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优秀20篇)
一个好的计划需要具备具体、可行和切实可行的特点。计划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定计划的详细程度和合理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制定计划的技巧,供大家参考。首先,做好计划前的准备工作,了解自己的需要和资源,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其次,要学会灵活应对计划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和优化。同时,要勇于行动,不仅要制定计划,还要积极地去实施和执行。最后,要总结经验,反思计划的实施过程,不断改进和完善自己的计划能力。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一
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已成为制约畜牧业健康发展和阻碍动物及其产品出口创汇的重要因素.介绍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作者:石明作者单位:甘肃省会宁县畜牧兽医局,甘肃会宁,730700刊名:现代农业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yekeji年,卷(期):2009“”(4)分类号:s851.33关键词:基层动物防疫存在问题对策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二
当前动物疫情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建立动物防疫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基础免疫做细做扎实,建成阻断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免疫保护屏障,已成为当前各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群众的认识不到位。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对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公开公布制度。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动物疫情处于封闭和保密状态,社会对动物防疫的认识还处于一个较为低下的层面,没有将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当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养殖户认为防疫员打防疫针是为了完成任务,以致在免疫接种过程中主动支持配合少,刁难阻碍多。
(二)饲养方式相对落后。农村畜禽散养比例大、饲养条件差、管理粗放、防疫难度大。
(三)畜禽交易和长途调运容易引发疫情。畜禽调运、交易频繁,引发疫情的风险加大。
(四)机构不健全。目前还有一些地区乡镇机构不健全,乡、村防疫员经费没有保障,防控工作不能全面到位,影响了免疫等基础性工作的落实。
(五)法制观念淡漠。养殖户认为饲养的畜禽是私有财产,打不打防疫针、畜禽是否病死是自己的事,其他人无权干涉,这种思想严重影响免疫工作的实施。随意抛弃、宰杀和食用病死畜禽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动物疫病综合防控。
(六)动物防疫的组织管理薄弱。
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纳入政府公共卫生管理的程度不够,基层政府对基础免疫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畜牧兽医部门的事,在免疫实施过程中的宣传、组织、管理上存在不力、不作为的现象。
2、兽医管理体制建设滞后,动物防疫体系网络不完善,村级动物防疫组织形同虚设,防控政策、计划、方案等行政技术措施不落实。
3、动物防疫法制建设滞后,动物防疫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不配套,国家制定的防疫政策、技术措施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4、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强制手段不足,不能有效打击抗拒、阻挠强制免疫行为。
1、防疫工作中必要的免疫过敏反应抢救费、反应死亡补偿费、防疫设备运行维护更新费、村级动物防疫人员补助费等公共财政没有纳入应有的`预算,未真正得以保证。
2、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承担了基础免疫的主要工作,()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加之管理松散,致使人员不稳定,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技术水平不高,造成免疫密度低、免疫质量差的不良局面。
3、疫苗运输、保管设备缺乏,难以保证疫苗质量。因而免疫效价低,免疫抗体保护率不高,免疫后发生疫病的事件时有发生。
4、农村防疫中的免疫程序得不到认真组织实施,往往是只能集中进行春秋两次大面积免疫;新补栏动物免疫工作得不到有效监管,因不能及时进行补免留下免疫空档,存在着疫情隐患。
5、基层防疫人员存在着政治意识不强、业务技术水平不高、防大疫的意识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虚报免疫密度、免疫进度,不按规定保存、发放、使用疫苗,不按免疫程序实施免疫的情况屡见不鲜。
(八)候鸟迁徙易造成疫情传播。
我国水网密布、低湖洼地较多,冷暖季节变换时候鸟迁徙频繁极易造成疫情传播。
二、对策。
(一)健全法律体系。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虽于1月1日起实施,但相应的配套法规仍未出台,应注重可操作性和强制性,对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动物防疫工作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法律责任应更加细化,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重大动物防疫目标层层落实到人,防止重开会布置,轻检查落实、处理处罚的情况出现,加强动物免疫监督机制的建立,确保基础免疫扎实有效。
1、将“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规定落到实处,政府不仅签订目标责任书,而且要加强检查监督,切实履行政府在动物防疫工作中的领导、宣传、组织职责,将免疫密度与工作业绩挂钩。
2、各级动物防疫人员实行分片定点联系责任制,县到乡、乡到村、人到场,严格技术要求、目标任务、工作纪律和奖惩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照免疫操作技术规范实施免疫,确保免疫效价,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3、对防疫工作中主要指标,如免疫密度、免疫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免疫密度根据动物标识、免疫档案、调查养殖户、疫苗领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免疫质量以抗体检测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对达不到规定密度和有效保护率的责任人予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责令限期进行补免,情节严重造成疫情发生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动物防疫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网络,设立村级动物防疫室,主要承担每年春秋两次普免和新补栏畜禽的补免、防疫档案的建立、动物标识的加挂、畜禽圈舍消毒、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监督、疫情监测等公益性工作。村级防疫室的设立能密切与养殖户的联系,利于补免工作的开展,利于动物疫情的及早发现,利于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的推广。村动物防疫员从素质高、业务精的兽医中选聘,公共财政实行按村建制大小、禽禽饲养量多少按月定额补助,并建立养老保障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2、加强乡村动物防疫队伍的技术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或讲座,分层次对动物防疫人员进行基础知识、基本操作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加快知识更新步伐。不断提高防疫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防疫人员的责任心,逐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动物防疫队伍,提高动物防疫科技含量,确保防疫工作科学规范。
3、增加防疫设备的配备和更新,延伸防疫设备到村防疫室,彻底杜绝使用无效苗的现象,提高免疫质量。
4、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对农村养殖者的科技普及力度,改变传统养殖陋习,逐步过渡到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并通过村规民约的形式约定畜禽实行笼养、圈养;大型养殖场采取防护罩,减少与鸟类的接触,逐步形成养殖户支持防疫、配合防疫、主动防疫的局面。
5、落实免疫副反应补偿机制,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对在实施免疫工作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副反应,给予及时补偿,密切养殖户与防疫员的关系,全力推进强制免疫工作。
(四)加大经费投入。在保证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和更新的同时,保证动物免疫、检疫、消毒、监督、诊断、监测、疫情报告、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五)积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要严格实施从春秋普免逐步过渡到按程序常年实施免疫,进一步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免疫效价。
(七)切实强化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做好应对突发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的充分准备。根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及时划定疫点、疫区及受威胁区,严禁畜禽及相关产品流出疫区,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八)广泛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控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动物防疫科普知识,大力宣传国家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加强对广大农民、养殖户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经营户的法制教育,使动物防疫工作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九)大力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步伐。依靠自然屏障,建立人工屏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提高各级政府对重大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控能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动物防疫体系和工作机制。
(十)进一步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1、加快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进程,及时总结和分析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2、开展规模养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通过报送规模养猪场标识和生产防疫信息,及时掌握母猪生产繁育情况,与能繁母猪补贴、保险以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等工作紧密结合。落实母猪补贴和生猪保险,以佩戴耳标为依据,进行跟踪管理。
3、加大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促进强制免疫工作开展。
(供稿:姜顺传)。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三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责任错位。当前对基层信访的考核制度是对上访量的统计,对息访率的考核,在属地管理和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稳定成为了第一责任,基层干部为了“帽子”问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信访者息访。于是,面对越来越多的谋利型上访者,基层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在“起火”与“救火”之间来回奔走。因此,当上访专业户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让官员们烦不胜烦时,给上访者施舍一些钱财、给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息事宁人、罢诉息访的目的,成为了政府部门应对上访时的普遍选择。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不仅破坏了既有的规则,而且对其他当事人起到示范作用,使部分谋利型上访者看到了谋利的希望,为上访专业户的进一步蔓延创造了空间。
(三)治理无法。《信访条例》对政府行为很有约束力,但对那些无理上访的人则没有任何约束力,这让基层政府在信访治理中很被动。再加上近年来个人权利本位畸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这些都为无理上访者与政府的博弈中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因此,一旦基层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会出现越级上访。
上访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和不断蔓延,既有体制的原因,也由思想意识的原因、政治法律制度和领导方式的原因,理顺和解决好上访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合力。
(一)创新和完善信访相关制度。
1、合理界定信访界限,重塑信访功能。在当今中国,上至国家大事,下至家庭邻里纠纷,信访无处不在,无所不管,“信访洪峰”的出现是信访范围无限化的结果,只有明确信访的范围,才能充分发挥行政信访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信访制度偏离了其“政治参与”功能的制度初衷而承载了本不应承担的权利救济功能,由此造成其既无法充分实现民主监督的功能,又破坏了司法权威,进而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应将其功能定位于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这不仅需要像信访这样的民意表达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也需要强化信访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从法律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
2、建立无理上访终结机制。在当前的确存在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度。对部分确无问题可解决,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信访案件,经上报州、省信访联席会议复核,确认为无理信访事项后,报国家信访局备案,涉法涉诉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备案的信访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去省进京正常登记上访,不再列入通报范围内,不计总数。但是,一旦他们进京非访,仍然没有行之有效的打击手段,仍然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维稳压力。因此,必须完善对确认的无理访的终结机制。对于已经确认备案的无理访,不应该再由地方负责,国家应从法律层面上坚决给予打击,防止无理访变为无休止的信访。
(二)加强基层政府的信访治理。
1、提供法律援助,完善利益诉求机制。上访是群众利益诉求的一种表达途径,上访者大多数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正是因为其本身状况的不如意才希望通过上访予以解决。因此在处理上访案件时,应将信访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对涉法问题做好解答,对符合援助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强信访的法律含量,提升公民依法信访的质量。
2、建全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妥善解决好上访问题就是减少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整体和谐的目的的一项社会战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作出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将其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实施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以此建立早预防、定措施、想对策、清根源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隐患。
的意见,做好评议意见,对未超过半数以上听证者的认可的评议意见,不得申报终结。信访听证制度扩大了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机制的社会参与面,让社会来监督政府部门是否有依法办事,从而压缩无理上访户与政府部门博弈的空间。
4、加大对基层维稳的保障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维稳干部的工作能力的培训。二是要落实维稳经费和装备,加大对基层维稳工作经费和装备的支持,确保维稳工作的后勤保障到位。同时,要解决基层维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在一线工作。三是要爱护愿意做事的维稳干部。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失误。对于那些敢于做事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有争议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干出成绩引来忌妒、大胆干事得罪人的干部,要看得“重”些,肯定要“多”点;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深入分析,正确对待。对那些不愿做事或不适合从事维稳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维稳战线的战斗力。
**经济区信访办。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四
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方面,针对这项工作的艰巨性、特殊性和重要性,为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组织专门调研人员对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提出相应解决问题的办法,以期在探索解决信访问题的治本之策,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近几年来,法院加大了信访工作力度,采取各种方法和措施,化解了大量信访问题,信访总量下降,化解矛盾及时。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构建,社会的不断发展,当事人涉诉信访的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涉诉信访案件呈现多元化、多次化、多访化的“两多”趋势。
(一)多元化。
涉诉信访在法院的各个诉讼阶段都有发生。
1、立案阶段,起诉人到本院起诉时,因提供的证据不充分,或者不属本院管辖。本院不予受理,起诉人不服,往往采取上访的形式,要求法院立案。
2、在诉讼阶段,一些当事人由于自己提供的证据不充分,事实又不清,而败诉。当事人不是从自己找原因,而是将责任推向法院。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偏听偏信他人蛊惑(特别是一些律师,在收取当事人高额代理费后,发现案件面临败诉风险时,将责任推向法院),曲解法条和政策,无理缠诉信访。甚至有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为达到自己的诉讼目的,以上访的方式向法院施压,迫使法院做出有利于他的判决。
3、在执行阶段,一些当事人不了解法院的执行机制,案件刚进入执行程序,就向承办执行的法官询问,何时到法院拿执行款。还有些当事人不能正视诉讼风险,对一些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穷尽手段不能执行、应当中止、或终结的案件,态度强硬,无端将风险转嫁到法院和政府身上,以上访的方式要求法院来承担其交易风险,让法院和政府为其交易失误来买单。
(二)多访化。
民间有句顺口溜叫“上诉不如上访”。近年来,随着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对信访工作越来越重视,相当一部分信访者为达到自己的目的,因同一件事、同一个理由,到不同的部门多次上访,甚至到同一个部门多次上访。特别是在国家、省、市、县开展重大活动期间,比如两会期间、国庆期间等等,大部分当事人认为这是一个上访最佳时机,于是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态势,不听任何解释,坚持上访。
(一)信访者认识存在偏差。
1、有些当事人文化水平低,对法律一知半解或片面理解,总认为办案人员有偏见,裁判不公,有的当事人自认为有理就能打赢官司,一旦案件因证据不足败诉,不是从法律规定,事实证据等方面找原因,而是主观臆断办案人员徇私枉法、偏袒对方,并以此到处上访。
2、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是万能的,要为当事人的案件承包到底,只要自己的案件胜诉了,不管对方当事人是否有履行能力,都要求法院尽快执行到位,一旦因被执行人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便上访,称法院不执行生效判决,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强烈要求上级或党政、人大机关责令法院尽快执行。
3、有些投机型上访人明知自己上访无理,但在利已思想驱使下,认为只要把事情闹大,上面就会重视、解决,自己就有利可图。
4、一些当事人认为,人治大于法治,找的机关越高,找的领导级别越高,自己的问题越有可能得到解决,从而出现了越级访。
(二)法院工作存在不足。
1、少数审判人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审判作风不够端正。如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存在态度冷、硬、横、冲现象,有的在庭审上语言不恰当,甚至不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导致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而出现上访。
2、有些办案人员审判指导思想存在偏差,过于强调一步到庭,强调当事人主义和居中裁判。不愿做到判前释法和判后答疑工作,不愿用过多的时间和耐心去做调解工作,有的只在庭审上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只要有一方表示不同意就简单一判了之。这样,不仅导致案结事未了,甚至激化矛盾,引发当事人上访。
3、少数案件质量确实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在叙述事实、证据论证、说理及校对等方面存在疏漏、说理不透、内容简单问题,致使当事人不知道败诉或定罪量刑的原因,进而对公正裁判结果产生怀疑而上访。有的是在程序上存在瑕疵,导致当事人对实体裁判不服而上访。
4、对涉诉信访的工作力度不够。有些初信初访案件能够及时处理,由于工作拖拉而没有及时审查处理,或虽已审查,但没有过认真审阅案卷,对初访人员只做简单答复,不能令人信服,以致初信初访案转化成了信访老案。
(三)社会有关方面的原因。
1、有关责任单位对信访工作方法欠妥,怕在自己的责任范围内出现上访,以困难补助等名义给上访人经济安抚。
2、舆论宣传助推了一些当事人上访。有些案件本已经得到处理,案件审理都过去多年了,不论该不该上访,有理没理,也去上访。如果媒体在宣传领导干部为信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同时,也报道一、二件对无理缠访、违法闹访进行处理的事例,那些自知无理的当事人也就不会上访。
(一)加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力量,深化农村、社区普法教育工作,积极探索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治和法治化管理的水平。要采取“以案讲法”的方式,广泛宣传法中之案、案中之法,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学法热情,力求收到更好的社会效果。在城乡基层群众中,要重点宣传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提高群众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的意识和能力。
(二)建立三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涉诉信访风险评估机制,要求广大法官在案件办理的各个阶段,都要增强预防涉诉信访意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大力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涉诉信访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通报制度,扩大通报范围和效果,对涉诉信访案件通报到原承办合议庭和承办人,促进法官树立正确的审判业绩观。三是建立和完善诚信约期制度,使当事人对申诉事项的处理、结案时间有明确的预期,避免重复来访催办,减轻当事诉累。
(三)切实提高审执质效。涉诉信访大多数因对案件审判不服,执行不到位而产生的,要避免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就应从源头上抓起,切实提高审判和执行的质量和效率。要使案件审判和执行的质量高、效果好,使当事人、社会和公众认知、理解和认同,需要法官等工作人员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有相当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有良好的审判,执行工作作风。这就要求法官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司法能力,尤其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这是涉诉信访的治本之策,只有较强的司法能力,才能提高办案质量,减少差错,避免涉诉信访的发生。
(四)加强调解息诉工作。调解不仅可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性,而且还可以达到案结事了。在办理各类案件时,在诉讼的各阶段、执行的各过程,在不违背自愿、合法原则下,只要案件存在调解、和解、协调可能的,就要尽最大努力做好调解工作,力争调解解决纠纷。对于经过努力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也要做好判前释法,判决说理和判后答疑工作,使当事人在判前充分阐述自己主张的理由和依据,在判决书中能清楚地知道胜诉的理由和败诉的原因,在判后经法官的答疑解惑能增强其对判决的认同感,从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同时,应严格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要等到当事人上访后,才高度重视。
