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时光读后感(通用15篇)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整理思绪,回顾书中的重要内容,并将自己的想法和体验与他人分享。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从情节、人物形象和语言运用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表达。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这些读后感范文,它们对于我们写作和思考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一
有一种时光,叫作青春:有一种方式,叫作回忆:有一种态度,叫作珍惜;更有一种褪变,叫作成长。当岁月剥落层层凝重的壳,彼时的少年已然蜕茧为蝶,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已繁花盛开!
烈日炎炎的夏日,青春的散声。伴随着考场铃声的响起,离别在盛夏聒噪的蝉声悄然而至。作为初中的最后一个暑假,我仍略带悠然。从网上订购了一套《你好,旧时光》,只因被其简介所打动。书中以一个名叫余周周的女孩为主线,讲述了她从小到大所经历的一段段美好或悲凉的时光,这是一个患有轻微幻想病的女孩在成长的道路上所经历的一切,不管是小升初的挫折,还是考高中的奋斗,不管是上课睡觉被抓,还是放弃大学保送,从她的身上,都能看见我们自己的影子,那么真实又那么复杂。
今年夏日太阳格外地猛烈,烤得人快要融化了。而我上大二的表哥却在这样的夏日干了一件用他的话来说很男人的事——徒步骑自行车从南京到绍兴钱清。我刚听到时根本不相信有这么回事,直至我看到那黑瘦得已辨认不出入样的表哥,我才终于相信。整整五天四夜的旅程,在如此酷热的太阳下远行,何苦如此呢?表哥淡然一笑,搔了搔头说:“当时就只是想来证明一下自己的能力,或是向过去说声再见吧!毕竟再不做件有意义的事,我就要老了,那时回首,后悔可来不及了。”说着,摸了摸我的脑袋:“人生能有几回搏?趁着年轻,多搏几搏,只要我不后悔,怕什么?”
是呀,我在怕什么呢?这一路走来的崎岖坎坷,到时总会开出一朵朵美丽的花。虽然不可能永远快乐,虽然世界并不完美,但是我们还拥有选择和改变的能力,我们还属于我们自己,我们还有美丽绚烂的青春,我们又怕什么呢?我们依旧可以放声大笑,依旧可以快乐歌唱,只要你拼过,争取过,努力过,那么充满汗水的时光必然也是芬芳的,因为青春不会辜负每个少年!
我想,我是时候该放手一搏了,趁着无限美好的春光,昂首阔步,看时光把曾经的崎岖抹平,洒下一地阳光,直到青春的尽头!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篇《时光老人和流浪汉》,文章讲述这样的一个故事:时光老人给了流浪汉一次返老还童的机会,而流浪汉依然不知悔改,光阴虚度,因此后悔一生。
这个故事,让我陷入了沉思。在我身边,这样的故事时常上演。我们身边有很多这样的流浪汉,浪费时间,得过且过。我也做过跟流浪汉一样的事。
在文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如果不珍惜时间,给你再多的青春,你也不会得到真正的生命。”有一次上数学课,老师在非常认真地讲课,同学们也都在认真听讲,而我却在桌子底下目不转睛地看一本课外书,根本没听老师讲课的内容。结果,数学作业我不会做,考试才考了76分。当我拿着那张76分的试卷,脸都红了。我很后悔,假如再给我一次机会,上课时我会认真听讲,不会再在课堂上看课外书,影响学习。
还有一次,我在中心花园和小伙伴们玩耍,玩得很尽兴,结果忘记了回家的时间。到了6点半,我才急忙跑回家。妈妈很生气,说:“你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跟我说?你把一天的美好时间都白白浪费了。你同学一直在学习,而你却一直在玩,他们学到了知识,你却只知道玩!”那天,我从7点开始做作业,一直到10点多都没有做完,累得不行。这时我才知道,没有节制的玩耍就是在浪费时间,让你的学习和生活都变得一团糟。
经过这一件事,我下定决心,再也不能这样浪费时间,要用宝贵的时间去做更多有用的事。
颜真卿说过,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句话让我懂得,在少年时代要勤奋学习,不要像流浪汉一样整天玩,这样,到了老年时代,才不会后悔以前做过的事。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三
《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虽然只有几百个字,但从语句中足以让我体会到时间的珍贵和重要性。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平时吃饭总是不好好吃,有时会边吃饭边看书。妈妈总是唠叨:“梓渲,别看书啦!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都吃了半个多小时了、你要把饭吃完在看书……。”我每次一听妈妈开始唠叨,就会说:“知道啦!知道啦!”结果我每次吃饭都要40多分钟。我觉得我之前真不应该吃饭看书,这其实是在浪费时间,这个习惯真不好呀!
