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模板20篇)
合同的签署是商业交往中的一项重要流程,它确保各方在交易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合同的补充协议和解决争议条款是有效防范纠纷和及时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果需要修改或变更条款,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进行书面补充。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一
为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十三五”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20xx年全省实现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的总体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推动交通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实现城乡交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补齐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短板,深化美丽乡村公路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立足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方便出行、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打通农村交通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尊重和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对基本出行的愿望和需求,让农村群众享受城乡均等的公共交通服务。
2.坚持改革、勇于创新。着眼推进城乡客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尊重基层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精神,探索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村村通客车”模式和实现途径。
3.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实际道路状况、客流构成、出行规律等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镇因村施策,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4.统筹整合、节约集约。按照统筹协调、资源整合的要求,统筹城乡、区域之间公共交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衔接和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整合城乡现有客运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资源,提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城乡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xx年底前实现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
(二)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客车运行安全有序,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实现“开得通、能持续”。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村基础路网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和危桥改造工程等,重点对不符合“村村通客车”要求的建制村道路采取拓宽、路肩硬化、增设错车道、增加安保设施、桥梁维修改造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完善道路安保设施,新建改建的公路安保设施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二)加快农村客运场站设施建设。坚持“路站运”一体化,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项目与农村客运站点、港湾式停靠站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鼓励乡镇(街道)新建改建客运枢纽站、首末站。大力推进农村候车亭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提高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三)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对乡镇、建制村和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自然村,采用城市公交线路延伸、镇村公交线路新辟、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等方式完善公交服务;对农村道路状况较差且实际客流需求较少的建制村,可灵活采用定制、预约以及“互联网+”等模式,提高客运服务覆盖水平。
(四)保障农村客运运输安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交运发〔20xx〕258号)要求,健全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需途经等外公路的客运线路,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客运经营企业对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确定限制性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华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各县(市、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作为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错车平台、旧桥改造和安防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管客运车辆安全、秩序、服务等营运情况;负责落实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相关经费;负责做好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实施过程中的社会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的舆论宣传。
市信访局:负责组织接待农村道路客运发展中出现的各类上访,保持和谐稳定的农村道路客运发展环境。
市发改委(物价局):负责合理制定农村道路客运票价及执行情况监督,并根据运输市场发展态势适时调整票价,确保票价合理稳定。
市公安局:负责推动建立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查处农村客运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建制村“村村通客车”运营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并做好通村公路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参与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线路通行条件的会审。
市财政局:负责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客车购置的市级财政奖补资金落实。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和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的线网规划布局与运营,农村公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参与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线路通行条件的会审。负责金华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参与全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线路通行条件的会审。
市地税局、市国税局:负责争取农村客运税费鼓励支持政策。
(二)细化计划,完善政策。各县(市、区)政府和金华开发区管委会、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管委会要把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本辖区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责任,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加大对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将农村道路改造、公交站场、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拓宽资金渠道,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和捐助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把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与美丽乡村公路建设、美丽乡村景观带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积极主动抓好农村道路与客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全面完成辖区内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任务。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一镇一策、一村一策,通过“线路优化实现一批、路网改造解决一批、线路新增完成一批、定制预约满足一批”等多种方式,分类分批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新道路改造方式、车型配置和运营模式,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借助“互联网+”手段,切实满足群众基本出行需求。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由金华市建制村“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和总结,并将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通报。组织不定期工作督查和专项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底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二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实现全区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城乡居民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批示,紧紧围绕农村客运“村村通、一体化、公交化”总目标,补齐农村客运发展短板,打好脱贫攻坚战,切实落实《郧阳区新农村“三通四有”到村工程工作方案》,实现村村通客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各乡镇、区直各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村村通客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紧密配合,强化服务,合力推进农村客运发展。
(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把农村客运纳入社会公益事业,制订加快农村客运发展的惠民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尊重农村客运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促进农村客运安全、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三)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将满足农村居民安全、经济、便捷出行需求作为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考虑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特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模式、多途径发展农村客运。
三、工作目标。
(一)20xx年底,实现具备开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对已通客车的行政村,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稳定运行;已开通但不能正常运营的行政村,改善经营环境,确保正常运营;对未通客车的行政村,根据未通原因进行整改和完善,并尽快实现通客车。全区具备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村委会所在地或主要居住区距客车停靠点不超过2公里,或步行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二)城区周边30公里范围内乡镇推进客运公交化改造。
(三)100%乡镇建成等级客运站、简易客运站、港湾式候车亭。
(四)农村客运车辆标识统一,车容车貌整洁,线路班次便捷优化,票价合理稳定,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努力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
1.公路改造。
路基加宽。因地制宜加宽路基、培整路肩,确保直线路段有效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宽至5米以上;确保曲线路段路基宽度不小于6米。路肩填料宜用石渣、砂砾等并充分夯实,确保路肩平整坚实。
错车台设置。以满足车辆会车需要为标准,选择有利地点设置错车台。每公里错车台设置数量应为3-5个,间隔一般为200-500米,有效长度不小于20米,宽度(含路面及路肩)不小于6.5米。原则上采用厚度不小于18厘米的混凝土错车台,不具备条件的偏远地区可就地取材,采用30厘米厚的泥结碎石、石(砖)铺筑错车台。
