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优质16篇)
通过制定一个明确的方案,我们可以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我们的工作。与团队成员或专家进行讨论和交流。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执行者的能力和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一
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市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在当年的12月份即对下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续保和新增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续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xx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0.3万人,完成xx市下达任务数9.5万人108.42%;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7.76万人,缴费金额共967.1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发放2.53万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金额为2718.7万元。
1、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于20xx年底对20xx年的参保任务完成率等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参保人数目标责任制,要求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人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落后乡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农保局也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协助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从市局到各乡(镇)街道对新老业务的开展都做到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明确目标,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农保局抓好政策宣传。
无缝宣传,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人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协议签订工作。
3、专款专用,基金运行平衡。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二是做好票据核销工作。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江西省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已移交至各乡镇财政所管理,待缴费期结束后由农保所自行核销。为确保入库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各地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农保所顺利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增强了基金的安全性。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67.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1687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2万元,县本级基础养老金补贴43.8万元,个人缴费补助268万元,利息收入167.3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613万元,个人养老金支出87.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7.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68.1万元。
4、加强稽核,杜绝基金流失。一是扎实加强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的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分别于20xx年4月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20xx年5月、7月和12月对531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有效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同时对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筛选,通过系统发放928人,发放老农保养老金6.1万元。三是认真做好退保注销工作。截止20xx年12月20日,我市共涉及1130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注销工作,其中:转投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393人,退保金额22.2万元,死亡退保人员737人,退保金额25.36万元。成功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人员25名,分别是转入25人,社保转入3人,转入保费2.39万元,其它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转入保费2.15万元,转出13人,转出保费0.9万元,大茅山待遇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0.11万元。
5、夯实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顺利。我市20xx年度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已全部录入完成。二是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我市的档案资料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按照归档要求,对参保人员以按年、按村为单位建立档案,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入柜、入库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同时已办理补换卡业务254人。二是老农保退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老农保摸底登记人数共计17504人,录入信息系统13082人,办理退保5062人,退保金额193.3万元。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合并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已于7月底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专户的合并工作,于20xx年9月16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合并,并于20xx年10月开始正式使用新系统。四是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目前已完成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我市已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会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二是整理编印了代扣代缴政策宣传资料7万份及个人协议10万份,用于工作正式启动时进行发放宣传;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代扣代缴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并集中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并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目前我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及录入工作已完成67.19%,其中泗洲、花桥、新营、绕二的完成率已达80%以上。四是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全市64个行政村设置金融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完成44家金融便民服务点pos机及灯箱的安装,并有部分享受待遇人员已通过pos机正常领取了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结前阶段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不能及时回来参保,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新农保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经办能力不足影响工作成效。部分经办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太够;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征缴保费过程中不能及时解答群众的询问,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度一直相对较为迟缓,一是参保人不愿主动提供参保信息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登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二是引导参保缴费。广泛深入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宣传,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同时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我市将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跟踪指导,做到每月及时反馈未代扣成功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催缴,确保保险费的及时准确入帐。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20xx年为我市启动代扣代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代扣代缴的政策优势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确保让广大参保人尽快接受并适应新的缴费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代扣代缴工作对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3、继续做好新老农保数据整合、制度衔接工作。按照赣府厅字106号文件精神,20xx年我局仍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工作,将老农保人员信息与新农保人员信息有机的结合,实现新旧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分类,集中做好老农保参保账户转换清理工作,对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顺利实施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镇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加。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6月1日-9日)。
1、通过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方式,让城乡居民知晓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他们自愿、自觉配合调查摸底工作。
2、6月8日在镇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选调人员,明确每个村、社区经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对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成业务培训。
(二)摸底登记(6月10日-30日)。
经办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入户调查表。对于部分城乡居民尤其老年居民没有身份证或者没有户籍的情况,要抓紧动员这部分人员补办身份证和户籍手续后再做登记。
(三)信息录入和资料整理归档(7月1日-5日)。
7月5日前将全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汇总数据(纸质报表、电子报表)、总结材料报市人社局社保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督察全镇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全镇参保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
镇财政分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统筹和拨付工作;
镇公安分局:负责参保居民户籍认定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五保、低保、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身份认定工作;
镇计生办:负责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等以上)认定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三
自今年5月份全市正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人社局的具体指导下,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精心工作,我镇率先全面完成了参保任务。
全镇共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554人,占应参保总人数41168人的'98.5%。
收缴保费3337700元,并按要求在7月底前,为8715名60周岁及以上人员发放了养老金。
做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严格依法筹集、管理和使用,实行基金收支两条线,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位。
四是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进行考核;五是实行干部包村、三大班子成员包区工作制,建立了日督查报告通报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认真贯彻落实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自发的支持配合养老保险工作,关键是搞。
好宣传、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一是主动介入,及早行动。
三是通过党员带头、干部率先、动员亲属主动参保的方式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迅速打开了参保投保局面。
三是吃透政策,搞好工作保障。
同时在全镇各行政村均配备了协办员,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并由镇劳动保障所对参保信息统一录入微机,确保了输入的准确率和速度。
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
一方面由于一部分群众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认识观念较为落后,一时很难接受养老保险这个新鲜事物,所以参保积极性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开展。
对天天都有老百姓来办事,来咨询政策,来处理问题,需进行常态化管理,感到厌烦。
(二)存在部分老年人无户籍,特殊群体无证件情况,致使难以落实相关待遇。
由于老百姓意识不强、户籍信息管理不善等因素,全市范围内仍然不同程度存在老年人无户籍和该销户的没有销了户的现象。
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烈士遗属,残疾人等一些特殊群体没有证件,或者有证件没有编号等情况,其特殊群体身份的信息无法录入微机,致使难以落实待遇,群众意见很大。
劳动保障所普遍存在人手不够,没有经费,办公场所不够等问题。
非常繁琐的工作,增加了很多工作量,尤其是大一些的村,又不增加待遇,普遍叫苦连连,工作主动性不高。
几点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强化镇村干部对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真正做到常抓不懈。
(二)部门之间须进一步搞好配合。
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管理,对老年无户籍人员应特事特办,简化程序,快速的办理相关证件,确保应保尽保。
同时对死亡人员做到该销户的,要及时予以销户,减少人口基数。
对没有证件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烈士遗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计生、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及时给予办理或补办证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部门要及时搞好手续办理,尽快协调落实好相关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临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5。
年参(续)保缴费工作定于。
2014。
年
11。
月份启动,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全县参(续)保任务数为。
102.63。
万人,到。
2015。
年底,完成率要达到。
100%。
(目标任务见附件。
1
),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要达到。
100%。
做到应发尽发。
(一)第一阶段(。
2014。
年
11。
月
17。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完成。
2015。
70%。
重点做好。
2014。
年度已参保人员的续保工作。
(二)第二阶段(。
2015。
年
4
月
1
日—。
7
月
31。
日),完成。
2015。
90%。
在做好续保工作的同时,做好。
2015。
年度新增参保人员的资料审核、个人档案的完善、个人账户建立等工作,确保参(续)保人员个人档案、个人账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第三阶段(。
2015。
年
8
月
1
日—。
11。
月
30。
日),完成。
2015。
100%。
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漏”的原则,摸底调查,进行收尾工作。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
2014。
年
11。
2015。
年
3
月为全县集中征缴保费工作时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积极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送宣传材料上门,送解释政策上门,努力扩大参保面,提高参(续)保率。
一是做好基础台账。省居保中心对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一级管理帐号逐渐调整权限,
2014。
2012。
年
7
月
1
2015。
年
1
月开始,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在每月。
10。
2
)。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通报全县各乡镇基础资料月报情况。
2015。
