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优秀14篇)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进而改进和提高。用简练、准确的语言来概括总结的内容,使读者一目了然。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总结示范,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一
我省召了开全省新建项目现场观摩活动总结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提出,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3341"项目工程,即打造三大战略平台、实施三大基础建设、瞄准四大产业方向,确保到20xx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3341"项目工程的实施在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强调,今后五年,我省要实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三翻番、六提升、两接近、一缩小"的奋斗目标,必须把项目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主攻方向,聚焦着力重点,以项目拉动投资、以项目调优结构、以项目改善民生,为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生态绿色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引擎和动力。
"3341"项目工程切中了我省发展的脉搏,是项目带动行动的具体内容和抓手,是全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工程的延伸和拓展,涵盖了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基础设施、民生建设等方方面面内容的系统工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工作的着力重点,也是全省项目建设的行动指南。全省上下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都要紧紧围绕这个总体框架来确定,通过这项工程的实施,为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新xx打下决定性的基础。
我现在在农村经济科工作,首先我要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在"三农"工作和双联行动中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工作过程中要力争着眼打造富民多元的产业,全面落实双联行动中确定的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民生等方面项目的实施,把着力改善农村发展条件,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制定优惠政策,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实现目标,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的渠道和空间。更要注重项目建设,为农业产业化建设搭建良好平台,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向深度和广度迈进。使我市农业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二
公路是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三十年来,我国的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止201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里程位居世界第二位。如何把这些已经建成的公路管理好、保护好和利用好,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长期困扰公路发展的瓶颈。《公路法》制定是为了强加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全文共九章八十七条内容,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我们作为路政执法部门必须要掌握的内容如下: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二、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要求。
1、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2、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四、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学习《公路法》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路安全、畅通和保障人民生活的需要。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三
公路段冬训是公路段运动员在冬季进行的一次重要训练,通过一系列寒冷环境下的靶向训练,提高运动员的体能、技术水平和竞技能力。我参加了今年的公路段冬训,此次训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宝贵的收获。在这里,我通过与教练团队的互动、与队友的交流和自己的反思,得到了很多关于训练与竞技的启发和体悟。
【一、心态决定一切】。
在这次冬训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心态的重要性。寒冷的天气和困难的训练环境容易让人感到疲惫和挫败。但是,只有积极乐观的心态才能战胜这些困难。我记得有一次,在强烈的寒风中做训练,大家一个个都冻得直打哆嗦,但是教练及时给我们加了衣物,还鼓励我们说:“只有从这些恶劣的环境中适应与成长,才能更好地应对比赛。”这样的鼓励让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挑战精神。从那之后,无论遇到多么困难的训练,只要调整好心态,我都能坚持下去。
【二、团结合作】。
在冬训中,队友之间相互合作的力量是无可比拟的。作为一个整体,我们互相激励、互相支持,在训练中形成了紧密的团结。有一次,我在训练中遇到了困难,放弃了一次练习的机会,结果发现其他队友也都在鼓励着我,甚至为我提供了一些有用的建议。这让我深受感动。从那以后,我明白到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实现更大的突破。在团队中,我学到了如何互相帮助,而且这种团结的力量在竞技中也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技巧和训练的重要性】。
在公路段冬训中,教练们不仅教会了我们许多技巧,还给了我们许多训练计划,这对我们的提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训练,我发现技巧和训练的紧密结合能够大大提高效果。例如,在高温环境下进行的训练能够提高我们的耐热能力,在高海拔地区进行的训练能够提高我们的心肺功能。通过这样的训练,我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各种赛场环境,并提高自己的竞技水平。技巧和训练的重要性让我体会到,只有掌握了正确的技巧,并在训练中不断完善,才能在比赛中表现出色。
【四、保持积极心态】。
在公路段冬训中,保持积极心态是非常重要的。训练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挑战,以及比赛中的压力和紧张,都需要我们积极应对。在这次冬训中,教练经常鼓励我们要有信心,要相信自己的实力。只有保持积极的心态,才能克服自己内心的焦虑和恐惧,才能在比赛中发挥出正常水平。后来,我明白到,保持积极心态是自己战胜困难和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五、不断进取】。
