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年级读后感(专业19篇)
读后感是在阅读一本书后,对所读书籍的感受、思考和体会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故事情节、人物形象以及思想内涵。读后感是对读书过程中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进行整理和记录的重要环节,可以促使我们对书中的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加深对书籍的理解与认识。我想我应该写一篇读后感了吧。怎样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对所读内容进行充分的理解和把握,这包括对书中事件、人物、情节等的准确把握和分析。其次,要发现并思考作者想要传达的核心观点和主题,这可以通过解读关键细节、对比对照等方式来实现。同时,还要关注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这是读后感的核心,也是与作者对话的方式。最后,要注意语言的表达和叙述的逻辑,使读后感具有清晰、连贯和有力的表达效果。综上所述,写一篇好的读后感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我们在阅读的基础上进行深入思考和精准表达。以下是一些经典读后感的摘录,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的力量。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一
张晓风的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章。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一样,感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写自我的感情观,一蔬一饭一鼎一镬都是朝朝暮暮的恩情,她说:“爱一个人,原先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保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这是作为平凡女子张晓风的感情,可是她不凡的时候,感情便是“执手处张发能够为风帜,高歌时何妨倾山雨入盏”的豪迈与“千泉引来千月,万窍邀来万风”的庄严。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十几年前龙应台出版《孩子你慢慢来》时请张晓风写序,我还记得她说的话。她说自我年轻时听到太多对女作家的嘲讽,人们觉得她们只会写些柴米油盐、丈夫孩子,所以就暗下决心,一旦自我“大笔在握”,坚决不写那些遭人辱骂的文字。她真的做到了。事实上从张晓风的文章里始终读得出她的良苦用心,唠叨琐碎自恋自艾她是看不上的,更别说撒娇作态,即使偶尔忍不住写写柴米油盐丈夫孩子,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她写风衣,那风,翻阅过唐宗宋祖,“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她写酿酒的理由:“如果孔子是待沽的玉,则我便是那待斟的酒,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我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这样的文字比比皆是。张晓风的文章字里行间有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我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二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关闭作文频道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三
“我追。”短短的两个字后,这个故事迎来了结局。
故事里,阿米尔和哈桑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不同的是,阿米尔是一个小少爷,而哈桑只是一个仆人的儿子。但,“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
哈桑很擅长追风筝,他甚至不必抬头看着风筝下落的轨迹,他知道风筝将会落在哪里。也没有为什么,他就是知道。同时他也是个勇敢忠诚的孩子,他纯真,他善良,他坚强,他也知道为了他的小主人,他会拼命地把风筝追回来。
所以在一年一度的风筝比赛结束后,当阿米尔要求哈桑帮他追回风筝的时候,哈桑对获胜的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他转身,他追。
但悲剧紧接着发生了。阿米尔去寻找替他追风筝却久久未归的哈桑,他最后在一条狭窄的胡同里找到了他——和几个常常欺负他和哈桑的不良少年。他看到他们把哈桑堵在角落里,他看到他们凌辱他。但他却躲了起来。懦弱的阿米尔从不敢在强权面前奋起反抗,所以在哈桑无数次站在他身前保护他后,在哈桑最需要他的帮助的时候,面对强权,他退缩了。
