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优质14篇)
每到年底,总是让人不禁回顾一下,我们是否需要总结一下过去的一年。怎样写好一篇总结,是许多人在写总结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在此,我想分享一些关于这个话题的调查结果和数据。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一
在阅读《追风筝的人》时,当阿米尔决定踏上赎罪的道路,回到战乱的阿富汗寻找哈桑时,我还在期盼,在阿米尔推开门的刹那,出现的是年迈的哈桑仍在等待着阿米尔来寻他,哈桑将以久违的拥抱来宽恕他,可是,结局却是哈桑已经与世长辞,时间的流失无限的延长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道路。
悲剧存在的意义在于什么?
鲁迅曾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可以是爱,正义,忠诚,责任,也可以是感恩、拼搏、梦想……其实,使人生有价值的东西从来就是难以一一罗列的,他们默默地潜伏于人们的心中,通过各种方式外化于形,从而让他人有所体会与触动。悲剧的作用就在于引起读者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引起读者对美好事物遭到毁灭的痛心与叹息,同时引导读者对悲剧发生的原因进行反思与共勉。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体会是,构成人生挫折或酿成人生悲剧的原因是多样的,除去无法违背的客观现实外,人性的弱点是不可否认和回避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在书中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对阿米尔的懦弱、自私、软弱、逃避心理进行了毫不掩饰的描述,昭示了人性存在的弱点。
最后,还是引用书中一句话,作为正能量的结尾:所有的一切都有可能成为我们那时心中的风筝,我们奔跑着,一直向前,眼中心里想的都是它。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激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便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老友。彻底称得上是寸步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咱们的方针是一个很尖刻的老婆婆家。素日里,她老是怒斥咱们。咱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宝贵的手表,咱们早就觊觎它了。所以,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分,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变节了他,但是仍是再次容纳了我,或许是最终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知他,在某种程度上,我或许便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魅。”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怪,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暴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磊落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相同的惊骇,相同的内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不管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比及来不及的时分再懊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觅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自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浅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巧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照不宣的盯着我,苦口婆心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咱们应该感到幸亏。由于这样,咱们才有去抢救,去抱歉的时机,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终身,抓住时机别让它定格成永久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咱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要追到了归于自己的风筝,咱们才干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服气与感谢。而对于咱们来说,不管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咱们英勇的地去追吧!
阿富汗,一个久经战乱、充满人性邪恶的地方,也是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乡。他们喝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在同一片草地呼唤出第一个名字,甚至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从小,他们就喜欢追逐风筝。然而,也是风筝改变了阿米尔和哈桑的生活。
小说中风筝既是亲情、友情、爱情的象征,也是正直、善良、诚实的代表。对于哈桑而言,风筝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忠贞不渝的誓言。对于阿米尔而言,风筝就是父亲的信任;追风筝的人看似哈桑,实质上最终追得风筝的人却是阿米尔。“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作者用这样诗性的语言在告白主人公的美好心灵。
掩卷沉思,恍然大悟,其实每个人的“风筝”各不相同。对于我而言,“风筝”就是一种需要以心换心的真情。在少年成长的旅途中,或许这种感情是友谊,或许是亲情,抑或是其他。我想追求的不是亲朋对我的付出对我的好,而是我和朋友亲人之间真心相待,彼此信任得到快乐。
在追逐风筝的日子里,阿米尔和哈桑历经了太多的血腥,遭受了太沉的苦痛。最终阿米尔获得了救赎,追到了勇敢正直责任和良知的人性美。生活中总有一些朋友,不是因为觉得彼此投缘,不是因为有着共同的话题和兴趣爱好,不是因为彼此需要才交朋友;而是为了某种利益的维系,结果朋友成了互相利用的代名词。读罢《追风筝的人》,始终萦绕我的耳畔的是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心灵真诚的感动,久久难以平静。多么希望我们人人能拥有彼此真心相待的亲情友情,若如此,生活会有多幸福啊!
