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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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一
防震减灾工作密切关乎群众的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众的关注度较高。我局在严格依法行政、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同时,自觉接受立法机关、社会、媒体监督,提高自我纠错能力,切实维护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形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各科室及时将工作动态、政策信息、重大活动、规范性文件在xx县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或媒体上发布。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我局在政府公众平台,及时发布防震减灾工作动态、政策和信息,将防震减灾工作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布宣传。我局还在服务对象、各机关选取行风监督员,邀请他们对工作进行评价,听取意见建议,改进我们的工作。
一年来,我局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和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全力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二
2019年,按照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
方案。
》要求,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依法履职尽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实施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切实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健全了我局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法规科抓落实的局面。围绕局党组决策部署,每年印发《农业法治工作要点》,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履职尽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作为我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农业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宪法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改进创新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学法机制,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重点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宪法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学法督促检查,以领导带头学法促进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与清理。确定了由分管领导主抓,法规科牵头、办公室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长治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确保农业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建立健全行政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32个“两监督”相关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重大决策不失误、重要人事任免不失察、重大项目安排无疏漏、大额度资金使用避风险。常年聘请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好地为“三农”工作出谋划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确保了农业行政管理行为合法有效。
(一)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法发〔2019〕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9〕20号)要求,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19〕67号),确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49项,并在执法工作中严格落实。
(二)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商事制度改革办公室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农业系统继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遵循随机,体现公平。进一步调整“一单两库”(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并在工商部门牵头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进行新的录入。坚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进行执法检查、业务督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各县区运用随机抽查监管平台的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对农业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宣传报道,并不断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每年出台《长治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各县区一对一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交叉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市里组织交叉检查。从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法程序,推进严格规范公开文明执法,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组织三级连动、交叉执法、检打互动、部门联合,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推进农业执法由单一查处到综合服务的能力提升。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持农业部和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审核注册,推动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农业执法队伍。
(四)加快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根据《长治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深化市场监管等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正在加速推进,目前编制审核划转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市委、市政府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高度重视,批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建制,在8月份任命了队长。按照“一个部门设立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建成了“一个市级机构、三个派出机构、八个县级机构”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框架。
(一)深入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数量由原来的99项调整为目前的266项。并将调整情况及时予以公示,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并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的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进行了督促抽查。继续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确保下放审批项目“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办件抽查等方式不断提高各县区农业部门的行政审批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回头看”,加强跟踪指导、检查评估,对基层在行政许可办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二)全面推进“双公示”工作。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山西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以及联合惩戒实施部门的沟通衔接,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明确了“双公示”工作机构、责任领导、责任人。制定了市农业农村局“双公示”工作机制,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牵头科室、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确定了“双公示”信息报送流程。编制了“双公示”目录。组织各县区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并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三)全面梳理和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实施的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及机关内部事务管理等事项外的,为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生存、生活与发展等具体需求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召集有关科站进行专题安排和分工。归集整理形成了包括有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农业检测认证等8个大项及包括有农作物补贴政策、农副产品价格信息、种植技术等20个小项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相关要素,并在市政务中心完成了信息要素的录入工作。
(四)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乡村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主要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业法律进乡村”、“法律学者进机关”等活动,结合农民丰收节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遵循农村情况和农民文化接受能力,做到农村法制建设缺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民需要什么法律就重点宣传什么法律,提高农民学法热情,使农民接受、掌握、方便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
(五)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今年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合理制定并印发了《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对农业法治建设作了部署安排,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有关责任。深入开展农业法治宣传,组织开展了系列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在本单位楼前悬挂法治宣传条幅,在市政府门前、八一广场等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展出宣传版面。借助手机微信等媒体平台开展宪法、公共法律法规、农业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宣传。举办了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活动形式,确保了普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三
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攻坚年”工作主题,以法治财政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为实现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史及党内法律法规,不断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财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为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法治财政建设各项工作,确保财政部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二是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协助共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国家会计学院成都基地,为我市产业与城市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三是组织制定市内跨区域协作招引财税利益分享办法等政策措施,实现区(市)县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融合发展。四是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宣讲预算法实施条例。
(一)放管结合,提升会计行业监管能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效能,大幅度压缩审批时限,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的区(市)县试点取消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其他区(市)县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了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全程网办”。20-年,全市以“全程网办”的形式,累计为579家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在天府市民云app及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信息公示、查询等功能。创新打造成都市会计中介服务平台,使购买服务过程更加公平高效、公开透明,推动形成有序竞争的会计中介服务市场。
(二)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打造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3.0版政策措施,打通电子采购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务平台、信用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督促采购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中国制造”、支持乡村振兴、支持绿色发展等政策,积极落实“蓉采贷”政策,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制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4.0版政策措施,通过推行采购意向公开、优化电子采购平台、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等综合举措,促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三)完善融资担保体系,着力**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重点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这个中间环节,建立“政、担、银、企、户”五方合作机制。构建形成“5+2”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五大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以及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金融监管平台两大金融信用基础设施。健全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设“政银担”风险分担体制。
(四)加强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参与重点领域立法。在财政部《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出台后,就成都市地方法规《-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及时向市人大提出废止建议。积极参与涉及城市建设、营商环境、新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立法工作,提出财政意见建议。
(二)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市)县财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加快推进市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政府间财政关系。
(三)持续完善预算绩效“1+n”制度体系。围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绩效跟踪问效及专家咨询机制等方面,不断拓展“n”的纬度,为预算绩效管理向纵深推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成都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提出9个方面21项改革措施,积极推动构建服务成都高质量发展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一)落实重大决策程序。研究制定涉及本市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政策措施时,严格落实调研、专家论证、社会风险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不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制定出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双备案”制度,做好政策解读并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请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文书文本合法性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各类法律风险。