从此以后,面对哈桑,阿米尔有了一种负罪感。于是他想尽办法,他诬陷他,希望能够赶走他。也许看不到哈桑,能让他心里的负罪感减轻。
阿米尔的父亲曾试图挽留,但哈桑还是和他的父亲一起离开了。当后来战火终于烧到了阿富汗,阿米尔也与他的父亲一起迁到了美国。
多年后,在美国,阿米尔考上了本科学院,还娶了一个美丽的妻子。但他终究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于是他离开了美国舒适安逸的生活重回[]故土——战乱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他找到了哈桑的遗孤索拉博,在阿塞夫——当年欺凌哈桑的不良少年的领头人——那里。他要把索拉博带回美国,他渴望消除自己心上那背负了整整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悔恨。于是当他再一次面对强权,他终于站了起来。
他给予索拉博温声细语的宽慰,以求消除这个可怜的孩子心中那层厚重的屏障。他和他的妻子带着索拉博去放风筝,并用风筝线勾断了另一只向索拉博挑衅的风筝。在风筝下落的时候,他问索拉博:“你想让我为你追回那只风筝吗?”男孩看着他什么都没说,但他轻轻点了点头。
阿米尔笑了起来,他对索拉博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他转身,他追。
也许在这一整个故事里,风筝代表的就是每个人心中的光明与希望。它可以代表勇敢、忠诚、纯真、善良、坚强……希望我们都能追逐心中的风筝,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希望我们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能仰望蓝天,告诉自己,这一生,我活得无怨无悔。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四
《骆驼祥子》是老舍的经典作品。小说的主人公祥子是北京的一个人力车夫,整本小说描绘了祥子的悲惨命运。
个人觉得,小说的主题就是祥子的“三起三落”:
一起:来到北平当人力车夫,苦干三年,凑足一百块钱,买了辆新车。
一落:有一次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理想第一次破灭。
二起:卖骆驼,拼命拉车,省吃俭用攒钱准备买新车。
二落: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骗去,第二次希望破灭。
三起: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祥子又有车了。
三落: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
祥子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在生活上,他不大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不愿听从高妈的话放高利贷,不想贪图刘四的六十辆车,不愿听虎妞的话去做小买卖。他认为,有了车就有了一切。
祥子勤奋刻苦,不怕劳累。开始时他也兢兢业业的工作,为了攒钱,为了自己的车。虎妞是车厂厂主刘四爷的女儿,她看上了祥子。祥子是个老实巴交的人,虎妞骗他说自己有了他的孩子,要祥子娶她,而此时的祥子也是被恶势力骗光了所有的积蓄,万般无奈之下,只有和虎妞结婚。结婚后的虎妞好吃懒做,整个家都由祥子担着。虎妞真的怀孕了,祥子把她和他们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全部动力去努力工作。但是悲剧的结果,虎妞难产死了,祥子从此一蹶不振。
曾今的祥子不喝酒,不吸烟,没有沾染上一点点地恶习。可上天对这个可怜的老实人还是没有半点的怜悯。无数的打击、挫折,终于把祥子这个“铁打的”人的“铁打的”精神给碾压得粉身碎骨。他不再那么拼命的拉车,不再烟酒不沾,以前善良正直的祥子不见了,只剩下学会了吃喝嫖赌,可以为金钱出卖朋友的行尸走肉。可就像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祥子的堕落不是祥子的错,而是整个社会中的乌烟瘴气使原本善良正直的祥子变了质。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如果祥子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也许他就不会变成那样的“刺儿头”了。因为他是那样的要强、那样的善良、那样的正直,为了自己的理想可以放下一切!我们也应当学习祥子的那种“吃得苦中苦”的精神,虽然未必“方为人上人”,但只要努力了,奋斗过了,便能问心无愧。
这篇,就为大家呈现到这里,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希望大家暑假过的开心。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五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静下心来,去细细读一本散文。轻轻合上封底时,才发觉,内心久违地被充实。
