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通用21篇)
社会问题是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我们需要共同努力解决。如何合理规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范文中提出的总结方法和技巧对我们进行总结时的思路和方法有很大的帮助。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一
《追风筝的人》,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总能在脑海里浮现这样的画面:在广袤的旷野上,放飞风筝的孩子杰里奔跑着,头上的风筝猎猎作响,耳畔不时传来真挚的承诺:“为你,千千万万遍!”
小说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阿富汗安静祥和的日子里,主人公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形影不离的时光被一次风筝大赛后的“劫难”所打碎,难能可贵的友谊与真情在一些谎言与怯懦中渐渐逝去。命运带走了阿米尔的友情,亲情,只给他留下了一片遗憾,生命竟是如此无奈。
成年后的阿米尔意外得知的惊天秘密使他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去寻找他的亲生兄弟——哈桑。其中发生的种.种不禁令人费解和惋惜,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为了弥补心中的缺失,阿米尔费劲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并与当年侮辱哈桑的那伙流氓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花尽心思为心灵受到严重创伤的哈桑之子重新找回了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在阿米尔的赎罪之途中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在与悍匪的激烈较量中,他找回了当年的勇气;在开导哈桑之子的同时,他也对生命有了一番新的认识。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所有的一切都在哈桑之子放飞的风筝中得到了原谅与补偿。
小说最令我感动的就是哈桑所说的那些话,“为你,千千万万遍”,当哈桑还是一个12岁的兔唇小孩时,就有着为自己的朋友义无反顾付出生命和经历一切苦难侮辱的巨大勇气,真诚,纯洁。他身上那不可思议的承受力让人惊叹佩服,同时也为之心疼,感动,震撼。作为一个仆人的儿子,他没有自怨自艾,而是坦然忠诚于自己的身份。虽然他的地位低微,但是他的品质却是难能可贵的。
阿米尔和哈桑,一个风筝的的放飞者,一个是的风筝的追逐者,这不应该是最美的故事吗?但是,风筝的天职是飞翔。我不知道在天空中飞翔的风筝,是天使;而落了地的风筝,却是魔鬼;落地风筝就是那经过世俗浸染过以后的人性。随着剧情的跌宕曲折,我的心也波潮起伏。这个故事枝节复杂而且厚重,但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
读完书后,我觉得是依然是一个感人美好的故事。虽然书中满是阿米尔的懦弱,忏悔与自我救赎。但我觉得他是天使,他的爸爸是魔鬼,而哈桑则是试金石,拉辛汗是引路蜂。阿米尔一直在爸爸走也走不出的阴影下呼喊,面对父亲和别人指责自己是懦夫时,他的血液在说:“也许爸爸说的对。”他敢于承认,而且他善良的心把所有的错全归在自己头上,这是和他的爸爸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事。
读完这本书就像品一杯茶,有一点点苦涩,但其中的甘甜让你回味良久。其实人生不正是一杯茶吗?故事的开头和结尾似乎产生了鲜明的对比,作者细腻的笔法勾勒出温和而又悲壮的画面。主人公阿米尔不知在多少个地方回忆起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他内疚、忏悔,他宁愿付出一切去赎罪,这让每一个读过这句话的人内心不禁波涛汹涌,那无尽的酸楚与惋惜之情油然而生,不得不让人感动。
这本书,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喜欢,但我很确定这是一本值得每个人都认真读读的书,它可以唤起每个读者内心潜藏的自私,懦弱和自私的种子。使其在太阳的暴晒和大雨的浇灌下,发芽、开花,然后枝叶蔓延,长出宽容,大度和博爱的心灵果实,这需要一个过程,或许漫长,总之是美好的。
当在黎明与黑暗的交替中醒来,你还会看到那个模糊的人影,是你,是我,是大时代里的每一个人,在追逐那只属于自己的风筝,无论你经历了什么,一切总要继续,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无法推卸;应该克服的困难,我们无法逃避;应该面对的人生,我们无法选择。这就是生命,它要求我们在风风雨雨中勇往直前,敢于承担,在点点滴滴中细细回味过往的苦涩与甜蜜,慢慢体会生活的真情实感。每个人生命中都有一只风筝,我们在命运的安排下竭尽全力地追逐着,在幸福与痛苦的反复交替中渐渐地感悟着生命的真谛。
请从梦中快些醒来吧,带着你的风筝继续奔跑,继续上演长长风筝线背后的故事,学会承担,学会守护亲情,友情和爱情,一直记得远方的人对你的真心呼唤:“为你,千千万万遍!”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二
《追风筝的人》是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一部小说。他讲述了12岁的阿米尔与哈桑情同手足。然而一场风筝比赛后,一件悲惨不堪的事,令阿米尔感到自责和痛苦,他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爱,恐惧,愧疚,赎罪……都交织在这部小说里。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他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自己。
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须要战胜的就是自己。需要承担的,我们无法推卸;需要面对的,我们无法选择;需要克服的,我们无法逃避……只有向正确的方向努力去做,只有坚信“风筝”总有“落下”的那一刻,“风筝”最终会被追到。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去寻找救赎……。
这是一本令人震撼的小说,看完后也让我有很多感想,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风筝,它可以代表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小说开头和结尾重叠在一起,成为两幅相似的画面: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澈,追风筝的孩子们欢笑着奔跑,追逐飞逝的光影。这一幕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反复地上演着,但每一次的重复之间,生活都发生着剧烈的变化,这幅画面也随着主人公命运的变化被不断染上新的颜色,从孩童天真的视野堕入世事变迁的悲哀之中。
一场救赎再次开始。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上的伤痛至以完全失去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哈桑和阿米尔童年最喜爱的玩物时,才会不知觉的笑起来……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他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相比较而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不仅仅是友情,只要是能够沉下心来阅读的人,都会被其中直指人心的情感打动,也会从中折射出自己曾经有过的心绪,比如伤害别人时的快意和犹疑;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面临危险时的慌乱无措;爱情乍到时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孤独;应该担当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的情感没有任何的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面临变化的那一刻来不及思索的真实反应,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最私密的扪胸自问。胡赛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许苦涩与酸楚。但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
高三那年,语文突然很差,甚至有几次考了不及格。老爸为此很担心,害怕我会在高考的考场上写出跑题的作文。正因为此,我竟然开始补习语文。我的补习老师也就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对我下的评语是“阅读障碍症”。从此,我开始拼命地阅读课外书。
读书,对于我个人而言,就是希望能提高我自己的理解能力,要知道我是一个连读数学应用题都觉得费劲的人。慢慢地,我喜欢读书,因为我总能从书中找到温暖、慰藉、感动……而这些是从韩剧或者以偶像剧中得不到的。现在我想谈谈这本书《追风筝的人》,我知道这本书很有名,当当网几个月来一直销量前几名。我没有买它,因为没有被它的的故事梗概所吸引,直到后来,同寝室的女生买了,我依然没有借来的的欲望,因为她说看完很压抑,这与我的看书初衷相悖,我再次错过。上周,弟弟把书借给我,我没有拒绝,可这本书依然摆脱不了摆在书架上的命运。因为要把书赶快还给他,我终于不大情愿的打开了这本对我来说很特别的书。
阿米尔,一个普通的阿富汗男孩,我却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不,是自己真实的写照。我看到了自己,懦弱、自私、逃避、毫无责任感。在读的过程中,我无数次的放下书然后想起了自己。我为我所做过的感到恶心,我甚至把自己设想为阿米尔,假如我是他,我会不会也做出同样的选择。我总是想读一些阳光一些、温暖一些、一些能情不自禁流露微笑的书。可我现在才知道,也许我一直都知道,我在逃避,想把我的阴暗面隐藏起来,或是麻痹自己,我就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人。
现在我想谈谈我的过去了。我们都有在朋友家玩玩具的经历,可每次我把朋友的玩具弄坏或者不小心把朋友妈妈的高跟鞋弄断就假装一切从未发生,没有一次会为此事道歉哪怕承认我弄坏了她的东西。我也从来没有正视过这件问题,逃避的种子在我的心里慢慢滋生。有一次,我和弟弟在舅舅家玩儿,把整个屋子弄得乱七八糟,舅舅黑着脸,我知道大事不妙,我和弟弟都没吱声,耷拉着脑袋,希望逃过这次批评。舅舅问弟弟,是不是你干的,他说是,然后舅舅就把他倒挂着吵他,很严厉也很久,我傻在了那里,我没有为弟弟争辩过一句,甚至连一起承担的勇气都没有,我一句话都没有直到惩罚结束。这件事之后,弟弟一直很怕舅舅,我想应该和这次的记忆有很大关系,我一直很自责,不仅因为我没有为弟弟挺身而出还有他每次都为我挺身而出。即使在梦中,我会和一群人打仗,我也会躲在队伍的末尾。我知道这是骨子流露的懦弱。
