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偶像初二范文(16篇)
总结能够增强我们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认知,为未来的进步提供指导。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是每个人都面临的问题,需要我们注重方法和技巧的运用。阅读他人总结的同时,我们也可以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和提升空间。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一
偶像,榜样也,谓之“榜样”,其身必有长所取也。所以说,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必然有它的价值。
话说三国,无数英雄集于一世,各有千秋,惟一人,能使我敬佩万分,这便是绝世英雄------曹操。
他,拥有“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的宽广心胸;他,拥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情壮志。曹操之所以胜于诸葛亮,正是因为那份挥毫泼墨的洒脱及那份容纳天地的壮志满怀。亮为刘备“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了一生,而操是为自己的信念活了一生。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我觉得,不愧对自己,才不枉此生。或许,这就是我爱上操的另一原因吧!
操,永远洒脱,永远真实,永远,屹立在我心中!
总能在干涸的沙漠中茁壮成长.总是默默地奉献自己,为别人带来生的希望,最后又安静的死去.总被人忽略甚至一味地憎恶它.可是,却依然生长着,蔓延着,殊不知,那一粒粒饱满的种子早已深埋在我心的土壤上.
一点点发芽,一点点成长起来,那形越发的像它的母亲.手掌一般大小,绿油油的叶片,最后,浑身长满了刺.终于,长成了一个茂盛的仙人掌.何以谓它?因为它就是我的偶像,一个看似可笑但有确实的偶像.
曾几何时,你被人看轻,曾几何时,你被人厌恶,但你依然不羁,依然高傲的抬起你的头,仰望天穹,努力成长.终我明白,你是怀揣着一颗高尚的心,你知:只有善良的人,热爱生活的人,乐观的人才能发现你.虽然你身披尖刺,促使人类不能接近你,但我知道一但你卸下你的外装,你的那颗赤裸裸的真心将会被人践踏.所以,你拥有一道坚实的墙,有一道保护你真心的屏障.因为你知道,拥有真心的人不会怕你那道刺墙,拥有真心的人才会好好对待你的心.我欣赏你的不羁,赞美你的高傲,更品位你的真心.
你喜欢生长在恶劣的环境下,因为你知:越是经历过挫折,越是美好.所以,你也被誉为“沙漠的绿洲”.你常为沙漠中的行人提供自己的生命.总是无怨无悔.你那坚硬的背后竟然隐藏着如此温柔的一面,让我更敬佩你.
你总用甘甜的乳汁哺育着人,教化着人.你总是默默奉献自己!啊,仙人掌,你确如其名.似仙人下凡一般.我心中的那颗种子正在成长,正在深根扎蒂.或许,我应该这样做,默默地活在世上做一个微不足道的仙人掌,默默地为世上增添上那一笔或有或无的色彩!
爱因斯坦是一个杰出的科学家,可他的聪明才智并不是与生俱来的。据说,他以前并不是一个杰出的学生,甚至还被人认为是一个“笨家伙”。可为什么他会从这样一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呢?原因就在于他的一个成功公式:a=x+y+z(成功=勤奋+正确的方法+少说空话)。
以前,爱因斯坦特别特别笨,连话都讲不好,前言不搭后语,发应很迟钝,经常被老师呵斥,罚站。教师和校长都认为他永远成不了才。一次工艺课上,老师拿出一张做得很不像样的木凳对大家说:“我想,世界上也许不会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了!”在哄堂大笑中爱因斯坦红着脸说:“我想,这种凳子是有的。”说着,他从课桌里拿出两个更加不像样的凳子说:“这是我前两次做的,交给您的是第三次做的,虽然不太行,缺比这两个好得多!”一口气讲了这么多,连他自己也很吃惊,老师更是目瞪口呆。
爱因斯坦长大后,凭借着他的成功公式,使他从一个笨头笨脑的家伙变成了一个世界瞩目的科学巨人。
我觉得,一个人不聪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先泄了自己的气,只要能肯为目标付出艰辛的劳动,并配合正确的方法,一定会得到成功女神的酬劳。
她,参加“超级女声”荣获总决赛第五名。
她就是超级女生纪敏佳。
纪敏佳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爱好音乐的父母使纪敏佳也喜欢上了音乐。在“超级级女声”的舞台上,她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登上pk台的样子。纪敏佳没有李宇春酷酷的外型,也没有黄雅莉可爱的模样,却有着一股不可阻挡的实力。每次歌声响起时,纪敏佳就生动的唱起来,她的声音不是甜美的,但却有独特的魅力,让听众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她的歌声,好象被灌了迷魂汤药。每当纪敏佳因票数最低走上pk台时,我就会感到惋惜,难道这一切都取决于外表吗?但她始终保持不变的微笑,信心百倍地走上pk台,用自己的歌声去打动大众的心,去征服所有的人。到最后纪敏佳总是有惊无险地通过了,很幸运的留在了这个舞台上,直到五进四的那场比赛中,纪敏佳以一票之差败给了何洁,成为20“超级女声”的第五名。所有支持她的人都哭了,只有她自己笑容依然灿烂。
在她离开“超级女声”的舞台前,她说:“虽然我离开了这个舞台,但我的心却永远留在了这儿,我会通过此次教训吸取经验,好好努力,丰富我的人生!”台下的掌声久久不息,我也为她竖起了大拇指。纪敏佳的自信、乐观的形象深深地刻入了人们心中,她在我心中的地位从一名普通的歌手直窜向“偶像”的宝座。一个其貌不扬的女子,竟能以她坚持不懈地精神、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的决心,博得亿万观众的喜爱,真是让我佩服地五体投地。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她一定回成为演艺界一颗闪亮的新星!