“为你,千千万万遍。”一句话足见哈桑对他主人无比的忠诚,甚至愿意不顾一切帮主人追回一个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或许,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真心、真诚相待每一个人。
“为你,千千万万遍。”愿我们都是生活中追逐真诚真心这只“风筝”的人。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这是一个关于阿富汗少年心灵自我救赎的故事,这是一场关于人性真理的探讨。它是一个悲剧,一个宽恕,一个救赎。
人之本性虽是虚无,然万物生于一,归于一,在这份虚无中难免会滋生出一些原罪,他们分别是:贪婪,色欲,贪食,妒忌,懒惰,傲慢,暴怒。人们只熟知“饿”是一种本能,“渴”是一种本能,却没有意识到罪恶也是一种本能。在《追风筝的人》这种书中,所有的爱恨情仇,恩怨纠葛,无一不是起源于人的原罪。每个人或多或少,手上总沾有一部分鲜血,也许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或者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行为,又或者,被伤害者已经宽恕了这一行为,然而我们终将无法逃过自我良知的谴责。有的人或许怀着这份自我谴责煎熬的度过一生,而有的人,会走上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比如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阿米尔。
并非有所作为后才造成了罪恶,有时候“不作为”也是一种罪恶,阿米尔看着自己的同伴阿桑惨遭种族歧视之痛,受人侮辱然没有伸出援助之手,与其说是他的懦弱,不如说是他没有克服“恶”的勇气。他认识到这一种背叛,然而他自认为无能为力,甚至为自己的懦弱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来证明自己的“正义”。
人性就是这样,人们往往太以自我为中心,心安理得的在内心制定着道德的法则,所谓社会公德,人们只认同与自己内心道义相符合的那一部分,我们活在自我欺骗的世界里,活在“大多数人认为”的世界里,活在苍白的话语和苟且的文字里。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二
“叮叮——咚咚——”,我翻开乐谱,包起指甲,扶上琴弦,再次感受我追逐梦想的日子。
幼儿园·创造。
小时候,老师家长总会询问我们的梦想,朋友们都会想成为老师、警察或是医生。那时的我总认为这些职业都太平凡,我要来点不一样的。“我要像他们一样优秀!”我指着电视机中正在表演的人说道。
可能只是巧合吧,从那以后我似乎对音乐越来越感兴趣。每次看到各式各样的演出,我都会想象着自己在舞台上的样子,憧憬着自己的未来。
“我一定一定要掌握一种乐器!”这样的一股信念在我心中生根。
小学·追逐。
然而,梦想却不是用来幻想的,我需要为了理想而奋斗。
一年级时,我对音乐的着迷被细心的妈妈啊看了出来,她送我去学习了古筝。从第一节课开始,我便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我相信我一定能成功。
可是,现实总是与想象背道而驰。在踏进了这个班级的第三节课,我便感觉到了自己与同学们之间的差距。我只是靠着自己对梦想的热爱和心中的那股信念,凭着一腔热血在梦想这条路上横冲直撞,而同学们都已有着厚实的基础。
我还不想放弃我不能放弃!
从那以后,我每一节课上眼睛都随着老师转,手中的笔也不停地在纸上飞,可这好像还不奏效。我想回头,回到最初憧憬梦想幻想未来的时候,可是我不甘心。
聪明的老师察觉了我的反常,与我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谈话,同时,也告诉了我前进的方法,解开了我的困惑与纠结。从此,我在课上比从前更加认真、专注,回家也不松懈,坚持着每天一小时的练习。
心中的那一股信念愈加强烈。
初中·成功。
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我离梦想很遥远。于是,我报考了古筝十级。知道那一个“优秀”出现在我的考级证书上,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成功。
是心中的信念是我靠近了梦想。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三
《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心灵救赎的故事;一个关于童年的故事;一个亲情与背叛的故事;一个与爱和友情有关的故事。
这本小说写的是人性的本质与救赎,每次读到这本书都令我感到震撼,随之一种咸咸的东西在眼眶呼之欲出。
小说写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阿米尔自小母亲因生他而难产死了,他父亲善于做公益,却吝啬给他关爱,但他父亲时常会给予哈桑关爱,这令阿米尔产生了嫉妒。
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眼看哈桑被人揍,强暴都没有出手相救,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他以不正当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不久后在阿富汗有战争,他也随父亲逃亡到美国。他在美国学习,有了车子房子妻子,但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救赎,阿米尔再度回了故乡,希望能够为不幸的好友尽力,哈桑已经死了,留下他的儿子再恤孤院,却也得知原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选择谅解,面对,他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找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他最终救出了他的侄子。
在文中提到三次“为你,千千万万遍”。第一次是他们十二岁那年斗风筝比赛,哈桑为阿米尔追逐那只赢得胜利的风筝,“他飞奔到街角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这句承诺纠缠了阿米尔大半生,直到最后追回那只遗失的风筝。自那次,哈桑被强暴,阿米尔一直被这个噩梦,紧紧缠绕,他在等待时光愈合一切。
