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 法制在我心中(精选12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一
风和日丽的周六早上,我踏着轻快的步伐来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小记者团的同学们一起参加一场特殊的活动。
首先我们参观了一楼的审判庭,审判庭的墙壁是常见的老式棕色,天花板是天蓝色中带着几丝白色,就像蔚蓝的天空中飘着片片白云,让犯罪的人有一种家的感觉。审判台的颜色是白色,是希望犯罪的人知道悔改,心里洁白如镜。从审判庭我们就看出了法官工作人员的良苦用心。
接着,我们上二楼的青少年儿童展厅,一进去,最起眼的便是头上的五星红旗,不言而喻,目的就是让我们心中有祖国,懂得热爱祖国。
对着宣传画,慈祥的法官妈妈给我们讲了很多案例。她先给我们讲了一个关于故意伤人罪的案件,法官妈妈大致讲的是两个女的早恋,同时喜欢一个男的。两个女生争风吃醋,其中一个某天守在校门口,等到另外一个一出校门就甩她几巴掌。被打的那个愤怒至极,便叫上她认识的社会青年来帮忙出气……结果打了群架,受伤的很多,两个女生都被判刑了。
最后我们看了两部微电影,第一部是讲几个人在学校门口抢劫的事,第二部是讲一名花季少女被骗而走上贩毒的道路。
法官意味深长地告诉我们:第一部电影,几个问题少年之所以抢劫都是因为对钱的贪念造成,所以我们不能因为钱而冲昏了自己的头脑,做出违法的事情,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被抢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让他们来处理,而不能畏畏缩缩,不敢出口。第二部微电影里,本来在学校一直是三好学生的少女,因交友不慎而贩毒,自己被蒙在鼓里还不知道,还以为只是帮帮忙,没想到是别人在利用她贩毒,真是个可怜的女孩。我们以后交友一定要谨慎,不能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
这节特殊的法制教育课令我受益匪浅,让我对法律的知识更了解了,同时还让我明白了若是不幸成为别人犯罪的目标时,应该怎么去保护自己。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二
阳光不能摆脱影子独行,人类必须靠严格的法治来束缚感性。从巴比伦时代升起在天际的名叫法制的星,古人仰望,今人探索,白云苍狗,风云变迁,它的轨道在时间的蜿蜒中无限地接近最平凡的土地,甚至今天,我一个初中生,也可以在纸上浅谈自己心中的法制。
发质也许不是一个以我那微薄的阅历可以信手拈来的话题,但在我曾有幸探寻的书海一隅中,也许有法制的`一个侧影。
公元前1800年,一群来自古巴比伦宫廷的奴隶在烈日下磨平一块即将创造历史的石头的棱角,他们用粗糙的手指紧捏石刀,在石面上刻下一个个昭示着人类历史里程碑,却也昭示着他们悲惨命运的微凹符号。如今,它静静地立在大英博物馆的玻璃展橱里,柔和的彩灯下,它还留存着两河流域阳光炙烤的痕迹,但石面不再剥落呛鼻的石灰,奴隶滚烫的汗水也已经风干,唯一留下的,是它肃穆的黑,以及讲解员口中它身负的早已不是秘密的文字。《汉谟拉比法典》几千年后,人们这样称呼它,不是以那将它扛出高山,将它打磨成现在模样的人们,而是以那个遥居宫廷,早已陌生了两河的阳光的王来命名。在法制出现的最初一段时期里,人们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刀斧也。”无论是仁厚,或者是严酷,那时的法治都只做、是统治者手中可以歌唱也可以喋血的傀儡。它离真正生活着的人们那么远,离我心中的法制,更是遥不可及了。
历史在前进,社会在发展,人心在觉醒,法制的完善与延续还真是没有尽头。几千年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上,一张令箭,掷地有声,我未曾亲睹包公风采,但我相信,那一刻这个流芳百世的英杰黝黑的面孔必然是严肃的,沉静的,满是对法制的敬畏,敬仰。亲侄儿的血溅在公堂的牌匾上,长嫂在啼血。大义灭亲的故事之所以能被传唱千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人们的法制观念发生了极大的转变:“法治不议,则民不相私。”正义是唯一的信条。然而,从小受最主流的传统教育熏陶的我,一向最仰慕包青天刚正不阿清名的我,今天行文至此,居然也像那些批评家,那些诟病包拯的人一样迟疑了。
我听说近些年来,法律作出了修改,允许了“亲亲相隐”,这是何等的创举。
我很庆幸自己是活在当下的,在这个法制逐步健全的社会里,法制在以更近合人性的方式渗透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以更仁厚的方式对待恪守道德与法规的人们,在以更强硬的态度捍卫着正义和底线,在以更合理的条款制裁着心存恶念的凶徒。
但愿每一个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心中都能存有法制的光芒,在天长日久的民族进步和社会更方面矛盾的磨合中,凝聚成最明亮的启明星,永耀中华!
