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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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奥运演讲稿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1996]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2005时10l装12元左右,2009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通过德育工作计划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二
xx区物价局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活动,就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及分析报告如下:
根据当前政府管理体制规定,行政事业性和绝大部分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管理权限在国家和省、市三级,县级价格管理部门无立项和制定标准的权限。xx区物价局目前仅有城区自来水价格、物业服务公司收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短期培训收费等几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制定权限。特别是xx区又属于主城区,其价格管理权限与县级物价部门相比更少,多数价格是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xx省物价局制度了《xx省定价目录》、《xx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xx市物价局有《xx市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县级物价局无权出台自己的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目录。
xx区物价局始终坚持将规范收费、清费治乱作为服务经济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通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涉企收费公示,严查涉企乱收费举报等等工作严格规范各类涉企收费行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从当前正在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看,各收费执收单位能够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执收,面上的收费行为大都符合标准要求。
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大都能够按照上级规定的涉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中介结构、行业协会收费较高、较乱,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经过调查了解,究其原因主要是:
1、部分行业协会虽然陆续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但仍然保留着与行政主管部门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职能、业务等仍然依附于主管部门,形成依靠行政权力承揽业务和垄断中介服务的格局。
2、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指定中介服务机构的现象。有企业反映到部分前置许可主管部门办理手续,主管部门要求在一个或几个中介机构中办理业务。
3、行业协会的阻挠。如有行业协会强令中介机构入会,相关中介服务机构都必须加入协会。而协会又制定了具体业务的最低收费标准,不允许中介机构异地办理业务等规定。如有协会制定的最低收费标准比往年提高了几倍,甚至几十倍;限制中介机构执业范围,不得跨县、跨市办理业务。
4、部分收费标准规定出台不及时。规定了文件期限,但文件到期后,新的收费标准又没出来,导致检查工作中陷入被动。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建议:
1、加强对行业协会监管。要求行业协会不得出台涉及最低收费标准、涉及执业范围的规定。
2、积极引进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执业。允许中介服务机构跨县、跨市执业,形成合理竞争的良性局面。便于提升服务水平、便于企业自主选择。行业主管部门应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3、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行政机关人员不得在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兼职的规定。促使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彻底脱钩。
4、文件出台要及时。文件期限到期后,及时出台新规定,使新旧文件能够很好衔接。同时降低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标准。对竞争充分的中介服务项目,不再出台统一的收费标准,使中介机构自由竞争,通过竞争使收费降下来。
5、加强行业协会收费监管。明确行业协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查行业协会乱收费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取消或停征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优惠等收费政策;建立健全企业缴费联系制度,选择代表性企业作为缴费联系点,定期向物价和财政部门报送缴费情况,确保有关部门全面、及时了解企业收费负担情况和收费部门执收情况,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三
自接到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的《20xx年xx区机关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后,我局迅速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会,安排布置涉企清费工作事项,并接连发布2个文件,即关于印发《xx区物价局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推进20xx年“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价[20xx]xx号),这个文件主要是对我局相应股室明确职责和分工,并指定了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随后以x价[20xx]xx号文件全文形式向区管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转发了xx市物价局印发的《xx市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价费[20xx]xx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请区管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做好清理自查申报工作。各执收单位负责本部门的自查清理工作,凡没有法律依据、未经具有价格审批权限的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各项取消、停止收费项目以及未经我局核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对符合现行政策保留的收费项目,重新填报“xx市xx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收费项目审核自查申报表”,并报我局收费股审核。
通过区管各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的配合,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和现行收费政策,对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各执收单位上报的收费项目进行逐项审核,注销无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全面落实收费优惠政策。
一、向全区各企业发放了《xx市企业缴费登记卡》,由企业执有,执收单位实施收费时必须填写《登记卡》,出示价格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或《服务价格登记证》,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并开具合法有效的统一收费票据,否则,企业有权拒交,并向当地价格、监察部门举报。
二、按财综[20xx]xx号文件精神将小型、微型企业收费优惠政策一并归类梳理,分别是农机部门的农机监理费、林业部门的林权证工本费、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登记费和税务部门的税务发票工本费这四项收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对全区所有涉及省级产业园区的收费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继续实行全市省级产业园区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x政发[20xx]xx号)和市物价、财政《关于公布xx市省级产业园区涉企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中央级别收费项目的通知》(x价费[20xx]x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清理,未列入“保留中央级别收费项目目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园区企业收取。保留下来的13个执收系统22个收费项目。
四、重新对20xx年以来国家和省出台涉及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汇总制表,逐项核实落实到位,减免优惠政策共涉及11个执收系统15个部门48个收费项目,现已全部无漏清理到位。
五、xx区区级管理执收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已经xx区物价局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现编制《xx市xx区区级管理执收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1、《目录》所列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依据上级最新发布收费政策严格审定的,各执收部门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收取。
2、《目录》未包含“三个月以内短期培训费”,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的短期培训,其收费应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和xx省财政厅、xx省物价局关于印发《xx省短期培训收费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财综[20xx]xx号),逐年逐班向具有审批管理权限的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报批。
3、各执收部门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各收费站(场)点悬挂收费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收费对象和范围等,实行“亮证收费”。
