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读后感(专业14篇)
读后感可以激发我们对文学作品的兴趣,促使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和探索。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通过比较、对比、引用等手法来丰富内容和展示自己的思考和分析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一起来探讨书中的思想和情感吧。
父与子读后感篇一
小朋友你知道吗?为什么虫子吃过的水果是最好的,让我来告诉你吧。
为了防止病虫害,人们越来越多地在水果上施用化肥和农药,这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害,不施用化肥和农药,而施用天然堆肥培植的'方式叫做有机栽培,水果上有虫子咬过的痕迹,说明这些水果是无公害培植的。
你猜我为什么会知道呢?我是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2、
小朋友你知道吗?跑步的时候为什么要穿运动鞋,我来告诉你吧。
我们的脚每天与地面,、解除数千次,要承受的重量通常为体重的三倍,如果光脚跑,我们的膝盖和脚踝要承受很大的压力,骨骼和肌肉容易受伤。
书上说:“以后跑步一定要穿运动鞋”,如果你们不相信的话就看看这本书―《十万个为什么》吧!
3、
小朋友友你知道吗?为什么吃中药时不宜吃萝卜?
我来告诉你们,有些中药具有不学功效,但是萝卜里含有很强的消化剂和淀粉糖化酶,如果在吃中药时吃萝卜,就会加速中药的消化和排泄,使药效降低。
所以我们大家以后吃中药的时候不要吃萝卜。
你们猜我为什么会知道吗?我来告诉你吧,我是看了《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你们也看看这本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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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燕子找不到家了》读后感。
春天到了,天气暖了,有一只小燕子找不到家了,原来是人们把大树伐走了,把森林变成光秃秃的。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保护树木。
父与子读后感篇二
阅读后的感觉是指通过阅读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文章、几句名言和一段音乐所写的文章。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童年》读后感。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我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一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研究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当悔过自我以往的奢侈,我们应当不再浪费,我们应当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当开始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王夫人在(红楼梦)中是个极不讨人喜爱的人物,虽然曹雪芹在书中总替她说好话,说她是个厚道人,但是这恐怕都是欲盖弥彰。其实全书中各色人物都有正邪两赋的特点,比如贾琏对尤二姐也有浪子真情;薛蟠虽不肖,对母亲和妹妹还算不错;连贾珍,也有人分析出他对秦可卿也是刻骨铭心……但是这位王夫人,贾宝玉的亲妈,虽然在宝玉心中排行与黛玉重要性并列(原话大意如此),倒真没做过什么有光彩的事情,逐走晴雯,逼死金钏,抄检大观园,可能黛玉之死与她也难脱干系。本人在此大胆推测一下她的心理历程。
王夫人出生于四大家族的王家,就应是个见多识广的大家闺秀。从书中看,就应是王家的长女。封建时代的长女在家族里是大姐,受到最严格的教育和约束,要成为妹妹们的榜样,典型如李纨,元春,宝钗等。王夫人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过来的,但是她没读什么书,心中郁闷和压抑无处派遣,也就不具备李纨,元春,宝钗那样的开阔心胸和浪漫气质,因此长大了就成了个没什么情趣的人(看她给丫环起的那些名字就知道了)。人们有时会好奇,王夫人年轻时是什么样貌的,我想凤姐和探春身上应有她的影子。
先说凤儿,常言说得好:“养女随姑”。基因的力量是可怕的,想来王夫人年轻时八成也是个柳眉凤眼的绝色佳人,只怕有过之而无不及。凤姐不但继承了她的美貌俗气,也继承了她的野心偏执和狠毒。
曹公全书只写凤姐狠辣,没有对王夫人有明显的贬义形容,只有暗示。我认为最明显的一处就是林黛玉进贾府时对王夫人住处的描述,其中包括金钱蟒*背,金钱蟒引枕,金钱蟒褥子(原文描述更加详细,包括颜色做工什么的,在此难述,各位可参见原书),连用了三个金钱蟒,曹公写人物住处多有对人物本身性格命运的暗示。我五年级时读到那里,心中一凛,当时还不知道“居如其人”“心如蛇蝎”这两个词。长大后以此对照王夫人一生行为,信然!