当我读到“从此,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一样的,谁也别想多一分一秒……”我便想到“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名言。我的同桌江嘉航就是这样一个爱惜时间的人,一下课,他就会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放学时,他总是会边看书边走出教室,我们都叫他“书呆子”。我也要向他学习,把时间“挤”出来。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少年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时光老人和流浪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珍惜时间,把握住一分一秒。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流浪汉和时光老人》。
人们都说:“世界上最公平的是时间,时间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然而在同一时间里,有的`人能学到丰富的知识,有所收获,有的人学的东西却少的可怜,甚至到老仍一事无成。这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时间的态度不同,有的珍惜,有的浪费。
四年级时,我在作文课上读了一篇文章—————《流浪汉和时光老人》。文章主要讲了一位流浪汉,十分后悔小时候虚度光阴,于是时光老人就把他变回了小孩子。可流浪汉还像小时候一样,最后依然一事无成。一时时,这篇文章时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它像一个警钟,提醒我要抓紧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
古往今来,一切有所作为的人都很珍惜时间。宋代诗人陆游,还有鲁迅先生也是把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工作上。毛泽东、周恩来等伟大领袖人物更是珍惜时间的楷模。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时间吧。努力,请从今天做起,从现在的第一秒做起。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五
喜欢书和喜欢逛书店的人必然不会错过的一本书,说的就是这本《书店时光》了。
封面在看电脑的中年男士,没有烂大街的油腻味儿,一副认真凝神的样子。环绕着他的都是静默的书,时光真的很温柔,恰似你翻开此书阅读时的感觉。
固然精美的照片,丰富养眼(本书优点),在摄影泛滥的年代,仍然有许多可以体会,领悟的角度。例如书第170页右下角照片之抓拍照,那种年轻稚气,充满活力,也诠释了书店的生命力。类似可以诱发思考的照片还有许多。
文章也是和照片一样互相映美,温和优雅。短短文章,店主及店员,书店的历史、情怀、环境、由来,辛苦与收获俱包含其中。人生中与书相关的节点不要太多,开书店也好,做店员也罢,漫漫时光里回眸处对此展颜微笑吧。
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些书店开张时的选址,个人了解的历史知识可以得到扩展。举例为证:马斯特里赫特,在荷兰东南部,毗邻比利时和德国(打这段文字,“和德国”会自动跳出来),城市的历史可以上溯到凯尔特时期,书店名“多米尼加”。这个时候可以丢开本书去跟随自己的漫想游走,不回头。
一本看似浅显的书,最爱之处就是这样了。书中有趣的店员故事也真是粒粒如珠,竟然还有三十二岁了不工作,被母亲大人教育而开始的。也许他们的生活慰藉了冬天里的我们。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六
老塔的心里话合集,在里面不仅探讨了电影,更大的篇幅还有对人生和社会发展的思考。
这本书也可以叫做《一个艺术家的良心》,俄罗斯人真的是很喜欢反思的民族,从陀思妥耶夫斯基流传下来的传统可见一斑。
看得出老塔最喜欢的是自己的《镜子》,反对爱森斯坦,反对杂耍蒙太奇,热爱自然主义,热爱布列松。对于老塔认为的电影需是纯粹诗性的理念我不太赞同(也看得出他对单纯叙事或故事构造和好莱坞式营造电影的不屑)有些地方也显得过于独断专行(认为电影就是应该以非逻辑语言叙事,让观众用心感受)
老塔认为观众品味变差,就是因为这些可口可乐电影的出现。但观众是有选择权的,没有人强迫观众去观影。不能因为观众选择可口可乐而不是苦口良药,而去责怪可口可乐的出现。从这一点看来,老塔还是有些想当然了。
的确,他出身在一个艺术修养很高,且宗教氛围浓厚的家庭,maybe也如他所说,他始终没有脱离群众在进行创作,但有时候能感受到老塔逻辑的不能自洽。
真诚该如何定义?
但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处,读者看到的是一个毫不掩饰自我的导演,一个真诚的导演,一个真诚,坦率,时刻自省,带着那种幅员辽阔疆域中诞生的豪迈和对精神细腻体察的敏感,尤其是全书的后四分之一,对现代人精神沦丧,企图以物质替代精神追求的论调仿佛一个耳光,抽的我生疼。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七
一天晚上,小明玩着爸爸送给他的最心爱的生日礼物——玩具时光机,玩着玩着,就睡着了。
慢慢地,小明感觉已经是早上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坐到沙发上。这时,爸爸给了小明一个只有手掌大的时光机,对小明说:“这是给你的生日惊喜!”小明看到了他早就想要的时光机,别提有多高兴了,因为他最向往的,就是坐时光机看看未来的样子。
小明打开时光机的门,可是时光机太小了,他进不去。小明问:“时光机,时光机,你能把我变小吗?”话音刚落,从时光机里闪出一道强光,射在小明身上,把他变得只有手指头那么大。然后小明钻进了时光机,时光机“嗖”的一声带着他来到了20年后。小明一走下时光机,就发现他的城市变得焕然一新,路上没有一片垃圾,空气格外清新,马路上没有一辆汽车。
走着走着,小明来到一家文具店。售货员阿姨微笑着对小明说:“小朋友,这儿的文具可神奇了,不仅可以使用,还可以吃哦,快挑一个吧!”听了售货员阿姨的介绍,小明非常感兴趣,左看看,右瞧瞧,他对里面所有的文具都充满了好奇。最后他挑了一支铅笔,一瓶墨水,一把尺子和一个练习本。给完钱,小明就忍不住到外面试吃起来。他先是喝了一口墨水,发现墨水是酸酸的蓝莓汁。接着又舔了一下铅笔,发现铅笔是甜甜的彩虹糖。再咬了一口尺子,发现尺子是香香的白巧克力。然后啃了一口练习本,发现练习本是脆脆的饼干。
小明猛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妈妈正在喊他:“起床啦,小明,今天上学不能迟到。”小明想:哦,原来是一场梦!