路面处治。沉陷、翘起、破损严重的路面采用翻修、修补、换填等方式进行处治。病害处治到位,确保道路行车安全。
2.安保设施配置。
在高路堤、陡坡、急弯、临水沿江、傍山险路、悬崖凌空等高危险路段,设置限速、警示、警告标志和路侧护栏、防撞墙、防撞墩等;在过水路堤两端,设置警示标志和标杆等;在视距不良的急弯路段,根据需要设置线型诱导、警告、限速、反光镜等;在连续长陡下坡路段,设置减速带和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避险车道;在主要交叉路口、村镇、学校等路段,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标示标志(方向、地名、距离等)、减速带和限速标志。交通安全设施具体设置遵照《湖北省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实施技术指南》执行。
3.危桥加固改造。
加大“村村通客车”农村公路危桥检查整治力度,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危桥进行检测评定。积极争取危桥改造计划,尽早对四、五类危桥进行改造。
(二)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工作。
1.合理选择农村客运模式。根据各地不同实际和不同出行需求,实行以班线客运为基础、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农村客运经营模式。对于客流量稳定、客流规律明显的区域,实行班车客运经营;对地广人稀、客流量小,但存在区域性和个性化出行需求的区域,可实行区域经营,或班车加预约包车、约租车混合经营;对于旅游景点、加工基地、矿区等客流较为单一的区域,可实行专线运输、隔日班、周末班经营;对客流量大、出行需求旺盛、通行条件设施完备、运行距离适中的乡镇,可实行公交化经营。
2.合理确定农村客运车型。按照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的原则,根据地形条件、通路状况、客运需求等因素,选配适用的、符合国家和湖北省主管部门制定的农村客运车辆的结构和功能通用标准的农村客车型。对城区至乡镇以及乡镇至乡镇的农村道路客运线路,可开行中型以上客车;对城区至行政村、乡镇至行政村以及行政村至行政村的农村道路客运线路,可开行中小型客车。新进入农村客运市场的车辆必须喷涂统一的农村客车标识。
3.合理制定农村客运票价。农村客运票价由发改部门制定,应当根据车型、道路状况、客流状况和运行成本,区分不同的营运模式,根据运营里程分段统一核定票价。农村包车客运、电话预约客运可根据营运成本由经营企业自主定价,但须报发改及交通运管部门备案。冷僻线路、营运成本较高的线路,考虑到群众的承受能力,允许制定亏本票价,亏损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偿。
4.合理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借鉴城市公交模式,对客流量大、出行需求旺盛、道路条件设施完备的农村客运班线,实施公交化改造,实行定时发班、多点停靠、合理票价、统一车型的运行方式。对城区范围内和城区周边30公里范围内条件成熟的客运线路采取城市公交线路延伸或原有班线公交化线路改造。
(三)加快制定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
区财政尽快制定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建立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与省农村客运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集中使用。落实对农村客运冷僻线路、亏损线路的车辆运营补贴。落实行业管理经费。落实对农村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多渠道、多途径鼓励扶持农村客运发展,切实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的负担,提高客运企业持续发展农村客运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客运服务质量提升,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管长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至3月)。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村村通客车”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制定“村村通客车”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至4月)。遵循“全面调查、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查清问题”的原则,对每个行政村是否通客车、通客车的客运组织形式、通客车种类以及通村公路通行技术状况、安保设施状况,以及需要建设完善的`情况等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没有通行客车或通达层次不高、存在突出问题的行政村。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7月)。按照“村村通客车”工作任务要求,严格时限,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整个工作分两部分开展,首先完成公路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设,条件满足后及时开通通村客车。9月底达到具备开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100%开通客车。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
成立郧阳区“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乡镇、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财政、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农村农业、税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村村通客车”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蔡昌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村村通客车”的规划设计、公路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设以及站(场)建设的技术指导、线路及运力审批、市场监管和职责范围内的源头安全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村村通客车”公路改造交工验收;参与道路通行条件审批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村村通客车”安全的综合监管;参与道路通行条件审批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村村通客车”行途中的安全管理;参与道路通行条件审批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村村通客车”相关站(场)建设、道路改造、安保工程、危桥改造等建设资金的拨付、监管;负责“村村通客车”政策性亏损地方财政配套补助资金的核定和落实;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客运长效发展资金保障政策。
区税务局:负责“村村通客车”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有关税费减免及优惠政策的落实。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农村客运道路、站场建设用地手续办理;负责指导“村村通客车”公路绿化工作,负责占用林地手续办理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核定“村村通客车”客运票价,组织客运票价听证,查处各类乱收费行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及乡镇集镇站(场)、候车亭建设施工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工程建筑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城区客运站场的规划工作,指导乡镇、行政村客运站场的规划工作。
客运经营单位:负责营运线路报批、客运车辆购置、调配工作;参与市场调查、运输方式确定、营运线路确定、车型选择、补贴补助费用测算及票价核定工作;负责落实动态监控、班车信息公示、营运标示统一工作;担负客运经营安全主体责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乡镇政府:担负本乡镇“村村通客车”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村村通客车”的公路改造、破损路面修复、错车台设置等工作;协调辖区内安保设施建设;参与道路通行条件审批工作;负责农村客运安全主体责任。
村民委员会:担负本村“村村通客车”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建设用地申报工作;提交开通客车申请;负责本村通客车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负责解决车辆停放及人员住宿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
1.公路改造和安保工程建设管理及验收程序。
(1)乡镇政府根据“村村通客车”领导小组下达的建设任务,组织实施公路改造,接受交通、应急管理、公安等单位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程全部完工,乡镇政府自验合格后提出书面交工验收申请;区交通主管部门组织乡镇政府、应急管理、公安交警、农管所、运管所、客运企业、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等有关人员成立交工验收委员会,进行实地验收,出具验证书并报“村村通客车”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区交通运输局督促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部按时、保质完成通客车路段安防工程建设,按省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限完成交工验收工作。
(3)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资金划拨程序和要求向项目村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2.线路经营许可程序。
(1)道路改造和安保工程交工验收合格的,由村民委员会提交经乡镇政府同意的通客车书面申请。
(2)区政府组织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乡镇对通行条件进行联合会审,并提出是否允许通客车及客车车型要求。
(3)营运企业提供相关证件和开通方案。
(4)交通运管部门按照联合会审意见办理线路经营许可手续。
3.客运票价核定程序。
发改部门按照农村客运票价制定程序,根据运营里程分段统一核定票价。
(三)加大资金统筹。
对列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建设计划的“村村通客车”公路改造按每公里20万元进行补助,待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兑现;破损路面修复,区交通部门将适当给予补助,待修复完成后予以拨付。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村村通客车”各成员单位、工作专班等要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六不准”、“两不得”:不准向基层提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不准接受基层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准收受基层馈赠的钱物(包括土特产),不准打牌赌博和参与公款娱乐消费,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准层层搞陪同和迎送;不得留有“半拉子”工程,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xxx客车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中大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中大牌系列客车.
三、代理指标:
甲方在代理期限内,年销售必保指标为_______辆,争取指标为_______辆.
四、代理价格:
1,代理价格:以乙方公布的价格表的代理价为准.
2,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产品价格为价格表中的销售价格与代理价之间.按标配车辆,甲方最高售价不得超过乙方价格表的销售价格,最低销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否则甲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代理价部分全额返还,如需乙方开具发票,17%增值税由甲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甲方先付车款的20%定金,乙方安排生产,提车一次性付清余款.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积极在代理区域内宣传,推销乙方产品,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向乙方反馈信息,并统一宣传口径.
2,合同签定后,须按约交付定金,甲方提车时一次性付清余款.不得截留乙方货款,否则视违约处理.定车后,非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所交定金不予以退还.
3,甲方不得私自同意用户改变车型结构,在不影响车辆技术要求和整车结构的情况下,若需局部改变,必须经乙方技术部门同意后,方可签定合同.
4,车辆底盘,发动机出现问题,应在底盘,发动机生产厂家当地三包服务站解决,车身出现问题,与乙方联系或在当地设立的特约维修站解决,甲方应协助处理.
5,甲方积极为需购乙方产品的客户办理购车按揭付款业务,以促进乙方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销售.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乙方如在甲方代理区域内直销乙方产品(标配),其售价不得低于代理价.
2,保持宣传口径一致,积极维护双方的'利益和声誉,不得泄露双方的商业机密.
3,产品或配置价格调整时,须及时函告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积极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甲方年销售乙方产品达_______辆以上,可申请在代理区域内设立特约维修站.
5,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严格按销售合同条款的要求安排生产,按期保质地交付车辆.