探春是个好姑娘,将她与王夫人相提并论必然引起很多读者不满,但是探春毕竟是王夫人抚养长大的,她的高贵气质和管家才干或多或少是跟王夫人学来的,加上她更有文化,因此更把这些优点发扬光大了。
说完了王夫人的个性,再推测她与书中几个重要人物的关联。先说夫妻关联。很多人觉得她与贾政真是天作之合,一对死封建。其实现实生活中美满夫妻往往是个性互补的。书呆子爱上交际花,女夫子迷上浪荡子的事情屡见不鲜。
贾王二人性格如此相近,日子必然是刻板无味,日久生厌。如同贾琏与凤姐在过了头几年的甜蜜后,二人的倔强个性凸显出来,发生情变。但是王夫人就应还是比较得贾政宠的,贾政共与她生育了三个孩子(不包括流产和死婴的状况),到近40岁时还能生出贾宝玉(书中再未见类似案例),一方面说明她身强体壮,另一方面说明夫妻感情还不错,要知道贾政可不是一夫一妻,夜生活乏味的下等贫民。以王夫人之刻板个性,能把老公迷成这样,一方面是娘家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她当年的确容貌出众。贾政能和她生出三个孩子,和赵姨娘生了两个,明显生育潜质强于贾赦,但为什么没有和其他妻妾生出孩子来呢?书中有记录的贾政的妾只有周,赵二人。
但按照贾府规矩“爷们娶亲之先都要先放两个人在屋里伺候”,这种妾应比王夫人老些,周,赵二人就应不是。可等林黛玉进贾府后并无相关描述,难道她们都死了吗?曹公没有写,但参照兴儿说凤姐时说,贾琏原先“屋里何尝没有几个人,她来了不到半年,都寻出不是来,打发出去了。”王夫人当年可能也干过类似的事情,只但是手段没那么激烈,而且肯定是在生了贾珠,有了本钱之后恃宠而娇做下的,因此也没什么人怪她。贾母给凤姐贾琏劝架,说小孩子们,“馋嘴猫似的”,“都打那时候过来”,想来古板如政老爷,当年也难免俗,只怕也有“削肩膀,水蛇腰”的美人勾引过,王夫人打金钏,逐晴雯时都说“我一生最恨这样人”,又写“此乃平生最恨者”,若非在这方面受过刺激,何至于如此敏感!当然,王夫人要保全自己贤惠的名声,不得不给贾政安排两个小老婆。
一个是安分的周姨娘,一个是泼妇赵姨娘。赵姨娘肯定不是贾母给贾政的,贾母很厌恶她,整个贾府都没人喜爱她。她就应是王夫人的陪嫁丫环,王夫人把自己身边干练守礼的丫环打发嫁人,做自己的女管家,如周瑞家的,留下赵姨娘这样的各方面无法与自己媲美的给老公,一方面不怕她得宠,另一方面也倚仗她的泼辣狭隘打击其他姬妾,如同凤姐利用秋桐,金桂利用宝蟾,是百试不爽的借刀杀人法。
等把情敌都打击完了,这把刀自己的名声和人缘也都毁完了,能够借机再把她“兔死狗烹”。(我觉得袭人对晴雯也是用的这个法子)可叹赵姨娘傻人有傻福,连生了一女一儿,这样一来,别说王夫人,就连贾母也不能奈他何。母凭子贵吗!而且赵姨娘身上那股子市井气比起王夫人来肯定另有一番魅力,因此贾政也真的被她迷住了,好在她是个万人嫌,威胁不到王夫人的地位,因此也就勉强容下了。
再说王夫人与贾母的关联。贾母毫无疑问是全书中最有福气的人。她嫁入贾府时就应是贾家上升的阶段。丈夫代善是个帅哥,贾母曾说“这些儿子孙子就只宝玉象他爷爷”,可见也是个面如秋月色若春花的万人迷。贾母与他感情很好,生了三个(也许不止)儿女。贾母年轻时管理家政很有才干,比凤姐“还来得呢”,嘴巧心活,肯定也很讨公婆喜爱。她虽没读什么书,也并不重视女孩子的文化教育,但她本热闹,有心胸,有品味,并非尚德不尚才的人。她不但能干,而且善于享受生活。她爱看仇十洲的画,会“收拾屋子”,曾推荐黛玉用霞影纱配翠竹,还帮宝钗选取室内陈设,“保管又素净又大方”,善于欣赏音乐,在元宵宴和中秋宴上就表现出对音乐欣赏的品味,对于无聊的言情小说也自有一番批评。异性喜爱互补性格,同性则是物以类聚。
贾母喜爱的人身上都有她的影子,比如凤姐的精明,黛玉的诙谐,湘云的豪爽,宝琴的热情以及鸳鸯的能干和晴雯的灵巧。她比王夫人显然更脱俗更浪漫,王夫人刚嫁过来时性格肯定不入贾母的眼,而且也没有贾母的才干,贾母又是个有一说一的人,可能有意无意也会说她两句。王夫人具有凤姐和探春的某些特点,但并没有她们的口才和潜质,因此只好少说话,贾母说她“木头似的”,她倒真是藏拙,与宝钗掩盖锋芒的“藏拙”不一样。
总之,在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领导手下工作,需要极大的耐心和毅力。王夫人总算忍过来了,之后贾母也比较疼她了,对于一个对自己忍耐,尊重又听话的儿媳妇,谁还忍心骂她呢。相比起邢夫人,王夫人也算能干,老实,娘家又有地位,更重要的是,生了宝玉这么个“活龙”。贾母老了以后,家务交给儿媳,脾气肯定也越来越好了。王夫人的地位直线上升,虽然贾珠之死给她很大打击,但她很快就把自己的侄女王熙凤嫁给贾琏以巩固她在贾家的地位,保证在宝玉长大之前自己依然掌握贾府大权。王熙凤倒也没辜负她,对她比对自己婆婆亲得多,而且又讨得合家(尤其是贾母)的欢心。之后她的女儿元春又做了贵妃,她在贾家的地位当然就更巩固了。
王夫人与黛玉的关联又如何呢?多数人认为她不喜爱黛玉,因此阻挠她与宝玉的感情。那么她为什么不喜爱黛玉呢?首先,性格不合,黛玉是风流灵巧,锋芒毕露的人,与王夫人人生哲学不一样。我上大学时看过一本报告文学,名字忘记了,是以前慈禧太后的宫女回忆以前生活的,她说慈禧喜爱的女孩就应是好处深藏不露,不好过于彰显,就应是从内部隐隐约约透出光彩来,象珍珠一样,若是表面光华闪烁刺目就不好了(大意如此)。(lz13)我想这是众多王夫人式封建卫道士对女孩的要求。其次,黛玉有很多明显的缺点,身体不好,爱找麻烦要配药;脾气不好,多疑爱哭;而且还喜爱招惹宝玉,三日好了,两日恼了,让宝玉为她神魂颠倒,这是王夫人最恨的。