年度资格认证由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自行组织开展,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不再组织集中开展资格认证。乡镇每月及时上报享受待遇人员死亡注销资料,县农保中心及时掌握情况,核算死亡率。县级经办机构通过“云中心”系统随时掌握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年度资格认证情况,以后每年下半年,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资格认证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冒领现象,责令所在乡镇除追回冒领资金外还要予以严肃处理,性质严重者,将依据有关文件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临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临泉县建设银行要及时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参保群众手中,并及时开通和维护社保卡的应用功能。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宣传,特别是要为群众介绍社会保障卡的功用和好处,积极推进发挥社保卡功能,引导群众自助缴费,提高群众自助缴费意识,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将保费以乡镇为单位存缴指定收入账户,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贪污保费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上级基金管理要求,定期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在村(社区、居)委会公开栏对村(社区、居)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五
上半年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围绕“十二五规划年”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做一简要汇报:
一、工作情况。
截止6月底,我乡农村应参保3784人,现参保1398人(残疾、五保68人未在缴费人数里面),缴费141720元,参保率为55.47%;城镇应参保73人,现参保57人,缴费5670元,参保率78%;实现了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为符合条件的569为老人上报办理养老金档案、存折,发放养老金113940元。20xx年上报到龄人员50人,经上级机关复审第一季度16人,发放养老金2287.45元。
二、具体做法。
半年来,我乡社保事务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
(一)强化经办,在经办能力上下狠功夫。
一是加强我乡社保事务所的经办能力。按照全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乡社保事务所在上半年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在业务操作中逐步形成规范化内控环节,建立学习制度,强化人员素质,落实权责,细化参保、待遇、财务处理流程,及时发现、堵塞业务漏洞,整体经办做到精益求精,二是加强业务流程梳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经办流程管理,使整体工作高效运行。
(二)强化宣传力度,在断缴补费上狠下功夫。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展三年,政策执行产生广泛的群众基础。每年征缴期群众积极缴费参保,参保费收缴已进入常规化。然而随着工作的.开展,断缴率逐年提高。今年以来,部分到龄人员因家庭成员断缴无法享受待遇,乡社保事务所全体人员配合村组干部强化宣传力度,针对断缴人员面对面重点宣传,发动村组干部、党员帮助群众算清经济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三)强化年检回访,在基金管理上狠下功夫。
为强化基金管理,严防养老金虚报冒领,乡社保事务所联合各村组负责人按照“审查严、服务优、效率高”的原则,开展一周的年检工作,以到龄人员生存认证为年检主题。选择一个村先期试点,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对全村到龄老人逐一核实。年检过程做到见证见人,逐一核查、及时反馈,对未通过认证的,暂停待遇发放,限期核实后恢复待遇。对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待遇领取老人,通过身份证、电子照片进行实时认证。
三、工作体会。
纵观上半年城乡养老工作,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得的成绩,居民养老保险的迅速启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得益于县领导班子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得到他们的指导和帮助,也是我们深感处于这样一个重民生、惠民利政策环境中的重大责任。二是措施得力是重点。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政策到位、执行有力、责任到人,多措施并举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团队精神是核心。根据我乡社保事务所年轻人多的实际,积极调动工作积极性,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个人特长,发动全体做好“团体操”。
四、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确保今年的城乡养老保险费在8月底前足额收缴到位;加强养老金发放稽核长效管理,防微杜渐,确保各项基金管理安全。
(二)完成城乡养老年检收尾工作,做好档案整理归档,信息分析汇总,制定业务控制措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各业务股室根据自身业务对照核查范围,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和完善工作,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总人口73.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1.3万人,应参保对象34万人(含待遇领取人员)。自20xx年被列为全国首批城镇居民和第三批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了城乡居保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县参保人数达310162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而截止5月31日,20xx年续保缴费人数达241667人,待遇领取人员61399人,参保覆盖率达86%,收取保费3145余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达61399人,其中2147名领取人员因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而处于暂停发放状态,待确认后恢复或终止发放;发放养老金1735.67万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725.8万元,个人账户9.87万元),做到了按月尽发,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一)基金及个人账户管理情况。
1、基金筹集与管理:
我县严格按照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县农信社开设了城乡居保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财政局开设了基金财政专户。收缴的保费每月月底及时由收入户划入财政专户。按月编制养老金发放申请计划送达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期将申请金额从基金专户划入基金支出户,中央下拨的基础养老金,省级配套的个人缴费补助资金,县财政配套的补助资金皆直接划入财政专户。截止5月31日,20xx年中央配套资金2203万元(其中新农保2200万元,城居保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8.3万元,个人缴费收入3145万元。利息收入38.2万元,合计收入5404.5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1725v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9.87万元,合计支出1735.67万元。本期结余3668.83万元,上年结余9874.4万元,基金结余13543.23万元,其中定期存款8150万元,六月份在保证发放的基础上将增加3000万元定期存款。
对养老金的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与县信用合作联社签订委托协议,做到了按月按时社会化发放。截止4月底已累计发放养老金7935万元(其中20xx年1908万元,20xx年4292万元)。
2、个人账户管理。
(1)个人账户的建立。根据《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信府发〔20xx〕13号)文件规定,县农保局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为此,我县要求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和参保材料统一报县农保局。县农保局安排专人对所有参保人员的信息及参保材料进行了认真核对,并按缴费凭证的缴费时间及金额,准确无误地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县农信社开户账号、个人缴费金额、县财政代缴金额、省财政参保缴补贴、县财政参保缴费补贴,家庭住址等。截止20xx年5月底,已为全县310162参保人员建立了个人账户,有效保障了参保群众的权益。
(2)个人账户的管理。
一是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安全高效,我县实施了县农保局与县财政、县农信社定期对账制度。每月月初,由县农保局根据县财政提供的对账凭据,与县农信社对城乡居保的计息、收入、支出等项目进行逐项核对。个人账户由我局专业工作人员专管,不经规定程序审批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个人账户金额;个人账户对账单经稽核人员核对后,需要修改有关信息的,在履行相关手续后进行复核调整。
二是建立个人账户的实账管理制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和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定期结息。同时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和用途。因此,我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对所有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均按到账的次月开始计息。同时,县财政每年将参保缴费补贴所需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并及时记入个人账户,同步计息。
(三)信息化与数据安全管理情况。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在各级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县乡(镇)两级经办机构都统一配置了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以及都接入了业务专网,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做到安全管理、权限分配合理、口令控制并且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极大地提升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经办效果,有效地保障了统筹基金的安全,并为城乡广大居民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养老保险服务。
(四)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强城乡居保基金管理,杜绝冒领养老金情况发生,促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健康发展,我局在借鉴了宁都县的生存状况认证做法下,开展了由经办机构统一照相进行的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况认证工作。主要对全县首次领取城乡居保人员的电子文档相片进行了一一对应的编码,并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制成了年度生存认证照相登记表下发到乡镇劳保所,委托乡镇劳保所为辖区内的待遇领取人员提供生存状况认证照相服务,对于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特殊老年人,要求基层工作人员主动开展上门服务。20xx年12月31日完成生存认证工作后,共发现2100名死亡领取人员并终止发放该部分人员养老金,截止目前仍有2147余名领取人员未参加资格生存认证。
1、保费收取方式单一,目前仍主要采取村协办员上门收取保费后存入银行的方式,存在着基金安全隐患。
2、部分参保人员信息,如外出务工、转入或转出本地户口,身份证号码被其他县市占用者和预缴保费无法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致使部分人员个人账户无法建立。
在实际工作中,只有采取暂时封存个人账户“拖”的办法。建议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衔接和配套政策,为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政策依据。
4、少数群体参加新农保积极性不高。特别是30岁以下的青年人群认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缴费低,保障待遇也低,参保缴费时间过长,与当前的直接利益没有多少联系,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着进一步扩面。
5、经办平台能力弱。经办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村级经办平台力量十分薄弱,尤其是村级基本上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办公经费。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建设任务重、要求高,需有一支专业素质过硬的经办队伍。建议上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拨付专项经费,强化基层经办力量,解决乡村级城乡居保专干、独立办公场所和设备的难题,增加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第4篇10月24日县动员会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居民组为单位动员,以镇村干部和民政办、计划生育办、派出所集中服务和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抓组织宣传、抓动员试点、抓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新农保政策深得民心,氛围隆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
1、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徐险峰镇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全面负责领导推进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以镇劳动保障所为基础组建业务办公室,抽调业务精干6名年轻同志为业务骨干,负责业务学习培训,方案制定,工作推动等相关工作。
2、明确职责。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纳入各村和镇直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镇包村干部为该村新农保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提供农村户籍人口资料及身份证的办理工作;镇计生办、民政办、残联等单位负责做好计划生育优惠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衔接工作。
3、制定方案。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及办公室牵头做好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联系掌握11个村新农保的.进度和质量。并认真学习县动员会精神和县相关文件精神,并充分听取了相关村、组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制定了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的《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各村及相关单位,并明确了基本100%完成参保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强化宣传动员,营造积极氛围。
6000份,对外出农户集中地泉州等地,将材料带到流动支部,通过党员开展宣传推介和示范带动;开辟专门的,公示栏,定期公示新农保政策解答和进展。
2、层层动员。镇于11月2日召开新农保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全体镇干、主持日常工作的村干、相关镇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宣读了《冶溪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徐镇长作了专门的动员报告,石咀等村进行了表态发言。各村在11月5日前,全面召开了动员会议。11月6日,全面完成了农行商户代理点工作和新农合的摸底核对工作。
3、系统学习。开展了全面的学习培训和辅导,由分管领导带领开展多层次的学习和培训,由保障所首先掌握好相关政策,首先培训业务骨干,安装了专门的电话xxxx,通过镇干培训、村干培训,再到各村、各组的培训,层层推动学习,我们镇、村、组上的干部全面掌握相关政策,让他们成为新农合的宣讲人,带头人,在全镇上下努力营造积极、浓厚的氛围。
(三)强化试点动员,实现整体推进。
1、抓试点。在镇召开动员会前,我们明确在石咀村河边组开展试点,由镇包点干部戴良峰、分管领导及保障所与村里通知一块到组召开试点动员会议,现场宣传政策,解答群众疑问,摸索好的工作途径和方法。并在11月2日全镇动员会上进行经验推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镇明确各村以组为单位开好动员会,编写好相关资料,分类整理好业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七
湖州新政策解读:《实施办法》调整了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具有湖州市户籍的,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1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缴费年限养老金月标准按缴费年限分段累加计发:缴费年限为15年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为30元;缴费年限为及以上的,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在30元的基础上,从第16年起,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增发5元。《实施办法》同时对城乡居保的个人账户继承、待遇标准、与各类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等内容作了相应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八
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20xx年我局以“强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宗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市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在当年的12月份即对下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续保和新增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续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xx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已达10.3万人,完成xx市下达任务数9.5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7.76万人,缴费金额共967.1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发放2.53万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金额为2718.7万元。
1、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于20xx年底对20xx年的参保任务完成率等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参保人数目标责任制,要求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人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落后乡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农保局也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协助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从市局到各乡(镇)街道对新老业务的开展都做到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明确目标,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农保局抓好政策宣传。
2、加强宣传,促进参保扩面。我市坚持把宣传作为做好参保工作的首要前提,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点投放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宣传工作。
