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优质14篇)
社会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我们需要共同努力解决。在写总结时,要注重事实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下面是一些写作素材,供大家参考。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一
为推动xx银行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诚信的金融环境,配合全市开展“和谐金融诚信服务”——xx银行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根据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分行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我行于20xx年3月15日在全市各区县百家支行网点广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当日尽管寒风凛冽,但是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感染着过往的每个客户群众,积极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我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树立行业服务典范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我行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从客户角度出发,想客户所想,全辖百家网点共同参与,积极投入活动,通过宣传单页的发放和现场设摊接受客户咨询,取得了良好的活动效果。活动开展情况如下:
我行卢湾打浦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浦东联洋支行、分行营业部大众客户服务团队、南京西路支行作为五家重点网点,参与全市百家网点设摊宣传活动。各活动单位在收到相关通知后非常重视,按照活动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工作人员,准备齐全各种宣传资料。
3月15日上午9:30—11:30,我行五家重点网点选择网点门口或者人流量更集中地露天广场,设立了户外“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台”,树立“和谐金融、诚信服务”的易拉宝宣传板,同时摆放了涉及电讯诈骗风险防范、银行卡、理财产品等多方面的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现场知识辅导,解答客户疑问,接受客户投诉和建议。
活动现场除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卡”、“个人理财”金融知识折页,各网点还准备了防范电信诈骗知识折页、卡片、宣传海报,货币反假知识宣传手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卢湾斜土路支行、徐汇大木桥路支行等网点周边是居民区,中老年居民居多,且为网点的主要客户群。
鉴于许多中老年客户对各种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法不太警觉,同时又对各种产品的概念模糊,所以在具体介绍宣传内容时,我行员工着重介绍了宣传折页里的内容外,还提醒客户仔细阅读、平时多注意了解相关知识。分行营业部、静安南京西路支行和浦东连阳支行因地处闹市,均选择了人流量较大的商区或网点周边,接受过往客户的现场咨询和解答,效果显著。个别顾客拿出自己收到的不明诈骗短信询问,我行员工立即提示客户坚决不能相信,不能转账到所谓“安全帐户”,提示之余更为其准备宣传资料以供学习了解,并提示客户要在日常生活中多学习多了解多多防范。
我行全辖近百家网点也同样通过走马灯、宣传单页和网点宣传点的设立,向客户进行金融风险防范、账户安全、货币反假等知识的宣传。南汇等部分支行更是结合“三进”活动,通过走进居民社区、商圈、小微企业,向广大群众客户宣传现代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产品、服务、法律,运用生动的案例,讲解等形式加强居民反电信诈骗等犯罪的警惕性。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解、精美有益的宣传单页发放都让客户在活动现场深深感受到了我行工作人员的服务热情,拉近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我行百年品牌。
经过一天的活动宣传,我行共向客户发放“个人理财”、“金融风险防范”、“银行卡”防诈骗等宣传资料共计1.5万余份、接待客户人次超5000人次,收集服务满意度调研问卷800余份,并且将生活必备的金融知识、金融技能以浅显易懂的方式传授给消费者,全面展现了中国银行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形象,受到广大客户的一致好评。
后续,我行将贯彻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此方面的相关知识普及,不断提高我行服务水平和质量,真正使我行业务、服务更贴近客户、符合客户需求,以实际行动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和谐金融消费环境的构建贡献力量!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二
3月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涟源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举行多种有意义的活动纪念这一节日,涟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德贤、副市长李冰玉参加活动。
在涟源市滨江国际城举行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市消委会组织市工商质监局、市发改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盐务管理局、市电力局、市烟草局、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大型超市等单位进行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整场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受咨询1241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43起,进一步强化了消费维权工作,树立为民务实形象。
傅德贤和李冰玉前往各咨询服务台看望慰问工作人员,以普通市民的身份向工作人员咨询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在场群众进行亲切地交谈,询问人民群众最感兴趣的知识和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在市烟草局的服务台前,傅德贤向工作人员请教真假香烟的辨别方法;在国家电网的咨询台前,李冰玉当场掏出手机扫描二维码,学习如何使用手机方便快捷交电费。
本次纪念活动还组织了工商质监局、烟草局等相关执法单位在涟源市乌泥坳垃圾填埋场对查获收缴的假冒伪劣商品(产品)进行了一次集中销毁行动,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分子,进一步净化了全市的消费环境,充分展示了全市打假维权的成果。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三
七是开展了集中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3日上午,在县城富康广场举行了xx县20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20家“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开展了“消费维权、关注民生、从我做起”签名活动,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企业、枸杞生产加工知名企业分别在县城富康广场,红宝农特产品批发市场,鸣沙市场,大战场市场,石空镇分别开展了现场受理消费投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曝光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名优产品等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9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设置摆放拱门6个,悬挂横幅415条,发放购药用药、特种设备安全常识等8个方面宣传资料64000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800余人次。对以来没收的7个大类184个品种5153瓶(袋、盒),价值达22万余元的假冒伪劣商品依法予以公开销毁。