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范文(23篇)
社会和谐的建立离不开人们之间的互信和相互合作。按照逻辑顺序展开,确保篇章连贯和条理清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辩论技巧,希望能提高大家的辩论效果。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一
公园,游乐场,音乐厅都含有我们的尖叫与欢乐,它们是孩子们的乐园。但我的乐园很特殊,它叫什么名字?请你往下看。
虽然我的小书房不像贵族豪宅那样精美别致,也不像节日的街市那样五彩斑斓,更不像宫殿那样富丽堂皇,美轮美奂。虽然它只是个朴实无华的小书房,但它能给我带来快乐。
我的乐园就是我的小书房,它给我带来的知识和快乐,是无穷无尽的。
我的书房不大,是我读书写字的好地方,它是我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二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而我也一样,我的爱好是阅读中华故事,说到爱阅读中华故事那也是有原因的呢!那年冬天,6岁的我和家人回老家,那年因为雪下得很大,到经过四川尾省路面积雪过多,车辆无法行驶,我们车上的人都慌了阵脚,这时一位身穿军装的叔叔,套好防寒衣,和穿好防寒靴,他向附近农民要了把铁铲,自己动手在路面上铲雪,他一铲一铲的把雪铲到旁边的小河道中,这时车上的人都被触动了,纷纷向农民借了铁铲和那个军人一起铲雪,我也学着当个小大人,拿着自己的玩具小铲子,铲了起来,大家看见我一个小孩都来铲雪,便不甘落后努力铲着雪,忙活了2个多小时,一条没有积雪的.宽敞的道路便华华丽丽的出现在人们的眼前,我们便高高兴兴的回到了车上。
当我正想安安稳稳睡个好觉的时候:小妹妹!一个陌生嘶哑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我抬起头来,原来是刚刚那个带头铲雪的叔叔,我便甜甜的说道:军人叔叔,有什么事情麽?他从腰间掏出一本书,他望了望书,然后望了望我:小妹妹,我对你刚刚帮忙铲雪的行动所感动了,这书就当奖励奖给你吧!我盯着叔叔看说:谢谢叔叔!我接过书来。他什么话都没有说,便转身回车位了。中什么英雄人物我读者书名,因为当时华字是繁体字所以我不认识。宝贝!妈咪去还完铲子回来。诶,妈咪!我回答到,妈咪拿过我手上的书,问我:宝贝这书是谁?妈咪这书是刚刚那个带头铲雪叔叔奖励我的!我欣喜的说道,妈咪疑问的说:奖励你?我点点头:对啊,军人叔叔说,他对我刚才帮忙。妈咪这个字读什么啊妈咪看了看字说:这个字读华是个繁体字,这本书叫:中华英雄人物。那年冬天我永远无法忘记,从那时候我便爱上了阅读中华故事。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三
“忍别离,不忍却又别离……”那甘醇甜美的歌声又勾起了自己曾经的回忆。最初的一幕又一幕浮现在脑海之中。雪后的南京城更显单调,只见那纷纷的雪花随风飘舞,那一缕缕残阳透过稀疏的叶间照射在这银装素裹的大地上。走进一座亭中,坐在长椅上不堪重负的我卸下了沉重的书包,不禁松了一口气,心里也不再那么压抑了。
这部小说虽已品读多遍,但心中仍久久不能平静。唯有写下二三字来纪念那位云淡风轻而又壮胆豪情赛、的“林殊”。它唤醒了深藏在我心中的期待:期待至善至纯的友情;期待披肝沥胆的忠诚与信任:期待一场最纯粹恣意的生命之舞。
慢慢合上书那时那刻的心里是五味杂陈的。既有对男主过人才智的敬佩,又有对他与霓凰坚贞爱情的赞美以及他那一片赤诚之心的歌颂……沉淀在心中的烦恼随着亭外的雪花悄然散去。静享那份分离的无奈与家国破碎的悲楚。
在这雪天里依稀看见一个人影离我远去,幸会能在亭中与您相遇。在人生最迷茫最困惑的时候,阅读为我点亮了一盏通往幸福与成功的灯塔。收拾好心情,继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明天。
街道上的行人步履匆匆,只是为争得那一分一秒,而淡忘了去享受那片刻的宁静与乐趣。每自品书香之醇。便有几多感悟,为何不在书中多享受一份陶醉。
展一卷书墨,淡一世心境。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四
三四岁时,我看到表姐家看许多有字有画的东西,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它的名字――书。看着那些丰富的色彩,我羡慕不已,但我却不认识多少字。我死缠烂打地求妈妈每天给我讲一篇童话故事,妈妈禁不住我的软磨硬缠,只好答应。从那时起,每天睡觉时,我都沉浸在童话故事中,梦里都是白雪公主、小矮人、拇指姑娘……我想,我与书之间的桥梁就是在那是架起的吧。上小学时,我喜欢看曹文轩的作品,他的《草房子》、《青铜葵花》都是我爱不释手的书。我依稀记得,那是为了看完他的书,我甚至熬夜躺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顶着厚重的眼皮把书看完,结果被妈妈发现,挨了一顿批评。我说不清为什么那么喜欢他的书,也许是书中主人公的善良纯洁的心灵,也许是那些如水如纱的优美的文字,也许因为太喜欢他的书,所以有太多的理由吧。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五
我和《阅读》的初次见面是在学校设定的早阅读课上,同桌手里的一本轻便小书内容丰富,插图精美,我凑上去看了几眼,决定借过来好好地读一读。
那天下午,正好赶上学校举办“跳蚤市场”——同学们带上各自的闲置物品和图书进行爱心义卖,所得款项再捐给本地的一所特殊学校。
我带上几本从家里“筛选”出的“烫手”书籍,兴致勃勃地来到了我们班的“跳蚤市场”地摊前。乘着“顾客”们还没有大量云集,我正好翻翻尚未看完的那本《阅读》杂志。
里面的小故事跌宕起伏,优美的文笔仿佛有股特殊的魔力,让人欲罢不能。突然,我看见一位低年级的小弟弟一蹦一跳地走过来了。我赶忙招呼他:“小弟弟,快来看看姐姐这边的热卖畅销书,可便宜啦!”小弟弟很好说话,没有丝毫犹豫便蹲下了身子,他一会儿翻翻这本,一会儿又看看那本,嘴里还嘀嘀咕咕地唠叨着什么。
我呢,一边留意小“顾客”的一举一动,一边一心二用地读着《阅读》杂志里一则由安武林爷爷写的故事——《草框里的秘密》,我觉得眼前的这为小弟弟很像故事里那位爱看书的小主人公。
小男孩很会说,但我知道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出所料,小男孩果真憋不住了:“我想买下你手里的……”“呵呵,这可是我借来的哦,不能卖!但我可以给你看20分钟。”他又弱弱地问了一句:“要钱吗?”我冲他做了个鬼脸:“零元——听说过‘知音’吗?”
