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的读后感(优秀19篇)
读后感是把读书的过程和心得展现出来,使别人能够通过阅读而进一步理解书中的内容。读后感的写作可以参考他人的观点和见解,但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表达风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读后感范文,或许能够为大家写作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条好汉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
这本书里有许多好汉,如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霹雳火秦明、浪里白条张顺、花和尚鲁智深等很多英雄好汉,武松很豪爽、林冲很讲义气、秦明脾气很火爆、鲁智深仗义。
本书也有很多故事,如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火并王伦、大闹野猪林、醉打蒋门神等脍炙人口的故事都非常精彩。
在我看来宋江是一个性格仗义,结交无数好汉,却又懦弱,愚眛的效忠于朝廷最后被高俅的毒酒害死了。
在《水浒传》里我最喜欢武松,他不但豪爽还仗义,为哥哥报仇杀了西门庆,帮助施恩夺会快活林,醉打蒋门神,相信女子金莲而被冤枉入狱,后来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把蒋门神和张都监一并杀死,然后受孙二娘和张青的帮助上了二龙山,在打青州时上了梁山。
总之《水浒传》非常好看,希望你也去看。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二
打开《海底两万里》这部巨著,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公——自然科学家阿龙纳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书中的尼摩艇长坚韧内敛,却又知识渊博;生性冷酷,却又十分善良。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让我想到自己,我的知识一点儿也不多,我要努力学习,做一个有知识的、有上进心的少年。
尼摩艇长很关心自己的船员。例如:尼摩艇长带着十几位水手在海底为死去的同事举行了一场海底葬礼。他把船员葬在了一个美丽的珊瑚王国,四周围满了高大美丽的珊瑚树,像是缀满了繁星,闪耀着璀璨的光芒。让我懂得在现实生活中,也要像尼摩艇长那样关心身边的每个人,做一个有职责、有爱心的少年。
作者还让我们懂得:仅有经历过风雨,才能看到彩虹。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三
放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牧羊豹》,空闲时间,我会看那本书。
书中,沈石溪无意间捡到了一只“狗”,可后来将他养大后,它却是一条猎豹,沈石溪看它本性不坏,便将他训练成了牧羊豹,日复一日,豹的.本性最终露出来了。沈石溪发觉每天都会少羊,于是有一天,跟踪牧羊豹,走进了一个地窖,那洞里有只母豹和一群幼豹,精确来说,那是牧羊豹的妻子和儿女,之所以牧羊豹偷沈石溪的羊,是由于它要养活这个家庭。
于是,沈石溪狠下心来,抛弃了牧羊豹,为了不让自己名声动摇,说是牧羊豹为了救他,而跟黑熊同归了。几个月后,沈石溪发觉羊圈里的羊又渐渐变多了,而且跟丧失的羊数一模一样,可又怎么知道这“幕后黑手”是同一“人”呢?它竟然逮了一些羊如数奉还仆人的羊!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四
《水浒传》是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的一部经典名著,虽然大家读后的感受不一样,收益也不一样,可它全文灌输一个思想:对国家要“忠”,对朋友要“义”,对父母要“孝”,更让人懂得什么叫知恩图报,什么叫忠孝两全。
我在日夜啃读这本书后,感受也非常深刻。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及时雨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武松高大魁梧、单身决斗猛虎的勇猛和豪爽,吴用的足智多谋,更难得的是外表粗鲁的李逵却有一颗非常善良孝顺的心这些情节像电影一样,一幕一幕的一直在我脑海里回放。
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感谢我母亲给了我生命,感谢老师无怨无悔的教我知识,更感谢我的祖国这么强大,有这么好的条件,让我们无忧无虑、幸福的生活。
我非常喜欢《水浒传》这本书!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五
在这个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中国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这本书讲述了宋徽宗时期的历史故事。108年《水浒传》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被刻画得淋漓尽致。宋江之仁、吴用之智、李悝jy之勇、鲁达之义……他们是天刚星和地煞星的'化身,讨王庆、征田虎、破方腊,最终被高秋、蔡京等四大奸臣杀害。
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到:在一个时代,最悲哀的不是没有钱,没有肉,也没有洪水和干旱,而是有一个愚蠢的皇帝。因为在一个愚蠢的皇帝的统治下,无论有多少人才会被陷害、排斥、最终被杀害、流放,有多少叛徒和皇帝的甜言蜜语!所以一个国家的胜利或失败取决于皇帝。
我想如果我出生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也必须忠诚地生活,因为至少我会无怨无悔地死去,永远不会成为害怕死亡的傀儡!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六
《青铜葵花》是我在五年级读的最好的课外书,讲的是:有一个叫葵花的小女孩在下乡的途中,她爸爸被水淹死了。她成了孤人,好心人把她带到了一个贫穷的家庭,在这个家庭中有一个小男孩叫青铜,在5岁的时候因为发烧变成了哑巴,所以没让青铜上学。自总葵花来了之后这家人非常看中葵花,为了让葵花上这家人四处奔波,青铜的奶奶摘下了自己的'耳环,可还是不够,青铜又去油麻地打工,最后在寒冷的冬天卖掉了自己唯一的棉鞋,才筹集了学费,让葵花上学。
