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范文(15篇)
方案是指为解决某一问题或实现某一目标所提出的具体步骤和措施的计划。它为我们提供了指导和参考,有助于我们达到预期的效果。我想我们需要一个合理的方案来解决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来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吧。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的风险。一个好的方案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有科学的选择和权衡。接下来是一些在类似情况下取得成功的实施方案,希望对您有所借鉴。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一
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是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目前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青阳县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布局,遵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针,以三级医院为标准建设一座高起点、高质量的现代化县级综合性医院。
(一)建设规模: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新址位于南部新城天柱南路与芙蓉大道交叉口东侧,规划用地130.5亩,建筑总面积控制在7万平方米以内,计划开设床位510张。采用国际主流的“医疗街”设计布局,以中央超宽廊道将门诊楼、急救中心、医技楼和住院大楼串联。新开设肿瘤科、重症医学科、放疗室等医技科室。
(二)建设周期:三年。
(三)资金筹集计划:项目土建工程初步概算估算总投资2.6亿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0.4亿元,医院贷款2.2亿元。
前期筹备阶段时间:2017年3月—10月。
县国土局:完成土地报批手续。
县住建委:完成用地征迁界线划分;完成项目围墙建设规划等工作;完成围墙设计图纸报审、取得规划施工许可;完成围墙和大门的造价预算编制;完成整体搬迁详细规划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批;将施工设计图报市住建委审批;完成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报批工作。
县公管局:对整体搬迁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对地质勘探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对新院址围墙及大门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对预算编制单位、施工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电梯销售和安装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县征收办、蓉城镇:完成土地征收及地面附着物清除工作;交付净地。
县卫计委:抓好整体搬迁规划设计的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履行行业主管职责;将施工设计图报市卫计委、消防等部门审批。
县发改委:争取国家项目资金;负责能耗评价报告的审批。
县审计局:负责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
县人民医院: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完成可行性报告;负责项目规划、设计、招标等系列工作的安排落实;协助县发改委争取国家项目建设资金;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筹集建设资金;与各中标企业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完成“三通一平”;在县住建委、县征收办、蓉城镇等单位的协助下完成施工单位进场准备工作。
具体时序进度安排见《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前期工作时序进度安排表》(附件2)。
(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成立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及时研究重大事项,统筹整体搬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统筹协作,履行相关职责,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共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宣传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的必要性、紧迫感和重大意义,策划好搬迁系列宣传报道活动,营造良好的搬迁氛围。
(三)强化督查,保障有力。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不得借故推诿扯皮,不得无故延期施工、延期验收、延期交付使用。要全面做好项目建设档案登记、汇总和移交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领导小组将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责任到人,措施有力。
(四)严肃纪律,确保稳定。各责任单位要维护大局,步调一致,全力支持搬迁工作。所有参与建设、验收、督查等工作的工作人员应严守纪律,服从安排,按期完成任务。对搬迁工作中出现的失职行为,以及影响整体搬迁大局的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敬东明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尼郎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和科技局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的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应急搬迁安置工作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陈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搬迁户应以搬迁紧迫程度和较迫的村民为主,严格按照受地质灾害威胁情况分轻重缓急逐渐落实搬迁安置,遵循村民自愿搬迁的原则,逐户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年度实施方案进行,不弄虚作假,要实事求是,对违反规定进行搬迁的,不验收不给予经济补助和政策扶持,一切后果由自行组织实施方案的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广泛宣传。通过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和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让受灾害的群众明白此次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广泛的思想共识,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
2、避险搬迁安置地点。我县洛须镇、虾扎镇、呷依乡、奔达乡满真寺、真达乡洞古村、麻达村、温波乡、瓦须乡四村结合当地情况,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纳入当地相关规划建设。
3、实施工作程序。拟避险搬迁户书面申请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县国土资源局逐户审查合格后下达指标—各乡人民政府与搬迁户签订协议—各乡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县级相关部门会同乡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到搬迁户。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政府对相关部门考核目标内容,今年安排84户的应急搬迁安置;应于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后报上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他用等现象,确保民生资金落到实处。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三
为加快推进榆林采沉区避险搬迁安置工作,根据《抚顺市榆林采沉区住宅房屋避险搬迁安置实施办法》(抚政办发〔20xx〕39号)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避险搬迁安置范围。
西自略阳街、东至东洲区搭连路西段,北自浑河南路、南至东露天北邦等相关区域,涉及新抚、东洲两个城区。
二、避险搬迁安置主体。
所属区政府是避险搬迁安置和临时避险的主体;抚顺市采煤沉陷搬迁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管理;被避险搬迁人是指避险搬迁区域住宅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房屋承租人是指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租用人)。
三、避险搬迁安置地点和方式。
安置地点为城东31方块;安置方式为产权调换。
四、避险搬迁安置套型。
安置套型共分十二类,最小套为40—45平方米,最大套为105—110平方米。
多层楼房套型是40—45平方米至60—65平方米;高层楼房套型是75—80平方米至105—110平方米。
每个套型区间不包括起始面积,包括终止面积。
一类套型:40—45平方米
二类套型:45—50平方米
三类套型:50—55平方米
四类套型:55—60平方米
五类套型:60—65平方米
六类套型:75—80平方米
七类套型:80—85平方米
八类套型:85—90平方米
九类套型:90—95平方米
十类套型:95—100平方米
十一类套型:100—105平方米
十二类套型:105—110平方米
五、避险搬迁安置政策。
(一)多层楼房安置政策。
对私有产权房屋,按原面积(指建筑面积,下同)上调10平方米就近户型安置。
如果被避险搬迁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搬出,再给予优惠扩大5平方米。
原面积不收款,扩大面积部分享受优惠政策价1200元/平方米。
具体操作时,按15平方米优惠面积先行组织实施。
对于未按搬迁协议及时搬出的,其先行优惠扩大的5平方米按综合成本价收款。
上调15平方米后仍不足40平方米的安置到40—45套型,抓阄确定安置房面积及享受政策面积,45平方米内扩大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收取扩大面积款。
由于在实际安置中,是将同一套型档次的房源捆在一起进行抓阄,以实际抓阄面积确定最终安置面积,因此实际抓阄面积可能大于15平方米,也可能小于15平方米,以15平方米为基准上下浮动,自然差享受优惠政策价1200元/平方米。
(二)高层楼房安置政策。
高层楼房安置是在多层楼房安置政策基础上,再赠予原面积10%公摊进入安置套型。
高层安置次序为:首先赠予原面积10%公摊,其次上调10平方米、以及再给予奖励优惠扩大5平方米,进入相应套型进行安置。
(三)大户型安置政策。
1.原房屋面积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下较大户型安置政策。
原房屋面积86.36平方米以上至300平方米的,原则上还原面积安置。
可安置到最大户型;在原房屋面积以及安置房源允许的情况下,也可分户安置。
仅享受一次高层赠予原面积10%公摊面积,及扩大10平方米,奖励5平方米政策。
实际安置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按综合成本收取扩大面积款。
少于应安置面积部分,如实际安置面积未享受赠送10%公摊面积,给予综合成本造价货币补偿;如实际安置面积未享受到10平方米和奖励5平方米优惠扩大面积,则给予综合成本造价减1200元/平方米补偿;实际安置面积小于原面积部分,按照综合成本造价予以货币补偿。
2.超大原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居民安置政策。
在原房屋面积允许的情况下,采用老少三辈内分户安置。
18岁以上的未婚的可独立设户,结婚的夫妻共为一户,一户一套房屋,110平方米乘以分户数确定核定面积,最小核定面积为300平方米。
核定面积加上依次赠送10%公摊以及10平方米和奖励5平方米优惠扩大面积确定应安置面积。
核定面积以及赠送部分不收款,再扩大15平方米部分享受优惠政策价1200元/平方米。
最大套型不足,在避险搬迁安置十二个套型中调剂。
实际安置面积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按综合成本收取扩大面积款。
少于应安置面积部分,按照安置次序,如实际安置面积未享受赠送10%公摊面积,给予综合成本造价货币补偿;如实际安置面积未享受到10平方米和奖励5平方米优惠扩大面积,则给予综合成本造价减1200元/平方米补偿;实际安置面积小于核定面积部分,按照综合成本造价予以货币补偿。
原房屋面积减去实际安置面积剩余部分予以重置评估价补偿。
(四)户型调整政策。
对于因套型短缺而无法安置的,可依次上靠套型安置,10平方米之内按建筑成本价收款,再扩大部分按综合成本价收款。
(五)未登记房屋安置政策。
对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前建造没有产权登记的房屋,有(无)土地使用证,户口在搬迁安置范围内且长期居住,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且未得到过征收安置补偿,近五年未有交易记录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区认定公示,市联合调查组核定后,按“零平方米”安置政策安置。
即原面积从零算起,45平方米内(含45平方米)按2000元/平方米收取,45平方米以上按综合成本造价收取。
(六)楼房中“窗改门”住宅安置政策。
利用地面住宅从事经营活动房屋,在按照房屋权属证照记载的住宅性质进行安置基础上,经社区、街道认定,主管副区长、区长签字后,按照每月每平方米3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补偿费用。
(七)扩大面积综合成本价安置政策。
对安置后居住确实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再行扩大面积安置,扩大部分按综合成本价收款。
(八)特殊群体政策。
持有《抚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辽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低保户,无力实行产权调换的`,可先行入住,按公有承租房缴纳扩大面积部分房租,待交齐产权调换扩大面积款后,再行办理产权。
凡属重大疾病、下肢残疾、失去行走能力、双目失明、80周岁以上老人的避险搬迁居民,如房源允许,经本人申请和有关部门认定公示后,可优先在一楼进行安置。
(九)公租房政策。
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原则上先进行房改。
特殊情况不能房改的,经甄别承租证合法性后,按照公有住房予以安置,安置后房改。
(十)产权合并安置政策。
同一个人名或为夫妻共有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产权要求合并安置的房屋,可按一户产权房屋进行安置,只享受一次上调10平方米、优惠扩大5平方米奖励并就近户型安置政策。
安置到高层的,赠送原面积之和的10%公摊。
六、避险搬迁安置相关规定。
(一)安置原面积的确定。
避险搬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房屋合法使用证照记载为准;避险搬迁私有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为准。
(二)成本造价规定。
建筑成本造价为2000元/平方米,综合成本造价为3800元/平方米。
(三)物业费规定。
城东31方块小区高层物业费1.5元/平方米×月(含电梯费)、多层0.8元/平方米×月。
七、避险搬迁安置证照甄别。
市住建委、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监察局、市采沉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各相关区政府组成避险搬迁安置居民证照甄别小组。
