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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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一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对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检修的安全管理。
2术语和定义(无)
3职责
3.1机动部门
负责组织设备日常检修及节、假日、停产期间的检修,并负责做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及检修期间现场监护工作。
3.2安全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危险作业的审批和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安全教育。
3.3防火部门
负责检修期间动火作业的审批及现场的防火监督检查,并负责外委单位的防火教育。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设备检修前安全要求
4.1.1检修前的准备
4.1.1.1机动部门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4.1.1.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及可能造成的危害,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多人(三人及以上)检修作业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喊话,提醒检修时注意安全。
4.1.1.3高处作业及其他危险作业前,机动部门必须按《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预先危险性分析工作。
4.1.1.4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前,机动部门应组织召开设备检修平衡会,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必须参加,并提出相关安全、防火要求。机动部门在检修前3天应将安全保证措施交安全部门备案。
4.1.2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2.1检修前,检修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2安全教育内容
a)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b)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c)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d)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检修安全措施(应急措施)。
4.1.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4.1.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工具不得使用。
4.1.3.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挂“禁止合闸”标识后方可作业。
4.1.3.3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1.3.4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沟等应设置围栏、围绳或警示标志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事故。
4.1.3.5对在节、假日、停产期间的外委施工项目,应由安全部门、防火部门在检修前组织召开施工单位专题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防火教育,并签订安全、防火协议后方可施工。
4.2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4.2.1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4.2.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设备。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专人监护。
4.2.3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4.2.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
4.2.5检修过程中,必须停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标志,做到谁挂牌谁摘牌,在设备试车过程中,要求首先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各工序、工位完全安全后方可进行试车操作。
4.2.6供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必须认真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4.2.7检修接临时线时,遵守《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标准》。
4.2.8对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必须落实预先危险性分析所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2.9检修过程中,需临时拆下安全防护装置的,必须经安全部门及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4.2.10大型(节、假日、停产)设备检修时,安全部门应安排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的违章现象要及时制止,避免事故发生。
4.2.11外委施工单位在检修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单位安全防火有关规定,以免由于违章作业,给本单位或所在单位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
4.3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4.3.1检修结束后,要进行试车,确保检修质量。
4.3.2对临时拆下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及时恢复,并经安全部门、使用单位等进行验收确认。
4.3.3检修完毕,检修人员要及时将检修现场清理干净,消除事故隐患,垃圾按规定分类收集存放。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及保存期(无)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二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中国铁建”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三
1、所有参加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2、正确穿戴好劳保保护用品,禁止不规范穿戴上岗。
3、设备检修前应切断电源并挂好警示牌后方可进行设备检修,检修结束后,必须是原挂牌人进行摘牌送电。
4、工作前应先检查岗位上是否存在不利于安全检修的因素,如有不利安全检修的因素存在,应坚决排除后,方可进行加检修工作。
5、工作中所有检修人员应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保证检修的安全进行。
6、特种作业应严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应是指定的的操作人员才可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7、检修中,如行车起吊物品时,被起吊物品下,严禁有人停留。
8、起吊重物时,应首先检查起吊钢丝绳,绳索是否牢固可靠,被吊起物件是否安全可靠及周围环境是否允许物件起吊,确认后方可进行起吊作业。
9、行车司机在起吊过程中,严禁将起吊物从作业人员上方经过或停留。并根据检修人员的指挥来进行操作,当出现多人指挥,对操作信号不明的情况下,严禁进行操作。
10、检修人员在使用行车时,严禁多人指挥的,由专人指挥行车进行操作,应做到指挥信号明确清晰。
11、各检修岗位在检修时应放好检修物品及工具,防止乱放、乱丢现象,给安全造成不利因素。
12、检修过程中,每天在派班时,必须首先布置好安全工作,并有人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
13、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首先布置好各作业点之间的安全工作,并认真做好防范措施,戴好安全帽杜绝麻痹思想,并保持相互之间的联系。防止不安全现象的出现。