八、奖励办法:
甲方购置乙方客车按规定销价执行.甲方完成销售_______辆以内的(含),按所定购车辆的实际车价的_______%提取服务费,完成_______辆以上的按购车价_______%提取服务费.未完成指标,按同比率进行结算兑现,每月结算一次,同时由甲方出具服务费发票.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汽车旅游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目前_________旅游及汽车旅游消费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由本市专业的汽车服务公司---_________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_________旅行社就双方共同合作国内旅游及汽车旅游活动及媒体广告宣传策划等事宜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最优质的媒体宣传及市场引导培育服务,甲方与乙方进行所有合作必须保证最优惠的价格和质量。具体事宜根据活动细节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经营发展,每月策划组织一次有规模主题活动。
3、甲方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与其他单位合作此类活动。
4、甲方组织策划的所有汽车活动及旅游活动,甲方必须全力积极配合并保密。
5、甲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免费多为乙方做宣传报道。
6、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发展,包括为乙方提供系统的商业计划建议书、旅游业务推广、指定服务、活动指导等。
7、甲方组织的各种主题活动的接待工作由乙方负责,但要保证服务质量和价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组织策划的所有活动在与乙方共同合作举办的情况下,属于活动约定内的费用由乙方全部负担。(包括所派人员的所有开销)。
2、甲方所组织的汽车活动要保证只及安全严密性。
3、甲方组织的所有活动必须书面报请乙方并双方签字确认,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安排,如有变更双方必须书面确认。
4、乙方须报出所能合作的范围,以团体消费的约定报出最优惠的价格。
5、合作期间活动期内由乙方提供车辆、人员及其他宣传材料的展示。
三、合作约定事项:
1、合作暂约定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双方合作中根据活动备忘书约定利润分配,但各自的职权责必须履行。
四、违约责任:
1、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按违约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终止之前根据本协议签定的活动。
五、争议解决于适用法律:
1、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员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途径适用中国法律。
3、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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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四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办运〔20xx〕61号)和省、市客车“村村通”工作推进会有关精神,确保20xx年底全县行政村实现客车“村村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行业监管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创新方式,努力构建“政府可负担、企业能持续、百姓得实惠”的政府购买服务新机制,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出行服务。
二、总体目标。
(一)20xx年底前实现全县行政村客车“村村通”。
(二)已通客车的行政村逐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建立客车“村村通”运营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客车运行稳定,实现真正通、安全通、持续通。
三、实施内容。
目前全县还有81个行政村未通客车(未通客车行政村是指按省交通运输厅统计口径离班车线路2公里以上的行政村),这些村地理位置偏僻、道路状况差、客流少,需提升道路状况后,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客车“村村通”问题。
(一)20xx年工作任务。
1.开通81个行政村客车,其中山区片37个行政村,沿江片44个(包括岩头、枫林区域的17个村)。
2.提升改造公路路面45.06公里,完善公路安保钢护拦481.4公里,标志牌4522块。
3.建一个预约小客车监管平台。
(二)开通方式。
根据我县现有客运网络布局及客车未通村地理位置,道路状况,客流的流向、流量等特点,确定由国有企业经营,采取山区六区域“乡村小巴”+沿江小客车预约模式。
1.山区六区域“乡村小巴”经营模式:参照鹤盛“乡村小巴”区域经营模式,在山区片分设六个区域实施:
(2)岩坦(含溪下)片:新增20辆7座小巴;
(3)巽宅(含界坑)片:新增20辆7座小巴;
(4)xx(含大若岩、茗岙)片:新增20辆7座小巴;
(5)花坦片:将原有5辆7座小巴纳入;
(6)古庙片:将原有4辆7座小巴纳入。
山区片共投放93辆小巴,由县联运公司统一经营。
2.沿江小客车预约模式:
(1)推行范围:三江商务区、桥头镇、桥下镇、岩头镇、沙头镇、枫林镇、金溪镇、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北城街道、乌牛街道、黄田街道。
(2)推行方式:由县级层面建立小客车预约平台,小客车采取自愿报名形式进入平台,老百姓需要用车时通过呼叫平台电话形式预约小客车,平台接电话呼叫后就近分派小客车到达指定行政村(指沿江片以及岩头镇、枫林镇范围内离最近乘车点2公里以上的行政村)接送客人,票价按乘客实际乘坐里程计价收取,接送空驶补助按公里运价40%支付,空驶里程由呼叫平台利用gps通过定位系统按实际空驶里程结算。
(3)责任单位:预约平台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长运公司具体负责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日常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前)。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客车“村村通”的重要意义。针对我县运输线网布局特点及时调研开通方式和经营模式,实地调查行政村实际通达情况及公路安保设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客车“村村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1月下旬)。县交通运输局7月底前牵头完成平台建设和投入运行,并及时交由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实施监管;县长运公司要在7月底前出台预约小客车考核细则并报县交通运输局备案;县公路管理局、各有关乡镇(街道)要迅速完成公路提升及安保钢护拦建设工作,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及时进行线路许可审批并负责运营监管,县联运公司要按照既定计划落实“乡村小巴”前期调查、纳规车辆线网布局等有关工作,确保11月底前完成客车“村村通”。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对全县客车“村村通”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为农村客运发展工作更加深入推进提供切实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客车“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工作联系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发改、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安监、交警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客车“村村通”工作。
(二)资金保障。20xx年客车“村村通”建设工程所需费用由县财政统筹解决,今后的经营及补亏资金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
(三)机制保障。一是建立联合审核机制。新增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申请许可事项,由县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安监、交警等部门和属地政府对农村公路通行条件进行联合审查,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二是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县交通运输(道路运输管理)、安监、交警等部门和属地政府须相互配合联合整治,参照鹤盛“乡村小巴”的管理模式,对农村客运企业和车辆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管,落实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县安监部门具体负责农村客运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具体负责农村客运企业及客运车辆资质的审查审核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县公路管理局具体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的技术指导工作;县交警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客运道路通行条件监管及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农村客运经营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三是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一要制定农村客运亏损补贴政策,并把鹤盛、花坦、古庙片“乡村小巴”统一纳入政策补助范围,以确保“村村通”客车“开得通、留得住”。二要规范客运价格管理。“乡村小巴”的客运票价,由县物价部门根据车型、道路、运行成本确定。四要加强服务质量考核。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以规范农村客运服务标准和保证运营规范,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客运服务质量考核一年一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落实考核结果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与“乡村小巴”、预约小客车经营亏损补贴发放挂钩。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五
为推进落实河南省政府20xx年重点民生实事,贯彻落实《河南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工作方案》,根据省、郑州市“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推进工作会议精神,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群众出行问题,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品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农民群众方便、快捷、安全出行为主线,以农村客运真通实达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客运发展短板,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和整体品质,打赢交通脱贫攻坚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客车,打造以“公交化运营+班线客运”为主、以定制客运为辅、以“预约班”为补充的村村通客车“升级版”,让农民群众出门见路、抬脚上车,出行更方便、更快捷、更有获得感。
1.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全面提升。20xx年底,全市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
2.农村客运组织模式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公司化、规模化程度全面提升,公交化运营和班线客运线路连通的建制村比例提高到97%以上,预约班线路连通的建制村比例下降到3%以下。运游结合运营模式得到进一步推广。
3.农村客运便利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农村客运停靠点距建制村2公里以内,建制村直达或一次中转到市区的比例达到96%以上。
4.农村客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通客车建制村的候车亭或停车站(牌)建成率达到100%;停车候车指示牌信息完整率达到100%,多功能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建成。
5.农村客运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信息化监管平台、约车服务平台建成,农村客运车辆具备视频监控功能。
6.农村客运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水平明显提升,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较大和一般事故明显减少;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7.农村客运保障机制基本建立。建立市级农村客运补贴机制,农村客运票价维持在合理水平。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坚持农村客运社会公益属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部门协同联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
2.以人为本、优化供给。把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作为农村客运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短板、提升服务,建成网络化、标准化、品质化、多元化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
3.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提升农村交通运输设施,推动农村客运、农村物流、乡村旅游等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和融合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组织开展专项普查。
重点调查各乡镇、建制村、人口分布情况,各建制村通客车路线道路条件、站点设置情况,以及经营主体、运营线路、运力、班次、运营模式、换乘效益等情况。
(二)科学配置客运车辆。
购置足量运营客车,科学配备足够的运力,缩短发车间隔,保障群众快捷出行,提高农村客运吸引力。全市统一农村客运车辆标识、车辆颜色。
(三)加快完善基础设施。
3.科学设置候车亭、停靠站(牌)、港湾站、招呼站,站牌标示通客车线路、班次、发车时间、预约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信息,并设置二维码方便群众查询。
(四)不断优化网络布局。
1.以真通实达为目标,提高公交化运营比例;
2.编制农村客运网络方案;
3.重点是提升服务,强化点线衔接,优化运营路线、开行模式、停靠站点和运力投放等。
4.统筹农村客运与城市公交、长途班线的衔接与融合,确保市—镇—村线路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城区为中心、乡镇为支撑、建制村为节点、放射和循环互补的市域农村客运网络。
(五)合理优化运营组织。
1.推进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实现“一县(市)一网一公司”;
2.延伸城市公交线网,进行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打造高质量、低票价的农村客运;
3.大力削减预约班,确需开通预约班的,要保证电话畅通、服务到位、价格合理;
5.加强农村客运和城市公交、城际班线及轨道交通的衔接,全力提升农村客运的通达效率。
(六)有效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互联网+”与农村客运融合发展,建立农村客运服务平台,为乘客提供车辆位置实时查询、约车包车、定制客运、手机支付乘车、投诉建议等服务,全面推行城乡客运一卡通。提升农村客运运营信息平台。在所有农村客运车辆上安装符合标准的车辆动态监控装置与防碰撞设施,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动态监控能力。
(七)全面强化服务监管。
优化、简化农村客运准入程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先办快办。加强对农村客运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车辆技术和驾驶员管理,利用卫星定位系统、服务质量抽查、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有序开展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农村客运企业要逐车建立考核档案、定期开展驾驶员培训考核,所有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要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统一客运服务标准,落实服务义务,及时处理、反馈乘客的投诉建议,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文明的出行环境。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
(八)切实保障运输安全。
加强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建立由政府主导,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办法,完善农村客运运营安全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问题。落实农村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完善应急预案。
