、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资源优势,加大贫困地区农产品公益宣传,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合作对接,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等,促进扶贫产品销售,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消费贫困地区农产品的良好氛围。
消费有情,爱心无价;涓涓细流,汇聚成海。我们呼吁省人大代表积极参与和支持消费扶贫行动,用我们的爱心在全社会凝聚起强大的抗疫助贫力量,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贡献!
真诚期待您的参与,并向您表示衷心感谢!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八
xx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以查处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为工作重心,以专项行动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办案主力军作用,加大对违规直销、不正当竞争、食品安全、互联网经济违法等案件的查处力度,有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取得显著成效。上半年我队共立案查处案件37起,案值1273万元,至目前,已办结案件30起,已入库罚没款共计102.21万元,没收未拍卖物品价值33余万元,两项合计135.21万元。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规范直销经营取得新突破。为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我队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1、开展对辖区直销企业的摸底排查工作,全面了解辖区直销企业的经营情况;2、从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建设、人员招募、培训、产品宣传,等入手,加强对直销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行政指导,规范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3、积极完善并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直销监管工作水平。通过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违规直销经营行为。上半年,我队共排查直销企业经营网点35个,立案并办结违规直销案件2起,罚没入库共12.2万元。
打击走私贩私行为取得新突破。针对近阶段贩卖走私无中文标签洋酒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我队开展了打击贩卖走私洋酒的专项行动,上半年共立案查处贩卖走私洋酒案4起,没收走私洋酒400瓶,罚没金额预计达41万元。
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取得新突破。今年,检查支队根据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拓展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领域,积极开展竞争执法工作。今年我队对粮食行业、互联网络开展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检查,查处漳州某公司使用过期“无公害农产品”标志虚假宣传销售大米案,罚款11万元,并对2起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来,我队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与英国国际洋酒协会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等几大白酒厂家建立打假联络机制,形成合力,将打击商标侵权、贩卖无中文标签洋酒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整治相结合,重点打击销售假冒、贩卖无中文标签走私洋酒等食品违法行为,延伸食品监管执法领域,从严从重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大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队共查办食品案件起9起,案值58.67万元,已入库罚没金额27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针对网络商务这一热点领域,我队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查处网络违法案件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网络违法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来,检查支队成立网上巡查小分队,专人专岗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日常巡查,根据互联网有关行业特点,摸排存在问题,并根据巡查情况对涉嫌违法信息进行甄别、筛选后提交办案大队立案查处,现已对芗城某木业有限公司、芗城某服装店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龙海某医院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4起网络违法系列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有力打击互联网违法经营行为,促进了网络电子商务市场良性发展。
上半年,我队接到群众反映情况,称辖区三家医院在从事医疗服务时滥收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我队迅速出击,对消费者反映情况展开调查,并依法对三家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现该三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队还充分发挥工商机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的职能作用,配合消保部门开展商品质量监测,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钢材、不锈钢、铝合金三种商品作为抽检产品。通过对辖区65家经营户进行摸底调查,随机确定其中的11家经营户,5种商品进行产品质量抽检,共历时两个星期,抽取各类样品27个。
遭遇工伤应该如何维权。
消费借款合同。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简报。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九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南京市工商局紧扣中消协xxxx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印发了《xx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紧扣主题,广泛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和自媒体的优势,印发宣传海报、编印《南京消费》杂志3.15特刊、《南京市消费维权工作指导手册》,面向全社会免费发放,积极宣传“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精神。开展“消费大讲堂”活动,采取座谈、赠书等多种形式,积极向消费者普及《消法》,加大与网络购物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举办3.15新闻发布会,发布xxxx年度网络交易维权案例、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市消协典型案例、网络消费提醒和消费投诉热点。公布“南京居民住宅照明环境质量检测调查报告”、“大学生金融消费情况调查报告”、“南京市乡村旅游消费调查报告”、“网约车消费者情绪指数报告”等消费调查报告,强化消费教育和引导,提高广大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
二是畅通渠道,及时受理反馈消费者投诉咨询。扎实开展“3.15在线服务日”活动,认真做好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发挥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校园、进商场、进市场、进景点等“五进”优势,及时做好消费者现场咨询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同时,坚持市、区及基层市场监管分局三级联动,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商品和服务开展重点监督和检查工作。与辖区各级12315机构和消协基层网络组织整体联动,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产品的'后续处理,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重大举报线索迅速作出反应,及时调查处理,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惩治力度。
三是科学引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消费维权系列主题活动,举办xxxx年度省、市消协诚信单位推荐、评选及xxxx年度市消协最美维权人物表彰等活动。与南京报业集团、“今日头条”等媒体联合开展“第三届‘据说3.15’南京民生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及“聚焦3.15南京消费者网络消费问卷调查”活动,调查、了解南京消费者对网络消费看法和态度,通过舆情监测、网友测评和行业专家测评,开展大数据分析,推出金融、医疗、房产、汽车等民生行业消费者满意度指数,为后续监管和消费警示提供科学依据。强化企业责任,推动行业自律,不断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深化与行业组织的维权合作,支持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与交电家电、房产、电子类产品、金融等相关协会、企业联合开展“消费关乎民生、诚信彰显和谐”的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发布诚信承诺宣言,倡议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放心的消费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活动的良好氛围。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
