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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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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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1《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
人物。
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作文。
3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孙悟空是一个系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石猴。在花果山占山为王三五百载。后历经_载,跋山涉水,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拜菩提祖师为师,习得七十二变化之本领。此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涕零,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然而两次三番被师傅唐僧误解、驱逐。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孙悟空生性聪明、活泼,勇敢、忠诚,疾恶如仇,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我们能一件事从头到尾,不管我们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尽力去做,这对我们说也是好的,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已经尽力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们就会想起那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了。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读着它,我仿佛看到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取经路上的身影。
他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恶势力斗,敢与一切不良现象斗,敢与一切困难斗,不战胜它,誓不罢休!另外,孙悟空神通广大,更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轮,火眼金睛更是厉害!为唐僧保驾护航立下了赫赫战功。我们真应该向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将来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唐僧是个善良之人,以慈悲为怀,一路上洒下了爱的种子。但是他凡人俗眼,人妖不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错怪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先后变成的年轻女子、老婆婆、老翁。以致于将孙悟空驱走,自己多次落入妖怪手中的可悲下场。我们应该学习他富有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不能像他那样不辨是非,冤枉好人,上坏人的当啊!
猪八戒好吃,好占小便宜,贪图美色。不过,八戒也满可爱哦!关键时挺身而出,一路上与孙悟空一同作战,降妖除魔,可以说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为保护师傅取经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应该学习其优点,克服其不足。沙僧憨厚老实,一路上牵马挑担,从不叫一声苦,从不喊一声累。我们一定要向沙僧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劳动中任劳任怨,抢重活脏活干。
总之,师徒四人个性鲜明。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正如孔子所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力争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心得。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今天,我要讲述的就是一篇文章:《伟大的悲剧》。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探险队伍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来到千百年来无人探索的南极极点,不幸的是,阿蒙森比斯科特早到了五个星期,凯旋而归,而斯科特一行人也到了,到在归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与他们对现实的恐惧成为了他们归途的一大困难,最终,在坚持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最终体力不支,长眠在了南极极点。他们已自己的生命为故事,吹奏起生命的颂歌,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挑战自我,踏出迷惘。
他们真是一群英雄,他们拥有伟大的精神与高尚的品德,还有大无畏的勇敢,以至于他们在面对死亡时,像个勇士昂首挺胸的面对着:首先是奥茨,在自己坚持不住的情况下,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队友,在暴风雪来临之际,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帐篷,独自面对着死亡。最令人称道的是斯科特,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是祖国,是友谊,是自己的亲人,还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表达了他真诚的情义。所以,在他们长眠以后,连权威的国王都为他们而下跪,因为国王也被他们这高尚的灵魂所感染,深深的折服了。
泰戈尔说的对:“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只有当我们为自己所热爱的,所努力的,所追求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另一种永恒。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的,在现在的生活中,已经缺少了那种超越自我,从已知的世界里再去探索着未知的精神,我们不应该满足于现在,我们应该像斯科特他们一样,努力的突破,努力的探索着,努力的求知着一切存在却尚未出现的事物,为人类作出贡献,为这个社会作出贡献,才不至于;碌碌无为,浑浑浊浊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要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无比伟大,实现这永恒的生命。
高一。
读书。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二
虽然每做一件事,他都要花上好长时间,需要付出很多艰辛,但他竟凭着自己坚韧的毅力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最终获得了离开荒岛返回故乡的机会。读完《鲁滨逊漂流记》,我深深地被鲁滨逊这种面对困难不退缩以及顽强的毅力所折服,这不禁让我想到生活中的我。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不自己动脑筋,而是需求他人的帮助;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知难而退,选择逃避;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总是觉得自己没办法解决,总是垂头丧气,心里充满挫败感。记得三年级学自行车的时候,我摔了很多次,但总也学不会,一气之下我把自行车狠狠地扔在一边,发誓再也不动它了。但我认识鲁滨逊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口中所说的困难与鲁滨逊相比简直就是小儿科,我不禁为我之前遇到困难时的所作所为感到惭愧。鲁滨逊一个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的勇气和毅力让我对他肃然起敬。
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鲁滨逊的勇气和毅力的考验;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是对我们读者心灵的一次洗礼;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还给了我们有益的启发。它告诉我们:如何面对困难、战胜困难,如何保持乐观的精神状态。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三