我也开始追星了,不过追的是名副其实的“星”。
我心中的偶像——中国登山队的健儿:刘连满。
当你从中国境内登上珠穆朗玛峰,平了世界纪录时,我视你为心中的偶像。我真想对你说:“登山队的健儿们,你们真棒!”
在珠穆朗玛峰上插上国旗时,全国人民都在为你所取得的骄傲成绩所欢呼。在鲜花掌声的环绕下人们看到了你的成绩,却不知道你背后那多少感人的故事。比如说:在1960年中国登山队从北路攀登珠穆朗玛峰时,到达不可逾越的“第二台阶”,刘连满看到其他队员从岩壁上滑下来,于是让其他队员踩在他的肩上,攀上了绝壁。
你很小时就开始登山,多少痛苦,多少辛酸,你都毫无怨言地受着。
我二年级时是数学课代表,数学要比别的同学成绩好,也就是因为这样,我的学习压力比较大,如果数学考得比别人差,那还怎么当数学课代表。二年级下个学期数学考卷发了下来,我竟只考了88分,这对自尊心强的我,无疑是一个沉痛的打击。“怎么办呢,以后同学们还会正视我这个数学课代表吗?”正当我迷茫的时候,我想起了中国登山队的刘连满,他也是经历了多少困难才有今天这骄傲的成绩。对,我一定不能放弃,应该要自信的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在刚过去的一个学期里,我每天做练习、周末出去上奥数课,在期末考试中考出了97分的成绩。
现在,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学生,也无法感受到中国登山队的健儿所经历的困难,但中国登山队的健儿那坚强、积极、有理想、有追求的精神永远印在我的心中。而这些精神,将是我开启成功之门的钥匙。刘连满,我永远支持你、向你致敬!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二
每个人都有失败的时候,也有成功的时候,我也不例外,从我四年纪的时候我就开始想学骑自行车,可是,每次就是学不会,那天正好有琪琪找我下楼学自行车,琪琪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可是很什么都会,就像个“甲小子”。
我和琪琪到了楼下,琪琪也很认真的教我,我也很认真的学。我还对她发火,我不学了,你看我都学了一下午都没学会,还得我手脚都是伤。
我看到琪琪把我的把我的自行车扶起来,我的在想又不是琪琪的'错我干嘛这样对她发脾气,琪琪向我走来对我说;“你不要灰心,每个人都要失败的时候,你有听过一句失败是成功之母,相信我,你这次一定可以的。
听了琪琪这句话我拿起自行车我一边学,一边想琪琪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心想我一定可以的,突然,我大叫“琪琪”我学会了,你看我真的学会了。
我终于知道琪琪说的失败是成功之母,每个都有失败的时候。不一定人人都有成功的时候。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三
家是温馨的,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
我爱家,因为它那餐桌让我觉得温馨。家里那不大的餐桌聚集了一家人的幸福,吃饭是最温馨的时刻。几盘五颜六色的菜,三碗热气腾腾的米饭,足以让人垂涎三尺。简单的饮食令人百吃不厌,因为它包含着家的温馨。吃饭时,一家人总是亲切地聊天,说说身边发生的新鲜事,谈谈现在的生活情况,再讲讲有趣的笑话。吃饭时的交谈可以放松生活的紧张,消除一天的疲劳,可美妙了。吃饭时,餐桌礼仪也很重要,比如不能在菜里挑三拣四,也不能大声喧哗,同时互相要热情,你帮我拿双筷子,我帮你打碗饭,爸爸给我夹块鱼肉,妈妈给我夹片菜叶,我也不忘笑着回答声“谢谢”。温馨的灯光下,一家子其乐融融,饭菜里浸透着家人的笑意,品尝一下,味道甜甜的,心里感觉暖暖的。
我爱家,因为它那电视让我觉得快乐。平常电视由爸爸妈妈掌管,使我望电视兴叹,不过偶尔我可以与他们一起看电视,那时我是快乐的。靠在沙发上,放松地看电视节目,有趣的小品、新闻、科教节目、各种纪录片,都老少皆宜,一家人看得津津有味,忘记了生活的烦恼。看完电视节目,一家人又开始讨论,展示自己从中得到的收获,发表自己独到的见解,互相交流各自对节目的意见,并与生活实际联系,感受不同的体会,也可以幽默地评论几句,使大家欢快地笑一笑,活跃一下气氛。在电视前,一家人各得其乐,快乐地欢笑。
我爱家,因为它那书房让我觉得充实。每天,我都要坐在那儿好久,紧张地完成作业,手握着笔不停地写着字,龙飞凤舞;嘴巴快速地读着课本,口齿清楚;脑子飞快地解决着难题,绞尽脑汁。写作业的时间很少,作业量又很大,速度一定要很快哦,分秒必争,十分紧张,难有空闲的时间。如果我超速完成了作业,有难得的空闲之时,那么就可以放松一会儿了,我可以悠闲地看书,缓解写作业带来的紧张感,也可以抬头远望窗外苍翠的树木,以此消除眼睛的疲劳。
我的家温馨、快乐又充实,我没有理由不最喜欢那儿。我爱我家,我更爱我家的值得回味的日子。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四
每当我失落时,我会想起他温暖的微笑;每当我想放弃时,我会想起他积极的话语;每当我虚度光阴时,我会想起他辛劳的身影……他影响着我的一言一行,永远激励着我,成为我成长的动力。他,就是何炅。
