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热门16篇)
好的合同可以降低纠纷的风险,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撰写合同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并考虑交易双方的特殊需求。以下是一些常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供您了解和参考。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一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加速村组经济发展,扩大优质效经济发展规模,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用有价租赁的方式将其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供其开展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休闲娱乐、观光旅游、历史文化等经营建设和使用。
二、协议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二十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四、协议双方约定,土地流转价款前三年为100元/亩,(大写:人民币壹佰元/亩)。从第四年开始每年130元/亩。每年交清时间为每一个整年度的前一个月,逾期三个月未缴纳土地流转费款时,甲方有权收回流转土地。
来的`一切阻饶。
六、乙方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建设、生产、经营自主权,且承包期内乙方具有独立转让权利,但在转让同时需向甲方说明,使其受让方继续按照本合同所有条款执行。
七、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全额赔偿。赔偿金额将从下年度租金中扣除。
八、本合同不受村领导干部变动限制。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关于对流转土地上现有的附着物处理问题。甲方流转给乙方的土地应是净土地,乙方对现有土地上的附着物不作任何赔偿,甲方无条件解决。
2、在承包期内,如上级部门征用这方土地,赔偿所有按甲乙双方二八分成,甲方二成,乙方八成,土地赔偿归甲方。
3、甲方应协调水源、电源及建坝基用土供给,以及通往田间的所有道路的畅通,保障乙方正常建设、生产、经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9月18日。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充分利用_乡冬闲田,发展经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将甲方水田的冬季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种植泽泻,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县乡村的水田192亩的小春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用于种植泽泻。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及结算方式:按每亩元,共计元,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甲方负责做好所涉及的农户工作,并造具花名册由各农户签字认可后交乙方存档。
五、甲方在大春收完水稻后不能把水放掉,小春季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
六、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加快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确保_________年该项目能顺利交付使用,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广场主体结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位于_________交汇处(祥见初步规划图),占地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全部主体结构工程(详见规划设计图及。
施工合同。
)。
三、工程承包模式:甲方向乙方发包,由乙方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等全包干的方式承包。
四、本项目工程总造价:按中国建筑国营二级收费标准计费,约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元)。
五、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能通过中国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
六、施工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日历天。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施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所承包工程的总价以最后工程竣工结算价为准。
2。乙方同意甲方用自己控股的将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用地一块转让给乙方冲抵甲方应付给乙方承建本项目的工程款,差额部分,双方届时另外协商,该地块位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可建商住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单价为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3。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地皮首期转让金了_________元人民币,具体支付数额及时间如下:
_________。
4。甲方在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同时,乙方与甲方签订一份欠款。
协议书。
并向甲方出具经_________律师行签印的欠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币地价款的欠款依据凭据。
5。甲方根据乙方在_________广场工程上的进度投资款额分批向乙方开出收款收据,每月开出一张,直至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完工为止,待工程竣工结算后,如果结算总额与收据总额不一致时,以最后结算总额为准,冲抵乙方向甲方开出的欠据。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按已确定的规划及设计图纸的要求建设施工。
2。为确保工程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建设施工进度。
3。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对乙方施工中不合格部分,有权指令乙方返工、修改。
4。甲方负责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进场后能正常施工。
5。甲方负责用以抵工程款之用地的三通一平,确保乙方能正常开发建设该地块。
6。甲方负责办理以地抵工程款的用地的转让手续,并配合乙方办理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的有关合法手续。
7。甲方必须办理好_________广场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合法手续。
8。甲方负责协调好因本项目的施工建设而涉及的外部关系。
9。甲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交_________广场完整的主体结构施工图纸,以利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工作准备。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按已审定的设计图纸的要求,采用全包干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任务。
2。抵工程款商住用地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有权立即投入开发建设,并可预售楼花,开发、预售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3。乙方必须按规划、设计图纸之要求建设本项目之主体工程,并保证质量,按期完工。
4。在建设期内,乙方除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外,还须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施工进度表,供甲方备查和督促之用。
5。乙方须认真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经检查检验不合格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返工、修改的费用。
6。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未完工之前,不得将黄扑地块转让或抵押给第三者,必须是乙方自行开发,在有利于_________广场建设的情况下,确需转让、抵押该地块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或抵押,但转让、抵押该地块所得资金必须优先用于黄扑地皮或_________广场的开发建设。
十、保证。
1。乙方保证能按期按质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的建设任务。
2。乙方保证转让或抵押黄扑地块所得资金全部进入甲乙双方在_________设立的共同帐户。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黄扑工程进度情况有计划地使用该资金。_________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双方共同签名方能提款,每周乙方需向甲方汇报使用情况。
3。乙方必须确保_________广场工程的资金充足。若因乙方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无法继续施工,或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主体结构工程。甲方有权凭乙方出据的借据及律师楼签印的所有关于本合作内容的法律文件,依法查封甲方已转让给乙方的黄扑地皮及其地上所有建筑物,并可以此弥补甲方的损失。对乙方在_________广场项目中的投资亦同时终止核算,甲方还有权追究乙方其他方面的违约责任。乙方愿意用自己公司的名誉及_________公司自有资产作黄扑地皮等值资产的担保。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资金不足或自身管理的原因导致_________广场工程半途停工7天以上,或落后计划进度15天的,甲方有权每天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从乙方落后计划进度的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如果乙方落后计划进度满30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巳投入的资金一概不予核算和退还,并有权凭乙方开出的借据请求乙方还款。
