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范文(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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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一
(2)对库存系统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验证,及时发现库存差异并及时处理;正文。
2.1职责分工2.1.1财务部。
(1)督促《仓库盘点管理制度》的落实,指导、监督盘点管理工作的开展;(2)协调盘点资源,统筹盘点管理工作,2.1.3仓库(服务中心)。
(1)统筹组织仓库盘点管理工作,细化和完善盘点计划;(2)对盘点组织工作的结果负责,并负责盘点结果的提报。(3)发起、组织、监督地区各仓储配送仓库开展月度盘点工作;(4)签核《仓库盘点差异确认表》。
2.2管理内容2.2.1盘点周期2.2.2.1每日盘点。
(1)每日盘点由各仓库自行发起实施;
(3)未上线wms系统的仓储配送仓库需对当日有异动的货物打印手工库存报表进行异动盘点,有条件的实行全盘。
2.2.2.2每周盘点。
(1)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由财务部发起;
(2)已上线wms系统的仓储配送仓库需执行循环盘点;
由财务部发起,仓储物流部部、服务中心共同参与完成。2.2.2盘点范围。
(1)仓库所有库存良品、不良品、暂存品、公益品等;2.2.3盘点原则。
(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的行为发生;
(5)盘点库存数据以客户系统数据为准。
月度、季度、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各仓需要全盘;2.2.4.2抽盘。
对盘点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由仓库配合完成。2.2.5结果交付。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二
1、目的:
为了保证仓库账卡物的一致性,发现仓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以提高仓库管理的水平。
2、适用范围及盘点频次。
本办法适用于物流储运部仓库的盘点业。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年度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按客户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盘点、奇瑞公司停产或奇瑞公司下达盘点任务;日盘点是对贵重件的盘点。
3、职责。
3.1储运部记帐组负责盘点作业前的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账务处理。
3.2储运部各班组负责盘点的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结果进行检查与审核。
4、工作流程。
4.1.1对仓库进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
4.1.2对不合格品、三包索赔件、不确认件要划出专门区域进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应的电子帐;由相应的保管员进行后续处理工作。
4.1.3对各种无包装物料进行包装,做好物料的标识。
4.1.4确定盘点范围,核对物料,确保物料、卡与货位三者一致,同时确认区域内的物料状态是否相同。
4.1.5对参与盘点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盘点作业流程和各种单据。
4.2盘点实施。
4.2.1盘点表的发放。
4.2.1.1在固定位置设立盘点调度工作点,由调度主管负责盘点工具及盘点表的发放。
4.2.1.2根据盘点人员的分工发放盘点工具及盘点表,由各小组盘点负责人统一领取。帐务员对需返还的盘点工具做好记录,盘点表按盘点人数发放,凭盘完的盘点表换新的盘点表。
4.2.1.3调度主管在发盘点表时,记录发放时间,并对盘点进度进行跟催。
4.2.1.4盘点人收到盘点表后,应在盘点表上注明接收时间。
4.2.2实物盘点。
4.2.2.1盘点人根据盘点表上的零件号找到相对应的货位,先核对该货位的料卡和物料与盘点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对应的货位上有不同品种的物料应立即转移至物料相对应的区域。
4.2.2.2盘完后用笔在物料卡上划一横线,在其下方摘要处用写下日期及“盘”字同时将实物盘点数字填写在结存处。
4.2.2.3在盘点表中“盘点数”一栏中工整的靠左边写下盘点数字。如盘点表填写错误,应用笔在原数字上划一横线,然后在其右边写下正确数字并签名。
4.2.2.4当一张盘点表盘完后盘点人应在盘点人处签名,并立即将盘点表交给本小组的盘点负责人,由盘点负责人对盘点表进行审核。
4.2.3盘点表的返还。
4.2.3.1各区域盘点负责人将审核后的盘点表交到盘点工作点,换取新的盘点表。
4.2.3.帐务员对返回的盘点表审核后,在盘点表返回时间处签字确认,并交专人录入系统,同时将新的盘点表发给盘点负责人。
4.2.3.3帐务员对盘点表返回时间进行跟催。
4.2.4盘点抽查。
4.2.4.1盘点表的由两人一组进行录入,一人负责报数,一人负责录入。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由录入人重新报数,报数人复核。
4.2.4.2当一张盘点表录入完成后,如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立即由专人负责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人和盘点人共同签字确认。
4.2.4.3当盘点表开始返回,财务部立即安排人员对盘点结果进行抽盘,抽盘比例为盘点品种的10%,但盘点数字与系统数字不符的物料必须安排抽盘。
4.2.5盘点结果确认。
4.2.5.1抽盘结束后,如盘点准确率为95%以上,盘点结果有效。
4.2.5.2抽盘结束后,如盘点准确率为95%以下,则针对问题区域进行扩大抽盘,直至抽盘准确率达到95%以上,否则视为无效盘点。
4.3盘点总结。
4.3.1如盘点结果合格,则将此次盘点结果与帐面数字核对,出具盘点总结报告。
4.4.1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并且未入账;
4.4.2整改措施:重新确认盘点区域,检查是否存在漏盘、错盘现象并重新计算;对未入账的重新入账;对无法查明的差异以调账为主。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三
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
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顺序。
由库房准备夹板,盘点表,盘点前仓库账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厨房原材料盘点为实地盘点制,每月末最后一天晚7:30仓库管理财务人员会同各厨房负责人根据当天剩余原材料库存进行盘点,盘点表填制要求书写清晰,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填写要规范,参与盘点人必须在盘点表上签字。
酒超盘点为永续盘点制,每月初1日早8:30由保管员打印商品盘点表,财务人员会同保管员依据盘点表对照实物进行盘点。盘点结束后,财务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处理当月盘盈盘亏商品。经领导批准后做相关账务处理。
仓库物品盘点为永续盘点制,保管员每天按规定做好收发业务,并根据入库单,领料单随时登记仓库账簿,做到日清日结,帐实相符,每月末收发业务完毕后根据仓库账面库存数量,对照实物进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于次日将盘点结果。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四
为加强仓库管理制度,提高仓库库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增强员工的责任心,为更有效地减少公司不必要的损失,和以后员工的入股准确率,特制定本制度。
2、对象:a、对各店的库存商品;b、领用物品;
3、季度:每年3、6、9、12月份下旬进行一次大盘;
a、对象:主仓、店铺、店铺仓、领用物品;
b、年度:每年12月份下旬仓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实物盘点;
1、账盘:根据电脑提供手工账上产品的数据与手工账本进行核对;
2、实盘:以实物为基准,盘出实物库存数量与电脑库存数据进行核对;
2、对策:开始在开单、制单、配货和核对的程序中发现数量比较特殊的,必须要经过证实后,方可做下一步操作。
3、店铺不对:必须在盘点表上给予更正,并注明特殊符号在调整程序给予电脑资料修改正确。
在每期盘点完后,跟着节奏进行调整,同时,在调整过程中发现有可疑数据的,要经过审核决定:可以调整的数据给予调整,不可以调整的数据另作记录,当作重盘依据。
在盘点过程中把已滞销的商品记录好,随后,经会议讨论,给予处理;
总监督:芳姐
1、月度盘点时间为每月月底25日至30日
2、盘点人员安排:每个月排出店铺人、监督人。
3、每月20日传给各店负责人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五
月末盘点,由仓库负责组织,财务部负责稽核。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
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顺序。
由库房准备夹板,盘点表,盘点前仓库账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厨房原材料盘点为实地盘点制,每月末最后一天晚7:30仓库管理财务人员会同各厨房负责人根据当天剩余原材料库存进行盘点,盘点表填制要求书写清晰,品名,单价,数量,金额填写要规范,参与盘点人必须在盘点表上签字。
酒超盘点为永续盘点制,每月初1日早8:30由保管员打印商品盘点表,财务人员会同保管员依据盘点表对照实物进行盘点。盘点结束后,财务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处理当月盘盈盘亏商品。经领导批准后做相关账务处理。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六