初识何炅,是一部综艺节目《快乐大本营》,在这档节目里,何炅担任的是主要主持人,每当有人不小心失误时,他总会想方设法,巧妙又不尴尬地救场,他主持功底深厚,又聪明机敏,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充满快乐,真不愧是《快乐大本营》的主力担当。他似乎有股魔法,总能用快乐的情绪感染别人,从此,每周一次的见面都能让我精神焕发,笑尽一周的疲惫与不开心。
在演艺圈,何炅是一个神话。《向往的生活》中在一次吃饭时,黄磊说过:“跟何老师搭档是轻松的,因为你不用担心失误,他总能帮你捡起来。”在演艺圈中,何炅被大家亲切地称为“何老师”,无论什么困难都不能将他打倒。他以身作则,道德高尚,人格魅力十足,这才是“何老师”的本色!
在手机上,我经常能刷到写何炅的.文章,或是批评,或是赞许,但演艺人不就是这样吗?多少会有褒有贬,他不可能总是满足所有人的期待。但这并不会影响他,相反,他会真诚地说:“这些文章不仅不是黑我的,而是促进我改正的动力。”
对人生的态度应该像何炅一样,积极阳光,对时间视若珍宝,对同学热心帮助,对困难无所畏惧,化之为动力。何炅在我童年里留下了一道绚烂的影子,相信在我之后的生活里,我也能一直践行他所给我的启迪!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五
偶像像阳光一样照耀在贫瘠的土地上,偶像似灯塔,指引我向前航行的方向,偶像像雨后的彩虹在我心中留下万千灿烂。我也有偶像,他就是成龙。
成龙是一名功夫巨星,他出生于1954年,从小辍学,7岁拜师学武,1971年进入影坛,1980年他自导自演、编导了《师弟出马》因此名噪香港,到后来演了《红番区》打入了好莱坞,1998年凭借主演《尖峰时刻》奠定了在好莱坞的地位,20xx年获得了亚太影展杰出电影成就奖。20xx年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终身成就奖。他不仅仅是一个影星,还是一位歌星、慈善家,他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一生最大的梦想。
当然,成龙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不容易的,他身上因拍戏受的伤不计其数,1975年他演戏被打得失去了知觉,1978年他的眉骨、眼角被踢爆,1980年鼻骨撞裂,1995年脚骨受伤,导致脚变形。这些苦换做平常人肯定早就放弃,可成龙没有放弃,反而愈挫愈勇,因为在他的心中有个梦想一直鼓励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吗?你要为你所做的事承担后果”。
成龙受了那么多的苦都没放弃,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而我呢?我每天只想着怎么少听课、玩手机。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马上就要毕业了,可我还以为离我很远,还在消磨时光,“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于是我总是一次次地品尝失败的痛苦,在生活上我甚至不敢尝试新事物,安排的事总是推诿。与成龙相比,我还差很多。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成龙像一颗恒星闪耀在天空,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六
我喜欢生活,生命亦是如此地充满了愉悦。
我喜欢前进,走自己的路,心无所惧,走好脚下,大胆向前,永无止境。
我喜欢坚持,不甘平庸碌碌终身,好景常在好花常开。
我喜欢在春日的羊肠小路上奔跑,洒脱、欢愉,感受着大地复苏,新一轮的热情生命之花放肆不羁。微风吹过,吹来了小草的清香和鲜花的甜美,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烟雨江南,朦朦胧胧,淡泊素雅。抬起头,好好享受这日光,看那树梢上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中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似乎想展示什么,想奉献什么。那柔弱而又生意盎然的风度,常在无言中教会我一些美好的真理。春光无限好。
我喜欢在夏日的大街上,手中拿着不断融化的冰棍,脚步不停。路上行人压低帽檐,戴上口罩,而我偏偏不一样,夏日的烈阳有何不好?黄昏,安静地倚在窗台前,享受着夏日的风,还有吹来的暖意,夕阳依旧炙热,沉沉地将红色笔墨描上天空。不远处的田间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喜欢夏,喜欢生如夏花。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之际,去看那成片的火红。“停车生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枫树虽不像青松那样苍翠挺拔,也不像秋菊那样五彩斑斓,但它有着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火热豪放。凉雨初霁的秋,就让红枫留下了火烈灿烂,光彩夺目。枫叶荻花秋瑟瑟。