这场梦让小明提前看见未来,也让小明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八
当桐华的《最美的时光》呈现在我眼前时,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的封面设计,没有一般言情小说的朦胧,红色主导的色彩让人感觉热烈而温暖,却也不失清新。
苏蔓是一个现代白领,自信,直白,率性,大大咧咧。看似这样一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居然把宋翊藏在心里十年。“我在清华等你”,宋翊的一句话让苏蔓发奋图强,进入清华,甚至一度一心准备去美国留学,只为了追随宋翊的脚步。当宋翊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时,她不再是那个躲在暗处的丑小鸭,她选择主动出击,辞掉现有工作,不管不顾以一个新人的姿态入职宋翊的公司,宁愿从一个新人作起,只为了能离心中的人近一些。
宋翊,一个阳光的天之骄子,从前的他拥有干净纯粹的笑容。而在许秋死后,他背负了太重的十字架。当苏蔓像清泉般丝丝渗入他的内心时,他尝试去接受新生活,去享受新的感情。而麻辣烫的出现又将他变成行尸走肉。
在时光的流逝里,苏蔓十年的秘密晒在了阳光里;
在时光的流逝里,宋翊从阳光男孩变成了背负心灵枷锁的男人;
在时光的流逝里,陆励成爱着苏蔓的现实只能成为另一个秘密;
在时光的流逝里,揭开了麻辣烫辛酸的童年和对宋翊的暗恋;
在时光的流逝里,许秋的病态心理的揭示,成为解开所有人心结的关键;
在时光的流逝里,是选择那个我爱的人,还是选择爱我的人;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九
在这个甜蜜又火热的暑期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时光旅行记》这本书深深的影响了我。
文中的主人公上一秒和下一秒是时间国的时间精灵,他们要到时光街,在84600秒内找到自己的`主人李先生。不幸的是他们遭遇了日历军,差点就被送去时间废品站,幸好有两把刷子的大黄车吸走了日历军。安全之后,他们来到时光街3号/8号/11号/16号/20号/33号......最后在77号找到了李先生---皮小贝。启动了时光机,并成了永恒的时间。他们在时光旅行中,看到了每一位李先生,都非常珍惜时间,利用好每一秒时间出色地完成自己的工作。
这个故事在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以后别再说:“我没有时间!”因为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决定之后要学会充分利用好时间。如:边洗碗边听英语,上学的路上想想预习的内容。
时间很宝贵,上一秒过去了就永远回不来了。我们要和时间成为好伙伴。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
刚读完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的小说《书店》,书很薄,在网上看到的宣传是“又一本爱书人的圣经”,而且这本小说已经被翻拍为电影,均由老戏骨出演,所以入了坑,赶在半价剁手,三口气读完后,第一反应就是这本书的封皮实在是误导,因为:
虽然名为书店,但这本书与熟悉的《查令街十字街84号》《莎士比亚书店》《奥岱翁街》不同,首先这是一部完整、精致的小说,再者,小说中的地点和人物完全没有啥文艺范儿,书中也没有隐藏的书单,提到的书全是为了故事的展开。
女主角弗洛伦斯生活的小镇哈德堡,与中国内陆的一般乡镇有点相像。哈德堡民风保守,常年受海水海风碱蚀,没有什么可圈点的文化遗存,当地居民由于度假业的兴起才有了一些额外收入。小说发生的年代是还没有互联网只有bbc的时候,是《洛丽塔》问世不久的时候,想想我家邯郸作为一个四线城市,十年前开了一家席殊书屋,那门口春风文艺出版的杜拉斯全集从开张到关门的一年时间里,似乎一本都没卖出去,更别说乡镇了。
弗洛伦斯孀居,没有孩子,是为了“生存”——为了自己养活自己而开一家书店的。从一开始就单纯地认为,作为生活的“必需品”,找一处屋子,即是店面又是家,进书,卖书,租书,虽然她自己也说不大清楚意义在哪。
“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的呕心沥血之作,超越生命的生命,值得永久珍藏和怀念。这样的物品当然是必需品”。这是弗洛伦斯给律师的信中的辩护。可是,正如小说的结尾,一个没有书店的小镇,也许并不需要一家书店;再引申一步,一个不读书的人,也许并不需要一本书---在实际生活而非理想生活里,一本好书并不是每个人的必需品。
