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模板15篇)
合同一旦成立,各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准备一份完美的合同需要关注细节和条款的准确表述。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与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一
出售方:(甲方)。
地址: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国籍: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用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_____机关_____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出售方: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
附表一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价中已包括的主要项目: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表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幢】【座】【单元】【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层高为,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项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4.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4.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项进行处理:
5.1双方自行约定:
5.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5.2.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5.2.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100%。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项按期付款:
6.1一次性付款。
6.2分期付款。
6.3其他方式。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项处理:
7.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7.1.2逾期超过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7.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8.1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项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8.1.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8.1.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8.1.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8.1.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8.2交房延期条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8.2.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天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项处理:
9.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9.1.2逾期超过天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不小于第9.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0.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天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天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项处理:
13.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14.1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规定日期内需达到的使用条件。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的处理方式。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
15.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买受人损失。
15.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7.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17.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
17.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17.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项解决:
19.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9.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三
甲方(卖方):
委托/法定代理人:
乙方(买方):
委托/法定代理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的《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现定名)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局已批准上市预售(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幢(号)______层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抵押关系、资料关系、相邻关系及小区平面布局)见本合同附件四;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不包含房屋全装修价格)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含附件三中装修、设备价格)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在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包括-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_______________。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价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________________、帐户名称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贰、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见附件二),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_____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种方案所列条件:
壹、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贰、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甲方承诺在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如到时不能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叁、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___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______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壹、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贰、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__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甲方办理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后______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____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____________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小产证)。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__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条 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照修复费的___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分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二条 甲方已选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见附件五)。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公约》(见附件五)。
第二十三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第二十六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由甲方/乙方/双方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壹、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或名字):
法定代表人签署:乙方本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的。
委托代理人签署:委托代理人签署:
法定代理人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四
甲方:____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乙方:_________分行支行(监控银行)丙方:_________(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____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地段,项目名称为_________,监控账号为_________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3.进入监控账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5.根据《____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的,按拨付数额收取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
二、义务。
4.乙方须将所有按揭贷款划入监控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它用。
6.丙方不得直接收存预售款。
10.丙方必须遵守《____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责任丙方违反规定直接收存预售款的,甲方应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应降低或注销其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处以违法使用款项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同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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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五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2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______,建筑总层数为____层,其中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_号。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该商品房层高为_____米,有_____个阳台,其中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币种)________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币种)____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4、按照_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币种)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币种)______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__】时【抵作】【______】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应当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_(币种)___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
余款_______(币种)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向_________________(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_______________,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逾期付款责任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__(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5、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_________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______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
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________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_______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除以预测建筑面积×100%。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4、双方自行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四条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____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___。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如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应当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_____、______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1、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由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