我喜欢在冬天的清晨,拉开窗帘,在结满雾气的玻璃窗上给自己画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当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独享那份宁静淡远、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我是在冬天出生的孩子,爱那一片雪白、落英缤纷的景象,虽然是四季轮回的结束,但也预示着新一轮的开始。在冬天里,总会有一种原始、纯朴的感觉。白雪纷纷何所似?撒盐空中差可拟。未若柳絮因风起。
喜欢的,且行且珍惜……。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七
童年,有一种玩具让我念念不忘,那是一种手艺——铁丝人。
五年级的一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一种玩具,用各种颜色的毛线缠成的铁丝,觉得好奇,便想买来玩玩。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地迷上了这东西,我每天都在查这东西的玩法,决心创造一个自己的玩法。
两根铁丝每天都被我拿在手里缠来缠去,缠着缠着竟然缠出了一些门道:我发现两根铁丝的交点转两圈竟然固定了,并且形成了大小不一的圆形。这一重大发现让我有了一个小念头:“我为什么不用铁丝做出一些形态各异的小人呢?”
我马上开始行动。先用一根铁丝拧出三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大的做头,两个小的做手,固定压平,小人的上半身就做好了。再用一根铁丝拧出大小相同的两个圆圈做脚,固定压平,小人的下半身做好了,再将上半身和下半身拧到一起,小人就基本完成了,最后我给小人添加了一些动作元素,一个个活灵活现的铁丝人就呈现在眼前了!
第二天,我把铁丝人带到学校,很快我的书桌前人头攒动,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喊:“哎呀,这个小人真可爱!”“哎,你瞧,还是个功夫小人呢!”“李柏霖,给我做一个吧,咱俩可是好兄弟啊!”听了他们的夸赞,我心里美滋滋,一高兴就有求必应,连夜为同学们赶制了一批“李氏铁丝人”。
后来,我还用六个铁丝和一个空盒子做了一个全家奔跑的”塑像”,跑在最前面的是爸爸,圆圆的啤酒肚是他独一无二的特征,紧跟其后的那个大腿长自然是我,最后面那个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的是妈妈,可她永远跑不快。妹妹呢?自然是妈妈身边那个头大腿短的小不点喽!爸爸看了,爱不释手,动不动就向他的同事炫耀:“看这照片里的艺术品,是我儿子做的!帅呆了!”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童年一去不复返了,但童年的铁丝人一直珍藏在我心里。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玩具有几十种,我偏偏钟爱这铁丝人呢?现在我明白了,正是因为铁丝人的简单无华给了我一种安静的力量,让我沉醉其中,专注的完成一件事,体验“成就感”。这就像各种各样的饮料给人不同的味觉体验,却始终不能代替白开水的清凉爽口。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八
我觉得“偶像”这两个词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一定不陌生吧?在这个快速发展着的社会。网络,新闻,娱乐头条的时代“偶像”这两个词变成我们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点了。
在这个发展发展的社会上我们每一个人多多少少有一些休闲娱乐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内我们偶尔说一些我们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和爱好。还会说一些明星八卦,说一些娱乐圈发生的一些事情。这些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做人的本性,我们每一个人有我们自己喜欢的明星,也有我们崇拜的明星。包括我也有我自己崇拜的人,可是她不是什么大明星,不是什么伟人。她只是是一个普普通的人。
我崇拜的人也就是我的偶像是一个眼睛大大的,头发长长的一个柯尔克孜姑娘,这个柯尔克孜姑娘就是我表姐,她是一个学霸我表姐在各个方面都成了天才比如说;跳舞,还是唱歌我表姐都能做,她最擅长的就是芭蕾舞,她跳起芭蕾舞的话我表姐就变成一个仙子在天空中飞翔一样。