4、《目录》编制的政策依据截止日期为20xx年xx月底,之后,上级出台新的收费政策,各部门应及时向所属价格主管部门另行申报,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凡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变更的收费项目及调整的收费标准,各执收部门一律不得收取。
六、下一步全面推进收费公示工作。对照重新审核公布的《目录》,各责任单位要及时调整更新收费公示牌,积极构建“收费场点公示”、“公共服务场所公示”和“服务平台公示”新格局。一是收费场点公示由执收单位自行负责,凡经清理审核,保留的收费项目必须进行公示,取消的收费项目要从现行收费公示牌中予以剔除。二是公共服务场所公示由公共服务场所管理责任单位负责,价格部门负责督促指导。三是服务平台公示分为政务网站平台公示、政务中心服务平台公示和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公示。政务网站平台公示,对重新审核的部门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并针对收费政策调整变化情况适时更新,建立网站平台收费公示动态化和常效化的工作机制。政务中心服务平台公示,政务服务中心各涉费窗口按照重新审核通过的收费项目及时调整更新收费公示牌。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公示按省级产业园区隶属关系,由本级价格部门协调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利用园区建立的企业服务平台开辟价费政策服务专栏。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四
根据黄政办秘[20xx]39号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了涉企收费情况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现除局机关外,下属有六个二级机构,分别是:黄山市规划监察的大队、黄山市规划编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城市测绘院、黄山城市展示馆、黄山市规划综合服务咨询中心。其中涉企收费单位三个:黄山市规划综合咨询服务中心、黄山市规划设计院和黄山市城市测绘院。
严格执行皖价房[20xx]293号通知、皖价服[20xx]210号文、财综[20xx]94号文、国测财字[20xx]3号文、(20xx)中规协秘字第022号文,皖价服[20xx]105号文,所涉我局收费项目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到位。
2、局所属事业性质企业化管理的单位如市规划设计院,市城市测绘院所从事的经营服务活动一律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强制服务。
1.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将各项涉企收费的办事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通过实行政务公开,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未发生一起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我局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使用的是由税务部门购买的正规发票,对工作人员不出具收费收据的,企业有权拒交。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纳入财政非税收入统一管理。
2.对企业全方位做好服务,力求做到能减则减,减少程序,能免则免,免予处罚,能低则低,下限收费,能快则快,高效办结。
3.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行为;无违反国家收费政策规定提高收费标准、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无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行为。无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费的行为,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实行零收费。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涉企收费单位均有法定依据,按照物价部门核定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合理合法收费,没有乱收费现象。没有不符合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为了各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建议保留。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五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5210676.77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6367.42.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851.64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6675.12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0.88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7956719.39元。
20xx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491.69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150664.68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20xx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861026.64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20xx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六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七
接省、州发展和改革委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xx〕830号)精神,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开展全省涉企收费交叉检查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局涉企收费工作实际,现将此项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相关通知要求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作为当前经济形势下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我局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安排自检自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健全制度,狠抓思想教育。在工作中,我局一贯十分重视涉企收费工作。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内涵,进一步端正思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土地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从而提高对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政务公开,热情服务。我们根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系统内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承诺制度,将国土管理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案程序、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法规等政务信息,通过政务开栏、宣传小册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有关工作的时限和违诺责任。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依据、标准,从未发生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的行为。从而改善了服务态度,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敬业爱岗、认真负责、树立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热情为人民群众办事,坚持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有效地防止侈浪费和追求享乐的腐败现象,抵制了“吃、拿、要、报、占“的不良行为,树立了勤政、廉政工作现象。
(三)根据《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履行并遵守其规定。首先,在收费过程中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其次,涉企收费中主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管理费,经认真自检自查均无违纪行为,严格按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进资金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总之,我们将通过这次涉企收费自检自查,认真解决我局涉企收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大力倡导创新、求实、廉洁、高效的行业新风,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八
根据《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xx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x市监办发〔20xx〕x号)、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x市监办函〔20xx〕xx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xx年“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我局结合实际,加大民生领域价格巡查检查,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促进企业降本减负,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现就我局20xx年上半年开展相关工作如下:
一、春节期间价格监督检查,分别对我市转供电主体自查和检查相结合,自查自纠7家,共20家,清退26万多元,立案1启。联合执法室对全市高端白酒进行专项行动,茅台代理商1家,名烟名酒9家,超市、专卖店11家,共检查21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家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发放标价签2万个。春运期间,分别对xx汽车站、xx客运站进行了疫情防控工作,并宣传了价格政策,张贴客运价目表。联合交通局对全市的家班车辆和出租车进行抽查,共抽46辆车,在检查中发现农班车辆没有张贴价目表、出租车有不打表的行为进行了整改其行为。对超市、理发店、洗车店进行了约谈,在春节期间不准随意涨价、强制收费,农贸市场蔬菜、肉蛋、米面油价格全天后进行监管,对举报投诉严查快办,共立案4启,出动执法人员320次。