我们在冬天有很多双棉鞋,可是青铜没有鞋穿,青铜把自己的爱心献给了葵花,一分钱对于他们家是多么的宝贵,而我们一个玩具就花掉几百元,从不感觉到父母赚钱的辛劳。通过读《青铜葵花》我感觉要好好读书学习,长大了苦好多好多的钱,去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在寒冷的冬天有棉鞋穿着去上学,让他们能吃饱饭。虽然我现在还很小,还没有能帮上他们,但是我有一个愿望,希望自己有一支神笔,给山沟沟的小朋友们画一所学校,让他们跟我们一样,能上学,和伙伴们一起玩耍。那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七
闲来无事,看到书架上摆放的书籍,有种想要阅读冲动。
走到架前,第一本跃入眼帘的就是《狼图腾》这本书,记得那还是在两年前读过的,很多故事情节还深深的印在脑海里。
坐在沙发上,沏上一壶清茶,展开书卷,再次为那一幕幕的场景而震撼。
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人们用狼狈为奸、狼心狗肺,来形容“坏”的含义。
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它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的化身。
狼群的团队精神,狼王的主导地位,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捕获大量的猎物时,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
当狼群陷入困境的时候,丝毫不胆怯、不退缩,而是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
为了生存,那与自然、与族群间的抗争,体现了自然界的四字真言“弱肉强食”。
为了团体的整体素质,为了生存,老的、弱的为强壮的所杀,死去的狼尸也会被其它的狼吃掉。
合上这本书,被封面上那双幽幽的眼睛而震撼。
那目光像锥子一样,让我打了个寒战。
联想到我所从事的职业,保卫队伍,就应该像狼群一样,面对盗窃油田物资的犯罪份子,决不能胆怯、退缩,而是要发扬团队精神,共同协作,共同去面对犯罪份子,捍卫油田物资的安全。
我在小学的时候,曾经读过《小狼小狼》上初中后再读《狼图腾》,心中有一种新的感受。
读了《狼图腾》。
觉得狼有许多难以置信的战法。
在围捕黄羊时体现了狼不打无准备之仗,例如: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
群狼组织严密,很有章法。
同时狼也是狡猾的。
比如:最佳时机出击,保存实力,麻痹对方,并在其最不易跑动时,突然袭击,置对方于死地。
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狼的团队精神。
协同作战,甚至不惜为了胜利粉身碎骨,以身殉职。
狼在捕完食之后,还会想着另外的狼。
书中最明显的就是捕完黄羊,他们也不是全吃掉,而是剩下一部分,留给母狼和幼崽吃。
狼有的一些习惯,并不是靠母狼教的,比如:夏天里,陈阵由于无奈把小狼拴在太阳底下,而小狼被太阳照得浑身难受,但小狼很快就找到了方法,在地上挖起了他的第一个洞。
狼自古以来喜欢黑暗,狼大多在晚上捕食。
狼还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在他们的字典里是没有品尝这两个字的,每当得到食物时,就会大口大口地吞完,并不是细嚼慢咽。
狼还有许多优点,让人取之不尽。
今天,读完了《狼图腾》,书中的精彩内容给我强大的震撼,催使着我写了这篇读后感。
我们究竟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狼图腾》这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千百年来,人们畏狼如虎、憎狼为灾,汉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比如说:起初我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
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
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
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他们只能去欺负弱小的狐狸、豺狗。
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
就好比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来衬托其他野兽的凶猛、英勇。
然而,读《完《狼图腾》随着曲折的故事情节,我我才发现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是愚昧。
这本书,它会为你诠释什么才是狼,什么才是真正的野性,它会帮你揭开那层神秘面纱!
狼,原与狗是一家,但它可比狗少了奴性,多了野性。
不会为了嗟来之食而不顾尊严的向主人摇头晃尾,因为狼知道,决不可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
那绿莹莹的闪着狡黠目光的眼,那四根令人闻风丧胆的狼牙,黑的、灰的或白的并不好看的毛色,那强而有力的四肢和尾巴,构成了——狼。
狼,最凶猛的武器就是它的上下四根狼牙,如果没有狼牙,狼所有的勇敢、强悍、智慧、狡黠、凶残、贪婪、狂妄、雄心、耐心、机敏、警觉、体力、耐力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等等一切的品性、个性和悟性,统统等于零。
狼牙,是狼的一切,是狼的命。
狼,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
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
狼,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
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
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月下长啸,无比凄凉,令人心寒。
它是团结的,更是孤独的、野性的。
就算一个人把它从小养大,就算给了它再多的付出和关爱,它最后还是会毫不留情地离你而去。
毕竟,自由才是狼的.最高宗旨。
狼,它们从来都不畏惧死亡。
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
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
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锋?
