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常鲁迅读后感范文(19篇)
读后感是读者对所阅读内容的理解和感悟的表达,它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回顾和总结阅读过程。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需要注意几点。首先,要深入品味作品的内涵,理解作者的用心和意图。其次,要言之有理、条理清晰,将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有条不紊地表达出来。此外,要注意文字的流畅和表达的准确性,使读者能够明白自己的观点和感受。最后,要注重思考和总结,通过读后感的写作,能够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以下是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一
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不,这生杀之权四个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国仿佛都有些随意杀人的权柄似的,倒不如说是职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罢,就如城隍和东岳大帝之类。那么,他的卤簿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脚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这些鬼物们,大概都是由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鬼卒和鬼王是红红绿绿的衣裳,赤着脚;蓝脸,上面又画些鱼鳞,也许是龙鳞或别的什么鳞罢,我不大清楚。鬼卒拿着钢叉,叉环振得琅琅地响,鬼王拿的是一块小小的虎头牌。据传说,鬼王是只用一只脚走路的;但他究竟是乡下人,虽然脸上已经画上些鱼鳞或者别的什么鳞,却仍然只得用了两只脚走路。所以看客对于他们不很敬畏,也不大留心,除了念佛老妪和她的孙子们为面面圆到起见,也照例给他们一个“不胜屏营待命之至”的仪节。
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
人民之于鬼物,惟独与他最为稔熟,也最为亲密,平时也常常可以遇见他。譬如城隍庙或东岳庙中,大殿后面就有一间暗室,叫作“阴司间”,在才可辨色的昏暗中,塑着各种鬼:吊死鬼、跌死鬼、虎伤鬼、科场鬼,……而一进门口所看见的长而白的东西就是他。我虽然也曾瞻仰过一回这“阴司间”,但那时胆子小,没有看明白。听说他一手还拿着铁索,因为他是勾摄生魂的使者。相传樊江东岳庙的“阴司间”的构造,本来是极其特别的:门口是一块活板,人一进门,踏着活板的这一端,塑在那一端的踏便扑过来,铁索正套在你脖子上。后来吓死了一个人,钉实了,所以在我幼小的时候,这就已不能动。
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玉历钞传》上还有一种和活无常相对的鬼物,装束也相仿,叫作“死有分”。这在迎神时候也有的,但名称却讹作死无常了,黑脸、黑衣,谁也不爱看。在“阴死间“里也有的,胸口靠着墙壁,阴森森地站着;那才真真是“碰壁”。凡有进去烧香的人们,必须摩一摩他的脊梁,据说可以摆脱了晦气;我小时也曾摩过这脊梁来,然而晦气似乎终于没有脱,——也许那时不摩,现在的晦气还要重罢,这一节也还是没有研究出。
我也没有研究过小乘佛教的经典,但据耳食之谈,则在印度的佛经里,焰摩天是有的,牛首阿旁也有的,都在地狱里做主任。至于勾摄生魂的使者的这无常先生,却似乎于古无征,耳所习闻的只有什么“人生无常”之类的话。大概这意思传到中国之后,人们便将他具体化了。这实在是我们中国人的创作。
然而人们一见他,为什么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呢?
