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谈吃读后感(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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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一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靦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象,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万、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c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梁实秋的语言雅致,作品格调高雅。高雅主要表现在描写的景雅、物雅和事雅。作品的意蕴从容隽永。梁实秋雍容典雅的气质,闲逸洒脱的风度和城市性格多元化发展的需求酝酿成一种雅致文化。而“雅致”也正是作者高雅的追求。梁实秋的语言幽默,幽默是一种心里状态,是一种对人生的看法。同是近现代散文大家的“幽默”,各自有独特的风格。丰子恺的幽默是自然幽默,纯朴风趣,既形象生动,又使道理平易亲切,但少凝重厚实感;林语堂的幽默是闲适幽默,有时犀利深刻,但深奥的道理有时让人难以读懂;周作人的幽默是“清涩幽默”,和谐静穆,但有时偏于消闲小品的玩笑。而梁实秋则从不赞同低级趣味;钱钟书的幽默是冷峻幽默,富于思辩,比喻丰富,但构思偏于怪诞,;鲁迅的幽默是批判性幽默,尖锐讽刺,富于进攻性、抨击性,是“投枪”、“匕首”。而梁实秋的幽默温情闲适、凝重厚实、善意讽刺。所以他的幽默可以称为宽容幽默。此幽默风格与丰子恺、林语堂和周作人的相似,可称为“软幽默”。讽刺常人的某些劣根性。如《谦让》中:
考证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性的弱点:虚伪、虚荣、功利。文章的雅致是平淡的,幽默是宽容的,人生智慧是平和的。它们的共同点就是梁实秋为人处世的核心精神,即闲适和超然。梁实秋的闲适是一种“追求绝俗人格并不逃避世俗意趣的‘大闲适’”。他的超然可以说是“美化人生的基本动力,而且也是使一个胸襟博大,度量宽宏,成大事业,造福人群,有利世界的最深厚的基础”。梁实秋融恬淡、细腻、幽默于一炉,使文章透出一种婉约而淡雅的美。他追求绚烂之极趋于平淡的艺术境界,追求愉悦性情的意趣。他以非功利性的眼光来对待生活,以永恒的人性为视角,在琐碎的人情世故的描写中透出了宽容和智慧的光芒。所以,他的文章魅力无限,一直长盛不衰。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二
读散文《中年》,听朗诵,感触颇深。梁实秋先生的作品没好好拜读过,只能说是知道梁实秋这个名字,了解过他的一些生平状况。梁实秋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散文家、学者、文学批评家、翻译家,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他博古通今,学贯中西,著有《英国文学史》,莎士比亚全集翻译,还有主持编篡的《远东英汉大辞典》。在中国近现代文坛上,能够妙语连珠,令人捧腹的,除林语堂,另一位就是梁实秋先生了,俩人都不愧为文学语言的大师。
读梁实秋的散文,每一篇都是一个小故事,一则小家常,犹如坐在那里听他拉家常,四周是溪流杂树,面前是一杯满溢芬芳的碧螺春或龙井香茗,没一点心情,没一种感觉,他都向你娓娓道来,不勉强,不霸道。感觉是那么自然,那么随和……此刻,读散文《中年》心境尤为如此。
梁实秋先生《中年》中经典之说:“这顾影自怜的习惯逐渐消失,以至于有一天偶然揽镜,突然发现额上刻了横纹,那线条是显明而有力,心想那是抬头纹,可是低头也还是那样。再一细看,头顶上的头发有搬家到腮旁颔下的趋势,而最令人怵目惊心的是,鬓角上发现几根白发,是一惊非同小可,平夙一毛不拔的人到这时候也不免要狠心的把它拔去,拔毛连茹,头发根上还许带着一颗鲜亮的肉珠。但是没有用,岁月不饶人!”细致地刻画了中年人特有的心态。我想,这篇文章一定是梁实秋先生尝过中年的滋味,细品人生特定阶段的酸苦之后,才得以写出如此生动的感触。中年人往往容易伤感,叹息岁月流逝,青春不再!更多的是怅然和寥落的心情。我辈人过中年,蹉跎岁月,一事无成,想想也有点日渐衰迟的味儿。但是读梁实秋先生的《中年》,感觉其中也有催人向上的那么一点力量:“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轻的时候愣头愣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桃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里藏了多年的陈酒,浓而芳冽!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这几句,足以使中年人堪慰,也是读梁实秋先生妙文的收获!不过,还是觉得梁实秋先生笔下对于中年女人,貌似有些残忍。呵呵…可能是在他的那个当下吧,但是不得不承认观点还是不错的。惟妙惟肖,幽默笔风,含蓄而耐人寻思。
除了独身主义者,人到中年,谁不有个家庭的组织。然而大部分这种组织,生活中少了许多原有的,只是合力维系一个家庭罢了。感慨之余,对梁实秋先生人到中年的态度表示由衷的敬佩,散文《中年》,与所有中年朋友共勉。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三
所谓雅舍在重庆的北碚,据作者萧宜在《与赵清阁谈文史往事》一文中说,赵清阁女士回忆当年她住北碚与雅舍比邻。1940年梁实秋同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在重庆郊区由青木关通向北碚市区一条公路北侧的土坡上购置一处平顶灰房,(今北碚梨园村47--51号为雅舍旧址)。当年因为这里没有门牌,通邮不便,梁实秋便以龚业雅之名命名其为‘雅舍’。并做了一块木牌插在路边。梁实秋先生在他的《雅舍小品》序中说他的雅舍是竹篾抹泥做墙,沿山坡高低建的棚屋,里外两间由高向低,发挥想象吧,好似现在的跃层。梁实秋在此雅舍住了七年(1939--1946),恰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年代,他在此完成了《雅舍小品》。梁实秋说:并非某些人之所误以为是自命风雅。其实如果我没看他的书,也是这样认为的。
《雅舍谈吃》里,篇篇美文,怀古,论今,忆旧。所忆小吃大餐,美轮美奂。大多出自老北京,来自故土,拳拳爱国心,窥一斑而见全貌。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按照老先生文字的描述,能做出一道菜品来,很是快活。比如《醋溜鱼》一篇,我按照老先生的指教总结出做法,记在卡片上:西湖醋鱼,选青鱼或草鱼,长不过尺,半斤大小。1先用开水煮,熟即起锅。2调汁,醋酱油少许,姜末少许。3汁中勾芡,浇鱼上。4注意:调汁要清淡,色浅,透明,不加糖,不用油。另外酱黄瓜炒鸡丁,雪里蕻炒笋,水晶虾饼……都可如法炮制,岂不快哉!《雅舍谈吃》是最形象的菜谱,不仅色香味俱全,而且情境与味道交融,仿佛看见老北京旧街巷老朋友觥筹交错。其间早已物是人非了。
