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爱读后感(通用17篇)
4.读后感是对书中主要观点、故事情节和人物形象等进行概括和评价的一种方式。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富有个人风格和独特见解的读后感呢?“读后感是表达读者对所读书籍、文章等内容的理解、感受、评价和思考的一种文字表达方式。”
初恋爱读后感篇一
我当然不是第一次读这本小说。在『匆匆那年』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我就立刻也跟风读过了。更何况当年黄磊一直嚷嚷着要拍,我等了好几年也没注意到同名电影上映或电视剧热播。
九夜茴也没写几部作品,非要比较的话,这本更打动我一些,让我流的泪更多一些。
即便我早已经知道故事的走向和结局,我依然被孟帆的暗恋感动到崩溃大哭。看吧,一定是因为我实在太情绪化了。才不是因为那些作者提到的歌曲正好也出现在我的青春回忆里呢。才不是因为我也曾经像孟帆一样卑微又无望的暗恋过某个人呢。才不是因为我也爱过也被爱过也错过也失去也遗憾也心痛过呢。
一本好的小说,也许有一天会有更好的影视化作品,也许永远不必非得拍出来。它存在于读者的心里,在那些曾经阅读的时间里,在那些后来回忆的碎片里。它闪闪发亮的样子真美。
初恋爱读后感篇二
细雨敲打着梧桐。
敲打着一个。
硕大无朋的句号。
心漂在雨中。
听云留下的。
一握四溅的泪。
那是扯着云霞的岁月。
浅浅的海湾。
盛不下远航的心念。
青春甲板上。
你披着华彩。
立成一动不动的桅杆。
我是起落的风帆。
和着你的韵律。
追寻风浪中时隐时现的灯塔。
一起吟诵狄更斯的那句。
爱能使世界转动。
一盏熬夜的灯。
聆听风霜凝成的雪。
在窗外呼啸。
火苗熄灭的瞬间。
颠覆了所有时光。
爱的帷幕裹着。
黎明与黑夜交织的人生。
如一块石子落进湖泊。
波光荡漾,摇碎。
织女的痴情。
牛郎的.思绪。
当年的圆月还在。
润心的清辉。
穿过沾满尘埃的窗棂。
闯进我的梦里。
你笑脸酡红,背影无言。
我被岁月佝偻的腰。
一瞬间变得笔直。
初恋爱读后感篇三
省排名全国排名院校类型总分116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理工75.85276合肥工业大学理工19.963101安徽大学综合15.194103安徽师范大学师范15.025165安徽医科大学医药9.76230安徽工业大学理工6.557245安徽财经大学财经6.018246安徽农业大学农林5.989264安徽理工大学理工5.3210347淮北师范大学师范3.6711358安庆师范学院师范3.4612361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理工3.4113416阜阳师范学院师范2.814410安徽工程大学理工2.8815444安徽中医学院医药2.5316485合肥学院理工2.1817468安徽科技学院师范2.2818484安徽中医学院医药2.18。
文章来源:
淮北师范大学最有优势的特色专业。
淮北师范大学是一所师范类普通本科院校,拥有共5个最好专业(特色专业)。
淮北师范大学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可以说是淮北师范大学最有优势的`特色专业了,这些专业为同类型高校相关专业和本校的专业建设与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最好专业的详细列表:
淮北师范大学最有优势的特色专业专业名称所属领域方向建设批次备注说明化学2数学与应用数学3汉语言文学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公共事业管理6
初恋爱读后感篇四
初恋。
来源:我愿化成一阵风,沁人心脾的风,空气成了我的“爱人”