小男孩可高兴啦,读也读的挺认真。临走时,他对我说:“我不叫‘知音’,叫‘杨智赟’,是一(5)班的小朋友。我也知道你是四(3)班的王娱佳,因为地上的书里就有呢!你的字真好……”
我想小弟弟已经迷上了《阅读》。他属不属于“知音”呢,我也说不准。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六
“一缕缕阳光在书中流淌,一丝丝真情在书中徜徉,书对书相托,心对心相帮,知识的力量给我一对翅膀……”炎炎夏日,我聆听着《我爱读书》这首歌,心是如此平静。我热爱阅读,我贪婪地从书海里面汲取丰富的营养,拓展自己的视野并且增长自己的见识。
牙牙学语的我。
小时候,我喜欢躺在床上听妈妈读故事,精彩的故事伴随着妈妈温柔的声音娓娓道来,我心里的那颗阅读种子正在生根发芽,它占据我整个心房,让我对这个五颜六色的世界充满好奇。慢慢地,我和妈妈一起阅读,妈妈经常以图文结合的方式和我玩认字的游戏。我的心插着想象的翅膀,高高地在蓝天中飞翔。
因为有了书的陪伴,让我儿时的生活增添了一份奇异的色彩,多了很多趣味。
现在的我。
现在的我,喜欢阅读,读有益的书。阅读丰富我的情感,改变我的想法,使我收获许多知识,让我更好的了解世界,让我更加自信。从家庭藏书,到社区图书馆,再到学校图书馆和市图书馆,我们可以阅读的书籍非常多。
我喜欢阅读历史故事,很多可歌可泣的历史故事,让我荡气回肠,回味无穷,多了解历史文化,习古鉴今。
我喜欢阅读推理故事,可以锻炼与培养推理能力,让我们的观察力、判断力等得到提升。
我喜欢阅读名人传记,散文随笔,同龄人的作文,这些丰富我的情感,滋润我的心灵,给我动力,让我更好地思维,用自己的方式,活出自我的精彩。
我爱阅读,我爱做阅读笔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大量的阅读,让我们写作起来得心应手。
未来的我。
我将一如既往的热爱阅读,阅读带给我们智慧,带给我们欢乐,带给我们力量,让我们在人生路上更好地思考,更好地学习,更好地创造,让我们一起热爱阅读,共同进步!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七
喜欢看书,但不是作文书,而是被大人视之为毒品的闲书。大人们觉得闲书小孩多看了会沉迷,于是我父母禁止我碰闲书,否则我的屁股就会“盛开”上千百万朵红花。但是,越是禁止,我就越是想看。以下,就是我们家每天都上映的一段“偷偷摸摸之计”片段。
“妈妈,我上床休息了!”我向妈妈说。“别让我发现你正在床上看那无聊的闲书,否则你知道的。好了,去睡觉吧。”妈妈警告地回应我。“知道啦!”说完,便拿着向同学借来的小说蹑手蹑脚地关上门,打开小灯,躺在床上狼吞虎咽、不顾一切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会儿,灵敏的我听见了门外的脚步声,连忙关闭小灯。只见妈妈打开门对我说:“没开空调,是不是外面的洗衣机发出的嗓音太吵了,害得你翻来覆去睡不着?”我委屈地说:“是啊!妈妈。这洗衣机实在太吵了,害我没法睡。”妈妈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好,我尽快把衣服洗好,你好好睡觉。”说罢,便关上房门走了出去,我暗自舒了一口气,庆幸逃免受那皮肉之苦。待她走远后,我又打开小灯,继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又是一阵脚步声,我立刻关闭小灯。只见妈妈打开房门,开始侦察起来。我问她:“又怎么了?”妈妈吞吞吐吐地说:“没……没什么,我……我就想……就想……哦!对了!就想问你上不上洗手间,我不给你开灯,你又怕黑。”我回答道:“我不急,你走吧。”“好……好,那……那我……走了哦”妈妈尴尬地说。之后,妈妈每次的“突出检查”,我都幸免过关,毫无损伤。值到看了三个小时之后,我才放下手中的书本,入睡起来。
虽然,看闲书可能会受到皮肉之苦,但是其中也令我受益不少,回味无穷。所以,我非常爱看书。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八
我喜欢阅读,尤其是喜欢阅读一些推理类的小说,虽然就像陶渊明笔下的好读书不求甚解,每当读起一本书的时候,还是会忘的周边的人说什么。
记得有一天早晨,老妈要出去外面,并且走之前叮嘱我说一定要把早饭做好。当时,自己正在认真地读书,没有没有认真去听老妈的话。只是听到老妈的叮嘱随便应了一声。
再一次沉浸在自己书海的世界中。时间就这样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等老妈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我还没有生火,更不用说是做饭了。
这个时候老妈就说我不是让你做饭吗你怎么还没有生火?怎么还在看书啊我走的时候你不就是在看书吗?这个时候我才把自己的思绪从书海中拔出来,并且还跟老妈说并没有听到他说让我做饭这件事。
没办法老妈只好自己去做饭了。可是那天的早饭吃了很久我也饿的肚子咕咕叫。但是谁让自己正在看书忘了老妈说什么呢。
生活中因为看书而听不到他人的说话这样的事情真的是常有发生,以至于后来爸爸妈妈让我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是先把我手里的书拿走,然后再告诉我需要做什么。
当然更多的时候老妈看到我那么爱读书也不会嘱咐我去做什么事情。因为读书我得到了很多的知识,不是因为读书也在生活中闹了好多的笑话。
我与阅读的故事很多,希望书海能够伴我走过这一生。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九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我觉得读书的过程是一种享受。在这过程中,它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许许多多的知识。
刚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读书了,虽然还不怎么认识字,但还是每天抱着书,看着上面的插图,脑子里将妈妈平时讲的这个故事和书上的图片联系起来。有的时候,我还会把这些故事讲给我的弟弟听呢!