通过这次公路段冬训,我明白到训练只是一个起点,还需要不断进取才能达到更高的水平。训练不仅仅是为了达到某一个目标,更是一个不断前进的过程。只有不断进取,才能在比赛中保持竞争力。这次冬训上,教练给我们讲述了很多国内外公路段运动员的故事,他们在竞技生涯中取得的成就,其中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不断进取的精神。这激励了我要相信自己的潜力和能力,并不断追求进步和突破。
【总结】。
通过这次公路段冬训,我不仅感受到体能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更重要的是学到了许多关于训练与竞技的心得和体会。积极的心态、团结合作、技巧和训练的重要性、保持积极心态以及不断进取的精神,这些都将成为我今后训练和竞技的重要准则。我相信,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我一定能够在公路段运动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四
通过对庆华工业园、伊宁县等地的观摩考察,总体感受是招商引资力度大,工业发展迅速,给了我很大的触动与震撼,也引发了我对我乡产业化发展工作更多的思考。
周边县市工业化发展程度高,发展速度快,他们发展思路明确,已经向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现今我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还没有一家,工业生产在我乡gdp所占比重较低。这就要求我们调整工作策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服务好引进的企业,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一是调整招商引资策略,提高招商引资质量。依托我乡图开沙漠景点,引进几家规模旅游企业,开发沙漠公园、沙疗等项目;依托资源优势,引进一批资源型企业,如振发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泓益加气块厂。
我乡农业生产还是以传统农业为主,依靠现有农业很难提高农牧民收入,只有进一步调优产业结构,引进新技术,发掘新的增长点,才能进一步提高农牧民收入。我乡依托图开沙漠荒漠闲置地,今年发展红柳大芸种植560亩,并计划明年达到1000亩,以丰富的大芸资源引进一个药材加工企业。
注重生态建设,完善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三道河乡可持续发展能力。主攻重大项目,着眼招大商、招好商、招能服务于三道河乡经济发展的商,突出引进一批投资额度大、成长性好、竞争能力强的优势产业项目。有针对性的按产业明确对接企业,选择招商重点企业,注重引进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坚持优先引进新技术产业,全力开辟产业化发展的新局面。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五
今日学习的内容为《公路法》的第六章和第八章,通过仔细阅读,耐心学习,让我更加具体、明确地了解收费公路的设置依据、收费权限、法律责任等。
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目前我国已经拥有全球最大的高速公路路网,总里程稳居世界第一。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大大缩短了省、市、城之间的距离,并有效降低了生产运输成本。今天,高速公路的速度和便利已深入千万百姓的生活,成为不可或缺的生活保障。
作为高速公路人,我深知公路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第一章第七条中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由此让我想到一件发生在岗上的事情。那时还是由自助发卡机发放ic卡,上道车辆有序地行进着,突然被一阵急促地踢打声打断。大家闻声赶去查看,原来是一名司机因发卡机未出卡,就对其拳打脚踢。被及时制止后,班长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确保设备无恙后才让他离开。这虽是一件有惊无险的小事,但本质上却透露着司机对法律知识的淡泊与无知。
如今,高速公路飞速发展,在收获便利的同时我们也要尽到保护、爱护的义务,实现互利共赢。法律虽大,但应人人皆知。我们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六
公路上学习是一种独特的学习方式,它不同于传统的课堂学习,更贴近生活,更具挑战性。最近,我有机会参加一次公路上的学习活动,从中收获颇多,让我深刻体会到公路上学习的独特之处。
第二段:挑战与收获。
公路上学习,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挑战。公路环境的复杂多变,给我的学习带来了很大的考验。首先是交通流量大,我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确保自己的安全。其次是周围的嘈杂声音,尤其是汽车的轰隆声,使我的学习环境变得十分嘈杂,需要我保持极高的注意力集中度。然而,正是这种挑战性的环境,让我在学习上的收获更多。通过克服困难,我逐渐培养了自己的集中注意力的能力,更加独立和自信。
第三段:学会沟通与合作。
在公路上学习,我不再是一个人孤军奋战,而是与他人共同学习。我发现,与人合作学习的效果是远远大于单打独斗的。在公路上学习,我与伙伴们一起分享学习资源,相互鼓励与支持。通过相互交流,我学会了更多的社交技巧,提升了自己的沟通能力。与此同时,公路上的学习还锻炼了我的团队合作能力。我们在学习过程中相互配合,互相帮助,共同解决问题。通过合作,不仅提高了学习效果,还培养了我乐于助人的品质。
第四段:学以致用,实践能力提升。
公路上学习是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学习书本知识,还要将其应用到实际当中。公路上学习,是将所学知识与实际经验相结合的过程,提高了我的应用能力。例如,在学习驾驶过程中,我不仅学会了理论知识,还亲身体验了驾驶技能,通过实际操控汽车,提升了自己的驾驶能力。这种学以致用的学习方式,使我在学习中更加深入,更加实践。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公路上学习是一种独特而富有挑战的学习方式,通过参与公路上学习活动,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独特之处。挑战与收获相结合,促使我在学习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学会沟通与合作,提升了我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学以致用,实践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我相信,公路上学习将成为未来教育的新方向,更多的人将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知识,提高能力。我也愿意继续参与公路上学习的活动,不断挑战自己,探索更多机会,为自己的成长添砖加瓦。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七
作为一名公路指挥调度员,清楚自己的职责是非常重要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收集了一篇关于公路指挥调度员的学习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本文主要从了解路政、清障、超限、养护的基本业务知识及工作程序;了解路政、养护、超限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了解路政、养护、交警间的互相配合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通过对内业档案:如路政(超限)处理档案,路政、清障交接班。
日记。