凡有一处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学者或名流,他将笔头一扭,就很容易变成“模范县”。我的故乡,在汉末虽曾经虞仲翔先生揄扬过,但是那究竟太早了,后来到底免不了产生所谓“绍兴师爷”,不过也并非男女老小全是“绍兴师爷”,别的“下等人”也不少。这些“下等人”,要他们发什么“我们现在走的是一条狭窄险阻的小路,左面是一个广漠无际的泥潭,右面也是一片广漠无际的浮砂,前面是遥遥茫茫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那样热昏似的妙语,是办不到的,可是在无意中,看得住这“荫在薄雾的里面的目的地”的道路很明白:求婚,结婚,养孩子,死亡。但这自然是专就我的故乡而言,若是“模范县”里的人民,那当然又作别论。他们——敝同乡“下等人”——的许多,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因了积久的经验,知道阳间维持“公理”的只有一个会,而且这会的本身就是“遥遥茫茫”,于是乎势不得不发生对于阴间的神往。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空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然而虽说是“下等人”,也何尝没有反省?自己做了一世人,又怎么样呢?未曾“跳到半天空”么?没有“放冷箭”么?无常的手里就拿着大算盘,你摆尽臭架子也无益。对付别人要滴水不羼的公理,对自己总还不如虽在阴司里也还能够寻到一点私情。然而那又究竟是阴间,阎罗天子、牛首阿旁,还有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脚色,虽然他们并没有在报上发表过什么大文章。当还未做鬼之前,有时先不欺心的人们,遥想着将来,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块的公理中,来寻一点情面的末屑,这时候,我们的活无常先生便见得可亲爱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们的古哲墨瞿先生谓之“小取”云。
在庙里泥塑的,在书上墨印的模样上,是看不出他那可爱来的。最好是去看戏。但看普通的戏也不行,必须看“大戏”或者“目连戏”。目连戏的热闹,张岱在《陶庵梦忆》上也曾夸张过,说是要连演两三天。在我幼小时候可已经不然了,也如大戏一样,始于黄昏,到次日的天明便完结。这都是敬神禳灾的演剧,全本里一定有一个恶人,次日的将近天明便是这恶人的收场的时候,“恶贯满盈”,阎王出票来勾摄了,于是乎这活的活无常便在戏台上出现。
我还记得自己坐在这一种戏台下的船上的情形,看客的心情和普通是两样的。平常愈夜深愈懒散,这时却愈起劲。他所戴的纸糊的高帽子,本来是挂在台角上的,这时预先拿进去了;一种特别乐器,也准备使劲地吹。这乐器好象喇叭,细而长,可有七八尺,大约是鬼物所爱听的罢,和鬼无关的时候就不用;吹起来,nhatu,nhatu,nhatututuu地响,所以我们叫它“目连瞎头”。
“…………。
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
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
生的是什么病?伤寒,还带痢疾。
看的是什么郎中?下方桥的陈念义la儿子。
开的是怎样的药方?附子、肉桂,外加牛膝。
第一煎吃下去,冷汗发出;。
第二煎吃下去,两脚笔直。
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
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
这叙述里的“子”字都读作入声。陈念义是越中的名医,俞仲华曾将他写入《荡寇志》里,拟为神仙;可是一到他的令郎,似乎便不大高明了。la者“的”也;“儿”读若“倪”,倒是古音罢;nga者,“我的”或“我们的”之意也。
他口里的阎罗天子仿佛也不大高明,竟会误解他的人格,——不,鬼格。但连“还阳半刻”都知道,究竟还不失其“聪明正直之谓神”。不过这惩罚,却给了我们的活无常以不可磨灭的冤苦的印象,一提起,就使他更加蹙紧双眉,捏定破芭蕉扇,脸向着地,鸭子浮水似的跳舞起来。
“难是弗放者个!
那怕你,铜墙铁壁!
那怕你,皇亲国戚!