20xx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工商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消法》和《区实施消法办法》,认真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紧密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新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牧区的消费维权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不断推动我市消保维权工作的发展。
针对消费者维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实际情况,今年,市消协把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作为维权工作的重中之重。秘书长亲自抓,分管秘书长具体抓。
一是实施一把手工程。对投诉比较集中、比较敏感、突出的问题,消协秘书长第一时间亲自过问、第一时间亲自督办、第一时间亲自到现场,确保消费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4月30日,区十余户农民在村长的带领下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买到的600余袋的化肥因含水量大无法播洒。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认真查看了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的购货合同,发现合同中商家承诺:出售的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如有质量问题,商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中还承诺为消费者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对此,市消协向商家了解了有关情况。商家答复说,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已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调查,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家会找生产厂家为消费者追赔损失的.。同时也取样送到相关部门去检验,经检验,化肥含量达到国家标准,确实是因湿度大导致无法播洒。但考虑到农资产品的特殊性,看到满面愁容的十几位农民,再听到商家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漠不关心的态度,秘书长立即组织人员到商家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指出,商家承担着保护消费者第一责任,对消费侵权的赔偿是谁销售谁负责,而不能将消费者推向厂方。提示商家如果等检验结果出来再讨论对消费者的赔偿问题,会错过农时,将会扩大损失,商家付出的赔偿将会更多。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商家同意向农户进行一部分补偿,并提出建议化肥可通过人工散肥的方式进行播洒,并当即签定了补偿协议使农民安心进行抢播。5月7日,十余户农民在消费者协会的监督下,将商家的5万元补偿款顺利拿到手中。
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消协今年对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实行首问责任制。即消费者到消协投诉(包括来电和电访)的第一接待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消费的诉求进行耐心、认真地解答和受理,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结果。
三是实行督办反馈制度。即对消费者投诉要做到件件有答复、有结果。做到小案件当日(当时)解决,大案件原则上不超过七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需向领导请示延期。
由于消协将消费维权作为民心工程、和谐工程来抓,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将受到侵害消费者的损失降到最低,并争取使消费者在第一时间得到赔偿,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现在消费者直接到市消协投诉的人越来越多。这是对消协工作的肯定和认可。如5月25日,区穆家营子镇古都河村、丁家地村、大西牛村的上百户村民陆续到有关部门反映种子出苗率低的情况,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最后把希望寄托市消协,希望市消协能够直接出面解决,原因就是4月份的化肥投诉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村民是慕名而来。经市消协与市农牧业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并在新闻舆论的压力下,有关部门才介入并得到农牧业局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
上半年,全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9件,解决338件,解决率为9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9万余元,支持消费者起诉3件,接待消费者咨询986人次。
今年市消费者协会在宣传教育工作上采取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图文、现场有活动的五维立体式宣传形式。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共发表消费警示消费提示信息82篇,其中国家级1篇,自治区级2篇,市级79篇,在电视台录播节目690分钟,广播电台录播节目3360分钟,印制3.15专刊一期12版。今年,我市消协在原3.15消费维权网站的基础上,又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进一步在网络媒介上扩大声势。
(一)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长年不断。一是与电视台《直播生活》栏目的长期合作,如在3.15期间录制并播出了对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等专题节目。二是继续与广播电台协作,开展“天天3.15”40分钟直播栏目,在线解答消费维权问题,受理消费者投诉。三是继续与《日报》协作开办消费专版和“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专栏。
(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各新闻媒体也给予了大篇幅的宣传报道。
自年初开始,市消协就开始着手部署今年的3.15活动,力争用今年的3.15活动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自1月份,市消协就分别组织召开了市直属“两站”工作会议、诚信单位贯彻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暨工作部署会议及行政部门参与的3.15座谈会。3月15日,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山分局、红山区消费者协会4个单位联合主办、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协办的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红山区文化广场隆重举行。
今年的3.15活动充分体现了“服务”的主题,各行政部门以及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和诚信单位的工作人员冒着严寒,克服大雪带来的诸多天气困难,为大会尽职尽责服务。大会在千羽信鸽盘旋起飞,万只彩球飘向高空,雄壮的鼓乐声中拉开帷幕。大会得到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支持,各派出主要领导莅临现场参加大会,市政府副市长麻树昌作了重要讲话;由市诚信企业和行政执法部门组成的12个方队1000多人列阵会场中央,44家诚信单位、9个行政执法部门在会场设置产品展示台或咨询服务台;学院10名大学生志愿者到会进行义务服务。在纪念大会上,诚信单位燕京啤酒公司的负责人代表诚信企业发表诚信经营倡议;消费者代表也向我市广大的消费者发出科学文明合理消费的倡议。纪念大会上,还对市消协的法律专家和3.15专家志愿者进行了表彰。
活动现场,市消协发放315维权专刊15000份,新闻媒体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当日维权专刊1000份,诚信企业为消费者免费提供介绍商品知识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
活动现场还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对比台。由工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和消防支队的工作人员当场为消费者讲解辨别知识,受到消费者的欢迎。展示结束后,20多个类别、450多个批次、价值45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药品、农资运往南山垃圾场集中销毁。
现场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发放问卷200份,消费者对问卷的八个行业十个维权问题认真进行评价,为今后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将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现场还展出了由市消协制作的图文并茂的宣传图版12块,内容是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法律专家对我市消费领域潜规则的点评和消协的维权建议。在会场的东侧,led滚动播放着消协维权建议和十个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引起很多的市民的驻足观看。
今年的315活动,除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外,市消费者协会与电台的行风热线联合设立消费者投诉热线。当日解答消费者咨询100余次,受理消费者投诉13件。
(三)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在今年的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在新浪网站和315维权网站分别开办了“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网络专题”网页,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适时发布消费维权警示和消费提示,点评消费领域潜规则等内容,促使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消费维权事业,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同时对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在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维权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及时报道。