我就像一只小鸟,翱翔在天空中享受着蓝天妈妈的'拥抱。但我并不知足,于是低飞在檐上,那檐很低很黑,如果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我不再与“小伙伴”一起玩,因为我已到了另一个世界,有甜、有酸、有苦、有辣,但我从未后悔过,因为我第一次站在檐上就喜欢上了他,在我眼中他是那么的潇洒英俊,于是我爱上了他,开始了我新的旅途。我开始注重我的打扮了,披上了一件银装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的,全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爱上了他,明知是旋涡却心甘情愿往下跳,就这样我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在现实生活中我就是一只小鸟,为了私爱而牺牲了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得到一点温暖,就以为是幸福。
日子长了,记忆像酒一样,随着时间越陈越香,我被幸福包围着,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但……。
幸福时,厄运来,我和他名落孙山,已“泯然众人也”。老师开始用心来察觉我们了,心似乎像电杆上的鸟儿七上八下杂乱无章。
心,久久不能平静,很不是滋味。
我,无奈的说:“分手,快乐。”
他也无奈的说:“分手,快乐。”
闭上眼,听!我的心在跳,好像我丢失了什么似的,好像到了世界的末日,我舍不得,然而我为了我父母亲,为了兄弟姐妹,为了老师,更为了我自己,不得不放弃。
初恋,你让我初次尝试了人生的苦与乐,泪与笑,我将放飞你,让我成为以前那只快乐、无忧无虑的鸟。
初恋爱读后感篇五
谢谢给我相处的平台。
让我爱你的心扉得以绽放,
风中给你皮件衣裳,
雨中给你一把小伞,
太阳下给你一把桃扇,
痛苦中给你一张笑脸。
没有给你更多,
只给予了你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
只给予你油盐酱醋才是美的味道。
你给予了伞下的一个媚眼,
给予了我扇的一朵芙蓉,
给予了我一个无人知晓的吻,
这就是给的奖赏、给我的力量,
足以让我终身难忘。
牵着我的手、跟我一起走,
到公园走走、到超市看看,
到菜市去寻求绿色生活,
到餐馆去品爱的快乐。
我们没有惊天动地爱,
但我们有海枯石烂不变的情,
我敢对天发誓绝无参杂参假,
绝对是纯天然的无公害爱情,
他将绽放出原生态绚丽风光。
初恋爱读后感篇六
那时我十四岁,她大约是十三岁罢,我跟着祖父的妾宋姨太太寄寓在杭州的花牌楼,间壁住着一家姚姓,她便是那家的女儿。
伊本姓杨,住在清波门头,大约因为行三,人家都称她作三姑娘。姚家老夫妇没有子女,便认她做干女儿,一个月里有二十多天住在他们家里,宋姨太太和远邻的羊肉店石家的媳妇虽然很说得来,与姚宅的老妇却感情很坏,彼此都不交口,但是三姑娘并不管这些事,仍旧推进门来游嬉。她大抵先到楼上去,同宋姨太太搭讪一回,随后走下楼来,站在我同仆人阮升公用的一张板桌旁边,抱着名叫“三花”的一只大猫,看我映写陆润痒的木刻的字帖。
资料。
“阿三那小东西,也不是好东西,将来总要流落到拱辰桥去做的。”
我不很明白做这些是什么事情,但当时听了心里想道,
“她如果真是流落做了,我必定去救她出来。”
大半年的光阴这样的消费过去了。到了七八月里因为母亲生病,我便离开杭州回家去了。
一个月以后,阮升告假回去,顺便到我家里,说起花牌楼的事情,说道,
“杨家的三姑娘患霍乱死了。”
我那时也很觉得不快,想像她的悲惨的死相,但同时却又似乎很是安静,仿佛心里有一块大石头已经放下了。
初恋爱读后感篇七
初恋是糖,甜到哀伤。初恋是一块巧克力。
既甜又苦。
回忆。
我不该再挣扎。
也许留在心底才是明确的选择。
你已占去我半辈子的时间。
如果没你。
我不会去选择现在的他。
也就没那么多的悲剧。
现在的我只想过好我的生活。
就让。
我们为彼址祝福吧。
冰,因冷而傲,蓝,因冷而妖,回忆,因冷而醉,在这冰冷的回忆中,我如痴如醉,只。
为把已碎的记忆找回……!认识你爱上你很简单,了解你看穿你虽然很难,可是离开你忘记。
你失去你我又该怎么办?我总是在梦与醒之间徘徊,时不时想起你,初恋,总是最令人难忘。
的,还有初夜……!