高中法制征文
关于2021年法制在我心中优秀演讲稿范文
珍惜-征文
法制宣传简报
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明月杯”读书征文大赛征文启事
法制安全工作简报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三
当我还在小时候刚懂事时,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不要做坏事;当我和爸爸妈妈碰到警察时,他们就会吓唬我:“不要做坏事,否则会被警察抓起来。”那时,我不知道做坏事是什么概念,也不知道做坏事为什么会被警察抓。直到我上学时,我才明白父母对我说的话。这时,除了父母,我的老师也在不停地教育我:“不要做坏事,做坏事是犯法的。”那时,我明白了做坏事的严重性,却不知道什么叫“法”。
法律在我心中,法律在你心中,法律在我们大家心中。我渐渐长大,明白法就是法律,犯法便是触犯法律。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增加,阅历的丰富,我对做坏事和法律这两个概念理解得越来越透彻。我渐渐明白,做坏事并不是只给警察抓这么简单,做坏事还会给别人和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害人害己,给别人做坏事,自己也将受到惩罚。
法律,这个熟悉的字眼,勾起了我的回忆。我记得,在我小学一本思想品德课本上就有过一幅关于法律的图画:其中一个人说道:“小孩子可以犯法,犯了法也不会被抓。”另一个人就反驳道:“小孩不能犯法,虽然不会被抓,但会进行其他教育。”这幅图画令我思绪万千,我不由得想起我的一个同学说的话:“小孩子可以做坏事,做了坏事也不会干什么。”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同学竟然说出那种话,这真是让我后怕无穷。所以,我们要做到法律在我们心中。要时时心中有法,知法不犯法,这样才不会走上犯罪道路,为我们的人生提供保障。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便是我们成为方圆的规矩,希望大家都遵守法律,不要知法犯法,铸就美丽人生。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四
今天学校安排我们上了一节法制课。
法制课是什么课?为什么要上法制课?上课之前我还真不明白。
爷爷告诉我:如果一个国家是依据法律、法规来治理国家,治理社会,就叫做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制课就是教给我们一些法律、法规的常识。
通过上了这节法制课,我明白了什么叫公民。公民就是取得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通过老师讲的这两个小故事, 我明白了如果要出门玩耍,一定要告诉自己的父母,不可以自己擅自出门玩耍。
通过上了一节法制课,我懂了很多知识,我真希望再上一节法制课。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五
法制在我心中征文(1)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
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
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
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
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
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
因此,我们每位中、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制在我心中,生活一片晴空。
法制在我心中(2)
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
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家爵也不例外。
马家爵,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
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
如果马家爵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制社会。
法制在我心中的征文(3)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法律”作为开端的,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一片狼藉、不堪入目。
我们社会主义时期的法制、法律以“有益于人民的是好、有害于人民的是坏”标准作为基础理念建设的。
所以无论我们遇到了什么困难、无论我们处在什么惊险的境地,我们都得拿出我们的挡箭牌“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律就是用来保护和保障每个人的权益的。
我经常去书店看一些关于法律的书籍,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
我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也不能做。
还能了解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都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就必定是严重的,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我曾经就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有一个年轻人去公园游玩,可是由于他的到来却让2、3只珍贵的狗熊惨遭厄运。
到底是什么情况呢?这个年轻人每次去公园的时候都会带一些化学的物质,而这些化学的物质却恰恰让狗熊导致死亡。
终于有一次他被警方逮住了。
警方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那些狗熊,难道你不知道这些动物很珍贵吗?”
年轻人答到:“我喜欢它们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杀死它们呢!”
警方很疑惑:“那你为什么要带化学物质去杀死他们呢?”
年轻人回答:“我只是想知道那些化学物质对狗熊会不会引起伤害,可是哪里知道……”
警方更加疑惑了:“那你事前就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吗?”
年轻人低下了脑袋:“犯法?唉!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这样做了。
我的前程啊!唉……”
看看,这是一个多么年轻的小伙子啊!就是因为对法律一无所知,才会犯下如此的滔天巨祸,才会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由此可见,不懂得法律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啊!
