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沼气安全总结(模板15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吸取经验教训,提高自己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写总结要注重条理性,将整个内容分成几个小标题,有序地展示出来。总结范文中的经验和思考,对于我们写总结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沼气安全总结篇一
根据汉中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汉农能发[20xx]4号)文件精神,勉县农村能源站迅速开展了全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总结如下:
为搞好此次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勉县农村能源站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立即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制定了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检查方案,确立了以站长为责任人、能源站技术人员和沼气生产工为主要力量的检查小组,对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同时及时通知到有关乡镇村、单位、沼气生产工和沼气池施工负责人,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严格杜绝事故的发生,将各种安全隐患抑制在萌芽状态。
勉县在此次排查中,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
1、面上排查,由有关镇村对在辖区内的沼气用户和沼气生产工对自己所建的沼气池进行沼气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重点排查,根据勉县实际,对大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场)沼气工程及户用沼气池较多的村开展重点排查。
一是重点做好中央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在对万鑫养殖场大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检查中发现如下问题:
1.两处大门入口都未张贴防火、禁烟标志。
2.配电箱安1装不够规范,电线布置不合理。
3.沉淀池周围没有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分析原因:主要还是业主、生产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对细小问题不够重视。对于这些隐患,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业主在大门入口处张贴醒目的防火、禁烟标志;规范安装配电箱,合理布置电线;沉淀池需要加防护栏。
二是乡镇的养殖小区(场)沼气工程的安全生产排查工作。同沟寺是勉县的重点养殖镇,对此,勉县农村能源站组织技术人员,在镇、村干部的配合下,对该镇的4处养殖场沼气工程逐户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
三是排查户用沼气用户安全隐患。新铺镇板庙村是我县户用沼气池较多的村,为真正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沼气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勉县农村能源站带着宣传、学习资料进村入户进行宣传、检查,切实为农户提供帮助、解决安全隐患。同时在板庙村为村民送上了一堂“户用沼气池运行维护管理培训”知识讲座,使广大农户对沼气的安全使用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
为真正使沼气用户认识到沼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勉县农村能源站通过组织技术人员深入沼气用户现场检查讲解宣传,对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普及,开展技术咨询,发送沼气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有关技术资料等形式,使农村沼气用户明白沼气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日常使用注意事项、常见故障及其处理办法等,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如在板庙村就向广大沼气用户发放了《沼气安全使用手册》和沼气安全使用挂图,一户一册,共计350余份。
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沼气用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发现了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现已得到妥善解决。勉县能源站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为农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支持和更细致的服务。
沼气安全总结篇二
根据《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x市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我办高度重视,召开了街道、村两级干部会议。有关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由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统筹科、各村为成员的农村沼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街道沼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根据文件要求对我办的沼气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制定了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沼气安全检查方案。要求各村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明确责任,并层层落实到了人头。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坚决防范遏制农村沼气安全事故,我办确立了以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统筹科技术人员、村干部为主要力量的检查小组,对农村户用沼气池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同时及时通知到有关村、单位负责人,要求做好检查工作,严格杜绝事故的发生,将各种安全隐患抑制在萌芽状态。在检查过程中要求农户、企业做到以下几点。
1.是做好安全宣传,强化对户“出料”和“清池”行为的管控,严防农户在未采取保护措施或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进人沼气池。
2.是认真核查户用、企用沼气池产气情况,未产气的沼气池是否存在隐患,废弃沼气池要及时瑱埋。
3.是重点关注建于生活用房下面的沼气池。摸清生活用房的真实用途,做好这部分农户的安全教育工作。
4.是检查所有沼气池管线是否存在破损,盖板是否到位。经排查,我办无沼气池工程;农村沼气xxx余口均为未使用状态且盖板均已盖好,所有沼气池均设置了警示标志。
进一步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的培训与宣传,确保在发生沼气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下能立即反应、及时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这次全街道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办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各村组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管理、使用和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落实了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措施。各村组建立了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干部,公开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沼气安全总结篇三