1目的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及时处理存货、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3职责。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盘点对象。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贮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盘点方式。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底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
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安排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盘点实施。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根据财务部计划安排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须到现场实施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现仓库不按本制度及时盘点或不能及时提供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采取经济手段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5相关记录:
仓库盘点管理制度21、目的为了更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及产成品的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相符,为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各生产厂所有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保管员负责每天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及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3)年末盘点。
3.2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调度中心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急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实地盘点,检查各仓库账物相符情况。
5、盘点方法。
仓库保管员盘点需采用实地盘点法,目测、估计数量;盘点完毕后需出具“仓库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同意后签字确认。
驻厂核算员负责抽盘,保管员需配合好驻厂核算员的抽盘工作。驻厂核算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保管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保管员需对驻厂额核算员收发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6、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各生产厂驻厂核算员对由生产厂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技术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最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
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对在盘点过程中造成的盘盈、盘亏现象需做如下处理:
1、盘盈数量2.5%以内的,需提出按盘盈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盈数量在2.5%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2、盘亏数量在2.5%以内的,需由效能监察室提出按盘亏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亏数量在一百吨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1.目的为了更好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物相符,为公司原材料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仓库收发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仓储工区原材料仓库所有库存原材料。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3)年末盘点。
3.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公司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库存情况进行抽盘,检查各仓库账物卡相符情况。
4.盘点方法。
仓库收发员盘点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详细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仓库统计员负责抽盘,收发员需配合好统计员抽盘工作。统计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收发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收发员须对统计员抽查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5.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6.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公司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七
4、参照初盘、复盘、查核、稽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5、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开始准备盘点一周前需要制作好“盘点计划书”,计划中需要对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作业时间、帐务冻结时间、初盘时间、复盘时间、人员安排及分工、相关部门配合及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时间安排。
1、初盘时间:确定初步的盘点结果数据;初盘时间计划在1~3天内完成;
4、稽核时间:稽核初盘、复盘的盘点数据,发现问题,指正错误;稽核时间根据稽核人员的安排而定,在初盘、复盘的过程中或结束后都可以进行,一般在复盘结束后进行。
三、人员分工。
1、初盘人:负责盘点过程中物品的确认和点数、正确记录盘点表;
2、复查人:初盘完成后,由复盘人负责对初盘人负责区域内的物品进行复盘并记录;
3、查核人:复盘完成后由查核人负责对异常数量进行查核量并记录;
5、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盘点表”中。若公司有erp系统,还需要录系统。
6、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四、盘点会议及培训。
1、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3、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六、盘点作业流程。
1、准备好相关作业文具及“盘点卡”;
2、按物品的先后顺序依次分类进行点数;
3、点数完成后在盘点卡上记录sku、储位、盘点日期、盘点数量、并确认签名;
4、将完成的“盘点卡”贴在外面;
5、将盘点完成的物品放在对应位置。
七、初盘。
初盘方法及注意事项。
1、只负责“盘点计划”中规定的区域内的初盘工作,其他区域在初盘过程不予以负责;
3、所负责区域内的物品一定要全部盘点完成;
初盘作业流程。
1、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a4夹板、笔、盘点表);
2、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盘点;
3、按零件盒的储位先后顺序对盒装物品进行盘点;
5、按此方法及流程盘完所有零件盒内物品;
6、继续盘点箱装物品,也按照箱子摆放的顺序进行盘点;
8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负责区域内整个货架物品的盘点;
9初盘完成后根据记录的盘点异常差异数据对物品再盘点一次,以保证初盘数据的正确性;
13特殊区域内(无储位标示物品、未进行归位物品)的物品盘点由指定人员进行;
14初盘完成后需要检查是否所有箱装物品都有进行盘点,和箱上的盘点卡是否有表示已记录盘点数据的盘点标记。
八、复盘。
复盘注意事项。
2、复盘有问题的需要找到初盘人进行数量确认;
复盘作业流程。
3、初盘所有差异数据都需要经过复盘盘点;
8、复盘时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装物品全部盘点完成及是否有做盘点标记。
9、复盘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给到相应“查核人”;
九、查核。
查核注意事项。
(1)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终确定物品差异和差异原因;
(2)查核对于问题很大的,也不要光凭经验和主观判断,需要找初盘人或复盘人确定;
查核作业流程。
(3)确定最终的物品盘点差异后需要进一步找出错误原因并写在“盘点表”的相应位置;
(4)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将复盘的错误次数记录在“盘点表”中;