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2、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相应标准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2.因买受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害;。
(三)在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__________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八条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一)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_____日内】(不超过30日)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
(二)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第二十条房屋登记。
(一)双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_____%(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买受人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三)因买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前期物业管理。
(一)出卖人依法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物业服务时间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
物业服务费为_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四)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并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应当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的备案情况书面告知买受人。
(五)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税费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相应部门缴纳因该商品房买卖发生的税费。
因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导致买受人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增加的税收负担,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二十四条销售和使用承诺。
1、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2、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3、出卖人承诺对商品房的销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规划属于买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处分。
4、出卖人承诺已将遮挡或妨碍房屋正常使用的情况告知买受人。
5、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二十五条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
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_________】方式送达对方。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调解;或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九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共_____页,一式____份,其中出卖人____份,买受人____份,【____】____份,【____】____份。
【法定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六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_____机关_____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价中已包括的主要项目(略)。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七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约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与解约方式处理国权北路1088弄51号201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条付款内容、方式:
1、双方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首付房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补偿款共计:
3、乙方购房签订房贷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20xx年12月27日)止还贷的本金及贷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担,交房之日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的贷款本金由甲方承担,贷款利息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向贷款银行拨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理完毕贷款银行房屋贷款合同的解约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原合同所涉房屋贷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将原合同所涉房产贷款抵押注销,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抵押注销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原合同所涉房产过户等,逾期按违约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违约金为20万。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条义务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应退款金额1%/天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甲方可直接从应退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将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给甲方。第八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对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臵原合同所涉房产。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一(签字): 。
甲方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
日期:日期: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八
中文全称:_____。
英文全称: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传?真:_____。
编码: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认为,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北京房产预售、预购事宜所订立的编号为_____号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以下简称“该契约”)存在未尽事宜,故双方依据该契约第十八条之规定,于该契约订立的同时,就该契约之未尽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订立如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该契约中所述的房价款(亦即购房价款),定金及违约金皆以美元为货币单位。若以港元支付,则按支付当日的美元的换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有权用其他质量,价格相当的材料和设备替代契约附件三所列之内容。
第三条?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依该契约之规定终止该契约、没收乙方已交纳的定金;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契约之规定支付违约金,有权从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中扣除该违约金,余款退还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购房价款不足以支付该违约金,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损失大于乙方该违约金,乙方还须就超过部分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甲方应按契约规定应具备的时间和条件,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向乙方发出房产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即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使甲方不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日期相应延迟交付而不承担延迟交付的责任:
1.为遵守该契约签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北京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
2.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政府部门的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
但以上原因须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方可作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责任的依据。
第五条?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购房屋可按契约第十一条之规定享受保修,但属下列情况不予保修:
1.灯具、漏电保护开关及龙头、水掣等易损零部件;
2.经乙方或用户改动的设施及/或设备及因改动而损坏的项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损坏情况;
4.因第三者责任而导致的损坏;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养、维护不善而造成的设施及/或设备失灵、损坏者。
第六条?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时或于甲方要求时签署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有关北京房产物业管理的公约、规则等文件,按照交纳有关管理、维修、服务等费用。乙方保证遵守该等文件之规定。物业区的所有房屋楼宇(包括乙方所购房屋)将由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全权管理,直到物业管理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条?乙方须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书后十四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届时乙方除须按约定的付款方式之规定交清应付之全部购房价款外,还须同时支付管理费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费用及其他必须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未依约付款,则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如乙方虽依约付款,但未按此条规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则视为甲方已按期并实际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条?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视为按期并实际交付)后,不论乙方是否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损害或房屋外部或内部之设备、设施的灭失或被破坏,损害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乙方所购房屋只可作为住宅使用,乙方拥有和/或使用该房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约规则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户守则。未经政府有关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其所购房屋的结构、外观、设备设施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业区内其他房屋单位业主或住户的损失亦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房产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下列各种税费,由甲、乙双方按下列的规定分别交纳:
1.因签署和执有该契约之正本而发生的印花税,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
2.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契税由乙方交纳;
3.因房产交易而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由甲、乙双方各交纳一半;
5.因房产买卖而发生的_____、公证费等法律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6.其它应交纳而未在此列明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8.因国家开征及/或收取新的税费而发生的税金或费用,按国家之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如乙方转让其预购的房屋,应在其与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后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乙方及转受让人在该契约上背书并经办理预售转让登记后,乙方在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转受让人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转让前所应承担而未承担的违约责任,转让后由转受让人向甲方承担。若乙方及转受让人未能按规定办理预售契约转让登记,则视为该转让无效,乙方应继续履行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对于该契约第十三条及第十五条所述有关预售预购登记及买卖过户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件手续,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均是该契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双方在订立该契约之时同时签署,与该契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经甲、乙双方办理完预售、预购登记之日起生效。经双方共同申请,由公证处对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进行公证。