狼,懂得
知己知彼,尊重每个对手,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你不会发现有哪只狼在同伴受伤时独自逃走;狼,懂得顺势而为,知道如何用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回报。
狼,是世上第一大兵家,是最有智慧的军事天才。
它们懂气象,懂地形,懂选择时机,懂知己知彼,懂战略战术,懂近战、夜战、游击战、运动战、奔袭战、偷袭战、闪袭战,懂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还会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实现全歼敌群的战略意图。
狼,是草原生态平衡的守护者。
说起草原,人们脑海里的第一幕肯定就是“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壮丽景象。
湛蓝的天空下绿草茵茵,马儿们豪情万丈的自由驰骋、无拘无束,牛羊们自由自在的大口大口的吃着新鲜、清甜的绿草。
人们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可以肆无忌惮的呼吸那里的新鲜空气。
但又有几人知道,只是谁立下的功劳?草原上,黄羊、野兔、旱獭等动物的繁殖力极强,对草原的生态造成极大的破坏,因为狼的存在使得草原鼠,黄羊的数量得以控制,有效的保护了草原。
因为草原鼠和黄羊数量过多会破坏草原,进而使土地沙化。
狼也控制着旱獭的数量,旱獭厚厚的皮毛是蚊虫寄生过冬的场所。
所以狼也间接的控制着蚊虫的数量。
可见。
狼是处在草原生物链上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如果没有狼,草原的昔日美景也就不复存在。
然而,可悲的是,由于人为的原因,这一切被一些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人破坏了。
他们开着大马力的吉普车,抗着射程极远的步枪肆意捕杀那里的草原狼,并乐此不疲。
当我看到一匹大狼被一辆吉普车狂追了20公里,费尽了最后一点力气,带着不屈的眼神轰然倒地的那一刻。
我再也读不下去了,那一刻的我觉得狼就是英雄,而人,成了最卑劣的动物。
而现在人类做的还不止这些,它们在草原上建起工厂,使得狼等许多以草原为家的动物我生存的地方生活在草原的牧民是非常了解这一点的。
所以他们恨狼,但他们同时也爱狼,它们杀狼但同时也崇拜狼。
人和狼就在这种微妙的关系中生活了数千年。
狼也成为了那里文明的起点。
那里人们的欢歌笑语,以及人性的豪放,无不和狼有着密切的关系。
毫无夸张的说,那里的生机勃勃,那里悠久的历史都是拜狼所赐!如今蒙古狼已近乎绝迹,使黄羊、野兔、旱獭等动物大量繁殖,所以才导致草原不断沙化,发生沙尘暴的频率越来越高。
狼,你身上那与天俱来的优秀特质,离现代文明似乎是那么遥远。
在草原不断沙化,冰山不断融化,莫名的瘟疫不断蔓延的今天;在火山、海啸、泥石流、地震频发的灾难面前;在人类面对大自然的惩罚,显得如此渺小和无助的现实中,这些特质显得更为稀有和可贵。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
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留给我们和后代的仅仅是一些道德诅咒和刻毒谩骂的文字符号。
如果不是因为此书,狼——特别是蒙古的草原狼——这个中国古代图腾崇拜和自然进化的发动机,就会像某些宇宙的暗物质一样,远离我们的地球和人类,漂浮在不可知的永远里,漠视着我们的无知和愚昧。
然而狼并不是与中国传统的真善美能够联系在一起,并且与中国几千年来的传统思想相悖,也许在农耕条件下发展的华夏文明,华夏子女永远不可能将狼作为自己的信仰,唯有龙图腾才是中国炎黄子孙的代表。
狼的贪婪、凶狠、狡猾,无疑我们永远不能接受。
但我们欠缺的,就是狼的精神,正因为我们没有这种精神,使我们的社会发展有了局限,我们需要的是一只狼,一只现代狼。
我们与西方的国家的差距、与日本的差距,无法例举了。
日本跟着中国儒家学了一千多年,却在世界上默默无闻。
可是跟西方海狼才学了30多年就一飞冲天。
而中国呢,西方的东西一进来,整个民族就在民族性格上发生强烈排斥反应,如羊见狼,不管好坏,几乎全民族抵制,从皇帝到义和团,反洋灭洋,结果被列强抢走大片国土,沦为半殖民地……我们必须要思考一下:日本和中国,同样是东亚黄种,同样是儒家文化,同样接受佛教,然而,为什么日本的维新迅速成功,而中国的维新仅仅百日就被砍了头?不从民族存在和民族性格上找根源,中国人就永远掌握不了自己民族的命运。
在民族性格上,我们要走出“现代文明狼”的道路。
必须适度地释放和高超地驾驭人性中的狼性。
狼性充满凶猛强悍的活力和生命力,同时又充满疯狂的贪婪、掠夺和破坏力。
人性中的狼性特别像热核反应,能量巨大,破坏性也巨大,控制得好就能造福人类,控制不好就会毁灭地球。
人类整个历史和中国这段历史都深刻证明了释放和驾驭人性中狼性的高难程度:像儒家和封建专制那样全面阉割和镇压民族性格中的狼性,其结果是全民族性格羊性化,落后挨打,死路一条;像法西斯那样疯狂释放煽动狼性,则将把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是死路一条。
只有适度释放狼性,并采用惟一能够控制和驾驭狼性的真正民主制和法治,抛弃橡皮图章式的假民主,这才是中华民族的惟一出路。
真正的民主制和法治才是惟一能够释放又控制狼性“热核反应”的现代反应堆。
我们渴望一统江河,同样渴望清朝的康乾盛世,希望国家强盛屹立在世界的顶端,为了这一梦想,我想我们不该拒绝,不能拒绝狼之精神,树立自己内心真正之图腾。
狼,你的形象是那么伟大,你的一切的一切都在我脑海、心中留下了永恒的痕迹,你是大自然的精灵,是造物主的杰作,你是一个唯美的神话。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八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施耐庵是元末明初小说家在钱塘做了两年官。后弃官回家写书,最后小说《水浒传》成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
《水浒传》又名《忠义水浒传》全书讲述一场农民起义。全书描写的是北宋未年宋江带领好汉们打过祝家庄、鸳鸯楼、江州、沧州等,讲的是农民起义的故事。
里面故事有武松打虎、误入白虎堂、夜闹桃花村、巧戏孙二娘、设计除王伦、拳打镇关西、大闹五台山、搭救小旋风、行者查命案。里面有三个是关于武松的,有三个是关于鲁智深的。有一是关于柴进的`,有两个是关于林冲的。
我喜欢里面攻打祝家庄的情节。
第一次打是因为路上有陷阱输了。
第二次是因为情况好转捉了扈三娘。
第三次军师吴用施妙计把李应骗上山来终于打破了祝家庄。
我学到了要坚持不懈才能做好事情。
我喜欢的人物。
我喜欢武松,林冲、宋江等。
