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散文(通用17篇)
总结是不断追求进步的过程,也是不断提升自己的机会。总结要时限明确,准确地界定总结范围,不必罗列所有细节。参考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结案例,或许能给你写好总结带来一些灵感和思路。
高一的散文篇一
将要窒息了的一切生命。
都一动也不动。
似乎。
地球因此而停止了奔跑。
余晖中。
血红的霞光化作远空的雾霭。
辛苦了一天的人们啊。
像小鸟一样归巢。
或许。
生命就该这样绽放。
四下一片蛙鸣。
弯曲的柏油尽情的释放。
空中疏星一片片。
尽管。
结束了这灿烂的一瞬间。
在迷离的万家灯火中。
在一声声辽远的喧嚣里。
在微风拂过脸颊时。
抬起双臂。
拥抱黑夜。
闭上眼。
深深呼吸。
已经沉醉了。
孤寂的酸楚。
落墨的乡村。
高一的散文篇二
20出头的瑶族小姑娘小卜在临近毕业之际时,遭遇了就业的困难。家里的乡亲父老希望她能回去做教师;对小卜有录用意向的一家著名外企鼓励她加盟公司;而小卜却想自己创办一家民族服装设计公司,实现自己的创业梦。对此,我认为,小卜的创业梦更适合她就业的选择。
诚然,家里的父老乡亲希望小卜能回瑶族当教师,传播知识,为改变家乡的贫穷尽一份力,这固然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也许这不是小卜心里想要的就业。而对小卜有录用意向的那家著名外企鼓励小卜加盟公司,发挥专长,创造优质生活,这样的优厚待遇亦许会让小卜以后的前途无量,但毕竟不是小卜喜欢的就业。然而,在我们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梦想,如果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就业,喜欢或许往往就会成为成功的前提。所以说,喜欢比将就在选择就业方面上更重要。
首先,工作上的“将就”不利于事业上的进步。如果选择不喜欢的工作来将就的话,或许你每天都会觉得枯燥无味,甚至会因此导致烦恼,从而,就会影响情绪,更有可能降低工作效率,然而,“将就”就会赤裸裸地变成你的“失败”,更有可能造成失业的可能。
其次,工作上的“将就”会让人缺少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锐意进取的心志。如果对待工作不专心,就会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为事更会不严不实、虎头蛇尾,便有可能会使工作上的收入造成不该有的损失。
其三,“喜欢”在就业的选择上更能培养人的认真负责精神。面对喜欢的工作,每个人都会一丝不苟地做到从难从严,努力使自己的工作不出现失误。因为,只有喜欢,才会有动力去把它做好,只要有动力,才会认真,一旦认真,才会做到全身心投入。所以,选择喜欢的事业会助我们走上成功之路。
荀子说过:“百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说的就是:一个人只有对工作认真专心,才能凡事都向好处想、向实处做、才能出成果,才能真正干出一番有所成就的事业来。反之,如果“将就”,敷衍了事,肯定会一事无成。
只有喜欢做的事情才会认真地尽心尽力去做好,所以,“喜欢”比“将就”更重要。因此,我认为,小卜选择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是最合适不过的选择了。
高一的散文篇三
柳风,是她的名字。残雪,是我无聊时想到的一个称呼。柳风可以说是我前生的过错,今世的悲欢离合,也是我此生永恒的支柱。
生命中许多个春秋,春秋里无数个日月,柳风常伴我左右。她就像我的影子,可细细一想又觉得不像,她没有我的影子般对我不离不弃。说句老实话,我讨厌她,于是逃避她。
生活中的无奈莫过与你逃避,而她偏偏又出现在你面前。每天机械地起床,机械地洗漱,机械地吃饭,然后机械的学习,都会不可避免的与她相遇。我的生活机械的进行着,那我不就如机器般了吗?而机器的运转是有规律的,有目的的。它们忙碌地运转本是它们生活中平常的事情,可是在平凡中它们创造出了许多东西,创造的同时也实现自我生命的价值。这么想来,我觉得那讨厌的柳风也不那么讨厌了。
我走在喧嚣的街市,安静的校园,深幽的山谷,发现了你曾留下的足迹。你的离去,让我忆往昔。我的追寻,让我深解你。往昔点点,今日幕幕,细细一想,我突然发现我喜欢上你了。你那容世的胸怀,幽兰般平淡的美,令我陶醉,令我日难安,夜难寐。昔日的逃避其实是我自己内心的逃避,而你从来都没有因我的逃避而发生丝毫的不满。因为在你面前,一切都是平等,一切都是公平的。
生命的历程,生命的根,根深入地何惧风。生命在机械的进行着,有一天我胡思乱想的想到了我会突然地死去。那一刻我深刻的认识到了你的重要性。柳风啊,柳风,你可要等我啊。没有了你,我生命的价值将失去。夜深时想起你那曾经被我认为厌烦的沙沙声,可此时竟感觉不到厌烦,而似令人陶醉的仙乐。乐声飘飘如禅语,声声荡荡醒人心。梦一次次醒来,而柳风却已不在。
柳风啊,你在何处?