十稽核。
稽核注意事项。
(1)仓库指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稽核工作;
(2)“稽核人”盘点的最终数据需要“稽核人”和仓库“查核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稽核作业流程。
(1)稽核根据需要在仓库进行初盘、复盘、查核的过程中或结束之后进行稽核;
盘点总结及报告。
编制:朱智德。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八
制定盘点流程,确保仓库物料卡、物、帐的准确性。
浙江海得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新能源专用库(11253115)。
月末及以上(季度、年中、年终)盘点,仓库必须提前至少一天邮件至各相关部门(采购、生产、财务、质量)。
1.1跟据物料进出的频率,将物料分为三类:a类(常用)、b类(不常用)、c类(呆滞料)。
1.1.2a类:出入库频率较高的物料。
1.1.3b类:出入库频率较低的物料。
1.1.4c类:基本不出库,在库时间三个月以上。
2.1仓库盘点按五大类进行:元器件(贵重)、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2.2元器件(贵重):所有价值在500元(包含500元)以上的元器件物料。
注:按价格,仓库初步将igbt、晶闸管、不锈钢片电阻、变压器、电抗器、风机——后向离心、浪涌保护器、ups、hall、温湿度变送器、410a/2100a接触器、各框架式断路器及附件定为贵重元器件。
2.3元器件:所有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元器件物料。
2.4结构件:所有铜质件和钣金件的物料。
2.5电子料:所有电子元器件的物料。
2.6辅料:所有辅料的物料。
3.1一周盘点:属于a类、b类和和c的元器件(贵重)。
3.2半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结构件。
3.3一个月盘点:属于a类的元器件、电子料。
3.4三个月盘点:属于a类和b类辅料及属于b类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
3.5六个月盘点:所有属于c类的元器件、结构件、电子料、辅料。
4.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4.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4.3盘点人员各自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在物料卡和盘点表)做相应记录。
5.1一个月内(不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自行组织。
5.2一个月以上(包含一个月)的'盘点由仓库管理员组织,且必须要有复盘(仓库人员交叉盘点)。
5.3年终财务盘点由仓库人员陪同财务一起完成整个仓库的物料盘点工作。
6.1一周盘点:时间定于每周五下午(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2半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半天完成。
6.3一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个月月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4三个月盘点:时间定于每季度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6.5六个月盘点:时间定于年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两天时间完成,一天初盘,一天复盘。
注:以上盘点时间可根据仓库工作任务情况来调整,总体原则是保证盘点质量和不严重影响仓库正常工作任务。
7.1盘点前采购需控制好供应商的来料时间,要求供应商将货物在盘点前送至仓库收货,以提前完成收货及入库任务,避免影响仓库盘点的正确性。
7.2盘点前,iqc需完成待检料的检验工作,以便仓库及时完成物料入库任务。
7.3盘点前,生产需做好生产任务备料工作,盘点期间生产需停止一切领料动作。
注:如遇特殊情况(领料或来料),仓库人员需做好手工帐。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九
为了规范盘点作业管理流程,以确保公司库存货物的准确性,达到仓储货物的有效管理及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根据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通过本制度,实现盘点流程的规范化管理,作为盘点作业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它通过对盘点的安排,计划,组织,初盘,复盘,核查,数据输入,盘点表审核,数据校正,盘点总结等方面进行说明,规定和指导,以给仓库盘点管理工作指明方向和给出措施方法。同时,贯彻盘点制度,查找库存管理漏洞,规范入库货物的收货清点,入库放位,库存数据更新及出库操作的出库提货,出库备货,出库清点,司机货物交接,出库单据开具等操作流程的精确性,规范性。保障营运操作规范化管理及客户货物的安全性。
盘点范围:货物盘点对象为仓库里所有库存的所有货物。
2、理货员: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最终盘点数据的核查,校正,盘点总结。
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物料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核实、盘点。
4.1盘点方式
1)循环盘点:每次入库收货操作或出库备货操作完成之后1小时内,仓管员需要对该货物剩余库存进行即时盘点,由仓储主管进行复盘。
2)交班盘点:对于待发货物,仓储交接班时各班主管需同时进行库存货物盘点,并作为交接必续之一。
3)周末盘点:对于本周入库货物,截止每周五下午14:00为止的库存进行周末盘点,由运营部组织并安排实施。
4) 月末盘点:对于所有库存货物,每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进行整体盘点,由运营部组织,财务部复盘。
5) 年末盘点:每年12月20日,对仓库所有货物库存及仓库设备,用品进行盘点,由运营部组织并安排实施,财务部稽查。
6)不定期盘点:财务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确定后通知运营部即时安排。
4.2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1)盘点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
2)盘点时注意物料的摆放,盘点后需要对物料进行整理,保持原来的或合理的摆放顺序;
3)所负责区域内物料需要全部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记录;
4)参照初盘、复盘、查核、稽核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5)盘点过程中注意保管好“盘点表”,避免遗失,造成严重后果;
6)粘贴在货物上的【货物盘点标示卡】,在盘点工作全部结束之后,必须将其取下来,避免交货到客户处形成“异物混入投诉”
4.3盘点计划
4.3.1盘底计划书
1)周末、月底盘点由运营部组织进行,年终盘点需要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后,由运营部组织进行。
2)月末盘点及年末盘点,相关人员需要制作【盘点计划书】或【盘点通知书】,明确盘点具体时间,仓库停止操作时间,初盘时间及人员,复盘时间及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配合以及对注意事项做详细计划。
4.3.2盘点时间安排
4.3.3人员安排
5) 数据录入员:负责盘点查核后的盘点数据录入电子档的“货物盘点明细表”中;
6) 根据以上人员分工设置、仓库需要对盘点区域进行分析进行人员责任安排;
4.3.4 相关部门配合事项
4)特别注意:仓库盘点期间禁止货物出入库;
4.3.5物资准备
盘点前需要准备a4夹板、笔、透明胶、货物盘点标示卡,货物盘点明细;
4.3.6盘点前工作准备
2)将仓库所有货物进行整理整顿标示,所有货物外箱上都要求有相应货物品名、储位标示。
3)同一储位货物不能放超过2米远的距离,且同一库位的货物不能放在另一库位上。
4)盘点前仓库库存管理账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仓管员处理完毕后需要制作“货物盘点明细表”;
7)在盘点计划时间只有一天的情况下,需要组织人员先对库存物料进行初盘;
4.3.7 盘点会议及培训
4.3.8盘点工作奖惩
1)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5)仓库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5.1初盘
5.1.1初盘前盘点方法及注意事项
2)初盘前盘点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
3)最大限度保证盘点数量准确;
4)盘点完成后将外箱口用胶布封上,并要求将盘点卡贴在外箱上;
5)已经过盘点封箱的货物在需要出货时一定要如实记录出库信息;
6)盘点时顺便对物料进行归位操作,相同品名的货物,摆放距离不得超过两米;
5.1.2初盘前盘点作业流程
1)准备好相关作业文具及“盘点卡”;
4)最后将外箱予以封箱;
5)将完成的“盘点标示卡”贴在或订在外箱上;
5.1.3初盘作业流程
1)初盘人准备相关文具及资料(a4夹板、笔、盘点表);
2)根据“盘点计划”的安排对所负责区域内进行盘点;
3)按货物摆放的卡板储位先后顺序对卡板货物进行盘点;
4)继续盘点箱装货物,也按照箱子摆放的顺序进行盘点;
9)按以上方法及流程完成负责区域内整个货架物料的盘点;
11)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异常问题不能正确判定或不能正确解决时可以找运营部经理处理;
16)初盘完成后需要检查是否所有货物都有进行盘点,和箱上的盘点标示卡是否有表示已记录盘点数据的盘点标记。
5.2复盘
5.2.1复盘注意事项
2)复盘有问题的需要找到初盘人进行数量确认;
5.2.2复盘作业流程
3)初盘所有差异数据都需要经过复盘盘点;
8)复盘时需要查核是否所有的箱装货物全部盘点完成及是否有做盘点标记。