根据省农村能源办公室《转发农业部科教司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及时部署、合理安排、认真落实,5月22日—29日,对我县沼气工程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为认真落实好这次自查工作,我办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立即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制订了检查方案,我办成立了以主任为责任人、能源办全体干部职工及施工技术负责人为主要力量的检查小组,乡镇组成了以农技推广中心、项目村及乡村沼气服务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在检查中分级负责,大中型沼气工程及联户沼气工程由县检查小组负责;户用沼气乡镇工作组负责,县检查小组派人指导。制定检查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制度,做到检查责任到人,整改落实到户。
我县目前已有1.3万口户用沼气池,70多处联户沼气工程和一处大开沼气工程,在此次自查中,采用大型沼气工程及联户沼气工程全面排查,户用沼气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检查中发现通过近两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检查要求的落,全县沼气用户安全意识增强,能认真学习农村沼气安全使用知识,能严格按照安全知识上宣传的要求操作,遇到问题能及时与所在地服务网点联系。但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减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户用沼气:
二是部分用户沼气管线裸露,日晒雨淋,造成老化,出现漏气现象;
三是随意移动灶具,灶具离净化器太近,容易将净化器及管道烤坏;
四是先期建池户,由于确乏保养,有的灶具及净化器已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六是有的农户嫌安全知识图册不好看,收了起来,找又不能及时找到,在操作中未认真对照图册的内容进行,对沼气安全使用知识一问三不知。
2、联户沼气工程:
二是有的养殖户在沼气池边堆放有秸秆等易燃品;
三是池边基本无禁止烟火标志牌,防火完全意识不强;四是不能及时出料,沼气不能及时用完时沼液溢出池外。
3、大型沼气工程:
一是沼气工程区与生产区未完全隔离,非沼气运营管理人员可以随便进出沼气工程区;
二是运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人参加职业技能、安全技术培训不够;
三是重要部位的警示牌不全,有可能因非工作人员的误动造成事故;
四是岗位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章制度安置不全,有的位置有,有的位置没有;
五是防火管理存在漏洞,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安置数量及位置不够。
针对以上出现的隐患,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消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1、落实整改措施,提高整改效率。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如盖板未盖、堆放的杂物等),立即现场整改,不能现场(如安置警示牌等),要求农户限时整改,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2、加大宣传,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为真正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沼气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检查中针对发现的问题,耐心地向农户讲解安全知识,增强农户的安全意识;另一方面,检查组随身携带《沼气安全使用宣传画册》,向画册缺失的农户无偿发放,达到一户一册一图,力争使沼气安全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强化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我县目前已建设有62个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服务已基本覆盖了全县的沼气用户,但后续管护资金缺失,无专门的维护费用,网点的收益又不足以维持运转所需的费用,因此各网点运转艰难,今后要各方筹措资金,加强网点投入,维持网点正常运转;加强对网点负责人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4、建立后续管护长效机制,提高沼气使用水平。今后将“百名技工百日进百村服务一万户活动”形成一项固定的制度,每年上半年用3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县的沼气生产工,对全县的沼气用户进行大回访,重点解决农户在使用中集中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沼气使用效率和使用水平,充分发挥沼气的综合效益,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
通过开展这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了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缺陷,消除了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使我县农村沼气的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牢固,农户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确保了我县沼气安全运营,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沼气安全总结篇四
活动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市农牧业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18‟17号),《伊金霍洛旗农牧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伊农牧发„2018‟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农药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农药“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农药安全生产月总结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蒙古自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通过开展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基层的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我市农药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
指导使用者安全科学使用农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控制过度用药;严禁在沿河、湖、海地区,特别是人畜饮水水源地,鲜食农产品生产地使用禁限用农药,严禁在田间地头随地乱扔农药包装物和废弃物,共开展农业生产基地检查10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二)开展公益宣传展播活动。