年上半年,市消费者协会进行大胆尝试,更加深入地向消费领域潜规则发起挑战:一是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布我市消费领域存在的潜规则。315期间,市消费者协会将整理出的9个消费领域的12条潜规则邀请法律专家予以点评,并录制成电视节目在电视台的《直播生活》栏目播出。同时还将这些内容制作成图版和led在315现场进行展示。二是与行业协会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将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内容进行合理化修订。五月初开始,市消协首先与餐饮行业协会取得联系,经多次协商,已初步达成意向,即在会员单位首先停止“禁止自带酒水”,具体的内容还在进一步确定中。
此外,在评选诚信单位过程中,市消费者协会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把关,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对企业资格进行审核、讨论,315期间共评选出经营有规模、服务有标准、信誉有口碑的诚信单位、星级诚信单位39家,为倡导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为推动我市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发展,按国家总局提出的“四个统一,八个条件”规范建设的要求,针对“一会两站”发展不平衡,部分消协基层组织得不到领导重视的情况,市消费协会对直属“一会两站”进行走访调研,更加全面、真实了解消协基层组织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消协基层组织对消保维权工作及消协组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消协对“一会两站”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是要加强上下沟通,和业务指导,“一会两站”要定期将咨询和投诉情况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通过多种方式上报市消协,同时市消协也将通过简报、现场指导、培训等形式对“一会两站”进行业务指导。
通过调研,市直属“一会两站”呈现出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新面貌。
下半年,市消协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多项维权工作,克服困难、大胆创新,不断把我市的消保维权事业推上更高的水平。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一
xx年上半年消费者协会工作总结年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xx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开展“作风建设年”、“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以“消费和谐”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1、认真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3·15”活动期间,xx区消费者协会召开消协理事会议,布署“3.15”纪念活动有关具体工作。工商所组织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开展了红盾进校园、进社区、进居委会活动35次,组织市场专项检查20次,各所将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一次自行销毁,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为2万余元。开辟了“3·15”宣传专栏10处,各单位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25篇,向《池州日报》等新闻媒体投稿8篇。3月15日当天,池州市工商局xx区分局共出动工商干部70人次,出动流动宣传车11辆,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和谐”年主题宣传提纲,共张贴宣传横幅、条幅45条。设立咨询服务台10处,制作宣传展板6块,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实物展,介绍识假辨假知识,点评典型案例,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散发宣传资料8000余份,重点对食品安全监管“诚信通”系统的进行普及宣传,组织电信、移动、邮政等单位也走上街头向社会公开书面服务承诺,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9个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0件,接受咨询4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万元,“3·15”活动得到了市区政府有关领导、市区工商局领导充分肯定,取得了明显实效。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
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2件,成功调解5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98.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73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投诉居首位,投诉40件,占投诉总量的77%;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34件,占投诉总量的65.4%。从而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和解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上半年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68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和解12件;家用机械类和解6件;百货类和解41件;房屋及装饰建材类和解4件;服务类和解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75.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一会两站”建设。xx区消费者协会制定了xx区“一会两站”建设实施方案,到目前为止,已建立消协分会9个、消费者投诉站273个、消费者联络站52个;所有消协分会、投诉站、联络站均挂牌并按“六个一”要求开展工作,从而拓宽了维权渠道,降低了维权成本,方便了消费者投诉咨询。
6、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xx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一次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一期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7、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5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维权在线等,各消协分会向xx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8、努力完成各项临时工作任务。按照市消协要求,xx区消费者协会推荐表彰了第六届省级诚信单位3家、全省护农维权典型人物2人、完成诚信企业网络联盟单位17家,聘请商品与服务义务调查员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上半年,xx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势发展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3、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特别在《安徽消协通讯》上不能及时、准确加以宣传报道。
4、xx区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xx区消费者协会加大对基层分会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协队伍整体素质。
2、规范并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市消协要求,区消协将全面实施“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xx区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将自行组织开展3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工商所在区消协的帮助指导和区局的直接领导下,以规范维权与服务为主线,以创新工作方法为抓手,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重点,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为宗旨,进一步完善了消费维权体系,在加强维权能力建设、创新维权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成绩,为化解消费矛盾,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工作。
一、组织能力提升,进一步提升了履职能力的建设。一是加强了业务学习培训,并使工商所新同志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发挥作用;二是研究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了新问题,提高了各项能力建设,并适应了新形势维权工作的需要:三是提高了从政治上把握和处理消费维权及依法维权的能力;四是提高了协调、服务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五是进一步提高了消协维权创新的能力。
二、组织并开展好了“3·15”消费权益日纪念活动。一是围绕年主题,认真做好了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街头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积极主动地向镇政府汇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争取政府支持并转发我所活动方案,使“3·15”活动成为政府组织,部门行动,全社会参与的有益维权活动;三是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组织好“3·15”期间的系列宣传和执法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三、完善了“一会三站”维权网络建设。在实现上年“一会三站”工作目标的基础上,今年主要在抓基础、抓培训、抓制度、抓处理投诉上下工夫,发挥“一会三站”在消费维权方面的作用。
