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汇总15篇)
方案是在实践问题解决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的解决方案。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确保方案能够达到预期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一
11月5日,我校举办全体留守儿童朗读比赛,全校20多位留守儿童参加了此次活动。
二、举办留守儿童感恩教育。
11月16日,我校对全体留守儿童进行感恩教育,全校20多位留守儿童观看《妈妈再爱我一次》电影。
三、开展教师大走访活动。
“心灵关爱,陪伴成长”为主题,坚持走进孩子的生活,融入孩子的心灵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关爱活动,让“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帮、爱有所依、托有所居、居有所安,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构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为落实大走访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我校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组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和监督。
(一)召开领导组会议。
1、会上校长纵兆磊作了关于开展“关注留守儿童千名教师大走访”的意义。
2、王吉贤主任对“关注留守儿童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方案作进一步讲解。
3、赵国廷校长对“关注留守儿童千名教师大走访”活动做了动员报告。
图为我校召开“教师大走访”活动动员会。
(二)、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关注留守儿童千名教师大走访”大走访活动。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二
按照团市委“走进青年转作风,强化服务展形象”主题活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团委作风建设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我局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方案。
一、工作内容。
结对帮扶留守儿童,采集10个青少年微心愿并负责完成。
二、工作步骤。
1、采集微心愿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确定挂钩学校班级,采集20个青少年微心愿,并从中筛选出10个具有教育引导意义,积极向上的微心愿。将梳理出的10个青少年微心愿,逐项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完成。6月27日左右召开基层团支部落实责任交办会。
2、实现微心愿阶段(7月1日---7月30日)。
利用7月的四个周末,逐项完成青少年微心愿。局团委牵头,运管处团支部、海事处团支部、公路站团支部、航道站团支部、团支部、各负责一个项目。
三、工作保障。
活动全过程由局团委、各基层团支部策划参与,活动的过程以“青春关爱、青春助力”为主要形式,强调文化层面和精神层面关爱与引导,用交通特色的新时期文化感染和鼓舞青少年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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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三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丁宁)7月13日上午,“心手相牵志愿双流”—双流区关爱暑期留守学生(儿童)“手牵手”活动启动仪式在棠湖小学举行。现场向百余支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党员志愿者队伍代表进行了授旗,向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儿童之家”、“两学一做”服务点、工会流动书屋等数十个志愿服务点位进行了授牌。
省、市、区妇联、文明办、机关工委、检察院、总工会、团委,双流区委区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各镇(街)、部分村(社区)负责人,大学生志愿者、党员志愿者代表,留守学生(儿童)代表,公益企业、爱心人士代表等共计1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在双华小学学生欢快的舞蹈表演中拉开序幕。仪式首先播放了“双流区关爱暑期留守学生(儿童)手牵手”活动宣传片。
双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蒋莉发表致辞,她表示双流区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暑期留守学生(儿童)关心、关爱工作,通过列入民生工程予以专项经费保障。她指出,在总结前四年活动的基础上,今年首次将关爱范围从留守儿童扩大到所有留守学生,将会使更多孩子受益。今年的活动将突出“志愿服务”这一主题,由区文明办动员各行各业志愿者参与进来,其中区检察院也将普法教育融入关爱活动中。按照“群团改革”要求,组织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群团组织发挥自身优势,构建大群团工作格局,对留守学生(儿童)实施大关爱行动。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落地、落实,区直机关工委还组建了86支党员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此次活动。
启动仪式上,出席会议的省市部门相关领导为大学生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工人先锋志愿者5支志愿者队伍进行了授旗。同时向分布在全区12个镇(街道)、村(社区)的“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基地”、“儿童之家”、“两学一做”志愿服务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社培育实践点、工会流动书屋、“小小检察官之家”等七大类近100个关爱留守学生(儿童)志愿服务示范点进行了授牌。期间志愿者代表登台领读,台下志愿者共同诵读了宣誓。志愿者们表示,除了继续按照“三心三感”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外,更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用手把爱相牵、用心把爱传递。同时要积极履行志愿服务宗旨,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助人为乐、服从安排、服务儿童,奉献社会。
省市领导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双流区坚持开展活动、不断创新探索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他指出,双流区组织多个单位、结合“群团改革”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整合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活动,既是落实中央、省、市要求的创新之举,更是造福留守学生(儿童)的惠民行动。一定能促进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他希望双流区认真总结、深入研讨,争取再形成一批可供在全省复制、推广的经验。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四