初读张晓风的散文时,心气还十分浮躁,急匆匆地“哗啦”一声,一页纸张就这样被翻过去了,一段文字就这样被淡忘了,一片心境就这样被辜负了。一开始还惊讶一个人为何能如此多愁善感。这轻狂的想法,最终消散在了那如水的淡雅心境中。
我无比羡慕张晓风女士对于生活的态度。是的,任时光流转,光阴不复,她永远是一位年轻美丽兼而成熟稳重的女士,只因为她对于生活那认真的态度。当人们放眼于广阔无边、捉摸不定的未来时,她的目光却停留在触手可及的身旁。眸光中映射出一点一滴的、细微却动人的美。她看行人抚摸铜狮子,解读他们的故事;她被女孩的侧身惊艳,又走过去分享这个秘密;她欣赏异域胜景,却越发怜惜自己的双眸。是啊,那双明亮的眼眸可一定要好好珍惜啊。那双眼看到了尘世最朴实的美,闪耀着的,是对生活的热爱。
看到了,并铭记于心。张晓风女士认真地活在生命中的每一天里。她的心能够从繁杂交织的交响乐中辨识出每一个清晰的鼓点,追随着这鼓点找到自己生活的方向。她赞扬别人的生活,但不过分羡慕,因为她同样知道自己人生中的种.种美好。这就是她的生活态度吧,认真、乐观。
我非常喜欢她的一篇《种.种可爱》,生活中有太多容易被忽视、被遗忘的俏皮或真情,而她能为其驻足,细细品味过后,露出现代都市生活中少见的笑。仿佛是茫茫大漠中少有的几粒与众不同的奇异沙砾,在风中偶然相遇彼此致意,周身是飞舞的黄沙,盲目地、随波逐流地远去。张晓风女士的生活难道事事顺心如意吗?只是她能够从种.种恼人烦琐中挑出值得留意的俏皮与真情罢了。
我敬佩她,因为她对自己在生活中定位的准确把握,她是一位优秀的母亲,更是一位独立的女性。
她温柔地陪伴孩子成长,目送他们走向灿烂的远方。一边感叹着时光的流逝,一边清楚地明白自己何时该放手。当曾经胖乎乎的小手慢慢从她的手心中抽离,当曾经摇摇晃晃的脚步一步步坚定地走向未来,她向世界祈祷“有一个母亲,向你交出她可爱的小男孩,而你们将还我一个怎样的人呢”。即使这样,她面对房间里那盏亮起的灯,还是写下了一篇《寻人启事》,令人读完后,不禁垂头追忆。当年那个终日快活欢笑的孩子哪里去了呢?如今这些愁眉苦脸地背着书的少年们,又是谁呢?这是多少像她一样的家内心解不开的谜团。
即使身着粗布,一个女性的独立也无法被掩盖。她独立地开拓生活,而不仅是依附他人。她有自己敢于实现的梦。他手持古卷,在墨香中追寻千百年来的女权。
轻轻合上封底,看窗外,阳光正明媚。清风掠过,花香隐匿在风中,扑面而来。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六
第一次,第一次对一部小说这样的爱不释手。也许是被白瑞德对斯佳丽的痴情所感动,也许是被那复杂的人情关系所震撼,也许是被人物背后的爱情故事所感动。
小说的主要矛盾那是围绕白瑞德、斯佳丽、阿希礼和玫兰妮之间的爱情斗争展开的。玫兰妮始终深爱着阿希礼,她也始终信赖着斯佳丽。而阿希礼在灵魂中深爱着玫兰妮,但在肉体上却爱着斯佳丽。而斯佳丽对阿希礼怀着幼时的憧憬,最终错失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白瑞德。
小说中的人物性格上特点十分鲜明。
玫兰妮外表柔弱,内心却善良,坚强,有主见。当所有人都非议白瑞德时她能够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她在亚特兰大的社交圈中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地位,她是上层社会的典范,赢得周围人广泛的尊敬。
阿希礼是个男方贵族男子的典型代表,有着绅士的举止和高贵的思想。但他只会沉湎于黄金时代的怀念,毫无作为。一味感慨时光流逝,却不肯清醒着面对现实,他深知自己的无力,却不努力振作。他就如同已经过去的旧时代,被时代潮流留在沙滩上的贝壳。
白瑞德是为风度翩翩却言语尖酸刻薄的先生。他和斯嘉丽有着一样的任性,现实,勇敢,但比起斯嘉丽他更聪明,圆滑,深沉。也真因为如此,他总是能够轻易看穿斯嘉丽的心思,并能够掌握他的情绪变化。所以每当斯嘉丽伤心时,他总是能给斯嘉丽一双温暖的手。他对斯佳丽讽刺的背后对斯佳丽总是充满关怀。
斯嘉丽的任性,虚荣,现实,对生活永远充满好奇和热情。但值得庆幸的是,她能够坚强的面对时代的变化,积极适应新的生活方式。当亚特兰大城沦陷后,她就不再是那个小女孩了,她被迫负起那个塔拉庄园的生计,为了全家的保暖暖开始“斤斤计较”,努力劳作。
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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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年级读后感篇七
每每读起张晓风的散文,我都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位平易近人的老奶奶在向我诉说着她的故事。她的字语间透露着一种宁静,她似乎能看破一切,这正是文章中散发出的独特魅力,让我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位可爱而又安静的老奶奶。
之所以认为她可爱,是因为她的性格。在她的心里,不管是什么,一座普普通通的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一件普普通通的裙子,甚至是她用得破烂的几次修补却舍不得扔了的小背包,她总是愿意寄予深厚的感情,总是忍不住要去发现隐藏的人生道理。就像一个还没长大的孩子,让人觉得可爱的紧。