(五)着力化解初信初访。初信初访案件与上访老案相比相对易化解,因为上访老案是在初信初访时信访人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然后,信访人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访,历经几年,消耗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钱财,对法院产生不满情绪,且经过几年的上访,见了世面,胆子大了,积累了上访经验,因此对上访老案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为此,对初信初访案件,要下大力气予以化解,不能使其转化为信访老案。
(六)建立依法治访机制。依法治访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也是信访工作发展的方向。从当前涉诉信访情况看,部分信访人员依法信访观念淡薄,长期无理缠访,甚至辱骂法院工作人员,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闹访行为,对这种行为如何治理、无具体的法律法规,有的采取教育劝解等方法,致使信访工作效果不佳。另外,有的信访案件承办人,工作不负责任,办事拖拉,引发信访人对法院产生不满,因此有必要建立依法治访机制。一是要在信访工作条例中明确信访人的权利义务和无理缠访,无理闹访的责任。同时,应加强对涉诉信访的监督力度,对信访工作责任人因主观原因未处理好能够处理的信访问题,应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二是法院在处理信访问题时,对确实在实体上或程序上存在错误的案件,要敢于面对,依法纠错,但对少数钻法律和政策空子的无理上访、缠访和闹访的上访人,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绝不能让会吵会闹的人占便宜。三是要建立信访问题的提出受理,办理、上报等工作机制。目前,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办理机构设在立案庭,由于立案庭本身存在人力、物力、权力的不足,导致其协调解决信访的功能不能很好的发挥。所以,建立专门的涉诉信访工作机构,负责办理涉诉信访案件,以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是大势所趋。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五
维稳就是维稳。目的是: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公正、更和谐。”近年来,随着官员腐败加剧,贫富差距拉大,人民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信访等法律规定的申诉渠道作用不大,而底层民众也不得不频繁地进行超越法律规定的反抗。一些地方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他们不支持甚至强烈压制这些活动,即保持稳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各级维稳职能部门必须提高站位,深入分析研判新时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维稳信息员和民情联络员制度,发挥其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社会触角广的优势,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作出科学预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决策不当引起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和完善干部帮扶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搭建沟通平台。比如,海盟金网开发的社会维稳管理系统,社会维稳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覆盖全面、触觉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社会突出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上报、督查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不稳定事件和涉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和监督管理。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责任错位。当前对基层信访的考核制度是对上访量的统计,对息访率的考核,在属地管理和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稳定成为了第一责任,基层干部为了“帽子”问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信访者息访。于是,面对越来越多的谋利型上访者,基层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在“起火”与“救火”之间来回奔走。因此,当上访专业户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让官员们烦不胜烦时,给上访者施舍一些钱财、给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息事宁人、罢诉息访的目的,成为了政府部门应对上访时的普遍选择。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不仅破坏了既有的规则,而且对其他当事人起到示范作用,使部分谋利型上访者看到了谋利的希望,为上访专业户的进一步蔓延创造了空间。
(三)治理无法。《信访条例》对政府行为很有约束力,但对那些无理上访的人则没有任何约束力,这让基层政府在信访治理中很被动。再加上近年来个人权利本位畸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这些都为无理上访者与政府的博弈中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因此,一旦基层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会出现越级上访。
上访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和不断蔓延,既有体制的原因,也由思想意识的原因、政治法律制度和领导方式的原因,理顺和解决好上访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合力。
(一)创新和完善信访相关制度。
1、合理界定信访界限,重塑信访功能。在当今中国,上至国家大事,下至家庭邻里纠纷,信访无处不在,无所不管,“信访洪峰”的出现是信访范围无限化的结果,只有明确信访的范围,才能充分发挥行政信访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信访制度偏离了其“政治参与”功能的制度初衷而承载了本不应承担的权利救济功能,由此造成其既无法充分实现民主监督的功能,又破坏了司法权威,进而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应将其功能定位于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这不仅需要像信访这样的民意表达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也需要强化信访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从法律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
2、建立无理上访终结机制。在当前的确存在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度。对部分确无问题可解决,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信访案件,经上报州、省信访联席会议复核,确认为无理信访事项后,报国家信访局备案,涉法涉诉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备案的信访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去省进京正常登记上访,不再列入通报范围内,不计总数。但是,一旦他们进京非访,仍然没有行之有效的打击手段,仍然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维稳压力。因此,必须完善对确认的无理访的终结机制。对于已经确认备案的无理访,不应该再由地方负责,国家应从法律层面上坚决给予打击,防止无理访变为无休止的信访。
(二)加强基层政府的信访治理。
1、提供法律援助,完善利益诉求机制。上访是群众利益诉求的一种表达途径,上访者大多数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正是因为其本身状况的不如意才希望通过上访予以解决。因此在处理上访案件时,应将信访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对涉法问题做好解答,对符合援助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强信访的法律含量,提升公民依法信访的质量。
2、建全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妥善解决好上访问题就是减少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整体和谐的目的的一项社会战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作出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将其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实施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以此建立早预防、定措施、想对策、清根源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隐患。
的意见,做好评议意见,对未超过半数以上听证者的认可的评议意见,不得申报终结。信访听证制度扩大了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机制的社会参与面,让社会来监督政府部门是否有依法办事,从而压缩无理上访户与政府部门博弈的空间。
4、加大对基层维稳的保障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维稳干部的工作能力的培训。二是要落实维稳经费和装备,加大对基层维稳工作经费和装备的支持,确保维稳工作的后勤保障到位。同时,要解决基层维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在一线工作。三是要爱护愿意做事的维稳干部。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失误。对于那些敢于做事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有争议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干出成绩引来忌妒、大胆干事得罪人的干部,要看得“重”些,肯定要“多”点;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深入分析,正确对待。对那些不愿做事或不适合从事维稳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维稳战线的战斗力。
现在,我们党和政府对于维稳工作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果,如法制建设中的立法数量,达到甚至超过欧美发达国家水平,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和惠及民生的政策规定不断建立和出台等等,但是现今群体性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很多群众对党、政府以及社会的不满情绪还没有得到转变。这说明我们国家的人民内部矛盾凸显以及社会不和谐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明显的好转,同样也意味着我们的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没有取得关键性的进展。其原因就在于当下整个维稳工作思路存在问题,进而导致具体工作的手段、目的、标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等等都出现了问题。
现在我们的维稳工作思路主要以化解矛盾和预防矛盾为主,这种思路看似正确,但实际上是经验、片面、被动的,它必然导致我们工作被动,事倍功半,出力不讨好。因为矛盾是无穷无尽,不可避免的。这种思路会对具体工作的手段、目的、标准以及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等等产生不利影响。
首先来看工作目的和标准。根据化解矛盾的思路,我们的工作目的及标准将简单的停留在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之上。这样的目的和标准在现实中很容易因为它的功利性导致一些人“乱作为”,进而对我们整体的长期工作造成极大伤害。原因在于,如同“条条大路通罗马”一样,现实中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但其中有些方法是不好的、甚至是危害极大的。如威逼利诱、分化瓦解甚至欺骗等手段绝对是最有效和快速的办法,但这些通过刺激和利用人们心理阴暗面来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样会使我们未来无法有效的发动和组织群众,从而给国家民族未来的发展埋下重重隐患;除此之外,这种功利性的目的和标准还将进一步导致群众基础工作的薄弱。可以说,这也是中央的很多精神、文件在基层落实不好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来看工作手段。预防矛盾产生的工作思路,使我们现在很多领导以及“看似很有水平”的专家,在考虑和解决问题时过度的迷信和依赖于法律、制度、机制、政策等手段。这种思维和行为方式虽然很难从文字逻辑上证明其有什么不对,但是它在实践中很有“纸上谈兵”的倾向,衍生出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错误,造成工作方法手段死板僵化缺乏灵活性,并间接的刺激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滋生蔓延,进而导致基层部门在很多时候的“不敢作为”,同时也极大的增加了社会管理以及正常运行的成本。
第三来看工作积极性。从理论上讲,对于一些简单、单一的工作,人的主观积极性或许并不太重要,但是对于较为复杂或有些难度的工作来讲,十个被动工作的人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主动工作的人。关于这一点历史上那么多新生事物战胜旧事物的案例或典故都可以为我们做出证明。我们的维稳工作显然不是一种简单和单一的工作,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的、复杂的、很有难度的一项工作,所以工作积极性对于维稳工作是至关重要的。而当下化解矛盾的维稳工作思路,决定了我们的工作对象就是矛盾,但是矛盾却是此起彼伏、无穷无尽的,这就意味着工作人员根本不能看见工作的尽头和成功的希望,这必然导致人们工作积极性下降,而具体工作的落实不力也就变得理所当然。
所以说,当下维稳工作最为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在理论上和思想上找准正确的工作思路以及手段、目的、标准。而这就需要我们对当下社会不稳定的根源,特别是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发展过程以及影响有足够深入的认识和研究,而非像现在大多数的文章一样简单的停留在描述、统计、归纳、总结的层次上面。
1.维稳问题泛化,侵害民众正当的权利。
不少官员认为,现在社会矛盾多,矛盾尖锐,发生局部社会动荡的概率高。出现“不稳定幻想”,导致社会稳定问题泛化[1]。在不稳定幻想的影响下,不少地方政府将民众的正常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与社会稳定对立起来,以维稳压倒一切为借口,肆意侵害民众的合法权益,甚至限制民众的人身自由,对民众进行非法拘禁。据南方新闻网2013年02月06日报道,2012年2月,河南禹州农民王高伟出资在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双合村承租了126号院和102号院。付朝新雇用了王晓隆、赵俊杰、王壮壮等人,专门看管河南籍上访人员。这些非法拘禁场所多为各省市驻京办在大兴区租用的大院,用来拘禁上访人员。这些“黑监狱”非法拘禁的上访人员数量,一般至少有10人,最多时超过50人,持续时间2到10天不等,一直到驻京办工作人员将上访者接走为止。
2.维稳带有暴力打压性和利益补偿性,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在“稳定压倒一切”的政策指导下,地方如果出现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就有可能被追究责任,被一票否决[2]。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地方政府往往花钱买平安,对可能影响稳定的民众进行经济利益收买,无原则地迁就这些民众的要求,而不考虑其诉求是否合理,不考虑从根本上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这只能暂时掩盖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越积越多,最终导致更大的不稳定问题的出现。经济利益收买不成时,有些地方政府就采取暴力手段对付认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民众。暴力维稳严重影响到党群关系,与党的群众路线政策格格不入,侵蚀党的执政群众基础。不论是花钱维稳还是暴力维稳,都没有真正解决问题,只是掩盖了矛盾和问题,使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加剧地方治理危机的难度,稍有不慎可能引起更大的社会动荡。
3.维稳投入过大,挤占了民生的投入,增加了财政负担。
近年来,全国各地用于维稳的人财物不断增加。据合肥晚报2012年9月12日报道:截至9月初,全市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2101家。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23个、村居调委会1665个、企业及行业调解委员会313个,在册人民调解员16137人。据中国经济网2014年7月27日报道,涉嫌刺死民警王军干的访民张小玉成了整个焦作市政府最头疼的人。张小玉的劳教书中提到:“2007年10月至2009年8月期间,李封办事处因张小玉到北京非访,所花费的直接、间接费用高达14万余元。”就全国范围来看,根据我国财政部公布的2011年的财政预算,涉及内地维稳的“公共安全”开支达6244亿元,增幅达13.8%,无论数额和增幅都较国防开支为高(后者为6011亿元,增幅12.7%)。现有的维稳工作方式不改变,维稳成本无疑将会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的沉重负担。巨额维稳经费挤占了用于社会保障的份额,进而导致官民矛盾更加尖锐,反过来又要增加维稳经费,维稳成本成为财政支出的重要负担。
4.不依法维稳,导致越维稳越不稳。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依法执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事实已经证明,以非法治化的手段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并不能取得维护社会稳定的长久效果。一些地方政府遇到纠纷不讲原则不依法办事,指望通过金钱来安抚,致使民众在遇到利益纠纷时,往往不愿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而是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观点,通过无理取闹获得非法利益。这种模式的维稳,只会导致越维越不稳。
5.以维稳为借口,阻碍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同步跟上。虽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立起来,但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不少官员以维稳为借口,不积极设法解决矛盾,而是得过且过,只要在任内不出大问题,任期一到或异地继续当官或退休,并不损害其个人利益。不可否认,我国出现了势力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人挂在口头的尚方宝剑就是维稳压倒一切。他们常常渲染政治体制改革还没有取得共识,如果贸然改革将导致社会不稳,从而破坏经济发展的危言从听的言论,极力阻挠政治体制改革,从而维护其自身利益。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近几年,随着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多年来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表面化,伴随而来的稳定问题也日益突出。越级访、群访、私下聚集的现象渐显增多。综合分析起来,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1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引起新的不稳定。
按照上级精神,石油单位都实行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政策。由于当时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特别是非上市企业,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各级干部谁也说不准将来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部分职工怕单位生存不下去而下岗,到时落个两头空,就抱着“先把钱攘到自己手里”的心态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逐步走出了困境,职工收入也呈逐年增长态势。这就引起了部分人员的心态失衡,往往借助企业政策调整等时机,煽动、挑拨群众的情绪,引起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由于石油企业社会依托性较差,当地容纳再就业人员的能力十分有限;由于这些职工长期依托企业生存,技术单一,加之择业观念转变不到位,对新的苦、脏、累工作不愿干,收人少的工作不愿干,因此一部分人没有实现再就业,失去了固定收入,必定会造成生活上的困难。
1.3职工住房等福利问题。
石油企业原来是高福利企业,职工享受着许多福利待遇,特别是福利分房等,更给企业增添了不少的吸引力。但由于相关政策和一些历史原因的影响,还有部分职工既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又没有得到其他的补助,至今还没有自己的住房,影响到一部分人。
1.4有特殊困难需要单位帮扶的家庭。
这类情况主要有职工遗属家庭、有偿解除劳动关系部分人员、患大病的职工家庭。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收人来源,或收人远远不抵支出,造成生活贫困,丧失了生活能力。
1.5“法轮功”顽固分子时常有所反复。
虽然“法轮功”作为非法组织已经被党和国家强制取缔,但并没有完全根除。还有其他非法组织在矿区非法聚集活动。这类人员打着传教、授功、做法等名义,在矿区内迷惑群众,骗人钱财,传播封建迷信,扰乱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虽然这些问题不是矿区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反弹。
2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2.1上级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更加严格和具体。
着重做好三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调维护稳定的基础在基层、在群众,墓层稳定、民心稳定,才能实现持久的稳定。集团公司南戴河会议上提出,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问基本解决安全和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集团公司稳定形势明显好转。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把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本单位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衡量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2.2矿区内不稳定因素增多、外部的影响进一步加深。
由于对国有企业相关政策的改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别是其他单位相继在就业或再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引发了部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思想波动和盲目攀比。但是,由于华北局人员富余、资金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人均油气当量在石油企业中倒数第一,生存发展的形势仍然严峻,不可能像其他单位那样解决再就业问题。
2.3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使得养老保险费用的交纳水涨船高。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近几年已花费殆尽,这样,使有的人明显感到负担加重。同时,又看到企业没有像原来所想象的哪样生存不下去,而是在不断的发展,在职职工的收入也在逐年提高,更容易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借此产生抱怨和激动情绪而采取过激行为。
2.4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因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变化引起了部分人的生活困难,以致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甚至产生对社会和企业的不满。
3.1加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解决好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基于此种观念,华北石油管理局确定了“12349”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做大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企业也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确定为自己的长远目标,这就要求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科技兴企战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努力做大经济总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3.2要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继续完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分析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制度。同时,把维护稳定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通过稳定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对企业稳定情势的掌控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3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
无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什么人,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处理问题,都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利益,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到心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要树立稳定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第一责任的职责;要克服维护稳定工作只是政工于部的事情和与已无关思想,人人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3.4广泛开展“四个教育”,努力创建和谐矿区。
要在广大职工和矿区居民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四个教育”,引导每个人以良好的心态对待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自觉克服思想上、观念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理解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正确对待企业人员收入的增加,以恰当的方式反映自己合理的诉求,维护好的稳定大局。