一方面宝玉是她在贾府呼风唤雨的最后本钱(“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振兴家业的期望,不应执迷于儿女私情,另一方面,在感情方面不如意的中年女性往往把全部感情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憎恨以黛玉晴雯等为首的与宝玉亲密的年轻女孩子就包含了这种变态的醋妒心理。但是我还有一点看法就是,王夫人在了解黛玉这些特点之前就不喜爱她,确切说是有成见。
证据也在林黛玉进贾府这回,她头一次见面就再三告诫林黛玉,跟别的姐妹们怎样玩都行,但对宝玉,王夫人说了两次“休要睬他”。意思很明白:你别招惹我的宝贝儿子!众所周知,这时黛玉是初进贾府,百般留意,还没有表现出之后在贾母宠爱下使出来的小性儿,举止也是稳重大方的,而且这时候也就十岁左右,古人发育晚,黛玉本来就长得有点营养不良,不会有尤物般引人遐思的外貌(曹公那一番描述只是小说家在主角出场时的例行描述),何以王夫人要这般敏感?说她爱子心切吧,怎样不见她对宝钗宝琴等人说过这种话,她们更漂亮,而且进贾府时宝玉更大,应更避嫌才是。我的推测是黛玉长得象一个王夫人很厌恶的人,王夫人之后厌恶晴雯,就说她“眉眼有几分象你林妹妹”,可见她是连黛玉的外貌也厌恶的。其实黛玉的外貌应是惹人怜爱的,之因此让王夫人看了刺眼是正因她象了王夫人很厌恶的人。这个人是谁呢?最自然的推论是她的母亲,贾敏。旧社会大家庭中婆媳不合,姑嫂不合是很正常的。
曹公没怎样写贾敏,小说刚开始不久,她就去世了。贾雨村评价黛玉时说“度其母不凡,故有此女”。我们由此能够推测贾敏是个怎样的人。她是贾母最小,最宠爱的女儿,自然有着天仙般的容貌气质,而且也象她的母亲和女儿一样,伶牙俐齿,有品味,擅于作乐,享受生活。她生在贾府鼎盛时期,真正“白玉为堂金作马”的时候,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女。王夫人在与凤姐商量抄检大观园时,提到“单说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是千金小姐的体统!”又说自己“没享过什么大富贵”,可见王夫人做姑娘时也没有贾敏这么舒服。遥想当年王夫人初入贾府,承担起管家重任,肯定是谨慎留意,生怕婆婆挑错。看到贾敏虽与自己年龄相仿却过着简单娇纵的生活,怎不羡慕加嫉妒。偏贾敏可能也是个口无遮拦的人,暗中得罪二嫂还不自知。
贾母疼爱她,不肯让她过早出嫁,长期相处可能更加剧了王夫人与她的矛盾。李纨曾嫌林妹妹嘴刁,说:“只求老天保佑你赶明也得几个千刁万恶的大姑子小姑子。”这在李纨是句玩话,但可能王夫人以前在心中对贾敏倒真是这样诅咒的。可最后贾敏嫁给了出身清贵,才华出众,前途无量的探花林如海,相比起潇洒飘逸的林妹夫,贾政虽好读书却始终没中(叶公好龙?读腐书?),爵位也给哥哥贾赦袭了,幸亏皇帝赏了个官,而且平时虽养了群清客,却没真见他做过什么诗,比起林如海这样的只能算附庸风雅。
关于王夫人撮合宝玉宝钗,依我看她也是经过长时期的考察才决定的(可能在金钏投井之后),而且一旦决定就立刻付诸实施。薛姨妈当然也愿意这事,但肯定没有她姐姐做的有效率(以她的潜质和智力,连薛蟠都教不好,夏金桂也管不了,实在是个没主意的人,说她在破坏宝黛婚姻中起了重要作用,实在抬举了她)。宝钗的优势在于娘家有钱,又是王夫人的亲外甥女,健康状况和潜质为人都是拔尖的,而且很老实听话,还总爱劝人学好。除了黛玉,还真没人能和她抗衡。有她做宝玉的老婆,不但能让众人心服,还能够弥补凤姐没文化,身体弱的缺点,成为新一轮管家奶奶接班人。于是王夫人首先是博得元春的首肯,其次想办法让宝钗退出选秀(日后贾家可能会因此获得欺君的罪名),再想办法让宝黛分开,再逼死黛玉,等等。当然,她机关算尽,最后即没能留住儿子,更没能保住自己的荣华富贵。
王夫人一生除了忙着保全自己好象没干什么别的事,偶尔陪老太太打牌听戏。她没什么爱好,只念佛吃素,捡佛豆。她念佛是为了修来生还是为了赎罪,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更多是为了保佑她的荣华富贵吧。书中没有她对自己罪孽忏悔的描述,只在金钏死后她哭了一阵,其实是为了掩众人之口,同时拿宝钗做个实验,看不明真相的人会怎样看待此事。得到宝钗安慰后,立刻就坡下驴,拿着宝钗善意的猜测做了自己杀人的借口。“虽然她的确是我逼死的,但只要别人不这么想就行了。”这就是这个伪君子的真实想法!因此以后到了抄检大观园时,就只见她肆无忌惮地撵人骂人逼死人,再未见她有丝毫的犹豫和手软。
高鄂对王夫人好象挺有好感,直到最后也未让她遭报应,晴雯变鬼只报复了她的不争气的嫂子,金钏死得那么冤也没见闹鬼,难道宝二爷祭她一番她就满足了?真是莫名其妙。
今天,我读了苏霍姆林斯基《怎样培养真正的人》。其中明白一条是教师要培养学生的爱心,尤其是能具有感受到别人的爱心(或是痛苦)的能力,进而才有可能把他培养成为一个真正的有爱心的善良的人。
爱是教育的永恒的主题。韩军的人文主义精神,教育在线中的朱永新教授高举的爱的旗帜的新教育实验;李镇西的“走进心灵”的教育,似乎无不凝聚着爱的核心。
反思自我的成长经历,尤其是在多年的教育实践中,所奉行的不也是爱的惟一原则吗?