每个人都有初恋,都认为初恋是人生最美好的回忆,都给我们留下难忘的瞬间,你的初。
恋女(男)朋友都是人生最难忘得人,但为什么百分之八十的人的初恋都那么短暂?为什么。
我们不懂得珍惜,却在失去后深深地思念呢?
初恋是美好的。
它的美好在于那最初的感动和纯真它的美好也在于它的雅嫩和残缺一个。
人,
无论一生经历过多少爱恋,
初恋都是无法忘记得。
因为我们无法忘记当初的自己,
青涩,
羞怯,喜悦…初恋是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初恋爱读后感篇八
读过了周作人的《初恋》,让我想起了她,以及当时那段蒙胧的“感情”。
dd题记。
转折是小学五年级时,一次我们共同参加绘画比赛,赛后,她把一张画纸给我,上面有几个字和一幅图,“赠班长**(我当时是班长)”说实话,当时真是太兴奋了,我也回赠了她一张,回家路上,就别提了,除了高兴,没有别的了。
小学毕业时,我们本来说是去同一个中学的,由于我的一些原因,我们分开了,旧这样,没有再见面,中学里,由于学习太紧,我们没有联系,就在我对她的记忆逐渐要模糊时,她来信了,我真的很感动,也很后悔,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做呢?我很薄情吗?信中,她写了对我的思念,我又何尝不是呢?很快,我回了信。
焦急的等待中,她的第二封信来了,随后是第三封,第四封,……我们。
初恋爱读后感篇九
那些在青春岁月里的。
爱情。
懵懂的青涩,永远是记忆中最初的美好,也许还会心痛,还会心酸,但是内心的那股悸动就成了一种叫永远的东西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初恋爱情故事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1.我要笑着忘记你。
十六岁,你送我一只蓝精灵。
十七岁,你送我一张莫文蔚的cd和一束百合花。
十八岁,你给我了一个拥抱。对我说,蓝妹妹,好好生活。
骄傲如我,扬着眉忍着泪,假装不在乎的拍掉你放在我肩膀的手反驳,谁是你妹妹,我不是你妹妹。
直到你坐着的那班飞机离开地平面,离开这个城市,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转过身哭的无法自抑。
乔之昂,你走后,我便发誓,我一定会忘记你,笑着忘记你。
于是,从那以后,我便真的很少哭。
高一下学期,我开始喜欢朝学校旁边的c大跑。
安歌每次看到我都会一脸贼笑,小丫头,又来选夫。
我没好气的横他一眼,上次他去学校看我,刚好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我表白我拒绝。男生当时受伤的问为什么。
我实在想不到理由,抓抓头对他指着旁边c大的方向,一本正经胡诌,我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在c大。
自从这事儿被安歌抓到把柄,只要我朝c大跑,他便拿这事儿揶揄我。
其实每次我都挺想暴力解决他的,但碍于站在他身边的你,我不得装出一副可爱豪迈的样子,手一挥,本姑娘来混饭吃。
你是安歌的好哥们儿,上次你和他一起去我学校找我的。但你不但不和安歌一起揶揄我,反而每次都会笑眯眯的帮我解围,蓝妹妹,你来的刚好,今天餐厅里又有你爱吃的蒜香鸡翅和酥皮汤。
c大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我坐在餐厅里吃的满嘴流油。安歌说,真没淑女相。
你替我辩解,毫无顾忌,大大方方,这样很可爱啊。
我立马仗势欺人狐假虎威,斜睨安歌鄙视道,听到没!你这种莽夫根本不懂美的内涵,乔之昂这种校草的审美才是大众追求的真理。
乔之昂乔之昂,没礼貌。安歌又伺机训我,是之昂哥哥。