9)复盘人完成所有流程后,在“盘点表”上签字并将“盘点表”给到相应“查核人”;
5.3查核
5.3.1查核注意事项
1)查核最主要的是最终确定物料差异,和差异原因;
2)查核对于问题很大的,也不要光凭经验和主观判断,需要找初盘人或复盘人确定;
5.3.2查核作业流程
3)确定最终的货物盘点差异后需要进一步找出错误原因并写在“盘点表”的相应位置;
4)按以上流程完成查核工作,将复盘的错误次数记录在“盘点表”中;
5.4稽核
5.4.1稽核注意事项
1)仓库指定人员需要积极配合稽核工作;
2)“稽核人”盘点的最终数据需要“稽核人”和仓库“查核人”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5.4.2稽核作业流程
1)稽核作业分仓库稽核和财务行政稽核,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5.4.3盘点数据录入及盘点错误统计
3)录入工作应仔细认真保证无丝毫错误,录入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找相应人员解决。
1)仓库确认及查明盘点差异原因
5)运营部根据盘点差异情况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6)相关人员对“盘点差异表”进行存档;
2)总经理审核完成后“盘点差异表”由总经办(原件)和运营部(复印件)分别存档;
1)盘点库存数据校正
3)运营部门调整差异数据完成后,形成“盘点差异修正表”并发邮件通知总经理,运营经理,行政部,财务部。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
制定合理的盘点作业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库存物料盘点的正确性,达到仓库物料有效管理和公司财产有效管理的目的。下面是仓库盘点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1目的。
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及时处理存货、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3职责。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工作程序。
4.1盘点对象。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贮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盘点方式。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底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
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安排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盘点实施。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根据财务部计划安排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须到现场实施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盘点处理。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现仓库不按本制度及时盘点或不能及时提供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采取经济手段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1、目的。
为了更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及产成品的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相符,为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特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各生产厂所有库存原材料及产成品。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保管员负责每天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及生产的产成品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3)年末盘点。
3.2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调度中心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急产成品的库存情况实。
5、盘点方法。
仓库保管员盘点需采用实地盘点法,目测、估计数量;盘点完毕后需出具“仓库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同意后签字确认。
驻厂核算员负责抽盘,保管员需配合好驻厂核算员的抽盘工作。驻厂核算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保管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保管员需对驻厂额核算员收发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6、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盘点完毕后,各生产厂驻厂核算员对由生产厂提供的库存原材料的盘点数据进行分别整理盘点表,并由生产厂、调度中心、技术部、财务部签字确认后,最后交给公司财务人员。
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
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对在盘点过程中造成的盘盈、盘亏现象需做如下处理:
1、盘盈数量2.5%以内的,需提出按盘盈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盈数量在2.5%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2、盘亏数量在2.5%以内的,需由效能监察室提出按盘亏实物成本价的一定比例对生产厂进行考核,并由生产厂自行分解责任部门;盘亏数量在一百吨以上的,需由效能监察室对生产厂提出考核,并由生产厂找出责任部门,责任分解后交由公司效能监察室,由公司根据情况恶劣性决定考核金额。
1.目的。
为了更好准确的做好仓库原材料盘点工作,使仓库账实物相符,为公司原材料仓库的管理提供可靠的数据,规范原材料仓库合理的盘点作业流程,通过仓库盘点发现作业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仓库收发员的工作绩效,做出相应的措施,从而提高原材料仓库库存管理水平,减少损失制定此规定。
2范围。
盘点范围:仓储工区原材料仓库所有库存原材料。
3盘点方式。
3.1定期盘点。
1)日盘点。
仓库收发员须每天下班前对仓库合格进库的原材料进行实物盘点。
2)月末盘点。
3)年末盘点。
3.不定期盘点。
不定期盘点由公司自行安排,对仓库原材料库存情况进行抽盘,
检查各仓库账物卡相符情况。
4.盘点方法。
仓库收发员盘点须采用实盘实点方式,禁止目测数量、估计数量;各仓库收发员对所负责区域内原材料进行全面盘点完毕并按要求做相应详细记录;盘点完毕后须需“仓库盘点表”,仓库统计员负责抽盘,收发员需配合好统计员抽盘工作。统计员在抽盘时若发现盘点数据差异,立即对收发员的盘点数据查明原因。收发员须对统计员抽查盘点表的数据签字确认。
5.盘点后的稽核工作。
6.盘点工作奖惩。
在盘点过程中需要本着“细心、负责、诚实”的原则进行盘点;盘点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虚报数据,对在盘点过程中表现特别优异和特别差的人员公司根据最终“盘点差异表”数据及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二
规范仓储物资管理,有效降低库存,及时处理存货、盘活公司资产,确保账、卡、物相符。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坯布(原坯、割绒坯)和成品仓库盘点管理。
财务部储运科负责仓储物资盘点的归口管理,各仓库负责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4.1盘点对象。
本制度盘点对象系指贮存于股份公司所属仓库的原坯、割绒坯和各厂生产入库的成品布。
4.2盘点方式。
4.2.1盘点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盘点三种;。
4.2.2月度盘点由仓库每月底进行自盘,财务部不定期抽查;。
4.2.3季度、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人监盘,仓储管理负责人安排仓库人员进行全面盘点。
4.3盘点实施。
4.3.2季盘和年度盘点由财务部派出监盘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盘点,财务部要负责编制盘点计划,做好盘前入账结存,并在25号前将盘点计划通知仓库,各仓库主管根据财务部计划安排好仓贮人员进行帐、卡、物现场清点,盘点时财务监盘人必须到现场实施监督,仓库负责做好盘点汇总记录。盘点汇总表一式三份,在下月3号前分别报财务、经营部各一份,仓库留存一份。
4.4.4仓管人员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或误发致使公司财物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3财务部负责做好仓库盘点监督管理,发现仓库不按本制度及时盘点或不能及时提供盘点汇总表的,财务部有权采取经济手段给予处罚,并责令限期完成盘点和补报盘点汇总表。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目的:
本办法适用于物流部仓库的盘点。盘点分为定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日盘点。定期盘点分为年度盘点、假期盘点;不定期盘点按公司要求和出现帐务异常情况下组织盘点、日盘点是对贵重物与成品的盘点。
三、盘点采用方式:
四、职责。
1、物流部负责盘点准备工作,确定到货入库及供货清单出库的账务处理。