而之所以认为她安静,则是因为她淡漠的笔风。她的文章并没有多大的起伏,与我以往爱看的武侠玄幻大不相同,不是长篇大论,亦不是爱恨情仇,读起她的文章,就好像漫步在宁静的乡间小道上,令人神清气爽。又好似品味着一杯清醇的香茶,叫人回味无穷。仿佛读了她的文章,就能忘却烦恼,进入到闲静的世界中。
然而,她是一位好作家,好诗人,更是一位好母亲,好家长。在《初雪》一文中,她以母亲的身份表达自我对孩子诗诗的愧疚与担忧,又以家长的身份表达了对孩子的期望与要求。这个时候,我只觉得她是一位平凡的母亲,与任何一位母亲一样,无时无刻不在为孩子担忧着,期望给予孩子最完美,最幸福的一生。从字里行间读出的浓浓母爱,让我不禁感动。
张晓风就是这么一个有着耀眼光芒的作家,她让我感受到人世间的各种完美,洗涤了我的心灵,更让我学会了用心去看透每件事物隐藏着的人生真谛。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八
这篇《高处何所有》是张晓风的一篇哲理散文。文章有一个副标题“赠给毕业同学”,可见是为那些在攀登学问这座大山的学子们写的。但是,文章所蕴含的深意,却远远超过了做学问本身,那是一种人生的哲理,是在比较了多种人生境界后对某种至高境界的由衷赞许,是对那种看似平易却难以抵达的真英雄境界的诠释与破译。
散文作者没有用太多语言直接阐述自我的观点,她借助一个故事来说明问题。奇怪的是,这个看来似曾相识的故事并没有曲折离奇的地方,却在平淡从容中缓缓透出一种无法回避的魅力。那是真实的魅力,是带着杯具色彩的人生真谛的魅力。
他仍然奋力前行为的是探究真理寻找梦想这才是真英雄。
“真英雄何所遇?他遇到的是全身的伤痕,是孤单的长途,以及愈来愈真切的渺小感。”张晓风在散文的最后说出了自我的观点,正是这个观点的真实和冷峻震撼了我们,也吸引了我们。
做个真英雄吧,纵然高处一无所有!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九
张晓风的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同,爱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可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十几年前龙应台出版《孩子你慢慢来》时请张晓风写序,我还记得她说的话。她说自己年轻时听到太多对女作家的嘲讽,人们觉得她们只会写些柴米油盐、丈夫孩子,所以就暗下决心,一旦自己“大笔在握”,坚决不写那些遭人辱骂的文字。她真的做到了。事实上从张晓风的文章里始终读得出她的良苦用心,唠叨琐碎自恋自艾她是看不上的,更别说撒娇作态,即使偶尔忍不住写写柴米油盐丈夫孩子,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架势。(读后感)她写风衣,那风,翻阅过唐宗宋祖,“而你着一袭风衣,走在千古的风里”。她写酿酒的理由:“如果孔子是待沽的玉,则我便是那待斟的酒,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这样的文字比比皆是。张晓风的文章字里行间有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己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或许,晓风的散文就如她名字般如风飘萦在我心间。
她的散文意蕴丰厚,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实景所示中自由骨气奇高,不是感性沦为软性。没有那种现代另行的忧郁轻飘的.文风;她的散文叙述自然,冲淡宁静,文辞如水,一笔如舟,引领人们一步步走入一条条美丽的水域;她的散文,句法上有弹性,语汇中有声色。
晓风的散文,句式充分发挥中国文字波折流动的特点。文言句法的简单浑成、西式句法的严整新颖、话本戏文的活泼口吻,被她熔于一炉。古典诗词的典雅文辞、引车卖浆的俗言俚语、现代社会的流行词汇,在在她的笔杖下,交响整一个大乐队。
她的散文里的敬畏与宁静,尊严与气度,正是来源于长期的良仔,默默地积蓄。它并非纯然空灵,也不是冷漠无情,而是在人生的风浪中大彻大悟的精神结晶。
所以说,读她的散文不会是你觉得枯燥无趣。
因为她的文章意象丰富,大多都是由生活中的景色和事物中通过她的思想、她的手,在笔下流淌出优美动人却又恍如出世的汩汩文思。
所以说,读她的散文不会是你觉得舔你轻浮。
因为她的散文并不是只有大量华而不实的浅词薄句堆积而成的,而是由心而生,由心而悟的。
读她的散文,会是你感觉到一股清新之风,好像远离喧嚣,驾着一叶扁舟去寻觅一个尘世之中安静的角落,恍如出世,其实只是心在平静中静静流淌,流淌出一字字一句剧的沁人心脾的馨香。这就是传说中的“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吧!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
在北师大版语文书的第一单元里,《一位影响了我一生的老师》这篇文章对我印象最深。题目中的“老师”其实指的不是一位老师,而是一位校长。这位校长所在学校是一个由四个班级组成的小学,这所小学并不大,但是校长并没有因此而不重视它,而是更加认真地观察学生的性格特点——就拿本文的作者来说吧,他发现校长对他很感兴趣,并且很快就知道了他喜欢钻研问题。校长经常在他去教室的路上拦住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他,上面通常写着有关数学和逻辑学的小问题。
