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时间(通用18篇)
合同可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各方提供法律保障。在合同起草过程中,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下面是一些范例合同供您参考和借鉴。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一
乙方:(员工工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双方在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第条第款作如下变更:
二、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aa公司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二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
员工姓名(乙方):
员工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第条项变更为:
2、第条项变更为:
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名:
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三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实务操作指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要求,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强行变更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劳动者损失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
1、试用期内。
2、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
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对其工作岗位予以调整。
5、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转产转型、技术改造后某些生产岗位消失等。
6、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后达成新的协议变更原有的约定。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四
因原因,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变更本合同部分内容。
(一)(二)(三)(四)(五)原合同未变更部分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签字或者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双下第种类型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合同: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__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时终止。其中试用期于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
劳动合同续订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原劳动合同,续订合同类型为。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__日起至年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实行工时制(一)标准工时工作制。(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六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七条甲方严禁牣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份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赤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月日止。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五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程序。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范本《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六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1。
地址:北京海淀区双清路同方大厦a座2层地址:邮政编码:100084邮政编码: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年
月日2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七
一、本合同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二十一条中写明。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员工工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对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二、本协议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九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起始至终止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三合同分类。
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缺乏信任,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有“培养一个,跳槽一个”的现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留住人才,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给了企业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同时,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由以上可见,企业完全没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效前突击裁员,突击裁员也不会减轻企业的负担。
即在下列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
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到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一直是会计,劳动合同书上也是这么约定的,收入为2800元左右。但是,不久前单位销售科的一名职工离职了,于是单位提出,要将李某的岗位变更为销售员,报酬也变更为?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随销售业绩浮动。李某表示不同意,认为自己不适合干销售?并且调动岗位要协商一致。但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单位就发出一份通知书,宣布他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员,双方于是发生争议。李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李某的要求能得到支持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单位能否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对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因此《劳动合同法》允许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的法定事由。另外,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应由双方各执一份。
因此,本案中单位的单方变更行为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时候变更是有效的,但是像上文中用人单位私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薪酬就是不合法的,所以才会导致最后的变更无效。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一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动合同变更:______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将继续履行,但变更后的条款将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
代表(签名)
于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二.本劳动合同的变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三.本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作为补充,附上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客户签名和盖章:______
(公章)(签名)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4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_____________条_________________项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员工工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双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作如下变更:
二、心得体会范文、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书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然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本协议履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三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二、本次劳动合同变更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三、本变更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附件甲乙双方原劳动合同一份,以作补充。
甲方: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公章)(签名)。
日期:_________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员工工号: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双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内容:
二、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书生效后,原劳动合同仍然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本协议履行。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五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根据、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公司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公司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工作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公司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甲、丙双方进行人事调整,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职务__________变更为__________,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协议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七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将继续履行,但变更后的条款将按照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
代表(签名)。
于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二.本劳动合同的变更自年月日起生效。
三.本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作为补充,附上甲乙双方劳动合同正本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变更劳动合同时间篇十八
一般来说,这些调动都是向好的方向变,如增加工资、调到劳动者住所附近的地点工作等,所以,也不常因此而产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的变更使劳动者的收入、待遇、工作环境等等不如从前,则往往会挫伤员工士气发生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如实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此进一步规定了全面履行的原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所谓“全面履行”,不仅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没有遗漏的履行义务,还要求适当履行。
由于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性,国家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制定了诸多的规定,其包含了劳动基准法及对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等,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承担法律责任。从劳动者一方来看,劳动者不仅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劳动义务,同时,还要达到用人单位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要求,要依法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员工未适当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或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或者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同时,法律对于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付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还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来自法律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都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均须全面、适当的履行劳动合同。
当然,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组织管理,也是劳动者应尽的义务。然而,这也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为所欲为。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符合约定标准,劳动者可以依法有权拒绝履行义务,并可以控告之。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范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以后,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意,一经订立便受到法律的保护。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律的延伸,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现实生活是复杂的,人们无法确定的预测将来发生的情况,所以,为适应变化无常的客观情况,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可以有条件地变更,即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时,法律又不是僵化的,为加强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组织管理自主权,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这些情况通常包括:
第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是指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重大的法律事实的出现等等,如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或者是用人单位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调整经营策略,撤销部分岗位、工种等,这些情形都属于原劳动合同因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改变的范畴,劳动合同也因此而发生变更。另外,此次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特别规定中,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可以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进行变更,即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上述的案例便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变更的情况。在以上三种情形下,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能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同时,在订立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变更的情形,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具备约定情形时,用人单位一方可能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操经验,变更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但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能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及时告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件等等;另一方应及时做出答复,否则将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有规定: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的,应当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当在15日内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失败,原内容继续履行。
第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仍然需要由劳动合同职工当事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且签字,方能生效。劳动合同变更书应由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对于劳动合同经过鉴证的,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对于特定的情况,不须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的,只需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即可。如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则不需要办理变更手续,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内容。
第四,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及时进行。劳动合同变更必须是在劳动合同生效后终止前进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对劳动合同变更问题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能拖到劳动合同期满后进行。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那时便不存在劳动合同变更的问题了,也很容易因此而产生争议。
劳动合同变更是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局部的更改,如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地点等,一般说来都不是对劳动合同主体的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于已经履行的部分往往不发生效力,仅对将来发生效力,同时,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劳动合同双方还应当履行。
劳动合同变更与劳动合同解除不同,劳动合同变更并不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对对方造成损失的,提出变更的一方应当承提损害赔偿责任。
作为劳动合同法的一个亮点,劳动合同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部分,关于支付令的规定,被普遍认为是对劳动者保护的一项新的措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即民法上的督促程序。支付令所反映的是,有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权债务关系。在当事人双方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前提下,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这是一种非诉法律程序,其具有简易,灵活的特点,且经过法定期间后便具有强制性。这一规定,有利于劳动者在付出较低成本的情况下,快速的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纠纷。另一方面,法律还规定了支付令的异议程序,即用人单位只要在法定期间内向管辖法院提出书面议异,督促程序便会终结,且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我们也必须看到,从操作实务上分析,督促程序虽然为劳动者快速解决工资支付争议提供了途径,但是其作用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