2、物流部负责盘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对盘点过程中出现的差异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财务部负责盘点通知发布、对盘点过程的监督及结果进行检查、汇总与审核。
五、工作纪律:
1、一旦盘点时间确定,无总经理指示等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2、月末盘点现场必须有一名财务人员与一名仓库负责人在场;
3、盘点期间,不能有任何私人电话与事务耽搁工作;
4、物流部负责人应及时分配盘点工作,对盘点结果,负全部责任。
5、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违规者罚款50元。
六、工作流程:
1)盘点工作准备:
4、盘点前仓库帐务需要全部处理完毕;
5、确定帐卡物一致:核对物料,确保物料、卡与货位三者一致。
2)盘点库存流程:
2、仓库主管主要协调仓库具体盘点、搬运工作;
4、仓库保管员应将盘点单发放到每一个盘点仓库的盘点人员及监盘人手上;
5、实施盘点,由盘点人与搬运人员进行盘点,财务人员复核与监督;
6、财务部收取所有的盘点清单,要求所有清单连号,没有遗漏,并进行汇总。
2、财务再次对复盘结果进行汇总,并与库存帐比较差异。
3、盘点差异的原因有错盘、漏盘、计算错误;异常退货,并且未入账;待查明原因,进行分析差异原因,作详细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差异调整申请。
4、财务经理及总经理对差异调查报告及差异调整申请进行审批。
5、仓库根据审批情况作库存差异调整。
6、财务部根据审批情况作库存财务帐差异调整。
1、库管员须配合财务部的定期盘点工作,并在盘点后2日内将核对准确的台账上交财务,如有延后部门负责人罚款20元。
2、月末盘点,原材料根据库存类别分为abc类,a类物资不予出现差异,如有差异,仓库保管员应先进行自查,查无结果,由部门负责人根据采购价按全额赔款60%,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价按全额赔款40%。b类物资盘点差错率应为1%以下,超过1%到5%内的差错率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进行绩效扣分,c类物资盘占差错率应为2%,超过2%到5%内的差错率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进行绩效扣分,超过5%差错率的将对超出部分做核算由仓库负责人承担。
(盘点差错率=盘点差错的数量/盘点总数量)。
3、成本库不允许出现盘盈亏,如实有盘盈与盘亏现象存在,将对仓库负责人与物流部负责人根据盘盈与盘亏营销价的差额进行扣款。
财务部。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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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了存货、财务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保证企业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2.1存货盘点:是指原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等的盘点。
2.2财务盘点:是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的盘点。
2.3财产盘点:是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
2.3.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2.3.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2.2.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3.1年中、年终盘点:
3.1.1存货:由仓库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1.2财务:由财务部门与内部审计部门共同盘点。
3.1.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3.2月末盘点: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
3.3月份检查: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4.1总盘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4.2主盘人:由各经管部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4.3复盘人:由总盘人视需要指派及各经管部门的主管,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4.4盘点人:由各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4.5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4.6监点人:由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派员担任。
4.7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监点人,其职责亦同。
5.1盘点编组: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5.2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5.2.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5.2.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5.2.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5.2.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
5.3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6.1财务部门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6.2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6.3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6.4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6.5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7.1由总经理会同财务总监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办理。
7.2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7.3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7.4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8.1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二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财务总监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8.2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8.3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9.1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9.2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9.3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9.4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二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
9.5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四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第四联送往财务总监。
10.1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10.2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财务总监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11.0其他项目盘点:
11.1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二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
11.2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11.3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12.1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12.2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工论处。