各区甄别小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房屋证照、土地证照、居住房屋进行甄别,对农村集体产权房屋,既要甄别核定宅基地面积合法性,又要甄别核定房屋产权合法性,最终确定安置面积。
甄别后的所有证照复印件要加盖区甄别小组印章并经组长签字后报联合调查组进行审核认定,区政府负责将甄别结果进行公示。
八、统一抓阄选房。
由市采沉办选择地点,安排时间抓阄选房,新抚、东洲区根据时间安排分别组织本区抓阄选房居民到指定地点,按套型统一抓阄选房。
九、奖励、优惠及惩处政策。
鼓励避险搬迁安置居民按照政府要求,积极配合政府实施避险搬迁,政府给予以下优惠和奖励:
(一)避险搬迁居民应承担的维修基金予以减免,由政府承担。
(二)对按规定的时限内,搬离危险区域原房屋的居民,按原房屋面积予以100元/平方米的现金奖励,由各相关区采沉办发放,其搬离期限由所在区政府采沉办确认。
对于市、区、街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有用权谋私、倒买倒卖房屋、套取政府给予避险搬迁居民优惠,借机牟利,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坚决予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伪造证照骗取避险搬迁安置补偿的人员,一经查实,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设立举报奖励政策,对举报的情况经查实的,给予5000元奖励。
(三)对于购买安置小区车位和车库的避险搬迁居民,给予车位和车库价格8折优惠。
(四)按规定时限内,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并搬离危险房屋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不包括未登记“零平”安置的居民),免收房屋交易费和登记费。
(五)减免税费程序。
居民持避险搬迁安置协议、区政府出具的已按期限要求搬离证明,到市房屋交易中心盖章认定,待办理产权登记时,即可免收房屋交易费和房屋登记费,并由税务机关征收契税。
购房人持契税收据到购房所在地的区财政部门领取契税补贴。
居民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避险搬迁安置协议、没有在规定期限搬离危险区域原房屋的,不享受优惠及奖励政策。
十、避险搬迁安置程序。
(一)启动榆林采沉区避险搬迁安置工作。
(二)颁布实施《抚顺市榆林采沉区居民避险搬迁安置实施细则》。
下发新抚、东洲城区组织实施。
安置细则在新闻媒体公示。
(三)进一步核定榆林采沉区避险搬迁居民基本信息,由社区、街道和区政府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副区长和区长签字确认,对所有认定的避险搬迁户建立一户一档,在区网站、居民所在社区、街道公示7天,无误后报市采沉办,并报市监察局备案。
(四)新抚、东洲区分别发布本区避险搬迁安置公告,同时,避险搬迁区域封区。
(五)居民提出避险搬迁安置户型申请,新抚区、东洲区分别预配户型,报市采沉办核准,各区进行公示后,印制居民抓阄房源信息册。
(六)新抚、东洲区政府负责开展社会稳定性评估工作。
(七)新抚、东洲区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地籍调查、证照甄别、产权调换协议签订、价格评估等工作。
(八)市采沉办会同新抚、东洲区政府组织居民抓阄选房,市公证处公证,同时将抓阄结果报市监察局备案。
新抚、东洲区政府分别公示本区抓阄安置结果,开具采沉区产权调换交款通知书、审批单。
(九)新抚、东洲区政府组织居民持搬迁协议、交款通知书、审批单,到市采沉办缴纳扩大面积款,腾空并交出旧房。
市采沉办开具进户通知单,安排居民进户,同时,新抚、东洲组织拆迁公司拆除旧房。
旧房拆除后,市采沉办组织验收工作。
(十)新抚、东洲区政府组织建档工作,一式两份,区政府留存一份,交市采沉办一份。
十一、强制避险搬迁。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地质灾害区内已出现地质灾害问题,可能造成区域内居民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
对未按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搬离危险区域原房屋的居民,由新抚、东洲区政府组织公安、综合执法、公证和街道等部门共同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处于灾害威胁的居民全部搬离地质灾害区,保证地质灾害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节约用地、方便生产生活”的要求,把地质灾害灾后重建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指导的原则;
(二)坚持自力更生为主、社会帮扶和政府补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鼓励集中搬迁的原则;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坚持专款专用、分类补助的原则;
(七)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工作职责
县国土局是全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方案拟订、技术保障、建房选址和业务指导;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县住建局负责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农户的建房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避让搬迁农户安置工程的组织实施。
各有关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规划概况
(一)搬迁对象:依据《四川省蓬安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2006年)》《四川省蓬安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区划报告(2007年)》及《蓬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结合上级下达给我县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置任务,20xx年实施省级避险搬迁100户、县级避险搬迁根据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对农户的威胁情况适时确定。
(二)安置形式:就近分散安置、就近集中安置、异地安置(自主购房、投亲靠友等)。
(三)资金来源:省级拨款、县级匹配、个人自筹。
(四)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5日前。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14日)
县政府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县电视台和各乡镇要开办宣传专栏,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要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各乡镇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要逐一动员其主动避险搬迁,同时要组织召开好村干部会议、社员大会,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操作实施阶段(20xx年6月15日—12月15日)
1.确定搬迁对象。
拟搬迁户属于《四川省蓬安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2006年)》《四川省蓬安县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区划报告(2007年)》或《蓬安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0)》范围内的,由县国土局提供名册,经乡镇政府和乡镇国土所对照核实,确定为搬迁对象;属于突发性地质灾害亟需避险搬迁的农户,经乡镇政府和乡镇国土所共同到现场勘查属实,确定为搬迁对象,报县国土局审核。
2.实施搬迁及验收。
由所在地乡镇政府组织搬迁对象在规定时限内(20xx年8月31日前)实施搬迁,并对原宅基地进行复耕。
乡镇政府组织国土所、建管所、安办等部门进行验收(20xx年9月1日—9月30日),并出具验收意见,报县国土局审核。
县国土局负责对搬迁工作进行监督,并对搬迁对象进行抽查核实,抽查率不少于50%。
3.上报资料时限。
各乡镇于20xx年10月10日前将验收合格的搬迁对象及相关资料报县国土局审核,由县国土局拟订搬迁补助对象名册,报县政府批准。
4.发放补助资金。
县财政局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将避让搬迁补助资金按省级补助标准一次性打卡直发到搬迁补助对象。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搬迁农户统一享受房屋建设规费全免收政策;享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关优惠政策;在规模较为集中的安置点,推行新村建设。
(二)土地保障。
坚持“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由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协调,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采取转租、调换或根据就近原则将基层织织未承包土地及闲散地调整给搬迁户耕种等多种方式,支持户户互换、社社互换或多户交叉分块对换。
对于原宅基地,能复耕的,必须复耕,确保新建房屋占地后耕地总量不减少。
(三)资金保障。
搬迁安置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
财政局直接将资金直发到受灾农户的粮食直补账户,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四)制度保障。
按照避让搬迁涉及的各部门职能职责,严格工作进度考核,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对在避险搬迁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四
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是省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对于加快全省扶贫开发进程,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此类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根据省委、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粤发〔20**〕5号)和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8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积极稳妥实行移民扶贫,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庄群众实行搬迁安置,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帮助搬迁群众改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原则:一是政府引导、村民自愿。
政府积极引导,充分尊重村民意见,做到成熟一个村搬迁一个村,不搞突击行动,不搞强迫搬迁。
二是整村搬迁、稳步推进。
搬迁的村庄需全部农户搬迁,但可以分期分批进行。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当地实际和农户意愿,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农村安置和城镇安置相结合,建房安置和买房安置相结合,具体安置形式由农户自行确定。
鼓励农户到城镇安置,原则上不搞跨县(市、区)安置。
四是规划先行、讲求实效。
集中建新村安置的,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切实搞好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村民住宅原则上由农户按规划自行组织建设,不搞统包建房。
二、扶持范围
离村委会或大村6公里以上、200人以下,且解决“五难”问题成本过大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石灰岩地区等贫困地区的边远分散村庄,以及存在严重地质灾害的村庄,列入扶持范围,逐年帮助其搬迁安置。
三、补助标准及要求
(一)补助标准:搬迁建房以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省财政给予搬迁农户每户补助1万元,地级市和县级财政根据当地实际给予补助。
(二)有关要求:1、原则上以一个家庭为一户,一个家庭有多个儿子的,未结婚的与父母共作一户;已结婚的单独作一户;全都结婚的,父母跟随其中一个儿子作一户。
2、在上报年度搬迁计划前已自发搬迁离村,并且已建或购买楼房的农户不列入补助范围;靠租房或建泥砖房居住的农户可列入补助范围。
3、搬迁户数和户主名单经核定后在村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上报,凡多报户数的一律取消补助。
县级扶贫办应设立举报电话进行监督。
四、有关政策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搬迁农户在原村承包集体的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经营权不变,并有权自行决定依法流转。
原享有公益林补助的,补助仍归承包农户。
原则上在安置地不给搬迁户配置耕地,但有条件配置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承包经营手续;在安置地承租土地进行种植、养殖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当地村委会鉴证;与安置地村民或集体置换耕地、林地等农用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经乡镇国土所鉴证,并划出置换地的红线图。
(二)宅基地。
搬迁农户在本行政村内安置的,其宅基地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协商解决;搬到本乡镇其他行政村安置的,由乡镇政府与接收安置方协商安排;与安置地农户置换宅基地的,双方应签订置换协议,并经乡镇国土所认可。
搬迁农户的宅基地应符合乡镇、村庄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利用荒坡地和空闲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标准。
涉及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涉及使用林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另行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搬迁农户办理用地手续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并免除建房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只收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工本费。
(三)户籍和行政管理。
搬迁农户原则上应将户口迁入安置地。
安置地公安机关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办理搬迁农户的迁移落户手续。
搬迁农户入户后实行属地化管理,涉及计划生育、合作医疗、子女入学、社会保障、民主权利、社会治安、就业培训等方面均由安置地政府管理,享受与当地群众同等的待遇。
(四)其他扶持政策。
搬迁农户从事个体经营、兴办工商企业的,当地有关部门给予扶持,优先发给经营证照。
搬迁村中的农民工回乡创办各类企业或者设立个体工商户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
搬迁农户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按规定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
搬迁农户符合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优先列入低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扶持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