利用各镇集市、交流会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动宣传车,宣传新《农药管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农用沼气安全宣传知识等。全月出动宣传车4次,悬挂横幅10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三)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委会统一安排,在伊金霍洛旗阿热腾席热镇王府广场,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等方式,向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应急处置和自我防护等知识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农药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开设宣传橱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农药安全生产知识,让公众科学认识和看待农药,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
(四)扎实推进“七进”宣教活动。
要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发„2018‟1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本辖区和行业领域农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要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相关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协同工作机制,将农药安全生产宣传。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2018年6月19日上午全系统在王府社区集中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进行大反思大讨论,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研究分析事故规律和特点,吸取教训。
(六)开展农业沼气安全工作。
农用沼气涉及数量大,范围广,特结合我旗乡镇工作人员参与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预计在7月中下旬完成一次全面彻底的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沼气安全总结篇五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农业部科教司《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安全工作的通知》和省农办《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沼气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确保农村沼气不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州及时部署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州开展农村沼气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总结如下:
州县均按照职责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州、县农能办,各县乡(镇)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沼气池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设在州、县农能办。我州农村能源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按照《省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州、县均制定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了管理,各县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克服麻痹思想,以足够的力量、足够的精力抓好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认真开展“农村能源安全工作进村社活动”切实做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扼制了事故的发生。
为真正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沼气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州各县农业部门印发宣传单、挂图、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积极宣传沼气建设安全知识。同时,向广大沼气户发放了《沼气安全使用手册》,讲解沼气技术、安全和科普知识,使沼气安全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8月上旬,我局分管副局长队对丹巴、得荣县开展了沼气安全专项大检查。工作组对对沼气灶具管道、压力表、控制旋钮或阀门、进出料口、护池坝是否加盖盖板,是否按照操作使用规程进行操作、维护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现违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在乡镇的积极配合下,各县对项目乡镇、村开展了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部分农户进出料后未把盖板及时盖好,县农能源办督促并将其及时盖好;发现沼具及配件不合格和安装不规范的,组织安装人员及时整改,乡镇也及时组织人员在各自范围区内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此次安全大检查对全州8个县,55个乡221个项目村的农村户用沼气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一是各县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不一致,进度不一,还存在重视不够的.情况;
四是缺少检测设备,建池后服务跟不上,维护不到位,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二是加快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做到沼气建到哪里,服务就进行到哪里,为农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更细致的安全督导。
沼气安全总结篇六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搞好此次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利州区农能办根据上级的指示和要求,立即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制定了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检查方案,确立了以主任为责任人、农能办技术人员和沼气生产工为主要力量的检查小组,对大中型沼气工程和户用沼气池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同时及时通知到有关乡镇村、单位、沼气生产工和沼气池施工负责人,要求做好自查工作,严格杜绝事故的发生,将各种安全隐患抑制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
利州区在此次排查中,做到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突出重点。一是面上排查,由有关乡镇村对在辖区内的沼气用户和沼气生产工对自己所建的沼气池进行沼气安全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重点排查,根据利州区的实际,对中央沼气工程、新村无框画供气沼气工程及户用沼气池较多的村开展重点排查。
三、注重宣传,增强意识。
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只有通过检验才能确认。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从根源抓起,消除安全隐患于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沼气用户的安全生产意识,发现了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现已得到妥善解决。利州区农能办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为农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支持和更细致的服务。