海风吹来远方的消息,残冬终难留住残雪的雪白。我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一个个你曾经出现过的地方。有心人,天终不负,我在一个黑暗的角落发现了你。可悲的是,尘埃早已覆满了你那美丽的身躯。我站在你的面前,久久不语,眼泪直流。昔日种种皆遗憾,今日幕幕空余悲。那一刻我猛然的发现,你已是那么的陌生,或说你已经死去。而世间能让你复活的也许只有我残雪一人了,我心里发誓着。
柳风,我会让你复活;柳风我会让你永恒;柳风,我会让你成为一股温暖世界的风。无论是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年代,也唯有柳风你与我结合,方能发挥我那孤身挡千军万马的惊世才能。
柳风是笔,笔是柳风。残雪柳风,注定此生。
高一的散文篇四
清晨,在山路上小跑,突然一股浓浓的花香扑面而来。侧身一看,一棵不大的槐树长在路边,一串串洁白的槐花,白色风铃般缀满枝头,格外惹眼。春风吹过,浓郁的馨香沁人肺腑,令人陶醉,儿时的记忆便浮云般涌现在脑海中。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每年四月底,当长着荆棘的槐树盛开洁白的花朵,缺衣少食的农家便多了一样食物——槐花饼,是用玉米面和槐花做成的面饼。槐花饼既增加了蔬菜的营养,也补充了食粮的不足,只是没有树上槐花的香甜。贪嘴的我们便偷偷爬上树,从密密的扇形槐叶中扯过一串风铃般的.槐花,大快朵颐。一串接着一串,馨香中带着甘甜,满足了口欲,却把大人们的叮咛置之脑后。第二天,一个个中毒长了痄腮,东家孩子长了,西家孩子也长了。大人们带着到公社医院看后,吃了一段中药才好。肿疼的痄腮,难以下咽的中药水,让儿时的我们对香甜的槐花有了更多的敬畏和疏远。
槐花盛开的日子,时有嗡嗡采花的蜜蜂飞来飞去,小蜜峰体内甜甜的蜜便成为我们的钟爱。唐人罗隐说:“酿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蜜蜂多的时候,是不敢招惹的,因为害怕蜜蜂蛰。若有单个或两三个小蜜蜂采花,就成了大家捕捉的对象。先用一块布捂死,然后小心地舔食蜂体内的蜜。有时,几个人争抢一个小蜜蜂,一个喊着:“我先看到的,我的,我的”,伸开双手去捂。不曾想,反被小蜜蜂蜇了,疼得呲牙裂嘴,一副可怜的哭相。时光如流水,洁白的槐花和小小的蜜蜂伴随年龄的长大在记忆中渐行渐远。
在生活富裕的今天,槐花不仅成为一种药材,更是城市饭桌上难得的绿色食品,槐花菜、槐花饼、槐花糕等各色小吃花样繁多。可能因为槐树生长期慢、经济效益不大的缘故吧,儿时记忆中槐花如云的盛景再也难寻。岱庙门前有一棵老槐树,相传有千年历史,已成为岱庙的活化石,记载着岱庙的世事沧桑,传递着“泰山安则天下安”的大气和淡定。只是,早已不开花。树枝上飘动着一条条红丝带,昭示着祥和安泰,让南来北往的香客多了虔诚和敬畏。
到哪里去看槐花呢?朋友说,徂徕山坳满是槐树,槐花盛开的日子,景色格外迷人。一时心动,约了三五好友,驱车前往。
一路上,少有人来,幸而遇到一位放羊的老人,便向他打听要去的山坳。憨厚的老人一张嘴,口中的牙所剩无几,但极为热心,细致地给我们指路,还不放心地叮咛:记不清就再问问,山里岔路多,别迷了路。感谢之余,按照老人所指的路,很快就到了心仪的徂徕山。
一进山坳,我的心便激动起来,在浓郁的馨香中,眼前涌现出一片人间少有的繁华:风铃般的小花,一簇簇、一串串,点缀在茂密的绿叶间,白得耀眼,繁得热闹,将整个山坳装饰成一片槐花的海洋。没有迎春花的灿烂,也没有樱花的娇媚,但她涵蕴着大山的朴实,沉潜着山里人的谦逊与真诚,不张扬,不喧闹,一味在槐叶笼罩的背后,悄无声息地开放着,把一缕缕浓郁的花香,释放给这个美丽的季节,释放成一个季节的美丽,整个山坳都沉浸在沁人心脾的清香之中。槐花盛开的日子,好一个人间四月天!
想起了那首诗:“槐林四月漾琼花,郁郁芬芳醉万家,春水碧波飘落处,浮香一路到天涯。”让人心醉的,正是这缕缕浮动的馨香,浮动在这诗意浪漫的人间四月,成为永恒的记忆,化为美好的流连和憧憬。
晚饭,就在山脚下的一个小店。席间,上了一道菜——槐花饼。吃起来,入口香甜,绵软不腻,连同那儿时的美好记忆涌上心头,回味无穷,久久难以忘怀。
又到槐花飘香时,浮香一路的岂止是槐花?