(九)创建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
按照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标准和考核办法,积极创建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足量投放农村客运运力,提高农村客运车辆质量。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运营补贴机制,确保农村客运的真通实达,便民惠民。切实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打造网络化、规模化、标准化、品质化的高质量农村客运服务体系。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
召开“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动员部署会,下发《新郑市“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启动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9月)。
全面推进“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完善农村客运基础设施,购置新增车辆,足量投放农村客运运力;优化农村客运线路,,提升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建立并落实农村客运监管机制,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实现建制村100%通客车目标。
(三)达标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
深入推进“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按照考核要求,对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进行预验收,以迎接全省考核验收。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2月)。
全面巩固提升省级“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市)创建成果,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责任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客运线路的规划;购置新增农村客运车辆;严格监管农村客车运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维护农村客运市场秩序,加快推进农村客运场站、站牌、监控平台等的建设,确保群众满意度提升。协调推进“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的省级示范县(市)建设。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各乡镇客运场站及充电站建设的立项审批。负责核定农村客运票价。
(三)市财政局。在运营补贴上,依据购车方式形成的实际成本,由财政局根据成本和审计报告,将全市公交客运车辆运营补贴列入每年政府的财政预算,并按月及时拨付、年终决算。积极配合交运局,灵活采取投融资方式,不断推动恒昌公司发展壮大。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客运场站及充电站用地规划和审批。
(五)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中出现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不法行为。负责打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不法行为。审核农村客运班线安全通行条件。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营运。
(六)市审计局。负责对客运运营补贴资金的审计工作。
(七)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农村客运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和指导协调。
(八)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舆论作用,营造“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良好社会氛围。
(九)各乡镇、管委会。负责配合做好线路规划,提供3-5亩的公交场站用地,维护交通客运设施安全,保障镇村道路畅通,监督农村客运规范运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郑市“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形成合力推进,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推进“村村通客车提质工程”重点民生实事的落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农村客运提质工程建设资金和运营补贴资金的落实,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可持续”。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领导小组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定期督导检查“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实施情况,实行周督查、月通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舆论作用,为“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
2.车型:车号:车架号:发动机号:
3.车辆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2.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5.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7.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按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过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七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及省市“村村通客车”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完成20xx年全县“村村通客车”目标任务,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经济、便捷的出行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行业主管、便民利民、政策保障的基本原则,加快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推进农村客运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xx年12月,实现全县通村公路全部达标、295个行政村(社区)通村客车全覆盖、配套设施齐全有效、运营保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到位、“村村通客车”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通村线路和班次规划。
通村线路设计坚持统筹规划,村村覆盖;坚持以路设线,沿村选点;坚持延伸老线,补足新线。拟采用四种模式。
1.改善条件,巩固一批。对已开通村线路进行重新审核,调整不合理的线路,淘汰和更新不能满足要求的车辆;规范现有城乡班线17条线路(113台车辆),统一线路名称和标识,规范客车票价。
2.创造条件,开辟一批。9月底前,在栏杆、张庄、马集、防胡等乡镇各开辟一条精品通村示范线路。
3.利用条件,延伸一批。将现有部分通村线路向未通车行政村延伸。
4.以人为本,科学计划。根据投入运力、公路状况、地理实际条件和农村群众出行要求。实行以班线客运为基础,其他方式为补充的通村客运经营模式,采取开行定线班、赶集班、隔日班、周末班、预约包车班、干支接驳等运输方式,方便群众出行需求。
(二)通车运营规划。
1.通车运行目标。通村客车单车日运行不低于4个班次,日单车运营里程不少于80公里,月运营不少于2500公里,年运营不得少于30000公里。
2.规范市场经营。对通村客车实行企业管理、市场化运营,通过招标,择优选择有运营资质、管理规范,有明确经营方案,有投资管理能力的企业。依法竞标通村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实行公司化管理的客运企业经营,通村客车禁止挂靠经营。中标企业投资购置符合国家营运客车技术标准的9座及14座小型客车40台;日发156个班次,覆盖全县295个行政村(社区)。
(三)运营经费保障。
鉴于“村村通客车”乘客较少,经济效益相对较低,由政府相关部门核算。按照公开竞标中标价格、企业运营成本,对通村客车进行补贴,并纳入今后县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实际补贴为中标价格减去国家补助资金。票价执行城市公交车运价标准(1元/人次),包车、预约等个性化需求,票价由企业自行核定,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配套设施建设。
候车亭原则上建在各乡镇旅客集散点及主干线公路两侧,全县最低建设52座(3m×3m)标准候车亭,候车站牌每个行政村或中途站点建设一座。村村通公交候车点227个,所需工程建设费用从涉农扶贫整合资金中支出。
四、明确职责。
(一)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一是严格按照《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规定,与同级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充分听取所在乡镇(街道)意见,对途经的客车车型、核载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提出限制意见;根据联合审查意见办理相关许可手续。二是加强对通村客车经营的跟踪管理,每月发放调查反馈单,由当地村委会填写车辆运营和服务质量情况,及时了解和改进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营。要不定期通过gps动态监控平台系统对通村客车的运营轨迹和运营里程进行抽查,并加以比对,达不到运行班次和里程要求的车辆取消当年国家燃油补贴资格,同时核减企业的政府补贴金额。三是严格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营运车辆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等精细化管理考核标准。公示企业运营班线、服务承诺和服务质量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交通运营安全。
(二)交通执法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农村客运,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联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阻碍、干扰通村客车正常运营的行为,维护农村客运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
(三)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及时处置通村客车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依法查处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通村客车工作顺利推进;负责依法查处各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在通村客车线路、重要路口设置监控摄像头,加强通村客车的安全监管力度。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做好线路规划,维护交通设施,保障道路畅通,协助监管准时运营。
(五)中标客运企业:按照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经营、文明服务,正确处理好与城乡客运经营企业的关系,确保运营市场稳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村村通客车”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制定“村村通客车”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6日至11月20日)。
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完成通村公路路肩、错车平台、断头路、危桥改造、公路防护栏、标志、标识等安全设施。完成候车亭及站牌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督促通村客运经营企业,按照既定计划落实车辆投入,统一标识,客运线路延伸、调整等有关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
“村村通客车”领导小组对全县“村村通客车”工作进行验收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汇总相关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分管交通工作的县政府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村村通客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村村通客车”相关服务和保障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和责任,层层压实责任,稳妥推进我县“村村通客车”工作。
(二)加大投入,保障资金。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村村通客车”专项资金,争取运行车辆燃油补贴政策;二是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重点倾斜用于农村客运配套设施建设;三是税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对农村客运企业新购车辆应缴购置附加税和运营过程中所涉其他税费实行减免。
(三)强化举措,狠抓落实。
“村村通客车”工作纳入20xx年各相关单位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将行政村通车率纳入考核指标,强化检查督办,抓好总结评比。各乡镇各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开展好、进展快,成效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八
甲方:(车辆持有人)。
乙方:(车辆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客运出租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及费用。
甲方自有的车型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的车辆承包给乙方从事出租营运,承包期自年月日止,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
乙方付甲方承包费为元/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元风险抵押金,包车期满后乙方未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费用的缴纳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承包方式为日前一次性将承包费交于甲方。
2、承包方式为。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保险齐全的营运车辆。
2、甲方将随车证件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其他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内因交通肇事、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车辆因此不能营运的,在承包期内的按合同中的承包费支付,超期时间的乙方每天按一百元交给甲方。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由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若已由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期内,车辆的维修费、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除正常自然磨损外,如有非正常损坏,必须更新维修至甲方满意,否则从押金中扣除更新及维修费用。发生遗失,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转让其他人员驾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8、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车辆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9、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10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10、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者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的内容,以书面字据为准。
1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参加车辆的年检、二类养护及营运证审验(包括车辆临时审验)、二类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修理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燃油补贴由甲方领取。
13、酒后驾车产生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14、车辆的起始6000公里到甲方指定的一汽售后服务站更换机油及空滤各一次,如无更换记录,造成车辆的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费均由乙方负责,不足部分从押金中扣除。
