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汇总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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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一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根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按照中央、省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县妇女工作上加强领导,强化培养,加快配备,使女干部、女后备干部队伍日益壮大,整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一大批优秀女干部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达到了《纲要》的要求,对发挥广大妇女经济建设中的优势和特长,改善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我部近年来妇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程度明显提高,范围明显扩大。
1、参政议政方面。自我县颁布实施《20xx-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来,我部在县委指导、帮助下,认真落实妇女发展规划要求,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建立妇女人才库,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县委干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在研究科局级领导班子调整方案时,把女干部配备作为硬指标进行综合考虑,乡镇换届人事安排女干部不达标的方案不研究,县级机关科局级班子调整方案中没有女干部的不研究,保证了女干部的配备真正落到了实处。县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要求,专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作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培养选拔女干部放到大局中去把握,明确由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提出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规划,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确保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从年龄上看,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13名,36—40岁的 19名,41岁以上的42名,以35岁左右年轻干部为主体的目标有很大提高,改善了整个科级领导干部队伍结构。自2005年开始的干部后备工作中,女干部53名,占后备干部总数的14.3%。在市委组织部确定的31名县级后备干部中,有女干部3名,占县级后备干部总数的10%,充分发挥了女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是管理考核落实,在培训中随时了解学习进展情况,组织进行座谈和学习交流。在结业时组织部会同党校、妇联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思想状况、学习态度、遵守纪律、考核成绩等方面的表现作出综合评价,严格进行考核、鉴定,并将鉴定材料装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之一。通过学习培训,女干部们全面增强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性修养,普遍提高了政治、业务素质,理清了工作思路,一大批妇干部成为各部门的工作骨干,更好地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狠抓建设,有效提升妇儿工作工作水平。
作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我部认真履行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协调议事职责,发挥好带头、综合、协调、服务等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机构、机制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强化领导。在妇儿工作方面,确定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为责任人,强化对妇儿工作的领导。
2、强化协作意识,积极与其他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协作,定期与其他成员单位探讨相关工作,密切与妇联的沟通、协调,使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3、创新机制,积极创新妇女儿童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综合协调、目标监督、监测评估、调查研究等社会化的长效机制,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牵头、协调、配合、监督等一系列工作,达到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各方合力的良好局面。
女干部比例偏低,县管女干部占干部总数比重没有达到目标规划要求;
女干部来源少,特别是符合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女干部少;
三是女干部的培养、女党员的发展存在不平衡现象;
四是女干部在处理复杂的社会关系事务中存在不适应的现象。
我部将在县委指导下,坚持抓发展、抓维权、抓环境、抓建设,扎扎实实为妇女儿童造福。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一)抓发展,引导妇女解放思想、建功立业。结合*****“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妇女参政议政、扩大管理范围发展思路,进一步完善推动女干部教育培训机制,使女干部成为全县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继续加强培养、选拔和任用女干部工作的力度,特别是推动基层女干部配备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女干部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加大实践锻炼的力度,着力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二)抓培养,提升妇女自身素质,提高妇女的职业技能。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通过加大劳动力转移培训、开发就业岗位、拓展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创业等手段,逐步提高妇女文化、专业技术、职业道德水平和运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实现妇女广泛就业。大力实施“10万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计划”,加大农村妇女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妇妇的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二
为认真组织实施《扬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扬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以下简称“两规”),全面加快我市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以及《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儿童优先和母亲安全为宗旨、以实施重点项目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两规”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努力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取得新的进步;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建设,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突破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继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1、妇女儿童健康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10万以下。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8‰以下。
(3)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
(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
(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8)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疾病。
(9)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0)控制妇女艾滋病和性病的新发感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2017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以上。
(11)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2、妇女卫生服务指标。
(12)以县(市、区)为单位,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以上。
(1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设合格率达到100%。
(1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率100%。
(15)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100%。
(16)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
(1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市和农村均稳定在99%以上。
(18)0-6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19)积极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80%以上。
(2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21)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妇产前诊断率达到95%以上。
(2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听力障碍三种疾病筛查率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
(2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2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5)爱婴医院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6)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
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两纲”“两规”目标要求,将妇幼卫生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两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两规”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卫生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和卫生、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强化政府保障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全面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幼卫生工作,形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合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
加强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宣传,提高相关部门对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部门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学习宣传省政府“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认识实施“两规”的重要性和完成目标任务的艰巨性,把“两规”实施与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及医改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两规”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全社会都认识到实施“两规”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促进未来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形成妇女儿童积极配合、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妇幼保健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在加大卫生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确保妇幼卫生经费随着经济发展同步增加,妇幼卫生经费增长幅度应高于同期医疗卫生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建立科学、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补偿政策,加大政府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政府应根据妇幼保健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妇幼保健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坚持政府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确保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性质。县(市、区)应设立重大妇幼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待孕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为扩大项目实施覆盖面及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提供经费保障。建立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经费补偿政策,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大妇幼保健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探索流动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机制,促进流动妇女儿童与本地妇女儿童享有均等化的妇幼保健服务。
(四)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妇产科、儿科以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门诊为基础,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和省、市、县三级设置的要求,完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和建设标准,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步伐,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网络,省、市设置妇幼保健院,县(市、区)设置妇幼保健院或妇幼保健所,推进妇幼保健所向妇幼保健院发展步伐,确保到20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以及设置妇产科和儿科的妇幼保健机构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坚持妇幼保健机构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进行独立核算,并以妇幼保健院(所)名称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评价活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内涵建设,完善科室设置,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保健服务,依法提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产科服务、新生儿科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疾病筛查与干预、重大疾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到年,10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健全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门诊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妇幼保健中的网底作用。到2015年,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定建设标准,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卫生院建设标准;100%村卫生室达到省定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所有的街道由政府办好一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设备和人员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合理划分和调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以及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服务范围,建立分工合理、逐级指导的业务合作关系,促进结构优化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每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的编制标准,协调编制部门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编制,使保健人员的配备与妇幼保健院(所)的功能任务相适应。原则上,市级机构保健人员要达到61-90人、县(区)级41-70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床位与医务人员1:1.7的编制标准配备。加强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和评审,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妇幼保健机构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通过高等教育、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方式培养妇幼卫生专业人才,提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妇幼卫生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要求配备2名以上专职妇幼保健人员,采取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将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开展以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以及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探索城市支援农村、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市级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等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市级妇幼保健培训工作,重点进行妇幼保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适宜技术、医改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各级妇幼保健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对各级各类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助产技术、产科急救、新生儿窒息复苏等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抢救能力。
(六)强化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均达到100%,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管,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b超和染色体筛查等技术服务的监管,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强化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日常监管和爱婴医院(卫生院)的长效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集体儿童和母婴健康安全。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等证件管理工作。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三
)
妇女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伟大力量。
妇女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妇女发展。从上世纪。
90。
年代中期起。
我国政府开始制定国家行动计划。
--。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相应发展规划。
2001。
)
》
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舆论等手段全面推进规划的实施。
10。
年来。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
不断完善和落实维护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
加大对妇女事业的经费投入。
破解实施规划的难点问题。
有效促进了妇女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领域不断扩大。
参政议政能力进一步增强。
平等享有经济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程度逐步提高。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人均受教育年限稳步提升。
男女受教育差距逐步缩小。
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
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不断增强。
妇女发展还面临许多问题。
两性发展不平衡矛盾仍然突出。
社会结构的显著变化。
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
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推动妇女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未来五年。
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时期。
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既是缩小男女两性差距。
实现真正意义上男女平等的需要。
)
》、《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
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一
)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紧紧围绕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顺应广大妇女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优化妇女发展环境。
提高妇女社会地位。
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
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
二
)
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
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
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
坚持男女平等。
促进两性和谐发展。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
3.
坚持统筹兼顾。
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
通过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优化项目等扶持措施。
缩小城乡和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
坚持妇女参与。
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
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
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二、总目标。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公共政策。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
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
经济地位明显提升。
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参政水平不断提高。
平等享有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
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
发展环境更为优化。
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
一
)
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
1.
延长妇女健康寿命。
——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妇女比例提高。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
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85%。
以上。
——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下降到。
4%。
以下。
3.
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8%。
以上。
其中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6%。
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20.5。
燉
10。
万以下。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降低。
4.
提高自然分娩率。
——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提高。
——剖宫产率降低。
5.
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率。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
85%。
以上。
——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提高。
死亡率降低。
6.
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水平。
——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
——妇女产后抑郁症得到预防和干预。
7.
控制艾滋病与性病传播。
——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新发感染得到遏制。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达到。
80%。
以上。
——孕产妇梅毒检测率达到。
70%。
以上。
——对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
90%。
以上。
8.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保健水平提高。
婚前医学检查率逐年上升。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
9.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
减少非意愿妊娠。
降低人工流产率。
——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
80%。
以上。
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
80%。
以上。
策略措施。
:
1.
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增加经费投入。
坚持公益性质。
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优化资源配置。
着力加强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卫生工作。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服务体系。
加快人才培养。
改变资源和人才短缺状况。
提高基层妇幼卫生保健服务能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
提高基层孕产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
建立和完善产科急救和双向转诊的服务体系。
推广适宜的助产技术。
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
提高基层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为边远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创造条件。
3.
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环境和条件。在全社会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
普及自然分娩知识。
为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科学引导。
帮助孕产妇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念。
科学选择分娩方式。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
严格控制剖宫产。加大产科医护人员技术培训。
提高助产水平。
4.
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防治知识。
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强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培训。
提高诊治和服务能力。建立定期筛查制度。
确保妇女定期接受妇科常见病检查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
5.
加强对妇女营养健康的指导和干预。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
确保食品营养与安全。
6.
加强精神卫生指导服务。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专业培训。
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
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7.
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
强化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8.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
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
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9.
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
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力度。
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
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加强科学指导。
提高妇女健身意识。
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
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事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
二
)
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
1.
适龄女童基本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
1
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
96%。
以上。
——学前。
3
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
65%。
以上。
2.
保障女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
以上。
3.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0%。
以上。
——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比例提高。
职普比例相当。
4.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50%。
以上。
5.
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
——女性接受职业培训比例提高。
——女性青壮年文盲控制在。
2%。
以下。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0.5。
年以上。
6.
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
——性别平等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本教材。
——高等院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党校、行政干部学院普遍开设性别平等课程。
策略措施。
:
1.
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在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
增加性别视角。
体现社会性别意识。
2.
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
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
强化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3.
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
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
保证贫困家庭女童、残疾和留守女童优先享受学前教育各项资助政策。
4.
增强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加大助学力度。
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女童优先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
5.
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多种选择。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保障其优先享受普通高中阶段教育贫困生助学资助政策。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逐步实行免费教育。
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性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6.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采取积极措施。
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落实资助政策。
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7.
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
组织失业妇女接受技术技能培训。合理设置专业。
满足残疾妇女职业教育需求。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
巩固发展扫盲成果。
8.
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
探索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
丰富教育内容。
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着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
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9.
推动妇女理论研究。
鼓励更多的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
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
三
)
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
1.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
40%。
以上。
——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2.
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和经济收入。
——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
35%。
以上。
——男女非农就业率差距缩小。
——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3.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或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权利。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权利。
4.
基本消除妇女贫困。
——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
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
——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
——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的立案受理完结率达到。
95%。
以上。
策略措施。
:
1.
加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
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公共服务。
2.
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
禁止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中的性别歧视行为。
对用人单位在录用人员时。
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以及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
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
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援助。完善扶持政策。
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
支持和帮助妇女就业创业。
4.
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
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
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
提高女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
5.
为就业困难妇女提供帮助。政府购买公益岗位。
重点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采取设置生育返岗培训基金等措施。
帮助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
帮助失业妇女解决生活、就业困难。
6.
进一步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政策。建立工资收入合理分配制度和督查机制。
保障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女性劳动者。
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劳动报酬。
7.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
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发展。
为她们成长创造条件。
8.
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指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不断扩大生产规模。
增加经营收益。
实现多种形式的创业。大力发展农村妇女领办或以农村妇女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
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完善落实扶持政策。
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农业补贴。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企业等与妇女组织合作。
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
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金融服务和相关培训。
9.
推动各地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
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10.
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
提高企业管理者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提高女职工的自我维权能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11.
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
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管理与监督。
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
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
四
)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
1.
提高各级人大代表。
(
常委。
)
中的女性比例。
——省级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
30%。
——市级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
30%。
——县级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
25%。
——乡镇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
25%。
——省级人大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市级人大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县级人大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18%。
以上。
2.
提高各级政协委员。
(
常委。
)
中的女性比例。
——省级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5%。
以上。
——市级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5%。
以上。
——县级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省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市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县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0%。
以上。
3.
提高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
——省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
1
名以上女干部。
——市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
1
名以上女干部。
——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有。
1
名以上女干部。
——乡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
1
名以上女干部。
4.
提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
——省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
——市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
——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
5.
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
——市、县、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提高。
——省、市、县各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提高。
6.
提高企事业单位女性参政水平。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提高。
7.
提高村委会、居委会中女性比例。
——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
25%。
以上。——女村委会主任比例达到。
5%。
以上。
——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
50%。
以上。
策略措施。
:
1.
做好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确保在换届选举时。
女性比例显著提高。
2.
规定省、市、县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
在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女干部配备的薄弱环节采取专职专选或专职配备等方法优先配备女干部。通过培养、挂职、交流等形式让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3.
在干部管理任用中确保性别公平。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
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对有客观原因需要干部退居二线的地区和部门。
应实行男女统一的政策。
4.
重视培养储备优秀女后备干部。建立女性人才库。
加大培养选拔力度。
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
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参加培训。
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5.
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基层自治组织中女代表、女委员的作用。
广泛听取妇女意见。
充分反映妇女诉求。
更好地体现妇女意愿。
6.
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在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选拔任用经营管理人员中。
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保障女代表比例和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
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
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民主选举。
提高参选意识和管理能力。
8.
营造良好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舆论环境。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
广泛宣传妇女参政对于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
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
9.
充分听取和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更多地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不断扩大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层次和领域。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五
)
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
1.
提高妇女生育保障水平。
——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工企业。
——生育保险保障能力提高。
2.
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
——城镇女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
以上。
——城镇灵活就业和未从业妇女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
——农村妇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持续提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争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70%。
左右。
——符合救助条件的宫颈癌、乳腺癌患者。
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力争达到。
50%。
3.
提高妇女养老保障水平。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大幅提高。
——养老保险待遇提高。
4.
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待遇水平。
——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增加。
——失业保险标准提高。
5.
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
——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6.
提高妇女的养老服务水平。
——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
80%。
以上。
7.
加大贫困妇女的救助力度。
——保障特困妇女依法享有社会救助。——贫困、孤寡、残疾妇女生存状况得到改善。
策略措施。
:
1.
加强妇女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制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确保妇女普遍享有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和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
2.
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
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提高参保率。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
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
覆盖所有城乡妇女。
3.
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确保城乡妇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加大对患重大疾病妇女的医疗保障和救助力度。
落实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宫颈癌、乳腺癌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及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妇女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的救助比例。
4.
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加快建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大力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妇女养老保险享有率。
重点解决贫困、孤寡、少数民族、老年妇女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5.
落实城镇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扩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提高妇女享有比例。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保障女职工失业、工伤各项权益和待遇的落实。
6.
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
提高救助水平。
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妇女实行应保尽保。
7.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
鼓励社会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社会救助基金。
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公益活动。
为困难妇女提供社会救助。
8.
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
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保障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关怀和照料。
9.
按照规定对其家庭缴费部分给予补助。
对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困难的农村重度残疾妇女。
市
(
地
)
县
(
市、区。
)
普遍增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10.