第十六条?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它文字文本及条款或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十七条?该契约、本补充协议及附件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第十八条?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讯联系地址、电话等若有任何变化,该方均应在十四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发给对方的任何通知均应按合同载明的地址、收信人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从发出之日起计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不论对方或其授权代表是否实际收到该通知,即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之日,亦即视为该通知已于是日送达对方。
第十九条?该契约及本补充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执有二份,公证处执有一份。
甲方(签署):_____乙方(签署):_____。
授权代表:_____授权代表:_____。
签约地点:_____。
签约时间:_____。
附件一。
买方资料。
(个人)中文姓名:_____。
英文姓名:_____。
证件类别及号码:_____。
国籍/地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
电?话:_____传?真:_____。
委托代理人/指定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
电?话:_____传?真:_____。
通讯地址:_____?(公司)中文名称:_____。
英文名称:_____。
营业执照/商业注册证编号: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传?真:_____。
注册地址:_____。
通讯地址:_____?附件二。
付款办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
2.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
3.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
4.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
5.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款的_____%;
6.剩余之相当于购房总价_____%的购房款,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应自该契约规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内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并在四十五日内办理完成按揭手续,使甲方取得该部分房款,若乙方届时不能获得按揭贷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贷款手续,则需在该时限届满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该____%购房款。
附件三?总平面图(略)。
附件四?户型平面图(略)。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九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建立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已发展为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深圳速度”,同时享有“设计之都”、“钢琴之城”、“创客之城”等美誉。深圳市域边界设有中国最多的出入境口岸。深圳也是重要的边境口岸城市,皇岗口岸实施24小时通关。
合同。
书范文:,具体内容如下,仅供参考。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__________用地面积__________m2的土地使用权。地块编号:__________使用年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_________,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______幢______号(第_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m2,土地面积______/m2(其中:基底分摊______m2、公用分摊______m2、其它______m2)。
第三条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__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元/m2,总金额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十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__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___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附表一。
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______日内付全部价款的_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币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万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万元)。
附表二。
本合同售价中已包括的主要项目(略)。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十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国籍】。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性别: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国籍】【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
【营业执照】【____】,
证号: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______】方式取得坐落于____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为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第二条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_________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
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______,建筑总层数为____层,其中地上____层,地下____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_____】_____单元____层____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___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该商品房层高为_____米,有_____个阳台,其中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__。抵押类型: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抵押登记机构:___________,抵押登记日期:_________,债务履行期限:___________。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_______%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六条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____元。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总价款为___________元。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4、按照_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___________元,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_________】时【抵作】【______】商品房价款。买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分_____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元,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_____】。买受人应当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_________元,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__%。余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申请贷款支付。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__________,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_______,账号为________。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甲方:
乙方: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十一
地址:电话:
购买方:(乙方)。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国籍: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本
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
第一条甲方经市府国土局批准,取得位于深圳市用地面积的土地使用权。
地块编号:使用年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兴建楼宇,系定名为,由甲方预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购上述楼宇的第幢号(第层)。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其中:基底分摊、公用分摊、其它)。
第三条甲方定于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过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须凭深圳市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为依据,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订购之楼宇售价为:单价元/,总金额币千百十万千百十元整(小写万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银行:
帐户名称:
分期(一次)付款(见附表一)。
第五条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有权追索违约利息。如逾期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项和利息,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将楼宇出售他人。
第六条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交付给乙方使用,应按合同规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计算付款利息,以补偿乙方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出售的楼宇须经深圳市建筑质量检验部门验审合格、并负责保修半年,如质量不合格时,乙方有权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应将已付款项及全部利息在三十天内退回乙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楼宇交付使用并付清楼款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书》,经市府主管部门办理转让登记手续,发给《房地产权证》,乙方才能获得房地产权。
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享用与该楼宇有关连的公共通道、设施、活动场所。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社会道德,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乙方所购楼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楼宇结构和用途,如有损坏应自费修缮。
乙方购置的楼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关土地管理规定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十条预售的楼宇,乙方不许转让、抵押,否则,违反市府有关规定,后果自负。
第十一条后面的附表一、二均为本合同内容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关仲裁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机关、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各一份。
出售方:购买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
附表一建筑期购楼分期付款。
一、第一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二、第二次付款自签约日起日内付全部价款的%;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三、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小写:万元)。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十二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卖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订立。
第二条卖方与_________市规划国土局签订深地合字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_________号补充协议,取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_________,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卖方经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兴建商品房,定名为_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_____,属_________结构,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层。
