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当刽子手范文(23篇)
哲学是人类思考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学科,它引导我们思考人生的意义。学会适应变化,是我们在快速变化的世界中生存必备的能力。想要写一篇好的总结,可以参考一些成功的案例和经典的总结范文。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一
《水浒传》的第一场,也就是守护战的开始。《水浒传》讲述了宋朝起义的故事。
第一个是当时瘟疫流行,皇帝派洪泰威祈福。他遇到真人,上了山,找到了师傅。在上山的路上,接连遇到大蛇和老虎,但都没有去吃他。又爬了半天,看见一个牧童在骑黄牛。蚩尤看到有一个孩子,就向他问路。牧童说这座山上有很多野兽!劝他不要去蚩尤也想了一下就下山了。之后也吃素五天。快走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房间,贴满了封印。蚩尤想开车,建议真人不要开,蚩尤不听,要强行开。里面漆黑一片,如果发现火有四个字“遇洪水打开”,就要挖出来。真人真事,说服,不听偏概全。挖个大洞,突然有一声巨响!黑色的气息变成金色,四处散开,大家纷纷逃跑。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当时蚩尤胆小,怕死,不听劝告。由此可见,当时宋朝有多黑暗,实际上是把这种人收拾起来的!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二
雪小曼走了,是非对错,自有公论,偶不想多说。
见惯了杂谈的纷争和对掐,历尽了中年的污蔑和挤压,遍体鳞伤的偶,神经已经有些麻木,面对许多的**,不愿多说一句话,不愿多走一步路。
但是,对于一个初涉红尘不谙世事的女学生而言,偶以为,更多的还应该是给予呵护和指导,而不是抓着她的.小辫子,进行畅快淋漓的痛斥断喝,和穷凶极恶的狠追猛打。
这一点,桃花斑竹已经做到仁至义尽,让昔日那些与其有宿怨的人,也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
娇艳美丽的桃花斑竹,素以伶牙俐齿纵横于杂谈,叱咤于红袖,而这次,却表现出了一个女人应有的温和柔婉,和一个长者应有的仁慈宽厚,的确让人肃然起敬。
但却有某一个人,一个自称是桃花朋友的男人,一个动辄以作家自谓的所谓君子,却在这事件的前后,一直扮演着一个刽子手的角色。他除了对雪小曼进行人格的侮辱和冷酷的欺压以外,还竟然以红袖佳人的卫道士自居,且以此为荣。其无耻言论和野蛮行径,却是令人不齿。
当初很惊讶娇媚的桃花,居然能写出那么多言语刻薄的文字,而今又知道了她竟然交有如此野蛮的铁杆朋友,略感意外之后,也有些许叹息。但静下心来想一想,也不足为怪。比如,风姿绰约的贵妇人,出门的时候,总喜欢手里牵着一只毛茸茸的非洲狮子狗,不但可以显现出主人的雅致闲情,而且可以衬托出主人的雍容华贵。但若逛街时,身后却跟着一条露着锋利牙齿的杂交藏獒,便有些大煞风景,让路人侧目而视了。
鲁迅说:要上战场,莫如做军医;要革命,莫如走后方;要杀人,莫如做刽子手。既英雄,又稳当。
刽子手确乎是个很英雄很稳当的行业。古往今来,多少刽子手杀人无数,手上沾满了弱者的鲜血。他举着寒光闪闪的鬼头刀,腰里系着被鲜血染红的白衬衫,毫无慈悲之心,绝无反悔之意,整日里以此为业,以此为荣,且乐此不疲。
其实,在网络里,或在现实中,无论他是戴着作家的绿帽子,还是穿着文人的长筒靴,只要他以给人做走狗为乐事,以杀人不眨眼为职业,那么,他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刽子手,就是人类社会的渣滓。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三
第一回讲的是:当时,瘟疫流行,皇上派洪太尉去祈福。他拜见真人后,就跑上山找天师了。在上山的路上,先后碰见了大蛇和老虎,但都不去吃他。又爬了一段路,看见一个牧童骑着黄牛。太尉一看,有一个小孩,便向他问路。牧童却说,这山上有很多的野兽!劝他别去了。
太尉一想也是,便下山了。之后也吃素五天。快走时,发现了一个房间,贴满了封条。太尉要开,真人劝他别开,太尉不听,强行要开。里面黑黑的,用火把发现有四个字“遇洪而开”,便要挖开。真人又进行劝住,太尉不听。挖开了一个大洞,突然发出了一声巨响!一团黑气化作金光四散开来,大家纷纷逃走。
从这个故事看出,当时的太尉胆小怕死,不听劝。由此可见,当时的宋朝是多么昏暗,竟用这样的人当太尉!张天师祈禳瘟疫 洪太尉误走妖魔话说大宋仁宗天子在位,嘉佑三年三月三日五更三点,天子驾坐紫宸殿,只见参政文彦博说道:“现在瘟疫盛行,伤损了很多军民,希望陛下释罪宽恩,省刑薄税,祈祷求消天灾”仁宗天子闻知,龙体不安。
便去龙虎山请来了张真人。然后命洪信为天使,张真人亲自将丹昭付与洪太尉,洪太尉即便登程前去找张天师。洪信领了圣敕,辞别天子,背了诏书,带了数十人,上了驿站。走啊,走啊,他们走到了清宫前,里面居住着住持真人。
洪太尉问住持:“天师住在何处?” 住持说他住在龙虎山顶,这位祖师虽在山顶,但道行非常能腾云驾雾,踪迹不定,非常难见。太尉听了便问:“那怎么样才能见到天师?”“要斋戒沐浴,更换衣布,休带从人,自背诏书,焚烧御香,步行上山,叩请天师,方许得见,如若心不诚,白走一趟”
太尉都已准备好,上山去了,路上大虫、大蛇都没将他吓退,天师见他有诚意,便没等他爬上山顶,就已去了东京,祈禳瘟疫。过了几天,洪太尉知道天师已把瘟疫消除了,兴奋不已,便和住持真人等众多人士去游山。
走了许多地方,最后到了“伏魔之殿”,上面有许多大锁、封皮。洪太尉不听真人劝告,将锁砸开,封条撕下,放走了魔君,洪太尉叫苦不迭。我感觉洪太尉身上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也有需要批评的地方。值得表扬的是他有一颗真诚的'心,做事有毅力。
需要批评的地方是他不听别人劝告,酿成大错。我们要学习他的优点,而避免他的缺点。
哈哈哈,妈妈终于给我买水浒传了!我真是太高兴了!
《水浒传》的第一回,也就是水浒传的开头。《水浒传》讲的是宋朝年间的起义故事。
第一回讲的是:当时,瘟疫流行,皇上派洪太尉去祈福。他拜见真人后,就跑上山找天师了。在上山的路上,先后碰见了大蛇和老虎,但都不去吃他。又爬了一段路,看见一个牧童骑着黄牛。太尉一看,有一个小孩,便向他问路。牧童却说,这山上有很多的野兽!
劝他别去了。太尉一想也是,便下山了。之后也吃素五天。快走时,发现了一个房间,贴满了封条。太尉要开,真人劝他别开,太尉不听,强行要开。里面黑黑的,用火把发现有四个字“遇洪而开”,便要挖开。真人又进行劝住,太尉不听。挖开了一个大洞,突然发出了一声巨响!一团黑气化作金光四散开来,大家纷纷逃走。
从这个故事看出,当时的太尉胆小怕死,不听劝。由此可见,当时的宋朝是多么昏暗,竟用这样的人当太尉!
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
话说大宋仁宗天子在位,嘉佑三年三月三日五更三点,天子驾坐紫宸殿,只见参政文彦博说道:“现在瘟疫盛行,伤损了很多军民,希望陛下释罪宽恩,省刑薄税,祈祷求消天灾”仁宗天子闻知,龙体不安。便去龙虎山请来了张真人。然后命洪信为天使,张真人亲自将丹昭付与洪太尉,洪太尉即便登程前去找张天师。
洪信领了圣敕,辞别天子,背了诏书,带了数十人,上了驿站。
走啊,走啊,他们走到了清宫前,里面居住着住持真人。洪太尉问住持:“天师住在何处?”