(一)财政部门负责按时下达、发放扶持资金。
省财政厅根据确定的年度搬迁计划下达补助资金。
地级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下拨县级。
县级财政部门在收到市下达资金的一个月内,与本级补助资金一并安排到户,并根据搬迁农户的建房进度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搞好房屋基础发给一半补助资金,第一层封顶发给全部补助资金。
(二)水利部门对集中安置新村修建自来水工程,按其已列入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范围的.人数予以补助。
(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进村公路建设。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优先给搬迁村安排宅基地用地指标和办理审批手续,及时发给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给集中安置的新村搞好规划和设计,及时发给乡村建设许可证。
已开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地方,应及时发给房屋所有权证。
(六)林业部门办理搬迁农户宅基地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时,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
(七)教育部门负责安排搬迁户子女在安置地就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给予享受当地义务教育阶段的同等待遇,免缴义务教育借读费,并在两年内享受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生活补助。
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入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享受国家助学政策。
(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搬迁农户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作为全省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的重点,纳入智力扶贫范围。
户籍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搬迁农户家庭初、高中毕业生,优先纳入智力扶贫范围,享受免费入读技工院校等国家助学政策。
优先免费吸收搬迁农户家庭45周岁以下、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对就业困难对象提供就业援助。
(九)供电部门负责扶持集中安置新村通电设施建设,免收增容费,原则上把低压线路拉到农户电表前,表后线路及相关设施由农户出资解决。
其他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要求做好相关扶持工作。
六、组织领导
整村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取得实效。
(一)县级政府是组织实施搬迁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搬迁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认真摸清需搬迁村庄的情况,逐村进行搬迁安置的可行性论证,制订扶持搬迁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搬迁安置任务的落实。
(二)搬迁村所在的乡镇政府是搬迁安置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负责协调落实安置地点,解决建房宅基地,协调建设规划部门做好新村规划和设计,指导搬迁农户建房,协调有关部门扶持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各级扶贫办(老建办)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掌握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的情况,拟订扶持搬迁计划,检查督促和指导镇、村抓好搬迁安置落实等工作。
县级扶贫办(老建办)要对全县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的贫困村造册登记,逐级上报省扶贫办;要加强与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商,共同研究落实扶持集中安置新村的供电、自来水、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各地的年度搬迁计划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本级政府审定后逐级上报省扶贫办。
省扶贫办根据各市上报的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年度安排计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照《安康市20**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实行梯次搬迁,达到富裕户进县城,中等户到集镇,一般户住新村,困难户靠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 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二) 统筹城乡,规划先行。
(三) 相对集中,设施配套。
(四) 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三、任务及目标
20**年全县搬迁安置3000户12000人,其中:特困户搬迁安置300户。
通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努力实现移民搬迁户居住安全舒适、生活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改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
四、搬迁对象
1、对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害、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区域的农户进行搬迁;
2、对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区域的农户及农村危房户进行搬迁;
3、对旅游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以及对生态环境存在潜在威胁的农户进行搬迁;
4、对因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农户进行搬迁;
5、不符合上述1-4条规定条件的农户,也可自愿搬迁到县外、县城、集镇及集中安置点居住,除不予建房补助外,均可享受与符合条件的搬迁户同等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五、安置方式、补助标准、用地标准及优惠政策
(一)安置方式。
釆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鼓励进城,支持外迁。
1、进城居住。
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安置对象举家到县城、中心城市置房居住。
2、集镇安置。
鼓励和支持在集镇规划区内集中建房安置移民搬迁农户。
3、集中安置点安置。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选择符合安全条件、有利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居住规模的安置点,引导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入住集中安置点,建设“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城镇化管理”的新型农村社区。
4、对痴聋傻哑、鳏寡孤独以及无能力建房的农户,实行购房或统建免租金房集中安置。
5、支持外迁。
鼓励有条件在外省市工作、务工人员在当地置房或投亲靠友定居。
6、分散安置。
允许在本村集中安置点附近地质稳固的地方或水、电等设施较为完善的公路两旁采取“藤结瓜”的方式自主建房安置。
(二)补助标准。
1、对符合本次移民搬迁安置条件、经验收实施完成了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每户按15500元给以奖补,特困户每户再增加配套建房补助资金1000元。
同时享受县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资金渠道不变、县级整合项目资金的原则,将以工代赈异地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电力改造、道路交通、教育、医疗卫生、通信设施、水利等各类资金综合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用地标准。
本着“节约土地、降低成本”的原则,鼓励通过联建单元房的办法在安置小区建设多层住房,农村社区独立建房或分散建房的移民搬迁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20平米。
(四)优惠政策。
凡被列入移民搬迁计划的搬迁户,在移民搬迁安置中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收建房户及进城入镇购房户涉及国土、财政、林业、交通、规划和住建部门除办证工本费之外的一切费用。
2、集中安置点建房涉及电力、电信、广电、移动、联通线路及杆位的改线、迁移,由相关单位自行迁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优先安排和解决集中安置点人畜饮水、河堤、排洪等项目。
将土地治理、丹治工程等惠民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村倾斜。
4、优先对搬迁户安排农村沼气池建设,对集中安置点统一建一处沼气池的,按实际共用户数补助。
5、对移民搬迁户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浮动利率范围内适当下浮,贷款额度放宽到5万元,还款期限放宽到三年。
6、根据群众意愿,保留或处置移民搬迁安置户原有承包地、林地、宅基地。
7、电力、交通、广电、通讯、文化、教育、移民、卫生等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点给予积极扶持,优先安排惠民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我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研究确定移民搬迁安置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镇应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移民搬迁政策宣传、对象选择、类型确定、规划选址、征地建设、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配合,多方协作。
县、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项目镇:负责制定本镇年度移民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集中安置点的征地,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的图像、文字资料等软件档案收集归档。
县监察局:负责制定移民搬迁安置有关工作纪律规定,对移民搬迁安置对象、补助资金兑付、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及其建设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资金整合办法,项目工程计划编制,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产业开发项目申报和向上级争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配套资金落实,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到户补助资金的“一卡通”兑付。
制定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办法。
县审计局:负责对全县移民搬迁安置资金使用的全面审计核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移民搬迁户中的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的救助工作,筹集特困户建房资金不足部分。
县人劳局:负责农民进城奖励政策兑现、就业培训和安置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户型设计、基础设施、服务配套等方面的规划。
负责建房施工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进城入镇移民搬迁户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移民搬迁居住安置点地质灾害前景评估、协调集中安置点建房用地报批、移民搬迁户宅基证办理及搬迁安置工作经费筹措等。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内的道路、桥涵设计和建设,负责公路沿线建房红线控制及涉及公路交通方面有关手续的办理。
县农业局:负责移民搬迁户的农业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扶持、沼气池配套建设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洪涝避灾前景评估把关、人畜饮水、排洪、河堤建设及水利惠民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搬迁移民林业惠民政策的落实兑现,集中安置点公路、小区内三化一片林的设计实施工作。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计划的编制、工程实施与管理、项目检查验收和搬迁农户奖补政策资金兑付的审核把关。
县移民局:负责库区内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的设计、实施及库区移民村特困户建房资金不足部分的筹措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做好价格监管,防止哄抬建材价格,确保移民搬迁安置所需建材市场价格平稳。
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负责足额组织移民搬迁户贷款规模,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浮动利率范围内适当下浮,贷款额度放宽到5万元,还款期限延长至3年。
县电力局:负责全县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供电电网设计和工程实施。
(三)培育典型,示范带动。
各镇都要规划建设一个100户以上的移民搬迁安置示范小区,为有条件进城入镇的移民搬迁安置对象提供房源。
项目村要规划建设2-3个集中安置点,以此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同时,要从移民户稳得住出发,探索组建产业协会,形成产业协会+基地+农户的新型产业格局,促进农民增收。
(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
1、建立规划先行机制。
县上制订总体规划,各移民搬迁安置点要有具体规划。
规划要从村从镇做起,逐级上报,分级审批。
重点集中安置小区和重点镇安置规划由规划局负责编制,转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审批。
一般集中安置小区及分散安置规划由县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项目镇编制,报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审批。
2、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要整合各类可以利用的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农民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