广元市利州区农村能源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沼气安全总结篇七
市农委农建处:
随着我县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型农民社区建设,农村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持续减少,沼气发展潜力受影响。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自xxxx年起沼气池建设任务不再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由各镇(街道办)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农户自愿、宜建则建”的原则落实沼气池建设工作,因此xxxx年我县没有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建设任务。
年初我局按照x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全市农村沼气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庚即在“元旦、春节”前下发通知安排各镇(街道办)对农村户用沼气池开展了安全检查,同时对在建的xxxx年水源地保护项目的x口大中型沼气池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检查,确保了“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未发生沼气安全事故,保证了节日期间农业生产安全。另根据x市农业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了沼气安全“回头看”工作。采取农民朋友喜闻乐见的方式,利用农村“赶场天”和“春台会”的时机,在全县各镇(街道办)开展设点宣传和咨询活动,全县共发放沼气安全使用手册和沼气安全知识挂图约xxxx份,并将沼气池安全知识在“郫县三农信息网”上予以发布,从而确保了农村户用沼气池的使用安全。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一例农村沼气安全事故。
来源:网络整理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content_2();。
沼气安全总结篇八
根据5月3日农业部印发的《关于xx省xx县发生沼气池窒息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沼气建设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xx市能源办公室及时向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在xx市十个县市区范围内开展了沼气建设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印发内部明电。根据国家农业部和省农业厅紧急《通报》和《通知》精神,市能源办主任李华伟立即向市长徐光、主管副市长史根治进行了汇报,经领导研究,于5月9日上午印发了《内部明电》(周能明电〔20xx〕1号),传真至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明确各县市区主管副县(市、区)长为本辖区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能源办负责沼气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协调,各乡镇长为本辖区内沼气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干部为安全员,负责本乡镇的沼气安全管理。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要在5月底前对本辖区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后每季度至少督查一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如淮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还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沼气安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安[20xx]12号),确保此次安全检查的组织力量。
二是召开会议。5月14日上午,市能源办主任李华伟主持召开了各县市区能源办主任会议,会上大家首先认真学习了农业部的《通报》和省农业厅的《通知》精神,虽后听取了各县市区安全检查情况的汇报,最后,李华伟主任要求各县市认真负责,时刻牢记生命安全重于泰山的警示,对各辖区内的沼气户进行一次彻底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5月21日下午,全省“三夏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后,市长徐光、副市长史根治又进一步对沼气建设安全大检查工作作了强调部署,要求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对沼气建设安全的管理。各县市区也都采取不同形式召开由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沼气办主任参加的专题会,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从而确保了安全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为真正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沼气建设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市区通过广播、电视、悬挂过街联、印发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制作版面巡回展出,积极宣传沼气建设安全知识。同时,还向广大沼气户无偿发放了《沼气安全使用手册》和沼气安全使用挂图,达到一户一册一图,力争使沼气安全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各县市区能源办组织技术人员在各乡镇的积极配合下,对在辖区内的沼气户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通过检查虽然没有发现大的安全隐患,但发现有个别施工队在建池过程中,没及时把进出料盖板和天窗口盖板浇筑好,督促其及时浇筑。针对部分农户进出料后未把盖板及时盖好,县能源办督促并帮助将其及时盖好;发现沼具及配件不合格和安装不规范的,组织安装人员及时整改。同时,各乡镇也及时组织人员在各自范围区内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能源办组织有关人员,于4月15日起,对全市十个县市区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推磨式督查,重点检查沼气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组每到一处认真负责,在与县乡两级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进村入户,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农户,立即通知县能源办有关人员就地解决问题。同时,还将乡村两级沼气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督导内容,要求凡没有建立村级沼气建设技术服务中心的要及时建立,力争早日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专群结合、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通过加强服务促进沼气综合利用,推进沼气健康发展,提高沼气建设效益,解决沼气农户的后顾之忧,确保广大沼气户使着沼气放心、用着沼气舒心。