作者最终在1993年取得了诺贝尔生理或医学奖的巨大成就,但是仍然记着他的那位和蔼可亲的校长。在他得奖后两个星期,校长就去世了。很遗憾,在校长生前他没有机会再同校长聊聊。
在最后,他把自己当时的感受写了出来——后来我听说,校长临终前已经知道了他的学术成就。他多么希望校长能意识到校长对他一生所产生的巨大影响啊。
我也有一位非常好的班主任,她非常的有耐心。就拿我们班的一个调皮男生来说吧:一天,我们班主任在上语文课,那个调皮男生就开始叽叽喳喳地“沸腾”起来了。可是,你猜老师是怎么应对的呢?猜不出来吧,我告诉你吧,老师带着他去操场跑圈!我想老师肯定是觉得这个调皮男生有劲没处使。那天,老师腿还有点疼,但是坚持要带着他去跑。最后,这个调皮鬼终于被制服了。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一
一直久仰阿q大名,据说他的“精神胜利法”十分“利害”,可就是没看过原著。恰好最近又学了鲁迅先生的一篇课文,再次被他犀利的笔风征服,于是欣然前往图书馆,搜罗他的书,翻开《狂人。
日记。
粗略读了一边,算是和阿q打了个招呼,仿佛那个穿着破夹袄,面带轻蔑走向王胡的阿q正迎面走来;又仿佛对面镜子里,自己的脑袋下长出了阿q的身子。
在我眼里阿q是可悲、可恨、可气又可笑的人,但他始终不值得人可怜,即使是多于的同情,恐怕失去自尊的他也无法承担吧。
我一直很喜欢用白居易的“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来形容鲁迅先生的文章,但在这里我暂且抛开他的针砭时弊,也抛开阿q所有的政治、历史、社会等背景,单从阿q这个艺术形象看,他最大的“光环”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了,而他的可悲、可恨、可气、可笑的唯一资本也注定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阿q是那个时代的产物,那个时代缩影和“结晶”,可谓是“时势造就阿q”可是一旦阿q脱离了那个时代,他还是那个阿q么?抛开了阿q所有的政治、历史、社会等背景,他的“精神胜利法”还有什么意义可言么?也许有人会发出这样的疑问。但是作为一部有着鲜明时代烙印的经典小说,它能跨越那个是带仍以经典的名义走向今天,这徰说明了他的经典不仅仅停留在他的那个时代,而且还能穿越时空与今人产生新的共鸣,那我们也理所应当给经典镀上新的金边,让“阿q精神”在今天添上新的一笔。
有时读着阿q,恍然间却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即陌生又熟悉。小时候,考试一考不好便伤心落泪,每每此时,身为“前辈”的表姐便主动扮演了心理咨询师的角色来向我传授“阿q精神”:“一次小测验而已嘛,有什么大不了?犯不着伤心、伤身,又不是大考。再说了,考都考完了,你伤心也没用,白白浪费时间而已,还不如下定心去好好复习,找出错误与不足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你要实在过意不去就想想那些比你考得还差的人,他们不也好好的吗?也没像你一样伤心啊……”听了表姐的话,再想想考得比自己还差的人,心里竟也真的平衡些了,也能定下心,平静地订正试卷了。
后来长大了些,遇到挫折,我便也将“阿q精神”活学活用了,心里再难受也要学会自己安慰自己,学会自己解开心结。难受有何用?伤心又有何用?即使整天愁眉苦脸,日子也一样要过下去,明天一样还会来,困难也一样要面对,用一个好心情面对困难总比垂头丧气面对要强,微笑总比满脸愁容有魅力。于是,勇敢地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我能笑着站在这块崎岖不平的土地上已经很不错了,我并不比别人缺少什么,接下来我只要充满自信地努力去迈开自己的第一步就可以了,这样一切便柳暗花明变得简单起来了,于是乎一个乐观自信的青春少年重新人间。
当然,如果一辈子都像阿q一样浑浑噩噩固然不可取,但以适时、适度、适量的“阿q精神”面对苦难也未尝不可。现实生活中,有些人爱钻牛角尖,心眼儿真,一直想不通便很可能走上不归路。这时候,如果能适度、适量、适当地发挥一下“阿q精神”难得糊涂一把,也许有些悲剧将会改写结局。尤其是在今天这个竞争激烈的高压社会下,也许我们需要的正是这种与时俱进的“阿q精神”吧。
作文。
频道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就到这里了,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二
高三读后感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高三读后感》的内容,具体内容:高三学生忙着升学,他们还抽空读了很多书,还写了阅读感悟与大家分享呢。来看看我精心为你整理,希望你喜欢。篇一指尖在书纸上摩掌,文思在诗文中飞扬。我的指下是李煜的《...高三学生忙着升学,他们还抽空读了很多书,还写了阅读感悟与大家分享呢。来看看我精心为你整理,希望你喜欢。
篇一指尖在书纸上摩掌,文思在诗文中飞扬。