15、乙方必须持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否则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无连带责任,如上岗证或缺必须办理领证方可营运,否则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有如下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逾期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甲方卖车原因,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的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或担保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都认真阅读,自愿执行。
八、本合同担保人为连带担保责任。
九、签字押印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加强企业管理和规范运输行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经营承包车辆。
1、车形:牌照号:自编号:核定座位:营运证号:购置证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证号:
2、汽车牌证及其它营运手续齐全,符合车辆行驶、运营的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二条合作经营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三条合作经营承包方式。
1、乙方以自有的资金为乙方出资的全额资金,以甲方名义购车和上户、办理营运手续,由乙方承包经营从事公路运输。
2、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经省、市交管部门核发的客运线路从事公。
3、本合同有效期内,合作经营的车辆为甲方单位的法人财产。乙方在公路客运生产的全过程中,服从甲方对人事、财务、生产、经营、安全、车管、机务、治安、消防、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并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对乙方实行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管理。乙方对经营亏损、经营中的债务及安全责任等承担完全责任。单车承包经济责任制的内容为:定额上交、成本自理、超收自留、亏损自补。
(1)定额上交:承包经营期内,无论盈亏乙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上交承包经营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用。
(2)成本自理:承包经营期内,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成本及其他费用开支。经营成本包括但不仅限于:参营车站的收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修理及保养费、燃油费、安检费、年审费、保险费、各种罚款、事故赔偿、雇佣驾乘人员费等。
(3)超收自留:合同期内单车每月收入超过向甲方缴纳费用及经营成本后的余额归乙方。
(4)亏损自补: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风险(如事故赔偿、经营亏损等)由自己全部承担,应交费用不变。
第四条承包期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单车费用。
1、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承包经营费元。
2、每月向甲方交纳企业管理费元。
3、每月向甲方交纳以下税费:
(1)按营业收入的3.42%交纳营业税;。
(2)按元/月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3)车船使用税元/件;。
(4)代扣代缴的国家其它临时征收的税或费用;。
(5)站务公司代理业务综合服务费,按营收的2.5%计算;。
(6)按甲方管理规定按月向甲方交纳安全互助金元;。
(7)小件快运分成元。
4、有关费用的其他约定。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合同终止三个月后,在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前提下,无息退还乙方。
(2)乙方在各参营车站应班交付的劳务费、治安费、安检费等,按车站收取数由甲方代支并向乙方收取。
(3)遇国家法定节日和高峰运输期间,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服务费。
(4)甲方为乙方组织包车、旅游等客源,参照车站收取车辆应班费的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5)乙方应承担甲方为维护经营参加协会所分摊的协会费用。
(6)各种费用的计算期以该车上户日或转入日起。
(7)承包经营车辆的各种保险,必须按甲方指定的保险机构保足各种险种,所有保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加强管理和服务。
(8)因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提高收费标准和新增收费项目,乙方向甲方交纳的费用则作相应调整。
(9)交纳费用的方式:由甲方在乙方的月营运收入中扣收,若乙方月营运收入款不足以抵扣当月应交费用,其差额部分乙方应以现金补足。
(10)甲方为办理承包车辆的交通肇事、治安、违章、临时性事务等所需事务支出,或国家、政府有关部门临时性收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或乙方派员携款同往支付,确需甲方经办人直按办理的,由乙方预支给甲方经办人,办案(事)完毕,经办人与乙方结算。
(11)因客观原因事前不能通知乙方,甲方代乙方办案(事)垫付的费用,乙方应在5日内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对合作经营车辆作为本单位法人财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合同终止,车辆户籍权、经营证照归甲方所有。
(2)享有交通管理部门赋予的线路牌的所有权。
(3)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费用,并按国家规定上交各种费用。
(4)车辆属乙方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甲方有权按乙方与银行方的约定、甲方与银行方的约定,协助银行向乙方收款并支付给银行。因连续三个月未付银行本息贷款的,甲方将协助银行扣押车辆,并将车辆交银行按事先约定处理。
(5)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本合同有关约定进行调整和修改;。
(6)有权责令乙方辞退其不按规定雇佣的驾乘人员,其雇佣的驾乘人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乙方按合同约定交清各种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发放营运手续。
(8)甲方应提供车辆经营、调度、安全管理、机务车管、站点协调、营收结算等多方位服务,协助乙方作好车辆年检、证照年审、车辆保险、事故处理等工作。
(9)组织乙方参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交通安全、优质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政治、安全、业务学习和培训。
(10)除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外,乙方无违约行为,不得终止本合同或转让承包经营车辆。
(11)车辆车身、内饰等的广告发布权和收益权属于甲方所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收益权。
(2)合同终止,无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有权办理车辆过户,甲方应予协助,过户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并承担其它各项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包经营车辆转让、租赁、抵押或设定他项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交通肇事、违章扣车(证)、脱班、治安处罚等造成车辆停运、罚款、经济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5%的信誉赔偿金。
(6)自觉遵守营运线路和各站点、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做到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依法经营。
(7)乙方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各类营运证件(牌、照),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相关损失费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8)按甲方的规定参加各类政治、安全和业务学习。
(9)不得伙同其他车辆经营者进行聚众闹事、停运、罢运等违反国家运政管理的行为。
(10)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须符合甲方关于驾乘人员条件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得截留乙方应获得的收益。如无正当理由截留、占用乙方应得的收益,除全数退还外,另向乙方每月支付截留额5%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拖欠应交甲方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按拖欠额每月加收5%的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累计达一个月应交费额,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停止车辆运行,其停运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各种费用,仍由乙方全额交纳。乙方不得以停运为由,拒绝履行乙方与贷款银行方、乙方与甲方的各种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4、不论何种理由和原因,罢运、停运、聚众上访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如因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服务质量或其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的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
4、承包车辆报废(或不符合营运条件)、灭失,本合同终止;。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
2、若国家税金、规费增加,其增加部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数缴。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
4、是甲方的下属单位,受甲方法人代表全权委托代表甲方签订本合同,并享有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生效前甲乙双方签订的与合作经营承包车辆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全部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6、因本合同履行发生,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向配合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购车资金及按规定交纳的各类费用交付甲方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发包人将位于________发包给承包人使用,承包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条承包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发包人将饭店交付承包人使用,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承包金及交付的时间、方式。
承包金每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承包金每_______个月交一次,先付后用,第一次承包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天内交给发包人,第二次承包金于_____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第四条承包饭店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承包人应当合法经营,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与发包人无涉。
第六条承包人承担在经营过程中所有需支出的费、税,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七条发包人允许承包人对饭店进行装修,该装修按5年期限折旧,若在5年内发生拆迁事由,实际获得的赔偿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补偿承包人所剩年数的装修折旧费用。合同期满,该装修无偿归发包人所有。
第八条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转承包饭店。发包人同意转租的,转租合同终止期不得超过原承包合同期限,因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均应向非违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一条由于非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标的物拆迁、灭失,发包人免责。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一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______镇_____村_____的_____水库及甲方在_____水库边开挖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承包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前_____年承包费为每年_____元整(__),后_____年承包费为每年_____元整(__)于每年_____月前准时上交甲方。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电。
4、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水库、水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水库水面及鱼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包期间经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在水库周边养猪。
4.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5.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国家征收养殖损失补尝归乙方、其他补尝归甲方。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二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将己方工厂的物件及销售的产品全权委托乙方承运,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运费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按以车装实际拉运吨位,元/吨结算货物承运费,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2、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凭随车货物单按一结算,结清运费。
3、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数量不缺失,外观完好无损坏,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4、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证金,顺延年累计满一年止。合同期满双方续签合同,上一年的保证金则作为签合同当年的保证金。如双方不续签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证金全额一次性退还乙方。
三、安全责任方。
1、至签订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将自行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对所有承运货物,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货物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车辆保险、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
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要求乙方货物运输到指定服务区;如甲方停工,停产等因素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车辆技术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终止合同。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若乙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为甲方办理甲方货运事宜,乙方应指派业务人员为代表,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承运的相关事宜。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不能以市场运输价格调整等任何因数,借故拖延,暂缓或是停止对甲方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不能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的经营权限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车辆保险、维修检测、过路停车、燃料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做好托运零单货物、散件货物等辅助材料的免费运输。