3.5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处理好就业、再就业等问题。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维护稳定的前提。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了解职工群众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替他们分忧解难。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出的合理要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当办则办,真诚帮助,主动解决,要切实把“决不让一户家庭因经济困难生活不下去,决不让一个子女因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承诺履行好。
3.6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
在各类群体中,一些人由于政策法律意识淡薄,把“闹”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闹访”、“群访”,影响稳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极坏的影响。并且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唯恐企业不乱,故意制造事端,恶意煽动群众闹事。
4结束语。
做好稳定工作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之中,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达到长治久安,必须把加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运用思想政治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纪律手段综合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1、加强信息预警工作。我局维绕机关的一室(办公室)二股(督查股、综合股)三中心(县对外招商联络中心、投资服务中心、项目策划中心),做到每个股室及中心有一名负责综治维稳情报信息收集人员。全局以收集情报信息为抓手,以构建平安、和谐单位为目标,把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重视疏导教育工作。根据我局历年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对今年仍然有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如针对信访户实行人盯人的办法确保稳控在当地;针对离、退休人员,从解决实际需要着手,做好几件实实在在的工作,让其顺心、安心,优化全局干部职工的生活环境。今年,由于工作得力,我局无刑事案件发生、无治安案件发生、无灾害事故发生、无重大事故发生,真正达到“四无”目标。
1、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沈鹏为组长,副局长为任副组长,三个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配齐了综治维稳的工作人员,并在经费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从而确保了全局的和谐稳定。
2、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制定了《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从制度上确保维稳工作;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及维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争当“五好”家庭,严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加强了对各股室及中心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四是制定了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一切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坚持带班领导24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五是为保证票据现金的安全,对财会人员提取现金实行定额取款,还对財经制度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强了消防和安全工作,每天办公室专人督促各股(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財物;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
3、狠抓责任。在全局综治维稳工作上,局与各股室及中心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把综治维稳工作带进家庭,辐射到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承诺谁的亲友有不稳定势头,谁出面协调,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考核每位干部职工业绩的一项目标。
1、提高思想认识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保证。社会大局的稳定,是顺利开展其他工作的基础和先导。面对复杂的社情民意,只有入社区、进家庭,与群众代表交流,以心换心,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在此基础上,找准影响稳定症结,认真研究,形成共识,出台方案,予以落实,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健全制度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基础。综治维稳工作包罗万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如何抓住牛鼻子,这是搞好该项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成立领导小组,与单位职工签定责任书,制定具体措施,达到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管必到位,问题随时解决,解决必须有结果。
20xx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努力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总结综治维稳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理清明年综治维稳;二是加强综治维稳责任制度,落实综治维稳措施,切实关心解决职工困难,想职工之所想,办职工之所需;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作的贡献。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二、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六
信访作为联系人民的纽带和桥梁,确实在为党委和政府分担忧虑、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认可和认可,也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然而,从近年来信访总量和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并不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信访总量有所上升。如果不正当的信访行为长期持续下去,必然会影响和谐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快速良好发展。因此,必须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关注。
从其信访工作的现状来看,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型和社会转型的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变化,土地承包、法律诉讼、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重组、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诱发了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观念存在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抱着领导好说话、说话的心态,知道态,知道不应该解决的问题,可以在领导开绿灯。第二,信访人滥用了信访权。信访人知道信访渠道简单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知道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方法,即不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得快,成本低,效益高。第三,信访人的信访行为过于极端。信访人摆出了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不达到目的,就会纠缠不休。
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七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特点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全国现有2.6万处煤矿,10.2万处非煤矿山;有汽车2830万辆,加上摩托车、农用车辆,机动车保有量1.1亿辆;7万多座加油站,1.44万处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每天l万多架次民航起落飞机,每天150多万艘大小船只在内河和海上飘泊行驶.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
作者:张帆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系刊名:安全生产与监督英文刊名:worksafety&supervision年,卷(期):2008“”(3)分类号:x9关键词: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八
信访制度,作为中国最基本的民意表达制度,是党、政府和法官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但近几年这一民意管道出现一些与新新势不相符的问题。据权威部门的一份资料中显示,近期以来,群众集体访、重复访和赴京访上升幅度大,人数多、规模大、持续时间长、行为激烈,在一些地方和行业引起连锁反应,严重影响首都北京和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而在这些上访中,40%是反映公检法机关问题的,33%和政府行政工作有关,13%反映单位腐败,11%是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还有3%的人被认为“属于精神错乱”。面对这样严峻的形势,如何使这一具有优良历史表达民意制度在法院里再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呢?笔者从下列三个方面浅析如下:
1、信访工作内容上的复杂性。
根据“信访目的.”统计看,“求决”和“申诉”分别占信访总数的三成和四成。“求决”主要针对政府的行政工作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问题、农村问题、民事问题:“申诉”问题针对法院判决不服,对强制措施以及对诉讼和程序、国家赔偿和执行的不满等。“申诉”信访问题,一般通过法院信访部门努力是可以处访息诉的,但下列四个方面的问题单靠法院部门是较难解决的。
第一、企业改制、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其中,拖欠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职工下岗失业后再就业困难、基本医疗无保障、社保基金不到位等,是集体上访中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
第二、是“三农”问题,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主要是反映一些地方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民负担没有明显减轻;一些村组财务管理混乱、村委会换届选举不规范;一些地方违规征占买卖土地,补偿标准较低且被层层截留克扣,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乡村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干群之间矛盾突出。
第三、是城镇拆迁安置问题。主要是反映在城镇建设、拆迁等工作中不严格依法办事,补偿和安置不合理,拆迁户不能及时回迁,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等问题。
第四、是基层机构改革中的问题。主要反映一些地方借机构改革增加编制、曾添副职,或借竞争上岗收受好处、安排亲友,以及精简分流搞一刀切等问题2、信访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畅目前,越级上访和进京上访的人员已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在众多越级上访人,安徽人朱正亮和福建人张理积是醒目的两位,他们都选择以在天安门广场自焚这种激烈的方式,试图引起各界的关注,他们的代价是一个是浑身烧伤,一个是被以妨碍公共秩序罪判了6年徒刑。是谁促使他们用这样惨烈的方式告“御状”呢?是谁使这一具有优久历史的民意管道出现如此问题呢?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第一,对信访举报进行压件。由于信访机构缺乏对职能部门的约束力,大部分信访事项被无形地压件消化掉了,许多信件批转到有关庭室就石沉大海了,使大部门的信访问题该在基层解决而未解决。
第二,现在的信访部门存在对上访群众采取一送了之、一接了之了的做法,治标不治本。这是造成重复上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现在的信访机构类似于一个“群众接待室”,做些“收收信件、听听意见、报告领导、等待处理”的简单工作,仅起着民意通道作用,但由于本身并不具备一定的权限而无法使这一民意管道畅通。
第四,信访部门职能的虚化、软化。当民众发现问题的最终解决权依旧掌握在有关职能部门手中时,他们就干脆直接寻找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解决问题了,这是造成越级上访大量上升的重要原因。
第五,相互推诿使本该得到及时处理的信访件得不到有效解决。上级部门按规定不直接处理信访问题,即使有人来信来访,也只是告知信访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或是将信访件转到有关基层部门处理,于是出现了“相互推诿”的现象,造成信访件无法得到有效处理。
从上述信访存在的问题来看,无非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信访工作内容的复杂。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九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特点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全国现有2.6万处煤矿,10.2万处非煤矿山;有汽车2830万辆,加上摩托车、农用车辆,机动车保有量1.1亿辆;7万多座加油站,1.44万处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每天l万多架次民航起落飞机,每天150多万艘大小船只在内河和海上飘泊行驶.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
作者:张帆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系刊名:安全生产与监督英文刊名:worksafety&supervision年,卷(期):“”(3)分类号:x9关键词: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
一、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特点我国是个大国,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全国现有2.6万处煤矿,10.2万处非煤矿山;有汽车2830万辆,加上摩托车、农用车辆,机动车保有量1.1亿辆;7万多座加油站,1.44万处铁路与公路交叉道口,每天l万多架次民航起落飞机,每天150多万艘大小船只在内河和海上飘泊行驶.据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分析,每年全国因为各类事故死亡10万多人,伤残70多万人,加上职业危害,一年就有近百万的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了不幸.
作者:张帆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系刊名:安全生产与监督英文刊名:worksafety&supervision年,卷(期):2008“”(3)分类号:x9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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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一
文章简要地说明了教育发展历史过程中存在的三种教育价值观,并针对我国当前基础教育的现状指出我国教育价值观存在的四个问题:政府教育决策的失误导致教育价值观存在偏颇、教育价值本身存在的矛盾导致教育价值观的偏颇、教育价值观的建设被忽视和功利主义思想的泛滥导致教育价值观的扭曲,因此,重建科学的教育价值观已迫在眉睫。
价值观;教育价值;教育价值观。
一、教育价值观。
价值观就是对某一事物价值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那么,什么是价值呢?马克思在论及“价值”时曾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所谓价值,是表示客观属性与主体需要的关系,是表示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的肯定或否定的关系,即表示客体能否满足、在什么意义上满足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通俗地讲,价值就是指客体本身所具有的属性同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叶澜教授认为:“任何事物,其价值的性质与大小至少取决于三个方面。首先是事物本身的构成及其属性,它决定了价值的可能性空间;其次是人对这一事物的认识及自己想从中获取什么的需求的认识,它决定了人对某一事物的价值取向,划出了人对某一事物价值的期望空间;其三是该事物之外的条件,它决定了价值实现的现实空间。”由此看来,价值观首先表现为主体对客体需要的关系在主体现念上的反映,即主体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不同主体对客体需要的关系不同,因而会产生不同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判断,并表现出不同的价值观。其次,价值观必须体现于实现价值的实践活动中才具有实际的意义。
实际上,人们总是在感受着“价值”、选择着“价值”,而且事物的价值是可以不断丰富、不断被人开发出来的。作为实然性的事物往往具有多样的可能性,而人类对其价值的发现及选择使得事物对人类的积极作用不断实现。在此基础上看待事物的'“价值”,“价值”是与“可能”密不可分的,是某种或某些内在的、蕴藏着的可能被人发现、开发、利用,进而增强了人的生命力量、提升生命质量的可能,这样,某物、某事才被我们称为有“价值”。由此可以认为:“价值”是事物优化生命存在、提升生命质量的可能。而教育是具有生成有意义的人的实践活动,是对人的价值的发现、挖掘、形成、提升和规定。人是教育的起点、终点和本体,是教育的价值主体、认识主体和实践主体,提高人的主体性理所当然是教育的最高价值追求和终极意义关怀。教育活动则是一种价值创造的活动,同时,教育活动还是一种价值选择的活动――人们的教育行为选择总是受一定时期教育价值的支配。所谓教育价值观,是人们对教育的价值关系的认识和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所确定的行为取向标准,是人们教育价值认识活动的结果在主体意识活动中的“凝聚”;是人们价值意向、情感特征、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的综合。它既是关于教育问题的最基本的观点,也决定了对教育目的的认识、对教育方针的制定、对教育功能的选择和对教育活动的评价。
纵观人类教育的历史,存在着三种不同的教育价值观:“个人本位”教育价值观、“社会本位”教育价值观和“个人与社会统一发展”的教育价值观。其中,“个人本位”教育价值观认为,人是教育的主体,教育的目的在于满足个人发展的需要,教育的最终价值在于人的自我实现,在于达到个性的全面发展;“社会本位”教育价值观认为,人才培养应该以社会需要为前提,因为人的本质终究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任何受教育者的个人需要均无法脱离社会需要而存在,加之教育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活动,所以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满足社会的发展。以上两种教育价值观都有各自的历史渊源和产生背景,都有丰富的理论依据和思想内涵,在不同历史时期,二者交替占据主流地位。
关于教育价值观的争论发展到后期,学者们逐渐形成了共识:教育既要满足个体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教育的价值在于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统一,这是当前普遍为人们所接受的观点。
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中,教育无不打上阶级和意识形态的烙印。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教育必然要在不同的价值目标之间做出选择,选择就意味着损失和牺牲,表现为教育价值观的迷失、失真或偏颇。
1。政府教育决策的失误导致教育价值观的偏颇。在我国上世纪70年代初期,“张铁生事件”体现的是“人是社会工具”这样一种价值取向。叶澜教授在回顾了40多年来教育价值取向的变化过程后认为,当代中国教育价值取向偏差主要表现为:在政府的教育决策中历来只强调教育的社会工具价值,而忽视教育在培养个性、使人的潜能得到尽可能发展方面的价值;总是要求教育出即时的、显性的功效,而忽视或者轻视教育的长期效益。
2。教育价值本身存在的矛盾导致教育价值观出现偏差。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事物内部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教育自身的发展就是其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由此引发教育价值的内在矛盾和冲突,导致了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价值观的偏差。
首先,教育价值的矛盾表现在教育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对教育价值认识上经验和理性的对立与统一。教育价值观是人们科学认识、理性选择的结果,但摆脱不了浓厚的、各种各样、复杂多变的经验色彩。在实际的社会生活和个人生活中,一个国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以及伦理、习惯等方面的认识都会对教育价值观的形成造成很大影响。就个人发展来说,可能在某一特定时代强调知识的积累,而在另一时代强调智能的发展和智慧的培育,有时又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的形成,等等。就社会发展而言,教育价值观却可能更多地体现在它的社会功能上:政治利益和经济效益,谋求新的社会秩序的建立。教育价值观就在人们的理性认识和经验冲突中,不断进行新的追求和创造。对现存的教育价值观进行分析、评判,对新的教育价值观念进行探索、发现,促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完善,向着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前进。
其次,教育价值的矛盾为教育系统本身各个内部要素同社会中其他系统之间的对立与统一,双方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前者是内在的方面,是矛盾的内因;后者涉及教育的社会环境,是外在的方面,是矛盾的外因。
在教育价值这两类矛盾的两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的斗争过程中,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人文主义与科学主义、自然价值与人类价值、秩序诉求与自由诉求逐渐和谐统一,不断出现偏差的教育价值观得到不断修正,越来越趋于科学合理。
3。教育价值观的建设存在被忽视和虚化的现象。在我国,许多中小学学校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都缺乏科学的教育理论,思想境界低下,在教育教学管理上,更多地思考一些具体的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简单、粗暴地将升学率指标的完成以及学校各种竞赛获奖等作为办学质量的指标;也有学校不缺乏理论,理念一大堆,学校的校训和理念只是张贴在办公室内,但几乎不对师生进行有关教育价值观的培训,教师对教育价值观的内涵理解也只是一知半解,教育价值观只留存在文件上和管理者的头脑里,并没有深入内化为教师和学生的教育信念及精神力量。由此,导致教育价值观建设被忽视和虚化,教育价值观与教育教学管理实际相脱节。
4。功利主义思想的泛滥导致一些学校教育价值观的扭曲。
第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就处于较长的从农业社会、计划经济和传统社会转向工业社会、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的转型期,这一时期将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进步的历史阶段,面对社会各方面不断增长的需求,教育适应并促进这一社会转变,但我国生产力水平不高、教育基础薄弱、教育投入严重不足的国情,导致教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此外,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西方资产阶级价值观的入侵,中国传统的优良作风在社会上逐渐被淡忘甚至丢弃,取而代之的是贪图享乐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出现和蔓延。基于此,以“应试”教育为背景,以分数、升学率为唯一价值判断标准的教育价值观便成了某些社会主体(个人、集体、集团等)评价学校、学生、教师乃至家长优劣的唯一尺度。
第二,一些中小学甚至幼儿园,受社会环境的影响,功利主义思想泛滥,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值得研究的问题,如:各种项目的课程培训让学生和家长不堪负担、不胜其烦,虽然社会舆论大加抨击,却因为多方利益的纠缠而愈演愈烈,甚至屡禁不止;有的幼儿园无视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学前教育教授小学的学习内容,无情剥夺孩子应有的生活乐趣和幸福童年,摧残孩子的身心;教育乱收费几乎存在于教育的各个阶段,既扭曲了教育的本质,又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正义,败坏了国民的道德风尚,直接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当前社会上的各种不良风气和丑恶现象给学校德育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未能从整体上构建德育体系,在思想上淡化德育,导致“重智轻德”的局面出现。在一些中小学校,德育工作仅仅停留在文字计划上,不注重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导致教育工作片面化,致使教育价值观失真。
以上种种功利主义倾向的教育价值观,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有碍民族振兴和社会的进步。
三、教育价值观的重建。
面对着现代科学技术带来文明的同时,由于人们的贪婪,物质主义、享乐主义肆虐所带来的人的发展的缺失和遗憾,教育对此所作出的回应,不仅仅是找回失落的教育价值观,更应该重建科学的教育价值观,将人的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到一种新的境界,培养具备完整人格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当然,教育的使命任重而道远。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二
1存在的问题1.1盲目选择品种.棉农购种时只看品种说明,或听经销商夸大其词,不亲自看品种的'田间示范表现;或只注重品种的丰产性,不注重品种的抗病性;或只注重品种的抗病性而不注重品种的抗虫性;只贪图便宜种子,甚至使用二代、三代自留种等,严重制约了棉花的产量.