我怕受到朋友的批评而撒谎、怕家人的指责而旁观、怕受到伤害而选择逃避,这是骨子里的懦弱。我从未承认,直到我看到了《追风筝的人》,看到了阿米尔,看到了自己。我不否认我的阴暗面,因为它构成了我,我知道我不仅仅是由它所组成,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只取决于我的选择,而我的选择一定是被阳光照耀的一面。谢谢阿米尔,让我真正的正视它,承认它,并告诉我我想成为怎样的人。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三
天上的风筝安静地飘着,地上的人驻足仰望看着那飘渺、彷徨却又自由的风筝。《追风筝的人》,一本融入了快乐与悲伤,深情与绝望的小说。很美丽的开始,跌宕起伏的经历,一个充满希望的结局。故事很完美,一场残忍而美丽的人性救赎。
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和童年伙伴,两人从小形影不离,手足情深。在追风筝的比赛上,他们获得了冠军,哈桑去追回落下的风筝,却遭到欺负甚至强暴。目睹了一切的阿米尔因懦弱恐惧没有挺身而出,这成为了他童年一份痛彻心扉的罪恶,这也最终逼走了哈桑。因为战争阿米尔和父亲逃亡美国。阿米尔成年后决定要赎罪,再次回到了家乡,命途多舛。他还发现了惊人秘密:哈桑是他的亲兄弟。最终得知哈桑去世,阿米尔决定抚养哈桑的儿子,完成了一个男人的赎罪与成长。
童年是甜的,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一起玩弹弓,摘柿子...童年是难以忘却的萦绕于心的。可是阿米尔的懦弱彻彻底底地撕裂了这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的懦弱锁上了哈桑的心窗,虽然悲伤难过但哈桑始终还是惦记着阿米尔,可是阿米尔却无法打开内心的枷锁去面对他。人,生来是软弱的,懦弱其实本不是一种错,可是在阿富汗,这个纷乱的国家里,无法克服懦弱却成为了每一个悲惨人生的开始。其实阿米尔很善良,他很珍惜和哈桑的感情,但罪恶感几乎充斥了阿米尔从此以后的人生,像是风筝被剪断了线。
哈桑和阿米尔的交情深厚,却也折射出阿富汗的不平等观念,因为种族不同,因为身份迥异,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他们之间有了隔阂,虽然他们是密不可分的挚友,但是在阿富汗,这种观念是潜移默化的,他们之间隔起来一到透明的高墙,虽然看不见触不及,但是它赫然地耸立在两人之间。
不论是哈桑受到的精神甚至肉体的侵犯,还是阿米尔在赎罪路上遭遇的种.种暴行,都看出那里充满了人性的泯灭与道德的沦陷,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情形。在我们还享受来在国家的庇护和生活的安逸时,不仅仅是阿富汗,整个中东地区,都不时狼烟四起,生灵涂炭。那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宗教观念的冲突,导致这片地区的腐朽衰败在这个崭新的大时代里,世界需要的是和平,是平等;不仅是身份观念的平等,更是同样作为人类生活在这个世上,追求幸福的平等。
多少年日以继夜的难以入睡,使阿米尔走上赎罪的路,他要去追回当年他失去的那只“风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阿米尔终于获得了解脱,打开了心中的枷锁,相信那一刻他是幸福的,一场持久暴风雨之后的彩虹。那只失落的“风筝”,不负追赶之苦,终于回到了阿米尔的身边。阿米尔是善良的,只是懦弱让他无法自拔。他忍受心中折磨,努力争取救赎的机会,这使人很欣赏。二十六年的折磨,最终蜕变为勇敢的人,从绝望中走出,接受狂妄风雨的洗礼,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令人慨叹。
那是一只拼命挣脱的风筝,一不小心风筝断了线,离开了放风筝的人,飞向远方;不过放风筝的人没有放弃,而是奋不顾身地追赶,向着那未知的远方,终于他抓住了,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
在他为阿米尔捡风筝时遇到小混子阿塞夫,要求他交出风筝,哈桑竭力保护属于好朋友风筝,在哈桑被阿塞夫强暴的时候阿米尔就在旁边亲眼目睹这一切却选择逃避。哈桑对阿米尔忠心耿耿,无论是阿米尔做了什么,他总是一味的信任跟包容,在阿米尔遭受坏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他也是挺身而出,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在阿米尔的内心深处却清楚的感觉到,自己并没有把这个出身低贱,目不识丁的哈桑当作自己的朋友。在阿米尔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柔弱胆怯、欺骗诬陷、自私妒忌,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人性中丑恶的一面,而哈桑虽然出身卑微并遭人唾弃却忠诚勇敢、善良正直、宽容并具有自我牺牲精神,有着全心全意爱的决心和能力,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人性美善的一面。
哈桑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依旧如从前一样跟在阿米尔身边,而阿米尔则无法面对他,甚至要求父亲开除他们。当然,父亲是不会同意的。读后感无奈之下,阿米尔在13岁生日那天陷害了哈桑,诬告他偷了自己的礼物,而聪明的哈桑也温和地承认自己是小偷,这并不表示哈桑逆来顺受而是因为他知道阿米尔的目的,他知道阿米尔在巷子里看到了当天发生的事情,不敢面对自己。
随后战争到来,阿米尔一家搬去了美国。他们在美国定居生活逐渐忘记了原来那土地上的人和事。与此同时我们从他们两个人身上都看到了阶级性,在一个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下,这是无可避免的,作为社会里的一份子我就得按照那个社会的方式来生存。作为人我们都不是完美的,我们不可避免的会犯一些错误。阿米尔曾违背自己的良心犯了很多错误。
通过一通来自阿富汗来的电话打破阿米尔的生活,重新撕开了那段往事。并也因此得知哈桑是父亲的私生子,是他的亲兄弟。阿米尔决定应该回到那片土地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只是在这时哈桑已不在人世,留下了一个儿子却被卖给当年那个小混混阿塞夫为奴,阿米尔救出了他,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本书故事的最后,阿米尔陪着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在美国的广场上放风筝,追着风筝开心的喊着当年哈桑说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完成了自己心灵的救赎。
读完这本书,一个愈发清晰的理念回荡在我脑海里,相信会伴我终生:过去的事虽然不可以改变,但犯过的错可以弥补。我们不仅要勇于承认错误,更要积极的迈出弥补的步伐。愿你我在这世间都能勇敢的直面黑暗,坚信黑暗终归会过去,奋力地去追逐光明。待归来时,还是如哈桑般纯情的少年。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四
假期里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生活就像是散开的拼图,每一块都有让人想起生活原本应该是另一种样子,让人想起那个尚未盛放就已经凋谢的梦。读过《追风筝的人》,不禁让我想起今年伦敦奥运会田径赛场上那十三亿人瞩目的未盛放的星,中国飞人刘翔。因为旧伤复发,在冲向第一栏时碰掉栏杆,从而无成绩意外出局,刘翔,你的伤,我们的痛,虽然我们不愿看到四年前北京奥运会上因伤退赛的悲剧再度重演,但我明白了,有一种悲壮叫做坚持。这一次,刘翔没有像四年前那样,而是单脚跳完全程,带着破碎的梦想在通过终点前亲吻栏架,那一刻,全国的观众为之动容,为之心痛,不过,我们大家相信,刘翔会是中国男子田径赛场上永不可磨灭的闪亮。我一直都喜欢刘翔的笑容,自信、真实、大度、从容、淡定,就像那飞翔在蓝天的风筝,而他,就是那个追风筝的人。我想,刘翔的风筝早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在雅典奥运会上,在大阪世锦赛上,在广州亚运会上,我们都早已看到,他的那盏风筝飞得又高又远。其实,每个人都是追风筝的人,刘翔也是,他追逐着梦想,追逐着冲向终点那一刻的释放,追逐着站在领奖台上那一刻的荣耀。《追风筝的人》中有说道:在阿富汗,结局才是最重要的,他们想知道的是结局是不是幸福。而我在刘翔的微博中却看到这样的几句话:我很享受这些年来努力的过程!更享受拼搏的过程!这也源于我对跨栏的挚爱!我想,对于那些像刘翔一样的奥运健儿们来说,结局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们享受那个为之而奋斗的过程。“我不在乎,我能等。那就像酸苹果。只要等到苹果熟透,就不会生病。”小说中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如是说。而对刘翔而言,八年来的等待,他也不会在乎,他能等,并且也会等到一直追寻而再放飞风筝的时候。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那狭长的走道,两边的书如同数不清的树,掩映着这条窄窄的路。眼前突然出现一幕日出,一片朝霞,那种欢快乐观的金黄,那种温暖温馨的橘黄,那种心旷神怡的粉紫,那种摸不透的深紫,当然还少不了清新纯洁的白色……男孩,奔跑着的男孩,他牵着,牵着风筝线!上面还有风筝,摇曳着的风筝!这本书的封面吸引了我的眼球,更重要的是它的名字,那么富有哲理,那么让人遐想不断,——追风筝的人!
我捧着本书,脑袋里浮想联翩,我,随着风筝越飘越远,游离了世界,忘记了自己。
我带回了这本书,一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进入作者笔下那温馨的阿富汗!
阿米尔,真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哈桑,忠诚是他最宝贵的财富;他们俩的友谊,更是他们俩共同拥有的,最宝贵最宝贵的财富!但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的友谊竟如此脆弱,就如同他们所放的风筝一样,消失在茫茫天际。
当时那个时代,有的种族卑微,有的种族高尚,但是,不同的种族都有着不同的理念,人们信任自己种族的领袖,依靠自己种族的伙伴,令人始料不及的是,种族之间发生一点点小小的摩擦,使人民受到了极大的压迫,现实变得紧张残酷。人们所信任的领袖,到最后,却引导人们去害自己!情节曲折啊!
这本《追风筝的人》写了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这是值得瞩目的一部作品,这是非比寻常的一部作品,这是极为动人的一部作品,这是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他是睿智并发人深思的一部作品!
天上繁星点点,代表着每一个人。那闪烁的光,代表人生路途,是理想赐予他发光的力量,是乐观给予他重新发光的动力。
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一只载着理想放飞于广阔蓝天的风筝。文中的刘老师,虽然身残,但志不残。他抱着对生活的爱与追求,抱着乐观开朗的性格,笑着面对生活中的每一件事,一天又一天地活下去,向我们成功地展示了生命力顽强的一面。
努力吧!同学们,既然生活赋予我们健康的身体,就让我们一起欢笑着放飞手中那承载着我们远大理想的风筝吧!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五
在阅读《追风筝的人》时,当阿米尔决定踏上赎罪的道路,回到战乱的阿富汗寻找哈桑时,我还在期盼,在阿米尔推开门的刹那,出现的是年迈的哈桑仍在等待着阿米尔来寻他,哈桑将以久违的拥抱来宽恕他,可是,结局却是哈桑已经与世长辞,时间的流失无限的延长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道路。
悲剧存在的意义在于什么?