住持说他住在龙虎山顶,这位祖师虽在山顶,但道行非常能腾云驾雾,踪迹不定,非常难见。太尉听了便问:“那怎么样才能见到天师?”“要斋戒沐浴,更换衣布,休带从人,自背诏书,焚烧御香,步行上山,叩请天师,方许得见,如若心不诚,白走一趟”
太尉都已准备好,上山去了,路上大虫、大蛇都没将他吓退,天师见他有诚意,便没等他爬上山顶,就已去了东京,祈禳瘟疫。
过了几天,洪太尉知道天师已把瘟疫消除了,兴奋不已,便和住持真人等众多人士去游山。
走了许多地方,最后到了“伏魔之殿”,上面有许多大锁、封皮。洪太尉不听真人劝告,将锁砸开,封条撕下,放走了魔君,洪太尉叫苦不迭。
我感觉洪太尉身上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也有需要批评的地方。值得表扬的是他有一颗真诚的心,做事有毅力。需要批评的地方是他不听别人劝告,酿成大错。我们要学习他的优点,而避免他的缺点。
《水浒传》第一回目录是“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
这一回还没有切入正文,主要说了两个人,一个是张天师,另一个是太尉洪信。
这一回是引首与正文之间的桥梁。
这一段真有《西游记》的味道。
北宋末年天下大乱,原来是洪信惹来的,方腊又是谁惹来的呢?可能有另一个洪信。起码梁山这一百零八人是洪信引出来的。这件事对北宋是祸是福?就《水浒传》而言,是帮了北宋,因为这一百零八人招安后征辽,征方腊,保了大宋,而历史的真实是天下大乱,才有了宋江造反的故事。
无论祸福,责任都在洪信,不在皇帝。要不然,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信条,就不能立足了。
一百零八人的出世,同洪信有关,那也是天意所授,遇洪而开罢了。更况何,仁宗年间就无洪信太尉这个人,《水浒传》造了个洪信,引出故事才是目的。
借一个还没出世的张继先,造一个洪信,进入《水浒传》正文。
凡是皇帝所为,都不能言错的,所以横直都没有责任,所以才保证了这部书流传到今日,不能不说这是一种智慧,是《水浒传》式的智慧。就这样还是引来了《荡冠志》。
千秋功罪,后人自有公论。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四
第一回:嘉v三年,宰相报京师瘟疫盛行,太尉洪信奉皇帝命前往江西信州龙虎山,宣请嗣汉天师张真人来朝,祈禳瘟疫。
洪太尉上山求见天师不成,路上被吊晴白额锦毛大虫、吊桶大小雪花也似的.蛇吓得魂飞魄散。
回到方丈,不顾众道士的劝阻,强行打开“伏魔之殿”,释放出了殿内锁着的36员天罡星,72座地煞星,共是一百单八个魔君。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五
周日,晚自修回家,听到厨房间里有刀子刮钢铁的声音,其中夹杂着吐泡沫声,我便进屋细察。
我一步步逼近了,声音越来越响。水槽上盖着一只黑色的塑料袋,弄得神秘兮兮的,使得周围空气中都弥散着恐怖的气氛。我像放爆竹似的小心地揭开那“神秘面纱”,哇,原来是一窝龙虾。
它们争先恐后的想要爬出来,就像个禁锢的囚徒。但我却觉得它们更像凶神恶煞的残忍的刽子手。瞧,一身黑里带红的盔甲给人以一种死神的形象,手中的两把“大屠刀”是鲜红的,仿佛是用鲜血染过色的,似乎无数生灵都是他的`刀下魂。两只黑珍珠似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两根细而坚的胡须像龙须一样在周围飘动、拂动、摆动,以时刻掌握周围的一切动静。
我伸出手指接近其中的一只身形最巨大的龙虾,可是连胡须都还没碰到,它就将身体伸展得像大人的手掌那么大,威胁着我。我拎起它的胡须,它却一下就用大钳夹住了我,无论我如何摔,它都不放肯“手”,只到我让它脚落地时它才罢手。看着我手上那深深的齿状痕印,我惊讶着,令我没想到的是这小小的无脊椎动物竟有如此大的力量。
“龙”是传说中的神异动物,拥有强大的力量。龙虾有如此的力量,真不愧名字中带有“龙”。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六
《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往常我只听说过里面的经典故事,这几天,我把《水浒传》缩写本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这本书讲的是北宋时期发生的事,当时的北宋王朝十分腐败,到处是奸臣污吏,老百姓生活十分艰难。当时很多人无法生活下去,被迫聚众起义,于是出现了梁山泊上揭竿而起的一百零八将。一百零八将个个都是英雄好汉,他们除暴安良,替天行道。那里面我最喜欢李逵,他武艺高超,手拿两把大斧头,虽然性格十分粗暴、莽撞,但他十分孝顺母亲。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七
”“放心!保证完成任务!”二姑嘱咐我几句就出去了
凭着那坚强的意志,想一想孩子那纯洁的笑容,就可以战胜困难,勇于面对现实,就算徘徊在死亡边缘,也会微笑面对!
为了我们的地球,为了可以生存下去,不要再让地球徘徊在死亡的边缘了!
山东青岛莱西市莱西四中初一:袁孟煜。
六年级记事作文:当徘徊在死亡边缘时是不是很好呢?同学们在欣赏的同时也要注意积累知识,多写多练,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自己的水平,精品学习网伴你成长!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八
它讲述的是天罡三十六星,地煞七十二星的精彩故事;它向世人揭示了朝廷统治下的社会情景,它就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
奇思妙想构局新颖。
作者在第一回便以神话的形式为后文埋下伏笔,先从神聚伏魔殿到梁山好汉聚义最后到神聚蓼儿洼,这是一大亮点。当然作者所构造的一百零八好汉,为写作提高了很多难度。(因为人物太多,剧情复杂)。但作者并没有因为这点而露出败像,反而抓住有利的剧情对本书添上了完美的一笔。哪一笔?且听我慢慢道来。
这一百零八好汉中,为何安排史进第一个进场?因为史进的进场能引起后续情节的发展。流程如下:
史进——鲁达——杨志——晁盖——宋江。
史进——朱武——陈达——杨青。
作者真是用心良苦。
这仅仅是全书的布局谋篇,真正的人物刻画,剧情发展还在后头呢!
