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租房合同(专业19篇)
合同是一种书面文件,记录了双方协商达成的交易内容。在合同撰写中,应注重用简单明了的语言,避免术语的滥用和复杂的句子结构。合同的有效期限及解除条件应明确规定,以便双方在必要时可以提前或终止合同关系。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一
需方:
供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一、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二、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年。
三、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四、运输方式:路运输。运杂费负担:运费及市内运杂费、保险费由需方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七、需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需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并附商检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
八、结算方式、结算期限:
九、变更合同必须于合同履行前二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否则合同继续有效。其他变更事宜,依法律规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争议的办法: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需方(签章):供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汽车买卖、服务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车辆规格及价款。
车架号_________汽车品牌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辆颜色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支付方式及要求。
1.双方同意一次性付款或贷款付款方式支付车辆价款,贷款客户需在贷款通过后3日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元。
2.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必须到甲方财务室、收银处,或者汇入到甲方指定的公司账户,乙方没有到收银处交款或者未汇入甲方指定的公司账户,造成任何损失均与甲方无关,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交付与验收。
1.交付地点:南宁恒信众和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交付时间:交车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货到提车。在交易过程中,乙方的随行人员或口头委托亲属朋友,协助乙方在办理订车、提车验车、付款、签字等行为,乙方没有反对的情况下协助办理的任何手续均视同乙方的真实意愿。
2.车辆交付时双方应共同签署《车辆交车确认单》,签订《车辆交车确认单》后车辆即正式交付,交付后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全款购车客户,甲方收到乙方的全额款项后,乙方才可提车。
4.贷款购车客户须交齐首付款,差额部分确认贷款足额到甲方指定账户,办理完车辆的抵押手续后,乙方才可提车。
5.乙方购车过程中的付款、签字、附件确认、商品车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质量、外观、价格、服务等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付款、开具发票,验收提车后24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告之甲方并提出异议,并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乙方24小时以内没有书面提出问题及异议的,则视为乙方认可本次交易商品的价格、外观、质量等所有的签字、交易合法、合规。
6.甲方保证所交付车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严格履行国家相关车辆“三包”规定。
第四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或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签章必须是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条款不得涂改、手写部分无效,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的内容。
3.甲方已提请乙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乙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殊说明理解一致。
备注: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销售顾问:_________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三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二、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四
甲方(经销商):联系人:电话:
地址:邮编:
乙方(用户):地址:
证件类/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就订购所需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事宜,与甲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于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车辆﹞规格及价款。
车辆配置。
公告型号总质量(t)整车尺寸(mm)。
车厢内部尺寸(mm)。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它技术规格按出厂标准(根据乙方的要求变更的车辆配置、随车技术参数与实车可能有偏差的,乙方应予以认可)。
﹝合同车辆﹞定金的交付:乙方预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
二、﹝合同车辆﹞的交付:
1、交付方式按一下第()项进行:预计交付时间:
(1)乙方至甲方办公地点自提自运;。
(2)甲方将﹝合同车辆﹞运至乙方指定的地点:,运费为,由支付。
三、付款。
1、付款方式:乙方付款将按照以下第()项进行。
(1)车到甲方处叁日内,乙方无特殊原因不验车,视为乙方验车合格。双方验车合格壹日内,乙方将车款(现款车为全额车辆余款,分期付款车为估价表启动资金余款)交付给甲方,款到交车。如乙方逾期付款提成,按购车车款总额每天加收2%违约金。验车合格五日内扔不提车,甲方有权对该车辆自行处理,乙方购车定金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又乙方负责。
(2)其他方式:。
2、支付日期以甲方账户显示收到款项金额为准。
3、乙方购车方式按以下第()项进行。
(1)现款;。
(2)贷款(另附该合同车辆分期估价表)。
四、验收。
1﹝合同车辆﹞验收应于交货当日在交货地点进行。验收完成后,双方应共同签署交车检查表(附件1)。乙方未提出异议,并离开交货地点,则视为甲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之数量和质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五、随车交付的文件。
1、﹝合同车辆﹞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手册》,车辆生产厂提供的随车工具及附件。
六、甲方保证。
1、﹝合同车辆﹞已经过售前的调试、检验和清洁。﹝合同车辆﹞符合合格证中所列的各项规格和指标。
七、乙方保证。
1、乙方是所购﹝合同车辆﹞的最终用户。乙方不以任何商业目的的展示﹝合同车辆﹞或将﹝合同车辆﹞用于有损﹝合同车辆﹞品牌形象的活动及行为。乙方所购车辆仅在中国使用,不再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
2、乙方在购车前,已事先获得合法的资格,并在购车后依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有关车辆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一切登记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部移去或掩盖和替代﹝合同车辆﹞上的徽章或商标等标志。
八、质量及质量担保。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入户手续;。
3、乙方验收合格后,如擅自改装车辆,导致车辆各项技术参数与实际不符的,车辆风险转移由乙方承担。
4、﹝合同车辆﹞的质量保修范围及方式按随车所附的《质量保证手册》。
5、乙方及其许可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应按《使用说明书》及《质量保证手册》等随车技术资料要求规范使用、保养和维修,如有违反,造成或引起﹝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保修服务。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其责任。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十一、双方约定。
贷款购买的车辆,按贷款合同执行。
3、﹝本合同﹞双方申明,双方是自愿签署﹝本合同﹞的,对﹝本合同﹞项下各条款内容经仔细阅读并表示理解,保证履行。有关﹝合同车辆﹞的任何广告、宣传单张、推介资料、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乙方参考。
4、﹝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到账后,合同生效(贷款车待银行及车队调查通过后合同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为止。
5、该合同车辆在桂林区域上牌,若违反本要求,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桂林合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乙方(或代表签字):
代表人:盖章:
日期:日期: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五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十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签订或变更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国有直管公房的租赁和单位自管住房出租给本单位职工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一)租赁双方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3、正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的,有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收件收据等证明文书;
5、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和房屋交付使用的证明;
6、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其他房产权属证明。
(四)当事人身份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应当提交其他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出租已抵押的房屋,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第二十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理登记;
(二)现场勘察;
市房产管理局应当自受理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规定的,发给《房屋租赁证》;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一条《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禁止伪造、涂改、转借、转让《房屋租赁证》。遗失《房屋租赁证》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二条《房屋租赁证》实行年审制度,由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实施。
第二十三条房屋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妨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出租人未按照约定及时修缮房屋,经承租人书面通知仍不修缮房屋的,或者房屋紧急险情影响房屋安全或正常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缮,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支付;出租人违反前款第(七)项规定,给承租人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房屋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三)遵守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四)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规;
(五)遵守环境保护有关法规,并承担造成污染治理的责任。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给出租人或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者擅自拆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的;
(三)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调换使用的;
(四)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在出租人要求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五)无正当理由闲置公有住房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出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一)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的;
(二)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与健康的;
(三)未按照合同约定维修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和居住安全的;
(四)干扰、妨碍承租人正常使用房屋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租赁房屋期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未与出租人达成续租协议而逾期不搬出的,属非法侵占,给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可以与转租人协商约定转租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比例,转租人应当就转租行为依法缴纳税费。
第三十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第三十一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方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给予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租赁行为无效。除责令暂停房屋租赁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外,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对公民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他项权利登记,并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三十七条涉外房屋租赁,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具体运用问题由南宁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六
甲方(出售人):。
乙方(买受人):姓名: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贷款产品,双方已签订公司车贷业务合作协议书,现因乙方需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购车(汽车抵押贷款)分期还贷业务,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向银行递交申办信用卡购车分期还贷手续,乙方保证所提交的资料(以银行要求提交的资料为准)的真实性,如有不实,由乙方承担欺诈或诈骗的相关法律责任。
二、乙方申请贷款向甲方购买的车型为:,贷款金额为:,贷款期限为:。
三、为办理贷款购车手续,乙方须先交纳贷款金额的百分之。
十五购车首付款或者贷款保证金(可直接充抵购车款),乙方完成贷款手续后,必须在我公司完成购车手续,不得向其他经销商购车。特殊情况下,如果甲方不能提供乙方选购车型,或超过约定时间还是不能提供车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到其他指定经销商处调车,但其余手续仍然在我公司履行完成。
四、银行审核通过后,乙方须在接到银行通知后24小时内领取购车信用卡,并在当日工作时间向甲方刷出申请金额(即以银行贷款向甲方支付购车款)。逾期则按贷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日仍未刷卡支付购车款,则双方购车合同解除,甲方除不予交付汽车外,乙方支付的首付车款或购车保证金亦不予退还,充作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同时甲方将通知银行提前收回贷款。
五、乙方支付全部购车款后,在提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主动配合办理车辆落户和车辆抵押手续(抵押权人为贷款银行),逾期办理按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同意对所贷款购买的汽车有贷款银行统一安装gps,并由甲方代银行收取安装费和服务费。gps初装时已包含()年的服务费,在到期前三日内乙方应交纳下年度的服务费。乙方同意由甲方代理购买所购车辆的保险手续,保险费按保险公司的规定由乙方支付。
七、乙方向银行贷款购车除了以所购汽车作抵押外,甲方已向银行承诺为乙方提供担保,因此,乙方必须每月按时还贷,如有违约,逾期按贷款总额每天千分之六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六十曰,甲方代为偿还后有权直接向乙方提起诉讼,要求拍卖所抵押的汽车,并提前收回贷款,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险费、拍买费等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发生争议由长沙仲裁委员会采用简易程序仲裁,双方共同约定由仲裁员周玉兴独任仲裁。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
出售人(签章):
乙方:年月日买受人(签章)。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七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二、定购产品配置及要求:
三、交货地点:提货方式:交货地点需方自行提货,提货产生费用等需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签订合同时需方预付定金_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_元需方在车前一次性付清,车款未付清前本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无所有权属所有。车辆全款以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五、签订合同日内需方需要更改车辆配置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并经同意后方能更换,由此给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需方承担,由于更改配置、定金延迟交付引发的交车时间也相应顺延。
六、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七、特别约定事项:
1.由于本合同约定产品非__________生产,因生产厂家原因导致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等需方对此表示理解并不以此为借口索要经济赔偿等要求。
2.由于需方自己要求定购的与生产厂家公告不符的产品,由此引发的车辆不能上牌,在使用中受到处罚等风险责任全部由需方承担,与无任何责任。