一是自行编制政策宣传资料。我市分别于20xx、20xx年度编制了两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宣传手册,将各项政策进行汇编整理,用于宣传发放。
二是有针对性地宣传阶段性重点工作。在20xx年初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印发了6.5万份《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我市20xx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等新政策的内容进行宣传。连续数日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在公交车的电子显示屏上游走字幕,整日循环播放新政策宣传广告。在“惟德乃兴”微信的公众号的“今日头条”专栏上进行专题宣传。
三是多点面宣传代扣代缴工作。20xx年9月正式启动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定工作时,我局集中印发了7万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保费服务指南》,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编发《致参保人的一封信》及工作动态通过手机微信工作群层层转发,对代扣代缴政策进行全方位的无缝宣传,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人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协议签订工作。
3、专款专用,基金运行平衡。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做好票据核销工作。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江西省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已移交至各乡镇财政所管理,待缴费期结束后由农保所自行核销。为确保入库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各地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农保所顺利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增强了基金的安全性。
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67.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1687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2万元,县本级基础养老金补贴43.8万元,个人缴费补助268万元,利息收入167.3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613万元,个人养老金支出87.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7.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68.1万元。
4、加强稽核,杜绝基金流失。
一是扎实加强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的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
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分别于20xx年4月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20xx年5月、7月和12月对531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有效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同时对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筛选,通过系统发放928人,发放老农保养老金6.1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退保注销工作。截止20xx年12月20日,我市共涉及1130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注销工作,其中:转投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393人,退保金额22.2万元,死亡退保人员737人,退保金额25.36万元。成功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人员25名,分别是转入25人,社保转入3人,转入保费2.39万元,其它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转入保费2.15万元,转出13人,转出保费0.9万元,大茅山待遇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0.11万元。
5、夯实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
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顺利。我市20xx年度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已全部录入完成。
二是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我市的档案资料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按照归档要求,对参保人员以按年、按村为单位建立档案,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入柜、入库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6、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顺利。
一是社会保障卡工作。截止20xx年7月31日,我市118759张社会保障卡已全部出库至各乡镇(街道),除20xx年7月24日批次的1318张社保卡正在发放中,其余社保卡已成功至参保人手中,全市已有2.04万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同时已办理补换卡业务254人。
二是老农保退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老农保摸底登记人数共计17504人,录入信息系统13082人,办理退保5062人,退保金额193.3万元。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合并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已于7月底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专户的`合并工作,于20xx年9月16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合并,并于20xx年10月开始正式使用新系统。
四是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目前已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市已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会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整理编印了代扣代缴政策宣传资料7万份及个人协议10万份,用于工作正式启动时进行发放宣传。
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代扣代缴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并集中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并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目前我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及录入工作已完成67。19%,其中泗洲、花桥、新营、绕二的完成率已达80%以上。
四是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全市64个行政村设置金融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完成44家金融便民服务点pos机及灯箱的安装,并有部分享受待遇人员已通过pos机正常领取了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结前阶段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不能及时回来参保,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新农保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经办能力不足影响工作成效。部分经办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太够。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征缴保费过程中不能及时解答群众的询问,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度一直相对较为迟缓,一是参保人不愿主动提供参保信息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登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
二是引导参保缴费。广泛深入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宣传,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同时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我市将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跟踪指导,做到每月及时反馈未代扣成功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催缴,确保保险费的及时准确入帐。
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20xx年为我市启动代扣代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代扣代缴的政策优势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确保让广大参保人尽快接受并适应新的缴费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代扣代缴工作对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3、继续做好新老农保数据整合、制度衔接工作。按照赣府厅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20xx年我局仍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工作,将老农保人员信息与新农保人员信息有机的结合,实现新旧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分类,集中做好老农保参保账户转换清理工作,对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充实的工作生活一不留神就过去了,经过过去这段时间的积累和沉淀,我们已然有了很大的提升和改变,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工作总结了。那么要如何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20xx年我局以“强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宗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市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在当年的12月份即对下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续保和新增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续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xx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已达10.3万人,完成xx市下达任务数9.5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7.76万人,缴费金额共967.1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发放2.53万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金额为2718.7万元。
1、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于20xx年底对20xx年的参保任务完成率等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参保人数目标责任制,要求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人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落后乡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农保局也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协助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从市局到各乡(镇)街道对新老业务的开展都做到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明确目标,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农保局抓好政策宣传。
2、加强宣传,促进参保扩面。我市坚持把宣传作为做好参保工作的首要前提,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点投放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宣传工作。
一是自行编制政策宣传资料。我市分别于20xx、20xx年度编制了两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宣传手册,将各项政策进行汇编整理,用于宣传发放。
二是有针对性地宣传阶段性重点工作。在20xx年初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印发了6.5万份《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我市20xx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等新政策的内容进行宣传。连续数日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在公交车的电子显示屏上游走字幕,整日循环播放新政策宣传广告。在“惟德乃兴”微信的公众号的“今日头条”专栏上进行专题宣传。
三是多点面宣传代扣代缴工作。20xx年9月正式启动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定工作时,我局集中印发了7万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保费服务指南》,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编发《致参保人的一封信》及工作动态通过手机微信工作群层层转发,对代扣代缴政策进行全方位的无缝宣传,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人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协议签订工作。
3、专款专用,基金运行平衡。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做好票据核销工作。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江西省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已移交至各乡镇财政所管理,待缴费期结束后由农保所自行核销。为确保入库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各地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农保所顺利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增强了基金的安全性。
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67.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1687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2万元,县本级基础养老金补贴43.8万元,个人缴费补助268万元,利息收入167.3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613万元,个人养老金支出87.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7.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68.1万元。
4、加强稽核,杜绝基金流失。
一是扎实加强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的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
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分别于20xx年4月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20xx年5月、7月和12月对531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有效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同时对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筛选,通过系统发放928人,发放老农保养老金6.1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退保注销工作。截止20xx年12月20日,我市共涉及1130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注销工作,其中:转投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393人,退保金额22.2万元,死亡退保人员737人,退保金额25.36万元。成功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人员25名,分别是转入25人,社保转入3人,转入保费2.39万元,其它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转入保费2.15万元,转出13人,转出保费0.9万元,大茅山待遇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0.11万元。
5、夯实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
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顺利。我市20xx年度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已全部录入完成。
二是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我市的档案资料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按照归档要求,对参保人员以按年、按村为单位建立档案,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入柜、入库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6、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顺利。
一是社会保障卡工作。截止20xx年7月31日,我市118759张社会保障卡已全部出库至各乡镇(街道),除20xx年7月24日批次的1318张社保卡正在发放中,其余社保卡已成功至参保人手中,全市已有2.04万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同时已办理补换卡业务254人。
二是老农保退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老农保摸底登记人数共计17504人,录入信息系统13082人,办理退保5062人,退保金额193.3万元。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合并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已于7月底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专户的合并工作,于20xx年9月16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合并,并于20xx年10月开始正式使用新系统。