到了上小学的时候,虽然不能认识全部的字,但我还是就拿起了书,高兴地打开书的第一页,通过汉语拼音津津有味地看着。就连小伙伴们叫我出去玩都没听见。
记得我看得第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清楚的记得其中有的一个故事《海的女儿》,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每件事之前都要先想想别人。
而另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很傻的螃蟹,它想竖着爬。但最后却把自己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最后它终于知道了每个人的走法是不同的。它自己的爬法也很好的等等。
读书,不仅能培养我的阅读兴趣,还能提高我的作文水平,更能提升我的个人修养。我喜爱阅读,我相信只要不放弃就一定可以把阅读中的知识全都挖出来。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
从前,我的妈妈很反对我看课外书,认为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多读几遍语文书,多背几个单词或多做几道数学题,可是我通过一件事,让妈妈改变了对课外书的看法。
一天,我经过一番软磨硬泡后,妈妈终于答应我去书店看一小时书和买两本课外书,但前提是回来背五十个单词,一百题口算,两篇阅读和小古文。来到书店,我快速挑了两本自己喜欢看得书,用我的“金氏阅读法”开始了阅读之旅。首先,我会自己分析人物介绍,选择一个最喜欢的人物作为自己,沉浸在故事情节中······每遇到好词好句并会把它抄写记录在随身携带的小本本里。回家后,我又千方百计地把那两本从书店带来的书,摘录了里面好多好词好句。日积月累,渐渐得我的小本本从原先空旷的一页两页现在里面都记满了我喜欢的字词句。
一次在作文课上,老师让我们写自己最喜欢的季节中的.状物,好多同学都写秋天是个仙女······而我把树比作一位慈祥的妈妈,为树叶宝宝穿上金黄色的新衣裳,而树叶宝宝们飘到地上变成了一条金黄色的地毯,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当时,老师表扬我写得别出心裁,好词好句也用了许多!回到家,妈妈高兴地问我怎么写出来的,我得意地举起我的写作“法宝”——好词好句小本本。妈妈从高兴变成了难以置信,从难以置信变成了惊讶,最后又变回了喜悦。现在,妈妈终于明白,只要多阅读,才能写出好文章!
正如高尔基所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你们有时间,也可以试试我的“金氏阅读法”哦!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一
从记事起,书就进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书籍就是深扎泥土的老根;如果把知识比作美酒,那书籍就是甘甜可口的美酒;如果把知识比作夜空,那书籍就是颗颗耀眼的星星。
幼儿园时,我最喜欢看“迷宫”类的书。在迷宫中穿梭着,可总是到不了终点,但是我并不灰心,总是经过不断的'努力,最终到达终点。就这样,我养成了坚持不懈的好习惯。读书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上小学后,我便读起《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等课外读物,从书中摘录一些好词佳句,等到写作文时,就能得心应手,不会感到欲言无物、词汇匮乏了。《雷锋日记》使我明确人生存的最高意义,便是做一颗为人民服务的螺丝钉;《老人与海》中那位不屈服于风暴,勇于抗击的老者让我肃然起敬;我还看了四大名著,《水浒传》中重情义不要被利益所迷惑;《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的悲欢离合;《西游记》让我明白想取得成功,必须要经受磨练。
读书,使我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一本好书给予我的不仅是闲暇时的娱乐、孤独的解闷,更教会了我如何明辨是非,了解周围的世界。可以说,因为有好书做伴,人生之路才走的如此惬意、如此坦然。好书是人类的营养品。
书,像沙漠里的指南针,又像夜里的北极星,时时刻刻都默默地为人们导航,指引正确的方向。呼吁所有同学们多看好书,茁壮成长。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二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阅读使我们进步,它拓展了我们的知识,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使我们更加有文化、修养。从小到大,我和书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故事,而书的那份香韵,也伴随着我成长。
小时候,妈妈常常给我讲一些故事,有童话故事,有寓言故事,也有成语故事。小学一二年级,我稍微认了点字,就开始自己读书,但通常是读有注音的书。随着年级的升高,我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便学着读些名著,像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外国文学作品《童年》、《鲁滨逊漂流记》、《汤姆·索亚历险记》、《老人与海》,都是很精彩的书,令我爱不释手。
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大润发购物,正好逛到文具区,那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我看见了一本《女孩成长故事》,便翻开它,想试读一下,可不知不觉中就入了迷:书中的故事十分有趣,每个人物都各有各的.优点,也各有各的缺点,人物形象十分鲜明。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却忘了,这书还不不是我自己的呢。不知不觉中,我差不多都快看了七八个故事了,才猛然醒悟过来。当时,爸爸妈妈还在一旁静静看着呢。我便赶紧告诉他们:我想买这本书。爸爸妈妈直接同意了。一回到家,我就捧着新书看了起来,直到吃晚饭了还舍不得放下。
读书使人快乐,也让人受益无穷。以前的我不是太喜欢看书,有时也只是看看书里故事的内容,却没有掌握读书的方法。到了写作文的时候,脑袋里就好像有一团浆糊,乱糟糟的,什么也写不出来,一点儿条理也没有。后来,我懂得了如何更好的读书,阅读时总会做做读书笔记,摘抄好词好句,梳理好文章的思路。读了书以后,我不但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知识,这些书还教会了我许多人生哲理,我也能尽量把作文写得更好了。