《韭菜篓》里,写到一群石匠中午吃韭菜馅儿半尺大的包子,掀开笼屉一阵微风吹来韭菜味儿那个香,狼吞虎咽,吃得淋漓尽致,半尺大的包子啊!《吃相》一篇,写到车夫吃大饼卷肉,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一张饼即刻下肚,又一张还是如此吃法,风卷残云一般。吃饭的人这劲头这魄力,看书的我如身临其境,于我现在这吃劲儿还有吗?记得约三十多年前,我家老院子还没被拆掉,我的侄甥男女还小,暑假时候都齐聚小院里,妈妈命令我烧茄子,需四个大茄子,还要几个土豆炒辣子,还要西红柿做一锅汤米饭要蒸一大盆,一顿饭都能吃光。盛上一大碗饭,舀几勺烧茄子,撒上芫荽再来瓣蒜,痛痛快快的吃一通,那种令人振奋的吃劲,早已风光不再了。看着后辈们围着桌子狼吞虎咽,心中倍感欣慰,那就是老人活着的希望所在。现在烧茄子只需一个小的,还吃不完。不仅是因为我老了,现在的年轻人还用大碗盛饭吗?现在的人们到了饭时,端起碗绝不像《韭菜篓》里的老石匠,《吃相》里的车夫,那样饥饿难耐,对食物充满了期待和敬畏。那时候的小孩子,淘气大发了,妈妈就会说:再闹不给你饭吃。马上就老实极了,最怕不给饭吃。现在不给饭吃正好,我还减肥呐。饭口上端起碗来,肚里没饥饿感,连吃饭都懒懒的。一个家族一个民族颓了衰了,难道是从吃相上开始的吗!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四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腆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象,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的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分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末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五
再次偶读梁实秋的《雅舍小品》,翻到《人到中年》这一篇,内心涌动出些许伤感。如今四十出头、人到中年的我们,肩上扛负着全家的重担。上有老、下有小,白天忙工作,回家忙家务,照顾老的小的,却没有更多的时间眷顾自己。时间啊,你慢点走~让我头上的华发慢点来,让我脸上的皱纹慢点长;让我的父母慢点老去,让我的孩子慢点长大......
钟表上的时针是在慢慢的移动着的,移动的如此之慢,使你几乎不感觉到它的移动。人的年纪也是这样的,一年又一年,总有一天你会蓦然一惊,已经到了中年;到这时候大概有两件事使你不能不注意,讣闻不断的来,有些性急的朋友已经先走一步,很煞风景;同时又会忽然觉得一大批一大批的青年小伙子在眼前出现,从前也不知是在什么地方藏着的,如今一齐在你眼前摇幌,磕头碰脑的尽是些昂然阔步满面春风的角色,都像是要去吃喜酒的样子。自己的伙伴一个个的都入蛰了,把世界交给了青年人。所谓“耳畔频闻故人死,眼前但见少年多”,正是一般人中年的写照。
一般的女人到了中年,更着急。那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那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最暴露在外面的是一张脸,从“鱼尾”起皱纹撤出一面网,纵横辐辏,疏而不漏,把脸逐渐织成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烫斗所能烫得平的,同时也不知怎么在皱纹之外还常常加上那么多的苍蝇屎。所以脂粉不可少。除非粪土之墙,没有不可污的道理。在原有的一张脸上再罩上一张脸,本是最简便的事。不过在上妆之前、下妆之后,容易令人联想起《聊斋志异》的那一篇《画皮》而已。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
别以为人到中年,就算完事。不。譬如登临,人到中年像是攀跻到了最高峰,回头看看,一串串的小伙子正在“头也不回呀,汗也不揩”的往上爬。再仔细看看,路上有好多块绊脚石,曾把自己磕碰得鼻青脸肿,有好多处陷阱,使自己做了若干年的井底之蛙。回想从前,自己做过扑灯蛾,惹火焚身;自己做过撞窗户纸的苍蝇,一心愿奔光明,结果落在粘苍蝇的胶纸上!这种种景象的观察,只有站在最高峰上才有可能。向前看,前面是下坡路,好走得多。
我看见过一些得天独厚的男男女女,年青的时候楞头楞脑的,浓眉大眼,生僵挺硬,像是一些又青又涩的毛挑子,上面还带着挺长的一层毛。他们是未经琢磨过的璞石。可是到了中年,他们变得润泽了,容光焕发,脚底下像是有了弹簧,一看就知道是内容充实的。他们的生活像是在饮窖藏多年的陈酿,浓而劳洌!对于他们,中年没有悲哀。
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踺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般的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六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但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地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现得像在争座。主人腆着一张笑脸,偶尔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相,而往往显出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会想起聊斋中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地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过后,剩下的位置就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口。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半径都是一般长(假如是圆桌),所以坐在任何位置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站售票处,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的!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个道理: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虽然微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性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谦让作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地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地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也不知不觉地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地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
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我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七