心手相牵快乐成长。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达到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通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形成积极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1、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高州市云潭镇平垌小学。
5月3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45。
1、欢迎仪式负责人:平垌小学。
3、游园活动负责人:平垌小学。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平垌小学。
(1)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2)节目表演:唱歌(梁兴文)、舞蹈(陈思明)。
(3)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4)颁发留念品。
(5)平垌小学活动总结。
(6)合影留念。
主办: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团委会、高州市邮政局团支部。
承办:高州市云潭镇平垌小学。
另制作四条激励性的标语挂在校园,以激励学生积极进取。(联系人:赖锦强)。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提供。
4、参加人员数量高州中学初中校区:8人高州市邮政局:5人。
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1、参加人员积极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轻松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五
为了让四川贫困山区的留守学生在这个冬季有父母般的关爱,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联合华西都市报、腾讯大成网、腾讯微博、分众传媒共同发起主题为“这个冬天不再冷--201x年万名留守学生暖冬关爱行动”的公益活动,只要伸出您温暖的双手,就能让山区学校的留守学生过一个温暖的冬天。同时,主办方面向社会征集爱心家长和娃娃志愿者赴贫困山区,亲手将暖冬爱心包送到留守学生手中,用您的爱心让留守学生体会亲人般的温暖。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六
20xx年4月xx、17日两天我院为留守儿童、困难儿童进行免费体检。体检前,我院通过计生人口信息台账,民政帮扶信息登记台账核对,筛选出本辖区留守儿童及困难儿童基本信息。联合社区卫生服务站(室)入户进行核对,确认关爱人数及信息。
本次关爱体检项目有体质检查(身高、体重、视力),口腔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全年检测儿童的健康,体检的同时还为孩子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矫正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并为儿童建立健康档案,时时监测孩子的健康动态。本次共计体检儿童53人次,其中男生23人。从身体和心理关爱留守儿童是我院践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是以人为本关心下一代的重要体现。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七
“感谢哥哥姐姐们带给我们的新年礼物,我们好喜欢、好开心啊!我们一定好好学习,不辜负你们。”12月30日,国网忠县供电公司团委组织多名青年志愿者前往忠县新立小学开展了“国网情暖春苗心”主题关爱活动。
忠县新立小学共有2413名学生,其中,留守儿童共1135名,公司在此成立了“渝电春苗之家”,持续关爱山区贫困留守儿童,让他们在成长道路上感受到更多的爱,每逢新年,都为孩子们送去祝福和礼物。
当日上午,团委青年志愿者们代表公司为山区留守儿童们送去了新书包、文具盒、水彩笔等学习用品,及乒乓球拍等体育用品,让孩子们拥有健康的身体,茁壮成长,还有暖手宝、棉袜等贴心礼物,在寒冬里为孩子们带去一份温暖。学生代表上台表达了喜悦和感谢。志愿者们与孩子们亲热交流,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并祝福孩子们健康成长,整个活动室里充满着孩子们的笑声。
最后,全体志愿者们与孩子们一起合影,祝福他们过一个快乐的新年,孩子们依依不舍地与大家道别:“感谢哥哥姐姐们带来的礼物,我们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让你们失望。”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八
根据团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5月——11月。
二、活动内容。
1、召开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
学校德育处下发通知,要求各班召开“传递青春正能量.关爱留守学生”主题班会,让学生了解留守儿童的生活、家庭、学习情况,焕发学生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发动学生跟留守儿童结对子,写信等活动。
2、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承载留守学生之梦”活动。
广泛开展“心愿直通车”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学生实现微心愿,解决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参与方式分两种:一是和家长一起在“心愿直通车”网站选定心愿,直接联系留守学生,帮助其实现愿望;二是通过参加团组织集中开展的`“心愿直通车”活动,现场将心愿礼物送给留守学生。
3、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志愿者在行动”。
4、开展“传递青春正能量——捐建‘红领巾读书角’”活动。
(1)集体捐建。发动各班级为留守儿童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2)个人捐建。发动家长或者爱心人士对口一个学校的少先队中队,自主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也可以几个人共同捐建一个或多个“读书角”。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九
亲爱的家长们、朋友们:
春节即将来临,一句"回家过年",牵动着亿万中国人最温馨的情愫。万家团圆、共享天伦,走亲访友、共祝美好,贯穿其中的就是浓浓的亲情、友情、爱情、同志之情。然而,在我们身边还有这样一个孤独、无助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他们没有父母在身边无微不至的照顾,也没有这个年龄应享受的童年时光,有的只是对远在他乡务工父母的思念,有的只是自己年迈的爷爷奶奶力不从心的照顾。为引导社会各界关注留守儿童现状,本着对每一名留守儿童的.关爱,共度欢乐年,肇庆市妇联、怀集县妇儿工委在此向社会发出"关爱留守儿童,和孩子一起过年"倡议:
新年即将到来,忙于事业奔波的父母们,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错过了,是一辈子无法弥补的遗憾!请暂时停下脚步,放下工作,回到家中,单纯地和孩子在一起,过一个快乐的新年!让留守儿童们,新年不再孤单。用工单位要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关爱留守儿童,和孩子一起过年"的倡议,为他们"和孩子一起过年"创造条件,为他们履行家庭责任提供更大支持;广大社会组织要履行公益责任,为留守儿童提供人性化的关爱服务,希望社会各界一起努力,帮助留守儿童春节期间跟父母一起过个团圆年。
关爱留守儿童,关注孩子精神心灵健康,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孩子一起过年",是人文关怀,爱的呼唤。让爱回家,让我们一起牵手留守儿童,让孩子们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让所有留守儿童和父母一起,共度佳节之欢乐,同享天伦之快乐,齐感祖国之祥和!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十
关心教育、关爱孩子的各界朋友们:
当你和儿女牵手散步,当你和孩子嘻笑玩耍,当你畅享天伦之乐时,你是否注意到,在我们身边有一双双羡慕而失落的眼睛正注视着你他们小小年纪,却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而缺失亲情;他们渴望家庭温暖,却只能忍受孤独的煎熬;他们稚嫩的双肩过早的承担起生活的无奈……他们有一个特殊、酸涩的`名字:“留守儿童”。
由于父母双双外出务工挣钱,他们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感情缺失等问题,已经成为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异常关注的特殊群体。为了帮忙留守儿童弥补情感缺失、家庭教育缺位等问题,使这些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时期的孩子们能够健康欢乐成长,我们向社会各界发出“关爱留守儿童”的倡议:请伸出您充满爱心的双手,让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们都能共享人间温情。
您的慷慨解囊将被他人铭记,您的乐善好施将永远被他人尊重您的资助,将可能让一个家庭脱贫致富;您的善举,能够让一个面临失学的孩子圆成才的梦想;您的爱心,也会为您的生活增添一份温馨的感动。您撒下的是点滴温情,成就的却是高尚人生。也许您并不富裕,也许您的力量微弱,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涓涓细流,能够汇成江河。爱心汇集,传递的却是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放飞的是留守孩子的梦想!我们在真情呼唤,留守孩子在热切期盼,扶助贫困,爱心无限,距离虽远,心灵相牵……让我们共同行动,用我们的爱心点燃期望,播撒阳光。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十一
亲爱的同学们:
当你和父母牵手散步,当你和他们嘻笑玩耍,当你畅享天伦之乐时,你是否注意到,在我们身边有一双双羡慕而失落的眼睛正注视着你?他们小小年纪,却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而缺失亲情;他们渴望家庭温暖,却只能忍受孤独的煎熬;他们稚嫩的双肩过早的承担起生活的无奈……他们有一个特殊、酸涩的名字:“留守儿童”。
由于父母双双外出务工挣钱,他们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感情缺失等问题,已经成为需要社会各界给予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为了帮助留守儿童弥补情感缺失、家庭教育缺位等问题,使这些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时期的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我们向全校同学们发出“关爱留守儿童”的倡议:请伸出您充满爱心的双手,让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们和我们一样都能共享人间温情。你的慷慨解囊将被他人铭记,你的乐善好施将永远被他人尊重;你的善举,可以让一个面临失学的孩子重新燃起希望;你的爱心,也会为你的生活增添一份温馨的感动。您撒下的是点滴温情,成就的却是高尚人生。也许你的家庭并不富裕,也许你的力量微弱,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涓涓细流,可以汇成江河。爱心汇集,传递的却是学校大家庭的温暖,放飞的是留守孩子的梦想!
我们在真情呼唤,留守孩子在热切期盼,扶助贫困,爱心无限,近在咫尺,心灵相牵……让我们共同行动,用我们的爱心点燃希望,播撒阳光。
倡议人:
20xx年x月。
x
日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十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活动的要求,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生活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办好事,办实事,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通过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案,落实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建立目标责任制,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学生档案,是留守儿童的建档率达到了100%。
2、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入学率达到了98%以上。
3、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家长家教知识进一步加强。
1、开展苦涩他和贫困学生情况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详情档案。广泛开展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专题调查,了解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等,研究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家庭结构和状况。
2、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调动社会各界及教职工积极参与,关爱下一代工作,捐助、捐物以及倾注爱心。
3、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娱乐活动。
4、开展法制教育,由学校组织每学期聘请法制报告员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进行1——2次法制教育。
1、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关工委主任为执行主任,政教处主任,班主任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关工委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总结评比。每学期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教职工进行表扬和鼓励。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十三
亲爱的同学们:
“栀子花开,如此可爱,挥挥手告别欢乐无奈,光阴好象流水飞快,日夜也将我们的青春灌溉”,毕业季是一个充满希冀的季节,在这个生机勃勃的日子里,你必须会想留下些什么,让我们以xx学子的名义行动吧!