…………”
“难”者,“今”也;“者个”者“的了”之意,词之决也。“虽有忮心,不怨飘瓦”,他现在毫不留情了,然而这是受了阎罗老子的督责之故,不得已也。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
迎神时候的无常,可和演剧上的又有些不同了。他只有动作,没有言语,跟定了一个捧着一盘饭菜的小丑似的脚色走,他要去吃;他却不给他。另外还加添了两名脚色,就是“正人君子”之所谓“老婆儿女”。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所以,一个是漂亮的女人,只是很有些村妇样,大家都称她无常嫂;这样看来,无常是和我们平辈的,无怪他不摆教授先生的架子。一个是小孩子,小高帽,小白衣;虽然小,两肩却已经耸起了,眉目的外梢也向下。这分明是无常少爷了,大家却叫他阿领,对于他似乎都不很表敬意;猜起来,仿佛是无常嫂的前夫之子似的。但不知何以相貌又和无常有这么象?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只得姑且置之弗论。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这捧着饭菜的一幕,就是“送无常”。因为他是勾魂使者,所以民间凡有一个人死掉之后,就得用酒饭恭送他。至于不给他吃,那是赛会时候的开玩笑,实际上并不然。但是,和无常开玩笑,是大家都有此意的,因为他爽直,爱发议论,有人情,——要寻真实的朋友,倒还是他妥当。
有人说,他是生人走阴,就是原是人,梦中却入冥去当差的,所以很有些人情。我还记得住在离我家不远的小屋子里的一个男人,便自称是“走无常”,门外常常燃着香烛。但我看他脸上的鬼气反而多。莫非入冥做了鬼,倒会增加人气的么?吁!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二
众所周知,鲁迅的《朝花夕拾》是“温馨的回忆与理性的批判”并存的。在他的作品《无常》中,我再次看到了这一点。
从整体来看,作者对活无常持一种喜爱的态度。“人民之于鬼物,唯独与他最稔熟,也最为亲密”。相比“鬼卒、鬼王”人们更喜欢他。他们间的区别就是,活无常更仁慈。他因为同情,放了一个小孩半日,却也因此遭到惩罚。
但是伴随着对看活无常的回忆,批判也随之而来。即使是鬼,也有仁慈的心,也有同情的心。但当时的人们呢?在以前的课文中,我们了解到,那时的人,麻木不仁、对社会毫不关心。况且,如果真有活无常这样的人物,估计也会被其他人像鬼王一样排挤。这是鲁迅的回忆中隐含的批判。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三
《无常》是《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之一,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文本里来看,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无常还戴着二尺来高的帽子,帽子上写字,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很简单的八个字却体现了人的普遍愿望——生活幸福,腰缠万贯。可惜见到的时候已经死了,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双重嘲弄,反正很有趣。鲁迅还说在一些图本中,白无常帽子上写的是“你也来了”,黑无常则比较凶恶地写着“正在捉你”。
还有一点值得推敲的是,无常一般都吐着长舌头,我们知道吐长舌头的鬼是吊死鬼,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鬼,而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阎王爷通过内部招聘选拔出来的。
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怒从中来,都是一瞬间。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附了身。
人生不过如此,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出生,生存,生活,升华,“涅磐”,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
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有的人,在凡世,不管喜乐怒哀,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有的人,在凡世,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消极对待。
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什么时候激昂?什么时候沉默?
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倘使要看个分明,那么,《玉历钞传》上就画着他的像,不过《玉历钞传》也有繁简不同的本子的,倘是繁本,就一定有。身上穿的是斩衰凶服,腰间束的是草绳,脚穿草鞋,项挂纸锭;手上是破芭蕉扇、铁索、算盘;肩膀是耸起的,头发却披下来;眉眼的外梢都向下,象一个“八”字。头上一顶长方帽,下大顶小,按比例一算,该有二尺来高罢;在正面,就是遗老遗少们所戴瓜皮小帽的缀一粒珠子或一块宝石的地方,直写着四个字道:“一见有喜”。有一种本子上,却写的是“你也来了”。这四个字,是有时也见于包公殿的扁额上的,至于他的帽上是何人所写,他自己还是阎罗王,我可没有研究出。
无常,世事无常,人鬼无常。“鬼而人,理而情”,无常也,乃勾魂使者。勾魂之事,行于暗道,毫不虚伪。