2。乙方不能按期完成_________广场的主体结构工程任务,每超过一天,甲方罚款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
3。甲方不按期将黄扑地皮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不付首期土地转让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项付款的,甲方有权按逾期付款的金额期限,以月息三厘计罚乙方。超过30天未付齐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乙方提前完工的,每提前_________天,奖励_________元。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二、合同期限从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1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243元,在20xx年1月1日前将2年的承包费一次性结清,结不清自动取消此合同。每2年续签一次,价格随行就市,双方协商定价。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但不得改变农业土地使用性质,不得转租他人,不得将甲方土地同他人换耕。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及时除草,不能留下杂草,保养、平整好每块土地,不得损坏。
六、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集体土地政策有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期满,如乙方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5、乙方如果违反了上面第五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农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4)双方承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承诺业已将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级管理部门或权力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及时办理其内部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行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内部管理规定为由对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土地。
第一条甲方发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地块编号为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或地籍图)。
第二条土地面积为十万亩,其中不含荒坡、沟、路、渠、沿江沿堤内外平台、内滩外滩等纯净粮田面积不少于五万亩。土地具体坐落以双方认可的坐标图纸界定,并于实地以界桩、界标标明。
第三条甲方承诺拥有该土地排他的使用权,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为________。如他方主张该土地的使用权或对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权提出异议影响本协议履行的,甲方应及时排除障碍,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前未将本协议所指的土地发包给他方经营,未于发包土地上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甲方承诺本协议签署后不将发包土地承包给他方经营,不对发包土地设置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物权及其他物权障碍。如甲方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范围内。
第二章土地用途。
第六条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名特优种苗基地、牧草基地、种鹅基地、医药原料基地等。
第七条乙方根据以上项目建设的规模和时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筹建木材加工企业、食品加工企业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关企业。
第八条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时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乙方有权将承包的土地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转租转包行为不免除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应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
第三章交付。
第十条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体方式见本协议附件。
第十一条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土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甲方交付具体土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土地上实地竖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交付起算期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为准。承包期以此计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业用途的,承包期为五十年。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具体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以实地丈量勘测为准。
第十五条甲方应协助办理当地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四章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条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费标准为,成片良田80—100元/亩年,荒坡、荒沟、路、渠等承包费另行议定。具体土地承包费标准于双方签署土地交付文件时确定。
第十七条如国家政策低于双方议定的标准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如国家政策高于双方议定时,以双方议定为准。
第十八条承包期内,土地承包费标准不变。如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议定,双方未达成协议时,以本协议及有关附件为准。
第十九条承包费于具体土地建设期满后开始计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设期根据具体土地不同为五至八年,具体细节以双方签署具体土地交付文件中确定。
第二十条承包费的支付方式为一年内分二次支付,首期不迟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迟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承包权。
第二十二条甲方尊重乙方以种植、养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农业目的而使用本协议所指土地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所指承包权范围不仅包括所涉土地,还包括坐标图内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间。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所涉的承包权,双方应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确认乙方的承包权。如办理登记手续有困难的,双方应将本协议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手续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
第二十五条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部分转包转租给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时应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及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第
二十六条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作为出资,与他方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第二十七条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权设定抵押、质押,但应及时通知甲方。实现抵押、质押权时,买受人仅得进行农业目的的使用,并不得与本协议的原则发生冲突。
第二十八条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只有在乙方明确拒绝继续承包时,甲方才可以将本协议所指土地另行发包给他人。
第六章成果权。
第二十九条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设的附属设施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7)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7)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第三十条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农作物、渔产品、畜牧产品、禽类产品、牧草、药材以及其他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无论是成熟未成熟、无论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拥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一方办理林木、林地的登记造册手续,积极配合一方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登记,获取有关权属证书。确认乙方的林木所有权。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收获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林木采伐、运输、加工、销售等手续。