第二次听到这句话是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为救侄子被打的住院无法动弹,“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帮助他的法里德说的。就这样,阿米尔哭了起来,不顾他折断的肋骨,让他无法呼吸,不顾泪水刺痛它裂开的嘴唇。
每次听到这句话都想流泪,三次话的含义都不同,阿米尔的前半生都在逃避,追风筝成为阿米尔长大的仪式,书中风筝是一种象征。而我们,只有一直追天上的风筝,追逐心灵的风筝。
偶然间听人说起这本书,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奇特的书名。如今,我真正得到了它——这本《追风筝的人》。
哈扎拉族人,一个经历了被羞辱、被践踏,在蹂躏中顽强抵抗的民族。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而哈桑,仅仅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在后来的战争中被随意残害的哈扎拉族人。两个人身份截然不同。哈桑,至始至终对阿米尔——他的少爷怀着至高无上的敬意。即使在那场风筝比赛后。即使他知道自己的阿米尔少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侮辱,看着他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他,却跑了。即使哈桑知道,知道阿米尔背叛了他。却毫无怨言。他具有令人敬佩的宽容、忠心。哈桑敬爱他的阿米尔少爷。不只是敬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可以用一切去为他付出,却从不求回报的人。
像绿叶,从来都只是在背后默默衬托着鲜花的光辉;像野草,在风中坚韧不拔,傲然挺立。哈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等待阿米尔,等待着自己在出生时说出的第一个名字的主人。可惜,终归他们并没有相逢。哈桑走了,离开了,被残忍的塔利班组织轻松地用地雷炸死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往事永远不会被埋没。我看到,一个人犯下可怕的错误,他可能用一生来弥补。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来了。阿米尔就是背叛过后,重新踏上寻找本质的路的人。哈桑走了,不会再回来。阿米尔即使用他的性命,也要把哈桑的儿子带出战场。带到自己的身边。这是给自己内心的救赎吧,我想。错过的就过了,再一次的情形,就不会再放弃了。
当一个人犯下了让自己不可原谅的错误,背叛了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人,他的心里好像就留下了一道刀口。当再一次的情景,相似的人再次出现,人就开始赎罪。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心灵,想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即使这很困难,但或许他们会用一生去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
错过的,犯下的错,都是过去的了;而现在,曾经背叛过最重要的人的他们,也许只能用那种方法,抹掉自己曾经的过错。用对他人、对对于被自己背叛的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人的无私奉献,来弥补,弥补往事割下的伤口。即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自己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那一道伤口,也即将愈合。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四
梦想就像沙滩上的贝壳,多姿多彩,令人遐想;梦想就像一缕金色的秋风,给我送来阵阵清凉;梦想犹如一束艳丽的鲜花,给我带来淡淡的清香;梦想就像一株株小草,突破重重困难,重见光明。董存瑞的梦想是为了战斗胜利,英勇献身。林则徐的梦想是虎门销烟、强国震威。
我也怀揣梦想,走上求学之路。我清楚的记得周恩来总理说过的一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一年级时,我用心写字,一笔一划,刚劲有力。当写到“人”字时,老师给我们讲:“人”顶天立地,我们将来也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那时,我听得懵懵懂懂。
我在电视上看到杨利伟乘坐“神舟五号”飞船遨游太空,实现了中华民族千年飞天之梦;我也看到北京成功举办了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展示了中华民族灿烂文化;我还看到中国航空母舰下海起航,圆了中国人的航母梦。我为此感到骄傲。
也许我成不了医生,救死扶伤;也许我成不了教师,播撒芬芳;也许我成不了科学家,去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是我懂得,满天繁星,斑斓璀璨,星星点点,是每个人的梦想。也许我就是一颗耀眼的星星。我将跨出追逐梦想的脚步,上下求索,让梦想成真。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五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他讲述了12岁的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爱,恐惧,愧疚,赎罪……都交织在这部小说里。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他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自己。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须要战胜的就是自己。需要承担的,我们无法推卸;需要面对的,我们无法选择;需要克服的,我们无法逃避……只有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去做,只有坚信“风筝”总有“落下”的那一刻,“风筝”最终会被追到。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高三那年,语文突然很差,甚至有几次考了不及格。老爸为此很担心,害怕我会在高考的考场上写出跑题的作文。正因为此,我竟然开始补习语文。我的补习老师也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对我下的评语是“阅读障碍症”。从此,我开始拼命地阅读课外书。