(一)健全执法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整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建立-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并制定议事规则,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和沟通机制,建立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形成政府采购监管合力。
(二)加大政府采购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监督工作的研究,加大政府采购案件办理力度,有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撰写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指导相关参与主体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依法捍卫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推动解决行政裁决不足问题。探索开展行政裁决调解工作,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出台成都市政府采购文件负面清单,对采购活动中的高频违法风险点进行精准预警,有效规范政府采购主体行为,加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案源治理。
(四)加强财会监督。组织全市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等工作,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提高各单位内部风险防控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全力打造百姓看得见、看得清的阳光政府。依法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财会监督,有效规范被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市级部门(单位)开展严肃查纠“四风”问题专项检查,有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按规定组织所属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政府采购信息、惠民惠农惠企政策和专项资金下达文件等信息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1062条。办理涉及征地拆迁补偿、财政预决算信息、资金政策文件、政府债务信息等依申请公开53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二)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将20-年60项行政权力在局官网公布。
(三)主动接受监督。参与“成都面对面·党风行风热线”活动,回应群众在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环保等资金保障方面的关心关切,监督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认真做好预算报告解读工作,征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0-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6件、政协委员提案74件。
(一)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7件,办结13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7件、驳回复议申请2件、撤销原行政行为4件。
(二)妥善处理被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按要求提交案件材料,及时总结办案经验教训,切实防范案件办理风险。继续推动落实本局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制度,依法做好出庭应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财政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能力水平。20-年办理被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2件,办结18件。
(三)畅通渠道,及时解决群众诉求。通过市长电话、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网络理政等渠道办理群众关心关注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财政补贴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举报投诉等方面诉求585件,按时办结率达100%。
(一)将宪法宣传教育贯穿全年始终。将宪法学习纳入局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观看我市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参加宪法网上答题活动。
(二)广泛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发放《***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本300余册,参加网上答题活动,在全市财政系统掀起学习热潮。
(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讲***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深入学的方式完成四本指定学习资料和三本简史的学习,开展主题研讨、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系列活动庆祝建党100周年。
(四)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抓“关键少数”,组织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8次。制作宣传展板,发放500余份宣传手册宣传预算法实施条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政府采购、会计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组织2300余人次开展财政法治、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提升等专题培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和财政相关业务工作水平。
20-年,我们在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政策制度体系不够完善、政策实施后评估不足等问题。20-年,我局将以***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本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推进财政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切实将法治建设贯穿于财政改革发展全过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按照中央、省、市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谋划部署我市财政“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惠企纾困、政府采购、政务服务等方面制度机制,改革创新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则,适时组织开展涉市场主体政策措施清理,全力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是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职能,做好被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继续推动落实行政应诉负责人出庭制度。
五是修订完善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明确起草单位与内设法制机构权责,细化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合法合规。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四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执法关系,确保执法责任落实。健全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
(二)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加大政务公开和执法公开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扩大执法公开范围,明确执法公开重点内容,全面、真实、充分地推进执法公开,依法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执法公正。
(四)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根据我乡的工作特点和执法状况的实际情况,合理配备法制工作力量,合理设置法制机构。
(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制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依法行政成为机关工作人员自觉的行为,并使之真正融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中去,推进依法行政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五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以“八八战略”为统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这条主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进程,助力“湾区明珠.自贸港城”建设。现对照《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评分标准》将我局2021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笃学践行***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落实行政首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抓住“关键少数”,深入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县《分工方案》实施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依托公务员网络学堂的法治课程建设,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轮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财政法治工作队伍。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法治宣传活动。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2021年度乡镇、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创城法治建设、防灾减灾、“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法治宣传活动、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学习宣传、财政惠农支农政策宣传等活动,组织观看了***法治思想直播,同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深化《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党务公开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了财政法治理念,提高了群众财经法治意识,增强了干部“依宪治国”“依法理财”的观念。
(三)深化财政“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财政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化“放管服”,强化“减证便民”,梳理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优化审批服务,我局会计代理记帐机构执业资格许可申请实现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领域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严格兑现政策承诺。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岱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财政干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做好信息公开、意见征求等工作,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管理。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要求,推进规范性文件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及时落实专人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严格党内法规制定程序。重视和防范行政机关合同法律风险,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及时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录入“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系统”。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舟山市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岱山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1年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组织召开全局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会暨工作部署会,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强化法律风险源头防范,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贯彻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聘请浙江泽凡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设立公职律师一名,2020年一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及时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录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各类执法、普法、法制建设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了法律顾问工作实效。
(一)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落实《浙江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规定配足配强工作力量,聘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亮证执法”,强化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根据《岱山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互联网+监管”系统工作。结合权责清单和单位监管职能,对监管事项进行了全面认领和梳理编制工作,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全面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理(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加大力度开展掌上执法检查活动,实现掌上执法率100%。深化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应用,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对“两库一单”实行动态管理,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强化内外监督,深化政务公开。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对财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贯彻落实案卷评查自查、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制度。重视政务公开,将财政工作置于“阳光”之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预决算信息、国企国资监督管理、预算绩效、稳企业稳增长及民生保障等重点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四)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员和法治监督员队伍建设,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及时有效化解相关纠纷。2021年截止目前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2021年安排县级用于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省补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工作经费补助5万元,已经拨付完毕。贯彻落实《浙江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薪酬保障到位,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薪酬纳入财政保障。强化“两所一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2021年我县财政安排看守所拘留所经费120万元,鱼山警务站经费750万元。安排直属司法所建设经费36万元、安排人民陪审员费用2万元、司法雇员经费19.5万元,全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有序进行。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六
20-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全面提高,为我市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
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成立-市财政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税政条法科,办公室下设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确认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处罚普法工作组、行政给付事项普法工作组、行政监督检查普法工作组、其他执法事项普法工作组等六个工作组,并建立日常执法普法工作推进、协调机制,为财政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法治思想学习。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的带头人,吃透***法治思想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财政改革发展和事业运行各方面全过程;把***法治思想宣传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突出财政部门特色,发挥好财政普法阵地作用。
(三)经费保障有力。
全市普法、依法治市等经费按规定列入财政预算,20-年全市各项行政执法经费累计投入6470万元,下达普法依法治理经费300万元,有力保障我市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