5月3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xx省xx县发生沼气池窒息死亡事故的情况通报》,河南省农业厅于5月5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沼气建设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新乡市接到通知后,及时向有关领导进行了当面汇报,领导当即作出批示:要求全市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农业部《通报》和省农业厅《紧急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安全管理工作,并于即日起在本辖区内迅速开展农村沼气建设安全管理检查活动,将检查活动情况于5月22日前上报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市里组织人员进行重点督导检查。按照领导要求,随即向各县(市、区)进行了安排部署,分头行动。现将有关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接通知后,迅速起草了《关于开展沼气建设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先用传真将有关文件发往各县(市、区)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尔后将农业部、省农业厅、市农业局内部明电用快件又一次下发,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文件要求迅速行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乡村,分片包干,展开沼气建设安全管理检查活动。各县(市、区)都利用不同形式,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领导带队,部门负责,进行了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广泛宣传,安全使用知识。各县(市、区)都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大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知识,都印发了明白纸,发给每个农户,下发宣传挂图,让农户了解安全使用常识,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如获嘉县在电视台播放安全公告一星期,在“获嘉通讯”上刊登“加强沼气安全管理使用注意事项”,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提高沼气用户的警惕性,引起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全面排查,开展技术服务。各县(市、区)组织沼气技术人员,在乡、村干部的配合下,逐户检查,大中小型沼气工程重点排查,对安装不规范、乱扯乱挂、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进行了纠正。同时,给沼气用户面对面的发复讲解安全知识,告知利害关系,严禁下池检查,如池出现漏气或其它问题,确需下池要请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切忌盲目行事,严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沼气关系千家万户,面广量大,如果说没有一点问题也不现实,要管好、用好沼气,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任重而道远。通过检查,也或多或少的发现了一些问题。
1、有部分农户安全意识淡薄,存有麻痹、侥幸心理,在认识上存在偏差;
2、还有的农户对沼气安全使用知识了解不够,确乏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3、有部分用户沼气管线裸露,风吹雨淋,造成老化,出现漏气现象;
4、先期建池户,由于对沼气灶具确乏保养,有的已不能正常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5、建后服务跟不上,维护不到位,致使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6、缺少检测设备等。
新乡市决心在今后的沼气建设工作中,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到建池一户,培训一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加快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培养一批能建设、懂管理、会利用的沼气管护员和“沼气大夫”,做到沼气建到哪里,服务就进行到哪里,为农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更细致的安全督导;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人人讲安全,户户保平安,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沼气安全总结篇九
20xx年6月26日县农业安全工作会后,车岭镇党委政府庚即成立了以镇长陈新辉同志为组长的沼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车岭镇沼气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6月28日下午,镇政府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会,作了安全大检查工作动员,进行了沼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对检查工作的方法、步骤具体要求作了安排部署,向各村下发了“实施方案”。7月8日,又召开了镇、村干部会,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强调了工作要求,进一步讲解了安全使用常识和检查内容。
两个多月来,在镇领导小组的领导督促下,由镇农能办牵头,村组为基础,沼气服务站为技术指导,以开展“沼气安全进村入户活动”为载体,对历年来全镇所有的在用池、损坏池、废弃池、在建池进行了全面检查。
这次活动,各村组对辖区内的在用、在建、损坏、废弃池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弄清了各种池的数量和每一口池的基本情况,作了如下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知识宣传:
在用池:管线安装是否安全,池体是否设置安全警示,农户是否领取和学习《沼气使用安全知识》、《用户手册》,是否按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使用沼气,是否科学进出料和维修维护。
在建池:工地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示,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安全规程和要求施工。
损坏池:是否恢复使用,不能恢复则报废填埋。
废弃池:立即填埋或封闭。
各种池的三口四盖是否盖好等。对有安全隐患的情况,当即指出、立即或限期整改。
为了进一步提高用户的安全意识和知识,镇政府收罗编排了沼气安全使用常识13项,以此为内容制作了《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让农户签订,一式两份。农户留一份作警醒和学习用,另一份交农能办存档。
检查期间,县农能办多次到我镇监促和指导,和镇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对我镇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帮助,提高了我镇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这次检查,较大程度地提高了我镇沼气用户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使用知识。排除了诸多的安全隐患,对我镇农村安全工作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我镇仍存在诸多的问题:
1、农户私自建池现象不少,安监和技术人员不足,安全难于监管。
2、施工人员杂,无证上岗普遍。
3、用户和建池人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技能仍需提高。
4、本次检查尚有盲点,查出的问题尚需继续整改。