这就是我的阅读故事。读书使我收获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强大了内心,提高了自我层次,对我们百利而无一害。让我们一起阅读吧,让书香伴随着我们成长!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三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黑柳彻子(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她在一年级时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在小林校长的护和引导下,让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并奠定了她一生的基础。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小豆豆。因为她遇到了一位超级棒的校长?——小林宗作先生。小林宗作先生对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连续听小豆豆讲四个小时的话不打哈欠;想到用废弃的电车改装成上课的教室;尊重小豆豆天马行空般的想法等等。其实,大家不妨想想小豆豆的特点:朝气蓬勃、天真烂漫、十分懂礼貌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基本上具备的。我们每个人都是“小豆豆”,只是没遇到像小林宗作先生这样善解人意的好校长。
和那么好的妈妈。这是我在寒假里看的一本书,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雨果曾经说过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四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指路明灯;书可以引导人类登上天堂;书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只有与好书交朋友,才能使你早日走向人生的辉煌。我对妈妈说。
你问我在干什么,好吧,我是在跟妈妈求情,让我在睡前多看一下下书。什么大道理,就算你这么说,我也是不会同意的。就算是暑假,你也不能不合理的看书啊!我无奈的放下手中的《简爱》,但男主人公罗彻斯特和女主人公简?爱一直在吸引着我,我决定在晚上在偷偷看下书。所以定下了a、b两个计划。
我开始实行a计划。先偷偷溜进书房,蹑手蹑脚的把书放进自己的衣服里,紧紧抱住,然后把手电筒揣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抬起脚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溜进自己的房间,蒙上被子,把头伸进被子里,长叹一口气,a计划成功。接着我就打开手电筒,津津有味的读起了书。房间里的中部只响了几下,已经是深夜了,我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梦里还开心的看着书。铃铃铃闹钟准时的响了。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突然发现,我的手电筒竟然一夜没关,没电了。而手电筒的锂电池家里还没有了,a计划失败。
没关系,我还有b计划。我在手机里早就下载了《简?爱》的thx电子书,这一会还不用怕没电了,我的手机如果30秒没有做出命令,就会自动关闭屏幕的,这可谓是万事俱备,只欠夜晚了!一到8点30分我早早的上床睡觉了,然后迫不及待的拿起手机,开始啃起我的书来了。正在我大块朵颐我的书本之时,我突然听到细微的脚步声,我迅速的关闭手机并把手机塞到枕头底下,假装睡觉,肯定是妈妈来帮我盖被子的。果不其然,果然是妈妈来了。妈妈看了我一下,就走了,我心中暗暗窃喜。等妈妈一走,我又开始大快朵颐气我的书了。真是开心。
但是,就在我在开始偷偷在晚上看书后,睡眠质量大幅多的下降,第二天根本起不来,我在思考后,决定在也不偷偷看书了。
江苏苏州太仓市实验小学六年级:1565026574。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五
书,是打开知识密室的钥匙;是畅游知识天空的翅膀。而我,却和书有一段美妙的奇缘。
那是一个星期一,语文老师突然奇想,让我们每个人带一本书,办一个图书角;让我们每个人都学到更多的知识。放学了,我一人来到图书角,把自己的一本作文选轻轻放在了上面。正打算离开时,一本色彩鲜艳的书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拿起它,情不自禁地念出了它的名字——《绿野仙踪》。我猜它一定很好看,便登记了名字,把它塞入书包。
回家后,我早早就做完了作业,拿起它开始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么好看呀!于是,我再也放不下了,以至于妈妈喊我吃晚饭都没听见、晚上愣是忘了睡觉……我就这样爱上了文学名著,我就像一块海绵,正吮吸着知识的甘霖。
从此,我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看书,恨不得把世界所有的书都搬来看一遍,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每次我写完作业就看书,星期天也不出去了,宅在家里慢慢“啃书”。客厅、书房、卧室、阳台、舞蹈房、学校……到处处都有我看书的身影,书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一刻也不愿和她分开。其实,我要感谢李老师,是她办的图书角让我有机会和书交朋友,有机会看到那么多的书,学到了更多的知识。
书啊书,你已经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六
寒冷的冬天降临在一座小镇上,一条往常都很热闹的行人街,却在今天变得很冷清。两只趴在木盒里的小猫,呆呆的看着冷清的街道。
今天对它们两个而言,真是一个很糟糕的一天……。
它们失望的合上盖子,然后互相抱住对方,因为这样做可以让身体暖和起来。
寒冷的风吹进了小巷里,被风吹得抖动的木盒上写着五个字。
“请收养我们。”
这两只猫是被上任主人偷偷抛弃在这里的,那时候它们两个都还很小,它们只看到了主人离去的背影,对于面貌一点印象都没有。上任主人还是有点良心的,因为把它们两个抛弃的位置就是这条小巷。拜这条小巷的福,这里很少有野猫或者野狗过来,就连人都很少会从这里走。