读书,对于我个人而言,就是希望能提高我自己的理解能力,要知道我是一个连读数学应用题都觉得费劲的人。慢慢地,我喜欢读书,因为我总能从书中找到温暖、慰藉、感动……而这些是从韩剧或者以偶像剧中得不到的。现在我想谈谈这本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当当网几个月来一直销量前几名。我没有买它,因为没有被它的的故事梗概所吸引,直到后来,同寝室的女生买了,我依然没有借来的的欲望,因为她说看完很压抑,这与我的看书初衷相悖,我再次错过。上周,弟弟把书借给我,我没有拒绝,可这本书依然摆脱不了摆在书架上的命运。因为要把书赶快还给他,我终于不大情愿的打开了这本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书。
阿米尔,一个普通的阿富汗男孩,我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是自己真实的写照。我看到了自己,懦弱、自私、逃避、毫无责任感。在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的放下书然后想起了自己。我为我所做过的感到恶心,我甚至把自己设想为阿米尔,假如我是他,我会不会也做出同样的选择。我总是想读一些阳光一些、温暖一些、一些能情不自禁流露微笑的书。可我现在才知道,也许我一直都知道,我在逃避,想把我的阴暗面隐藏起来,或是麻痹自己,我就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现在我想谈谈我的过去了。我们都有在朋友家玩玩具的经历,可每次我把朋友的玩具弄坏或者不小心把朋友妈妈的高跟鞋弄断就假装一切从未发生,没有一次会为此事道歉哪怕承认我弄坏了她的东西。我也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件问题,逃避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滋生。有一次,我和弟弟在舅舅家玩儿,把整个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舅舅黑着脸,我知道大事不妙,我和弟弟都没吱声,耷拉着脑袋,希望逃过这次批评。舅舅问弟弟,是不是你干的,他说是,然后舅舅就把他倒挂着吵他,很严厉也很久,我傻在了那里,我没有为弟弟争辩过一句,甚至连一起承担的勇气都没有,我一句话都没有直到惩罚结束。这件事之后,弟弟一直很怕舅舅,我想应该和这次的记忆有很大关系,我一直很自责,不仅因为我没有为弟弟挺身而出还有他每次都为我挺身而出。即使在梦中,我会和一群人打仗,我也会躲在队伍的末尾。我知道这是骨子流露的懦弱。
我怕受到朋友的批评而撒谎、怕家人的指责而旁观、怕受到伤害而选择逃避,这是骨子里的懦弱。我从未承认,直到我看到了《追风筝的人》,看到了阿米尔,看到了自己。我不否认我的阴暗面,因为它构成了我,我知道我不仅仅是由它所组成,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取决于我的选择,而我的选择一定是被阳光照耀的一面。谢谢阿米尔,让我真正的正视它,承认它,并告诉我我想成为怎样的人。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六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七
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
梵高传读后感。
渴望生活我心永存_读了《渴望生活梵高传》有感温森特梵高,一个一想起来就会联系起他那幅狂热绚丽的向日葵的画家。我一直对他有着一种同情才华横溢的落魄艺术家的情感。但当我读完欧文?斯通的《渴望生活梵高》,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了他。读完,我含着眼泪,并不是因为他悲苦的一生,也不是那可怜的终结,而是因为感动,一种非凡的生命力的感动,一种对生命的非凡热爱而感动的泪水。梵高出生于一个辉煌而富裕的大家族中,梵高本应像他父亲一样成为一位受人尊敬的牧师,但梵高不愿被家庭所束缚,他渴望生活,追求自己的理想,升华他自己的一生。梵高是放任随心的,他不在乎世人的反应,只求心灵的释放。梵高是一种精神的象征,他对美好生活和艺术的执著追求,他有质朴而善良的心。坎坷苦难的生活没有压垮他,也许正是他赋予了梵高才华,也使他觉得绘画才是自己的生命。虽然番号是一名拓荒者,但他往往不为世人所理解,他是孤独的,但他的精神、他对艺术的执著都深深的烙印在每一个人的心中。品味梵高一生,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卑微。我并不是鲜艳的花朵,也不是参天的大树,我只是一株随风飘荡的小草,但小草为什么不可以有理想呢?虽然我的身躯不够庞大,但我又顽强的生命力,我有永不言败的精神,我有对理想的执著。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人的一生终究是坎坷的,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梵高的一生跌宕起伏,但他始终保持着对绘画的一份热情、一份执著,他渴望生活,渴望绽放自己。梵高思索了他的一生,他向那些害过他、帮助过他和支持过他的人告别。面对着夕阳,他把左轮手枪压在自己的腹部扣动扳机,像一抔急速还原的泥土,返回到大地母亲的怀抱里。他向自己开了枪,但他的生命并未歇止,而是被他一笔一笔抹在每一幅画中,随着他的画永存。也许,我们不必似梵高般消极对待一切,但我们只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便不枉此生!梵高,一个因善良受苦的天使!梵高,一个用色彩享乐的天才!
你们知道梵高吗?写《梵高传》这本书的作者是欧文·斯通,书中介绍他是一位伟大的画家,当我看到梵高一幅又一幅壮丽辉煌的油画时,我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了!