3、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从20**年7月起,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项目镇和包联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县考评办会同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结果列为年度“一把手”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单项奖。
4、建立公开运行机制。
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确定实行群众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制度和监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审计制度。
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五
为指导德保县20xx-20xx年扶贫移民搬迁农户建(购)房补助工作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具有农村户口,到各乡(镇)政府填写搬迁申请表格并经过审核的、列入年度扶贫移民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及同步搬迁对象。
二、补助标准制定原则
(一)全县基准补助标准。
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要求,德保县属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2.4万元。
实际基准补助标准由县政府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评分结果、安置区域和安置方式、当地平均建设成本等因素测算确定。
(二)安置点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则,纳入中央和自治区搬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单人户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5人户以上的不超过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人均和户均建(购)房成本分别控制在4万元和14.4万元以内。
(三)根据建档立卡搬迁对象贫困程度确定到人到户补助标准。
以县政府精准识别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线为基准,将搬迁对象按一般贫困、中等贫困、特别贫困、极端贫困四种情形进行分档补助,上下档之间补助标准相差不超过8%。
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对差异化补助后仍无法筹措缺口建(购)房资金、又不具备申请移民搬迁建房贷款条件的搬迁对象,经县扶贫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设标准内按照方案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四)人口较少民族到人到户补助标准。
属于自治区认定的人口较少民族(毛南族、京族、仫佬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属于德保县认定的人口较少民族(苗族、瑶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
(五)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补助标准。
在规定的住房建设标准内,纳入“十三五”全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县政府按不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基准补助标准执行,其中属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
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政府通过统筹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专项助资金解决。
三、安置方式及住房价格
(一)在县城集中安置。
一种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以“老乡家园-德保县某某移民安置小区”冠名的安置住房,另一种为经过县政府认可的市场现有房源。
具体户型、面积、套数根据各年度实施方案确定。
购房价格以各年度公布的购房指导价为准。
(二)在乡镇就近安置。
乡镇安置点的选址必须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在乡镇就近安置的安置点建设用地由搬迁村屯农户自行协商解决,建设用地无法解决的,不列入年度计划。
由住建部门向安置农户提供统一的规划图和设计图,农户自行建设,住房建设价格由住建部门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纸及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预算,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并作为住房建设补助的依据。
(三)投亲靠友安置。
列入年度计划的搬迁对象可以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选择投亲靠友方式安置的搬迁农户需获得亲友住房的部分或全部产权,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助,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xx年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古县县委办公室 古县政府办公室
20xx年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xx〕2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3号)和古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全县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县级落实、乡村实施”的要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农户实施易地搬迁。
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从根本上解决生存发展问题。
(二)基本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灵活安置方式,合理布局安置点和人口规模。
1.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以县城和全省规划建设的重点镇为主要安置地。
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整合各类资源,同步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五通五有”(通水、通电、通路、通车、通网等,有医疗机构、有学校、有便民超市、有金融服务点、有敬老院或福利院等),增强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让搬迁群众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2.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县城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新社区,要与劳动密集型工业园区相结合,与发展二、三产业相结合,化农为工。
积极发展非农产业,统筹考虑安排搬迁户数与就业岗位,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重点乡镇安置的移民,建房工程与产业开发项目同步安排实施,确实满足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
3.坚持与旧村开发、村庄撤并相结合。
科学规划开发利用旧村宅基地和土地,按照不同的开发形式,分步拆除旧村山庄窝铺,建设规模种植园区、养殖园区;实施宜林宜草开发和恢复性生态保护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展乡村旅游。
切实解决行政村过小过散问题,聚集整合资源,调整配置生产要素。
4.坚持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认定情况,做好迁出村养老、救助对象、残疾人的安置和供养工作,做到“四落实”(即按不同的人员分类,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
二、目标任务和搬迁对象
(一)主要任务
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工程涉及7个乡镇、96个村、778户、2601人。
计划建(购)住房778套,建房总面积6.5万平方米。
按照安置方式:集中安置496户1618人,分散安置282户983人;
按照贫困类型:建档立卡贫困户742户2500人,同步户36户101人;
按照安置地点:行政村就近安置138户373人,新建移民新村安置87户257人,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135户521人,货币化安置418户1450人。
(二)搬迁对象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要优先瞄准无劳动能力、无自筹能力、无安全住房的“三无”特殊困难户,尤其重点解决“土窑洞”问题,对搬迁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和丧失劳动力的特别困难家庭要免费提供住房。
因合户(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为准)造成易地搬迁的人口数变动的,按照建档户和非建档户区分,非建档户与建档户合户的,以建档立卡数据库中的贫困人口人数为准;建档户与建档户合户的,以合户后的人口总数为准。
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可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对象重复的,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在上述范围内,各乡镇根据工作规划和实际情况,在农户自愿前提下,自下而上核定搬迁对象范围。
搬迁农户自愿购房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供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报村委会审核公示,村委会统一申报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报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审核确认。
三、安置方式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对采煤沉陷区贫困村、地质灾害贫困村、重要水源地贫困村、农林交错区贫困村要实施整村搬迁。
根据实际确定抗震区域贫困村安置方式。
其余类型贫困村人口根据情况,选择整自然村搬迁或者部分搬迁。
(一)集中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符合以下条件即为集中安置(迁入原移民新村、新建移民集中安置点、自然庄并入中心村、迁入县城同一座小区3户以上的)。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
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规划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县城、工业园区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周边有一定劳务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沉陷区、涧河工业园区限制区等范围内不能迁入。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
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
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空地、空置房屋等资源,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回购空置房屋,配套相应耕地、商铺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严格控制价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保”集中供养安置。
属于农村“五保”对象的搬迁对象,实行集中安置和供养。
集中安置的工程项目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建设,由县政府或者乡镇政府按照国家住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中心村安置要整体规划建设,可拆除危旧住房,分期建设新房。
集中安置小型规模可统规自建。
统规自建的集中安置点由村、乡(镇)出具证明即可认定;农户自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凭县房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手续认定。
(二)分散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货币安置。
支持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货币化补助,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购买现房的原则应为手续齐全的商品房或正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手续的水电暖气设施齐全的现房(各乡镇政府与住建部门沟通后落实),享受分散安置补助;购买二手住房、中心村镇农村宅院需提供有效购房手续或接收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享受分散安置补助;易地搬迁贫困户享受城镇居民购买保障性住房同等待遇,给予安置补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由村、乡镇签署意见,报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核实同意后实施。
四、建设内容
(一)主要任务。
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暖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注重后续产业发展。
搞好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二)建设标准。
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过25㎡;宅基地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购置现有住房杜绝贫困户因移民搬迁产生额外债务而返贫。
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安置住房建设,县政府可根据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各乡镇要认真研读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xx〕2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3号。
(三)建设方式。
移民建房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1.修建多层住房:规划3层以上住房的,由乡(镇)政府要统规统建,市场运作,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住房标准关、安全监督关和工程质量关,要吸收移民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监督。