12.3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12.4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12.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12.6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12.7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12.8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13.1账载数量如因漏帐、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3.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财务总监议处。
14.1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14.2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14.3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15.0解释权:本制度有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6.0生效日期:本制度自公司董事长批准之日起生效。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了保证公司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油料、物料、在制品、制成品、商品、零件保养材料、外协加工料品、下脚品。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保管资产、保管品等的盘点而言。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资本支出购置者。
2、保管资产:凡属固定资产性质,但以费用报支的杂项设备。
3、保管品:以费用购置者。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资材部门或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2、财务:由财务科与会计科共同盘点。
3、财产:由经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一次。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经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经管项目500项以上时,得采取重点盘点。
(三)月份检查。
由检核部门(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经管部门,做存货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事业部主管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视需要指派及事业部经管部门的主管(含科长、厂长、处长),负责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协点人:由各事业部财务经管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人、抽点人,其职责亦同。
(八)监点人:由总经理室派员担任。
(一)盘点编组。
由财务部门主管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二)经管部门将应行盘点的财务及盘点用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门准备。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置标示牌。
2、现金、有价证券及租赁契约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4、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由财务部门将尚未入账的有关单据如缴库单、领料单、退料单、交运单、收料单等利用“结存调整表”一式两联,将账面数调整为正确的账面结存数后,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第一联送经管部门。
(三)盘点期间已收到料而未办妥入账手续的原、物料,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第六条年中、年终全面盘点。
(一)财务部门应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事业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表,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办理盘点工作。
(二)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至于各生产单位于盘点期间所需用料的领料,材料可不移动,但必须标示出。
(三)年中、年终盘点,原则上应采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四)盘点应尽量采用精确的计量器,避免用主观的目测方式,每项财物数量,应于确定后,再继续进行下一项,盘点后不得更改。
(五)盘点物品时,会点人均应依据盘点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统计表”,并每小段应核对一次,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确认后,将该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各自存一联,备日后查核,若有出入者,必需再重点;盘点完毕,盘点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经管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部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第七条不定期抽点。
(一)由总经理室视实际需要,随时指派人员抽点;可由财务部门填具“财务抽点通知单”于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办理。
(二)盘点日期及项目,以不预先通知经营部门为原则。
(三)盘点前应由会计部门利用“结存调整表”将账面数先行调整至盘点的确实账面结存数,再行盘点。
(四)不定期抽点,应填列“盘存表。
第八条盘点报告。
(一)财务部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经管部门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及对策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总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三联转送总经理室,第二联财务部门自存作为账项调整的依据。
(二)不定期抽点,应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门于盘点后二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上级核示。
(三)盘点盈亏金额,平时仅列入暂估科目,年终时始以净额转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盘点盈余或营业外支出的盘点亏损。
第九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盘点。
(一)现金、银行存款、零用金、票据、有价证券、租赁契约等项目,除年中、年终盘点时,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经管部门共同盘点外,平时,总经理室或财务部门至少每月抽查一次。
(二)现金及票据的盘点,应于盘点当上下班未行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办理。
(三)盘点前应先将现金存放处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员与经管人员共同盘点。
(四)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现金(票据)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认后呈核,第一联经管部门存,第二联财务部门存,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五)有价证券及各项所有权状等应确实核对认定,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列“有价证券盘点报告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订后呈核。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存财务部门第三联送往总经理室,如有出入,应即呈报总经理批。
第十条存货盘点。
(一)存货的盘点,以当月最末一日举行为原则。
(二)存货,原则上采全面盘点,如因成本计算方式,无须全面盘点,或实施上有困难者,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盘点方式。
第十一条其他项目盘点。
(一)外协加工料品:由各外协加工料品经办人员,会同财务人员,共同赴外盘点,其“外协加工料品盘点表”一式三联。应由代加工厂商签认。第一联存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门存查,第三联送总经理室。
(二)销货退回的成品,应于盘点前办妥退货手续,含验收及列账。
(三)经管部门将新增加土地、房屋的所有权的影印本,送财务部门核查。
第十二条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盘点人员,对于本身的工作职责及应行准备事项,必须深入了解。
(二)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须依时间提早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向该组复盘人报到,接受工作安排。如有特殊事故而觅妥代理人应经事先报备核准,否则以旷职论处。
(三)所有盘点财务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四)盘点使用的单据、报表内所有栏位若遇修改处,均须经盘点人员签认始能生效,否则应查究其责。