本房地产项目地价款已缴清,所售房地产未设定抵押,也无其他权利限制。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已批准本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
第三条买方购买_________的第_________栋_________座_________号房,位于_________层,用途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分摊公用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具体分摊项目和不分摊项目见附表。
具体楼层和位置见所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及分户平面图。
卖方出售的房地产所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_____的土地及公共设施,为该地域范围内房地产权利人共同享有。
卖方承诺在本合同所售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时,本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公共设施,也一并建成交付使用,否则买方可以拒绝收楼。
第四条买卖双方约定前条所述房地产按下面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购房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
按套计算,总金额为人民币/港币_________元。
第五条卖方委托_________为购房款的代收和监管机构,_________为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机构。
双方约定:买方不直接将购房款交给卖方,而是按照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将购房款汇入代收机构,以便于监管。
卖方在代收机构的帐户名称是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第六条买方未按本合同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按期给付购房款的,应当承担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买方给付的价款达到应付总价款_________%以上的,买方应就房价欠付额向卖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买方给付的金额不足应付价款_________%的,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欠付价款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买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付清应付价款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并在_________日内从买方已付价款中扣除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剩余款项退还给买方。
第七条卖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规定的房地产交付买方使用,交付使用时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卖方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交付房地产的,交付行为无效。
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地产时,应发出书面通知,并由买方签收。书面通知应包括实际交付建筑面积的内容。买方接到书面通知后,应及时对房地产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当在_________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收楼。
第八条卖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地产予买方使用的,每延期_________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卖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卖方超过约定时间_________日仍不交付房地产的:
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卖方接到买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_________日内将买方已付的一切款项退还,并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还应当负赔偿责任。
买方不解除合同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理。
第九条如遇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能使房地产不能按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买方。
第十条已预售的房地产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变更公共设施的用途、设计和项目名称。如确需变更的,卖方应持五分之四以上购房者同意的公证书,向政府规划设计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卖方在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提供的,买方可拒绝接收。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卖方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房地产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存在差异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内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1%以上、5%以内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_________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5%以上,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的: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内的,为允许的合理差异,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0.6%以上、3%以内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在10日内退还买方交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购房总价款5%的违约金。
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规定面积差异在3%以上,经买卖双方协商不解除合同的,按购房时的单位价格,实行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交付使用的房地产的装修部分达不到本合同附表约定的装修标准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偿装修的差价款。
第十四条买方付清购房款后,卖方应出具付清购房款证明书。
第十五条房地产移交后,在未由业主委员会聘请住宅区管理机构之前交由_________公司负责房地产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计收。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续聘或另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确定。
买方所购商品房仅作_________使用,买方在装修及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对此,卖方有权监督、制止及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卖方应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方共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七条如卖方未按前条规定通知买方,或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证》的,卖方从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之日的第_________日起,每日按买卖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直至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发《房地产证》之日止。
第十八条卖方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机关作备案登记。
如卖方未履行此项义务,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查阅、复印、摘抄以下文件的便利:
《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主管部门批准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楼层平面图、分户平面图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第二十条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买卖双方的地址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地址为准。
本合同中的“通知”指书面通知,送达方式采取当事人签收或邮寄送达的方式。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买卖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列于附表中,内容包括屋顶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等问题,附表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为有效。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卖方所作的售楼广告、售楼书、样板房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的附表及附图均为合同内容之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及附图,共_________页,为一式_________份,卖方、买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卖方:_________买方:_________。
卖方代理人:_________买方代理人:_________。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十三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房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解约事宜达成一致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节点与解约方式处理国权北路1088弄51号201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第二条付款内容、方式:
1、双方约定,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首付房款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补偿款共计:
3、乙方购房签订房贷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20xx年12月27日)止还贷的本金及贷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担,交房之日至本协议签订之日的贷款本金由甲方承担,贷款利息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向贷款银行拨付相关款项后,乙方必须在3日内办理完毕贷款银行房屋贷款合同的解约手续,否则视为违约。
第四条原合同所涉房屋贷款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3个工作日将原合同所涉房产贷款抵押注销,否则视为违约。
第五条抵押注销解除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原合同所涉房产过户等,逾期按违约处理。
第六条本协议违约金为20万。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条义务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应退款金额1%/天收取滞纳金,滞纳金甲方可直接从应退款项中扣除。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当将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给甲方。第八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再对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关建筑享有任何权利,甲方有权另行处臵原合同所涉房产。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一(签字): 。
甲方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
日期:日期: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十四
出卖人:_通讯地址: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__委托销售代理机构:_通讯地址: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买受人: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国籍: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出生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性别:___通讯地址:编码:__联系电话:___【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____【身份证】【护照】【】:_____出生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性别:通讯地址:编码:__联系电话: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预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___【幢】【座】第___层___单元_号。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见附件一。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__;【层高】【净高】为: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米,最高为: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有个阳台,其中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出卖人委托预测该商品房面积的房产测绘机构是____,其预测建筑面积共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设工程进度状况为____。(如:正负零、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结构封顶)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均未设定抵押。
2、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抵押登记日期为:___。