在朋友们的认知里,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对于这个评价深表同意,但也不仅仅满足如此。因为我有更加远大的目标,我要做一个有文化的吃货,于是我买了这本《雅舍谈吃》。
看这本书的压力太大,因为哪怕刚刚吃饱,也能在梁实秋的描述下进行无限的美食想象,勾起肚子里的馋虫,让你痛苦万分而又得不到解脱。梁实秋先生在描述“馋”的时候,每一句都说了如此的到位。
人之犯馋,是在饱暖之余,眼看着,回想起或是谈论到某一美味,喉头像是有馋虫搔抓作痒,只好干咽唾沫。一旦得遂所愿,恣情享受,浑身通泰。
梁实秋先生在看待顾客和服务人员的关系上是:跑堂待客要殷勤,客也要用相当的风度。在放生与捕捞的关系上是:信有因果之说,遂作放生之论。但是美味所在,放者自放,吃者自吃。在吃相的问题上:人生贵适意,在环境许可的时候是不妨稍为放肆一点的。吃饭而能充分享受,没有什么太多礼法的约束,细嚼慢咽,或风卷残云,均无不可,吃的时候怡然自得,吃完之后抹抹嘴鼓腹而游,都是自食其力的人,心里坦荡荡的,饿来吃饭,取其充腹,管什么吃相。关于人性中的野蛮、婚姻关系,梁实秋先生都有见解,值得一看。
梁实秋先生也给我们提出了很多问题。例如要喝汤为什么一定要灌在包子里然后再喝?豆皮和蓑衣丸子都是糯米做的,为什么湖北那么喜欢糯米?用手抓黏糊糊的咖喱饭是怎么做到的?也有很多忍俊不禁的事,例如在抗战时期,把虾仁锅巴汤叫做“轰炸东京”等等。讲述了北平的诸多餐馆,不知道厚德福、致美楼、东来顺等等有没有保留至今,即使保留下来,也不是当初的味道吧。
用16个字形容这本书就是:闲情逸致、旁征博引、中西逢源、处处乡愁。不仅懂吃、更有吃的人生态度。喜欢的朋友不要错过。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八
那就点几句,让我颇有心得的小句,供为小酌。
牛奶葡萄――年轻的女人。
一幅铁路线最发达的地图――中年女人的皱纹。
活生生的把自己“饿”回青春去――中年女人抓住青春的极端方式。
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
所能享受的生活。――喜欢这个妙趣。
喜欢前进的感觉,一步一步登上通往永远生命的山尖!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九
犹记初读梁实秋老先生的文章是在教科书里,雅舍谈吃读后感。课外阅读里一小节。讲迎新年团圆的吃食,一大屉一大屉的红米、杂烩,满涨的,是人们映着火光红润的脸。记得大锅的炖肉炖鸡,乱舞的粉丝,铺着油布的木板桌。是北国冷冽的风,扬起的尘沙直刮面角。
去年看了一次北京,是在盛夏满耳蝉鸣时去的,带着雅舍这本书,走倦了看看读读,有日,赶了地铁去故宫,累极渴极了也不消停,吃一大片一大片的盐味苏打饼,牛嚼牡丹一样尽数咽了,也还浑身无力。看到一家小店,布置陈设已旧了,但一尘不染。老板娘一团和气,装了一碗酸梅汤给我,清香清香的,片了几块柠檬,甚是好吃。我便倚在门口,学着梁老先生的样儿,半眯眼,一手端碗,一手支头,一小口一小口灌饮,那烈日灼阳照在身上,竟是十分惬意!我饮过好多酸梅汤,甘苦皆有,有十几钱一瓶的,也有三钱一杯的,大酒馆里,街边小巷角的,皆比不上故宫的酸梅汤,阳光雨露沉积起来的,冰甜沁口。
回到正题,《雅舍谈吃》书写旧年北平的各色吃食,皆有特色,染了北国的乡镇风情,使人回味无穷。书中写了好几个制美食的好地,如东兴楼、致美斋、玉华台等,最爱的还是那道烧鸭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北京烤鸭,片得飞薄,有温温热热的面皮,一大卷葱丝黄瓜之类的,一碗乌黑的酱,鸭子带油,油皮肉,拈两片放到面皮上,夹了葱一大捆,包上,沾汁吃,尤其美味。那些旧年的吃坊或是在历史中湮灭,或已旧貌换了新颜,纵使街巷是对的,也寻不到了。我是吃过全聚德,对此也是感同身受。
梁实秋的文笔,是像水一样清淡的,每一道丰肥或爽口的菜食,皆在他的回忆里徐徐地阐述出来,我更喜欢的,是他将故乡的思念情怀一同融进去了,读着倍感亲切,也朗朗上口。
我有些想回旧年的北京望望了。
3.读后感大全。
4.读后感400字。
6.《伤仲永》读后感。
10.《好吗好的》读后感。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
(十)远交近攻(9)。
明张鼎思《瑯琊代醉编》有一段记载:“刘器之待制对客多默坐,往往不交一谈,至于终日。客意甚倦,或谓去,辄不听,至留之再三。有问之者,曰:‘人能终日危坐,而不欠伸欹侧,盖百无一二,其能之者必贵人也。’以其言试之,人皆验。”可见对客默坐之事,过去亦不乏其例。不过所谓“主贵”之说,倒颇耐人寻味,所谓贵,一定要有一副高不可攀的神情,纵然不拒人千里之外,至少也要令人生莫测高深之感,所以处大居贵之士多半有一种特殊的本领,两眼望天,面部无表情,纵然你问他一句话,他也能听若无闻,不置可否。这样的人,如何能不贵?因为深沉的外貌,正好掩饰内部的空虚,这样的人最宜于摆在庙堂之上。《孔子家语》明明地写着,孔子“入太祖后稷之庙,庙堂右阶之前有金人焉,三缄其口,而铭其背曰:‘古之慎言人也。’”这庙堂右阶的金人,不是为市井细民作榜样的。
謇谔之臣,骨鲠在喉,一吐为快,其实他是根本负有诤谏之责,并不是图一时之快。鸡鸣犬吠,各有所司,若有言官而箝口结舌,宁不有愧于鸡犬?至于一般的仁人君子,没有不愤世忧时的,其中大部分悯默无言,但有间或也有“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人,这样的人可使当世的人为之感喟,为之击节,他不能全名养寿,他只能在将来历史上享受他应得的清誉罢了。在有“不发言的自由”的时候而甘愿放弃这一项自由,这也是个人的自由。在如今这个时代,沉默是最后的一项自由。
有道之士,对于尘劳烦恼早已不放在心上,自然更能欣赏沉默的境界。这种沉默,不是话到嘴边再咽下去,是根本没话可说,所谓“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众皆寂然,唯迦叶破颜微笑,这会心微笑胜似千言万语。莲池大师说得好:“世间酽醯醇醴,藏而弥久而弥美者,皆繇封锢牢密不泄气故。古人云,‘二十年不开口说话,向后佛也奈何你不得。’旨哉言乎!”二十年不开口说话,也许要把口闷臭,但是语言道断之后,性水澄清,心珠自现,没有饶舌的必要。基督教carthusian教派也是以沉默静居为修行法门,经常彼此不许说话。“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庄子说:“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现在想找真正懂得沉默的朋友,也不容易了。
寂寞。
寂寞是一种清福。我在小小的书斋里,焚起一炉香,袅袅的一缕烟线笔直地上升,一直戳到顶棚,好像屋里的空气是绝对的静止,我的呼吸都没有搅动出一点波澜似的。我独自暗暗地望着那条烟线发怔。屋外庭院中的紫丁香还带着不少嫣红焦黄的叶子,枯叶乱枝的声响可以很清晰地听到,先是一小声清脆的折断声,然后是撞击着枝干的磕碰声,最后是落到空阶上的拍打声。这时节,我感到了寂寞。在这寂寞中我意识到了我自己的存在——片刻的孤立的存在。这种境界并不太易得,与环境有关,但更与心境有关。寂寞不一定要到深山大泽里去寻求,只要内心清净,随便在市廛里,陋巷里,都可以感觉到一种空灵悠逸的境界,所谓“心远地自偏”是也。在这种境界中,我们可以在想象中翱翔,跳出尘世的渣滓,与古人同游。所以我说,寂寞是一种清福。
在礼拜堂里我也有过同样的经验。在伟大庄严的教堂里,从彩画玻璃窗透进一股不很明亮的光线,沉重的琴声好像是把人的心都洗淘了一番似的,我感到了我自己的渺小。这渺小的感觉便是我意识到我自己存在的明证。因为平常连这一点点渺小之感都不会有的!