路政案件报表等资料的学习从中了解路政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序及工作原则、对外的了解通过上路巡路了解基本路况、对路政事件处理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及时、准确反馈信息以服务为宗旨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重点掌握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处理程序、路政、交警、养护部门在日常巡逻和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相互联系、在进行道路施工或养护作业过程中养护部门要与路政、交警部门相互配合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期一周的下派学习已经结束,在此期间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此次下派学习本着带着问题进行学习的工作思路,通过听、看、问及跟班作业的方式,对各部门具体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学习。通过问使我不仅了解掌握了相关部门的基本业务知识,而且通过具体的实践对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有了更深层的认识,为今后更科学,合理的指挥调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下派学习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了解路政、清障、超限、养护的基本业务知识及工作程序。
通过对内业档案:如路政(超限)处理档案,路政、清障交接班日记,路政案件报表等资料的学习,从中了解路政案件的基本处理程序及工作原则。(路政部门主要通过主动上路巡逻和被动接收信息,随时掌握所辖区路段的路况,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对交通肇事车辆对路产造成的损失根据赔(补)偿标准收取路产赔(补)偿费,清障部门及时清理路面的故障车辆,保障安全畅通。)。
对外的了解通过上路巡路了解基本路况。总体说,我们对路政事件处理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及时、准确反馈信息,以服务为宗旨,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二、了解路政、养护、超限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重点掌握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处理程序,严格执行局下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的规定,做为指挥调度员应随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动态,科学分析、及时将突发事件信息上报领导,并按照指示根据实际情况下达指令,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在紧张安全、有序的状态下妥善处理。
三、了解路政、养护、交警间的互相配合。
在处理日常或突发事件时,路政、养护、交警间的相互配合,共同合作是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这就需要我们指挥调度部门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从局的角度科学指挥调度,并且要对工作程序、步骤有清晰的思路,对现场情况充分掌握。
首先、路政、交警、养护部门在日常巡逻和作业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相互联系,及时通知各部门,做到快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处理事故现场,养护部门应配合路政、交警部门设置安全警告标志、指示标志,保障行车安全路政部门配全交警部门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其次,在进行道路施工或养护作业过程中,养护部门要与路政、交警部门相互配合,尤其是在需要半封闭或全封闭道路之前,必须到路政、交警部门办理道路施工手续,在路政、交警部门的监管下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
因此说,我们的工作是需要各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完成的,各部门间的工作环环相扣,缺少任何一个主体都会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做为指挥调度员我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临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更好发挥指挥调度职能作用,做好指挥调度工作。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八
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三十年来,我国的公路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截止2010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里程位居世界第二位。如何把这些已经建成的公路管理好、保护好和利用好,发挥公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是长期困扰公路发展的瓶颈。《公路法》制定是为了强加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全文共九章八十七条内容,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我们作为路政执法部门必须要掌握的内容如下:
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并努力采用科学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公路管理水平,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二、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要求。
1、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2、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四、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学习《公路法》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路安全、畅通和保障人民生活的需要。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九
新《条例》共6章77条,分别是总则、公路线路、公路通行、公路养护、法律责任、附则。与老《条例》的38条相比,数量增加了一倍有余。当然,条例数量的增加不仅体现在对公路保护的精细程度之上,对公路的发展方向也有了明确的指示。
在新《条例》第一章总则的第一条中,增加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而删减了老《条例》中的加强公路建设。可以看出,随着国家公路建设高潮的减退,公路建设与养护的位置正在悄然进行着改变。很多年来,“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的话被我们说了很多年,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依然是注重建设而轻养护。如今,我国公路网总里程达到398万公里,随之而来的养护将成为工作的中心,所以,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增加也让养护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此外,新《条例》还规定公路部门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公路信息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的出行需求。这些规定,有力维护了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也必将大大提升公路路网的公共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在经济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