记得,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就发誓成为一个善良的人。我要用我的善良感染周围的每一个人。那时候,我在学校住宿,在同寝室中,我的人缘很好。因为,我当时做人的准则就是:无论是谁,只要有事求我,我就必须答应他;既然求我肯定就有难处,我要帮助每一个有困难的人。那时,我家里也不富裕,我吃和穿都很节省,可是只要有同学跟我借钱,只要我兜里还有钱我就一定会借。渐渐地,我发现我眼中的世界似乎变了,每天我都会有无穷的快乐,每当我躺在床上要入睡的那一刻,我似乎都能感受到明天又是一个灿烂辉煌的日子。
再后来,我当了一名老师。在教育教学中,我首先教育孩子要学会关爱他人。关爱他人是现代社会中人所必备的素质之一,只有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的人,才能把我融入到使周围的人都快乐的大我之中,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相互提高。学会帮助他人,也就学会了关爱自己。我给他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充分说明了关爱与合作对人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上帝到天堂和地狱去考察,发现天堂里的人同地狱里的人一样都是围着一口锅,拿着两米长的勺子喝着相同的肉汤。但是,天堂里的人却精神焕发,满面红光,地狱里的人却萎靡不振,面容憔悴,这是什么原因呢?原来,地狱里的人心中只有自己,手里拿着长勺子舀汤喝,勺柄太长,总是喝不上,而天堂里的人则相反,他们的心中有他人,手拿长勺子舀汤第一口总是先喂他人,然后再被别人喂。由于有了先己后人和先人后己之别,于是也就有了天堂地狱之分。在和孩子们朝夕相处的日子里,我发现了,比我的世界更动人的孩子们的心灵世界,在那里如小石潭记中的潭水一样的清澈,在那里如桃花源记中的桃源一样的美丽;在那里像圣经里的天堂一样没有苦难只有关爱,在那里像佛教中的佛心一样没有憎恨只有善良。你爱他们,他们也爱你。爱孩子们吧,即使他暂时不能理解你,终有一天,他会明白你的爱。爱是永恒的!为了你的学生总有一天如你爱他一样能去爱别人,为了这世上的人彼此之间都能互相关爱,请你爱你的学生吧!师爱是一种激励学生个性和谐发展的无可取代的教育力量。爱是阳光,能融化冰雪;爱是春雨,能滋生万物;爱是桥梁,能沟通师生的心灵。有了爱,师生之间就能以诚相见,心心相印,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读名著,发感想。自古至今名著一向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一样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能够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红楼梦是一部中外闻名的宝典,是我国古典小说发展到高峰的代表。《红楼梦》那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正因那样能够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杯具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红楼梦读后感:看红楼,含笑的杯具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感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感情,而是生活。
当生活给宝黛的感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但是如此。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感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其实感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感情给了我们很多完美的幻想和期盼,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能够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正因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一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但是就是能够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杯具就是正因期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因此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联,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正因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联,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此刻一般人也是不喜爱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爱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因此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以上是我读完红楼梦,对书中资料的一点肤浅见解,聊志事耳。红楼梦确实深奥,书中的一个个鲜活生动的形象至今还活跃在我的脑海当中,仿佛自己亲身经历过书中人物经历过的事情一样;书中的一个个大胆新奇的思想回一向影响着我,直伴终生。
父与子读后感篇三
小学放暑假时,我的同学推荐让我去看《妖精的尾巴》,开始时,我不认为好看,但看了之后,我终于发现了其中的奥秘,这让我感慨万分。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一句话:“妖精到底有没有尾巴,是要我们不断探索,这样才能变得更强。”没错,这句话用在学习上也一样,只有不断积累,不断探索,我们才能考出更好的成绩,做出更优的自己。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有着梦想。梦想对每一个人每一个动物来说都是最重要的,一个没有梦想的人,无异于一个行尸走肉的怪物。每个梦想就像一个阶梯,你成功了一步,你就可以向前走一步,每达到一个梦想,这个阶梯就会伸长,去往下一个目标延伸。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学会了团结。他们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的伙伴想一命抵一命,他们绝对不会允许,这可以说是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生活中也是一样,比如说在运动会上,如果有同学摔伤了,全班同学肯定会关心的询问情况,然后送去医院。