高一的散文篇五
合欢,因为和而欢乐,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啊!
每天,踏着清晨的露水,仰望高大的合欢树。校园里的合欢树长得格外茂盛,散发着阵阵诱人的清香。让人不受控制的总要去寻寻香味的由来。她,是粉红色的,多像一位美丽的少女,身着粉色流苏的长裙啊!
她,总是微笑着看着我们。她仿佛是知道我们的匆忙,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落下一份礼物。我们会惊异于她的慷慨,更会由衷的喜欢着她。
我喜欢在树下漫步,尤其是合欢树。因为她不像其它树,满眼望去,只是葱绿一片。她的花是渐变的粉红色,恰好是我最爱的颜色。更因为她特殊的花型,一丝丝细线组成一把又一把的小扇子,吸引着过路的旁人。每一阵风过,她都翩翩起舞,细心描绘着风的模样。用行动,感谢风,把她的种子送向远方。也许是微不足道的,却饱含片片真心。
我想变成一只毛毛虫,在花下,树枝上破茧成蝶,与她共舞分享我的快乐;我想变成一只幼鸟,在她的鼓励下学会飞翔,在蓝天上俯瞰她的美丽;我更想变成她身上的一片叶,与她共同成长,互相依偎,直面风雨。
合欢啊!若你化为人形,与我秉烛夜谈,可好?
高一的散文篇六
轻轻的,夏在我的梦里招手远去,我无力遮挽;秋,在我闭目眨眼的时候,将我冰冷的孤独融化,拥入为怀。
在小村还朦胧的时候,我在母亲轻轻忙碌的脚步声中醒来,窗外的小屋上,落满了凉凉的潮湿。摇晃着未醒的梦,出门来的时候,小狗轻惦着脚步跑来,靠在我的身边,安静的眼睛,随意的四处望着,我低头双手托起它的下巴,冲它笑笑:
“我们出去走走吧!”
小狗在我将开的门缝里挤了出去,油黄的尾巴左右摇摆着朝着村口跑去,我肆意的懒着自己的脚步,享受这近十年不曾近身的美好晨光。
小村安静的睡着,未醒的朦胧呼吸潮湿着它的每一寸肌肤,安静的柳影婀娜着水巷一样的梦,闭目呢喃的爱情一般,垂着缕缕情思,低头羞涩不语。新雨过后的晨,恋慕夏花挥洒的融融七彩,如何回首,都遮挽不了冷秋的脚步,只徒留下了依晨一般的'柔情,就那么静静的荡漾在棵棵垂柳间,摇晃着小村的双手,轻牵着时光的臂弯,将小村那般安静的落在了时空的小站。
早起上学的孩子们,梭梭的来去之间,在村旁的小路上带起阵阵的清风,风里无声的飘落着几片透黄的树叶。我站住了脚步,低头:脚下,何时已经铺满了这如许的叶落?思忖间,一片叶,旋转而落,就在我的肩上盘旋着落在身后。待回转时,秋已经落在了我的身后!
沿着小路,顺着泥土馨香的指引,脚步带我到了村头的玉米田。玉米已然颗颗饱满,红色的应穗,烫发的婴儿般,浓密着小村里父老乡亲们丰收的希望;田间地头,还是牛筋草,一颗颗的悠闲的伸展着幽绿的枝叶,安闲的享受着晨露之吻;这条脚下的小路,不是还停落着我们八零后的童年么?那些在中秋的晚上,披着爸爸拖地的衣服走在玉米秸上的我,还小的像个月下的小影。如今,小影已经长大,中秋的月却从未曾变老,这条小村的父老乡亲们用生命的时光走出来的的小路,滴落了我几多年前的笑声,一切可还恍惚如昨。
童年的田野里,老黄牛拉着重重的梨耙,后面跟着扶梨耙的父亲,夕陽投映过老黄牛的背影里,还有一个矮矮的我,被漫漫的田野淹没着小小的身影,田里来来回回间,拉长着我童年的记忆。那时的天很蓝,是梦用云朵一样的毛笔,画出的最纯洁的蓝色,那种湛蓝的透明里,总飘着羽毛一样的云朵,像极了夜里,滑落脖颈的丝绸,圆润的充盈着初秋羞涩的脸颊。
远远的小狗,迂回的跑着。我呆立的思绪遥飞:这条小路上,埋藏着最深的,是我童年最好的伙伴,那头老实可爱的老黄牛。而今,它的灵魂已经在天国了吧?这是近十年来我都不敢轻易让自己碰触的思绪,今天,在这个落满了秋的醇香的清晨,思绪竟那么沉痛的鲜活起来。
老黄牛,跟我差不多大,父亲说,它生于我生的那年。几年之后,长大了的我,放学了就要牵着老黄牛跟父亲去田里干活。可以说,老黄牛陪我看遍了夏日阴晴雷电的天空,陪我数过了最清逸美丽的云朵,我左手挽着老黄的缰绳,右手扶着老黄那厚重有力的肩,走过了多少步踩下的时间,拉长着多少个童年的日头。小村里有如许多的牛,只有我们家的老黄是老弱妇孺都可以顺手牵来的,也只有我们家的那只老黄,可以忍受我因为不能够玩耍而将对父母亲的不满迁怒于它。老黄有一双俊秀的眼睛,眉清目秀一般的美丽,长长的睫毛总在它悠闲的时候,轻轻的抱着双眼皮下的明眸,温婉而静默。
父亲做了一辈子教师,老黄牛是我们贫困的家里唯一的希望,田里大小的活计都是老黄的那副宽厚的肩膀撑起来的。曾经听父亲说起过:
“咱们家一定要养着它,直到它老死”!