(一)编制年度普法计划。
按照《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年-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法普组〔20-〕6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财政工作实际,制定《20-年-市财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根据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编制20-年度普法计划。
(二)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
1.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定,制订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确保领导干部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
2.加强财政干部培训教育。制订并落实《-市财政局20-年度干部学习培训计划》,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性和针对性,确保20-年度学习培训整体推进、取得实效。持续组织财政干部参加《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全省财政知识法律培训》、《政府采购服务专班业务培训会》、《全省会计改革与发展培训班》、《行政处罚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年我局组织财政干部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人报名参加,均通过考试,通过率100%;组织报名参加《20-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数10人。
(三)加强财政法律法规宣传。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组织服务(管理)对象参加会计法竞答活动、政府采购服务专班培训、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视频培训等活动;利用宣传栏、滚动电视、微信等载体宣传《乡村振兴法》、《密码法》等公益性法律法规。
(一)梳理公布权责清单。
制订《中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市财政局权责清单的通知》(晋委编办〔20-〕50号),确定市财政局权责事项137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71项,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职尽责。
(二)进一步落实“三项制度”
1.制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裁量标准的通知》(晋财[20-]252号),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2.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的通知》、《-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行政处罚事项办事指南和运行流程图的通知》4份文件,组织各业务科室学习,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继续深入“放管服”改革。
替代。
2.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除外)、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会计师事务所除外)的办理时限从承诺件转为即办件,审批权限由单位负责人授权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授权给窗口负责人,全面落实“最多跑一趟”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
3.全面推行网上办理。一是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我局两个审批事项7个子项服务星级全部提升为“五星级”,即在网上办事大厅发布办事指南信息,并且所有审批服务事项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达到100%。二是强化电子证明应用,电子证明和纸质证照同步生成、同步变更、同步废止,电子证照生成率达到100%,已归集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办事中实现普遍应用,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
4.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财政厅及行政服务中心“五级十五同”的要求,我局负责审批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让代理记账许可申请机构在申请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适合的审批服务方式。
5.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制度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印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政府采购指标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和优化服务的制约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营造法治化和便利化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制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等措施,今年来,我市落实取消投标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221个,惠及企业878家,减免金额3940.66万元。减少纸质投标文件数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最多只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简化资格证明材料,以“信用+承诺”作为供应商准入条件。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七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目前,我局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共7名,其中领导2名,干部5名。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并能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公开、告知、说明理由义务。二是及时梳理本部门执法职权、执法依据,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法程序,依法履行调查、听证程序,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陈述权、申辩权、救济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为法律法规的全面、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四是实体与程序并重。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权力行使有据,查处违法行为有规,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运作,切实杜绝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建立和完善防震减灾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评价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柳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局今年无立法工作任务。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八
20-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市财政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围绕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将法治财政建设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落实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确实发挥领导班子“领头雁”作用。
1.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作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到财政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切实把***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一年来,专题集中学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论述及《宪法》《民法典》《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财政局不折不扣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将学法计划一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先后制定出台了《-市财政局20-年法治财政工作要点》、《-市财政局20-年普法依法行政责任清单分解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等,形成领导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体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二)坚持依法防疫,全力抗击疫情更显担当作为。
市财政局高度重要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坚持生命至上、依法防控原则,全力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一是开通“绿色通道”,及时拨付疫情防控资金。市本级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即报即审即付,切实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调整国库资金支付方式,推行“不见面”办理。支付中心出台了《-市财政局关于疫情期间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通知》文件,9月14日起,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部分业务可通过国库支付电子化系统申请、微信传送材料等方式办理。支付业务人员“全天候”待命,第一时间与人行、财政代理银行沟通联系安排支付,共接收预算单位支付数据654家,共4168笔,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支付600多次。三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允许采购单位直接组织实施采购,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比平时缩短3天以上。定点救治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仅用5天时间紧急采购到部分医疗设备,比平时缩短20天以上。四是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采购办及时发布《关于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的通知》,自9月13日起暂停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降低人员密集场所的交叉感染风险。
(三)依法行政,有效提升财政法治水平。
一是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制定了内部控制基本制度,预算编制及执行、机关运转及管理、法律及政策风险防控办法,各科室内控操作规程等,加强对财政重大决策事项的规范管理。配合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年10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司法局)统一行使复议职责。我局配合市司法局及时办理涉及财政职能的行政复议,同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经费保障。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力度,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内公开,20-年以来,全局党员干部未发现违法违纪现象、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充分发挥内部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作用,重大行政执法、重大财政政策法律均进行合法性审核把关,由其严格提出法律意见,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政策合法合规性。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将属于政务公开范围的有关信息在网上予以公开,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打造“透明财政”。
(四)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融合,打造财政法治机关法治文化。
1.抓好财政系统内干部学法不松懈。20-年6月,市局组织收听收看全省财政局长法律知识网络视频会,全市财政系统280人参加各自分会场会议,培训重点学习了《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创新和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趋势和内容》、《政府采购法律的适用与案例分析》;8月,开展“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主题,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收看“以案释法”视频,开展警示教育。10月,全局干部职工135人参加-省财政厅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测试,并全部通过;20-年11月,我局11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2月份,组织全市财政系统40人参加20-年度全市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由省财政厅组织的为期一个月的法律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自主学习积极性,培养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思维惯性和向心力。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将普法内容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表率,制定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年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学习宣传***法治思想、新修改的《宪法》、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民法典四项重点内容,鼓励倡导多渠道自主学习新风尚。
2.加大系统外普法宣传力度不间断。20-年6月,市财政局组织全市各部门320人参加财政部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视频培训班,通过培训,提升了参训人员对我国首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全面、系统的认识和理解,对如何管好国有资产有了更明确的指导。
3.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一是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区、管委会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近期重大投资计划和资金融通情况,以及后疫情时期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听取企业对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向企业宣传和解读中央和省里新出台的重要财税政策,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指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二是我局各挂钩“白名单”工业企业干部当好“服务员”,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主动靠前,加强与挂钩企业沟通交流,认真做好惠企政策宣贯,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建立一企一档、一月一报机制。
(五)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莆田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推进财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领域持续发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营造财政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财政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起草制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做到财政领域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