2.修建低层住房:乡(镇)政府摸清底数,分类规划,分类修建,在统一规划设计基础上,可由移民户自主建房。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建设。
(四)建设期限。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期为二年。
具体指标要求是:当年做到集中搬迁安置工程开工率100%,分散自主搬迁对象全部审核、确认,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60%以上;第二年要实现集中搬迁安置建房工程完工、逐步入住,分散自主搬迁对象补助到位、落实安置,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100%。
(五)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省、市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于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统筹集中使用。
对于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
对于确需同步搬迁的人口,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配套设施可以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享。
县政府可根据财政状况,适度提高同步搬迁人口的补助标准,但不能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补助标准。
除上述补助外,剩余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解决,对于确实没有能力自筹资金的困难户,可免于自筹,具体由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把握。
县政府根据搬迁成本、贫困程度实施差异化补助,统筹安排到户,重点向特困户、贫困残疾户倾斜。
同时,县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调剂使用建房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
其中:建房补助与基础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10%以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公共服务设施补助不足部分,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解决。
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资金,县政府可根据规划要求和实施项目资金需求,在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每人不超过1.62万元的额度内提出贷款需求。
五、资金及项目管理
(一)资金规模
20xx年易地移民搬迁工程总投资8437.9万元,其中:建房补助5879.7万元,基础设施补助966万元,公共服务设施补助814.2万元,农户自筹778万元。
集中移民建房补助:1517人×2.5万+101人×1.2万=3913.7万元
集中移民基础设施:460户×2.1万=966万元
集中移民公用设施:460户×1.77万=814.2万元
分散移民建房补助:983人×2万=1966万元
移民户自筹:778户×1万=778万元
总投资:3913.7+966+814.2+1966+778=8437.9万元
(二)资金管理
县政府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共管账户,根据《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市级下达到县级的建房资金、统筹资金、贷款和群众自筹等建设资金,以及土地出让、商业开发收益资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账户,由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共同管理,共同签字核报、拨付资金。
1.建房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购建住房,直补到户,不得直接以现金的方式予以发放;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资金:全县统一统筹集中调配使用。
新建移民集中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工程开工后,按进度按一定比例分批次申请补助资金,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完毕。
3.财政资金负担相关费用:县财政负担移民户住房第三方机构验收,移民集中点物探、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相关费用。
(三)验收办法
可由县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
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按20%抽查无误后,拨付建房补助资金。
原则上移民户自建房主体完工补助资金拨付一半,移民户入住后全部拨付。
购置住房入住后全部拨付。
(四)后续措施
根据农村宅基地“一户一证”的规定,搬迁户享受扶贫补助政策后,原宅基地使用证由国土部门按相关政策办理。
组织对搬迁后的偏僻自然村或整村搬迁的自然村的旧宅基地、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实行住新拆旧,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进行复垦,对搬迁户宅基地和房屋合理作价补偿;复垦面积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易地搬迁复垦土地置换,土地级差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搬迁对象,以激励移民拆除旧房。
搬迁户对搬迁旧村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交易获得的收益,全部返还搬迁农户,让搬迁群众分享资源开发、生态建设成果。
保障搬迁户各项权益。
尊重搬迁户意愿,在县城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在农村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的农村。
子女上学、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政策随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政府负责协调落实。
切实保障搬迁群体中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移民安置点合理划分学区。
所在地政府要根据安置点的人口数和周边学校容量情况,对规模较小、容量有限的学校进行改扩建。
对成规模的移民安置点,要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保障移民搬迁群体中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探索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主抓,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最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民政、农发行等单位和各乡镇要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组。
负责组织动员、方案制定、细化政策、落实规划设计、搬迁用地、推进实施、迁出区生态恢复、统筹资源力量、质量监督管理等全面工作。
2.县直部门工作任务。
县扶贫办、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国土、人行负责全县规划编制、政策衔接、任务下达、考核评估等工作,统筹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扶贫办会同各乡镇提出有搬迁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及其分布,对搬迁后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销号。
县发改局负责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中上级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并制定管理办法,组织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政策,并研究出台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贴息等其他支持政策,加大对上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县发改局、财政局共同做好专项建设基金与地方政府债券的衔接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具体落实措施、操作办法,优先保障易地扶贫移民搬迁用地。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规划,并就县城回购房源做好摸底、调查协调。
县林业局负责迁出区经济林、生态林建设。
县民政局负责积极稳妥实施村庄撤并。
县人行负责研究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信贷资金筹措方案,并协调县农发行做好服务。
县农发行负责编制出台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所需资金,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人行报告。
3.乡(镇)党委、政府主要任务。
结合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方案,制定本乡(镇)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同步规划旧宅基地拆迁、旧村复垦、生态修复等规划。
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通过图片、影像、文字资料等形式建立档案造册登记,也要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线上与线下双落实。
每月20日按时向县领导组上报报表,每年可以对搬迁人口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稳妥做好建档立卡与非建档立卡人员、新搬迁和旧搬迁政策的衔接工作,及早做好化解矛盾方案。
各乡(镇)书记、乡(镇)长是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
4.村两委班子。
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汇总申请、审核移民户资格、建(购)房真实情况,督促进度,协调其他事宜等。
(三)加大政策宣传
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要重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三支队伍”的帮扶作用和村级干部群众的参与作用,过细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家喻户晓,贫困户充分了解国家政策。
(四)严肃纪律
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下达的扶贫搬迁资金要直补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代领、冒领、截留、挤占、贪腐、挪用移民户的建房补助资金,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现象要严肃问责,并对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五)监督考核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监督、奖惩兑现的原则建立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明确主体责任,要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定期组织督查推进、跟踪问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监测调查和搬迁户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满意、成效明显的乡(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不按规定时序要求开展工作,搬迁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究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六
为保证住院楼如期投入使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讨论,特制定本搬迁方案,请遵照执行。
分步实施、各负其责、协同作业、安全有序。
(一)住院楼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搬迁工作总指挥和总协调;随时研究处理搬迁工作中出现的一切问题。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确保搬迁前病房大楼运行的各项必须工程(包括水、电、气、电梯、道路等)完工并正常运行。并安排专人分别负责各楼层的正常运转。
2、标识、标牌到位。
3、确保搬迁实施前新病房大楼网络系统正常运行。
4、确保新病房大楼物流系统、中央空调、弱电等正常运行。并在搬迁前进行全面调试检查。
5、确保搬迁实施前各种家具到位。
8、搬迁实施后组织对旧病房各种家具、设备、械材的清点交接回收。
(三)医疗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搬迁前完成各病区医疗办公区设置。
2、审查各科室提交的具体搬迁方案,与护理保障组商定新病房大楼整体搬迁方案。
3、收集掌握各科室收治和危重病人情况,并督促各科室做好相关医疗应急预案。
4、搬迁时在新病房大楼一楼设置医疗小组,处理搬迁过程中突发的摔伤、外伤等急诊。
5、随时收集处理搬迁过程中各科室出现的业务问题。
(四)护理保障组。
组长:陈云莉。
成员:魏淑琴夏华张忠云。
1、搬迁前对新病房大楼各科室房间物品摆放进行讨论,形成方案后通报各科室,以规范房间内物品放置。
2、搬迁前完成各病区护理办公区设置。
3、审查各科室提交的具体搬迁方案,与医疗保障组商定新病房大楼整体搬迁方案。
4、收集掌握各科室收治和危重病人情况,并督促各科室做好相关护理应急预案。
5、督促各护理部明确每个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原科室、原床号;新病区、新楼层、新床号、搬迁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表格在搬迁前一天上午11:30前收回(一式六份)发给原病区、新病区,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住院处。
6、随时收集处理搬迁过程中各科室出现的业务问题。
(五)设备保障组。
组长:叶明东。
成员:章晋林林祥吉魏淑琴马诒峰。
1、对旧病房大楼原有设备进行清理登记,解决需搬至新病房大楼的旧设备的使用问题。
2、确保新病房大楼常规设备购置到位,保证中心供氧、中心负压、层流、呼吸机、监护仪、药剂供应等正常运行。并在搬迁前进行全面调试和检查。
3、成立抢修维护分队制定抢修预案,确保搬迁实施过程中出现应急情况时能及时解决。
(六)安全保卫及纠纷防范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搬迁前讨论并形成搬迁时新旧病房大楼安保预案,包括各楼层安保人员配置,并检查监控运行情况。
2、对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并作好防范,避免在搬迁实施过程中出现群众性事件。
3、搬迁实施过程中指挥协调电梯和交通等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讨论形成搬迁庆典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向媒体发布相关新闻。
3、制作温馨提示发至每个病人。
4、收集搬迁实施过程中各种好人好事及搬迁的相关影像资料。
(一)准备阶段(8月27日前完成)。
1、8月25日前拟定新病房大楼搬迁方案、按职责分工细化预案。