然而,当我大二寒假回家的时候,当我看到了空了的牛栏里挂着杂乱的蛛网的时候,心,已经没有思念的力气,没有了伤心的角落,没有了泪流的缝隙——母亲得了心脏病,家里需要钱给母亲手术。
我没有眼泪,很多年了,那么亲厚的老黄的脸一直一直的都在我的心底晃着,我从未在父母亲面前再提起过老黄,从来都是把对老黄的思念哽咽在喉咙里,绝不任由这种思念放纵我的泪滴!我知道,陪了父母二十多年的老黄,在父母心底的重量,从来不会比我轻,留给父母的思念与苦涩,也绝不会比我少。
直到我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并且已为人母,最后却被噩梦一般的生活几近毁灭,直到我离开了我生养了三年的女儿,再无相见的可能!泪,依然从未在有光的地方落下过!
而今,我尝到了比失去老黄还要无奈和痛楚的滋味,并且,我依然要将那份痛苦深深的掩埋。从小,每当叶落,总要落掉我们又一个岁月年轮里太多的无奈和悲苦,就像每片叶落,总是在落地的那个瞬间,将叶子在枝头的身姿完全的翻转:人生,承载陽光的,往往是心底最暗的那些静默。
在这个落满了秋季的晨,小村的小路依然蜿蜒的躺着,我的泪被如此柔软的拥抱着,再无忍耐的力气,顺着小路的方向,在脸颊上连珠般的滴落。时光的昨天,我们丢了谁的爱,却为何要将自己的情深深地落地掩埋?我将我那尘封了太久的苦用泪水化了,丢在这个朦胧的晨间,落在地下的,可是我曾经耕种着希望的麦田?旁边,还站着抬头望我的小狗。
高一的散文篇七
一棵常绿树荫蔽着这间朴素的店铺,木制的牌匾与门框则透出仿古的气息。店名用了金漆写上:边城书店。这个名字的出处,很显然是沈从文的那部小说。
几年前,爸爸就经常带我来边城书店,推荐理由是这里的书含金量高,而且便宜。但后来这个小书店搬迁了,我们也不知道它迁向何处。感慨了一下好书店的埋没,便又忙碌于自己的生活了。
然而前几天,爸爸又高兴地对我说,他在网上找到边城书店的消息了。他报出了地址,又告诉我店主似乎热衷于古书,正做着修复旧书的工作,店主本人在博客里写道:“喜欢时光给书留下的痕迹,希望能展示给众人。”这大概就是他的动力吧,爸爸如是总结。
现在,我们正站在这家书店前。古朴的装修,和回忆里对它的印象刚好吻合,并且让我有一种“书店就应该是这样”的感觉。跨过红木的门槛,来到店内,不大的空间里已有了好几个人。几张椅子和桌子还有几个木质书架,这便是店内所有的摆设。向书架上看去,关于哲学、法学的书占大多数,其它的则大多与历史有关。各种颜色的封皮杂乱摆放,却又从杂乱中透出整齐的感觉。所有的书都放在应在的位置上。我想,这一定经过店主的悉心整理吧。
书店后面是一个小咖啡厅,应该是流行的合营方式。再后面是庭院,一条小路穿过其间,路边是分外鲜绿的青草,还有一间书房,似乎是店主修复古书的地方。
从庭院回来我也开始在书架中搜寻好书。很可惜店主不在,若在的话,也许能问问他还记不记得我们呢。这样想着,手中也捧上了两本喜欢的书。
回家的路上,翻开那本《神话简史》,发现书页已经泛黄,这大概就是店主喜欢的时间的痕迹吧。他就是这样收集旧书,开一家书店,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这样悠闲而深刻地,留下人生的痕迹。太宰治曾写道:“人生要身轻如燕,而不是轻如鸿毛。但做到这点,何其难也!”既云淡风轻,又要在这个世界上刻下生存的痕迹与意义,这一点的确很难,但是,我想,边城书店的店主已经完美地做到了吧。
高一的散文篇八
们这群青春少年演绎的青春故事!