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想是原本虚幻之中的丑恶嘴脸,竟让人感到悲凉的心被慰藉。现实中的嘴脸表面殊鲜靓丽,背地里多么的阴恶。
无常,让我感到世事无常。前一秒的欢离,后一秒的永别。每天改革的世界,每天退化的幸福。“规章”写着的公正,“公仆”想着的私欲。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人鬼无常。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怎能变成食人血肉的“鬼吏”。奈何,无奈。伪善的小鬼借“好事多为”,借口为坏。大鬼自然而然的披裹着光明的衣冠,以权利驱使私欲的完成。
小时候,无助下我曾求助过红会,一场六位数手术我们仅获助屈指可数的三位数。红会就像一只诺大的鬼,爱吃。光明的衣冠下,巨大的躯体内正蓄养着饕餮。这还不怎么寒心,寒心到恐怖的是在手术室的生死之地,要送钱向医生买命,不合胃口的就期望着自己的死相能好看点吧。世界如何,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身在此地,失望此地。我唯一的骄傲,乃我是人类的无常判官,手指一定则有鬼。
我讨厌光明,光会虚伪,拐弯抹角。光越亮着黑暗越浓,人造的强光会伤透了自己。就像,官越多鬼越多,政阶越高鬼越大。我喜欢黑暗,黑暗不会虚伪,直来直去。率直的邪恶好得过面具之下的欺诈。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人格”不如“鬼格”。
最恐怖的不是无尽蔓延的黑暗,而是掩藏在光明中的黑暗。鲁迅是憎恨了这里的无常而喜欢了那里的无常吧。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四
无常,也就是鬼的意思。每逢迎神赛就会有不同的人来扮演大大小小的`鬼怪,鬼物们大约都是些粗人和乡下人扮演的,他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赤着脚。他们扮演着各种鬼怪来寄托他们对幸福生活的向往。
鲁迅用风趣的语言来描述了他小时候看见的那场迎神赛,而且用生动的语言来讲述了迎神赛的经过。鲁迅十分怀念他小时候的时光,但在描述中我们还能够找到他对那些封建行为的讽刺和唾弃。
他一反前态温和的笔锋,用犀利的语言对那些封建行为进行批判,让人不禁为之动容。
鲁迅还把此刻的想法和小时候的想法进行比较,以此来衬托出世人们庸俗的一面。又在末尾写到“鬼神之事,难言之矣,这也只得姑且置之弗论了”那里又写出了鲁迅对“鬼神之事”的鄙夷以及对其的不屑一顾。
总体来说,鲁迅在他的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讽刺封建行为,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则是以回忆往事的方式来列出他小时候所看见的各种封建现象并加以批判。
鲁迅不仅仅仅是一个作家,他还是一个战士,正如毛泽东所说:“鲁迅用他的笔战斗了一生。”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五
早已习惯了每日午后翻开《朝花夕拾》这本鲁迅的散文集,每日有书本陪伴的娴静下午。每个下午由先生的文章陪伴都觉得充实了许多。今天照例要读先生的一篇文章,按照顺序,当时到了《无常》了吧。
《无常》这篇文章很好地承接了上一篇的《五猖会》,描写了迎神赛会那天出巡的神!而这其中各路神明,先生最有些喜欢的是当时的白无常了。先生用了这样的词语来形容白无常:“他不但活动而诙谐,但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慨。”这是怎样一个的可爱的角色呵。
先生在这篇文章中突出我所见到的白无常。在先生的记忆中,除了装扮不甚吓人之外,无常还是个颇具有人情味的鬼,在戏中有唱到,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大王打了四十大棒。
文章还通过回忆无常,时不时加几句对现实中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先生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同时,文章深刻表达了旧时代中国人民绝望于黑暗的社会,愤慨于人世的不平,只能在冥冥中寻求寄托,寻求“公正的裁决”。故在文中也可看到先生写道: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在阴间!这是怎样的一种戏谑的讽刺!可是也显示了先生对黑暗的现实的无奈和失望!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六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说明“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连鬼都有如此善。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七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能够说是一种批判。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务必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十分喜欢无常。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八