2.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思想站位,围绕力争“全省第一”目标,担当尽责,将“实干”与“巧干”相结合,抓紧抓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照20-年度-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政府采购指标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和弱项,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指标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标看齐,强化整改,为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制度落实到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履约验收及账款支付情况及纸质投标文件数量自查整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需求主体责任等相关工作,努力打造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四最”发展环境。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秩序。20-年市本级共接到来信来访2件,12345热线33件。共受理投诉案件2件,其中投诉事项成立1件,投诉事项不成立1件。没收6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上缴国库,共计53400元。按照省厅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对社会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同时,我局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又新增认领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监管等10个监管事项工作,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常态化运行,将有力支持“互联网+监管”与“三级执法平台”数据互联共享,确保“放得开、管得住”。20-年10月,市财政局对市直单位进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检查;根据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会计师事务所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4.多举措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继续做好省下放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认真落实“五个规范”要求,市本级9项省委托事项、县区财政2个事项,按省厅要求规范公示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今年按照市里和服务中心的要求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开卷式审批线上线下后台系统的操作。审批人员从群众需求出发,细化审批细则,把相关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审批要素和审查要点开展标准化梳理,形成一张张审批导图,一次性告知“标准答案”,现全部事项可以做到一趟不用跑及全程网办。今年10月底共办结资产评估机构备案3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下放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代理记账许可证变更登记给县区财政部门,督促县区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和变更许可有关事项。今年,我省推行会计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代理记账机构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深化代理记账行业“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三是抓营商环境。配合做好“省对市营商环境年度考评”迎评工作,加大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力度,其中:市本级5项省委托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时限由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全面提升“自己批、网上办”模式,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
5.多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下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置权限,提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限额权限,部分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报废事项由市财政局审批下放给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处置限额从单位价值5000元提高到单位价值5万元,大幅提高处置限额权限。二是将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从原先的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金额、项目性质,选择采购方式,有效提高采购效率。三是聚焦中介机构项目评审质量和项目评审时效管理,出台《-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助审机构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及《-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工程项目评审时效管理细则的通知》两个评审工作管理细则文件,通过建立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机制,细化评审时间、考核办法及应用范围,双管齐下,确保项目评审提质增效“两手抓”、“两不误”。四是在全省率先启动市级非税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五是在全省首家率先设立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提振企业复工复产信心。六是创新推出存量贷款余额利息减免优惠政策。六是推出“农惠保”融资担保业务。
(一)-市财政局各执法科室专业性强的人手少,拥有执法证的干部不多,影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具备法律专业的在职干部配备不足,涉法业务主要依赖外聘律师提供服务,对财政法治建设的系统性和标准化提升形成一定的限制。
面对国家、省、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法治工作提出更高更新要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更大、任务更重。20-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并提升以下工作:
(一)创新新型监管方式,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一是按照省财政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安排,稳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策调整,及时清理修订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政策措施,坚持制度先行。二是按照省财政厅统一规划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标准化建设,加强财政系统间的衔接,加强可跨部门信息共享。三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提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完整度上下功夫,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透明度工作,运用多种方式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九
1、及时公布本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对已经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动态管理。2020年,我乡积极配合自治县审改办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自治县编办的工作要求,我乡于认真完成上报xx乡人民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事项和服务指南梳理工作共88项,并于2020年11月前在政府网公布。
2、深化依法治理,推进法治乡建设。
(1)加强法治乡建设,努力提升全乡法治化管理水平。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乡主题,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理顺行政管理体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格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合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利规范运行。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工作,促进复议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复议办案保护,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满足民生法律需求。政府行政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与良性互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司法所要准确把握和了解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建设符合司法实际和司法规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的司法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实行并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确保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3、进一步推进法治乡建设,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我乡共有9名干部拥有资格执法证,分别为乡政府5名,计生站1名,司法所1名,派出所2名。我乡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规范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行政机关、公共事业部门的行政行为和经营服务行为,切实推进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加强村级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和村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村民的民主权益,增强村民委员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平安xx”建设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村治安秩序。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社区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4、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严打”整治力度。始终把“严打”方针贯彻到侦查破案等各个工作环节,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在决策部署上,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年初以来,我们对辖区内治安混乱地区进行了治安整治,以“严打”的高压态势打击各种违反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2020年我乡共立刑事案件2起,破2起。立治安案件10起,查处和结案10起,查处率100%,通过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处理,辖区治安稳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群众反映很好,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的安全感。
积极开展警民共建活动,认真贯彻县综治委关于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措施,踏实履行共建义务。十分重视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环境整治,主要措施:一是将九年制学校列为重点单位来加强治安巡逻,督促“三防措施”的落实,学生上下晚自习时间定期巡逻;二是在学校开展“收刀治暴”行动,通过收缴治安管制刀具、校园管制器械,避免学生之间因为矛盾纠纷出现的伤害血案。三是从重从严处理危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刑事、治安案件;四是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一年来到学校上法制课、交通安全课共2次。大大提高了参加培训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通过大力整治,使学校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大大改善,为师生的教学活动提供了安定的治安环境。五是开展对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为加强对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成立xx乡危爆物品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工作实行分组和分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六是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和及时妥善处置食品市场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规范了信访接待受理答复工作流程,日常信访由信访办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登记、回复。一年来全乡共受理信访案件4件,答复处理4件。二是工作有序开展。调整充实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台账资料,矫正对象个人档案,制订矫正方案和措施明确职责,并签订监督、监护责任书和志愿帮教协议,以“收得进、管得住、矫得好”为目标,对现有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调查了解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到严格制度、依法监督,人性化管理。并与派出所建立工作联系相关信息共享制度,做到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共同做好预防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今年,司法所已接收人员9人,9人都是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并进行管理,未发现漏箮脱管、重新犯罪现象。三是夯实基础,为网格化管理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是一项创新工作,自前年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并把该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做好了以乡、村、网格为单位的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确保网格化管理顺利施行,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与此同时,还组建乡、村矛盾调解、治安巡防、法律政策宣传等团队,负责做好基础信息采集上报、事件处理信息动态录入、特殊人员帮教和危险品从业人员的服务等工作。一年来,我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3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名,事件处理10条、个体工商户(民爆物品)6家,走访特殊人员52人次、危险品个体户25人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21人次。
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2020年共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10次,包括警示教育观看活动。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普法考试,全乡共143名干部职工按要求参加年度的普法考试,无纸化考试率达100%,合格率达100%,2020年我乡将继续按要求完成普法考试工作。同时我乡把普法和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文化站等部门充分利用发资料、贴挂图、出版报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年来,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次,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600份,悬挂大横幅标语5条,张贴小标语36条,出8版墙报,群众受教育面11000多人次。
6.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要完善层级监督机制,重点监督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群众关注度高的执法领域,建立健全重大执法行为备案审查、执法投诉办理、执法案卷评查、执法履职情况统计、执法监督结果公开等监督制度,加大对本级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依法及时查处执法违法行为。
(2)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乡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权力监督、人民群众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委托第三方开展外部评议等方式,创新接受外部监督形式,让社会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7、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是基层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一年来,综治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综治办先后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制度》和《矛盾纠纷月报表上报制度》,规定村调解委员会于每月25日将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上报乡调解委,乡人民调解委在月底将纠纷调处情况汇总上报县法制办和县综治办,制度形成后严格执行,以制度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乡人民调解委成员实行包村责任制,任务分配到人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使乡调解委能全面掌握全乡的矛盾纠纷动态。其次以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完善规范化调解委会的硬件设施。全乡现有乡人民调解委员1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乡村两级调解委全年共受理各种民间纠纷53起,调解率100%,调结率95.3%,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激化之前,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一年来,全乡无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发生,无集体上访事件,无因矛盾纠纷调解不力产生的恶性案件,为创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8、做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根据《柳州市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xx乡人民政府已聘请有一名专职律师作为作为专职法律顾问,在各村全乡已确定8行政村均有法律顾问,该项工作已按照《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9、扎实开展工作,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乡广大公民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也推动了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了依法纳税、依法尽社会义务的自觉性,也增强了民主意识和监督意识。