5、每车装货完毕甲方向乙方提供装货重量、数量及货物清单,乙方出据〈货物单〉,一车一单,货物安全到达凭〈货物单〉交付货物。
6、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关民法典,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交付第三方承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给其它第三方承运。
五、其他约定:
1、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2、乙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若要长时间的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输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运费的10%违约金。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双方同意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必须执行法院判决。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执行代表:执行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三
1、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安全配套设施乙方自备、且费用自理,甲方不在承担费用。
2、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工伤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份,以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交生效,到工程完工及工程款全部付清后终止。
第十二条:未尽带宜,由双方另作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争议,双方协商处理或由有关部门解决。
附则:
发包方:承包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议标,甲方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成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1)烤房主体建设。(2)烤房设备安装。(3)工作棚建设。(4)。
(5)。
4、资金来源:烟草部门。
5、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承包。承包单位采购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建设要求。
1、承包范围:包括烤房、工作棚、地面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具体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建设要求(按设计和烟草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装烟室和热风室墙体统一为红砖建造的眠墙,禁止采用水泥砖、土砖之类的建筑村料。
结构统一采用现浇屋顶,一律按图纸进行现浇筑顶,同是严格做好防水;烤房内挂烟架统一采用钢结构,挂烟梁用50角钢,每2米设一立柱,立柱用方形钢管以增加焊接面;布局严格按照烤房施工布局图进行。
烤房群统一工作棚建造标准,工作棚地面面积每10座必须保证150㎡以上;棚面统一采用彩钢压扎瓦屋面,禁止用石棉瓦之类的材料;工作棚的地面必须水泥硬化。
统一外墙粉刷村料及颜色:外墙底层必须采用水泥砂奖进行粉刷,之后用米黄色外墙漆或涂料进行粉刷,要求持久耐用。
统一门窗标准,装烟室大门、大门观察窗、风机和加热室检修门、清灰门由烟草部门统一代购,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统一标识牌置放位置,烤房标识牌统一置于装烟室大门的正上方,并嵌在墙体内。烤房建造时必须根据标识牌的尺寸预留出标识牌粘贴的位置,标识牌由烟草部门统一制作,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统一配置发电机,所以新建密集烤房群必须配置发电机,发民机必须是省局招标入围的生产厂家,由乡镇烟办或村组统一采购,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xx年月日
竣工日期:xxxx年月日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2、支付方式: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经县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支付工程总价款)除设备款外)的60,经省、市二级烟草部门验收合格后,于度支付乘余的40(除设备款外),付款凭乙方提供正式税票转账支付。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严格按设计及烟草部门的具体建设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整理施工资料申请验收,验收实行县级烟草部门初验,市级烟草部门审验,省级烟草部门抽查验收。
六、合同的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出现本俩同第七条中第4项、第5项情形,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3、本合同全面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延误期间根据逾期付款数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量不符合标准或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或擅自转包、分包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此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日,罚违约金50元;逾期2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的办法。
本合同及合同项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沙仲裁委员会(浏阳分会)仲裁解决。
九、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未约定事项,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资方、监理方各备存一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20月日年月日。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条款:
一、甲方以承包形式将面积___亩的土地承包权给乙方,乙方从事生产,不得对外转包、分包。
二、承包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租金:按每年每亩公斤中等质量中籼稻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中籼稻谷价格以国家公布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格测算,支付时当年国家最低收购价未公布的,按上年最低收购价格执行。
四、付款形式和时间以及保证金的具体相关事宜。
五、乙方所租土地中,现有的青苗赔偿费由乙方承担,须在村委会要求的期限内付清。
六、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协助解决生产所需的基础设施,如水、电
七、乙方在所租土地上享有生产经营的权利和生产产品收益的权利,乙方不得私自更改生产项目,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承包权,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须接受村委会和甲方合法合理的管理和监督。
八、如镇政府农田整治整体规划涉及到乙方所租土地,乙方须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和镇政府的土地整治工作,整治所占的面积和整治所影响的土地农作物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九、乙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中的补贴归乙方所有。
十、在租赁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补偿,甲方不承担相关损失;由甲方因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乙方必须购买所有其承包土地上的农作物保险,保险收益归乙方所有。
十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承租的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间,有关环评、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四、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须协商下一轮承包问题,同等条件下优先与乙方合作。
十五、合同终止时,乙方不得在承包土地上种植农作物,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公证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
第二条:承包经营者及车辆。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
2.车型:车号:车架号:发动机号:
3.车辆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2.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5.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7.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按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过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六
依“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采取全责风险性承包形式。
三、履约保证金、及承包费。
3.1、本。
合同。
双方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履约保证金元(),承包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于承包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承包经营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及牌照交付乙方经营使用;同时承包车辆的机动车驾驶证、购置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交由乙方保管随车使用。
四、承包期限及使用权约定。
4.2、承包期间,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次月的承包金:新g83050()元()(注:保险费、管理费均由车主缴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已仔细阅读(知悉)并确认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管理。
规章制度。
甲方所指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效力甲方对乙方违规行为及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权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5.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包车辆及相关牌、证等证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付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5.3、承包经营期间,车辆的一切经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的税费、规定保险费及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次月所需支付的各种税费、规费(各种税费、规费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交纳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4、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及乘客等所有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每年度保险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将次年度的保险金额一次性足额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
5.5、承包经营期间,如因甲方经营管理需要统一在营运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安装费用及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费中超过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安装后若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无法使用须予以维修或更换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因承包车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一切赔偿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文明经营,不得以车辆进行违法、违纪及违规活动,违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因违章、违法经营、投诉、服务质量等原因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或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先行垫付,不足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8、承包经营期间,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承包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必须到甲方所属台屿检测站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承包车辆按规定二级维护及竣工检测也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及检测站进行,工时费、材料费和二级维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9、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聘用的驾乘人员属乙方雇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要求,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所聘用驾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驾乘人员严重违法违规的,按照要求予以更换。
5.10、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参加营运的驾驶员及其雇员必须参加甲方规定的安全学习、缴纳必须的安全教育费用。
5.1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加强对其聘用(雇用)的人员安全行车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报案,同时报告甲方,甲方协助处理;事故处理所需押金、费用开支及法院诉讼费、诉讼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事故车损坏需修复,费用由乙方垫付,待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后,甲方一次性付还给乙方;理赔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5.13、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如因交通事故致使无法营运的,乙方应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交由甲方办理报停手续。车辆维修期最长为6个月,该期间承包金不变;车辆维修至6个月届满时,乙方仍无法投入营运的,甲方除依上述约定办理外,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5.14、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部门的政治任务、抢险救灾或行业主管部门需要组织社会性、全行业活动,乙方有义务并无偿参加,同时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5.15、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在起讫地的进站经营合同与票务代理合同,统一由甲方办理,乙方负责履行。乙方的经营票款由甲方统一结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站点私结票款。
5.16、承包期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返还给甲方;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双方结清款项。
