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精选15篇)
总结是一个重要的思考过程,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的成长和进步。总结需要突出自己的思考和发现,而非简单罗列事实。以下是一些总结范文的案例,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的启发和思路。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一
我读论语的时间不长,也没有通篇详细的读,但是却在字里行间已经被孔子深深的感动,为他的胸襟和智慧折服!大家尽管有这样那样的看法,但是请想一想:纵观世界历史,有哪一位思想家象孔子这样两千多年还被后人这样仰慕和传诵?孔子一生甚至都没有一部自己的著作,仅凭着学生们记录他言行的这部论语就能让我们如此受用终生。
汉初,大儒叔孙通向刘邦说“夫儒者,难于变革,可与守成”。斯言一出,遂使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成为两千多年来各朝代长治久安的“守成”之学。建国已五十多年,“五十而知天命”,和平岁月,弘扬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优秀(传统文化),就应是“守成期”,顺理成章的'天命。其实,儒学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不仅仅可与守成,亦可催人进取,儒家文化中蕴含的对现代生活有巨大作用的力量,不仅仅是为某个阶级服务的政治哲学,也是直指人心的人生哲学,儒学在历史进展中多少次沉浮坎坷,命运悬于一线之际却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就是因为这其中蕴藏着巨大的潜能,那是超乎政治伦理之上,鲜活在平常日用之间,本于生命,用心乐观,追求成功的永恒精神。
人生,就要有用心的心态,明确的目标,靠坚持不懈地努力行动来获取成功,这是天地自然社会给予人类亘古不变的使命,也是儒家文化的根本精神,终极目标,整体主题。
而这些,却是孔子给我们的启示。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二
通过阅读此书,我收获到很多,它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些解决难题的方法,还让我真正地认识到了内心的另一个自己,了解到自身的许多缺点。起初的我总是很固执,不愿接收他人的意见,更不愿面对自身的缺点,对自己的长处短处几乎是一无所知。然而通过读此书后,我学会了直视自己,也终于了解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看清了自己的心理问题和不良习惯,并知道了克服这些问题的方法,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我相信,只要我正确地看待自身的缺点,扬长必短,我就一定能够更加优秀,逐渐走向成熟。
读完这本书,我同样知道了许多关心心理的名词。如“巴纳姆效应”、“破窗效应”、“酝酿效应”、“毛毛虫效应”等等。而相在的我就像书中的徐小芳,总是“拘泥”于“毛毛虫效应”。这种效应指的是总是习惯于照搬别人的经验,而不去寻找新的、适应自己的学习方法。而我就是如此,我总是到处询问那些学习好的同学的学习方法,然后照搬,我虽然按照他们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可我的成绩却一直很“稳定”,总是提不上来,学习方法总是一会借鉴这个的,一个采用那个的,一直没有固定的学习计划,只要成绩有所下降或者稳居不前,我的心中总会相当着急,于是徒劳无功地寻找其他更好的方法。看了此书,我就像徐小芳一样,十分地努力但却没有收获,别人几个小时的学习总能胜过我一整天的埋头苦干,每次书倒背得多,可没能找到重点和自身的薄弱环节进行复习巩固,没能把背回来的知识全部浏览完,更没能把每天的知识当天消化。总在漫无目的地学习,什么都看,没能真正用好“二八法则”。有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目前的学习方法不适用于我,还是我目前正处在书中所说的“高原区”。有时对自己的现在状态,总是恐惧逃避,面对父母的责备和老师的目光,更是无以言对。虽然八上的期末考试我在全年级排名有了进步,但在五班的名次却稳如泰山。所以现在的我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不断地修正自己的学习方法,既要勇于拼搏,更好通过寻找适合自己的方法,扬起利剑为自己打通道路。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三
读书吧!读书正在悄悄的改变着我们的人生。如果你想继续改变你的人生的话,读书吧!世界每天都在变,你一样可以改变!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高一读书心得笔记作文1《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一开始以为它是一本单纯的冒险小说,可读完后,我认为我错了,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鲁滨逊在19岁时背着父母报名做了水手去航海时遇到暴风,漂到一个荒芜人烟的小岛上,在岛上一个人生活了28年。28年!在生活中,我们往往因为家长迟来接自已而惊慌,而鲁滨逊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究竟是什么样的一种力量,让他如此冷静?是他要活下来的坚定信心,是举世无双的勇气和智慧,是对待生活乐观积极的态度!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在逆境中,他锻炼了自已,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跟自已比比,我从生下来到现在,父母早已为我们铺设好了天梯,他们关爱着我,我的生活就像有一层防护罩,让我不能独立面对生活!如果我自已一个人到一座孤岛上,我肯定会先无助地大哭一场,再昏睡在一棵树下,而一直睡,我肯定会饿死,不会自已去寻找食物,如果真的去寻找食物,半路上再遇到野人的脚印时,恐惧绝对会占据我的大脑,总觉得背后有人,自已被自已吓唬个半死,我一定不会像鲁滨逊那样冷静,会像无头苍蝇一样四处乱撞,惊慌失措。在生活中,我不太有自已的主见,总听别人的指挥,但将来在社会上,是不会有人帮助你的,离开了他人,我的命运就只有失败。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真正觉得,当困难来临时,不能恐惧,一定要沉着冷静,去抱有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只要勇于战胜困难,向困难挑战,就一定能推开代表成功的那扇大门。
