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优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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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 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 )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 )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 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 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 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 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 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 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 乙方必须确保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 至 高速公路 公里至 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 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二
乙方: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西都大厦工程发包给乙方承建,特订立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书: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西都大厦及比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甲方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和具体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甲方相关安全责任条款,按标准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及奖励费用。
1、乙方项目经理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西都大厦工程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总承包责任。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的西都大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西都大厦施工全过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明确职责,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4、乙方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乙方安全施工措施、安全作业环境条件等专项安全约定,由双方另订专项协议或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报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三
为了满足社会对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求,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联合举办成人高等教育,为保证联合办学的顺利进行,在符合国家和院校规定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联合办班招生计划、专业及学制
二、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
1、负责联系主考院校的招生计划的申报与落实。
2、负责学籍的管理、注册及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3、检查、督导教学计划的实施。
4、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主考院校的成教专本科毕业证,省教育厅纳入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 。
三、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和责任
1、组织宣传、报名、招生,并按甲方要求将学员有关资料报送甲方,以便招生、录取和注册,组织学生按国家和甲方要求参加成人高考。
2、依据甲方提供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提供教学场所、聘任合格教师,组织实施教学。
3、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学生在学习期间的日常管理。
四、经费及分成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具体事务及操作,由甲方所属相关部门与乙方会同办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单位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的伤害事故,特制定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明确责任,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甲方:xx中学
乙方:校车司机
乙方责任人必须履行的职责范围:
1、驾驶员必须熟悉交通法规,在平时必须努力学习有关部门制定的新的道路交通方面的规则,并运用于实际。
2、在行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规则,杜绝超载,确定做到行车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发生。
3、经常注意车辆保障制动系统设备完好,每天行车之前要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绝对不带问题出车。
4、按规定定期保养维护、按时检验,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5、接送学生在校门口停放车辆时,要听从学校值班人员的管理,顺序停放。
6、由于乙方原因,在接送学生的过程中,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7、造成事故的,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做好处理。
8、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负责人:(签名)
具体责任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五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将电力工程项目发包给承包方,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有关工程承包安全管理的规定,发包方与承包方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管理责任协议。双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
1电力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项目计划期限:
3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发包方是设备主人(业主)方,或者是受设备主人(业主)委托代理发包的单位(由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设备主人(业主)负全部责任)。发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上级电力公司和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3.2发包方应按有关规定对承包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承包方承包的工程与其资质相符合。
3.3发包方应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
3.4发包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承包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3.5电力生产区域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发包方应向承包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由承包方实施,发包方有权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在运行变电所,发包方应规定好工作区域,并有明显的隔离围栏,发包方与承包方应在现场安全交底,工作时发包方应在现场指派专人进行电气监护。发包方对运行变电所底下管线和障碍物应当详细书面交底,明确施工方法。
3.6施工期间,发包方指派负责联系、检查、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发包方应经常联系承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3.7当承包方出现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发包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承包合同的决定。
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8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后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发生下列情况停工整顿:
3.8.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8.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8.3发生厂区建筑火灾事故;
3.8.4重复发生相同性质恶劣的事故;
3.8.5多次不听从劝告的。施工现场脏、乱、差,施工现场各项管理混乱,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3.9发电厂、变电站(所)的检修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应与发、变电站(所)在开工前另签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需由发包方办理停役手续的,发包方在取得开工单(或工作票),并到现场检查确认隔绝无误后,才可通知承包方开工。承包方工作负责人必须由承包方出具书面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名单,如涉及到运行接口事项必须有发包方派人参加方可工作。承包方工作结束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由发包方办理试转手续(或复役)。
3.10发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承包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法令、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机械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程。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层层转包,如有分包项目,应保证分包单位有相应的资质,并事前书面征得发包方的同意。
4.2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包括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承包方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证书或资质证书。
4.3承包方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4承包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拟订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停电范围。
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危险或引起严重设备事故的施工,承包方应事先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情况,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审查批准后实施。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
4.5承包方必须认真对本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6开工前,承包方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承包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承包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添施工人员必须向发包方提出申报,经考试合格后才可持证上岗。承包方应对新进、增添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4.7施工期间,承包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承包方应经常联系发包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事故发生。
4.8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发包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于发包方查出的隐患,承包方必须限期整改。
对发包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承包方有权拒绝执行、有权要求发包方改进。