鲁迅曾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是什么?可以是爱,正义,忠诚,责任,也可以是感恩、拼搏、梦想……其实,使人生有价值的东西从来就是难以一一罗列的,他们默默地潜伏于人们的心中,通过各种方式外化于形,从而让他人有所体会与触动。悲剧的作用就在于引起读者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引起读者对美好事物遭到毁灭的痛心与叹息,同时引导读者对悲剧发生的原因进行反思与共勉。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给我最大的体会是,构成人生挫折或酿成人生悲剧的原因是多样的,除去无法违背的客观现实外,人性的弱点是不可否认和回避的重要原因之一,作者在书中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对阿米尔的懦弱、自私、软弱、逃避心理进行了毫不掩饰的描述,昭示了人性存在的弱点。
最后,还是引用书中一句话,作为正能量的结尾:所有的一切都有可能成为我们那时心中的风筝,我们奔跑着,一直向前,眼中心里想的都是它。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激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便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老友。彻底称得上是寸步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咱们的方针是一个很尖刻的老婆婆家。素日里,她老是怒斥咱们。咱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宝贵的手表,咱们早就觊觎它了。所以,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分,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变节了他,但是仍是再次容纳了我,或许是最终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知他,在某种程度上,我或许便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魅。”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怪,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暴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磊落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相同的惊骇,相同的内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不管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比及来不及的时分再懊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觅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自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浅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巧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照不宣的盯着我,苦口婆心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咱们应该感到幸亏。由于这样,咱们才有去抢救,去抱歉的时机,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终身,抓住时机别让它定格成永久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咱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要追到了归于自己的风筝,咱们才干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服气与感谢。而对于咱们来说,不管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咱们英勇的地去追吧!
阿富汗,一个久经战乱、充满人性邪恶的地方,也是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乡。他们喝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在同一片草地呼唤出第一个名字,甚至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从小,他们就喜欢追逐风筝。然而,也是风筝改变了阿米尔和哈桑的生活。
小说中风筝既是亲情、友情、爱情的象征,也是正直、善良、诚实的代表。对于哈桑而言,风筝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忠贞不渝的誓言。对于阿米尔而言,风筝就是父亲的信任;追风筝的人看似哈桑,实质上最终追得风筝的人却是阿米尔。“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作者用这样诗性的语言在告白主人公的美好心灵。
掩卷沉思,恍然大悟,其实每个人的“风筝”各不相同。对于我而言,“风筝”就是一种需要以心换心的真情。在少年成长的旅途中,或许这种感情是友谊,或许是亲情,抑或是其他。我想追求的不是亲朋对我的付出对我的好,而是我和朋友亲人之间真心相待,彼此信任得到快乐。
在追逐风筝的日子里,阿米尔和哈桑历经了太多的血腥,遭受了太沉的苦痛。最终阿米尔获得了救赎,追到了勇敢正直责任和良知的人性美。生活中总有一些朋友,不是因为觉得彼此投缘,不是因为有着共同的话题和兴趣爱好,不是因为彼此需要才交朋友;而是为了某种利益的维系,结果朋友成了互相利用的代名词。读罢《追风筝的人》,始终萦绕我的耳畔的是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心灵真诚的感动,久久难以平静。多么希望我们人人能拥有彼此真心相待的亲情友情,若如此,生活会有多幸福啊!
“为你,千千万万遍。”一句话足见哈桑对他主人无比的忠诚,甚至愿意不顾一切帮主人追回一个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或许,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真心、真诚相待每一个人。
“为你,千千万万遍。”愿我们都是生活中追逐真诚真心这只“风筝”的人。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风筝,它拴着正直、勇敢、善良、忠诚。它是象征我们人格的风筝,让我们勇敢地追寻那支风筝。
《追风筝的人》讲述的是年少时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位富家少爷,他本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但他却也存在等级观念和宗教种族观念。因此阿米尔捉弄哈桑之后,尽管心怀愧疚,但仍然得到自我辩解和自我原谅。但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因为阿米尔的懦弱间接地逼走了哈桑,不久后看书也随父亲去美国。成年后的他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而再次踏上故土。却发现了一个惊喜谎言。他一点点探索,在战争中的阿富汗,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已经离世的哈桑的儿子,找回了那支他曾丢弃了的风筝。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震撼,原本的阿米尔是懦弱的,无法保护也无法面对自己的伙伴。好在他还是找回了失去的心,可是,在生活中并不是每一次伤害都可以弥补的。有的风筝是再也找寻不到的。所以说阿米尔是幸运的。
这也使我联想到学习,当我们遇到难题时,有时是懦弱地远离难题,有时盗取别人的方法解决难题,难题于我们而言,难道不是一次好的锻炼机会吗?正确的应该是迎难而上。抓住成长的机会,抓住即将远走高飞的“风筝”。
细细想来,我们似乎比阿米尔更幸运,他与哈桑再也回不去了,他的“风筝”是残缺的,而在这“风筝”的背后,附着的是人性、是诚实、勇敢、善良的品质。是我们人格的一部分。只有不失去我们的“风筝”才算一个真正的“人”像年少的阿米尔,他那懦弱的表现使他的“风筝”丢失。即使后来不顾一切的救赎,得到的也只有残败的“风筝”得到了再失去,总是比从来就没有得到更伤人。而罪恶导致的善行,却是最大的救赎。
在那飘荡的风筝上有着对人命运的掌控。无论因什么,为什么,我们都应牢牢地抓住它,即使错过了花满枝桠的昨日,也不要错过今朝。
这是一个关于阿富汗少年心灵自我救赎的故事,这是一场关于人性真理的探讨。它是一个悲剧,一个宽恕,一个救赎。
人之本性虽是虚无,然万物生于一,归于一,在这份虚无中难免会滋生出一些原罪,他们分别是:贪婪,色欲,贪食,妒忌,懒惰,傲慢,暴怒。人们只熟知“饿”是一种本能,“渴”是一种本能,却没有意识到罪恶也是一种本能。在《追风筝的人》这种书中,所有的爱恨情仇,恩怨纠葛,无一不是起源于人的原罪。每个人或多或少,手上总沾有一部分鲜血,也许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或者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行为,又或者,被伤害者已经宽恕了这一行为,然而我们终将无法逃过自我良知的谴责。有的人或许怀着这份自我谴责煎熬的度过一生,而有的人,会走上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比如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阿米尔。
并非有所作为后才造成了罪恶,有时候“不作为”也是一种罪恶,阿米尔看着自己的同伴阿桑惨遭种族歧视之痛,受人侮辱然没有伸出援助之手,与其说是他的懦弱,不如说是他没有克服“恶”的勇气。他认识到这一种背叛,然而他自认为无能为力,甚至为自己的懦弱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来证明自己的“正义”。
人性就是这样,人们往往太以自我为中心,心安理得的在内心制定着道德的法则,所谓社会公德,人们只认同与自己内心道义相符合的那一部分,我们活在自我欺骗的世界里,活在“大多数人认为”的世界里,活在苍白的话语和苟且的文字里。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六
“叮叮——咚咚——”,我翻开乐谱,包起指甲,扶上琴弦,再次感受我追逐梦想的日子。
幼儿园·创造。
小时候,老师家长总会询问我们的梦想,朋友们都会想成为老师、警察或是医生。那时的我总认为这些职业都太平凡,我要来点不一样的。“我要像他们一样优秀!”我指着电视机中正在表演的人说道。
可能只是巧合吧,从那以后我似乎对音乐越来越感兴趣。每次看到各式各样的演出,我都会想象着自己在舞台上的样子,憧憬着自己的未来。
“我一定一定要掌握一种乐器!”这样的一股信念在我心中生根。
小学·追逐。
然而,梦想却不是用来幻想的,我需要为了理想而奋斗。
一年级时,我对音乐的着迷被细心的妈妈啊看了出来,她送我去学习了古筝。从第一节课开始,我便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我相信我一定能成功。
可是,现实总是与想象背道而驰。在踏进了这个班级的第三节课,我便感觉到了自己与同学们之间的差距。我只是靠着自己对梦想的热爱和心中的那股信念,凭着一腔热血在梦想这条路上横冲直撞,而同学们都已有着厚实的基础。
我还不想放弃我不能放弃!