改善贫困妇女居住条件。加快“城乡危房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进程。
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向贫困、孤寡、残疾妇女倾斜。
(
六
)
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
1.
构建两性平等的社会环境。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知晓率提高。
——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宣传普及。
——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2.
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普遍开展。
——减轻妇女家务劳动负担。
男女从事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3.
提高面向妇女和家庭的公共服务水平。
——市。
(
地
)
县
(
市、区。
)
妇女活动中心条件改善、数量增多。
——乡村、社区“妇女之家”综合功能得到发挥。
——托幼、养老社会化程度提高。
4.
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降低。
——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
85%。
以上。
5.
城乡厕所更加适应妇女需求。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
85%。
以上。
——城镇公共卫生厕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
1
∶
1.2。
以上。
6.
创造有利于妇女的生存环境。
——妇女广泛参与节能减排。
践行低碳生活。
——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提高。——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
1.
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主流媒体、社会大众。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
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加强理论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2.
加强对媒体传播的内容指导。将先进性别文化纳入传媒培训规划。
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促进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精品的创作和传播。完善传媒监管机制。
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
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发布者严格自律。
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3.
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支持和促进边远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4.
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5.
营造文明、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6.
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
引导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
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
掌握正确方法。采取有效措施。
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
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7.
减轻家务劳动负担。
为妇女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
8.
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完善环境和健康监测体系。
加强控制和治理。
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
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
崇尚绿色消费。
践行低碳生活。
9.
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和卫生厕所普及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集中供水系统建设。
鼓励农民自觉改厕。
提高综合效益。
10.
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
从性别视角进行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
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
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1.
推动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公共文化资源。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
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城镇下岗、农村留守、进城务工、贫困、残障妇女倾斜。
保障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2.
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将妇女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全省文化事业惠民工程。
加大政府投入。
省、市。
(
地
)
和有条件的县。
(
市、区。
)
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活动阵地。
乡村、社区建立“妇女之家”
组织妇女广泛开展读书、娱乐、健身、培训等活动。
13.
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
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
提高妇女预防、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的能力。
并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
七
)
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
1.
建立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体系。
——促进男女平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不断完善。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更具操作性。
2.
依法对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进行备案审查。
——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
——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的条款和规定进行清理。
3.
提高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妇女普法宣传覆盖面达到。
95%。
以上。
——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4.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及时得到受理。
——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妇女的社会安全感增强。
5.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得到及时预防和制止。
6.
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妇女对家庭的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7.
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诉讼过程中对受害妇女采取保护措施。
——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得到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
1.
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体系。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
对有关条款和内容进行清理。
3.
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发表意见和建议。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
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4.
支持和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定期执法检查。
深入了解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
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落实改进措施。
5.
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鼓励和推荐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鼓励和推荐有专业背景的妇女担任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6.
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
将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六五”普法规划。
推动城乡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7.
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
提高立法、司法、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8.
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强化整治措施。
加大监管力度。
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
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9.
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加强综合治理。
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解救措施。
做好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及回归社会的工作。
10.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
强化家暴。
110。
报警、庇护体系建设。
完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
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
提高受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11.
加大打击力度。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12.
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审理离婚和继承案件中。
体现性别平等原则。
实现公平补偿。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维护妇女权益检察组作用。
为妇女提供法律保护。
13.
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乡。
(
镇
)
政府对报送其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应及时予以纠正。
14.
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不公开审理、调查保密、证人保密与保护等措施。
避免受害妇女受到二次伤害。
15.
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健全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16.
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提供救助。
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或免交。建立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妇女实行国家救助。
保障受害妇女的基本生活。
17.
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建立信访代理员队伍。
设立信访代理专项资金。
畅通妇女诉求渠道。
妥善解决妇女信访事项。
四、组织实施。
(
一
)
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
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
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
省政府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
二
)
市、县两级政府依据本规划
按照任务分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
三
)
加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将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
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
四
)
保障妇女事业发展经费。
加大妇女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
动员社会力量。
多渠道筹集资金。
支持妇女事业发展。
(
五
)
营造有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
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宣传规划实施的目的、意义、经验和成效。
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律政策。
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
六
)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
建立由政府主导、妇儿工委组织协调、多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各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
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程。
不断总结经验。
发现问题。
探索规律。
创新方法。
提高能力。加强基础建设。
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妇女工作顺利开展。
五、监测与评估。
(
一
)
目的和意义。
监测与评估是规划实施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
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
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
预测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
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
制定政策措施。
推动目标实现。
(
二
)
机构和职责。
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承担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
研究制定监测方案。
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
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
承担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
制定评估方案。
组织开展评估工作。
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
三
)
方法与步骤。
科学设计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
包括确定监测指标和重点监测指标。
区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明确指标定义。
明确判断标准等。
制定监测和评估方案。
在方案中明确监测评估的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确定监测评估的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
开展监测评估并撰写报告。
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收集数据和信息。
并进行全面严格的质量审核。
在科学、客观地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的基础上。
撰写监测和评估报告。
(
四
)
制度与要求。
坚持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
将其纳入全省及部门常规统计或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
加强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
注重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
逐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坚持年度监测报告制度。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
对下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督导。
坚持定期综合评估制度。省、市。
(
地
)
县
(
市、区。
)
分别实行。
3
年中期评估和。
5
年终期评估制度。
(
五
)
经费与保障。
各级政府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保证专款专用。
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为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四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xx-)》和《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xx-2020)》,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对照《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贯彻20xx-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河北省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有关部署,落实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落实安全高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8%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至0.04%以下;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到20,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四)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合理。
三、主要任务。
(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及时指导育龄夫妇避孕和孕情检查,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准确掌握妇女孕情和服务需求,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保健等服务。
2.积极推动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育龄夫妻宣传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使育龄夫妻能够掌握适宜自己身体状况和生理时期的避孕方法、避孕原理、主要优缺点及使用方法等。在育龄群众充分知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帮助育龄夫妻落实一项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并使育龄群众掌握紧急避孕方法及发现避孕失败后如何获取安全的补救措施。
3.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环境,增加服务设施,完善服务项目。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受术者手术风险,避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推动孕产妇住院分娩,降低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
(二)适龄儿童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1.持续开展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以每年的世界避孕日(9月26日)为契机,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倡导,提升避孕意识,提高安全避孕率,促进青少年对性行为与生殖健康做出负责任的选择。
2.深化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将青春健康教育作为生育关怀行动和创建幸福家庭的重要内容。扩大青春健康试点,通过宣传倡导等多种方式,开展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为主题的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的“三进活动”。
3.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援助行动。组织专家和青年志愿者到农村贫困地区开展留守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1、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活动,逐步提高宣传倡导、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免费避孕药具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在流动人口中的覆盖率。
2、完善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健全市级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掌握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
3、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依托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开展对流动和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及政策研究。
(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1.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将“关爱女孩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传播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自觉维护女孩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消除性别歧视,形成男女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加强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为孕产期妇女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政策咨询、孕产保健等服务,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随访服务,加强宣传倡导和政策解读,防止孕情不明消失,确保女孩的出生和成长。
3.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法》,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推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有关监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涉及“两非”案件的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妇女和女孩,特别是农村妇女和女孩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做好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民生普惠政策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计生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推动流动计生家庭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建立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科学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市内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化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型家庭和新型人口文化。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利用广泛分布在城乡各地的人口文化基地、人口文化园、人口文化大院等基层阵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活动。
(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强化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健全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项功能。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落实流入地的服务管理责任。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稳定增长,确保工作需要。
(六)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新时期人口计生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以孕前优生服务为重点,以生殖健康服务为补充,加快技术骨干培养,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发挥优势。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健全党政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格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完善本系统职责及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的网络优势、宣传优势和服务优势,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积极工作。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寻找本部门与妇女儿童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中提出的各项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职责。
(三)认真落实,加强监测。市人口计生委将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全过程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本单位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工作,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
3.2017年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五
州科协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科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框架之中,坚持采取加强领导,统筹实施,搭建科普平台、着力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作用,实现齐抓共管。明确了一名副主席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州科协实施规划领导小组,有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联系我会的妇女儿童工作,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基本形成了分管领导总抓,部门领导主抓,各部(室、宫)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突出教育,提高素质。
1、加大妇女科普宣传力度。
通过组织参加科普之冬(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乡村行、科普进校园等一系列经常性、社会性、常规性科普宣传活动,针对妇女开展科普宣传。共组织了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关爱女性,关注健康”、“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为主题的科普宣传40场(次),参加的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人员1873人(次),展出科普挂图、版面2380幅(块),出动宣传车348辆(次),散发“明白纸”和科技书籍82种22.3万份(册),受宣传影响的群众达3.46万人(次)。女性参与者约占参与公众总数的32%。
2、积极开展青少年寓智教育活动。
一是组队参加了第27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暨第12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甘肃赛区)竞赛。按照“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的原则,从征集的380(篇、幅)各类作品中筛选出了60件(篇、幅)优秀作品参加了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我州的入围全省大赛的辅导员和学生参加了四月份在金昌市举办的“镍都杯”第27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经过为期5天的激烈比赛,我州多件作品获奖。
二是组织参加了第十二届中国青少年机器竞赛。组织临夏市前河沿小学教育集团、临夏市一中、康乐县、广河县4支机器人竞赛代表队29名机器人竞赛选手和教练员参加了在金昌市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青少年机器甘肃赛区竞赛,荣获全省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临夏市一中陈治国教练荣获“优秀教练员”称号;康乐县荣获校园机器人文化展示奖;广河县荣获校园机器人文化交流奖;临夏市科协荣获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优秀组织奖。临夏市一中代表队以全省机器人创意比赛初中组第一名的成绩代表我省参加了8月13日至20日在天津市举办的第12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荣获全国机器人创意比赛初中组三等奖。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科普进校园”活动。先后在临夏市与前河沿小学教育集团、西关小学、东关小学、八坊小学、东乡县东源学区、积石山韩陕家学校、尕马家学校、康乐一中开展了“科普进校园”活动,邀请州科普讲师团成员、州委党校副教授潘进哲,市委党校讲师尹始海等专家作了题为《崇尚科学,振兴临夏》、信息科技等方面的科普知识讲座和专题科普报告,展出了素质教育、人体健康、防震知识等为内容的科普挂图、版面、展板1120余幅(块)、科技益智教具540多件,向同学们发放了宣传资料2.6万多份,2.4万多名师生参与了活动。
四是与州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临夏州第五届青少年“智力七巧板”竞赛,来自临夏市、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康乐县、积石山县、临夏县、永靖县的35所小学和幼儿园的260名学生参加了竞赛,并对获奖选手进行了表彰奖励,这次大赛参加竞赛的选手多、范围广、规模大,州委、州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此项活动,亲临大赛现场指导工作,为今后搞好全州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五是五项学科竞赛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与州教育局举办了生物、物理、数学等学科的全省、全国竞赛,各县(市)和州级学校的近千名中学生参加了竞赛,进一步激发了我州广大青少年学习信息学(计算机)科学知识的兴趣和积极性。
3、举办了“科学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的“xx年临夏州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为了让青少年学习并掌握食物与营养,食品与健康等知识,从小培养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家庭和社会共同形成“科学饮食,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6月下旬――8月中旬,组织全州广大青少年开展了以“科学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的“xx年临夏州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活动中,我州共发放以“科学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各种明白纸6300多份,发放《活动手册》200册,展出科普版面(挂图)1780多块(幅),100多名师生参与了此项活动。
(三)学术交流,宣传成绩,提升地位。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向中国科协学术年会、甘肃省xx年学术年会选送论文50篇,其中3篇论文入选中国科协和甘肃省学术年会论文集。同时,组织3名科技工作者参加了甘肃省xx年学术年会。其中女性科技工作者占28%,积极营造了有利于女性科技工作者成长的良好环境。
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欢庆“三八节”活动。开展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积极向帮扶户捐款、捐物,帮助他们拓展思路,开展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和外出务工,经常坚持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做好事。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在实施《规划》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州妇儿工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开展农村妇女的科普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仍是薄弱环节,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指标和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提高妇女儿童整体发展水平任重而道远,今后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改进。
三、xx年打算。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按照《临夏州妇女发展规划(xx―)责任分解书》和《临夏州儿童发展规划(xx―2020)责任分解书》的通知要求,按照分解的工作,积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全力实施素质教育等工作,切实把十八大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把学习贯彻的效果真正体现到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和科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二)认真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和《规划》,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1、继续做好全国科普日、科普之冬(春)、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科技工作者乡村行、科普赶集赶会等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推动我州科普宣传活动的开展。加大面向妇女的科学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力度,针对妇女提高生存条件、促进生活健康、利用科技致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讲座、咨询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寓智教育活动,激发全州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意识。继续组织参加甘肃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等一系列品牌科普活动,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加,进一步提高全州青少年的科学素质。
3、积极动员各级科协组织及其所属团体,联合社会力量,加大对农村妇女、大龄女童的科技教育、生产技能和就业培训工作。
4、认真实施财政部、中国科协“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做好我州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的培训、推荐工作,争取更多的集体和个人获奖,争取更多的奖补资金,扶持推动他们的发展,为提高妇女儿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做出积极的贡献。