我从他们学到了团结友爱、一心为民、无私奉献。希望我们像里面一样团结友爱。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里面的英雄气质感染了给我。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九
世界上的作家有很多,我最喜欢的是冰心;冰心的作品也有很多,例如:《去国》、《超人》、冬儿没有父亲,但她有男孩般的性格,天不怕,地不怕。冬儿八九岁时就帮妈妈卖菜,价《小桔灯》……我最喜欢她写的《小桔灯》。
《小桔灯》里有很多的人物。其中,冬儿姑娘的性格最让我赞赏。
很孝顺。冬格公道儿常对妈妈说:“妈我爸爸撇下咱们娘儿走了你还想他呢?你就靠我得了。我卖鸡子卖柿子买萝卜养活着你咱们娘儿厮守着不比有他的时候还强么?你一天里淌眼沫泪的当得了什么呀?”读到这里我就被冬儿的坚强、勇敢所感动。是啊!一个小女孩都那么孝顺、懂事我们呢?一些生长在富裕家庭的同龄人能为父母分忧的人恐怕是越来越少了。
书中还有一处就是:“有人称赞冬儿真能干,真有力气,浇菜、喂猪,天天一清早,就上西直门取货,回来还来得及做饭。做事是又快又好。”我想:“我们做事能不能又快又好呢?”我们是可以的,但就要看你愿不愿意做。当读到那儿时,我仿佛感受到了冬儿的辛苦。
冬儿就是我的一面镜子,从镜子中我看到了自己的不懂事和懒惰。我从内心感到羞愧,我也要像冬儿一样做事又快又好。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
在20xx年的寒假里,我读了皇甫老师赠的.《斑羚飞渡》这本书。这本书仿佛让我走进了动物的童话王国,感受到了动物们的思想和行动。在这本书的17个故事里,每个动物都有自己的个性和思想,每个情节描写的那么传神,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狼的狡猾与智慧,也看到斑羚羊的善良与甘愿牺牲自己成就种族命运的高贵精神。斑羚羊的每一次飞渡,都是他们一次精神上的升华。
动物们有自己的思想,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希望。他们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有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只见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绚丽的彩虹”,这段描写让我记忆犹新。那彩虹就是斑羚羊的希望与梦想。那,我们祖国的希望与梦想是什么呢?噢,我想起来了,是我们的“中国梦”!。那就是让我们人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一
我是小学生了,最近学校开展课外读书活动,我当然积极参与了。爸爸妈妈也给我买了不少的课外书呢!《好同学小米》是我读到的第一本课外书,这本书让我好感动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当河马老师告诉大家“有个新同学要来喽”的时候,小狐狸同学、小象同学、长颈鹿班长和胖小猪同学都根据自己的需要(长处)对新同学充满了期待。但当新同学只是一只毛色黯淡、戴上铁罩的尖嘴小鸟(小米)时,小动物个个都很失望,纷纷挑剔地说起小米的毛病。但是,小米每次都礼貌地夸奖“你真是一个好同学”。正是这种包容的心、真诚的赞美,让小米收获了友谊、信任和自信,并最终在开放日的表演中展示了才华(叼着彩带飞舞),并与大家互相合作,把表演的大帐篷搭建起来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向故事中的小米同学学习,记住身边同学的名字,真心的赞美你的同学,互相礼让,我们必将一起收获友谊、信任、团结和进步。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二
终于迎来了令人神往的暑假生活,虽然放了假,但也不能忘记学习。一放假妈妈便去新华书店帮我买了一本课外书——《挡火车》。因为课外书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所以我一字一句地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我深有感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西部大开发的浪朝下,西西莉亚跟着爸爸赫伯特和妈妈希尔蒂背井离乡,乘上火车来到荒僻的费洛伦斯开始新生活。这片土地承载着他们全家人以及许多新移民对新生活的美好期望,然后铁路公司的老板坚决不在这个小镇上设火车站。这样便切断了小镇与外界的所有联系,也使大家的期望变成了泡影,但他们并没有放弃,居民们绞尽脑汁拦截火车。最后,当大人们一筹莫展的时候,孩子们挺身而出,和老师一起为拦截火车而努力,最后火车停了下来,小镇上终于建起了火车站。
读了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人们为了自己向往的生活在不断地做努力,不论遇到多大困难,都要坚持不懈,永不放弃,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美好的理想。这使我不由得起起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件事。
那是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我在做我的数学家作,突然遇到一道题目不会做,我想了大约五分钟左右,便想:“唉!实在太难了,我想不出来了,还是星期一去学校问老师吧”。想着,我便把这道题目空了出来,就直接去做下一道题目。星期一去学校,发现同学们都把这道题做出来了。我去问老师,老师狠狠地批评了我,说我不动脑子。现在我看了这本书,心想,书中人们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方设法解决了,我却连遇到一道难题这样的小困难也不想办法解决,退缩了,太不应该了。我应该改正这个错误,向这本书里的人学习,学习他们遇到困难坚持不懈地与困难作斗争。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只要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就没有什么事情做不成功。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三
从前,有一个十分喜欢红酒的国王。每天晚上他都无法入睡,除非他知道有一大瓶酒拴在他的床柱子上。国王嗜酒成瘾,变得非常愚钝,无法处理政务,导致整个国家一团糟。更为不幸的是,有一天他发生了意外,他的头被一根断了的大树枝砸到了,他从马上摔到了地上,死了。
他的妻子和儿子对他的去世很伤心,因为尽管他治理国家有许多错误,但他始终对他们母子很好。所以,他们抛弃了王位,离开了他们的国家,不知道也不在乎去哪里。