“快,快抓牌,一会下课了,再这么慢就下场,打个扑克这么。
慢。”“快出牌”突然门口望风的同学大喊“老大(班主任)来了。
”我们急忙用桌布盖上扑克,再随便拿一本放在中间,一群人围在。
一起看似在讨论问题,实际我们都不知道在干什么!老大来了伸头。
一看满意的点点头便走了,我们目送着老大离开直到看不到老大就。
立即那出“作案”工具继续“作案”。
青春的我们喜欢跟老师捉迷藏。
记的初一时在数学老师那里补课,老师说“这次中考的数学题。
挺难。”我立即接道“有这么英明的数学老师这都不是事。”老师。
笑骂道“你个混小子,就是嘴甜。”我装作很无辜的样子说“没办。
法老师我教就学喽。”数学老师反驳说“你要是听我的你早就满点。
了,好样不学,哼!”看着老师耍孩子脾气,大家一阵无语。还有。
一次,数学老师在讲题时特投入说“我的底面半径是10cm,我。
的高是30cm,那么我…”话还未说完就有同学大喊“是饭桶”
老师一脸惊鄂。
青春的我们喜欢开玩笑。
我们曾故意找同学“茬”,在他(她)还未进门之前将门反琐。
任他在门外吹胡子瞪眼不叫哥就是开我们因曾被“老大”用。
拳脚棍棒施展十八般武艺,而后以老大的名义讲笑话,我们曾把5。
02胶水倒在同学椅子上任他哭爹喊娘,我们曾趁同学睡觉时将他。
的鞋带系在凳子上使他哭笑不得。
青春的我们喜欢恶作剧。
别看我们顽皮,我们在学习上也是当仁不让。语文课上我们感。
受唐风宋雨,数学课上我们大战xy,英语课上我们神游国外。青。
春的我们一起奋发努力。
青春的我们散发着青春的活力,流露着青春的喜悦,用青春年。
华演绎着青春的故事!
高一的散文篇九
夜合枝头别有春,坐含风露入清晨,任他明月能相照,敛尽芳心不向人。
-------赞合欢。
夏,恣意的展示着自已的柔风媚骨。挑逗着男男女女对夏的感受程度。这炽热狂燥的季节,若昨日不曾认识合欢,我一定是依然钟情于那一池摇曳的荷。
印象中,对于合欢的认识是空白的,虽见过,却一直不想对这种如云雾散开的烟霞作一个确切的认知,许是怕知道了她的名字,却不是我想要的结果。于是,一直拖延着,想让她的美,于意识里停留多一点,美意久一点。
昨晚,去散步时,儿子更多的留恋于他网上的小说,借口还没看完,便把散步这件事,留给了我们两个人。也好,许久没有两个人去走走了,透过窗,看出去,外面不是明月皎洁,却也是风儿清清。路灯晕黄的光,更为这夏夜增添了几分迷情的娇媚。
一路走过来,他紧紧握着我的手,说一些生活中的、工作上的事,彼此交流着看法。心里一直是放心他的,任他握着我的'手,走向他所走向的地方。
待来到一树树的合欢旁,他停下脚步,问:“你知道这是什么树,开的什么花么?”透过路灯的光,看着这烟霭似的花,似云似雾,花蒂的一抹黄,花瓣的粉粉的红,夜色的灯光下,看起来是如此的魅惑娇娆。而更奇特的是,那一片片的叶子,却似含羞草一样的紧紧闭合着。思忖良久,找不出答案。
他抽出手,搂着我的肩,说:“看你小心思里亦是端详良久了,天天上班必经的路,而这花又这么的蓬蓬勃勃,点缀着两边的景色,知你好奇,况且我也想知道,所以,在百度上查了一下,原来,这树叫合欢树,这花叫合欢花。”
他说:“合欢花作为观赏物,在过去只有小花种,现已有硕大美丽的品种。一树绿叶红花,翠碧摇曳,带来些许清凉意,走近她她却欣欣然晕出绯红一片,似含羞的少女绽开的红唇,又如腼腆少女羞出之红晕,真令人悦目心动,烦怒顿消。时人赞日:叶似含羞草,花如锦绣团。见之烦恼无,闻之沁心脾。又赞日:夜合枝头别有春,坐含风露入清晨,任他明月能想照,敛尽芳心不向人。”
相传:虞舜南巡仓梧而死,其妃娥皇、女英遍寻湘江,终未寻见。二妃终日恸哭,泪尽滴血,血尽而死,逐为其神。后来,人们发现她们的精灵与虞舜的精灵“合二为一”,变成了合欢树。合欢树叶,昼开夜合,相亲相爱。自此,人们常以合欢表示忠贞不渝的爱情。
听完,我的心一下子就明亮起来,原来,她有着这么好听的名字,还配着这么忠贞的爱情故事。
于是,就在那一瞬间,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合欢。
晚上,在他的怀里睡着的时候,看着他搂着我的手,似乎永不知疲倦,我睡哪边,他便朝向我那边,搂着我。而我,却也是这般的贪恋他的怀,哪天他晚归了,便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找不着依靠。直到他回来,习惯的搂着我,才会放心的沉沉睡去。