在新《条例》总则第四条中,增加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开展公路保护的相关工作的内容。而在老《条例》中,公路的保护工作只是公路主管部门一家之为,从这一变化可以看出,保护公路不再是公路主管部门一家的事情,而是要多部门共同合作,这也在我国前几年开始的超载、超限的联合执法中有所体现,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将公路服务的公益性推到了首要位置。
此外,在新《条例》第七条中,提出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相继发生了地震、泥石流、冰冻雨雪灾害等影响、破坏公路的突发事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应对,较好地完成了公路抢通、保通任务。通过总结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经验,新《条例》在应急预案和演练、物资储备、应急力量建设、路网运行监测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不仅有力推动了公路应急处置的科学化和制度化,而且有效地充实和完善了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必将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当然,新《条例》总则中所增加的内容还不仅如此,但总体看来,新《条例》的总则所增加部分中突出了对公路的保护及更好发挥公路服务公众的条款,通过对公路进行静态保护和动态保护相结合,通过加强养护管理和提升公路应急处置能力,新《条例》将能够全面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保护公路从土地开始。
新《条例》的第二章为公路线路的相关条例。在老《条例》中,第二章为公路建设,此次在新《条例》中则体现得很少。在老《条例》中,公路线路只是在老《条例》的第四章中有所体现,而此次将公路线路单独列为一章出现,也反映出了在公路保护的过程中对公路用地的保护。
其实,公路用地一直是公路保护当中的重点,也一直是公路保护的难点之一。特别是随着当地经济的飞速发展,伴随着“马路经济”的发展,与公路共同发展起来的开发区、城镇、新农村的规模也越来越大,公路用地特别是公路建筑控制区在很多地方已经被蚕食得名存实亡。由于在保护公路用地的过程中所牵扯的部门众多,难以协调,公路用地被侵占问题一直难以根治。新《条例》的颁布,全面加大了对公路线路本身的保护力度,针对公路线路及周边一定范围内容易损坏公路结构、威胁公路安全的情况作了相对完善的规定。首先是对公路周边区域作出了保护性规定。在《公路法》的基础上,对建筑控制区、集镇规划控制区等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区域范围作出了细化规定,明确了对相关区域的保护义务,并且加大了对涉路施工的监管力度。针对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等影响公路安全的涉路施工进行了监管,要求建设单位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险情应对方案,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同时增加了验收等后续监管制度。在保护公路用地的同时,新《条例》还建立了符合管理实际的公路桥隧安全保护制度。在公路桥梁周边及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严格禁止采砂,并严格限制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行为。对可能影响桥梁安全的船舶航行等情况进行了严格规范。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隧堆放物品、搭建设施、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物的管道。对重要公路桥隧武警守护进行了规定。对公路桥隧进行定期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这些制度,对保障公路桥隧安全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新《条例》对公路线路保护的重视,不仅仅是对公路用地及桥梁安全的保护,也是对公路改扩建用地的保护,在土地日益紧张的今天,新《条例》满足了公路今后在改扩建中对土地的需求。
源头、长效治超法制化。
与第二章相同的是,新《条例》中第三章公路通行也是首次出现。第三章公路通行部分虽然没有在老《条例》中有所体现,显而易见,公路通行部分是对治理超载、超限所设立的。新《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在源头治理方面加强了监管,包括强化车辆生产和销售环节、车辆登记环节以及货运场站装载环节等方面的源头管理,明确了相关主体的责任或义务,确保源头治理的效果。同时,加强了路面监控网络的建设,对固定超限检测站点建设和管理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并加大了对车辆超限的责任追究力度。
新《条例》中第三章的出现,是通过一系列规定对近年来超限治理的有益经验进行了巩固,力求治超制度环环相扣,从源头做起,取得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开展车辆超限治理提供了法制基础。
养护秩序规范化。
在老《条例》中,公路养护章节的条例只有五条,而在新《条例》中,公路养护部分总共有12项条例,新《条例》以有效保障公路良好技术状态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养护单位等有关主体对于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责任,提出了公路养护专业化、社会化的发展方向,明确了公路养护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并为避免集中开展养护施工作业造成部分路段拥堵,规定了相应的措施。特别是新《条例》中对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资质也有了明确规定,对有资质的单位中技术人员数量、养护设备等都有了明确规定。此外,新《条例》还对养护作业时的着装做出了规定,也表明了养护规范化的发展趋势。
由目前养护的发展来看,养护工作正在从粗放型向集约化、专业化方向转变,管理工作正在从经验型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转变,通行保障工作正在从被动应对型向主动化、人性化方向转变。新《条例》在总结各地探索公路养护运行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公路养护单位的资质条件,提出了公路养护的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强调了公路养护的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这些规定,将进一步促进公路养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公路养护的质量和效率,缓解养护施工与通行保畅的矛盾,为公众提供更加良好的出行条件。
严格执法也要文明执法。
随着公路事业多年的发展,公路等级的逐步提高,行车速度也越来越快,执法对象自我维权意识逐步提高,所以,公路执法不但具有较高危险性,执法的难度也在增加。为保障《条例》规定的公路安全保护制度落实到位,新《条例》与旧《条例》相比,从两个方面明确了公路安全保护的措施和手段。新《条例》首先细化了行政处罚规定。主要是根据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及其违法情节规定了幅度不同或者性质不同的处罚,增强行政处罚的规范性和操作性。其次完善了行政强制规定。主要针对扰乱超限检测秩序、损害公路且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等危害较大的行为规定了责令改正、扣留工具或车辆等行政强制措施。在新《条例》中还特别强调了,公路管理机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侵害相对人合法权益。