他们之所以变成了最强,是因为他们学会了坚持。他们不管有多困难,他们一定会战斗到底,哪怕会丢掉自己的性命,或者消耗了许多魔力,他们也会坚持。他们既然可以,为什么我们却不行呢?就说说体育吧,体育是我们十分重要的科目,立定跳远、单腿跳、高抬腿、仰卧起坐、压腿……许多体育项目,我们不是做不了,就是没力气了,现在我看了这个,就学会了把体育锻炼坚持下去。
看了《妖精的尾巴》我感悟到了许多知识,我一定会学以致用的。
父与子读后感篇四
孔子主张“因材施教”。有一次,子路问孔子:“如果我有一个好主意,该不该马上实行呢?(闻斯行诸)”孔子说:“有父母兄长在世,应该先问问他们。”冉有也问道:“闻斯行诸?”孔子却给他肯定的回答:“闻斯行之!”公西华好奇,问孔子为什么给了他俩不一样的答案,孔子说:“冉有平时做事退缩,所以我给他打气。子路好胜,我要给他泼点冷水(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
父与子读后感篇五
岳飞,字鹏举,出生没几天,家乡就发大水,他和母亲就漂流他乡。他少年立志,拜师习武,练得一身好武艺。当金兵入侵中原后,他加入了军队,并训练了一支纪律严明,作战勇敢的岳家军,奋战沙场,保卫国土。他武艺高强,智勇双全,带领岳家军一次次勇破金军。
他一生中最宝贵的四个字是“精忠报国”,岳母为了让岳飞记注不能做出对不起国家的事,在他背上刺了“精忠报国”四个字随时提醒他凡事要以国家为重。岳飞忍着身体的剧痛,记注了母亲的'教导,觉得他是一个非常爱国的英雄。
岳飞爱国更胜于爱自己,然而就是这位正直,精忠报国的将士竟然被奸臣秦桧所害,但对国家的热爱并没有改变,最后惨死在狱中。
我从心底里佩服他,他伟大的爱国精神将流传千古!
父与子读后感篇六
《海伦・凯勒》读后感谢静秋《海伦・凯勒》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时因病失去了视觉和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说是不可想象、不可忍受的痛苦。然而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帮助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和手指“听话”,并掌握了五种文字。我看完书后,深刻的'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是否有奋斗的精神。谢静秋《动物趣谈》真是一本有趣的书,让人爱不释手。书中介绍了许许多多动物的趣事,使我受到了启示。过去,我对动物知道得很少,读了这本书后,才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动物之谜没有揭开,有很多珍贵的动物因被捕杀而面临灭绝,有些已经灭绝了。我是多么渴望当一名动物学家,发现它们,并且保护它们。392
父与子读后感篇七
导语: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狼王梦以母狼紫岚为主角,讲她如何培育四只小狼培育成狼王的经过。下面小编为您推荐狼王梦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匹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每种物体的心中都有一种信念,小苗如何破土而出?是靠坚定的信念;梅花为什么铮铮傲骨?是源自于一种不服输的信念;飞蛾为什么要扑火?是一种求生的欲望!在人和动物的心里,那份信念便是——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匹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采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心血倾注入2里面的一棵小苗,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而狼这一凶猛的食肉动物给人留下的似乎只有残忍这一印象。但一匹真正的狼不止是凶、残,还有它的另一面,还有它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父与子读后感篇八
60年沧桑巨变,60年旧貌换新颜。在这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改革开放也走过了30个年头的时候,我们踏着时代的脚步,努力发展建设,使中国在世界上绽放耀眼光芒。六十年的光辉历程,我们不会忘记,六十年的伤疤痛痕,我们也不会忘记。在手捧起这本书时,在翻阅着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时,我便再一次为一个个瞬间而感动,而骄傲!
本书用一个个简短的小故事、一份份详尽的资料、一幕幕感人的瞬间吸引了我。更让我看到新中国最美丽的画卷和那些令人伤痛的记忆。
改革开放,使中国一步步走向繁荣昌盛。
在科技方面,我们有神舟七号问鼎太空的壮举。载人航天成功实现,太空漫步令世人惊叹。另外探月计划也逐步实施“嫦娥”已经为我们解开了月亮的面纱。
在文化方面,我们的九年义务教育深受家长们的欢迎,为培养祖国接班人而做出了贡献。而农村孩子们在08年初实行的免费义务教育更是令人们满意。中国文化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他踏出了国门,走向了世界。孔子学院名声远扬,世界许多国家都有我们孔子学院的足迹。汉语教学在国外也深受欢迎,有专家统计,到2050年时,中国的汉语已经成为了世界上最普遍应用的语言。
在经济方面,我们在2001年12月11日成功加入了wto世界贸易组织,成为了该组织第143位成员,使得我国贸易环境、贸易方式、贸易伙伴等方面都有了重大的改善。我们实施的引进来,走出去政策同样为中国经济带来了福音。
正是因为这些,中国才能举办这次第29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次奥运会盛况空前,用罗格的话说,这是一场无与伦比的奥运会。中华文明在这场盛会中展现,中华人民为这场盛会而欢腾!