最后,他们走进了一处森林。由于很累,他们坐在一棵树下吃随身带的面包。吃完后,王后说:“我的儿子,我口渴。给我弄些水来吧。”
王子立刻起身,朝一条小溪走去,因为他听到附近有汩汩的溪流声。他来到小溪边,俯下身,把他的帽子盛满了水,带给他母亲喝。然后,王子又回到小溪,顺着溪流而上,找到了它的源头。溪水汩汩地从一块岩石里往外流,水流清澈、新鲜、冰凉。他跪在地上,从岩石下面很深的水塘里喝了一大口水。他喝水的时候,看见了一把剑的倒影。这把剑挂在一根树枝上,悬在自己的头上。年轻人吓得往后一退,可是,很快,他就爬上了那棵树,砍断了挂着剑的绳子,把这件武器带给他母亲看。
王后对于能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地方看到如此华美的东西非常吃惊。她拿在手里仔细地端详。剑的制作工艺很奇特,剑身是用金子锻造而成,剑把上写着:“能把剑扣紧在身上的人就会变得比其他人都强壮。”王后看了这些字,喜不自禁。她让儿子立刻检验一下这句话的真假。所以,王子把剑系在了自己的腰间。顷刻间,一股力量似乎流过他的血管。他抓起一棵很粗的橡树,像拔杂草般轻而易举地将它连根拔起。
这个发现给王后和王子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他们继续在森林旅行。夜晚临近,暮色浓重,他们不想睡在树林里,他们害怕狼和其他的野兽。因此,他们手牵着手在黑暗中摸索着走,直到王子绊到了某个横在路上的东西。他看不见那是什么东西,就俯下身想把它提起来。这个东西很沉,如果使劲拉它,王子觉得背都会断的。最后,他猛地一推,把它移到了路边。当它滚落的时候,他才知道那是一块大石头。石头的后面是一个洞穴,虽然里面没一个人,但是很明显,这里是一些强盗的窝。
王子急忙把洞穴深处烧得正旺的火扑灭,叫他的母亲进来并让她保持安静。王子开始来回踱步,注意听着强盗们回来的动静。他非常困,但他尽最大的努力保持清醒,他感觉快坚持不住了。就在此时,他听到了强盗们的脚步声,他们叫着唱着往这边走。不一会儿,歌唱声停止了。王子竖起耳朵听到他们在焦急地讨论洞穴里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他们没能像往常一样看到火。“这一定就是我们的地方。”一个声音说,王子认为是强盗头的声音,“是的,就是我们的地方。我感觉到了入口处的沟了。有人在我们离开前忘记添火了,所以它就自己燃尽了!这没关系。我们每个人都来跳过这个沟,跳的时候,叫一声‘跳!我在这里!’我最后跳,现在开始。”
离沟最近的人跳了过去,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喊出强盗头让他喊的话,王子就给了他一剑,剑法快而狠。强盗的脑袋滚到了一个角落里。然后,年轻人假装强盗的声音叫道:“跳!我在这里。”
第二个人听到这个口令后,自信地越过沟,却遭到了同样的命运。几分钟内,强盗中的十一个人都死了,只剩下强盗头一个人。
因为强盗头在自己的脖子上围了他死去老婆的披肩,所以王子的剑没能伤害到他。然而,强盗头很狡猾,他没有抵抗,而是滚到一边装死。可是王子也不是傻子,他思忖着强盗头是不是真的死了。但是,强盗头僵直地躺在那里,真像那么回事儿。最后,王子还是被骗了。
王子接着把无头的尸体拖进了洞穴里的一个房间,把门锁了起来,然后,他和他母亲在洞穴里搜寻食物吃。吃饱之后,他们就躺下安静地睡觉了。
黎明时分,他们俩同时醒了过来,却发现他们昨天晚上待的不是洞穴,而是华丽的城堡。城堡里满是漂亮的屋子。王子走遍所有的房间,并仔细地把每间房都锁了起来。他吩咐母亲在他外出打猎的时候好好照看门钥匙。
不幸的是,王后和所有女人一样,不能忍受自己不知道一些事情。所以,她的儿子刚转身离开,她就打开每一间屋子,往里面瞥一眼。最后,她来到了放置强盗尸体的房间。可是,如果说地面上的血迹让她晕厥的话,那么看到强盗头居然在屋里走来走去更让她大吃一惊。她急忙把门锁上,跑回到她刚才睡觉的屋子。
过了一会儿,她的儿子回来了,带着他刚刚猎杀的一头很大的熊,准备用它做晚饭。因为他们的食物足够吃几天的,所以王子第二天早上没有出去打猎,而是开始探索这个城堡。他发现城堡里有一条秘密通道是通往森林的。他顺着这条路走,来到了另一座城堡,它比强盗的那座城堡更宽敞、更华丽。他敲了敲门,说他想进来。可是,城堡的主人——巨人——却回答说:“我知道你是谁。我和强盗没关系。”
王子回答说:“我不是强盗。我是一个国王的儿子。我已经杀了那帮强盗。如果你不马上开门,我就要破门而入了,你的下场将和他们一样。”
他在门外等了一会儿,可是门仍然紧闭着。然后,他将肩膀抵在门上,木门立刻开始破裂。巨人发现关门已经不起作用,就把门打开了,说道:“我看得出你是一个勇敢的年轻人。让我们和好吧。”王子很高兴言和,因为他瞥见了巨人美丽的女儿。从那天起,他经常造访巨人的家。
现在,王后独自在城堡里过着乏味的生活。为了让自己快乐,她拜访了强盗头。强盗头恭维讨好她,最后,她同意嫁给他。但是,她非常担心她的儿子会不同意,所以,她对强盗头说王子下次去河里洗澡的时候,他去把王子床上的宝剑偷过来。她告诉强盗头说没有了宝剑,王子就无力惩罚他了。
强盗头认为这是一个好建议。第二天早上,当年轻人去洗澡的时候,强盗头就把剑从钉子上解了下来,系在自己的腰间。当王子回到城堡的时候,他发现强盗头正在台阶上挥舞着剑等着他。他知道自己可怕的厄运就要来了。他跪了下来,乞求强盗的仁慈。可是,这样的乞求就如同试图从石头里挤出血来一样,根本于事无补。强盗头虽然饶了他一命,却挖掉了王子的双眼,他把眼睛塞到王子的手里,残酷地说:“你最好把它们保管好!它们也许会有用!”
瞎了双眼的年轻人哭泣着摸索到了巨人的家,告诉了巨人整件事情。巨人对可怜的年轻人深表同情,焦急地问他有没有对那双眼睛做了什么。王子把眼睛从口袋里取了出来,默默地递给巨人。巨人把眼睛清洗干净,然后把它们放回到王子的眼眶里。三天的时间里,王子都深陷黑暗。然后,光明又回来了。他不久就复明了,视力和原来一样好。
但是,王子却并不因为眼睛的复明而欣喜,却因为他失去的宝剑悲愁不已。况且,他的剑还落在了敌人的手里。
巨人说:“我的朋友,没关系。我会替你把剑拿回来。”于是,他派了他的猴子出场。这只猴子是他的首席仆人。他对猴子命令道:“告诉狐狸和松鼠跟你一块儿去,给我拿回王子的剑。”
这三个仆人立刻出发了。他们一个坐在另一个的背上。而猴子因为讨厌走路,就坐在了最高处。他们径直来到强盗头的窗前。猴子从狐狸和松鼠的背上一跃而起,爬进了窗子。房间里空无一人,剑正挂在一颗钉子上。他把剑取了下来,学王子那样系在腰上,又荡出了屋子。猴子又骑上了两个同伴的背,迅速赶回到主人那里。巨人吩咐猴子把剑交给王子。王子系好宝剑就全速赶回强盗的城堡。
王子的吵嚷声逼得强盗回到他的房间去取剑,却发现它不见了。他本能地向王子的手里望去,看见剑在王子手里闪耀着迫人的光芒。这一回轮到他下跪求饶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正如他对王子所做的那样,王子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强盗头双目失明,被推了出去,掉进了一个很深的洞里,一直待在了里面。王子把他的母亲送回了家,不再见她。之后,他回到巨人那里,对他说:“我的朋友,再恩惠我一次吧!把女儿嫁给我吧!”