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
篡位者对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
人物。
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作文。
3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一杯毒酒,一把毒剑。结局被鲜血浸染。
哈姆雷特最终被众人抬放于高台,在沉重的葬礼进行曲中,无愧于礼炮的轰鸣。
王子复仇成功了,但同时哈姆雷特复仇者的身躯也壮烈倒地,悲剧随之落幕。可怜的雷尔提,沦为克劳地的杀人木偶,被其控制了复仇欲望,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有克劳地、葛簇特,也算是罪有应得,让死亡超度他们罪孽的灵魂。
却苦于对手的强大他揭开了封建社会妖娆虚伪的面纱看清了血肉模糊的时代面目深刻地批判现实的黑暗却无力改变现状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而造就了他的忧郁苦闷、失望怅惘。
哈姆雷特一方面在追求人性的解放,但是面对现实的矛盾理想不能实现而精神扭曲感到痛苦;另一方面个人遭受排挤无法诉诸正义内心摧残。旧思想和新思想同时存在,使得他行为过于谨慎举止不定。又因为特殊身份的限制,他还要对国民对国家负责,这些都是哈姆雷特一个人担负不起的。
作者莎士比亚身处的文艺复兴时代的英国正是戏剧中丹麦的真实写照。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创作者与被创作者,心连一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事。这一路上,他们求取芭蕉扇,翻过火焰山、三打白骨精……历经了千难万险,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妖魔鬼怪的阻挠,终于取到了真经成了仙。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九九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它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让我觉得自愧不如。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司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孙悟空是一个系东胜神州傲来国花果山灵石孕育迸裂见风而成之石猴。在花果山占山为王三五百载。后历经_载,跋山涉水,在西牛贺洲灵台方寸山拜菩提祖师为师,习得七十二变化之本领。此后,孙悟空大闹天宫,自封为齐天大圣,被如来佛祖压制于五行山下,无法行动。五百年后唐僧西天取经,路过五行山,揭去符咒,才救下孙悟空。孙悟空感激涕零,经观世音菩萨点拨,拜唐僧为师,同往西天取经。取经路上,孙悟空降妖除怪,屡建奇功,然而两次三番被师傅唐僧误解、驱逐。终于师徒四人到达西天雷音寺,取得真经。孙悟空修得正果,加封斗战胜佛。孙悟空生性聪明、活泼,勇敢、忠诚,疾恶如仇,在中国文化中已经成为机智与勇敢的化身。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如果我们能一件事从头到尾,不管我们成功还是失败,只要我们尽力去做,这对我们说也是好的,因为我们去做了,而且已经尽力了。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每当听到这首歌时,我们就会想起那妇孺皆知,脍炙人口的神话小说《西游记》了。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去西天取回真经的故事。读着它,我仿佛看到了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取经路上的身影。
他这种天不怕地不怕顽强不屈的精神,敢与一切恶势力斗,敢与一切不良现象斗,敢与一切困难斗,不战胜它,誓不罢休!另外,孙悟空神通广大,更叫人赞叹不已。他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腾云驾雾的本轮,火眼金睛更是厉害!为唐僧保驾护航立下了赫赫战功。我们真应该向他学习,掌握各项本领,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少年,将来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
唐僧是个善良之人,以慈悲为怀,一路上洒下了爱的种子。但是他凡人俗眼,人妖不分,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错怪孙悟空打死白骨精先后变成的年轻女子、老婆婆、老翁。以致于将孙悟空驱走,自己多次落入妖怪手中的可悲下场。我们应该学习他富有爱心,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可是不能像他那样不辨是非,冤枉好人,上坏人的当啊!
猪八戒好吃,好占小便宜,贪图美色。不过,八戒也满可爱哦!关键时挺身而出,一路上与孙悟空一同作战,降妖除魔,可以说是孙悟空的得力助手,为保护师傅取经也立下了汗马功劳。我们应该学习其优点,克服其不足。沙僧憨厚老实,一路上牵马挑担,从不叫一声苦,从不喊一声累。我们一定要向沙僧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在劳动中任劳任怨,抢重活脏活干。
总之,师徒四人个性鲜明。我们要学习他们的优点,克服其不足。正如孔子所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力争做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西游记》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了,就连外国的文坛中都会有《西游记》的一席之地。《西游记》中讲述的故事很简单: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得了真经。但就是这么简单的故事情节,却让无数人拍案叫好,到底是什么魅力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呢?我想功劳并不仅仅是在曲折的故事情节上,还有浅显易懂的文字背后隐藏的哲理。