14、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即是本项目组的安全负责人,在布置检修工作的同时,布置好检修过程的安全主要事项,明确可能造成不安全的因素,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四
为确保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正确科学的操作机电设备,特对安全操作规程作出如下规定:
1、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必须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并结合具体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具有实际操作性。
2、安全操作规程由使用单位技术主管负责起草,领导班子讨论定稿后报机电部审核。
3、安全操作规程必须贯彻到每一位该工种职工,职工在学习该安全操作规程后,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每月进行一次学习,学习考试必须有记录,存本单位档案室。
5、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悬挂上墙,悬挂在机房或硐室的最显眼地方。
6、如对设备进行了改造,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做出相应的修改,由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修改方案,报机电部审批。
7、每一个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都应装订成册。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五
1.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7.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8.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9、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六
第一条为规范xx矿设备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检修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矿内、外部检修作业(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审批。
第三条作业区日常设备维修、维护作业不必单独制定安全措施、该项检修活动的安全作业标准即为安全措施;当日常检修活动因环境、环节发生变化或安全作业标准内容不能涵盖该项检修全部作业活动及危险源时,由检修作业区设备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作业区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系统检修、临边或临危环境的检修、有吊装作业或较大规模的检修、多工种或多人参加的检修以及大型设备调运、安装、调试作业前,由作业区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矿职能部门审批。
第五条各类抢险、事故抢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遇夜间进行检修,由作业区值班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矿当值的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签字,值班负责人交底签字后,方可进行检修。
第六条外协检修单位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由外协单位制定、实施、检查、控制。
第七条编制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前,应先编制、审批施工组织方案,根据方案和检修作业活动的危险源编制安全措施并由相关科室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也可以合并为作业指导书,但审批程序必须得当、即先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后审批安全措施。
第八条检修施工安全措施要包括现场安全负责人、安全互保对子、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等内容,报审的安全措施必须有编制人、施工(检修)负责人的签名和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及签字。特殊作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会签。
第九条报审的安全措施,检修项目所需时间在4小时以下时,应当在项目实施前一天报给作业区,经作业区管理人员审核后,由主管领导或安全员批准后执行;4小时以上项目,应当在项目实施前三天上报给安全监察科,经安全监察科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检修前安全交底。
第十条检修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一)日常检修作业可在班前会中依照该项检修作业危险源辨识清单、安全作业标准进行安全交底,并要将该项检修有关的注意事项、安全防范要点进行安全交底。
(二)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检修施工项目时,必须组织所有参加检修的人员专门开会交底,交底过程中可以组织人员讨论、对安全措施理解不清或描述不详细的内容要重点说明、对有遗漏的地方要进行补充并记载。
(三)有较大危险的检修及系统检修前,作业区还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书面考试,确保检修人员对安全交底内容能充分掌握。
(四)外协检修单位的安全交底由外协单位负责进行,安全监察科负责向检修单位进行安全告知。
第十一条安全交底过程要详细记录,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签字确认。
第四章检修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和相关的指定负责人应共同到达现场,进一步确认是否具备安全检修条件,并对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进行评估,确认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允许检修。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检修现场负责人要对停电情况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检修负责人与设备操作人员,用检修牌换回操作牌,并将检修牌挂于操作手柄、按钮或操作台上。
第十四条检修过程中需要试车时,检修负责人必须与岗位操作人员互换检修牌、操作牌,换牌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检修人员撤离、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试车。如需再次进行检修作业时,必须从新履行停送电、挂牌手续。
第十五条检修现场有吊装、动火等危险作业以及在危险作业场所检修时,必须由专业(持有效证件)人员进行指挥;同时,要指定专人对吊装等危险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检修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明确安全互保对子,需要监护作业的检修,现场监护人必须严格履行监护职责,不得以任何原因离开监护岗位。
第十七条检修使用的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保证接线整齐、牢靠,严禁乱搭接线路;使用的吊索具、工器具等要事先检查确认。
第十八条检修现场的设备、备件、材料、拆卸的物件等要定置摆放、保持安全距离。检修过程中拆除的栏杆、孔盖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位。
第十九条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或将邻近线路停电。
第二十条禁止带电检修或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若须检修或搬动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导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第二十一条固定安装的绝缘设备,不准拉设临时线,装设临时线时必须用绝缘良好的绝缘线,要采取悬挂和沿墙敷设,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第二十二条电焊机必须安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一次线长度不大于3米、二次线长度不大于30米,一次线到电焊机间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停电。