当然,在这些精彩背后同样有着令人难忘的悲痛记忆。
我是三年级的学生,我今年九岁。我能看见的“闪光的足迹”才是不几年的事情。
我就说说电视的变化吧。我们家有一个14寸的外观像“青蛙”一样的电视,叫“青蛙王子”那还是爸爸妈妈他们特意为我买的呢,是个卡通型的,不过它是个大玻璃园肚的,还有我的冰箱也是卡通型的,像个“企鹅”。
可是当我们有了液晶的电脑后,才发觉看大玻璃肚子的电视是很废眼睛的。后来才知道我的眼睛以前干是什么原因了。不过我还是很喜欢它。还有那个门上有电子宠物的“企鹅冰箱”。
听爸爸妈妈说再早的电视还是“黑白”的呢。黑白的?那么我喜欢的“喜羊羊和灰太狼”等等的好看的动画片不都...没有那么精彩了吗?再看动物世界里的大鳄鱼或者大狮子的大嘴再张开可就没有那么吓人了吧......哦!还有,“海底总动员”里面的“尼姆”再“黑白”里面可就再也吧好看了...它可是橘黄色的啊...。哈哈,可别再说了,真是想象不到大人他们以前看电视的什么感觉。
可是听爸爸说还挺怀念他们那段时间呢,嘻嘻。我可不想看什么“黑白”的,不过如果有机会看一下也可以呀。
看看我家电脑的“液晶屏”,还不到6cm厚呢,现在市场上还有“等离子”、“液晶”什么的才一巴掌厚。看一眼“液晶屏”,再看一眼那边的“大玻璃屏”,实在是----差别咋就那么大呢!哈哈。
有一次,再网上看见“壁纸电视”!哈哈,如果是壁纸电视.....那么屋子里可就有大了很多啊!打球就更方便了......等你啊,壁纸电视!
看看这电视上的变化,就知道我们国家的变化是多大了。因为我才九岁啊,我能看见的就是这些了,再写到纸上就只有“电视”了。
我们的国家现在已经很强大了,因为.常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人,他们舍己为人,不徇私情,大公无私。为了更多人的生命,他们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
父与子读后感篇九
小王子住在一个面积比房间还要小的星球,那个星球只有一座活火山和一座死火山,以及一朵普普通通的玫瑰。但是这少的可怜财富并不阻碍他成为一个了不起的小王子。因为小王子比任何人都懂得爱和责任。那么我坚信,在生活中毫不起眼的我们只要懂得怎么用心去爱,我们也能成为可爱的小王子。
让我们来看看小王子是怎么看待的。小王子珍爱星球上独一无二的玫瑰,但是当他到达地球的时候却发现,地球上有成千上万朵玫瑰,和他所珍爱的玫瑰一摸一样!但是小王子对这些地球上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是你们是空虚的。人们不可能为了你们去死,当然啦,我那朵玫瑰花,普通的过路人会以为她像你们。可是,她单单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我为她浇过水,我为她盖过罩子,我为她挡过屏风,我为她除过毛毛虫,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和自吹自擂,乃至有时默默相对。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正因为小王子在玫瑰上花费了时间,花费了心思,在需要与被需要间建立了纽带关系,才使得这朵普通的玫瑰花成为独一无二的。
再美丽的东西,如果你不曾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对于你来说它也只是没有灵魂的躯壳,没有任何意义。
相反,即使再普通的东西,只要你用心去付出和关心,那么你就会感受到它的与众不同之处,那么它就不再普通,成为你的独一无二。
就像狐狸对小王子说的那样:“对于我来说,你还只是个小男孩,和千千万万小男孩都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对于你来说,我也不过是只狐狸,和千千万万狐狸都一样。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们就互相需要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还要那样追求“更好的东西”了吗?我们所要做的是珍惜所拥有的东西,用心的去爱在我们周围的人。
飞行员因飞机故障,与小王子邂逅在撒哈拉沙漠。于是,他们开始讲述一段神奇而又渺远的故事。
小王子来自b612星球,据说这是个只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的星球,只要将椅子转一转便可以看见落日。他拥有三座火山和一朵玫瑰花,尽管他与玫瑰花彼此相爱,却又彼此不解。也因此小王子开始了他漫长的旅途,他走访了一些星球,遇见了徒有其名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自相矛盾的酒鬼,唯利是图的实业家,兢兢业业的点灯人,还有地理学家。
然而这些大人们对他来说都是十分奇怪的,他们与生活、事业、金线、名利紧紧纠缠,或许成长带给人类的.就是这些变化。即使我们现在还是个孩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终会成为与国王,爱虚荣者,酒鬼,实业家,点灯人,地理学家类似的人,因为我们就像是飞行员一样生活在这个被大人欺骗的环境里。
或许大人与小孩的区别就在这里,小孩因思想简单,没有缠绕不清的头绪而将生活看得十分透彻。大人呢,他们自以为是的阅历丰富,将事情无限度的扩大,到头来不过是庸人自扰。这大概不是他们的错,因为这世界上确实存在着许多无可奈何的事情。
值得一说的是飞行员与小王子两个人的友谊。当小王子看见飞行员孩童时代画的作品时,他清楚明了的说出了这副画的含义。在小王子临死前送给飞行员漫天微笑的星星,以及飞行员一句句“我不离开你”“我不离开你”。
这个故事着实是感人的,又或许是两个人心灵深处的交谈。安妮在文章中写道过:不知道人的一生,会有几次的可能性,对另一个人敞开心扉。我确实是向往着这样的感情,在茫茫人海中寻找着另一个自己。
小王子原本以为他的玫瑰花是独一无二的,细心照顾她,为她浇水为她盖上罩子
。可是他困顿了,因为在地球上遇见了几千朵与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的玫瑰花。然而在他失望之际,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我父亲给人的感觉就是个冷血,似乎他对于欲望的追求远远的超出了亲情友情爱情。可是我还是相信着,事实并非如此,他一直视以一种默默地方式为这个家营造着更多的幸福,尽管这个方式并不讨人喜爱。确实的,有些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说爱。
小王子终是死了的,可是飞行员觉得他回到了自己的星球,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了。我猜想,他或许真的看见了漫天微笑的星星。