我从《西游记》的四个主要人物中,读到了他们背后的精神:首先是师傅,也是《西游记》的主角,唐僧。唐僧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和尚,他非常的善良,不愿去伤害任何生命;他还非常的有礼貌,每次开口都会带上“施主”之类的敬词;他还非常的吃苦,不远万里的去西天求取真经。我从他的身上,学到了要宽以待人,谦卑有礼。
其次是大徒弟孙悟空,也是《西游记》中,作者花了大量的笔墨去描写的人物:书中的孙悟空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潇洒机智,不愿被规矩所束缚;孙悟空也是一个非常强大的人物,他屡次救其它三人于妖魔鬼怪的巢穴魔口之中。我到现在对《西游记》中最记忆深刻的人,便是这个敢爱敢恨的‘猴哥’了,我也想做一个和孙悟空一般敢作敢当,勇敢机智的人。
接下来是长着猪头的二徒弟,猪八戒。猪八戒在我的生活中,可算是一个大红人了。所有人提起猪八戒,总会笑他那憨厚可掬的搞笑模样。虽然猪八戒好吃懒做,又喜欢美女和钱财,但他却在对唐僧非常的忠心,也很讨人喜欢。从书中看到他的时候,我便想和他一样懂得变通,讨人喜爱。
最后是三徒弟沙和尚,他是一个很吃苦耐劳的人,西天取经的路上扛着一个大扁担艰苦的走着,却从来没有任何怨言;他还是一个老好人,为此常常吃妖精的亏,屡次被猪八戒调笑。我从沙和尚一路取经的行为中,感受到吃苦耐劳是多么的重要。
《西游记》中曲折离奇的故事和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是《西游记》的看点,这本名着也确实被后世的无数人翻看赞叹,我不禁也成为了其中一员:“这是一本多么让人感触极深的好书啊!”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心得。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今天,我要讲述的就是一篇文章:《伟大的悲剧》。
这篇课文讲述的是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探险队伍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来到千百年来无人探索的南极极点,不幸的是,阿蒙森比斯科特早到了五个星期,凯旋而归,而斯科特一行人也到了,到在归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与他们对现实的恐惧成为了他们归途的一大困难,最终,在坚持了一个多月后,他们最终体力不支,长眠在了南极极点。他们已自己的生命为故事,吹奏起生命的颂歌,告诉了我们,生命的意义,就是挑战自我,踏出迷惘。
他们真是一群英雄,他们拥有伟大的精神与高尚的品德,还有大无畏的勇敢,以至于他们在面对死亡时,像个勇士昂首挺胸的面对着:首先是奥茨,在自己坚持不住的情况下,为了不拖累自己的队友,在暴风雪来临之际,毅然决然的走出了帐篷,独自面对着死亡。最令人称道的是斯科特,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想到的不是自己,是祖国,是友谊,是自己的亲人,还给他们留下了书信,表达了他真诚的情义。所以,在他们长眠以后,连权威的国王都为他们而下跪,因为国王也被他们这高尚的灵魂所感染,深深的折服了。
泰戈尔说的对:“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只有当我们为自己所热爱的,所努力的,所追求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生命,才能得到另一种永恒。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的,在现在的生活中,已经缺少了那种超越自我,从已知的世界里再去探索着未知的精神,我们不应该满足于现在,我们应该像斯科特他们一样,努力的突破,努力的探索着,努力的求知着一切存在却尚未出现的事物,为人类作出贡献,为这个社会作出贡献,才不至于;碌碌无为,浑浑浊浊的活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要让自己的生命变得多姿多彩,要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无比伟大,实现这永恒的生命。
高一。
读书。
《伟大的悲剧》讲述的是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与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在南极的角逐。由于阿蒙森早于斯科特到达南极极点,一个多月后,当斯科特一行五人到达时,已失去了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荣誉。第二天,当他们心情低落地踏上归途的时候,南极的冬天提前来临了。严寒、风雪,从四面八方袭来,似乎要在南极开一次大会,使他们的归途变得更加险恶。薄薄的帐篷无法抵住寒冷,煤油快用完了。
一个接一个的贮藏点,只带给他们一个又一个的绝望,煤油十分缺少。埃文斯疯了,一天后死去。双脚脚趾都冻掉了的奥茨,为了不拖累朋友们,在一天早晨,独自走出了帐蓬,“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剩下的三个人在3月21日那天,彻底被大雪挡在了距“一吨营”11公里的地方。在忍受了八天的寒冷和饥饿之后,他们于1912年3月29日,全部殉难。这些伟大的人,为了造福人类这个信念,为了探索南极的奥秘,他们义无返顾地踏上了艰险的路程;在前方,是他们醉心的梦想,是必赴的使命。他们虽然死去,但灵魂却飘在南极上空,成为永恒。
当南极的寒风一次又一次吹过他们墓顶的十字架时,英国的人民,南极的冰峰,皑皑的白雪以及遇见过他们的海豹、企鹅一定都会想念他们,想念他们的英勇顽强。斯科特一行五人所表现出来的人类对未知领域的不懈探索,以及在探险行动中的坚毅、勇于为事业献身的精神,不能不让人钦佩!他们悲壮的南极之旅折射出的人类的勇气,将超越时代而永存。
正如文章最后一段的意思:斯科特、奥茨、埃文斯、鲍尔斯、威尔逊五位英雄,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经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有价值的、美的毁灭对于任何时代的人类都是一个最伟大的悲剧。无论是极地、海洋、宇宙空间,只要是奥秘所在,人类就想把自己的足迹踏上去,任何艰险都不能抑制人类探索奥秘的激情。
在那白雪皑皑的南极大陆,那一场令人心酸的角逐,吟诵的是人类探求自然未知的史诗,演奏出一曲挑战自我生命极限的绝唱。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四
当拿起《日出》的剧本,必须要整理好自己的心绪,把自己代入到那个年代,才有办法切切实实的体会到当时社会的种种黑暗与在这种环境下一个个扭曲心灵的形成,也才有办法真正体会到曹禺老先生写这个四幕悲剧剧本的真正含义。