5.17、承包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在经营中无违规行为,且遵守交通法规、行业规则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六、合同变更与终止。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确实发生了非甲、乙双方所能预计并不能克服的事项并足以影响合同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变更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6.2、合同签订后,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承包人的,需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承包人变更手续,原承包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新承包人承继。乙方未办理承包人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将承包车辆进行转包或变相进行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七、特别约定。
7.1、承包经营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报废(如发生交通事故、盗抢、自然灾害等,下同),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此外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承包经营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车辆报停,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遵守以上所有条款规定,若有违反,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总则: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违约,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细则:
8.1、乙方每拖欠一天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税费、保险金等费用的,甲方则以乙方拖欠总额的日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乙方拖欠承包金及各种规费、税费、保险金等费用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追回欠款,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2、按本合同第5.7条约定,乙方未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行为,除向甲方返还垫付处罚款外,按未补足金额的日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3、乙方违反本合同5.1、5.7、5.10条的约定,违反经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行政机关处罚造成甲方声誉受损,以及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5条的约定,不服从甲方管理,未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或在系统损坏无法使用后不予以更换的,视为违约,应付给甲方违约金元;未按期缴交系统月使用费的,亦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8.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8条约定,承包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未到甲方所属的台屿检测站进行的,属违约行为,每次承担违约金元。此外,将承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竣工检测在甲方指定外的修理厂或检测站进行的,亦属违约行为,承包车辆乘座位在座以下的,每次承担违约金元。
8.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包车辆转包或与站点私结票款,属根本性违约行为,除全部返还已结票款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因承包车辆交通事故致使无法营。
运,并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6个月届满时仍无法营运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8、本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交还甲方;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逾期七天以上的(含七天),应向甲方支付万元违约金,甲方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亦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
8.9、乙方聘用的驾乘人员使用本合同对乙方的违约责任条款,若有违约,由乙方依前述各项承担责任。
8.10、由乙方的原因引起纠纷(包含但不限于诉讼),乙方应支付甲方因此所支付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九、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附本合同生效。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本合同所称价款均为人民币。
10.2、本合同甲乙双方确定的地址(住所地),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确定地址邮寄,即视为送达。
10.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了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编:
乙方:身份证号码:现住所地:联系电话:
甲方:民勤县汽车运输公司。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驾驶证号:从业资格证号:联系电话:1.(宅电)2.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客运班车公司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客运班车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营管理方式。
甲方对乙方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自己全额出资购臵的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车辆以及营运线路承包给乙方经营,由甲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售票、统一结算、统一投保(五统一)按公车公营的运营模式管理。乙方承包甲方车辆及营运线路从事客运班线营运,应遵章守法,自负盈亏,安全行驶,优质服务,诚信经营。
第二条:承包经营者及车辆。
1.乙方必须是经甲方公开竞聘被聘用后的合格驾驶员,乙方须另聘驾驶员的,由甲方对所聘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乙方与被聘方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公证,报甲方备案。
2.车型:车号:车架号:发动机号:
颜色:车辆登记日期:
3.车辆经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营期限届满,车辆下线或报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四条:收费项目和标准。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安全风险押金和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伍万元(其中:安全风险抵押金叁万元;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壹拾贰万元),该押金不计利息。
2.经营期限内乙方必须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车辆折旧及税金元。乙方需在每月30日前缴清当月费用,每逾一日加收欠款总额1%的滞纳金,管理费标准甲方有权在上年度缴费标准基础上适度调整,其他税费政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3.车辆承包期内,车辆的所有权及线路的管理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承包经营权。待本经营期满后,乙方交纳的服务质量信誉保证金,由甲方一次性转为车辆折旧款。同时,经甲方允许车辆报废(或下线停运)后,乙方交清相关车辆营运手续,处理完安全和服务质量等纠纷,交清甲方相关费用后,甲方将乙方所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4.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首年度保险费,由甲方统一购买保险,此后年度由甲方按月平均额逐月向乙方预收下年度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按有关规定和甲方统一要求,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商业保险等所需费用。
5.合同期内,如遇税费、车辆保险费、管理费等涉及营运相关费用项目有政策性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另行不再做补充。
第五条:车辆的油料和维修。
合同有效期内,车辆经营所需燃油、车辆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国家政策性燃油补贴,由乙方享受,甲方统一办理。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甲方指定的二类以上汽车维修厂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客运班车线路经营权和车辆产权。合同期满,乙方无条件将车辆报废或下线。
2.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司乘人员、车辆、服务质量等管理制度,组织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为乙方车辆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及时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检、审等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协助乙方处理营运过程中行车、消防、治安等应急事件,在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出险、并协助乙方办理理赔手续及善后处理事宜。
5.乙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若甲方垫付有关费用,乙方全额承担;乙方造成甲方车辆和其他财产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
6定期组织乙方及聘用驾驶员、乘务员进行安全例会学习,讨论、分析事故案例,奖评优秀驾驶员。
7.督促乙方爱护车辆,并根据车辆使用状况,要求乙方按规定及时进行维修保养。
8.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或大型公益活动等情况时,甲方有权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
9受理乘客投诉,按照责任情况对乙方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合同约定事项并按规定及时缴纳各项承包费用。
2.遵守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文明服务,设备完好,安全行车,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相关会议。
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营运所需的相关手续。
4.发生交通事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做好事故现场勘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手续要求保险公司给予理赔,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和责任。
5.爱护、妥善保管使用甲方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非聘用驾驶员驾驶。
6.配合甲方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质量信誉考核和年度审、检等工作。
7.乙方不得私自转包、买卖承包车辆。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1.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本合同的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两个月未缴纳各项费用的;。
2.乙方擅自停运或罢运、聚众闹事、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3.不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排班,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包他人的;。
5.发生交通事故,乙方拒绝配合处理事故善后事宜的;。
6.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性质恶劣的;。
7.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8.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9.用甲方车辆为犯罪分子提供运输或进行犯罪活动的;。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按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条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过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签字):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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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议同意,甲方将_________工程风险承包给乙方经营,现双方就《风险承包合同书》未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总造价约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交纳承包费,工程总造价以审计结论为准,或建安公司造价部确认。
1、本工程一次性交清承包费_________万元。
2、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按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分次交清承包费。
1、该工程竣工时的质量目标必须是合格,最终质量目标是(a、鲁班奖;b、泰山杯;c、省优;d、十佳工程),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2、该工程的安全目标是_________(a、省级示范安全文明工地;b、省级安全文明工地;c、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否则乙方承担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3、该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时间或造价管理资料上交时间为_________。上述目标双方约定必须执行。
双方约定工程款的拨付必须执行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工程拨款时,必须用盖有甲方法人财务印章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将款划拨到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扣除应上交公司管理费和设备使用费后,剩余款拨入建安公司账户,由建安公司监督使用。工程税金由甲方从工程拨款中代扣代缴,业主直接代扣代缴的`,乙方必须持合法的完税证明方可抵顶相应的税额。
乙方已经阅读并同意甲方的年度公司管理制度,根据工程进度预算,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乙方完不成上交承包费的,按本年度年企业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履行《风险承包合同书》及本合同后的一切盈利均归乙方所有。本工程由乙方风险承包,与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材料费、人工费、劳保费及主管部门规费等)由乙方支付。因诉讼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担保人自愿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各方签字盖章(按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八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
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
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三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文件号:_________,工程项目表文件号:_________,申请建筑许可执照文件号:_________,计划任务书文件号:_________,初步设计文件号:_________,总概算文件号: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