四、自我加压,提升了消费维权调解率。今年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成功率上下了功夫,加大了“消费警示”、案件披露、宣传报道等工作力度,在支持消费者诉讼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努力营造出了一个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三
xx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各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围绕今年“消费与安全”活动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活动,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按照中消协关于“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要求,特制定今年“3·15”纪念和宣传活动方案,文件中要求全市各级消协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要主动热情受理咨询投诉、以及活动的现场要组织得严谨、有序,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宣传活动安全顺利地进行。3·15当天在媒体上发表长春市副市长高学章的重要讲话。
20xx年3月15日前,市消协先后在长春各大媒体发布《20xx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20xx年八大消费陷阱》、消协等全国xx个城市消协共同指出加价购车违法违规的警示,同时向交通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呼吁在机票和电子客票中全面加注中文说明,以及房地产行业的消费警示等。目的在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和理性消费。
3月15日前,长春市消费者协会与多家企业和新闻单位就“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展开座谈会,如与汽开区消协、欧亚车百等家直属企业的座谈会、与长春国商百货的年主题座谈会、与《家周刊》、《房地产报》举行的家居、装潢市场现场咨询、培训会、大讲堂等。主要目的是服务于民生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现实意义,提高社会各界共同履行社会责任的.认识。
长春市消协、《小新办事处》和维权律师团联手为消费者打造“一站式”维权服务。自新文化网全城诚征维权律师团、线索和线人消息发出后,长春市消协多次过问活动进展。xx余天里,已有xx余名律师报名,线索不断上量,草根线人报名踊跃。xx月xx日时,新文化网维权律师团还在新文化报社举行成立暨宣誓仪式,维权律师团所有成员都将获得荣誉证书,并在《新文化报》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律师、新文化网维权律师团荣誉主席潘海涛先生的带领下,一同宣誓,未来将就网友咨询的消费维权等法律问题进行免费解答,让大家享受到更可靠、更贴心的维权服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在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的倡导下,长春市14家商业企业签署《诚信服务自律公约》,以感召全市各经营企业牢固树立诚信理念,进一步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以模范的行动带动和影响全市的经营者,切实树立诚信的理念,以推动我市消费环境的根本好转,努力打造“信用长春”,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而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
20xx年xx月、xx日,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协要求,长春市消协及家区级消协的主管领导和秘书长,在单位认真收听省广播电台的《政行风软环境热线》栏目,并认真记录,对每一项投诉都认真接转和回复。
这次宣传活动我们以突出“消费与安全”的主题,在便民、惠民上大做文章,各分局以工商所为单位组成宣传分队,重点是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和进村屯,努力做到各自辖区经营场所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都要有我们的宣传点,各县、市(区)消协都在本辖区内选择一或两处重点商场开展宣传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与宽城分局在太阳城家居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市共设xx余个宣传点,共出动工作人员近xx人,悬挂宣传条幅xx余幅,设宣传展示板块,发放宣传资料14万余份,展示各种假伪劣商品xx余种,接受消费者咨询多人次,受理投诉件,现场解决件。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四
2、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受理消费者投诉是消协的一项重要职能,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xxxx,成功调解5xxxx,调解率10xxxx,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398.0xxxx,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73xxxx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投诉居首位,投诉4xxxx,占投诉总量的7xxxx;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3xxxx,。从而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4、积极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和解是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上半年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6xxxx,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和解1xxxx;家用机械类和解xxxx;百货类和解4xxxx;房屋及装饰建材类和解xxxx;服务类和解xxxx,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8175.0xxxx。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5、加强“一会两站”建设。__区消费者协会制定了__区“一会两站”建设实施方案,到目前为止,已建立消协分会xxxx、消费者投诉站27xxxx、消费者联络站5xxxx;所有消协分会、投诉站、联络站均挂牌并按“六个一”要求开展工作,从而拓宽了维权渠道,降低了维权成本,方便了消费者投诉咨询。
6、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__区消费者协会定期向社会通报一次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一期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7、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上半年共出简报5期,内容包括:投诉分析、消费警示、消费常识、维权在线等,各消协分会向__红盾信息网投稿30篇,刊登在市级以上媒体稿件10篇,扩大了消协工作在社会上影响。
8、努力完成各项临时工作任务。按照市消协要求,__区消费者协会推荐表彰了第六届省级诚信单位xxxx、全省护农维权典型人物xxxx、完成诚信企业网络联盟单位1xxxx,聘请商品与服务义务调查员等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上半年,__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形势发展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3、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特别在《安徽消协通讯》上不能及时、准确加以宣传报道。
4、__区消费者协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__区消费者协会加大对基层分会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协队伍整体素质。
2、规范并完善“一会两站”工作。按照市消协要求,区消协将全面实施“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及时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__区消费者协会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将自行组织开展xxxx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五
xx年上半年**区消费者协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和**区工商分局的大力指导下,在各分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各项工作任务3月14日,**区工商分局、**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在秋浦影剧院设立主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耐心解答消费者咨询。重点宣传《消法》、《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共散发宣传资料10000余份。“3·15”活动期间,区消协及下设8个分会共受理投诉40件,受理咨询500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元,取得了明显实效。
2、依法调处消费纠纷。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消费纠纷32件,成功调解32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776.00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890人次。从投诉问题性质看:质量问题居首位,投诉10件,占投诉总量的58.8%;从投诉商品类别看:百货类投诉最多,投诉8件,占投诉总量的'47.3%;。从而化解了消费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3、全面促进消费纠纷和解。区消协在“一会两站”全面建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鼓励消费者与经营者实行和解。全区共促进消费纠纷和解80件,其中:商品类和解66件;服务类和解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8538.00元,从而降低了管理成本,畅通了消费纠纷解决渠道,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