5、各级干部对农能建设和安全尚存懈怠思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想办法、添措施,查漏补缺、清除盲点、排除隐患。逐步解决问题,科学建池用池,确保安全。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沼气系统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沼气系统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运行规程进行安全生产,重视沼气的危险性,严格按照沼气设备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管理及维护,保证沼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沼气系统区域内一律禁止明火,严禁吸烟,严禁铁器工具撞击或电焊、气割等操作。严禁在导气管上试火,以防回火引起沼气系统发生爆炸。
3.沼气系统区域内应建立出入检查制度,严禁小孩及闲杂人员进入,严禁打火机等危险物品的带入。严禁堆放杂物。
4.严禁沼气系统管理人员进入运行中的加盖集水池、加盖酸化调池、厌氧池(罐)、贮气罐等含有沼气的构筑物进行操作。这些构筑物需维修时,应严格按照安全维修操作规程进行。先间断放空,再强制通风,再进行动物试验,有至少三人在场时方可施工。
5.定期检查沼气管路系统及设备的严密性,如发现泄漏,应迅速停气修复。检修完毕的管路系统或贮存设备,重新使用时必须进行气密性试验,爆炸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沼气管网,不得私自开启沼气系统,以免产生危险。沼气主管路上部不应设建筑物或堆放障碍物,不能通行重型卡车。
6.沼气贮存设备因故需放空时,应间断释放,严禁将贮存的沼气一次性排入大气。放空时应认真选择天气,在可能产生雷雨或闪电的天气严禁放空。另外,放空时应注意下风向有无明火或热源(如烟囱)。由于h2s和c02比空气重,须防止在低凹处积聚(如检查井),以防止人窒息。
7.沼气系统区域内必须配备消火栓、若干灭火器及消防警示牌,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状况,保证其正常使用。
8.建立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等,行成条文上墙公众,共同监督执行。
9.建立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等,行成条文上墙公众,共同监督执行。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一
沼气能够被广泛利用,不仅可以用作燃料,还可以作为肥料,节约成本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但同时,沼气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了确保沼气的安全性,我们需要做好沼气的使用和管理。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自己在守住沼气安全底线方面的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了解沼气的安全性。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沼气的危害和安全性。沼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如果不加以控制和管理的话,可能会导致爆炸和火灾等严重的后果。此外,沼气在使用过程中也会产生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了解沼气的安全性对于守住沼气安全底线至关重要。
第三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其次,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沼气安全管理体系。这个管理体系包括从沼气的生产到使用的所有环节。在沼气生产过程中,我们需要进行规范的操作,例如定期清理沼气池和排气系统等。在沼气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记录沼气的产出和消耗情况,并检查沼气的质量和产生的气味是否正常。同时,我们还需要做好沼气使用的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四段:培育人员的安全意识。
此外,我们还需要培育沼气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沼气的安全不是仅仅靠一个人的力量就能保证,而是需要整个团队的协作。因此,我们需要让每个人明白沼气的安全性和重要性,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只有整个团队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才能确保沼气的安全使用。
第五段:总结。
综上所述,守住沼气安全底线需要我们了解沼气的安全性,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培育人员的安全意识。当然,这个过程需要长期的持续性工作,但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沼气安全隐患,并保障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守住沼气安全底线!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二
第一条 为做好全市沼气秸秆气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促进沼气秸秆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联合执法组织机构
(一)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共同参与,组成晋城市沼气秸秆气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
(二)沼气秸秆气安全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定期向市政府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工作。
第三条 联合执法内容
(一)负责落实市政府部署的全市沼气秸秆气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二)配合省政府开展的有关沼气秸秆气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五)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需要联合执法的有关事项。
第四条 工作要求
联合执法要依托市政府安委会和市沼气秸秆气联席会议,充分发挥联合议事、互通信息、相互配合、资源共享、联合行动的优势,实施有效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联合执法行动应有方案、有目标、有措施,行动结束有总结,总结材料应抄报市政府安委会和市沼气秸秆气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合执法行动中,各联合执法部门应有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执法程序。
第五条 各县(市、区)参照本制度制定本辖区内沼气秸秆气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制度。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是指单池容积50立方米或总体容积100立方米以上,以粪便、秸秆等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设施(以下简称沼气工程)。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建设、安全运行与监管,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逐级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安全建设
第七条沼气工程建设应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
第八条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向省农业厅备案。
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九条沼气工程所用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沼气工程所用的.高压储气设备和锅炉等专用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生产。