4.9当发包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并提出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的书面意见后,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承包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复工要求。在发包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承包方重新施工。
4.10由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在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承包方应会同发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验收已过期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4.11承包方应配备足够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并应向发包方资质审查部门提供有关的安全试验报告。如承包方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借用或租赁发包方的机械、安全工器具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当面检查和清点机械、安全式器具和安全试验报告。承包方不得将未作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机械、安全工器具带到施工现场使用。
4.12承包方对施工现场设施(如脚手架等)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
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变动的,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和甲承包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变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4.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须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4.14发电厂、变电站的检修外包工程,承包方应与发、变电站事先签订施工安全措施协议书,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开工单(或工作票样本),并得到发包方工作许可才可通知后开工。
4.15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4.16承包方在架空线工作时,施工人员只有看到线路已接地、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的命令后,在监护下,可登杆工作。施工中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看不到接地线的施工地点工作,应验电、放电、加挂接地线。在复杂地段施工,应增设足够的专职监护人。若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规》、《建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违章作业引起的后果,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自负。
5承包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施工负责,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工业垃圾按发包方指定堆栈堆放并及时清理。承包方不定期清理,发包方组织清理,费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倍扣除。
6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承包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行人等)人员伤亡),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国家电力公司及地方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上级主管部门及省(市)、区(县)等有关部门、发包方单位。承包方人员施工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认处。
7工程开工前,发包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承包方施工人员在电力生产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应予制止。在发生承包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发包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承包方工作。
8其他未尽事宜:
10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有与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照国家、国家电力公司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随工程合同发送有关单位。
1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违反本协议而造成设备、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发包方:单位名称(盖章)承包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租赁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双方共同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乙双方遵守并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治安保卫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2、乙方指派(联系电话)负责租赁区域内的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等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联系电话)负责检查、监督、协调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共同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双方指派人员须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二、甲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督促乙方在遵守上海立梦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有关特种设备、二次装修、电气线路、动火作业等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督促乙方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督促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整改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和有关消防、公安、环保、质检、安监等部门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
4、督促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生产经营。
5、乙方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的,拒不纠正或未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质检部门及上级安全部门报告。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物。
6、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有权对乙方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进行限期整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
三、乙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资质和条件。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乙方法定代表人应具备安全管理资质,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岗位证上岗。
3、乙方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服从甲方和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对其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乙方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消防以及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日常教育和培训,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5、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租赁区域的每位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治安保卫、交通安全、人身安全教育,提高防火、防盗、放工伤事故的安全意识。工作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备案,发生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6、乙方投入现场的全部机械、特种设备、各类生产工具,必须按规定经检验、检测、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持有效资格证书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
7、乙方应确保租赁区域内消防通道的畅通,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并处于应急状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明火管理,动用明火应遵循国家规定和相关规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并落实保护措施后,方可操作。
8、乙方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改变电气线路设施、设备。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或无牌、无证伪劣电器产品,造成后果,责任自负。积极配合并服从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及一年一度的电气线路验收工作。
9、乙方落实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后或节假日内,关闭门窗,切断煤气,断开总电闸、水闸等。
10、乙方对承租区域的内装修和设备安装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建筑结构,涉及国家规定需审核验收方可使用的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乙方在租赁区域内不得进行“三合一”(生产、住宿、仓储在同一建筑空间内)生产经营活动。
12、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与次承租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生产、消防、治安保卫、特种设备等安全责任。乙方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样适合用次承租人,乙方有责任监督和落实次承租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13、乙方应加强防汛、防台、防雷、防暑、防冻等灾害气候的防范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和人身财产的安全。
14、乙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应当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书,并送甲方备案。
15、乙方不得从事或加重对租赁场所所以环境污染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不能随意倾倒危险废液、废渣等(由环保部门指定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在租赁地块内焚烧木屑等固体垃圾;不得偷排、乱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废气。新建、好、扩建、改建项目必须落实环保“三同时”,“三废”处理设备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使用,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运行记录。
16、乙方必须在接收地区环保部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承担监测费用,承担造成环境污染的超标排污费及罚款。不得拖延、隐瞒任何环境污染事故。
1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查。
18、甲方和上海电气安全生产监测中心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开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全部费用。
19、在乙方租赁区域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等事故,造成乙方所属人员以及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善后事宜。若甲方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有权全部向乙方追偿。