如同书中老者布伦西迪对女主所说,她“所得到的的帮助,就这么多”:吉平克里斯蒂娜为其做助手,雷文的童子军在开业前组装书架,然后就没有了,其余的都是冷漠和阻力。然而,即便是善良的雷文,心地干净的克里斯蒂娜,也没有阅读的爱好。
文末大卫尼克斯的导读说书中虽没有明写,但阶级无处不在。在克里斯蒂娜没有考上文法学校后,吉平夫人说了一段话:“她是我们家第一个没考上文法学校的,我们称之为死刑,我对技术学校没意见,但是,她没机会找一个白领小伙儿结婚来,除了体力劳动和失业的,她在没什么可挑的了,相信我格林夫人,一直到他死,她都得自己洗衣服。”的确,围绕书店老屋的战场,加马特夫人无疑代表了新兴富裕阶层,这个附庸风雅,装模作样,自以为用了高明手段实则龌龊可笑的典型市侩,极想跻身上流阶层,因有了一定财富积累和刚刚发展起来的和她情形差不多的人脉关系,成为了最终使书店倒闭的“凶手”。
有意思的是加马特夫人时刻意识着自己与布伦西迪的“阶级差异”,分阶级,布代表着拥有社会地位和文化权威的旧贵族,“他的到访意味着得到了整个哈德堡的全部的承认”“她意识到他与她用的是完全不同的一套逻辑”,而“这套逻辑”一出手就将自己原先那份胜券在握的得意甩出好几条街,而这个老头竟然在数次婉拒自家宴会后,“接见”了寒酸的弗洛伦斯,竟还要在已经步步为营把书店逼垮的胜利道路上出来,跟她说“我要求你别再使坏,她只是一个不再年轻的女人,想开一家书店而已,你和我之前想的一样,一点都不懂礼貌”。本来看到这,以为大boss终于出现,女主的书店有救了,而就在这时,老头出门没走几步,就倒地没气了。而事实上,老头之前除了一封信,也并没有做什么别的。在弗洛伦斯拜访他的唯一一次,老头的一句话很好的说明了两个阶层之间的关系“女士,我想你混淆了影响力和权力之间的区别”。
大卫尼克斯在文中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到底是什么使引发了加马特夫人持续的恶意,小说中没有明确说明,表面上看,是因为她想用书店老屋成立一个能够持续供养自己虚荣的艺术中心,还有几次去店中挑衅未果,有一次竟被克里斯蒂娜这个小姑娘“公平对待”等等,但实际上想一想,老屋的地段并不好,房屋年久失修,以加马特夫人的经济力量,她完全可以另作他处考虑,书店暂时的正常营业也引来了生意不景气的街坊的妒忌,弗洛伦斯的坦然、坚持以及没有给她在其自己的认知世界里应给的“面子”,都是原因;在加马特看来,这种“引领地方文艺风气”这种有逼格的事,应该是她来做,而且,弗洛伦斯是一个从语言到行为她完全不能理解的“物种”,这个“物种”开了一家书店,而且竟然有人会去买书店里的书来看,竟然这种有文化的事让她干了,这也是她不能理解的,既然不能理解,那就是不对的,就必须想方设法消灭,将之改为“艺术中心”,这样才看着舒服——我自己觉着会有一些这样人性的原因。作者有句话,大意是以道义行事,大多没有干什么“道义”的事。
当然,看罢全书,最心动的,还是单纯、善良、认真、勇敢的弗洛伦斯。当克里斯蒂娜因加马特夫人的故意挑事,不遵守租书规则,随意翻看他人租书信息,还弄乱了她的分类纸条(像不像前些日子的玛莎拉蒂女车主。。。)而狠狠的用小棍子敲停了那只捣乱的手,(多么可爱的孩子)加马特夫人恨恨离开后,“本来,如果她立刻追出去,表达歉意,可能还有挽回的余地,但是她觉着,这时候更应该安慰的是克里斯蒂娜”。书中也有很多冷幽默的地方,大卫尼克斯说了一些他觉着很幽默的细节,可能文化差异,自己觉着有一处很冷很幽默的地方是吉平太太去找弗洛伦斯说明克里斯蒂娜不能再来店里帮忙,之后弗洛伦斯觉着这时候该有酒,于是拿出了“一瓶形状扭曲夸张的细高玻璃瓶”,“应该是宴会场合用的”,两人各倒一杯酒,“一起咽下了恶心的红色液体”,哈哈哈真是写的好玩。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一
今天,明媚的阳光从窗外射进来,照在了我的新书上,我读完了新书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时光旅行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李姗姗,她在书中主要写了“寻找时光街”“遭遇日历军”“六个李先生”“男该的忧伤”等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寻找时光街”。
故事写到:在黎明时分,两双小脚在街上走着,一切都很安静,街上空荡荡的,没有人,只有椅子上蜷缩着一只肥猫,肥猫睁开两只眼。“喵鸣——”肥猫猛地一跳,跑远了。“上一秒!”一个细细的声音说。“下一秒,不是没人,而是没猫”另一个细细的声音说。在闪烁的七彩光晕中,小脚出现了,小而结实的`身子出现了,接着出现了纤细的小手,最后是金橘形的脑袋。这两个家伙是来自时间国的小精灵......