《呐喊》这部小说生动描绘了辛亥革命前后到“五四”时期的中国社会风貌以及百姓的生活。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有关呐喊高一学生读书笔记心得,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先生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表面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先生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后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讽刺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讽刺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讽刺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呐喊这本短篇小说对我的感触很深,它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渴望。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中国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我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了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而《孔乙己》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己,是封建社会中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满口“之乎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去同情他呢?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么走下去。“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是啊,他的债谁帮他来还呢?封建社会欠下的债,又有谁帮它去还呢?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教育对知识分子心灵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呐喊》所包含的,还有很多很多诸如此类的小说,他们都引人深思。鲁迅就是怀着“哀其不幸,怒气不争”的心情写下了这些文章,描写出一段段社会风貌,塑造出一个个人物,展现出一种性格。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经典书籍——《朝花夕拾》,这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也是中学生必读书目。我读完这本书,它讲述了鲁迅先生幼年时的生活和青年时的经历,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书中的故事可以分为酸甜苦辣咸五味。酸,心酸。在《爸爸的病》中,仅父亲那短短几句嘘唏不已的话,作者为父亲所做的事中便已让人心中泛起酸楚。最后父亲将要逝世时,作者大喊“爸爸”,更是催人泪下。甜,不说长妈妈与“我”过年时的温馨,也不说看五猖戏时那热闹的场面,单说百草园中四溢的童趣,儿童的天真烂漫展现在我们眼前。苦,在鲁迅先生的年代,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伟大经典。辣,是鲁迅先生的本色,他讽刺的笔,总有将笔尖指向人群的时候,表面的赞扬,实则是对黑暗社会的抨击的批判。咸,那书中的一篇篇故事便是盐分,咸出来的是无尽的韵味,咸出来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鲁迅先生从自己亲历的生活感受中赞美了劳动人民的纯朴、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封建旧俗进行了深刻的揭露、讽刺和批判,对爱国知识分子受到的不公平待遇给予深深同情并充满愤怒,对胸怀博大的异国老师,则充满敬佩之情。这一篇篇的故事,是五味杂陈的故事,只有尝遍人生中各种的酸甜苦辣咸,我们才能锤炼出一颗临危不乱、坚忍不拔、威武不屈的心。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四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忙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我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可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向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此刻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可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述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杯具效果。文章不仅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一样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能够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可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五
《贝多芬传》是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着名的人物传记之一。这是一颗受伤后近乎窒息的心灵勃发而出的一曲激昂的交响乐,是对音乐艺术大师贝多芬一生的真实素描。贝多芬所处的年代,正值旧的毁灭与新的勃发交加,他的成功掩隐着无可言说的苦痛,他的一生就是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与多难的命运斗争的过程,那是“苦难铸成的欢乐”。
这本书主要讲贝多芬,米开朗基罗,托尔斯泰,屠格涅夫的赞歌。从诞生之日起,它就以其独特有的旋律震撼着世界,使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的心里中掀起了狂澜。
贝多芬生活的那个年代,那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充满着毁灭与更新的涤荡的年代,战火不息。同时,他孤独自闭,命运悲惨。而就是在那样既不稳定的环境中,他仍创作出了《英雄交响曲》这一撼动人心的作品!可连丘比特也不曾眷顾他,他心爱的人相继死去,相继离开,又给他原本脆弱的身体增添了巨大的打击。
在世界文学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罗曼。罗兰以极其丰厚而卓越的创作,发展了传记文学的体裁,成为了20世纪的一道风景线。
他的一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你愿意付出,成功一定会来到你的身边。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六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七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西游记》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从小到大,我在电视上看过无数次《西游记》,小时候看《西游记》纯粹是为了它曲折有趣的情节。光阴飞逝我慢慢长大,但是西游记并不会因为我的年龄增长而被我厌倦,我还是那么的爱看。当然,长大后,我就对书中的各个人物的性格和行为就有了一些看法。
我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因为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
《西游记》是经久不衰的大作,能让众多读者百读不厌,它创造了我国乃至世界上神话小说的巅峰,不愧为我国四大名著之一。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八
卡特琳娜·谢娜的文字极具真实性,与丈夫马克·吕布的摄影形成纪录片式的互文性。她丝毫不掩饰自己的痛苦,而随着女儿一天天的成长,慢慢流露出怜惜之情,欣赏女儿的可爱与天真。她没有把智障女儿写成一个天使,而是如实地记录她别样的成长,她的喜怒哀乐。而在马克·吕布的镜头下,女儿与母亲相处时的欢跃,以及女儿独处时的神情,都留下了真实又温情的家庭胶片。
读完这部作品,我深深的体会到:我们都应该学会感恩!看春天一片桃红柳绿,那是爱,回报阳光的沐浴;看夏天大树投下绿阴,那是爱,回报大地的养育;看秋天庄稼硕果累累,那是爱,回报农民的辛勤;看冬天腊梅迎风开放,那是爱,回报风雪的考验!读懂爱,接受爱,付出爱,并向一切感恩!