人物形象人骨三分。
水浒一百零八将,人物形象中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智多星吴用"和"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智多星吴用"几次献策:吴用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倒了青面兽杨志,夺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宋江在浔阳楼念反诗被捉,和戴宗一起被押赴刑场,快行斩时,吴用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是一位非常直率,暴烈如火,却侠骨柔情,杀却恶人为的是救穷苦人于水火的真汉子,英雄人物。他往往在人们面前表现出一副粗鲁,野蛮。可他到了冲锋陷阵的时候可毫不含糊,挥着62斤重的禅杖上阵杀敌。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九
京师瘟疫流行,皇上派洪太尉上山,请天师来驱除瘟疫,洪太尉接到命令后立刻前去。在上山的路上,洪太尉遇到了老虎和大蛇,他对此感到十分的惧怕,但并没有受伤。然后遇到了一个道童,他说山上十分危险,劝洪太尉下山去,于是便沿着旧路下山。后来才了解到,原来那个道童便是天师。第二天,洪太尉看到了一所"伏魔之殿",真人说里面镇压着魔王不能打开,洪太尉却不听劝偏要将它打开,放出了妖魔。
洪太尉,是一个自以为是的人,虽然别人苦苦相劝,可是他还是固执己见,刚愎自用,最后酿成大祸,做事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鲁莽冲动,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
京城瘟疫盛行,百姓。洪太尉和大臣前往江西信州龙虎山找天师来除瘟疫。洪太尉在去山上的路上,遇见了吊睛白额锦毛大虫和蛇,把他吓得不轻。这时,一个道童骑着一头黄牛走出来与洪太尉谈话,后来洪太尉与真人谈话得知道童就是天师。第二天洪太尉与真人游山,洪太尉听说有魔王,他不信,非要打开看一下,却放走了魔王。
洪太尉很胆小,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是天子是最尊贵的。真人说山中有魔王,洪太尉不信,别人百般劝阻,他仍坚持要看魔王,最终酿成了大祸。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一
第1回主要讲了瘟疫流行,皇上让洪太尉上山去请天师来驱除瘟疫,在上山的路上,洪太尉先后遇到了老虎和大蛇,但并没有因此受伤,之后遇到了一个道童,道童对洪太尉说,山内的毒虫猛兽极多,恐怕会伤了性命。洪太尉也是这么认为,于是便沿着旧路下山。之后才认识到,原来那个道童便是天师。第二天,洪太尉与真人散步时,看到了一所殿宇叫伏魔之殿,真人说里面镇压着魔王不能打开,洪太尉却不听硬要将它打开,放出了妖魔。
洪太尉是一个没有毅力,胆小怕死,不听劝,固执,自以为是的人。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二
这一回主要讲了三件事:一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来历。宝玉是石头下凡。这块石头因“无材补天”被女娲抛弃在青埂峰下,又四处游荡,到警幻仙子处做了神瑛侍者,遇见一株绛珠仙草,日日为她灌溉甘露,后来又被一僧一道携了投胎下凡做人,他就是贾宝玉。那株绛珠仙草也跟了石头下凡,她就是林黛玉。二是有个叫甄士隐的知识男士,有三岁的女孩英莲,视若掌上明珠。士隐有一天做白日梦,梦里看见一僧一道携着一块美玉去投胎。士隐看那美玉上有“通灵宝玉”四字。醒来后就忘了此梦。不久,士隐的女儿失踪;家又遭火灾。因此悲观厌世而出家。三是穷知识分子贾雨村,常在甄家串门,被甄家丫头娇杏爱上。由于甄士隐的资助,贾雨村中举而做官。
回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是说甄士隐在一次做梦时看见并认识了通灵宝玉,即贾宝玉生时从嘴里吐出来的那块玉。这是书上讲到的。这回目还有深一层的意思。“甄士隐”是“真事隐”的谐音。作者在本回开头就说“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这“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是不好解释的。意思是说,作者所经历过的人生,是痛苦的、曲折的,怀才不遇,理想未能实现,幸而有闺中识他爱他,得以安慰,便来写这样的一部书。(也可能是这样:作者出身在一个大贵族家庭,接触了一大群闺中女子,熟悉她们的性格,所友者有几十个之多,其中有一人是他刻骨铭心爱的,是独一无二的,即书中的黛妙,——按:近日看了电视剧《曹雪芹》,即筠妹妹。这个灵的化身的筠妹妹!这些爱,最终都成了梦,悲痛之后,要将它写成书,但又不能写真人真事,只好借题发挥,用艺术笔法写了红楼梦。通灵,有英译本作“精神之爱”,妙。
回目“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是说贾雨村在落魄之际(风尘),竟然有闺中小姐(虽然是丫头)爱上他。他很感激,写了诗,做了官后第一件事便是接他的爱。贾雨村虽坏,这一点又能引起读者的欣赏。(这可能也是作者的体验,在倒霉之时,或在心灵失衡之际,有女性真正爱他)这“贾雨村”,是“假语村言”的谐音。是说这部《红楼梦》是用虚构的文学语言写成的。风尘怀闺秀,也暗喻作者自己在风尘碌碌之时怀念曾爱过自己的闺秀,要用文学语言为她们作传。
这“甄士隐”,和“贾雨村”,又是“真士隐”和“假儒存”的谐音。意思是说,在那个专制的时代,真正的有良知的正义人士,是受排斥的,只好隐居起来。而能够生存下来只能是像贾雨村这样的贪官污吏。
本回甄士隐的生活道路,即是贾宝玉一生道路的缩影。是全书之纲。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三
《西游记》这部著作为人称颂的原因不只是因为它的内容精彩,更因为里面的高水平好句好段哦!
一、本段从入手,涉及到中国诸多的知识,展现了的知识水准;
盖闻天地之数,有十二万九千六百岁为一元。将一元分为十二会,乃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之十二支也。每会该一万八百岁。且就一日而论:子时得阳气,而丑则鸡鸣;寅不通光,而卯则日出;辰时食后,而巳则挨排;日午天中,而未则西蹉;申时晡而日落酉;戌黄昏而人定亥。譬于大数,若到戌会之终,则天地昏蒙而万物否矣。再去五千四百岁,交亥会之初,则当黑暗,而两间人物俱无矣,故曰混沌。又五千四百岁,亥会将终,贞下起元,近子之会,而复逐渐开明。曰:“冬至子之半,天心无改移。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到此,天始有根。再五千四百岁,正当子会,轻清上腾,有日,有月,有星,有辰。日、月、星、辰,谓之四象。故曰,天开于子。又经五千四百岁,子会将终,近丑之会,而逐渐坚实。易曰:“大哉乾元!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至此,地始凝结。再五千四百岁,正当丑会,重浊下凝,有水,有火,有山,有石,有土。水、火、山、石、土谓之五形。故曰,地辟于丑。又经五千四百岁,丑会终而寅会之初,发生万物。历曰:“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交合,群物皆生。”至此,天清地爽,阴阳交合。再五千四百岁,正当寅会,生人,生兽,生禽,正谓天地人,三才定位。故曰,人生于寅。
感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遂分为:曰,曰,曰,曰。这部书单表。海外有一国土,名曰傲来国。国近大海,海中有一座山,唤为花果山。此山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自开清浊而立,鸿蒙判后而成。真个好山!有词赋为证。赋曰:
二、这一段诗词很是精彩,体现了高超的功底:
势镇汪洋,威宁瑶海。势镇汪洋,潮涌银山鱼入穴;威宁瑶海,波翻雪浪蜃离渊。木火方隅高积上,东海之处耸崇巅。丹崖怪石,削壁奇峰。丹崖上,彩凤双鸣;削壁前,麒麟独卧。峰头时听锦鸡鸣,石窟每观龙出入。林中有寿鹿仙狐,树上有灵禽玄鹤。瑶草奇花不谢,青松翠柏长春。仙桃常结果,修竹每留云。一条涧壑藤萝密,四面原堤草色新。正是百川会处擎天柱,万劫无移大地根。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气。上有九窍八孔,按。四面更无树木遮阴,左右倒有芝兰相衬。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便就学爬学走,拜了四方。目运两道金光,射冲斗府。惊动高天上圣大慈仁者玉皇大天尊玄穹高上帝,驾座金阙云宫灵霄宝店,聚集仙卿,见有金光焰焰,即命千里眼、顺风耳开南天门观看。二将果奉旨出门外,看的'真,听的明。须臾回报道:“臣奉旨观听金光之处,乃东胜神洲海东傲来小国之界,有一座花果山,山上有一仙石,石产一卵,见风化一石猴,在那里拜四方,眼运金光,射冲斗府。如今服饵水食,金光将潜息矣。”玉帝垂赐恩慈曰:“下方之物,乃天地精华所生,不足为异。”
三、这一段对猴子的神态描写很是到位,体现了作者深入生活的观察力:
那猴在山中,却会行走跳跃,食草木,饮涧泉,采山花,觅树果;与狼虫为伴,虎豹为群,獐鹿为友,猕猿为亲;夜宿石崖之下,朝游峰洞之中。真是“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一朝天气炎热,与群猴避暑,都在松阴之下顽耍。你看他一个个:
跳树攀枝,采花觅果;抛弹子,么儿;跑沙窝,砌宝塔;赶蜻蜓,扑八蜡;参老天,拜菩萨;扯葛藤,编草;捉虱子,咬又掐;理毛衣,剔指甲;挨的挨,擦的擦;推的推,压的压;扯的扯,拉的拉,青松林下任他顽,绿水涧边随洗濯。一群猴子耍了一会,却去那山涧中洗澡。见那股涧水奔流,真个似滚瓜涌溅。古云:“禽有禽言,兽有兽语。”众猴都道:“这股水不知是那里的水。我们今日赶闲无事,顺涧边往上溜头寻看源流,耍子去耶!”喊一声,都拖男挈女,呼弟呼兄,一齐跑来,顺涧爬山,直至源流之处,乃是一股瀑布飞泉。但见那:
一派白虹起,千寻雪浪飞;海风吹不断,江月照还依。
冷气分青嶂,馀流润翠微;潺名瀑布,真似挂帘帷。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四
红楼梦开篇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是我本人非常喜欢的一回谈谈原因。因为时空的尺度被拉得非常的大。大荒山、无稽鸭、青埂峰;富贵温柔乡,花柳繁华处。这是空间。时间跨度上,从女娲补天一直到通灵宝玉下凡历世,再到情僧,再到曹雪芹批阅十载,再到脂砚斋再评。
让我有个基本的反省,人生一世不过白驹过隙。脂砚斋的批语里用到多处的幻境和真身之类的表述,甄士隐的注好了歌里有一句讲:“反认他乡是故乡”。你说,贾府是宝玉的故乡还是天界是他的家乡?石头的故乡本来就在的青埂峰下,而不在宝玉的绛云轩里。同样的推理,你我的人生未必如同我们所笃信那般真实存在,也许只是一个幻境罢了,我们存在的意义也许就是在历劫。曹雪芹是个佛学大家,这是佛学的普遍价值。其实在道家的庄子那里,有着相似的理解:“庄周梦蝶”。其实我也搞不清到底是蝴蝶活在在你的梦里还是你活在蝴蝶的梦里。简单点说:我们的人生是不是某种形而上的东西的梦境,而我们的真身也许是某个地方的某块石头或者某棵草之类的。这种观念在西方也有类似的,比如柏拉图认为的地洞和影子,我们看到影子但却执着认为那就是我们自己。这是本回给我的一些比较形而上的思考。
讲点世俗的感触。我认为本回的两个男主角:甄士隐和贾雨村。他们的故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观察人生起落的独特视角。这一回把5—6年的人生经历浓缩成了几百字来描述,让我一目了然的看到这样的两个人生:
1、甄士隐在走下坡路;
2、贾雨村在往上爬升的人生通道。谢谢。
而当我们静态的观察一个点,比如说中秋赏月这一出戏时。年轻如我总会得到:“羡慕甄士隐,怜悯贾雨村”的结论。但是当短短数言之后,你发现两人此点之后开始各自走入自己的人生通道的时候,你会发现结论下的过早。3—4年之后,贾雨村当了大官,甄士隐潦倒出家。这时候,年轻如我又轻易下结论了:“羡慕雨村,怜悯士隐”。但是你会发现等到贾府抄家败落之后,雨村又会受牵连(脂砚斋在“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才批语里提到:“贾赦、雨村之流”,可以佐证)。
我很庆幸自己在那么年轻的时候看到了这一回。我本人对此的感触是这样的:人生是个动态的过程,不要轻易在人生的某个点上,下定论。真正聪明的人,看得懂自己所处的人生通道,向上或是向下。然后平心静气的按照这个通道走。人生是一条波浪线,看不懂的人在人生的每个点上都选错,看得懂的人知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这点我喜欢雨村,虽然很多人都讨厌这个势利小人。你看他被罢官的时候的表现:表面平心静气,不闹腾得罪人,安置家小,存好本钱,游历名山大川,伺机而动。在这个点上,笨蛋的选择往往不懂得暂时收手以避锋芒,一味强求。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五
盖闻天地之数,有十二万九千六百岁为一元。将一元分为十二会,乃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之十二支也。每会该一万八百岁。且就一日而论:子时得阳气,而丑则鸡鸣;寅不通光,而卯则日出;辰时食后,而巳则挨排;日午天中,而未则西蹉;申时晡而日落酉;戌黄昏而人定亥。譬于大数,若到戌会之终,则天地昏蒙而万物否矣。再去五千四百岁,交亥会之初,则当黑暗,而两间人物俱无矣,故曰混沌。又五千四百岁,亥会将终,贞下起元,近子之会,而复逐渐开明。曰:“冬至子之半,天心无改移。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到此,天始有根。再五千四百岁,正当子会,轻清上腾,有日,有月,有星,有辰。日、月、星、辰,谓之四象。故曰,天开于子。又经五千四百岁,子会将终,近丑之会,而逐渐坚实。易曰:“大哉乾元!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至此,地始凝结。再五千四百岁,正当丑会,重浊下凝,有水,有火,有山,有石,有土。水、火、山、石、土谓之五形。故曰,地辟于丑。又经五千四百岁,丑会终而寅会之初,发生万物。历曰:“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交合,群物皆生。”至此,天清地爽,阴阳交合。再五千四百岁,正当寅会,生人,生兽,生禽,正谓天地人,三才定位。故曰,人生于寅。
感盘古开辟,三皇治世,五帝定伦,世界之间,遂分为:曰,曰,曰,曰。这部书单表。海外有一国土,名曰傲来国。国近大海,海中有一座山,唤为花果山。此山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自开清浊而立,鸿蒙判后而成。真个好山!有词赋为证。赋曰:
势镇汪洋,威宁瑶海。势镇汪洋,潮涌银山鱼入穴;威宁瑶海,波翻雪浪蜃离渊。木火方隅高积上,东海之处耸崇巅。丹崖怪石,削壁奇峰。丹崖上,彩凤双鸣;削壁前,麒麟独卧。峰头时听锦鸡鸣,石窟每观龙出入。林中有寿鹿仙狐,树上有灵禽玄鹤。瑶草奇花不谢,青松翠柏长春。仙桃常结果,修竹每留云。一条涧壑藤萝密,四面原堤草色新。正是百川会处擎天柱,万劫无移大地根。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三丈六尺五寸高,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二丈四尺围圆,按政历二十四气。上有九窍八孔,按。四面更无树木遮阴,左右倒有芝兰相衬。盖自开辟以来,每受天真地秀,日精月华,感之既久,遂有灵通之意。内育仙胞,一日迸裂,产一石卵,似圆球样大。因见风,化作一个石猴,五官俱备,四肢皆全。便就学爬学走,拜了四方。目运两道金光,射冲斗府。惊动高天上圣大慈仁者玉皇大天尊玄穹高上帝,驾座金阙云宫灵霄宝店,聚集仙卿,见有金光焰焰,即命千里眼、顺风耳开南天门观看。二将果奉旨出门外,看的真,听的明。须臾回报道:“臣奉旨观听金光之处,乃东胜神洲海东傲来小国之界,有一座花果山,山上有一仙石,石产一卵,见风化一石猴,在那里拜四方,眼运金光,射冲斗府。如今服饵水食,金光将潜息矣。”玉帝垂赐恩慈曰:“下方之物,乃天地精华所生,不足为异。”
那猴在山中,却会行走跳跃,食草木,饮涧泉,采山花,觅树果;与狼虫为伴,虎豹为群,獐鹿为友,猕猿为亲;夜宿石崖之下,朝游峰洞之中。真是“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一朝天气炎热,与群猴避暑,都在松阴之下顽耍。你看他一个个:
跳树攀枝,采花觅果;抛弹子,邷么儿;跑沙窝,砌宝塔;赶蜻蜓,扑八蜡;参老天,拜菩萨;扯葛藤,编草帓;捉虱子,咬又掐;理毛衣,剔指甲;挨的挨,擦的擦;推的推,压的压;扯的扯,拉的拉,青松林下任他顽,绿水涧边随洗濯。一群猴子耍了一会,却去那山涧中洗澡。见那股涧水奔流,真个似滚瓜涌溅。古云:“禽有禽言,兽有兽语。”众猴都道:“这股水不知是那里的水。我们今日赶闲无事,顺涧边往上溜头寻看源流,耍子去耶!”喊一声,都拖男挈女,呼弟呼兄,一齐跑来,顺涧爬山,直至源流之处,乃是一股瀑布飞泉。但见那:
一派白虹起,千寻雪浪飞;海风吹不断,江月照还依。
冷气分青嶂,馀流润翠微;潺湲名瀑布,真似挂帘帷。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六
1、势镇汪洋,威宁瑶海。势镇汪洋,潮涌银山鱼入穴;威宁瑶海,波翻雪浪蜃离渊。水火方隅高积土,东海之处耸崇巅。丹崖怪石,削壁奇峰。丹崖上,彩凤双鸣;削壁前,麒麟独卧。峰头时听锦鸡鸣,石窟每观龙出入。林中有寿鹿仙狐,树上有灵禽玄鹤。瑶草奇花不谢,长春。仙桃常结果,修竹每留云。一条涧壑藤萝密,四面原堤草色新。正是百川会处擎天柱,万劫无移大地根。
2、翠藓堆蓝,白云浮玉,光摇片片烟霞。虚窗静室,滑凳板生花。乳窟龙珠倚挂,萦回满地奇葩。锅灶傍崖存火迹,樽靠案见肴渣。石座石床真可爱,石盆石碗更堪夸。又见那一竿两竿修竹,三点五点梅花。几树青松常带雨,浑然象个人家。
3、金丸珠弹,红绽黄肥。金丸珠弹腊樱桃,色真甘美;红绽黄肥熟梅子,味果香酸。鲜龙眼,肉甜皮薄;火荔枝,核小囊红。林檎碧实连枝献,枇杷缃苞带叶擎。兔头梨子鸡心枣,除烦更解酲。香桃烂杏,美甘甘似玉液琼浆;脆李,酸荫荫如脂酥膏酪。红囊黑子熟西瓜,四瓣黄皮大柿子。石榴裂破,丹砂粒现火晶珠;芋栗剖开,坚硬肉团金玛瑙。胡桃银杏可传茶,椰子葡萄能做酒。榛松榧柰满盘盛,桔蔗柑橙盈案摆。熟煨山药,烂煮黄精。捣碎茯苓并薏苡,石锅微火漫炊羹。人间纵有珍羞味,怎比山猴乐更宁!