《小王子》这本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名著,我似懂非懂地读完了,只是觉得小王子是个忧伤的孩子,他的话总是带着一丝忧伤和甜甜淡淡的感觉,直击读者的心坎。渐渐,我又似乎懂得了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却又不能体会,但我又好像隐隐懂得了其中的一丝道理。一种关于爱的道理。
《小王子》以作者为故事叙述者,讲述了小王子与他的玫瑰发生了矛盾,他告别了自己的星球,从自己星球出发,去各个星球访问,认识了国王、虚荣者、酒鬼、商人、点灯人和地理家。在地球上认识了作者、狐狸和蛇,也找到了爱。最后,蛇帮助小王子用生命的代价回到了家乡。
这本童话书不像其他童话一样,拥有美好而幸福的结局,但在故事中却处处找到充满童趣童真的想象,并告诉我们除了真善美之外的道理。
就像小王子离开玫瑰时说:“我太年轻,以至于不知道怎样去爱。”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感触,很多人年轻时都认为身边爱自己的人,对自己好是应该的,是天经地义的,所以也就不会懂得珍惜。但当自己历经沧桑,慢慢老去时,回想往事,就一定会为自己年轻时的轻狂而感到后悔。所以老人就总是会仰天叹息,哀叹声就如天上的星星一样多。如果小王子早一点学会爱,最后就不会用生命去实践爱。假如我们都学会了爱,也就不会那么多的悲伤和后悔。对待父母也是,千万不要认为他们的爱是应得的,作为子女我们要用双重的爱回报。
我特别喜欢《小王子》中狐狸说的一句话:“你下午四点钟来,那么从三点钟起,我就开始有了幸福感。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感到幸福。”我觉得我就如狐狸一样,总是那么期待幸福,给自己满满的幸福感,我会对自己说:“不用羡慕别人的幸福,因为说不定也会有人正在仰望着我的幸福。”不能否认,我和狐狸都是会享受幸福的人。
每个人都有过童年,有过天真无邪的童心,但也许这些童心会一点点地被岁月的流逝侵蚀,大人也会在利益斗争的世界里,慢慢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小孩子,曾经拥有那么多烂漫的回忆。这时候他们就需要一本《小王子》,来唤醒他们心中沉睡已久的童年记忆。
我们今天来谈谈一本书,那就是《小王子》。我先不说我有多么喜爱它,我先说说我的表现:我在一天之内把那本书读完了;到现在为止,我整整读了那本书四遍。你们肯定会觉得吃惊。但是我敢肯定,当你读完那本书是你也会读四遍。
这本书作者是飞行员作家(法)圣·埃克苏佩里写的。他的职业就是飞行员,生于1900年6月29日法国里昂。对于作者我就不介绍了。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飞行员坠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在那里,他认识了小王子。飞行员和小王子的这几天,飞行员知道了一些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这本书是关于孩子的。作者在献辞里写道:“献给莱昂·韦尔特,请孩子们原谅,我把这本书献给了一个大人。我这样做有三个重要的理由,其一是:这个大人是我在人世间最好的朋友;其二是:这个大人居住在法国,在那里他饥寒交迫,急需得到安慰;其三是:这个大人什么都能明白,就连那些写给孩子们的书他都能看懂。如果这些理由仍嫌不足的话,那么我愿把这本书献给长大成人的那个孩子。所有的大人原先都是孩子,但是他们中只有少数记得这一点。所以,我把我的献词改为:先给小男孩时的莱昂·韦尔特。”
北京出版社写道:“一个永不肯、也不会长大的小王子;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一部温馨、真挚、感人,解读生命与生活的童话故事。”
还有一段我要说,你们仔细看:“成年人喜欢数字。当你跟他们说起一位新朋友的时候,他们从来不问你最本质的特征。比方说,他们从来不问“他的嗓音怎么样?他爱玩什么游戏?他是不是爱搜集蝴蝶标本?”他们只会问你:“他多大岁数?他有几个兄弟?他的父亲挣多少钱?”问清楚这些问题,他们就以为了解这个人了。
你如果对成年人说:“我看见了一幢漂亮的红砖小房子,窗上爬满了天竺葵,屋顶上停憩着鸽子……”他们是想象不出来这房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但是,如果对他们说:“我看见了一幢值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就会高声嚷嚷:“那是多么漂亮啊!”这跟我想的一模一样,大人们太现实了。
四个字:太好看了!我已经不用再说关于这本书的内容了。
父与子读后感篇十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
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七,马克西姆。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
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
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
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
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
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
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
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
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
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听着这首歌,让我知道了童年是我们一生中珍贵的宝藏,每个人都有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而高尔基的童年却与我们与众不同,他的《童年》让我受益匪浅。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苦的人家里,他幼年丧父,又受到了外祖父的虐待,他吃尽了苦头,就这样度过了艰难的童年。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个“小公主”了。
整天,父母呵护我们,老师鼓励我们,有了困难同学帮助我们。
我们不愁吃、不愁穿,生活中蜜罐里,我们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啊!