王子和巨人的女儿结婚了。婚宴十分盛大,每个王国都听说了他们的婚礼。王子一直都没有回去继承王位,而是和他的妻子在森林里过着安稳的日子。如果他们还活着话,他们俩应该仍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四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著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传》,大家再熟悉不过了。它是鲁迅的代表作。它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农民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的消息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性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愤慨。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著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五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先接触巴金先生的文章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的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过去了,至今还记得学习《雷雨》时老师在课堂上的演绎,但接触完整的一本书是今年寒假和儿子一起读的《家》。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读。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
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六
很多年以前,这里住着一位国王,国王的第一任妻子是个善良又美丽的女人,可她在儿子出生的时候就去世了。丈夫失去了妻子,非常悲痛,儿子成了他唯一的安慰。
王子的洗礼仪式要举行了,国王找了邻国的王后来做教母,这位王后又聪明又善良,人们都叫她“善心女皇”。她给孩子取名艾尔非治,把他当做自己的宝贝。
时间冲淡了巨大的悲伤,两三年后,国王又一次结婚了。第二个妻子是位非常美貌的公主,但不像前一位王后一样和蔼可亲。第二位王子出生后,新王后想到自己的孩子要和艾尔非治争夺王位非常的愤怒,尽管如此,她从未在国王面前表露过她的心迹。
她派了一个信仆去她好朋友高山仙女那儿,让她想法子帮助她除掉艾尔非治。
仙女说她很乐意帮助王后,但她也无法伤害到王子,因为王子被更强大的力量保护着。
那位被人们称作“善心女皇”的好心女人悉心照看着他的教子。尽管自己的王国很遥远,但她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并且识破了新王后的计谋。她捎给王子一颗很大很漂亮的红宝石,叫他日日夜夜都带在身边,这颗宝石可以保护他,使他免受伤害。但这件法宝只在他父亲的领土范围内有法力。邪恶的王后知道以后,想尽一切办法让王子离开王国,可她一直没有成功。直到有一天,一个巧合帮她完成了这件事。
国王只有一个妹妹,她嫁去了一个遥远的国家,但她非常依恋哥哥,总是和他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她听闻艾尔非治王子的事,一直都想认识这个出色的侄子。她恳求国王让王子去拜访她,犹豫很久之后国王终于被王后说服了,同意让王子过去。
艾尔非治王子这时已经十四岁了,长成了一个俊美能干的大小伙子。王子一直由宫廷里一位地位较高的宫女照顾,按照风俗她先做保姆,再做家庭教师。后来,这个宫女的丈夫也成为王子的老师,王子和这对善良的夫妇从没分开过,而他们也像爱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爱着他,他也很喜欢他们。
王子外出旅行,自然这对夫妇要陪伴着他,他们一起出发了,还带着很多随从。
王子在父亲的领土上旅行的时候一切都很顺利,但是穿过边界不久,他们就必须在烈日下穿过一片沙漠。王子觉得很干渴,他们便躲在树下乘凉,幸运的是那里有一条小溪流过,随从们取了些水给王子解渴。可是,王子刚喝了一小口,便突然从马车上跳起来,瞬间消失了。随从们焦急地找寻他的下落,可是遍寻不着。
他们在树林里寻找时,一只猴子突然出现在一块岩石上:“可怜的人们,你们找不到王子的。回去吧,很长一段时间你们也认不出他来。”
说完这些话它消失了,随从们很困惑,但他们确实怎么也无法找到王子,只能回去了。国王听说这个不幸的消息,伤心地生了场大病,不久便去世了。
新王后野心勃勃,看到自己的儿子继承了王位,她很高兴。然而,大家都不赞成她的残酷统治,也认为是她把王子弄没了。事实上,若不是她的儿子为人厚道,一场革命势必发生。
国王去世后不久,不幸王子曾经的家庭女教师也失去了自己的丈夫,和女儿回到自己家里。她的女儿已经长成一个可爱漂亮的女孩子名叫泽达,对王子的失踪也很伤心。
年轻的国王酷爱打猎,经常由王国里的贵族青年陪着去野外狩猎。
一天,他狩猎了一个早上,正在一条小溪边的小树林里休息。那儿已经为他准备了一个漂亮的帐篷。吃午餐的时候,他突然看见一只鲜绿色的小猴子坐在一棵树上温柔地看着他。他被打动了,让随从不要靠近它,以免吓着它。那只猴子感觉出来了,在树枝间跳来跳去,最后慢慢地接近了国王,国王给了它一些食物。猴子灵巧地拿起食物,跳到桌上。国王把它放在膝盖上,高高兴兴地带回了王宫。他对谁都不放心,非得亲自照顾猴子。很快,宫廷上下都在议论这只漂亮的绿猴子。
一个早晨,艾尔非治王子的家庭教师和女儿独处的时候,小猴子从窗子跳进来。它是从宫殿里逃出来的,它的举止是那么优雅和可爱,因此泽达和母亲很快便不害怕了。它和她们待了一段时间,博得了她们的好感。国王发现了,要就将它带回去。而一有人来抓它,小猴子就发出可怜兮兮的叫声,还显得很不高兴。两位女士请求让它和她们待一阵子,国王只好忍痛答应下来。
晚上,她们在花园的喷泉旁坐着,小猴子用爱怜的眼神盯着泽达,她和母亲都不知道怎么办。让她们吃惊的是豆大的泪珠从猴子的脸颊滚落下来。
第二天,两母女坐在花园的凉亭里开始讨论那只奇怪的绿猴子。母亲说:“我亲爱的孩子,我再也无法隐藏内心的感受了。我觉得那只猴子就是我们敬爱的艾尔非治王子,他被变成了这副怪样子。我知道这很荒谬,但这个想法就是在心里盘旋不去。”