我的朋友萧丽先生卜居在广济寺里,据他告诉我,在最近一个夜晚,月光皎洁,天空如洗,他独自踱出僧房,立在大雄宝殿的石阶上,翘首四望,月色是那样的晶明,蓊郁的树是那样的静止,寺院是那样的肃穆,他忽然顿有所悟,悟到永恒,悟到自我的渺小,悟到四大皆空的境界。我相信一个人常有这样的经验,他的胸襟自然豁达辽阔。
但是寂寞的清福是不容易长久享受的。它只是一瞬间的.存在。世界有太多的东西不时的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一件煞风景的事实:我们的两只脚是踏在地上的呀!一只苍蝇撞在玻璃窗上挣扎不出,一声“老爷太太可怜可怜我这个瞎子罢”,都可以使我们从寂寞中间一头栽出去,栽到苦恼烦躁的漩涡里去。至于“催租吏”一类的东西打上门来,或是“石壕吏”之类的东西半夜捉人,其足以使人败兴生气,就更不待言了。这还是外界的感触,如果自己的内心先六根不净,随时都意马心猿,则虽处在最寂寞的境地里,他也是慌成一片忙成一团,六神无主,暴躁如雷,他永远不得享受寂寞的清福。
如此说来,所谓寂寞不即是一种唯心论,一种逃避现实的现象么?也可以说是。一个高韬隐遁的人,在从前的社会里还可以存在,而且还颇受人敬重,在现在的社会里是绝对的不可能。现在似乎只有两种类型的人了,一是在现实的泥溷中打转的人,一是偶然也从泥溷中昂起头来喘口气的人。寂寞便是供人喘息的几口新空气。喘几口气之后还得耐心地低头钻进泥溷里去。所以我对于能够昂首物外的举动并不愿再多苛责。逃避现实,如果现实真能逃避,吾寤寐以求之!有过静坐经验的人该知道,最初努力把握着自己的心,叫它什么也不想,而是多么困难的事!那是强迫自己入于寂寞的手段,所谓参禅入定完全属于此类。我所赞美的寂寞,稍异于是。我所谓的寂寞,是随缘偶得,无需强求,一霎间的妙悟也不嫌短,失掉了也不必怅惘。但是我有一刻寂寞,我要好好地享受它。
(原载1947年11月30日《益世报·星期小品》第二十期,署名紫华)。
敬老。
重九那一天,报纸上嚷嚷说要敬老。我记得前几年敬老还有仪式,许多七老八十的人被邀请到大会堂,于敬聆官长致词之后,各得大碗面一碗,呼噜呼噜地当众表演吃面。在某一年,其中有某一位老者,不知是临面欢忻兴奋过度,还是饥火烧肠奋不顾身,竟白眼一翻当场噎死。从此敬老之面因噎废食,改为亲民之官致送礼品。根据《礼记·曲礼》,“七十曰老”,我们这个市里七十以上的达一万七千多位,所以市长纡尊降贵亲自登门送礼致敬的则限于年在百龄以上之人瑞,所以表示殊荣。
重九很快地过去,报纸忙着嚷嚷别的节日,谁还能天天敬老?一年一度,适可而止。敬老之事我已淡忘,有一天里干事先生亲自骑着脚踏车送来纸匣装着的饭碗一对,说明这是赠给拙荆的,不错,她今年七十,我还不够资格,我须到明年才能领受饭碗。我接过纸匣。手上并不觉得沉甸甸,知非金碗,当即放心收下。里干事先生掉头而去,我看他脚踏车上后面一大纸箱,里面至少有几十匣饭碗。
(十)远交近攻(10)。
这一对饭碗,白白净净,光光溜溜,碗口好像微有起伏不平之状,碗底有英文字样,细辨之则为chilongchina,显然是准备外销或已外销而又被退回的国货。是国货我就喜欢。碗上有两丛兰花,像郑思肖画的露根兰花——不,不是兰花,是稻谷,所谓嘉禾。碗上朱笔写着“五十九年老人节纪念,台北市长高玉树敬赠”。我把玩了一阵,实在舍不得天天捧着使用,只好放在柜橱里什袭藏之。
饭碗当然是以纯金制者为最有分量,但是瓷质饭碗也就足够成为吉祥的象征。民以食为天,人最怕的就是没有饭吃,尤其是怕老来没有饭吃。饭碗是吃饭的家伙,先有了饭碗然后才可以进一步往里面装饭。若能把两碗饭装在一只碗里,高高的,凸凸的,吃起来碰鼻头,四川人所谓的“帽儿头”,那是人生最高境界。即或碗内常空,或只能装到几分满,令人吃不饱饿不死,也能给人带来一份职业清高的美誉。多少人栖栖皇皇地找饭碗,多少人蝇营狗苟地谋求饭碗,又有多少人战战兢兢地唯恐打破饭碗!