第二十三条特种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等安规制度,检修作业中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四条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恢复安全设施,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七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现场。
第三条公司安全部。
(一)负责本规定的编制、修订、管理和解释。
(二)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程部。
负责本公司所有机械的管理。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市劳动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市经委劳动监察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分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当地的资格证书,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复审。
第六条实习机操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导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第七条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第八条机管和操作人员队伍应相对稳定。
第九条新购或改装的机械设备应由公司鉴定验收,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条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拆装(塔吊、升降机等大型设备)须有专业资格证书的拆装队伍拆装。应编制拆装方案,经公司审核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的制度,建立机长制的专业机组(塔吊及升降机)。
第十三条大型设备的基础隐蔽必须组织专人进行验收,并应有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方验收、审批。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八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叉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2、特种设备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监管。特种设备是受国家强制性监管的设备。
3、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装、移装、维修等都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6、特种设备的停用或报废要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九
为作好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管理,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生产设备、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及其它机械设备。
1.生产设备:指生产工艺使用到的所有设备。
2.压力容器:指空压机、储气灌。
3.消防设施:指灭火器、消防栓等。
4.其他设备:指以上三种设备施之外的所有设备。
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安以下要求进行维修保养。
2.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维修保养方可使用。
3.所有设备设施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必须停机挂牌。
4.所有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格安以下要求进行,凡违反要求将进行相应惩罚。
1.生产设备。
1)设备维修保养点由部门主管与机修共同确定,并列入设备维修护养表内。
2)由各部门机修工对生产设备进行故障维修,记录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不能维修的设备及时报行政部,进行外发处理。
3)在使用过程中,每天由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4)机修员不能修理好的设备,外发或聘请外面师傅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容器。
1)空压机与储气灌在推荐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超过年限必须报市场监督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压力表与安全阀的定期检测由安全主任负责,压力表每半年一次,安全阀每年一次,确保设备在安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
3)由电工负责日常维护保养,保养项目见设备维护保养表格。
4)每天开关前相关部门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与维护,使用完后对设备的相关部位进行保养,并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作好记录。
5)如设备发生故障,应报相关资质单位维修处理。
3.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灭火器、消防栓、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等)。
1)每天上班前,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具有一定安全技能人员,对本部门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班前检查,不作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安全主任。
1.生产设备。
部门使用人员在使用、维护保养过程中,当发生异常时,立即停立关电源,并及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或管理人员通知电工进行检查维修,当电工检查后无法维修后,由行政部外发进行维修。如果外发维修无法维修或成本过高,将考虑是否报废处理。
2.压力容器。
1)压力容器当发出故障时,必须由外面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处理。
2)压力表安阀当发生故障损坏时,必须重新购买新表阀,同时,必须经过市场监督管量局检测过后方可安装使用。
3.消防设施。
2)消防设施日常与每月的定期检查过程中发现损坏情况,由安全主任统一更换部件或外发维修,如仍无法正常使用的必须进报废处理。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编制与解释,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审批。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
生产设备是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工厂生产能力重要的物资基础,是安全生产资源配置的重点,经常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对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起着决定性作用,对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是必备的先决条件。为此我厂特制定出《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车间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执行。
一、各车间领导高度重视设备的维修、保养、使用、管理,作好长、中、近期设备的`更新和大、中、小维修计划,抓好班中安全抢修。
二、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要与“预防为主,维护保养与工作计划检修并重”的方针,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训职工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即检查好、保养好、使用好;会检查、会保养、会使用、会维修。
四、现场管理员要认真检查、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不爱护设备的行为。
五、机电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装,厂里要准备好应采购的配件,供应满足修机换件的需要。