作者:徐一学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何庄乡农业技术推广站,053000刊名:现代农村科技英文刊名:xiandainongcunkeji年,卷(期):2009“”(4)分类号:s5关键词: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三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四)严密防范,有效遏制邪教活动上升势头。一是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批打击一批,切实控制我县“血水圣灵”蔓延态势。二是建立转化教育责任制。对打击过的对象与相关的乡镇签订转化教育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打击一批转化一批,让邪教的定南失去市场。三是齐抓共管,加强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深入邪教重点人员家庭走访调查,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并敦促其家属子女做好管控工作。联合县民宗局在乡镇和学校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巡展活动,增强社会和学校师生的反邪教意识;。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近年来,随着探索新形势下维护稳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的不断深入,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平安建设工作得到强力推进,经济社会得到协调快速发展。但是由于目前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新情况、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潜在矛盾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尖锐。归纳起来,当前不稳定问题呈现出面广量大、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的态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管理在某些领域里失控,诱发不稳定因素增多。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社会由封闭转向开放,政治上由崇尚权威和实行人治转向崇尚民主和实行法制。在这种社会急剧转折的阶段,社会管理工作往往跟不上社会变革的步伐。管理不严密,影响社会稳定的黄、赌、毒问题和盗窃、抢夺、抢劫、杀人、伤害等犯罪更加突出。青少年犯罪、流动人口犯罪占相当大比重。
热点敏感问题大肆造谣煽动,企图将个别问题普遍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局部问题全局化。操纵网上舆论,制造思想混乱。
(三)少数党政干部的腐败行为是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导火索。社会不稳定,原因固然众多,但由于少数领导干部没有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现象日益突出,没有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甚至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来换取少数人的利益,严重的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腐败作风使党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民心民意,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加剧了领导层与群众之间的矛盾。在处理一些敏感问题时,稍不注意,就可能激化矛盾,引起群众不满,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公民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普遍得到增强。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人们最为关注最想得到解决的热点问题,也是最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焦点问题。
对策和建议。
为了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制,做到未雨绸缪、积极主动,为有效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提供制度保障。
(二)构建严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是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杀人、爆炸、投毒、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侵财性犯罪,减少社会面的危害。及时果断地惩处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依法严肃查办各类经济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二是开展新形势下的对敌斗争。,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利用敏感问题制造事端以及组党结社活动,加大打击和防控工作力度。三是全面强化治安管理。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联动,加大对公共复杂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特种行业的依法管理。
声作为第一信号,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提高各级党政部门的执政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三是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建全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映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不稳定是社会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如何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是各级领导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现实需要,只要我们切实把握“权为民所用,事为民所办,利为民所谋”,掌好权,用好权,扑下身子,真抓获实干,人民群众就会满意我们的政府,就一定能为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就一定会实现长治久安。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二、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维稳信息员和民情联络员制度,发挥其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社会触角广的优势,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作出科学预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决策不当引起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和完善干部帮扶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搭建沟通平台。比如,海盟金网开发的社会维稳管理系统,社会维稳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覆盖全面、触觉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社会突出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上报、督查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不稳定事件和涉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和监督管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各级维稳职能部门必须提高站位,深入分析研判新时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维稳信息员和民情联络员制度,发挥其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社会触角广的优势,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作出科学预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决策不当引起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和完善干部帮扶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搭建沟通平台。比如,海盟金网开发的社会维稳管理系统,社会维稳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覆盖全面、触觉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社会突出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上报、督查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不稳定事件和涉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和监督管理。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责任错位。当前对基层信访的考核制度是对上访量的统计,对息访率的考核,在属地管理和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稳定成为了第一责任,基层干部为了“帽子”问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信访者息访。于是,面对越来越多的谋利型上访者,基层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在“起火”与“救火”之间来回奔走。因此,当上访专业户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让官员们烦不胜烦时,给上访者施舍一些钱财、给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息事宁人、罢诉息访的目的,成为了政府部门应对上访时的普遍选择。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不仅破坏了既有的规则,而且对其他当事人起到示范作用,使部分谋利型上访者看到了谋利的希望,为上访专业户的进一步蔓延创造了空间。
(三)治理无法。《信访条例》对政府行为很有约束力,但对那些无理上访的人则没有任何约束力,这让基层政府在信访治理中很被动。再加上近年来个人权利本位畸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这些都为无理上访者与政府的博弈中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因此,一旦基层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会出现越级上访。
上访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和不断蔓延,既有体制的原因,也由思想意识的原因、政治法律制度和领导方式的原因,理顺和解决好上访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合力。
(一)创新和完善信访相关制度。
1、合理界定信访界限,重塑信访功能。在当今中国,上至国家大事,下至家庭邻里纠纷,信访无处不在,无所不管,“信访洪峰”的出现是信访范围无限化的结果,只有明确信访的范围,才能充分发挥行政信访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信访制度偏离了其“政治参与”功能的制度初衷而承载了本不应承担的权利救济功能,由此造成其既无法充分实现民主监督的功能,又破坏了司法权威,进而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应将其功能定位于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这不仅需要像信访这样的民意表达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也需要强化信访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从法律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
2、建立无理上访终结机制。在当前的确存在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度。对部分确无问题可解决,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信访案件,经上报州、省信访联席会议复核,确认为无理信访事项后,报国家信访局备案,涉法涉诉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备案的信访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去省进京正常登记上访,不再列入通报范围内,不计总数。但是,一旦他们进京非访,仍然没有行之有效的打击手段,仍然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维稳压力。因此,必须完善对确认的无理访的终结机制。对于已经确认备案的无理访,不应该再由地方负责,国家应从法律层面上坚决给予打击,防止无理访变为无休止的信访。
(二)加强基层政府的信访治理。
1、提供法律援助,完善利益诉求机制。上访是群众利益诉求的一种表达途径,上访者大多数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正是因为其本身状况的不如意才希望通过上访予以解决。因此在处理上访案件时,应将信访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对涉法问题做好解答,对符合援助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强信访的法律含量,提升公民依法信访的质量。
2、建全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妥善解决好上访问题就是减少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整体和谐的目的的一项社会战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作出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将其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实施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以此建立早预防、定措施、想对策、清根源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隐患。
的意见,做好评议意见,对未超过半数以上听证者的认可的评议意见,不得申报终结。信访听证制度扩大了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机制的社会参与面,让社会来监督政府部门是否有依法办事,从而压缩无理上访户与政府部门博弈的空间。
4、加大对基层维稳的保障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维稳干部的工作能力的培训。二是要落实维稳经费和装备,加大对基层维稳工作经费和装备的支持,确保维稳工作的后勤保障到位。同时,要解决基层维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在一线工作。三是要爱护愿意做事的维稳干部。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失误。对于那些敢于做事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有争议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干出成绩引来忌妒、大胆干事得罪人的干部,要看得“重”些,肯定要“多”点;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深入分析,正确对待。对那些不愿做事或不适合从事维稳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维稳战线的战斗力。
**经济区信访办。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在全村开展以争创“平安村(居)”“平安家庭”“平安边界”为载体的活动,有效地遏制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生,为辖区村民营造一个稳定、祥和、优美的生活环境。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上半年,我村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村实际,以创建“平安村(居)”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辖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辖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良好。
我村委会上半年悬挂宣传横幅2条、固定宣传画1幅、发放宣传单200份等方式,开展了以“抵制邪教,倡导文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活动,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使村民进一步对社会的了解,对家庭社会关爱,为稳定我村治安秩序奠定了基础。
1、截止至今,我村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人,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帮教人员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
五、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四
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的重要工作,也是一项独具特色的工作,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这项工作具有存史、资政、育人的功能,有益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有益于我们借鉴历史的经验更好地履行政协的职能。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大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这些新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与我国改革发展的大背景相联系。回答好、解决好这些问题,对于今后政协文史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从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各级政协领导同志提商认识。我们过去宣传的不够,出现了关起门来办文史、少数人搞文史的现象。人们对我们的工作不了解、不理解,就不会坚持和支持。
文史工作存在与发展的基本依据,在于其自身同有的价值,在于它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政协文史资料的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从历史研究即它的学术价值的角度讲,它开辟了史料积累和研究的新途径,可以起到“匡史书之误、补档案之缺、辅史学之证”的作用;第二,从社会效果即它的社会价值的角度看,它可以起到“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由于政协文史资料具有集“三亲性”、“统战性”和“民主性”于一身的特点,反映了各界代表人士从不同角度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和看法,蕴含了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见证了我国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为之共同奋斗的历程,所以它的独特作用是其他史料所不可替代的。
因此,政协文史工作者要积极宣传政协文史资料具有不可替代性,宣传征集和出版文史资料是人民政协责无旁贷的重要任务。要努力向领导同志宣传以争取重视,向广大委员宣传以争取参与,向机关其他部门宣传以争取支持。
政协文史资料的生命力在于“亲”。保持“三亲”特色,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首要要求。这个观念,必须在每一个文史工作者的头脑中扎根,并且要体现到各级政协文史部门的工作部署之中。
政协文史资料有其特定的含义,不能简单地望文生义,把它理解为文化加历史。政协征集的文史资料是特指统一战线范周内亲历亲见亲闻的历史资料。离开统一战线这个范围,离开这个范围内的“二;三亲“性质,政协的文史资料就失去了区别于其它史料而独立存在的价值。
现在,有些地方政协文史部门发表的文章、出版的书籍中,有不少不属于“三亲”的性质。有的同志说,这些文史部门实际上做了许多本应是文化部门、宣传部门、历史研究部门去做的事。比如对某些古街道、古城镇的考证,对当地古代名人以及商业商帮发展史的研究等等。毫无疑问,这些研究考证的成果对当地社会和文化建设是有意义的,但严格说来它们属于社会文化或历史研究领域的东西,而不属于政协“三亲”史料的范围。特别是在我们编制、经费都普遍偏紧的情况下,更要把主要的精力和财力用到对当代政协人物“三亲”史料的征集上来。
其次,要让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清楚征集“三亲”史料所具有的紧迫性。有人以为,文史资料不属于三大职能的范围,不是中心任务,可以做可以不做,可以多做也可以少做,可以做快些也可以做慢些。有的地方政协领导同志讲,现在编制紧、任务重,许多工作都抓不过来,文史工作暂时放一放有什么要紧。其实,文史资料工作不仅是政协章程规定的一项基本任务,而且也是最具有紧迫性的一项工作。它的紧迫性就在于:第一,“三亲”史料不能隔代相求,必须在历史人物在世时抓紧征集。第二,历史人物不可复制,一旦失去就不能再生。历史证明,许多宝贵的史料抢一抢就能留存下来,拖一拖就会永远失去。所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对一些重要的人和事要加紧“抢救”。
总之,各级政协文史工作者,应首先从自己做起,思想上要清醒,工作上要落实,咬定“三亲”不动摇、不松劲。同时,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政协征集“三亲”史料的重要意义。
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重点向新中国成立后转移,可以说是征集建国前文史资料工作的一种自然延伸,也可以说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
首先,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些人孤立地看待当年周总理提出开展文史工作这件事情,把它的意义看低了看小了。以为他这样做就是为了使那些经过改造的前清遗老遗少、伪满和民国时期一些旧官僚政客和战犯特赦之后,能够自食其力、有事可做而采取的权宜之计。看不到周总理希望通过他们这些人物撰写史料,从不同的角度把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创新中国的历史真实地保留下来,以存史、资政和教育后人的长远的战略意义。
其次,有些人片面地看待文史工作,以为文史资料就是写古人讲旧事,建国前的旧人故事征集完了,文史工作也就应该结束了。因此,一度出现过文史工作应当加强还是减弱、应当发展还是取消的不同认识。这是错把二个时段的具体任务当成了整个文史工作的全部主题。
再次,有些人把文史工作看作一个静止的东西,看不到它所具有的时代性和发展的阶段性。文史工作的对象、征集史料的内容,都有一个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与时俱进的问题。1959年周总理倡导开展文史工作时,征集的主要内容是戊戌以来这个时段的历史资料。现在看,从辛亥革命到1949年才历经30多年,从戊戌变法到新中国成立也刚刚过了50多年。这个时候,60岁以上的老人写“三亲”史料,当然要以写这一阶段的人和事为主。到了上世纪80年代后期,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提出工作重点向建国后转移的问题,但对于为什么转移,许多人对此并不理解。其实,道理很简单,一是新中国的建立本身就是一个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之后我们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变更生产资料所有制、实行改革开放、走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等等,都是值得可书可记、名垂史册的大事,完全符合周总理所说的“有关这个时期的历史资料需要从各方面记载下来”和“使后人知道老根子,这样就不会割断历史”的要求;二是征集文史资料是一个不断延伸的任务,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一代人要做好一代人的事情。过去的历史不能割断,现在的历史更不能割断;过去的史料尚且要抢救,现在的史料当然更不能缺失。
政协征集建国后史料有哪些优势。
首先,政协文史资料工作不是写史、不是编著历史书,这同党史、国史的性质不同。我们的文史资料不是对整个或某一阶段历史进程的全方位记述和全局性评价,也不是代表党的组织、国家机构或某个单位集体的观点,而是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代表人物对亲身经历的或亲自所闻所见事件的记述。也就是说,它是不同界别的委员站在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并把它记述下来的史料,是对某些历史事件的一个具体片段、一个具体过程的表述,因此政协文史资料允许多说并存。这种文史资料,可以为有关方面或历史学家更为客观、更为真实地写史,提供重要的、可资参考的第一手资料,但它本身并不是写史,不能替代党史、国史、军史、地方志的作用。反过来讲,文史资料的特殊作用,也是党史、国史、军史、地方志以及其它史学研究不可替代的。这种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就在于它可以“匡史书之误,补档案之缺,辅史学之证”。从各地政协出版的文史资料图书中,这种匡误、补缺、辅证的例子俯拾皆是。因此,文史资料与党史、国史、军史、地方志各有各的作用,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