2、医务科、护理部于8月28日上午进行搬迁动员。
3、各科室召开专题交班会,传达医院工作安排,部署本科室搬迁工作分工和安排,并于8月24日前拿出科室具体搬迁安排方案,上报院办。
4、8月28日上午召开搬迁实施前协调会。
5、信息科负责电脑、电话到位。
6、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督导各搬迁科室加班加点整理物品,提前把需要带上病房大楼的贵重仪器和必备物品准备好,并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以便于此后的搬迁工作忙而不乱。
(二)实施阶段。
1、搬迁实施过程中,手术科室搬迁前暂停接收择期手术入院,能够出院的尽量安排搬迁前出院。
2、各科室按搬迁时间、顺序和路线安排进行,如有疑问和困难,即时联系搬迁实施分工领导。
3、每个小组由1名医生、1名护士和1名后勤人员组成,每个医疗小组护送1名危重病人,或者是三至五名普通病人。重危病人直接移床。
1、每个楼层电梯出入由保卫人员负责。
2、搬迁具体时间段可以根据搬迁实际进度适时调整。
3、搬迁过程中电梯安排主要供相关搬迁科室使用,直达相应楼层。
4、以上协调人员应深入科室了解科室搬迁准备、实施情况,参与定点科室的搬迁活动,负责科室搬迁的具体协调服务,现场协调解决科室搬迁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的困难,并及时与搬迁领导小组联系。
5、手术室搬迁应分步实施,应确保两边都能实施各类急诊手术。
6、各科室非急用物资应提前搬迁。
7、搬迁前各科室护士长要和基建办赵镇安同志协调时间,领取该楼层房间及橱柜锁匙。同时和总务科、信息科一起,由基建办、建设单位交付该楼层照明、卫生间上下水及其它设施等,并进行初步验收。各科室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基建办落实整改,以确保搬迁后的正常使用。
8、新手术室在搬迁前务必进行试运行,各岗位工作人员务必掌握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性能,确保搬迁后手术室工作正常运行。
9、各科室在分时段搬迁时要遵守规定时间,临时变更或延期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作相应调整。()。
10、各科室在搬迁设备和物品时,务必注意保护好新楼的墙面瓷砖、墙角、柱角及电梯轿箱、木门门套等,严防撞损。
11、各科室搬迁后一律不准在新楼墙面钉钉和张贴,待搬迁稳定后由总务科统一安排。
12、各病区要明确新大楼搬迁时的值班医生、护士负责接收处理急诊手术住院病人;重危病人护送至新病房楼后必须床头交班后护送人员方可离开。
1.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全院所有人员应把此次新病房大楼搬迁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相关人员应尽职尽责,发扬主人翁精神,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院不休息,切实保证新病房大楼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2.认真准备、按时完成。各级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分工要求,高度负责,认真准备,按时完成任务。
3.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搬迁过程中要精心组织,全面考虑,确保医疗安全。先搬的东西要确实保证病人的需要。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的诊治,尽量减小对正常医疗工作的影响,并保证搬迁后绝大部分科室主要工作的正常运行。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七
全国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国家“十三五”头等大事,是书记工程,是全国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
让所有学生享受幸福,让学校建设达到标准,让田凤坪村所有贫困户按时脱贫。
1、成立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具体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和主要责任。
2、用好国家对贫困生的关爱政策,建好贫困生台账,制定好资助方案,把资助金用到需要资助的学生身上,精准资助;让贫困生享受到国家的关爱,享受到国家富强的红利;学校党支部建立贫困生帮扶机制,每名党员教师每年至少帮助一名特困生。保证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让每位学生都过得幸福。
3、做好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建设好留守儿童爱心之家,设立大屏幕可视通话视频,让留守学生每月能与远在他乡的父母近距离的通话,享受到父爱母爱;确定班主任老师就是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每月与留守儿童谈一次话,了解他们的心声和需求,及时与他们沟通,做到爱生如子。让留守儿童的父母安心放心的在外打工挣钱,早日致富。
4、抢抓农村学校“改薄”和“标准化建设”机遇,改善办学条
件。力争在2016年建一栋教师周转房,解决教师住宿难问题,对教学楼进行维修,确保教学功能室的利用。
5、做好田凤坪村贫困户的扶贫扶智工作。一是入户摸好底建好册,二是精准帮扶,主要是做好种植、养殖技术指导,做好脱贫规划,帮助争取社会帮扶资金,根据家庭实践情况适当进行资助帮扶。三是每年保证入户走访不少于3次,随时了解情况,适时进行指导帮扶,确保按时脱贫。
车坝小学
2016年9月8日
为了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有关扶贫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学校的帮扶措施,做到“动真情,真扶贫,见实效”,根据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年度扶贫工作方案:
在学校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组的职能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圆满完成本年度扶贫工作任务。
对辖区内非贫困村贫困学生信息的统计。
成立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负责教育扶贫工作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建好教育扶贫工作台账。必须把贫困村贫困学生信息、非贫困村贫困学生信息、本校就读贫困学生信息分册建档,对辖区内学校布局调整、办学条件改善情况、学生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学校帮扶活动等分别建立台账。
对本校、本辖区内贫困村、贫困学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一是广大教师要加大对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家访力度,保证贫困学生全部入学,保证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二是积极发动师生开展捐款捐物公益活动,对本辖区内(本校)贫困家庭、贫困生进行救助。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全体教师把教育扶贫工作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政治任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物资帮扶与精神文化帮扶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不断探索教育扶贫新思路、新形式、新办法,确保教育扶贫经费、物资及人力发挥最大效应。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级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教师要深入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中进行家访,制定具体扶贫计划和措施,并逐一落实。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标语;信息报送;政策宣传等),积极做好教育扶贫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激发社会各界人士扶贫帮困热情,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为搞好教育扶贫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阳光操作,要将扶贫帮困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学生家长手中去。
xxx小学校
二0一六年三月五日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八
搬迁避让工作以“把握政策、善重民意,周密安排,确保搬迁”和“建一拆一,拆一补一”为原则,立足全面推进,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对危险点上的重点户严格按搬迁避让政策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群众采取自建、外迁、投亲靠友等形式搬迁安置,需统一安置到龙盘新村的要统一安排好宅基地分配、基础设施配套等事宜,保障搬迁群众生产有发展,生活有保障。
20__年10月15日前完成剩余2个非重点户的搬迁,20__年10月25日前完成剩余10个非重点户的房屋拆除,确保完成周林田地质灾害点搬迁治理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认真执行搬迁进度月报、周报等制度,确保在治理工作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快搬迁避让安置工作,加大周林田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
(三)抓好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管理,紧紧抓住“建、搬、拆”三个环节,周密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责任、工作、指挥四到位,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群众搬迁安置后,危险点上的原宅基地收回,房屋及时拆除,并坚决禁止在危险点上新建住房以及迁入新的户籍、拆分户口等行为,同时做好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四)积极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鼓励支持群众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岗位培训、劳务输出等方式帮助群众多就业,增加收入,使灾害危险点上的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过得好,实现安居乐业,使搬迁群众既脱离危险,又脱贫致富。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九
由于东山市场(包括农贸、竹木市场,下同)使用年限较长,内部设施破旧,功能不全且存在严重的消防等安全隐患,需全面整改,整体搬迁。同时,天麓广场农贸市场、桂花园农贸市场已全面竣工。经研究,现就东山市场搬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东山市场自20范文篇年2月3日24:00起关闭,各经营户在2月3日上午12:00前完成搬迁,分流搬迁到天麓广场农贸市场(上犹二中旁)和桂花园农贸市场(备田大道)。
二、天麓广场农贸市场和桂花园农贸市场是我县统一规划建设的农贸市场,于20范文篇年1月25日起试营业,2月4日正式营业。东山市场的经营户从即日起办理东山市场的退场手续和天麓广场农贸市场、桂花园农贸市场的入场交易手续。
三、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经营户,依法终止东山市场经营关系。市场关闭搬迁过程中,阻碍、使用暴力等方法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各经营户积极配合,合法依规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特此通告。
xx县人民政府。
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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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十
随着信息系统规模的扩大,数据中心机房无论从面积、配套基础设施等各个方面都逐渐不能满足需求。
针对这种情况,大多数供电局选择重建机房。
如何将服务器、存储、网络等设备迁移到新机房,则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
通过分析,发现机房搬迁存在两个难点。
一是搬迁风险大,许多设备早已过保修期且比较陈旧,因此设备安全性和数据安全性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对用户有较大的影响,机房迁移对业务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甚至是整个单位的业务中断,导致严重后果。
因此,搬迁前要做好大量的准备工作,制定周密的搬迁计划,提供相应的预防措施、补救措施,最大程度保证数据和应用系统的安全。
1 搬迁方案
为了使搬迁对应用系统的影响降至最小,可采用在线搬迁的方式,即建立平滑的网络过渡环境,以数据存储为核心,保障网络和应用系统的稳定性、连续性,最大程度缩短系统运行的中断时间。
搬迁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搬迁方案,主要内容为搬迁设备统计、搬迁配套工具、搬迁日程和人员安排、搬迁后设备位置平面图。
(2)网络割接方案,包括网络割接流程以及割接前后网络拓扑变化。
(3)系统及数据备份方案,包括备份方式以及时间。
(4)应急方案,包括硬件故障、操作系统故障、数据库及应用系统故障、存储设备及数据故障应急方案。
在方案中,首先要确定需搬迁设备清单,并对设备进行分类;其次按照系统划分设备,安排合理的搬迁次序。
核心系统可在周末或者工作日的晚上搬迁,非核心系统可在工作日搬迁。
对于双机运行的设备可先对备用系统搬迁、调试、正常运行后,再将主机搬迁至新机房。
搬迁前准备(延伸idc网络) 放大图片
图1 搬迁前准备(延伸idc网络)
2搬迁步骤
搬迁前制定通知,把搬迁过程的停机安排统一发布,然后提供一个热线电话和信息部联系,负责协调各个专业的搬迁事宜。
(1)信息发布:信息部门提前进行信息发布,告知具体搬迁时间计划。
(2)网络互连:确定新数据中心机房和旧机房的光纤线路连通。
(3)检查机房环境条件和可用性:检查新机房空调、供电、消防、综合布线等设备正常运行的条件具备,同时进行网络联通性测试,保证网络的可用性。
(4)应用管理员检查确认应用是否正常运行,主机管理员检查确认主机是否正常运行。
(5)数据备份:搬迁前,做好该系统的相关备份。
(6)确认搬迁工具到位。
(7)确认关键业务系统相关厂家提供热线支持或现场支持。
(8)应用管理员退出应用,主机管理员停运主机,再由各搬迁组进行主机的拆卸、清洁、搬迁、上架及网络/kvm接入等工作,设备搬迁过程中应做好设备的防碰撞、防灰尘、防水等,同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布局图、设备背面接线图完成设备的上架、接线等工作。
(9)主机管理员通电启动设备,并进行主机测试,应用管理员负责应用测试。
(10)设备正常运行后,各搬迁组及时更新设备及连接线的标识。
建议人员变迁和系统搬迁分期进行。
即人员在新大楼办公,系统在旧大楼,人员办公稳定后,再逐步迁移系统。
3 前期准备要扎实
为了减少出错、顺利迁移,需要在搬迁前完成以下工作。
(1)检查新大楼办公区环境(电源、家具、电话、网络)是否具备。
检查数据中心机房环境是否具备(装修、电源、接地、防雷、综合布线、温湿度)等。
(2)新大楼和旧大楼之间的光纤网络保障连接顺畅,用至少2对光纤将新大楼联入旧大楼的idc数据中心网。
(3)完成设备按照局域网、城域网及idc内部网建设要求进行搬迁及更改相应配置,从而实现新大楼局域网的搭建,并实现与城域网的联网。
实现新大楼数据中心网络的搭建,并实现和城域网的.联网。
(4)制定新机房服务器布局表。
在搬迁前要提供详细的设备搬迁后的机柜位置摆放图、设备连线图以及物理连接图,从而最大程度保证搬迁的科学有序性。
(5)各系统管理员需做好系统应急预案的准备,并根据系统情况落实是否需联系系统厂商到现场协助系统搬迁,以确保及时、妥善地处理设备搬迁可能引起的安全事件。
(6)服务器设备要进行备件准备。
(7)准备好搬迁需要的设备、工具以及辅材、耗材。