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落实企业、政府、消费者、新闻媒体在消费中的不同责任,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西安市工商雁塔分局开展了隆重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我西安邮电学院新老校区志愿者也义务帮助其做好宣传工作。15日早上7:30,我新校区青年志愿者协会派出代表和老校区志愿者一起赶到工商雁塔分局,参与宣传部署。先是了解了相关内容,以便能更好的讲解,于后,在纬二街搭建场地,进行宣传活动。部门有关人员现场讲解一些关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并当场展出一些假物品(酒、烟等等),进行防伪讲解,提醒广大市民谨防受骗。青年志愿者们带着志愿者帽,发着宣传单,面带微笑,给过往的行人简短的进行讲解。志愿者们都很认真的做好自己的工作,树立着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尽心的做好公益事业。工商局人员和志愿者们相互配合,很好的完成了任务,活动到11点结束。事后,工商局致意诚挚的谢意,对我们给予很高的评价,希望下次还能跟我们合作。此次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力,让群众们对消费权益的保护重视起来,让其了解一些消费权益的常识,以至于人们在消费中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对于志愿者们,他们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弘扬了志愿精神,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贡献。
本次宣传活动的目的是让人们更深刻地理解“消费与环境之一主题的含义: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节约资源;促进市场秩序额规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减少消费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们志愿者为消费者讲解宣传资料,资料的内容都十分实际和有用,能让人们都了解到关于消费权益的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宣传活动中,我们青年志愿者不仅参与了社会实践,促进了对理论知识的更深刻的理解,同时,激发了同学们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热情。当志愿者们没面带微笑的讲解时,跟映射了此次活动的深远的意。当然活动也有所不足,许多方面还欠考虑。但总的来说,这次活动还是比较成功的,我们志愿者会再接再厉,争取把工作越做越好。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四
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和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精神,县市场监管局、消费者协会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筹划,营造声势,大力宣传消费年主题。
自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进行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的通知》。政府主管县长发表了3·15电视讲话。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3·15”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同时,组织各市场管理所、消协分会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印制了《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2016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宣传题纲》、“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公开信等宣传资料,散发到广大农民群众、企业员工、学生、社区群众手中,让他们通过学习真正感受到“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实在意义,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开展了3·15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确保“群众消费四大安全”
(一)狠抓了食品安全监管。制定印发了《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的安排意见》、《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方案》,成立了2个食品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共计检查食品经营户1621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57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449家、餐饮服务经营单位115家,取缔无证照经营的“黑作坊”3家,没收过期及不合格食品7类60个品种113公斤,责令下架“问题”食品36个品种67公斤,限期责令4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整改轻微违章行为77个,对13家经营单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抽样送检样品10个(其中:豆芽菜样品4个),合格率100%。
(二)狠抓了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51家,对存在药品购进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无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存贮温湿度达不到要求等问题的5家经营户进行了限期整改,对涉嫌经销劣药和违反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3家药店进了立案查处,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狠抓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对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的商场、宾馆等场所和重点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了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2家(气体充装企业5家),检查特种设备248台(其中:锅炉21台,压力容器123台,压力管道23条,电梯46台,起重机19台,厂内机动车16辆),气瓶1200只,发现安全隐患41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12份,封存设备5台、气瓶9只,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建立了复查台账;根据县安委会《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使用单位进行了核查,对未检验的压力管道责令停止使用;对xx县兴尔泰公司使用超期未检验安全阀情况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对恒辰世纪商业广场使用的超期未检验电梯及锦宁铝镁使用超期未检验气瓶予以封存,有效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应急管理。
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难点工作,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民生的市场监管工作理念,建立和完善高风险产品,特别是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增强风险处置的.主动性、科学性、有效性。制定了《食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抓好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处置四个环节的工作,做到决速响应、高效处置。同时,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管理,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时、准确、统一、权威发布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为突发事件处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切实做好3·15活动期间消费维权工作,高效服务民生。