4、切实加强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区消费者协会以文件的形式请示**区人民政府建立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办公会议制度及解决**区消费者协会办公经费,二个请示有望得到批复。
5、严格开展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推荐工作及对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进行清理复查工作。全区范围内推荐5家安徽省第七届“诚信单位”,清理和复查了450家(种)各级消协的推荐单位及商品,均取得了预期效果。
6、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为契机,设立咨询服务台、制作宣传展板、编印红盾活页、介绍识真辩假、散发宣传材料、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各消协分会继续利用学习园地开展消费教育;三是组织工商干部,消协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社区、居委会活动对消费者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7、定期通报投诉情况分析。按市消协要求,及时、准确上报中消协《综合统计报表》、安徽省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入盟企业和解情况季度统计表及统计分析工作。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区消协每季向社会通报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尽可能把消费维权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
9、努力完成省市消协、区工商分局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上半年,**区消费者协会在网络建设、消费纠纷和解、宣传教育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消费者的需求和形势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
1、区消协工作人员创新能力、主动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2、“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很不规范,作用也很不够明显;
3、区消协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披露地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1、充分发挥消协理事单位作用。区消协要加强与消协理事单位配合和联系,发挥理事单位的职能作用,方便、快捷地解决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努力构建功能完善的维权和服务网络。区消协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会两站”示范点(和解点)建设工作,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将加大对“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力度,进一步整合消费维权资源,降低维权成本,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查询工作。区消协在处理和调解消费纠纷的过程中,就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问题,主动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督促、查询和建议,促进行政管理部门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快速解决有关问题。
4、继续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区消协将联合市消协组织开展1次问卷调查活动,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促进德江县商贸流通业发展,积极搭建消费平台,切实拉动消费,我县20xx年4月2至20xx年5月4日开展了以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为主题消费促进月活动。在整个消费促进月期间,市场繁荣、购销两旺、亮点纷呈、特色突出,全方位展示了我县商业品牌,进一步促进了消费,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双丰收。
德江县消费促进月活动于20xx年4月2日正式启动,5月4日持续了33天的消费促进月活动落下帷幕,本次活动共组织超市、家电、餐饮等行业的40余家企业近48个门店参与,实现了销售额和利润额同步增长。根据德江县商务中心监测统计数据显示,本次消费促进月参加企业共实现销售额3842万元,同比增长32.78%,其中超市1025万元,家电企业销售1681万元,餐饮业1136万元。
(一)政府引导、企业参与联动。本次活动以政府引导、商家参与、传媒推动的方式,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充分发挥节会助推市场的作用,满足居民物质文化需求,挖掘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文化,促进我县商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企业按照政府规划时间进度表有序推进。
(二)借助媒体资源,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为引导商家广泛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活动前期商务中心通过各有关新闻媒体对活动时间、方式、内容、参与企业等进行了广泛宣传,各企业印发了统一设计制作促销月宣传标识、宣传海报,据调查统计本次活动社会知晓率达70%,企业知晓率达100%。
(三)活动开展形式灵活多样。根据各企业的活动开展方式来加强对参与商家的工作指导。企业采取打折、换购、抽奖、优选品会员放大“价”、凭当天销售小票即领取礼品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和服务。
(一)参与企业数量逐渐增多、活动范围广、积极性不断提升。除了沿袭往年参与单位外,今年还增加了乐之购超市、宏发超市等,消费活动领域惠及我县城区、邻近乡镇,企业各有特点的主题活动吸引了广大居民的热情参与。
(二)活动内容多样,满足各类消费人群需求。乐之购、宏发、佳惠等超市以及各大餐饮企业都相继开展了促销活动,以民生商品为亮点,日化生活品、百货优选品会员放大“价”,让消费者省更多!结合换购、刷卡抽奖等主题活动来刺激消费,丰富居民消费生活,营造浓厚的消费氛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精彩纷呈的促销活动让消费者应接不暇。如宏发超市凭当天销售小票即可领取礼品,德龙电器、顺风电器、华星电器等开展消费就参加抽奖活动,让居民快乐消费,其乐无穷。
(三)超市业绩大幅增长。截止5月4日,乐之购、佳惠超市、三和超市、宏发超市等4家超市共实现销售1025万元,同比增长22.85%,其中,日用品商品、平价蔬菜、生鲜水产品最为火爆。
(四)餐饮行业促销成效显著。我县餐饮行业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以美食美客、大家园酒楼、四海汇城、和谐园为代表的大型餐饮名店在消费促进月期间开展了美食推广、打折促销、绿色促销等各种形式的美食促销活动,内容丰富,精彩纷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五)信用消费和绿色消费习惯渐入人心。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在指定的商家消费可参加抽奖等活动。中国银联贵州公司在各银行发行的银联卡负责技术支持,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密切配合,在活动期间对刷信用卡消费的消费者可获得免刷卡手续费等优惠活动,倡导居民信用消费。以“绿色消费、环保购物”为口号,活动期间我县各超市一次性塑料袋的使用量同比下降了30%,居民购物循环使用环保袋的人数和次数都在不断增加,可持续、绿色、低碳消费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同时也促使生产商和销售商树立环保产销的责任意识,在消费者中推广循环消费理念,引导绿色低碳消费,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期待。
(一)结合我县实际择机开展促销活动。消费促进月活动要逐渐脱离传统的提升消费功能,应结合德江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广,以增强其对旅游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通过购物吸引游客,增强德江旅游业竞争力,打造德江城市形象品牌。
(二)吸取经验,形成传统,办出特色。德江消费促进月活动,如果需要提升影响力,就必须吸取以往活动的经验教训,固定举办时间,举办单位,带动更多有活力的企业参与进来,将消费促进月作为我县“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工程建设的一个总抓手,形成传统。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与旅游一体化,将消费促进月办成集旅游、消费、休闲一体化的特色发展模式。
(三)政府主导,培育更多商贸服务市场。消费促进月属于消费推广活动,政府作为引导部门,不仅需要商业企业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在店外促销活动的开展方面还需要政府部门之间的大力支持。我县城南商业步行街布局情况已经出炉,商贸服务业的发展空间正在以成倍的速度拓展,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主导,结合以上功能板块业态来培育更多新兴的商贸企业,进一步优化商贸服务市场环境。
我们要以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指导,充分发挥德江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精心打造德江消费促进活动,以节造势、以市助节、以节促销,拉动消费增长,培育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惠及民生,推进我县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为我县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做出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激活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县域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4月2日至5月4日,长武县组织开展了以“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为主题的“长武县20xx年‘红四月’消费促进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活动月期间,全县20多家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大型宾馆、饭店、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专业门店围绕“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等四大内容,按照统一主题、统一标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参与活动的企业涉及手机话费、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用品、水果蔬菜、餐饮美食等商品,极大地繁荣了消费品市场,促进了消费增长,呈现出“企业大促销,诚信齐让利”的促消费氛围。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月期间全县参与商家累计完成销售额20xx多万元(含餐饮),比去年同期增长约9.6%。