同学们,几乎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幸福而美满的.家庭。但是你们是否明白这个城市的很多个地方,还有很多的留守儿童,他们小小年纪,却因为父母不在身边而缺失亲情;他们渴望家庭温暖,却只能忍受孤独的煎熬;他们原本稚嫩的双肩,却过早承担起生活的无奈……他们有一个特殊而酸涩的名字:“留守儿童”。
由于父母外出务工,他们大多是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感情缺失等问题,其数量庞大并将长期存在,已经成为需要社会各界给予个性关注的特殊群体。
因此,我们需要献出一份爱心去关注留守儿童,作为”留守儿童”关爱协会的一员,我们向大家发出倡议: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一齐伸出您温暖的双手,奉献您无限的爱意,送去我们浓浓的关爱,能够是一本书,能够是一件洗干净的衣服,也能够是一次“支教活动”,或者是一个关爱的微笑和眼神……,谢谢你亲爱的同学!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十四
10月22日,共青团衡山县委联合南华大学附一医院在长江镇柘塘村"青年之家",开展了以"关爱留守儿童健康行"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来自南华大学附一医院妇产科的专家志愿团为该村30多名留守儿童,带来了一堂生动实用的`青春期生理卫生知识讲座,并为他们送上了新书包、文具等"爱心礼包"。
讲座现场,南华附一医院妇产科专家张晶教授从青春期女生的生理保健、心理保健两方面展开了详细的讲解,深入浅出,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青春期自我保健课。现场互动环节,专家们深入到孩子们当中,面对面交流,为孩子们答疑解惑。最后,志愿者们参观了柘塘村"青年之家",给孩子们发放了"爱心礼包"。捧着崭新的学习用品,孩子们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一直是共青团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共青团衡山县委新建了"农村青年之家""七彩小屋""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等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阵地10多个,通过"四点半课堂""大学生三下乡""n+1结对帮扶""希望工程"等活动项目设计,围绕留守儿童的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思想方面的实际困难。
关爱留守儿童暖冬行动方案篇十五
以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强化建档立卡,精准管理到位;强化监护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齐抓共管,关爱服务到;强化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到位;强化督查考核,执法问责到位”为着力点,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争取到20xx年,在全区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一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导致部分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遗弃、侵害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要在保障其孩子正常生活学习费用的同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区域内对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全覆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各村组、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并确定有专人负责,随时随地掌握其动态;要加强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父母监护、关爱、教育子女职责,共同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敦促其履职到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详细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和关爱保护。
3.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各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积极性。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区民政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大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效能。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区教育局要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推进学校社工队伍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要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强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镇(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救助政策;要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监护权转移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孩子不因监护权转移或随父母迁入而被学校拒之门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建立师生关爱志愿服务团队,利用节假日走访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增强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实效。
苏仙公安分局要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果断处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法治安全常识普及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区财政局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村(社区)儿童工作经费预算,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知心屋等平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亲情关爱。
团区委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参与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数据采集,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其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救助保护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被利用、胁迫流浪乞讨的,要依法制止、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镇(街道)。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后,要会同区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4.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或者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其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5.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实施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控制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寒暑假、放学后时段,学校、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责任。民政、公安、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留守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救助干预等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烫伤、坠落、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方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归类统计、资料调取,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完毕,将更新信息汇总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梳理、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更新的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苏仙公安分局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和苏仙公安分局要加强信息共享,要依托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在省、市、区、镇、村五级间纵向贯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间横向互联。要加强“12355”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诉求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市、区、镇及部门间的联动办理机制,落实好诉求办理处置工作。通过诉求热线,架起发现报告、困境诉求与关爱保护的桥梁。落实好个案的跟踪处置工作,将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纳入其中,对儿童的求助申请实行即时在线接听和登记受理。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和全天候服务,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四)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推动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全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落实农民工休假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推进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保障适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教育公共权利,全面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学习生活。
3.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全区要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要积极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投放规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4.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增强新婚夫妇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认真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减少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造成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现象;积极倡导湖湘好家风,营造和谐家庭关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区政府领导,区民政部门牵头,区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负责,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作绩效范围,并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和本部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行政负责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镇(街道)要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要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现有“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阳光庭院”、“儿童驿站”、“快乐学校”等关爱服务阵地作用,抓住全区区划调整改革契机,将闲置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闲置学校利用起来,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力争5年内实现村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心全覆盖,并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专人管理,能提供必要的托管服务;要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留守、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动员社会参与。要加强社会动员,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调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参与,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要发挥工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服务外包、公益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丰富关爱保护内容。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和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要倡导社会互助,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