其次,除了政协之外,还有一些单位也在征集和出版文史资料,他们征集和出版的东西也有不少属于亲历亲见亲闻的,我们与它们相比,有何不同呢?既然都是文史资料,彼此之间就会有一定的共性,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同一事物从不同角度看,就会发现其中有许多差别。政协文史资料的优点和特点,在于可以跳出这种局限。它是不同群体的人们各抒己见,而不是单从某个人群的角度看问题;它是多说并存情况下的比较互鉴,而不是只按某一个说法去解释问题。从众口嚣嚣、多说并存中找到它们的共同点,就更能够接近历史的真实。同时,政协文史资料是有组织有计划进行的,而不是互不联系的一个一个孤立的分散的人提供的史料;它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和界别,而不是仅仅反映哪一个阶层或界别的观点;它亦官亦民,汇聚了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看法,是从各种相近或相异的表述之间加以比较和鉴别以利于获取更加接近事实的历史资料。
归结起来,政协文史工作的生命力在于它至少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特定对象,即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各方面人士,而这个概念所覆盖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这个具有巨大包容性的广泛范围;二是特殊定位,即亲历亲见亲闻,是爱国统一战线各方面代表人士的亲历亲见亲闻;三是特有性质,即它不仅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史料性,还具有统战性和民主性。统战性,包括它的作者群所具有的广泛代表性以及它本身即是统一战线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民主性,是说政协文史资料工作本身即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与创造历史并且可以见证历史这一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
在征集出版建国后若干敏感时期史料时,能否像打破一些约束。
对于这个问题,有几点需要注意:第一、在新的形势下,“征集无禁区,出版有纪律”的要求仍然要坚持实行;第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三,要把征集与出版、保存与利用明确区分开;第四,要坚持服务大局,注重社会效益,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对建国后不同时期的表述,应当以党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的提法为准。至于在对待文稿的具体做法上,我们则应当按国家有关政策妥善处理。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所从事的文史资料工作是人民政协有组织的行为,我们文史工作者有责任把好出版史料的政治关和史实关。党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对许多事情都已有定论,历史上大的问题史实都已清楚,这应当成为我们征集出版建国后文史资料的一个准则。在这个大的准则下,我们对历史上某些事情的具体细节不要过于纠缠,对那些不具代表性和必然性的个别事情不要炒作和猎奇。同时,《政协章程》规定,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人民政协行为的根本准则。国家有关对公开出版物进行申报审查的制度,我们必须不打折扣地遵守。不仅对敏感史料如此,对不敏感史料也是如此,都要按照法律和制度办。在这方面,不要图虚名、凑热闹,起哄式地搞什么突破、打破,也不能搞什么绕道迂回、匍匐前进。
当然,现在文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有很多,比如,如何解决文史工作中委员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乃至逐步弱化的问题,如何妥善处理经费、征稿与出版的矛盾,如何依法保管好一些社会名人具有文物价值的手稿,等等。这些问题是新形势新情况下产生的,是回避不了也绕不开的,亟待我们加紧从理论、政策和法律上进行研究。其中,有需要我们转变思想观念问题,有我们国家在向法制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传统政策与现行法律某些不衔接问题,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们的工作机制如何适应问题,也有需要加强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以及我们的知识结构如何调整问题。我们只要坚持在实践中勇于思考、积极探索、善于总结,就一定能够走出一条新形势下推动文史工作蓬勃发展的路子来。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五
“军队”是指军队中团及以上建制单位的总称。团及以上部队的总称。它授予序列号、代码和军旗,有领导和指挥机构,并有作战、作战和服务保障单位。它也指军队。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维稳工作,不断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我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但是,通过这几个月从事维稳工作的经历,发现我县在维稳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此,本人对当前的维稳工作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思考,结合自己的工作体会,对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对改进我县的维稳工作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目前,维稳工作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思想认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领导在对待维稳问题上,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就行,没有将维稳工作放在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而一些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存在“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不了、没办法管的思想,发现问题不及时上报,不及时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权责认识不清。很多单位领导潜意识里认为维稳工作就是维稳办的事,自己协助维稳办做好工作就行,很少主动排查不稳定因素。面对县维稳办交办的事项,主要领导交办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交办具体人员,工作就算结束,很少在过问事情的进展、处理情况。
(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一是对涉稳问题抱侥幸态度,马虎对待,应付了事。对上级预警的维稳信息怕自己因工作没做好挨批评,因此,在上级部门了解处理情况时,总是说没问题,结果一出就出大问题。如对涉军人员稳控工作,县维稳办得到涉军人员准备围堵市委、市政府的消息后,立即要求各镇、相关单位做好排查稳控,并要求在下午5时前将情况上报县维稳办,第二天,维稳办又专门就人员的稳控情况向各镇进行了解,当时各镇都十分肯定的表示没有问题,这些人员都在家里,可结果我县就有3个涉军人员到了赣州市政府上访。二是维稳预警信息处置不到位。县维稳办将掌握的和排查出的维稳情况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布预警,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排查稳控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回维稳办。但有关单位对事件的处置应付了事,既没有认真进行排查,也没有将情况进行反馈,事件根本没有从“根”上解决。三是对预警后的问题跟踪督查不到位。县维稳部门也存在对预警信息的督查不到位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认为把问题交办下去就可以了,没有进行有效的跟踪督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落到实处。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对涉及较重大的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决策前进行风险评估。我县虽然制定了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但在执行社会风险评估办法上并不是很到位,有许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维稳部门并未介入。
(四)情报信息滞后。情报信息是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命脉,情报信息要做到服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本级党委决策需要、服务引领维稳实战的要求。情报信息的主要来源有:信访信息、综治矛盾排查、各级上报的维稳信息、公安专报信息、上级维稳办转办信息、网络信息等六个来源。我县的信息情报方面主要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情报信息研判机制未建立。信息研判是对所有维稳信息的真假、重要性进行甑别的过程,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性、工作经验,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定期信息研判机制,联合信访、两办信息科、国安、宣传部网络信息工作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的信息研判机构,实现情况互通、信息互享、部门互动的综合研判平台,系统地对信息进行整合、分类、甑别、预警、交办,才能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抓维稳的转变。二是情报信息滞后。目前我县的维稳信息来源仅靠国安、上级维稳信息和部分上报信息及信访信息支撑,社会面信息收集依然是一片空白,无法主动的收集社会面的信息,导到我县维稳信息工作滞后,不利于我县维稳工作的开展。三是工作经费不足。县财政预算的维稳经费仅能保持维稳办一年的正常工作运转。但是一些涉稳信息需要通过信息员渗透收集,这样才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但聘请社会信息员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仅靠财政年初的预算的这此经费是不够。
(五)防范和打击邪教不到位。“血水圣灵”活动在我县呈蔓延态势。近年来,我县“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活动较为活跃,传教、聚会活动频繁,我县国保部门虽然一直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可成效不明显。原因是:一是缺乏办案经费。国保大队缺少办公经费,打击只能以点带面,不能全面同时推进。二是缺少转化教育经费。目前,我县的天九、龙塘、岭北、鹅公、老城等镇的邪教活动都比较频繁,公安国保掌握的名单就有近500人参与了邪教的练习,宣传与转化教育力度不够,受蒙骗的群众虽打击后,依然不能与邪教组织划清界线。
维护稳定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维稳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克服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政法维稳工作才会取得新的成效,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才能健康协调发展。
(一)强化责任,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维稳工作对我县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各镇、各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维护稳定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抓维稳的责任意识,将维稳任务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身上,形成人人抓维稳的工作局面。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县政府签定维护稳定工作责任状,如未按责任状要求落实责任将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才能促使各级领导重视维稳工作,加大做好维稳工作的力度,从源头上、根本上减少不稳定的因素,形成主动维稳的良好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三级预警和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一是强化信息研判。三级预警是通过对信息的研判,破解涉稳事件防控的诸多难题,实现维稳工作由“事后救火”向“事前防火”转变,由被动保稳定主动抓稳定转变,由被动介入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应急处置向常态稳控转变。二是全面推行社会风险评估。社会风险评估是对党政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提升源头、决策和过程防范力、处置力和稳控力。笔者认为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工作中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研时,维稳部门必须要参与,针对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方案,才能有效地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涉稳事件处置工作的督查力度。对发出预警的事件,要实行督办制度,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整体联动,加强对涉稳事件的处置力度,依法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延伸触角,建立一个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一是要建立信息常态化研判机制。成立由县维稳办、两办信息科、信访、国保、宣传部网络信息常态化研判机构,定期召开信息研判会议,对所有掌握的信息真假进行研判,及时向有关单位预警,落实责任。二是要建立覆盖面较广的信息网络。对重点人员、重大事件的维护稳定工作,必须时刻掌握信息,才能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一个可靠的信息网络对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尤为重要,因此建议县政府追加8万元以上的信息工作经费,以便我县信息网络的建立。三是在政府网上设立一个开放式的信息平台,以解决群众不敢说、不能说的情况,以此来拓宽维稳信息来源。
(四)严密防范,有效遏制邪教活动上升势头。一是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加大对邪教活动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批打击一批,切实控制我县“血水圣灵”蔓延态势。二是建立转化教育责任制。对打击过的对象与相关的乡镇签订转化教育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打击一批转化一批,让邪教的定南失去市场。三是齐抓共管,加强警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联合深入邪教重点人员家庭走访调查,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并敦促其家属子女做好管控工作。联合县民宗局在乡镇和学校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巡展活动,增强社会和学校师生的反邪教意识;。
要在邪教活动突出的村寨、公共场所、公路醒目地段制作警示宣传牌、宣传标语加强宣传,使反邪教意识深入人心。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2、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以谋利为目的的上访,许多就是上访专业户。这些上访专业户主要呈现出四个特征:一是从年龄上看,上访专业户一般在40-60岁之间。在这一年龄段的人,人生阅历丰富,精于人情世故,这可能是他们善于上访、跟政府周旋的重要原因。二是从上访次数来看,上访专业户上访次数多,上访频率较高。他们不断地挖空心思,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去上访谋利。一旦他们有了一个新的想法或者依据之后,马上就动身上访。有些上访者甚至一个月要上访好几次,成为当地政府的“熟人”和地方社会的“名人”。三是上访专业户懂得法律政策,精于钻政策法律的空子。四是上访专业户善。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责任错位。当前对基层信访的考核制度是对上访量的统计,对息访率的考核,在属地管理和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稳定成为了第一责任,基层干部为了“帽子”问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信访者息访。于是,面对越来越多的谋利型上访者,基层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在“起火”与“救火”之间来回奔走。因此,当上访专业户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让官员们烦不胜烦时,给上访者施舍一些钱财、给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息事宁人、罢诉息访的目的,成为了政府部门应对上访时的普遍选择。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不仅破坏了既有的规则,而且对其他当事人起到示范作用,使部分谋利型上访者看到了谋利的希望,为上访专业户的进一步蔓延创造了空间。
(三)治理无法。《信访条例》对政府行为很有约束力,但对那些无理上访的人则没有任何约束力,这让基层政府在信访治理中很被动。再加上近年来个人权利本位畸形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强调,这些都为无理上访者与政府的博弈中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因此,一旦基层无法满足其要求,就会出现越级上访。
上访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和不断蔓延,既有体制的原因,也由思想意识的原因、政治法律制度和领导方式的原因,理顺和解决好上访问题需要整个社会的合力。
(一)创新和完善信访相关制度。
1、合理界定信访界限,重塑信访功能。在当今中国,上至国家大事,下至家庭邻里纠纷,信访无处不在,无所不管,“信访洪峰”的出现是信访范围无限化的结果,只有明确信访的范围,才能充分发挥行政信访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信访制度偏离了其“政治参与”功能的制度初衷而承载了本不应承担的权利救济功能,由此造成其既无法充分实现民主监督的功能,又破坏了司法权威,进而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访制度的功能,应将其功能定位于民主监督和政治参与。这不仅需要像信访这样的民意表达机制的完善和发展,也需要强化信访作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渠道,实现公民参与的制度化和有序化,从法律上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行使。
2、建立无理上访终结机制。在当前的确存在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度。对部分确无问题可解决,信访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信访案件,经上报州、省信访联席会议复核,确认为无理信访事项后,报国家信访局备案,涉法涉诉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备案的信访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去省进京正常登记上访,不再列入通报范围内,不计总数。但是,一旦他们进京非访,仍然没有行之有效的打击手段,仍然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维稳压力。因此,必须完善对确认的无理访的终结机制。对于已经确认备案的无理访,不应该再由地方负责,国家应从法律层面上坚决给予打击,防止无理访变为无休止的信访。
(二)加强基层政府的信访治理。
1、提供法律援助,完善利益诉求机制。上访是群众利益诉求的一种表达途径,上访者大多数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正是因为其本身状况的不如意才希望通过上访予以解决。因此在处理上访案件时,应将信访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机结合起来,对涉法问题做好解答,对符合援助的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增强信访的法律含量,提升公民依法信访的质量。
2、建全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妥善解决好上访问题就是减少社会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整体和谐的目的的一项社会战略。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作出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将其纳入维护社会稳定、实施源头治理的系统工程,以此建立早预防、定措施、想对策、清根源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的隐患。
3、逐步推进信访听证制度。把听证机制引入到信访工作中,对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组织听证能减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少事后不必要的矛盾纠纷。在听证的程序设计上,可引入第三方介入模式,如邀请公信力较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参与信访听证,让整个听证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听取当事人。
的意见,做好评议意见,对未超过半数以上听证者的认可的评议意见,不得申报终结。信访听证制度扩大了无理信访事项终结机制的社会参与面,让社会来监督政府部门是否有依法办事,从而压缩无理上访户与政府部门博弈的空间。
4、加大对基层维稳的保障力度。一是要加强对维稳干部的工作能力的培训。二是要落实维稳经费和装备,加大对基层维稳工作经费和装备的支持,确保维稳工作的后勤保障到位。同时,要解决基层维稳干部的政治、经济待遇,使他们能安心在一线工作。三是要爱护愿意做事的维稳干部。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失误。对于那些敢于做事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有争议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干出成绩引来忌妒、大胆干事得罪人的干部,要看得“重”些,肯定要“多”点;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深入分析,正确对待。对那些不愿做事或不适合从事维稳工作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维稳战线的战斗力。
1、加强信息预警工作。我局维绕机关的一室(办公室)二股(督查股、综合股)三中心(县对外招商联络中心、投资服务中心、项目策划中心),做到每个股室及中心有一名负责综治维稳情报信息收集人员。全局以收集情报信息为抓手,以构建平安、和谐单位为目标,把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重视疏导教育工作。根据我局历年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对今年仍然有可能影响稳定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如针对信访户实行人盯人的办法确保稳控在当地;针对离、退休人员,从解决实际需要着手,做好几件实实在在的工作,让其顺心、安心,优化全局干部职工的生活环境。今年,由于工作得力,我局无刑事案件发生、无治安案件发生、无灾害事故发生、无重大事故发生,真正达到“四无”目标。
1、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沈鹏为组长,副局长为任副组长,三个中心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配齐了综治维稳的工作人员,并在经费方面给予优先保障,从而确保了全局的和谐稳定。
2、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制定了《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从制度上确保维稳工作;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及维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争当“五好”家庭,严禁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加强了对各股室及中心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四是制定了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一切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坚持带班领导24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五是为保证票据现金的安全,对财会人员提取现金实行定额取款,还对財经制度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强了消防和安全工作,每天办公室专人督促各股(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財物;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
3、狠抓责任。在全局综治维稳工作上,局与各股室及中心签订了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把综治维稳工作带进家庭,辐射到亲朋好友和左邻右舍,承诺谁的亲友有不稳定势头,谁出面协调,把综治维稳工作作为考核每位干部职工业绩的一项目标。
1、提高思想认识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保证。社会大局的稳定,是顺利开展其他工作的基础和先导。面对复杂的社情民意,只有入社区、进家庭,与群众代表交流,以心换心,了解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在此基础上,找准影响稳定症结,认真研究,形成共识,出台方案,予以落实,为其他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健全制度是做好综治维稳工作的基础。综治维稳工作包罗万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如何抓住牛鼻子,这是搞好该项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成立领导小组,与单位职工签定责任书,制定具体措施,达到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事事有人管,管必到位,问题随时解决,解决必须有结果。