读完《无常》之后,我对于“无常”的形象有了重新的定义。文中描述的“无常”“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深受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在《无常》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
《无常》――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时不时加进几句对现实所谓正人君子的讽刺,虚幻的无常给予当时鲁迅寂寞悲凉的心些许的安慰。
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而普遍讨厌黑无常,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九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尸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并且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而作为员工,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里的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是指不要轻信没有证据的消息。文中的那个七斤,就是因为听信了小道,从而杀了张充、蔡茂,致使曹军没有了水军的训练员,这也是导致曹操失败的原因之一。如果曹操没有轻信蒋干,或者更好,蒋干没有轻信周瑜,那么,赤壁之战是谁胜谁败还不一定呢。
还是两个关于赤壁之战的故事,在赤壁之战中,曹操还轻信了两个人,那就是庞统和黄盖。
曹操轻信了庞统,把自己的船联在一起,这位最后让黄盖一把火烧了奠定了基础,他轻信了一个不该轻信的人,所以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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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一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二
最近,我读了《文学之魂——鲁迅》这本传记,一位伟大人物的事迹马上把我给吸引住了。
这本传记叙述了鲁迅的一生。鲁迅的骨头最硬,对形形色色的敌人看得清,恨得深,斗争得最坚决;他甘当人民大众的牛,在帮助和培养文艺青少年方面,更是无私地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但我最敬佩的是他那种珍惜时间的品质。
时间是宝贵的,所以历来就有人把时间比作金子,可时间又是买不回来的,只有做时间的主人,才能把握好时间,充分利用时间。“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学习上的。”鲁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给我们留下了不朽的文学财富。其实,掐掐指头算一算,哪一位伟人不是惜时如金呢?画家达。芬奇废寝忘食地作画,每天平均只睡4小时15分;欧立希夜以继日地做实验,困的时候就在办公室里打个盹……如果谁再抱怨时间不够用,就请他再次聆听鲁迅的教诲吧——“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每个人每天都是24小时,可宝贵的时间,从我们的指甲缝里流去了多少?就说我吧,还记得五年级上学期,“珍惜时间”和我是一点儿也没沾上边,反而“浪费时间”在我的身上倒是充分地体现了出来:作业一写完,就看电视,看漫画书;周末的早晨,舒适的小床是我的归宿,“赖床”便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不知不觉中,我浪费了宝贵的时间,成绩如瀑布般“飞流直下三千尺”。而我却依然麻木不仁,直到我垂头丧气地走出考场时,我才得到了教训:不能浪费时间,应该把时间用在做有意义的事上。后来,在我的词典里又多了四个字——珍惜时间。我给自己订了学习计划,把全天时间都安排得紧紧的,甚至连上厕所我都带本书看看。这一切,还不都是为了把成绩搞上去?果然在下一次的考试中,我的成绩明显地提高了。
“时间对我来说是很宝贵的,用经济学的眼光看是一种财富。”好好地利用时间去学习,才能得到丰硕的果实。亲爱的同学们,做时间的主人吧,只有时间才能换取知识,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三
读了鲁迅先生写的《药》后,我才知道新中国的道路上是多么的坎坷曲折。
《药》讲的是华老栓为了给小栓治肺结核,向刽子手买人血馒头。从茶馆里的客人们的口中得知,这是用革命者夏瑜的血做的。夏瑜在狱中还不忘宣传革命,却招来一阵毒打,叹息牢头不知道革命的真正意义,还被大家说是“疯了”,最后被处死。
“吃了人血馒头就能治好肺结核”如果是现在,有人这么说的话,一定会被人嘲笑,不相信科学,去相信这种无厘头的传言,实在是令人耻笑。可是在旧中国,人们对此深信不疑,甚至有人拼命工作花大价钱去买这一点用也没有的东西,愚昧至极。
而为了人民的革命者夏瑜却被他想拯救的人民给害死,他们丝毫没有愧疚,还幸灾乐祸,可以说旧中国病了,人民病了,社会病了。有的人知道自己病了,他喝下逃离迂腐的药,喝下了清理害虫“封建思想”的药。可有的人却不知道自己病了,还将良药看成毒药不愿喝它。这良药中最有效的一味便是“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让人民当家做主,才能慢慢地将人民迂腐的心理转换来,社会才会健康。
人民对革命者的冷眼旁观,才是革命者最大的悲哀。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四