从那以后,我每一节课上眼睛都随着老师转,手中的笔也不停地在纸上飞,可这好像还不奏效。我想回头,回到最初憧憬梦想幻想未来的时候,可是我不甘心。
聪明的老师察觉了我的反常,与我进行了一次深刻的谈话,同时,也告诉了我前进的方法,解开了我的困惑与纠结。从此,我在课上比从前更加认真、专注,回家也不松懈,坚持着每天一小时的练习。
心中的那一股信念愈加强烈。
初中·成功。
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我离梦想很遥远。于是,我报考了古筝十级。知道那一个“优秀”出现在我的考级证书上,我才真正体会到了成功。
是心中的信念是我靠近了梦想。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七
梦想就像沙滩上的贝壳,多姿多彩,令人遐想;梦想就像一缕金色的秋风,给我送来阵阵清凉;梦想犹如一束艳丽的鲜花,给我带来淡淡的清香;梦想就像一株株小草,突破重重困难,重见光明。董存瑞的梦想是为了战斗胜利,英勇献身。林则徐的梦想是虎门销烟、强国震威。
我也怀揣梦想,走上求学之路。我清楚的记得周恩来总理说过的一句话:“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一年级时,我用心写字,一笔一划,刚劲有力。当写到“人”字时,老师给我们讲:“人”顶天立地,我们将来也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那时,我听得懵懵懂懂。
我在电视上看到杨利伟乘坐“神舟五号”飞船遨游太空,实现了中华民族千年飞天之梦;我也看到北京成功举办了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展示了中华民族灿烂文化;我还看到中国航空母舰下海起航,圆了中国人的航母梦。我为此感到骄傲。
也许我成不了医生,救死扶伤;也许我成不了教师,播撒芬芳;也许我成不了科学家,去探索宇宙的奥秘。但是我懂得,满天繁星,斑斓璀璨,星星点点,是每个人的梦想。也许我就是一颗耀眼的星星。我将跨出追逐梦想的脚步,上下求索,让梦想成真。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八
偶然翻开了这本无意间得到的书,开始只是想想在闲暇的时候打发一下自己的时间,但是书中的内容却引人入胜,渐渐地我沉浸在其中。
我们总是无法面对真实的自己,有时会端着高高在上的架子去随意评论和斥责别人,却对自己内心的懦弱和恐惧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当真的面对真正的'自己,说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往往物是人非,为时已晚。
阿米尔作为本书的主人公,却是我们很多人的缩影。从幼稚到成长再到成熟,每个人在这漫漫的人生历程中,或多或少都会犯下过错,做过一些幼稚伤人的举动,在心里也曾为此感到羞愧,懊悔却又遗憾。这些事情就像结绳一般缠绕着,贯穿着我们的人生的成长。得与失,祸与福,在冥冥之中一次次变更,一次次塑造与成就新的自我。
风筝,作为这本书贯穿着全文的线索,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故事,也因风筝而起,因其而结束。
阿米尔和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哈桑的父亲在阿米尔家里做仆人,而哈桑的母亲生下他后便游戏人间,早已不知所踪。
哈桑的童年中阿米尔就是一个在他心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的人,他们之间早已联系在了一起。一主一仆,日日夜夜,如影随形。
而身份的高低,阶级的差异也间接造就了他们友情的破碎。阿米尔始终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他容不得哈桑比他聪明,容不得哈桑比他优秀,这是阿米尔思想里面的血统意识。
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哈桑为了少爷阿米尔的胜利,帮助少爷追逐风筝。但成功追到风筝的哈桑却被孩子中的恶霸们欺凌,而阿米尔去寻找他时看到了这一幕,却因为恐惧和胆怯没有挺身而出。
这件事在阿米尔心中难以消失,他不断安慰自己主人没有义务去为了仆人挺身而出,而哈桑被欺凌的一幕也不断在提醒自己的懦弱,逼迫面对真实的自己,自私、卑劣、残忍、弱小。
而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背叛而不是救赎自己,用手段赶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人格。
像孟子所主张的“人性本善”,而荀子却主张“人性本恶”,人生来就是有双重性的。没有圣人也没有极限的罪恶之人,人性的好坏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而阿米尔也因为这个心结,踏上了救赎心灵的旅程。
故事的结局,对着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却因为战乱的意外而死去,阿米尔费尽周折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也因为私人恩怨与往日仇敌互相对峙。
在危及生命的紧要关头下,哈桑的儿子用了弹弓射击了仇敌的左眼,就如同当初哈桑保护阿米尔一般。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姐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阿米尔最终追回了自己失去的人格,而我们,也在这人生道路中跌跌撞撞成长,微笑迎接明天。
文章作者高二(2)黄诗茜。
供稿:语文科组指导老师:翁学婉。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九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
《追风筝的人》是一本大家都熟悉且喜爱的小说,出版后因其纯净、催泪的文字而迅速走红。这本书也是作者美籍阿富汗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处女作兼成名作兼封神之作。
在未阅读本作品之前,看过本书翻拍的电影,也因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便让我泪湿衣襟。也使我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对阿富汗的好奇心,让我感受到那片充满死亡,暴力,血惺的土地上‘爱’依旧无处不在。书中讲述了一段不平衡的友谊和一场跨越的赎罪,以及一生的怀念。
阿米尔是阿富汗一个富家的少爷,他的父亲是一个卖地毯的商人,生意做的很好,人也颇有男子气概,哈桑是他家仆人的儿子,两个小男孩年龄相仿,身份却是那么悬殊。我认为阿米尔父亲这个角色人物,一生中充斥着隐瞒与期骗,他是真相的守护者,也是真相的延续者。也许人生中谎言,无处不在,你信任的人,你不信任的人,你爱的人,你不爱的人,甚至包括你自己,都有秘密。秘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面子,保护自己的一切。但欺骗就跟盗窃一样可恶,它剥夺了他人知晓真相的权利,真相大白的时间点,对命运的方向影响太大了。
哈桑勇敢、聪明,阿米尔在哈桑的映衬下显得懦弱不堪。父亲对哈桑越发称赞,使得阿米尔心里产生嫉妒。在一次斗风筝的比赛中,阿米尔决心要拿到冠军向父亲证明自己,他如愿获得了冠军,哈桑帮忙捡掉落的风筝。临走前,哈桑说出了那句感动千万读者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也是本书的灵魂,并为后来阿米尔心灵的救赎留下铺垫。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一
《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心灵救赎的故事;一个关于童年的故事;一个亲情与背叛的故事;一个与爱和友情有关的故事。
这本小说写的是人性的本质与救赎,每次读到这本书都令我感到震撼,随之一种咸咸的东西在眼眶呼之欲出。
小说写的是:12岁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仆人哈桑情同手足。阿米尔自小母亲因生他而难产死了,他父亲善于做公益,却吝啬给他关爱,但他父亲时常会给予哈桑关爱,这令阿米尔产生了嫉妒。
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眼看哈桑被人揍,强暴都没有出手相救,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他以不正当的手段逼走了哈桑。不久后在阿富汗有战争,他也随父亲逃亡到美国。他在美国学习,有了车子房子妻子,但他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救赎,阿米尔再度回了故乡,希望能够为不幸的好友尽力,哈桑已经死了,留下他的儿子再恤孤院,却也得知原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他选择谅解,面对,他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找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他最终救出了他的侄子。
在文中提到三次“为你,千千万万遍”。第一次是他们十二岁那年斗风筝比赛,哈桑为阿米尔追逐那只赢得胜利的风筝,“他飞奔到街角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这句承诺纠缠了阿米尔大半生,直到最后追回那只遗失的风筝。自那次,哈桑被强暴,阿米尔一直被这个噩梦,紧紧缠绕,他在等待时光愈合一切。
第二次听到这句话是后,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为救侄子被打的住院无法动弹,“为你,千千万万遍”是帮助他的法里德说的。就这样,阿米尔哭了起来,不顾他折断的肋骨,让他无法呼吸,不顾泪水刺痛它裂开的嘴唇。
每次听到这句话都想流泪,三次话的含义都不同,阿米尔的前半生都在逃避,追风筝成为阿米尔长大的仪式,书中风筝是一种象征。而我们,只有一直追天上的风筝,追逐心灵的风筝。
偶然间听人说起这本书,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奇特的书名。如今,我真正得到了它——这本《追风筝的人》。
哈扎拉族人,一个经历了被羞辱、被践踏,在蹂躏中顽强抵抗的民族。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而哈桑,仅仅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在后来的战争中被随意残害的哈扎拉族人。两个人身份截然不同。哈桑,至始至终对阿米尔——他的少爷怀着至高无上的敬意。即使在那场风筝比赛后。即使他知道自己的阿米尔少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侮辱,看着他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他,却跑了。即使哈桑知道,知道阿米尔背叛了他。却毫无怨言。他具有令人敬佩的宽容、忠心。哈桑敬爱他的阿米尔少爷。不只是敬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可以用一切去为他付出,却从不求回报的人。
像绿叶,从来都只是在背后默默衬托着鲜花的光辉;像野草,在风中坚韧不拔,傲然挺立。哈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等待阿米尔,等待着自己在出生时说出的第一个名字的主人。可惜,终归他们并没有相逢。哈桑走了,离开了,被残忍的塔利班组织轻松地用地雷炸死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往事永远不会被埋没。我看到,一个人犯下可怕的错误,他可能用一生来弥补。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来了。阿米尔就是背叛过后,重新踏上寻找本质的路的人。哈桑走了,不会再回来。阿米尔即使用他的性命,也要把哈桑的儿子带出战场。带到自己的身边。这是给自己内心的救赎吧,我想。错过的就过了,再一次的情形,就不会再放弃了。
当一个人犯下了让自己不可原谅的错误,背叛了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人,他的心里好像就留下了一道刀口。当再一次的情景,相似的人再次出现,人就开始赎罪。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心灵,想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即使这很困难,但或许他们会用一生去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
错过的,犯下的错,都是过去的了;而现在,曾经背叛过最重要的人的他们,也许只能用那种方法,抹掉自己曾经的过错。用对他人、对对于被自己背叛的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人的无私奉献,来弥补,弥补往事割下的伤口。即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自己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那一道伤口,也即将愈合。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当阿米尔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二
昨日,最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以前看了四遍,前面三遍,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我也不明白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齐,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此刻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能够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齐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向活在愧疚痛苦之中,得不到自我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向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明白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我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我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明白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最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取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我的心勇敢地应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三
安德的游戏》是一本十分好看又有意义的书,我十分喜欢。
安德维京,年仅十二岁,神一般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便进入了战斗学院。当时人类刚打败了虫人的第二次袭击,得到了一时间的安宁。安德在不知不觉中担负起了拯救地球的责任。于是安德便与他出色的队员来到了最高学院——指挥学院。安德在那里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训练,他也一次又一次在模拟训练中打败了虫人。可安德却不知道,这所谓的模拟并不是与电脑而是与真正的虫人进行pk。在最后一次模拟中安德用毁灭武器,射向了虫人的星球。让这个宗族从世界上消失了。当安德看到显示器上的情景时才知道,自己毁灭了一个星球。他是那么自责。然后她在梦中见到了虫族王,于是他来到了梦中的地方。他又向虫王保证,他一定会把下一代带到一个好地方生活。
其实孩子是善良的,他们并没有像把一个宗族消灭,只是想保卫自己的家园。他们最终的目的也只是让敌人不在侵犯自己的家园罢了。
看了电影《安德的游戏》,我马上去借了小说来读。这是关于一个天才儿童被训练成为战士,承担了打败虫族外星人、拯救地球的重任的故事。
最先一段是安德六岁就被送到太空战斗学校,成了年龄最小的新生,他天资聪颖,很快就成为教官的宠儿,可同时需要面对同学的妒忌和排挤,甚至陷害。安德依靠自己的才能和强大的心理素质熬过一次次的考验,最后升到指挥学校,继续不停地以打游戏方式模拟训练。最后他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实际上人类舰队的最高指挥官,消灭了虫族星球。
看完电影,我羡慕安德的帅气和霸气,对他完美独特的童年非常向往,谁不喜欢做一个天才呢?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打败了别人,在人群中总是那么耀眼。可是看完书以后,我却深深地同情安德,他的童年一点都不美好,不开心。为了提高他的能力,他被剥夺了与别人相处的可能,不能有家人,不能有真正的亲密朋友,时时刻刻地进行战斗训练。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摧残啊,即使是安德,也好几次差点儿崩溃。
虽然,最后安德熬过了最后一次决战,可是地球却不欢迎他回去,他只能和姐姐一起飞向殖民星球……。我对着书本长长地叹息,天才的生活并不完美,背负着那么多的期望,放弃很多很多的个人爱好,也不是好过的日子呢。
我不由地庆幸自己不是天才,平凡普通的小学生一枚。不过,我也面临升学的压力,学习中也有竞争,多多少少我也会嫉妒别人,也曾受到别人的嫉妒。不过看完这部《安德的游戏》,我对自己说,努力做过便无愧于心,不管以后去哪个初中都不能气馁,天才固然令人仰视,平平安安享受和家人朋友的快乐生活才更重要。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四
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她一生只有十九个月光明与声音,在安妮·莎利及其他老师的帮忙关爱下,在亲朋好友的成全中,海伦克服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困难,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学士学位。她始终致力于残疾人事业,四处募捐用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环境,并为他们创造受教育的机会。她曾周游世界各地,为残疾人加油鼓劲。最终成为一名杰出的慈善家、演讲家、教育家。
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有位哲学家以前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有着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但自身缺乏毅力。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要正确地对待困难,每个人一生中都会遇到困难。遇到困难时,不要害怕退缩,而要想方设法地将困难克服,战胜困难的过程也正是自我进步的过程。
二、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不容易是把每一天应做的事每一天都坚持做。什么是不简单?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是啊,如果能按上面说的去做确实是十分难。做一件事、坚持一天很容易,坚持二天也很容易,但天天做到却很难。因为这不仅仅需要恒心,还需要坚韧不拨的毅力。而要把每件事都做到最好,更是难上加难。因为这不仅仅要上述的两点,还要有做事认真仔细的好习惯。如果我们能办到这两点,就能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中得到进步,得到提高。
三、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应对,使自我得到信心。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五
教育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就像爱情。
最近有一款名叫《旅行青蛙》的游戏,风靡朋友圈,大家的身边可能都有这样的人:隔三差五朋友圈晒一晒蛙儿砸去哪儿玩了,又带什么礼物回来啦,怎么又在家宅一天啦,等等。
这些话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呢?没错,是不是跟你小时候爸妈对你说的话很像?