我的指下是李煜的《虞美人》。我在李煌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中哀叹;在李煜那哀愁漫天的情思中为他惋惜。
思绪起伏跌宕。
李煜,史称南唐后主,文才出众,晓畅音律。无奈命运戏弄,本该舞文弄墨的你,却披上了龙袍,坐上了龙椅;更可悲的是,南唐倾覆,帝王被俘;你一腔的思乡忆园之情,只好用笔倾诉于诗中。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春花浪漫,秋月高洁,这秀丽的景色本令人心驰神往,可在你的笔下却显得那么哀伤。一切美景在你眼中不过是了无生气;一切奢华在你眼中不过是过眼云烟......我的心,抽动了,我仿佛看见了你那苍凉的背影,你的心。难道已经这般绝望了吗?你对故国的哀叹和你那似乎冰冷的心触动了我的心弦,很深、很感伤。
"何时了"三个字正点出了你的心酸,你不知道往昔的岁月是何时过去的。以前的一切欢笑、奢华,仿佛成了一场迷梦,真实却又陌生;哀伤、寂寞,仿佛成了一段未知的小路,孤单、却又不得不面对。
你厌倦、你哀伤、你追忆。
我的心再也平静不下来。我不明白上天为何对你如此不公,为什么要你成为皇上?或许,若你不是皇上,你可能会更快乐吧?不用去面对文武百官,不用去面对天下百姓,只是待在家中诗情画意、论文品酒。
可惜,历史无法改写,命运不会改变。看着你留下的那一连串决绝的音符,我多想上前拉住你的衣襟,告诉你生存的勇气。
你哀叹,一切的一切在你眼中。物是人非。
"问君能有儿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在愁绪的深洋中,你渲染了全诗的高潮。通过自然永恒与人生无常的尖锐对比,我看到了你那亡国的愧疚难当,以及你那落空的寂寞与悲哀......只觉得心中一片空檬,空荡荡的,人仿佛同心一起进人了你的悲情的世界。月光下似乎看到:你眼角有泪,冰凉、品莹;你语语呜咽,脸庞更显苍白。
你声声硬塞,接过太宗所赐的毒酒一饮而尽,你痛苦而又解脱。
你去了,走得很轻,很安详。我闭上双眼,用指尖抚摸着你落空的悲哀,才发现,那是一朵绽放在血泪中的《虞美人》。
篇二昨天《伤逝》,有点怅然。记得大一恋爱时,高中老师说我们是涓生和子君,小资产阶级的理想与脆弱,经不起生活的考验。他说子君养小鸡当宠物,后来还是杀掉吃肉。我那时并没有在意他说的话。
初中时代读鲁迅,有点反感。不过我和邻座最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
屋》的一句话:"倘若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来..."这是斑蝥。那时前面坐了一个很瘦的男生,眼睛大大的,脑袋也大,脊背总是弯着,而且,经常放屁。记得我不时拍打他瘦削突出的脊背,喊他的名字,只听得"噗",他转过身来...于是我们给他起名为"斑蝥",这个绰号用了三年。那时我和一个叫明玉的女生特别好,她长得很漂亮,皮肤很白,但是汗毛比较重,于是我们叫她"monkey",后来上历史课,学到苏联文学史,她灵机一动给斑蝥起了个俄国名字为"斑斯夫斑蝥斯基"。斑蝥气了,转过身来恶狠狠地说:"明玉就叫毛斯毛夫斯基毛斯毛"!后来到了高中,我有一阵子特别迷鲁迅,觉得他简直就是我最崇拜的作家,那时看他的文章,觉得特别好,尤其是心理描写,最喜欢他的《狂人日记》。当时觉得那个狂人的心理他怎么就能描摹得那么真切呢?难道他亲身经历过?而我,之所以觉得《狂》很好,是因为那时心里状态很糟糕,看着鲁迅的描写,好像被人看穿了一般......不过,我那时仍然觉得他的文字欠佳,没有许多文学家那样的灵性和气势。后来他写的《明天》,其中阿五帮单四嫂抱孩子那一段描写,仍是心理的,真是太准确了,鲁迅想必很细心敏感的,不然不会如此。
他们的小鸡和房东太太的鸡们混在一起喳喳叫,看到他们的"阿随"栖息和瘦弱地喘气,后来被主人用黑布一蒙头,推进一个不很深的土炕......这一切都是变化着的,由爱情到后来不爱了。
鲁迅说爱情第一要生活,没有生活爱情也会磨灭。他说的话我信的,于是想自己当初是否就如子君。
而我现在,读到《伤逝》里"爱情是需要时常更新的",才发现自己以前认为只要不被破坏,就一直完好。是错了,不进则退,没有永恒。
克氏说,人们爱的时候,多是用头脑而不是心。人的头脑太发达,进化了心灵的真纯,有时人是在用心爱,但也不再是最初的无私。人们付出爱,是为了得到爱情,人们渴望爱情,其实是在渴望被爱。那么多人感叹找不到真爱,真爱不住在他们心中,因为他们不够真,也没有去爱。
想必鲁迅是很懂得爱的,才能写出《伤逝》,逝去,即是渐渐地消失。如影随形的爱情,慢慢游走,自私的人不要只会悲伤。
篇三今天,我兴奋地翻开了《向命运挑战》这本书。书中主人公那百折不挠,不屈服于命运的精神给了我一次次深深的震撼。
持写作。甚至到了后来,他不能说话了,在全身只有两个手指可以动的情况下,他仍然靠着顽强的意志,创造着一个又一个辉煌!读完这本书,我思绪万千:在生活中,往往有许多人,遇到一点儿挫折就垂头丧气,不敢正确面对生活,更不用说是向命运挑战了。如果我们遇到什么事,只是认命,甘愿庸庸碌碌地过一生,那样的人生会精彩吗?那也算是真正的人生吗?那是我们当今的青少年所要选择的人生吗?不,我们作为21世纪的主人,决不能向命运妥协。我们要勇于向命运挑战,征服命运,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让我们给自己的人生多创造一些辉煌吧!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三