20、法律规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安全管理责任,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确保过往车辆,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以及道路的畅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梧州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业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除遵守《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外,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区安全防护和安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提供技术指导;为乙方提供确保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
第三条对甲方等监督单位提出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乙方必须积极配合,认真执行。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办理《施工许可证》,按照经甲方审核通过的《安全施工技术保障措施》落实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作业前,乙方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__)和《广西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设置、摆放安全标志;经甲方路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乙方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施工期间随意拆除、改变安全标志位置,扩大或缩小作业安全区布控范围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二、施工作业区未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挥交通,或人员不在现场的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三、施工作业期间,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施工车辆、机械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应设置规范、明显的安全标志。如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车辆或机械未持有效证照,行驶、作业时安全标志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按200元/人次进行处罚。
四、施工作业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及施工材料必须控制在施工作业区域内,擅自离开作业区的,一经发现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
五、乙方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防护栏、隔离栅的使用规定,施工期间如需开启,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启,一经发现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
六、乙方车辆不得在非安全区布控范围随意调头、逆行,一经发现将移交高速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从风险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进行扣除。
七、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时清除施工洒落物的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对于无法用人力搬运的坠落物,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乙方处理。
第七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应按照《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给予甲方赔偿。
第八条乙方施工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现场,经甲方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区域。
第九条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于乙方疏于管理导致车辆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费的情况,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遇有堵车、交通事故等情况应及时疏导,同时向甲方报告,以便甲方采取措施保障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一条乙方必须确保在20__年12月15日至20__年2月28日的有效施工期间内完成在梧州至岑溪高速公路k2791+630公里至k2793+670公里处(左、右侧路段)的施工作业。
第十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作为履行本协议及施工安全质量的保证。甲方将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施工路段安全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乙方。根据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下达《违约扣款通知书》进行处罚,罚金从乙方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后,无施工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退还乙方剩余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
第十三条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剩余部分施工安全质量保证金于20__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签章)(签章)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八
(公)分公司名称:
项目经理:
日期:年月日
xxx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安全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保障公司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定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所有分公司、项目部必须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3、项目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部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立即上报集团公司。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公司工程部是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利。
11、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省和市法令法规。
1、事故管理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为零;一般事故死亡率、重伤率为零;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95%以上,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90%以上;事故及时结案率100%.
2、安全管理
(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90%.
(2)施工现场每月组织2次由分公司主管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施工现场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100%.
(4)施工现场设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5)施工现场塔吊报检率达到100%,脚手架及高处防护作业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物料运输提升设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施工现场各类机械、机电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安全教育工人岗前三级教育率达到90%,特种工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施工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评分标准进行考核.奖罚执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2、发生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由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伤害人进行经济补偿,并给予项目经理1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5、全年无事故,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的单位,对取得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部,按照集团公司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责任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集团公司:(章)项目部
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证号:
项目经理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九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防止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1、业务合同(或协议)的名称:
略
2、在甲方施工、租赁房屋、承揽加工业务的单位应具有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等证件,并将证件和签订的合同复印件附在协议后面。
3、协议自业务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务合同履行完毕和乙方撤离甲方区域后终止。
4、乙方人员在业务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因管理不善或“三违”工作而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活动场所、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和隐患有权要求整改和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乙方施工单位的现场安全生产、防火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定一名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报甲方安全监察处备案。
7、乙方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和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搭设临时建筑,禁止乱堆乱放可燃材料。
8、乙方施工作业用电、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焊、气割作业等,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焊工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9、乙方施工作业中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
10、在厂区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到厂保卫部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11、乙方在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电力、水源、暖气、设备等,或需要甲方有关部门配合时,要按照甲方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
12、在进行地面开挖施工时,要事先与甲方设备动力部门联系,查明地下是否有电缆存在,并经该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13、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因甲方生产活动影响其作业进度时,应首先向甲方负责合同签订的部门报告,在甲方未确定协调方案前,乙方不得继续擅自施工。
14、乙方在接受和充分理解了上述条款,并且已经采取了有效措施后方可开展业务活动。
15、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规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规规定执行。
1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业务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规范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的管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及其他各类政治、治安案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最大限度保证工程业主的经营效益和社会形象,为工程业主服好务。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管理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协议书,具体如下:
一、分包概况:
1、工程名称:磁县六合工业有限公司、申家庄煤矿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七标段
2、项目部(甲方):负责人:联系电话
3、分包单位(乙方):负责人:联系电话
4、分包内容(范围):
5、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
2、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措施和文明施工保障措施,防止工伤事故和影响员工健康的事件发生。
4、抓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严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纪律;规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5、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货病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负责将本作业区域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告知乙方;
7、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对其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措施、方案的可行性负责;
8、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存在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必需时,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给予经济处罚,出现严重违规违法时有权要求乙方退出施工。
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乙方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协助乙方进行隐患的整改工作。
11、甲方负责协调、检查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进场前将本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进场人员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体检查表、携带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操工操作证的复印件报甲方安全部门审核,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安排女工从事禁忌劳动。
2、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职业病预防及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贯彻执行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妥善造成事故的责任以及交通事故,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项目经理为乙方现场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接受甲方指导,并开展相关教育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逐级明确岗位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配合甲方进行防范、检查工作,处理安全整改、反馈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安全,消除隐患。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工作。
4、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人员在5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必须有1名专职安全员;100人以上必须设2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的管理,每天对本单位施工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向甲方安全部门汇报。进场时配备一名合格的电工,负责现场临电安全管理、接线、临电日常检查工作,非电工严禁私自接电源线或从事电工工作。
5、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乙方须对单位作业人员以班组为单位进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知识、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使工人具备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避免危害、防范风险的意识、知识和具备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的能力。
8、配合甲方及时签订工程分包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9、不得将分包工程以任何名义再次分包或非法转包;
1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0、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检查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时整改并反馈;
21、乙方根据所分包工程需要,必须使用持合格证书的专业架子工人负责对防护架、支撑体系架进行支搭和拆除,非专业架子工严禁从事其作业。
22、乙方现场负责人须组织本队全体职工参加甲方组织进行的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大会。
23、每天上班作业前乙方班组长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组织活动记录,参加人员签字,交底记录上报甲方备案。
24、乙方作业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中遵照交底要求执行。
2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立健全安全和环保组织,遵守一切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如未按照要求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和停工处理。被上级检查处罚或曝光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6、接受甲方的施工技术、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交底,执行施工方案,对乙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工地教育、交底和检查。
27、专业工程分包方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包括安全生产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按方案实施。方案的调整应经甲方认可。
28、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措施、电器和消防设施,需甲方配合提供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事项,应书面向甲方现场施工员提出,在甲方未完成提供前,乙方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29、乙方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放弃使用或违规使用,凡乙方擅自违章作业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0、乙方不得提供和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性能不完好的设备、机械、设施,不得携带国家命令禁用的淘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31、非工地作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凡擅自进入工地的人员,所发生的事故、事件均由乙方负全责。
32、按照甲方严格防火制度,在工地区域内严禁擅自动火,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和违规使用电器。
33、遵守有关社会文明及治安条例,按照甲方提供的宿舍、卫生间(淋浴间)、食堂管理制度负责内部管理。对甲方检查提出的整改事项按规定要求实施。不酒后作业、不打架,语言和行为举止文明。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杂物,注意环境卫生。施工和生活中发生矛盾及时妥善处理或报甲方协调处理。
34、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应立即向现场施工负责人报告,并接受和配合调查处理。
35、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拆除。物料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冒灰、扬尘、溢流和泄露,落料要及时清理,保持周围环境整洁。排放污染物,应按规定进行,垃圾要及时运到指定堆放点。
四、事故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乙方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迟报或者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由于甲(乙)方责任造成乙(甲)方人员伤害事故或设备事故者,甲(乙)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给予乙(甲)方一次性经济补偿,其善后具体事宜及家属的接待由乙(甲)方负责处理。
3、乙方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4、对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
5、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4、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甲方有权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器、机械设备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奖惩办法》等规定执行。
六、补充条款(由甲方根据分包工程具体情况,进行具体条款补充)
七、其他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3、本协议有效期限:自进场施工之日(签订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以下二项为本协议附件(附于协议书中)。
附:乙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企业行政章;
乙方企业法人委托现场负责人的委托书;
甲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篇十一
为了配合各相关执法部门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公司的管理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的主体责任,根据《合同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第6章第2条规定要求,签订本协议。
一、柳河县庆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同意将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接纳为我公司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网点,零售网点选择在_________销售我公司的烟花爆竹,甲方指派_________为负责人,_________为安全员,负责乙方烟花爆竹经营过程进行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的主体责任。
二、乙方自愿成为甲方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网点,承担零售经营网点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三、乙方在经营工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警告、举报或其他合法手段相应进行处理,直至取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并提请安监部门吊销乙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1、乙方只能向所属地甲方购进所需的烟花爆竹;
不得向非所属地其他单位采购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不得经营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2、乙方所签订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是合法有效购进烟花爆竹来源的证明材料。
3、乙方严禁做出违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甲方要加强对乙方的经营安全管理、并负责烟花爆竹产品的配送;
春节销售旺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合法合规经营、确保经营安全;
协议到期后,乙方在甲方购进的烟花爆竹还尚未销售完的、整箱未拆封的产品、应送甲方代为储存。甲方不收取代存费用。
五、甲方见到当地县安监部门发放的相关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甲方与乙方签订《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管理协议》。
六、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执法部门的安全检查。
七、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协议,确保经营安全、否则造成事故或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3月2日
甲方单位:柳河县庆达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乙方单位: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