5、充分发挥“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类青少年寓智教育活动,为我州青少年提供接受科普宣传教育、开展科普活动的现代化、综合性场馆。
(三)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
一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认真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监测评估体系,强化监测意识,提高各成员对规划贯彻实施的思想认识。
三是要组织女职工围绕州科协工作大局,按照科协“三个服务”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积极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公众科技文化素质服务、为临夏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服务。
特此报告。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六
十一五期间,区环保局大力实施“淮阴区妇女发展规划”和“淮阴区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寻求落实“规划”的结合点,将“规划”环保目标与任务融入具体的环保工作之中,在保护和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推动妇女儿童环保意识提高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切实保障“规划”环保目标与任务的落实我局是淮阴区妇儿工委的成员单位,长期以来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环保目标与任务如期落实。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规划”实施工作,将环保目标与任务落实情况作为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环保宣教部门在任务重,工作量大,人手极为紧张的情况下,还专门安排了高素质的专职人员负责妇女儿童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将“规划”环保目标与任务的落实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专门制订了“规划”环保目标与任务实施方案,将其纳入每年局工作计划,并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经常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工作对策,定期检查目标和任务落实情况,及时督促和协调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规划”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和监测评估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及实施报告。二、积极防治各类环境污染,为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发挥对全区环境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履行“规划”
赋予我局“积极防治各类环境污染,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为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的神圣职责,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开展工作。近两年,我局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扎实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规划”环保目标与任务我局纳入“规划”考核的指标主要有空气污染指数、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中小学幼儿园“绿色学校”四项。我局在认真研究实施“规划”的监测评估结果,充分分析存在的优势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抓准切入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实施“规划”环保任务的步伐。
1、努力稳定大气环境质量。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工业化和城区化进程的加快,资源和能源消耗量增多,污染物排放量增大。特别是近两年机动车数量快速增加,机动车尾气污染日渐加重,我区环境空气承受的压力日益加重。针对环境空气总体质量呈下降趋势的现状,我局加大对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力度,重点加强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和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在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方面:成立了专门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机构;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淮阴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积极推广使用清洁燃油和清洁汽车;强化机动车路检和抽检力度,加强对社会检测站的日常监管,督促超标车辆落实复检;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制度,制定了“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和“高污染物排放车型目录”,逐步淘汰不合格车型及残旧营运车辆;加快公交车辆淘汰和更新,推广使用清洁公交车。在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方面:强化对废气排放大户的日常监管;深入调查和研究了解决南头半岛废气污染问题的对策;推动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督促电厂建设脱硫设施,强化电力行业燃料品质的跟踪监督管理,督促有关部门淘汰小火电厂,并做好关停前的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继续加强噪声源的监督管理。我区目前声环境质量已经符合2005年“规划”目标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噪声污染防治成果,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控制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生产经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努力为妇女儿童创造安静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在实施措施上,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合理公路沿线地区开发,避免在公路近侧布设居民区、文教区等噪声敏感区;严格控制发放《施工噪声许可证》;持续加大对建筑施工工地噪声污染的突击检查和执法力度,缩减多次违章施工单位的经营范围、降低其资质等级;积极开展对的士高、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噪声排放的现场监督管理,对使用高音喇叭招徕顾客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噪声达标区建设和安静小区创建工作。在每年高考期间,还特别加强夜间噪声控制巡查,确保为学生提供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
3、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饮用水源保护是我局落实“规划”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区部分水源地受流域经济增长,人口增加,土地无序开发等因素影响,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压力很大。为确保到2005年完成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任务,我局多管齐下保护饮用水源。在区内建设污水截排工程并完善了污水管网,将污水截排到流域外;综合整治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单位,限期治理或关闭了污染严重的企业;大规模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违章养殖场;加大水源保护区土地开发生态监察力度,强化水源保护区土地利用管理。目前我区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连续三年实现了全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
(二)强化环境管理,不断提高实施“规划”的水平。
1、高起点编制环保规划,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地方法。
规体系组织编制“淮阴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五’规划”,制定了一系列区域性、流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和专业性环境保护规划,这些规划在深入研究我区经济合理布局、环境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方法的基础上,科学地提出了全区环境保护的总体对策和具体措施。我局还十分注重环保规划和其他规划的双向反馈与衔接,使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区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为解决我区地域狭小、环境承载能力弱,经济社会持续高速超常规发展导致的城区发展不可持续问题,最近我局正组织开展生态区建设规划研究,该规划估计今年底前可基本完成研究工作。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区场经济体制的环境保护地方法规体系。近年来,区人大审议颁布了《淮阴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区政府颁布实施了《淮阴经济特区污染物排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此外,还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加强环保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大大提高了环保执法的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我区成为了全国环保行政处罚正确率最高的城区。
3、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充分发挥“环保第一审批权”的作用,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每年否定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近千项,有效地从源头控制了新增污染源。加强对区域开发、大型区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电镀、线路板行业和选址在环境敏感区的房地产、餐饮、娱乐等项目实行从严把关。加强建设项目后续管理,实行污染防治设施从设计方案评审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推行环境监察审核制度,确保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100\\\%。督促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以批促治”推动项目和区域污染治理,促使一批排水大户实行了中水回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组织开展了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研究,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在一些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
4、积极防治工业污染,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控制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环保监督管理。通过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推行清洁生产、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等措施对工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控制。特别是通过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大大降低了工业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区在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情况下,总体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水平。我区环保工作也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1997年我区在全国首批被命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1999年在全国率先实现环保“双达标”;2002年被联合国环保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荣誉称号;2003年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试点工作。三、引导妇女儿童参与环保实践,提高妇女儿童的环境意识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环保意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遵照党中央“要通过教育、宣传和其它方面的工作,使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指示,“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环保意识。支持和鼓励妇女儿童参加各种有益的环保活动,充分发挥妇女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组织丰富多彩的环保宣传和教育活动,鼓励妇女儿童参与环境保护,强化妇女儿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
儿园)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了“绿色学校”评选机制,在全区范围铺开了“绿色学校(幼儿园)”的创建工作。“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活动得到了广大中小学校的广泛响应和积极参与。2003年,我区“绿色学校”达标率离2005年规划目标差距较大,针对这一问题,我局重点加快了全区“绿色学校”创建进程,仅今年上半年,全区新建有“绿色学校”66所,实验中学等一批学校还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竹园小学等一批学校被评为省级绿色学校。目前,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绿色学校”达标率已达21\\\%,2005年预到计可以达到规划的目标要求。鉴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影响,从2002年起,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铺开绿色机关、绿色企业、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医院、绿色公交(线路)、绿色村镇、绿色家庭等十部分内容的绿色家园系列创建活动。我局牢牢把握这一时机,更加深入地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儿童投身于各种节水、节电等节约资源、降低消耗的“建我绿色家园”系列活动之中,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以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推动了广大妇女儿童参与环境宣传和环保实践。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我局组织了声势浩大,有声有色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举办了“区民环保之旅”,300余名区民,当中绝大部分是妇女儿童,对我区的自然生态、河流污染治理和环保监督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参观和考察,加深了区民对环保责任的认识和对污染治理工作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的理解,区民反响十分热烈;举行了以“减少尾气排放,关注淮阴蓝天”为主题的首个“绿色行动日”活动,全区上至区领导,下至普通区民约10万人暂别爱车,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班,营造了关注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浓厚氛围;各区也分别举行了文艺汇演等大批大型环保宣传活动,收到了十分理想的宣传教育效果。
3、有的放矢地面向广大儿童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培养下一代浓厚的环保意识。积极开展青少年环保科普教育,完善了“环境教育基地”评选机制,建立了一批省级和区级的环境教育基地,每年到我区环境教育基地开展活动的青少年儿童约十多万人次,编辑出版了《小学生环境教育》等一批健康向上的儿童环境教育读物。针对青少年儿童的特点,专门组织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举办了“淮阴百年古树百幅钢笔写生画展”巡回展览,策划了百米长卷画环保活动,发起了“大手拉小手青少年科技传播活动?淮阴区青少年优秀环保论文和环保警示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组织了“绿色火种接力赛”、“全国中小学生网页比赛”和“全国中学生小科技发明奖比赛”,开展了环保手工作品比赛、环保绘画比赛等大批环保宣传和教育活动,我区有一大批青少年儿童在这些环保活动中获得表彰。
4、启动了我区“妇女与环境”专题活动。“妇女与环境”是第四次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在中国实施的一项普及和提高妇女环境意识的行动计划。从2001年起,通过新闻媒体、环保知识竞赛、演讲和环保征文等活动,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广大妇女儿童在这些活动中,学到了知识,增强了能力,提高了认识,培养了兴趣。十一五期间绿色学校(幼儿园)创建各种开展以来,广大师生对“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兴趣极高。目前,全区被授予了省级环保宣教基地1所,“区级绿色社区”5所,“区级绿色社区”8所,“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4所,区绿色学校幼儿园)1所,区绿色学校(幼儿园)35所。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七
自临夏州xx--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在州妇儿工委的指导下,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纳入州科协工作之中,加强领导,加大落实力度,充分发挥科协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科学文化素质,推动我州整体水平做出了一定努力。经过认真对照检查,现将一年来实施的主要工作及今后的工作打算简要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职能。
州科协党组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将这项工作作为科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框架之中,坚持采取加强领导,统筹实施,搭建科普平台、着力整合社会资源,发挥职能作用,实现齐抓共管。明确了一名副主席负责此项工作,成立了州科协实施规划领导小组,有一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联系我会的妇女儿童工作,并将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基本形成了分管领导总抓,部门领导主抓,各部(室、宫)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突出教育,提高素质。
1、加大妇女科普宣传力度。通过组织参加科普之冬(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科技工作者乡村行、科普进校园等一系列经常性、社会性、常规性科普宣传活动,针对妇女开展科普宣传。共组织了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关爱女性,关注健康”、“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为主题的科普宣传40场(次),参加的科技工作者和科协工作人员1873人(次),展出科普挂图、版面2380幅(块),出动宣传车348辆(次),散发“明白纸”和科技书籍82种22.3万份(册),受宣传影响的群众达3.46万人(次)。女性参与者约占参与公众总数的32%。
2、积极开展青少年寓智教育活动。一是组队参加了第27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暨第12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甘肃赛区)竞赛。按照“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和“科学性、新颖性、实用性”的原则,从征集的380(篇、幅)各类作品中筛选出了60件(篇、幅)优秀作品参加了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我州的入围全省大赛的辅导员和学生参加了四月份在金昌市举办的“镍都杯”第27届甘肃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经过为期5天的激烈比赛,我州多件作品获奖。二是组织参加了第十二届中国青少年机器竞赛。组织临夏市前河沿小学教育集团、临夏市一中、康乐县、广河县4支机器人竞赛代表队29名机器人竞赛选手和教练员参加了在金昌市举办的第十二届中国青少年机器甘肃赛区竞赛,荣获全省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临夏市一中陈治国教练荣获“优秀教练员”称号;康乐县荣获校园机器人文化展示奖;广河县荣获校园机器人文化交流奖;临夏市科协荣获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优秀组织奖。临夏市一中代表队以全省机器人创意比赛初中组第一名的成绩代表我省参加了8月13日至20日在天津市举办的第12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荣获全国机器人创意比赛初中组三等奖。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科普进校园”活动。先后在临夏市与前河沿小学教育集团、西关小学、东关小学、八坊小学、东乡县东源学区、积石山韩陕家学校、尕马家学校、康乐一中开展了“科普进校园”活动,邀请州科普讲师团成员、州委党校副教授潘进哲,市委党校讲师尹始海等专家作了题为《崇尚科学,振兴临夏》、信息科技等方面的科普知识讲座和专题科普报告,展出了素质教育、人体健康、防震知识等为内容的科普挂图、版面、展板1120余幅(块)、科技益智教具540多件,向同学们发放了宣传资料2.6万多份,2.4万多名师生参与了活动。四是与州教育局联合举办了临夏州第五届青少年“智力七巧板”竞赛,来自临夏市、和政县、东乡县、广河县、康乐县、积石山县、临夏县、永靖县的35所小学和幼儿园的260名学生参加了竞赛,并对获奖选手进行了表彰奖励,这次大赛参加竞赛的选手多、范围广、规模大,州委、州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此项活动,亲临大赛现场指导工作,为今后搞好全州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出了明确的方向。五是五项学科竞赛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与州教育局举办了生物、物理、数学等学科的全省、全国竞赛,各县(市)和州级学校的近千名中学生参加了竞赛,进一步激发了我州广大青少年学习信息学(计算机)科学知识的兴趣和积极性。
3、举办了“科学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的“xx年临夏州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为了让青少年学习并掌握食物与营养,食品与健康等知识,从小培养科学合理的饮食习惯,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同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家庭和社会共同形成“科学饮食,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6月下旬——8月中旬,组织全州广大青少年开展了以“科学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的“xx年临夏州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活动中,我州共发放以“科学饮食,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各种明白纸6300多份,发放《活动手册》200册,展出科普版面(挂图)1780多块(幅),xx0多名师生参与了此项活动。
(三)学术交流,宣传成绩,提升地位。
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向中国科协学术年会、甘肃省xx年学术年会选送论文50篇,其中3篇论文入选中国科协和甘肃省学术年会论文集。同时,组织3名科技工作者参加了甘肃省xx年学术年会。其中女性科技工作者占28%,积极营造了有利于女性科技工作者成长的良好环境。
同时,认真组织开展了欢庆“三八节”活动。开展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积极向帮扶户捐款、捐物,帮助他们拓展思路,开展农作物种植、畜牧养殖和外出务工,经常坚持为妇女儿童做实事、做好事。
虽然我们在实施《规划》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州妇儿工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开展农村妇女的科普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仍是薄弱环节,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儿童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指标和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提高妇女儿童整体发展水平任重而道远,今后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改进。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按照《临夏州妇女发展规划(xx—20xx)责任分解书》和《临夏州儿童发展规划(xx—20xx)责任分解书》的通知要求,按照分解的工作,积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全力实施素质教育等工作,切实把十八大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把学习贯彻的效果真正体现到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和科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二)认真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和《规划》,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1、继续做好全国科普日、科普之冬(春)、科技活动周、科技三下乡、科技工作者乡村行、科普赶集赶会等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推动我州科普宣传活动的开展。加大面向妇女的科学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力度,针对妇女提高生存条件、促进生活健康、利用科技致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讲座、咨询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寓智教育活动,激发全州广大青少年的创新意识。继续组织参加甘肃省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等一系列品牌科普活动,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参加,进一步提高全州青少年的科学素质。
3、积极动员各级科协组织及其所属团体,联合社会力量,加大对农村妇女、大龄女童的科技教育、生产技能和就业培训工作。
4、认真实施财政部、中国科协“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做好我州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带头人的培训、推荐工作,争取更多的集体和个人获奖,争取更多的奖补资金,扶持推动他们的发展,为提高妇女儿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做出积极的贡献。
5、充分发挥“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类青少年寓智教育活动,为我州青少年提供接受科普宣传教育、开展科普活动的现代化、综合性场馆。
(三)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
一是要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认真查漏补缺,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女儿童监测评估体系,强化监测意识,提高各成员对规划贯彻实施的思想认识。
三是要组织女职工围绕州科协工作大局,按照科协“三个服务”的工作职责开展工作,积极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公众科技文化素质服务、为临夏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服务。
特此报告。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八
“十二五”期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时期,也是贵港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机遇时期。市委市政府必须抓住这一重要的历史机遇,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积极推进贵港文化建设,为全面建设贵港小康社会,优化妇女儿童文化生活提供精神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十二五贵港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着力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实现新突破,加大力度实施重点文化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推动贵港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十二五”贵港文化发展的原则。
“十二五”时期,我市文化发展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的成果。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增强我市文化的实力和竞争力。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城乡、区域文化的协调发展,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加大对农村文化投入,形成城市带动农村的大发展格局。
(三)“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
“十二五”规划期内,贵港要建立起“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等五大体系。使全市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文化产品更加丰富,能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文化的共同发展;文化事业全面推进,文化产业不断壮大,初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文化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四)“十二五”时期的工作任务。
1.建立完备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主干,以县市区文化设施建设为中心点,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有文化站的目标,建设一批行政村文化室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基本形成市、县、乡、村(社区)四级文化服务体系。一是完成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集艺术性、标志性、实用性于一体的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挥中心城市的文化辐射功能。二是要加强县市区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提升桂平、平南现有馆水平,新建港北、港南、覃塘的文化活动中心。以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为载体,为周边区域提供文化服务,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丰富农村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三是要完成乡镇文化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必需设备的配备,保障正常运行,逐步提升服务水准。四是要突出抓好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力争20xx年前完成37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2015年前再新建200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市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五是加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巩固和完善市、县分中心的建设。以基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村文化室、校园网、有线电视网为依托,建设遍及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网点。
2.建立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群众文化工作,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的作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市、县每年送戏下乡演出场次比“十一五”期间增加30%。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性文艺辅导或展演活动,图书馆、博物馆、每年要安排免费开放,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艺术欣赏水平。
精心打造贵港群众文化品牌,不断提升“荷之韵”广场文化节的档次。艺术节里引进广西粤剧节等一些全区性、全国性的艺术赛事和经济社会发展论坛等较高层次的活动,丰富文化节内涵,提高艺术节的艺术层次,充分发挥文化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提高贵港的知名度。三区两县市分别全力打造一个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分别是:桂平西山佛教文化节、平南“牛歌戏”戏剧节、港北区社区文化活动月、港南区“南山神韵”文化节和覃塘区“三月三”壮族文化艺术节,展现各自的地域文化特色,推动群众文化的蓬勃发展。
实施精品战略,以多出优秀作品为重点,促进舞台艺术创作繁荣,为贵港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新贡献。一是创作一台粤剧,争取成为广西的舞台艺术精品;二是创作一批具有当代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小品小戏剧目;三是创作几首能够流传的歌曲;四是创作一个书画长卷《日出西江百里红》;五是推出一项“荷城之星”大舞台活动,进一步培养青少年的艺术才华;六是酝酿一台大型歌舞《西江流韵》。
3.建立立体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旅游发展的关系,既要按照文物保护的原则促进文物事业的发展,又要合理利用好文物为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同时,在坚持文物工作方针的前提下,积极支持旅游产业的开发,使文物保护与旅游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十二五”期间,重点做好港南南江古码头、安澜塔、太平天国起义地址、平南五烈士纪念碑、广西一大旧址等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力争完成市博物馆建设任务,完成市博物馆、桂平博物馆、平南博物馆陈列展览。引进文博专业人才,调整充实业务干部队伍,做好申报一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工作,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通过各种措施,推动贵港文博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濒危的民族文化遗产,20xx年前再推荐10项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出版第二辑《贵港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4.建立高效的文化市场管理体系。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管理。降低文化市场的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经营。建立健全群众监督和举报奖励制度,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文化市场繁荣。促进歌舞娱乐场所的大众化经营,扶持发展健康文明适应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项目,大力扶持发展连锁经营、超市和电子商务,以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为目标发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统一执法机构,加强文化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高素质的文化执法干部队伍。
5.建立齐全的文化产业体系。
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规范发展的原则,以音像业、娱乐业、演艺业、网络文化为龙头,全面推动我市文化市场各个门类实现结构优化、产业升级、规范发展。