(2)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水平明显提高,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得到加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坚持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加各类法制讲座、普法考试,并做到依法决策。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主动征询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等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推动了行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3)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继续稳步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村自治组织健全、自治制度完善、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监督机制运行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村法律服务体系健全、村基层社会安定稳定、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标准,逐步把村委会建设成村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
2020年,市财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化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化州市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以建设法治财政为核心,强化法治理念,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自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财政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
我局对依法行政严格把关,通过严格执法程序、案件法制审核常态化、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常态化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的法制化进程。
(二)深入学法,全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将学习宪法、法律列入《化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宪法法律,严格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以运用。进一步完善我局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并取得优异的成绩,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三)参与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推动法治进程。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的重要部署和法治化州建设中长期规划,根据化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化州市全面推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实施方案》、《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工作期限为三年,从2017年11月起至2020年年底止。从2017年底开始,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到挂钩联系点督促指导工作,深入了解挂钩点杨梅镇低冲村委会的法治创建情况,结合我局职能和挂钩点的实际,协助制定了《杨梅镇低冲村委会“三级同创”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示范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并督促指导杨梅镇低冲村委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创建工作台账等工作;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推动挂钩联系示范点社会治理水平提升。2020年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参与项目建设正在加紧进行中。
局班子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多次在党组会、局务会上研究法治工作,听取了我局涉诉讼纠纷案件情况汇报,并强调各有关局领导和股室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及时回应,防止事态扩大化,局法规股与相关职能部门、法院沟通协调,多次向原告进行解释沟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为有效化解我局的诉讼纠纷案件,贯彻落实市政府“一案一组一策”工作要求,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会同我局法规岗位专职人员一起认真研究案情,制定工作目标、诉讼策略,安排好工作进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达到化解我局诉讼纠纷的效果,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五)2020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
本部门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为零发生。一方面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有关行政执法检查未能如期开展,相应无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我局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有效避免了针对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
(六)“两度一率”提升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对社会治安安全感满意度、对政法机关执法工作满意度和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我局积极利用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微信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我局积极发挥财政优势,探索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创建经费的保障机制。切实加大投入,提高保障能力。除了政法综治和法治创建部门正常的人均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以外,总体上2020年“平安创建”工作的专项经费县镇两级预算投入计划高于往年,在全国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大环境下,我市财政当前的当务之急也是大力压减项目经费支出,削减预算经费,但对于该项平安创建工作经费,我局一如既往地保障投入,只增不减,年初安排“平安建设”预算经费12万元、“两度一率”预算经费40万元,分别比去年预算增加5万元、35万元,同比增长率分别为71.43%,700%,预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疫情防控期间,财政局因势利导,创新方式方法,改变宣传阵地,转换宣传主战场,以手机微信、网上宣传的形式开展“两度一率”宣传工作。
在深化平安创建上,突出防范优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目前主要以防疫为主,防控结合,综合治理,筑牢基础,建立“两度一率”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七)开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
根据茂名市《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方案》(茂司办〔2020〕51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再培训,培训对象为目前已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新申领行政执法让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但证件未发放到手的人员,培训时间为8-12月,时长共5个月.学员们学习热情高涨,按时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法律法规。3人完成全部学习任务,3人完成800分钟、4人完成1000分钟学时以上的学习任务。
(八)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双公示”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双公示”要求,我局规范编制“双公示”目录,将本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纳入“双公示”目录梳理编制范围,新增5项行政处罚事项,报送做好挂接更新工作。
(九)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1、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接受社会监督。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省、市财政部门安排的专项检查事项外,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监管流程,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根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3、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财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广东省行政执法资格的财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根据全市财政工作实际,明确抽查依据和实施主体,细化随机抽查的具体任务、方式方法和抽查内容,坚持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确保随机抽查对象公平、结果公平。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抽查工作实效。同时,加强随机抽查全程跟踪监督管理,建立随机抽查记录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十)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根据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材料报送工作要求,我局联系市检察院,报送有关数据统计资料,接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动态数据对接、导入,据统计,我局全年无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涉刑案件。
(十一)依法做好政务服务“三集中一分开”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我局作为市公共服务中心非常驻单位,经研究,我局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事项进驻市公共服务中心,委托市公共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受理、出证,综合窗口受理后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转送本单位相关业务股室远程审批。
(十二)做好202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根据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要求和相关规定,我局共答复各级人大、政协各类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合计78件,其中,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件,茂名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七次会议代表建议7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茂名市委员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31件,化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4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化州市委员会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35件。按时将主办件书面答复代表和领衔委员,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上传答复函至市政府网建议提案管理系统;按时提交会办件给主办单位,并报送人大、政协、市政府,同时将答复函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我局进一步提升各股室(单位)人员素质,加强本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有效引导传媒和公众的舆论导向。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学习其他兄弟单位在部门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增强各股室(单位)宣传人员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意识,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水平。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市委政法委平安化州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大局,我局走出传统宣传思维,**法治政府建设宣传难题,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时效。
1、利用微信工作群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在我局的业务工作群、工会群、志愿者群等各类微信工作群,广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利用新兴媒体,抢占舆论制高点,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话语权。
2、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传递党委、政府声音,引导社会舆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道市委、市政府在干什么、想什么,思路、目标是什么,引导舆论。
3、接通“掌上化州”、“云上化州”、“粤政易”、“盈政通”、“政务微信”等信息平台服务,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人人注册激活、开通服务,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打造“指尖”上的宣传平台。
4、积极探索并建立新的法治政府建设宣传保障机制,切实做到政治上重视、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经费上保障,2020年完成财政法制宣传专项资金5万元支出。
(三)协助法院审判,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共发生28起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合同纠纷民事案件,连带我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我局作为第三人,属于与案件有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法院对该类合同纠纷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争议的处理结果。我局参加诉讼既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所参与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财政的名义,为维护政府的利益,协助法院审判而参加诉讼。我局参加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财政的权益,帮忙协助法院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防止诉累。
通过贯彻落实法规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化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维护财政利益。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教育。
1、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推进了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财政法律意识和对财政法律法规的认知感、遵从度,为财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普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了部门预算,用于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结合财政工作,2020年度安排落实全市普法各项经费,其中,依法治市10万元、法律援助3万元、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经费3万元、一村一律师工作经费128万元、人民调解75万元、“七五”普法3万元,行政复议3万元,大力保障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内部也安排了5万元经费,用于化州市法治建设“三级同创”活动“一对一”挂钩联系示范工作以及普法宣传等。
3、积极参加普法活动。参加市司法局、普法办等有关部门组织举办的“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和“12.4.宪法晚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及普法培训班学习,不断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4、参加普法评议活动。参加了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举办的“2020年度化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我局作“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报告,作为普法成员单位,参加评议团。根据普法机制建设、系统内部学法、社会普法宣传、普法形式手段、普法成果实效5个方面标准,综合各项评议。
5、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由市普法办组织的全省普法系统学习和考试,积极性高,成绩突出,成绩较往年不断提高;新提拔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法制理论考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在职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得到落实,按照司法局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总体学习分数在普遍高分,大部分满分,整体学习情况良好。我局有116人参加学习,全部学满学分,116人参加考试,全部90分以上,合格率和高分率均为100%,其中,100分的110人,满分率92.24%。