梵高这个人本身长得奇丑无比呢!他长着一双呆滞的大眼睛,深深地往下凹,一些鱼尾纹在他眼睛旁,目光显得很忧郁,并长着一对粗眉,它们让人觉得不搭配;还有一双小耳朵,小到像洋娃娃的耳朵,一个鹰钩鼻,鼻子向下塌,并且是秃顶呢!他的行动也很笨拙,呆头呆脑的。
你可知道梵高活的时候一幅画都没卖出去!但他死后他的画卖了大概有九千万的法郎!我给你举个例子:梵高在世的时候一幅《红色的葡萄园》只有四百法郎,可他死后这幅画是四千万多的法郎!梵高为了绘画奉献了很多甚至生命,他把自己的右耳朵给割了下来,并且让自己神志不清,神经受到破坏以至后来去世了……这是多么不幸呀。
我看完了这本书,觉得梵高做事十分认真,全力以赴地画画,他把全身精力投入到绘画中。我想我们应该像他学习,全力以赴。每当我们做完事后,应该首先问问自己:“我们全力以赴了吗?”
请让我们记住这位伟人——温森特·梵高!
《渴望生活——梵高传》读后感。
“痛苦便是人生”这是名画家文森特.梵高的临终遗言,也是他那短暂一生的真实写照。梵高是世上最孤独的人之一。这是欧文斯给梵高写的传记《渴望生活——梵高传》的前言。在传记中中,美国著名传记作家欧文·斯通用一支神奇的笔勾勒了这位一代印象派巨匠那充满痛苦的悲剧人生。这个荷兰画家因为精神失常,割掉了自己的耳朵。最后开枪身亡。这本书看过很久了,它给予我心灵极大的震撼。梵高是个为艺术而生的天才,他的伟大毋庸多言。
他的弟弟提奥则是在他背后默默支撑他的另一个伟大的人,没有提奥就没有梵高。因为梵高根本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提奥定期给生活窘迫的梵高汇钱,让他能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下继续创作。梵高则不断地写信给弟弟,告诉他自己创作的过程,对生活的信心和绝望。他的一生可以概括为:出生+绘画+死亡,除此以外再无其他。虽然他也曾追求过爱情,却从未获得。当他为爱情把手放在燃烧的蜡烛上方,以此表白时,我感动得无意言语。无疑他的爱是疯狂的,可惜没人敢接受。和妓女生活的那段时间,更加没有爱情可言。在绝望中无以回归的梵高,最终选择了以绝望的方式离开自己。
19世纪的印象派画家里,梵高是一个另类。他的画有点类似儿童的创作,线条和色彩大胆纯粹,醉心于风景,植物和贫苦大众的描绘。鸢尾花,向日葵,星空,麦田,苹果园,夜色中的咖啡店,吃土豆的农民,拾麦穗的妇人。画面中的每一个物体,都以独特的方式燃烧着它的生命力。它们已经不仅仅是一些静物。它们是凄艳的生命。没有一个画家的用色,会像梵高这样浓烈,明亮,无法控制般的亢奋。深红,铭黄,碇蓝,艳紫,苍绿。油彩有时候以凝固状态呈现在画布上,无法稀释和抹匀,好像一颗被揉搓的灵魂,把暗红的鲜血喷射在包容着无限向往的空白上。粘稠的血液因为激情,在丧失倾诉的寂静中,像混乱的手指,因为无法抓住空虚而扭曲。危险天空下的麦田。一种骚动激越的情绪纠缠在压抑而明丽的色彩中,令人不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暴雨之前的清新而寒冷的风。是灵魂无法突破的孤独。
但梵高发现,生命的疼痛滋长于他自己挖掘的伤口。于是,他在阳光充沛的田野上,对着自己的身体开了一枪,没打中心脏,然后掩着伤口回到家里,当天晚上,凡高叼着烟斗一言不发。第二天,凡高还与来看它的提奥谈起他对艺术的见解。到了晚上,他开始虚弱。1890年7月29日凌晨1时30分,凡高停止了呼吸在他的弟弟提奥的怀里离开了这个世界。享年37岁。他的遗言是:“thesadnesswilllastforever。”更是让人感觉到他的内心深处那久久的痛苦和绝望。
梵高死后六个月,弟弟提奥在对哥哥痛苦的思念中带着无限悲痛离开了人世。他被人们安葬在他哥哥的墓旁-奥维尔墓园。墓园很简单,兄弟两的墓碑也很简单,上面分别写着:文森特.梵高与文森特提奥。
也许梵高早就意识到:破碎会带来快乐。可以让自己不再绝望,于是他选择了离开……。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八
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对苦难的不同态度往往导致了我们不同命运,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而正确的人生理想,会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
而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讲述的就是这个道理,海伦.凯勒被称为人类意志力的伟大"偶像",她是不幸的,出生年仅19个月就被病魔夺走了光明和声音。但是坚强的她并没有因疾病而放弃对生命的热爱,也正是因为如此在1933年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篇散文,这本书震撼了全世界亿万读者心灵,改变了万千人生。
海伦的父母十分的爱她,于是父母想尽一切方法把海伦的眼睛治好,但他们并没有成功,是莎莉文老师不断帮助她克服困难,并让她有了自信,老师的训练使她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并开始与人沟通。海伦.凯勒一直渴望自己生命中能有三天的光明时间,不是三个月,更不是三年,仅是三天,第一天她奉献给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朋友;第二天看到人与自然的历史;第三天她进入城市,来到了为生活人们常奔忙的地方;把自己活的每一天当生命最后一天来看,而且她并不像有些人一样浑浑噩噩的虚度年华,而是十分珍惜每一天,珍惜身边的一切。
看完这一本书,让我明白一个道理,人生并非一帆风顺,不管遇到多大困难,我们永不放弃,珍惜身边一切,向海伦学习,要对生活报以乐观的态度,走出困境。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九
文学批评家孟繁华曾评价狼图腾:
如果将它作为小说来读,它充满了历史和传说;如果将它当作一部文化人类学著作来度,它又充满了虚构和想象。
狼图腾读后感。
阅读完《狼图腾》,我久久不能平静,这不愧是一部旷世之作。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凶残、狡猾、强悍的象征,可是作者通过一个个的狼故事,以平等的视角,将狼作为动物能够优胜劣汰,在食物链中勇敢生存下来的优良品质一一展示,使读者沉浸在故事的紧张里,情感的震撼中,生态意识的塑造里,可以说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教育我们在竞争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法则提示,更是呼喊大家尊重生命,保护环境和地球的心声。