多美的合欢花。多美的合欢树。
高一的散文篇十
今年明日平安夜。
凛冽的北风戳穿每一个单薄的人。冬天,不知是我们打搅了风的安静还是风打扰了我们的生活。每一个人把自己包裹的像企鹅。沉重的步伐让我们抬不起头,呆板的伸伸懒腰。
朋友说:“冬天,我们都会快乐的像北极熊。”
冬天的雪应该是最让人心神驰往的,雪一片一片的飘,一片一片的落,落在每一个湿热的脸上,停滞在每一个阻止它飘荡的地方。皑皑白雪是整个冬天最让人期待和留恋的。雪在风中旋转的样子很令人感伤,想自己为什么不能像雪花那样自由自在的飘,无忧无虑的落,不受束缚的摇摆。雪在皮肤上滑落的痕迹是一种轻轻的冰凉,罅隙中溜走的雪水像我稍纵逝的青春。日子一天天过,时间一天天流逝,自己的青春也在氤氲的烟雾中湮来消失。无法挽回的幸福,遗失的南方冰冷的海。北方,南方终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
不了了之。
上天对我不公,父母对我不薄,而我却槁木死灰的哀伤。不认真,不敬业,悠哉游哉,一个人吊儿郎当的过。被别人嗤之以鼻的垃圾是一种浑奥的真理,他们不懂不予理采,只有天才看懂了其中之奥妙。
天空中飞过一只白鹭,洁白的羽毛飘散下来,降落在每一个幸福的人身上,冰凉的泪水,飘洒在每一个仰望天空的人身上。蓝色苍穹,美的参照物。
幸福,遗落在何地?我怎么找不到它流过的痕迹,这庞大的体系飘移在何处?我怎么寻觅不到它走过的路线。
我好累。
幸福,逃跑了,痛苦,不期而至的来了。
别打扰我,该休息了……。
高一的散文篇十一
诗人说内心的呐喊,总会在无言的沉默里爆发。每天都深陷利欲漩涡之中的你,是否想过有一天可以选择逃离。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们顶着养家糊口的压力,每天强颜欢笑,周旋在硝烟弥漫的人际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劳心劳力,不堪重负。或许逃离世俗,才是一味良药。魏晋名士嵇康因为厌恶了官场上的阿谀奉承,勾心斗角,只一身素衣默默走进了竹林深处,遨游山水,怡然自得。这样的清高与洒脱伴着历史悠悠流转,不知惊醒了多少世人。然后令人费解的是,现在的人们宁愿大笔挥霍着金钱,流连于灯红酒绿之中,满足于趋炎附势,也不愿意换上一身轻便的衣裳,浏览风景名胜,掬起一捧自然的泉水,采拮一缕山间的月光,让跳的太快的心回归自然。
苏联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曾在作品中引用一句话“冬天我就上列宁格勒那边的芬兰港去,你知道吗?那里有全世界看的霜。”是啊最美的总在远离喧嚣的原野,在很少人迹的他处,是该放下那些本就可有可无的羁绊,这个世界将在你睁眼的下一秒而变得不一样了。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到布达拉宫里那些盘腿而坐的人们的心境,那是一种怎样的畅快,思想在生长,以及面对世界时内心的月朗风清,这些只能说与之同道合的人听。
累了倦了,不妨选择逃离,让思维沉淀,然后再继续流连春秋冬夏也不迟。
高一的散文篇十二
在一片海洋上漂泊了千百年,贴着水面才知道存在的缘由!
为了海上的日出,千里迢迢驶过一路坎坷,踏在柔软的碧波里,来欣赏明天的日出!
我曾做过无数个梦,夕阳与黄昏,在梦中呓语散下一串散不去的承诺,夕阳中的金碧辉煌尚未温热,必须在零度以前,躺在松林中歇息!
带着水底世界无数个理想,不让漆黑侵蚀我们自己的空间每当藻荇接触我的躯体,便觉得空乏无力,,懒洋洋地心理拧在一起,构成了一团坚实的目标!
为了纯洁的颜色,不似黛绿的水波----外表美颜,内心冷酷甚至在一个无名的角落里掉入了一个有名的生命,孑然哭泣的泪珠也唤起了对生命日照的追求!
猎猎清风袭来,软软得,柔柔得,夹杂的一些海腥味,这使我仿佛来到了一个纯自然的空间,享受着千百年来的舒畅静静躺在小舟上,头顶是一副浩瀚星宇图,幽幽东溟在我之下,秋夜中一帆风水徐徐驶往彼处顺流和憧憬,悠然与寂静,遥远的那束光召唤着我,给予着蓝洋无限洁瑕!
寻着北极星的位置前进,在天黑以前到达一百八十度经线,然后,带着梦想去穿越它,回到昨天,站在茫茫绿波,再用渺小的自我等待那使!