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划一,构建集中统一的工商行政、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等监督管理领域的投诉举报体系,所有的投诉举报由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集中受理,严格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分转管辖区市场监管所办理。在3月14日—3月15日,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切实做好“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分流和办理工作,值班期间共受理电话咨询11件、举报2件、投诉5件,做到了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举办纪念3·15系列活动,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与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开展了扶优限劣电视宣传与曝光工作,对我县6家名优企业进行了3·15电视专访,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对xx县鸿一火锅城自助火锅用鸭肉冒充羊肉案等6件案件进行了电视曝光,震慑了违法分子制假售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是组织召开了年主题座谈会。解读了年主题的涵义,新《消法》七大亮点,供水、通讯、金融、保险、邮政等9家公共服务企业代表结合年主题做了交流发言,提出了好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措施,并对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做了表态发言。
三是开展了消费维权公开信进万家活动。呼吁全县广大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为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贡献力量。
四是开展了“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评选命名表彰活动。对在一落实消费纠纷协商和解制度、创建“消费争议和解示范单位”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等20户经营者进行了命名表彰,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五是组织xx移动分公司开展了“3·15更有力量,服务无终点,只有新起点”座谈会。针对移动网络服务存在的问题征求了各阶层客户代表的意见建议,为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了有益参考。
六是举办了3·15首届家居博览会。全县13家家居经营户发布了3·15诚信宣言会,对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公开进行了社会承诺,呼吁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把消费领域维权工作不断推向前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让社会更加公平、公正、和谐!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五
为热烈庆祝第**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消法》颁布实施14周年,德泽乡党委、政府组织工商等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深入开展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打假维权等宣传咨询服务和专项整治,宣传和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力地揭露和打击了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农村市场,进一步改善了消费环境。我乡按照《xx县20xx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方案》的部署,于20xx年3月16日,利用德泽赶街天在人流量最大的十字路口处,深入开展20xx“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3·15活动是各级消委和职能部门宣传科学、合理的消费理念,宣传《消法》和集中打击各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一项重要活动,更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中消协将“消费与责任”确定为20xx年的年主题,并要求各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确实做好20xx年“消费与责任”年主题宣传咨询服务和执法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乡的社会责任意识,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体系,全面推进诚信德泽和谐德泽建设,德泽乡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于20xx年3月14日,组织工商、卫生、司法、农业等有关站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各职能站所工作内容和职责。
为使活动按计划深入有效地顺利进行,德泽工商所及时向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乡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动员全乡各界广泛参与并形成统一意见,德泽乡相关站所通力合作,出动精干力量抓好此项活动。宣传《消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特别是侵害农村消费者生命健康、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诈消费者的案件予以披露,促使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消费维权的工作力度。
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在xx县消委会、工商局的指导下和德泽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德泽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农科站、农机站、国土资源所、烟叶站、卫生院等多个部门共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科学合理消费,热心服务人民群众,树立亲民政府形象,促进德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相关单位切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做到早策划、早安排、早行动,确保活动质量。全乡相关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深入开展系列打假维权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机动车辆11 台次,突击检查了食品、卷烟、酒类、药品、农资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商品。
为确保此次活动深入有效地开展,从3月初开始,全乡相关职能站所人员组成3个专项检查组对市场进行持续整治。一是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乡的食品安全进行拉网式检查,查获各种“三无”小食品、方便面20xx余袋;二是以农作物种子、化肥为重点的农资打假专项检查小组对辖区相关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扣留过期种子120公斤;三是成立度量衡器专项检查小组对集市度量衡器进行逐一检查,依法没收不合格手称一把;四是设立现场咨询服务站,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通过真假对比现场讲解商品(特别是食品、农资、农机具)识假辨假常识、接受咨询服务等方式,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全方位认识“3·15”活动意义。活动中,工商执法人员、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一直在现场认真详细解答群众的咨询。整个活动共派发宣传单张6500多份,悬挂宣传标语4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60多人次,吸引了1100多名群众参与该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消费、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的消费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权意识,也有力地震慑各种制假售假和商业欺诈的不法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德泽将举全乡之力一如既往地致力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和谐、社会和谐和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六