我的偶像也是我表姐非常爱学习我常常叫她书呆子。我表姐也是一个对父母,对亲人非常孝顺,对朋友也有一样的忠诚。我表姐是家里人的掌上明珠,像公主一样我表姐是家里小孩们第一个崇拜的人,我也在内我也非常崇拜我表姐,我崇拜我表姐的才能,崇拜她的能干。
我表姐在我眼里是天上的月亮,夜空中的星星,白天里的太阳,在我眼里我表姐是高亮风节,聪睿过人,待人宽和有耐心仁心爱人。
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
我们每一个人心里觉得当明星很好,如果当明星会有我们的粉丝如果我们当演员,歌手我们就成名变成人们的偶像。我们个人觉得当明星很容易,不用受苦。但我们永远不知道他们在背后经历了多少苦以后才成功的。
在社会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一个成功者,都要穿过不为人知的黑暗,强者不是没有眼泪只是能含着眼泪向前跑。所以我们要知道成功者,明星背后经历的困难!当一名明星难,做一个好人也难可是我们努力,尽力一定要做到。我们崇拜的明星背后也有很多困难,坎坷他们受这些困难,走这些坎坷的路以后才成为鲜为人知的明星的。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九
大家的偶像可能是你的爸爸妈妈,或平时常见的熟人。但是我却不一样,我的偶像并不是爸爸妈妈之类的,他是一位卖菜的老爷爷。
那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菜市场买菜。像往常一样,我们来到蔬菜区,妈妈准备买一些有营养的蔬菜,到了那里,妈妈选中了几样维生素比较高的蔬菜,正在准备砍价。卖菜的老爷爷头上戴着一顶破草帽,露在帽沿外边的头发已经斑白了。肩上搭着一件灰不灰、黄不黄的褂子。整个脊背,又黑又亮,闪闪发光,好像涂上了一层油。下面的裤腿卷过膝盖,毛茸茸的小腿上,布满大大小小无数个筋疙瘩,被一条条高高鼓起的血管串连着。脚上没有穿鞋,脚板上的老皮怕有一指厚,……腰上插着旱烟袋,烟荷包搭拉在屁股上,像钟摆似的两边摆动着。我一看这是个非常老的老人,就劝妈妈不要砍价了,但是妈妈不听,偏要少下他个2,3块来,我生气的跑掉了,一不小心把书包掉在了卖菜的老爷爷那里,妈妈为了追我,连忙把钱给了卖菜的老爷爷,跑上来追我,也没有注意到我的书包……。。过了很久,妈妈追上了我,我哭着对妈妈说:“妈妈,我的书包不见了,里面还有今天的家庭作业呢!怎么办啊?”妈妈说道:“女儿,你可能是把书包丢在那个卖菜的老爷爷那儿了,我们快去那儿吧!“我又说道:“这么晚了看,人家肯定已经回家了!”妈妈点点头说:“也对哦!”忽然莫名奇妙的下起了雨,我和妈妈连忙回家,在回家的路程中,我模模糊糊的看见了一个身影,他正站在菜市场那里,东张西望,好像在看什么东西或等什么人,啊,他的手里正提着我的书包,我连忙叫妈妈停下急忙的脚步,直奔到菜市场去……。。过了一会儿,到了菜市场,我问那个老爷爷:“爷爷,你怎么还不回家呢?”老爷爷说:“你这个闺女,怎么走时忘了拿书包呢?快回家吧!早点写作业!快,把这个拿着.”说着,递给我一把雨伞,我的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
以后,妈妈再也不和这个老爷爷砍价了,我每天回家的时候都会和他打招呼。
老爷爷,你是我的永久偶像,如果每个人都要像你一样,那么在世间那得有多少好人呀!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十
我本是不追星的,直到我遇到了他们——exo。
自从在电视上看到他们的mv,我就被他们深深的吸引了,开始频繁的上网去查找他们的信息,去听他们的歌,慢慢了解他们,哦,原来还有这样的一个团体啊!
随着exo这个团体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不喜欢exo的人也慢慢多了。
于是……“exo有什么好的!?都是花瓶,说不定都整过容。一群娘炮,有什么好看的?你喜欢他们,他们连认都不认识你!……”等等的话语都随之而来。你们说exo有什么好的,是因为你们没看到过他们的好;你们说他们都是花瓶,是因为你们没看到过他们的实力;你们说他们整容,那是因为,你们没看到过他们没顾及形象时的大笑,你们见过有谁整过容还敢不顾形象的做幅度大的表情吗?没有!因为整过容的都不敢做幅度大的表情,那样会导致面部神经抽搐,严重的`还会破相;你们说他们是娘炮,是因为你们不知道他们有多man。你们说你喜欢他们,他们连认都不认识你。是我承认他们是不认识我,但是他们知道行星饭,知道e家的人喜欢他们,这样就可以了。
他们都不过是比我们大不了几岁的孩子,却付出了比我们想象的要多得多的辛苦,也比处于叛逆期的我们懂得很多,更比我们明白生活的艰辛。
我不敢说,他们在每个人眼中是最好最棒的,但他们在我眼中却是第一偶像。
最后我想说,不管看这篇作文的人感受如何?是喜欢exo的,还是不喜欢exo的?都请别伤害他们!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十一
