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的买卖合同(精选19篇)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保证交易安全和维护法律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撰写合同时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条文和专业范例,确保合同的合规性。想要了解一份标准的合同范本吗?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类型供您参考。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一
供方:(简称供方)。
需方:(简称需方)。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型号、金额、供货时间:住宅烟气集中排放系统,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皖20xxj112标准验收,供方对质量负责,供方将质保书、合格证随货提供给需方。(包括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机构证等)。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需方工地。(江东大道东侧与印山路南侧交叉口)。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交货期限:本合同生效后十天进场安装。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实际安装数量经施工员、质检员签字确认为结算依据,并向需方开具税务发票。
第八条付款方式:安装到顶后经验收付75%货款,余款待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九条双方责任。
1、买方免费提供上楼吊运和少量钢筋料头及提供符合相应标准预留孔位。
2、卖方免费安装就位(不吊模不灌缝)。
3、需方须提供安装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权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约付款,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一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方各壹份,公司财务、项目财务各壹份。供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a”
包装。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5.装船时间。
6.装货港。
7.目的港。
8.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110%的一切险。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在cif条款下,1份正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及2份复印件,按发票金额的110%保全险(allrisks)。
(7)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8)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9)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办公室。
11.装运。
在cfr/cif条款下:
a.卖方负责将货物在装运期限内从装运港运到目的港。不允许转船。一旦发生转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全部由卖方承担。不允许仓面装载。装载货物的船只不允许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国旗。货船船龄不能超过15年。
b.如果货物用空运/包裹方式邮递,卖方将于条款5所列装船期前3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条款12(1)内容。卖方在发运货物以后当即按条款12(2)规定通知买方,以使买方安排保险和及时办理清关手续。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宽,3米高,卖方需要在装运前50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1)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
c.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3.技术文件。
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18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12个月。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向卖方索赔。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保险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装船或转船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船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并在从那以后的14日之内空邮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
19.仲裁。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进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或型号:____________
品 牌: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商:_________________
数 量: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交货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
每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为: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封样的方式和保存: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标签商定为: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结算和支付期限为:____年__月__日
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货物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赔偿。
有关本合同的协商、签订和本合同的所有内容,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工艺、技术资料、双方客户、文件、图纸、价格等,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或者法定权利机构的许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交货迟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支付迟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不合格时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
违反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_____万元,但是如果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或者守约方遭受的损失大于_____万元时,上述款项应当如数赔偿给守约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明确本合同注明的联络方式是合适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与对方的联系和文书都以上述方式进行,除非经对方的书面确认才得以变更。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xx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xx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银行开立由xx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xx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xx.装运后即刻发给xx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xx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xx除外)一份寄给xx,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xx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xx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xx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xx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xx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xx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xx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xx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xx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xx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xx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xx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xx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xx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xx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xx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xx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xx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xx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xx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xx,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xx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xx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xx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xx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xx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xx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年月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五
经供需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商品明细(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x)项执行:
(1)按照国家食品安全、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执行。
(2)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1、数量: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1、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需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供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需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需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供方方支付违约金。
3、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供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4、需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供方造成的损失。
5、需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供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供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1、供方不能交货的,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供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供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重新包装的,供方负责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需方不要求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赔偿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供方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2_日,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供方索赔。
5、供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需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供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供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需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供方提前交货的,需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需方可拒绝提货。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应在发货前与需方协商,需方仍需要货物的,供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需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供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供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供方发货。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_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六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购买甲方商品:
第二条质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第三条验收方法:乙方足额付给甲方货款,甲方按第一条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条违约责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的_________%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双倍偿还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五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申请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七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一、买卖标的和数量: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名称(xx)规格或型号(xx)。
二、单价和货款总额: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xx)
三、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交货时间为(xx)
四、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xx)运输方式(xx)运费由乙方承担,不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xx)乙方在甲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当天应当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货物。不合格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接收。
七、损失风险: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所有权:在乙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甲方拥有对出卖货物的所有权,乙方有义务保证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上述权利受到限制或者剥夺。
九、货款结算和支付:支付方式为:(xx)
十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xx年xx月xx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八
