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石材合同范文(17篇)
合同一旦签订,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中的条款应具备可执行性,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想了解合同的具体写法和格式吗?以下是一些合同范文,供您参考。
购销石材合同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碎石、中粗砂、粉末砂等;
: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xx乡xx村xx公路施工地点;
: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200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购货方(甲方): 代表人:
供货方(乙方): 代表人:
担保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二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达成石材供销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供货石材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以需方确定为准)。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石材质量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标准,但石材属于天然产品其花色只能基本一致,加工后的几何尺寸允许误差1-3毫米厚度误差2-3毫米。
三、运输方式及卸车费用,供方负责运输费用,供方负责缷车费用。
四、供货日期:本合同下单之日起天之内完成,需方应提交所有有效的石材加工计划单给供方生产,给供方接到加工计划单后,天之内供给需方使用,属于增加的部分石材,或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不能按期供货的,其供货日期应顺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由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购销石材合同篇三
1、大理石、花岗岩、异型装饰石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20xx)、《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20xx),《异性装饰石材》(jg/t847-1999)中的一等品要求为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按提供样品的颜色、厚度及尺寸要求进行加工,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及放射性能的检验报告。
三、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四、交货时间: 20xx年9月8日送第一次货,其中直形路缘石必须在20xx年09月18日送完,20xx年09月22日全部到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点的费用承担:运费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费用由需方自付。 六、验收方式:按建材行业标准的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在工厂(或工地)验收,提出质量异议时间为石材安装之前。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每次到货后按收方的合格工程量计算货款,付款至每次货款的
70%。余款供货完后按合格工程量计算后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经供需双方认可,验收不合格产品由供方退换,供方未经需方许可延期交货(不可抗力因素,供货期顺延),或需方拖延付款或提货,每日按应收款的10%赔付对方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如实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由违约方所在地为法律诉讼地。
八、本订单一经生效交在供方下达加工单后,需方提出品种、数量及加工规格变更调整,供货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供方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已完成货物的加工,需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提货,则视同供方已按时交货。
九、特别说明:石材为天然产物,供方不能保证绝对无色差、无洞眼、无裂纹,货由需方任选。同时供方特别提醒:石材如湿贴,请作防碱防污处理品,白色石材主用白水泥粘贴或勾缝。
十、需方支票付款必须填写供方法定名称,现金付款以盖供方财务章的收款凭证为准,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或损失,供方概不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原则,友好协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 方: 供 方;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签 订 日 期: 签 订 日 期:
购销石材合同篇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因位于________的________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2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_____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方指定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_____。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 %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_____ %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三、关于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五
需方单位: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长期收购乙方砂石料,乙方保证每月向甲方供应 立方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方财务在供货时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准,甲方有权调整砂石料价格。
乙方向甲方供应价值10万元的材料作为供货保证金 ,超过保证金部分甲方当即现款付清,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30天。
合同到期后,甲方在3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以甲方现场验收为准,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____月,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六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乙方供应甲方所承建的 项目的砂、石材料,其规格有天然砂(中粗砂)、机砂、1-3cm碎石、0.5-1cm碎石,乙方按甲方需要提供相应货物,材料结算数量按甲方现场材料人员实际收方为准。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场地堆放,其运费及其所需办理的相关手续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之内。
1、天然砂: 元/立方米
2、1-3cm碎石: 元/立方米
3、0.5-1 cm碎石: 元/立方米
4、机砂: 元/立方米
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验收为准。如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乙方首期垫支120万元整的材料后,我方将先付工程款
2、每月30日之前,甲、乙双方所供砂、石材料进行核对,办理相关手续。
3、余款待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结清所有砂、石材料款。
供货方盖章: 购货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3、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石材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合计总金额:_____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对石材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等要求具体约定如下: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_____;。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_____,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_____(联系电话:_____)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碎石、中粗砂、粉末砂等;
碎石、中粗砂价格为元/立方米,粉末砂 元/立方米;
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xx乡xx村xx公路施工地点;
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1、甲方一次性需求量超过200立方米以上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给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结算货款,逾期按总货款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威____县滨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向乙方订购工程所需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各种规格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内容概括。
2.1乙方应威____县滨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使用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向甲方供应。
2.2石材供应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3石材供应总量:具体以双方依实际用量结果为准。
2.4石材供应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装规格、质量等符合工程规范要求的路牙石、青石板等石材,并组织车辆按时送至甲方工程地点。