狼有很多优点,比如团结一心,集体意识非常浓厚,因为他们相信在残酷的大自然竞争法则中,单个的个体永远是弱者。他们永不畏惧,在捕捉猎物时分工明确,有着惊人的战术思维,捕捉黄羊可以耐心地等一个整夜,使黄羊憋尿奔波而死,获取猎物后做到食物共享。狼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他们集体为上,为集体获得利益可以牺牲个体利益等。作为动物,他们聪明果敢,英勇强悍,值得尊重。
狼在草原上的主食是黄羊、黄金鼠、野兔等,这些动物的主要食物又是草,狼的存在很有效地克制了这些动物的过量繁殖,保护了珍贵有限的草资源,所以我们不能过量捕捉狼,否则将会破坏草原的生态平衡。书中所述的狼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无知,他们也知道保护生态平衡,所以追杀黄羊等猎物时放小捉大,不会赶尽杀绝。他们深知,只有大家和平共处,有争斗有竞争,但是要给对方留下根和苗,方能使得野火少不尽,春风吹又生,保证自己族群日后的安危。
人类和狼相比,在攫取食物和资源的劣行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森林锐减,草皮破被,据说目前全国土地荒漠化面积达262.4万平方公里,沙尘暴越来越严重,气候变暖,大气污染,酸雨蔓延,人类在贪婪的欲望前没有停下膨胀的私欲,在主宰自然的忘我陶醉里滥捕滥伐,滥用滥弃,现正一步步地步入自酿的苦酒坛子里。和尊重自然,追求自由的狼相比,人类在此刻显得多么地愚蠢和不文明。
《狼图腾》展现的大草原是多么美丽,家乡杭州曾经也是多么的自然美丽,运河弯弯,浅滩清水,西湖碧绿,湖光潋滟。在处处是污染的世界,我们人类呼吸的是雾霾,喝的是重重过滤的漂白水,吃的是激素刺激的鸡鸭大棚菜,所以说《狼图腾》是一部敲响我们热爱自然的、热爱生命的乐曲强音。
《狼图腾》读后感。
自古以来,狼在人们的眼中就被作为恶兽来憎恨。豺狼虎豹,狼被列在虎豹之前。翻阅成语词典,也找不出一个赞扬狼的成语,但贬低狼的,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之类的成语倒是数不胜数。在寓言故事和童话故事里,狼也都一直扮演着残忍卑鄙的角色。而且,在吓唬小孩时,也都说“狼来了”,而不说“虎来了”或“豹来了”。总之,狼在人们看来,就是邪恶的象征。
然而,《狼图腾》这本书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这本书从许多方面赞扬了狼。
一:顽强不屈的精神。在草原狼遭到大屠杀时,它们没有放弃,而是在绝境中生存;在主人公饲养的小狼奄奄一息之际。那小狼仍然没有放弃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最后主人公亲手杀死了小狼,还了小狼作为一只狼的尊严。它是战死的,而不是像草狗一样被铁链拴着窝囊死的!展现了狼绝不屈服,刚烈顽强的精神。
二:团队合作的典范。在狼群面对高高的羊石圈,采用“叠罗汉”的方式进入羊圈,最后一只狼则负责放哨。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踩在羊身上跳出去,聪明绝顶;当狼群遇到大型猎物时,则形成一个包围圈,捕猎过程中不需要任何叫声,动动耳朵,摆摆尾巴便能发出无声的暗号。每匹狼之间都很有默契,团队合作练得炉火纯青。
三:军事战术的高手。狼群在面对一大群猎物时,它们将猎物赶入附近的泥潭困住猎物;在遇见敌人时,它们利用自己了如指掌的复杂地形摆脱敌人的追捕;在自己的小狼崽面临危险时,狼父母会不顾生命危险采用装死等战术来调虎离山,转移狼崽......也展现了狼的情谊与爱;在小说中曾多次提到成吉思汗。当年成吉思汗征天下时就采用过不少从草原狼那儿学来的战术。
这一个个例子都让我们明白,为什么蒙古族人民那么尊敬狼,那么信仰狼图腾。狼图腾,蒙古族人心中的狼的精神图腾!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
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小时候因一次高烧,导致她两眼失明,两耳失聪,从此,她的童年生活在了一天又一天的黑暗之中。但是这时,海伦凯勒不幸的生命中迎来了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老师—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非常亲切和蔼,人们常说:“上帝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给你开启一扇窗。”可能莎莉文老师就是上帝特地为她开启的那扇窗吧。她每天都用神奇的方式让海伦凯勒学会几个单词,更不可思议的是海伦凯勒居然在丧失听力的情况下,经过老师的精心栽培和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十岁时学会了说话。这个还未开放就已经奄奄一息的花朵,在园丁的呵护下结出了对自己来说意义重大的第一颗果实。
后来,海伦凯勒写下了世界经典佳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真真切切地描绘了她从悲惨童年,经过自己不懈努力,最终化茧成蝶的过程。
她在书中说过:“人生中最大的'灾难,不是过去留下的创伤,而是你因此而一蹶不振,甚至放弃自己的未来。”这句话我思考了很久,也想到了很多。海伦凯勒遇到巨大的困难后,并没有因此绝望,怀疑人生,她认为这是上帝对她生命的考验,因此她不惧困难,付出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黑暗幽闭的世界中整天反复枯燥地学习基础知识,她挺过来了,并且取得了大多数正常人无法达到的优异成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会好好珍藏,因为它激励了我,每当我遇到困难,只要想起这本书,都会信心满满,也希望它能激励更多的同学。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一
也许人类就是这样,不懂得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而渴望那些远在天边的东西。在光明的世界中,视觉,这一丰富生活的天赋才能,竟只被作为一种便利,多么可惜啊!
