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采购招标合同(优秀21篇)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仔细审查其中的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何编写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下面是一些合同起草和审核常见错误及其改正方式的例子。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一
_________(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_________(供应方,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同签署本合同。
鉴于买方希望卖方提供货物_________(货物简述),并接受卖方以_________(用阿拉伯数字和书面形式表示的合同价款)提供上述货物的投标,现特此签订合同如下:
1.合同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其中的所有证件、图纸、规范和其它文件都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书和价格表;
(c)合同的特殊条件;
(d)合同的一般条件;以及
(e)规范
本合同制约所有与此供货有关的一切合同和协议。以前曾有过的任何与此供货有关的.口头式书面协议一律作废。
本合同优越其它任何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文件为准。
2.鉴于买方要向卖方付货款,故卖方在此向买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各项规定提供货物并对任何可能出现的不足进行补偿。
3.鉴于卖方要向买方提供货物并补偿不足,故买方也在此向卖方作出书面承诺:保证以合同价或任何合同条款下的价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付款。
4.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信、电传、电报或传真发出。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要以对方所告最新的书面地址为准。如果一方没有接到另一方新的书面地址通知,则应按以下地址通知对方:
买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卖方地址、电传和电报挂号:_________
通知一经发出或在通知规定之日内生效,两者中以在后之日为准。
买卖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于上述日期签署此合同。以资证明。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二
甲方(委托方):
住所:
乙方(代理方):
住所:
依据《_合同法》、《_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详见附表)组织招标工作,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工程规模:
(三)投资规模:
(四)建设地点:
(五)项目批准文号:
(六)招标内容:
(七)招标方式:
(八)标段:
(九)质量要求:
(十)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十二)资金来源:
(一)与甲方共同拟定招标方案;
(二)编制和发布招标公告;
(三)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资格预审文件);
(四)协助甲方审查投标申请人资格;
(五)主持并组织答疑会,并印发答疑会议纪要;
(六)协助甲方组织开标、评标,协助甲方定标;
(七)编写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自年月日起至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之日止。
(一)提供的有关资料;
1、现有图纸资料各套;
2、建审批件各份。
(二)提供资料的时间:
参考内容:
第1种:
(一)代理招标费:按中标价的%计取。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付人民币万元作为(定金/预付款),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且乙方代理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付清全部代理费用(若约定定金的,定金可充抵)。
(二)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三)其它费用:。
第2种:
(一)乙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标底编制费,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标底总价的%收取招标代理费。
(二)标底编制费及代理费用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天内以(现金、支票、汇票)的形式一次交清。
(三)聘请评标专家报酬及费用由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和支付;
(四)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第3种:
(一)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例如计价格[20xx]1980号)文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有关代理协议执行。
(二)场地使用费及公证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三)专家咨询费、招标会务费、评标服务费由方承担和支付。
(四)报名费及出售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方收取。
(五)招标人自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预付招标代理费人民币万元,余款待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天内结清。
其它方式: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选定招标方式;
2、确定工程的承包方式;
3、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可推荐投标人(其投标资格亦须审查);
4、依法决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并派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
5、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
6、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审查把关;
7、了解招标工作情况并对乙方受委托事项进行监督;
8、对于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9、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2、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以及承担并支付相关费用;
3、负责工程前期报建工作,提供项目批文及规划许可证、报建表。
4、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5、负责审核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6、监督招标过程,派员参加开标、评标、定标工作;
7、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8、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9、对评标内容保密,做好评标过程的有关保密工作;
12、乙方提出的招标工作中需要由甲方决定或提供的事项,甲方应及时给予解决;
13、对于乙方组织的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答疑和开标会应予积极配合;
14、甲方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向乙方反馈,正式签订的合同副本(或复印件)送一份交乙方存档。
15、甲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回落标人的施工图等资料并退回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退回中标人的保证金。
16、其它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委托代理范围内负责组织招标过程的各项工作;
2、对选择招标方式和承包方式有建议权;
3、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
4、对工程中按市场价格的材料的价格有调查和提议权;
5、乙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6、对于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招标失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7、其它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3、及时向招标人报送相关资料,即在发售招标文件(包括答疑纪要)的同时,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提交正式的招标文件给招标人,评标结束后的第二天将拟中标人的投标资料提交给招标人。
4、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三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
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
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
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贿赂、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____部门和____部门制定的《救灾帐篷政府采购运作简要程序》,经救灾帐篷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同意,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救灾帐篷采购招标工作。
此次需采购12平方米单帐篷20000顶。
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
(1)____部门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负责招标文件的初审。招标文件由甲方交协调小组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监督招标全过程。
(5)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并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经协调小组研究后,确定中标单位。
(7)对评标内容保密。
(8)与中标商签订合同。
二、乙方的责任。
(1)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此次采购招标。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2)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3)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邀请函。
(4)联系公证机关、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
(5)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与公证机关共同接受投标,审查投标商资格。
(7)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8)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9)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由甲方定标。
(10)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商发出《落标通知书》。
(11)负责处理供应商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12)在与甲方共同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招标工作总结。
(13)根据甲方的要求,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工作原则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重大事项,由协调小组研究决定。