文章结尾说道:克莱芒斯,从今天起,我可以对你说出童话故事的结尾,美女对野兽说的那句话:“有我,你别怕。”是的无论日子呈现出怎样的色彩,无论是惊心动魄还是安然无恙,我也能对你说:“有我,你别怕。”
落叶在空中盘旋,谱写着一曲感恩的乐章,那是大树对滋养它大地的感恩;白天在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绘画着那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那是白云对哺育它的蓝天的感恩;然而马克用自己的爱始终呵护这自己那先天性智障的女儿,是他对坎坷命运的感恩!
恰恰因为卡特琳娜·谢娜生活中有着这么多缺憾,他才有了更多美好的追求。起初他在奢求着什么,抱怨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平,造化的弄人是。但她很快就意识到:命运是不能改变的,她唯一能做的,是用自己的心去呵护女儿,用自己的心去爱女儿,她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失去正常人的智力后,再失去她本身应得的母爱!于是卡特琳娜·谢娜忘记了生活的不公,命运的不平,造化的弄人,相反的,他怀着一颗剔透感恩的心,呵护着自己的女儿!
感恩的心,是一颗智慧的心,无论我们是尊贵地生活还是卑微的存在,无论生活在何处,有着怎样曲折特别的生活经历,常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自可沉淀出许多的浮躁不安,消解内心的积怨与不满,收获健康的心态,完美的人格和进取的信念!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九
我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路加福音十三章二十四节。
初读《窄门》,我对它的一切都感到迷茫:阿丽莎为何执着于追求“天堂”,乃至于不顾自己与杰罗姆之间的爱情、不顾那触手可及的幸福?而那所谓的,阻挡杰罗姆靠近阿丽莎的美德,到底是什么?朱丽叶选择了另一条道理,而她真的对这件没有希望的爱情释怀了吗?她真的幸福了吗?而最重要的是,到底完美是幸福的基石,还是幸福是完美的途径?也行是阅历毕竟有限,我对整部书的主旨、内涵并没有把握清楚。因此我特意上网查看资料,才终于对这部书有了些许了解,在此,我便谈谈《窄门》给我留下的难题,以及对我的启示。
首先必须得了解的,自然是书题“窄门”的含义了。这是路加福音书中的词语,简单来说,就是通往天堂的必经之门。只要你认清了自己的罪恶,那道引向完美、引向永生的门就会开启。当然,名曰“窄”,道路自然无比艰辛,而阿丽莎,就义无返顾的选择了上帝、选择完美,以她的道德观念为轴心,杰罗姆、朱丽叶也被卷入其中,谁都无法抽身。
作为本书的第一女主角,阿丽莎给我的印象从始至终使我困扰,根据作者对角色的塑造,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她气质独特、通晓诗文,与男主人公青梅竹马、彼此照顾。然而,阿丽莎明知俩人互相爱慕,却一次次地、不近情理地拒绝了杰罗姆的爱情。甚至在明白自己的妹妹朱丽叶同样喜欢着杰罗姆时,还要帮助她们的感情。这让我不能理解,也接受不了她的作法,甚至有了一丝反感。而在书的后篇中,阿丽莎内心的悸动、矛盾和彷徨,却全都通过她的日记散发了出来。阿丽莎的这些行为,似乎体现了她的宗教迷狂,但也不尽然。在阿丽莎年幼时,她的母亲就和别的男人私奔了,这一定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而也许正因如此,她才变得自律、克己、信仰上帝,从而逃避杰罗姆的爱情,怕改变自己。正如她自己所言:“现在我觉得不为了他是绝不会‘臻于完美’的,而这种完美也只有不与他一起才能达到”。就因为如此,她才作出将杰罗姆让给妹妹的举动,通过自我牺牲,来达到“完美”。可她最后换来的,却只是孤独的迎来人生的终点。
而这俩人爱情的悲剧,只是由阿丽莎一人造成的吗?当然不是。杰罗姆内心丰富,感情炽热,但实际上,他所建立起来的、与阿丽莎之间的感情,却是失之抽象的。别看杰罗姆对感情执着,可他从一开始似乎就走偏了:他与阿丽莎,是通过虚幻的书本联系起来的,他们所体会的幸福,大多是从虚幻中感受到的,这种爱情,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书本上的观念,若没有现实对应物,就必然空洞、虚无。他们二人可能都意识到了这点,可已无力改变。到了故事最后,杰罗姆终于抱怨起阿丽莎,不明白为何永远接近不了阿丽莎。终于放任自流,纸碎金迷。