她边说边抬头看,小猴子就坐在那,流着眼泪,用肢体比画着,肯定她的猜测。
第二个夜晚,小女孩的母亲梦到了善良的王后,她说道:“别再哭了,按照我说的去做就行。去花园抬起那棵大树下的大理石块。你会发现下面有一个水晶花瓶,里面装满了鲜绿色的液体。在浴盆里洒满玫瑰花瓣,替它好好洗个澡,然后用绿色液体擦它的身子。”
醒来之后,她就赶紧去花园,在那里她发现一切都如善良的王后所形容的那样。她急忙叫醒女儿,一起准备沐浴需要的东西,她们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们在干什么。泽达采集了很多玫瑰花,一切准备就绪,她们将猴子放到一个大大的绿玉澡盆里,给猴子洗了个澡,母亲用绿色的液体将它浑身上下好好擦了一遍。
很快就有答案了,那只猴子的皮脱落下来,英俊迷人的艾尔非治王子又站在她们面前。重逢的欣喜之情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激动过后,王子说出了他的遭遇。
谈话持续了好几天,最后泽达的母亲开始思索一个让王子夺回他应得的王位的好办法。
王后很焦虑,她确定她儿子的宠物绿猴子就是王子,想把它除掉。高山仙女肯定了她的猜疑,于是她哭着去找新国王。
“我得到消息,”她哭道,“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带了一个骗子来,想要夺去你的王位。你必须马上把他处死。”
国王很勇敢,答应王后他会惩罚那些陰谋者。他对事情进行了仔细的调查,觉得一个寡妇和一个年轻女孩子不可能制造一场革命。
于是他决定亲自去看看,找出事情的真相。
一天夜里,他没有通知王后和大臣们,只带了一小队随从,直接去了两个女士的宫殿。
母女俩正在和王子深谈,这么晚听到敲门声,下意识地让王子藏了起来。打开门,她们惊讶地看见国王和他的随从。
“我知道,”国王说,“你们要密谋篡位,但最好能给我一个理由。”
她刚要辩解,王子听到国王的话,站了出来说:“你应该向我要一个解释,弟弟。”他的语气庄严而高贵,每个人都吃惊地盯着他。
国王终于认出这是他失散多年的哥哥,他缓过神来,宣布道:“是的,你确实是我的哥哥,现在我找到你了,王位是你的,我没有资格。”说完,他郑重地亲吻了王子的手。
艾尔非治把他抱进怀里,兄弟俩回到了王宫。当着宫里所有人的面,他从弟弟手里接过皇冠。为了消除他们的疑虑,他亮出“善心女皇”给他的红宝石。大家正盯着宝石,霎时间它裂开了,伴随着一声巨响,邪恶的王后也灭亡了。
艾尔非治国王一刻也没有耽搁,马上和他深爱着的泽达结了婚。“善心女皇”也在婚礼上出现了,她确信高山仙女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法力,便和这对新人一起过了几天,然后回到了自己的王国。
而艾尔非治国王却坚持让弟弟和自己共同执政,他们活到很老很老,一直受到人们的敬重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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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七
在学校推举的课外读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小学生文摘。而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感动阅读。我记得其中,有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
女孩的眼睛受了伤,住进了医院。医生说他一个月都不能见到光明了。和他一个病房的是一位阿姨。一天,那位阿姨问她一个人呆在医院里闷不闷,女孩说:“怎么可能不闷那,真希望的眼睛能快点好起来”。阿姨说:“如果你不怕我的话,也许我可以带你出去转转”女孩兴奋的说:“好呀!谢谢阿姨。”
在校学生文摘里,还有很多好的文章。每个文章都会告诉我一个道理,而这篇文章告诉我;只要心是明亮的,你就能拥有世界上最绚烂的花儿。每次看到这些感人的文章,都会让我潸然泪下。
当然,小学生文摘里有很多不同类型的作品,有教人明理的、有解释奥秘的、有探索奇迹的、更有幽默、卡-通、旅行、休闲等等不同的文章。真是百看不厌。
小学生文摘让我获取了知识、拥有了快乐、忘记了烦恼、明白了道理,总而言之,他在我心里就像一位启蒙老师,帮我认清黑白、引领未来。
“思维是地球上最美丽的花朵”,而探索精神是其中最灿烂的一枝。千百年来,人类用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不断扩展着对神气大自然,对奇妙的科学以及对人类自身的认识。在永不停顿的对未知领域的探究中,人类建构起了多姿多彩的迷人世界。
《学生探索百科全书》共分为三章, 我在第一章的自然探索中,我了解了来自宇宙深处的信息、漫长的生命之旅在第二章的科学探索中,我了解了无处不在的黄金分割、四色之迷等等在第三章的历史探索中,我了解到了丝绸之路、埃及艳后、金字塔工程……这些知识都丰富了我的生活经验,让我不断的健康成长。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我觉得里面的《莴苣姑娘》、《渔夫和金鱼》、《灰姑娘》这三篇故事是我最喜欢的,因为美丽的莴苣姑娘喜欢帮助别人、渔夫不怕辛苦、灰姑娘诚实善良,我很喜欢这些人物和故事情节。
我要向他们学习,像他们一样学习不怕辛苦,乐于帮助别人。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八
我们伟大的领袖曾说过:“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人的一生是多么的短暂,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中悄悄的流逝,人们总是在问:“时间都去哪儿了?”对啊,时间是多么的宝贵!同学们,当我们阅读了这本书后,我们还能坐等时间悄悄地溜掉吗?我们要像海伦一样利用有限的时间去做一些有益的事情。从现在开始,我们要珍惜时间,抓紧时间像一块干燥的海绵一样吮吸知识的甘霖,让自己变的更充实、更强大!同时,人的一生总会碰上无数的挫折,当碰上挫折时我们应当要像海伦一样拥有一颗积极向上、乐观和敢于创造奇迹的心!俗话说的好:“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
合上书,我依然沉浸在海伦那不屈不挠的精神中,对时间也充满了敬畏,让我们一起抓住时间去拼搏吧!