第三十三条除林木外,法律法规规定应办理其他有关农业资源登记手续或者收获手续的,甲方亦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办理有关登记造册、行政许可等事宜时,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费用。
第三十四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乙方有权拆除。甲方拟接受该财产的,应当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重置成本价值。
第三十五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当年生草本农作物的,乙方有权要求承包期延长至农作物成熟收获之时。
第三十六条承包期满,承包土地上附着的农作物为未成熟或未收获的林木、多年生农作物的,甲方应当接受该财产,并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当年市场价值。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在其建筑物、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林木、其他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成果上设定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
第三十八条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取得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无形资产,其所有权由乙方所有。乙方拥有排他的申请、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第四十条甲方的权利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代收乙方应当上交有关税费的权利义务:
(3)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甲方应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7)甲方应提供有关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8)甲方应当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证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顺利实施,保护乙方权益不受侵害:
(9)因盗、毁、抢等不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先行全额赔偿,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0)甲方应当每年将承包费的15%返还给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围内的福利基础建设:
(11)甲方应当为乙方全力争取国家给予当地的各项优惠政策:
(12)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林业保险,发生保险索赔事宜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索赔事宜:
(13)甲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业、农作物遭受病虫害的侵害:
(14)如发生一切阻碍、危害乙方承包经营事项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15)甲方应当积极提供水利、电力等设施便利给以方使用,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十一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6)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土地承包费:
(7)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收购、参股当地企业的权利:
(8)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将土地发包给当地农民,优先录用当地农民参加乙方的工作:
(9)乙方有权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内进行轮作:
(10)必要时乙方应当在承包土地范围内给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设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的便利:
(11)乙方对其林木、农作物或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四十二条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四十三条任何一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组织结构发生变更,或发生重大诉讼,或发生重大财务危机,可能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时,应及时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条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误导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干涉承包经营或者变更、解除本承包协议。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重大疾病虫害、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全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的履行问题。
第四十六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七条因不可抗力而致减产减收,乙方可以请求减免因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承包费。
第四十八条国家因环境保护、国防建设、公用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土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国家给予的补偿费用应优先弥补乙方的损失。
第四十九条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就有关损失充分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应由双方平均分担损失。上述损失仅包括直接投入产生的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第五十一条甲方拒绝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当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该损失计算标准为1000元/亩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协议指明的土地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二条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费的,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确定的违约金标准。
第五十三条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费过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时,乙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前设定的承包费。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绝交付某具体土地地块承包费时,甲方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安抗辩权,拒绝交付此后设定的具体土地地块。
第五十四条任何一方的重大违约行为完全破坏双方合作基础的,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时,他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和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协议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计,不得解释为限制协议内容。
第五十六条本协议取代此前双方达成的任何书面口头协议,上述书面口头协议不再发生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签署后双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条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条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解决。仲裁机构为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十一条发生争议后,任何一方暂不提请仲裁,不意味着放弃仲裁权,也不意味着将来不提请仲裁。
第六十二条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____市____管理局应对本协议进行见证。本协议应由____市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证机关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xxxx年x月xx日。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四
甲方:(出租方)。
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高收养殖立体化,更好的实施菜篮子工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益,双方协调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
甲方把金跃村大湾湾河滩承包给乙方搞养殖基地,土地所处位置于李家山金跃村,土地面积为15亩.
第二条.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纳的时间。
租金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纳租金时间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纳下年租金.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包括征用)必须征求乙方的同意,否则不予转租或转移.