就是因为它的重要,所以才更要守法。
遵守法律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曾经说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
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
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前面的故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我的身边也曾出现过这样的一个关于法律的很真实很具体的事情。
我有一个邻居,她是一个9岁的孩子,她的双亲离异,她和奶奶居住在一起。
她的妈妈是一个傻子,可她家很有钱,而就是因为钱,孩子的奶奶才和她连亲的。
嫁妆是一套房子。
可是风有不测风云,一开始说给她们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的名字却是别人的,从此之后,孩子的奶奶便虐待她,想逼她离婚。
终于今年离异了,离婚后得到的财产:100万。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
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制在我心中,快乐就在身边。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六
法律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宁,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有句俗话说得好:王子犯法,与民同罪。有这样一则真实故事:一位美国青年,酒后在新加坡闹事,按照新加坡法律,他不但要被处以高额罚款,还要当众鞭打五下,美国总统亲自求情,但也无济于事。
有人认为新加坡法律过于残忍,可正是这残忍的`法律制度,给新加坡人民带来强大的震慑力。极大地压制了犯罪犯法活动和不文明现象。以至于现在的新加坡,不仅人民生活充实,而且资源丰富,环境优美,文明礼貌,治安有序令人惊叹。
中国也有自己的一系列法律制度,令人感到欣慰。但是中国法律的震慑力,还是不够高。就以商品都明码标价而言,虽然也有这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但又有谁去遵守过,违者又有谁被重罚过?相比之下中国无论是司法还是立法,都远远不够严厉。
只有法律的严厉,才会有社会的文明和安定。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七
今天,我心潮澎湃,按奈不住激动的情绪,总想引航高歌,歌颂和赞美伟大祖国的欣欣向荣、歌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辉煌成就,歌颂全国人民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指引下,高兴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团结在以江泽民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众志成诚,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充分发挥个体的智慧和群体的力量,建设着中华民族的美好家园。
在繁华的都市,在恬静的乡村,在热火朝天的工厂,在书声朗朗的校园;从北国到南疆,从青藏高原到南海之滨r22;r22;无处不呈现出一派经济飞速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景象。
这一幅幅美丽画卷的描绘,靠的是共和国决策者们高瞻远瞩,制定了“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靠的是勤劳、朴实、善良的劳动人民遵纪守法,靠的是对以身试法者的严惩不怠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也许有人会问:在远古的原始社会,没有法律,人们不是照样能够生存吗?是的,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们中华民族的发展,也和世界别的许多民族一样,曾经经历了若干万年的无阶级的原始公社的生活。但是,稍微懂得一点社会发展常识的人都知道,那是一个生产力极端落后,生活水平极端低下的社会阶段。人们“缘水而居,不耕不稼”,群处杂居,到处游动,使用最简陋的石块和木棒,从事狩猎和采集,过着“冬穴夏巢,茹毛饮血”的艰苦生活。所谓“神农无制令则民从”、“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就是没有法律,不需要实行赏罚之政,人们可以自己管理自己。人们的行为规范,是世代相传的习俗和习惯。只是到了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国家产生后,有了军队、法律、监狱等国家机器,人类社会的文明时代才开始的。在人类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法律,起着其它任何一种国家机器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任何一种社会结构和体制,都是靠法律来建立和巩固起来的。因此说,法律是文明的守护者,没有法律,就没有人类文明。
纵观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其实就是一部法律不断完善、法制不断健全的发展史。
伴随着夏王朝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夏朝奴隶制法律也就应运而生了。但是,从夏朝奴隶制法律到国民政府的《六法全书》,再到现行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十分漫长而又多灾多难的风雨历程。无论是秦皇汉武、唐宗宋祖,还是“国民政府”,他们所制定的法律,都是以自己的阶级利益为出发点的,是剥削和镇压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劳苦人民只能虚构一个“包青天”,作为一个偶像,来寄托无可奈何的向往。
只有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建立以后,人民自己建立的法律,才是真正维护人民权利的,是最彻底的代表着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法律。
然而,新中国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那文明被曲解、人性被扭曲的“浩劫十年”,无知、盲从再加上狂热,使刚刚诞生的新中国法律也遭到了践踏。
令人欣慰的是,那样的日子毕竟没有长久。一位巨人,以他那算不上是魁梧身躯,阻挡住了历史的逆流。重新迎来了文明的曙光。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看今朝,山河万象新。神州大地彩虹舞,文明之花遍地开。”