课外读物的读后感篇十九
从前,有一个统治着爱尔兰的国王,他有三个女儿,长得都非常漂亮。一天,他们一起在草坪上散步,国王和女儿们开起了玩笑,问她们都想嫁给谁。“我想嫁给阿尔斯特王!”一个女儿回答。“我想嫁给芒斯特王!”另一个回答。而最小的女儿则回答:“我只想嫁给挪威棕熊。”
她这么说是因为一个保姆以前常给她讲一个中了魔法的王子的故事,她管这个王子叫挪威棕熊,而且她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王子,他的名字常常挂在她的嘴边,几乎每天晚上都要梦到他。自然,小公主的回答引得公主们哈哈大笑。后来,所有的人一整晚都把这件事当作笑谈。但那天夜里小公主从睡梦中醒来时,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巨大的礼堂内,里面点着一千盏灯,地面铺着最华贵的地毯,墙面覆盖着金银绸缎,还挤满了各种尊贵的客人。那个她日思夜想的美貌王子也在里面。王子见到她,立即单腿跪地,向她倾诉他是多少爱她,并问她愿不愿意成为他的王后。小公主当然不可能拒绝,他们当晚就结了婚。
当他们独处的时候,王子对她说:“亲爱的,我得告诉你我被一个女巫施了魔法,这个女巫有一个漂亮的女儿,要我娶她为妻。我拒绝了她,于是她就向我施了法术,在白天,我只能变成熊。只有在我找到一个心甘情愿嫁给我,并和我一起忍受五年考验的公主后,这个咒语才会解除。”
当小公主早上醒来时,在她旁边的王子已经不见了。一整天,公主都闷闷不乐。很快到了晚上,大堂里又亮起灯,公主坐在一张铺着丝绸的沙发上。这时,掩着的门打开了,王子走进来,坐到了公主的旁边。于是,他们又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王子告诉公主,无论什么时候她若是厌倦他了,或是不想再坚守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们就不能再见面了,他将不得不娶女巫的女儿为妻。
小公主渐渐习惯了在白天没有王子陪伴的日子,他们一起愉快地度过了一年。不久,公主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公主是那么快乐,因为在白天她看不到王子的时候,她有她的孩子陪伴了。
在一个闷热的夜晚,公主和王子带着他们的孩子坐在窗口乘凉,突然飞进来一只老鹰,用嘴叼起他们孩子的衣带飞走了。公主尖叫着,几乎就要扑出窗口去追她的孩子。王子及时挡住了她,一脸严肃地看着公主。她想起他们刚结婚时王子对她说的话,她停止了哭泣,强忍着不去抱怨。她度过了寂寞的一年之后,又生下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孩。这次,她提高了警惕,从不允许任何一扇窗户打开超过几公分。
但她所有的谨慎最后都付之东流。在一个夜晚,他们玩得是多么开心,王子正逗弄着他们的女儿。突然,一只美丽的灰狗站在他们面前,把他们的女儿从王子手中叼了过去,片刻工夫就奔出门口不见了。这次,公主喊叫着冲出房间,房间外面有几个仆人,谁都没有见到灰狗或是小孩。她开始觉得这是她丈夫的过错,但她仍然克制着自己不去责怪他。
当公主生下第三个孩子的时候,她简直都不允许任何一扇窗或门有片刻的开启。而且她几乎每时每刻都自己抱着她的孩子。一天,他们坐在火边烤火,一个妇人出现在他们面前,公主惊恐地看着这个妇人,只见那妇人用围巾包起坐在王子腿上的孩子,消失了。也不知是陷入地里了还是从烟囱飞走了。这次,公主足足病倒一月有余。
当她病情好转的时候,她对王子说:“亲爱的,如果我能再见见我的父母和姐姐,我的病一定会好得快些。你能不能让我回家住上几天。”“也好!”王子说,“我可以把你送回去,当你想回来时,只要在晚上躺在床上时许下愿望,你就可以回到我身边。”第二天早上,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他父亲的宫殿中,正躺在她以前的房间里。她摇响了铃铛,不一会儿她的父母、已结了婚的姐姐都来到了她的身边。当他们看到她平安回来时,高兴得又是叫又是跳。
她赶紧把她的遭遇告诉了他们,而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她一如既往地爱着她的丈夫,她坚信他也无法阻止他们的孩子被夺走,但她还是非常担心她的孩子会再一次被无情地夺走。于是,她的母亲和她的姐姐向一个经常向城堡里送鸡蛋的妇人请教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她们非常信任这个妇人的智慧。这个妇人告诉她们说只有得到那王子每天清晨都不得不穿上的那张熊的皮,并把它烧掉,那么,这个王子无论在白天或是晚上就只能变成人了,咒语也就解除了。
所有的人都劝公主这么做,公主也答应了。八天过后,公主非常想念她的丈夫,于是那天晚上睡觉前,她许下愿望想要回到王子身边。当她三个小时之后醒来时,她已经在她丈夫的宫殿里了,王子正注视着她。他俩相见时是那么激动,又一起愉快地度过了好些天。
后来,公主开始猜想为什么她从没看到过早晨王子是怎么离开她的,而且为什么在每次睡觉前,王子都不会忘记给她喝上一杯用金杯盛的甜酒。
一天夜里,她装作把酒喝下去了,其实她一滴酒也没沾。她就这样半闭着眼睛醒着,一直到天亮。她看到她的丈夫掀起壁板上的一块板钻了进去。第二天的晚上,她把前一天晚上省下来的催眠牛乳酒放进了她丈夫的酒里去了,于是她的丈夫沉沉地睡了。半夜,公主悄悄起床穿过壁板,她看到一件很漂亮的棕熊皮挂在角落里。她偷偷地把那熊皮拿到楼下客厅,放到火炉里付之一炬。之后,她又回到卧室,在她丈夫身边躺下,吻了吻她丈夫的脸颊,就睡下了。
即使她再活一百年,她也不会忘记当她第二天醒来时她所看到的情形:她的丈夫正看着她,满脸的悲伤和怒容。他说:“无知的女人,你把我们永远地分开了,你为什么不耐着性子等上五年。现在无论我愿不愿意,我必须离开了。三天后,我便要,娶女巫的女儿为妻。那皮是我的保护衣,但现在被你烧了。那个给你出主意的送鸡蛋的女人就是女巫变的。我不会责怪你,即使我不责怪,你的惩罚也会很残酷。永别了!”
王子最后一次亲吻了公主,就走了。公主在他后面呼唤着他,追他,但是他停都没停一下,也不回头看,但她至少还能看到他。当他在山上的时候,她在山谷;当她在山谷的时候,他在山上,累得她几乎死去。日暮时分,王子走上一条小路,进入一所小小的房子里面。公主几乎是爬着跟在他后面。当她进入那小屋时,看到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坐在王子的膝盖上,王子把那小男孩又亲又抱。王子说:“我可怜的爱人,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孩子,而她就是叼走我们孩子的老鹰!”王子指着旁边一个微微笑着的妇人说道。公主暂时忘却了悲伤,抱着她的孩子又是哭又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