4、千峰排戟,万仞开屏。日映岚光轻锁翠,雨收黛色冷含青。枯藤缠老树,古渡界幽程。奇花瑞草,修竹乔松。修竹乔松,万载常青欺福地;奇花瑞草,四时不谢赛蓬瀛。幽鸟啼声近,源泉响溜清。重重谷壑芝兰绕,处处`崖苔藓生。起伏峦头龙脉好,必有高人隐姓名。
5、烟霞散彩,日月摇光。千株老柏,万节修篁。千株老柏,带雨半空青冉冉;万节修篁,含烟一壑色苍苍。门外奇花布锦,桥边瑶草喷香。石崖突兀青苔润,悬壁高张翠藓长。时闻仙鹤唳,每见凤凰翔。仙鹤唳时,声振九皋霄汉远;凤凰翔起,翎毛五色彩云光。玄猿白鹿随隐见,金狮玉象任行藏。细观灵福地,真个赛天堂!
6、你看他瞑目蹲身,将身一纵,径跳入瀑布泉中,忽睁睛抬头观看,那里边却无水无波,明明朗朗的一架桥梁。他住了身,定了神,仔细再看,原来是座铁板桥,桥下之水,冲贯于石窍之间,倒挂流出去,遮闭了桥门。却又欠身上桥头,再走再看,却似有人家住处一般,真个好所在。
7、也是他运至时来,自登木筏之后,连日东南风紧,将他送到西北岸前,乃是地界。持篙试水,偶得浅水,弃了筏子,跳上岸来。只见海边有人捕鱼、打雁、诞蛤、淘盐。他走近前,弄个把戏,妆个锘,吓得那些人丢筐弃网,四散奔跑。将那跑不动的拿住一个,剥了他的衣裳,也学人穿在身上,摇摇摆摆,穿州过府,在市廛中,学人礼,学人话。朝餐夜宿,一心里访问佛仙神圣之道,觅个长生不老之方。见世人都是为名为利之徒,更无一个为身命者,正是那――古。
8、争名夺利几时休?早起迟眠不自由。骑着驴骡思骏马,官居宰相望王侯。
9、只愁衣食耽劳碌,何怕阎君就取勾。继子荫孙图富贵,更无一个肯回头。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七
《西游记》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书中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每次读起《西游记》,我就会情不自禁地陶醉在里面。
记得小时候,我第一次问妈妈自己从哪里来的时候,妈妈笑了笑,摸摸我的头说:“你啊,你是从石头缝里面蹦出来的”,当时还很伤心,后来在电视里面看到孙悟空也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时候,我心里暗暗得意,心想:原来我和猴哥是一样一样的,太棒了,我也是孙悟空。后来我发现好多小朋友的妈妈也这么说,我依然很开心:原来我们都是孙悟空。
大人们想办法哄他,封他个弼马温,这就好比——给我们糖吃,结果呢?没哄住;又封了个齐天大圣,这就像是——再给我们买玩具,可还是没有哄住。
感谢吴承恩,是他用他那超凡的想象力,为我们编织了一个美丽的梦。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着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而我最爱的,就是《西游记》。它光怪陆离,色彩斑斓,它又振奋人心。读完《西游记》,最感动于孙悟空,我惊叹这个英雄。“英雄”有许多不同的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心,吞吐天地之胸,《英雄》中则描绘了英姿飒爽,舍小我求大我的一群英雄。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的理想而奋斗的人。
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范,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惜与一切进行斗争。他和天兵天将,神仙菩萨打得轰轰烈烈,惊天动地,看似很热闹,很精彩,我却隐隐感到一层悲剧成分:他即使在神通广大,在与命运的搏斗中总显得无助,单薄。人是无法与由这时代决定的宿命对抗的。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显出其英雄本色。如今,真正与命运进行生死搏杀的人很少,即使有,也不都是为了崇高的目的。很少有人会像贝多芬那样为了多留给后人一些精神粮食而去“扼住命运的咽喉”,更不会有人像哈姆雷特那样高呼一声:时代整个儿脱节了,天生我偏要把他整理好。正因为大多数人为了琐屑的目标而努力,所以当今真正的英雄几乎没有,没有人能登高一呼,或以身作法,告诉人类更高层次的价值究竟是什么。英雄的哈姆雷特向人们昭示了人的价值,英雄的浮士德则用他一生的追求告诉了人们生存的价值。人类需要发展,需要下一个英雄,然而,他在哪儿他能告诉我们什么呢真正意义上的英雄总是出现在人类发展的时代交接点,在千年更替的时刻,人类不该对英雄主义精神漠然视之。现今社会太需要这种千金难求的精神了。
西游记已不仅仅是一部名著,更给我们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读过《西游记》后,使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斩邪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我们还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
只有擦亮眼睛,明辩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读过《西游记》还使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九九八十一难呢?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着成功。这就是我读《西游记》从中得到的启示吧。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八
《西游记》这本书不仅让人感受到神话的魅力,体会到作者浪漫的思想和细腻的文笔,也让人明白了要拥有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西游记》是明朝作家吴承恩写的一部神话小说,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西游记第一回读后感”,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的素材,供大家写文参考!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们都耳熟能详。从小我就对它百读不厌,爱不释手,文章中有趣的故事情节让我百看不厌,每个故事深深地印在我脑海里。
《西游记》里面讲了师徒四人取经,走了十万八千里,经历了八十一难,之后取得真经,修得正果。每当想起这部作品,我眼前仿佛浮现出了师徒四人取经时的样子;唐僧坐在白龙马上,沙和尚拿着包袱,孙悟空和猪八戒在前面“护驾”……其实,我们的学习也像取经。有些同学像猪八戒一样懒惰:上课时睡觉,不写作业,交白卷……对任何事情都是草草了事。有些同学像沙和尚任劳任怨,每次大扫除都是他做的最多,乐于助人踏踏实实的做人;有些同学像孙悟空机灵聪明,善于思考,一遇到自己不懂的问题,就是“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得满意的答案就不肯罢休!有些同学像唐僧一样善良,乐于助人:同学们遇到不懂的地方,立刻就会去教他……师徒四人取经,一步一步的走完十万八千里,路上是多么辛苦,九九八十一难他们都受尽了煎熬!比起他们,我真是自愧不如!
在我八岁那年,我和妈妈兴高采烈的来到了滑冰场,妈妈笑眯眯地对我说:“小芳,只要你学会滑冰,熟练操作,妈妈就去买肯德基”一听到美食,我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起初,我在教练的带领下操练自如,教练带了我几次我就要求自己滑。我保持好状态,前脚刚迈出去就开始了打滑,“啪”的一声摔了个“狗啃冰”“。没想到输在了起跑线上。”我再次尝试两脚迈进了滑冰场没摔就得意忘形的朝妈妈看去,没想到对面一个膘肥体重的小伙子撞了上来,“啪”的一声又摔了,我一气之下就离开了。那次面对困难我做了逃兵,现在想起来,自己真内疚。
读了《西游记》,我知道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师徒四人都有各自的缺点和优点,任何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你要意识到你自己的缺点,并认真改正,努力克服困难,才能取得正果!