第十条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沼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能够安全运行,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参加沼气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定期对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排除安全运行隐患。并将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和部件检修及更换等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在沼气工程、燃气装置等设备、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
第十六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和沼气用具供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监管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沼气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八条新建沼气工程应填写《山东省大中型沼气工程登记表》,并将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报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当地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农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在沼气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第二十一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沼气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及人员培训等情况,完整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秸秆热解气化站的安全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是指单池容积50立方米或总体容积100立方米以上,以粪便、秸秆等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设施(以下简称沼气工程)。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建设、安全运行与监管,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逐级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安全建设
第七条沼气工程建设应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
第八条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向省农业厅备案。
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九条沼气工程所用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沼气工程所用的高压储气设备和锅炉等专用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生产。
第十条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沼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能够安全运行,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参加沼气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定期对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排除安全运行隐患。并将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和部件检修及更换等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在沼气工程、燃气装置等设备、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
第十六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和沼气用具供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监管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沼气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八条新建沼气工程应填写《山东省大中型沼气工程登记表》,并将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报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当地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农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在沼气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第二十一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沼气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及人员培训等情况,完整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秸秆热解气化站的安全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1、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沼气室内,严禁烟火。注意用电安全。
2管理人员要经常观察沼气室内的变化情况,按要求定时冲厕,定时开,关太阳能循环泵。
3、经常打捞前处理池杂物,清理沉淀泥沙,清理观察池内杂物。
4、每天打扫温棚室内卫生一次,保证沼气系统内的卫生。
5、定时查看化粪池底温度和温棚室内温度,掌握沼气系统运行情况。
6、保证每天搅拌发酵原料三次,以确保发酵原料同沼气池内的微生物充分接触,加快沼气的产生和阻止粪壳的形成。
7、经常检查沼气系统的开关、三通管、输气管道是否漏气,如发现接头松动、输气管断裂,应及时维修、更换。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四
人体一旦吸入沼气,轻则头晕恶心,重则昏迷死亡,掌握一些急救知识在危及关头不但能自救,还可以救人,那么,沼气中毒怎么办呢?来看下面:
一、什么是沼气中毒?
沼气是一种混合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二氧化碳、氮、氢、一氧化碳和硫化氢。
甲烷(ch4)又称为“沼气”,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是天然气、煤气的主要成分,广泛存在于天然气、煤气、沼气、淤泥池塘和密闭的窖井、池塘、煤矿(井)和煤库中的.有害气体之一。
当人吸入沼气过多时,有毒气体经肺泡进入血液,很快与体内红细胞相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运输氧的能力,造成缺氧血症,同时还能抑制呼吸,导致一系列中枢神经症状。
倘若上述环境空气中所含甲烷浓度高,使氧气含量下降,就会使人发生窒息,严重者会导致死亡。
二、沼气中毒的表现:
中毒较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晕。
若空气中的甲烷含量达到25~30%时就会使人发生头痛、头晕、恶心、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乏力、四肢发软等症状。
中度中毒者可见面部潮红,心跳加快,出汗较多。
若空气中甲烷含量超过45~50%以上时就会因严重缺氧而出现呼吸困难、心动过速、昏迷。
重度中毒者病情比较险恶,如出现深度昏迷,体温升高,脉搏加快,呼吸急促,同时出现大小便失禁等。
这类病人如抢救不及时,会因呼吸道麻痹而死亡。
有些病人虽经抢救脱险,也难免留下健忘及精神障碍等后遗症。
三、沼气中毒怎么办?