“十二五”期间,出台贵港市《发展文化产业的若干意见》,通过创新机制、鼓励和支持非公有经济发展文化产业,加强主导产业建设,培育一批强势文化企业,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品牌,形成门类较为齐全、结构较为合理、技术较为先进的文化产业体系,使我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各级政府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要逐步实现由文化产业要素资源配置向文化发展宏观环境设计与管理体制的过度,完善宏观调控、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作用;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壁垒、地区壁垒、体制壁垒;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挖掘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潜力。实施“人才兴文”、“品牌兴文”、“市场兴文”和“技术兴文”四大战略,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投身文化产品创新和文化品牌建设,推动文化产业的技术、产品、品牌、市场和资本的融合,努力保证文化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不断增强我市文化产业的竞争力,提升文化的发展能力。
(1)发展演艺业、娱乐业、网络服务业、文化培训业等重点文化产业。
扶持、引导歌舞团、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举办健康的文艺演出,并逐渐上规模;推动新建、扩建、改建1-2个有影响的带有标志性的大中型娱乐场所,引导、扶持、建成5-10家电子娱乐游戏经营示范户,带动我市电子娱乐游戏业健康发展。引进1-2项国内最新的、最热门的娱乐项目登陆我市,丰富和繁荣我市的文化娱乐业。推动网吧连锁经营,到2015年,培育和扶持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经营规范、有市场竞争力的连锁网吧,使规范化、规模化、主题化、品牌化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成为网吧行业的市场主体;充分发挥群艺馆等文艺团体的专业技术力量和利用现有场馆设施集中办班,不断丰富培训班的培训内容,扩大招生规模,使我市的培训业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需求。
(2)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新机制,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深对文化产业的认识,充分认清发展文化产业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实现历史性跨越的地位和作用,把指导文化产业发展列入党委政府工作日程,定期研究本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强化对文化产业的领导和协调。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文化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产业管理体制和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机制。推进文化产业管理创新。
(3)鼓励和支持非公有经济发展文化产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充分非共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多种方式进入。民营资本投资开发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投资建设的文化设施,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经济投资的项目同待遇。
(4)发展行业协会,扶持中介服务。
鼓励和支持非政府性质的独立文化行业协会的发展。促进文化产业单位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维护文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协会以集中办理公共事务、维护共同利益、提高行业发展质量和减少运作成本的方式创作会员价值,形成协会成员单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引导行业协会制订行业标准、开展从业资格认证、组织行业交流、招商引资活动等,并就文化产业政策向政府提出政策建议。鼓励文化中介机构向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实现协会等中介组织与政府的分离,引导和支持社会化文化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资金和技术的引进、市场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对策措施。
(一)加大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扶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扶持力度,改变长期以来对文化事业投入总量偏少,比例偏低的状况。“十二五”期间,我市文化事业投入增幅不低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要增加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活动室的文化活动经费的安排,确保乡、村两级文化活动正常开展。
区别不同性质的文化单位,实行不同的投入政策。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既有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各级财政区别情况给予财政补贴;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各级财政可逐步减少到最后停止投入。
制定和实施配套政策。对我市文化设施建设实行优惠政策,包括优惠提供建设用地或减收土地租金,减免建设中的各项费用。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新建居民住宅区须配套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等。在国家扶贫专项资金中拿出一定经费用于文化扶贫;在民族事业费中拿出部分经费用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建设。
各级政府设立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繁荣文艺创作、文化扶贫、艺术教育、文物保护及其它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及重点文化活动的开展。
(二)深入文化体制改革。
“十二五”期间,一是要顺应时代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相一致,与文化艺术自身发展规律相符合的文化事业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群众文化群众办、社会文化社会办”。加大对社区文化、民族文化、企业文化及校园文化的指导和管理力度。二是要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
(三)建立和规范各类奖励制度。
大力表彰文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每三年评比表彰一批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文化工作的榜样;建立市级优秀剧(节)目奖励基金,规范各类文化艺术奖励标准和名称,促进艺术创作的发展与繁荣。
(四)大力培养和使用文化艺术人才。
加快人才培训,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培育艺术人才,逐步实现文化艺术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采取报送或委托高等艺术院校代培的办法,培养致力于发展我市文化艺术的高、中级专业人才;不拘一格提拔使用对我市文化艺术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不失时机地引进“顶尖”人才。
(五)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把文化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国家要求真正做到“五纳入”。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九
201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将妇女发展纳入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全社会的宣传动员,积极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五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职,《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五年是我省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一,但是受多种因素制约,我省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既为妇女发展提供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省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1、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坚持男女平等,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和谐、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平等、和谐发展。
3、坚持立足实际,推动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坚持妇女参与,突出重点发展领域。依法保障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在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0000以下。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覆盖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较好控制。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8)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9)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加强妇女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协同攻关,强化生殖健康与妇科重大疾病防治科学研究,加强对妇女健康主要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等的研究;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广促进妇女健康的新技术和适宜技术。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深入研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妇幼保健等方面带来的新挑战,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以上。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知识普及覆盖率达到80%。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大力实施全省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大检查与救助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救助覆盖范围。加强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分别达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加强对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8)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将青少年纳入重点宣传范围,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开发、研制男性避孕节育产品,动员男性采取节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9)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针对妇女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咨询和服务。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开展反对针对妇女暴力行为的医疗干预服务,多部门联合为妇女提供知识普及、医疗及法律援助服务,改善妇女身心状况。
(10)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
(11)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85%,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7)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8)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
(9)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2%以下。
(10)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1)在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留守女童入园。
(3)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满足农村和贫困地区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扶持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培训机会。组织失业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能力。根据残疾妇女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妇女职业教育专业。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机会和资源。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
(8)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9)继续扫除妇女文盲。通过组织补偿学习,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加大扫除女性青壮年文盲工作力度。
(10)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完善科技人才政策,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重点实验室、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聚集、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11)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学校女性学学科建设。在社科基金等科研基金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的相关项目和课题,推动妇女理论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12)实施教育内容和教育过程性别评估。在课程和教材相关指导机构中增加社会性别专家。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
(13)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相关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的女性比例。
(14)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专业选择的影响。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研究。
(1)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2)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40%以上,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3)男女非农就业率和男女收入差距缩小。
(4)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5)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
(6)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7)确保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8)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
(1)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保障力度。深入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对女性就业带来的挑战,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法规政策,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严格执行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2)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深入研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妇女就业等方面带来的新挑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资源、增强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的性别歧视行为。
(3)扩大妇女就业渠道。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妇女就业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妇女在新兴产业和新兴行业就业。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就业援助。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积极培育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和家政服务电商平台等新型孵化模式,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为妇女创业提供技能培训、跟踪指导等服务,按规定落实国家相关税费减免、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和帮助妇女创业。
(4)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不断完善女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培训及孵化服务,推动女大学生创业就业。
(5)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就业。认真落实有关法律规定,支持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失业妇女创业就业。
(6)改善妇女就业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完善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发展,为她们成长创造条件。
(7)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支付同等劳动报酬。
(8)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范围的劳动,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不断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政策,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并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10)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落实和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推动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11)提高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大力推动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发展,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和经营收益。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各项农业补贴。围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积极创造适宜农村妇女就业的岗位。开展便于农村妇女参与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留守妇女和返乡妇女多种形式创业就业。支持金融机构、企业等组织与妇女组织合作,面向农村妇女开展金融服务和相关培训。
(12)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制订有利于贫困妇女的扶贫措施,保障贫困妇女的资源供给。帮助、支持农村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等项目资金向城乡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贫困妇女倾斜。引导贫困妇女积极参与精准脱贫行动计划,到2020年实现脱贫。
(1)积极推动有关方面严格落实女性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要求。
(2)换届时,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交叉任职的不重复计算。
(3)省、市州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
(4)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5)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6)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
(7)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6%以上。
(8)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
(1)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采取措施提高人大、政协常委中的女性比例,提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中的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
(2)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以及对妇女在推动民主法治进程和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3)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面向妇女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意识和能力,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决策和管理。保障女干部接受各类培训的机会,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4)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在干部选拔、聘(任)用、晋升中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交流、晋升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证妇女平等权利。
(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贯彻落实相关法规政策中关于女干部培养选拔和配备的要求。建立培养、选拔女干部情况动态监督机制,将目标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推动一定比例的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逐步提高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
(6)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原则,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使更多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7)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决策时,充分听取女性人大代表、女性政协委员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活动,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提供机会。
(9)提高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充分吸收妇联组织参与有关妇女法规政策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诉求。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推荐女干部和优秀女性人才,以及推动妇女参政议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城乡生育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妇女生育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3)妇女养老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继续扩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妇女的养老保险覆盖面,大幅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妇女参保率。
(4)妇女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符合法规要求,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
(5)有劳动关系的女性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有保障。
(6)妇女养老服务水平提高,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加强妇女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制定配套法规,为妇女普遍享有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提供法制保障。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推进生育保险用人单位全覆盖。逐步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利。
(3)确保城乡妇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管理和经办资源,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4)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统账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补充保险相衔接,形成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现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5)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保险覆盖率和统筹层次,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失业保险合法权益。
(6)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工伤保险合法权益。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7)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进行救助。
(8)倡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多方动员社会资源,为困难妇女提供救助。
(9)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发展公益性社区养老机构,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社区的养老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
(10)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为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多渠道保障残疾贫困妇女的基本生活。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市、县普遍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落实,形成两性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3)完善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4)开展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5)鼓励和引导妇女做和谐家庭建设的推动者。
(6)开展托幼、养老家庭服务,为妇女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责任创造条件。
(7)增加市、县妇女活动场所。到2020年,各市州、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妇女活动中心。
(8)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降低水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80%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85%左右。
(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10)倡导妇女参与生态建设,践行低碳生活。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和美丽家园建设。
(11)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满足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
(1)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力度。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理论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相结合,不断丰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基础。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培训规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使性别平等理念深入社区、家庭,提高基本国策的社会影响力。
(2)制定和落实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反映对男女两性的不同影响和需求,制定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禁止性别歧视。
(3)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加强对传媒的正面引导和管理。加强新闻媒体对妇女工作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传媒培训规划,提高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完善传媒监管机制,增加性别监测内容,吸纳社会性别专家参与传媒监测活动。
(5)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支持和促进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6)营造平等、和谐的家庭环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树立先进的性别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7)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传统与现代传媒作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方法。引导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有效措施,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8)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发展公共托幼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支持。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提高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
(9)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完善环境监测和健康监测数据库,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
(10)组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主动性。
(11)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自来水工程,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12)提高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程度。大力宣传改厕的重要意义,鼓励农民自觉改厕。加强对改厕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改厕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改厕成效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
(13)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在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从性别视角进行公共厕所的男女使用需求和效率的分析研究,充分考虑妇女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
(14)在减灾工作中体现性别意识。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的能力,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1)促进男女平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2)加强对法规政策的性别平等评估。
(3)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4)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
(5)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6)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7)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1)不断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针对妇女权益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建立健全地方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对本地区涉及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开展咨询评估。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中与性别平等原则不符的条款和内容进行清理。确保性别平等理念在政策法规中得到体现。
(3)保障妇女有序参与地方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地方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发表意见和建议。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地方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的途径,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4)支持和配合各级人大开展对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5)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加大普法力度,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普法规划,推动城乡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6)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司法和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提高司法和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7)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鼓励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鼓励和推荐有专业背景的妇女担任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8)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鼓励群众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9)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提高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和妇女的防范意识。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的工作。