饭偶像现在似乎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高雅而又不失为一种情趣,有追捧歌手的,有羡慕演员的,还有钟爱主持人的,很多很多都是我们对明星的崇拜。下面请大家来看看美文網小编辛苦为大家准备的《我喜欢饭偶像高中。
作文。
》多篇,如果想了解更多的写作技巧请继续关注我们美文網的作文栏目。
饭偶像现在似乎是我们生活的主旋律,高雅而又不失为一种情趣,有追捧歌手的,有羡慕演员的,还有钟爱主持人的,很多很多都是我们对明星的崇拜。
明星通过种种不同的渠道来获取成名的机会,选秀节目、歌手大赛、电视剧、节目访谈,诸如此类节目多如牛毛,但是真正有实力的人几乎没有,为什么这么说,据我了解,一个真实的情况,现在拍个电视剧女演员要和导演同床共枕,上个选秀节目要花销几百几千万,所以我们不能盲目饭偶像,我们不能让那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不法分子”逍遥快活,纵使现在可以真正可以追捧的明星公众人物少之又少,几乎快绝种了,可是我们还是不能追捧那些不正当途径进入娱乐圈的人物。
我也饭偶像,听到赵传的歌声不错,我赞美赞美他,看到梁宏达主持节目口才很好,我给别人介绍介绍他那独到的好,看到周立波主持达人秀大言实话,我佩服佩服他,我们不能让他们完全控制我们的生活,那样岂不违背了我们当初的意愿。
我心不甘情不愿地陪她来到了商场,朋友就像脱了疆的野马,开始在整个店里飞奔起来。而我却獃獃地站在那里,满面愁容地看着朋友,“哇,吴克群好帅啊!”“金莎真漂亮!”“周杰伦又出新专辑了,太棒了!”“终於找到你了,蔡依林的唯舞独尊!”真好,终於朋友买完了,我一看差点晕了过去,她带的一百元钱全部英勇就义。什麽周杰伦的《黄金甲》、《十一月的肖邦》。吴克群的《将军令》、《大顽家》等等。朋友还买了好多明星的海报。
回家的路上,朋友不断给我讲,什麽明道的《王子变青蛙》中的单均昊和叶天瑜。《天国的嫁衣》中的陆子昊和陶艾青。《浪漫满屋》中的韩智恩和李英宰等等许许多多的韩国连续剧,最後她到家了,我终於说了一句话,“对不起,一句没听懂。”便回家了。
回到家,我终於明白了,也认识到了饭偶像的不好之处,不仅浪费钱财,也影响自己的学习,而且韩剧中有许多不适合小孩子看的内容,什麽爱不爱的,而且韩剧很长,一看就会上瘾,所以父母不让我看这些。我宁愿承认自己落伍,也不去饭偶像。
饭偶像,对于我们来说,应该是一种理智性的敬仰、钦佩。而不是盲目的崇拜,追随。
对于自己心目中的明星,应该是一种榜样,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而不是天天茶不思饭不想,疯狂的喜欢。
那只是一种现象,如果你仅仅喜欢他的歌,他的成就,他的外表,那么,你很盲目,你没有认清饭偶像,所谓追,到底指什么。
你应该了解他的歌怎样创作,他的成就如何取得,他的外表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你应该以他的歌为动力,以他的成就为目标。喜欢以一个作家,购买她所有的书,就应该从书中读懂些什么。喜欢一个歌手,听过他所有的歌,就应该从歌中听到些什么。如果喜欢明星,你会没有任何收获,而且会失掉很多时间。那么,请重新审视你对待他的看法。以及它在你心中的形象。
当然提到饭偶像,我想我不得不提及最近几年,社会上的一些“哈韩”现象,我不知道这些所谓“哈韩族”到底心中是怎么想的,但,我想就此说一些我自己的想法。
我喜欢韩国的明星,但我有我自己的看法,我不是在为我自己打掩护或做辩解,只是想通过这篇文章,来表达我内心一些真实的东西,仅此而已。
我承认,我喜欢韩国的明星首先是依据外表,但我不得不承认,倘若只有外表,我喜欢他们不会超过3天。我承认,我喜欢韩国的明星包括它们的歌声,但我不得不承认,另一个国家的语言,对我没有任何意义。
他们坚强,为自己的梦想打拼。他们纯真,为了哥哥可以放弃自己。我喜欢他们的性格,他们的歌声,他们的坚强,他们的勇气。
中国拥有5000千年的文化史,不知有多少文明礼节,是从中国传播的。然而韩国人却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自己的国家是最强大的,他们的文化史及为悠久。
所以,我喜欢韩国的明星,与他们的国家,毫无关系。我喜欢他们的歌声,与他们的文字并无瓜葛。我并不排斥中国的“周杰伦、潘玮柏”,只是看法不同但我想,个人有个人的欣赏观,重要的是,让自己的偶像给自己以动力,朝着一个目标,迈向成功的自己!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十二
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在天才和勤奋之间,我毫不迟疑的选择勤奋,它几乎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催生婆。
这句格言给我很大的启发,天才固然重要,但勤奋做好任何事情的根本,是知识和智慧的基础;做什么事情都没有捷径,只有靠自身的努力才能取得成功;勤奋是我们做想成功的重要基石,他会帮助我们再前进中获得更多的经验知识,在不断总结和吸取中获得进步。
于是每天早起30分钟背英语单词,天天坚持,用了半个学期的时间练习,掌握了近千个单词,背单词的兴趣也越来越浓,背起来也越来越有方法了,这还多亏了“勤奋”这个好老师呀!