六、设备的操作润滑管理:坚持“五定”,定人操作;机电工定时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换油;操作工定点上润滑油。
七、各车间领导要经常开展设备的“五同时”工作,落实计划、不止、检查、总结、评比。
八、重大设备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划清责任,严肃处理,吸取教训。
九、会计建立设备台帐,机电工建立设备运转台帐;设备维修保养台帐;技安员建立设备隐患整改台帐。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一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1、严格执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记录表》上。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在《设备维修登记表》上作好记录。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二
为保证我矿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机电科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部门空压机操作工;
2.1﹑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操作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使用空压机的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2.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3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
4.1定期检查及保养事项:
4.1.1请保持机器之清洁。
4.1.2储气罐之泄水阀每日打开一次排除油水。
4.1.3润滑油面请每天检查一次,确保空压机之润滑作用。
4.1.4空气滤清器应15天清理或更换一次(滤芯为消耗品)。
4.1.5不定期的检查皮带及各部位螺丝的松紧程度。
4.1.6润滑油最初运转50小时或一周后请换新油,以后每300小时换新油一次,每运转36小时加油一次。
4.1.7使用500小时(或半年)请将气阀拆出清洗。
4.1.8每年请将机器各部件清洗一次。
4.1.9每天检验所有的防护罩,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装置。
4.1.10定期检查空压机的压力释放装置,停车保护装置及压力表(一月一次),安全阀灵敏性,确保空压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11定期检查受高温的零部件,如阀、气缸盖、排气管道,清除附着内壁上的油垢和积碳物(半年一次),运转时,严禁触摸这些高温部件。
4.2使用和维护。
4.2.1空压机转向:应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指示相同。
4.2.2所有维护工作应停车并切断电源进行。
4.2.3拆卸空气机受压件前,空压机应与所有压力源隔开,并且把空压机中的压缩空气完全排空。
4.2.4修理空压机时,应采取措施避免由于疏忽而使空压机起动,应断开起动电源,并在起动装置上挂指示牌“警告:正在检修,禁止开车”。
4.2.5成套使用时应维护所有的安全装置,保持其正常功能,安全装置不应发生故障,并只能用可提供同样安全的其它装置替换,应定期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气压自动开关。(半月一次)。
4.2.6应定期清洗气阀、过滤器、气缸盖、空气管道及正常条件下与压缩空气接触的部件,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用易挥发性,易燃清洗剂或对人体有害的清洗剂来清洗,清洗完成后,所有部件应漂洗并吹干。(一月一次)。
4.2.7压力容器应定期做耐压试验,要求检验周期10年至少一次。(至少每6年对内外表面进行一次检查)。
4.2.8空压机行驶前(移动前)应对储气罐减压,开机前,应采取措施防止机器运转时发生位移。
4.2.9每次保养后应做好相应记录﹔。
4.2.10每班下班前,对工作场地、设备、仪表、阀门、等打扫干净。空压机房地平、墙壁、门窗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企业必须遵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安全的规范标准、规定和制度,制定或完善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必须按制度或规定进行。
第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设备安全运行的教育、培训,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
第四条加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
1、必须及时准确掌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数据和现状,建立反映实际状况的档案和台帐。石化行业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压力容器数量大,规格多,介质种类多,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保证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2、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依据国家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结合石化企业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未进行检验的压力容器不准投用;
(2)新投用压力容器使用前未到劳动部门办理使用许可证的不准使用;
(3)投用以来一直未进行检验的要立即安排检验;
(6)材料焊接性能差,容器在制造时曾多次返修的,要加强监控,直至停用;
(7)用新材料制造、试用的压力容器必须经过鉴定方可投用,投用后必须缩短检验周期。
3、对压力容器的设计依据和标准、生产制造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质量、容器制造的监制及检查验收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对设计、制造及检验中存在的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4、严格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控、检验、处理和更新的'责任,因忽视或放松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控、检验、修理和更新而造成事故,要严肃追查责任。
5、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阀、爆破片(板)、压力表、液面计和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的管理。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等均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选用有制造许可证单位生产的产品。事故快开阀要有专人维护管理,确保紧急状态时灵敏可靠。
6、对安全等级为4级的容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不得使用4级容器)要立即制定监护措施,限期整改缺陷,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用。定为5级的容器不准使用。
第五条加强大机组和关键设备的管理。
1、对重点、关键设备实行“机、电、仪、操、管”五位一体的联合检查,对大机组实行特级维护制,建立制度,明确标准,定期联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2、完善机组安全保护系统,加强对大机组安全保护设施的管理,抓好机组状态监测,减少大机组事故。
3、大机组严格按照规定运行,大机组操作人员要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运行。
第六条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超负荷运行和设备“带病”运行,在生产和安全有矛盾时,服从安全,如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加强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
1、提高联锁保护系统投用率。联锁保护系统应100%投入使用。目前未能投用的,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投用。