四是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目前已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市已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会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整理编印了代扣代缴政策宣传资料7万份及个人协议10万份,用于工作正式启动时进行发放宣传。
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代扣代缴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并集中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并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目前我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及录入工作已完成67。19%,其中泗洲、花桥、新营、绕二的完成率已达80%以上。
四是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全市64个行政村设置金融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完成44家金融便民服务点pos机及灯箱的安装,并有部分享受待遇人员已通过pos机正常领取了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结前阶段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不能及时回来参保,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新农保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经办能力不足影响工作成效。部分经办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太够。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征缴保费过程中不能及时解答群众的询问,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度一直相对较为迟缓,一是参保人不愿主动提供参保信息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登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
二是引导参保缴费。广泛深入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宣传,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同时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我市将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跟踪指导,做到每月及时反馈未代扣成功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催缴,确保保险费的及时准确入帐。
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20xx年为我市启动代扣代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代扣代缴的政策优势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确保让广大参保人尽快接受并适应新的缴费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代扣代缴工作对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3、继续做好新老农保数据整合、制度衔接工作。按照赣府厅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20xx年我局仍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工作,将老农保人员信息与新农保人员信息有机的结合,实现新旧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分类,集中做好老农保参保账户转换清理工作,对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按照市人社局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目督办下达我镇的目标为年应参保人数2819人,镇劳动保障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合法社会保障权益,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重点惠民工落到实处,我镇开展了扎实有效地工作。截止6月25日,我镇上半年已完成1341人,参保率达48%。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养老金按时按要求发放到位,较圆满的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组织动员,强化配合。
及时召开镇村组干部动员大会,重点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求各村(社区)牢固树立团结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2014年就已经开始试点,但是对于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一项新事物,新政策,要让群众在短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保,宣传工作十分关键。因此我镇劳保所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走村入户为参保人员讲清了政策,讲明了实惠,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调查摸底,信息采集。
认真开展了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家庭成员参保情况的摸底登记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通过个人申报、户籍信息对比等方式,摸**乡居民家庭成员参保对象情况。
(二)增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到社保局接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业务培训会。在前期的动员会后,劳保所又召集各村(社区)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干部,再次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证每个村的办理人员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证件,都能向村民讲清该保险的好处和参保方法。
(三)上下配合,热情服务。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期间,劳保所及各村(社区)干部热情地接待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各种实际参保所遇到的问题,并下到各村协助村干部宣传和办理相关业务。主动联系各村,了解并督促各经办人员及时将本村的参保登记材料上报审核,有错误或有问题的立即反馈到各村,以便及时解决。与此同时,我们还对所收到的参保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及时与参保人、市社保中心联系。整理数据时严格仔细,在所有材料审核完成后整理归档。
(一)科学操作,实事求是。
坚持合理利用时间。在收缴保费的同时,同步进行信息采集和档案制作整理,集中力量重点采集60周岁以上到龄领取人员的信息,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打消了群众疑虑,赢得了百姓信任,让大家都能主动积极地参保。在参保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筛选,严格执行政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健全制度,力求长效。
做好参保办理的同时,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我们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建立了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能,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情况通报等制度,互通信息、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及时到位。建立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考核,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尽管我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空挂户和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我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大,很多常年在外的人无法联系,难以做到有效的宣传。二是有部分群众对于缴费档次的选择犹豫不决,数据输入后又要改正,造成工作的不便以及增大了工作量。三是通过村(社区)了解,有的年轻人特别是80后、90后对于保险认识太淡薄,不愿意参保。
2014年,面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在人社局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继续提高参保率。采取特定目标群体的多形式,多措施的政策宣传,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2、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规范的服务。
3、进一步完善现有参保人员资料库,及时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安全村为全面做好我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保障全村村民特别是老年村民的基本生活,实现全村村民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经过全村干部(包括各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党员)的共同努力,在短短的一周多时间内,已提前超额完成344人的参保任务,一次性交费人员77人,总缴费873282元,其他人员267人,总缴费213738元,合计总参保金额1087020元。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首先是组建领导班子,由沈锡根同志为组长,华根洪为副组长,其中班子成员和会计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1、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细致分析和领会镇里会议精神,对几个文件内容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使班组成员都能领会和了解,便于熟悉工作。
2、建立三个工作小组,村干部领导各小组成员。分别担任三个小组的组长,村民组长为组员,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调动工作小组积极性和进取性。
二、层层发动,做好宣传通过上面三种关系,及时召开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对这次社会养老保险做法,进行作动员,造声势,把镇、村二级会议精神,及时进行贯彻和传达。
1、三个小组全体成员召开第二次会议,再度贯彻这次会议主要精神,并落实激励政策。
2、开好广播会,再次在全村范围内对推动这项工作进行宣传和之前动员。
三、分片包干,落实到户三个小组,每个组包干7个小组。
1、对片区农户及家庭人员劳动力资源分布状况作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
2、劳动力资源登记,及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机结合,左右开弓。
四、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每个小组,根据小组大小,分配一定人数参加保险。
1、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班组人员必须自己带头,自觉参加保险,村民代表、党员干部有条件的带头参加。
2、发扬团队精神,互常互助,工作信息确保畅通。每个组,做到“赶、帮、超”,营造一定工作热情和氛围。
村干部齐心协力提前超额完成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参保率达到160%多,极大地鼓励了村民参保的热情。我村将继续努力配合上级政府做好后续工作。
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考核任务,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经办管理等工作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上半年各项考核任务的完成。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7万人,新增参保人员12680人,完成征缴职责顺利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实现保费收入4540万元,自主缴费率达到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6673万元,其中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
(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活动,2019年上半年我中心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赶集穿巷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进行查询和认证,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单5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10次,进村入户宣传8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对税务划转的相关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人员116013人,核实死亡人员6287人,停发待遇2439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现上半年工作的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3450人,上半年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上半年我们携农行到舜陵街道黄金桥村、段家、龙板桥村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养老贷”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目前共有145人选择“养老贷”参保。
(四)社保扶贫工作。
社保扶贫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3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3.5万余人的贫困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并上传了部信息工作平台。“早谋划、早部署”,3月做好了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残一残二等贫困人员的政府代缴测算工作,对我县的脱贫攻坚提供社保支持。据统计,截止2019年5月底,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人数为129131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待遇人员42231人,符合财政代缴保费人员29267人,稳定脱贫有能力自主缴费人员57633人。2019年,县财政为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29267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82万元,比上年度新增代缴贫困人员24159人,同比新增支出256%,实现代缴率100%。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共共42231名,为其发放养老待遇2610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处于税务划转的过渡期,群众不了解最新政策。
2019年上半年,我县处于征缴业务划转税务的过渡时期,老百姓对最新政策不了解,当前由于税务的调试的原因,暂停了老百姓手机缴费的功能,老百姓当前只能在手机上进行查询和认证,缴费只能到银行去缴。补交以前年度的保费,还要由我中心或乡镇社保站将信息推送至税务,才可到银行缴费,给参保缴费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二)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被动性太大。
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一是相关部门在经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时,出现了土地承包权确认时有档案不全的现象,存在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的问题,导致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按规定应从征地补偿款的10%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这部分资金一直未征收,全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造成收回困难的问题。三是老百姓选择险种变动大。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后,又要反复变更险种,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
(三)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较为不便。
第一,资格认证数量巨大,享受待遇人员数十万人以上,多为留守老人,且居住在偏远山村,还有一部分老人因高龄、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不能行走,认证难度很大。目前养老待遇过低,影响了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认证的主动性。第二,智慧人社和app都可进行网上自主认证,但老百姓的网上认证意识不强,有些老人家的手机设备功能跟不上,导致网上自主认证受到一定的制约。第三,基层认证队伍的建立和经费得不到根本保障,没有固定统一的认证和稽核工作经费,基层也就不能够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人员认真开展认证工作。第四,相关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死亡丧葬补助追讨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导致工作出现责任不清,配合不力,使认证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
(四)乡镇一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太大。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经费待遇无保障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各乡镇的业务经办人员严重配备不足,而且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有的乡镇一年之内连换几次人,刚刚熟悉政策和业务就又换人了,缺乏正常的岗位移交手续,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连续性和工作的开展。
(一)积极配合税务做好征缴工作和待遇发放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税务划转的最新政策,使老百姓少跑路、不跑路。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保费征收习惯,力争在下半年提早完成保费征收任务,自主缴费率达到95%以上。三是做好待遇人员按时发放、报表及时上报等其他中心工作。
(二)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网上认证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参保人员到银行自主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app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
(三)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使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做好“养老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老百姓充分地了解到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带来的好处,从而坚定自己的选择,不随意变更决定。