-你以为这款游戏佛性,氪金也比前两周风靡全网的《恋与制作人》便宜,当你看见别人家蛙儿砸的顶配,你开始反思是不是给你蛙儿砸的远远不够。
我很佩服作者可以通过一个小女孩scott的视角来讲述这个故事,书中描述她内心想法的天真无邪的语句,让人看了觉得仿佛真是出自一个小女孩之口。
cott的父亲,阿迪克斯,是一名律师,他年轻时还是镇上有名的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它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
书中的“知更鸟”就是黑人罗宾逊,他被诬陷强奸了一名少女,没有人愿意为他辩护,只有阿迪克斯承担了这个责任,为此,镇上很多人都在背后议论阿迪克斯,甚至说他坏话。但是他相信罗宾逊,也看清楚了这起冤案中的真相,更因为他崇尚人人平等,而不会像大部分人一样仅仅因为罗宾逊的肤色而质疑他的人品。
在法庭上,阿迪克斯据理力争,循序渐进地为评审团解释了事情的真相,渴望为罗宾逊洗脱罪名。但是,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却是令人失望且悲哀的。
罗宾逊还是被判处死刑,在庭审结束的几天内企图逃跑时被击毙了。
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此感到伤心难过,他不理解为什么真相明明如此显而易见,但是法庭却给出截然不同的判决。阿迪克斯说: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失去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
书中还有一段小插曲讲的是小女孩的哥哥杰姆因为发怒毁了杜博斯太太的花园,而被阿迪克斯严厉地教训一顿,并且被罚坚持一周去杜博斯太太家念书给她听。他希望让孩子们明白,什么错误可以犯,什么错误不可以犯。他总是希望以身作则,尽管平时很放任孩子们玩耍,但是当孩子们对怪人拉德利的家进行骚扰时,当孩子们因为其他人的坏话而打架时,当孩子们因为情绪失控而破坏别人花园时,他总会及时教育他们,教导他们事情的对错,教导他们如何做一个正直而且正义的人。
常有人说,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并不仅仅是因为孩子在出生后到入学前的这段时间大多都是由父母照料抚养,而是因为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言传身教,将会在孩子的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
最后以书中的一段话作为结尾——。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六
最近,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令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小时候因一次高烧,导致她两眼失明,两耳失聪,从此,她的童年生活在了一天又一天的黑暗之中。但是这时,海伦凯勒不幸的生命中迎来了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老师—莎莉文老师。莎莉文老师非常亲切和蔼,人们常说:“上帝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也会给你开启一扇窗。”可能莎莉文老师就是上帝特地为她开启的那扇窗吧。她每天都用神奇的方式让海伦凯勒学会几个单词,更不可思议的是海伦凯勒居然在丧失听力的情况下,经过老师的精心栽培和自己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十岁时学会了说话。这个还未开放就已经奄奄一息的花朵,在园丁的呵护下结出了对自己来说意义重大的第一颗果实。
后来,海伦凯勒写下了世界经典佳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真真切切地描绘了她从悲惨童年,经过自己不懈努力,最终化茧成蝶的过程。
她在书中说过:“人生中最大的'灾难,不是过去留下的创伤,而是你因此而一蹶不振,甚至放弃自己的未来。”这句话我思考了很久,也想到了很多。海伦凯勒遇到巨大的困难后,并没有因此绝望,怀疑人生,她认为这是上帝对她生命的考验,因此她不惧困难,付出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在黑暗幽闭的世界中整天反复枯燥地学习基础知识,她挺过来了,并且取得了大多数正常人无法达到的优异成绩。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我会好好珍藏,因为它激励了我,每当我遇到困难,只要想起这本书,都会信心满满,也希望它能激励更多的同学。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七
《活着》这本书是余华的代表作,书中记叙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活着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那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
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活着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
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了余华的《活着》,书中讲述了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接着他不幸被国民党捉去当壮丁历经死难而幸免于世,但母亲却因病去世;再接着儿子有庆被抽血至干而死,女儿凤霞产后的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继而女婿二喜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撑死了;最后,只剩下老了的福贵和一头牛的故事。这个故事跨越了中国从国民党到的时期。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读完这个平凡的故事后,令我意味深长也让我明白了绝望的不存在。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我喜欢与年迈的老者交谈,因为与他们交谈总能使我对人生多一份思考。已到暮年的他们,不是痛苦地与这个世界说再见,惶恐着死亡的到来,亦不是在生活的磨练中留下哀愁的容颜,抱怨着不公的昨天。我看到的是,岁月的磨练让心灵在尘埃中洗尽铅华,洁白纯净。游览过万千世界,经历过生命的倾盆暴雨,凝聚而成的却是生命的一泓清水,给似水流年增添了柔和,让生命在落叶中安享静美。恬静的年华里,他们不再问花开几许,只问是否浅笑安然。
《活着》里面有一句话非常棒,“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生命只有一条,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这是无价的,是用金钱也买不了的。人生无常,聚散离合。在每个离别的路口,我们只能目送着一个又一个的背影,重重叠叠的留恋不舍载满了无尽的牵挂祝福。在生命与灵魂融汇的瞬间,凝聚着的是美好、幸福,这瞬间所迸发出的光华值得我们用一生守候,永世珍藏。
老者的心灵都如同流水经过的鹅卵石,晶莹透亮。年少的我们又怎能吸收全部的光芒?只因为,芸芸众生,不免沾点人间烟火,不经历时事沧桑的磨练又怎能得到真正的修炼,让淡然演绎一生呢?但是,这份淡然的人生态度却多多少少给予了我一份前行的从容。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其实生活到头来不过是虚惊一场。暮然发觉,原来那么多随风而逝的过往都变成了岁月的逝水沉香,成长的苦痛似乎如风中的记忆,轻描淡写。我开始学着反转青春呓语背后的宁静,轻轻敲打着岁月的皱痕,只希望人生的光景中,我仍然可以选择做回那个积极乐观的自己,让心如镜,悠然前行。
生命本就是一场旖旎多姿的单程旅行,其魅力正在于它的单程,在于它的有去无回。既如此,我们就当心神清明,盛装华服地踏上这程生命的幸福之旅,享受生命的奢华。在似水年华中谱就生命的华美乐章。
生活的路还很长很长,生命还得一路高歌,一路向前。活着,比什么都重要。活着,真幸运。
余华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家业,变成了一贫如洗的人。父亲一气之下去世了。妻离子散,整个家都衰败了。为了生活,福贵开始了艰难的起步,为生活而努力。
两年后,妻子带着年幼的儿子回来了。我为文中的福贵高兴,我以为,他的命运会好转了。没想到,命运如此艰难,岁月不饶人,母亲也由于年老,一病不起。为了生病的母亲,福贵前去城里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好不容易终于回到了家,女儿已经因为生病而成了一个永远也无法开口再讲话的人,母亲也因病在两年前去世了。
然面这些灾难还只是开头,我为文中的主角们抓了一把汗。心情也随着书的情节动荡起伏。福贵,命运真是不福也不贵啊。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死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福贵的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生活举步为艰。当饥饿来临时,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献出了年幼纯真的生命。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随着女儿凤霞的出嫁,孕育,我以为他们从此可以结束悲惨的命运了。但接下来,我不禁有点责怪余华,为什么要把人家写得这么悲惨。
女儿因生产而死,妻子也跟着病死了。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吃多了也死了。死亡一个个的接着来,最后,只留下了福贵。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我猜测着,余华想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这本书好像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社会的疏漏,同样也可以照出我们自己身上的缺点。从这方面讲,它也很有教化的意义。强烈推荐这本书,我认为此书适合再读。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八
文学批评家孟繁华曾评价狼图腾:
如果将它作为小说来读,它充满了历史和传说;如果将它当作一部文化人类学著作来度,它又充满了虚构和想象。
狼图腾读后感。