(10)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加强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完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门合作以及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11)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建立健全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规和工作机制,加大对性骚扰行为的打击力度。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12)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审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中,体现性别平等;在离婚案件审理中,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妇女在照顾家庭上投入的劳动、妇女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实现公平补偿。
(13)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乡(镇)人民政府对报送其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征地补偿安置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的报告审查制度,发现有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含有歧视妇女或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内容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14)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涉及妇女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采取措施使受害妇女免受二次伤害。
(15)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16)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依法为涉法涉诉妇女提供司法救助,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或免交。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妇女实行救助,保障受害妇女的基本生活。
(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
(二)制定地方妇女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省妇女发展规划体系。
(三)将规划纳入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四)保障妇女发展的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逐步增加。重点扶持农村、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发展。
(五)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向本级政府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规划实施总体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
(六)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及时开展对妇女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分析新问题,为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妇女发展领域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妇女发展规律和妇女工作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实施项目、为妇女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
(七)加大实施规划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发展的法规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举办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
(九)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妇女既是规划实施的受益者,也是规划实施的参与者。实施规划应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妇女参与规划实施,提高参与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发展。
(一)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工作效果,预测妇女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和调整促进妇女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统计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
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三)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监测评估结果开展宣传,研究利用监测评估结果加强规划实施。
(四)建立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将其纳入部门常规统计或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
(五)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要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
尊敬的省市检查组各位领导:
在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的季节,我们非常高兴地迎了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检查组的到。首先,我代表中共xx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单位,向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检查组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
我们xx县位于江浙沪二省一市交界处,在明宣德xx县年(公元140年)建县,历史上因“民风淳朴、地嘉人善”而得名。属典型的江南水乡,素有“鱼米之乡”、“银嘉善”之美称。全县区域面积xx县平方公里,辖xx县个镇、xx县个行政村,户籍人口xx县万,外常住人口xx县万人。
改革开放以,xx县主要经济指标实绩居浙江省前列,20xx年列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百强县第xx位,是浙江省首批小康县、国家级卫生县城、全国明村镇创建先进县。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xx亿元,人均gdp近xx美元;财政总收入xx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xx亿元;合同利用外资xx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xx亿美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
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各项权益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提供了有力保障。在省市各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委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嘉善县“十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环境,努力提高我县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构建了全社会共同关注、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工作新格局。原创,尽在秘知音网络网。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迎检查组各位领导的检查指导,这充分说明了省市领导对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视与关心。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对检查组各位领导即将开展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也真心希望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各位领导。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一
我们永康广播电视台作为宣传部门,担负着发挥广播影视的优势,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宣传妇女儿童工作以及妇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对妇女儿童思想道德、知识素养等方面的引导,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优秀的广播影视作品,满足妇女儿童精神文化需求等职责。
根据这些职责,自《永康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台将《永康市“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落实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计划,明确目标和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细化,电台、电视台各频道加强宣传,确保《规划》责任的落实。
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有关妇女儿童政策、法规及举措的宣传。及时、全面地宣传报道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妇女儿童事业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每年的“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颁布纪念日期间,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在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中,积极宣传妇女儿童工作先进典型,在“三八”和“五一”等节日期间,重点推出“巾帼创业”、“岗位能手”等的相关报道,反映我市妇女风采;切实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热诚呼吁社会救助贫困妇女儿童家庭,大力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电台少儿节目《星河乐园》找准定位,精心制作,不断提高节目质量。作为一档面向小学生的节目,该节目秉承“想孩子们之所想,说孩子们之所说”的宗旨,融知识、游戏、娱乐于一体,以互动为特色,让孩子们在享受知识、感受快乐的同时开拓思维,发挥个性,体验真善美。办成电台名牌栏目,吸引了更多的少年儿童。广播电台的《女人时光》栏目不断创新,以更丰富的内容、更多样的形式,提高服务性和实用性,服务广大妇女,成为听众喜爱的栏目。少儿广播节目播出时间每年均达到180小时。
为少年儿童提供更多优秀的国产少儿广播影视作品,带给少儿更多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的优秀动画片。永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在每天晚上六点至六点半黄金时间播出动画片,每天二集,每集大约15分钟,深受广大少年儿童喜爱。此外推出了一些有较好社会反响的女性题材影视剧。不断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明生活。少儿电视播出时间每年都在110小时以上,动画电视播出时间平均每年达到240小时。
充分发挥广电媒体影响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妇女儿童活动,提升广播电视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的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继续发展壮大电视台少儿舞蹈班,为少年儿童从小接受广播电视艺术的熏陶,为更多的孩子展现自我提供条件。
关爱妇女儿童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台将更加努力工作,进一步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二
我县共有人口近50万,妇女占总人数的一半,0-14岁儿童有9万人。初,县政府制定了《乐亭县妇女发展规划(-20)》和《乐亭县儿童发展规划(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我们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符合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整体工作格局。即:党委重视,政府协调,人大监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广大妇女儿童积极参与的格局,有利地推动了规划的实施,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到目前为止,妇女儿童《规划》中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大部分均已达到,仅有一小部分没有完成。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双提高”(妇女儿童地位提高和妇女儿童素质提高),“双促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的良好效果。下面将五年来我们的具体做法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奠定了妇儿工作的思想基础。
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设计部门多、工作对象广、任务指标实、专业性科学性强,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为此,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政府干预的力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有政府把《规划》中涉及的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系统管理,并作到了“三个到位”:
1、领导认识到位。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21世界的主人,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为此,县委、县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提高到战略的位置来认识,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到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了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县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各级领导把《规划》的实施作为自己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密部署,真抓实管,同时注意摆正了三个方面的关系。即:摆正了完成《规划》与本地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与培养跨世纪人才的关系;与提高全民素质的关系。为规划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目标责任到位。明确目标,划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可以减少互相扯皮,又有利于加强协作。工作中各单位从强化责任入手,把《规划》的落实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规定把完成指标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的网络体系;即以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牵头的妇女儿童保健体系;以妇联、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牵头的维权体系;以教育局、宣传部、广播电视局牵头的宣传教育体系;以人事劳动局、总工会、卫生局牵头的妇女就业与劳动保护体系;以农委、妇联、科技局、畜牧局牵头的帮扶体系;以县委组织部、妇联、教育局牵头的妇女儿童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如:每月的联络员例会制度、委员汇报制度、宣传制度、培训制度等。使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为落实《规划》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3、督导检查到位。为掌握全县《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县妇儿工委还成立了监测评估小组,每年对《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评估。通过自查评估,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明确哪些指标已经完成,哪些方面和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便于研究制定响应对策,为《规划》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齐抓共管,措施得当,确保了规划实施的整体推进。
实施《规划》涉及到部门多,领域广。为使这些职能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规划》中指标凡是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都做到了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完成,使各自一摊分条管理的工作真正符合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要求,使各“条”在“块”中结合,在妇女儿童身上形成综合效益。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全面实施“四大工程”
1、素质工程。五年来,为落实好《规划》,我们始终注意把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并注意从基础抓起。为提高人口素质,县妇幼保健医院积极开展了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县计划生育局实现“四上门”服务制度,即:婚后上门传授优生知识,孕后上门指导孕期保健,产后上门讲解科学育儿及节育知识,术后上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县妇联还积极协调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在全县开展“十万家长学三优”活动,先后组织了“读书竞赛”、“少生快富美好家庭征文”,以及“爱心献给孩子们”巡回医疗服务等活动;县妇联在全县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这些实质性工作的开展,使我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了目前的千分之4.78;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实施“春蕾计划”使我县千余名贫困女童得到了救助,继续完成学业,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为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素质,县妇联牵头与县科技局、县农业局、畜牧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科技知识,按照我县农业产业化特点和区位优势,大力普及种植、养殖、加工等项新技术;县妇联在全县组织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依托三级科技培训网,对参赛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培训。为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县司法局、县妇联采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炕头学法,编制法律小故事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为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宣传部、文明办、县妇联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家庭美德事迹报告会”、“公开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各学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校外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儿童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通过“三校联办”(农民业校、农业技校、人口学校)、“三教统筹”(科学知识教育、家庭教育、计划生育教育),既讲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又讲科技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社会多奉献。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儿童参与《规划》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保健工程。为改善全县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条件,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以产科建设为重点的医院房屋改造问题,要求每个卫生院都要达到300平米以上的医疗业务用房,产科必须有独立的专室。政府投资2316万元用于基层卫生院的改造和卫生事业发展,建起了符合要求的医院和家庭病房,购置了先进设备30多台(件);为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这五年中我县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9.7%,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了10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为0。进一步加大了镇(乡),村防保站建设力度,各站配备了3名防保人员,负责本镇乡妇女儿童保健管理、监督检查以及业务指导等项工作,充实了大批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承担妇幼保健任务,加强农村乡级医疗保健网络建设,实现了一村一个卫生室;以卫生局为重点,创建爱婴县、爱婴医院。全县2所县级医院、5所基层分院达到了省要求的标准。
3、人才工程。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赢得了主动。为此,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县把培养新世纪人才做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坚持抓早、抓小、抓妇女人才的培养。在0-3周岁散居儿童家庭中,我们积极引导儿童家长注重培养幼儿广泛的兴趣爱好,并注重孩子的智力开发,当好启蒙教师。在县妇联的协助下,通过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县建立了早期教育学校,实施了0岁教育计划,为提高家长素质和教育孩子的能力,还建立了“爱信诚”学校。在学校教育中,全县中小学普遍成立了文艺队、体育队,组建了各种活动小组,设置了音乐、舞蹈、绘画、书法、劳动技术等课程,丰富了校外活动,优化了第二课堂,使一大批特长学生脱颖而出;在培养妇女人才工作中,县妇联通过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着力培养了千名女农民技术员,这些女技术员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县妇联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与组织部后备干部人才库联网管理。县妇联对妇女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并不定期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做到了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使一大批优秀妇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干部人数9282人,其中女干部数为4762人,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68人,县级女干部5人;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分别有41人和42人,女性比例占19%和24%。同时县委组织部还加强了对女知识分子、各类女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为她们施展才华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从生活上关心她们,使她们在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拉手扶贫工程。为了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让贫困面临失学的儿童完成学业,县妇儿工委还在全县实施了拉手扶贫工程。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对贫困妇女和贫困儿童的帮扶工作,把全县贫困户分包给28个涉农部门,多方扶持,鼓励他们尽快脱贫。几年来,县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和畜牧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对贫困户妇女在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县妇联以“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为依托,在全县开展了“一助一”(一助多)团结互助奔小康活动,使全县三百多名科技专家与女能手结成了帮带对子,女能手与贫困户妇女结成了帮带对子,这些贫困户不仅脱贫致了富,有的还成了女能人。县计生局以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为依托,对全县符合条件贫困户妇女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也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为让因贫困即将失学的儿童继续完成学业,县成立了“救助会”,制定了章程,并设立了救助基金,除政府拨专款外,鼓励社会热心人士捐款资助。到目前,我县没有一名儿童失学。
(二)抓重点、攻难点,着力实现“三大突破”
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需要急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硬件建设、基础教育投入、人才培养、改水改厕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影响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制约《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此,工作中我们加大力度,狠抓了“三个突破”。
1、实现硬件建设的突破。我县是农业大县,基础薄弱,财政比较拮据,财政的不足成为困扰《规划》实施的难点问题。为确保各项指标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班子形成共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一定要舍得投入。为此,五年来,县财政性教育经费共支出40260万元,卫生方面的投入8084万元,主要用于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建校舍、医院和卫生院以及卫生室,购置先进设备等,如今各大医院设备齐全,各卫生院都配备了各种医疗保健设施,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购置了b超仪和红外线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为妇女儿童保健提供了可靠的医疗保障。
2、实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环境的突破。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们把妇女生存保护环境做为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加以改善。五年来我县的爱婴医院的建设已经达到了高标准,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通过举办孕妇学校,发放母乳喂养的宣传手册等,使“母乳喂养好处多”的观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有条件的分院、卫生院和县级医院设立了母婴室,不断加强对孕产妇母乳喂养的宣传指导。县委、县政府把乡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小康建设的规划中,要求与党支部“两室”建设一起布置,一起检查验收,使这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规划》的目标任务,村村建起了活动室。同时我们把改水改厕工作也纳入重点难点工作之中,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最直接的阻力就是传统的陋习。为彻底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改水改厕规划》,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做为小康村镇建设达标的验收条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经过各级组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这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63.18%,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了80.65%。
3、实现了素质教育的突破。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家长教育观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新的“读书无用论”以及“只有高考一条路”等错误观念又有所抬头,实施《规划》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一现状,县妇联、教育局联合全县开展了“素质教育进家庭”活动,县妇联还结合家庭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素质教育0岁抓起”的新思路。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挫折能力。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引导广大儿童家长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教子观、人才观,努力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新型公民。
三、求真务实,扎实运作,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五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规划》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展顺利,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达到了“四个优化”。
(一)优化的社会环境。
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领导层、社会、妇女儿童),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发展的良好氛围,“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只要是涉及妇女儿童的事,各级各单位都予以优先考虑。妇女儿童置身于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学习、生活、劳动,充分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广大妇女学科学、用科学,努力为社会贡献聪明才智,儿童少年学文化、爱科学,长大立志成材。
(二)优化的育人环境。
(三)优化的就业环境。
《规划》实施以来,社会各界积极为女职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下岗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对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实行减免税收等政策。为了使下岗女职工适应社会不同岗位的需要,掌握实际技能,县妇联成立了巾帼培训中心,各种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并和县劳人局再就业培训中心联合,组织下岗女职工参加培训,使广大妇女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为她们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教育引导下岗女职工转变择业观,下岗不矢志,鼓励她们自谋职业,闯出自己的新路子,使她们尽快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五年来共培训下岗女职工多人,全部走上了工作岗位,上岗就业率达到100%。
(四)优化的保护环境。
在城镇企、事业单位中,认真贯彻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和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女职工“五期”劳动保护不断加强。每年,总工会、妇联会同妇幼保健医院和县医院为女职工义务检查身体一次;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每季度为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查体查病一次;在优化儿童生存保护环境中,通过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使孕产妇早期检查率、产前检查率和保健覆盖率均达到了100%,母乳喂养率达到了98%。每年“六一”节期间,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技术人员巡回全县,义务为儿童查体;通过实施改水改厕工程,全县农村卫生环境有了很大改观。
以上是我县五年来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具体做法。五年的工作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只有党委政府重视是不够的,还要有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当然也离不开广大妇女儿童的积极参与。我们距离指标的全面完成还有一定的差距,农村自来水和卫生改厕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县委、县政府已经制定了五年规划,在今后的五年中,要千方百计,加强投入,使农村的改水改厕工程达到《规划》的标准。为了提高农村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下一步我们打算和农业部九亿公司联合,用赠电脑的形式在农村妇女中普及网络科技知识,让一些有能力上网的女能手女农民,通过互联网,学科技致富知识,掌握最新科技信息,并通过远程教育提高自己的文化知识,提升生活档次,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型女农民。随着我县经济情况的不断好转,县财政将继续加大对教育卫生的投入,我们有决心有信心一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划》制定的全部目标任务。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三
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我局成立了两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领导并实施两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
制定评估方案:根据县妇儿工委《评估工作方案》、《目标责任分解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评估工作方案。
进行自我评估:我局在3月26日以前完成自我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报告报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实施纲要情况的评估:
一、基本概况。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担负就业、保障、维权三大职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有关规定,五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立足部门实际,切实加大就业再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评价。
五年来,劳动保障系统紧紧抓住就业、保障、维权三大主线,不断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努力夸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整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一是从女性就业的观念看,有了明显好转。01年到,到我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求职登记的男女比例达到了4:3,女性的择业意识、市场就业意识和参与社会竞争的`意识逐渐增强;二是从女性的从业结构和性质看,有了显著改善。除了传统的服务业、商业等以外,在以脑力劳动为主的职业,如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中,女性所占比例也逐步增大。同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女儿童法律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形成了比较和谐的社会氛围。
三、“两个规划”的实施现状及目标完成情况。
(一)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逐渐加强。