现在我们出去玩时,可以给爸爸妈妈讲马路上许多英文路牌的意思,害了一告诉爸爸妈妈电视上所出现过的英文单词都是什么意思,甚至还可以听英语广播呢。因为勤奋攻克了英语难关,我深深尝到了勤奋的甜头,从此,在学习上更加勤奋。由于勤奋,还成就了我学圆号。
我是学校的管乐团的首席圆号手,开始老师留的去既简单又好吹。随着年级的增高,曲子愈来愈难,20xx年11月练的《莫扎特第四圆号协奏曲》我一下子感到好难啊!节奏难、音太高、谱子太长。
开始我非常努力的吹,可是提高的并不快,怎么练不好,于是起了放弃的念头,这句格言又在我的耳畔响起,于是我就比别人多下功夫练习,别人吹以便我吹十遍,一段一段地吹,把节奏、音符不准的地方分开来吹,直到练习吹熟练为止。
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达到了老师的要求,并且还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任务,收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勤奋让我的学习更优秀,勤奋使我的生活更充实!勤奋把我变得更加自信更加踏实……我都要选择勤奋,勤奋带来的收获就像春天播下的种子一样,秋天一定会有丰硕的果实。让我再一次说,我的一生都要选择勤奋!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十三
你最崇拜的人是谁?他们可能是领袖、科学家、艺术家、歌星,也可能是生活在你身边的普通人。我最崇拜的人就是我的妈妈。虽然她很平凡,但是她十分聪明、心细手巧。还常常给我做漂亮的'新衣服呢!她有一双明亮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平时,穿着朴素的衣服,不爱打扮自己,但我却十分崇拜她,因为她的手很巧。
有的时候,我会看着妈妈给我做衣服,只见她噼哩叭啦的做着,一下子就做好了,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于是,我也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做了起来,不一会儿,线就断了,妈妈十分耐心的把线穿好,我又做了起来,线又扯到了一起,我没有耐心了,不做了。妈妈安慰我说:“不做算了,你要好好学习!”我点了点头。没有想到做衣服这么难,妈妈却做得这么好,这么快就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崇拜她了。后来,我穿着妈妈给我做的衣服去了学校,同学们都说我的衣服漂亮,我十分开心,因为这衣服是我妈妈做的嘛!当同学问我是在哪里买的时候,我开心地说:“是我妈妈做的啊!不是买的。”同学们听了,露出不相信的眼神说:“不会吧!李敏,你就不要骗我们了!”我急切的反驳道:“本来就是我妈妈做的啊,我没有骗你们!”同学们终于相信了我说的话,满口夸奖我的妈妈,听着,听着,我十分开心呢!
这就是我崇拜的偶像——我的妈妈,她真是一个手巧的人啊!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十四
轻翻书扉,我能听见她的循循善诱;品读文字,我能理解她的独到观念;合起书本,我能想象出她对孩子的教诲和母性的光辉。并非她人,她就是龙应台。在我心中有着偶像般地位她领着我一步步成长。
这次有幸读了龙应台的作品,封面几个娟秀的字立刻映入了我的眼帘。“孩子,你慢慢来”,虽然只是几个简单的字,但是它似乎有一种魔力,看了让人心中不禁漾起一丝的安宁。恰巧读到作者写一个孩子反复要去做好一件事情,却遭到旁人催促时的轻声相言,“阿婆,没关系我有时间多,让他慢慢来”。然后她坐在旁边耐心的看着孩子安安静静地做好手头上的事情。心中一阵阵微漾,先是被母性的光辉所感化;后又为是其中所谓理性的`东西所惊叹;更为这位善良智慧的母亲所动容。她,毫无多言,只是留给孩子一个安静的环境让他在慢中体会事理。不知不觉,这句话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印象。因为它不是磨蹭,而是静心。正如古语云“浅水喧哗,深水沉静”。在生活中,慢下脚步,让自己静下来,让你学会用心去感受、用心去品尝。才能在精神上沉淀些精华。这也是她所教会我的在我的成长路上点亮了一盏明灯。
每天喜欢在楼下吃上一碗米粉,不是因为它有多实惠。却仅仅只是因为手艺之精细。手工米粉的粗细宽度如约好了般一致,配料多而不杂,香而不腻尝来味道正好,但吃上这样一碗米粉,你可得等上许久的时间。是店主手脚慢,那倒也不是。抓、放、拿、倒、撒、捞,动作娴熟,显得十分的悠然。每个动作都是那么的完美,让观众心中生敬。这时我又忽然想起龙应台书中的小序“蝴蝶结”,为一位文坛上激起千层浪花的礁石所具有的母性光环而掀起的波澜。她是怎样的柔情,看着那样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在花束上系好一个蝴蝶结,写下了这样一段话。