阅读完《狼图腾》,我久久不能平静,这不愧是一部旷世之作。狼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凶残、狡猾、强悍的象征,可是作者通过一个个的狼故事,以平等的视角,将狼作为动物能够优胜劣汰,在食物链中勇敢生存下来的优良品质一一展示,使读者沉浸在故事的紧张里,情感的震撼中,生态意识的塑造里,可以说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教育我们在竞争社会中更好生存的法则提示,更是呼喊大家尊重生命,保护环境和地球的心声。
狼有很多优点,比如团结一心,集体意识非常浓厚,因为他们相信在残酷的大自然竞争法则中,单个的个体永远是弱者。他们永不畏惧,在捕捉猎物时分工明确,有着惊人的战术思维,捕捉黄羊可以耐心地等一个整夜,使黄羊憋尿奔波而死,获取猎物后做到食物共享。狼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如他们集体为上,为集体获得利益可以牺牲个体利益等。作为动物,他们聪明果敢,英勇强悍,值得尊重。
狼在草原上的主食是黄羊、黄金鼠、野兔等,这些动物的主要食物又是草,狼的存在很有效地克制了这些动物的过量繁殖,保护了珍贵有限的草资源,所以我们不能过量捕捉狼,否则将会破坏草原的生态平衡。书中所述的狼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无知,他们也知道保护生态平衡,所以追杀黄羊等猎物时放小捉大,不会赶尽杀绝。他们深知,只有大家和平共处,有争斗有竞争,但是要给对方留下根和苗,方能使得野火少不尽,春风吹又生,保证自己族群日后的安危。
人类和狼相比,在攫取食物和资源的劣行上,有过之而无不及。由于森林锐减,草皮破被,据说目前全国土地荒漠化面积达262.4万平方公里,沙尘暴越来越严重,气候变暖,大气污染,酸雨蔓延,人类在贪婪的欲望前没有停下膨胀的私欲,在主宰自然的忘我陶醉里滥捕滥伐,滥用滥弃,现正一步步地步入自酿的苦酒坛子里。和尊重自然,追求自由的狼相比,人类在此刻显得多么地愚蠢和不文明。
《狼图腾》展现的大草原是多么美丽,家乡杭州曾经也是多么的自然美丽,运河弯弯,浅滩清水,西湖碧绿,湖光潋滟。在处处是污染的世界,我们人类呼吸的是雾霾,喝的是重重过滤的漂白水,吃的是激素刺激的鸡鸭大棚菜,所以说《狼图腾》是一部敲响我们热爱自然的、热爱生命的乐曲强音。
《狼图腾》读后感。
自古以来,狼在人们的眼中就被作为恶兽来憎恨。豺狼虎豹,狼被列在虎豹之前。翻阅成语词典,也找不出一个赞扬狼的成语,但贬低狼的,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之类的成语倒是数不胜数。在寓言故事和童话故事里,狼也都一直扮演着残忍卑鄙的角色。而且,在吓唬小孩时,也都说“狼来了”,而不说“虎来了”或“豹来了”。总之,狼在人们看来,就是邪恶的象征。
然而,《狼图腾》这本书使我重新认识了狼。这本书从许多方面赞扬了狼。
一:顽强不屈的精神。在草原狼遭到大屠杀时,它们没有放弃,而是在绝境中生存;在主人公饲养的小狼奄奄一息之际。那小狼仍然没有放弃对自由的渴望与追求,最后主人公亲手杀死了小狼,还了小狼作为一只狼的尊严。它是战死的,而不是像草狗一样被铁链拴着窝囊死的!展现了狼绝不屈服,刚烈顽强的精神。
二:团队合作的典范。在狼群面对高高的羊石圈,采用“叠罗汉”的方式进入羊圈,最后一只狼则负责放哨。出来时,最后一只狼则踩在羊身上跳出去,聪明绝顶;当狼群遇到大型猎物时,则形成一个包围圈,捕猎过程中不需要任何叫声,动动耳朵,摆摆尾巴便能发出无声的暗号。每匹狼之间都很有默契,团队合作练得炉火纯青。
三:军事战术的高手。狼群在面对一大群猎物时,它们将猎物赶入附近的泥潭困住猎物;在遇见敌人时,它们利用自己了如指掌的复杂地形摆脱敌人的追捕;在自己的小狼崽面临危险时,狼父母会不顾生命危险采用装死等战术来调虎离山,转移狼崽......也展现了狼的情谊与爱;在小说中曾多次提到成吉思汗。当年成吉思汗征天下时就采用过不少从草原狼那儿学来的战术。
这一个个例子都让我们明白,为什么蒙古族人民那么尊敬狼,那么信仰狼图腾。狼图腾,蒙古族人心中的狼的精神图腾!
《狼图腾》读后感。
《狼图腾》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
1.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
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勇气和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团队精神。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十九
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童年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对于现在我们的大多数孩子来说看,童年都是备受宠爱、快乐无忧的,是值得回忆和珍藏的的美好时光。但就在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无疑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真实的再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反映了当时的俄罗斯社会众多的丑恶和苦难,特别是描绘出了一副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
早在19世纪90年代,高尔基就有谱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列宁同志的百般劝说下让高尔基造就了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杰作——《童年》。小说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的,这样就给一幕幕悲剧场景蒙上了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
处在这样黑暗、悲惨的现实社会,阿廖沙的心里蒙上了厚厚一层阴影,但幸运的是,他的心灵并没有因此而被玷污。可喜的是,在黑暗的另一面,有一群正直而善良的人也闪烁着光芒。他们给予阿廖沙关环和温暖,赐予他信心和力量,使他的心灵为被扭曲,让他相信未来是光明和充满希望的。
在他的童年时期,对他影响最大的一个人是他的外祖母。文中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人性的艺术形象之一。她不仅乐观、善良、为人公正,而且心里充满了无私的爱,相信善终究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故事,常常讲给阿廖沙听,她无私的爱丰富了阿廖沙的视野。
阿廖沙说到:“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里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她马上成为我终生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对比阿廖沙地的经历,我们所处的环境要幸福得多,所以,在任何困难前,我们都应该像阿廖沙一样,不要失去信心,要始终相信,黑暗中会过去,曙光会到来。只要我们正直、善良、乐观,那么终究会战胜一切困难!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深深地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开着小染坊的祖父家。祖父却是一个专横、吝啬、贪婪的人。还经常毒打阿廖沙。但是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的家中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产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还有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和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是强壮的他,后来在帮助雅科夫舅舅抬十字架时被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的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斗殴……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导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黯淡无光的,和阿廖沙比较,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色彩斑斓的,也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从来没有被人打,从来没有被人侮辱,从来没有被人鞭打的滋味。当然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冷酷、凶残,更没有残忍地把一个无辜的人无缘无故地折磨致死的悲惨事件发生。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童年有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糖罐里,衣食无忧,事事不用操心。但是我们并不知足,奢侈更多。在我们眼里,大人挣钱是那样容易,仿佛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么天真,多么不懂事!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为自己的奢侈而后悔。
《童年》写于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的生活中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等等。而现在的我们,更是不愁吃不愁穿。并且,还可以上学,接受更多的知识。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人生就像一幅缓缓展开的洗玉卷轴,开始时,一种未浸入世事的剔透,一点美化现实的念头,一些向往美好的惆怅;最后,肮脏的,沉重的,画面不停闪过的无力和钝重的喘息。