因为这条小巷曾经发生过一起案件,这案件被一个个人传下去,最后越传越玄乎。所以就变成了这样,没有几个人敢走进这条小巷里。
它们小时候不知道该如何去找食物,它们有翻过垃圾桶,或者寻找有被扔掉的食物。很不幸的是……有很多好地方都被其它野猫占领了,所以它们两个经常会饿肚子。
不过后来,它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因为长得非常可爱的哥哥很受大家的欢迎,每天都会有人过来这里送食物。
它们两个瘦弱的身体……也逐渐壮实起来。
第二天早上。
明媚的阳光划破乌云照射在镇上,热闹的人群占满了每条街道。吵闹声吵醒了猫哥哥,只见它朦胧的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熟悉的脸。猫哥哥轻轻的闻了闻面前的猫弟弟,熟悉的气味,还有那平稳的呼吸声。
猫哥哥刚打开盖子,温暖的阳光立即进入到盒子里面,驱走了寒冷和黑暗。
猫哥哥小心翼翼的伸长脖子,一双蓝色眼睛好奇的打量小巷四周。一如往常那样非常安静,很难看到有人会出现在小巷里。
猫哥哥从盒子里跳出来,却不想到地上竟然有一滩水,一不小心就把水溅到在自己身上。
猫哥哥慌张的摇晃身体,想要把毛上的水甩掉,却不小心撞到了木盒。
木盒晃动了几下,最后平稳下来。
猫哥哥担心的盯着木盒,一个让猫哥哥不想看到的小脑袋从木盒里伸了出来。喵的一声,猫弟弟高兴地从木盒里跳出来。猫哥哥无奈的看着站在自己身后的弟弟,他兴致勃勃的玩着自己的尾巴,一点都不在乎脚下的水。
不得不说猫哥哥长得很可爱,但是猫弟弟却长得很丑……。
恩,不是一般的丑,反正长得不符合人类的审美观。
不过猫哥哥并不介意弟弟的模样,因为这个世界就只有弟弟一个亲人了。
咕噜噜。
不和谐的声音打断了猫哥哥的思路。猫弟弟揉着自己的`肚子,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猫哥哥。猫哥哥会心一笑的露出笑容,带着猫弟弟走出了小巷。
一座公园里,猫哥哥兄弟两来到了这里。
经常逛公园的都是带着孩子的父母多,他们为了教育孩子善心,都会带一点食物让孩子亲手喂野猫野狗。
猫哥哥利用公园喷泉的水洗漱着自己的身体,毕竟一副脏兮兮的模样会让人类好感度下降的。但是猫弟弟却对干净一点兴趣都没有,经常一身脏兮兮的模样。哪怕猫哥哥强迫帮他洗澡,他也会拼命拒接。
猫弟弟自个笑着东张西望公园四周,安静地等待哥哥洗漱完毕。几分钟后,洗漱完后的猫哥哥带着猫弟弟去经常乞食的位置。
一张白色长椅上,两只猫咪正在左顾右盼,这里就是猫哥哥兄弟两的专用位置。
很快,有一对母女进入了猫哥哥的视线。猫哥哥已经锁定好了这对目标,一等到目标接近过来,立即按住猫弟弟的脑袋往下压。猫弟弟乖乖地低下脑袋,还伸出双手遮住自己的脸。小女孩蹦蹦跳跳的拉着自己的妈妈的手走到了长椅前,如猫哥哥所想的那样,小女孩的目光立马被自己所吸引。
猫哥哥朝着小女孩叫了一声喵,还在长椅上打个了滚,算是一种卖萌的方式。小女孩被猫哥哥逗得乐乐笑,用力拉了拉自己的妈妈说了几句话。小女孩的妈妈无奈的从挎包里拿出一包火腿肠,小女孩从妈妈手中接过火腿肠,撕开了包装后,就拿出一块火腿肠伸到猫哥哥面前。
猫哥哥伸手刚想接过,却想不到猫弟弟突然一口咬住火腿肠。
小女孩吓了一跳,惊恐的躲在妈妈身后。
猫弟弟咬着火腿肠狼吞虎咽,一点都不在意身旁的人的目光。
吃完火腿肠的猫弟弟,一脸幸福的揉着自己的肚子。猫弟弟这才注意到,送食物的那两个人类咋不在了。猫哥哥突然从椅子上跳下去,看都不看猫弟弟一眼,一直向着前方走去。猫弟弟也从椅子上跳下去,一如往常跟着猫哥哥身后走。
但是猫哥哥似乎很不高兴,不想搭理猫弟弟,只见他加快速度往前跑。
小跑了一段路后,猫哥哥成功甩掉了猫弟弟。
猫哥哥走出了公园,仰头吸了一口气再吐出来,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四周的人群。
就在猫哥哥发呆的时候,一个小女孩接近了他。这个小女孩就是刚才给猫哥哥送食物的小女孩,她的身后跟着爸爸和妈妈。
小女孩高兴地指着猫哥哥对着自己的父母说了点什么,只见小女孩父母点了点头,然后小女孩兴奋地抱起猫哥哥。
猫哥哥刚反应过来,却没有挣扎。因为他感觉被小女孩这样抱着好温暖……。
小女孩一家人漫步走在路上,直到过去了十分钟后,小女孩一家人来到了一辆车子前。猫哥哥好奇的观察车子内部,却没有注意到车子发动的引擎声。车子缓缓的开动了,窗前的事物随着速度不停的在改变。
一只小猫从草丛里钻出来,一抬头就看到了趴在窗前的猫哥哥。猫弟弟高兴地小叫着追向车子,但是他的速度根本追不上车子,猫弟弟不得不加快速度。
一块石头躺在猫弟弟的前方地上,猫弟弟一时没有注意,被石头绊住了脚摔倒在地上。
猫弟弟从地上爬起来,低头看了一眼受伤的双脚,再抬头望向已经离自己很远的车子。
猫弟弟脸上的笑容渐渐收起来,他呆在原地,难以置信的看着车子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眼中。
……。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七
约翰?亚当斯是美国历史上的第二位总统,为美国的独立立下过汗马功劳。
亚当斯在接替华盛顿就任总统时,美国正面临着与法国关系破裂的危险。到了17底,两国处于剑拔弩张、一触即发的交战前夕。
常识告诉亚当斯,要打胜仗,必须要有得力的统帅指挥。有很多人劝他亲自统帅军队,但他认为自己并不具有军事上的特别才能。思来想去,他认为华盛顿才是唯一能够唤起美国军魂、团结全美人民的统帅。最后,他下定决心请华盛顿出山。
亚当斯的亲信们得知后,一致表示反对。他们认为,如果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这样势必对亚当斯的威望和地位造成威胁。
千军容易得,一帅最难求。亚当斯毫不动摇,认为国家的利益和命运高于一切。他授权汉尼尔顿立即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请求华盛顿再次担当大陆军总司令,指挥美军打败入侵者。
与此同时,又亲自给华盛顿写了封信。信中诚恳地写到:“当我想到万不得已而要组织一支军队时,我就把握不准到底是该起用老一辈将领,还是起用一批新人,为此我不得不随时要向你求教。如果你允许,我们必须借用你的大名去动员民众,因为你的名字要胜过一支军队。”
华盛顿接到信后很受感动,表示愿意立刻肩负重任。幸运的是,就在华盛顿准备率军出征的前夕,亚当斯终于通过外交斡旋的途径同法国达成了和解。
这件事被美国人民传为佳话,亚当斯的正直与豁达也被广为传诵。后来,有位著名的记者采访他,问到:“您为什么不怕华盛顿复出会再次唤起人民对他的崇敬和留恋,进而威胁您的威望和地位?为什么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
亚当斯开始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先给这位著名记者讲了自己少年时的一件往事。