而作为二人的中间者,阿丽莎的妹妹,单恋着杰罗姆的朱丽叶,似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嫁给了一个原本就不爱的葡萄酒商人,生了好几个孩子,平静地过着不同于杰罗姆的“庸俗”的生活。就结果而言,她已经足够幸福,可在故事最后,她与杰罗姆俩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她还是放不下杰罗姆,她的心情不一定比阿丽莎好过。正如她所说,生活之风天天吹过,可吹不灭原先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这对三个人来说,都适用。
想要确定本书的主旨,对我来说万分困难。这本书中,处处体现了了浓厚的宗教色彩,然而我认为,《窄门》是反对宗教迷信的。“做自己身体的主人”,应是作者纪德的意思。我们是要走过“窄门”,可应是我们自己来,向着幸福迈进,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纪德在写完《窄门》后,便立刻剃掉了胡须,我希望,我们也能鼓足勇气,坚定地迈向人生的“窄门”。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
在《简爱》这本书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但唯一能使我着迷的,还是“她”。她,她的笑,她的言语,分分秒秒都在触动我的心,一串串涟漪在我的心中荡漾。
在我进入梦乡,她的声音又回荡在我的耳旁。“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就既没有灵魂,也没有心了吗?你想错了!我和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曾赋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同站在上帝面前,就像我们本来就是那样!”这些话,一遍遍地重复在我的脑海中。
这个她,就是简妮特。这个名字是多么有力量,她让我的心无时无刻不为之颤抖,她的脸庞无时无刻不充斥在我的大脑中。就算她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但我还是以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女子,不,她一定是最好的。她是一多么渴望爱的人,她能为爱奋不顾身,她希望自己被爱,而不是宠爱。她爱他,他也爱他,这是相互平等的关系,她只希望,她不会迷失了自我。但她,为了爱,可以去面对她爱的人。
岁月的沧桑,终于还是走到了一起,虽然,此时,他以及失去了光明、臂膀,但是并没有失去他的心。他们只相互倾诉着,倾诉者。简妮特,简妮特,这个女子,给了我憧憬的未来。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一
你有一个漂亮的朋友吗?她们就拥有一个这样的完美朋友。一个几乎胸无点墨,只勉强高中毕业的人却能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行驾自如;一个19世纪末的人做到了像汉朝的匈奴人一样“父死子妻后母,兄终弟娶寡嫂”;一个就凭着一张嘴一支笔,就在法国社会上叱咤风云,最终挤进了第三共和国的统治集团的人。是的,他就是杜洛瓦。
“人都是笨得像牛,而蠢得像驴,随便在字典里找一个你不懂的问题问你,你就会觉得我是一个高深莫测的人……”正当杜洛瓦生计烦恼时,他遇到了早年一齐当兵的战友弗雷吉埃。弗雷吉埃这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语就成为了杜洛瓦飞黄腾达的开端。
他花言巧语背后被利益熏黑的心灵,蒙蔽了他的双眼,看不见人世的真情,对别人的关怀和怜爱,能够视若无睹,甚至利用、践踏,像头野兽一般穷凶极恶地追逐名利,恰似一只永远饥饿的猎狗,泯灭人性!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二
读这本书时,并没有太费解的剧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饮一杯未过水的绿茶,唇齿间尽是涩意。太抵是骨子里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传统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样的风格——精雕细琢却不矫揉造作,微微拘谨却又暗含张力,从他新雪初阳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个个血肉饱满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发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涩在反复品味后,尝到的究竟是苦,还是从中滋生的细微甘甜,都还是看读者的个人感受。
