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范文(14篇)
方案的评估和反馈是不可或缺的,可以帮助我们不断优化和改进。一个成功的方案应该能够充分发挥团队成员的优势和专长。方案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实施的执行和团队的努力。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一
今年很多地区的都对企业退休养老金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2014年1月1日起,鹤壁市为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据介绍,调整标准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缴费满一年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比如赵先生退休前有的工龄,那他此次调整后可增加2元乘以20等于40元,再加上115元共155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解释。
同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对经过此次按标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鹤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5月15日以前完成。详情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查阅豫人社养老[2014]37号文件。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二
5月15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江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出炉,自今年1月1日起,将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市将按照略高于全省去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10%的水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象为我市20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时间从1月1日起执行。据统计,去年全市14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就已达到1700元,此次是自以来,我省连续11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在5月底前完成养老金调整工作,确保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在5月底前发放到位,预计调增的基本养老金将在6月15日前发放到位。20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的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调整后的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按三者叠加计算。定额调整即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挂钩调整则根据本人定额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档,15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500元至元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2000元至2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2500元至3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3000元至3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3500元至4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4000元至45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45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倾斜调整是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以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在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同时,每人每月再加发45元生活补贴并随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一起发放,所需资金从省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专项资金中安排。
此外,按缴费年限调整时,缴费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人员,按每满1年增加3元调整,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选择一次性缴费32500元至10000元参保的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其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增加。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0元、70元。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三
今年很多地区的都对企业退休养老金做出了相应的调整,从1月1日起,鹤壁市为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
据介绍,调整标准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每缴费满一年增加2元,另每人每月再增加115元。“比如赵先生退休前有的工龄,那他此次调整后可增加2元乘以20等于40元,再加上115元共155元。”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工作人员解释。
同时,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截至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6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7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80元;年满90周岁90元。
对经过此次按标准调整基本养老保险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35元(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鹤壁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于5月15日以前完成。详情请登录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或“政策法规”栏目,查阅豫人社养老[]37号文件。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四
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增加基本养老金标准。
1、“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10元。
2、“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份应领取的统筹项目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5%的比例增加养老金。
3、“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辽宁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具体分档和补贴。
个人缴费分12个档次可自主选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参保人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一并扩充了个人缴费档次。原来新农保的缴费档次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共5个档次,城居保又增加了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5个档次,现今增加1500元和2000元档次,扩充至12个档次。
对选择500元以上缴费标准的,各市人民政府可适当提高缴费补贴标准。
参保人员为重度残疾人的,市县两级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年),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可从实际出发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五
从2014年1月1号起,上海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上海市将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2014年1月起上海将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对2013年底前按“新农保”、“城居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中,“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调整后,“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将统一为每人每月540元。上海市将约有46万“新农保”和“城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镇保”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130元,上海市约有46万人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增加方法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上海市约有336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工资。
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国家关于2014年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上海市将从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于2014年1月起将统一“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工资上调。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按“新农保”、“城居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中,“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城居保”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调整后,“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将统一为每人每月540元,上海市约有46万“新农保”和“城居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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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已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方法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增加养老金的水平与2013年大体相当。上海市约有336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述各类人员,可于1月16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领取增加的养老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为方便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请退休人员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通过银行atm机等自助设备,按各自需求前往银行、邮局营业网点领取。
根据国家关于2014年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总体要求,上海从1月1日起对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镇保”、“城居保”和“新农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按“镇保”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30元,上海市约有46万“镇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上海养老金调整2014最新方案对2013年底前已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方法继续实行按绝对额增加、与本人缴费年限及养老金水平挂钩增加的办法,并对高龄人员适度倾斜,增加养老金的水平与2013年大体相当。上海市约有336万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养老金。
基数140+工龄×3+2013工资×3%,另女满60男满65再加20。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六
上海市最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规定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20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七
一、调整时间。
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2014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三、调整比例。
调整比例按照2013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四、调整办法。
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倾斜人群。具体的调整办法如下:
(一)普遍调整。
1.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
2.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4年1月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二)倾斜调整。
1.对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80元,全年96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经本次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三)离休人员调整。