二、我局配合xx市交通局、公安局对xx颍东区和临泉互查,对客运车辆票价及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张贴价目表的车主进行了整改。
三、对我市移动公司收取小微企业宽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已立案调查。对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
四、对全市农资、大药房、门诊、名烟名酒店、大型超市、殡葬用品店进行了明码标价宣传检查,并向大药房、名烟名酒、超市、殡葬用品店等进行了发放明码标价签10万余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法律、法规宣传单6000千余张,共出动执法人员380人次,并提醒、告诫各经营业户依法、诚信经营,特别是当前防疫用的口罩、消毒液等,禁止价格欺诈、哄抬物价。
我局下一步将按照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x市监办函〔20xx〕xx号文件,结合实际,分别对民生领域收费监管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我市医疗、教育收费及房地产销售和大型超市等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校外培训机构、水、电、气、交通物流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政策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九
我办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函告内容,对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xx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阜政发〔20xx〕85号)有关精神,认真对我办社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办依法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施工等原因不宜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人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
我办于20xx年元月1日起,严格执行了《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降低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xx〕138号)规定的人防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时到物价局变更了收费许可登记,及时在收费场合、人防窗口、办公网上予以公示。
另外,皖价费〔20xx〕138号文件出台后,我办及时转发并督促各县(市)人防办予以贯彻落实。
人防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是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机构属于中介服务机构,为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我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市场准入制。
及时公布了我省取得人防施工图审查资质的企业相关信息,建立了公开公正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
二是建立企业服务质量黑名单制度。
充分发挥xx市民防协会的监督协调职能,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违反法律法规的不正当价格、违反明码标价等行为的企业,监理企业黑名单,督促企业自律。
三是加强人防办内部监管制度。
严禁人防办内部人员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前置服务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函告中的第2、3项内容,我办不涉及。在清单执行过程中未遇到突出问题,我办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使市场竞争机制更加合理、人防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我市经信委系统认真开展了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安排专门力量具体负责。及时向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转发了《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和自查工作,填写《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按时报送清理情况。
按照《xx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涉企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县经信局、煤炭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委内各科室、下属单位认真开展了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并及时反馈了清理情况。目前,我市经信委系统共有以下涉企收费。一是xx市煤炭局依据《国务院446号令》、《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等规定,对煤矿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收费140元/人.次,鉴于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建议保留此项收费。二是我委征收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是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的行政收费项目,建议保留。三是我委下属单位收费。无线电监测站的无线电设备检测费是严格按照川价函〔20xx〕146号文件征收,建议保留。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x财非税〔20xx〕x号)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区财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涉企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非税科,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联络等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可跟进落实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x府办函〔20xx〕xx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动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20xx〕xx号)文件精神,我区对照近年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结合国务院大督查、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各级审计部门检查情况开展了自查:
1、收费基金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20xx年以来,我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涉企优惠政策,无违规设置收费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已经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擅自恢复或继续收取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对企业已缴纳应予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继续收取的行为,截止检查日未发现未退还的问题;无其他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问题。
2、落实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情况。根据省财政厅门户网常态化公布的《xx省政府基金目录清单》《xx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x省涉企行政事业性目录清单》等文件,我区已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在本地区政府的网站固定位置进行了常态化公示并及时更新,在清单收费项目规定之外的一律不得收取。
3、中央和省督查发现的整改落实情况。我区设置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没有发现有中央和省督查举报的违规收费问题。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区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全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二
根据县政府《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收费清理情况自查报告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促进“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和布置,根据市局《关于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xxx办发[xxxx]22号)文件精神,分局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分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共计15人,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临时工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分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规范行政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执行的是行政执法工作,所以涉企款项均为罚款,不涉及任何收费项目。分局罚款全额上缴省财政。上缴过程中按时上解,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分局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行使职权,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经自查,无以罚代管、乱罚款问题,无将罚款变通为检验费、咨询费等为小团体或个人谋私利问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执法文书制作较为规范,案件办理完毕能够及时整理归档。到现今为止,办理的案件无一起被复议、或起诉。
总之,在此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分局将继续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为重点,不断整改提高,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努力服务企业,为xx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