幽暗的小屋,父亲躺在窗下的地板上,穿着白衣裳,身子伸的老长老长的,光脚的脚趾头奇怪的张开着,眼睛快乐的紧闭着,父亲的面孔有些发黑,难看的龇着牙吓唬我。这时的阿廖沙才三岁,并不明白父亲已经去世了,也不知道自己以后命运的流向,就是这样天真的看着天空被带到了外祖父家,自此开始了他痛苦的童年,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但是随着家业的衰败,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我们这一群孩子们,他暗地里放高利贷,怂恿帮工们去偷东西。两个舅舅每日不仅因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还疯狂虐待自己的妻子。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生活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外祖母是一个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的人,她有宽大的胸怀,对谁都很忍让,她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的故事给阿廖沙听,教育他正直,正义。
面对好朋友小茨冈的死,阿廖沙眼睛湿了,那个曾经为了他被外祖父抽的浑身是鞭痕的好朋友就那样静静的离开他了,十字架的倒下,再也看不到美好,执着,朴实的茨冈了。舅舅们的自私导致了茨冈的死,又一种人性丑陋裸露在阿廖沙面前,他沉默的痛恨着。
母亲去世不久,外祖父不愿意在白养他,他只能靠自己的劳动来维持生活,在自己生活的日子里,他遭受过别人的欺负,嘲笑,唾弃。凛冽的寒风使他直打哆嗦,酷热的烈日使他汗流浃背。可他却以自己顽强的毅力和坚定的信念勇敢的去面对,在困难中一点点的成长起来。
童年,本应该是绚丽的七彩,无忧无虑的幻想,在奔跑和玩耍之间嘟着嘴开心的笑;可是阿廖沙却不曾拥有,三岁就失去了父爱,在鞭打和嘲笑中一步步走出来,勇敢的面对自己眼前的一切困难,年经很小就要承受很多沉重的事,还为来得及多想,就已经成了一片恍惚,天真的看待现实,很多不解,很多无奈我们的童年,草地上的奔跑,父母忐忑的随后跟着;跌倒了,父母心疼的呢喃:难过了,父母悉心的安慰;开心了,父母托上了肩头。
人这一生中,很多美好的东西,我们不应该去想怎么获得更多,而是应该懂得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童年的糖是甜的,而长大以后,糖就会慢慢蔓延上苦的成色。
时间总是匆匆流逝。在生命的旅途中,我们下一秒将会遇到什么,我们无从得知。但最起码,我们应像《童年》中的阿库琳娜?伊万诺夫娜那般,有着向日葵般对未来不灭的希望,即使,身处之所,满是荆棘。
阿库琳娜(阿廖沙的外祖母)的一生可谓布满了荆棘。从她的丈夫在屋子失火后对阿廖沙说的话中便可得知,阿库琳娜一辈子挨打受苦,病歪歪的。而从《童年》一书中也可了解到她在嫁给卡什林时,卡什林并不富有,但按照她的话来说,卡什林是一个很好的人;而后来,当卡什林富有后,她本应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物质的富足与精神的愉悦共存了——但事实是,卡什林变了,他变得贪婪,甚至在心情不佳的时候辱骂阿库琳娜,更甚者,对阿库琳娜拳打脚踢。她的日子还是苦的,不同的只是,她拥有了富足的物质,失去了亲人的疼爱……令人感慨的是,在故事的末尾,她连富足的物质也一并失去——只剩下她永存的微笑的灵魂。
然而生活诸多不如意,她却仍充满了乐观。我敬佩她那永不停息的乐观——在了解一切后心中的向日葵依旧不凋谢:她知道自己的两个儿子为了争夺家产反目成仇,知道她的两个儿子在背后为什么贬低小茨冈,以致发出感慨:人们总是在耍滑头。按理说,一个母亲知道了这些事后,都应该是额蹙心痛的,更甚者,有的人可能还会悲痛欲绝。但阿库琳娜或许悲伤,或许心痛,或许感慨,但绝不会认为前路无望。她的乐观一直存在,这点,由阿廖沙来到尼日尼不久后的家庭舞会便可看出。所有人都请求阿库琳娜跳舞,阿库琳娜也不过多地推托。她洒脱地站了起来,挺起身子,就这么在厨房里跳了起来,还一面喊道,“你们就笑吧,随便笑吧!”她一直带着笑容起舞——她的洒脱自始至终从未改变。阿库琳娜跳舞时,阿廖沙觉得她有些滑稽,便笑出声来。顿时,所有的大人都不满意地看向阿廖沙——可见,阿库琳娜拥有着众人对她最真的尊敬——包括她那两个早已并利益吞噬了灵魂的儿子。阿库琳娜之所以可拥有众人对她的敬爱,我想可能是她乐观温暖了所有人吧。让他们在这个黑暗的年代还有一处温暖的港湾,让他们在累了的时候可以依靠,重拾希望,让自己的小船重新驶入生命的海洋。
在她与卡什林分家后,生活十分拮据。在承担抚养阿廖沙的责任后,她肩上的担子之重可想而知。但在当时阿廖沙在卡什林家的时候,阿库琳娜对他说,“我去挣我和你的面包,不用害怕!”——虽然阿廖沙捡破烂去卖多少可以帮补家用,但是整个家的主力还是在阿库琳娜身上——在这么一个年迈的女人身上。阿库琳娜与阿廖沙的日子只能凑合地过,但是每次当阿库琳娜接到阿廖沙给她的卖破烂的钱后,她总是说,“我们俩不能养活我们自己吗,我们俩?有啥了不得的!”——若是说在拥有富足的物质时,阿库琳娜在通透一切黑暗后仍可让心中的向日葵兀自开放,那么,这一点令我敬佩万份;但倘使,连富足的物质都失去,生活仅能凑合着过,一切黑暗都被她所通透,但她心中的向日葵依旧在怒盛,对未来的希望依旧不灭,那么,这一点,则令我愿意用我的灵魂向她臣服,献上我全部的,最真挚的敬重和钦佩。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二十
我坐在窗台上,手捧着《杀死一只知更鸟》静静地看着,直至夕阳渐渐将路灯点亮,方才发觉时间的流逝。合上书本,我感慨万分。
书名叫《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忠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这本书里的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毁灭善良的无辜者的故事。
故事以8岁的斯科特的口吻讲述,以父亲阿迪克斯帮黑人汤姆辩护与“怪人”拉德利为线索,以此巧妙的教育了斯科特与她的哥哥杰姆做一个正直、勇敢、善良、宽容的人。
在众多情节中,我最感兴趣的是阿迪克斯教孩子处理与杜博斯太太关系的故事。阿迪克斯对斯科特的教育方式不同于当时美国对女孩的淑女教育,而被邻居杜博斯太太批评甚至漫骂。斯科特与杰姆都忿忿不平,欲找她理论,而阿迪克斯却一笑而过告诉他们,太太在戒吗啡,性格有些暴躁,要理解并宽容地对待她。而在此之后他们的关系亦有所缓解。
看到这个我不由得想起一件齐桓公与管仲之间的君臣佳话。管仲是齐桓公政敌公子纠的下属,曾设法致齐桓公于死地,没能成功。后来公子纠失败了,鲍书牙向桓公推举管仲说:“管仲能力在我之上,若您能立他为相,必能使国富兵强。”桓公三思熟虑后,终理解并宽容了管仲。最终,管仲也不负重托,实现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局面。在这个故事里,齐桓公站在管仲的角度,理解了他当时的立场,打开沟通的渠道,建立了合作和信任的桥梁,终究带来了国家的兴隆。若宽容不在,历史恐怕要改写。
妈妈告诉我,宽容是人与人之间需要的美德,也是国际社会提出的一项共同基本价值,甚至每年还有一天定为了“国际宽容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经说过,宽容是一种积极而正确的态度,是基于了解且尊重他人自由和权利而获得。他倡导,用关心取代冷漠与轻视,用了解取代盲目、无知和歧视。我想,他就是为了在越来越多姿多彩,多种文化交融的社会中,地球村中的人们能更和谐、和平地生活在一起吧。
阿迪克斯对杜博斯太太的理解与宽容就是这样,他了解并心存善意地去对待她,太太心里必然也是明白的,所以在她为数不多的“清醒”时分,念起的就是阿迪克斯对她的宽容吧。我认为阿迪克斯是真正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以宽容待人,给予对方尊重与温暖。宽容是“以恕己之心恕人,以责人之心责己。”宽容是“世界以痛吻我,而我报之以歌。”宽容是“一只脚踩扁了紫罗兰,而它却把香味留在脚跟上。”
我坐在窗台上,静看随风飘舞的落叶,深深感受到了宽容的美好。
八年级语文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篇二十一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飘的读书笔记八年级,欢迎查阅。
小说中的主人公郝思嘉总是追求着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她对于一切好奇的都想知道都想得到。对卫希礼的追求对卫希礼的爱就属这种情况。在希礼身上有着一种思嘉思佳所不了解的东西,这种神秘性引起了她的好奇心,也就足以使她的对他的爱更加深切。
希礼喜欢制造种种颜色鲜明的梦让自己在梦的世界里活动,他不愿回到现实中来,对人生冷眼相待,不乐观也不悲观,在现实中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便耸耸肩向他的音乐、书本里去躲避。现实中的希礼是懦弱的无能的,就像瑞德说的,卫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即使他在战前就已经意识到了这场战争将夺取他赖以生存庄严与辉煌的生活,可他却不曾试图改变它。既无力于改变,那就选择逃避,于是他选择媚兰作为他和旧时代联系最后的精神依托,直到随着媚兰而去才崩溃于瞬间.所以对希礼,与其指责不如同情。
思嘉眼中希礼有一道神秘的光圈围绕着,为此思嘉必须得到他。思嘉的厌恶分明,立场坚定,只要让她明白了或者要做的事,她可以不择手段的去争取,作者在向我们毫无保留的展现她的贪婪、自私、虚荣.以及她的暴躁与率真,我认为我们没有必要去对她的这些与生俱来的本性说三道四,让人觉得可悲的是思嘉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光环是梦幻。当思嘉认清他时,认清她一直以来所追求的仅仅是虚幻是光环时,她却失去了瑞德的爱!可惜的还是思嘉,因为她的简单率真,为此付出了她此生最高昂的代价!
瑞德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思嘉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被卫希礼,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的心,死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没有勇气再去尝试,最后,他绝望了!
思嘉和媚兰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思嘉对媚兰的言行举止都看不惯,而媚兰却在任何场合下处处维护着思嘉。思嘉为了丢去黑纱竟在一个支持战争的舞会上与白瑞德跳起舞来,这种行为在当时真算是把一个上等女人的名誉给丢尽了,于是周围一切人的议论、指责一起向思嘉压来,这时只有媚兰为思嘉辩护,当一个北佬兵来到陶乐抢劫时,思嘉凭着她一时的冲动,将北佬兵击毙在血泊中,她顿觉害怕了,又是媚兰的无声支助给了思嘉勇气,然而这一切改变不了思嘉对媚兰的反感,直到媚兰将要去世之时思嘉突然醒悟了过去的几年里她的确是依靠着媚兰给予的力量闯过来的。思嘉是爱媚兰的,需要媚兰的。这时思嘉知道她一向依靠媚兰并不亚于依靠她自己,媚兰是她的刀、她的盾、她的安慰和她的精力。然而知道这一切为时已晚,她已永远失去了媚兰。
这就是小说中可悲的思嘉,她无法把握、珍惜眼前的幸福,无论是瑞德的爱还是的媚兰友情,她用一生的精力和情感去追求一个光环,最后留下的是永远的痛苦永远的悔恨,一切都随风飘逝。现实生活中又何尝没有像思嘉这种情形呢?我们身边已经拥有的幸福爱情、友情、亲情我们是否用心去体会了?不然的话我们是否也会像思嘉那样留下永远的遗憾?!