20xx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继续努力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总结综治维稳工作的经验和教训,理清明年综治维稳;二是加强综治维稳责任制度,落实综治维稳措施,切实关心解决职工困难,想职工之所想,办职工之所需;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作的贡献。
近几年,随着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多年来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表面化,伴随而来的稳定问题也日益突出。越级访、群访、私下聚集的现象渐显增多。综合分析起来,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1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引起新的不稳定。
按照上级精神,石油单位都实行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政策。由于当时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特别是非上市企业,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各级干部谁也说不准将来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部分职工怕单位生存不下去而下岗,到时落个两头空,就抱着“先把钱攘到自己手里”的心态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逐步走出了困境,职工收入也呈逐年增长态势。这就引起了部分人员的心态失衡,往往借助企业政策调整等时机,煽动、挑拨群众的情绪,引起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1.2中青年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就业能力差,形成不稳定人群。
由于石油企业社会依托性较差,当地容纳再就业人员的能力十分有限;由于这些职工长期依托企业生存,技术单一,加之择业观念转变不到位,对新的苦、脏、累工作不愿干,收人少的工作不愿干,因此一部分人没有实现再就业,失去了固定收入,必定会造成生活上的困难。
1.3职工住房等福利问题。
石油企业原来是高福利企业,职工享受着许多福利待遇,特别是福利分房等,更给企业增添了不少的吸引力。但由于相关政策和一些历史原因的影响,还有部分职工既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又没有得到其他的补助,至今还没有自己的住房,影响到一部分人。
1.4有特殊困难需要单位帮扶的家庭。
这类情况主要有职工遗属家庭、有偿解除劳动关系部分人员、患大病的职工家庭。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收人来源,或收人远远不抵支出,造成生活贫困,丧失了生活能力。
1.5“法轮功”顽固分子时常有所反复。
虽然“法轮功”作为非法组织已经被党和国家强制取缔,但并没有完全根除。还有其他非法组织在矿区非法聚集活动。这类人员打着传教、授功、做法等名义,在矿区内迷惑群众,骗人钱财,传播封建迷信,扰乱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虽然这些问题不是矿区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反弹。
2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2.1上级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更加严格和具体。
着重做好三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调维护稳定的基础在基层、在群众,墓层稳定、民心稳定,才能实现持久的稳定。集团公司南戴河会议上提出,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问基本解决安全和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集团公司稳定形势明显好转。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把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本单位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衡量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2.2矿区内不稳定因素增多、外部的影响进一步加深。
由于对国有企业相关政策的改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别是其他单位相继在就业或再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引发了部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思想波动和盲目攀比。但是,由于华北局人员富余、资金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人均油气当量在石油企业中倒数第一,生存发展的形势仍然严峻,不可能像其他单位那样解决再就业问题。
2.3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使得养老保险费用的交纳水涨船高。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近几年已花费殆尽,这样,使有的人明显感到负担加重。同时,又看到企业没有像原来所想象的哪样生存不下去,而是在不断的发展,在职职工的收入也在逐年提高,更容易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借此产生抱怨和激动情绪而采取过激行为。
2.4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因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变化引起了部分人的生活困难,以致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甚至产生对社会和企业的不满。
3.1加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解决好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基于此种观念,华北石油管理局确定了“12349”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做大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企业也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确定为自己的长远目标,这就要求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科技兴企战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努力做大经济总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3.2要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继续完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分析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制度。同时,把维护稳定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通过稳定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对企业稳定情势的掌控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3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
无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什么人,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处理问题,都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利益,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到心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要树立稳定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第一责任的职责;要克服维护稳定工作只是政工于部的事情和与已无关思想,人人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3.4广泛开展“四个教育”,努力创建和谐矿区。
要在广大职工和矿区居民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四个教育”,引导每个人以良好的心态对待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自觉克服思想上、观念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理解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正确对待企业人员收入的增加,以恰当的方式反映自己合理的诉求,维护好的稳定大局。
3.5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处理好就业、再就业等问题。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维护稳定的前提。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了解职工群众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替他们分忧解难。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出的合理要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当办则办,真诚帮助,主动解决,要切实把“决不让一户家庭因经济困难生活不下去,决不让一个子女因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承诺履行好。
3.6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
在各类群体中,一些人由于政策法律意识淡薄,把“闹”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闹访”、“群访”,影响稳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极坏的影响。并且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唯恐企业不乱,故意制造事端,恶意煽动群众闹事。
4结束语。
做好稳定工作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之中,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达到长治久安,必须把加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运用思想政治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纪律手段综合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各级维稳职能部门必须提高站位,深入分析研判新时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维稳信息员和民情联络员制度,发挥其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社会触角广的优势,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作出科学预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决策不当引起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和完善干部帮扶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搭建沟通平台。比如,海盟金网开发的社会维稳管理系统,社会维稳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覆盖全面、触觉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社会突出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上报、督查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不稳定事件和涉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和监督管理。
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接连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不难看出,大多数是因利益诉求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矛盾触点增多,敏感性、关联性、对抗性、破坏性增强的特点。当前,引发不稳定的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的不稳定因素增加。随着县域经济不断扩大,经济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使维稳形势变得较为复杂,各种不确定因素还很难预料。房地产等建筑行业引起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债务纠纷会增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去务工机会,将给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带来新的问题。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绝大部分群众对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的态度是积极的,能够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但是,一些个人和组织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擅自降低补偿的标准,拖延安置补偿时间,实行强制、野蛮拆迁等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引发群众的对立情绪,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三)“三大纠纷”问题。争地争水争林问题绝大部分能在基层人民调解中得以妥善处置,但仍有个别因种种原因,转化成较为激烈的冲突,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危害。
(四)企业改制问题。由于企业改制必然要调整诸多企业原有的经营机制,如企业人事制度的变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势必会对企业职工的利益带来冲击。当企业职工认为自身利益受损时,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此外,个别人借企业改制之机,侵吞国家、集体利益,激发职工对企业的不满,进而对企业改制政策不满,从而形成不稳定因素。
(五)刑事犯罪问题。公安机关通过“神剑”系列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但是,抢劫、抢夺、杀人、重大盗窃等暴力犯罪和侵财案件还时有发生,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六)涉众型经济犯罪。一些人或组织受利欲驱使,非法吸取一些急于致富群众的资金,随后将资金据为己有,或用于自身的经营,无法兑现当初“高额回报”的承诺,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损伤。非法集资还极大地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金融安全。
(七)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对我国进行渗透,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各级各部门加大了对邪教组织的打击力度,但是,仍有一小撮顽固分子在外来势力的操纵和蛊惑下,秘密从事破坏活动,在一定区域内滋生了不稳定因素。
二、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对策。
纵观当前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和局部范围内存在的主要不稳定因素,不难看到,个别不稳定因素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转化为较激烈的冲突,在一定范围内滋生较大的负面影响。新类型的不稳定因素会不断出现,敏感时期依然是不稳定因素的多发时期。因此,必须做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一)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发生,决非偶然,它暴露出我们的一些干部作风漂浮,脱离群众,忽视群众诉求。我们要深刻反思,在转变工作作风方面狠下功夫,敢于直面矛盾,敢于面对群众,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等专题学习教育。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于民生问题,一要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做好建档立卡户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搬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安置等工作;二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的低保、新农合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三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城乡困难群众解决医疗卫生、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治安问题,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类犯罪,深入开展“神剑”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爆炸、绑架、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解决社会突出治安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破坏活动问题,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斗争的警惕性,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活动的管理监督,要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保密教育,健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于群体性事件问题,要完善工作预案,提高预防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把群体性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加强和完善维稳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维稳信息员和民情联络员制度,发挥其长期工作生活在基层、社会触角广的优势,全方位收集和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通过分析研判,作出科学预警。二是落实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坚决防止决策不当引起不稳定因素。三是创新群众工作机制。吸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健全和完善干部帮扶联系群众、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等制度,搭建沟通平台。比如,海盟金网开发的社会维稳管理系统,社会维稳管理信息化平台构建覆盖全面、触觉灵敏、反映快速的维稳信息预警体系,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社会突出问题进行及时采集上报、督查督办;对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不稳定事件和涉稳人员进行快速处理和监督管理。
上半年,我村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村实际,以创建“平安村(居)”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辖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辖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良好。
我村委会上半年悬挂宣传横幅2条、固定宣传画1幅、发放宣传单200份等方式,开展了以“抵制邪教,倡导文明”、“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活动,增强村民的法制观念,使村民进一步对社会的了解,对家庭社会关爱,为稳定我村治安秩序奠定了基础。
1、截止至今,我村共有刑释解教人员1人,村委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建档登记,帮教人员定期走访,了解两劳人员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工作。
上半年共登记外来人员163人,针对辖区流外来动人口比较多,结合计划生育工作,对外来人口进行了入户登记调查,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他们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治安秩序。
村委会协助各驻地单位,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防火工作,充分依靠社会各种力量,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半年的综合信访维稳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开发区党委、政府、综治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村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不差不缺,努力为村民营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生活环境。
1、继续推进信访维稳工作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以无职党员“维稳岗”的建设,配合村义务巡逻队,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继续扎实推进“平安涵头村”创建活动,促进全村平安稳定。
4、继续抓好综治软件归档整理工作。
摘要:介绍了当前维稳工作的不稳定因素,如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引起新的不稳定,分析了目前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阐述了新形势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新形势维护稳定对策思考。
近几年,随着企业的改革不断深入,多年来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步表面化,伴随而来的稳定问题也日益突出。越级访、群访、私下聚集的现象渐显增多。综合分析起来,影响企业稳定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1在职职工收入的增加,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引起新的不稳定。
按照上级精神,石油单位都实行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政策。由于当时企业的发展前景不明,特别是非上市企业,无论是普通群众,还是各级干部谁也说不准将来会发展到什么地步,部分职工怕单位生存不下去而下岗,到时落个两头空,就抱着“先把钱攘到自己手里”的心态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但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企业逐步走出了困境,职工收入也呈逐年增长态势。这就引起了部分人员的心态失衡,往往借助企业政策调整等时机,煽动、挑拨群众的情绪,引起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由于石油企业社会依托性较差,当地容纳再就业人员的能力十分有限;由于这些职工长期依托企业生存,技术单一,加之择业观念转变不到位,对新的苦、脏、累工作不愿干,收人少的工作不愿干,因此一部分人没有实现再就业,失去了固定收入,必定会造成生活上的困难。
1.3职工住房等福利问题。
石油企业原来是高福利企业,职工享受着许多福利待遇,特别是福利分房等,更给企业增添了不少的吸引力。但由于相关政策和一些历史原因的影响,还有部分职工既没有享受到福利分房,又没有得到其他的补助,至今还没有自己的住房,影响到一部分人。
1.4有特殊困难需要单位帮扶的家庭。
这类情况主要有职工遗属家庭、有偿解除劳动关系部分人员、患大病的职工家庭。造成的原因主要是没有收人来源,或收人远远不抵支出,造成生活贫困,丧失了生活能力。
1.5“法轮功”顽固分子时常有所反复。
虽然“法轮功”作为非法组织已经被党和国家强制取缔,但并没有完全根除。还有其他非法组织在矿区非法聚集活动。这类人员打着传教、授功、做法等名义,在矿区内迷惑群众,骗人钱财,传播封建迷信,扰乱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虽然这些问题不是矿区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坚决避免此类问题的反弹。
2维护稳定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2.1上级对维护稳定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也更加严格和具体。