一是主管部门积极发挥在扩大消费中的指导作用,精心组织开展此项活动,细化工作方案,结合季节实际和具体活动要求,对活动内容、组织方式、责任分工、监督检查和安全保卫等环节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搞好动员协调,及时组织参与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动员商家积极参与“长武县20xx年‘红四月’消费促进月”活动,并举行了启动仪式。
二是商务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城管、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能协同做好活动现场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做好各类商品的检查巡查,并在每个活动现场设立了消费者投诉服务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质监部门负责做好参展商品的质量检查工作,防止“三无”等不合格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做好现场安保和交通要道人群和车辆的疏通工作;城管部门负责做好户外广告、宣传资料的悬挂、摆放等管理工作;商务部门在牵头做好相关工作的同时,与有关部门共同强化了市场监管力度,严防活动期间哄抢、火灾、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积极倡导诚信消费理念,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红四月消费促进月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新闻媒体报道。从4月初开始,组织长武县电视台、长武吧等主要媒体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充分宣传“长武县20xx年‘红四月’消费促进月”活动,扩大影响力,营造氛围;组织所有参加活动的企业,在活动场所内统一制作悬挂“长武县20xx年‘红四月’消费促进月”活动标识、“扩大消费、改善民生、促进发展”等活动口号悬挂条幅进行宣传,加大企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科学消费理念。在整个活动期间,向市民发放促销宣传资料10多万份,积极宣传各类促销信息,吸引广大市民消费。
四是各参与企业纷纷列出各种优惠办法吸引顾客,永德宏购物中心、全都购物广场、武商服装城等商场打折优惠,部分商品低至4至6折、换季品牌服装低折扣、清仓大减价。同时以优惠价推介新上市的时尚服饰鞋包等商品,深受市民青睐;黄河机电长武经销部、富元家电经销部、国英家电等商场和家电厂家联系,以让利、抽奖、店庆、迎节日、以旧换新、买一赠一等形式开展促销;部分商场联合银行推出让利活动,刷银联卡消费可享受一定额度补贴。通过打折、让利、发积分卡、消费卡、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顾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搞活流通行业,扩大消费规模,展示商业文化、促进消费升级,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马关县以“守诚信、促消费、倡低碳、惠民生”为主题,以“品牌消费、信用消费、网络消费、绿色消费、餐饮消费”为重点全面部署消费促进月活动。
一是积极动员,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全国消费促进活动营造的良好环境,选取县内规模大、信誉好、有影响力的超市、电器卖场、餐饮企业、家居建材等参与消费促进活动,并依据全县的市场结构和消费特点,组织企业制定活动方案,策划系列专题促销。
二是强化管理,突出安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畅通。督促各企业制定促销活动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哄抢、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各类促销信息,并在公共场所粘贴指定口号和标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力和成效,营造促消费活动的良好氛围。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七
一抓“先进性教育”
提升消费维权队伍素质。
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围绕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消费,边学边改,在工作岗位上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将消费维权工作做得细致深入,队伍素质有了很大提高。
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动员阶段,消委系统党员干部通过党章、中发[2004]20号文件和胡锦涛同志1月14日讲话中提出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以及市局规定等待有关教育材料的认真学习,受到了一次深刻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制定了全年工作突出“服务群众、服务消费者”的重点,并结合年主题,推出六项新举措促进“健康·维权”发展。
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标准大讨论”,市消委系统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际进行认真思考和反复深入讨论,在讨论中加深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全系统党员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党员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刻苦钻研消费维权业务知识,与时俱进,做勤奋学习的楷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埋头苦干,勇于创新,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做爱岗敬业的楷模;怀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水平,做服务群众的楷模。
党员评议,认真整改,把“先进性教育”和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筹备开展,解决消费者投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风整改见实效的具体措施抓紧抓好,努力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全系统队伍素质有了三个提高:政治素质的提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的提高(学习法律知识、商品知识、公文写作、微机);文明素质的提高(加强国家和省局“六条禁令”、“八条禁令”督察,加强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
二抓“3.15”活动。
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合力。
按照市工商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要服务人民群众”的目标要求,市消委确立今年举办3.15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健康·维权”年主题为主线,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促进平安**、文明**、诚信**建设为目标,将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市内外名优企业、新闻单位有机结合起来,面对面向消费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现场维权,宣传名优,引导消费。
一是成立了以市工商局副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兰礼义为组长,市职能部门的领导,市消委会副会长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二是精心编佣3.15为您服务》宣传手册。三是召开基层消委秘书长工作会议落实活动细则。四是举办各类座谈会进行宣传造势。3月12日、13日,市消委在市文化宫组织有市卫生局、食品药品局、质监局、工商局、房产局、财政局、物价局、信息产业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11个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3.15”联动,邀请了**地区有关行业、市内外名优企业、287名专家为消费者奉献“咨询大餐”,扩大了“3.15”活动共建规模,吸引万余名消费者参与。
178件,及时调解处理104件,不予受理3件,当场调解成功率58%,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参与市场监督检查23次,发布消费警示14条,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批评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76件,举办了“3.15”“健康·维权”专题晚会,组织专题演出29场,召开座谈会31次,制作电视专题节目6期,播出时间10小时,制作广播直播节目7期,播出13小时,开设宣传专栏23个,发表宣传文章23篇,使2005年“3.15”“健康·维权”纪念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办,更加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富有成效;更加贴近消费者、贴近经营者,贴近实际。
三抓“一会两站”
健全消费维权服务网络。
近二年,“一会两站”工作从未放松,今年初在众多的工作任务面前,市消委抓好消费维权协作网络更上一层楼。纵向,在全市消委系统继续巩固市、县(市)区消委会、工商所基层分会三级组织,基层分会已达28个;横向,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家电维修中心、家庭装修管理中心,食品行业、各大超市、专卖店等系列的消费维权协网络(投诉站、监督联络站),使消费纠纷能有效、方便、快捷得到解决。