3.需方在收到__________通知15日内未付款提车,__________有权处理所定车辆且已收定金不退还。
4.提车后所有风险由需方负责承担。
5.需方承诺:由于需方和第三方交易产生的所有风险与责任,均由需方承担。
6.告知:需方提供车辆为商品车,没有牌照、营运证、保险等手续。特告知需方应在提车去办理好牌照、营运证、保险等手续后再提车上路行驶运营,否则由此引起的执法部门处罚及路上行驶风险责任等所有风险责任全部由需方承担,与__________无任何责任。
7.产品质量及保修标准按生产厂家规定执行(由于需方私自对__________产品的改装引发的质量问题不能保修,由此引发的损失责任由需方承担)。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__________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两份需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成立,__________确认定金到账后合同生效,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_所有。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八
出租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南宁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
出租房屋座落于xx市路号小区号房,面积为平方米,出租房屋内属出租人所有的设施、物品暂由承租人使用保管,租赁期满与出租房屋一起收回(设施、物品清单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权利义务。
1、租赁期为__年,出租方从__年_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租赁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承租方若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提出,逾期不提出,出租方有权转让他人。
2、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经济损失的须赔偿出租方:。
a.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的;。
b.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c、承租人擅自更改承租房屋结构和装修的;。
d、承租人毁坏出租房屋及房屋内设施、物品的;。
e、承租人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的。
方采取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出租方因此所受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租赁房屋租金每月为人民币元,承租方须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一年租金元。
2、如承租方续签合同,承租方应于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即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清下一年租金(月租金另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房屋。
3、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出租方应出具收条,出租房屋的有关税费由承租方负担,承租方可在付清税费后取得发票。
第四条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第五条承租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以及在租赁期间,政府部门需征收的费用,承租方自行按时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支付,如逾期支付,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后果严重的,出租方还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第六条承租方应自行负担费用,对租赁房屋进行维修。
第七条承租方任何时候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均不允许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自行装修。
第八条出租房屋内的设施、物品清单及使用义务。
1、
2、截止年月日,水表底度为度,电表底度为度。
承租方应在房屋交付之日同时对房屋质量及房屋内设施、物品进行确认,双方对本协议一经签字,即视为承租方已经确认完好及验收,以上设施及物品已随出租房屋一并交由承租方保管使用,承租方应尽保管维护之义务,租赁期满保持原状归还出租方,如有损坏,由承租方负担费用维修至完好,若不能恢复原状则由承租方照原价赔偿。承租方应在交纳第一次租金时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租赁期满,承租方依据书面确认书保持原状完好返还出租物的,押金退还承租方。如有损害,应先从押金扣除,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付足。
第九条合同终止。
如双方不再续签时,承租方应在本合同到期之日把租赁房屋钥匙、房内设施物品交还出租方,经出租方验收无误后,方可将属于其个人物品带离,合同期满超过三日不搬离其物品的,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给承租方使用的,应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4、租赁期间,如承租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5000元。
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租赁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变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包括室内设施、设备就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管理。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经国家授权经营管理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无权属证明或者权属有争议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产权的;。
(三)属于违法建筑的;。
(四)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五)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六)不符合房屋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已依法实施拆迁的;。
(九)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十)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规定禁止出租的。
第六条南宁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公安、工商、土地、物价、税务、财政、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房屋租赁管理有关的工作。
市辖县(郊)负责房屋管理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七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租赁合同。
第八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第九条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赁金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出租人拟将出租房屋出售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放弃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后,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原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房屋所有权人将其出租房屋抵押的,应当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抵押期间租赁期满,出租人需继续出租的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第十三条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在公告前已签订租赁合同的,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可以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公告时没有设定租赁关系的,不得出租。
第十四条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符合条件出租的,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被批准的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期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合并、解散、被撤销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房屋租赁期满,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继续出租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允许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款的。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九
出租方:______________公司(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_______________饭店的发展,将该饭店升级为_______________市一流宾馆,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饭店的租赁事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经民主决策通过)。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饭店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号,本合同租赁标的物范围为*饭店主体楼、停车场和门面。