我特别喜欢读《日出》,无论它用怎样的形式出现,在我的心中,它是那么细腻与自然,也让我们现代人可以永远铭刻那段悲惨的历史。
当我读到这样一个个细腻的情节,会让我不由得佩服曹禺老先生对于生活的细致观察与笔下那最真实的文字,因为他通过一个四幕的剧本,通过这些错综复杂而又悲情的剧情里,让作为读者的我已经可以对那个时代感同身受了,并且对那个黑暗的社会表示愤愤不平,当出现一些让我心觉痛恨的对话时,我甚至会握紧拳头,咬牙切齿。剧本中很少涉及欢乐的场面,我想,曹禺先生不是缺少会写欢乐场面的心,而是那个时代,再大的喜都是从悲中来,只有用浓浓的悲情的色彩,更可以烘托出时代的特征。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五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但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达到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返回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后来的营救队在南极终于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18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可以躲开逃生的张丽莉老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老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己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集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己的伟大精神。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六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很好的小说,但最初接触它而是根据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傲慢与偏见》,可能因为看电影的原因让我对书中的人物有一个想象的反差,电影中的达西并不是多么英俊潇洒,但书中的描写是那样的完美,但好多的故事情节还是比较符合原著的。
我喜欢书中的伊丽莎白,她虽然没有姐姐那么美丽有气质,但她读过很多的书,这让她在精神气质上胜人一筹,并且这也使她更加理性的看待事物,具有较好的分辨能力,拥有一般人没有的灵性。她活泼却又不失文静,理智不失感性,她感情丰富,有自己的感情原则,不盲目追求爱情带来的新鲜感,对感情较为有主见。
最初,在盛装的舞会上,达西始终是一副冰冷的样子,当大家都沉浸在喜悦中时,他的冷淡显得那么的不入流,人们都认为他是不合群的人。在伊丽莎白的眼中,她觉得他充满了傲慢,对谁都爱答不理,因为他是大城市来的,他拥有着丰厚的家产,这在那群乡下人的眼中是一个很好的择婿对象,各家都在努力让自己的女儿能有更多的机会与他交谈,即使他看起来是如此的冷漠无情。但是,伊丽莎白她不,她不刻意逢迎,也不避讳什么冒犯的话,她只是想说出自己想说的话,那是没有人可以禁止的。
看似矛盾的两个人,看似冷淡的一个人,看似不屈服的一个人,却在两人之间产生了爱的火花,那不是像邻居女儿为了嫁出去而盲目结婚的爱情,也不是像妹妹处于懵懂的时期的激情爱情,那是两颗心在经历了无数的坎坷与折磨,选择与痛苦的爱情,他们追求的并不仅仅是那两情相悦的喜悦,在他们的内心里都在深深被对方折服,这是一种超越了一般爱情的爱情。两个人最终走到了一起,这是命运的安排,也是他们自己的努力。
傲慢与偏见的存在可能会拉开人们之间的距离,使心与心逐渐远离,但是那并不是永远的,要相信时间,时间会解决一切,它会让人忘记一段过去,忘记痛苦,它也会让人在逐渐的磨合中消融冰川,解开尘封的心灵。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七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九世纪有两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就是海伦·凯勒。”最近我读了一本关于海伦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心被海伦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海伦是不幸的,但她又是幸运的,正是因为有了知识,她才如此幸运。在她19个月失去视觉和听觉后,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这个的幼小生命不知道如何排谴与世隔绝的孤独感,她古怪、粗暴、无礼,直至她的莎莉文老师走进了她的生活,教会她认字,才使她张开了心灵的眼睛,得以与人沟通。一接触到了知识,孤独的海伦意识到只有知识才能铺就一条通向光明之路。当海伦感悟到“水”——这个她所认识的第一个字后,便开始了对知识、对世界强烈的渴求,开始了迫不及待地认字、阅读,像一块海绵不断地从生命本身汲取知识。对知识的渴求,使她在常人难以想象的单调和枯燥中竟然学会了德语、拉丁语、法语等多国语言,阅读了多部文学和哲学名著,吸取着那些伟人和智者的思想精髓。她把学习比做攀登奇山险峰,跌倒了再爬上去,每得到一点进步,就有一份鼓舞,逐渐看到更为广阔的世界,直到璀璨的云端、蓝天的深处、希望的顶峰!这些知识,像一道道彩虹,点亮了海伦心中的灯,照亮了她的内心世界,也架起了海伦和这个世界沟通的桥梁!
略月下荷塘的美景;她去参观博物馆,“听”音乐会,甚至去“欣赏”歌剧……我相信她一定是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是知识给了她生活的勇气,是知识给了她接受生命挑战的`力量,使她能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人生的光明。是知识使她产生了一种的信仰:现实环境固然可怕,但人类应该抱持希望,不断奋斗。生命的意义何在,人生的价值何在?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我们似乎从未想过或不敢想象未来的世界,每日懒懒地生活,懒懒地工作,遇到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时间如流水飞逝,过去的日子不再重现,当我们回首往事,是否值得留恋?是否值得纪念?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用知识点亮自己心中的灯,我相信,这个世界将是一片光明!