当然,通过两部条例的新旧对比并不能完全说明近些年来我国公路的发展与变化。但新《条例》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对公路保护进行规范的行政法规,全面构建了公路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新《条例》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就目前而言,新《条例》既为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找到了处理依据,也为公路事业今后的发展铺平了道路,预留了空间。从今年7月1日起,新《条例》即将开始施行,希望它的颁布施行,能够真正发挥保护公路的作用,让公路不再遭受侵犯,价值得到最大体现。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十
人类的学习需求是无止境的,而如今,高速公路正在成为很多人追求知识的场所。驾驶者在行驶的过程中,利用高速公路上的碎片时间,进行学习。这种学习方式即便不能替代传统的学习方式,但它却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新的学习途径和机会。我自己也经常在高速公路上学习,从中获得了很多有意义的心得体会。
首先,高速公路上学习让我有了更好的时间管理能力。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时,我要时刻保持注意力集中,这就要求我必须合理安排学习的时间。我会事先将需要学习的内容整理好,规划好学习的时间和进度,使得自己在行驶时能够充分利用碎片时间进行学习。这种时间管理的能力,不仅在公路上有所体现,也会渗透到我的生活中,让我更好地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其次,高速公路上学习的感觉让我收益良多。在高速公路上,几乎没有什么外界的干扰,我可以专注地投入到学习中。这种专注和静谧的环境,让我更容易集中精神,提高学习效率。我可以读一本书,听一堂讲座,或者学习一门外语,这些都是我平时想做但没有时间做的事情。因此,高速公路上学习让我有了更多的知识积累,让我变得更有学识,也拓宽了我的视野。
第三,高速公路上的学习让我更好地掌握了信息技术。在途中,我可以利用智能手机连接互联网,浏览学习资料,查阅课程资料,甚至进行在线学习。通过学习和掌握信息技术,我进一步加强了学习的效果。它让我不再局限于书本知识,还能够通过网络上各种资源进行学习,不断拓展我的知识面。这种技术带来的便利性,让我在高速公路上的学习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第四,高速公路上的学习使我的开车技巧得到了提升。常常在公路上学习的我,对行车技巧有了更深的理解。驾驶的过程需要注意力高度集中,而在同时学习的过程中,我进一步训练了自己的专注力。这使得我更加熟练地掌握了车辆的操控,提高了我对路况的觉察能力。这对于我来说,不仅是驾驶时的安全保障,还是日常生活中注意力调节的一种锻炼。
最后,高速公路上学习让我更加享受驾驶的过程。在学习和驾驶中,我感受到了一种极致的愉悦。学习使我心旷神怡,驾驶使我体验到速度和自由。二者的结合让我感到无比充实和满足。而这种心境,不仅让我对驾驶的厌倦感减少,还增加了我的驾驶乐趣。这种乐趣的来源于学习,让我充满了动力和激情,让高速公路成为了我追求知识的独特场所。
在高速公路上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时间管理、学习效率、信息技术的重要性。同时,驾驶的过程也是一次学习的过程,它让我对专注力和开车技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而这一切,不仅获得了知识的回报,更让我享受到驾驶和学习的双重快乐。高速公路上学习心得体会,让我相信,只要我们善于利用时间和资源,无处不是学习的天地。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十一
前一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了介绍了广东省广花高速公路庆丰收费站收费员胡海霞的先进事迹,让我很感动,一个普通的收费员,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为了提高自己的收费速度,胡海霞苦练内功,经过长时间的磨练,她创出了新的收费速度,一辆操作时间需要12秒的车,她能在4秒内操作完成平均每分钟比别人多收6-7辆车,她每天收费的车辆超过1500辆,而且准确无误,成为广花高速公路公司“百万元无差错”的收费员。她还创造了收费20xx多万元无差错的新纪录。为此,公司以她的名字命名,成立了“胡海霞班”,她也荣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
作为高速公路的收费员,似乎大家都懂得“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道理,但就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很难啊。在现实的工作中我们远离城市,每天上班就是重复着同样的、单调的.动作,而且还要吸入大量的汽车尾气,很多人觉得这样的工作算不上是有前途。但胡海霞却把它诠释很精彩,也很灿烂,这不能不令我们赞叹,令我们深思。我们的一些员工不安心现有的工作,总是一山望着一山高,认为收费员工作没前途,没被领导发现、重视,成不了大事,整天想着跳槽,换个工作。可是胡海霞却说:“即使是平凡的岗位,只要通过努力,同样能做出一番成绩来。”无论是谁,她们的成功都于自己的努力和对追求的执著。记得我刚参加工作时,第一次学习的内容就是许振超的事迹,他的成功就是靠着自己执著的追求,干一行,爱一行。胡海霞也一样,她执着的追求和顽强毅力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她在自己的平凡岗位上演绎着不一样的人生。
锈的螺丝钉,克服浮躁情绪,立足本职、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奋斗目标。
前进,就一定能够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十二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运输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和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公路作为交通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于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的保障尤为重要。为此,公路养护工作显得尤为关键。在冬季,气温低、降雪多,特别适宜路面的产生裂缝,也会造成路面结冰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为了保障公路安全、顺畅通行,冬季公路养护至关重要。在此我谈谈自己在公路养护冬季学习中的感受与体会。
一、安全意识要树立。
首先,在养护冬季公路时,安全意识要是最关键,因为冬季路况复杂,气温低、能见度差、路面湿滑或结冰,养护作业人员要特别注意安全。我认为,安全意识不仅是个人问题,也是整个作业团队的问题。我们要明确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作业,相互配合,遇到意外情况要及时报告,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工艺要熟练。
其次,在养护冬季公路的过程中,工艺要熟练掌握。在冬季养护作业中,针对不同的气候和路况,采用不同的养护工艺是十分必要的。例如,对于冰冻路段,要采取喷灌法或雪融剂抑制法,通过喷洒含盐水或雪融剂溶液使冰层迅速融化,这样可以减少路面滑动摩擦系数,保证行车安全。若路面出现裂缝,需要采用沥青封补法或捣打封补法,通过将大剂量的修补材料打入沥青或有机硅材料中,封补裂缝,避免其扩大和影响行车安全。因此,养护员们需要细心认真,不断磨练技艺,掌握多种养护技术。
三、团队合作要紧密。
除了安全意识和熟练工艺,银川公路养护中心工作团队还需要有高效紧密的合作,从而确保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就需要大家之间沟通密切,需协同操作,相互支持,遇到困难要求助于同事。在公路养护中,大型的养护设备和机械装备较多,需要多人协同完成,因此,团队默契与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四、开展交流学习。
养护人员平时需要不断地开展交流学习,不断学习新知识,增加工作技术含量,使团队整体的养护技术更加优化。银川公路养护中心为此开展了多场技术培训,使养护员们具备了更好的技术保障,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率,这不仅是对养护员们的技术提升,更是对交通行业一种责任的提醒。
五、责任意识要强。