这个故事真有趣!
我们要珍惜时间,把时间花在有用的地方,珍惜每一分每一秒。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二
圣人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告诉我们时光是一去不回的。而看完《时光收藏者》这本书,我想说:“时光固然无法停留,但美好的时光值得珍藏。”
故事是从一个以“时光收藏人”为梦想的小女孩开始的。因为一个时光收藏人用她父母曾经的一片花瓣挽回了濒临破裂的家庭,让小女孩看到了过去美好时光的神奇作用,从心底萌生了成为“时光收藏人”的梦想之芽。
书中有一段话:一个人的时光,有些是美好的,有些是痛苦的。痛苦的时光特别难熬,美好的时光却容易逝去。所以,我们更应该珍藏那些美好的、柔软的时光,用它驱散心头的阴霾,把生活过成诗。
看完书的同时,我刚好又看到了在朋友圈刷屏的小诗:
《苔》。
白日不到处,
青春恰自来。
苔花如米小,
也学牡丹开。”
让这首沉睡了三百年的小诗一夜间苏醒过来的,是去贵州乌蒙山区支教的梁俊、岑桢。20xx年,他们来到百度百科中描述为“中国最穷的地方之一”的石门坎村,用了两年多时间,让这片僻静苦寒的深山里传出一群孩童动听的歌声。他们在春天唱“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在夏天唱“脱巾挂石壁,露顶洒松风”;在冬天唱“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这歌声让灰蒙蒙的乌蒙山变得明亮起来,更让山区的孩子变得明亮起来。他们用许多个被跳蚤咬、天寒地冻的不美好,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美好的天空。孩子们从吟唱的诗中懂得:没有阳光,不代表没有青春。即使细小如苔花,也可以如牡丹一样绽放!对曾经茫然看不到未来的山里孩子来说,梁老师、岑老师是将希望的种子撒进他们心里的人,是为他们创造美好时光的人。也许这些孩子未来的路上还有很多难熬的时光,但相信这段与诗、与歌相伴的美好时光会珍藏在他们内心深处,让他们每每回想起来都会自然地露出微笑,拥有继续前行的动力。
如果可以,我也想成为一个“时光收藏人”,帮人们保管曾经的美好时光,在他们需要时给予提醒。但现在,我首先要做的是:收藏好自己的美好时光。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三
刚刚看完《你好,旧时光》,刚开始觉得不好看,后面静下心来看,才发现越看越入味。看完后面讶异着作者怎么有着这么好的记性,面清晰的看到属于自己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出,曾经写作文时用过的词语,此刻才第次的觉得那么贴切。那样的余周周、辛锐、沈屾,在她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美好的怀念,也有不堪的和不想记住,可是这切都是那么清晰真切,因为这些都是青春刻在生命上的痕迹。不论好坏、不论对错,那段时光都是最美好的,想起来都是阳光明媚,即使雨季的来临让我有段时间特别的迷恋下雨天。
余周周的初中开心纯真,而高中却开始出现了虚伪和世故。这样的经历是何曾的相似,就像曾经的我总是无耻的怀念着初中而鄙夷高中,现在相信可能只是因为初中的我拥有万丈光芒,仿佛身处世界的中央,而高中就像是被人狠狠的推下云端,然后内大神还很高高在上的说“你是凡人,只是我不小心看错人,把你招上来,你没有仙缘”,然后我就恐慌了,不想不愿承认这个事实,所以直都努力给自己做云梯,告诉自己,要相信自己,要相信可以凭自己重返荣光。这样的努力,终究还是有回报的,在高中的某次考试某个点,回到了曾经最熟悉的高度,希望班头如往常那样报成绩,然后在别人的讶异中高高昂起头,可是那次考试就像是没有出现过那样,班头提都没提,而自己那幻想中期待的大段虚荣突然苍白的不知道要怎么去填补色彩。
这样的想法现在看来既虚伪又可笑,“幸福是这世上最罕见的巧合”,而人生总是充满了荆棘和不顺,也会有很多的质疑和不理解,可是这些又有些什么所谓,你的人生都不能由别人来过,所以为什么要用种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别人是错的,你以为他们会是你生命中的vip观众,可是最后你会发现那些自己曾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要让他们刮目相看的人早就在转身的时候忘了和你说过的话,他们从来都不需要对你人生过程负责,只要对你每次的结果做出评价就可以了。