具体运作为:甲方向乙方下达所需石材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与到达时间的通知,乙方按此要求组织车辆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收料员按要求收取乙方运送的石材。
第三条石材供应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以详见下表。
以上价格不得波动,乙方不允许抬价,并按此单价完成甲方工程所需量,否则算乙方违约,如石材规格变小,价格应相对下调。
4.1甲方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电话通知有效)甲方工地所需石材规格、数量等要求。
4.2乙方运送石材到达工地后,甲方应有专人指挥车辆到指定地点。
4.3甲方不负责石材的卸车工作,石材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车由乙方完成。
4.4、甲方收料员发现乙方运送的石材与样品不相符(规格、尺寸、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将石材托离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4.5乙方供应的石材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要求。
第五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5.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与数理要求的石材,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5.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道路交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的任何责任,保证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或者损失。
5.3进入工地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或补偿责任;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5.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将甲方所需石材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造成甲方的窝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
5.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石材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等一切甲方所需各种资料。
第六条结算及支付。
6.1工程量核算:以现场实际用量为准。
6.2价款结算与支付: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每批货到后结付贷款的0%,工程竣工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当乙方不及时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或运送的石材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也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合同款项付清后失效。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销石材合同篇十
1、大理石、花岗岩、异型装饰石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g/t79-20xx)、《天然花岗岩建筑板材》(gb/t18601-20xx),《异性装饰石材》(jg/t847-1999)中的一等品要求为验收标准。
2、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要求:按提供样品的颜色、厚度及尺寸要求进行加工,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及放射性能的检验报告。
三、交货地点:施工现场。
四、交货时间:20xx年9月8日送第一次货,其中直形路缘石必须在20xx年09月18日送完,20xx年09月22日全部到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点的费用承担:运费由供货方负责。卸货费用由需方自付。六、验收方式:按建材行业标准的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在工厂(或工地)验收,提出质量异议时间为石材安装之前。
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每次到货后按收方的合格工程量计算货款,付款至每次货款的。
70%。余款供货完后按合格工程量计算后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经供需双方认可,验收不合格产品由供方退换,供方未经需方许可延期交货(不可抗力因素,供货期顺延),或需方拖延付款或提货,每日按应收款的10%赔付对方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如实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发生纠纷,由违约方所在地为法律诉讼地。
八、本订单一经生效交在供方下达加工单后,需方提出品种、数量及加工规格变更调整,供货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需方承担。供方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已完成货物的加工,需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提货,则视同供方已按时交货。
九、特别说明:石材为天然产物,供方不能保证绝对无色差、无洞眼、无裂纹,货由需方任选。同时供方特别提醒:石材如湿贴,请作防碱防污处理品,白色石材主用白水泥粘贴或勾缝。
十、需方支票付款必须填写供方法定名称,现金付款以盖供方财务章的收款凭证为准,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或损失,供方概不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求大同存小异原则,友好协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购销石材合同篇十一
甲方:世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签订地:乙方:上海月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承担石材的供货,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石材、规格、价格及金额:
二、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经甲方材料员验收、点数签字为准,运费由乙方承担。三、交货日期:
乙方确保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工地。四、合同价: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业主审计结算价的85%。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所有石材、辅料、及安装等,预付八十万元整,其余费用待验收通过。
后一次性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乙方货到工地,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付款,若甲方未能执行,乙方有权不供货,由此引起的工地停工及乙方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视为违约。施工脚手架、水电及工人住宿由甲方提供。
2、乙方责任:乙方收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天内货物不到工地造成甲方停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视为违约。七、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违约方根据对方的实际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赔偿、并支付违约金(滞纳金为:合同总价的1‰/日支付)。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签字后,乙方立即备货,如果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视为违约。九、诉讼和仲裁: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同意后并签署书面意见方有效。因入变更解除本合同,致使对方受到损失时,有责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单位地址:供货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十二
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1.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50%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1乙方应在发货后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1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1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购销石材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承建威宁县滨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向乙方订购工程所需石材,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订立如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各种规格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内容概括。
2.1乙方应威宁县滨海大道道路改造工程使用道牙、青石板等石材向甲方供应。
2.2石材供应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3石材供应总量:具体以双方依实际用量结果为准。
2.4石材供应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装规格、质量等符合工程规范要求的路牙石、青石板等石材,并组织车辆按时送至甲方工程地点。
具体运作为:甲方向乙方下达所需石材的品种、规格、尺寸、数量与到达时间的通知,乙方按此要求组织车辆运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收料员按要求收取乙方运送的石材。
第三条石材供应的品种、规格、数量、单价以详见下表。
以上价格不得波动,乙方不允许抬价,并按此单价完成甲方工程所需量,否则算乙方违约,如石材规格变小,价格应相对下调。
4.1甲方应提前十天通知乙方(电话通知有效)甲方工地所需石材规格、数量等要求。
4.2乙方运送石材到达工地后,甲方应有专人指挥车辆到指定地点。
4.3甲方不负责石材的卸车工作,石材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车由乙方完成。