(四)加大稽核力度,全面清理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
结合县里“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活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冒领养老金的全面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清理和稽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建章立制,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经办职责,落实死亡人员按月报送制度,明确待遇人员一年公示一次和认证一次的制度,确保活动达到实效,维护基金安全。
(五)转作风,抓行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经办管理服务是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一是狠抓内部作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的标准,狠抓落实。二是发扬经办行风,特别是应重点加强一线窗口的行风,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按照省里的部署,做好经办管理培训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保扶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截止10月底,缴费人数为49.96万人,收缴保费1.18亿元,超额完成市民生办下达的年度缴费目标任务数。10月份实际待遇领取人数20.9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51亿元,符合条件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100%。县政府为46226名特困人员由县财政代缴保费951.42万元,为20876名独生子女和6654名农村双女父母增加缴费补贴170.92万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制政策。县政府于2020年1月14日下发征缴工作通知,制定缴费政策,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将高档次缴费任务和贫困人员缴费任务数也一起分解下发。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抓住春节农民工回家过年的大好时机,引导群众参保续保缴费。各乡镇紧扣“早谋划、早落实”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城乡居保缴费工作。
2.强宣传。我县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动政策落实、提升居民参保意识的重要作用,坚持将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城乡居保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录音、宣传手提袋、宣传抽纸和纸杯、电视、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10万余份,宣传手提袋7万个,宣传抽纸3万盒,宣传纸杯5万个,发送手机短信息60万余条,更新微信公众号10次,推送微信朋友圈10万余条,在萧县电视台黄金时间以游走字幕的形式做政策宣传一个月。利用村干部开会、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的时机做好城乡居保宣传工作,将多缴多得、居保扶贫等政策传达给群众。引导参保群众关注“萧县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快捷传递城乡居保政策。引导激励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年青人尽早参保缴费,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3、提服务。县居保中心克服疫情困难,在3-4月份集中缴费期内保证每周托收缴费两次,及时为各乡镇提供参续保缴费进度,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县人社局设在274个行政村(社区)的“便民宝”,鼓励居民就近刷身份证查询本人的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同时积极协调合作银行,采用“金融社保+惠农服务室”形式,将服务功能下延至行政村。县农商银行在234个行政村设立了“惠农服务室”,加上2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有农商银行营业网点,274个行政村(社区)的村民全部可以就近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真正实现了“参保、缴费、查询和领取养老金”四不出村,解决了群众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4、重扶贫。各乡镇高度重视居保扶贫工作,年初,我县贫困人员总数为177522人,其中16岁以上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为153226人,已经全部参保缴费,做到了应保尽保。其中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贫困人员为91584人,全部发放待遇,做到了应发尽发。2016年以来已脱贫、未脱贫和返贫人员有37364人,已经全部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实现了政府代缴保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但不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共24278人,已经全部个人缴费。(除去和贫困人员身份重复的以外,还有低保对象5966人、特困人员204人、二级以上残疾人2647人也全部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实现了政府代缴保费。计生特别扶助对象45人,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实行了政府代缴。)。
二、存在问题。
1.年青人参保意愿低。年青人由于就业、婚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原因生活压力大,更加看重当下生活利益,不愿意投入收益期限长达几十年的养老保险,普遍采取观望心态,等到四十岁以后再参保缴费,缴费够15年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就行了,目前即使参保,也是在村干部的动员下选择最低档次应付完事。
2.平均缴费水平偏低。我县平均缴费水平238.62元,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入户访谈时,受访人员普遍认为缴费多少与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没有关系,而且家庭收入也不高,不想过多投入资金用来缴纳保费。
3.村级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城乡居保的工作重点在村级,参保缴费、待遇核定、资格认证、死亡注销等工作主要靠村协办员来完成,可给他们的工作补贴每月仅有200元,连电话费都不够,鉴于这个原因村协办员多数都是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的工作千头万绪,能顾及到城乡居保的少之又少,严重制约城乡居保最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经办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村级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因为城乡居保主要工作在村级,没有村级经办机构的宣传和工作,所谓的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就是一句空话,其他工作也是应付了事。建议全市统一标准,按照村协办员的实际工作量由各县预算经费,提高村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2021年工作谋划。
(一)坚持目标导向,巩固居保扶贫成果。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向贫困人员宣传居保扶贫政策,巩固居保扶贫成果,防止中断缴费现象发生,以保障贫困人员参保质量。针对已经稳定脱贫、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贫困户,引导他们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待遇。
(二)精准宣传,努力提升参保质量。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解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和35岁以下群体精准宣传,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与群众沟通交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经济条件好的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养老待遇,提升参保质量。
(三)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主动与信息中心和合作银行协调,2021年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对不能到银行激活社保卡的老弱病残人员,统一上报名单,协调合作银行上门激活,确保持卡人能顺利领取待遇和缴纳缴费。
(四)多措并举,防控基金风险。取消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资格认证后,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积极和公安、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联系,每月将城乡居民系统发放数据与各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乡、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级协办员再次加强培训,确保县、乡、村三级经办平台口径一致,人人懂政策,个个会宣传,共同为参保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九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保障全村村民特别是老年村民的基本生活,实现全村村民人人“老有所养”的目标,经过全村干部(包括各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党员)的`共同努力,在短短的一周多时间内,已提前超额完成344人的参保任务,一次性交费人员77人,总缴费873282元,其他人员267人,总缴费213738元,合计总参保金额1087020元。
1、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细致分析和领会镇里会议精神,对几个文件内容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使班组成员都能领会和了解,便于熟悉工作。
2、建立三个工作小组,村干部领导各小组成员。分别担任三个小组的组长,村民组长为组员,同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调动工作小组积极性和进取性。
1、三个小组全体成员召开第二次会议,再度贯彻这次会议主要精神,并落实激励政策。
2、开好广播会,再次在全村范围内对推动这项工作进行宣传和之前动员。
1、对片区农户及家庭人员劳动力资源分布状况作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
2、劳动力资源登记,及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机结合,左右开弓。
1、从我做起,从自己做起,班组人员必须自己带头,自觉参加保险,村民代表、党员干部有条件的带头参加。
2、发扬团队精神,互常互助,工作信息确保畅通。每个组,做到“赶、帮、超”,营造一定工作热情和氛围。
村干部齐心协力提前超额完成养老保险参保任务,参保率达到160%多,极大地鼓励了村民参保的热情。我村将继续努力配合上级政府做好后续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十
为进一步扩大我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我镇20xx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xx年1月1日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至60周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统一以公安户籍部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资料为准,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和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走村串户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让群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掌握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村(居)干部会议,村(居、社区)召开村组干部和户主会议,层层动员引导。
参保人员按年一次性缴费。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分为100-3000元30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参保人可到当地信用社或自行登录***网站 进行查询。
20xx年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三种缴费方式:一是续保人员可持社保卡自行到信用社进行缴费;二是由村干部统一收缴(含续保和新参保人员);三是参保人自愿与社保站、信用社签定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每年由银行根据参保人提供的信用社账号进行代扣代缴,但参保人必须保证代缴账户中有足够余额,以免造成扣款失败。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15日起至8月31日止为集中收缴阶段。收缴流程:各村到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领取新农保专用票据,所领票据必须专人负责,正确使用,规范填开,作废票据应填写“作废”字样,并保证三联完好无缺,所有票据不能损毁或丢失。开票以户为单位,村里所收款项由社保站开具缴款单,村干部持缴款单到信用社缴款。
缴费工作结束后,各村应将参保人员花名册汇总并将相关信息核对准确,和票据一并交社保站进行信息录入。各村参保人员花名册总金额、所开票据总金额和缴款单总金额三者应一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此,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镇成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丽娟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建立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联包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我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各村每月10日前应及时上报死亡人员,如有瞒报或漏报造成国家社保资金流失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责任。
镇党委、政府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居)绩效文明考核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全镇按要求完成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筹资任务,除按各村(居)实际参保人数1元/人安排工作经费外,并按以下标准分时间段和参保率给予相应的奖罚:8月15日前完成应参保人数85%及以上的,按各村(居)实际参保人数3元/人给予奖励,完成80%-85%(不含85%)按2元/人给予奖励;9月1日前完成应参保人数85%及以上的,按实际参保人数2元/人给予奖励,完成80%-85%(不含85%)的按1.5元/人给予奖励;9月1日前未完成80%的村(居),一律不予奖励;未完成75%的扣减该村(居)所有固补干部每人200元绩效工资,同时取消该村(居)评先评优资格。
***镇人民政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十一
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考核任务,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经办管理等工作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上半年各项考核任务的完成。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7万人,新增参保人员12680人,完成征缴职责顺利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实现保费收入4540万元,自主缴费率达到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6673万元,其中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
(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活动,2019年上半年我中心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赶集穿巷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进行查询和认证,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单5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10次,进村入户宣传8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对税务划转的相关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人员116013人,核实死亡人员6287人,停发待遇2439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现上半年工作的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3450人,上半年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上半年我们携农行到舜陵街道黄金桥村、段家、龙板桥村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养老贷”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目前共有145人选择“养老贷”参保。
(四)社保扶贫工作。
社保扶贫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3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3.5万余人的贫困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并上传了部信息工作平台。“早谋划、早部署”,3月做好了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残一残二等贫困人员的政府代缴测算工作,对我县的脱贫攻坚提供社保支持。据统计,截止2019年5月底,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人数为129131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待遇人员42231人,符合财政代缴保费人员29267人,稳定脱贫有能力自主缴费人员57633人。2019年,县财政为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29267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82万元,比上年度新增代缴贫困人员24159人,同比新增支出256%,实现代缴率100%。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共共42231名,为其发放养老待遇2610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处于税务划转的过渡期,群众不了解最新政策。
2019年上半年,我县处于征缴业务划转税务的过渡时期,老百姓对最新政策不了解,当前由于税务的调试的原因,暂停了老百姓手机缴费的功能,老百姓当前只能在手机上进行查询和认证,缴费只能到银行去缴。补交以前年度的保费,还要由我中心或乡镇社保站将信息推送至税务,才可到银行缴费,给参保缴费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二)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被动性太大。