3、该商品房在建工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__,抵押登记部门为:__,抵押登记日期为:_。(2和3可以同时选择)__。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预售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___(币)____元,总价款_____(币)____佰____拾____亿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写)。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币)____元,总价款____(币)____佰____拾____亿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写)。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币)____佰____拾____亿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写)。
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亿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写)。具体约定见附件四。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所称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买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其余价款可以向【_】【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委托的商业银行】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五。
一)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____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供热、采暖方式;。
3、_____;。
4、_____;。
5、_____。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第六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
(一)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
2、
3、、、、项所列条件;同时,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适用于200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的房屋)。
1、该商品房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满足。
4、满足。
5、出卖人已取得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房屋权属证明;。
6、___;。
7、___。
第十三条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承诺出卖人承诺本合同附件八载明的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本期的项目建设方案与出卖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在__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的该项目建设方案一致,本条款约定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其他设施的交用日期与建设方案的日期相符或提前于建设方案约定的日期,具体约定如下:
1、市政基础设施:。
(1)上水、下水: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
(2)【市政双路供电】【过渡性供电】: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___;。
(3)供暖: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
(4)燃气: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
(5)电话通信线: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线: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敷设到户;。
(7);。
(8)_。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2)。
2、其他设施。
(1)公共绿地: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_;。
(2)小区非市政道路: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__;。
(3)公共停车场: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___;。
(4)幼儿园: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
(5)学校: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
(6)会所: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
(7)购物中心: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
(8)体育设施:__年____月____日达到__;。
(9);。
(10)_____。如果在约定期限内未达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
(2)。
第十二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内(该时限应当不小于。
第十一条第。
(1)项中的时限),自。
第十一条第。
(1)项中的比率),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日(该日期应当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__。
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种方式处理。
1、根据。
第五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根据。
第五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_
100%预测建筑面积。
3、双方自行约定:;。
(一)交付该商品房时,该商品房已经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有权对所购买的该商品房进行查验,而且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该商品房的前提条件。
(二)查验该商品房时发现其质量或其他问题的,双方同意按照第_____种方式处理:。
第十四条处理。__。
(2)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十二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并满足。
第十二条约定的其他条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
第十四条处理。(。
四)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约定方式处理:;。
(五)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种方式缴纳税费:。
1、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代交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供暖费;。
(4);。
(5)。3、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种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供暖费;。
(4);。
(5)。
(一)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该商品房质量符合国家和本市颁布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二)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如下:。
1、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____日),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利率付给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退房的或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已超过____日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出卖人交付的39;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__;。
(3)__。具体装饰和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三)出卖人和买受人对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双方均有协助并配合对方检测的义务。___。
(一)出卖人承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标准、规程的要求。
(二)在该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居民建筑节能措施该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____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建筑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8。
7)、《隔声门》(c019-9。
8)标准,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声环境状况的描述真实准确。商品房建筑设计文件所标注的建筑隔声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所表征的声环境状况见附件九。商品房建筑隔声情况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补做建筑施工隔声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买受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该商品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2、出卖人承诺商品住宅不分割拆零销售;不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3、。
(一)初始登记出卖人应当在__年____月____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如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本款约定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自出卖人应当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止,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___。
(二)转移登记。
1、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双方共同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2)买受人同意委托___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元人民币(大写)。
2、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2)_。
3、如因买受人的责任造成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1、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屋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全体产权人共有;。
3、___;4、___。
(一)物业管____区域划分四至为: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号楼】【幢】【座】层单元号。(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
(二)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本物业管____区域内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为:【住宅】元平方米月;【办公楼】:x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x元平方米月;【会所】:x元平方米月;【】:x元平方米月。
(三)在交付房屋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发放该套房屋的业主一卡通。买受人入住前,应当与银行、出卖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按照上述费用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_____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四)物业管____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库、车位,出卖人不得出售给本物业管____区域业主以外的其他人。
六)出卖人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及其他约定见附件七。
第二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交专项维修资金的,出卖人应当自受托之日起____日内,向买受人提交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凭证。
第二十六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二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深圳经济特区楼宇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篇十五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预定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商品房座落于____________,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总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优惠后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币种:),总房价款为元(币种:),计(大写)。
双方签定预定协议时,预定人一次性支付定金元(币种:),计(大写),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总房款的20%。
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交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定人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出卖人未按本协议约定日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当向预定人双倍返还定金;预定人未按本协议约定日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予退还预定人交付的定金。
在约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日期内,双方就合同条款不能达成一致时,出卖人应当向预定人返还定金。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