今年4月份,市消委对原有的基层维权网络进行了统一清理整顿,从上到下进行了“四统一”,即统一授牌、统一赋予职责、统一业务培训、统一考评细则,使其基本上走上规范的轨道。主要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慎重布点。按照市区新的行政辖区处划分,避免上下左右交叉,进行摸底登记,详细了解预选网点的基本情况,确定基本对象,条件是位置适当,有担当在基层维权组织基本条件和基础,平时维权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企业。对一些想挂名,又不能积极参加消委会活动的单位和企业予以清除。二是进行宣传发动,激发单位和企业担任基层维权网点的光荣感和积极性。采取不同方式,大力宣传做消费维权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介绍基层维权网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帮助他们树立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灵魂的观念,介绍基层维权组织获得维权信息和业务指导的优越性。使单位和企业能主动站出来,乐于为这项社会事业作奉献。三是分期分批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维权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全系统采取分散和集中培训的方法,统一由市消委会授课,介绍《消法》和受理解决投诉的一般知识。四是进行统一规范,对工作制度,工作台帐作了相对规范。
四是抓投诉调解。
强化消费维权有效手段。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维权领域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特点:首先是投诉领域扩大,投诉案值增加;其次是被投诉事物科技含量增大、坑农事件增多,而且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医疗、教育、保险、商品房等领域的投诉处理难度加大。
针对这一情况,全市消委系统展开联动。首先从重点投诉,解决疑难问题入手,狠抓重点、难点投诉的处理工作,尽最大力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其次是利用多种投诉处理手段,加大投诉处理手段。上半年,我市各级消委与当地司法机构联合办案,通过法律支持共办理消费争议仲裁案件5起,使消费者获得赔偿价值近6万元。
再次是充分利用“查询职能”,解决群众投诉事件。全市各级消委充分利用《消法》赋予消委组织的查询职能,尽全力解决了群体投诉事件。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八
根据《x矿x州能化有限公司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意见》(x贵能化发﹝xx﹞136号)文件指示精神,积极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研究制定了可行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部署、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进一步强化了全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了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了安全生产的质量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有效的控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保证了安全生产。现将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如下: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安监、调度、通防、政工、综合、机电、地测、人资等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负责督导活动的开展。公司各单位也制定了具体的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从上到下建立起了监督、监管体系,对活动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逐级管理,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认识逐步转变为自觉行为融汇到日常工作中去,形成人人关系安全,安全关系人人的良好氛围。
按照活动要求,由政工部、安监部牵头在公司办公楼、采掘楼、主副井口等重要岗点、场所悬挂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13条;各办公室及区队会议室张贴了安全警言、警句、标语、寄语共56张。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用舆论导向激发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情,引导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安全生产变为自觉活动。
各单位还利用班前、后会、安全活动、政治学习日等时间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了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各单位举办各种安全学习班16期,参加人数达360余人。各区队组织开展班组级以上安全活动8次,参加人数达290人。此外,各区队、部室积极参加公司工会、团委组织的“安康杯”、“青安岗”等活动,并参与公司统一组织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知识答题活动”,公司共281人参加了此次竞赛,提交有效答卷281份,参与率达到88%,有效率达100%;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提高了公司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水平,为安全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活动期间,政工部及区队、机关部室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全公司撰写论文8篇,其中有6篇被本公司评为优秀论文,有3篇论文上交集团报社和网站进行发表并参加评选。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富有成效,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到基层、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安全月活动中,公司坚持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进行安全检查20次,共查出隐患163条,已全部进行整改,整改率达100%。
1、由安监部牵头,各职能部室按照专业、范围,以质量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开展了查隐患、抓苗头、反事故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掘进施工质量、“一通三防”、瓦斯检测监控、机电运输、文明生产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6次,查出安全隐患141条,查处“三违”21人/次,“三违”、质量问题罚款7200元。对查出的隐患或问题,现场落实了整改单位、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经复查,141条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
2、由通防部牵头,以完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为主导,开展了防突量化考核专项检查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创建活动。针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单位揭煤措施的编制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及通风系统、监控系统是否可靠等进行了井下通风、排水、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工作动态达标情况的安全检查3次,查出隐患问题17条,经复查,完成整改17条,有力的保证了工程质量和矿井安全,使“一治四防”工作落到了实处。
3、由机电部、地测部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按照专业范围组织了雨季“三防”和机电运输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矿井水情、水害进行了全方位排查分析,对矿井排水、供电、防雷电等进行了系统检查,对矿井机电、运输各环节进行了彻底排查,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进行重点督查,对“三防”物资的准备、排泄洪沟、供电值班、防雷电设施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查出隐患5条,完成整改5条,保证了“三防”工作的落实,为矿井安全渡汛提供了保障。
4、6月16日,由调度中心牵头,各单位配合,组织开展了井下停产撤人演练、“应急预案演练”、夏季“三防”防洪、防讯应急实战演练和矿井停电、停风应急实战演练。通过演练活动,锻炼了职工队伍,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应急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
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使我公司安全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有力地推动了安全工作,为我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
今年是全国开展的第10个“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一)思想认识到位,才能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没有正确的思想认识,行动难以到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人们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下降了,对企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领导重视,才能给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企业安全工作的好坏,首先取决于主要负责人,特别是基层领导者,因为他直接是上级安全大政方针的落实者、执行者、贯彻者,他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谐发展,更牵扯到广大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利益。作为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意识到自己肩上所承担的重大责任,在一手抓好生产的.同时,还要狠抓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生产系数,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