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一是相关部门在经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时,出现了土地承包权确认时有档案不全的现象,存在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的问题,导致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按规定应从征地补偿款的10%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这部分资金一直未征收,全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造成收回困难的问题。三是老百姓选择险种变动大。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后,又要反复变更险种,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
(三)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较为不便。
第一,资格认证数量巨大,享受待遇人员数十万人以上,多为留守老人,且居住在偏远山村,还有一部分老人因高龄、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不能行走,认证难度很大。目前养老待遇过低,影响了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认证的主动性。第二,智慧人社和app都可进行网上自主认证,但老百姓的网上认证意识不强,有些老人家的手机设备功能跟不上,导致网上自主认证受到一定的制约。第三,基层认证队伍的建立和经费得不到根本保障,没有固定统一的认证和稽核工作经费,基层也就不能够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人员认真开展认证工作。第四,相关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死亡丧葬补助追讨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导致工作出现责任不清,配合不力,使认证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
(四)乡镇一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太大。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经费待遇无保障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各乡镇的业务经办人员严重配备不足,而且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有的乡镇一年之内连换几次人,刚刚熟悉政策和业务就又换人了,缺乏正常的岗位移交手续,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连续性和工作的开展。
三、下段工作打算。
(一)积极配合税务做好征缴工作和待遇发放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税务划转的最新政策,使老百姓少跑路、不跑路。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保费征收习惯,力争在下半年提早完成保费征收任务,自主缴费率达到95%以上。三是做好待遇人员按时发放、报表及时上报等其他中心工作。
(二)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网上认证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参保人员到银行自主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app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
(三)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使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做好“养老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老百姓充分地了解到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带来的好处,从而坚定自己的选择,不随意变更决定。
(四)加大稽核力度,全面清理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
结合县里“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活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冒领养老金的全面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清理和稽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建章立制,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经办职责,落实死亡人员按月报送制度,明确待遇人员一年公示一次和认证一次的制度,确保活动达到实效,维护基金安全。
(五)转作风,抓行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经办管理服务是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一是狠抓内部作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的标准,狠抓落实。二是发扬经办行风,特别是应重点加强一线窗口的行风,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按照省里的部署,做好经办管理培训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20xx年我局以“强化服务,惠及民生”为宗旨,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做好保费征缴工作,我市按照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每年坚持做到提前安排、提前部署,在当年的12月份即对下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布置,同时紧紧围绕续保和新增两个重点,对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续保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20xx年度再次超额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民生指标任务。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含待遇发放人员)已达10.3万人,完成xx市下达任务数9.5万人。其中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为7.76万人,缴费金额共967.1万元。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发放2.53万人,1—12月份累计发放金额为2718.7万元。
1、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终目标管理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于20xx年底对20xx年的参保任务完成率等工作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实行参保人数目标责任制,要求参保任务完成率达到90%以上,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人保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落后乡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农保局也多次组织工作人员下乡协助开展基金征缴工作,确保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从市局到各乡(镇)街道对新老业务的开展都做到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所有业务经办人员吃透政策,明确目标,严格按照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市农保局抓好政策宣传。
2、加强宣传,促进参保扩面。我市坚持把宣传作为做好参保工作的首要前提,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多点投放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宣传工作。
一是自行编制政策宣传资料。我市分别于20xx、20xx年度编制了两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解答》宣传手册,将各项政策进行汇编整理,用于宣传发放。
二是有针对性地宣传阶段性重点工作。在20xx年初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时印发了6.5万份《致广大城乡居民朋友的一封信》对我市20xx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等新政策的内容进行宣传。连续数日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和在公交车的电子显示屏上游走字幕,整日循环播放新政策宣传广告。在“惟德乃兴”微信的公众号的“今日头条”专栏上进行专题宣传。
三是多点面宣传代扣代缴工作。20xx年9月正式启动全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定工作时,我局集中印发了7万份《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保费服务指南》,同时各地充分利用微信平台,编发《致参保人的一封信》及工作动态通过手机微信工作群层层转发,对代扣代缴政策进行全方位的无缝宣传,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参保人了解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协议签订工作。
3、专款专用,基金运行平衡。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坚持严格执行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将基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做好票据核销工作。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江西省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已移交至各乡镇财政所管理,待缴费期结束后由农保所自行核销。为确保入库金额与票面金额一致,我局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各地对票据核销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各农保所顺利开展票据核销工作,增强了基金的安全性。
截止12月20日,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收入共计967.1万元,中央基础养老金补贴1687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贴202万元,县本级基础养老金补贴43.8万元,个人缴费补助268万元,利息收入167.3万元。基础养老金支出2613万元,个人养老金支出87.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17.85万元,转移支出1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068.1万元。
4、加强稽核,杜绝基金流失。
一是扎实加强对到龄人员养老金发放、转退保关系办理、丧葬补助金发放、残疾人及常补对象财政代缴等业务资料的稽核审查,坚持做到定期办理、日清月结。
二是建立完善的数据比对制度,定期与与民政、社保等部门沟通对接,分别于20xx年4月对466名重复参保人员、20xx年5月、7月和12月对531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停发,有效杜绝了养老金的流失。同时对老农保领取待遇人员进行比对筛选,通过系统发放928人,发放老农保养老金6.1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退保注销工作。截止20xx年12月20日,我市共涉及1130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退保注销工作,其中:转投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393人,退保金额22.2万元,死亡退保人员737人,退保金额25.36万元。成功办理异地转移手续人员25名,分别是转入25人,社保转入3人,转入保费2.39万元,其它县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人,转入保费2.15万元,转出13人,转出保费0.9万元,大茅山待遇人员退回重复领取的养老金0.11万元。
5、夯实基础,规范业务流程。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
一是信息采集工作完成顺利。我市20xx年度信息系统数据采集人数已全部录入完成。
二是档案管理工作有条不紊。我市的档案资料管理始终坚持统一指导、分级管理、集中保存的原则,按照归档要求,对参保人员以按年、按村为单位建立档案,及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分类、入柜、入库等工作,做到管理规范、利用方便。
6、扎实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顺利。
一是社会保障卡工作。截止20xx年7月31日,我市118759张社会保障卡已全部出库至各乡镇(街道),除20xx年7月24日批次的1318张社保卡正在发放中,其余社保卡已成功至参保人手中,全市已有2.04万人通过社保卡领取待遇。同时已办理补换卡业务254人。
二是老农保退保工作。目前我市已完成老农保摸底登记人数共计17504人,录入信息系统13082人,办理退保5062人,退保金额193.3万元。
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险种合并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我市已于7月底完成了新老农保基金专户的`合并工作,于20xx年9月16日申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合并,并于20xx年10月开始正式使用新系统。
四是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目前已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我市已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8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会和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业务培训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安排部署,并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政策及相关业务操作细则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是整理编印了代扣代缴政策宣传资料7万份及个人协议10万份,用于工作正式启动时进行发放宣传。
三是各乡镇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代扣代缴工作布置培训会议,并集中组织人员走村入户发放政策宣传资料并与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目前我市代扣代缴个人协议签订及录入工作已完成67。19%,其中泗洲、花桥、新营、绕二的完成率已达80%以上。
四是我市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全市64个行政村设置金融便民服务点,目前已完成44家金融便民服务点pos机及灯箱的安装,并有部分享受待遇人员已通过pos机正常领取了养老金。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结前阶段工作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保扩面进入困难期。城乡居民中已经达到或接近养老金领取年龄的人群已基本参保。但年轻人多数在外务工不能及时回来参保,有的觉得自己年轻,暂时还不想参保,特别是城镇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的青年不愿参保,影响了新农保参保率及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是经办能力不足影响工作成效。部分经办工作人员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太够。对相关的政策理解不透,造成征缴保费过程中不能及时解答群众的询问,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是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受历史遗留问题影响我市老农保清理工作进度一直相对较为迟缓,一是参保人不愿主动提供参保信息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因各种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登记参保人的个人信息。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进一步创新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
二是引导参保缴费。广泛深入地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策宣传,增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意识,引导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同时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
2、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工作。我市将于20xx年度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由现金支付转为银行代扣代缴,为确保工作平稳过渡,我局将全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跟踪指导,做到每月及时反馈未代扣成功人员名单进行二次催缴,确保保险费的及时准确入帐。
二是进一步改进宣传方式,20xx年为我市启动代扣代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将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代扣代缴的政策优势等方面内容进行宣传,确保让广大参保人尽快接受并适应新的缴费方式,最大程度地减少代扣代缴工作对基金征缴任务完成情况的影响,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3、继续做好新老农保数据整合、制度衔接工作。按照赣府厅字【20xx】106号文件精神,20xx年我局仍将加大力度继续做好新老农保的制度衔接工作,将老农保人员信息与新农保人员信息有机的结合,实现新旧两种制度的有效对接,同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精神做好人员分类,集中做好老农保参保账户转换清理工作,对符合退保条件的人员,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
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保扶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截止10月底,缴费人数为49.96万人,收缴保费1.18亿元,超额完成市民生办下达的年度缴费目标任务数。10月份实际待遇领取人数20.97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51亿元,符合条件老年人养老金发放率100%。县政府为46226名特困人员由县财政代缴保费951.42万元,为20876名独生子女和6654名农村双女父母增加缴费补贴170.92万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制政策。县政府于2020年1月14日下发征缴工作通知,制定缴费政策,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将高档次缴费任务和贫困人员缴费任务数也一起分解下发。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抓住春节农民工回家过年的大好时机,引导群众参保续保缴费。各乡镇紧扣“早谋划、早落实”的工作思路,狠抓落实,有效推进城乡居保缴费工作。