“年幼的时候,父亲要我学拉丁文。那玩意儿真无聊,我恨得牙痒痒。因此,我对父亲说,我不喜欢拉丁文,能不能换个事情做?”
“好啊!约翰。”父亲说,“你去挖水沟好啦,牧场需要一条灌溉渠道。”
于是,亚当斯真的到牧场去挖水沟。可是,拿惯笔的人,拿不惯锹。那天晚上,他就后悔了,整个身子疲惫不堪。只是他的傲气不减,不愿意认错。于是,他咬紧牙关又挖了一天。傍晚时,他只好承认:“疲惫压倒了我的傲气。”他终于回到了学拉丁文的课堂上。
在以后的岁月里,亚当斯一直记着从挖水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必须承认人有所长,也有所短;人有所能,也有所不能。认为自己样样都行,实际上恰恰是自己的不自量力。
亚当斯深有体会地说:“真正出色的领导者,绝非事必躬亲,而是知人善任,特别是能敢于起用比自己更优秀的人才。如果高层领导者事无巨细,一律包揽,那只能成为费力不讨好的勤杂工似的领导者。”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八
从认字起,我就喜欢读书。但是农村比不得城里有图书馆、青年宫、新华书店,十几里外的镇上十字街主卖吃穿杂货,罕见书籍,买本新华字典还得车马劳顿去四十里外的襄阳城。我15岁考上重点高中才第一次进城,在那以前,我就像一只在沙漠里踽踽独行觅寻绿洲的骆驼。
上小学时,我最盼望开学,开学发新书,迫不及待地拿高我一年级姐姐的新语文书当课外书,但是几篇课文经不住两天翻。小学校园搬迁校址,很多校园资产流失在外,大表哥不知从哪儿弄了几本优秀作文书。那些来历不明的作文书我宝贝似的看了一遍又一遍,当时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村子里的黑丫爸爸在城里当货车司机,经常给她捎回一些城里才有的稀罕东西,吃的穿的玩的都还好,像《三百六十五个夜,夜夜都有新故事》那样厚厚的故事书可眼热煞我了。我小时候生性极腼腆,不肯红口白牙张嘴就借书,在家偷了鸡蛋换雪糕再问她借书看。书不给借回家,只能课间休息看,我个子矮坐在第一排,胆子又小,万万不敢上课看,等下课等得百爪挠心。黑丫人不地道,一书多借,吃完雪糕就翻脸不认人了,书才看了一点就给夺走了,我心里像缺了一个大窟窿,用此刻微信用语说,感觉就像错过了一个亿。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书一到手非一气儿看完不可,生怕没看完又被夺走了。
高中是一个转折,尽管校园开放的楼梯间阅览室只有简单的几本杂志,而且开放时间仅限每一天晚餐时一小时。但我一手拿馒头一手翻那些杂志时,心里竟有种小小的满足感。校门口好多卖馒头、卖炒饭、甚至修鞋的铺子都兼卖各种世界名著,当然都是盗版的,但是价钱便宜,标价二三十的杀杀价七八块就能带走,在当时也算一小片绿洲了。苦于囊中羞涩,我也没敢大买。高二期末考试,在数学考了70多分(满分150)的状况下,我阴差阳错地拿到全班第一,得了精英奖200元。盘算一下能买不少东西,但我妈说奖学金抵掉一个月生活费。余下的我花30元买了一件棉袄,还剩几十块买了《简·爱》和《红楼梦》。这两本书对我产生了十分深刻的影响:简·爱独立坚韧的性格令人动容,而《红楼梦》就是天空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要一奉十、常读常新。高二暑假在屋后的桃树下一边剁猪草一边看《红楼梦》里林妹妹写的白海棠诗。我多年后到莫愁湖公园才一睹白海棠的芳姿,但是“偷来梨蕊三分白,借的梅花一缕魂”写得太传神了。突然听得一声闷响,我没理会,直到小腿被蚊子咬了一口,我抬手一拍,眼睛的余光发现身旁一米远处一条肉滚滚的大蛇盘成一圈,正冲我吐信子,几乎骇死。
饭铺子上买来的盗版书错别字多,而且高中课业繁重,始终没有尽兴阅读,大学时代才算真正开启了阅读时代。高考完填志愿,我第一志愿英语,第二志愿中文,不服从专业调剂,因为前几届有人选了专业服从就被调剂到马克思专业了,我睡里梦里都惧怕他老人家的。同桌总分比我多一分,英语比我少两分,她本来报的其他校园,问了我的志愿后,改得和我一模一样,我却毫不知情,直到拆开录取书,她喊我一齐去报到才恍然大悟。老师和家长觉得挺可惜,但我自己蛮高兴,因为最后能够理直气壮大看特看那些“闲书”了。
本科校园的逸夫馆很是幽静,拾阶而上,曲径两旁是终年翠绿的竹和时不时迸出的嫩笋。平心而论,藏书并不丰富,库存老旧,但是对于多年无书可读的我来说,已经很丰盛了。猥琐的体育老师总是动手动脚,我坚持上完一节半课,扭头就径直去小山上的图书馆了,任凭他在后面歇斯底里地大喊“站住,你学号多少”?随手从书架上抽一本《呼兰河传》,刚翻几页就惊为天人,心里替作者萧红鸣不平,明明才华超过张爱玲,怎样一点名气也没有,之后看现代文学史,才明白萧红和张爱玲被并称为现代文学女作家的双子星座,且学界普遍把萧排在张前。我为自己的无知感到惭愧,挤更多时间泡在图书馆。教文艺理论的女辅导员五十多岁了,连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名字都叫不利索,这种浪费生命的课程我统统翘了去图书馆。喜欢一个作家,就把架子上所有的.作品刨出来慢慢看。我上大学才接触电脑,但因为上网费很贵所以在网上耗费的时间极少。手机是大四下学期才买的,考研准考证上的电话留姐姐的,所以没浪费时间玩过手机。我真庆幸本科黄金时间都花在喜欢看的书籍上。虽然很多书看起来是闲书,不在考试范围内,但拓宽了视野,而且在图书馆静静看书的时光至今回忆起来都很享受。
我最喜欢躲在阅览室最里面的小隔间,那所大学学风一般,不到期末考试,里面几乎没人,我独自享受“三枝两枝新绿,位置小窗前头”的闲适惬意,午后阳光洒在脚背上暖洋洋的。有一次大白天看《一只绣花鞋》,毛骨悚然,很怂地挪到人稍微多点的大间,此刻就淡定很多了。
我右手小拇指磨出一排茧子,体重从90多斤降到70多斤,几乎拼了小命才考上底蕴丰厚的雪松大学研究生。雪松大学光是中文系上千平米的资料室就书架满溢,更不要说图书馆的样本库、古籍库等特色馆藏。刚到雪松大学时,我每一天沉浸在资料室或样本库里,不亦乐乎,但很快就接到我妈的电话,她问我是否有出去找兼职挣钱。我当初不顾家人激烈反对,倔强地考研,信誓旦旦地保证读研期间所有费用自理。雪松大学是当时为数不多保留公费读研的知名高校,每月还给三百元生活费,但是在沿海省会城市,这点钱真不够用。我开学半个月,就因为舍不得花钱买凉鞋捂出了脚气。
每次挂了我妈的电话再回到书桌前,就开始心烦意乱了。最受刺激的是研一冬天过生日,宿舍5个人谁过生日谁请客吃饭,从但是生日的我为了合群,从自己生活费里硬省出100元,连续一个月没有打一个荤菜,吃不饱就多买几个馒头垫着。到生日那天已经弹尽粮绝,我饿了一天等着晚上请舍友出去吃饭。
这次刻骨铭心的挨饿经历促使我花了很多时间做兼职。去二级学院监考、出版社15元每千字的校对、写小文章,乐此不疲。当时我觉得不再向家里伸手要钱就是独立、就是有骨气。此刻回头想想,浪费了一生中最宝贵的阅读时光,心痛得滴血。