着重做好三项工作,其中之一就是认真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调维护稳定的基础在基层、在群众,墓层稳定、民心稳定,才能实现持久的稳定。集团公司南戴河会议上提出,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问基本解决安全和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使集团公司稳定形势明显好转。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把能否及时妥善地处理好本单位出现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衡量和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驾驭复杂局面、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
2.2矿区内不稳定因素增多、外部的影响进一步加深。
由于对国有企业相关政策的改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特别是其他单位相继在就业或再就业等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引发了部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思想波动和盲目攀比。但是,由于华北局人员富余、资金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人均油气当量在石油企业中倒数第一,生存发展的形势仍然严峻,不可能像其他单位那样解决再就业问题。
2.3随着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使得养老保险费用的交纳水涨船高。
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得到的补偿金近几年已花费殆尽,这样,使有的人明显感到负担加重。同时,又看到企业没有像原来所想象的哪样生存不下去,而是在不断的发展,在职职工的收入也在逐年提高,更容易使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心态失衡,借此产生抱怨和激动情绪而采取过激行为。
2.4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
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因家庭状况、身体状况、经济状况等变化引起了部分人的生活困难,以致个别人在思想上出现较大的波动和观念扭曲,甚至产生对社会和企业的不满。
3.1加一步加快经济发展。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没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就不可能解决好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基于此种观念,华北石油管理局确定了“12349”的发展思路,提出了做大经济总量,实现快速发展的工作目标。企业也把实现持续有效较快协调发展确定为自己的长远目标,这就要求各单位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科技兴企战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内挖潜力、外拓市场,努力做大经济总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3.2要继续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责任追究。
要继续完善稳定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定期分析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维护企业稳定工作制度。同时,把维护稳定作为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体系,严格兑现奖惩。通过稳定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最大限度地提高对企业稳定情势的掌控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3.3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
无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什么人,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处理问题,都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利益,时刻把群众的事情放到心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要树立稳定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第一责任的职责;要克服维护稳定工作只是政工于部的事情和与已无关思想,人人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工作,切实履行好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
3.4广泛开展“四个教育”,努力创建和谐矿区。
要在广大职工和矿区居民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法制、稳定”为主要内容的“四个教育”,引导每个人以良好的心态对待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自觉克服思想上、观念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理解支持企业的改革发展,正确对待企业人员收入的增加,以恰当的方式反映自己合理的诉求,维护好的稳定大局。
3.5解决好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妥善处理好就业、再就业等问题。
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是维护稳定的前提。各级组织要深入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情,解百家难,暖百家心”的“四百”活动。了解职工群众的生活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替他们分忧解难。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对特殊困难家庭提出的合理要求,重大疾病、意外事故造成的特殊困难,当办则办,真诚帮助,主动解决,要切实把“决不让一户家庭因经济困难生活不下去,决不让一个子女因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承诺履行好。
3.6强化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
在各类群体中,一些人由于政策法律意识淡薄,把“闹”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为达到某种目的,采取“闹访”、“群访”,影响稳定,给国家和企业带来极坏的影响。并且个别心术不正的人,唯恐企业不乱,故意制造事端,恶意煽动群众闹事。
4结束语。
做好稳定工作要注意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要主动深入到群众之中,与群众拉家常、交朋友,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做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达到长治久安,必须把加强思想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充分运用思想政治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纪律手段综合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
参考文献。
[1]卢玉华加强综合治理构建和谐油田《中国科技博览》2009第10期。
作者简介:叶宇能(1977.06-),男,助理政工师,长期从事油田矿区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一)信访的“属地管理”原则,使基层维稳面临诸多困难。
当前,发生进京非访后,责任追究主要是查看非访人员的身份信息,国家追究省,省追究市州,市州追究县市,县市追究乡镇和街道,一级追究一级责任。这种无论上访原因而绝对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基层造成的压力很大。当前,基层最感头疼的信访案件有以下三类:
1、“涉法涉诉”的信访案。根据国务院的行政法规《信访条例》,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据此分析,按照《信访条例》接受的信访事项应是行政机关处理的事项。然而,将涉及法院判决、执行等信访案件推到行政机关负责,这显然是不可能解决的,行政机关不应也无法参与干涉审判机关司法行为。例,对法院的判决不满而常年上访,该走的程序已经全部走完,已“三级终结”在最高人民法院备案。但仍然进京,不走正常渠道,进行非访,基层没有化解的权力能力,却只有维稳的责任,这显然是权力和责任的不对等。
2、涉及跨地区的信访案件。所谓跨地区案件指的是虽然户籍在本地,但是反映的事件是在另一地区发生的,跨县市或是跨省。
3、已经长期不在本地居住人的信访案件。有一部分重点信访户,因种种原因,长期在外地生活,但户籍却一直留在原地。每到敏感时期,联系他们并进行稳控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对于基层维稳人员而言,无法获得准确的信息,无法准确掌握他们的行踪,造成基层维稳时非常被动。
(二)无理访打击乏力,谋利型上访步步紧逼,牵扯基层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
1、无理访打击乏力。无理上访,就是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已按法律、法规、政策和事实依据处理终结,但上访人拒不接受处理结果,就同一问题重复上访,提出无理要求的行为。因为对于他们来讲,即使非访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处罚及强制措施,最多就是个行政拘留几天,这更加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地方政府只能派人接回,住宿、吃饭、车票全部由地方政府买单,即使这样,他们有时还故意不合作,趁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制造麻烦,给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于抓住政府的软肋,并通晓政府动态,以捞取利益为终极目的。
3、维稳投入居高不下。每到敏感时期,上访户都会提出这样或者那样的要求,为了稳定,每年我镇在这些信访重点户身上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不是小数目。敏感期还要24小时盯防,轮流换班严防死守,并且随时还要跟访领访,牵扯了大量的人力,财力。
(一)政策缺位。目前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是,无法对上访者进行清晰分类而降低了信访治理绩效。如何区别谋利型上访和维权型上访始终没有求解之道。国家信访局称80%的上访是有道理的,这只是一个比例上的区分,没有实质性意义,其实践的结果是无法区分。无法甄别维权型上访和无理上访,则无法制定相关政策来治理无理上访,或者说即使有相关政策也无法实际操作,这就为那些希望通过上访来谋利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责任错位。当前对基层信访的考核制度是对上访量的统计,对息访率的考核,在属地管理和这种压力型体制下,稳定成为了第一责任,基层干部为了“帽子”问题,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信访者息访。于是,面对越来越多的谋利型上访者,基层政府使出浑身解数,在“起火”与“救火”之间来回奔走。因此,当上访专业户死皮赖脸、胡搅蛮缠让官员们烦不胜烦时,给上访者施舍一些钱财、给点小恩小惠,以达到息事宁人、罢诉息访的目的,成为了政府部门应对上访时的普遍选择。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不仅破坏了既有的规则,而且对其他当事人起到示范作用,使部分谋利型上访者看到了谋利的希望,为上访专业户的进一步蔓延创造了空间。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六
征集、编辑、出版近现代史回忆资料,是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主要任务。八届自治区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成伊始,我们及时召开了主任会议和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年全国政协文史会议精神,结合宁夏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了本届文史资料工作的整体思路和征编、出版计划,明确提出在抓紧抢救建国前史料征集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征集、出版建国后史料的工作,继续清理库存史料;积极探索文史资料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新途径,认真履行政协职能,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考察。同时,完善制度,制订了八届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工作简则》,为推进和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常抓不懈,始终把史料征集摆在文史资料工作的首位。
征集史料是政协文史工作的一项基础性任务。近年来,由于时间久远和当事人相继离世,建国前史料征集日渐困难,建国后史料也因种种原因难以征集,政协文史资料面临“无米下炊”的窘境。面对这一情况,我们始终把史料征集摆在工作首位,坚持常抓不懈。一方面进一步挖掘利用库存史料,一方面想方设法拓宽思路,克服困难,多渠道征集史料。八届政协以来,通过走访、约谈、电话、信函等方式共征集各类史料284篇、约75万。
2.精选精编,文史资料图书的编辑出版取得了成效。
在抓紧征集工作的同时,我们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文史图书的编辑出版工作。一是编辑出版了《宁夏文史资料集萃·人物卷》。近年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读者群的扩大,早期出版的许多有价值的文史资料图书因印量少、年代久,已很难找到,无法满足读者需要和实现其应有价值。为此,我们在全区各级政协已出版的约1700万的文史资料中,选编部分史料价值高、可读性强的文章,分卷编辑出版《宁夏文史资料集萃》丛书。55万的《宁夏文史资料集萃·人物卷(上下册)》于**年8月出版发行。二是通过几年的广泛征集和编辑,出版了60万的专辑史料《黄河与宁夏水利(上下卷)》。三是在对新征集稿件和库存史料进行认真筛选的基础上,编辑了《宁夏文史资料》第27、28辑,已送交印刷厂排印。
3.保持传统,广泛参与文史资料的征编和出版协作。
协作是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文史资料工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精选集粹、多出精品的有效途径。八届政协以来,我们继续保持这一优良传统,积极与全国政协、各兄弟政协以及自治区相关部门开展协作,先后参与了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题协作规划,为《人民政协纪实》、《剿匪反霸纪实》、《共和国艺术家》、《共和国少数民族杰出儿女》、《名人故居》、《治理黄河》等10余部专辑以及西安市政协编辑的《秦腔名家》等提供了百余篇稿件;协助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组织《政协委员一日》征文活动,向驻宁全国政协委员征集稿件6篇;参与并承担了《民国宁夏风云实录》、《八届政协委员风采录》、《自治区政协八届委员会要事汇编》、《宁夏通志·政权政协卷》等专辑的编辑任务;参与了中央党史研究室《抗日战争时期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课题调查,提供了30篇、约15万的相关史料。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协文史资料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其社会影响,我们积极开展文史图书的捐赠、交换工作。**年4月举办了向自治区及银川市图书馆、全区各大专院校图书馆、自治区社科院、档案馆等11家单位捐赠历年出版的宁夏政协文史资料图书活动,并通过《人民政协报》、《宁夏政协报》等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与此同时,我们还及时与全国及各省区市政协和我区各级政协交换了已出版的文史资料,加强了彼此间的联系和交流。
(二)认真开展调研和视察考察等活动。
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考察活动,是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八届政协以来,我们根据自身特点,选取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提出了一些具有较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自治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采纳。
1.借助优势,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切入点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考察。
一是就宁夏长城保护工作开展调研。自**年6月起,历时6个月,先后实地察看了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的20余处长城遗址。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我区长城保护情况的报告稿,在自治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作了题为《保护长城刻不容缓》的大会发言,就长城保护工作提出了“设立‘长城保护宣传周(日)’”等6条建议和措施,受到与会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当即指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意见。自治区政府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了解,决定从**年起,将每年的5月18日确定为“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分管本委的自治区政协领导还提交了有关长城保护的提案,并同国家文物局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年6月8日,在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前夕,本委部分委员和文史专家围绕中国“文化遗产日”和“宁夏长城保护宣传日”进行座谈,并邀请区内外12家新闻单位到会采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驻宁站根据座谈会发言编发的内参,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并作了批示。
二是围绕皇甫谧文化的保护和利用开展调研。**年,得知甘肃省灵台县利用宁夏历史名人皇甫谧开展旅游宣传、招商引资的信息后,本委根据委员及专家提出的建议,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报送了《关于加强保护和开发宁夏历史文化遗产的建议》,并通过《华兴时报》、《新消息报》、《固原日报》、《宁夏新闻网》、《宁夏文史通讯》等媒体,对皇甫谧故里在今宁夏彭阳县的史实进行了宣传报道。还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信函等方式,就古朝那城和朝那湫遗址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向固原市和彭阳县提出了建议。固原市及彭阳县党委、政府、政协重视本委的建议,积极采取措施,有关领导赴灵台县考察学习。彭阳县在认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向自治区发改委报送了关于开发利用皇甫谧文化资源的专题报告。
三是对我区红色旅游和革命历史遗址保护等情况进行调研。**年,我们会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固原市红色旅游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进行调研,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对六盘山长征纪念亭重建工程的建议》、《对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碑进行维修的建议》和《对固原市红色旅游景点保护和建设的建议》等,受到自治区党委领导的重视,要求自治区发改委对政协所提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并向自治区政协报送了《关于落实六盘山红色旅游项目有关问题的报告》。**年,我们对同心县纪念红军西征暨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70周年活动筹备情况进行调研,先后视察了同心清真大寺和市政建设情况,听取了同心县委、县政府关于纪念活动筹备情况的汇报,并赴预旺、下马关、韦州等地考察了部分红军西征遗址,就加强同心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红军西征纪念园”建设方案等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建议,受到了自治区有关领导的重视,批转同心县委、政府参考落实。**年,本委部分委员还应邀参加了盐池县长征博物馆的论证工作,参与编制了建设方案。
四是考察宁夏岩画保护情况。**年和**年,我们组织委员和专家分别对中卫大麦地和银川贺兰山岩画进行了考察,并与我区岩画专家进行座谈,探讨保护对策,共同提出了专题报告,在**年的自治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作了书面大会发言,受到自治区领导的重视,指示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保护意见。区内外媒体对此十分关注,争相报道。
五是就“历史文化名城——银川的保护及发展”进行调研。**年,组织部分委员实地考察了银川11处文物保护单位,听取了有关情况介绍,就历史文化名城银川的保护、开发、建设等同银川市领导和专家进行了座谈,交换了意见,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历史文化名城——银川的保护与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六是考察“董府”和“马月坡寨子”保护情况。**年,本委结合全国政协“名人故居研讨会”确定的任务,对“董府”和“马月坡寨子”进行了实地考察。在详细了解情况、充分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考察报告,提出了尽快申报“董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建议。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吴忠市及有关部门尽快落实解决。现在,“董府”已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修缮方案也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准。“马月坡寨子”也被列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利用。
此外,我们还对贺兰、吴忠、盐池等地古汉墓、石空大佛寺、银川、平罗玉皇阁,中卫高庙,盐池张家场古城、灵应寺,灵武恐龙化石、水洞沟、红山堡藏兵洞等文物和遗址保护情况进行了考察,向有关部门提出了保护意见和建议。
2.履行职能,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开展调研和视察。
分别在各次常委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
按照自治区政协**会议安排,**年和**年分别对我区档案工作和邮政工作进行了视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视察报告。其中关于邮政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视,批示将视察报告以政府办公厅文件转发各市、县政府。
3.关注热点,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
在开展调研视察和考察的同时,我们还积极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先后就涉及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五年来共反映《社情民意》16条,提出提案6件。其中部分建议受到了有关领导及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在**年召开的全区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本委获得了优秀提案奖和反映社情民意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年4月,我们得知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民国宁夏省政府旧址”保护范围内遭遇违章施工的情况后,及时向自治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紧急制止在“民国宁夏省政府旧址”附近施工的建议》,受到了重视。文物保护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了违章施工行为,拆除了违章建筑。
在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之际,我们了解到新华社刊发的《红军会宁会师——伟大长征胜利结束》图表和《见证三军会师》一文,将1936年10月10日红一、四方面军在会宁会师标注为三军会师和长征结束,及时致函新华社,指出中央确定的三军会师和长征胜利结束的标志应为1936年10月22日的将台堡会师。新华社对此复函致谢,并表示将以适当形式予以补正。此后,新华社对将台堡会师等史实作了充分的宣传报道。
鉴于宁夏发现了我国最早的活印刷文印本和西夏印刷术的重要地位,我们提出了“关于建设西夏印刷博物馆的建议”,并在自治区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作了大会发言。据此报送全国政协的《建言》得到了采纳,并被转送到国家文化部办理。
此外,我们还根据委员和有关方面的反映,提出了《关于申报西夏文佛经(本续)为“中国档案文献遗产”的建议》、《关于紧急制止宁夏电网公司在水洞沟遗址保护区内建设施工的建议》、《关于在银川市内建立抗战纪念碑的建议》、《关于深入系统地开展民国时期宁夏资料搜集、整理与编辑、出版工作的建议》、《关于保护银川市广场、公园设施的建议》、《关于整修翻新312国道六盘山东面上山公路的建议》等提案和社情民意也被转送有关部门,得到不同程度地重视和采纳。
(三)组织和推动委员及各界人士开展学习。
一是在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之际,分别举办座谈会,邀请部分亲历亲闻长征和抗战的老同志、政协委员及专家学者进行座谈,回顾中国革命的重大历史事件,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同时,从宁夏各级政协出版的文史资料中,精选出一部分反映红军在宁夏开展革命活动和宁夏各族人民抗日活动的史料、回忆录,通过《华兴时报》连续刊载;还撰写了部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的文章,通过《新消息报》、《华兴时报》、《宁夏新闻网》陆续刊载。