海伦,用她艰难却幸福快乐的一生,诠释了生命的意义。她的一生是人类的奇迹,她的自传,使我汗颜,也使我警醒。
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只有聋人才珍惜失而复得的听觉?只有盲人才珍惜重见天日的幸福?让我们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天,去充实生命、去享受生活!海伦说:“我努力求取知识的目的在于为社会人类贡献一点力量。”
知识的力量多么巨大,它能使一个残疾人,变成一个有益于人类、有益于社会的人。假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像海伦.凯勒一样,在有生之年把对知识的渴求,看作对人生的追求,每天都抱着这种追求,怀着友善、朝气、渴望去生活,我们的人生将会增添多少欢乐、多少幸福啊!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八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这本书以简?爱的几句话开篇,引出简?爱这位奇特女子,并通过这位女子平凡的、奋斗的一生中的一些事迹来体现这位女子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立人格等独特的人格魅力,并从中穿插了笔者的所感所悟。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平平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的一样丰富,我的心也和你的一样充实。”相信看过《简?爱》这本英国文学史上经典著作之一的人对这几句话并不陌生。那是书中男主人公罗切斯告诉简?爱,说他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结婚并要求深爱着他的简?爱继续留下来当家庭教师时,简?爱拒绝的答语中的几句话。这是简?爱的平等宣言,也体现了作为一名女性的尊严。
的确,一个人虽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样貌等外在的东西,但是每个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不应凭一个人的地位高低、财富多少,相貌美丑等来决定一个人的贵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追求。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选择什么样的人生由自己决定。简?爱就是凭着这样的信念,不因自己贫苦的出生,普通的外貌而抱怨不已,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获得了她渴望的平等与真诚的爱情,过上了她想要的平静与安定的生活。就是这样一名女子,她称不上漂亮,还在人群中一抓就是一大把的那种,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却以她那独具特色的人格魅力与自强不息的人生感动了无数的读者,也征服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
在她平凡而又历尽坎坷的一生中,她敢于抗争,追求正义、平等,心地善良,自尊自重,追求独立人格。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颗美丽的心灵,也意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女性美:不依附任何人生存,靠自己的努力与能力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天空。美貌只是一时的,应用一颗美丽的心去征服他人。
“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面对恶势力与不公平,我们是勇于反抗,还是忍气吞声。令人赞赏的是寄人篱下的受尽委屈和不公待遇的瘦小的简?爱选择了前者。面对长得又高又大的表兄约翰?里德的暴打伤害,曾习惯服从他的简?爱终于忍无可忍,勇敢地站起来进行自我保护,与他抗争,骂他是“残酷的坏小子”“像个杀人犯,向歧视奴隶的工头,像那些罗马暴君”,还打得他大声嚎叫。然而原本是受害一方的简?爱却因此而被关进了恐怖的红屋子,在那里,简?爱在恐惧的同时,想到了舅妈里德太太的憎恶,她儿子约翰的暴力蛮横,她两个女儿的傲慢冷漠,佣人们的偏心,意识到了自己在盖茨黑德府是处于多么低微的地位,对于现实的清醒和痛苦的认识使她发出了“不公平啊——不公平!”的呐喊,并第一次认识到要依靠自己的力量争取自己的地位和权利。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感到自惭性秽,同时对她肃然起敬,并深深地爱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后来,简爱发现罗切斯特已有了妻子,她的自尊自重再次出现,毫不犹豫地离开了他,她爱情专一。
所幸的是,历经波折,有情人还是终成眷属。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尽管罗切斯特身体已有些缺陷,但她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得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看到这,相信每个读者都会为这个平凡的,独立自主的女子拥有了她想要的幸福而感到欣慰吧。
简?爱的独特人格和品质又何止这些,不然平平凡凡的她怎能魅力经久不衰,感动和征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任何东西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殆尽,只有美好的精神品质能流芳百世。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人生,但不管怎样,都应在生活中永葆一颗美丽的心。用心生活,自尊自爱,做最真实的自己。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九