最后,在公路养护冬季学习中,责任意识更要树立。道路养护不仅仅是一项职业,更是一份使命。养护人员要铭记自己的责任,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到时刻关切公路安全、竭力做好公路养护、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在公路养护冬季学习中,我们加强了自身技能的提升,学习了更多的安全知识和养护工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使命。正如银川公路养护中心一直始终坚持的口号:“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我们愿意与交通运输一起,共同保障公路安全、顺畅通行。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十三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社会汽车保有量迅猛增加,高速公路路网也日益扩大,加上网络媒体的广泛运用,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已更多的走到社会公众面前,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所以,面临新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宣传工作需要走出旧思维。
(一)以点促宣。在宣传工作中,基层一线十分重视发现典型,宣传典型,比如近期的“中国好人”李玲先进事迹宣传、各收费站基层一线优秀员工风采以及其他默默付出的人物事迹,信息宣传工作人员不能坐在办公室等素材,而要定期深入一线车道,与大家深入交流,挖掘寻找典型人物和故事,然后及时总结经验,搭建宣传平台,实现以点带面,辐射全局。
(二)以节促宣。每年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运营单位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提前准备、保障畅通、服务司乘等一系列工作,都是信息宣传工作者的好素材,每逢这种,就要把岗位上的事情写实、写细、写精,将一线员工的辛苦付出宣传出去,同时要积极鼓励在岗员工自发投稿,用自己的话讲自己的故事,不局限题材,做到全方位宣传。
(三)以事促宣。今年以来,既有分公司提出的“四大工程”建设工作,“文明服务大提升”“堵漏增收专项活动”“管理干部及业务骨干素能培训”“高速+旅游”工作等等,也有上级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等,作为信息宣传工作者,看到这些重点工作,应如饥似渴,深度挖掘事情背后故事和大众不易发现的幕后工作,除了做好内部宣传工作,外宣方面也是重要的宣传渠道之一,中国公路网、当地电台及各类主流媒体都是可以联系合作的,除此之外还可以借助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个人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全力使信息宣传工作多样化。
公路观摩会学习心得篇十四
年7月1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公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事件,标志着我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台阶。这部行政法规实施近4年来,全省高速公路进一步实现了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丰富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公共服务的目标。
一、《条例》实施以来的成效。
《条例》在确立公路保护义务主体时,不仅明确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是公路保护的法定义务主体(《条例》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公路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还动员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公路安全保护工作。地方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领导,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公路环境整治、超限运输治理等方面,主动思考,主动研究,提出不少综合性、系统性、长效性的政策措施建议,供政府和主管部门决策同时,加强与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争取他们的支持,努力形成政府决策、部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主管、公路管理机构主动进取的良性发展环境和公路保护机制。
《条例》在明确公路保护对象时,既明确了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公路附属设施等公路主体线路的保护,又加强了对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集镇规划控制区、桥梁采砂区、隧道爆破区等立体空间的管理在设立义务主体职责时,赋予了公路管理机构相应的路政执法(突出超限治理)、养护管理、路网运行监测、公路损毁抢修等法定职责,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在资金保障、应急处置、治超源头管理等多方面开展公路保护相关工作。这一系列制度的设定,有利于公路的全面保护。
(二)健全完善了公路超限治理长效机制。
《条例》颁布实施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治超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艰苦工作,要全面巩固治理成果,并从根本上防止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发生,还需要有系统的法律法规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来加以保障。《条例》在管理手段上进一步强化超限治理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管理环节和管理力量上突出源头管理、综合治理,从车辆的生产、改装、注册登记、货运装载、站点检测、责任追究等环节,逐一作出规定,力求环环相扣。这些制度设计,有力地推动治超长效机制的健全完善,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理工作成果。江苏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在大力宣传超限运输危害性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各超限检测站点对超限运输车辆的堵截作用,通过定期组织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治超活动,不断强化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与此同时,厅公路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主动作为,积极向省厅汇报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并主动与运管部门沟通协调,超限运输车辆驾驶员、货运企业信息的共享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为联动处罚奠定了基础。
(三)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提高。