《西游记》是古代神话小说。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千辛万苦,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其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这几个人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因为孙悟空不斤斤计较,宽容大量令我折服。
故事讲了五百年前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后来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有一天,唐僧取经的路上偶然遇到了孙悟空,便收了孙悟空作徒弟,唐僧曾多次把孙悟空逐出师门,就因为孙悟空无故伤人性命,二孙悟空宽宏大量,不计前嫌,一次又一次地原谅师傅。
就说“三打白骨精”那回来说吧。白骨精三次化人形,唐僧是肉眼凡胎,不知是那妖精化为人形来迷惑唐僧。孙悟空打死了那妖精,那唐僧却误以为孙悟空打死了三个人,于是就把孙悟空赶出了师门。孙悟空无奈,智慧回花果山。直到那妖精吧唐僧变为老虎,使人们误以为唐僧是妖精。多亏孙悟空不计前嫌,出手相助,得以保住唐僧。
看了这个故事,我有想起了自己曾做的一件事:
那时,我前面的同学向我借橡皮来用用,我犹豫再三才把刚买的橡皮借给他,谁知他没有接稳,把我刚买的橡皮给掉地上弄脏了。我大发雷霆,对他大吼大叫,还小题大做地叫他赔。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为了一块小小的橡皮就断送了我们的友谊,真是太不应该了。
读完《西游记》,我明白了:要有一颗宽容感恩的心,学会包容一切,感恩一切。如果人人都是如此,世界便会永久和平美好。
《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那里有古老的村庄,那里有悠久的神话,那里有雪白的哈达,那里格桑花开满整个草原。那里就是世界的最高点,神奇的日光城——西藏。
奔波了49小时,终于来到了期待已久胜地西藏。站在海拔3000多米的拉萨高原上有着非同一般的感觉就像来到了天国,呼吸的每一口空气都是那么的沁人心脾,那么的美妙。
第二天,我们准备去参观位于拉萨老城区的中心,距今已有1350年的历史,说道大昭寺,大家都不陌生吧,国产大片《天下无贼》的一个场景就在这里拍的。穿过大街小巷终于来到了期待已久的大昭寺。
大昭寺门前挤满了人,原来他们都是等待上一批人出来好换另一批人。我们盼啊盼啊,终于轮到我们了。踏进门槛儿,周围陈旧的庙给了人一种安详的感觉。我们继续往前走,周围昏昏暗暗,只有酥油灯微弱的光芒,耳边环绕着阵阵佛经的诵读之声。一座座喇嘛像安静地坐在角落上,喇嘛像周围都是一角,两角的纸币。我们转了一圈找到了声音的来源,原来是一些佛教的信仰者在吟颂佛经,我好像进入了“西藏文化”这本厚厚的书里面,真是耐人回味。
出了大昭寺,我们又吃了顿藏餐,藏餐的特色菜有手抓羊肉,酥粑,白萝卜熬排骨,猪油皮,人生果,藏餐里当然有饮料,他们哪儿把酥油茶,羊奶,青稞就当作饮料,其中酥油茶是最有营养的,要用百斤羊奶才可提炼出五六斤酥油,酥油的营养价值很高吧。
第三天,我们的活动项目是世界屋脊——布达拉宫。在车上,我一直仰望着巍峨的布达拉宫,我一直幻想着布达拉宫里的神奇景象。终于来到了布达拉宫的脚下。望着依山而造的巨大建筑物,我感到自己被它所征服,感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再望布达拉宫,方方正正的格局,红墙白瓦,一串串五彩缤纷的经幡挂满整个宫殿。我和爸爸迫不及待地登上阶梯,触碰到墙瓦,我脑海中似乎浮现出西藏人民搭建布达拉宫的艰苦场景。踏着漫长的阶梯,我一而再,再而三地拖起沉重的脚步。爬到半山腰的时候,我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粗气。突然,一句话震撼了我:再爬一层就能看到拉萨全景了!我好似充了气的足球,一跃而起,一口气爬到顶。这是,爸爸把我拽进位于布达拉宫顶部的红宫。红宫像西堂一般周围都是红漆漆的。红宫里面都是喇嘛的陵宫,陵宫就是喇嘛死后的棺材,陵宫的制作越精细,就代表那个喇嘛的信仰度高。走出红宫,我立即趴到了扶手上,我俯视整个拉萨城,让我觉得,大地救灾脚下,我高兴地欢呼:“我在世界最高处!”
我曾经一遍又一遍地看那的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而最近,老师又让我们看《西游记》这本书,这让我不禁有点厌倦,因为已经看了很多遍了,再看也没意思了。周末没什么事干,我便静下心来,坐在家里拿起《西游记》开始仔细看。我把《西游记》一书认真地看了一会,这时才让我真正领略到《西游记》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我便对它又充满了兴趣。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跟妖魔鬼怪和险恶的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在整部《西游记》中,最吸引人们的就是那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他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人或妖,所以,他最善于降妖捉怪了;但是,如果没有善于水性的沙僧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虽然贪财好色,但力大无比的他也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最终经历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取得真经。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但他们的优点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要学习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假的现象所蒙蔽了双眼。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不是容易的,是靠我们的不断努力和团结一心,去获取成功的!
读了《西游记》后,也让我知道了:不要因为这本书看过很多遍,就对它产生厌倦,就可以不用再此反复的读它。俗话说得好:“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没错,读的次数越多,就会获得越多的知识。每次读同一本书都是不一样的,每次读它都会发现新知识,所以,我们要反复的读一本书。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啊!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十九
天生石猴做了美猴王,在花果山带着猴子们游山玩水,可谓是快活逍遥。如果就这么逍遥下去,恐怕就没有后来的孙悟空了。有一天,美猴王突然想去学一些本领。他远涉重洋,历经艰辛,拜菩提祖师学艺,菩提祖师给他起名叫孙悟空。孙悟空不停地学,学会七十二变和驾筋斗云等本领,终于脱胎换骨,为后来的英雄业绩奠定了基矗正是孙悟空这种不满足现状,积极进取的精神,才造就了一代叱咤风云、惊天动地的英雄。这个故事启示我,要努力学习,不断攀登新的高峰。
猴王出世这一回描写了孙悟空出世,奋发学习本领的经历。昭示了孙悟空桀骜不驯的性格与朴素的正义感。可以说为日后孙悟空降妖除魔埋下了伏笔。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二十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然后将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西游记第一回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故事向大家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历尽艰辛,降妖除魔,最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精彩神话故事。作者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勇敢,本领高超;猪八戒——好吃懒做,贪财好色;但最通人性;沙和尚——心地善良,任劳任怨。
最讨人喜欢的要数孙悟空,这只神通广大的猴子,能上天入地,独来独往,无拘无束。在取经的路上,不怕困难,百折不挠。我们碰到困难时,应该学习孙悟空这种百折不挠的精神。
同学们,你也来谈谈自己的高见吧。让我们相互交流,共同学习。这样,读书节就会变得更加有趣,更加有意义了。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书:《笑猫日记》三本、《淘气包马小跳》文字系《樱桃小镇》一本、《史记故事》一本。我要分享的是《西游记》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他自汝忠,号射阳山人。汉族,淮安府山阳县人。中国明代杰出的小说家,《西游记》是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故事情节十分生动:一只大闹天宫的石猴被玉皇大帝压在五指山下,唐僧救了他并收他为徒,给他取名孙悟空。孙悟空和另外俩徒弟猪八戒、沙僧一起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师徒四人终于取得真经。《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十分勇敢,每次唐僧和猪八戒、沙僧遇难时都能机智把他们救出来。他也是一个“火眼金睛”,每次妖精化作人的模样来骗师徒,而孙悟空从不上当,一下就识破了妖精的诡计。我最喜欢的一篇小故事是《平顶山行者捉二妖》。讲的是猪八戒、沙僧、唐僧被金角大王和银角大王吸进了宝贝“玉净瓶”里。孙悟空变成众天官骗来了玉净瓶,把金角大王银角大王吸了进去,救出了师兄。
西游记这本书告诉我们:遇到困难不能轻言放弃,要勇往直前坚持下去,再大的困难也会被战胜。
今天,闲来无事,网络让我觉得有些枯燥,躺在床上眯着眼,却又睡不着。抬眼看到床前的的电视机,好久没看过了,感觉有些新鲜。
于是,便打开了电视,恰巧正在播放的是大型电视连续剧《西游记》。说实话,这部电视剧我看过不下于七八遍了,可经典终究为经典,总是让人回味无穷。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再看看吧,这集演的则是收服黑熊怪。这些剧情以前看过很多次,现在几乎都能背下来了,可今天又回味经典,觉得给我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以前都是看剧情,看他们师徒四人一路如何降妖除魔,客服种种困难,看孙悟空的神通广大,看妖怪如何诡计多端。现在看着看着,觉得仿佛有了一层更深刻的道理,它主要想告诉我们孙悟空他们师徒四人的一种精神,同恶势力或者是现实的困境做顽强的斗争。只要持之以恒,不断坚持终会修成正果,见得光明。