现在的我感谢初中的荣光万丈,也感谢高中的灰败孤寂。初中的时光让我看到的是同学之间的纯真无暇,即使有中考的压力压着,有张老大不定时像幽灵样无声无息的在班级后排出现,但是我依然在自己的那片小天地里过的怡然自得,然后就是偶尔想想那束曾照进我生命的短暂阳光,真是明亮啊,晃眼却有让人贪恋的温暖,直至此刻都心心念念。
虽然我不喜欢物理,但是我直都深信能量守恒定理。就像风雨过后见彩虹,晴天过后就是阴转多云,黑云压城的高中在个百无聊懒的暑假之后开始。依然记得自己和爸爸起去报道时的场景,从没有想过自己会在实验班,所以直都在后面班级名单里搜寻自己的名字,还在多遍找不到自己名字后就紧张的问爸爸怎么没有我的名字,而直淡定的从班开始搜寻名字的爸爸在班女生名单的最后行找到了我的名字,然后说不就在这嘛,老天第次如此听我话的实现了我“宁做凤尾,不做鸡头”的豪言,之后的三年,为了不做凤尾而力争上游的努力,那样慌张不安,怕自己不努力就跟不上,怕别人伤害而先把别人隔离在自己的生活之外,然后还要表现倔强决绝,这样的自己是多么的幼稚可笑。不过依然,谢谢高中三年,是因为这样的三年让我学会个人想事情,不带任何个人色彩的看事情的发展,然后客观评价,虽有时冷然没有温度,但直达本质。
你好,旧时光,我们都有段多彩或单调的时光。不用忘记,心怀感恩,每段时光都是我们活着的见证,过去的我们成就现在的我们,然后我们才会有未来的模样。真正的放下,不是说“万般皆有法,如梦亦如幻,如雾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样的佛偈,而是对过去的自己,好的赞声不错,坏的说句混蛋,摘下面具诚实面对,然后微微笑,道声:你好,我的时光,谢谢你陪我的每时每刻。
有《你好,旧时光》这本书,又有《明天你好》这首歌,这就告诉我们,其实不管是过去还是将来,都是美好的,过去的东西给我们无限的回忆,将来的明天让我们充满好奇与憧憬。所以现在,我们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那都只是暂时的,它会过去,明天依旧美好。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四
读后感。
在五一长假里,我看了《最美的时光》这一本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其中,有一篇叫《诚实是金》的文章令我记忆深刻。作者讲述了一次把妈妈的润肤露打破了,他向妈妈撒谎,说是小猫弄的;把同学的书碰落地上说不是自己弄的。作者做了一些错事,却没有承认,撒了谎。《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蟋蟀柴斯特的诚实善良、勇于承担责任,当犯下错误时,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勇敢地面对的表现给他了很大的触动:他决定找个机会向妈妈及同学承认错误,并说“每个人都难免会犯错,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承认,不悔改”。
看到这,我想到了自己的一件事。
一天,我从家里拿了爸爸新给我买的书带到学校里看。我被书中的内容给深深的吸引住了。这时,一位同学看到我的这本书,也想看。由于我没看完,就把书签夹在书中,把书借了给她。
她看完后还来,随手放在抽屉里。等我再次翻开书本时,发现我的书签没有了。我想:肯定是她给我弄丢了,因为我后面没动过。于是我找到她,生气地说:“你把我的书签放哪儿啦?”,她说:“我放在书本里面啊!”。“不可能,我书里找过没有,其他的时候我没有动过,只有是你给我弄丢的。”她沉默了好一会儿:“也许是我丢的吧,下次赔你一个!”
过了几天,那位同学把书签赔了给我。
又一天,我打开了那本书,突然发现书签静静地躺在书本中。原来,我不小心把书签塞进了书本当中去了。
我呆了!我冤枉我的那位同学。
是告诉还是不告诉她呢?如果不说,那么我多了一个书签,她也不知道;如果告诉她我找到了,我就必须把书签还给她,而且还得道歉,这多么没面子。
我想了半天,告诉她我觉很没面子,打算不告诉她了。但后面又想到她明明记得还给了我,我是冤枉了她,她心中肯定感到极大的委屈,如果不告诉她,她将永远承受这个委屈。于是我决定告诉她,并向她道歉。
她接受了我的道歉,并原谅了我,我的心情一下好了起来。
看了作者的后悔,我更感觉自己做的事情是做对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知错就改,这才是我们所要的!