宪法之下,各行各业,有了调整各种关系的部门法律。全体公民,有了维护自己权益和规范自身行为的相关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老年人、残迹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环境保护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r22;r22;等等,等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哪怕你劳苦功高、身居高位,倘若触犯了法律,也要受到它的严厉制裁。也不管你身份普通、还是地位卑贱,你的合法权益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十多年以来,人民自己制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人民的富裕、国家的富强、社会的繁荣惩恶扬善、压歪风、树正气,保驾护航。发挥出了亘古未有的巨大作用。以“三个代表”为思想武器武装起来的先锋模范组织,以法律为准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行使着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利,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出了千百年来从未有过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昂首阔步,迈进新的世纪。
二十一世纪,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相信,并且坚信,在“依法治国”的方针指引下,法律与道德并重、稳定与发展并举,伟大祖国一定能够长治久安,中华民族一定能够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八
“滴……滴……”马路上经常响起车鸣声,大部分是因为行人闯红灯,还有许多卖产品的推销员和乞丐,或是驾驶员开车打电话不看路等。这种事我爸爸也经常遇到过,为了防止这种行为发生,路边上常有交通警察和监控。但还是有许多人不顾生命安全在马路上“放肆”。每一秒,每一分钟,每一小时,每一天都会有车祸陆续发生。我们不能制止每一次交通事故,但我们能宣传交通规则。
“滴……滴”现在是早上7:10,马路上排着“长龙”每辆车都急躁地按着喇叭,可前面的车还是一动不动。许多人也下车探望,时不时地骂两句,这时推销员、乞丐也纷纷跑来凑热闹:正是挣钱的大好时机!我坐在车里,看着他们每经过一辆车就敲敲窗,挨家挨户地问,直到主人把窗户关上了才肯罢休,卖房地产、槟榔、香烟,五花八门,这里可以说是菜市场。“哎,这些人真是不要命。”我看着窗外要钱的老爷爷,如果车一动,他就离危险越来越近。时间一分一秒地转动,十分钟过去了,“长龙”还是没有一点儿动静,我和爸爸也不耐烦,下了车,马路上除了偶尔在车海中穿梭的人外,全是亮着红灯的车。大概走了几百米,听见几人吵闹的声音,再走一会,便看见两辆打着双闪灯的车停在路中间,一辆车的尾巴已经是凹凸不平,牌子也打掉了,车尾已经掉了一部分漆了,另一辆车的车头一个红灯被撞碎了,也是破破烂烂,旁边的'车也撞掉了漆,也有几个坑。警察正在询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位驾驶员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手上提着公文包和警察辩解。另一位驾驶员身材矮小,穿着便服,脸上红彤彤的,扶着车,在那胡言乱语,喝得醉醺醺的,额头上还流着点鲜血,说:“我不——我不去警,警察——局!”警察三番五次地硬拉着他,哪知他力气挺大,警察看实在没办法只好要他去医院。几分钟后,马路终于顺畅了,一切又是从前的样子。
是的,许多人也碰到过这种事或是亲身经历过,相信大家也怕碰到,既然怕,就不应该酒驾,开车打电话,就应该提醒身边的人,让自己,让其他人避免。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九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至今仍光芒永存。是啊,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因此,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为我们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无数事实说明,少年儿童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十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中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十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不会刀光剑影,仇恨交加了,我们会依照法律解决一切需要解决的矛盾,化矛盾为友谊。法制在我心中,我们就能自主的生活,大家都深藏法律在心中,就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每个人的行为都是端正的,没有摩擦,就没有战争,我们就有了自由,有了和谐。我们小孩就能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法制在我心中,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
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制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法制在我心中手抄报篇十二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司法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如何在司法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办事的过程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耐心做思想工作。例如:20xx年8月22日下午,鹤毛乡一名男青年王某到蜀山镇凤凰山村走亲戚之余到一鱼塘钓鱼,时值阴雨绵绵,钓鱼线不慎甩到高压线上,触电,及时被送到蜀山中心卫生院抢救无效死亡。蜀山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赵昌春接到消息后,立即安排行政村、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处理,果断将尸体送往县殡仪馆。
第二天,死者亲属一行几十号人到供电部门闹事,情绪非常激动,要求赔偿。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珺生赶到现场,劝死者亲属静下心来,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并积极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给予提供法律援助。死者亲属表示理解和感谢,愿意走司法途径维权。9月3日上午,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汪珺生、司法所副所长张能又去无为县人民法院帮助死者亲属协调缓交诉讼费,并给予立案。钓鱼本来是一件业余爱好活动,一不小心而酿成灾难;死者亲属理智行事,依法维权,避免再酿祸端。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
其次,作为司法行政行业的人员,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