2.强宣传。我县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对推动政策落实、提升居民参保意识的重要作用,坚持将政策宣传工作贯穿于城乡居保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宣传录音、宣传手提袋、宣传抽纸和纸杯、电视、短信息、微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居保政策宣传单10万余份,宣传手提袋7万个,宣传抽纸3万盒,宣传纸杯5万个,发送手机短信息60万余条,更新微信公众号10次,推送微信朋友圈10万余条,在萧县电视台黄金时间以游走字幕的形式做政策宣传一个月。利用村干部开会、脱贫攻坚进村入户的时机做好城乡居保宣传工作,将多缴多得、居保扶贫等政策传达给群众。引导参保群众关注“萧县城乡居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快捷传递城乡居保政策。引导激励居民选择高档次缴费,年青人尽早参保缴费,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3、提服务。县居保中心克服疫情困难,在3-4月份集中缴费期内保证每周托收缴费两次,及时为各乡镇提供参续保缴费进度,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县人社局设在274个行政村(社区)的“便民宝”,鼓励居民就近刷身份证查询本人的缴费和养老金发放情况。同时积极协调合作银行,采用“金融社保+惠农服务室”形式,将服务功能下延至行政村。县农商银行在234个行政村设立了“惠农服务室”,加上2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有农商银行营业网点,274个行政村(社区)的村民全部可以就近缴纳保费和领取养老金,真正实现了“参保、缴费、查询和领取养老金”四不出村,解决了群众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4、重扶贫。各乡镇高度重视居保扶贫工作,年初,我县贫困人员总数为177522人,其中16岁以上符合参加城乡居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为153226人,已经全部参保缴费,做到了应保尽保。其中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贫困人员为91584人,全部发放待遇,做到了应发尽发。2016年以来已脱贫、未脱贫和返贫人员有37364人,已经全部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实现了政府代缴保费,符合参保缴费条件但不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共24278人,已经全部个人缴费。(除去和贫困人员身份重复的以外,还有低保对象5966人、特困人员204人、二级以上残疾人2647人也全部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实现了政府代缴保费。计生特别扶助对象45人,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实行了政府代缴。)。
二、存在问题。
1.年青人参保意愿低。年青人由于就业、婚姻、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原因生活压力大,更加看重当下生活利益,不愿意投入收益期限长达几十年的养老保险,普遍采取观望心态,等到四十岁以后再参保缴费,缴费够15年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就行了,目前即使参保,也是在村干部的动员下选择最低档次应付完事。
2.平均缴费水平偏低。我县平均缴费水平238.62元,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入户访谈时,受访人员普遍认为缴费多少与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没有关系,而且家庭收入也不高,不想过多投入资金用来缴纳保费。
3.村级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城乡居保的工作重点在村级,参保缴费、待遇核定、资格认证、死亡注销等工作主要靠村协办员来完成,可给他们的工作补贴每月仅有200元,连电话费都不够,鉴于这个原因村协办员多数都是由村干部兼任,村干部的工作千头万绪,能顾及到城乡居保的少之又少,严重制约城乡居保最基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经办工作的经费投入,特别是对村级经办机构的经费投入,因为城乡居保主要工作在村级,没有村级经办机构的宣传和工作,所谓的政策宣传家喻户晓就是一句空话,其他工作也是应付了事。建议全市统一标准,按照村协办员的实际工作量由各县预算经费,提高村协办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2021年工作谋划。
(一)坚持目标导向,巩固居保扶贫成果。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一步向贫困人员宣传居保扶贫政策,巩固居保扶贫成果,防止中断缴费现象发生,以保障贫困人员参保质量。针对已经稳定脱贫、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贫困户,引导他们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升养老待遇。
(二)精准宣传,努力提升参保质量。紧紧围绕政策亮点和群众关切的问题,坚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精准解读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和35岁以下群体精准宣传,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与群众沟通交流,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引导经济条件好的参保居民选择高档次进行缴费,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养老待遇,提升参保质量。
(三)全面推进社保卡应用工作。主动与信息中心和合作银行协调,2021年全部启用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对不能到银行激活社保卡的老弱病残人员,统一上报名单,协调合作银行上门激活,确保持卡人能顺利领取待遇和缴纳缴费。
(四)多措并举,防控基金风险。取消待遇领取人员集中资格认证后,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新格局,积极和公安、民政、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联系,每月将城乡居民系统发放数据与各部门数据进行比对,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
(五)加强队伍建设,培训乡、村两级业务经办人员。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对乡镇业务经办人员和村级协办员再次加强培训,确保县、乡、村三级经办平台口径一致,人人懂政策,个个会宣传,共同为参保群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十二
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周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我镇农村新农保应参保人数3人,实参保人数15192人,参保率75%,缴费人数10319人,领取待遇人数4873人;城镇新农保应参保人数644人,实参保人数132人,参保率20%,缴费人数19人,领取待遇113人。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位推动实施。
一是及时召开启动会。
按照全县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会议精神,于6月11日召开了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举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暨养老金首发仪式及政策咨询活动,全面部署了我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十三
自20xx年x月起,我新农保中心在市县领导和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导,认真执行“深化改革,理顺关系,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政策,以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新型农保工作前进。现将2月3日前的新农保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为全面调动农民参保热情,我新农保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政策宣传,动员扩面,保费征缴的宣传形式,全面推动农保工作稳步发展。这两个多月,我中心共印制了10万册新农保政策宣传手册,并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做到每户一册。同时,制作新闻短片,在各乡镇进行电视和广播宣传,在县有线电视台也定时播放新型农保制度,以及缴费标准和方法。
70岁的老人,10年前老伴去世后她独居至今。老人属于五保户,以前主要靠民政局发放的每年1800元五保老人供养费度日。今年每月又能领到一份固定“收入”——50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这样她的生活费平均每月能达到200元。她还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能报销部分医疗费。入冬以来她病情加重,村集体每月花300元雇了一个老婆婆照顾她,每天给做做饭、洗洗衣服,陪她说说话。政府对农民承担起了养老责任,改变了数千年来农民靠儿女、靠土地养老的模式。新农保政策不失为给农村养老下了一场“及时雨”。
为方便全县各地参保人员就近缴费,我中心准备近期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代收保险费和代发养老金协议。财务人员在发放保险金时,严格按照发放名册,核实发放金额,并每月定时对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实行专户打卡发放。收支专户在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发放中,根据基金保值增值政策条款规定,严格管理基金,在保证基金安全的情况下确保基金有效增值。
自20xx年1月,我中心严格按照20xx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调资政策规定,对20xx年到龄缴费人员进行逐一清理和领取资格审核。同时,加强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发放流程,使参保人员资料的复核、待遇认定和发放、养老基金支付等程序环环相扣,从根本上防止冒领和错发养老金现象的发生,避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为确保参保人员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我中心全体人员狠抓业务学习,制作新型农保数据库,规范数据资料的管理,实现参保人员资料的系统化数据库录入和管理,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中心全体职工利用周末加班进行数据录入、校对工作,全面保证全县60周岁以上农民基础养老金在1月底之前发放到位。截至目前,我县新农保应参保人数为21万人,16—59周岁的适龄农民完成参保139043人,收缴保险费达1300多万元,完成60周岁以上45679人的信息采集,60周岁以上的.农民基础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金额达626万元。
回顾两个多月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是:
(一)工作量大。
由于各乡镇劳动保障站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大量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和核对工作都推到了县新农保经办机构来完成,加上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的完成速度难以加快。
(二)缺乏经费。
由于这项工作刚启动,各项开支大,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且缺乏交通工具,致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运行。
(三)农民观念低。
这几年国家对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投入较大,很多福利措施的实施造成了部分群众认为只要福利就应该是政府出,新农保政策的好处他们清楚,但是等、靠、要、思想严重,造成部分群众目前还处于观望态度。
(一)加强宣传力度。
进一步宣传政策的优势,深入各村、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参保积极性,引导农民自觉踊跃缴费,推行新农保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考核制度。
继续将新农保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相应提高新农保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
(三)完善农保制度。
进一步制定完善实施新农保制度,确保新农保工作的开展,将我市一个新农保试点县工作在全市起到试点的作用。
这两个多月,我农保中心虽然业务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造。今后我中心要继续围绕农保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十四
许先彩同志分管本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通过本场办理城居保专职和兼职人员的共同努力,以及各基层工区、社区党支部的通力合作,我场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止2013年11份底,总计参保人数约1799人,其中领取养老待遇六百多人,达到任务完成比例的113%。
我场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受益于以下工作经验:
自我县2013年7月1日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以来,人社局和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多次亲临林场召开现场会议开展宣传动员工作,从物力、人力上给予支持、指导,做到分工协作、责权明晰。
林场领导多次召开基层党委会议,听取基层组织所反映的困难,听从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开展准备条件和创造条件。
比如:
为每个工区购买充足的复印纸张,群众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参保款项去工区协办处就可以办理保险业务,无须为复印资料奔波;将任务平均分解到各工区,分解到各村委工作人员手里,让大家有针对性的去所管辖的村小组开展排查落实工作;各级财务部门沟通联络好来,兑现了林场和工区的参保补贴承诺;对于五保户和残疾人士养老的问题,领导特别指示社会事务办、敬老院、派出所等部门认真配合工作,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参保的实际问题,从代理办证到为五保户全额补贴。
因为铁龙没有邮储网点,只能去新江邮储去办理参保业务,而铁龙去新江山高路远,坐车至少也得半个多小时时间,如果严格按照新农保流程开展业务——由村委各自去新江邮储交接资料和款项,既怕繁乱不便于管理,也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经林场分管和主管领导商议,所有的参保资料统一按工区、按批次、分类别、分档次,整理汇总到人社服务所,由经办员统一审核、统一核对费用、统一去新江邮储办理存交。
党政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也分别抽调司机和车辆积极护送经办员去新江邮储办理参保资料、保费、存折等交接业务,为我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顺利开展和人民群众的养老财产保驾护航。
虽然之前铁龙尚不符合邮储网点设置资格,给参保人员造成了诸多存取款项的不便,经林场有关部门与县邮储领导协商,在铁龙市场和各工区等处商铺安装涉农取款机,方便边远山区人民和不方便远行的群众取款;经林场领导与上级政府部门多次反映和反复沟通,克服种种现实困难,到目前为止,装修一新的邮政网点已开始营业,各项业务工作也提上了日程。同时政府开展的这一项民生工程在铁龙也得到了大家广泛的认可,让群众的养老保险办得放心,也养得放心。
在整个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铁龙有许多值得借鉴的保障民生的先行经验,比如:
当然,我场的城居保。
工作。
也有存在不足的地方,比方说:
发生,给我们的参保进度尤其是邮储
的业务操作造成了不必要的延误和耽搁影响;也有个别协办人员没有认真处理好个别居民的参保事项,没有按规定分类汇总好参保资料,没有及时定期盘点参保人数和参保资金,导致了一些遗漏和差错,在人民群众中给城居保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这些都是我们今后在工作中应引以为鉴的情况。
以上是我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所取得的一些工作经验,有不足之处,还请批评指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不断地为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持续顺利的开展贡献应尽的一份责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以下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做好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__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__府发[201_]_号)及《__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__府发[201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统筹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兼顾、稳步实施,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二是个人、集体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三、
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_年7月1日启动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阶段目标任务是:201_年底前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率要达到70%以上,201_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201_年对全县城乡适龄居民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基本政策。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方式筹集养老保险资金。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政府将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基本缴费档次标准。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农民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城乡居民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1)养老金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月全额支付55元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2)缴费补贴。省、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30元财政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8∶2负担(即省财政负担24元,县财政负担6元)。
对选择600元至1000元档次的超基本补贴30元的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2:8负担。
参保对象按年缴费,必须在每年10月31日之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因经济困难等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自愿补缴,但停缴期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
4、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以所持有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依据),由省、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代缴资金由省、县财政按8︰2负担(即省财政负担80元,县财政负担20元)。
(三)建立个人账户。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每名参保的城乡居民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财政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由省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公布),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四)养老金待遇和调整。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为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
今后,根据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调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