(五)依法推进全面政务公开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为确保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日常事务及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技术支持工作;监督检查股负责监督以及受理举报、投诉等问题;各相关股室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制作、提供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经审批可公开的内容。
2、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为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规定,结合化州财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5-2018)和《财政制度文件汇编》(2019-2020)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各机构在政务信息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和分工,细化了主动公开及不得擅自公开的信息范围、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及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的规定、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以及各种文书格式等。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能够方便获取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化州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化州财政简报》、《化州财政专报》、政务公开专栏、电子屏、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市财政局的政府信息。
(1)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切实加强网站管理,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运营维护工作。链接财政部、省财政厅的规章文件类信息,市政府、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和其它类信息。公众可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文件查询”栏目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财政预决算、ppp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政策等信息公开。局机关按时按质在市政府网站、局域网站对2019年市级政府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9年市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市级政府财政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市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及时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文件。
(六)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
根据《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为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切实加强对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我局一是建立自查制度,二是规范审查程序,三是开展政策清理,四是严格责任落实。我局法规税政股和局聘法律顾问对审查工作进行把关。2020年12月28日,法规税政股与政府采购监管股和市投资审核中心,对委托广东某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招投标方案,进行法制审核和监督审查,有效避免了对外地供应商的歧视和排斥。
(七)依法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年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来,我局全体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依法保障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确保局内不出现来自于新冠肺炎的影响,确保在关键节点不发生源于财政资金保障的问题。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站在疫情防控工作防线,及时保障支持,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财政人在日常生活作息中,勤戴口罩,不走家串门,不串岗闲聊,不聚会聚餐,不登门拜访亲友,不操办不参与年例,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局党组班子积极响应市委抽调党员下沉社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的号召,组织共产党员先锋队,下沉到文仙社区充实基层一线防控力量,坚定与社区干部并肩作战。防控工作人员排除重重困难,全天候待命,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不休假,持续奋战在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之中,战疫情,斗寒潮,从入户排查到重点人群监控,几经往返,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全部住户所有居住人员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细致做好疫情排查、宣传教育、复工复产、生活保障、帮扶济困、维护稳定等防控工作。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先锋队5人协助文仙社区居委会排查住户累计10120户,未发现可疑感染者,有效防控疫情。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市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财政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务。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四)继续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保障。
进一步加强局领导班子在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局领导班子和全体执法人员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制度。
(五)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和“阳光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开展和深化“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过程,优化抽查程序,提升执法技能,及时公布随机抽查结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叉执法活动等,提高干部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案卷的办理能力;配备配齐监督检查装备和行政执法车辆,为规范化执法提供保障。
(六)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为的法制审核,在执法全过程实行“三把关”制度,即办案人员把关、法制人员把关和法律顾问把关,同时加强与本级、上级法制部门的联络,严格执法行为,确保2021年度无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况出现。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要求,是民心所向,是大势所趋,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财政领域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一
一是开展食品药品法律“大讲堂”活动。以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为依托,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省人大“食品三小条例”的宣贯,并出台了“认定标准”。重点宣讲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假劣食品药品鉴别知识、食品药品法规政策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在活动中,赠送法规手册、饮食用药常识读本、宣传单等计8000余本(份),制作法律进机关宣传展牌8块,led字幕宣传160幅,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是加强监管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月、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切入点,深入进行“七五”普法宣传。市、县(区)局、所三级分别对从业人员进行了“三小”条例的宣贯培训。201x年我局先后组织各级各类人员开展了执法能力、监管业务、新闻宣传、药械安全性监测、“三小”条例宣贯等培训工作,培训人数8000余人次。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送法律到学校、街道、社区、企业,在主流媒体上定期开辟了普法专栏。
三是及时报送法治信息。我局积极报送法治信息及日常法治工作动态报送至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法治xx微信平台,供法治办及法治xx微信平台采纳、发布,增强我局法治建设社会影响力。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xx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1年)》的文件精神,按照《x市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我街道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管理日益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和谐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2021年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年初,街道结合工作实际,根据领导分工、各部门人员变动等情况,及时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任务,强化了责任,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街道、社区(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树立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了《x区xx街道办事处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普法学习计划》、《领导班子会议前学法制度》,结合读书活动,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如:结合6.26国际禁毒日等,组织开展计生、禁毒、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行政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一孩x本,二孩x本、三孩x本;
辖区范围内新生“两违”发现率及现场制止率达100%。
二是实行重大项目法律保障制度。为有效预见和规避法律风险,保证行政权力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街道强化了行政法制监督工作,在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均严格遵守城区的立项、报批、审查等制度,并对相关合同或协议的权限、范围、方式、程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充分发挥了法制监督的效力和作用,保证了各项事业的正常有序运转。
共立案33起,已办结17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x起;
共检查学校食堂x家,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x家;
今年共立案x起,已办结x起,完成案件信息双公开x起;
共检查学校食堂66家次,学校周边饮食店和小食品店x家次;
检查小作坊x家次,小餐饮x家次,小摊贩x家次;
街道组织拆违共拆除x次,面积x万平方米。
四是继续推进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为进一步保证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街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对于涉及大额资金、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采取集中审理和民主决策,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督,确保了民主、公平、公正,避免了领导班子行使行政权力不严、处理不当以及失误等行为发生。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街道始终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加强内部管理,重新整合城管中队与市容巡查队员划分到网格,强化食药执法人员综合管理,制定了《综合执法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学习制度、监督考核制度。在提高机关干部和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上下功夫,做到求真、务实、廉洁、高效,树立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
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氛围,推动了辖区繁荣健康和谐有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三是法治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干部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计划。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
五是继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三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政府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近年来**区在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主要从依法行政,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入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贯彻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重点,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活动,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着力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为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区政府修订完完善了《**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重大问题、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和听取意见制度,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和程序,畅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渠道,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大大减少了决策的失误。2014年以来,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5次,研究重大事项5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制度健全完善,文件合法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建立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制度、各方协调论证制度和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出台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4年以来,全区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3件,其中区政府出台2件,乡镇、部门出台1件;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不充分审核未通过的0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上级法制机构和同级人大报备审查,主动接受监督。对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督促上报备案,从发文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存在问题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该纠正的责令纠正,该撤销的坚决撤销,保证文件合法。按照谁起草、发布,谁负责清理、修改或废止的原则,及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4年以来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区法制办已经集中清理了2008年到2014年区政府出台的的规范性文件,并着手清理1990年到2007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下一步将集中清理1990年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力争实现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使国家机关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要是明确职权、明确政府职能及其运作以及流程。政务公开主要的要求是使政府的工作内容公开化,对于政府筹划或正准备进行的各项工作,如城市建设、道路规划、医疗保健措施、事务处理等分类进行公开,并对各项工作内容及进程予以公开,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如政务公开栏、政务公开网络等进行查询、监督。区政府门户网站包括新闻概要板块,党务公开板块(民主决策、制度建设、反腐倡廉),政务公开板块(文件法规、招商引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新农村建设),并通过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等方式建立了畅通的信息回馈渠道,保证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建议。另外定期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透明。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面。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2014年拟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大楼。目前,在原区就业局服务大厅暂时设立了区行政服务中心临时办事大厅,并投资40万元进行更新改造,统一购置了桌椅、沙发、茶几、档案柜、复印打印机、电脑等相应的办公设施。目前,临时办事大厅入驻人事、民政、扶贫、住建等12个部门,工作人员26名,办理服务事项达31项。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各乡镇也参照政务中心模式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服务中心,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行政效率。