不管是故事还是长辈们以前对我们说过的话,可能那时候的我们只是能听懂,理解其中大概意思,现在如若能回想起来,每段每句都是意味深长的。可能是因为我们长大了,经历了,用心去感受了。
暑假,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它主要写了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路上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书中的主要人物形象是: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勇敢,本领高超;猪八戒——好吃懒做,贪财好色,但最通人性;沙和尚——心地善良,任劳任怨。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唐僧的大徒弟-——孙悟空。他只神通广大的猴子,能上天入地,独来独往,无拘无束。在取经的路上,不怕困难,百折不挠。对师父忠心耿耿,对妖魔毫不留情,为取得真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身上的缺点,在我看来是淘气又可爱,率性而洒脱。除此之外,他勇敢、忠诚、不畏艰难的品格和高强的本领是我钦佩不已的。
今天,我读了《西游记》中《孙悟空拜师学艺》的故事,一群猴子在花果山玩耍,一天猴王突然很难过地说:“有一天咱们都将老死,那多让人伤心啊!”于是老猴给猴王出了个主意,让他到仙山古洞拜师学艺,于是猴王辞别群猴,拜师学艺去了,经历十年,菩提祖师收猴王做了徒弟给他起了个法名叫孙悟空。
孙悟空每日洒扫焚香,读经听道,养花修树,打柴烧火,从不偷懒。师傅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天菩提祖师讲道悟空听得入了迷,师傅打了个哑谜,被孙悟空了,师傅心中高兴,就把长生不老的方法以及七十二般变化的秘诀传给了悟空。
一开始,悟空学得挺不错,可是,学着,学着,随着他的本领慢慢增多,他的骄傲心也越来越强。最终,在他本领还没学完的时候,就被师父赶走了。
我觉得孙悟空求知的欲望很强烈,他勤劳肯干、任劳任怨,他勤奋好学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师傅,所以他才学到了真本领。
想想自己,我要向悟空学习,学习他的聪明才智,改掉我懒惰、散漫的坏习惯,就因为我的这些习惯,使我的学习成绩始终不好,我心里很难过,以后上课时要认真听老师讲课,回到家认真写作业把成绩搞上去,并且避免犯孙悟空后来犯的错误:骄傲。
我这一次读《西游记》已经是第四次了,每次读得感觉和上一次都不一样。
《西游记》中的四位主人公:唐僧、孙悟空、沙僧和猪八戒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心向佛,但有时却糊涂懦弱,人妖不分的唐僧;敢作敢为、坚定乐观的孙悟空;动不动就“分手”、“收拾行李”,有了一点困难就退缩的猪八戒;对师傅忠心耿耿,吃苦耐劳,没有一点儿怨言的沙和尚。
我最欣赏的是孙悟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孙悟空在车迟国法斗三妖,在通天河激战鱼精,在黄风岭力擒黄风怪等。孙悟空一见妖怪便精神抖擞,拿起金箍棒和妖怪大战一场,把妖怪打得落花流水。有时候他遇到了困难,他知难而进,坚强不屈,想尽办法解决问题。这种顽强拼搏的精神,自信、乐观的表现,真值得我去学习。
我是一个缺乏自信心的孩子。上课时,我总是不敢举手,生怕答错了。每当我在数学中遇到了困难就不想多动脑筋了。我读了《西游记》以后,孙悟空的那种不服输、开朗乐观、充满自信的精神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是孙悟空的那种精神改掉了我的缺点。我想:我一定会成为和孙悟空一样的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今年暑假,我读了很多书:读了《水浒传》我知道了宋江的仁义是多么重要,读了《是怎样练成的》我知道了保尔是多么爱国,而读了《西游记》我知道了猪八戒很聪明。
可能你认为我说的是天方论坛,不用着急,不要怀疑,我慢慢道来。
猪八戒好吃懒作,只会挑行李,吃东西。食肠又大,胡吃海塞,还会挑拨离间。但是,他内心并不是这样。在高老庄,猪八戒和孙悟空打了很长时间,从二更打到东方发白,猪八戒才败下阵来,而且猪八戒还说:“就是你老子有虔心,请下九天荡魔祖师下界,他也不敢拿我怎的。”我上网查了一下,这个“九天荡魔祖师”是一个以除妖成名的神仙,武艺高超,而且特别好战,和孙悟空打一架,差不多不分上下,而猪八戒说他不怕九天荡魔祖师,说时他武艺什么的还是不错的。而且他还和黄袍怪打了一架,不分胜负。
那么为什么猪八戒李收敛他的实力呢?因为他一开始也尽力捉妖,但是后来发现“捉得住的妖怪打得死,打不死的妖怪捉不住。而且还有一个孙悟空在前面卖力气。而且最后封为“净坛使者”,不用吃斋,逍遥又快活。
以上是我对猪八戒的看法,你觉得猪八戒怎么样呢,欢迎和我一起分享。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吴承恩,是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故事。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还有一匹白龙马。
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他聪明、勇敢,一个跟头能翻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变。孙悟空的金箍棒能变得很大,也能变得十分小。还有火眼金睛很厉害,一下就能看出谁是妖怪。孙悟空还用金箍棒打死了很多怪物。
我不喜欢唐僧。他善恶不分。孙悟空打死了妖怪变的人,他还要念紧箍咒。疼得孙悟空死去活来,但是她不管碰到什么艰难险阻,却从未放弃取经。
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哥哥来我家,让我和他一起拼一个200块的拼图。拼了一个小时多还没拼好,我想放弃,可哥哥鼓励我不要放弃一个半小时过去了,我终于拼好了这拼图。这可能就是书本给我的力量。
我读了《西游记》,感觉猪八戒是个贪吃贪睡,爱耍点小聪明,遇到困难就放弃,偶尔会被孙悟空戏耍的人物,有时还是挺可爱的。沙僧是一个忠厚老实的人,倾尽全力去完成取经的任务。
经典名著是一只雄鹰,带我们翱翔在知识的天空;经典名著是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书籍的大门;经典名著是一只蝴蝶,带我们走进书香的花园。在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了。
《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他为读者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妖魔鬼怪描绘的淋漓尽致、活灵活现,取经路上的重重困难写的精彩纷呈、扣人心弦,师徒四人塑造的更是维妙维肖,对比鲜明。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猪八戒贪财好色、好吃懒做,沙和尚心地善良,安于天命。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他神通广大、机智勇敢、忠诚无私、临危不惧的精神使我敬佩不已。瞧,他火眼金睛决不看漏一个妖魔,金箍棒也绝不对一个鬼怪留情。崇山峻岭中他忍着唐僧的误解,在紧箍咒的疼痛中三打白骨精,他上刀山下火海,与妖魔鬼怪斗智斗勇,他历尽千辛万苦、忠心耿耿保护唐僧成功取得了真经,他是我心目中的超级大英雄。
很喜欢看书。一天妈妈给我买来了一本厚厚的《西游记》,我一看,高兴极了,就立刻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没过几天,这本700多页的书就被我看完了。
《西游记》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有一心想修得正果的唐僧,有能降妖除魔、神通广大的孙悟空,有老实忠诚、默默无闻的沙僧,还有贪生怕死又好吃贪睡的猪八戒。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羡慕孙悟空了。因为他有一条神奇的金箍棒,这条金箍棒能变得像碗口那么粗,也能变得像绣花针那么细。孙悟空还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翻一个跟头就能飞出十万八千里。可是最让我佩服的,还不是这些呢!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在陪同唐僧取经的路上,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消灭了许许多多的妖魔鬼怪。
读了《西游记》之后,我想,如果我也能像孙悟空那样神通广大的话,我要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没有垃圾,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我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坏人都抓起来,让这个世界没有小偷和强盗,没有战争,让所有的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西游记》,当我合上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捉怪,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非常勇敢,法力高强,对唐僧忠心耿耿。有一次,他们走到了白骨精的地盘,白骨精先变成一个姑娘,又变成了一个老婆婆,最后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想骗唐僧到她的洞中,可都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发现了,最后被孙悟空打死了。面对妖魔鬼怪,孙悟空毫不惧色,机智勇敢,真令人佩服。
相较而言,在生活中的我就显得十分胆小了。不说打妖怪了,我就连上课举手都不敢。记得有一次,老师提出来一道数学题,我很快想出了答案,但不敢举手。我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慢慢举起手,忽然发现老师正看着我,吓得我马上把手缩了回来,低下头,不敢与老师对视。结果老师评讲的答案和我想出的答案一模一样。我真后悔当时没有勇气举手。看来我得向孙悟空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小朋友。
读完《西游记》,有了勇敢的孙悟空做榜样,相信我也可以克服胆小,变得越来越勇敢的。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二十一