《疏》。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高一的散文篇十三
那是个春雨如注的夜晚,打雷闪电似一夜不停。窗外树影枝摇,也仿佛一夜不停似的。自己倒也没觉得有多可怕。窗外的大梧桐树,紫色花朵摇摇坠坠,蜜蜂嗡嗡忙飞,只是树高的让人不得仔细欣赏。夜雨一落,第二天一早,看的满地落花,倒也不觉得可惜,忙拣来一朵朵品相良好的花朵来,看看这朵芙蓉泣露似的,那朵犹带折痕,顿时又有伤春之感。
想那夜雨之前,蜜蜂飞舞枝头间,忙碌着。当然,我们小孩是不知道人家忙着什么。等到受不住自然引力掉下一朵花,顿时赶紧跑过去抓在手里,摸摸、瞧瞧、闻闻,又忍不住用小嘴去啜那花香,一瞬间花蜜入喉,却不如闻着那般清淡雅致了,便又迅速抛开。
让我记忆犹新的当然还是那夜雨,虽然打雷闪电在孩童幼小的心灵中是及其可怕的存在。但我在这夜雨中,却是不断的想象着。待到第二天一看,疏桐落满地,也就不甚惊讶了。因为昨天夜里,有浸透水的东西不停的叭叭坠地声。
等到下班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去找寻那一抹紫影。找到之后,默默的拍照,看蜜蜂嬉戏枝头,鼻尖嗅到一股馥郁的香气,还是熟悉的味道,带我回到以往。
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缺少了发现美的眼睛。这次回家的时候还特意留意了一下,身边的树木,梧桐不少,虽然没有以前多。梧桐极易成材,以前种植的人不少,到现在人们的心头爱已从杨树、梧桐、槐树,变为柿子树到现在的`新宠核桃树,不知道过几年会变成什么。从实用到实用,不知道会不会有下一个轮回。
但我记忆中的梧桐,早已被伐。是邻居家的树木。但也曾为我们家遮阴,供大家欣赏,是我们阴雨天与艳阳天的守护神。还记得花期过后,那叶子由软软的嫩尖长成有时比大人手掌还要大的叶子,看着那肉肉的、厚实的一片,很有依靠的感觉。有时夏天也做我们的帽子,遮住稚嫩的脸,有时深秋,落叶枯黄之际也做猪羊的草料,供它们长大。还记得我们两人合抱也抱不住他巨大的腰身,也曾躲在他身后,遮挡幼稚的想法。数不清得太多的回忆,伴你我,终成良材,也算是得其所。
也想你或许是偶然长成,天地一个顽石,待得农人仔细查看后。原来是一可造良材,遂以栅栏围之。默默除草,浇水。待到扎实之后,方才罢手。又或许,是偶得一苗木移栽至此处,也以栅栏围之,默默除草,浇水。待我初识鸿蒙之际,也不用担心我这劣童,会折断你那幼枝罢。我充其量也仅刻字罢。但我喵上的也是其他可操作的嫩枝。
你许是那只凤凰非梧桐不栖的木头呵!
高一的散文篇十四
岁月流逝,韶华已去,美人迟暮,待到两鬓斑白,再回首,无数人发出如梦呓般的长叹“若……”,只此一字,便可令热血男儿泪眼朦胧。人生在世,做了太多错事,拥有太多若是,但对对错错,都如白云苍狗,过水无痕。
“若”是个煽情的字眼,似乎是积攒了一世的情感,在暮光中,款款而来;亦或是滚滚红尘中遗下的残骸,啃噬着过往种种,“若……该多好”,总是无尽的感慨。
若真的有若,若黛玉葬下的那一地娇艳,在某个拂晓,悄悄发了芽,在韶光中,抽了枝,我就会相信,所有的生命都可以一代一代地延续。“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因此我不必再为那满天飞舞的花瓣感到哀伤,那是生命与生命的接替,一脉相承,不忘初心。穿越了千载时空,三生石畔,依旧依偎着绛珠仙草,一抔净土也掩盖不了一段风流。
于是有人说“人生若只如初见”但又何必如初见?初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圣殿,是每个人心中憧憬的完美邂逅,可结局又有谁知道?那逝去的变得遥不可及,不可碰触,藏在心灵的一偶尤为珍贵,在我看来,倒不如不再遇见,用余生缅怀真情,铭记于心,生死相随,这该胜过初见吧。
莫在若,宝黛之恋才会透过史书页,愈发让人津津乐道;莫在若,那唯美的爱情故事才会成为今人心向往之的崇高境界。
因此,莫若,过去总是美好的,但是即使是迷茫的未来,终有一天会变成过去,珍惜现在,莫要酿成“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的伤悲。
谨以此文献给像我一样一直怀念旧时光的人们,过去固然美好,但不要忘了立足当下。
——后记。
高一的散文篇十五
我的责任、是他的责任时,天真的以为责任是件好宝贝,不是什么。
人都有的。随着成长的步伐加快,责任也走进了我的青春。
第一次感受到责任的存在是在小学二年级。那时,孙老师推荐。
我代表我们班去参加学校组织的歌咏比赛。第一次得到如此千载难。
逢的机会,我当然一蹦三尺高,一回到家就马上把好消息告诉爸爸。