企业离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参照普遍调整办法进行调整。所在市已经采取加发生活补贴方式将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事业单位离休费拉平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后,按相关规定冲减生活补贴。所在市已经建立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机关离休费同步增长机制,不在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企业离休人员。不参加本次调整,按机关离休费调整办法执行。
此外,我省去年以前对企业退休高工的历年倾斜形成的累积额(称高级职称专项津贴)保留原标准继续发放(含2014年新退休的企业高级职称人员)。
五、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金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六、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是完善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环节,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的规定和一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执行方式。各地直接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
(二)确保发放。各地要通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缴费基数、加强基数征缴、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完善和规范省级统筹措施,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并与2014年3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确保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拖欠。
(三)加强督导。各市应加强本次调整养老金调度督导工作,定期上报调整养老金工作进展情况。从2014年3月7日至全部调整养老金发放到位期间的每周四中午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上报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资金筹集情况(应筹集资金和已到位资金)、调整标准、实际发放情况等。
各市社保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请于2014年3月7日前上报省社保局。
(四)总结报告.具体落实情况,2014年4月底前按附表要求填报,并将本市实施年度调整的相关文件和书面总结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务厅备案。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八
山东20xx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今天,省人社厅发布《关于20xx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xx〕33号),20xx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从20xx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据悉,这是我省自20xx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我省550余万退休人员,而增发的养老金也将及时足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xx年国家确定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xx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在具体调整办法上,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挂钩调整部分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xx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15年及以下设一档,月增加额为25元,15年以上每5年设一档,月增加额相应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九
(一)调整范围:
1、12月底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以离退休日期为准)。
2、不含企业离休干部、按事业单位标准(事改企标识为1的)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和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70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地方性补贴))*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
a、年龄调整。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
b、企业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增加50元。
c、企业退休的获省以上劳动模范(包括按规定享受省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可重复享受。
2、退职人员。
(1)普遍调整。
a、按绝对额调整:每人每月提高136元。b、按比例调整:按当前月基本养老金的4.8%增加【(现月养老金发放标准-编号145-33)*4.8%】(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2)适当调整2013年12月31日前满70不满75周岁的,增加30元;满75不满80周岁的,增加50元;满80周岁及以上的,增加90元。其中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间刚达到70、75、80周岁的,再分别增加220元、130元、240元。3、建国前老工人。红军、抗日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分别增加500元、400元和300元。此项不作为计发老工人1-3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1、调整范围。退休类别为:64号文一次性补缴退休。
2、调整方法。领取一档待遇的(601元),月增加138元;领取二档待遇的(492元),月增加123元;领取三档待遇的(383元),月增加106元。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保障本市城镇企业退休(职)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研究,自2015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2015年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按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每月增加4%(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2015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4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5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4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9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4年出生)、75周岁(1939年出生)、80周岁(1934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所需费用由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
四、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一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16〕37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简称“退休人员”),以及按照《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的人员(简称“退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
(二)挂钩调整。
1.缴费年限满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含15年),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企业退职人员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
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同类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4%增加养老金。
(三)适当倾斜。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中,截至2015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的,每月增加80元。
2.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补齐到2702元。
(四)适当提高低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按照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702元的,再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的,每月增加1.5元;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5元。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增加到2702元。
三、资金来源。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其他人员按原渠道列支。
四、发放时间。本次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自9月起发放,今年1至8月份调整增加的养老金随9月份养老金一并补发。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2016年9月7日。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二
5月12日,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荆州将严格按湖北20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关事项执行。此次调整对象是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调整时间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办法:对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对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4元;对1月1日至月31日退休、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在普调基础上,达到相关条件人员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比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同时,荆州对高龄退休人员有倾斜,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另外,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范围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按照中办发〔〕29号和鄂办发〔2003〕53号文件规定,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不含财政支付的生活困难补助);按照相关文件,参加乡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比照本办法执行。
相信只要人们的心理有了保障,国家才能深的民意。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三
去年,全省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为重点,以促进经办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连续兑现“三不承诺”,全年共为193.42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604.62亿元,顺利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调整后月平均水平达到2447.95元,全年参保人数达到724.05万人,全年征缴基金489.96亿元。
同时,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自助打印等便民功能,全省参保单位已开通网上平台4.9万户,开通率61.75%。此外,“综合柜员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全省试点单位已扩大到45个,群众在一个窗口就可以把所有业务办完,省事省时。在基金管理方面,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全年实地稽核企业3862户,核查在职参保人员132.45万人,查处少缴、漏缴养老保险费1.47亿元。
四川省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方案篇十四
上海市最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规定底以前已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并按企业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人员,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补足到30元。
(三)以本人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为基数,增加3%(增加额尾数不足一角的,见分进角)。
(四)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当年内女年满60周岁(1953年出生),男年满65周岁(1948年出生),以及年满70周岁(1943年出生)、75周岁(1938年出生)、80周岁(1933年出生)的人员,可按照年满60周岁(男年满65周岁)、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人员已享受的标准(本通知实施前的标准)先进档,再增加。
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满60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满65周岁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后,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不超过1500元。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两航起义人员、持有中国海员工会核准颁发起义船员证书的招商局驾船起义人员,按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