一、学习要点:
了解背景。
把握作者的写作意图。
分析人物形象。
运用对话和细节刻画人物。
二、出处。
本文最初发表于1920年九月《新青年》月刊第八套第1号,收入《呐喊》。
三、背景:
本文描写一九一七年,张勋复辟在江南水乡引起的一场**。张勋北洋军阀之一,原是清朝军官,辛亥革命后,他和部下官兵仍留着辫子,以示效忠清王朝,因称辫子统帅,1917年,他利用与北洋军阀政府内部矛盾(黎元洪为政府总统,段其瑞为国务总理,围绕是否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问题,北洋军阀内部发生了“府院之争”,国务总理段其瑞在日本怂踊下主张参战,总统黎元洪在美国支持下反对参战,当段黎矛盾不可开交时,徐军督军,辫子军统帅张勋进京调停,乘机复辟了帝制,在北京扶持清废帝薄仪复辟,在举国上下一片声讨中,这场复辟只延续十二天,就以失败告终。
当时鲁迅正在北京教育部任职,为了抗议张勋的倒行逆施,他于七月三日愤然离职,事件结束令他才回到教育部。
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下;愚昧落后,冷漠保守,缺乏民主。
主义觉悟。作者的写作意图是:“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
这“痛苦”包括农民的不觉悟;封建复辟的可能性;辛亥革命的不彻。
底性。以此告诫革命者:只有真正唤醒民众,才能进行彻底的革。
命。出于这种动机,鲁迅写了《**》。
三、层次剖析。
本文中“辫子事件”是贯穿始终的结构主线和叙述中心。
全文可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描写了辫子危机的起因和开端。
这段文字采用了场面描写或环境描写,写出江南农村宁静平和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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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五
有一位智士说过,不读鲁迅的文章,就不能懂得旧的中国;也可以说,不读鲁迅的文章,不能算是有修养的中国人。
我怀着崇敬的心情,翻开了这本《鲁迅自传》,映入眼帘的是鲁迅先生的简介:鲁迅,原名周树人……当我读到鲁迅先生原本是学医的,为什么最后会成为中国文学家呢?带着这样的问号,我继续往下读。
看到一半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是20世纪初,学校放映幻灯片,其中有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而周围都是一群神情麻木的中国人在观看。
读到这时我深受感动,一个精神麻木,没有灵魂的人,无论体魄多么健壮,也是没有出路的。
鲁迅先生也许是因为这部科影片改变自己,以文学作为终生事业,拯救中华民族的灵魂。
我们中华民族新的一次文化转型从20世纪延续到21世纪。
五千年的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一份丰富遗产。
鲁迅先生的创作生活就处于从新文化运动开始至抗日战争即将爆发的20多年间。
这一时期文化运动是为新文化的建设奠定基石。
他也是新文化的倡导这。
以打倒“孔家店“为旗帜,鲁迅先生是从旧营垒中杀出来的斗士,他的斗争最为坚决,他与旧文化和旧制度的决裂最为彻底,他深爱着我们的民族和人民,他痛恨落后和愚昧。
他以自己的如之笔,作为投枪和匕首,向着反动势力进行了无情的不屈不挠的斗争。
鲁迅的骨头最硬,面对敌人的迫害和自己营垒中同志的`攻击。
他左抵右挡,不顾身上的血迹,毫不妥协地进行了顽强的斗争,直至倒在革命的战场上。
读了鲁迅的文章,才能更深一步的了解鲁迅,了解旧中国。
鲁迅用文学的笔杆,唤醒了沉睡的中华人民。
鲁迅用一木一石,叠起巨大的建筑立在人们的心中。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六
今天,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对文章中的爸爸和伯父帮助黄包车车夫这件事,感触很深。
这篇文章大意是爸爸妈妈和作者去她的伯父鲁迅家,作者的爸爸在鲁迅先生家门口看见了一位受伤的车夫,并经过询问,知道车夫受伤的原因。作者的爸爸叫来伯父一起来帮车夫包扎好伤口,并给了他钱,让他安心养伤。
鲁迅先生的行为使我对他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我亲眼目睹过一件跟文中恰恰相反的事:一个小男孩踩到香蕉滑倒了,他大哭起来。很多人都冷眼相看,有的人还袖手旁观地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甚至还有人在议论他的狼狈。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惭愧,鲁迅先生的心境和品格我们是无法达到的:假如我是一只发着微光的萤火虫,那么鲁迅先生则是发着耀眼强光的太阳:假如我是一株长在山间的小草,那么鲁迅先生就是一棵长在山顶的伟岸的青松。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七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去怪卷子没印清楚,怪老师批的太严,怪这怪那,后来想想,其实是我的作业写字写的太潦草,上课没有认真听。
九斤老太,她有一句口头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我想我们可不能真被九斤老太说中了哦!社会要进步,我们就要一代更比一代强!