妈妈,并立刻让他们帮我买来相关的光盘。于是,每天放学后,我。
会箭一般冲回家里,反复练习我的参赛曲目,我想我只是想让爸爸。
妈妈高兴一回,或许还有别的其他原因。
终于盼到了比赛的这一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第一次登上舞。
台,面对上百张面孔,我还是紧张起来。本来我是要面带微笑唱完。
这首歌的,但莫名的紧张感让我的手脚发抖,咬字不清晰,还跑了。
调。短短的2分36秒,我却觉得如此漫长。
唱完后,尽管还有掌声,但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我默默地。
走下舞台,孙老师还在后台等我,我看到她,居然嚎啕大哭起来:。
“孙老师,对不起,我唱得不好,没能为咱们班争光,我对不起咱。
们班同学。”孙老师笑了,帮我擦干眼泪:“不哭,不哭,呵呵,
没关系的,老师和同学不会怪你的,我们的小玲玲长大了,不哭啊。
”
直到后来,我才理解孙老师的那个“长大”,是责任。随着年。
龄的增长,责任也跟着加大,我愈发觉得承担责任是件苦差事。
上了初二,我上了梁启超《最苦与最乐》一课,悟出了负责任。
最苦,尽责任最乐的道理后才发现我只看到苦而忽略了乐。
责任渐渐走进了我的青春,背上责任的行囊,我准备出发!
高一的散文篇十六
我们学校的小径旁有几棵合欢树,墙面上攀着些地锦,草地上有开花时如点点繁星的婆婆纳,我极喜欢那合欢。
春天,挺拔稍弯的合欢树抽出嫩绿的小芽,一点一点的绿有些卷曲,那是春天撒下的音符,告诉人们春天来了。不久,那“音符”渐渐长大,树枝是墨绿的,一片片叶子圆润圆润的毫无棱角,两片两片对齐,像我们的队伍一样。
在烂漫多情的夏季,它悄悄绽开了小花,那若有若无的浅香萦绕在鼻尖,花朵粉嫩嫩的,自枝桠间向四周散出一缕缕柔弱的细丝,从浅到深,越来越粉,似一个小彩球一样缀在枝上,起风了,枝条在摇曳,花儿在摇曳,我的心亦在摇曳,也不知是合欢在摇曳我心随之,还是心在摇曳所以合欢也在摇曳。
秋天已至,花朵已不见踪影,叶子变得枯黄,风又吹来,这一次,没有了花香,没有了绿叶,飘落的是片片黄叶。
果真是“脉脉抽丹,纤纤铺翠,风韵由天定。堪称英秀,为何尝遍清冷。最爱朵朵团团,叶间枝上,曳曳因风动。缕缕朝随红日展,燃尽朱颜谁省。”
高一的散文篇十七
每一首诗都像一个美妙的天堂,承载着人生点点滴滴的遐想,带着我融入一个个意境中感受人生百态,滋养了我灵魂的深情处,让我对这个世界拥有别样的洞察力与笑看世事的淡然心境。
——题记。
晨曦趣。
摇篮中,诗就是妈妈口中的李白,一会抬头望月,一会饮酒消愁,好像总有望不尽的景,抒不尽的情。妈妈说诗有自己的故事,我却抬头一问:“有《白雪公主》好看吗?”上了小学,读到这么一首诗: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紫鸢。我小小的心灵像插上了翅膀,在姹紫嫣红的草地上牵着风筝跑。又如“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我又好像看见了皎洁的月光在映映生辉,这些串串珍珠般的诗句让我对“想象”这个奇妙的词语理解的淋漓致尽。
盛夏情。
青春像海浪般奔涌而来,回眸间,稚气早已褪去。诗,就成了语文老师发丝边的金光,老师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其实,诗又岂能言得尽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花的不语反而延绵了思绪的宽度,花的沉默反而刻下了哲理的深度。又如“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谁又能言出自然的意趣也罢,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还记得老师在吟诵《再别康桥》,那百转千柔的情成了我心中残阳如血的诀别曲,有如朝霞般绚丽却十分伤感。在这一首首诗中,童年离我远去了,可是这道不尽的诗情却让我体会到多姿多彩的意念心境。相比我们的修养也在适中得以升华。
深秋意。
此时此刻,地转天旋,我拿着笔在考场上奋笔疾驰,掺杂着兴奋又少许不安。只有你能让我的内心平静,让我感到数千名伟人是与我同在的,谢谢你总能让我淡笑世事。我希望有天成为诗人,凝视自然理趣,领略广博的心胸。去探讨人生是怎样一首婉情诗。
感谢有你,让我有了次与心灵的腾飞之旅。让我拥有了感知灵性的双眸。愿花甲之时能有你陪伴,让沉醉之心永不褪生命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