毕业后,第一个工作单位是报社,不谙世事的我自以为是的“文化单位”,进去之后才明白和文化没啥关系。每一天泡在“地铁十分钟直达”“尊享一梯一户”之类的软文里,按客户的要求从4个版改成3个版再改成4个版,偶尔写个稍微有点深度的曝光房屋质量新闻稿,最后都沦为领导裹挟房产开发商投放广告的筹码。回出租屋倒头就睡,上班两个月我连书都没摸过,这才发觉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在报社hr的忽悠下,我手里只剩一个户口迁移证了,也就是传说中的“口袋户”。我激动地跟hr大吵大闹,很快就失业了。
接下来的四年我捱过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前前后后换了5份工作,搬了6次家。遭遇过上班不给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等不公正待遇,饱受肠易激综合症和躁郁症的折磨,心里常常有一种“浮萍漂泊总无根”的凄惶和焦躁,体重和免疫力都大幅度下降。有一年夏末,凌晨三点急性肠胃炎,我顶着冷汗浸透的湿发想打车去医院,但是没走出小区就虚脱,只好蹲在马路牙子上等救护车。躺在急诊室里输液,突然害怕自己会客死他乡。在餐厅端过盘子、在商场站过柜台,直到身份证过期前半个月,我才去事业单位报到,找回了自己的户口。
这些年经常望见研究生自杀的杯具新闻,大多是像我这样从农村独自到大城市求学、工作受挫的。我的经历可能比他们很多人更坎坷、更狗血。那几年,整个人处于半与世隔绝的状态。连续七年没回老家,年三十一个人在出租屋里紧闭窗户,免得听到热闹的烟花炮仗不知所措;从不主动联系同学,别人在qq上呼一下,我应一下;手机里几乎没有存一个私人电话号码,所以充一百话费能够用好几个月。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好想像整整两年都没有笑过了,可我笑点很低的,以前看周星驰的电影会从凳子上一向笑得滑到地上。
我之所以挺过来,并不是我更坚强、更幸运,而是因为有书籍的陪伴。不堪回首的日子,在撑不住的时候,我本能地寻找诗和远方来安慰自己。我的诗与远方一是去逛玄武湖,因为那年去雪松大学研究生面试,一下火车为玄武湖一池碧波倾倒,说了一句“人生只合金陵死”的傻话,所以玄武湖在心里占据着图腾般的位置。更多的精神慰藉来自书。
毕业那年的中秋节,我在南图办了一张借书证,十分认可南图每一天闭馆时播放的录音“人生至乐莫如读书”。劳累回出租屋,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看看喜欢的书了。以前只觉得它们是消遣,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成为黑夜中的星光。有一段时间,在一家羊肉行出版社旗下的狗肉铺杂志社混吃等死。工作十分辛苦,大夏天的连续一个月,每逢周末扛着死沉的道具压得骨头嘎嘎响,前往苏北去卖杂志社的期刊,没有调休,没有加班费,连市区的路费都不能报销。每次都是一边两手不闲地拎着大包小包,一边忍受公交车上拥挤人群的白眼。最后一个周末回南京的路上,觉得顶不住火了,翻翻包里的南图借阅证刚好在,决定先去借本书再回家。结果一本书就着一碗粥,看得有滋有味,一觉醒来,浑身松快地去上班了。那本书的资料此刻已经记得很模糊了,但是当时透支的体力修复,胸中块垒尽消,不然不明白会不会憋成累成内伤。
阅读不仅仅让人享受美,也是人之所以为礼貌人的一个根本。人,是这个星球上唯一能够用文字记录生活与智慧、表达爱恨情仇,唯一能够透过阅读充盈心灵、丰富精神的生物。好庆幸自己这一世生而为人,好庆幸有书陪伴这一生。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十九
我从小就爱读书,人称“小书迷”。在家,每天早上一起床就看书,吃饭时砍看书,甚至连在厕所时也要看书;在学校,课间休息看书,写完作业看书。在家,爸爸妈妈叫我“小书虫”;在校,同学都给我起了个雅称:“刘痴书”。
我最喜欢看名著,如《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聊斋》等。只要一阅读,我就会和文中的人物同喜、同乐、同悲、同伤、同怒、同恨。有一次读《红楼梦》,读到林黛玉葬花的悲哀场景时,我痛苦不已,眼泪哗哗往下流。爸爸发现我痛哭,还以为我在学校受到什么委屈,连忙问我:“倩倩,在学校谁欺负你啦?”
“没----有----啊,是----是------我看书的。”我一边擦眼泪,一边低声说。
“书虫。”爸爸指着我的脑袋说。
是的,我阅读,我投入,我陶醉,我提高。
记得一个周六,我早早起了床,坐在阳台上,拿起《水浒传》阅读起来。我的心随着故事情节的起伏跌宕而心潮起伏。读到林冲被逼上梁山,我同情林冲,憎恨腐败的贪官污吏之情油然而生;读到西门庆和潘金莲毒死武大郎时,我气愤至极,握紧拳头,真想狠狠痛打西门庆;读到武松痛打西门庆时,我拍手称快,情不自禁喊道:“打得好。”
“倩倩,倩倩,快点,快点,别以为今天是周六,你就可以开心放松。马上去上奥数班。”一个声音传过来。
“倩倩,喊你听不到吗?”妈妈那震耳欲聋的声音才把我从书中吓醒。
“来啦。”我嘴上答应,心还在书中,像一个女孩正趴在那儿吃热狗呢!
妈妈气冲冲地拉起我,把《水浒传》夺下,“叭”扔在桌子上。看妈妈铁青的脸色,我不敢再磨蹭,整理书包,和妈妈向奥数班赶去。
路上,我想:上什么奥数班啊,真是的,不如让我多多阅读课外书呢。
晚上睡觉时,我搁不下《水浒传》中精彩情节,坐在床上一直到十点多钟才睡觉!
阅读使我增长了知识,陶冶了情操,开阔了眼界,也提升了我的作文水平。妈妈看到我的作文在小荷作文网上发表,看到我作文获“优”,欣慰笑了。其实,这一切归功于我的课外阅读哦。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二十
小时候,总喜欢拉着妈妈给我讲故事,虽然妈妈很忙,讲故事的时间总是有限,但爱听故事的我总是听得那么陶醉,求着他们再多讲一点儿。
现在长大了,我早已不再满足于听大人讲故事,而是沉浸在自己的阅读世界中,可我还是不满足。一到假期,便让爸爸送我去新华书店“啃书”。走进书店,满足感总是油然而生。有一次,我边走边翻阅书架上的读物,突然,一本《闻着孩子味儿的乌龟》吸引了我的目光。
我非常好奇里面写些什么,于是迫不及待地翻开,越看越想看下去,里面有很多人物像发着光一下指引着我情不自禁的读下去,我看完一本,继续搜索系列丛书,周围的谈笑风生丝毫影响不到我,结果连爸爸打我电话都没听到,最后爸爸只能停好车气冲冲的上来找我,当他看到我阅读投入的状态,怒气也随之烟消云散。坐在车里,我兴奋的跟爸爸聊着书中有趣的情节,在我的央求下,爸爸居然答应给我买整套《笑猫日记》,简直让我受宠若惊。
一个星期后终于拿到心爱的书,我爱不释手,迫不及待,一次又一次的在阅读的世界里漫游,不由自主地被书中的情节逗得哈哈大笑,也会被书中人物感动到落泪,爸爸妈妈看着神经兮兮的我,也被逗乐了,有一次陪妈妈去逛街,我边走边看,结果撞到了路边的柱子上,额头冒起一个大包,妈妈看了哭笑不得,送给我一个“小书虫”的爱称!