记者3月3日下午从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全市3·15纪念活动自即日起正式启动,期间将集中开展五大项主题活动。会上还通报了全市消费维权情况,市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等部门发布了打假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围绕这一主题,全市将集中开展五大项主题活动,包括召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开展系列联合执法检查、网络诚信经营倡议活动和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等,旨在让广大消费者更加关注消费、更加畅享消费、更加便捷维权,共同营造让消费者畅享消费的良好环境。
据悉,一年来,全市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消费新点和投诉热点,深入开展各领域打假制劣和消费维权专项行动,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合肥市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根据消费热点变化,先后开展了多领域的商品抽检活动,及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市物价局加强节假日期间执法检查,及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对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商家及时处罚。各相关执法部门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结合市场消费热点、投诉焦点,有针对性地发出消费提示43条。
此外,各级消保委还通过新闻媒体及微信、微博等各类平台,开展了消费调查、服务评测、消费体察等多种活动,主动搭建消费监督社会平台,着力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努力构建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七
(一)加强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通知下达后,班子成员对该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会议精神,对本单位开展好该活动做出详尽安排。安排全辖共35个营业网点为主要参与单位,在辖内各营业网点组织开展主题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众宣传教育活动。
(二)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方式。为扩大我社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宣传面,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得到金融知识的`普及,我社利用各种资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我社围绕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旨,在全辖网点利用led屏滚动播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的宣传标语;二是利用各社营业厅内液晶电视播放短片,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人民币真伪鉴别、反洗钱等内容;三是由各社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在营业室门前通过设立户外宣传台向过往社会公众宣传卡安全、atm机使用、信用社存贷款业务品种简介等内容,共散发宣传资料3400多份,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广大受众的维权意识;四是为更好地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结合我社开展的“阳光”工程,各社在显著位置增设了“业务宣传栏”,及时全面介绍信用社推出的各项新业务,同时做好风险提示工作;五是为方便广大客户表达诉求,联社在各网点营业室内设置意见簿,公示联社的维权热线及当地人民银行的投诉监督电话,加强对农户宣传力度,让客户时时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八
xx社区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开展日用消费产品3.15专项打假行动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执函〔20xx〕91号)要求,在我区开展了20xx年度3.15专项执法打假行动,现将工作作如下总结:
xx社区居民在领导的带领下,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严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把此次专项打假行动作为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迅速组织力量,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确保此次专项打假工作按时完成。
我区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检查白酒、芝麻油、化妆品。由于我区白酒的消费较大,此次白酒检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查处白酒中甲醇超标问题为主。
对于此次专项打假行动我们以抽样检验,并就近就便将样品到送具有法定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我局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市局的要求,对辖区内白酒、芝麻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检查或检验中发现在生产、加工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或以其它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芝麻油;白酒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或用工业酒精勾兑白酒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充分发挥质监部门打假主力军的作用。我局在此次开展的打假专项行动中,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记录,查处的情况及时上报州局。
我局此次专项检查,出动了4车次、16人次,通过检查我区目前还没有一家取得生产许可的白酒、化妆品、芝麻油的生产企业,区内有一些销售企业,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重大案件。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九
为了让社区居民关注自身消费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xxxx年维权活动主题xx,由xx市消费者委员会、xx社区联合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于3月14、15日展开,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手段及途径,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全面发展。
本次活动传承12.4普法宣传活动精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发放传单和现场咨询相结合,二是315晚会和专家讲座。由同学们共同创作的系列宣传板一经展出,便引得大家关注,前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在仔细观看消费权益知识的同时,也会积极提出自己的疑惑,并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热情解答,晚会更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同学们在情景小品种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本次活动有幸请到xx作为晚会嘉宾,还进行了条理式的讲座,使到场同学们对维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达到了举办此次晚会的目的,也获得了师生们的好评。