读完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心灵感受到前所未有过的震撼。回想书中海伦的种种磨难与克服磨难的勇气,我思绪万千。有一丝感动,对于海伦自强不息精神的感动;有一种震撼,是对于残疾人的顽强意志背后的震撼。我读懂了海伦身后千千万万残疾人的艰难,更读懂了那份追求光和热的对于生命的热爱。
书中的主人公海伦·凯勒在不到两岁的时候就失去了听力和视觉,失去了本该属于她的光明与声音。在一个黑暗无声的世界里,犹如在迷雾笼罩的深海中,没有指路的灯塔,也没有停靠的港湾。幼小的海伦如大海上的一只小舟,她感到无助与恐惧。对于光的渴望,对于黑暗的反抗,都徒劳无功。直到海伦七岁那年,安妮·莎莉老师走进她的生活,海伦的一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老师犹如灯塔,带给她光明与方向。最终,海伦·凯勒凭着顽强的意志和对于生命的热爱,成为了一名带有传奇色彩的女性。她的著作也使她赢得了全世界的尊崇。
海伦·凯勒教导人们:只看我拥有的,不看我没有的。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二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代表作,书中记叙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那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
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活着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
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三
我坐在窗台上,手捧着《杀死一只知更鸟》静静地看着,直至夕阳渐渐将路灯点亮,方才发觉时间的流逝。合上书本,我感慨万分。
书名叫《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忠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这本书里的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毁灭善良的无辜者的故事。
故事以8岁的斯科特的口吻讲述,以父亲阿迪克斯帮黑人汤姆辩护与“怪人”拉德利为线索,以此巧妙的教育了斯科特与她的哥哥杰姆做一个正直、勇敢、善良、宽容的人。
在众多情节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阿迪克斯教孩子处理与杜博斯太太关系的故事。阿迪克斯对斯科特的教育方式不同于当时美国对女孩的淑女教育,而被邻居杜博斯太太批评甚至漫骂。斯科特与杰姆都忿忿不平,欲找她理论,而阿迪克斯却一笑而过告诉他们,太太在戒吗啡,性格有些暴躁,要理解并宽容地对待她。而在此之后他们的关系亦有所缓解。
看到这个我不由得想起一件齐桓公与管仲之间的君臣佳话。管仲是齐桓公政敌公子纠的下属,曾设法致齐桓公于死地,没能成功。后来公子纠失败了,鲍书牙向桓公推举管仲说:“管仲能力在我之上,若您能立他为相,必能使国富兵强。”桓公三思熟虑后,终理解并宽容了管仲。最终,管仲也不负重托,实现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局面。在这个故事里,齐桓公站在管仲的角度,理解了他当时的立场,打开沟通的渠道,建立了合作和信任的桥梁,终究带来了国家的兴隆。若宽容不在,历史恐怕要改写。
妈妈告诉我,宽容是人与人之间需要的美德,也是国际社会提出的一项共同基本价值,甚至每年还有一天定为了“国际宽容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经说过,宽容是一种积极而正确的态度,是基于了解且尊重他人自由和权利而获得。他倡导,用关心取代冷漠与轻视,用了解取代盲目、无知和歧视。我想,他就是为了在越来越多姿多彩,多种文化交融的社会中,地球村中的人们能更和谐、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吧。
阿迪克斯对杜博斯太太的理解与宽容就是这样,他了解并心存善意地去对待她,太太心里必然也是明白的,所以在她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分,念起的就是阿迪克斯对她的宽容吧。我认为阿迪克斯是真正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以宽容待人,给予对方尊重与温暖。宽容是“以恕己之心恕人,以责人之心责己。”宽容是“世界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宽容是“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而它却把香味留在脚跟上。”
我坐在窗台上,静看随风飘舞的落叶,深深感受到了宽容的美好。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四
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童年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对于现在我们的大多数孩子来说看,童年都是备受宠爱、快乐无忧的,是值得回忆和珍藏的的美好时光。但就在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无疑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真实的再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当时的俄罗斯社会众多的丑恶和苦难,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副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
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谱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列宁同志的百般劝说下让高尔基造就了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童年》。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
处在这样黑暗、悲惨的现实社会,阿廖沙的心里蒙上了厚厚一层阴影,但幸运的是,他的心灵并没有因此而被玷污。可喜的是,在黑暗的另一面,有一群正直而善良的人也闪烁着光芒。他们给予阿廖沙关环和温暖,赐予他信心和力量,使他的心灵为被扭曲,让他相信未来是光明和充满希望的。
在他的童年时期,对他影响最大的一个人是他的外祖母。文中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人性的艺术形象之一。她不仅乐观、善良、为人公正,而且心里充满了无私的爱,相信善终究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故事,常常讲给阿廖沙听,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视野。