老年饱经世变,与人无争,只希望平平安安地有碗饭吃,就心满意足,所以在这时节送上饭碗一对,实在等于是善颂善祷,努力加飧饭,适合国情之至。
敬老尊贤四个字是常连用的,其实老未必皆贤,老而不死者比比皆是,贤亦未必皆老,不幸短命死矣的人亦实繁有徒,唯有老而且贤,贤而且老,才真值得受人尊敬。
这种事,大家都宁愿睁一眼闭一眼,不欲苦追求。
百龄人瑞,年年有人拜访,叩问的大率是养生之术,不及其他。可以说是纯敬老。
守时。
《史记》五十五留侯世家,记载圯上老人授书张良的故事,甚为生动:“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至,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老人与良约会三次。第一次平明为期,平明就是天刚亮,语义相当含糊,天亮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难确定。“东方未明”是一阶段,“东方未晞”,又是一阶段,等到东方天际泛鱼肚色则又是一阶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后,就不算是迟到。老人发什么脾气?说什么“与老人期”之倚老卖老的话?第二次约,时间更不明确,只说早一点去。良鸡鸣往,“鸡既鸣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刹那,事实上已经提早到达,还嫌太晚。第三次良夜未半往,夜未半即是午夜以前,这一次才满老人意。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明说,虽然这是老人有意测验年轻人的耐性,但也不必这样蛮不讲理的折磨人。有人问我,假如遇见这样的一个老人作何感想,我说我愿效禅师的说法:“大喝一声,一棒打杀!”
黄石公的故事是神话。不过守时却是古往今来文明社会共有的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念。远古的时候问题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有精确的时间观念,而且人与人要约的事恐怕也不太多。《易·系辞》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为大家在时间上共立的一个标准,晚近的庙会市集,也还各有其约定俗成的时期规格。自从有了漏刻,分昼夜为百刻,一天之内才算有正确时间可资遵循。周有挚壶氏,自唐至清有掣壶正,是专管时间的官员。沙漏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还有放午炮之说。
现代的准确计时之器,如钟表之类,则是明季的舶来品,“明万历二十八年,大西洋人利玛窦来献自鸣钟”(《续通考·乐考》),嗣后自鸣钟在国内就大行其道。我小时候在三贝子花园畅观楼内,尚及见清朝洋人所贡各式各样的自鸣钟,金光灿烂,洋洋大观。在民间几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鸣钟,用一把钥匙上弦,昼夜按时刻丁丁当当的响。外国人家墙上常见的鹧鸪钟,一只小鸟从一个小门跳出来报时,在国内尚比较少见。好像我们老一辈的中国人特别喜爱钟表,除了背心上特缝好几个小衣袋专放怀表之外,比较富裕人家墙上还常有一个硬木螺钿玻璃门的表柜,里面挂着二三十只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银的、景泰蓝的、闷壳的,甚至背面壳里藏有活动秘戏图的,非如此不足以餍其收藏癖。至于如今的手表(实际是腕表)则高官大贾以至贩夫走卒无不备有一只了。
普遍的有了计时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时,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门机关之类都订有办公时间,假如说是八点开始,到时候去看看,就会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大抵较低级的人员比较最守时,虽然其中难免有几位忙着在办事桌上吃豆浆油条。首长及高级人员大概就姗姗来迟了,他们还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点左右办稿拟稿逐层旅行的公文才能到达他们手里,早去了没有用。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的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和民众接触最频繁的莫过于银行邮局,可是在门前逡巡好久,进门烧头柱香的顾客不见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还要伫候一阵子,因为柜台后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着打开保险柜,忙着搬运文件,忙着清理卡片,忙着数钞票,忙着调整戳印,甚至于忙着泡茶,件件都需要时间。顾客们要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两位照例迟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磕完了,主人急得团团转,而那一两位客偏不来。按说“后至者诛”才是正理,但是后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贵宾,所以必须虚上席以待。旧日戏园演戏,只有两盏汽油灯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则几十盏电灯一齐照耀,声势非凡。有迟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迟到之后不觉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迟到的人可能还要早退,表示另有一处要应酬,也许只是虚晃一招,实际是回家吃碗蛋炒饭。
守时不是容易事,要精神总动员。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携带什么,要不要预计途中有多少红灯,都要通过大脑盘算一下。迟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万全之策,早到给自己找烦恼,有时候也给别人以不必要的窘。黄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为训。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戏词:“赴情人约,永远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的在对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误,同时又怕对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老早的就去等着,“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了。
我们能不能推爱及于一切邀约,大家都守时?
评论/《雅舍小品》。
梁实秋的散文如出水芙蓉,一切诸如清丽隽永简洁深邃之类的评语,都不足道出其全貌。其内容大多来自生活琐事,写男人女人、小狗小猫、下棋麻将、理发洗澡、吸烟喝茶、烧饼油条,梁实秋信手拈来即能妙笔生花,将在生活中的所感所悟借助些许小事娓娓道来,道人之所不能道,或将人之所能道者道至极处。多读几遍,一些梁氏之经典名句即可以脱口而出。譬如他写女人--“女人确是比较富于说谎的天才”,写女人打毛衣--“至于几根蔑棍,一上一下地编出多少样物事,更是令人叫绝。”写男人--“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有些男人,西装裤尽管挺直,他的耳后脖根,土壤肥沃,常常宜于种麦!”,写打麻将--“贵在临机应变,出手迅速,同时要手挥五弦目送飞鸿,有如谈笑用兵。”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梁氏散文以小见大,绝不板起脸来教训人,更不故弄玄虚。平实之间,灵性自现,智者益其智,贤者益其贤,而不肖者对号入座自然不免悚然自惭。
梁氏行文旁征博引,纵横捭阖,中西逢源。就其想像力而言,谓之“精骛八极,心游万仞”不算过分。虽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但谑而不虐,在调侃的背后可以清楚地看到梁先生雅致的生活态度,悠然自得,自贵而自信;更可以看到一种深可回味的士林精神,直言不讳,忧国而忧民。可惜这种精神在当代中国文坛似乎至今已成绝响,不能不令人掩卷长叹!