女性就业是妇女经济独立、提高妇女地位的关键。我局高度重视妇女就业工作。为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劳动权益,确保男女平等就业、男女同工同酬,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妇女就业、保障妇女权益的政策措施,拓宽妇女就业领域,开辟妇女就业渠道,以促进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和农村妇女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1、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就业领域逐步拓宽。年底,我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为7638人,其中女性3725人。分行业看,女性较集中在农业、贸易餐饮、社会服务业和教育卫生等行业。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女性择业就业领域逐步拓宽,金融、保险、电子通讯、房地产等新兴行业正在成为妇女就业新渠道。
2、想方设法促进下岗女职工再就业。近年来,由于企业改革改制,全县企业女职工下岗问题十分突出,2005年底,全县下岗职工总数为14300人,其中女下岗职工6912人。为了解决下岗女工再就业问题,县政府、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文件,从财政、税收、银行信贷、收费、技能培训、劳动管理等方面对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做了许多明确规定,为下岗女工再就业提供各种优惠条件,为下岗女工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局还相继组织开展了“女职工技能竞赛”、“女职工就业标兵评比”等多项促进妇女提高素质和就业技能的活动,在全县广泛宣传报道妇女创业典型,倡导“转变观念、就业路宽”的新观念,树立市场观念、竞争观念,积极开展社区家政服务,开辟新的就业渠道。五年来,全县累计培训下岗女职工3467人次,80以上的实现了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实施以来,全县共扶持738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其中女性285人,占全部人员的38.6。
3、妇女劳务输出与返乡创业工作力度加大。我局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通过典型带动和优化服务,有序组织农村富余女劳力和城镇下岗女工,实现异地输出和就地转移。仅和2005年,我县劳动务输出中心累计向外输出妇女劳动力49000人。
(二)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发展步伐加快。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四
总目标:
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得到进一步实现;保障妇女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分享经济资源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保障妇女各项政治权利,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保障妇女获得平等受教育的机会普遍提高妇女教育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妇女享有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进一步落实法律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与生态环境,促进我市妇女事业的持续发展。
报告摘要:
一、评估目的。
对“两规”实施中期进行全面评估,即是推动“两规”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也是“两规”实施过程的必要环节。评估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了解和掌握全市“两规”的实施进程,实事求是地反映妇女目标的达标状况,针对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主要问题,提出建议,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修订行动计划提供依据,进一步推动“两规”的实施,如期完成“两规”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妇女与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评估方法。
1、目标评价标准以目标作为评价标准,对未达到的指标,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进度,判断20能否达标,对达标有困难的找出原因,以推进达标进程。
2、定量分析:利用数量资料,对数据变化、数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是否达标、发展快慢、性别差距大小及差距的变化结论。
3、定性分析:利用文献信息(工作、活动计划、、会议记录等),深入访谈资料对工作、活动的过程、影响结果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
4、整体评价方法:侧重于从整体上评价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整体功能的发挥,各部分功能是否能相互促进,策略措施是否与社会环境相适应。
5、层次评价方法:侧重于从政策的内部层次出发评价政策。看各层级责任、目标和策略之间是否清楚,是否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问题。
评估结果。
从规划实施情况来看,××市妇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五年的奋斗和发展,已取得可喜的巨大成绩,大部分指标已提前完成了“两规”目标任务。但也有少部分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相差甚远,例如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5.08%,与目标相差1.37个百分点;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84.16,比提高38.36个百分点,与目标任务相差5.84个百分点等。仍是我们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四、政策建议。
1、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加大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卫生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改变我市卫生工作的现状。
2、继续加强对各种传染病及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行为形成率、养成率。
3、以项目为依托,积极组织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妇幼保健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4、积极争取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的支持,落实乡镇卫生院工资全额发放问题,解决村卫生人员报酬补助问题。
5、建立健全各级爱卫(改水改厕)办事机构,要配齐专职的改水改厕工作人员,争取市、县(区)落实改水改厕配套经费。
6、加大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寨工作力度,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以此为突破口,推动过我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开展。
7、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合力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中期评估主体报告:
一、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
1、建立评估组织。全市成立中期评估领导小组、统计监测组、专家评估组、监测评估报告课题组。领导小组主要由妇儿工委主任、副主任及成员担任,主要负责领导、组织工作;统计监测组由统计局牵头,政府各有关部门的业务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监测统计、数据分析、量化指标达标情况报告等;专家评估组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教育、健康、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参与制定评估细则、培训课程讲解、评估现场督导、撰写评估督导总结等;监测评估报告课题组,由统计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中“两规”目标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负责中期监测评估报告的拟写工作;市级妇儿工委办公室担负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服务工作。
2、制订评估方案。市妇儿工委按照评估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中期评估实施细则或办法。
3、收集信息资料。定量信息的收集包括政府常规统计中“两规”评估指标数据、抽样调查数据、项目评估数据等;定性。
资料的收集包括工作信息(计划、检查、总结)、活动信息、典型调查、个案访谈资料、工作对象对政策措施的评价信息等。
4、市直各部门自我评估。市直各部门对所负责的妇女儿童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数据可靠性;分解的目标是否纳入部门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为实施纲要采取的政策措施、做法和效果;经验和不足;目前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等项目进行自我评估。
5、实地考察、督导。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历年的监测统计资料,原始台帐)、现场考察(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学校、儿童校外教育场所、幼儿园、医院、卫生院、卫生室、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中心、就业指导培训中心、工厂或企业、儿童福利院、流浪儿童保护中心、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公检法司部门、社区、村委会等)、入户访谈等方式进行。
6、综合分析评估。对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比较分析;对不同目标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分析;对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妇女儿童发展干预措施的影响分析;对干预措施与达标数据的综合分析;对部门评估报告的评估分析。
7、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综合评价;分领域“两规”目标、指标达标情况及数据分析;工作机制评估;重点难点问题分析;政策建议。
8、评估结果的利用。评估报告形成后,要提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上报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两规”后五年目标措施的调整依据,同时广泛宣传评估的结果。
二、实施规划情况的评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参与决策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诸方面发展,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妇女发展规划(-)》的.各项策略措施,五年间使××市妇女工作取得长足进展,经过中期自我评估,大部分指标已提前完成“两规”的目标任务,现就实施情况做如下概述:
(一)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实现男女同工同酬,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0以上。
实施情况:全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的基础条件,制定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及管理的水平。
1、依照《劳动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保障的执法监察力度,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消除就业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保障女职工与男职工平等的劳动权益,落实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女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3、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对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要多元化分配形式中实现男女同工同酬。防止和纠正妇女在部分行业、部门中收入分配、福利等不平等待遇。
4、建立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保障机制,禁止各种招牌活动中的性别歧视,提高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中女性人员的比例。
5、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不得刊登、播放歧视妇女就业的招工、招聘广告。
6、扩宽妇女就业渠道,发展适合妇女的各项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和社区服务业。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
7、实行灵活的就业形式。引导妇女转变就业观念,树立积极的就业竞争意识,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阶段性和弹性工作时间等多种灵活的就业形式,提倡自主就业。
8、指导用人单位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各种劳动合同,并认真贯彻实施。
9、结合我省开展的“三年百万培训计划”,为妇女劳动就业提供相关培训,鼓励职业培训机构、群众团体等各种社会力量开展提高妇女劳动技能的培训。
10、贯彻执行有关妇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政策,使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接受各种职业技能教育的权利,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
11、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比例。
12、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结合下岗女职工的具体情况,加大转岗力度,促进再就业。
13、有组织地开展劳务输出和各种劳动技能培训,为妇女、特别是农村贫苦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中创造更多的机会。
14、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公务员录用原则,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保障女性不受歧视。五年来,共录用公务员574人,其中女性209人,占36.41。
15、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不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没有性别歧视的内容。五年来,共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304人,其中女性175人,占57.57。
16、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中,认真贯彻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真正做到男女平等。五年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共有6434人通过评审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有女性2605人,占总数的40.49。
17、,省级人事部门表彰的农村乡土人才中有女性4人,占受表彰人数的19.05。据不完全统计,在人事部门入库管理的农村乡土人才中,有女性248人,占目前乡土人才总数的10.99。
主要目标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2010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80以上。
20,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员为5.85万人,其中女性2.75万人,占总数的47,女性参保人数比20的1.79万增加了0.96万人。积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的深入改革,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员为7.27万人,其中女性为2.95万人,占总数的41,女性参保人数比年增加132万人。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员为5.32万人,其中女性为2.04万人,占总数的38。全市工伤保险工作自2004年11月启动以来,截止年12底我市工伤保险参保的职工人数为2.58万人,其中女性0.66万人,占总数的25。以扎实的前期准备工作为基础,2005年12月我市如期启动生育保险工作,目前进展顺利。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在进行调研,不久将展开此项工作。
主要目标3:缓解妇女贫困程度,减少妇女贫困数量。
实施情况:积极实施“幸福工程”项目,贫困母亲摆脱贫困,走上致富路。
1、在制定村级扶贫开发规划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中,采取参与式扶贫,其中有妇女代表参与,充分尊重妇女的意愿。
2、积极支持妇女参与各种扶贫项目,在扶贫资金安排上给予妇女同等的贷款机会。
3、加强对妇女的培训,提高她们的科技文化素质。针对我市农村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偏低的状况,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与妇联、共青团、农口有关部门联合,借助扶贫、青岛对口帮扶、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培训经费,加强对农村妇女的农业适用技术、法律、农村政策、非农技能培训,实施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科技致富工程”、开展“千万农家女百项新技术推广计划”等活动,切实抓好农民技术培训、“绿证”培训和扶贫开发培训中的妇女培训,2005年共开展农村妇女农技普训17.51万人次,占总数51.23万人次的34.17。达到了整个农民技术培训中要求妇女达30以上的指标。全市农村妇女参与“绿色证书”培训2750人,占总数7876的34.9,其中颁证的有1995人,占总数5654人的35.28。
4、继续与市妇联合作,开展“巾帼扶贫活动”。
5.在小额信贷扶贫及undp项目以妇女为主,扶持农户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6、在贫困识别和监测指标体系中,要准确反映妇女贫困和发展状况。在监测项目村中,对妇女发展状况明确反映。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1: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各县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要各配备1名以上女干部;市、县区政府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正职或重要岗位女性的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实施情况:××市级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各县区级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00。
主要目标2:女干部占干部队伍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主要目标3: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提高妇女民主参与水平。
实施情况:
1、2005年全市有省人大代表46人,其中女性代表7人;市人大代表337人,其中女性代表69人;县区人大代表1225人,其中女性代表313人。以上代表中的女性代表数均比年增加1人。有省政协委员24人,其中女性6人;有市政协委员270人,其中女性75人,比2000年增加8人;有县区政协委员893人,其中女性241人,比2000年增加23人。
2、对女团干参政、议政方面有了较大的充实和提高。从各县(区)团组织的班子配备和使用上,女团干得到了应用的重视和加强,五县一区两管委会一般都配备女书记或女副书记,市直各团组织均配备兼职女团干。为加强团干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女团干部队伍素质。今年团市委共选派团干20名分别到中央团校、沿海发达地区、省委党校等学校进行了为期不少于1个月的学习培训,全市今年有六期培训班共培训团干部1000余名,女团干达40,进一步加强了女团干综合素质培养。
3、全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管理水平。提高女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及企事业经营管理的程度,扩大女职工代表在企事业决策管理机构中的比例;提高女职工民主参与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工会女干部的培养工作。
4、2000年―,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一直保持在13―15之间。
(三)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1: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98以上,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辍学率分别控制在3和4以内。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到35,提高高等教育女性入学率。
实施情况:2005年,××市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97.83,比2000年提高2.02个百分点,与目标相差0.17个百分点。辍学率控制在1.81;初中女童毛入学率达到95.87,比2000年提高23.73个百分点,已超过目标值。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到46.33,比2000年提高10.83个百分点,超过目标11.33个百分点;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女学生数0.4万人,比2000年增加0.25万人。
主要目标2:成人妇女识字率提高到80以上,其中青壮年妇女识字率达90。
实施情况:××市总工会维护女职工精神文化方面的合法权,保障女职工的教育权利;提高女职工科学文化教育水平;提高女职工市场竞争能力,为女职工的自我发展提供帮助。2001-2005年,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4481人,其中女职工3584人。通过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举办各类学习培训班78期,培训女职工3584人。介绍女职工就业2458人,落实再就业2070人。结合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了有计算机、烹饪、美容美发专业的技能培训。
2005年,全市成人妇女识字率为83.82,比2000年提高9.92个百分点;青壮年妇女识字率为97.69,比2000年提高6.48个百分点。以上指标均已超过2010年目标值。
(四)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将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实施情况:
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2000年以来,我市在××县、××县、××县和××县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2005年新增平坝县),此项目主要内容有:项目县医疗保健机构实行限价分娩,并对住院分娩的贫困孕产妇和高危孕产妇进行贫困救助,减免住院费用;对县、乡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倡住院分娩,逐步改善群众传统的生育观念;建立绿色通道等。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县、乡级产科建设,提高了住院分娩率,进而降低了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对完成两纲指标起了很大作用。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在艾滋病宣传日、科学补碘宣传日、农村改水改厕健康教育等宣传活动中,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同时利用县城和乡村赶集的机会集中开展宣传咨询、组织医院义诊等,积极开展各种健康教育活动,大力提高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全市孕产妇死亡率71.55/10万,比2000年下降42.56/10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42.57,比2000年提高了35.87个百分点。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85.08,与目标相差4.92个百分点。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82.70,比2000年提高17.10个百分点。2005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91人,比增加89人。其中女性10人,比上年增加1人。
主要目标2:保障妇女享有生育与计划生育的权利,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科学知识,提高人口素质。
实施情况:2005年,××市计划生育事业投入达6123万元,同比增长30.86;达到人均2.5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10以上用于基层计划生育事业,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00全额返回人口计生部门使用。全市计生部门为广大育龄群众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妇科病普查普治,提高了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水平。切实加大全市“福施福”、“叶酸片”等药物的推广应用,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0.22‰,比2000年下降了0.52个千分点;全市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推行知情选择,2005年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5.67。
(五)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保护妇女人身权利,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违法犯罪活动。
实施情况: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案件,有效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05年全市共发生侵害妇女、儿童人身安全的犯罪案件105起,其中针对妇女儿童的杀人案件3起,强奸案件94起,拐卖妇女儿童类案件8起,同比下降了57.9,破获93起(破获杀人案件3起,强奸案件83起,拐卖妇女关案件2起)。抓获该类犯罪嫌疑人80人,解救妇女7人。
(六)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生活质量,提高妇女参与环境和决策的程度,提高妇女享有社会福利的水平。
实施情况:
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方式,全面开展以女职工为特定人群的健康知识普及工作体质测定、监测工作。不断提高和树立积极向上的健身意识和健康观念,增强女职工身体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开展“送健康理念、送健康知识、送健康服务”活动,为加强女职工的特殊保护,普及女性生理健康知识,增强女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特聘请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保健知识讲座团成员、西安妇幼保健院教授到安开展女职工保健知识讲座。共举办讲座42期,4000余名女职工参加学习,各基层企事业单位还坚持开展女职工免费妇检工作,为女职工身心健康提供服务。深入开展“红丝带”健康行动,在职工中进一步普及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0份,增强广大职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市8月在城区设置4个监测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连续采样,从206月份起在《××日报》上发布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周报。通过监测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年至2005年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05年经监测市境内主要河流打邦河、桂家河、北盘江水质满足功能区划要求;贯城河和虹山水库受市区生活污水影响,其水质氨氮和总磷指标超功能区划要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湖水质稳定达标。
为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我市组织完成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申报及相关工作,2005年国家发改委对该项目进行立项,并安排2200万元国债用于我市污水处理厂的前期建设,现投资计划已下达到省发改委。××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05年达到3158,处理方式为堆肥。市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005年技入建设资金3230万元,预计在今年正式投入营运。2005年市委市政府启动“引千入虹”工程,从市区外的千峰河引水进入市区贯城河,整治贯城河污染。
实行总量控制的6种污染物排放情况分别为:氨氮排放量134.7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43.9吨;烟尘排放量5965.2吨;工业粉尘排放量9096.6吨;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6077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1.9万吨。
全市共有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873个,其中××*398、××*32、××*33、××*19、××*23、××*17个;社区从业人员1066人,安置贫困户和下岗人员631人,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41个,社区服务志愿者人数430人。社区服务业的主要服务项目有:社区医疗卫生、家政服务、搬家、保洁、托儿所、幼儿园、保安、老年婚介、老年健身娱乐活动以及便民利民服务等。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社区服务设施738个,其中,新增社区服务设施数176个。社区服务从业人员14771人,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155人。通过开展社区服务,增强了社区服务功能,体现了社区建设“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宗旨,有效缓解了城市基层的社会矛盾,提高城市社区家政服务水平,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使女性用于家务劳动的时间逐步减少,休闲时间自由支配的时间逐年增加。
在农村改水改厕方面,全市在资金少的情况下,不断采取积极措施,发动群众,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实施农村改厕示范工作,发挥改厕示范点的辐射效应,推动示范点周边地区农村改厕工作的深入开展。2、配合协调农业部门把农村沼气池建设和农村改厕工作结合起来,推广广大农民群众的环境卫生知识,提高农村群众改厕工作积极性。3、将改水引导资金与水利部门的相关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提高改水引导资金的使用效果,扩大改水受益面。4、加强改水资金运用及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改水资金专款专用,并按期完工交付使用。2005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12.18,比2003年提高0.59个百分点;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7.03,比2003年提高2.08个百分点;农村改水受益率40.26,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34.62,比2003年有所增长。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降消项目”只在我市部分县实施,没有开展项目的县由于妇幼卫生经费太少,又无项目支撑,因此开展工作很难,一些指标无法进行监测。
2、基层妇幼卫生网络不够健全,监测网点数据不够准确。
3、全市在农村改水改厕方面,虽然采取不少措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两规”的目标任务相比却相差甚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2003年市卫生局爱卫办在编工作人员2名,现1人已调走,1人被抽调参加党建扶贫工作。关岭县及黄果树、开发区管委会均无爱卫办事机构,其他各县(区)虽有机构和工作人员,但多为兼职人员,难以推动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任务重,资金缺乏。仅以2003年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为例,2003年全市的农村改水工程共9个改水点,解决3.3人畜饮水问题,工程总投资99.5万元,除省给予引导补助经费7万元外,市、县均无配套经费。2003年省下达给我市的农村改厕改造任务共19000户(其中无害化卫生厕所1000户、一般卫生厕所18000户),也是只有省补助的改厕经费17.5万元(每个厕所补助不足10元钱)市、县均无配套,缺口很大,制约了我市的改水改厕工作。
四、对策建议。
1、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加大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卫生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改变我市卫生工作的现状。
2、继续加强对各种传染病及卫生防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行为形成率、养成率。
3、以项目为依托,积极组织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醺高妇幼保健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4、积极争取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的支持,落实乡镇卫生院工资全曦额发放问题,解决村卫生人员报酬补助问题。
5、全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各级爱卫(改水改厕)办事机构,要配足配齐专职的改水改厕工作人员,争取市、县(区)落实改水改厕配套经费。二是要加大创卫工作力度。把创建文明乡镇、文明村寨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切实抓紧抓好,以此为突破口,推动过我市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开展。三是要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合力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市统计局。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五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妇女发展实施规划》和《县儿童发展实施规划》(府办[]7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畜牧系统的.妇女儿童工作,促进妇女儿童权益和发展得到全面保障,我局结合实际,认真执行贯彻相关文件精神,20xx年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实施。
对照自查:我局对妇女儿童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县畜牧局局长同志亲自担任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局妇女主任等同志为组员具体负责实施“两纲”工作,并将其工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为“两纲”工作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自查得分:30分)。
二、两纲终期评估工作目标。
积极认真落实“两纲”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好实施方案,及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同时利用网络和现代化教育资源,通过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努力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参议事能力,现如今女职工已成为部门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各项指标均基本达到了两纲目标要求。顺利完成了我局所承担的“两纲”监测统计任务并及时上报监测统计表和监测分析报告和“两纲”终期评估报告,健全规范了生育、儿童等档案资料。当然,今年妇儿工作突出亮点不断创新,作为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结合我局实际,将新的思想和理念融入到新编的妇儿两纲资料中,科学地编制实施“两纲”规划,并积极参与新“两纲”编制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通过参与妇儿工委工作会议,及时学习会议精神,支持和配合好妇儿工委各项工作。(自查得分:50分)。
三、信息工作。
以“三本台帐的困难群众”为契机,深入基层调研困难妇儿情况。我局重视信息的上报,及时与县妇联保持联系,年内报送有关信息4条,并认真完成了县妇儿工委交办的工作任务。(自查得分:20分)。
妇女儿童工作不仅是妇儿工委的事,也是各成员单位应负的职责,我局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两纲”、“两规”的实施,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为推进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促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作用。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六