(五)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磅秤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猜想数据、伪造数据记录之。
(六)盘点人员超时工作时间得报加班或经主管核准可以轮流编排补休。
(七)盘点开始至工作终了期间,各组盘点人员均受复盘人指挥监督。
(八)盘点终了由各组复盘人向主盘人报告,经核准后始得离开岗位。
第十三条盘点工作奖惩。
(一)盘点工作事务人员要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切实遵照办理。表现优异者,经由主盘人签报,各嘉奖一次,以资奖励。
(二)违反本办法的视其违反情节的轻重,由主盘人签报人事部门议处。
第十四条账载错误处理。
(一)账载数量如因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账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由直接主管签报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
财、物料管理人员、保管人有下列情况者,应送总经理议处或赔偿相同的金额:
(一)对所保管的财物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
(二)对所保管的财物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三)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财物遭受被窃、损失或盘亏者。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某年某月某日起生效。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加强公司的存货管理,规范存货的库存保管及存货各环节的监督与核查行为,现根据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作为财务管理制度的补充以共同遵守。
存货具体包括:。
2、库存商品:存放于仓库及水吧的香烟、酒水、饮料等出售商品;。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等。
1、各部门原则上应指定专门的领料人,部门负责人有权签字授于领料人对本部门日常所需物质进行领用;超出领料范围且没有总经理或财务主管签字的,仓库有权拒绝发货。
2、特殊情况下的急件领用,由部门经理口头或书面授权仓库保管员,仓库保管员方可发货,但领料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日内到仓库办理签字手续;若在领货后的1日内没有办理签字手续的,由当值仓库保管员向财务上报,对领料人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若当值仓库保管员没有上报,而2日内领料单仍没有签字的,对当值仓库保管员处以至少5元的罚款。
1、酒店仓库及各部门实物管理责任人,对各库存的物品,必须按照《五常法》的要求分类或专门存放,严禁将不同属性和不同存放要求的物品混存。
2、库存实物的进库和发出,严禁无单、无手续的物品进库和发放;办妥物品进库和发放手续后,登记实物库存保管账,电脑输单操作。并定期进行库存物品的账实核对盘点工作,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解决,无法解决的,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对超过保质期和有质量问题的货品,不得对外发放,并及时填制《报损单》(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备查,另二联经财务部签字后一联留存财务部处理。),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送交财务部稽核人员核实后,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当所保管的实物库存接近或达到最低库存储备量时,应及时主动地向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采购(领用)申请计划。
3、各实物管理责任人在发放各物品时,必须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实物。先进先出:是指按照物品购进的先后顺序和物品保质期的短长顺序,进行物品的发放。即先购进和保质期短的物品先发放,后购进和保质期长的物品后发放。
1、各营业部门吧台:吧员及实物库管员于每月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期末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同时,依据当月《领料单》,汇总填制《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期间随时无条件的接受财务的定期及不定期抽查盘点。
2、酒店仓库:仓库库管员于每月应对实有库存进行实物盘点,做到日清月结,与对应的实物保管账结存实物数量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解决。
3、财务部:。
(2)每月末,财务部稽核人员应参与各仓库库存的实物盘点工作,一方面,核实库存实物的账实情况;另一方面,核查库存实物的质量(有无质变、过期产品)和各品种库存是否合理;同时,对各部门填制的《本月部门物品领、用、存报告表》列数据进行核实(依据平时收到的各进、出、领用物品凭证进行核对)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界定责任,报财务部负责人处理。
(3)财务部负责人收到各种报告时,应及时依据酒店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协商后,报酒店总经理处理。
1、对库存实物发生的质量问题,属验收把关不当造成的,能要求供应商退换的,应尽量要求供应商退换,同时,追究验收责任人的工作责任;不能退换造成的损失,由验收责任人负责赔偿;属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
2、对库存实物发生短损、霉变、变质的,属定额内(其实物定额根据各物品的性质,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标准进行确定)的,直接计入当月成本(此部分应严禁套用定额数而自用);定额外的部分,直接追究保管责任人的责任,并由其承担全额的损失,物品被盗原价赔偿。
3、财务部稽核人员稽核工作不到位,对应稽核、监控的方面不予稽核、监控,应发现。
的问题未予发现,或对发现的问题不予上报,事后被查出的,直接追究稽核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4、库货属于公司资产,任何人不得借出、或出库给他人,
5、特殊情况,报酒店总经理处理;非常情况,可直接上报酒店管理公司研究处理。
在盘点过程中如发现物品与账实不符,多余部份调增物品库存,短少部份按价赔偿具体如下:。
1、账实不符品种在1-5个之间的。每个品种给于10元罚款。
2、账实不符品种在5-10个之间,每个品种给于15元罚款。
3、账实不符品种在10个以上的除每个品种给于20元罚款外,保管员自动离职。
库货属于公司资产,任何人不得借出、或出库给他人,如发现未经公司总经理书面同意授权外保管人擅自借出或出库给他人。除保管人如数赔偿外还将给予乙类过失处理。
1、在财务主管盘点结果抽查过程中如发现物品账实不符,未及时发现的处理的。除对当事人以上处罚外,还将对于材料会计及仓库主管20元罚款过失处理。
2、在总经理盘点结果抽查过程中如发现物品账实不符,未及时发现的处理的。除对当事人以上处罚外,还将对于财务主管20元罚款过失及材料会计及仓库主管20元罚款过失双倍处理。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七
促进仓库盘点工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明确仓管员的责任,为会计核算和公司管理提供准确的原始资料,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范本公司材料库所有物料的盘点方法、要求和责任,盘点表的抽查,盘点盈亏的帐务处理流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仓库物料的盘点。
3、职责。
3.1仓管部门负责库存物料盘点的组织、实施、抽查、确认、上报工作。
3.2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帐、卡、物进行抽查,月末、年终(中)盘点的组织及盘点后帐务调整工作。
4.2.4流动盘点(不定期盘点)。
5、盘点方法。
5.1实地盘点法:是针对在库存物料的存放地点逐一对其进行清点确定实存数量的一种方法。
5.2抽样盘点法:是对某些价值小、数量多,不便逐一清点的物料,采用从总体或总量中抽取少量样品,确定其样品数量,然后再推算总体数量的方法。
5.3估计法:是对某些数量大、堆放不规则、价值低廉、不适合实地盘点法,对库存物料进行逐一计量,而计算其数量的一种方法。
5.4测量计算法:是对某些存量大,但存放较有规则,可通过测量其体积、面积,以单位体积、面积换算成重量,从而求出实存数量的方法。
6、盘点要求。
6.1盘点组织:财务部应于每月25日前拟定盘点通知,并报财务部经理核准后张贴公布,负责通知盘点人员召开盘点预备会议,宣读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方式、分工及职责、存货进出截止时间要求、盘点前准备事项、盘点要求等相关事项。
6.2各仓管员将材料仓库以物料类别相对应之盘点物料预先按仓库管理制度要求摆放整齐,标识清楚。
6.3盘点前仓库账务处理员应将各库房系统账与手工账登载完毕,并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存货盘点表(盘点表应包括物料代码、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库位、存放货位、物料类别),若特殊原因(客观原因)部分单据无法及时入账,须向财务部经理解释、说明,并将未入账的数据(入库数据、出库数据)按规定制作“库存调整表”,并连同原始单据交财务部材料会计审核。
6.4盘点期间严禁物料出、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物料出入库,同时做好账务处理,原则上纳入下月账务处理。
6.3盘点期间除紧急用料外,暂停收发料,如因紧急需进、出材料,必须经盘点总负责人协调核准后方可进行,进料部分加以标示另外存放。