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
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
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
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四
今天,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记忆深刻,使我有很多种感想。
恶雕同归于尽了。
母狼紫岚为了孩子们浪费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变成了一只衰老而又丑陋的老狼,付出了巨大的精力和心血,“眉眼间凝结成一团阴云”“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魂儿时被捕兽夹时夹崩断了”“嘴角边褶皱纵横”“一条受伤的前肢吊在胸前”“左肩胛歪仄成不规则的萎形”“残缺的唇鄂间滴漏着倕液”。紫岚在水面看到了自己的丑陋。
紫岚让我想起了母亲们,她们为了我们这些未来国家的栋梁辛苦努力的抚养我们,虽然紫岚最后并没有完成大公狼黑桑的遗愿,但是却让我们深深的感受到伟大的母爱。不仅如此,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很多的好词好句等着我去学习去体会.
假如还想了解更多内容。请买一本回家看看吧。不说了,不说了,我还要去书的世界学习,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了。拜拜!!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五
《我与父辈》是阎连科先生的一本散文集。阎先生的小说大家都知道,也有很多人都读过,被很多人所喜爱。但先生散文的知名度却似乎没有小说那么高。但是我觉得,这本散文集,比许多小说写的还要好。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阎连科先生的几个男性长辈,包括他的父亲、大爷、四叔等。他们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人,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事迹,甚至还有一些非常大的缺点,比如好赌。但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男性形象身上的那种吃苦耐劳,可以为了家庭跟子女付出无限努力、汗水、辛劳甚至生命的精神。
他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女能在崭新的瓦房里成家,在隆冬时节里,趟过冰凉的河水,去山上采石。最终积劳成疾,在五十多岁的年纪上就离开了他们。这也成为了作者一生的痛。他的四叔,在外地的工厂辛勤工作了一生,农忙时节还要回来收割粮食。作者本人也有着非常艰辛的成长经历,辍学、务农、打工,一步一步走出了山村,走出了那种艰难的生活境地。他们都不是伟大的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心动魄,更没有我们今天所谓诗和远方。
他们生活在河南一个普通的山村里,靠自己的双手度过了自己普通的一生。如果没有阎连科先生这位作家后人,我们甚至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人生的任何一个细节。而在中国大地上的每一个角落里,还有着无数这样平凡的身影,在日复一日地循着这些永久的足迹前进着。这才是生活,艰难,痛苦,没有运转时来一夜暴富,也没有厚积薄发大器晚成。
前进的每一步都需要咬紧牙关拼尽全力,步步血泪,也不过是乏善可陈的一生。但他们端端正正,腰背笔直地走完了这一生,不向谁低头也不靠谁照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与家人争取最好的条件,使自己的后辈,能踩在自己的肩膀上,看的更远,走的更远。向每一位这样认真生活的人致敬。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六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首优美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访问了英国,回到了老地方,充满了诗意。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变成了不断的情感,融入了康桥的美丽风景,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中。整首诗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流动的画面,构成了美妙的意境。诗人对康桥的爱是真诚而丰富的。
“我轻轻地走了,就像我轻轻地来了,挥了挥袖子,没有带走一片云。”匆匆忙忙的人们没有抬头仰望西方美丽的云朵,没有看到一只轻盈的银燕在五彩缤纷的云层下飞翔,没有一丝肮脏的噪音。那就是他,一个洒脱、温柔的浪漫天才,一个充满活力的著名诗人诠释了他的.生活。