阿廖沙说到:“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里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生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对比阿廖沙地的经历,我们所处的环境要幸福得多,所以,在任何困难前,我们都应该像阿廖沙一样,不要失去信心,要始终相信,黑暗中会过去,曙光会到来。只要我们正直、善良、乐观,那么终究会战胜一切困难!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深深地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开着小染坊的祖父家。祖父却是一个专横、吝啬、贪婪的人。还经常毒打阿廖沙。但是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的家中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产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还有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和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强壮的他,后来在帮助雅科夫舅舅抬十字架时被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的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斗殴……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导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黯淡无光的,和阿廖沙比较,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色彩斑斓的,也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从来没有被人打,从来没有被人侮辱,从来没有被人鞭打的滋味。当然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冷酷、凶残,更没有残忍地把一个无辜的人无缘无故地折磨致死的悲惨事件发生。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糖罐里,衣食无忧,事事不用操心。但是我们并不知足,奢侈更多。在我们眼里,大人挣钱是那样容易,仿佛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么天真,多么不懂事!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为自己的奢侈而后悔。
《童年》写于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等等。而现在的我们,更是不愁吃不愁穿。并且,还可以上学,接受更多的知识。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人生就像一幅缓缓展开的洗玉卷轴,开始时,一种未浸入世事的剔透,一点美化现实的念头,一些向往美好的惆怅;最后,肮脏的,沉重的,画面不停闪过的无力和钝重的喘息。
幽暗的小屋,父亲躺在窗下的地板上,穿着白衣裳,身子伸的老长老长的,光脚的脚趾头奇怪的张开着,眼睛快乐的紧闭着,父亲的面孔有些发黑,难看的龇着牙吓唬我。这时的阿廖沙才三岁,并不明白父亲已经去世了,也不知道自己以后命运的流向,就是这样天真的看着天空被带到了外祖父家,自此开始了他痛苦的童年,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但是随着家业的衰败,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我们这一群孩子们,他暗地里放高利贷,怂恿帮工们去偷东西。两个舅舅每日不仅因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还疯狂虐待自己的妻子。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生活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外祖母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人,她有宽大的胸怀,对谁都很忍让,她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的故事给阿廖沙听,教育他正直,正义。
面对好朋友小茨冈的死,阿廖沙眼睛湿了,那个曾经为了他被外祖父抽的浑身是鞭痕的好朋友就那样静静的离开他了,十字架的倒下,再也看不到美好,执着,朴实的茨冈了。舅舅们的自私导致了茨冈的死,又一种人性丑陋裸露在阿廖沙面前,他沉默的痛恨着。
母亲去世不久,外祖父不愿意在白养他,他只能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在自己生活的日子里,他遭受过别人的欺负,嘲笑,唾弃。凛冽的寒风使他直打哆嗦,酷热的烈日使他汗流浃背。可他却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勇敢的去面对,在困难中一点点的成长起来。
童年,本应该是绚丽的七彩,无忧无虑的幻想,在奔跑和玩耍之间嘟着嘴开心的笑;可是阿廖沙却不曾拥有,三岁就失去了父爱,在鞭打和嘲笑中一步步走出来,勇敢的面对自己眼前的一切困难,年经很小就要承受很多沉重的事,还为来得及多想,就已经成了一片恍惚,天真的看待现实,很多不解,很多无奈我们的童年,草地上的奔跑,父母忐忑的随后跟着;跌倒了,父母心疼的呢喃:难过了,父母悉心的安慰;开心了,父母托上了肩头。
人这一生中,很多美好的东西,我们不应该去想怎么获得更多,而是应该懂得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童年的糖是甜的,而长大以后,糖就会慢慢蔓延上苦的成色。
时间总是匆匆流逝。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下一秒将会遇到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最起码,我们应像《童年》中的阿库琳娜?伊万诺夫娜那般,有着向日葵般对未来不灭的希望,即使,身处之所,满是荆棘。
阿库琳娜(阿廖沙的外祖母)的一生可谓布满了荆棘。从她的丈夫在屋子失火后对阿廖沙说的话中便可得知,阿库琳娜一辈子挨打受苦,病歪歪的。而从《童年》一书中也可了解到她在嫁给卡什林时,卡什林并不富有,但按照她的话来说,卡什林是一个很好的人;而后来,当卡什林富有后,她本应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物质的富足与精神的愉悦共存了——但事实是,卡什林变了,他变得贪婪,甚至在心情不佳的时候辱骂阿库琳娜,更甚者,对阿库琳娜拳打脚踢。她的日子还是苦的,不同的只是,她拥有了富足的物质,失去了亲人的疼爱……令人感慨的是,在故事的末尾,她连富足的物质也一并失去——只剩下她永存的微笑的灵魂。
然而生活诸多不如意,她却仍充满了乐观。我敬佩她那永不停息的乐观——在了解一切后心中的向日葵依旧不凋谢:她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为了争夺家产反目成仇,知道她的两个儿子在背后为什么贬低小茨冈,以致发出感慨:人们总是在耍滑头。按理说,一个母亲知道了这些事后,都应该是额蹙心痛的,更甚者,有的人可能还会悲痛欲绝。但阿库琳娜或许悲伤,或许心痛,或许感慨,但绝不会认为前路无望。她的乐观一直存在,这点,由阿廖沙来到尼日尼不久后的家庭舞会便可看出。所有人都请求阿库琳娜跳舞,阿库琳娜也不过多地推托。她洒脱地站了起来,挺起身子,就这么在厨房里跳了起来,还一面喊道,“你们就笑吧,随便笑吧!”她一直带着笑容起舞——她的洒脱自始至终从未改变。阿库琳娜跳舞时,阿廖沙觉得她有些滑稽,便笑出声来。顿时,所有的大人都不满意地看向阿廖沙——可见,阿库琳娜拥有着众人对她最真的尊敬——包括她那两个早已并利益吞噬了灵魂的儿子。阿库琳娜之所以可拥有众人对她的敬爱,我想可能是她乐观温暖了所有人吧。让他们在这个黑暗的年代还有一处温暖的港湾,让他们在累了的时候可以依靠,重拾希望,让自己的小船重新驶入生命的海洋。
在她与卡什林分家后,生活十分拮据。在承担抚养阿廖沙的责任后,她肩上的担子之重可想而知。但在当时阿廖沙在卡什林家的时候,阿库琳娜对他说,“我去挣我和你的面包,不用害怕!”——虽然阿廖沙捡破烂去卖多少可以帮补家用,但是整个家的主力还是在阿库琳娜身上——在这么一个年迈的女人身上。阿库琳娜与阿廖沙的日子只能凑合地过,但是每次当阿库琳娜接到阿廖沙给她的卖破烂的钱后,她总是说,“我们俩不能养活我们自己吗,我们俩?有啥了不得的!”——若是说在拥有富足的物质时,阿库琳娜在通透一切黑暗后仍可让心中的向日葵兀自开放,那么,这一点令我敬佩万份;但倘使,连富足的物质都失去,生活仅能凑合着过,一切黑暗都被她所通透,但她心中的向日葵依旧在怒盛,对未来的希望依旧不灭,那么,这一点,则令我愿意用我的灵魂向她臣服,献上我全部的,最真挚的敬重和钦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