《飘》是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其唯一的作品,《飘》可以说是史上最经典的爱情巨作。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飘》这篇小说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短暂的一生中唯一的一部小说作品,米切尔以南北战争中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一号私家的三次婚姻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慕纠葛,米切尔以他女性的细腻,精确地把握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成功的塑造了郝思嘉这一复杂的人物形象。小说的构思极富浪漫情调,人物和场景的描写细腻生动,语言优美生动,对白个性化,使得整部作品极具魅力。
在《飘》中,我最钟爱的人物是郝思嘉。郝思嘉是位难得一见的女性,她聪明机智,慎重,有野心,又有远见,可同时她又太不可思议,为了农场可以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可见她有多么大的勇气,又或者说战争是多么的残忍。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面对被战火毁掉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妥,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向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郝思嘉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人再苦难中蜕变,在苦难中成长的过程,让每一个读者为之震撼,为之感动,但不会为之流泪,只因为郝思嘉的精神在鼓舞着我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坚强。也许她痛苦地挣扎在金钱的欲望里,也许她陷入名利权势的泥淖不能自拔,但她侑一颗执着勇敢坚强自信的心。她的灵魂在黑暗中放射出瑰丽的坚强的火花。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
《红楼梦》是一部含笑的悲剧。它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
《红楼梦》是一部有关爱情的小说,但作者并没有把着眼点完全放在故事情节上,而是在人物塑造方面下足了功夫,显示出高度成熟的艺术水准。全书共刻画了四百多号人物,不同的身世命运,不同的生活情景,在曹雪芹的笔下,人与事的来龙去脉,一概井然有序,从容自然。上至皇庭贵妇,下至走卒车夫,其神色、语言及个性,都纤毫毕现。
贾宝玉,荣国府的嫡派子孙,衔玉而生。前世为女娲补天剩下的一块灵石。从小淘气异常,但其聪明乖觉处,百个不及他一个。
贾宝玉是小说的核心人物。他聪慧异常,出类拔萃,但他不肯“留意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他是大家庭中的宠儿,但命运却不由得自己做主,与林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性情真心意,却被逼着娶了宝钗,终离了俗世,走入茫茫大雪。
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素养培育出来的,从而使她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红楼梦》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技巧方面的卓越成就,不仅在国内成为“中国小说文学难以征服的顶峰”。而且在国际上也受到许多国家学者的重视和研究,有法国评论家称赞说:“曹雪芹具有普鲁斯特敏锐的目光,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察和再现整个社会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能力。”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一
寒假,我读了学校里发的《红楼梦》选段,颇有点感受,于是就看了完整版的红楼梦,虽然限于寒假时间十分紧迫,根本无法看完,但我也有一点体会。
《红楼梦》的确伟大,,有那么多关于穿着打扮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饮食花样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装饰陈列的描写,有那么多关于亭台楼榭的描写??所有这些描写都随手拈来,刻画人物性格细致入微,不愧为作者增删十载、呕心沥血的结晶。
不仅如此,封建社会的那种等级关系也表达得十分清晰,入木三分。妻妾、嫡庶、主仆、男女等,其家庭地位、可支配收入、佣人数量等有着天壤之别,在贾府那个封建大家庭中,熙熙攘攘而又整齐有序,既说明凤姐治理有方,又表明那种封建等级制度的观念深入人心,管理者用这个去制度去管理,被管理着也服从那个制度。而恰恰就是这个制度,害死了书中的大部分女人,好在前四十回还没有死几个人。
关于宝玉的教育问题,在今天看来仍很有意思。奶奶疼爱自己的小孙子,本来无可厚非,但书中的贾母有点过于溺爱了。古时候有个说法叫“子以母贵”,在这里确切来说叫做“孙子以祖母贵”,贾母在贾府的地位当然是最高的,贾母疼爱宝玉,所以宝玉在家的地位也就很高,大家或者出于奉承或者出于自保,难免都要看贾母的脸色,于是宝玉在家几乎人人都哄着他,他高兴也好、任性也好,都没有人反驳他。