2、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将租用财产承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条.土地期满及征用约定事项。
1、在租赁租赁期间,如乙方依法征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征用时间截止后的租金。土地征用权及相关收益归甲方所有。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未能征用甲方财产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如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财产,乙方所投入固定资产,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以上条件以外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变土地其他性质(既只能是养殖产业)。
2、在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滞纳金。
第八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期间乙方将租赁财产(既土地)无权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条补充协议。
乙方在租赁期间若不投入生产,茺废及闭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乙方每年给村民委员会交纳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费。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五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监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
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
(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
1、乙方按每亩260元价格,将名下64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20xx年,承包费五年一付,金额83200元。到20xx年1月1日之前,将后五年承包费金额83200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64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
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时间: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土地出租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___________。
村民委员会:___________。
镇人民政府: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七
为了促进本村脱贫致富,打造一个最美乡村观光旅游,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麻阳苗族自治县石羊哨乡跃马寨村(下属一、二、三、四、五组村民签字为准名单附后)约5800亩地块(具体以林权证标示面积为准)及粮田约280亩(以村里档案或粮田证书为准)租赁给乙方从事农业开发、种植、养殖及观光旅游休闲项目。
二、租赁期限。
租赁的地块所有权年限为3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计算。
三、租赁价格。
1、租金为12元/亩/年,租金每20xx年在原基础上增加30%,以人民币支付,此价格为甲方未将林权证过户给乙方的地块;并提供林权证复印件给乙方。
3、协议租赁范围内的粮田按净用面积支付:200元/亩/年;有经济作物按每亩20元计算。
4、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地块在合同生效前有经济作物,该租赁地块的所有经济作物纳入乙方公司统一管理,收获权利归甲方所有。但不能荒废,荒废一年乙方有权开发不做任何补偿。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现金方式支付租金,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支付租赁地块年总金额的5%,在地块租给乙方后,付清余下的95%。支付金额按合同对日一年一付(由乙方支付给村民委员会指定帐户,款项到期后由甲方开给乙方收款收据方可由甲方支付到人,并提供每户收款收据给乙方公司做帐保存)。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20xx年10月28日前将租赁承包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承包经营权租赁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租赁土地必须以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块范围为准,甲方不得更改认定的亩数、范围等。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整改、组织生产、经营及产品处置权。
3、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4、乙方在未盈利的情况下,甲方允许乙方将此土地所有权转租给第三方,转租费用由乙方享受,但要通知甲方,按原合同办。
5、如遇国家对乙方本次租赁的地块进行征用,土地及开发前所留下原着物补偿金归转让方所有。地块上开发的附着物及建筑物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6、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甲方不同意继续租赁乙方,应于合同到期前三年书面告知乙方,同时在合同期满后,甲方应继续给予乙方充分的时间处置投资建筑物及其他,否则,甲方应以市场价格收购乙方投资建筑物及其他。
7、其他约定:在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跃马寨村级硬化公路设施时,不需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甲方及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生产经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硬化道路由乙方修理。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总租金的10%,且甲方还应向乙方赔偿乙方总投入资金的100%。
2、乙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每年10月29日到11月29日付款,如延迟付款时间,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3、乙方在前三年开发后所留下的原作物及林木归甲方所有(注明:成林的大松木8公分以上不得砍伐),如阻碍乙方观光开发需砍伐,乙方应以市场价提高10%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干涉。
八、争议条款。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同意并经麻阳县石羊哨乡政府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村委会(签章):(下属村民签字名单附后)。
村委会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章):
备案方(乡镇签章):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八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出租。
二、流转的期限为五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负担。
四、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流转费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甲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九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四至。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村__组_____位置的机动地面积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补贴、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处分权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及附着物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承包优先权。如不继续承包,甲方应按当时的市价评估地上附着物,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组长(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十
发包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四至。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村__组_____位置的机动地面积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四至界限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补贴、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处分权和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及附着物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5.本合同期满,乙方享有承包优先权。如不继续承包,甲方应按当时的市价评估地上附着物,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一
乙方:赊湾镇多庄村委多庄一组 代 表:
二组 代 表:
三组 代 表:
为提升赊湾镇涧岭店街集镇规模,壮大我镇地方区域经济,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规定,我镇多庄村新农村规划已经省、市、规划部门合理规划,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新农村建设有序进行和构建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甲方欲在乙方所属的39.899亩面积土地内,建设新农村社区。该区域地处赊湾镇多庄村北部,北邻木庄地,南邻411公路,西临唐河界。
一、甲方根据此区域土地现状,按2.5万元/亩,共计39.899亩并一次性付给乙方997475元作为一次补偿。
二、甲方共付乙方997475元现金后,即取得该区域的土地所有权及管理使用权。
三、乙方愿意拿出该区域土地供甲方建设赊湾镇新农村社区,在得到共997475元的一次性补偿金后,放弃该区域的所有权及使用管理权。
四、乙方负责该区域土地现使用户的土地调整、补偿兑付及其他善后工作,保证不影响新农村社区建设及后期正常运行。
新农村建设用地占地补偿款发放表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x年 月 日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二
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发展现代农业离不开农民,离不开土地,那么签订新农村土地承包。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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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和政县镇(乡)村社个人承包土地,面积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做苗木种植使用。
二.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后若苗木未出完,合同自然延续,有关租金等问题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现金元,大写。承包金每年公历十月一日至七日,在七个工作日,按所租地亩数计算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有甲方承担。
六、承包期内,乙方按照自己对土地的需求可以提前将承包地交回甲方。若在春耕结束后交地时,乙方付清当年土地承包费。甲方不能以各种理由拒收承包地。乙方挖完承包地苗木后付清地租,合同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____________的约_____亩土地(按田头册为准)承包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从事黄栀子及其他经济作物生产经营。承包地的界限四至由甲方农户整确提供给乙方。如果甲方在乙方黄栀子栽种后一个周内没有提出书面要求的,以黄栀子实际种植范围为界。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38年11月31日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承包租金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壹佰元整,一年一付,每年12月10日前支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
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8.土地承包到期后,承包合同终止,农作物自行处理。
9.如果甲方农户建坟需要用地的,应该合理补偿乙方的黄栀子成本费。
五、其他约定。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包(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接包(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转包(出租)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包(出租)期限。
转包(出租)期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包(出租)价款。
转包(出租)土地的转包金(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不包括依法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包金(租金)。
1、现金(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一次或分次)支付转包金(租金)的方式,实物为: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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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三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
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买卖土地合同(二)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_________________号厂房______层,厂房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并配套场地______________平方米,按房产证为准。
2、土地使用权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实际年限按产权证。
二、厂房价格及其它费用:
1、厂房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总价(含人民币土地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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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十四
订立合同双方:
(下称甲方)。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山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土地承包期限为20__年,自20__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1日止。
1.乙方在承包期内不承担甲方其他有关税费及社会负担。2.乙方对承包土地进行翻耕开垦和套种其他经济作物,甲方及农户不得干涉。如因国家建设和甲方村镇建设需要征用承包地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3.因乙方黄栀子基地建设需要在承包地内修建道路、水池、晒场等固定设施,甲方应给予协助和支持。固定设施用地由甲方协调,用地租金同承包地租金一样。承包期外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4.乙方有使用甲方承包地上生产用水的权利。
5.乙方承包地建设所需的劳动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原则上就地优先解决。
6.乙方争取到的支农优惠政策全部由乙方享受,甲方及农户因给予大力支持,不得借故截留、阻挠、刁难。
7.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承包地内的一切农作物甲方必须自行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处理。
1.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的确无法解决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执行。
2.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乙方:平阳县方家黄栀种植专业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新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篇十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通过 土地承包 方式取得甲方 农村耕地 亩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以东、以西毗邻的 农村耕地 亩 发包给乙方使用。
土地方位为:东起 ,西至 ,南至纸 ,北至 。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二十年不变,即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 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付款方式为: 。第一年在合同签订15日内一次性缴付,以后的每年在合同签订日15日内将下一年的租赁费缴付给甲方。
四、乙方承包土地后应积极发展,在耕地上种植林木、果树、花卉、种草、养殖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土地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所承包土地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土地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土地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承包土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土地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投入和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水、断电、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
十三、本合同履约期内,如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四、在合同履约期内,任何一方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变更,都不得因此改变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二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政府和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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