四、有关费用问题。
(1)乙方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甲方为招标所作前期工作的支出)。
(2)乙方按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价费字581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厂商收取1.5%的中标服务费。
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五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经**采购中心公开招标,为*****采购 设备,编号 。
甲乙双方经过谈判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附后)
合计总金额: 元( 大写: ) 商品技术标准执行与采购商品对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一致。
第二条:甲方和乙方
甲方负责设备的采购、相关要求的制定和设备的质量检验。
乙方确保设备按时供货、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及不合格设备的退换等。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是最新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与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的标准为准。个别商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符合协议要求的特定标准确定。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第四条:权利与责任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具有合法性。
1、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2、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知识产权和 1
商业秘密等权利。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时,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变动供货商品时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变动。
第五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火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内应附一份供货清单、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等相关与其对应的证件。
第六条:供货期限和相关要求
乙方负责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年 月 日之前保证供货,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和使用技术培训,过期供货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验收
乙方承担。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对投标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按承诺书和有关要求执行。 同时,应向甲方提供所有相关材料。若产品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时,在甲方发出要求服务通知的24小时内,乙方应指派服务人员必须到达甲方现场,对货物出现的较大问题,解决时间不应超过5个工作日;保修期内,如货物出现故障,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工作或更换商品。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前乙方须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按政府采购办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清点、质检合格后,凭供货合同、采购验收单、发票复印件等办理付款手续。首付中标价的 %。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 产品运行使用半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每件设备的技术文件,例如:注意事项、使用说明、维护方法和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技术规格、乙方承诺书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三十六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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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六
甲方(采购单位):,电话:
乙方(供货单位):,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埔县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数量。
成交价格(元)。
合计(大写)。
免费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保证是原产地生产的原装产品,否则按退货处理。
3、物品在免费保修期内,如果出现三次以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公司负责更换同类新的物品。
4、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免费保修等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5、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物品保证有年使用期限。
6、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7、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交付地点:。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并且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中文。
说明书。
中文使用手册中文维修手册及电路原理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附则。
1、大埔县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说明文件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大埔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附件:
采购单位(甲方):供货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年月日。
注:本。
合同样本。
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
篇二: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需方采购产品如下:
二、货物交付。
1
2)供方货物按期送交到指定的地点,并派工程师到现场调试安装则属交付;。
3)运输方式由甲方选择,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产品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产品质量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企业产品标准执行;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该产品相关合法证件。
3)乙方无故拒绝验收则视为合格;。
4)甲方负责主机质保壹年(人为故障除外),终身维修,故障报修响应时间为小时。甲方每年次到医院对主机进行例行保养维护。
四、安装培训。
1)安装前,用户需根据甲方工程师的指导,准备装机前的工作及场地选择;。
2)甲方负责提供专业的设备操作使用培训。
五、货款结算方式:
货款由乙方与甲方直接进行现金电汇结算,乙方不得向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支付货款,货款应直接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具体结算方式:
付。
六、违约责任。
供方:1)甲方交货时,如因产品与合同型号不符、质量不合格而造成供货延期,
并给乙方带来实际损失,应向乙方偿付已付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因故确不能如期交货,应书面通知乙方逾期理由,取得乙方同意。
后,可不视为违约。
需方:1)乙方非因产品型号有误、质量不合格或逾期供货之原因而退货,应。
向供方支付货款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款为额度,每月按向供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直至款项全部付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盖章有效。合同如发。
生纠纷,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补充。
补充条款: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设备最终成交价告之第三方,如有违约,甲方将不提供所销设备的售后服务。
甲方乙方。
名称:名称: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七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__________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___________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____________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_________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_______区质监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八
委托人:
代理人: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
共 6 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崇州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3、
4、
5、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共 6 页
1、 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 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
7、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
9、 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 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
3、
4、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 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 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 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
6、 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 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李娟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 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 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 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1、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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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九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_民法典》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商品规格:
第二条、价格。
1、卖方根据本合同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的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合同总价除了包括本合同中全部货物本身的价格和保修等服务费用外,还包括:
(1)使货物适于运输及多次装卸操作的包装费用。
(2)卖方负责运送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装卸等费用)。
第三条、支付。
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买方付至卖方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地址: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
2、买方应按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款项:
(1)交货付款。
卖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全部交付货物并完成验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__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的货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2)保修款。
货物保修期满且收到卖方提供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及付款通知书后______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的保修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
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交货。
1、交货方式:货物由卖方负责包装并运送至买方现场。
2、卖方将货物运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在经买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交货日期:卖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货日期,将货物运到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并完成货物的交付工作。
第五条、包装。
所有货物应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适于多种方式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卖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如果因为卖方未采取适当的包装或充分的保护措施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丢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充受损或丢失的货物并送达买方指定地点。
第六条、货物验收、保修和技术服务。
1、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合同的要求。卖方承诺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完整、技术成熟稳定、性能质量良好的产品,货物及相关许可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软件、服务等均不存在瑕疵。
2、若在货物接收验收时发现货物有任何的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买方和卖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卖方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买方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买方要求卖方进行退货、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卖方负责于_______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并送至本合同确定的买方指定地点,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3、未能通过买方验收的货物,以及买方接受后发现有误的货物,由卖方自费回收。如卖方未在买方发出通知后_______日内收回,则买方可自行处理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另地存放并收取租金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4、卖方提供的货物的保修期为_______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出现任何故障,卖方负责在_______日内免费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相关货物。
5、在保修期内,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则买方有权从保修期尾款中扣除相应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侵权处理。
1、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对于因卖方原因使得交货、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每迟延一天,卖方应按相当于合同总价_______%的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因任一阶段工作延迟而使买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延迟使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买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卖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累计超过_______日时,买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2、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卖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的违约金。
3、对于卖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买方均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从应支付卖方的款项中扣除。
4、除非买方解除合同,否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5、如买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则卖方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卖方并应退还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_______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6、如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质量、功能存在瑕疵或者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_______日或以上的,任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条、争议解决。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_______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
购销合同。
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招标人:
投标人:
时间:年月日。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一
委托人:
代理人:
二零xx年xx月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 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_合同法》、《_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
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的违约金。
5.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三
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并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购方):乙方(供方):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职务:职务: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设备名称:。
2.设备型号:。
3.数量:。
4.单价:。
5.合计:。
6.中标总价格(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整人民币。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完成年后的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第四条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约定为依照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他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第五条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察审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有权在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记录。
第六条争议解决。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及时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
通知书。
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
邀请书。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
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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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四
甲方:学校合同编号:
乙方:(中标人)签约地点:
根据《_合同法》及20xx年7月13日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市黄埔区区属学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
序号校服名称、内容用料要求(产品等级均为一等品)。
重量均指每平方米克重计量。
单位单价生均。
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校服的,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
合同总价每年根据附件1所签订的金额确定。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
1、货物为广东育仁服装有限公司全新设计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的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的要求。
2、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xx]11号)、《关于对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的补充通知》(穗教发[20xx]38号)。
3、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如校服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等义务,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