虽然我们过着公主般的生活,但有的同学还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我们仿佛是温室里的花朵,不能在外面独立生存,好比是一只要破蛹而出的蝴蝶,一只破壳而出的蝉,娇生惯养,不能经历一点磨难。
恐怕我们以后的身影就是那只瘸蝉。
所以,只有吃了别人吃不了的苦,才能享到别人享不到的福。
也就是说:想要幸福,首先要吃苦。
记得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七岁的孩子从小吃苦耐劳,而且经常用一句名言鼓励自己: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所以,我认为:一块石子,不经风沙的百般冲洗不会变成一颗晶莹的钻石;一棵小树苗,不经常年的风吹雨打也不会长成参天大树;人也一样,不经历磨砺,也不会成为一个大写的“人”字。
是的,当时生活的困苦,让我知道了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
所以,我们要珍惜这拥有的一切,努力奋斗,好好学习,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 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
同学们,还等什么?让我们去追求吧!做一个自强不息的中国人!
父与子读后感篇十一
导语《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下面小编为您推《活着》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父与子读后感篇十二
这是本真正的游记,我很害怕碰见整本彩页,满书都是作者与美景美食合影的游记,我总是荒谬而固执的认为旅游书都是给永远出不去的人看的,能走出去的人背上包迈开腿就走了,只有永远出不去又对外面的世界心生向往的人,才会摸着游记一遍遍看的。一本作者的大头照和旅游攻略对于永远出不去的人没有任何意义,出不去的人更需要的是作者走出去后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徜徉在书中,不管激动或惊险还是回味,都会修补灵魂中因原地不动一成不变所产生的缺失。
作为一个小城生活的主妇,柴米油盐,家长里短,一辈子离不开屋子,连加个班都要给家人留好需要热的饭,住的楼层低,甚至很少去抬头看看天,生活半径0.5公里以内,周末郊游,超过半径范围内就要带上水壶、纸尿片、应急的替换衣服、应付突然烦躁起来的娃娃的小玩具等等等等,都准备全了也就会感到郊游是个蹂躏。正因为出不去,“八千里”“自驾”“巴黎”这些词,对我是致命的诱惑。
本书作者是庄百川,资深旅行家。著有畅销书《地道美国》。爱好写作、摄影、驾驶、户外探险,已经去过的国家有墨西哥、美国、俄罗斯、法国、摩纳哥、意大利、瑞士、德国、马来西亚、泰国。曾以自己的方式完成了环法自驾、美国西部自驾和美国南部自驾,累计总行程超过3万公里。
《环法自驾八千里》鲜活地记载了作者环法自驾8000里沿途的所见所闻和由此引发的思考,有流水账一样的进出行走记录,有作者喜好鲜明的吐槽,更有欢脱的小剧场,路易十四和皇后的小剧场笑了我很久,文字多,有鲜明的个人色彩。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这本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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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后感篇十三
载自《傅雷家书》里的“1957年”。
从这段话里,读出了一丝丝父爱。那是略带担忧的语气,也附有严厉。
从中我好像看到了父母的影子。
爸爸常常是用这样的语气和我说起学业的事。
诸如“要好好学习啊,将来社会上,靠的是实力,而不是门面上的。”
“现在,外面有很多竞争对手的,你要懂得如何去应付。”
“将来,未必有父母在后面作铺垫的。”等。
这些话,以前在我的耳里,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唠叨话,总觉得那一天太遥远了,这种事,不需要我去担心。
现在,也许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去听这些文字,竟从中听到了无数的父爱和忧心。
惭愧!
心里悠然冒出了这样的想法,一直以来的关心,我却当作是一种麻烦,当一切都好像体会到了的时候,很讨厌。就好像有一种无形的压迫感压着自己,很讨厌,就像无法呼吸似的。
惩罚吧!
感觉到种种的情感冒了出来,讨厌、后悔、厌恶……只知道书中的文字因为颤抖而摇晃不定,大力呼吸着空气中快要消失的氧气,像一个无法从吸毒中抽离的吸毒犯似的'贪婪的想满足自己的需要。
当冷静下来的时候,脸上已经布满了不明出处的水分,那水分模糊了视线,夺出眼眶,正紧贴着脸庞一直往下流淌。
本来只是很简单、很普通的一段吩咐,那是父母在儿女出游时通常都会说的一段话,但却勾起了我无数的愧责。
父与子读后感篇十四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