阅读让我浮躁的心得以平静,阅读让我爱幻想大脑变得更有智慧,阅读让每个地方变成充满书香的天堂。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二十一
在寒冷的冬夜煮一杯浓浓的香茗,听一曲舒缓的音乐,携一卷唐诗宋词。于是我的阅读故事从这里开始。
当繁忙与琐碎充盈着我们匆匆的步伐,当世俗与尘埃纠缠着我们迷惘的思绪。这时多想让心灵纤尘不染,多想让内心深处的那根弦放松平缓。古人曾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而我却把那悠悠五千年的经典视为心灵最珍贵的杜康。
在人生最迷惘,最困惑的时候是阅读为我点亮了那一盏盏通往成功与幸福的灯塔。在那一次次阅读中游离出了多少激动与感怀。
记得曾经有一段时间痴迷于金庸笔下的英雄侠客,钟情于一壶酒,一把剑,一身胆气走天涯的豪放阔达。绘声绘色的描述让人陶醉,每每阅读时都忘记了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武侠小说里的每一次挥剑,每一句对白,每一段波澜起伏的情节都给了我无比的满足与酣畅,有天夜里竟废寝忘食读到了天亮,却一点也不觉得累,正是那些故事为我们诠释了什么是正义,什么是邪恶,什么是真,什么是善,什么是美。阅读中无不闪烁着人性的光辉与芳华。
读中发芽,然后在字里行间拔节、开花。
星期天的下午阳光很眷顾这间小屋,一朵一朵的阳光落在阳台上,落在书桌上,落在我的心间。我坐在地板上,背靠着阳台,从书橱里选了一本平日里最喜欢的散文细细的品读,那字字句句都是作者智慧与心血的结晶。每一句都蕴含了灵气,就像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唱歌的精灵。那优美的辞藻是文章的眼眸,在无数次的深情凝视中我被感动,被牵引。
午后的时光过得总是那么快,当我还沉浸在丰美的意境与感慨作者飞扬的文思时,黄昏已如期而至,夕阳落在发黄的书页上化作一个美丽的句号,书里一个世界,书外一个世界,书里的世界很神奇,书外的世界很诗意。这个下午我让心灵真正的度了一个假,我的灵魂穿梭于作品中那仙境般的场景,如在深邃的山林里掬了一杯清泉一饮而尽。美哉,快哉,乐哉!
周末当人们都在狂商场,尽情的打扮自己的时候,当音乐厅响起节奏明快的旋律,人们尽情为这个时代摇滚的时候,我却把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的书海当中,尽情咀嚼着那一篇篇精美的华章带给自己的乐趣。或浅吟,或低唱,或栩栩如生,或绘声绘色,让人足足过了一把瘾。每一次进书店都会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发现自己的最爱。就像在沙滩发现珍珠一样的欢畅与惬意。所以我每次从不空手而归。看着书房里一撂撂的精神食粮,突然感觉自己好幸福。
从阅读中我曾无数次的与先哲们对话,无数次的'被那一串串妙语连珠所震撼,那散落在阅读中的思绪与感受也就成了我写作的源泉。同时,通过阅读我认识了不少文化界的朋友,我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以文会友的无穷乐趣。
城市车水马龙,人群熙熙攘攘,那一片喧嚣与尘埃都将在阅读中被净化,阅读可以使人智慧,使人宁静,使人心灵得以休憩,得以升华,请让我们的城市多几分书香。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二十二
上帝要从一些小孩里面挑选几个出来让他们成为天使。
他来到人间,给每个小孩一人一个神奇的烛台。叫他们保持烛台光亮,一尘不染,说只有这样烛光才会一直不灭。等过些日子的时候,他再来取回烛台,如果谁的烛台上的烛光没有灭的话,谁就能够成为天使。
孩子们很高兴,每一天都小心又仔细地将烛台擦得很干净,他们期待着成为天使。日子很快就过去,已经两个多月了,上帝还是未出现,除了少数没有耐心的孩子的烛台灭了,大多数孩子的烛光仍然明亮。
有人说上帝会再第100天时到来。到了这天,孩子们很早就怀着激动的心情等待着上帝的到来。可是,一直等到天黑,上帝也未出现。很多孩子都说上帝是骗子,生气的把烛台扔进了树林里,水沟里。
又过了两个月,上帝还是没有来过。孩子们每天在一起游戏,玩耍,不再去管烛台了。可是有一个被他们称为“笨笨”的小孩,依然坚持每天把烛台擦拭的干干净净。
在第200天的时候,上帝来了,使带到天庭。其他的小孩又希望变成天使,纷纷找出烛台来,可是,无论如何也点不燃了。而“笨笨”的烛光一直未灭,所以只有她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一位美丽的小天使。
以我的阅读故事为题篇二十三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从上幼儿园中班起,我就喜欢书中的故事,可惜,不认识字,只能看看图,再后来,我就死缠硬磨妈妈,要妈妈给我读《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中故事,妈妈只得每天晚上给我读一个故事,我聚精会神地听,随着故事情节而想象。虽然妈妈读了,可我觉得一点也不过瘾,非常想让妈妈给我多读几个故事,妈妈却说:“小孩子的睡眠才是最重要的,等你上小学了,可就没这么多时间睡觉了。”听了妈妈的话,我真想早点上学,识字、自己看书,再也不要依赖别人。
上完一年级,我已经认识不少字了,于是我逐渐减少让妈妈读故事的次数,开始自己看书。我觉得自己阅读书比别人读给自己听还要快乐。麻烦又来了,妈妈只给我每天晚上阅读半小时书,我很苦恼,向妈妈哀求多次,妈妈就是“顽固”,唉,没办法啊。于是我每天上学时,偷偷带课外书,有《一千零一夜》、《我的第一本安全护照》《水浒传》等,这些书带汉语拼音,我读得省劲。到二年级,我会带《红樱桃童话》、《金波童话》等一些著名的童话。现在我四年级了,我经常看一些小说、散文。
一个星期天,我做完所有作业,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妈妈大声对我说:“不要看书了,快上床睡觉去。”我也大声说道:“不行!”妈妈生气了,说:“要不然以后不许你看课外书。”一听到这话,我只好假装“投降”,收书,关灯,睡下。人在床上心想书,怎么也睡不着。我等爸爸打呼噜、妈妈进入梦乡后,我又悄悄地爬了起来,看起了书来。还有几次也是这样偷看书,有时我看着看着就睡着了,我有时做梦都在看书。
一次,我作文得了一个“优”,我高兴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妈妈、爸爸,他们开心极了,对我说:“你真棒”。我说“这都是我平时看课外书的好处呀!”爸爸妈妈异口同声地说:“那以后我们全家就一起读书,让我们成为一个充满知识的家庭。”
现在,爸爸专心研读法律书籍,妈妈读小说,我读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