我局妇女儿童工作在区妇联的领导下,在局党组及局工会的支持、指导下,圆满成功全年度工作。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进一步推进了妇女儿童工作。
维护妇女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关每个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事关我国社会主义的宏图大业,我局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我局食品药品执法人员紧紧围绕局党组的意图要求,上下齐心,密切配合,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开展有益于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的活动,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二、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妇女思想素质是妇儿工作重点。我局c充分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所作用,及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法律、法规宣传。以文化、卫生、科技、法律下乡、“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拒绝家庭暴力,共创美好家园”、“送法到妇女手中”等专题活动,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增强维权本领。
1、加强学习。学习是一个过程,学习是长期的,学习是全方位的,提高素质唯有如何学习是根基性的。我局鼓励职工特别是女职工提高学历,提高工作技能,争当学习型人才。
2、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妇女工作实效,女职工在做好局党组、局工会分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争取领导对妇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发挥好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发挥女职工的长处积极工作。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妇女、儿童文化生活。
1、为妇女干部职工放假一天,“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当天。
3、“母亲节”,分别组织妇女外出参观学习。通过参观,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博采众长,使传统节日活动更有活力和生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妇女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为我局干部职工的儿童发放“六一”儿童节过节补助。慰问了对口帮扶困难家庭和计生三结合家庭的孩子,送去了学习必需的钢笔、书包等文具。
仁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抄报:市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七
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妇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保障妇女权益,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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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确定了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环境、法律等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教育、舆论等手段全面推进妇女事业的发展。五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将妇女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维护妇女权益的相关制度,强化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主体责任,加大妇女事业的经费投入,强化全社会的宣传动员,为妇女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妇女平等享有经济资源程度普遍提高,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领域不断扩大,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不断增强,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妇女发展仍然面临许多问题与挑战,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平等权利还未得到完全实现。推动妇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年)》和《佳木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本着符合省情与兼顾市情相结合、全面保障与特殊保护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规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保障妇女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和谐包容的社会文化,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1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2.
坚持男女平等,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相关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把保障妇女权益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
3.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城乡妇女协调发展。
加大对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政策、增加投入、优化项目等扶持措施,缩小城乡和区域妇女在人均收入、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
坚持妇女参与,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引导和支持妇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地方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与环境决策和管理,生存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主要目标:
1.
延长妇女健康寿命。
——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妇女在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得到宣传普及。
——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不断提高。
——妇女高血压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率提高。
——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
提高孕产妇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
95%。
以上。
——孕产妇重度贫血患病率下降到。
3%。
以下。
3.
保障孕产妇分娩安全。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9%。
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
18/10。
万以下。
——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降低。
4.
提高自然分娩率。
——自然分娩知识知晓率提高。
——剖宫产率降低。
5.
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率。
——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
85%。
以上。
——宫颈癌和乳腺癌早诊早治率提高,死亡率降低。
6.
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水平。
——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
——妇女心理健康服务得到增强。
——妇女产后抑郁症得到预防和干预治疗。
7
.控制艾滋病、性病、乙肝等疾病传播。
——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新发感染得到遏制。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实现全覆盖。
——对感染艾滋病、梅毒、乙肝孕产妇及所生婴儿干预治疗比例达到。
95%。
以上。
8
.提高出生人口健康水平。
——婚前医学检查率提高。
——乡村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现全覆盖。
——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
——产前检查率达到。
98%。
以上。
9.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的权利。
——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普及优生科学知识,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果。
策略措施:
1.
加大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力度。
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健全服务网络,坚持公益性质,提供妇女人人共享的保健服务。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程度。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提高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急需领域医疗服务能力,着力加强农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县、乡、村妇幼保健人员的专业培训,选派医学本专科毕业生充实基层医疗队伍,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
提高基层孕产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建立和完善产科急救和双向转诊的服务体系,完善产科急救网络,推广适宜的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对高危孕妇进行专案管理,提高基层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边远贫困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创造条件。
3.
创造促进自然分娩的环境和条件。
在全社会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及家庭成员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引导孕产妇选择科学的分娩方式。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医学干预,严格控制剖宫产。加强产科医护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助产水平。
4.
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
普及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建立定期筛查制度,扩大城乡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对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帮扶救助的覆盖面;增强妇女健康意识,强化文明生活习惯,推动将妇女“两癌”检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体系,确保妇女定期接受妇科常见病检查和“两癌”筛查,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各级配套经费的落实。保障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的开展。
5.
加强对妇女营养健康的指导和干预。
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倡合理、科学的膳食结构。加强对孕妇、乳母贫血高危人群的科学指导和必要干预。加大对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食品营养与安全。
6.
加强精神卫生指导服务。
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专业培训,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干预。
7.
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性疾病。
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强化预防母婴传播综合服务。
8.
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新技术和新方法,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做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
9.
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
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与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力度,增强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
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
加强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妇女体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事业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主要目标:
1.
适龄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学前。
3
年女童毛入园率达到。
80%。
以上。
2.
女童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适龄女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9%。
以上。
3.
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
95%。
左右。
4.
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65%。
左右。
5.
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
——女性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提高。
——女性青壮年文盲控制在。
1%。
以下。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
11.2。
年以上。
6.
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中得到充分体现。
——性别平等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本教材或主题教育活动。
——高等院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党校(行政干部学院)普遍开设性别平等课程。
策略措施:
1.
强化教育领域的性别平等意识。
在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法规性文件的制定、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体现社会性别意识。
2.
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
在师资培训计划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强化社会性别意识。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
3.
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资助贫困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保证在园贫困家庭、孤儿和残疾女童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4.
创造有利于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法律意识。加大助学力度,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女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
5.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女性资助全覆盖,满足农村、贫困地区女性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女性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性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6.
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打破专业壁垒,弱化性别因素对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落实资助政策,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7.
为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和资源。
建立完善大众化、社会化的终身教育模式。坚持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机会,组织失业妇女接受技术技能培训。合理设置专业,满足农村和残疾妇女职业教育需求。深化扫盲和扫盲后的继续教育,巩固发展扫盲成果。
8.
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
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探索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丰富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着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9.
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院校女性学学科建设。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和教育部门科研立项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的相关项目和课题,推动妇女理论研究,鼓励更多的高等院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主要目标:
1.
妇女平等享有劳动权利。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妇女占从业人员比例保持在。
40%。
以上。
——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逐步增长。
2.
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和经济收入。
——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提高。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女性比例达到。
35%。
以上。
——男女非农就业率差距缩小。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男女差距缩小。
3.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或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权利。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宅基地使用的权利。
——农村妇女平等获得和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权利。
4.
消除妇女贫困。
——现行标准下的女性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享受政策性保障兜底。
5.
保障女职工劳动安全。
——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降低。
——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案件的仲裁结案率达到。
92%。
以上。
策略措施:
1.
加大妇女经济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
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劳动权利的相关制度,加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公共服务。
2
.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消除“二孩”政策对妇女就业的不利影响。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的行为依法查处。采取积极可行的策略措施帮助生育妇女重返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
扩大妇女就业渠道。
大力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妇女就业的能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促进妇女自主就业。制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激发妇女的创新活力,强化对就业困难妇女的援助,着力补齐妇女创业就业短板,完善面向妇女的就业创业服务平台,采取技能培训、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措施,支持和帮助妇女就业创业。
4.
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
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帮助女大学生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鼓励用人单位自觉承担社会责任,降低女大学生就业准入门槛,为女大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鼓励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启发女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开展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提供场所、资金、担保,落实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便利条件。
5
优化妇女就业结构。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领域的发展,为她们成长创造条件。
6.
进一步落实男女同工同酬政策。
建立工资收入合理分配制度和督查机制,保障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取得相同劳绩的女性劳动者,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劳动报酬。
7
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
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指导和帮助农村妇女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增加经营收益,实现多种形式的创业。大力发展农村妇女领办或以农村妇女为主的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村妇女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保障农村妇女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农业补贴。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企业等与妇女组织合作,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金融服务和相关培训。
8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完善落实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中保证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9
对贫困妇女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制定针对贫困妇女的扶贫措施,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纳入低保范围,保障贫困妇女的资源供给。帮助支持农村贫困妇女实施扶贫项目,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项目资金向贫困妇女倾斜。在政府购买公益岗位中重点安置大龄、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帮助失业妇女解决生活、就业困难。
1
0.
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
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培训,提高企业管理者贯彻落实的自觉性,提高女职工的自我维权能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推动提高女职工卫生用品补助费标准,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
11.
保障女职工职业卫生安全。
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女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管理与监督,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改善女职工劳动环境,减少女职工职业病的发生。
主要目标:
1.
妇女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参政议政程度稳步提高。
——市,县(市)区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提高。
——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提高。
2
妇女在政治协商中的参政议政程度稳步提高。
——市,县(市)区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提高。
——市,县(市)区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提高。
3.
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
——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至少各有。
1
名女干部。
4.
提高各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比例。
——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配有女干部的领导班子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中女性比例提高。
5.
提高各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
——县(市)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市、县(市)区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6.
提高企事业单位女性参政水平。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代表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7
村委会、居委会中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村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村主任中的女性比例保持稳定并有所提高。
——社区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
50。
%以上。
策略措施:
1
制定和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制度。
在有关政策的制定中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居委会中的女性比例以及候选人中的女性比例做出明确规定,做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女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确保在换届选举时女性比例显著提高。
2.
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
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并制定专项规划。县(市)区党政正职中至少配备
1
名女干部。注意选拔优秀女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针对届中调整女干部比例下滑问题出台相关政策,保证各层级女领导干部配备的稳定性。在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和女干部配备的薄弱环节采取专职专选或专职配备等方法优先配备女干部。通过培养、交流等形式选派一定比例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
3.
在干部管理任用中确保性别公平。
干部的选拔、聘用、晋升,要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女性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环节的严格监管,保证女性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4
重视培养储备优秀女后备干部。
建立女性人才库,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参加培训,通过强化思想政治教育,突出基层一线历练、关键岗位锻炼和台阶递进历练,提高女干部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5.
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
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基层自治组织中女代表、女委员的作用,广泛听取妇女意见,充分反映妇女诉求,更好地体现妇女意愿。
6.
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在企业公开招聘、选拔任用经营管理人员中,贯彻性别平等原则,使更多的妇女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女代表比例和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7.
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
完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为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参与民主选举,提高参选意识和管理能力。
8.
营造良好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舆论环境。
面向全社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妇女参政对于实现科学发展、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提高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
9.
发挥妇联组织参与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的作用。
妇联组织充分体现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推动建立完善妇联组织代表妇女群众参与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广泛联系妇女群众。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重大公共政策的制定或修订中充分反映妇女的意见和诉求。妇联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探索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扩大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层次和领域。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主要目标:
1
.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
95%。
以上。
——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工企业。
——基本养老保险力争实现城乡妇女全覆盖。
——女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
98%。
以上。
——工伤保险基本实现有相对稳定劳动关系的妇女全覆盖。
2
.提高妇女养老服务水平。
——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5。
张。
——千名老年人拥有“医养结合”型服务床位达到。
17。
张以上。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
100%。
3
.提高妇女社会救助水平。
——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妇女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孤寡、残疾、低收入等符合政策的贫困妇女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策略措施:
1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确保妇女普遍享有医疗、生育、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提升城乡妇女获得感。
2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确保城乡妇女共享基本医疗保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减少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加快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进度,强化政府在人口再生产中的社会责任,确保妇女普遍享有基本生育保障,减少因生育特别是“二孩”政策实施后对妇女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带来的不利影响。
3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健全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机制和多缴多交激励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险标准。着力解决贫困、孤寡、少数民族、老年妇女社会养老保障问题。
4
.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
扩大失业和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障女职工失业、工伤保险各项权益和待遇的落实。
5
.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做好特困老年妇女托底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加强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等方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保障老年妇女得到必要的关怀和照料。
6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提高救助水平,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条件的妇女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并完善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大病医疗救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大力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和公民的救助活动,鼓励社会慈善基金组织建立专项社会救助基金,支持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公益活动,为困难妇女提供社会救助。
7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
落实《黑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优先落实残疾妇女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残疾妇女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服务水平。按照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为贫困、重度残疾妇女代缴全部或部分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和全部医疗保险费,为符合规定的贫困、重度残疾妇女提供生活补助和护理补贴。加强残疾人福利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市、县(市)区普遍增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8
.改善贫困妇女居住条件。
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农村泥草(危)房改造进程,扶持政策和补贴资金向贫困、孤寡、残疾妇女倾斜,切实保障贫困妇女基本住房需求。
主要目标:
1.
构建两性平等的社会环境。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知晓率提高,先进性别文化得到宣传普及。
——性别平等原则在环境与发展、文化与传媒、社会管理与家庭等相关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完善传媒领域性别平等监管机制。
2.