2、联锁、自保停车系统要处于完好、可靠状态,不得擅自摘除。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联锁摘除管理制度和规定,联锁摘除一定要由企业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摘除期间要有相应保护措施及责任人员,审批手续必须齐备。因无故摘除联锁发生事故,要严肃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1、严格执行电力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工作票、工作许可证、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必须逐条执地,一丝不苟。
2、加强电气系统的改造和隐患治理。电力系统主接线方式不符合一级负荷或设计规范要求的,应组织有关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研讨,尽快解决,增强主接线方式的可靠性。
3、加强电厂、电站管理,确保安全供电、供汽。
4、加强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票制度。对爆炸危险场所与配电间、仪表控制室等相通的沟道,要有可靠的隔断。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不符合国家或行业规程规定的要立即整改,贻误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加强电工的培训、考核,按照特殊工种的管理规定,电工必须考核上岗,定期复审,没有经过考核上岗造成事故,要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6、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三三二五”制,即三图,三票、三定、五规程、五记录。
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线路图、电缆走向图。
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定: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理。
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7、对电力系统各段母线做短路计算,核对各级开关的遮断容量,凡不能满足遮断电流的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关切断短路电流时发生爆炸事故。
8、对电力系统保护定值要定期核算,对继电器整定值要定期校验,防止误动作引起事故扩大。
第九条各企业加工和储运能力大幅度增强,吞吐量增加,单台储罐容量增大,由静电引起的火灾事故和雷击着火事故机率大大增加且时有发生,因此要切实重视和抓实防雷、防静电工作,健全设施、加强检测。
1、设备防雷、防静电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
2、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测方法要正确,检测数据要准确,检测日期要保证,检测责任
要落实,使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可靠,处于良好状态。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四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员工,坚持专职检查与员工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五
第一条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第二条二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措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安全钩。
第三条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第四条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第五条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第六条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严禁站人。
第一条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
第二条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第三条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第四条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管局的规定,电器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第五条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设置电闸装置。
第六条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七条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第八条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九条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第一条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第二条建筑材料和构件要按规定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第三条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四条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机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施工负责人同意。
第六条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第七条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第八条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摸,支撑要及时整理,圆钉要及时拔除。
第九条砌墙斩砖要朝里斩,不准朝外斩,防止碎砖坠落伤人。
第十条工具用好后要随时装入工具袋。
第十一条不准在运转的卷扬机钢丝绳中间跨越;不准在井架提升后下去清理砂浆、混凝土等物;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第十二条脚手架上霜、雪、泥等要及时清除。
第十三条脚手板两端要扎牢,防止空头板(竹脚手片应四点扎牢)。
第十四条脚手架超载危险:
结构阶段脚手架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00公斤,装饰阶段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00公斤,并按规定均匀堆放。脚手架连接物严禁拆除。严禁坐在防护栏杆上休息。搭、拆脚手架、井字架必须系安全带。
(一)单梯上部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挂梯上部要挂牢,下部要绑扎。
(二)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三)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对井架、起重、架子工等从事高处作业的工种人员要有特殊工种上岗操作。
(一)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二)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而坠落。
(三)在平台等处拆木摸,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四)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五)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第一条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第二条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第三条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第四条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不用卸夹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第五条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第六条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第七条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随着的物件不准吊。