近年来,冰冻雨雪灾害等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条例》通过总结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经验,在应急预案和演练、物资储备、应急力量建设、路网运行监测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不仅有力推动了公路应急处置的科学化和制度化,而且有效地充实和完善了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条例》规定,制定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发生公路突发事件时,能够有效组织力量抢修,确保公路畅通。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极大提高了公路管理的应急保障能力,更好地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四)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条例》围绕进一步提高公路网络的公共服务能力这一目标,在加大公路保护力度同时,着力提高公路安全运行保障能力。《条例》强化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养护单位等有关主体对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义务,要求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公路信息服务,切实提高公路管养水平,确保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这些规定,大大提升了公路交通网络的公共服务能力。
《条例》制定的主要目标之一即是进一步提高公路行业的公共服务能力。为此,全省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围绕这一目标,采取多项举措提升公路行业为民服务水平:一是加大对公路安保工程的实施力度,特别是对农村公路按照标准设置必要的保护设施。二是发挥各级公路应急处置中心的作用,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对公路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三是积极探索路网运行信息发布的新渠道。在充分利用现有电子信息情报板等传统载体发布路网信息的基础上,努力开拓广播、网络等新途径。四是认真做好公路养护工作。全面落实公路养护科学化、集约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要求,进一步提高公路养护的质量和效率,有效缓解养护施工与通行保畅的矛盾。
(五)有力推进公路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
《条例》的立法原则、有关制度构建,充分体现了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条例》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在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公共服务,并在行政许可的实施等方面贯彻高效便民的原则既明确了公路管理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又规定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实现了权责统一。贯彻实施《条例》,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路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江苏省还认真做好了地方性公路立法的对接,及时修订了《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等,并加快推进《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的修订工作。
立法是前提,执法是关键。各地各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切实全面履行各项职责,加强公路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求,做到事实认定清楚、适用依据准确、裁量适当、程序合法。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协作的,积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互相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同时,在执法过程中,端正执法动机,树立行政相对人既是执法对象又是服务对象的理念,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执法的引导、规范、协调和保障功能,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促进公路事业的科学发展。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穿于整个执法过程中,使每一位执法人员既是规范执法的能手,又是文明执法的旗帜使每一辆执法车辆既是打击违法行为的堡垒,又是传递文明的阵地,使整个公路行政执法成为传播文明的载体。
二、《条例》的主要规定。
《条例》根据《公路法》的规定,紧密结合行业管理实际,系统总结了近年来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成功经验,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确立了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全面构建了公路安全保护的各项法律制度,科学、合理地反映公路安全保护的客观规律。概括地说,《条例》主要在以下五个方面作出了创新规定:
(一)强调公路保护工作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综合管理的原则。
《条例》突出公路是公共产品的本质特征,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从事公路管理、养护所需经费,以及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在公路保护的义务主体及其职责确立方面,不仅确立了公路管理机构的法定主体地位和相应的职责义务,也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参与公路保护的相关职责义务。《条例》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路的公共设施、公共保护的公益性特征及其管理要求。
在明确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作、综合管理的基础上,对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能等进行了强化。例如:在涉路施工行政许可办理过程中,《条例》要求对行政许可的“前、中、后”三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管,一是要求建设单位在提交涉路施工许可申请前聘请专业机构对涉路施工行为进行安全技术评价,二是强化公路管理机构对被许可人实施行政许可的现场监管,三是明确涉路施工设施完成后,被许可人只有在经过公路管理机构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这就充分发挥了行政许可作为事前监督的重要功能,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不受涉路施工的影响。
(二)凸现公路交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安全、便捷出行的宗旨。