在袁世凯要当皇帝的时候,七斤因为没有了辫子(袁世凯当皇帝的时候需要辫子没辫子可能要被砍头的),他自己也没有什么文化知识,被略有文化的赵七爷白白恐吓了一翻。担惊受怕了好几个月,所以我们一定要多学知识,才可以不被别人欺负。
读了鲁迅写的文章,让我感想很多,建议大家去看一看。
2/2。
__来源网络整理,仅作为学习参考。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八
从古至今,中国就有数不胜数的英雄好汉豪杰书生他们有的为子孙留下了押韵顺口的诗歌,有的则为我们打下了稳定的领土,使我们过上幸福的生活。比如醉酒诗人李白;统一蒙古占领亚洲的成吉思汗;武艺高强的飞将军李广我本以为这是天意,但我读了《鲁迅自传》后,我的想法变了。
鲁迅先生13岁以前生活本十分富有,但从那以后就不同了。在鲁迅先生13岁时,他的曾祖父嫌考场有作弊的空子,被罢官下了监狱。并定期向监狱交打点钱。从此,鲁迅便从一位阔气的富家公子变成了贫穷的乞讨者。这时年纪轻轻的鲁迅才意识到社会的黑暗和朝廷的腐败。
胸怀大志,卓然不群的少年鲁迅怀揣着对社会的不满和对新时代的向往毅然走出封建制度去可解决燃眉之急的南京水师学院(当时这里减免学费)求学,但南京水师学院教学极差,所以鲁迅先生又改上了矿路学堂。
在南京学习的4年里,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于是急于报国的鲁迅毕业后急忙向日本留学。
海归的鲁迅回国后便迅速去当老师,虽然薪水不高,但鲁迅知道只有从少年抓起才能改变东亚病夫的状况。
就这样,伟大作家鲁迅用自己一生50年的时间全给了中国。这就是我读《鲁迅自传》的感想。
无常鲁迅读后感篇十九
鲁迅原名周树人。鲁迅是笔名。鲁迅先生去世了,他的侄女因怀念鲁迅先生而写了一篇文章。作者对鲁迅先生的每一句话都记忆犹新。作者读《水浒传》,囫囵吞枣的看一遍,好汉的个性都搞不清楚,鲁迅先生委婉的批评作者读书不认真,这表明鲁迅先生对青少年的读书、知识非常关心。
我默默的看下去,发现鲁迅先生非常友善,在灰暗的灯光下,作者与爸爸、伯父救了一个被玻璃插进脚底的车夫,但作者发出了疑问:为什么车夫要光着脚底拉车?我想了想;也许是旧社会的压迫吧?虽然书中没有给予我答案,但我从鲁迅先生的严肃与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感到事情虽小,但在那个旧社会和我们现在这个社会比,表现旧社会的罪恶更加深厚,受迫害的中国人民会更多,包括鲁迅先生。鲁迅先生的严肃表情表示了对旧社会的憎恨,深叹一口气表示对中国人民的同情。
伯父的女佣阿三夸鲁迅先生什么事都为别人着想,为自己却很少。是的,我也觉得鲁迅先生是个善良的人,是一个受万人景仰的人。
“没有伟大人物的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人物的民族,而不知拥护、爱戴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这段话,我们每个人都应铭记在心,因为他是伟大人物用生命换来的结论。
鲁迅先生的死,有悲有喜,悲的是,中国失去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作家。喜,也许我不该说这个字,因为鲁迅先生的死,也让别人看到了中国是一个有希望的奴隶之邦!
再见了,鲁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