(三)把握创新,才能使“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不断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创新思维,创新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鲜明特色,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突出重点,才能达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最终目的。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人们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着力构建和谐平安社会。在活动中,我们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上,通过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发现和消除了一批隐患,进一步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
尽管公司“安全生产月”开展的轰轰烈烈,卓有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精品项目不多,内容和形式较为单调。
我们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教训,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搞好来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
二是在推介精品项目上,再创新;。
三是在准备策划上,再认真;。
四是在增强效果上,再下功夫;。
五是在整改安全隐患上,再努力;。
六是在营造氛围上,再加油。
6月底,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都进行了认真总结上报,同时对安全月工作突出的人员进行了奖励。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检查、整改等一系列的活动,使全体干部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思想已深入人心,并在工作和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和加强,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都及时得到了整改落实,保证了企业的安全。
总之,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在公司上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心,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等意识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的普遍共识,各级干部在开展工作中考虑安全问题的意识明显增强,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进一步落实。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十九
市党委把在食品行业中开展让消费者放心活动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扎扎实实地组织创建活动,创建活动由市文明建设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文明办协同工商、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卫生、绿色食品办公室、民营企业党委等单位、部门,加强了对此项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市出台《在全市食品行业中开展让消费者放心活动的意见》,下发各厂、矿各单位及各食品加工企业。二是宣传部、司法科牵头,工商、物价、卫生、技术监督等部门配合,开办学习班,组织40余家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学习了《产品质量法》、《计量法》、《价格法》、《商标法》、《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是民营党委牵头,卫生、技术监督、工商局等部门配合,对米、面、油、禽、蛋、奶、酒等产品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进行了联合检查、认真查摆,使各企业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市开办电视专栏6期,并使全市所有生产食品的企业及执法部门通过电视向社会及广大消费者就食品、价格、计量、卫生及服务等方面做了公开承诺,在全市形成消费者勇跃参与、社会加强监督、企业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为主线,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市卫生局牵头,质量监督局、畜牧科、工商局、清河派出所等部门联合组成整治工作小组,在9月下旬全面开展了专项整顿活动,推进了让消费者放心活动的'进程。
一是以市区为主,对厂矿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二是以堵源头、查流通、清市场、净餐桌为整顿内容。三是以粮、油、酒、奶制品、豆制豆、水产品等品种的质量为整治重点。四是以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和终末消毒四个环节为突破口的综合监督管理。五是对学校食堂、饭店、粮油销售店、奶粉厂、超市、熟食加工等关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专项整治情况中,本市地产食品质量合格率都在85%以上,但是外进食品存在质量差、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无厂名等现象,检查组及时对伪劣食品进行了没收罚款处理,并对熟食制作条件较差的店铺,根据情节给予了处罚,限期整改。
市委注意抓典型,表彰先进,打击制假售假,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光荣的氛围。一是树立一批诚信守法,服务群众的食品销售企业典型,如友谊超市通过学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后,开展了让利群众活动,即每逢节假日将部分商品让利销售,同时他们还建立进销台帐,增加透明度,让广大消费者知其进价,买的放心,他们还率先在全市销售行业中向消费者承诺假一赔十活动,带头打击假冒伪劣,深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营业额也直线上升。在他们的带动下,“喜满堂”蛋糕房、“芳芳”蛋糕房等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也开展了让利销售、“先品尝后付款”、“消费者自己动手做”等诚信活动,方便了群众。二是弘扬***精神,树立企业形象。如清河酱醋厂生产的***牌陈醋深受广大群众喜爱,他们新开发的9度米醋、特鲜酱油、***豆瓣酱等远销山东等地。20xx年,他们生产的***牌陈醋在全国五类产品抽查中是黑龙江省唯一一家通过检验的醋类产品。***乳业公司定期反馈市场信息和消费者意见已成为制度,为该公司及时调整营销策略和生产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目前该公司在全国各地建立了40多个销售网点,生产的全脂奶粉呈现畅销局面。***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牌白酒不仅在全国20多个省市建立了销售网络,还延伸了***企业精神,使***文化声名远播,促进了全市经济建设。
促消费工作总结篇二十
20xx年,带领提蒙大队高质量完成837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完成县下达指标的100.8%。主持召开提蒙大队部例会39次,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爱心超市、党员群众心连心、减贫成效等工作任务完成。
一是基本医疗有保障。完成提蒙乡档立卡贫困人口4818人的农村医疗保险代缴工作,参合率100%,慢性病报销80%,住院报销90%以上,医疗报销金额共425.7万元,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住房安全有保障。采取以农户自建、政府补助为指导,将贫困户、低保户、特困户和残疾户共236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xxxx年完成危房改造任务236户,安全入住率100%。
三是义务教育有保障。全乡763名贫困学生、35名低保家庭学生享受xxxx-xxxx年学年度扶贫教育助学金共计223.15万元。xxxx年秋季扶贫教育助学金共发放92.325万元,惠及贫困学子730名;87名中高职贫困学子领取“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金15.22万元,做到全覆盖。
四是产业发展可持续。以“支部+合作社+贫困户”“党员致富带头人+贫困户”等发展模式,先后指导发展了远景下旺村生态休闲产业园区(愿景合作社)、老长村黑山羊、x黑猪、礼亭村小黄牛养殖基地、沟尾村小黄牛、黑山羊和山鸡养殖示范区等一批扶贫产业项目,全乡共吸纳443户贫困户入社,解决14人就业问题。发放分红款30.44万元开办了远景村农家乐——鸭塘夜色,试营业第一个月营业额98268元。
五是就业帮扶有成效。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600多人次参加县就业招聘会5次;开发了村级保洁员、耕地保护协管员等就业岗位,吸收142名贫困家庭劳动力上岗就业。经统计,在大队各单位的引导帮助鼓励下,已有贫困户主动外出打工(含打零工)1040人。
一是开展消费扶贫活动促增收。积极利用县扶贫集市平台,组织贫困户积极参与线下消费扶贫活动,近2个月来,扶贫产品线下消费10.4万元,帮助300余户贫困户增收。
二是开展“志智”双扶活动激发动力。通过电视夜校、爱心超市,提蒙心希望义工站等“志智”帮助机制,贫困户积极发展产业、参加就业和村级活动。六个爱心超市共兑换了“爱心积分”商品24706分(每分1元),惠及贫困户294户,其中符海春、黎秋明还获得县级“十佳脱贫之星”荣誉,激发其他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二是开展党员群众心连心活动促进和谐。组织216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联系1561户非贫困户,宣传惠民政策,收集群众诉求,帮助解决群众困难,截止目前,共收集诉求341个,已解决115个,通过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和谐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