签订时间:20xx年6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20xx年8月31日前,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汇后凭供方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 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 需 方
开户银行:xx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九
签订时间:20xx年6月0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时间:20xx年8月31日前,由于交货时间原因产生港杂费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际标准,如因质量等问题引起的外商索赔由供方负责及承担全部损失,以外商出具的索赔书为准。
四、包装要求:内外包装必须适合陆运和海运,如因包装引起的货物破损致使外商索赔,供方赔偿需方全部实际损失。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运送至需方指定港口,费用由供方承担.六、验收标准、方法:按国际标准,由需方抽验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在结汇后凭供方增值税发票90天内付款八、违约责任:按合同法处理。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无。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确方式:本合同如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订地法院提出上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依法签订,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需方。
开户银行:xx。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售本协议约定的货物等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产品质量按照以下3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
(2)、按照样本,且样本作为本协议附件。
样本封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确定按照标准执行。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实际交货量大于本协议约定的数量,以实际交货量为准)。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交货,则乙方允许甲方顺延交货时间为天。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不能交货,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2、甲方交货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如同意利用货物,应按质论价;如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调换、修理,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任意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按照货款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一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要求。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______总价款为:________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1)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______提供,包装费用由______承担。
(2)甲主产品的运输由______办理,运输费用由______承担。
(3)甲方产品的保险由_____办理,保险费用由_______承担。
(4)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_______承担。
(5)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风险提示: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2)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____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供相关确认文件后______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3)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_____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_____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_______天内付清。
(2)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3)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1)乙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1)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联系人或授权代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甲方所作的任何、通知等,都对乙方具有约束力,具有不可撤销性。
(2)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确认,乙方对甲方任何人员的个人借款,均不构成乙方对甲方的预付款或已付款款项。
(3)乙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乙方联系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二
地址:
邮编: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卖方:____
地址:
邮编: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买方和卖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全面履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善所致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r条款下:装运后由____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____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银行开立由____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该信用证在银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____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____.装运后即刻发给____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____在cif条款下
1.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的保险费。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____除外)一份寄给____,两份寄目的港____运输公司。
3.银行在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____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____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所有发生在____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40天向____通知预订的船只及其运输路线,供____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20天通知____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____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 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吨,长米,宽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____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____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r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____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____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____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项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____有权拒开信用证或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说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____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____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____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____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若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且____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____同意后,须按下列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____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____,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____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____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____上述索赔书后一个 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下述第项仲裁:
1.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____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星期,____有权撤消合同,尽管撤消了合同,卖方仍须向____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国____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签名:____
签名:____
署 日期: 年 月 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纪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办_________________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办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行纪人对自己所占的委托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若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若不能及时联系委托人,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增加报酬数额的确定方法是_____。
第五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商品,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在此情况下,行纪人仍然有权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六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七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也可以作其他约定。
第九条行纪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报酬数额是_____,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与执行。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托方、行纪方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枣庄市盛源荣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荣达公司)月度材料采购计划,由甲方与荣达公司洽谈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的组织进货、供货、结算、回款等一切销售事宜,由甲方直接与荣达公司进行,乙方不再参与。
三、甲方按荣达公司提供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于每次向荣达公司开据发票进行财务挂账后的十天内全额支付给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1%加付违约金。(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居间费用的发票)
四、供货的质量以及供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或者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居间活动中产生的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绕过乙方或者隐瞒与荣达公司发生买卖业务,必须每月向乙方通报业务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在荣达公司财务挂账情况,按甲方与荣达公司发生的供货金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五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________分运:
________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____)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用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六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本合约的标的物_________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__元(2)余款___________元(3)月息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___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____________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七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地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尽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___。中国银行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卖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过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装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_天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八
地址:_____邮码: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邮码:_____电话: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数量: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商标: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价格: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包装: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____立方(吨)。
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市用____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货物的买卖合同篇十九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一致:
甲方将下列货物卖与乙方:名称规格或型号品牌生产商数量
双方约定的价格条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交货时间为:
每批次交货数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运费由乙方承担,但是已经合并计算入本合同的货物单价中。
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是: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