二是举办了“抗日战争与中日关系”、“中国的和平崛起与国际关系”、“读史常识”等报告会和学习讲座,为市县区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作了多场文史知识讲座。
三是编辑《学习参考资料》33期,印发39600册;编印了《抗日战争胜利60年祭》、《中国传统文化读本》、《中国传统节日》等三本学习读物,为推进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和政协机关干部学习发挥了作用。
(四)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与交流。
八届政协以来,我们注重加强与全国各级政协的联系与交流,学习借鉴新方法、好经验,拓展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对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先后参加了全国政协暨地方政协文史委员会主任会议、全国政协文史协作会议、全国暨地方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研讨会和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承办了西北五省区暨西安市政协第二十次文史资料工作协作会议和全国政协《治理黄河》专题史料会稿会。参加了全国政协“名人故居研讨会”,《治理黄河》专题史料征编工作研讨会,西北五省区暨西安市政协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一次文史资料工作协作会议,华东、中南地区政协第九次学习宣传工作研讨会和华东、西南地区政协文史工作研讨会。组织市县(区)政协文史干部和本委工作人员参加了全国政协举办的四期文史干部培训班。
2.加强与全国各级政协的联系往来。
参与接待了20多批全国和兄弟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调研、考察团(组);组织委员先后赴湖南、湖北、江西、云南、贵州、浙江、江苏、江西、广西、福建等省学习考察政协文史和学习工作。积极加强同市县区政协工作的联系,通过印发调查表,对市县区政协文史队伍建设和文史资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邀请市县区政协文史委领导参加有关会议,应邀参加市县区政协举办的有关会议、活动并作文史知识讲座,通过《文史通讯》和《政协工作简讯》,及时传达和通报全国及各地政协文史工作的动态和经验。
五年来,我们虽然在征编文史资料、开展调研视察、反映社情民意、组织委员学习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有:建国后史料征集工作成效不大;政协委员在文史资料征编工作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组织委员开展学习缺乏新的形式和手段,与市县区政协文史资料协作征编尚未开展,等等。
二
回顾八届政协以来的委员会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
自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周恩来同志倡导开展文史资料工作以来,全国政协的文史资料工作得到了历届领导的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协也是如此。特别是八届政协以来,常委会议和**会议把文史资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安排两位副**分管文史和学习委员会,选择具有文史专业知识、热心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政协常委担任委员会主任,聘请四位文史专家担任特邀委员,参与政协文史工作。政协主要领导亲自参加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重要活动,为出版的文史资料题写书名,撰写序言。分管领导经常对文史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安排部署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重要活动;办公厅对文史资料的出版以及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会议和调研、视察、考察活动提供全力支持。这些做法,有力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使本届政协文史和学习工作有了长足进展。
(二)保持“三亲”和统战特色是做好文史资料工作的关键所在。
统战特色和“三亲”特色是政协文史资料的生命所在、价值所在,离开统一战线与“三亲”,政协文史资料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和意义。我们在文史资料工作实践中,紧紧抓住这个根本,始终坚持“三亲”和统战特色,编辑出版了一批真实反映近现代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各类文史资料图书,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开展大协作是人民政协文史工作的优良传统,也是文史资料工作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精选集萃、多出精品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全国政协组织各省区市政协开展选题协作,清理、征编、出版了一大批质量较高、内容丰富的史料专题。各地政协之间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史资料征编协作,有效地推动了各级政协文史资料征编工作地开展。特别是对于一些史料资源相对欠缺和出版经费不足的基层政协,通过协作出版史料图书,不仅可以解决经费的困难,也使一些珍贵的史料及时得以和读者见面。
(四)结合实际是做好文史工作的有效途径。
征编出版文史资料,发挥优势开展调研视察,建言献策,必须要紧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我区属于西部小省区,我们的文史资料稿件资源相对欠缺,加之近年来史料征集难度逐步加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史资料的出版发行。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一方面努力加强征集工作,并通过专题化、系列化、开展协作等方法积极编辑出版文史资料。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文史界委员专家多的优势,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为切入点,开展各种调研、视察、考察活动,提出意见建议。还结合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举办了纪念活动。实践证明,紧密结合实际,在作好史料征编工作的同时,找准位置,发挥优势,围绕为现实服务开展各种活动,是做好政协文史工作的有效形式,也是委员会工作能够有所作为,取得参政议政成效的重要因素。
三
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结合五年来的工作实际,我们建议新一届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政协文史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全国政协关于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尽快制定阶段性工作规划,拿出切实可行的史料征集办法,编制史料征集方案,充分调动委员参与文史资料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与市县区政协开展文史资料协作征编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政协委员学习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把新一届政协文史和学习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七
在政府惠农政策的鼓励下,养猪户存栏量增加,先后建起了多个上规模,上档次的养猪场,有的在原厂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有的重新建设猪场。但总体来看,不管是改建,还是新建,养殖户都没有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设计规划,而是仿造别人的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愿随心所欲地建设,存在场址选址不合理,距离村和主要交通要道较近,场内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三区”布局分布不合理。
2、生猪饲养成本高,养猪效益下滑。
目前,生猪饲养户一般不养母猪,不自繁自养,而是图省事,直接购进仔猪以集中育肥的方式饲养,因此,饲料和仔猪的价格成为影响养殖成本最主要的因素。饲料价格呈逐步盘升的趋势,仔猪价格更是一路攀升,居高不下。尤其是2009年对养猪户来说不不平凡的一年,上半年生猪,生猪、仔猪、苗猪一直波动很大,对养猪户利益冲突,再加上水电费,用工费,防疫费等也不断提高,导致养殖成本大大增加,养殖效益下滑。
3、近年来,猪病的威胁越来越严重,对养猪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已经严重影响养猪业的发展。当前许多猪病都是由多种致病因子的共同作用造成的,它们导致的复合性疾病危害极为严重,且难以控制,其中较为严重的是多种病毒混合感染;其次是多种病毒和多种细菌混合感染;再者就是多种细菌混合感染,往往是有几种不同病原体,有的为原发,有的为继发或并发,而一些免疫抑制性疾病的存在,更使病情加重。
4、猪群免疫功能受到严重抑制。饲料中长期添加使用的抗生素饲料添加剂,对动物免疫功能有很强的抑制作用;免疫抑制性疾病的危害对畜禽健康的威胁日益增加,猪群免疫功能出现障碍,可使低致病性的病原体引起多种疾病综合征的发生,甚至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各种综合征疾病普遍性存在,充分说明猪群基本的抵抗功能(免疫功能)出现问题。
5、养猪技术落后,疫病防治困难。目前,生猪养殖主要依靠传统饲养技术,缺乏科学的养殖技术、先进的饲养管理经验。容易导致饲养成本增加,饲养效益低下。缺乏对突发性疫情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再加上对疫情预防时有些生产单位不做药敏实验,也不按给药剂量规定操作,长期、盲目、滥用抗菌药,还有些厂家在饲料中加入抗微生物药既无临床针对性有无应有的剂量,使病原菌和寄生虫产生抗药性,会导致可供选择的敏感性药物越来越少,防治时更加困难。
6、长途运输及粗暴宰杀,猪的动物福利国际法规定,猪在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按时喂食、供水,运输时间超过8h要休息24h。宰杀时要用高压电击快速使猪失去知觉,减少宰杀的痛苦。要隔离宰杀,以防其他猪看到而产生恐惧感。我国目前主产区的生猪往往要经一二十小时的车载运输才能到达广东、香港和上海等地,特别是广东的某些转运站在收到一车经长途运输的活猪后,给每头活猪立即强制灌服20~30l凉水,这不仅是对猪的摧残,也造成猪肉品质严重下降。至于宰杀方式,则极大多数达不到国际法规要求。
7、过早断奶,母猪哺育仔猪,仔猪在母猪身边自由自在地生活,这是动物的天性,一种康乐。然而,现在有些集约化猪场为了片面追求高产,显示本场的生产水平高超,将仔猪断奶日龄从28天提早到21天,又从21天提早到14天,须知这种不顾条件的盲目追求,不仅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而且因断奶引起的心理应激、环境应激、营养应激造成的损失也非小数。
8、饲养密度过大,有的猪场在二、三百亩土地上建了年产4~5万头的商品猪场,猪舍间隔不足10m,一间不足20m2的猪栏内养20多头育肥猪,有的实行楼层立体养猪。这种高度密集饲养,不仅造成大量粪尿、臭气、噪音污染,使有些猪吃不到料,饮不上水,处在饥渴状态,也使猪只产生了打斗、咬尾、咬耳等行为怪癖,最终导致生长速度缓慢,肉质下降。由于饲养密度过大,猪舍通风不良,空气质量差,有些猪吃不上料,导致营养不良,猪群免疫功能下降而诱发各种传染病、群发病,特别是猪呼吸道疾病非常普遍。集约化猪场的呼吸道疾病发病率通常为30%~60%,死亡率为5%~30%(杨汉春,2004),成为目前集约化养猪面临的最棘手、最难净化的疾病之一。
对策:动物福利是人类文明的产物,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动物福利也必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关注动物福利,首先要改变人们的观念。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动物为人类生存提供了必需的动物蛋白等各种营养元素。为人类科学研究提供了各种实验材料,动物还是人类的伴侣,是保持自然界协调平衡的重要一员,为人类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因此,首要的是要加强动物保护、动物福利方面的意识和宣传,尊重动物福利本身也是对人类自身的尊重。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动物保护法规,制定动物福利法,明确动物福利范围和执法机构,这一工作我国已落后国际社会数十年,亟待着手解决。从表面上看,立法保护动物福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类处置动物的自由和权利,但从发展和长远的眼光看,今天立法保护动物福利,正是关注明天人类自身的福利。除了以法律手段加强动物福利外,这里就改善猪的生存环境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1、用地制宜,适度控制猪场规模。要改变过去千家万户的养猪形式,提倡适度规模饲养,猪场建设规模要因地制宜,在远离城市的偏僻乡村,提倡多建年产50~100头肉猪的专业户猪场,实行放养或散养。在人口密集或经济发达地区,可建一些年产5000~10000头肉猪的大型猪场,这种猪场应远离居民区、省道国道1km以上。现在有些农业龙头企业要建5万、10万头规模的猪场,这种超大型养猪企业最好选在粮食主产区,而且要分点选址,分点饲养,化整为零,彼此相隔1km以上,以利饲料供应、防疫和排污处理。在这种养猪龙头企业,要建屠宰加工厂,活猪就近屠宰加工,改活猪流通为猪肉流通和肉制品流通,这样既可减少运输应激,改善肉质,又可防止传染病的散播。
2、实行科学饲养。无论采用何种饲养方式,都要保证供应全价饲料和充足饮水,在饲料中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饲养后备猪和生长肥育猪,尽可能采用自动喂料箱实行不限量饲喂,保证猪只吃饱吃好。要避免饲养密度过大,过于拥挤,要为各类猪只设置小运动场,使其有活动和逍遥的空间。在我国现有条件下,集约化猪场仍以28~35日龄断奶为宜。保持保育舍温密不低于20~25℃,产仔舍的乳猪保温箱温度达到30~32℃。严禁鞭打猪只,建立饲养员、防疫员与猪只和善相处的良好氛围。
3、保障动物肠道健康,采取最新动物营养研究成果,提高饲料报酬,最大程度降低养猪业的饲料成本。
猪价是由宏观供需关系决定,具体的养猪业从业人员只能去适应,但是从业者可以采取具体的措施降低养猪成本来保障养猪效益。饲料成本是养猪业的主要成本,尽量采取最新动物营养研究成果,可以降低饲料在养猪业中的成本。同时,动物肠道健康是营养消化吸收的保证,决定养殖效益的关键。而且,消化道是动物体内接触外环境最大的面积(200-300m2)和动物给药的主要途径之一。消化道的健康和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动物保健的效果,而且消化道遭到破坏,很容易造成动物免疫功能抑制的后果。
在疫病挑战时,动物代谢增强,可导致所有养分的维持需要大幅增加,动物的营养分配从生长转向免疫。保证动物健康的条件下,饲料成本才有可能降到最低水平。
4、养猪业可以考虑养猪品种的更新。养猪业为解决满足中国人对肉食品的需求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已经完全满足量的需求。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肉食品的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量的供应,对肉食品的安全性、口感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养猪业主要饲养品种以进口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的三元杂交品种为主,该品种选育主要突出生长性能,抗病性、耐粗饲性、口感均比较差。
动物在疫病挑战时,代谢增强,对养分的需要增加,营养分配从生长转向免疫。但是,在人工育种选择下,猪在疫病挑战时的代谢模式有一定的偏离自然选择的轨道。近年来猪的育种进展使得猪的生长潜力大幅提高,瘦肉生长速度大幅增加。这样的猪一旦受到感染,可利用养分的分配模式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分配到免疫系统的养分减少,分配到生长的养分加。在健康的条件下,这自然对提高生产性能有利(猪的选育是在非常健康条件下进行的),但在疫病挑战时,这样的猪免疫力较低,死亡率高于老品种(地方猪品种生长缓慢,但抗病力远远高于现代外来猪)。持续地专注于提高生长性能的选择,在基因上改变了养分的分配,必定牺牲生长以外的功能。近十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等新技术引入育种工作,饲养品种的生长性能提高很快,但抗病性能存在缺陷,与我国相对恶劣的饲养环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现出来。同时,我国饲料资源有限,进口品种的不耐粗饲性使得国内有限的饲料资源并不能充分利用。而且,进口品种与我国饮食注重口感的习惯不符。
我国地方猪品种资源丰富,繁殖产仔数高、抗病能力强、口感好、耐粗饲性强,如果使用杜洛克作为父本,我国地方品种作为母本,杂交后代在产仔数、抗病性、口感方面的改良从经济性方面考虑,可以弥补生长性能的损失。近几年,国家在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工作投入逐年增加,已经为地方品种的利用方面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八
一、生产现状新野县是国家优质棉生产基地县之一.该县气候条件适宜,其光、热、水、气比较适合优质棉生长发育.常年种植面积为23000hm2,主要分布在溧河、施庵、歪子等10个乡镇,从起,该县棉花实现由常规棉向抗虫棉及抗虫杂交棉的.更换,目前抗虫杂交棉覆盖率达90%以上.
作者:杨欣合张海波作者单位:杨欣合(新野县良种棉加工厂)。
张海波(新野县农业局)。
刊名:河南农业英文刊名:henannongye年,卷(期):2009“”(4)分类号:s5关键词: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十九
长期以来,政府投资项目是由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依靠其特有的行政权利和职能来管理和运作。政府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对政府投资项目从投资决策、资金调拨、落实施工企业到建成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直接管理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特征是行政力量在经济运行与资源配置中起主导作用,它追求投资规模,忽视投资效益;注重进度,轻视质量;着重投资总量,忽略投资结构。因此,要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必须深入研究适合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这是迫在眉睫的重大问题。
1、传统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弊端突出且占据主导地位。
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过去均是由拨付资金的使用单位自行筹组指挥部、筹建处、基建办来实施项目工程管理,这些基建班子一般属临时筹组,存在人员专业水平偏低、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从而造成社会资源反复浪费。但在计划经济时期因不存在成熟的工程咨询业,无法求得社会化、市场化的管理服务,建设单位自搭班子来做项目管理往往也是无奈的选择。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呈现出分散化、临时性和自营性的基本特征。
2、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规则。
目前国家和地方基本没有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制度,各个城市做法不一,在体制和管理方式上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虽然国家制定有《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但主要对象都是涵盖了更大的范围,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体制也不统一。因此,各地基本上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确定政府投资项目如何来管理。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为例,有的城市政府投资项目是以政府直接管理为主,有的城市是设一事业单位进行管理,还有一些城市成立公司实施管理。成立公司的,公司的职责范围又有不同,有的公司是投融资、建设为一体的,有的公司则是专司建设工程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的归口单位,从量上占较大份额的部门来看,大部分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些在计划部门,同时也还分散在如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城建部门、水利、交通部门等多个部门。
3、政府管理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监控不力。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而言,最为主要的问题是政府投资项目的虚置。政府投资项目业主一般是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一般由财政、计委、建委和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组成。虽然许多政府部门都参与了项目的管理,但是没有一个部门承担投资主体的全部责任,从属于的项目建设单位没有获得真正的法人地位,也无须对国有投资的效果和风险负责,政府投资责任虚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机构可能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又行使建设市场监管的职责,这无异于运动员与裁判二任一身,会造成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不力的局面,一些有关建设市场和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项目缺乏约束力。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篇二十
为认真贯彻州地税局关于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我局力求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并及时与县国税局取得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收宣传月活动事宜。坚持少花钱,多办事,不追求轰动效应,宣传形式上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为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州地税局的安排与部署,我局及时成立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税收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税收宣传项目、经费、人员、内容“四落实,四到位”;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税法宣传,使税收宣传月活动呈现出,形式新、内容实、影响大、效果佳的好局面,在社会上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将我局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作工作计划如下:
六、联合县委宣传部,国税局号召全县人民及时收看近日中央一套黄金时间播出的《税务局长》节目,让每位公民切实感受税收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并进一步了解税务人员,深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深层次了解。
七、与国税联合,督促县部分企业悬挂税收宣传标语,引导企业参与税收宣传月活动,以增强宣传效果和力度。
八、税收宣传期间,督促我局管理科、稽查局对近期税收违法、发票违法的有关企业和个人进行公告,同时送县广播电视台播放,以引起广大纳税人的高度重视,起到震慑涉税违法分子的目的。
九、联合县国税局对县域境内依法诚信纳税企业和诚信经营业户进行公开表彰,营造“偷税可耻、纳税光荣”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自学主动纳税的良好氛围。
十、与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局联合录制一期税收法制宣传节目,让广大纳税人加深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全面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
十一、联合县国税局,组织出动县“少年税校”鼓乐队义务宣传税收,深入街头、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市场、社区和农村散发新《税收征管法》、《征管法实施细则》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涉农税收相关优惠政策以及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宣传材料。
十二、联合县国税局,在且末县昆仑娱乐文化广场举办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风筝比赛。
十三、结合全县上下开展的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等税收政策的同时,在局办公楼门口两侧的政务公开栏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公开县地税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党支部和党员保持先进性标准,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公开涉农税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等与人民群众生活,与企业发展关系密切的税收政策;公开且末县地税局办税服务承诺制、违诺责任追究制;切实拓宽税收宣传领域空间,提高税收宣传的层次。
总之,通过广泛深入的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来关心税收工作,使税收宣传深入千家万户,形成一种人人论税,个人谈税,都主动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