第八条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第九条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第十条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第一条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第二条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动火。
第三条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第四条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第五条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第六条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七条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进行焊、割。
第八条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第九条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第十条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六
为加强电焊机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伤亡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厂(公司)各种形式的电焊机安全管理。
3.1生产制造部负责归口管理本制度。
3.2各部门、生产车间负责本单位的电焊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
《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4.1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有可靠屏护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连接处的裸露接线板均应采取安全防护罩或防护板隔离,以防人员或金属物体(如:货车、起重机吊钩等)与之相接触。
4.2焊机外壳pe线接线正确,连接可靠。
4.2.1焊机必须以正确的方法接地(或接零)。接地(或接零)装置必须连接良好,永久性的接地(或接零)应做定期检查。
4.2.2禁止使用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接地装置。
4.2.3在有接地(或接零)装置的焊件上进行弧焊操作,或焊接与大地密切连接的焊件(如:管道、房屋的金属支架等)时,应特别注意避免焊机和工件的双重接地。
4.3焊机变压器一、二次绕组,绕组与外壳间绝缘电阻值不少于1兆欧,每半年至少应对焊机绝缘电阻摇测一次,且记录齐全。
4.4焊机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超过3m,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焊机一次线必须采用三芯(四芯)铜芯橡胶电线或绝缘良好的多股软铜线,其接线长度不允许超过3m。如确需使用较长导线,应在焊机侧3m以内增加一级电源控制,并将电源线架空敷设,焊机一次线不得在地面拖拽使用,更不得在地面跨越通道使用。
4.5焊机二次线连接良好,接头不超过3个。
4.5.1焊机二次线必须连接紧固,无松动,二次线的接头不允许超过三个,应根据焊机容量正确选择焊机二次线的截面积,以避免因长期过载而造成绝缘老化。
4.5.2严禁利用厂房金属结构、管道、轨道等作为焊接二次回路使用。
4.6焊钳夹紧力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焊钳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保证在任何斜度下均可夹紧焊条,绝缘良好,手柄隔热层完整,焊钳与导线应连接可靠。连接处应保持轻便柔软,使用方便,无过热现象,导体不外露,钳柄屏护良好。
4.7焊机使用场所清洁,无严重粉尘,周围无易燃易爆物。
4.7.1设备的工作环境与其技术说明书规定相符,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或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
4.7.在特殊环境条件下(如:室外的'雨雪中;温度、湿度、气压超出正常范围或具有腐蚀、爆炸危险的环境),必须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以保证其正常的工作性能。
4.7.3单点或多点电阻焊机操作过程中,当操作者的手需要经过操作区域而可能受到伤害时,必须有效地采用下述措施进行保护:机械保护式挡板、挡块;双手控制方法;弹键;限位传感装置;任何当操作者的手处于操作点下面时防止压头动作的类似装置或机构。
4.8电焊机安全操作。
4.8.1电焊机操作由经过安全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人员进行。
4.8.2电焊机操作必须遵守《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电焊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l5578、1995)》。
《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1部分:焊接电源(gbl5579、1995)》。
《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gbl0235—20xx)》。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篇十七
为保证我矿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公司财产不受损害,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设备机电科进行管理,直接管理人员为部门空压机操作工;。
2.1﹑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2.2、空压机操作工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等技术特征。
2.3﹑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2.4、按岗位规定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认真交接班,空压机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部门领导上报。
2.5、空压机操作工负责空压机房5s﹐做到设备无锈蚀﹑污渍﹐地面无水渍﹑油渍﹑灰尘﹑杂物等。
2.6、使用空压机的部门,必须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检查,组织整修,严禁空压机带病运行。
2.7、禁止空压机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
2.8、空压机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动它用。
3.1运转前请检查下列各事项:。
3.1.1检查各部分螺丝或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1.2皮带之松紧是否适度。
3.1.3管路是否正常。
3.1.4润滑油面是否适当。
3.1.5电线及电器开关是否合乎规定,接线是否正确。
3.1.6电源之电压是否正确。
3.1.7压缩机皮带轮是否可轻易用手转动(检查时须停机注安全)。
3.1.8检查所有的阀是否均处于合适的位置及正确的.启闭状态。
3.1.9检查系统并除去其内的外来异物。
3.1.10打开并再次关闭储气罐下部的排污阀。
3.1.11若系统设备检修后重新启动时,应除去所有为安全维护面安装的维修附件及维修用标志牌。
3.2开绐运转的注意事项:。
3.2.1以上各点检查完毕后将气阀门全开,然后按下起动按钮或启动柴油机,使机器在无负荷状态下起动运转,这样可以延长空压机及原动机的寿命。
3.2.2检查运转方向是否和皮带防护罩上箭头批示相同。若不相同,请关掉电源后通知电工维修。
3.2.3起动后约三分钟左右没有异音,则将阀门关闭,使储气罐中的压力逐渐升高到达预定的压力。达到设定之压力后,压力开关自动切断电源,电机停止运转。(此时压力开关处释气阀会有几秒钟这释气,将排气铜管内之压缩空气排出,这是正常现象。目的是使电机再度运转时,负载减轻且较易起动,并非漏气)。
3.3压力控制系统的调整:。
特别注意: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定。
1)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力调整螺丝,则增高使用压力,反之则设定压力降低。
2)依顺时针方向旋转压差调整螺丝,则增高压差,反之则压差幅度减少。
3.4安全阀的调整:。
特别注意:压缩机的使用压力不得高于压缩机的额定工作压力。若需调整,必须由本厂机修电工调整,不得自行调整。
安全阀的泄放压力一般均设定高于排气压力0.1mpa,故无须自行再调整。若因其他原因必须调整安全阀排放压力时,可将安全阀上锁定螺母放松,再调整调节螺丝,顺时值旋转则排放压力提高,逆时针旋转,则压力设定下降,设定好排放压力后将锁定螺母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