(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方面,坚持规范与监督并举的方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承诺制、评议制,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时效、责任处罚、收费(罚款)项目、办事程序及结果、监督举报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和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违法行为,公开执法程序,限时承诺办结,及时报备审查,自觉接受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坚持以两个规范为目标,统一行政处罚的程序和文书格式,做到了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准确。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了统一票据、罚缴分离制度,各行政部门凡有收费项目和罚没权的,均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和罚没许可证,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区财政。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有效地提高了行政机关科学执法、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2014年以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5件,督促整改和纠正2件。
尽管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法制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目前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法制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是:
(一)行政执法存在一定不规范的现象,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一是由于基层部门缺编严重,行政和事业人员混岗使用,执法人员调整频繁,执法队伍新兵多,有的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执法程序等;二是有的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野蛮执法、粗暴执法。如执法部门追赶违规摆摊设点人员、强行收缴商品,面对农民入市卖菜未交管理费采取粗暴方式强行赶出市场等;三是个别人员政治素质不高,执法动机不纯,主观上存在以权谋私思想,造成随意执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时有发生。
(二)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因为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储备造成法律意识淡薄,对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知之甚少,不能行之有效的解决现实中的问题,造成工作延误。有的行政部门行政权至上观念严重,在行政管理中总想包揽一切,管了不该管的事,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另外个别部门之间职能不明,执法权限模糊,造成多头执法,给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缺乏明确标准,责任没有真正落实。一些部门执法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职权依据不明确,执法程序混乱,未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对行政执法过错行为只纠正不惩戒,只追究单位责任不追究执法人员责任,只考核不奖惩,削弱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作用。
(四)政府法制机构的力量较弱,职能作用难以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编制较少,专业人员不足,与其承担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府法律顾问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协调等职能不相适应,甚至有些职责无法履行,也难以发挥行政监督纠错功能和作用。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不严,备案不够及时。部分乡镇和部门为了规避监督,对本乡镇、本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不报审,缺乏规范的审查制度,一些规范性文件质量不高,执行效果不够明显。有些乡镇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不够及时,甚至故意拖延报送备案,加之法制机构权限、手段有限,致使备案审查的意见难以落到实处,备案审查的监督效果不明显。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系统工程。建设法制政府,要做到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要求,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明确政府职权和职能范围,从万能政府中解放出来,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业交给企业、社会和中介组织,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宏观规划、调控、服务和引导方面。要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将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公开,方便公众查阅,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和机制,明确监督机关、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做到行政决策权责一致。
(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完善体制,规范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严格按程序执法,注意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人的权益,防止发生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按照职权法定、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清理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职责权限,切实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机关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决策事项,接受人大的监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支持和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举报、揭露严重违法行为,强化层级监督,建立经常性的监督巡视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须追究;加强专门监督工作,审计、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纪,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落实是关键。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责任,严肃纪律,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成立领导机构,明确主要领导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关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三是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政府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为政府行政决策、处理矛盾、解决难题出谋划策,提供服务。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加人员编制,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提高文件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对行政机关立法性活动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行政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及时报备,确保制定质量和执行效果。一是认真做好报审论证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科学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各部门报送提交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要从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做好指导把关工作。对于涉及执法部门多、直接影响群众利益以及一些公共管理政策性文件,要通过召开讨论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保证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本级政府现行规范性文件相协调,符合规范要求,符合群众利益要求。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工作。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告制度,对政府新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政府网站或区有线电视台予以公布,并逐步建立公共场所政府规范性文件投放制度,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明确备案时间、报备格式、登记条件,严格审查文件的合法性(包括主体、权限、程序是否合法)、适当性(合理、公开)和协调性(与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衔接),对符合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制定程序和公布方式的,予以登记备案,对不符程序要求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撤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监督。要按照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的备案工作目标,建立规范性文件统计、报告、审查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四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五
20**年,海宁市档案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围绕依法行政工作总目标,以转变职能、规范执法为重心,进一步建立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档案行政执法体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违法行政案件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一)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强化法治工作组织保障,建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任组员,负责单位法治工作。法治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年初列入档案工作要点并进行部署细化,定期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年末及时进行研究并总结。积极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并接受民主评议,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策,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履行档案主管职能,全面推进法治海宁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做好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的梳理,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权力事项变更和维护。今年,无涉及我单位的行政复议。积极推行本部门法律顾问制度,依托市级专家库聘请法律顾问。规范发文统一登记管理,做好每年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报备工作。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
开展档案监督指导工作,严格把好档案质量关。加强与市属各单位联系,主动上门指导档案业务工作,以年检、执法检查、规范化档案室建设、档案室目标创建等为载体,做好2019年度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工作。跟进各单位机构改革档案指导的后续工作。在全市范围推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抓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事中事后监管,修改完善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相关规定,为建设项目档案指导服务提供操作性办法。指导做好防疫档案资料收集,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通知,实地走访调研对接单位、组织及发生疫情的社区,指导档案的收集,落实疫情档案接收方案,由市档案馆接收防控办及成员单位68家单位的第一批疫情档案,为本次新冠肺炎阻击战留下宝贵的档案资料。
加强领导,抓好全市档案安全工作,组织做好镇(街道)档案馆、基层档案室安全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遇有安全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建立档案服务机构协作组,加强档案业务外包工作安全管理。市档案局、档案馆及各级档案室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档案安全。
(三)严格依法行政,大幅提升公信力。
20**年,档案局以相关重点工作为抓手,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巡查检查、年度检查等多项专项检查,做到“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一季度,开展专项档案安全检查,对市档案馆、市残联、市红十字会、市传媒中心等8家单位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工作,并要求各单位限期对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并发函形式公布检查情况。二季度,对5家档案外包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加实地检查,检查结束后召集服务机构负责人召开档案服务机构检查情况通报会。三季度,对7家单位、2个重点建设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和巡查检查,所有的检查均在执法平台实时公示,并以事中事后监管的形式汇报。四季度,档案年度检查,实地检查了75家单位、12个村(社区),并发文对全市年检情况进行通报。全年执行行政检查111次,依法检查范围涵盖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档案服务外包承揽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抽查事项覆盖档案全部随机抽查事项,运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全面记录执法全过程。
做好执法证件的管理。为贯彻落实《海宁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清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海司〔2020〕21号),档案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行政执法证件清理信息补录工作等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国家部委证件的备案和信息补录,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全部工作在规定时间完成。
(四)建设执法队伍,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
重视法治宣传教育,设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内容和全年工作计划。
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公布为契机,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贯工作,制定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宣传贯彻方案,邀请浙江省档案法宣讲团成员给各镇(街道)、市级机关各单位(部门)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员宣讲新档案法,组织云上兰台大讲堂,在“海宁兰台”钉钉群播放新档案法宣贯讲座。
开展“全民学宪法”活动,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人员参与网上公务员学法考试。利用夜学、党组会议开展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保密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浙江“互联网+监管”平台相关内容。学习贯彻20**年法治海宁建设工作要求,通过形式多样的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市档案人员的档案法制和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
海宁市档案局20**年度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执法实践、执法人员数量、执法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行政执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部门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提升档案执法能力。组织实施档案行政执法“双随机”检查、重点监管,继续做好“最多跑一次”相关工作。重点推进《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