《红楼梦》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和高鹗呕心沥血,把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跃然在纸上。《红楼梦》造就了众多不朽的艺术典型。小说中有名姓的人物就多达480余人,其中能给人深刻印象的典型人物至少也有几十个。而宝玉、黛玉、宝钗、王熙凤则成为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红楼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写出了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独特性。作者善于根据人物的不同地位,以不同的手法,对人物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描写从不同的角度刻画他们的特征。特别是书中的主要人物,他们往往具有复杂、多面的性格,不要说宝钗、袭人,即使像豪爽单纯的史湘云、道貌岸然的贾政,也不是由单一特征所构成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是全书的主要内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也超出了”才子佳人“的模式。贾宝玉不是才高八斗、金榜题名的状元郎,而是蔑视功名利禄、”于国于家无望“的情痴林黛玉爱贾宝玉只是为了自己的心,从不曾劝贾宝玉去求什么功名利禄。正是在超脱了世俗偏见的共同理解的基础上,宝黛之间建立起相互爱慕高于其他一切的纯真爱情。这种爱情支持贾宝玉在冲破封建思想束缚的路上走得更远,爱情的毁灭使他割断了同封建家族的最后联系。贾宝玉最终弃世出家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实际上表达了曹雪芹对当时社会的无情否定。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示了一部社会人生杯具。如贾宝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此刻人物塑造上,如林黛玉飘然的身影,诗化的'眉眼,智慧的神情,深意的微笑,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趣,潇洒的文采。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二十二
一二年级,我就开始阅读《红楼梦》少儿版,那时我对这本书并没有深刻的印象。在四年级时,我开始阅读《红楼梦》原著。捧起《红楼梦》,我不仅被《红楼梦》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而且被《梦》中那多姿多彩的人物形象而不能自拔,同时又被《红楼梦》中抑扬顿挫的诗词曲赋所迷恋,更被《梦》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而神采飞扬……于是,多次阅读《红楼梦》,我一次又一次地在《梦》追寻那清香的茶,那沉醉的酒。
《红楼梦》讲述了一个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败的一个过程。这个故事主要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主线作为方向,写出了这个大家庭中的各个故事,种种繁华。有宝哥哥爱林妹妹惊天动地,也有林妹妹葬花辞世驾鹤西去;有晴雯撕扇,也有宝玉挨打。情节引人入胜,人物栩栩如生。曹雪芹可是在这部文学宝典上费了多少心血啊!他造就了《红楼梦》中官场与现实的美梦,他叙述了《红楼梦》的封建贵族阶级婚姻的幻梦,他说明了《红楼梦》只是一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噩梦……但是,透过《红楼梦》,风中飘来了浓浓的`酒香,雨中飘来清清的茶香,让人不禁精神一振!曹雪芹不但在情节和人物上画下了大功夫,而且还在“茶”和“酒”这两个字上费尽心思。有一位红学家说,在《红楼梦》中就这个“酒”字出现67次,就这个“茶”字出现91次。浓浓的酒在《梦》中,清香的茶也在《梦》中。《红楼梦》为我们打开了一扇窗,一扇让我们集中认识中国古代茶文化和酒文化的窗。悠悠的茶香和醇醇的酒香定会从《红楼梦》中缓缓飘出,这味道会引着你一遍又一遍地品读着这本茶与酒的混合品。
酒,不能多喝,而茶,每日必饮。看书时品茶,学习时品茶,工作时品茶,浓浓的馨香可直沁心田。酒,在特殊的时候,慢慢呷,慢慢呷,辛辣的味道会给你一种动力。呵,酒和茶,茶和酒,你们都不会被替代啊!
酒不醉人人自醉,茶不迷人人自迷。“醉翁之意不在酒”,那“品茶人之意”也就“不在茶”,而在《梦》中!
第一回当刽子手篇二十三
红楼梦第一回读后感范文,《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著,下面带来红楼梦第一回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是说甄士隐那天白日做梦时看见并认识了通灵宝玉,这就是贾宝玉生时嘴里含的那块玉,生后一直挂在脖子上。
“甄士隐”是“真事隐”的谐音。
“作者自云: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说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也有以“真事”做“引子”,又把真事隐去虚构故事、说些“假话”的意思。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是说贾雨村在穷困潦倒的时候,竟有闺中女子看上他,赏识他,他非常感动,也动了情心。
“贾雨村”,是“假语存”的谐音,或“假语村言”、“村中假语”,意指《红楼梦》这部书隐去了真事,故事是虚构的,说的话也是“村中假语”。
“风尘怀闺秀”,不仅仅是说贾雨村想着娇杏,大约也有暗喻作者自己在风尘碌碌之时,怀念曾经爱过自己的闺秀和自己曾经刻骨铭心爱过的人,无以为报,就想用小说为她们作传。
这里的“甄士隐”,和“贾雨村”,又是“真士隐”和“假儒存”的谐音。
意思大概是说,真正的君子才士,只能隐居起来。
而能够呼风唤雨的只能是贾雨村这样的“假儒”,这样的贪官污吏。
这就揭示了那个专制时代的腐朽和黑暗。
另外,“葫芦庙”名,也非作者顺手取来或真有其庙,作者大约是取了“看你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的意思,用意在于:一是调侃贾雨村——看你“卖出什么药”出来;一是自我调侃——看你这部书“卖的什么药”。
看了很多遍的红楼,以前总是觉得林黛玉的一生是那么的凄凉,总也不忍看后几回中的黛玉焚稿,宝玉成亲.觉得那么残忍的'结局,知道就够了,不想一遍遍去复习那种伤心.
前些日子看了一本清代人作的红楼续补,以前对于这种书,我总是排斥的.觉得那些人搞出一个个大团圆,或死而复生或仙境重逢之类的结局,实在是没有意义.这么粗劣的改续,无聊的紧.不过这次去图书馆,见到书架上好几个版本的这种书,抽出一本,粗略的翻了一下,却使我萌动了重读红楼结尾几章的想法.
以前的我,是很讨厌薛的.从蜂腰桥扑蝶到最后的成亲,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
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的更令人叹惋.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
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以前最恨她在蜂腰桥下陷害林的一段.现在想来,其实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理解的恶毒举动.
她从小生长在皇商家庭,这种"趋吉避凶"的法门应该是早就深深的印在心中了吧.虽然她的做法很自私,但在她,也许认为人理所应当就该这样应对.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
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
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认为母女间有的不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而是服从的孝道.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
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
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与林相比,他的一生也许更为可悲,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最终一死解脱了所有的痛苦.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而且依她的性格,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 金簪雪里埋"
这几句判词,注定了薛是红楼数场悲剧中的一个.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今天,我看完了《红楼梦》第一回,感触甚大。
《红楼梦》是一篇古文小说,作为小学生的我,对于古文还是百思不得其解,但小说中作者曹雪芹华丽优美的语言句子使我赞叹不已。
以下是我对于《红楼梦》第一回的肤浅的理解:作者曹雪芹写的唯妙唯肖,当中写了神话故事女娲补天中补天石时掉下了一颗宝石,而这颗宝石隧有灵通之意,会讲人话,每天汲取大地灵气。
然而这颗宝石,却成为了《红楼梦》中重要的主角“贾宝玉”。
而贾宝玉的身世正是与《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身世相仿,所以从这部中国四大名著中的小说《红楼梦》中就可以看出作者曹雪芹当时的心情。
作者曹雪芹用尽了一生的心血写了上半部,但还是没有写完。
曹雪芹临终前嘱咐高鹗要完成他的心愿,高鹗为了却曹雪芹的毕生心愿,最后还是答应了。
因此这部小说的后半部也就是高额所写。
而作者曹雪芹不惜笔墨写了这篇长达731029万字的小说,一方面是为了表达自己当时的心情,另一方面则是自己的感触而写下了这篇《红楼梦》。
《红楼梦》的前半部是曹雪芹写的,后半部是高鹗写的,虽然高鹗大体大家没有去太多的了解他,但是如果没有高鹗,就没有这一部人人仰慕的《红楼梦》,所以高鹗的才华也让我佩服。
据说,《红楼梦》直到现在还没有人真正了解其中意思,因此,我们国家特地开展了一个专门研究《红楼梦》的活动,主题叫“红学”,我很想去见识见识,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去参观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