第二条租赁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前______年为_______元/______年;后_________年为_______元/______年。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合同签字当日,乙方支付_______年的租金,计人民币________元;从第_______年度起,每______年8______月21日前支付甲方本年度租金。______________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第五条乙方租赁饭店后,承租期间的水、电费,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工商管理费,税款等与租赁标的有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要为乙方提供好各项服务,协作乙方抵制乱收费。与甲方村民有关的纠纷,甲方有义务调解。协助落实本市政府招商引资的各项优惠条件。
第六条乙方租赁*饭店后,只能将全部租赁标的用于旅店业,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可以给租赁标的物重新命名。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各项法律责任。甲方协助乙方另行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承租期间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管理由乙方负责,费用、风险也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______年内完成对租赁标的物的大型装修,将饭店改建成洪湖市一流宾馆。
有关主楼、停车场、锅炉房等等施工方案、平面图效果图,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完全按设计改建。
装修增添完成后,乙方应进行日常维护,保持各项设施的可使用性,禁止人为损坏。
租赁期满或因非双方的原因及因乙方的违约解除本合同后,对装修、改善添置物的处理是,除可由乙方处理外,其他一律留下所有权转移甲方,甲方对乙方也不予任何补偿。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乙方投资在租赁物中的各项设施、装修、设备的折旧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同时约定实行每年6.67%的等额折旧率,即投资的价值每年减少率。
对租赁期间其他时间乙方的添置物的折旧年限与剩余的租赁时间等同。
本条的约定仅在甲方违约时作为计算乙方损失即剩余投资价值时适用。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转租。
第十二条甲方承诺在乙方承租后,对锅炉房、洗涤房、职工餐厅的房屋封顶,墙外、墙内、地面抹平的土建工程部分负责施工,500平方米工程部分的费用自己承担,超出500平方米部分的工程款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甲方若承建乙方装修工程的施工事项,双方另订合同,不属本合同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乙方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意外损失等人为及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过错造成租赁标的物损坏、灭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及装修改善添置物用于担保抵押。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九条的约定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
2、乙方改变租赁物用途的;。
3、乙方转租的;。
4、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__月的;。
5、乙方拖欠职工工资达___________月的;。
6、乙方拖欠税费达________月的;。
7、乙方已连续__________月没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
8、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
9、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涉嫌犯罪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标的物达_______月以上的;。
2、甲方有针对乙方的故意侵权行为的;。
第十七条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租赁标的物的时间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返还租赁物时应做到相关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因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的乙方的违约责任是,给付甲方x元违约金;乙方对其投资的剩余价值的所有权丧失,对装修及增添物,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办理。乙方拖欠租金的另按日3‰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第十七条第一款约定的,另按日_______元赔偿甲方损失;违反第二款约定的,承担修缮责任。
甲方被乙方依法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赔付乙方x元违约金;除此之外,还应按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赔偿乙方投资剩余价值的损失。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商定。对本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为据,否则为越权无效行为。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方联系电话:_____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
采购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本着诚信互惠原则,发展长期合作的关系并由甲方网上超市负责销售乙方供应的商品(含包装、说明、服务等)特立本合约书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商品质量。
2、乙方对所提供商品的安全质量负责,并承担因质量问题的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含商誉损失)。
3、乙方保证所提供之商品具有合法的授权生产或销售。如商品属侵犯商品专利权、商标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知识产权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责任损失,并负担订单金额之倍赔偿甲方的商誉损失。
4、乙方提供商品若有保质期,则须依以下允许收货的期限送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商品。
备注:(1)进口商品,保质期限视商品实体或类型而定;。
(2)若无在保质期内的商品,则按商品生产日起最短的日期给予验收。
第二条商品价格。
乙方以报价单以税后的价格提供给甲方,(保证提供的商品是全市正常的最低价),如发现____有一家商家以低于乙方给甲方供应价销售的,甲方有权扣除差额部分或拒付货款。如商品进货价格有任何变动,乙方应于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应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甲乙双方协商新的价格。双方就新价格生效日期之前,甲方将依照原有进货价格付款(调低进价时不在此限)。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包括负责将商品送达到甲方所指定地点的运费等一切费用。
价格经双方议定后,乙方在60天内不得调高商品价格(价格若调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与甲方协商价格)。
第三条商业贿赂之禁止协议书。
被发现乙方以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甲方员工(如回扣、招待、娱乐、购房、就业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甲方员工个人或少数人,以物质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为,皆视为商业贿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之所有商品合作关系,并冻结所有应支付账款,或由法院诉请乙方赔偿甲方之名誉权及其他一切损失,如情节严重涉及刑事,则提交司法部门对乙方依法处理。
乙方对甲方任何员工个人要求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应予拒绝,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
第四条商品之交付。
到货日是以甲方发出订单起算____小时内送达甲方仓库(或订单上指定的地点)。
乙方如有交货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进货金额的__%计算违约金。
乙方如在促销商品或海报期间,发生短缺商品数量,必须赔偿甲方____元的形象及业绩损失。
乙方出货单必须由甲方收货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法正常核算而造成的付款延迟由乙方自负。
商品包装必须印有国际条形码标签,否则该商品甲方有权予以拒收。
第五条商品检验。
甲方有权指定验收商品者到乙方商品的生产地或目的地检验商品,若商品有瑕疵或未符合品质的要求,甲方有权提出商品退回乙方修复或更换,亦可取消订单或暂停订单,并开具退货通知单给予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通知之日起五天内领回该项退货商品,如乙方未能于约定时间领回,该退货商品得由甲方全权处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第六条法律遵守。
乙方保证其商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国家专业部门或主要管理机关所颁布的有关规定。
乙方若未遵守法律及规定,而造成甲方市场和顾客有所损失时,乙方应负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