1、合同货物的包装。
由乙方负责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2、合同货物的交货。
乙方交货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乙方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号型规格,按班别学生姓名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服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校服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校服样板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乙方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八、税收缴纳地点。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货物销售地缴纳中标合同项下货款的有关流转税(即开具货物销售地发票)。
九、付款方式(仅供参考)。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学校(盖章)乙方: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鉴证方:广州市教育局。
签名:
日期: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五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1、甲方向乙方订购幼儿园校服(园服)____________________套。
2、甲方需分别向乙方提供幼儿园校服(园服)大号、中号、小号的尺寸。
3、甲方向乙方所订购的幼儿园校服(园服)用?布料生产。
4、甲方向乙方所订购的幼儿园校服(园服)价值共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大号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套,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中号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套,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号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套,计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样本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修改、设计费由甲乙双方协商定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6、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需向乙方交纳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订金,如果在乙方未生产甲方所订购的幼儿园校服(园服)前,甲方提出退货要求,乙方不退还甲方交的订金。
7、该合同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按质按量交所订的幼儿园校服(园服)(非乙方人为因素除外,如:停电,交通,以及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
8、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的幼儿园校服(园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之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合同金额减去订金后的所有款项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向乙付清款项,每推迟____________________天,乙方须向甲方按合同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收取滞纳金。
乙方(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六
1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_民法典》、《_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
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
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
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
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
3.二次送检。
依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双方确认:甲方在校服发放前将乙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样,送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乙方同意服从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并承担相应的后果。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收到货物并完成货款确认,且提交货款等额的发票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认校服样式的,乙方有权延迟生产加工的时间,所造成交货延误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的违约金。
5.乙方交付产品规格不符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予以调换,逾期未能调换的,乙方除调换规格不符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规格的校服价款%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甲方提出修补、更换面料等要求的,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第三方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追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已付价款,支付总价款%的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十、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1.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由甲方负责将本合同交至区教育局备案。
3.本合同签署后,由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申报至区质监局。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七
(11)在受托权限内,乙方有受理项目质疑,草拟答复意见、报请甲方审核及在法定期限内答复质疑供应商的义务。
(三)其他约定。
1、代理报酬为:
2、付费方式:
1)甲方确定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后)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
2)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确认后将服务费转账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的收款账户为:
开户名:开户行:
账号: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3、乙方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按规定退还,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归乙方所有。
4、乙方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背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自主选择其他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
(三)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如有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
(一)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
(二)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协议的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
邀请书。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
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1、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标准:
公开招标:按: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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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八
甲方:
乙方:(中标人)签约地点:
根据《_合同法》及20xx年7月13日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广州市黄埔区区属学校学生校服定点生产资格项目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货物清单。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序号校服名称、内容用料要求(产品等级均为一等品)重量均指每*方米克重计量单位单价生均数量如甲方要修改或变更校服的,必须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包括服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作、运输、包装、检验、纳税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甲方不须另付任何费用。合同总价每年根据附件1所签订的金额确定。
三、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供货合同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技术要求。
1、货物为广东育仁服装有限公司全新设计制造,无任何走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选用的面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和行业的一等品的要求。
2、适用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服装行业现行的规范以及《关于印发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发[20xx]11号)、《关于对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的补充通知》(穗教发[20xx]38号)。
3、所提供的.货物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不变形、耐洗、耐磨;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其质量必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对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保证期内,如校服非因甲方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等义务,并承担因补购、换购而产生的实际费用。
5、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
五、合同货物包装、交货。
1、合同货物的包装。
由乙方负责每套校服一个胶袋包装。
2、合同货物的交货。
乙方交货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乙方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合同货物交付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数量、号型规格,按班别学生姓名为包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服送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校服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管风险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验收。