5.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承包方及发包方负责供应之材料,承包方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四条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2.开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工程师。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1.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工程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及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_____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_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水电工程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12.发包方在不妨碍承包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_________。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差价调整办法。
(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_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_________。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二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六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八条发包方驻工地代表:
1.发包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1)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十九条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名单: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第二十条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奖励,惩罚与仲裁。
1.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_________归承包方,百分之_________归设计单位。
2.由于承包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预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承包方偿付给发包方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承包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万分之_________的奖励。奖金由发包方收益中开支或从发包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发包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承包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3.当事人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增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4.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二十三条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二十四条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承包方向发包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4.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二十七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承包方的风险。
(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十条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二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三十三条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三十四条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_________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三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七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三十八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资料: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状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务必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务必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务必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到达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状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职责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务必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贴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带给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能够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职责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职责。
第七条:违约职责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职责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推荐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取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十九
(1)按本。
合同。
约定享有收益权。
(2)合同终止,无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有权办理车辆过户,甲方应予协助,过户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清各项费用,并承担其它各项费用。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承包经营车辆转让、租赁、抵押或设定他项权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交通肇事、违章扣车(证)、脱班、治安处罚等造成车辆停运、罚款、经济赔偿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加收5%的信誉赔偿金。
(6)自觉遵守营运线路和各站点、所在地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
规章制度。
服从甲方管理维护甲方的信誉做到安全生产、优质服务、依法经营。
(7)乙方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加强车辆日常维护,保持车况良好,妥善保管各类营运证件(牌、照),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相关损失费及罚款由乙方承担。
(8)按甲方的规定参加各类政治、安全和业务学习。
(9)不得伙同其他车辆经营者进行聚众闹事、停运、罢运等违反国家运政管理的行为。
(10)乙方所雇佣的驾乘人员须符合甲方关于驾乘人员条件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不得截留乙方应获得的收益。如无正当理由截留、占用乙方应得的收益,除全数退还外,另向乙方每月支付截留额5%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拖欠应交甲方费用,如逾期未缴纳,甲方按拖欠额每月加收5%的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累计达一个月应交费额,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停止车辆运行,其停运期间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各种费用,仍由乙方全额交纳。乙方不得以停运为由,拒绝履行乙方与贷款银行方、乙方与甲方的各种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4、不论何种理由和原因,罢运、停运、聚众上访均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如因乙方发生交通事故、服务质量或其他严重违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线路牌被行业主管部门注销的后果,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2、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提前终止;。
4、承包车辆报废(或不符合营运条件)、灭失,本合同终止;。
5、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其他事项的约定。
1、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
2、若国家税金、规费增加,其增加部门应由乙方承担并如数缴。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补充规定。
4、是甲方的下属单位,受甲方法人代表全权委托代表甲方签订本合同,并享有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本合同生效前甲乙双方签订的与合作经营承包车辆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全部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合同为准。
6、因本合同履行发生,双方协调解决,协调不成向配合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购车资金及按规定交纳的各类费用交付甲方时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车辆持有人)。
乙方:(车辆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客运出租车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了甲、乙双方的共同的利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及费用。
甲方自有的车型颜色车架号发动机号的车辆承包给乙方从事出租营运,承包期自年月日止,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经营权、收益权。
乙方付甲方承包费为元/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元风险抵押金,包车期满后乙方未违反合同规定,甲方将押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费用的缴纳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承包方式为日前一次性将承包费交于甲方。
2、承包方式为。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保险齐全的营运车辆。
2、甲方将随车证件交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商此车在乙方租车期内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其他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车辆租用期内因交通肇事、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车辆因此不能营运的,在承包期内的按合同中的承包费支付,超期时间的乙方每天按一百元交给甲方。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或担保人承担,甲方可以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由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若已由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5、本合同期内,车辆的维修费、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除正常自然磨损外,如有非正常损坏,必须更新维修至甲方满意,否则从押金中扣除更新及维修费用。发生遗失,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转让其他人员驾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退还。
8、乙方在行车中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整洁,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车辆机械损坏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9、本合同规定承包期满10日前,乙方必须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长承包时间,或者承包期满后解除合同。
10、因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与本合同内容不符的地方,应按国家或者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修改或补充相关的内容,以书面字据为准。
11、在承包期内,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参加车辆的年检、二类养护及营运证审验(包括车辆临时审验)、二类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修理费全部由乙方负责,燃油补贴由甲方领取。
13、酒后驾车产生的一切事故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
14、车辆的起始6000公里到甲方指定的一汽售后服务站更换机油及空滤各一次,如无更换记录,造成车辆的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费均由乙方负责,不足部分从押金中扣除。
15、乙方必须持有真实有效的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否则产生的所有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无连带责任,如上岗证或缺必须办理领证方可营运,否则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如有如下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乙方逾期未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严重违反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的。
3、乙方发生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对甲方名誉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从业资格证”。
5、乙方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甲方卖车原因,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乙方或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发生与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解除合同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车辆年承包费的20%的违约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或担保人)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甲乙双方都认真阅读,自愿执行。
八、本合同担保人为连带担保责任。
九、签字押印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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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版客车承包合同篇二十
甲方:电话:地址:
乙方:电话:地址: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本人在自愿的原则下下制定本合:
一、甲方将青a号车型承包给乙方经营,时间为年月日起年月日止。该车一切违章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首先交付押金万元整(大写:)人民币。
三、乙方每天须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元整,乙方在任何下都不得拖欠甲方租金。
四、若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不得将车转借他人,若发生任何违约情况,甲方有权将租车押金全部扣除并将车辆收回。
五、如在经营期间,时间未满发生违约,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六、乙方应谨慎驾驶载客,如发生驾驶违章、交通肇事,出现人员伤亡、车辆损伤等经济纠纷或其他情况,后果一律由乙方自负和赔偿,一切与甲方无关。
七、车辆在承包期内,如发生交能肇事,仍租金每天为元,不得延误。
八、租赁到期时,乙方必须将车完好无损的将车辆全部手续交给甲方。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证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