书店时光读后感篇十五
《你好,旧时光》内容简介:这是一本《玛丽苏病例报告》,里面讲述的是,你一路成长的点点滴滴。
《你好,旧时光》也是同样与《星空》《把时间当作朋友》《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是在校刊上推荐的,但这本《你好,旧时光》是有别与另外三本的,因为这本书是“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
原以为,什么成长之书,一定又是什么大道理,可一看,笑得我肚子都疼了,里面的女主人公余周周,竟然把自己想像成雅典娜,月野兔,女侠……等等电视剧,动漫里面的人物。
想象力极其丰富。
在一次她妈妈带她出去工作的时候。
认识了陈桉,但是余周周那时正在想象自己正在为另一个星球上来的两只兔子介绍地球,最后两只兔子临走的时候竟然想把她请回自己的星球去当女王,由于想的太过于认真,就嘴里不知不觉的把自己所想的东西说了出来,所以当陈桉认识她的时候,第一个印象就是一边笑着,一边说着自己不懂的话。
但正因为这想象力,导致了余周周上不了幼儿园,再一次余周周的妈妈把她“托”在省政府幼儿园的门卫李婶那里时,她认识了林杨,在林杨问了她好几个问题之后,余周周那样简单,随意的回答彻底激怒了年仅7岁的林杨,指着她说不出话来。
当时余周周并不知道他们正在玩“皇宫游戏”,更不知道林杨就是那个“皇帝”,糊里糊涂的当上了“四王妃”,还被不知道怎么得罪了的“皇后”打入冷宫,还被“皇帝”像“刺客”一样的盯着。
上小学了的她。
才发现,原来她,余周周,什么都不是……在这所学校的她,不断成长着,终于在四年级末当上了“受人爱戴”的中队长。
然而,在中考的时候,余周周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振华,得了全市第七,而沈屾却因为赌气而名落孙山。
我很喜欢这本书,呵,怪不得校刊上会说这是最好的青春共鸣本,是让所有有爱的70、80、90后共同追捧的青春奇书,果然,名不虚传。
《你好,旧时光》内容简介:这是一本《玛丽苏病例报告》,里面讲述的是,你一路成长的点点滴滴。
“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
当你感染时,无需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
成长之初,我们每个人都是女侠、雅典娜、圣斗士、花仙子、希瑞、白娘子或者变形金刚……都曾以为所有人都爱着我们,世界等着我们去拯救。
可是,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我们所能做的,只是长大。
献给我们的童年,献给我们的年少时光。
1987——2010,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
你好,旧时光的读后感,来自读书族的`网友:很幸运地在书店看到了期待了很久的典藏版!立刻出手买下。
带着书回家的过程就像是小时候买了一个很漂亮的文具盒,漂亮到舍不得打开来。
就怀着这样充满了期待的幸福感,回到家之后,才拆开来。
不得不说,新版的封面真的对得起“典藏”二字,完全把初版的封面比下去了。
最后的最后的最后,我就不剧透了! 好吧,我。
再回过头已经是洪荒的宇宙。
每个人都这样恍惚而又迅疾地成长起来,喧嚣吵闹,抑或沉静平凡的。
时间永远向前冲刺,把人远远甩在后面。
很少有人再会花时间和精力想想幼稚酸涩的童年少年,小红花和集体午睡时光,小操场上奔跑雀跃的身影与一去不复返的年华。
我们都在不断长大,褪去臃肿繁琐的外壳,或大或小地发生着难以目测的变化,终于有一日回过头来,突然记起很久以前的无数个春夏。
就像之前在宣传语上看到的,这是一本无关乎情爱,只关于成长的书。
特别喜欢出版这本书的名字,像一个在和旧时光打招呼的老友,淡淡的,有一种久违了的感觉,就像好久不见得朋友,在经历了岁月的洗礼之后,打声招呼一样。
那个在自己营造的保护伞下,躲避着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独自坚强的面对周遭的一切,小心翼翼成长着的余周周。
从某一方面来讲,过早的懂事是一件残酷的事情,但同样的余周周与生俱来的勇敢又给了她新的天地。
她是女侠、是雅典娜始终都是。
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
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
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
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
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
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
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看这本书,总会不自觉地心疼,鼻子酸酸的,然后就自然而然的流泪。
那个模糊如一滴水的余周周;那个希望通过自己努力得到老师赞赏的余周周,那个本以为是靠自己努力而成功,却发现要谢谢妈妈的余周周。
那真的只是余周周么?也许还是我们自己。
那些对余周周内心成长,心理活动的句子,总能够重重地打在我的心上。
那个渐渐明白了人情世故、人间冷暖的余周周,那位每个人心里的余周周。
不是每个孩子,生来就是优等生。