1、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作验收依据的校服样板及上述供货标准由甲方进行验收。
2、质量不符合此次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验收。
3、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货物,必须在报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换。
七、售后服务。
1、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承诺服务及质量保证,并负责现在校学生校服的补充及供应(校服的款式与颜色根据学校的要求,校服面料的质量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供应单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中标价格。
2、乙方所提供的校服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应,个工作日内履行补购、换购,确保所提供的货物合格率达到100%,属于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属于人为损坏的乙方可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工料费。
3、对个别特殊身材的学生,乙方应提供上门量体定做服务,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作出服务响个工作日内提供货物,并不增加收费。
八、税收缴纳地点。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必须在货物销售地缴纳中标合同项下货款的有关流转税(即开具货物销售地发票)。
九、付款方式。
合同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交付,验收合格后,以人民币方式结算,乙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甲方公章)。
(4)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及资料齐全情况下的一个月内完成货款的支付。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一、索赔。
1、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二、违约与处罚。
1、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的违约金。超过10天以上,30天以内未交货的,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上报黄埔区教育局,并按《供货协议》条款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的违约金。
4、乙方超过交货时间30天仍未能交付货物的,由甲方上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取消供货资格。
十三、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十四、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五、其它。
1、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黄埔区教育局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3、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学校(盖章)乙方:公司(盖章)。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十九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_民法典》、《_产品质量法》、中国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中小学生校服》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校服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和甲乙双方通过竞争性谈判达成的质量、布料、样式标准。
2.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具备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和校名标识。
二、校服的样式与封样。
1.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由家长代表和采购小组确认的样本为准(见样本)。
2.甲方保存校服样衣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
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四、校服费用的收缴和交付。
学校不参与校服费用的代收和校服的发放,由乙方自行负责。
1.乙方派人员在日七年级报名时,货到xx中学并到学校收取学生校服费每生元/套,并确定学生校服规格型号。
2.在______年内,保证校服的随时供应,并提供售后热情服务,若出现质量差、服务不到位,甲方可终止合同。
3.运费承担:运费由__方承担。
五、校服的验收。
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封样样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出具本批次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报告。
2.验收异议。
甲方如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数量、产品质量等存有异议,应在乙方交货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乙方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学生经济损失。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生产加工甲方确定的校服,若造成交货延误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_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产品数量短缺和规格不合适的,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_10_日内补足,逾期未能补足的,乙方除补足短缺的校服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短缺校服价款____%的违约金。
4.乙方交付产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或无产品质检报告的,甲方有权退回所有的校服并终止合同,乙方除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总价款__%的违约金;因产品质量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的,乙方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
1.产品合格,服务优质,跟标三年(只限同一个级)。
2.关心支持贫困生的资助。
3.合同一年一签,该届学生毕业,合同自然终止。
八、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
年月日:______年月日:______。
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二十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
合同。
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采购人)。
乙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组织履约联合验收事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采购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一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采购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8.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0.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
第五条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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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采购招标合同篇二十一
委托人:。
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委托代理招标内容: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案。
8、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11、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
四.代理人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建议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原因不宜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人员。
4、如委托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或程序,代理人可以建议委托人进行修改。拒不修改的,代理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
五.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并协助委托人做好采购供应商的询问、质疑的答复。
4、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6、对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自行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的分析结论负责。
7、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8、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
9、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0、代理人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
根据国家现行取费政策,按照以下计算方法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xx]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标准:
(1)由委托人支付。
(2)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采用第(2)种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文件必须写明,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七.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
1、代理工作开始时间:
2、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非代理方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代理结束以完成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时间为准。
八.违约和争议的解决。
1、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3、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1)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约定向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分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补充条款:
委托人(公章):代理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