“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女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她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她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温暖从心底涌起,和着阳光斜照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她愿慢慢等着,让孩子慢慢来,蒋蝴蝶结系好。系完美,系无悔。我在生活中不也一样吗?放下匆忙的脚步,才能真正的做好一件事。正如妈妈教导我一句古语云,“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我也终归是明白了它的意思。也正是龙应台所教会我的,在我成长的路上点亮一盏明灯。
“慢慢来”有如一剂良药,在我心烦气躁的时候能让我沉静,在我急功近利时能够使我细致行事。龙应台有如我的偶像,为我举起了一盏明亮的指路灯。让我在成长的路上缓缓的放慢了脚步,脚踏实地,踏实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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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十五
今天,我的家人全都聚集在了一起,想聚一聚,没想到小不点也跟了上来…我们在人的上方高声阔谈,弄得大地颤抖不止,小不点终于抵制不住,落了下去,我们正谈着,突然,黑云叔叔,说“瞧,那是什么?”我们赶紧往那看去,原来是一个小女孩坐在地上,似乎在哭,我们开始注意她,声音也小了许多,小不点也在逐渐的减少,她抬起头来仰望着我们,大声地说“你在同情我吗?若是,那为什么不下大点~呜呜”那是怎么样的一张脸啊,眼睛像泉眼一样不停的往出流和小不点混在一起,从脸庞流入嘴唇。出于对她的同情,我们开始大声说话,企图让小不点落的多些,但是眼睛始终离不开小女孩。
8月9日,喜庆日阴转雨。
昨天说了一整夜的话,也有点渴了,但一想起小女孩,就又忍不住出来了,因为大云朵已经很累了,就我们几个,身后伴随着小不点。注视着底下的一举一动,追寻昨日那个脸庞。“她出来了”我们齐声喊了出来,显然她有点虚弱了,她做出很竭力的样子,大声说“谢谢你们”我们笑了。一不小心又把小不点震了下去,她静静的看着我们,任凭小不点打湿她的衣服,她开始在雨中散步,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渐渐的她开始奔跑,在雨中欢呼,虽然她那么高兴但是我们知道人的身体是经不起如此的,所以,我们只有小心翼翼的笑着。
太阳公公也笑了,笑的越发灿烂了,浓密的云朵家族也渐渐的疏散开来,太阳公公的阳光照满大地,他坚信,那个小女孩在伤心时不会孤单,因为,有云朵家族陪伴。
——后记。
我喜欢的偶像初二篇十六
今天是农历的腊月初八,是传统的腊八节,这一天我最喜欢了,因为我可以吃的我最喜欢喝的腊八粥。
腊八粥是一道简简单单的粥,叫做腊八粥,不要看粥简单,其实腊八粥做起来是很讲究的。
腊八粥是一种很讲究的食品。我国喝腊八粥的历史,已有一千多年。最早开始于宋代。家家户户都要制作。传说有的寺院于腊月初八以前由僧人手持钵盂,沿街化缘,将收集来的米、栗、枣、果仁等材料煮成腊八粥散发给穷人。传说吃了以后可以得到佛祖的保佑,所以也有穷人把它叫做“佛粥”。怪不得这种粥材料五花八门,十分好吃了!前一天,奶奶就为这顿粥忙活起来。用凉水泡起了黄米、黑豆、红枣、花生等谷物。光看着就让人联想到了美味。
清晨一早,奶奶就用木材点起火炉,架起大祸,加好了水,轻轻放进了准备好的谷物,锅中马上变成了五彩世界,花花绿绿的,散发着微微的清香。奶奶用大勺柔柔的搅和了一下,锅中马上就翻腾了起来。奶奶满意的盖上锅盖,去看电视去了,可是我依旧对这十分感兴趣,细细的等待着,我现在终于懂了奶奶用木炭的道理,木炭染出的火柔柔的,轻轻的烘托着锅底,如此做出的粥才会更加香甜可口。木炭一点点向下延伸,我便把它往前推一下,那条坚实的木头为了我们的一顿美味,变成了灰烬。
过了一个多小时,锅盖沿冒出了白气,锅中也发出了咕咚咕咚的声音,我兴奋的大喊,奶奶走来拍拍我的脑袋,“等等,就来了,你这个小馋猫!”她揭开锅盖,里面的水几乎消失待尽了,缠和在一起的米粒间不时有一个个小气泡,仿佛一个个喷发的火山。膨大的红枣们漂浮在上面,像一群可爱的胖娃娃。我和奶奶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好了!”话音未落,我就捧出了碗筷,叫唤起了家人们。
一家人围坐在一桌,每个人前面都是一碗火红的腊八粥,我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哇!这粥米糯糯的,十分可口!还透着一丝滑爽,仿佛吃亲亲果冻时的浅唱。诱人的红枣更是香甜美味……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暖融融了,冬日的寒冷一扫而光。神话故事说:“腊八粥既可口有营养,还能增福增寿。”
真希望天天都是腊八节该多好,就可以天天都能吃到我喜欢喝的腊八粥了!
同学们,你们喜欢喝腊八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