漫长的飞翔,飘过大海,飘进伦敦,飘进久别的康桥。“在一个浪漫的国家,接受诗歌的洗礼,放纵对美的追求,跪在膝盖上崇拜夕阳的最后荣耀和悲剧;整夜躺在大自然的怀抱里,拥抱夜晚,拥抱夜晚所有美丽的东西,睡在地球柔软的怀抱里”,追求浪漫的生活,释放浪漫的激情,变成连续的诗歌雨,在黑暗恐惧的夜晚给行人清新的希望和温柔。
诗意,深情,渴望爱上帝的怜悯。美丽的爱伴随着风、花、鸟、草的低唱,伴随着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伴随着舒曼的《梦》在美丽的诗歌中上演。在矛盾、追求、斗争、迷恋、折磨、逃避和斗争中写下自己的爱情狂想曲。
一切都像他期待的那样...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七
和《商州初录》等书的创作时间差不多,这本书也是创作于1980年代的。1980年代中国社会有很多新变化,改革开放亦步亦趋,原有的社会道德伦理秩序渐次瓦解,市场经济与原有小农经济博弈等等等等。文坛上也走马灯似的出现了“反思文学”、“伤痕文学”、“改革文学”、“寻根文学”等等,到90年代初又出现了“先锋派小说”、“新写实小说”等流派。面对社会转型,作家要反映的是人心的变化和自我内心的挣扎。
《浮躁》虽未被列入“寻根小说”代表作品之列,但亦可看做是对“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作。在《浮躁》中,主人公金狗追寻的是“道义”,以期以此来维持现实的失衡。
何谓“浮躁”,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味求好求快。一时追不上,便有了怨愤和不平。大家都在你追我赶,有安于现状牢骚不断的如韩文举,有不安于室不择手段的如雷大空,更有掌权倚势草菅人命的田家、巩家。在底层的新型农民要求改变势必就要改变现有格局,于是就有了金狗、雷大空等人的所作所为。人把握不住自己,于是就浮躁。
道义和旧农村的伦理是不顶用了,要有新的去替代它。
这篇文章写的80年代的中国农村,但现在看来,竟不能不承认,当今中国社会也还是没走出这个浮躁。
有人说,写浮躁,自己也浮躁,在文中表现为第二部分的敷衍了事,人物交代不清。对于第二部分我也是颇为不满。但凭着贾氏的工笔细描和古朴文风,我就欢喜得很。
从“商州系列”到《浮躁》再到《秦腔》,对中国乡村的变迁和改革的态度是忧虑和犹疑的。当然,尚未盖棺不好定论。
中国乡村是中国社会变迁的缩影,研究乡村变化也可看出社会问题。
最后,吐槽一下,这一版的代序,用了三篇写《秦腔》的评论性文字给《浮躁》真的不会有点尴尬嘛……。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八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令我收获颇丰的书——《傅雷家书》。
它不只让大家了解如何做一个好小孩,更要紧的是让大家了解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也让我愈加知道爸爸妈妈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爸爸妈妈交流。同时也应该是作子女的认知爸爸妈妈的一本好书。子女可以通过这本书知道我们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可以通过这本书知道我们的子女,傅雷在信中所写的每字每句已经成为经典,永垂不朽的经典。
从书中可以看出傅雷是一个对自己需要比较严格甚至是比较刻薄的人,这正是他的身世所决定的傅雷在幼年丧父,童年妈妈的严厉家教。在细则上修炼我们的品德,虽然家书中是很多教婴幼儿教育子的话。
但实质傅雷自己都做到了,这也就是儒家文化中在品德修养身教胜于言传吧。当然这和他所遭到的既有儒家底蕴的儒家文化,又有从头到尾的同意唯物主义的思想是分不开的。
傅雷作为爸爸,对子女的情感是十分丰富的。其实,大家身边的`爸爸妈妈也跟傅雷一样的平凡与伟大。大家的爸爸也是常常为大家的生计,为了大家的学习,为了大家能上一个好的学校,为了大家能拥有好的成绩,使得他们的头发都白了,费尽了心血,这是真的的伟大,这才是真的的爸爸!
傅雷可以说是千千万万个爸爸中的一个杰出的代表,他的对子女的充满爱心的心理使得他的子女可以健康的成长。
高三年级读后感篇十九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
这部小说描写了作家童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反映了小主人公阿廖沙在父亲去世以后,随母亲寄住在外祖父家中度过的岁月。
首先我觉得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可怜的孩子,他自幼丧父,又在十一岁丧母,外祖父也破了产,他只好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其次,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从这个被真实记述下来的历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少年时代的高尔基对自由的热烈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