当然,此乃系本家之言,有不钟意于此者自然悉听尊便。有人认为《春江花月夜》独篇冠盖全唐,而有人却大不以为然。鱼翅粉丝萝卜海带黄花菜,各有所爱,无可厚非。
有的文章读了是让人长脾气的,有的则是消脾气的。《雅舍小品》正是一副让人消脾气的“清热去火丸”。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一
同学,和同乡不同。只要是同一乡里的人,便有乡谊。同学则一定要有同窗共砚的经验,在一起读书,在一起淘气,在一起挨打,才能建立起一种亲切的交情,尤其是日后回忆起来,别有一番情趣。纵不曰十年窗下,至少三、五年的聚首总是有的。从前书房狭小,需要大家挤在一个窗前,窗间也许著一鸡笼,所以书房又名曰鸡窗。至于帮硬死沉的砚台,大家共用一个,自然是经济合理。
自有学校以来,情形不一样了。动辄几十人一班,百多人一级,一批一批的毕业,像是蒸锅铺的馒头,一屉一屉的发售出去。他们是一个学校的毕业生,毕业的时间可能相差几十年。祖父和他的儿孙可能是同一学校毕业,但是不便称为同学。彼此相差个十年八年的,在同一学校里根本没有碰过头的人,只好勉强解嘲自称为先后同学了。
小时候的同学,几十年后还能知其下落的恐怕不多。我小学同班的同学二十余人,现在记得姓名的不过四、五人。其中年龄较长身材最高的一位,我永远不能忘记,他脑后半长的头发用红头绳紧密扎起的小辫子,在脑后挺然翘起,像是一根小红萝卜。他善吹喇叭,毕业后投步军统领门当兵,在“堆子”前面站岗,拄着上刺刀的步枪,满神气的。有一位满脸疙瘩噜嗦,大家送他一个绰号“小炸丸子”,人缘不好,偏爱惹事,有一天犯了众怒,几个人把他抬上讲台,按住了手脚,扯开他的裤带,每个人在他裤裆里吐一口唾液!我目睹这惊人的暴行,难过很久。又有一位好奇心强,见了什么东西都喜欢动手,有一天迟到,见了老师为实验冷缩热涨的.原理刚烧过的一只铁球,过去一把抓起,大叫一声,手掌烫出一片的溜浆大泡。功课最好写字最工的一位,规行矩步,主任老师最赏识他,毕业后,于某大书店分行由学徒做到经理。再有一位由办事员做到某部司长。此外则人海茫茫,我就都不知其所终了。
我进了中学便住校,一住八年。同学之中有不少很要好的,友谊保持数十年不坠,也有因故翻了脸扭过脖子的。大多数只是在我心中留下一个面貌謦欬的影子。我那一级同学有八、九十人,经过八年时间的淘汰过滤,毕业时仅得六、七十人,而我现在记得姓名的约六十人。其中有早夭的,有因为一时糊涂顺手牵羊而被开除的,也有不知什么原故忽然辍学的,而这剩下的一批,毕业之后多年来天各一方,大概是“动如参与商”了。我三十八年来台湾,数同级的同学得十余人,我们还不时的杯酒聊欢,恰满一桌。席间,无所不谈。谈起有一位绰号“烧饼”,因为他的头扁而圆,取其形似。在体育馆中他翻双杠不慎跌落,旁边就有人高呼:“留神芝麻掉了!”烧饼早已不在,不死于抗战之时,而死于胜利之日,不死于敌人之手,而死于同胞之刀,谈起来大家无不欷歔。又谈起一位绰号“臭豆腐”,只因他上作文课,卷子上涂抹之处太多,东一团西一块的尽是墨猪,老师看了一皱眉头说:“你写的是什么字,漆黑一块块的,像臭豆腐似的!”哄堂大笑,(北方的臭豆腐是黑色的,方方的小块)于是臭豆腐的绰号不胫而走。如今大家都做了祖父,这样的称呼不雅,同人公议,摘除其中的一个臭字,简称他为豆腐,直到如今。还有一位绰号叫“火车头”,因为他性偏急,出语如连珠炮,气咻咻,唾沫飞溅,作事横冲直撞,勇猛向前,所以赢得这样的一个绰号,抗战期间不幸死于日寇之手。我们在台的十几个同学,轮流做东,宴会了十几次,以后便一个个的凋谢,溃不成军,凑不起一桌了。
同学们一出校门,便各奔前程。因修习的科目不同,活动的范围自异。风云际会,拖青纡紫者有之;踵武陶朱,腰缠万贯者有之;有一技之长,出人头地者有之;而座拥皋比,以至于吃不饱饿不死者亦有之。在校的时候,品学俱佳,头角峥嵘,以后未必有成就。所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确是不刊之论。不过一向为人卑鄙投机取巧之辈,以后无论如何翻云覆雨,也逃不过老同学的法眼。所以有些人回避老同学惟恐不及。
杜工部漂泊西南的时候,叹老嗟贫,咏出“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的句子。那个“自”字好不令人惨然!好像是衮衮诸公裘马轻肥,就是不管他“一家都在秋风里”。其实同学少年这一段交谊不攀也罢。“衣敝温袍,与衣狐貉者立”,纵然不以为耻,可是免不了要看人的嘴脸。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二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以前常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盼,一片油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两只骆驼了。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丁丁当当响,就知道是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的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九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让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2)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动物园的那两只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焦?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3)骆驼不仅是在炎热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听说现在沙漠里也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愚蠢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上500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有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这并不是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而是因为它体内的脂肪氧化可以制造出来水。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的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喜欢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个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注:梁实秋,中国现代著名作家。1949年从大陆到台湾,70年代移居美国西亚图,80岁时怀着深深的遗憾重返台湾。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三