(8)在搬迁前24小时对应用系统进行备份工作。
(9)确定好搬运公司,完成机房及搬迁通道的检查及搬迁运输路线的确认。
4 注意事项
(1)搬迁前新机房要进行光纤、双绞线的测试工作。
旧机房的服务器导轨是否都与新机房机柜间柜相符合,需提前确认。
(2)应用及设备的停运、启动等操作必须严格按照现场操作规程执行;各类设备都有明确的测试方法;准备好应用软件,包括中间件、数据库、应用软件等安装程序需在搬迁前进行集中准备、归档。
(3)数据的备份在系统迁移前,如有条件一定要做好重要系统的操作系统备份(磁带机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4)设备标签在搬迁过程中,注意对标签的保护,防止标签的脱落,尤其是服务器的小配件及螺丝,拆卸时作好标签,以免对后面的重组造成影响。
(5)设备关机并切断电源后,需等到设备内部原件充分放电后才可拆迁,以尽量减少系统搬迁过程中原件损坏的可能。
(6)责任到人,设备的运输时要登记、运输都要有专人负责。
(7)搬迁人员应戴上放静电手套,设备搬迁过程中尽量做到轻放,避免碰撞;在新旧机房外进行打包和搬迁。
(8)搬迁使用车辆应通过年检和具备相关安全合格证,驾驶员应拥有驾驶证,并有搬迁车辆驾驶经验,搬迁车辆运行前驾驶员精神状态良好。
(9)设备搬迁后必须按原接入情况进行网络及存储的接入,保证各系统设备的连接方式及运行环境保持不变。
(10)搬迁相关人员要有一个集中办公的地方,供搬迁期间办公使用。
搬迁过程中出现问题时间长的情况下,需轮班作业,以保证充裕的精力和体力。
5 应对措施
搬迁过程中易引发硬件损坏、人员伤害、应用故障等三方面的风险,针对他们,至少应采取以下措施。
(1)注意观察工作人员的身体状态、精神状态,若不符合工作要求应安排合适人员替换。
(2)搬迁、拆下、安装设备应轻卸轻放、过程中要有安全监护人负责全程引导、监护。
(3)运输前先用包装纸、海绵等物品加固设备,运输路线选择较平稳路段。
(4)用ups输出电源进行设备调试、运行等需加电操作。
工作场所应安全用电,应使用安全合格的工器具,规范操作,防止误碰带电设备。
(5)编制系统重启作业指导书和系统故障应急操作票,并在搬迁前实际测试操作的可行性,以确保及时、妥善地处理设备搬迁可能引起的安全事件。
(6)搬迁设备前,检查新旧大楼间光纤通道能否正常通信;重启原大楼机房服务器,检查原大楼机房服务器节点状态、应用状态是否正常,实时数据、实时告警数据、数据库读写功能等是否正常,操作系统是否正常、磁盘空间及磁盘文件是否能正常读写;对重要的数据、网络配置等进行备份,便于及时恢复配置或数据。
(7)是系统无法启动时,逐步从应用软件、操作系统、网络配置、硬件设备等逐步排查故障。
安排小型机操作系统、oracle数据库厂家现场值班,处理意外问题。
6结束语
20xx年10月,惠州供电局新大楼数据中心机房搬迁工作顺利完成。
在本次搬迁项目中,经过辅心策划和周密部署,利用3个周末假期,将承载惠州供电局信息化核心业务的40多套应用系统、近160台届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安全无误迁入新机房并顺利运行。
本文结合惠州供电局数据中心机房搬迁项目的实施经验,给出了数据中心机房搬迁任务的解决思路,希望给各兄弟单位提供宝贵的参考资料。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十一
戴家弄临时农贸市场是为配合戴家弄、斗富弄改造于20xx年临时搭建的棚户农贸市场,共有固定摊位经营户130户,其中,肉类18户,水产7户,禽类9户,蔬菜53户,豆制品11户,冷冻4户,干鲜货等28户。
为了提升城市品位形象,给市民及经营户创造一个安
全、舒适、便利的购物经营环境,市政府将原景兴瓷厂地址定为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用地,并将该项目列为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20xx年8月,江西博能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了该项目开发建设资格。
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新建戴家弄农贸市场已落成并装修完毕,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建成后的新农贸市场的设计和布局借鉴广州市区新型农贸市场建筑模式,并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对市场内部格局进行合理安排,共设置摊位212个,基本满足现有经营户的拆迁安置需要。
为确保戴家弄农贸市场顺利搬迁,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建议由市政府指定专人担任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场经营服务中心、焦化厂、博能房地产公司、日新物业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搬迁一切事务。
1、准备阶段(20xx年3月1日—26日)
(1)、颁布农贸市场拆迁公告(市场经营服务中心已于3月12日发布公告)
(2)、做好经营户的宣传工作和新市场开业前准备工作,并与经营户签好摊位租赁管理协议,使经营户在限期内完成搬迁工作。
2、搬迁阶段(3月27日—28日)
(1)、对临时农贸市场进行整体搬迁
(2)、全面拆除临时农贸市场。
3、整治规范阶段(3月28日—4月30日)
(1)、加强对新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2)、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1、市工商局
依法变更原临时农贸市场经营户搬入新市场营业执照,加强新市场和经营户的管理和服务。
2、市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3、城管支队
(1)、加大对市场周边秩序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做好临时农贸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3)、组织人员对临时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整体搬迁拆除。
4、焦化厂
负责农贸市场周边的临时道路开通工作,方便经营户及当地居民进入市场,满足市场运营的道路的需求。
5、市场经营服务中心
(1)、发布农贸市场搬迁公告。
(3月12日已发公告)
(2)、参与经营户搬迁座谈动员,协调解决经营户反映的搬迁相关问题。
(3)、解除临时农贸市场承包户的承包经营关系。
6、博能房地产公司
(1)、参与经营户搬迁动员座谈,听取相关设施改进意见。
(2)、完善市场配套设施,确保市场正常运营的需要。
7、日新物业管理公司
(1)、组织经营户座谈会,听取经营户有关市场运营和管理的意见。
(2)、做好市场内摊位的规划,根据市场行情及新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摊位价格。
(3)、与市场经营户签定租赁经营管理协议。
(4)、依照行业法规及政府相关规定做好新市场的运营及管理工作。
县城老菜市场在11月20日整体搬迁至城中、城南、城北三大新菜市场,同时拆除清理好县城老菜市场,整治好县城区域内所有沿街摆卖的马路摊担。
成立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徐志毅
副组长:丁秋文 罗慧斌 刘 俊
成 员:苏金平 邓岳华 赵恒建 向亚辉(工商局副局长)
陈 磊(城关镇镇长) 袁丰力 刘水华
文燕玉 刘 鹏(房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商务局),由苏金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负责搬迁、整治工作的具体事项,从相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集中工作。
其中:县商务局5人,县公安局5人,县城管大队10人,县工商局5人,县市场服务中心10人,县城关镇5人。
由县商务局负责工作的协调、联系、衔接及各类文字资料的制订、起草、印制。
(一)宣传准备阶段(9月30日—11月20日)
宣传准备阶段是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
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3.各相关单位将协调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及牵头负责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搬迁、整治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3.县工商局对城区内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对原老菜市场搬迁的经营户及进入三大新菜市场的新经营户及时办理好相关注册登记、变更业务,颁发营业执照。
(三)攻坚巩固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攻坚巩固阶段是确保搬迁成果并达到长期效果的关键。
本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对老菜市场地段路面进行维修维护,真正切实做到还路于民;
2.继续对城区重点路段进行巡查整治,防止搬迁户回流,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一)县商务局
1.起草县城老菜市场搬迁通告,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
4.按照领导小组安排,承担具体工作事项的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及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印制、上报汇总。
(二)县城管大队
1.加大对城区内沿街摆卖现象的整顿,坚决杜绝马路市场;
2.加强对三大新菜市场周边秩序的规范管理,防止摊担出市场或上街上路经营;
3. 做好县城老菜市场拆除后的管理,依法取缔流动摊担和占道经营。
(三)城关镇
2. 配合县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顿,杜绝出现马路市场。
(四)县公安局
积极配合、全力做好市场搬迁的治安工作。
(五)县工商局
2. 及时为搬迁的老菜市场经营户办理好变更,为新从业经营户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依法查处取缔搬迁后的沿街摆卖的经营行为。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影响面宽,难度较大,情况较复杂,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多,因此,必须有充分的经费作为物质基础和保障才能确保搬迁工作顺利实施。
要及时到位和解决如下经费:
1.设施拆除补偿。
按新世纪大市场招商之初所签协议,支付给老菜市场的设施拆除补偿款宜在老菜市场搬迁前全部、定额支付给县市场服务中心。
2. 老市场拆除清理费用;
3.文字资料打印及宣传费用;
4.工作组联合整治行动费用。
因整治时间较长,同时搬迁1星期内所抽调人员需全力以赴全部参与整治行动,1星期后至1个月内,工作组仍需派出20人左右队伍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值班巡查,以防搬迁户回流,占道经营,工作人员生活补贴等费用需50000元左右。
县城老菜市场搬迁是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县城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
事关群众生活,事关经营户切身利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狠抓落实。
做到精心组织,靠前指挥,相互不推诿,切实做好工作,确保县城老菜市场搬迁过程不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工作,对违法乱纪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要依法坚决予以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十二
8月4日:教务处公布各系部办公室、教室位置总体安排表(电子稿已发各系部负责人邮箱)
8月7日:各系部报办公室安排(具体到每个办公室所有的人员名单)、会议室、资料室等地点。电子稿发教务处学院邮箱xxx。并将具体安排通知到本系部所有人员。
8月8日:经济贸易系、社会事业系、公共基础部和园林园艺系通知所有人员到校提前整理、打包自己办公用品和系部文件、资料、设备等。老二号、老三号线校车早上6:30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下午不发校车。
8月10日:经济贸易系搬迁,老二号线校车早上6:30从盐业公司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8月11日:社会事业系搬迁,老二号线校车早上6:30从盐业公司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8月12日:公共基础部搬迁,老二号线校车早上6:30从盐业公司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8月12~14日,二号教学楼办公室粉刷出新。经贸系两个教室换课桌椅。
8月15日:园林园艺系搬迁,老二号线校车早上6:30从盐业公司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8月16~17日:一号教学楼办公室粉刷出新。
8月18日: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系搬迁。老二号、老三号线校车早上6:30正常发车,中午11:30从学院发车。
8月19日:一号、二号教学楼教室及走廊开始粉刷出新。
二、相关要求
(1)各系部办公室,系部主任或总支书记单独一间办公室,其他人员原则上不能单独一间。
(2)办公室的办公家具、电脑等办公设备随人搬走,会议室和办公室柜式空调随系部搬走,办公室门锁随人带走。教师办公室壁挂式空调、教室的柜式空调暂不动。教室门锁随系部带走。计算机办公网络与图文信息中心联系安装,办公电话与办公室联系安装。
(3)一号、二号教学楼的教室课桌椅、多媒体设备原地不动。
(4)搬运工由总务处负责调配,系部派专人负责指挥。搬迁工作联系人:教务处:陈兆著;总务处:王宜林;办公室:段刚;图文信息中心:姚顺东。
××公司办公区搬迁工作方案
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改造的进程安排,××公司计划改造9楼闲置区域作为临时办公区(以下简称9楼办公区),并将于6月上旬正式启用,为了保证办公区整体搬迁的顺利进行,以及将本次搬迁对各部室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影响降到最低,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统一搬迁原则。密切联系实际,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二)按时搬迁原则。搬迁工作分批次、分顺序进行,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搬迁。
(三)服从全局原则。各部室在搬迁过程中要服从整体安排,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保证在搬迁后能迅速进入正常办公状态。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联络员:
(二)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办公区搬迁的全面工作;
2、讨论制订办公区搬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各自部门的搬迁工作负责。
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协调、督促本次搬迁工作的进度及安排。
三、搬迁区域及临时办公区分配计划
(一)涉及本次搬迁的部室,包括××公司办公区的领导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市场开发部、品牌营销部、人力监察部、资金财务部、录入室以及物价质检办公室。微机室、总机班仍在原址办公,不在此次搬迁之列。
(二)临时办公区分配安排:
1、9楼办公区a区组织机构分布:总经理室、党委副书记室、副总经理室、总会计
师室、店助室、综合办公室、市场开发部、品牌营销部、会客室。
2、9楼办公区b区组织机构分布:人力监察部、资金财务部、录入室、大会议室、档案室。
四、搬迁时间:6月4日开始,6月7日结束,共4天时间。
五、搬迁步骤:
(一)搬迁前的准备工作(时间:5月15日至6月3日)
1、区域分配:制作9楼办公区平面布置图并按照规划对各部室的办公区域进行分配;根据规划提前确定所有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的'具体摆放位置,在9楼办公区平面图纸上标识注明。