(五)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我县城乡户籍居民,可享受养老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同时,鼓励和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2、在本方案实施时,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当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同时,距领取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允许补缴,补缴部分可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的标准享受政府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含补缴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在本方案实施时,45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应按年缴费而中断的,允许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补缴中断的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4、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每年定期开展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未参加资格认证的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通过资格认证后再补发养老金。
(六)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个人账户继承。
1、参保人员户口迁居外地,迁入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纳其养老保险关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连同个人账户累计基金转入迁入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暂无法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保留,待达到转移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户口在本县内转移的,只转移保险关系。
2、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可将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含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将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含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七)制度衔接。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老农保、已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领取对象,可在原领取标准基础上,再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每月增加55元基础养老金。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领取对象,可继续领取老农保养老金,但必须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继续参保缴费,待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缴费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参保的低保、五保对象的缴费提供资助。已经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的养老金。在审批或复核低保、五保资格时,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十二五”时期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16-59岁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有缴费能力的优抚对象,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缴费困难的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已经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优抚对象,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其优抚待遇标准不变。
5、参保人参保后如户口性质发生变化,其养老保险关系将随户口性质转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允许有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参保。
(八)基金管理和监督。
1、加强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基金实行县级统筹,实行预决算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县财政局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并将年度决算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服务网络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商业银行来代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为广大城乡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
2、加强基金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九)经办管理服务。
各村(居)委会、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组织和对象落实等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要落实至少1名协管员的经费,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十)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通过伪造有关证件或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镇劳动保障所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居)委会协管员要协助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搞好参保人员的生存状况调查,及时发现和上报情况。
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1_.2.1--201_.5.31)。
1、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__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人保、财政、农工部、宣传部、发改委、民政、农业、人口计生、统计、公安、国土、残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和。
总结。
推广,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统一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平台,指定专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务,方便参保群众。
每村(居)配备1名协管员。县、乡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安排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宣传动员、业务培训、资料印制等开展实施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启动。
3、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政策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上报__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_.6.1--201_.7.31)。
1、召开动员大会。6月初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动员大会,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各乡镇、各村(居)委会相应召开动员大会。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和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各经办窗口都要摆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单,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3、开展业务培训。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举办业务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为乡镇领导、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会计及经办人员,使其熟悉掌握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明确任务和职责,同时发放各类表格、宣传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4、入户调查摸底。各乡镇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做好本辖区内的城乡居民的入户调查工作,认真填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入户调查表》,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汇总后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阶段(201_.8.1--201_.11.30)。
1、开展参保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村(居)民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参保缴费档次,填写《__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根据乡镇上报的资料,及时为参保对象建立个人账户,发放《__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将参保资料建档归存。
2、缴纳养老保险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实行村(居)委会集中收缴与金融机构代收代缴相结合的方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初期,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收缴,村(居)委会收齐后缴交乡镇劳动保障所,再由乡镇劳动保障所统一缴交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实行金融机构代收代缴时,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到金融机构代办网点将当年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指定帐户,由金融机构每年的11月1日足额划转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对未及时缴费的参保人员,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通知所在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负责统一收缴。
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城乡居民提供的集体补助资金必须在每年的11月10日前缴纳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补贴预算,在每年11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收缴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资金后要及时为参保缴费人建立和记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核定和支付待遇。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由村(居)委会协管员通知本人办理申请手续,村(居)委会、社区要对每位申报对象的领取资格进行初审和公示,所有资料经乡镇复核后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审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要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填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待遇领取证》,金融部门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提供的人员、发放金额等信息,办理待遇领取存折,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
财政部门要做好基金及财政补贴预算,及时将基金和补贴拨付到位。本制度实施前,已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其基础养老金力争在10月底前发放到位。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全面覆盖阶段(201_.12.1--201_.12.31)。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资料及相关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和流程,适时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总结会,不断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配套政策,为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201_年底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惠民政策。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学习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对历史负责的使命感,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__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总结评估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将实施工作列入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并将其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乡镇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参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是基金运作的责任主体;
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是监督主体;
县公安、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城乡居民人口数据和家庭基本信息数据;
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
县残联要做好城乡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工作;
县民政、农业、人口计生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省、市对我县考核的乡镇,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城乡居民带来的实惠,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宏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七、本方案自201_年7月1日起实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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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摸底工作方案篇十六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实实在在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重大惠农民生工程。自20x启动新农保工作以来,我乡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制度,我们乡村统一思想,重点抓管,落实到位,新农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责任明确。面对如此巨大的收缴任务,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将社保作为全乡三大中心工作来抓,乡党委政府制定了中层干部办样板村、包村干部、村干部办样板组的办点示范工作措施,定时定责。各办公室为单位捆绑考核,激励各办比学赶超,良性竞争,推动新农保工作进行。乡干部和村干部不分白昼地走组串户,宣讲政策,解答疑惑,亲征保费。为了解各办各村收缴任务完成进度情况,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征缴进度,进行督战。农保工作得到了乡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乡农保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2、奖罚分明,影响考核。乡党委政府把农保纳入乡、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对于完成任务的村,给与一定奖励。
按参保条件规定,外出打工已参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员不予再进,另外公安数据中还有户口异动、部队服役、出嫁户口未迁出、死亡人员,此部分人员也是无法参保人员,导致各村要完成任务更显困难,加上外出务工人数较多,有的根本联系不上。但全乡上下克服种。种困难,乡、村干宣讲政策,解答疑问,收缴保费。乡人社中心严格把关绝不允许非农户口人员都上报参保,,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不合条件不予参保,给村干部和村民解释,做好了第一关审核工作,卡关切源,禁止所有不符合政策的人员进保,保证了参保人员100%符合新农保的参保条件。
我乡人社工作主要是两个人负责的,而新农保工作具体业务工作仅由2人完成。我们为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的困难,加强了业务学习,理清思路,加强责任心,总结出一套相对简单且准确的信息录入方法,使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加班加点,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在最短的`时间里,我们先已完成了人员录入,我们采取业务上一人专门负责收集和审核表格,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户口性质等,保证了资料准确性;一人专门负责录入和上传信息,更全面地完成了数据录入,在最短时间保证参保人和保费的落实到位。有时为了一个人的资料不齐全,我们要打电话通知村级联络员,要求资料报送齐准,村干部更是顶着烈日,奔波于村民家、派出所、农保站之间,为的就是将每一个合条件的人员准确参保。目前资料收集工作也正在有秩进行中。
1、改错信息,不留疑点。大面积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是遗留下来的一些个体化问题,这部分人是符合政策人员,如姓名和身份信息有误、外地嫁入我乡的人员、特殊参保人员、参保费数额不对等问题的存在,需要一一解决,更改成正确信息,但是这个更改需要多个部门联动,多项手续协调,相对难度较大,花费时间较多,要求业务员思路清晰。我们正在逐一完成这项工作,为防止打印票据后难以修改,我乡在录入名单后又返回各村,要求各村认真核对信息,错误的信息将报县、省有关部门修改。此外每月全乡都有密码遗忘、农保卡丢失人员上报,每月都有年满60岁人员需要去查询上报,每月有死亡人员待遇需要暂停或中止,并报相关资料。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全年性的,常年性的业务型工作,日常工作明确,我们根据上级指示,定于每月20日前定期报送60岁到龄表格和死亡表格。全乡新农保工作每月发放准时到位,让老人每月按时拿到钱。
今后我们将继续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农保等各项业务工作,尤其是社保归档材料的整理工作,更加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做到内部管理严格有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为黄湾乡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