营造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建立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
——开展基于社区的婚姻家庭教育和咨询。
——减轻妇女家务劳动负担,男女从事家务劳动时间差距缩小。
——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妇女活动中心。
——乡村、社区“妇女之家”综合功能得到发挥。
——托幼、养老社会化程度提高。
4.
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加强水质监测工作,降低因饮水水质不达标对妇女健康造成的危害。
——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
95%。
以上。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
%以上。
5.
城乡厕所更加适应妇女需求。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
85%。
以上。
——城镇新建、改扩建公共场所男女厕位比例达到。
1
1.4。
左右。
6.
树立绿色环境发展理念,创造有利于妇女的生存环境。
——妇女广泛参与节能减排,践行低碳生活。
——妇女预防和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提高,妇女在减灾中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1
加强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建设。
将先进性别文化宣传研究纳入全市宣传文化建设工程。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主流媒体、进党校(行政学院)、进高校、进中小学、进社区(村屯)、进家庭,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晓率。加强社会性别理论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推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
2.
加强对媒体的正面引导和管理。
开展对媒体决策和管理者及从业人员关于社会性别意识的教育培训,促进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精品的创作和传播。建立完善对媒体的性别评估监管机制,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监督新闻媒体和广告发布者严格自律,禁止在媒体中出现贬抑、否定妇女独立人格等性别歧视现象。
3
.提高妇女运用新媒体的能力。
开展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使用方面的宣传培训,支持和促进边远农村和贫困、流动、残疾等妇女使用新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帮助边远地区妇女获得信息和服务。
4.
大力宣传妇女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充分展示妇女参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就、价值和贡献。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5.
营造平等、文明、和谐、稳定的家庭环境。
组织开展面向家庭的宣传教育和文明创建活动,弘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倡导男女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6.
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宣传活动。
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和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引导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吸纳妇女参与家庭教育研究,推广家庭教育成果。
7.
大力发展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务。
着力发展以老人、儿童托管、看护、卫生保洁为重点的家政服务,减轻家务劳动负担,为男女两性平衡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
8.
加大绿色环境发展的推进力度。
完善环境和健康监测体系,从性别视角分析评估饮用水、室内空气污染和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加强控制和治理,有效减少各种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强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改善家庭能源结构。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健康的保护力度。增强妇女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主动参与节能减排,崇尚绿色消费,践行低碳生活。
9.
全面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程。
突出绿色惠民发展思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和社会化服务,解决农村剩余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大力宣传改厕意义,鼓励农民自觉改厕。加强对改厕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将普及农村卫生厕所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考核。
10.
改进公共场所男女厕位比例设置。
在新建、改扩建场馆、商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满足妇女的实际需求。
11.
推动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公共文化资源。
积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城镇下岗、农村留守、进城务工、贫困和残障妇女倾斜,保障各阶层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12.
加强妇女活动阵地建设。
将妇女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各级政府惠民工程,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妇女活动阵地建设,满足妇女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普及完善城乡社区“妇女之家”,组织妇女广泛开展读书、娱乐、健身、培训等活动。
13.
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减灾中的性别意识。
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通过宣传培训,提高妇女预防、应对气候变化和灾害的能力,并吸收妇女参与相关工作。加强对灾区妇女的生产自救和就业指导。
主要目标:
1.
促进男女平等的地方性法规不断完善。
——适时出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对应的保护妇女权益的地方性法规。
——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
——清理和纠正法规政策中存在的性别歧视内容。
2.
提高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妇女普法宣传覆盖面达到。
98%。
以上。
——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
3
.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妇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及时得到受理。
——强奸、拐卖妇女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受到严厉打击。
——“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妇女的社会安全感增强。
4.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行为。
——市,县(市)区设立家庭暴力救助庇护场所。
——遭受或面临家庭暴力妇女的事件得到及时受理。
5.
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
——妇女对家庭的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6.
保障妇女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面向妇女的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
——在诉讼过程中对受害妇女采取保护措施。
——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妇女得到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
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制度。
保障妇女在政治、文化、教育、人身、财产、劳动、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
2.
加强对法规政策和公共政策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
建立健全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制度。制定执行政策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自主评估、专项重点评估和动态监测评估,对法规政策和公共政策中具有性别歧视的条款和内容及时进行纠正和清理。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构,鼓励社会组织、各领域专家、法律工作者兼任社会性别平等观察员,不断提高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的客观性、独立性和专业性。
3.
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
引导和鼓励广大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4.
支持和配合人大开展执法检查。
通过定期执法检查,深入了解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改进措施。
5.
提高妇女在司法和执法中的影响力。
鼓励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妇女担任人民陪审员。鼓励和推荐有专业背景的妇女担任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或人民监督员。
6.
广泛深入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
加大普法力度,将妇女权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全民“七五”普法规划,推动城乡社区普法工作深入开展,面向广大妇女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专项普法活动。
7.
加强社会性别理论培训。
将社会性别理论纳入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常规培训课程,提高立法、司法、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
8.
严厉打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犯罪活动。
强化整治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涉黄娱乐服务场所,依法从严惩处犯罪分子。鼓励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对涉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举报和监督。
9.
加大反对拐卖妇女的工作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提高妇女的防范意识和全社会的反拐意识。加强综合治理,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解救措施,做好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及回归社会的工作。
10.
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强化家庭暴力
110。
接处警、庇护体系建设,完善预防、制止、救助一体化的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为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就业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康复等转介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自觉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受害妇女的自我保护能力。
11.
预防和制止性骚扰。
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有关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规定。将性骚扰行为作为独立案由,加大打击力度。督促用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12.
维护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财产权益。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审理离婚和继承案件时,充分考虑妇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入的家务劳动、离婚后的生存发展以及抚养未成年子女等因素,实现公平补偿。发挥妇女维权合议庭作用,为妇女提供法律保护。
13.
维护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妇女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乡(镇)政府对报送其备案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发现有与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或有歧视妇女、损害妇女合法权益内容的,应及时予以纠正。
14.
在司法活动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司法机关及时受理侵害妇女权益案件的举报、控告、起诉和申诉。对涉及妇女个人隐私的案件,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不公开审理、调查保密、证人保密与保护等措施,避免受害妇女受到二次伤害。
15.
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妇女申请法律援助并为其提供便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健全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为妇女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和援助。
16.
依法为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为经济困难或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提供救助,实行诉讼费缓交或减免。建立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对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妇女实行国家救助,保障受害妇女的基本生活。
17.
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
完善信访代理员队伍,设立信访代理专项资金,畅通妇女诉求渠道,妥善解决妇女信访事项。
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结合各自职责,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全市妇女发展规划体系。
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将妇女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规划和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各级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妇女发展所需经费的投入。重点扶持贫困落后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妇女发展。
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妇女工作者、广大妇女和全社会,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规划实施的目的、意义、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妇女保护和发展的国际公约、法规政策,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
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坚持述职报告制度、各项例会制度、监测评估制度、调查研究制度、示范引带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程,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探索规律,创新方法,提高能力。加强基础建设,从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保证规划顺利实施。
监测与评估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监测是指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趋势变化。评估是指在监测的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衡量和判断规划策略措施和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预测发展趋势。通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妇女发展状况,制定政策措施,推动目标实现。
全市各级妇儿工委要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承担规划监测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信息,撰写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等。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承担评估工作的指导和人员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等。
科学设计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制定监测和评估方案,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收集数据和信息,并进行全面严格的质量审核,在科学客观地评价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的基础上,撰写监测和评估报告。
坚持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制度。规范和完善与妇女生存、发展有关的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将其纳入全市及部门常规统计或统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级妇女发展监测数据库,坚持年度监测报告制度,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各级监测和评估组分别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监测和评估报告。各级妇儿工委分别向上一级妇儿工委提交评估报告,对下级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进行督导。
各级政府要将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专款专用,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为监测评估工作有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和《河北省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全面做好人口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对照《河北省人口计生委贯彻20xx-20xx年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河北省人口发展“”规划》有关部署,落实河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落实安全高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88%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至0.04%以下;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二)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到20xx年,城市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80%以上,农村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50%以上。
(三)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四)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合理。
三、主要任务。
(一)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及时指导育龄夫妇避孕和孕情检查,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准确掌握妇女孕情和服务需求,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保健等服务。
2.积极推动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向育龄夫妻宣传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使育龄夫妻能够掌握适宜自己身体状况和生理时期的避孕方法、避孕原理、主要优缺点及使用方法等。在育龄群众充分知情,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帮助育龄夫妻落实一项以长效为主的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并使育龄群众掌握紧急避孕方法及发现避孕失败后如何获取安全的补救措施。
3.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计划生育服务站服务环境,增加服务设施,完善服务项目。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受术者手术风险,避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推动孕产妇住院分娩,降低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
(二)适龄儿童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1.持续开展世界避孕日宣传活动。以每年的世界避孕日(9月26日)为契机,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倡导,提升避孕意识,提高安全避孕率,促进青少年对性行为与生殖健康做出负责任的选择。
2.深化青春健康教育活动。将青春健康教育作为生育关怀行动和创建幸福家庭的重要内容。扩大青春健康试点,通过宣传倡导等多种方式,开展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为主题的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的“三进活动”。
3.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援助行动。组织专家和青年志愿者到农村贫困地区开展留守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教育活动。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
1、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活动,逐步提高宣传倡导、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免费避孕药具等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在流动人口中的覆盖率。
2、完善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健全市级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掌握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
3、开展流动人口家庭发展相关问题的政策研究。依托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开展对流动和留守儿童相关问题及政策研究。
(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1.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将“关爱女孩行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发挥舆论导向和科普教育的作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传播社会性别平等的先进理念,普遍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自觉维护女孩的生存和发展权利,消除性别歧视,形成男女平等、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2.加强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为孕产期妇女提供优质的生殖健康、政策咨询、孕产保健等服务,同时做好监督管理和随访服务,加强宣传倡导和政策解读,防止孕情不明消失,确保女孩的出生和成长。
3.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认真贯彻落实《秦皇岛市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法》,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推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有关监管制度,特别是加强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涉及“两非”案件的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妇女和女孩,特别是农村妇女和女孩生存和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做好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在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民生普惠政策中,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尤其是计生女孩家庭的优先优惠。协助相关部门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推动流动计生家庭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二)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信息采集、更新和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建立人口发展动态监测、科学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市内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分布的动态监测体系,为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深化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型家庭和新型人口文化。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利用广泛分布在城乡各地的人口文化基地、人口文化园、人口文化大院等基层阵地,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倡导活动。
(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强化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健全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八项功能。加快建立健全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落实流入地的服务管理责任。
(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现稳定增长,确保工作需要。
(六)全面推进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新时期人口计生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继续开展“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以孕前优生服务为重点,以生殖健康服务为补充,加快技术骨干培养,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水平。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发挥优势。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要一如既往地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健全党政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格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完善本系统职责及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系统的网络优势、宣传优势和服务优势,确保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积极工作。按照规划要求,积极寻找本部门与妇女儿童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努力贯彻落实国家、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及规划中提出的各项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任务指标,积极主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职责。
(三)认真落实,加强监测。市人口计生委将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全过程进行监测、评估,及时发现和分析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对本单位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分析工作,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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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篇十九
为认真组织实施《扬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扬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两规”),全面加快我市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进《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xx-20xx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xx-20xx年)》(以下简称“两纲”)以及《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以儿童优先和母亲安全为宗旨、以实施重点项目为突破口,着力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纲”“两规”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努力推进我市妇幼保健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目标。
(一)总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取得新的进步;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妇幼保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建设,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突破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点难点问题,妇女儿童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继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4/10万以下。
(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8‰以下。
(3)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
(4)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
(7)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
(8)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疾病。
(9)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10)控制妇女艾滋病和性病的新发感染。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20xx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工作实施方案以上。
(11)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2、妇女卫生服务指标。
(12)以县(市、区)为单位,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到100%以上。
(1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妇儿保门诊建设合格率达到100%。
(1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率100%。
(15)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100%。
(16)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
(17)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市和农村均稳定在99%以上。
(18)0-6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
(19)积极推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医学检查率以县(市、区)为单位达到80%以上。
(20)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21)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妇产前诊断率达到95%以上。
(22)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听力障碍三种疾病筛查率均达95%以上;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
(23)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24)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5)爱婴医院合格率达到98%以上。
(26)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
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两纲”“两规”目标要求,将妇幼卫生事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两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两规”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卫生主管、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模式和卫生、妇联、民政等多部门协调运作的工作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强化政府保障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全面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幼卫生工作,形成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合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
加强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宣传,提高相关部门对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部门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组织全市卫生系统学习宣传省政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认识实施“两规”的重要性和完成目标任务的艰巨性,把“两规”实施与妇幼卫生重点工作及医改重点工作相结合,确保“两规”的顺利实施。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使全社会都认识到实施“两规”是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促进未来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形成妇女儿童积极配合、全社会支持和参与妇幼保健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在加大卫生经费投入的基础上,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确保妇幼卫生经费随着经济发展同步增加,妇幼卫生经费增长幅度应高于同期医疗卫生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建立科学、稳定的妇幼保健机构经费补偿政策,加大政府对妇幼保健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政府应根据妇幼保健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妇幼保健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经费以及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坚持政府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确保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性质。县(市、区)应设立重大妇幼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待孕妇女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及必要的工作经费,并为扩大项目实施覆盖面及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提供经费保障。建立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经费补偿政策,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的开展。加大妇幼保健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探索流动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偿机制,促进流动妇女儿童与本地妇女儿童享有均等化的妇幼保健服务。
(四)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
建立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院和儿童医院的妇产科、儿科以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妇幼保健门诊为基础,相关科研教学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政府举办、独立建制和省、市、县三级设置的要求,完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规划和建设标准,加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步伐,健全省、市、县(市、区)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网络,省、市设置妇幼保健院,县(市、区)设置妇幼保健院或妇幼保健所,推进妇幼保健所向妇幼保健院发展步伐,确保到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以及设置妇产科和儿科的妇幼保健机构比例达到省定目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必须坚持妇幼保健机构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进行独立核算,并以妇幼保健院(所)名称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评价活动,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服务内涵建设,完善科室设置,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保健服务,依法提供儿童保健、妇女保健、产科服务、新生儿科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疾病筛查与干预、重大疾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到20xx年,100%的妇幼保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提高妇幼保健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健全基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保健门诊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妇幼保健中的网底作用。到20xx年,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省定建设标准,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卫生院建设标准;100%村卫生室达到省定建设标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所有的街道由政府办好一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设备和人员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合理划分和调整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以及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分工和服务范围,建立分工合理、逐级指导的业务合作关系,促进结构优化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五)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有关每万人口配备1名妇幼保健人员的编制标准,协调编制部门落实妇幼保健机构的保健人员编制,使保健人员的配备与妇幼保健院(所)的功能任务相适应。原则上,市级机构保健人员要达到61-90人、县(区)级41-70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床位与医务人员1:1.7的编制标准配备。加强妇幼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和评审,引进和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妇幼保健机构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通过高等教育、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等方式培养妇幼卫生专业人才,提高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加强基层妇幼卫生队伍建设,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要求配备2名以上专职妇幼保健人员,采取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将妇幼卫生知识与技能培训纳入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开展以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以及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探索城市支援农村、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机制,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市级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等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市级妇幼保健培训工作,重点进行妇幼保健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适宜技术、医改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各级妇幼保健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对各级各类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助产技术、产科急救、新生儿窒息复苏等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对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的抢救能力。
(六)强化妇幼卫生全行业管理。
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管,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均达到100%,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和遗传病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监管,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b超和染色体筛查等技术服务的监管,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强化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日常监管和爱婴医院(卫生院)的长效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保障集体儿童和母婴健康安全。依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等证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