同样,所有的小孩儿都希望自己得到别人的夸奖,希望自己是站在众人瞩目位置上的那个人。
但不幸的是,那样的位置及其有限,没有谁会是永远的主角,我们常常只能作为舞台的背景,甚至是坐在观众席里观看表演的路人。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慢慢学会接受,调整自己的心态。
由在乎变为不屑,从伤心变成无所谓,这个也许就是成长的代价。
读完这本书,感慨自然是很多很多,心绪被挑起千丝万缕,却不知如何理清这头绪。
这不是一部简单的文学作品,我们可以在其间找到自己的影子,自己朋友的影子,找到很多人。
就因为我们可以引起太多共鸣,所以我很难准确地表达出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就像在解剖自己。
可小说就是小说,主人公余周周还是被塑造得太过完美,而我就太比不上了。
余周周小时候的奇思妙想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经历,白娘子、美少女战士、还珠格格,各种服装,道具都是纯手工制作,妈妈的白丝巾是白娘子的抹胸,牙刷盒加上手绘的月亮就变成了月野兔变身时用的星月棒,硬纸片涂成黑色再挂上点发夹是格格们的旗头……独生女的我大多数时光都是自己消磨的,而家中不富裕也没有很多玩具,所以这样的自演自导我也是很会玩的。
但我比余周周小时候的生活要幸福太多了,再不济也是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其乐融融的。
可是余周周很勇敢,很乐观,以及她后来上学为人处世、豁达热心,都很让人羡慕。
上下两本书我最为之心情起伏的是上本书的前半部分。
那时候余周周的妈妈生活很艰难,原本为了周周爸爸与娘家闹翻,后来母女俩却被他抛弃,周周妈妈实在难以独自抚养周周了又回到了娘家,我想一个女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走这一步的。
何况家中那些兄弟姐妹、三大姑八大姨等一系列不着边际的亲戚们都会闲言闲语,余周周在听说要回外婆家很不情愿,我很能理解。
亲戚,他们是在你发财得道之后对你恭维讨好夸赞,在你落魄时不对你落井下石就不错了。
有一段在饭桌上的描写我印象极深。
饭桌上大人们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再拉出来一较长短。
这种时刻,内向的孩子都很吃亏。
偏偏有一些很“好心”的大人,一定要让你露一下面,说几句话,美其名曰:培养见识。
余周周的两个表姐都很爱在人面前表现,争强好胜,我觉得这没有错,错在大人们的虚荣,更错在把虚荣心传给了孩子。
表现自己并不是要在贬低别人之上的。
“原来让一个人变强大的最好方式,就是拥有一个想要保护的人。”
周周想要保护妈妈,于是她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有了这样的打算:自己一定要变强。
上小学时,她学习上有困难,搞不懂拼音究竟是什么东西,跟老师关系紧张……她都乖乖的自己解决,不给妈妈添麻烦。
这样的周周很让人心疼。
上小学的周周可以算是刚踏进这个社会,接触形形色色的人。
她第一次发现自己不再是星矢,而有乐更加夺目的“小燕子”。
她第一次对“老师是像妈妈一样关怀我们的”这句话表示怀疑……但这些都是要面对的,勇敢的余周周,在用自己的方式面对成长,化解长大所要面对的不解和困难。
小时候,我们总是希望长大,似乎长大就不再需要忍受唠叨,就会用自己的方式决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可真正长大了就会发现,在大人的世界里,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早已不再是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甚至连自小心目中强大的父母也左右不了什么了。
我们开始变成复杂的大人,要面对谎言和虚伪。
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不喜欢你就不和你一起玩,不高兴就可以不说话。
长大的我们,面具成为每天生活所必不可少的东西。
这时候,我们才会突然发现,当初渴望长大的心声早已经随着岁月的变迁被埋没了。
我,抗拒长大,抗拒走近大人的世界。
在全书,女生我很喜欢沈屾,男生我喜欢温淼。
沈屾,她就是每一个班级中最爱学习、成绩最好的典型。
她被爱玩的同学说成书呆子,被所有人不理解。
这样的她的确不讨喜。
她平时兢兢业业,认认真真,别人在玩的时候她在学习,别人在学习的时候她更努力学习,可是上天的回报是什么呢?她中考失利,而那个不如她用功的余周周却考上了振华。
这个时候我对她只有同情,也对自己的学习状态表示了怀疑。
但在作者的番外中,我被沈屾打动了。
她中考失利却没有不甘,她不愿意接受花钱上重点而是毅然去了普高,她不相信高考她不能赢。
可是老天就是这样捉弄人,高考也并没有好结果。
别人问她后不后悔,后不后悔早知如此当初该玩的时候没有玩,该疯的时候没有疯?她说她不后悔!为什么不后悔呀沈屾,如果我是她,我想我要哭死了的。
这样一个沈屾,为了自己要的结果拼命争取,却不止步于失败,做什么事情都特别较真特别执着的劲头。
“莫羡人有,莫笑己无,有本事就自己去争取。”
温淼,一个温暖的大男孩。
不细腻贴心,什么事都看在眼里,放在心里。
不去争成绩名次,保住自己“万年老六”就万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