《条例》围绕公路交通的服务宗旨,一是加大了对公路基础设施的保护力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公路保护区制度、涉路施工许可制度、公路桥隧安全保障制度以及车辆超限治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着力提高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能力。二是更加强化了公路管理机构、公路养护单位等有关主体对公路安全保护、养护的相关义务、职责,有利于提高公路养护水平同时,为避免集中开展养护施工作业造成部分路段拥堵,要求公路管理机构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区域进行公路养护作业时,事先书面通报相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疏导预案,确定分流路线。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公路信息服务质量,规定了路网运行监测制度,为公众提供出行信息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收集、汇总公路损毁、公路交通流量等信息,开展公路突发事件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并利用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路运行信息。四是从便利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对一些行政许可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这些规定,体现了公路交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根本目的,有力维护了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化解当前公路管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在超限运输治理方面,一是《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从源头治理方面加强了监管。规定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总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生产、销售在车辆登记环节,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公安机关不予办理车辆登记。二是对大宗货物集散场所实施监管。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煤炭、水泥等货物集散场所及货运站进行监督检查,制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强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三是完善了“治超”检查措施。《条例》对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置、公路管理机构对超限运输的监督检查职责和规范执法,以及禁止阻碍、逃避超限检查的行为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扰乱检测秩序、逃避检测和协助逃避检测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查处权以及必要的行政强制权。四是加大对违规超限运输车辆驾驶人和运输企业的处罚力度,保障各项规定能够得到切实遵守。《条例》规定,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规超限运输的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在应急保障方面,一是国家建立健全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储备、调配体系,确保发生公路突发事件时能够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二是明确了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要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灾害等损毁公路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三是明确了在发生公路突发事件影响通行时,应当及时修复公路、恢复通行,并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修复公路、恢复通行的需要,及时调集抢修力量,统筹安排有关作业计划,下达路网调度指令,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绕行、分流。四是将武警交通部队力量纳入公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规定了武警交通部队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承担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等设施的抢修任务。
在管理范围方面,《条例》作了进一步明确。例如:根据原《公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均是以公路边沟外缘起算,由此造成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在范围上存在部分重叠。然而,两个区域的具体管理制度又存在差异。例如,公路用地内经许可可以设置非公路标志,而公路筑控制区范围内又是严禁设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由此给一线公路管理人员带来困扰。《条例》明确了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界定的新标准,彻底解决上述问题带来的困扰,方便了具体管理工作开展,进一步保障了公路安全。
(四)保障公路交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
《条例》着眼公路交通的长远发展,一是明确了公路养护的义务。《条例》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同时,明确指出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规定了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是规定了有关单位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等的巡查、检测等方面的义务。比如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措施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危及交通安全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路经营企业。再比如,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进行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对经检测发现不符合车辆通行安全要求的,应当进行维修,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三是《条例》以有效保障公路良好技术状态为出发点,规定了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资质管理要求,并为构建科学化、法制化、社会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指明了方向。
(五)《条例》突出了对公路桥梁的保护。
一是在公路桥梁周边及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的禁止行为。《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二是对可能影响桥梁安全的船舶航行等情况进行了严格规范。《条例》规定:通过公路桥梁的船舶应当符合公路桥梁通航净空要求,严格遵守航行规则,不得在公路桥梁下停泊或者系缆。三是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禁止利用公路桥隧堆放物品、搭建设施、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物的管道。四是对重要公路桥隧武警守护进行了明确,规定“重要的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守护。”五是对公路桥隧进行定期检测和评定,保证其技术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这些制度对保障公路桥隧安全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