扎实抓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宣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通知》,抓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知悉档案法、遵守档案法、运用档案法的良好氛围。
市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十六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和*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推进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满意度,开创了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县。
一是健全全面依法治县组织体系。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及时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工作规则。先后召开三次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出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述职考评办法(试行)》,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二是统筹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制定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协调督促各协调小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审议法治*建设规划及*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听取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履职汇报,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委依法治县各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协调、督促、检查、推动作用,按照计划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并反馈结果,推进全县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三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将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县委、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系统学、深入学。定期举办“*讲堂”法治专题培训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县委党校、行政学院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作为教育教学重要方面,对全县领导干部、法治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全面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提拔的干部全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择优选聘*名律师作为县政府法律顾问,建立有*名律师或法学专家、政府法治机构工作人员参与的政府法律专家库。出台《关于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考核办法。推进镇(街道)、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法律顾问工作,形成覆盖全县的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制定《*县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实施方案》,设立公职律师机构*家,*人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前置,确保政府依法决策,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依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出台《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打造涉企审批“一站式”集成服务实施方案》。综合运用“信用承诺+容缺预审”“心怡代办”等服务方式,推进“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标准化,权利事项网上认领率达*%,办事指南维护完整率达*%,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度达到*%,不见面办理情况达到*%。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制定《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逾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三十条”措施》,创新开展“扫码进企、监管备案”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公平执法和有效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扫码进企监管备案”工作机制先后被评为“法治*建设优秀实践案例”“全省法治市场建设优秀实例”。创新成立服务企业“政法三人服务小组”,在全县筛选30家重点企业,按照“1名法官或司法行政人员、1名检察官、1名公安干警”的模式,为重点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全领域服务,常态化开展“法律体检”。梳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法治惠企”20条措施,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操作指引》,帮助企业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规范经营管理,助力企业发展。
四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切实加大公众参与力度。依法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目录化管理推动决策程序启动和运行规范化。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出台《关于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工作意见》《*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管理,不断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五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出台《*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流程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监督管理,细化工作流程,提高合法性审查质量,有效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共审核各类文件*件,提出修改意见*余条。对与改革精神不一致的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废止或者修改,维护法制统一。
六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全县*个行政执法主体,*名持证执法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并上网公示,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完善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标准,作出执法必须配备、争议必须记录、信息必须保存的“三必须”刚性规定,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贯彻落实*县“涉企轻微违法不处罚和轻微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度,不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七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出台《*县全面建立镇(街道)“六张清单”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开展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着力构建职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基层政府职责体系。分类向镇和街道下放行政处罚事项*项,规范了镇域各类执法装备,做到场所、服装和车辆“三统一”,有效提升了镇域执法整体形象。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执法监督公众参与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区位优势和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确保赋予镇(街道)的行政执法权“管得好、有监督”。
八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印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行政复议咨询接待窗口,在*个镇(街)设立行政复议便民联系点,将便民服务落到实处。贯彻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全面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加强行政诉讼案件会办交办督办,邀请省政府、*县政府、*中院、*铁路运输法院专家来新协调化解重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围绕土地房屋征迁、拆违控违、行政处罚等业务,举办专题培训班,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重点单位、镇街道调研行政诉讼化解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促进行政诉讼案件化解。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一是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及时调整司法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先后召开司法协调小组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等各类会议10余次,统筹解决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领域深化改革等方面工作难题,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司法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的意见》《司法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司法协调小组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及司法协调小组工作例会、检查督导、协调推动等三项工作制度,统筹推动司法协调小组各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建”工作,创造新举措、形成新经验,持续健全完善具有*特色的“1+n”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体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开展。
二是权力运行不断规范。加强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依托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立政法部门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对涉案财物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对涉案财物的管理跟踪、监督落实到位。落实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强制退出等机制。县法院细化办案人员审判权力和责任,完善配套机制;县检察院出台了《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和选任、退出员额办法》《检察官助理常态化选任办法》等工作机制;县公安局创新研发民警执法错误记分系统,执法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健全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县法院对“六类案件”办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每月听取一次审理情况汇报;县检察院完善全方位、立体化检察监督体系,推动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县委政法委组织案件交叉评查,通过案件评查,对执法不严等问题进行大力整治,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
三是诉讼体系不断健全。政法各部门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县法院深化简案速裁机制,打造“一名员额法官+两名法官助理+三名书记员”6人速裁团队,月结案均超100件。创设“3720”速裁模式,建立“临界审限案件调度”制度,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7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全省领先。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化“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执行《*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得到加强。构建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迭代升级,设立执行事务中心,实现执行权分段实施。持续开展集中搬迁、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权益、涉黑恶财产刑案件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全力化解执行信访“老案”。
四是公共服务不断提质。全面落实公益诉讼制度,协调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县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9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3件,对公安部督办的袁某等14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全省首例“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健全产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经营权、财产权。
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出台《*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县法治宣传重点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常态化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创建以案释法工作机制,加强县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年来,共计投入经费*余万元用于法治宣传和阵地建设等工作,建成县级法治文化阵地*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个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个,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宪法、民法典、防疫法律知识等法治宣传活动*余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品*余万份,举办2期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现场会。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趣味性、广泛性。不深度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充分利用大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融合法治文化元素,建成“*法治文化特色小镇”。拍摄、播出《法视界》《小司普法》等普法电视栏目,通过真人演绎解读法律法规,特别在疫情期间,通过将防疫法律知识拍摄区成动画、短视频形式广泛传播,收到群众一致好评。举办宪法宣誓、宪法知识网络竞赛、“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等大型学法活动,受众群众达10万余人次。
三是突出普法重点,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完善集体学法、网上考法、年终述法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制度,全面落实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县领导干部任职考法、公职人员宪法宣誓成为常态。提高青少年普法水平。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体系,持续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全县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配备率达100%。组织开展“助力疫情防控法治护航成长”“民法典进校园”等系列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举行法治成人礼、“远离毒品·珍爱生命”“预防校园暴力”“青少年学法大赛”等主题法治讲座和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活动*余场次。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认真落实《*省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指导意见》,精心开展“法润*”“法企同行”等活动,先后组织法律服务人员走访企业*余次,指导全县60余家企业设立了法律顾问,在*家大型企业设立了法律服务中心,*家企业设立了法律服务联系点,为企业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坚持普治融合,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选树*名优秀党员政法干警担任村(社区)法治书记,下沉到*个网格,充分扮演好“网格指导员、治安巡防员、矛盾调解员、维稳信息员、法治宣传员”“五大员”角色,敲门入户传递法治需求、集中解决突出矛盾问题,把法治送到群众身边。深入推进村(社区)“援法议事”工作,建成*镇*村、*镇*村等示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综合网格覆盖率和培训率达100%,基层干部和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乡村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建设满意度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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