第一次读《飘》时,看的很快,一些在当时认为不够吸引人的段落都一一带过,记得的只是斯嘉丽的坚强和她那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全书最让我感动得一幕,就是看到斯嘉丽为梅拉尼找米德大夫这一段,看到斯嘉丽快速的读那一页死亡名单那段,看到威尔克斯老先生参加战争走远后斯佳丽在胸口划十字那段,擦了大把的纸巾。那一刻才明白,斯嘉丽并非我所想的那样只是个花瓶,她是我最喜爱的坚强勇敢的女性。
有这样一个时代背景,才成就了斯嘉丽这位乱世佳人。一直觉得电影的名字取得很好,凸显了斯嘉丽这位爱尔兰农庄主的小姐的变化,从娇弱温室玫瑰突然成了坚强美丽的野蔷薇。如果斯嘉丽没有遇见白瑞德,那么斯嘉丽会不会在故事结局时坚强的对明天发出挑战呢?若是没有遇到白瑞德,斯嘉丽一定一辈子都会认为阿什希是自己的最爱吧。当白瑞德离开之时,斯嘉丽才意识到她需要的不是阿什希,而是白瑞德。当她了解白瑞德的爱时,已经太迟了。爱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总是喜欢突然离开。
也许失去爱的那一刻,很多人都会伤心欲绝。这时候,斯嘉丽没有,斯嘉丽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tomorrowisanotherday。”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陈奕迅的这首《红玫瑰》,唱出了多少人的心声。又有多少人在这首歌中看到了自己抑或别人的影子。而我仿佛看到了那位乱世中的佳人惨淡的一笑。
“她那对沉甸甸的耳坠子吊在长长的金链上,从整整齐齐网着的鬈发中垂下来,在褐色眼睛近旁摆荡着,这对眼睛像冬天树叶中波光皎洁的湖水,两片褐色的叶子从宁静的湖水中闪映出来”,她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她无忧无虑、活泼开朗,父亲的溺爱,让她养成了高傲、叛逆、倔强和贪慕虚荣的性格。她就是《飘》中的女主——斯嘉丽。她美丽,但她更擅于利用自己的美丽,使用一些小伎俩,因此身边不乏追求者。那时的她只热衷于舞会,穿引人注目的漂亮衣服,穿梭于众男子之间,成为各舞会的中心,看着那些男人在她的美丽下沉沦,她心中满是自得。她随意地游走、欲拒还迎,看着那些股掌之间的男人为他争斗、为他拜倒,她也只是有恃无恐。
而她得不到的永远只是艾希礼。艾希礼是一个绅士,温文尔雅,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息,他善良,这些都深深地吸引了斯嘉丽。被众多男子环绕的斯嘉丽也自信地以为艾希礼是爱她的,是属于她的。所以当她得知艾希礼马上要和梅兰妮结婚时,当她得知艾希礼不属于自己时,她前所未有的焦虑与不安。得不到的艾希礼不停地骚动着斯嘉丽的心。她一边宽慰自己艾希礼是喜欢自己的,并会为了自己悔婚,一边又盛装打扮舞会以吸引男子的眼球。而最后艾希礼并未如艾斯嘉所想般与她私奔,斯嘉丽也为了气他闪电结婚——与梅兰妮哥哥查尔斯。
婚后的斯嘉丽并没有放下艾希礼,但随着南北战争的发生以及生活的动荡。斯嘉丽渐渐发觉自己对艾希礼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喜欢。当艾希礼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他衣衫褴褛、形容憔悴,原有的高贵气质已消失殆尽;当塔拉庄园受难,艾希礼却软弱无能;当艾希礼受斯嘉丽之托管理一个木材厂,但经营得很糟糕。斯嘉丽才不能不承认那么多年来。其实爱的只是自己所想的那个完美的艾希礼,那么多年的执着只因当初的得不到。
有时候我们都是为了得不到的东西而苦苦挣扎与执着,而忽略了这件东西是不是心中多想、心中所得。如同斯嘉丽到最后才明白自己真正爱的是瑞德,之前的执着与沉迷,只是因为得不到。生活中总会有很多得不到的时候,不时不妨放下而远观之,兴许有新的境遇。有时候,得不到,就不要,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与事,擦亮自己的心灵,会有别样的发现。
《飘》是美国作家格丽特·米切尔以美国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经典之作。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它以亚特山大及附近一个种植园为故事背景,描绘了女主人公赫思嘉如何从无忧无虑的塔拉农场主的千金在战争中成长为一个自私自利、贪慕虚荣的女人。小说还刻画了卫希礼、白瑞德、媚兰等人物,描写这一群人物由战前奢华的贵族生活沦为战中贫困的经历以及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痛苦。
《飘》最吸引人的地方是赫思嘉的人生经历和她的爱情故事。这个鲜明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女主人公赫思嘉是一个复杂的南方女性形象同时又是现代女性注意的先驱。她本身就是矛盾的结合体,思嘉有善良也有奸诈,能吃苦耐劳却也贪慕图享受,对传统礼教表现出叛逆和反抗的性格。
思嘉的人生使我感到同情,而她的人生态度使我产生敬佩之情。战争爆发前,她是一个农场主的女儿,凭借自己最有资本的美貌以满足她的虚荣心。而后她目睹了战争的残酷,经历了命运的磨难,变成一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当她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塔拉——她的家,发现眼前的一切都被战争吞噬时,她才真正成长起来,才意识到“在来塔拉的路上,她已经把少女时代远远抛在身后。”她的青春已经随风飘逝了,这使我感到同情。
但是,思嘉面对困难时的态度又让我敬佩。遇到挫折时她总会想:明天我再想这件事好了,毕竟,明天又是另一天了。也许有些敷衍,但是即使在最糟糕的时候,她也从不落泪,思嘉勇敢地承担起养活一家人甚至是自己情敌的担子,这是一种多么高贵的精神,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她面对挫折不言弃的态度是我欣赏的。真实的东西可能并不崇高,但更接近人们的生活。
小说的另一个亮点是赫思嘉的爱情故事。她浪漫又现实,贪慕虚荣却也坚守真爱。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功利的。为了钱,她不惜实用狡诈伎俩。思嘉的爱情失败在没有真正了解她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两个男人,如果她了解卫希礼,那么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白瑞德,那么她就不会失去他。可惜当这个乱世佳人真正感悟到时,真爱已经远去……真爱?!我至今对它没有确切的定位。
《飘》一书中各个人物都有各自的特点,赫思嘉轰轰烈烈地活着,始终有自己的追求和执念,且不论她的对与错,因为每个人又何尝不是一个矛盾体?只是表现强弱罢了,思嘉的这股顽强精神,已是难能可贵。
生活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绝非易事,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去做一些我们想不到的事,思嘉在面对抉择无能为力时,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我最欣赏的也就是这句,永远充满希望,充满斗志,不言弃。这种精神,是值得我学习的。
拿到《飘》这本书其实也是一个意外,在学校的图书室中看到了它,觉得名字挺有意思。我看了看书上的玛格丽特·米切尔,似乎有点耳熟,便饶有兴趣的翻了几页。或许是和这本书有缘,莫名的喜爱就让对它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从学校借回了这本书。可当我看完这本书时,我竟然深深的被书中的一个女人——思嘉·奥哈拉所震撼。
当然,我看到的不仅仅是思嘉坎坷的命运,更看到了当时战争下人们的悲痛与生活的艰难。我曾读到人们争抢死亡名单,有的喜极而泣,有的痛不欲生。那一张张极端的脸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思嘉几人之后的日子更加痛苦,当北方佬要攻打到思嘉所在的小镇上,她还要为自己的“情敌”媚兰接生,之后跟随瑞德满脸土灰、毫无形象的带着刚生产的媚兰和一个黑女孩回到自己的塔拉庄园。可是当时没有豪华的建筑,没有金钱,甚至连最基本的吃喝住穿都不能保证了。这个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思嘉,尽管在战争没有爆发之前她还是一个任性、自私、并不温柔的大小姐,但是如今这个在我眼中并不如其他小说中完美的女主角现在竟然意外的坚强。她挑起了家庭吃喝的重担,照顾着媚兰、仆人、以及已经痴呆的父亲。我知道,那时她最爱的母亲却因为霍乱死了。精神以及物质上的打击让我这个旁观者看着也极为心痛。那种绝望甚至已经从思嘉的心里,经文字蔓延到了我的情绪中——思嘉需要用自己的力量用尽所有的方法保全一家人的吃喝还有不受到战争的迫害。她不是战士,却同样要杀出一条血路。
迫于生活的需要,思嘉不得不为了三百元嫁给另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感叹,那时的社会真的很乱,正如这本书的名字一样——“飘”,就仿佛在一瞬间思嘉快乐的生活被战争打乱,所有美好破碎了下来,随风飘去,所有人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如再沉浸在自己的过去,在这尔虞我诈的社会中会像战争中死去的人一样,体无完肤,伤痕累累,再也无法重新对家人说:“我回来了。”
在一个个紧密相连的故事中,我被紧紧的吸引,其中有曲折的爱情故事,也有现实的生死离别。更重要的是我看到了一个女人的桀骜不驯、勇敢,一场战争的恐怖、对人们的摧残。小说流露出作者对奴隶主的同情,对战后重建的失望以及对旧制度和奴隶主往昔岁月的不胜惋惜,又通过战中体现思嘉和瑞德只见的爱情。只不过,令我叹息的是,思嘉最后还是深深伤害了瑞德,她还是让瑞德因为自己依然爱着艾希礼而绝望离去。当她明白自己爱的是瑞德时,瑞德却已经不在她的身边了。
可欣慰的是,思嘉依旧保持着自己独有的那份不会被任何东西改变的积极,她说:“还是留给明天去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思嘉的这个坚强、对生活永不颓丧的精神,给我无尽思考。鲜明的人物,深刻的思考,应接不暇的情节,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百读不厌。仔细再想想,总会感觉这个故事以及这名叫做思嘉·奥哈拉的女人给人太多感动。
思嘉、《飘》,让我懂了,无论我们希不希望,第二天的阳光依旧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