4.4、甲方收料员发现乙方运送的石材与样品不相符(规格、尺寸、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必须将石材托离施工现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
4.5乙方供应的石材必须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要求。
第五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5.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质量与数理要求的石材,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5.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道路交通、卫生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其他的任何责任,保证甲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或者损失。
5.3进入工地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一切规章制度,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而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或补偿责任;不遵守甲方管理制度给甲方带来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5.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的按时将甲方所需石材运至指定地点,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造成甲方的窝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
5.5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石材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等一切甲方所需各种资料。
第六条结算及支付。
6.1工程量核算:以现场实际用量为准。
6.2价款结算与支付: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每批货到后结付贷款的0%,工程竣工后余款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当乙方不及时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或运送的石材不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和,也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合同款项付清后失效。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销石材合同篇十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因位于山西五盂高速lj-1标,清水河1号桥的桥台浆砌片石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部分片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片石材料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1、石料等级应符合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石料在使用前应按《公路工程石料试验规程》(jtj054—94)进行试验,以确定石料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值。立方体的极限抗压强度,以mpa表示。
2、石料应强韧、密实、坚固与耐久,质地适当细致,色泽均匀,无风化剥落和裂纹及结构缺陷。
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
按甲方通知在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为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采用国家标准和监理验收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规格方式验收。
1、合同价款。本合同综合单价为每立方人民币_____元,(包含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享有解除权:乙方供货迟延达10日以上或片石质量得不到甲方和监理的验收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购销石材合同篇十五
甲、乙双方经双方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签订本采购合同,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1.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1.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前,将有关运输提单、装箱单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50%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1.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合格之后,甲方在_______日内,将剩余货款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2.1乙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日内,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2.2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由乙方负责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3.1甲方违约处理:
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3.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4.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4.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4.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后,若双方有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6.1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6.2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6.3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十六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由唐____为____市冉义富强建材经营部提供以下材料:
1、碎石:规格0.5-3(1-3)。
2、机制砂。
月供应机制砂不少于2万方,碎石不少于方。年供应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质量验收标准:国家现行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
双方协商,以市场价格为标准上下浮动。
购买方先预付总金额100万元的30%,即先付30万元。预付款在今后货款中扣除。合同执行后,按购货方实际收到方料,每月____日结账,支付上月垫资款。若有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购货方: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石材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上东城项目石材购销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用材品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额:。
二、结算方式:
三、质量标准及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双方封存样板的质量、颜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验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收货方式及损耗。
1、交货地点:甲方上东城项目工地现场。
2、交货周期:为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计划后,15天内分批货到现场。
3、收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由甲方商贸公司、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负责验收、清点货物,如无异议在乙方送货销售单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若验货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货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影响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法和约定:
1、以每批经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单为结算依据,货到工地后15天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其余10%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其中扣留供货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工地场内道路的正常通行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批次的材料需求计划,安排材料堆放地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保证进场材料均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因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并拒付该批货款,并按延期交货处罚。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把材料供应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到货或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4、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供货不及时和质量不达标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十、签订双方:
甲方名称:法定地址: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