6.4盘点编组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照盘点仓库别、物料类别、仓管员等编排“盘点人员编组表”。
6.5仓库部门主管要在财务抽盘前抽查仓管员填写的盘点实数表,(抽查数量比例大于5%,确认后方可上报)。
6.6仓管部门对每次盘点结果,经仓库稽核会计稽核确认后,对盘盈、盘亏作出差异原因分析及改善措施,在盘点后2日内交财务部经理(单项超过500元或累计超过1万元盘盈、盘亏同时报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经理或公司总经理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作出批示,材料稽核会计依照批示在当日内通知各库房调整帐务。
各仓管员应在每月的10日以前、20日以前、月末前分三次进行盘点,每次盘点的品种数不得少于品种总数的四分之一。由仓管员、仓库主管签字后将盘点差异表于每月的10日、20日和月末最后一天报库房稽核会计(在盘点报表备注栏内注明盈亏原因)。
8.1财务部应于盘点前将盘点纲要呈报财务经理,经核准后,签发盘点通知,并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的盘点负责人召开盘点协调会后,拟订盘点计划,明确盘点时间、方式、分工及职责、存货进出截止时间要求、盘点前准备事项、实地盘点要求等相关事项,通知各有关部门,限期开展盘点工作。
8.2盘点物品时,监盘人均应依据初盘人与复盘人实际盘点数,详实记录于“盘点表”,每页应核对一次,若有出入者,必需再盘点;,无误者于该表上互相签名。
8.3盘点完毕,复盘人应将“盘点统计表”汇总编制“盘存表”,编列同一流水号码,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初盘部门自存,备日后查核,第二联送财务部,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
9、盘点报告。
9.1财务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一式三联,送所属经管部门找出差异原因及改善措施后,送回财务部汇总转呈财务部经理签核,第一联送经管部门,第二联财务部自存作为帐项调整的依据,第三联财务留存。
9.2不定期抽盘,财务部应于盘点后两日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财务部经理核示。9.3年中、年终盘点,应由财务部于盘点后一星期内将“盘点盈亏报告表”呈报财务部经理核示,总经理核准。
10、考核措施。
10.1所有参加盘点的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认真执行盘点工作,如未按要求进行盘点或者盘点数据准确率小于95%,处以5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更正。
10.2对按要求进行盘点到底,且盘底数据准确率在99%以上者,奖励50元/月。10.3盘底报表未按规定时间传递处以20元/天的罚款。
10.4盘点后发现有由主观过错造成的盘亏损失,一般应由责任人承担20-50%赔偿责任,但一般最低不少于50元最多不多于2000元,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不受此限。
10.5对连续两个月盘亏金额在2万元以上者,除责令赔偿外,当月绩效考核应评定为零。
11、记录月份盘点报表、物资盘点盈亏报表。
12、附加说明本制度由财务部提出,并负责解释和归档管理。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八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存货月度盘点工作要求如下:
一、存货盘点范围:节能灯、灯丝主辅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
二、存货盘点职责:各车间负责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盘点工作;生产计划部负责仓库的主辅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盘点工作;财务部负责对盘点工作抽查,重点检查账、卡、物相符率。
三、盘点时间:节能灯车间、仓库关帐时间于每月28日晚,灯丝车间、仓库关帐时间于每月26日晚班下班。时间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盘点要求:
1、关账前发生的单据必须入账,关账后发生的单据待盘点结束后入账至下个月。
2、收货待处理尚未进帐之物品应置于收货待检区,备好待发物料应置于备料区,并做好标识,不列入盘点范围,但须保留相关进出单据,以便盘点时作为补充证据。
3、车间须于盘点前将剩余物料办理好退仓手续入库。
4、盘点人员必须认真、准确对盘点物品进行清点、称量,如实填报盘点结果,真实反映资产结存状况,严禁弄虚作假,盘点报表填报要求数据准确、字迹清楚。
5、盘点时应先清点或称量实物,后对《物料存卡》,再填《盘点表》核对账面数,盘点时发现物、卡、账不符,应通知实物保管人员到场核实,查找原因。
6、成品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100%,其他存货物料的账、物、卡种类相符率要求为95%以上。
以上要求,希各车间、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财务部。
2010年11月26日。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十九
1、为加强公司存货的保管,保证存货的安全、完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分厂在存货保管方面,均须遵守本制度。
存货保管的原则是反映存货储存的基本要求,是控制存货收、发、存业务和存货资金管理的基本准则与方式。存货保管主要有以下3个基本原则:
(1)实行存货限量管理,节约资金使用。
(2)实行凭证查验收货,核准发货、出库,控制存货的收与发。
(3)实行专人负责存货保管,设明细账卡登记收发货,核对实存量。
1、凡入库储存的商品、材料物资,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保管员岗位责任制度。
2、入库储存的商品、材料物资应按指定的仓位(地点)分类分品种堆放,并标明品名、规格、型号、款式、尺码、数量、质量(等级)、产地、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期,要求堆放整齐,便于清查、取货。
3、所有入库存储的商品、材料物资,应另行指定专人保管,按品种登记明细卡,并将收、发数量登记后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做到卡实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处理。
4、保管人员应随时检查存储的存货有无发生过期变质、残损、超储积压、短缺、包装破损。如有发现,保管员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人员,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所有货物存储,必须定期清点。会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库存状况,并将存货明细账户余额与仓库明细卡余额进行核对,核对其实存数量,做到账、卡、实物三相符,以控制存货的存量。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6、企业将存货存放在外单位的,应取得证明,单独由会计部门设账控制。对于在途商品、材料物资,应由采购部门和人员将进货凭证交会计部门入账控制。对于存放在销售部门或生产车间的商品、材料物资,应由销售部门和生产部门负责保管,并由会计部门设账控制。
7、保管员应定期或随时检查各种存货储存的防水、防火、防盗安全设施。检查时,发现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存货,应立即采取措施,存放到安全场所,予以隔离。如发现安全设施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报告仓库主管人员处理。
1、本制度由公司保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仓库存货盘点管理制度篇二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各酒店(包括餐饮、客房、前厅、其它收入部门)的存货盘点管理,规范存货的耗用、节余、库存保管及存货核算和相关部门成本的准确性,现根据酒店经营管理及考核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存货是指酒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行将消耗的原物料、燃料和库存商品(含mini吧小食品等)及经营性辅助设备(不包括固定资产部分)。具体包括:
3、物料用品:一次性餐具、客用拖鞋、牙刷、香皂、洗发用品等一次性耗材;
4、燃料:指酒店各设备正常运营维护所需的各种燃料、木材等。
5、含工程一次性耗品配件等第三条酒店存货的盘点时间规定。
2、具体盘点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如月末最后一天遇节假日,存货盘点时间提前为假日前一天进行盘点。
1、各经营部门经理(主管)是本部门存货(含二级库)管理、盘点的直接负责人。
2、月末时,各经营部门经理(主管)需提前一天安排人员对本部门存货进行自盘。
3、月末最后一天正式盘点时,财务部汇同经营部门盘点人员一起对存货进行跟盘(如财务人员需抽盘,需对该部门20%存货进行复盘),如对容易丢失的存货商品财务人员必须跟盘或复盘(如香烟、茶等)。
4、各经营部门对存货盘点以后,部门经理(主管)、盘点人、财务监盘人都需在《原始存货盘点明细表》上签字(每页)。
1、月度存货盘点完成以后,将签完字的《原始存货盘点明细表》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此表做出《存货盘点汇总表》,该《存货盘点汇总表》经财务经理(主管)签字后,作为月末盘点入账的依据。同时将《原始存货盘点明细表》装订成册存档,以备上级部门审计。
3、存货盘点完成后部门需编制《盘点盈亏报告》,查出盈亏原因,后报送财务部、总经理。如非正常原因的盘亏,部门负责人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第七条:存货盘点的考核。
经营部门每月度的存货盘点需纳入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