这个现象在现在的独生子女家庭中也很普遍,好在现在的父母在教育孩子方面自主性大了许多,古时候就不那么自由了。书中的贾政有一次也偷偷地狠狠的打了宝玉一顿,结果被贾母骂了个狗血淋头,以后再也不敢造次了。况且这次狠打宝玉,本来就有点不分青红皂白,仅凭贾环的片面之辞,歪曲了事实,宝玉本来心里就不服,再加上之后贾母给他的优厚待遇,更是一点作用都没起到了。由此看来,在家庭教育中,一人扮黑脸另一人扮红脸的作用不是很好哦。
在贾府这个封建大家庭中,虽然女人的地位较同时代的家庭有了很大的提高,家庭内的事情主要靠女人来操持,以贾母为首、王夫人为辅、凤姐为主要执行人,大到元春省亲、小到每餐饭吃什么在那里吃等问题,都由她们做主。尽管她们的地位很高,锦衣玉食,供使唤的丫头、嬷嬷、小厮们成群,但也有很大的局限性,所有女性的活动范围都不外乎荣国府、宁国府这两个大院之内,日常娱乐活动也不过听戏、打牌、串门、会餐等,几十年如一日,也没有多少意思。
关于薛宝钗与林黛玉,有些人评论时不免有些偏颇,过于抬高林黛玉而贬低薛宝钗。是的,宝钗是教导宝玉要读正经书、考功名、谋爵禄,这不能叫俗,当时的士大夫都是这样的,或者说主流社会都是这样的价值取向,不能因为宝钗这样做了就过分的贬低她,黛玉没有这样做就很好云云。我觉得,宝钗是贤妻良母型的,所以以贾母为首的长辈都喜欢宝钗;黛玉是才子兼佳人型的,而且小时候就和宝玉青梅竹马,所以宝玉喜欢她,也是人之常情。 如果说宝玉他们做的那些事情有什么好玩的话,无外乎“开海棠诗社作诗”了,要说他们整天在家玩,也没有玩出什么名堂,只有这一件事情还有些诗情画意的。而且各个姐妹的性情,也只有通过那些诗句才能够比较全面的表现出来,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那些诗词的真谛,以前看过几次诗词赏析也没记住什么。要彻底理解这些东西,恐怕我现在这点语文水平是不够的了。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二
《小团圆》是一部标准的自传,以第三人称叙述的自己的半个人生,以告慰自己的心灵。
序中所说,张爱玲多次修改《小团圆》,却在好友劝诫下不予发表这篇文章,因文章中所提及人物,大多是玲的家人,人们不由得对号入座——确实是这样。而人物保密之描述,包括同性恋,不伦私情,婚外恋情,堕胎等,无不坦诚外露,人们大抵会当个八卦报来读,而很难单纯把这本书看做一篇小说——我也是如此。
我很赞同她对于胡兰成的描述,有一种类似偷窥的微妙感。但他的出场却描述的相对简单,简单的没有太多感情色彩,褒义词只有一个:略显英气。另有一段写他坐在沙发上,是个特写的镜头。九莉看到他的侧面,心里生出了点意思。他们在一齐是必然,情场老手如果捕捉不到异性发散的气息,那就跟胖子不爱吃饭一样,是不可能的事。
《小团圆》在进行了三分之一的时候,男主角邵之雍最后出现,一本书都读去了半指厚。而在这之前,女主角九莉生活中的零碎都有描述,香港求学,遇见战事。间杂着生母蕊秋的情史若干,女学生的生活轶事,家族私事等。
现实中很多事情都是很险恶的,但不去想,就能开开心心地生活下去。但在《小团圆》这个自传中,张的感情以盲目的形式出现,以被骗为过程,最终又以被抛弃为结尾。感觉还是挺可惜的。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三
读这本书时,并没有太费解的剧情抑或大而空的境界,但就如饮一杯未过水的绿茶,唇齿间尽是涩意。太抵是骨子里淌的是一腔大和民族传统男性的血液,川端康成的文字也是那样的风格——精雕细琢却不矫揉造作,微微拘谨却又暗含张力,从他新雪初阳般流淌的字句中,塑造出的是一个个血肉饱满的人物,是一段段叫人心中发苦的情事。那最初的晦涩在反复品味后,尝到的究竟是苦,还是从中滋生的细微甘甜,都还是看读者的个人感受。
同是诺贝尔奖获得者,莫言的小说透浓浓的市井气息,将人性以一种通俗而讥诮的手法刻画描绘。然而《雪国》是一本从遣词造句来看称得上是华丽的小说。浓墨重彩地对景色进行了描述,用在别的作品中或许会稍显罗索,但结合他本人的文字风格倒也寻常。
就像是感受着零下的入骨寒凉,粗糙的风雪刮痛了脸部肌肤,在这场景中与一位神态鲜活的艺伎相逢。作品是以男主角的角度来叙述,但却把重心放在了这叫驹子的姑娘身上。如所有的艺术人物一样,她有着极其鲜明的性格特征。
最初,她就如同一捧新雪,干净的不可思议,像个正常的良家女子。她待过烟花巷,也在男人堆中厮混,身上完美的结合了纯真和媚俗两种特质。她可以不惧一切地爱上一个旅客,做所有让人觉得匪疑所思的疯狂行为,喝很多酒,将自己失态的一面毫不掩饰地展露。但她的这份率真,即便到了真沦为艺伎的那天也没有改变。她或许该是放荡、追求刺激,没有廉耻观的那类人,却又是个喜欢看书、会毫无保留地献出真挚的爱情,善良单纯的女孩。很难想像这样的两副面貌会是同一个女孩具备的,驹子大概就是这样一个矛盾体吧。她是沦陷在世界的绝望里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太多的无奈绊住了她的脚步,她想爱人却又刺猥般地把他们逼走,内心深处却凄惶又渴望被爱。
纵使抹上了厚重脂粉,她也依旧如新雪那般干净。
我想,作品想要抒发的,便是对这女子的一声叹息吧。她曾因夜半难以成眠而用簪子一下下扎着凉席,那是她心存的一份焦虑,对自己未来的迷茫。她不需要同情与施舍,即便孑然一人了,也要倔强地站直。她的身上浓缩了多少剪影,她或许该是某个时代或某个人群的象徽,但我只想将她认作驹子,那个疯疯癫癫,渴望挣脱禁锢的女孩,她还是向往着成为更真实的自己的,这过程很漫长,但所谓的“囚牢”不过是人给自己强力的枷锁。
人生而活在笼牢,所不同的只是笼子的大小。但若是有一颗海阔天空的心,那就哪里都不是笼牢。打破它,就能找到那抹初阳。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四
悲剧的开始,并不是一个动人心弦的错误。富家少爷——周朴园在空虚寂寞的生活中与女仆——鲁侍萍堕入爱河,对于那个时代的背景,这种事情的发生是毋庸置疑的。当然,身为大家门户的“一把手”是公然反对这种交往的,认为这种交往等级过分悬殊,封建思想都是要找门当户对的。所以,在大年三十的夜晚活生生地将侍萍以及那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赶出了周家,但是他们却留下了第一个儿子,即悲剧开始的原由形成了。