第七条货款支付。
1.方式:双方据以结算的具体品种,价格和数量以及时间以双方指定代理人签字、盖章的甲方实际收货单和退货单为准。
2.时间:每月的20号,甲方提供上个月的详细账目列表;月底之前双方结清上个月的货款。
3.结款同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若没能提供发票,则顺延至下次结算期。
第八条说明。
如供应商更换职员,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未立即告知造成损失、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如乙方的公司、地址、电话、资料等如有更改,乙方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乙方承担损失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
乙方收到甲方定单不可超量或少量交货、更不可发错货,由乙方发货过程出现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九条退货要求。
商品出现包装不整、残缺、到期乙方无条件接受退货,由甲方人为破损除外,并从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上扣款,乙方对此应补足欠扣部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
商品上网后连续两个月无实际销售则从网站超市撤下,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全部商品退货。
第十条其他条款。
乙方必须提供必要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税务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证等。如未能提供乙方相当证件的,而造成甲方税务方面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
一旦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商品所有销售权即归属甲方,但乙方拥有债权。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厂商报价单﹑促销协议﹑订货单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未经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后,其有关商品质量的相关条款,乙方同意负责。
经乙方确认后的订单,无论交货日期是合同终止前或后,乙方应约定交货,否则按商品交货违约赔偿损失。交货品种﹑数量以甲方发出的订单为准。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将认定乙方为产品独家供应商,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接受其它供应商提供的同品牌、同规格的商品。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先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________。
甲方:____乙方:_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采购方代表(签名):____供应方代表(签名):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日期:__年__月__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合计面积为______的建筑物租予乙方作为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积达______个月的。
第三条:租金。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个月付款,总计:______元整,乙方预先支付押金______元整,退房之日由甲方退还押金。
第四条:协议事项。
1、房屋内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迁出之日止均由乙方负担。
2、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出租房屋的内外设备,包括电器(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用电器)得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
3、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对此向乙方予以赔偿。
2、乙方非正常管理使用房屋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的,甲方有权收回所租的房屋,有权将乙方交付的期满前租金扣留作为乙方的违约金赔偿甲方。如因此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的,乙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二
经__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约计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他费用由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等设施,费用由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五、六两点没有异议,应该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中介方无关。
九、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与中介方无关。
十一、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水表起用度数为,电表起用度数为,煤气起用度数为。
附录。
中介公证方:__市定海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中介所。
地址:定海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电话:
经办: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注:(一、甲方出租人二、乙方承租人三、中介方)。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号楼___单元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______元,按年结算。签订合同时一并付清租金和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宽带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八、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查看房屋的权利,若发现乙方有违反合同行为、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若无损失,根据居住时间结清租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照价赔偿。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三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市区路的门面房(房屋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月租金为rmb元(大写)元。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三、付款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保证金计rmb元,乙方应于每4个月提前15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的,则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四、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卫生、治安、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如欲出售该房地产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期间,乙方应安全使用水、电、气等,若在房内发生事故,甲方均不负任何责任。并且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合同期满,甲方有权全部房屋,乙方应如期退房,乙方如要续租,要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协商达成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时间,应立即搬走其所有物品,否则甲方有权处理乙方遗留之物。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遭受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房屋私自转租。
3、乙方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地产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中途擅自收回该房屋的,在乙方支付清其应承担的费用外,将乙方已付的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另行支付相当于保证金额的违约金给乙方,装修及搬家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内,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需结清本合同内规定支付的费用,甲方扣除乙方已租住的日期的租金后,剩余租金归还乙方,另甲方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
八、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因市政动迁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甲方不予赔偿乙方装修及其他经济损失,
甲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乙方。
十、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四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购货单位(或个人):