此次活动从形式和内容上既承接了历次活动的优点,又进行了部分创新,从整体上看,活动得到了一个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身仍存在的不足之处:
(1)人员配合不够密切,工作安排不当。
(2)部分干部表现被动。
希望大家重视这些反反复复的问题,争取尽快解决以便更好地开展接下来的活动。
总的来说,此次活动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干部们在工作中依然以会员的利益为工作重心,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朝着服务会员的方向前进。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十
南宁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将紧紧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主题继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为百姓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百姓消费信心。
加强日常消费领域的市场监管。
强化服装、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建材等方面的质量监管,坚决查处经销无商品名称、无厂名、无厂址等“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一步规范家用电器、二手车交易及售后服务市场。
加强新消费领域的市场监管。
将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延伸到电商企业,以服务网上消费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网上投诉解决纠纷,实现消费纠纷快速处理,引导电商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加强农村市场的监管。
针对假冒伪劣和侵权易发多发的商品,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重点加强对农机、农药、肥料、农膜、种子、兽药、饲料等涉农商品的质量监管,开展农资产品抽检,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加强重点人群的消费维权。
加大对老年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闲旅游等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整治力度,清除消费陷阱,提高老年人识假辨假能力,增强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的意识。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十一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形成良好的消费维权环境,今天上午,我县举办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广大市民展示了假冒伪劣产品,并认真讲解真、伪、劣商品的识别方法,及假冒伪劣商品对社会和市民所带来的危害。并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告诉市民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的.解决方法及途径。现场还通过摆放展板的形式,让市民了解更多消费维权知识提供了便利。
“通过这次宣传活动,让我们了解了很多消费知识,也让我们知道怎样更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权益。”
活动还为荣获市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颁发了荣誉证书和奖牌。不少企业也在现场进行了行业消费知识宣传。
“做好这个”3.15“的宣传,也使广大的群众们对我们的产品有一个了解,我们坚持在县上做到,做一个金融诚信的单位。”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新《消法》、新《消保条例》、《产品质量法》等为主要内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的集中宣传活动,县工商质监局还出动宣传车,到县城及各乡镇、街道进行宣传,并将查货的假冒伪劣产品到垃圾场进行现场处理。通过各种形式,把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高到了新水平。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费我做主”系列宣传活动,主要目的是通过这次活动普及消费知识和维权知识,揭露一些消费欺诈行为,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和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十二
此活动围绕“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结合实际,周密部署,使宣传活动呈现出声势浩大、形式多样,氛围热闹的特点。我们的主要任务:协助工商局分发关于消费者权益的传单,让群众了解更多的消费理念的权益。同时也磨练了会干与人的交际能力,体会劳动者的辛苦。最后,我们还很荣幸地邀请了负责人与参与活动的会干合影。
通过这次的活动参与,极大的增强了民众的维权意识,有利于他们树立正确的、合理的消费观念,同时也增强了我们大学生在消费行为中的维权意识,学会了一些通俗易懂的辨别伪劣产品的小技巧,了解怎样去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十三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此次活动总结如下: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社区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新闻稿篇十四
为认真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市、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的要求,提高全社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共创和谐社会,我区精心组织、积极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情,现将我区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我区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制作了形式新颖、主题鲜明的横幅、展板等宣传工具,组织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10多种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
二、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区安全生产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兽防站联合出动,组织开展对食品、农资、学生用品等重要商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了多种形式,一是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重点查处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二是检查索证索票是否合法有效、进(销)货台账记录是否完整规范;三是检查是否存在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和不合格食品及产品,经销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商品行为;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总之,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提高了消费者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了广大企业生产严把产品质量关的自觉性,促进了我区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把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