年轻时的周朴园爱上侍萍,或许可以说他的感情还有一丝纯洁。可自年三十晚,他在听任家中长辈将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久别三十年后,当他又重新认出侍萍时,那无情的表情,分明不是久别后的喜悦,而是怀疑与恐惧;那虚伪的做法,口口声声说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保留她的习惯,珍藏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衫,分明不是对她的爱,是虚伪支配了他的理性,都是要彰显他那已经不存在的良心,哪里还有什么感情可言,即便是有,也已经在三十年前早已灰飞烟灭了。对于他那些种种做法,补偿给她的支票,承担她所有的开支,却是为了让她永远不要再踏进周家的大门,这是多么的冷酷,无情。为了树立自己虚伪的形象,不惜花费大量金钱去维护;为了金钱,又开枪打死多少小工。那是多么的残忍,昧着良心赚黑心钱啊!这个资本家的代表,已经在商界的“熏陶”下,变得血肉模糊,心狠手辣。
想起了蘩漪,《雷雨》中被爱情伤得最体无完肤的女子,她不悔改,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是一个最“雷雨”的性格,蘩漪就像是一朵在黑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了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了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我不得不赞叹蘩漪,她就是那个疯狂到让人心痛的女人,在周家深深的庭院里,暴怒的雷雨的中心,她是罪人,亦是受害者。
周萍和四凤的爱情是纯洁的,但却沾上了亲情这种不该有的关系。两人身陷爱河,但最终却没有好结果。这对本应该是一对幸福的鸳鸯,却被抹杀了。可怜周冲,单纯的少年,却也被封建思想埋葬了。面对现实,四凤不幸被电死,周冲拉了一把也不幸死去,周萍听到这个晴空霹雳的消息,也随之而去——用枪自杀。徒留下身为长辈的三人。
然而这仅仅是个故事,但却反映了一个社会制度,读了《雷雨》这部小说,我似乎读懂了作者,读懂了当时的时代面貌。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高一的读书心得笔记篇十五
我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路加福音十三章二十四节。
初读《窄门》,我对它的一切都感到迷茫:阿丽莎为何执着于追求“天堂”,乃至于不顾自己与杰罗姆之间的爱情、不顾那触手可及的幸福?而那所谓的,阻挡杰罗姆靠近阿丽莎的美德,到底是什么?朱丽叶选择了另一条道理,而她真的对这件没有希望的爱情释怀了吗?她真的幸福了吗?而最重要的是,到底完美是幸福的基石,还是幸福是完美的途径?也行是阅历毕竟有限,我对整部书的主旨、内涵并没有把握清楚。因此我特意上网查看资料,才终于对这部书有了些许了解,在此,我便谈谈《窄门》给我留下的难题,以及对我的启示。
首先必须得了解的,自然是书题“窄门”的含义了。这是路加福音书中的词语,简单来说,就是通往天堂的必经之门。只要你认清了自己的罪恶,那道引向完美、引向永生的门就会开启。当然,名曰“窄”,道路自然无比艰辛,而阿丽莎,就义无返顾的选择了上帝、选择完美,以她的道德观念为轴心,杰罗姆、朱丽叶也被卷入其中,谁都无法抽身。
作为本书的第一女主角,阿丽莎给我的印象从始至终使我困扰,根据作者对角色的塑造,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她气质独特、通晓诗文,与男主人公青梅竹马、彼此照顾。然而,阿丽莎明知俩人互相爱慕,却一次次地、不近情理地拒绝了杰罗姆的爱情。甚至在明白自己的妹妹朱丽叶同样喜欢着杰罗姆时,还要帮助她们的感情。这让我不能理解,也接受不了她的作法,甚至有了一丝反感。而在书的后篇中,阿丽莎内心的悸动、矛盾和彷徨,却全都通过她的日记散发了出来。阿丽莎的这些行为,似乎体现了她的宗教迷狂,但也不尽然。在阿丽莎年幼时,她的母亲就和别的男人私奔了,这一定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而也许正因如此,她才变得自律、克己、信仰上帝,从而逃避杰罗姆的爱情,怕改变自己。正如她自己所言:“现在我觉得不为了他是绝不会‘臻于完美’的,而这种完美也只有不与他一起才能达到”。就因为如此,她才作出将杰罗姆让给妹妹的举动,通过自我牺牲,来达到“完美”。可她最后换来的,却只是孤独的迎来人生的终点。
而这俩人爱情的悲剧,只是由阿丽莎一人造成的吗?当然不是。杰罗姆内心丰富,感情炽热,但实际上,他所建立起来的、与阿丽莎之间的感情,却是失之抽象的。别看杰罗姆对感情执着,可他从一开始似乎就走偏了:他与阿丽莎,是通过虚幻的书本联系起来的,他们所体会的幸福,大多是从虚幻中感受到的,这种爱情,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书本上的观念,若没有现实对应物,就必然空洞、虚无。他们二人可能都意识到了这点,可已无力改变。到了故事最后,杰罗姆终于抱怨起阿丽莎,不明白为何永远接近不了阿丽莎。终于放任自流,纸碎金迷。
而作为二人的中间者,阿丽莎的妹妹,单恋着杰罗姆的朱丽叶,似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她嫁给了一个原本就不爱的葡萄酒商人,生了好几个孩子,平静地过着不同于杰罗姆的“庸俗”的生活。就结果而言,她已经足够幸福,可在故事最后,她与杰罗姆俩人的对话中,可以看出她还是放不下杰罗姆,她的心情不一定比阿丽莎好过。正如她所说,生活之风天天吹过,可吹不灭原先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这对三个人来说,都适用。
想要确定本书的主旨,对我来说万分困难。这本书中,处处体现了了浓厚的宗教色彩,然而我认为,《窄门》是反对宗教迷信的。“做自己身体的主人”,应是作者纪德的意思。我们是要走过“窄门”,可应是我们自己来,向着幸福迈进,而不是被动的接受。纪德在写完《窄门》后,便立刻剃掉了胡须,我希望,我们也能鼓足勇气,坚定地迈向人生的“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