年月日供货单位(章):年月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一、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汽车购销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名称型号及规格颜色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总金额(大写):(rmb)。
1、配置:
2、购买方转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开具发票名称相一致,否则会造成无法开票。
3、首次免费保养时间为车辆行驶里程五千公里以内或开具发票之日起三个月以内(以先到为准),其中之一逾期将不能享受免费保养(含材料费及工时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验收标准、方法:按厂方出厂标准,乙方当场验收并提出异议。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公路驾驶,车价已含南京至南宁运费。
五、交车方式及地点:甲方南宁所在地,乙方自提。
六、随车工具及备品:按随车清单提供。
七、交货周期、付款方式:乙方付定金元正,甲方自收到定金次日起个工作日交车,乙方验车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元正。
八、解决争议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民法典》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且乙方付足定金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资信守。其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生效。
甲方。
乙方。
单位:
单位: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账号: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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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劳动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
3、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为期限。
(二)本合同包含____个月的试用期(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1、乙方同意在甲方 ______________部门(或岗位)担任______________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没,乙方应当服从。
(二)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三、劳动报酬
(二)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
1、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2、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
四、社会保险
(一)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二)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四)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60日仍未与甲方办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监控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安防设备安装项目。
项目地点:__________。
工程内容: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二、工程总价:
详见:附件1(设备清单报价表)。
1、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
2、本系统采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超出监控工程原商定内容的,若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双方协商定价,并作出附件文件。
三、付款方式:
自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__________%(元),待工程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元),逾期不付的,每超过一日按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四、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安装施工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施工现场的电源由甲方负责提供。
五、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2)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
六、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__________日内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__________天。(自20年月日开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七、竣工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的书面验收资料,甲方对项目验收后,应签注验收结论。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超过7天的,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的质保期为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如需要乙方维修设备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费。
2、本监控系统工程的故障保修期为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出现系统故障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解决故障。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监控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会正确使用本监控系统的设备。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2、在履行合同中,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2、本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处理好善后事宜。
4、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超出仲裁范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
6、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之日生效,合同款项结清后,本合同效力终止。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八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租期为壹年,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利收回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一个月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乙方不再租房,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三、为保证本合同的执行,乙方须向甲方一次交付押金壹仟元整。
四、本合同的租金按年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须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玖仟陆佰元整,租金交付日为20xx年6月30日前。
五、在租用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取暖费、天然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如有异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本条第四款情况除外)。
2、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设备、物品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3、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保持屋内整洁,不得使用煤作燃料;应注意各方面的安全,如有不安全隐患或由此引发任何后果均由乙方一方承担。
4、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如有上述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5、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和改建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而终止合同时,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双方电话号码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手机:手机:
年月日年月日。
南宁市租房合同篇十九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小区号楼单元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押金),按结算。
三、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网费、小区供暖费、物业费、卫生费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六、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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