1.迅速将中毒者移离现场(抢救人员必须佩戴有氧防护面罩),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
并“向120”呼救。
2、同时注意保暖,以防发生受凉和继发感染。
3、对轻度中毒病人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根据情况服用去痛片、利眠宁等药。
4、中度中毒病人,应给刺激刺激手法,针刺人中、涌泉等穴位,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5、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及人工呼吸。
呼吸困难应输氧,有条件的地方及早用高压氧治疗。
尽快将患者送入医院接受治疗。
注意:发现有肺水肿者,不准做人工呼吸,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万不得已时与病人间隔以数层水湿的纱布。
四、遇到沼气怎么办?自我防护措施:
1、当你发现这个有毒的气体泄露以后,马上就要撤离现场,最好是到一个通风的地方。
2、在这个过程当中,你最好是用湿毛巾或者是戴一个湿的口罩,这样就是避免吸取过多的有害气体。
3、因为有毒的气体是对眼睛都有刺激性,所以一定要戴一个塑料薄膜或者透明的这种保鲜膜,把眼睛密封好,这样来脱离现场,可能会减少眼睛和口鼻的这种刺激。
五、通风是预防沼气中毒最有效方法:
排水设施维护作业时,掌握安全防护知识,沼气中毒是完全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1、在清理沼气池时,提前两天打开沼气的出料、进料口和气门,让停留在沼气池中的沼气通过空气流通彻底散逸,让作业空间充满新鲜空气,这是防止沼气中毒最有效的办法。
2、下池操作不必过急,时间不宜过长,如感到不舒服应立即出池,离开沼源。
3、作业的工人进入以前应检测有害气体,要戴上洁净湿润的口罩,必要时应戴防毒面罩。
作业人员工作时,应在场外安排两个监护人员。
救人时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或其他防毒器具。
沼气安全总结篇十五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是指单池容积50 立方米或总体容积100 立方米以上,以粪便、秸秆等农村生产、生活有机废弃物为主要原料或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设施(以下简称沼气工程)。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建设、安全运行与监管,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建设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沼气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逐级备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安全建设
第七条沼气工程建设应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环保、安全和消防等规定。
第八条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向省农业厅备案。
从事沼气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九条沼气工程所用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
沼气工程所用的高压储气设备和锅炉等专用设备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企业生产。
第十条沼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沼气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能够安全运行,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章 安全使用
第十二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组织生产和管理人员,参加沼气安全生产和技术培训。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技能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沼气工程的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当定期对工程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排除安全运行隐患。并将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和部件检修及更换等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五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或个人,应在沼气工程、燃气装置等设备、设施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 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覆盖、移动、涂改。
第十六条沼气工程经营单位和沼气用具供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
第四章 监管制度
第十七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沼气工程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管制度,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第十八条新建沼气工程应填写《山东省大中型沼气工程登记表》,并将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报当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当地沼气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农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第二十条在沼气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应当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逐级上报,不得隐瞒。
第二十一条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沼气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档案,对沼气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制度和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及人员培训等情况,完整存档备查。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秸秆热解气化站的安全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山东省农业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
第九条 “一池三改”的.基本要求:
(三)改厕。厕所与圈舍一体建设,与沼气池相连。厕所内要安装蹲便器。
第三章 申报与下达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 各地可探索实施物业化管理等其他有利于项目质量的管理措施。
第五章 检查验收
第三十七条 各级发展计划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等的督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