2、确定搬迁的具体时间为6月4日,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制定搬迁费用预算报告(含9楼办公区硬装改造费、强弱电布线费用、9楼办公区软装美化费、配套设施布置费、搬迁力资费等),根据9楼办公区的需求选择新设施设备的购置情况以及对旧设备的处理。
4、落实装修事宜:9楼办公区硬装改造工程(包括强弱电布线)要求于5月28日验收。
5、物业及配套管理:装修验收完毕后落实9楼办公区的电路、网络系统、电话线路的开通调试,以及生物防治、卫生清洁及物业管理等协调工作。
6、软装美化工作:落实9楼办公区的地垫、布艺、花卉植物、功能标识牌(含企业logo、部室门牌、各类指示牌等)的布置及安装工作。
7、搬迁之前在旧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整理工作,要求员工对个人办公物品、办公文件进行整理,确保将要搬至9楼办公区的物品均为有价值的物品。
8、迁址通知的对外发布(通知集团总部、各门店、往来客户及其他事务往来单位)。
9、召开搬迁工作协调会:就办公区搬迁工作及9楼办公区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内部管理模式进行讨论,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搬迁工作及人员管理负责。
(二)搬迁过程的具体工作安排(时间:6月4日至6月7日)
1、整理:
(1)确定搬迁时间并通知各部门,落实需要搬至9楼办公区的办公家具和设备。
(2)会议室、饮水间等公共区域的设备及物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
(3)部门办公物品: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自行整理。各部门必须提前对重要文
件资料进行整理及归档,对于需要销毁的资料要及时处理。
(4)员工私人物品由员工自行整理和保管,搬运期间公司不承担看护责任。
2、拆卸:部门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在专业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拆卸,确保不掉一个零件、一根数据线。
3、打包:
(1)u盘、移动硬盘、投影仪、相机、重要文件及其他贵重物品要随身携运。
(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搬迁物品进行打包封口,并贴上标有部门、姓名、物品名称等标签。
(3)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物品装箱时应使用有关保护材料,并在箱子面上标注“易损坏物品——电脑”的字样。
(4)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物品由综合办公室分装、打包,对需要拆装的办公家具进行拆卸和保护性包装,确保相关物品在搬运过程中无损。
4、搬运:
(1)核定搬迁用的力资数量并安排力资人员。
(2)安排新、旧址现场搬运指挥负责人,物品搬运全过程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协调。
(3)在搬迁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需组织本部门人员全程跟踪(在装运、拆卸、9楼办公区入口以及办公室内摆放等环节都需组织人员做好跟踪工作)。
(4)安排交接人员在新址清点、核对所搬卸的物品及其数量;各部门按照指定位置对其办公物品和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5、搬迁顺序依次为:
(1)6月4日:人力监察部、资金财务部、录入室
(2)6月5日:市场开发部、品牌营销部、综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
(3)6月6日-7日:会议室、档案室、其他物品
(三)搬迁的后续工作
1、物品搬迁到达新址后,各部门员工到事先安排好的位置开始整理自己的物品。
2、各项办公设备的安装。
3、清理现场垃圾,做好9楼办公区的保洁、保安、环境美化等工作。
4、电话、网络系统平稳过度。
5、搬迁完毕,各部门负责人要检查原办公室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应搬而未搬的物品,桌、柜中是否清空等,关好门窗,并将原办公室钥匙放置信封内写好姓名和部室名称后交至综合办公室。
六、搬迁注意事项及要求
1、搬迁工作原则要求办公区所有员工都参与,各部门根据搬迁工作方案要细化具体时间和人员以及工作内容等,搬迁物资、移交设备等落实到责任人,要充分考虑搬迁过程中组织保障、安全稳定、防盗防损等因素。
2、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搬迁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责任人,以便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加强员工人身、财物安全教育工作和文件保密工作,防止案卷、文件资料和公司资产遗失、毁损,防止出现人身伤害、泄密等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好搬迁跟踪责任人,负责及时清点物品数,不得遗失。
4、各部门负责测算搬运量后报综合办公室汇总,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搬迁力资人员与秩序;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遗漏项目协调等特殊情况。
5、全体员工要以大局为重,发扬团队合作精神,要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使整体搬迁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共同完成搬迁任务。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十三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宗旨,将农贸市场搬迁工作纳入赣湘开放合作试验区和城镇化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对农贸市场搬迁和市场升级改造,彻底改变镇区“以路为市”状况,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加快升级改造城镇建设步伐,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居住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长:李剑。
常务副组长:郭自明。
副组长:赖梅昌邹萍汤中峰朱彦军。
邓少波陈国华刘谦谦。
成员:兰付明陈金海陈述远刘祖禾。
兰思萍陈龙钟磬余海龙。
文冬生何胜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发展办公室,由陈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市场搬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镇社会发展办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老关派出所:负责处置不服从市场管理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老关交警中队:负责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和保障交通畅通;
社会发展办:负责对市场周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集贸市场垃圾处理工作;
综治办:负责协调搬迁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应急分队:负责处理搬迁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村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内集贸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通告宣传阶段:6月4日——8月30日散发给户住的一封信,进行农贸市场搬迁宣传;张贴、散发市场搬迁通告,把相关时间安排、新市场摊位申请事项等要求书面通知每个摊位经营户,并做好新农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解释、咨询及确定物管单位等工作;组织与商贸街住户坐谈,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摊位安排阶段:8月30日——9月15日,由社会发展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关分局及农贸市场物管单位,根据摊位申请情况,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摊位,优先安排旧农贸市场原有经营者;确定摊位收费标准。
(三)市场搬迁阶段:9月16日——9月30日上午8:30,所有摊位集中统一搬迁,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全力以赴,一是确保老马路市场摊位全部清场,清场时间限定在9月30日上午8:30前结束(具体路段的人员分工再安排)。二是维持好新市场场内、场外秩序,场内维持好市场管理秩序,场外确保车辆通行、停放秩序,坚决取缔场外、马路临时摊点。
(四)长效管理建立阶段:10月8日——11月30日,根据新市场秩序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机关各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关分局、派出所、城管中队继续制止流动摊贩占街为市行为,清理整顿商贸街环境。
五、工作要求。
1.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集贸市场的公示板、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广泛宣传整治集贸市场的重要意义,及时通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果。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经营者,教育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共同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注意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尤其要树立好的典型,带动工作。
2.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联系协调,重大问题互相通报,共同研究,协助解决,形成执法合力。要成立专项整治专职队伍,全力投入到集贸市场整治工作之中。
3.建立长效机制。在此次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整治成果,逐步建立健全集贸市场日常巡查制度、经营主体不良行为和良好行为记录档案和公示制度等。逐步完善有证集贸市场的档案,对无证集贸市场加以规范或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新建集贸市场加以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全镇集贸市场有序、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确保学校防洪抗汛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事故的组织。
值班人员、学校教师、德育处、总务处、安保处。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高新区领导。
3、教育局领导。
三、处置措施。
1.接到上级指示或通知后,启动防汛抢险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洪抗汛工作。全体教职工随时准备执行防洪抗汛任务。
2.组织教职工对校舍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活动。重点危险地方是围墙、花园,如遇特大洪水,及时把学生从教室内疏散到安全地点。
3.迅速关闭、切断电源(除应急照明系统外)和各种明火,防止灾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开展以应急小分队成员为主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受困人员进行转移和安置。
5、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洪抗汛顺利进行。
6、加强对师生进行防汛抢险的宣传教育,向师生提出严禁涉水过河,密切注意洪水、台风等灾害,并切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7、加强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8.总务后勤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9.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汛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9.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四、注意事项:
1.在防洪抗汛应急行动中,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2、各部门、教职工要高度重视防汛抢险工作,要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各项防汛抢险措施。防汛抢险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学校,并保持每天24小时单位内有人值班,通讯工具畅通。
3、洪讯灾过后,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力检查学校受影响的建筑物,按要求开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昆山市城北中学。
避险搬迁实施方案篇十五
蕉城区虎贝乡新亭甲地自然村位于虎贝乡西北面,共有28户122人。根据20xx年11月4日至5日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和蕉城区地质调查组的现场勘察甲地自然村存在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为了甲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需搬迁异地安置。因此特制订虎贝乡新亭甲地自然村地质灾害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滑坡体后存在一条长约40m,宽约60m,土方量约9600m3,滑坡方向98°,甲地自然村位于滑坡体的下方。
召开甲地自然村全村户主大会,向群众讲解该村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及后果,但在筹备动员搬迁过程中遇到最大的阻力是由于群众经济存在差异有的肯搬有的不肯搬,针对这种情况,把村两委成员和国土所所长、村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新亭村包村干部分成三个动员小组,包户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地质灾害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党委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政策,经过动员群众都同意搬迁并与村委签订了协议书。
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文书,国土所所长、村建所所长、民政办主任、新亭村村民主任、新亭村包村干部为组员的搬迁安置领导小组。
新亭甲地自然村28户122人。(具体名单附后)。
安置点的建设资金以群众自筹为主,据测算总投资应268万元,自筹200万元,缺口资金68万元。
搬迁时间为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4月底完成安置点的平整,7月底完成地基,10月底至少完成一层的建筑结构,12月底整村搬迁完毕。
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就近选择在前甲地旁处安置,该安置点的土地是水田,“五通”比较方便。经规划拟建房层数统一为二层;第一层为砖混结构,第二层为砖木结构,同时做到人畜分开建设。
整村整迁后进行旧村土地整理,实行复耕,预计可整理土地2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