在今年的世界读书日,我们行知园的教师都有幸收到老园长陈老师给予我们的珍贵礼物,推荐的一本好书,我则拿到梁实秋先生的散文集。尽管是较厚的一本书,但我爱不释手地利用几个午睡时间看完《梁实秋散文集》,阅读后,感触很深,读梁先生的散文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梁先生的散文文笔简洁,风格恬淡,看似平平淡淡,却蕴藏着无穷的艺术魅力,令人读后余味无穷,遐想不已。它并不奢谈人生的大道理,然而,在平实的语言后面,却饱含着作者对生活的感受,让读者细细去体会、咀嚼。在平平实实的语言里,可以感觉到作者对人生的感受,让读者受到美的感化。像两三知己灯下夜谈,或直抒胸臆,或旁征博引,或幽默谐趣。语言不多,谈的皆是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在淡淡的气氛中,自有一种韵味,在不知不觉中给人以美的熏陶。每一篇散文都有独到的见解,现于大家分享如下:
《中年》里,他体察到中年种种可晒可叹的身心变异,表白顺应自然、安身立命的中年心态:四十开始生活,不算晚,问题在“生活”二字如何诠释。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毯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今,有点勉强。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科班的童伶宜于唱全本的大武戏,中年的演员才能担得起大出的轴子戏,只因他到中年才能真懂得戏的内容。流露在文中的这种中年心态,既不奢求也不自弃,顺乎自然,安身立命。这种心态固然谈不上锐意进取,但也不是悲观虚无的表现,而是一份达观乐生、安分执中的情怀。这类咏怀言志小品,优游自在,明心见性。梁实秋所躬行的是“做自己所能做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的处世哲学,追寻的是精神上的自由和快乐,在动荡时代修炼超脱心斋,谋求自适妙方,体现的是达士情怀。
《时间即生命》则是写时间就是生命,而生命就是时间。里头有一段是这样写的:“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的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的,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以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的.善为利用他的时间。……”作者称自己浪费很多时间的人,并告诫人们,想拥有更多的时间就要健康的活着,而多锻炼是健康的秘诀。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四
一位外国教授休假旅行,道出台湾,事前展转托人来信要我予以照料,导游非我副业,但情不可却。事实证明“马路翻译”亦不易为,因为这一对老夫妇要我带他们到一条名为hagglersalley的地方去观光一番,我当时就踌躇起来,不知是哪一条街能有独享这样的一个名称的光荣。所谓haggcley,就是“讨价还价的人”。他们没有见过这种场面,想见识一下,亦人情之常。我们在汉朝就有一位韩康,卖药长安,言不二价,名列青史,传为美谈。他若是和我谈起这段故事,我当然会比较的觉得面上有光,我再一想,韩康是一位逸士,在历史上并不多见,到如今当然更难找到。不提他也罢。一条街以“讨价还价”为名,足以证明其他的街道之上均不讨价还价,这也还是相当体面之事。好,就带他们到城里去走一遭。来客看出我有一点踌躇,便从箱箧中寻出一个导游小册,指给我看,台北八景之一“讨价还价之街”赫然在焉。幸好其中没有说明中文街名,也没有说明在什么地方。在几乎任何一条街上都可以进行讨价还价之令人兴奋的经验。
按照导游小册,他们还要看山胞跳舞。讲到跳舞,我们古已有之,可惜“舞雩归咏”的情形只能在画卷里依稀体会之,就是什么霓裳羽衣剑器浑脱之类,我们也只有其名。观光客要看的是更古老的原始的遗留!越简陋的越好!“祝发文身错臂左衽”,都是有趣的。我告诉他们这种山胞跳舞需要到山地去方能看到,这使他们非常失望。(我心里明白,虽然他们口里没有说出,他们也一定很想看看“出草”的盛况哩。读过swift的《一个低调的建议》的人,谁不想参观一下福尔摩萨的生吃活人肉的风俗习惯?)后来他们在出卖“手工艺”的地方看到袖珍型的“国剧脸谱”,大喜过望,以为这必定是几千年几万年前的古老风俗的遗留。我虽然极力解释这只是“国剧”的“脸谱”,不同于他们在非洲内地或南海岛屿上所看到的土人的模型,但是他们仍很固执的表示衷心喜悦,嘴角上露出了所谓aserendipicsmill(如获至宝的微笑),慷慨解囊,买了几份,预备回国去分赠亲友,表示他们看到了一些值得一看的东西。
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曾经招待过一位观光女客,她饱餐了我们的世界驰名的佳肴之后,忽然心血来潮想要投桃报李,坚持要下厨房亲手做一顿她们本国的饭食,以娱主人。并且表示非亲自到市场采办不可。到我们的菜市场去观光!我们的市场里的物资充斥,可以表示出我们的生活的优裕,不需要配给券,人人都可以满载而归。个个菜筐都可以“青出于篮”,而且当场杀鸡宰鱼,表演精彩不另收费。市场里虽然顾客摩肩接踵,依然可以撑着雨伞,任由雨水滴到别人的头上,依然可以推着脚踏车在人丛中横冲直撞,把泥水擦在别人的身上,因为彼此互惠之故,亦能相安。薄施脂粉的一位太太顺手把额外的一条五花三层的肉塞进她的'竹篮里,眼明手快的屠商很迅速的就把那条肉又抽了出来,起初是两造怒目而视,随后不知怎的又相视而笑,适可而止,不伤和气。市场里的形形色色实在是大有可观,直把我们的观光客看得不仅目瞪口呆,而且心荡神怡。主人很天真,事后问她我们的菜市与她们国家的菜市有何分别,她很扼要的回答说:“敝国的菜市地面上没有泥水。”
这位观光客又被招待到日月潭,下榻于落成不久的一座大厦中之贵宾室,一切都很顺利,即使拖人的船夫和钉人的照相师都没有使她丧胆,但是到了深更半夜一只贼光溜亮的大型蟑螂舞动着两根长须爬上被单,她便大叫一声惊动了全楼的旅客。事情查明之后,同情似乎都在蟑螂那一方面。蟑螂遍布全世界,它的历史比人类的还要久远,这种讨厌的东西酷爱和平,打它杀它,永不抵抗,它唯一的武器是反对节育努力生产。外国女人看见一只老鼠都会晕倒,见蟑螂而失声大叫又何足奇?舞龙舞狮可以娱乐嘉宾,小小一只蟑螂不成敬意。
来台观光而不去看故宫古物,岂不等于是探龙颔而遗骊珠?可是我真希望观光客不要遇到那大排长队的背着水壶拿着豆沙面包的小学生,否则他们会要误会我们的小学生已经恶补收效到能欣赏周彝汉鼎的程度了。江山无论多么秀美壮丽,那是“天开图画”,与人无关。讲到文化,那都是人为的。我们中国文化,在故宫古物中间可以找到实证。也可以说中国文化几尽萃于是。这样的文物展览,当然傲视全球,唯一遗憾的是,祖先的光荣无助于孝子贤孙之飘蓬断梗!而且纵然我们知道奋发,也不能再制“武丁甗”来炊饭,仍须乞灵于电锅。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五