同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透浓浓的市井气息,将人性以一种通俗而讥诮的手法刻画描绘。然而《雪国》是一本从遣词造句来看称得上是华丽的小说。浓墨重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述,用在别的作品中或许会稍显罗索,但结合他本人的文字风格倒也寻常。
就像是感受着零下的入骨寒凉,粗糙的风雪刮痛了脸部肌肤,在这场景中与一位神态鲜活的艺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来叙述,但却把重心放在了这叫驹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艺术人物一样,她有着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个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过烟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厮混,身上完美的结合了纯真和媚俗两种特质。她可以不惧一切地爱上一个旅客,做所有让人觉得匪疑所思的疯狂行为,喝很多酒,将自己失态的一面毫不掩饰地展露。但她的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沦为艺伎的那天也没有改变。她或许该是放荡、追求刺激,没有廉耻观的那类人,却又是个喜欢看书、会毫无保留地献出真挚的爱情,善良单纯的女孩。很难想像这样的两副面貌会是同一个女孩具备的,驹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吧。她是沦陷在世界的绝望里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太多的无奈绊住了她的脚步,她想爱人却又刺猥般地把他们逼走,内心深处却凄惶又渴望被爱。
纵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旧如新雪那般干净。
我想,作品想要抒发的,便是对这女子的一声叹息吧。她曾因夜半难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着凉席,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虑,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与施舍,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强地站直。她的身上浓缩了多少剪影,她或许该是某个时代或某个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将她认作驹子,那个疯疯癫癫,渴望挣脱禁锢的女孩,她还是向往着成为更真实的自己的,这过程很漫长,但所谓的“囚牢”不过是人给自己强力的枷锁。
人生而活在笼牢,所不同的只是笼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颗海阔天空的心,那就哪里都不是笼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阳。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三
英莲,是甄士隐的爱女,在元宵看花灯时被拐走了,从此一步步地走向毁灭。
“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当癞头和尚说出这词时,便可看出英莲自元宵后,就开始她坎坷的一生。
判词中“水涸泥干,莲枯藕败”,这是她生活环境之艰。本来她可以嫁给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冯渊,可却碰上了薛蟠这个“呆霸王”。跟随薛蟠来到荣国府,名唤香菱,从高洁的“莲”变成普通的“菱”。
周瑞家的送花遇到香菱,赞她“竟有些像咱们东府里的小蓉奶奶的品格儿”。这里突出她的模样与气质和其他丫鬟是不同的。香菱学诗的片段让我更了解她是个认真,有耐心和毅力的人,“香菱拿了诗,回到蘅芜苑中,诸事不顾,只向灯下一首一首的读起来”。即使她作诗底子不如人,但是她愿意用努力来换取,她这般苦心,怎能不叫人心疼与喜爱呢?她作了一首诗,不好,又另作,“便自己走至阶前竹下闲步,挖心搜胆,耳不旁听,目不别视”,连宝钗都说:“可真是诗魔了。”最终她成为大观园中唯一一个入得了诗社的侍妾。
后来薛蟠正房夏金桂给她取名“秋菱”,这更显得她命运的悲凉。在夏金桂的手里,她一步步走向死亡。
英莲——香菱——秋菱,是她坎坷孤独的一生,但她还是乐观的,抱着对生活的希望一直到生命最后一刻。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四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