梁先生在《女人》一文中讲述了女人诸多“不是”。女人原来如此丰富,读罢此文,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女人了,似乎那些字眼皆与自己无关似的。
首先讲女人爱说谎——。
“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
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的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六
持续一早上的大雨终于停歇,空气中弥漫着阵阵的雨雾迟却迟没有散开,而是带着湿气,沁着丝丝的凉意舒爽着雨后的小城,憋闷在家中透过窗子一直在望雨的我突然产生出去走走的想法,带上一把雨伞跟妈妈打下招呼,出门,向着旷野中走去。
我的家住在小城的东头,走稍许,附近就有一处空旷处,尽管许多地方都已经纳入开发规划,却由于尚未正式的开发,所以也就残存下这一块仅有的绿地,农田,乡间小道在这里依然可见,有这样一处安静的散步所在,这对于一向喜欢在大自然中追寻感觉的我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幸事。
夏末秋初,农田里的玉米已经有一人多高,再有个把月大概也就要进入收割期,经过雨水冲刷的玉米叶子一个个蔫着,原本挺直的秸秆也顺着风势偏倒着,无精打采的弯折着。其实也不仅仅是这玉米,就连着泥泞小道上偶然出现的一株株大树,也难以幸免,在这样的一场大风雨之后,霜打茄子般萎靡着。
随心所欲,顺其自然,虽说是种安慰,却与无畏处透着淡定无为的心境。
已走到路得尽头,那雨雾也渐渐的开始散去,头顶那大片的乌云也已飘散开来,天要放晴。
也就是在刹那间,一处光亮透过层层的迷雾射到地上,泛着夺目的黄色光芒,大地通亮许多,太阳出来,地上的影子被拉的好长,我被转身趁着暑气还未升腾起来开始往回走。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七
前几日,从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借得好书一本《梁实秋散文集》。读后,真有"绕梁之音,三日不绝"之感。他的古文底子深厚,博览群书,常从古文中引经论据如信手拈来,读罢却是通俗易懂,如同三五知己灯下谈话,看似稀疏平常,去蕴涵着人生的哲学,余味无穷,在不知不觉中得到美的享受,梁先生不愧为散文大家。
他的散文是以幽默风趣见长的"闲适小品"闻名于世,我尤其爱看他的"随想篇"中的文章,题目很简练,通常都是两个字,例如"雅舌"、"女人"、"男人"、"衣裳"、"饮酒"等等,包罗万象,说的都是些身边的人或事,可以透过文章看到三、四十年代的生活气息。今天看来,依然觉得趣味横生。从中还解很多名词其实都由来以久,例如"代沟",梁先生就写的非常详细,博古论今。代沟虽是翻译过来的新名词,但是我们古而有之,《尚书·远逸》中就记载我们最古的代沟之说。再例如"女人",他刻画的简直就是入木三分,例如女人爱说谎,"若是能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的小小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分。"很多人都陪女人买过衣服,她口中念念有词,或是式样不好,或是衣料太差,批评的一文不值,究其原因,无非是价格太贵而已,所以女人善于将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常归于不喜欢。哈哈,真可谓精辟。还如他描写的女人的嘴,说"女孩子从小就口齿伶俐…等到长大以后,三五成群,说长道短,声音脆,嗓门高,如蝉噪,如蛙鸣,真当得好几部鼓吹!"他还归纳两种类型,"长舌"型和"喷壶嘴"型,他在文章中虽都是论些小事,但却把一些陋习批评的体无完肤,看后甚感快意。
他在"作文的三个阶段"中也写道,"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所以文章过长过的短,不以字数计,应以起内容之需要为准。…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捻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使我顿时矛塞顿开,在写作中遇到的问题仿佛都找到答案。我之叙述惟恐不尽,使看者不解,现在看来,可能废话也有不少。
我素有摘抄的习惯,常把一些觉得甚好的描写、叙述记于抄本中,可读梁先生的散文,觉得字字如珠玑,无一处经不起推敲,让我无从下手。他的散文通篇看似随意而为,与小处却见大家风范,他的.描写惟妙惟肖,他的叙述平淡、朴实,正如同他所说的"绚烂之极归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的平,那淡也不是无味的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他如是说,也如是这样做的。
读一本好书,如交一位良师,受益终生。
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梁实秋,当时接触的是他的小语箴言。遗憾的是没有看过他的文集。
嗨,大嘴,你有多大啊,上世纪八十年代就上小学,不过那时我都上中专。
巧是不巧?寻思着"书非借不能读也。"突发奇想,想从此后沉下心来慢慢地读些向往已久的大家之书,好好膜拜膜拜呢。昨天始借得一本书,也是散文,丰子恺的,计划囫囵吞枣一天一篇,简单作些笔记,摘抄摘抄,最好再有大家伙儿跟跟帖,一起谈论谈论读后的感受,级别呢,就和我这零起点的差不离儿。
建议想法很好。一个残疾人能够跨世纪,需要历经多少坎坷多少辛酸啊,往事不堪回首,都坚强的活过来!
梁实秋谈吃读后感篇十八
余光中在怀念自已恩师梁实秋时候,这样讲道:梁实秋的贡献,无人不知莎翁全集的浩大译绩。他的水准始终在那里,梁实秋的文章与他的前额并高。
梁文蔷在想念自已父亲梁实秋时候,这样记忆老爸爸:他喜欢大海,看老虎,看樱花,吃棉花糖。太阳西下了,我们孩子们还玩不够,爸爸便一个一个追我们……作家梁实秋被公认为华语世界中散文天地的一代宗师。他的“雅舍小品”流播海内外,先后印行了三百多版。《雅舍小品》及其“续集”、“三集”、“四集”和“”,奠定了梁实秋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冰心在《读〈雅舍小品选〉》中写道:“实秋不但能说会道,写起或译起文章来,也是下笔千言,尤其是小品文字,更是信手拈来,谐而不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嘤其鸣矣,求其友声”,一幅如此恬静悠闲的图画,都因为加入了鸟语而生动极致,画中流动着一脉淙淙如溪流的野趣,令人回味。鸟鸣仿佛总是啼啭在诗情与画意里,小鸟也从此受到人们的喜爱。作家梁实秋为他所爱的小鸟留下了一篇文章,作者爱鸟,鸟的喜,鸟的悲,鸟的生,鸟的死,无不牵动着作者的情思。作者这种对鸟的生存和命运的`情思,寄托着作者对无拘无束生活的向往和对囚笼般的现实的不满。
作者简介。
梁实秋,(1903—1987),著名文学评论家、散文家、翻译家。代表作有《雅舍小品》等。译有《莎士比亚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