这次你也笑眯眯的配合,是啊,蓝妹妹,管你饭这么久还没听你叫声哥哥。
我们没什么亲戚关系,乱叫哥哥很肉麻。我正经解释道。
而且!不要叫我蓝妹妹,真的好!难!听!我挥舞着手臂再次抗议。
你笑,怎么会,蓝精灵里的蓝妹妹多可爱,而且我第一次见你你带了顶白帽子,穿着蓝外套,活脱脱的蓝妹妹。
我一点都不喜欢蓝妹妹,我鼓着嘴抱怨,爱哭鬼,爱惹是非鬼,什么事儿都拖累别人。
安歌也难得与我站同一条战线同意道,是啊,微蓝一点都不像柔弱的蓝妹妹。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没见她在c中那横行霸道的样儿,吃饭有人洗碗,脏衣服有人抱走,身边天天跟着一群男男女女前呼后拥,跟一慈禧太后似的。我真怀疑她给c中那些小男生女生吃了迷魂药,要搁我身边我早揍丫了。
切,这是人格魅力。我高傲的冲安歌挑眉。
安歌冷哼一声,不再和我计较。你在旁看着我俩斗嘴哈哈大笑。
我偷偷的看你开怀大笑的模样,心上繁花叶茂。
乔之昂,其实不是我不喜欢学校里的男生,实在他们无法和你相较。
你的身上,有清风霁月的明朗,面容有风轻云舒的俊美,笑起来,仿佛冲破云层的阳光。
你看我开始说的那句“我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在c大”真像一个预言,一语成戳。
你走之后,安歌再没有肆意地在我面前玩笑了。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总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小心翼翼的关切。
微蓝,你还好吧?
第一次,安歌这样问我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在眼眶里充盈,满满的一汪。
我猛然甩甩头,让几乎马上就要掉落出来的泪水缤纷地摔碎在地上,狠狠地。没有任何留恋的。我不要流泪。
很好啊,我哪有不好?你看,不是好好的。我冲着安歌裂开嘴,勉强挤出笑容来。
你好就好!安歌说。
我说过,要笑着忘记你,我一定做到。
这个问题真可笑,我竟然回答不上来。而你显然也不能给我答案。
我不要堕进那些烂俗的情节故事里。我,罗微蓝,选择一条更辛苦也更彻底的方式:我考进了c大。我要每天面对着你所熟悉的环境,每天目睹曾经和安歌、你一起度过的每一片时光,我要在那时光的浸泡里逐渐脱掉长长的尾巴——我不要尾巴,我不要当美人鱼。
时间。
一直在和我赛跑,我跑的很辛苦,然而我就要跑赢了。
在见到安歌的时候,有时甚至想不到你了。
安歌上了c大的研究生,他可以继续和我同在一个校园里。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安歌是为了我。
夜晚的c大校园静谧得如同远方天籁。安歌约了我,我们在篮球场上缓慢地散步。安歌少有的沉默着。微蓝,现在没有了乔之昂。也许,我可以代替他照顾你。
听了安歌的话,我并不吃惊,但我没有接受。不是安歌不好,不是安歌不如你,而是——如果那个代替你的人是他,那么,你就永远会成为我生命中的阴影,怎么也抹不掉了。
我把这个理由坦然地告诉安歌。
安歌沉默许久,终于笑着回答:微蓝,你长大了。我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
再不需要说什么。
每一段感情的历练都会使人成长,那种成长是被迫的,是不能挽回的。一个倔强的生命,越是有着鲜血淋淋的内心,越是能绽放出如花的笑靥。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个人去的,没有人陪着,安安静静地看完了。很多人都喜欢郑薇,我也喜欢,能够那样勇敢、单纯、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子很少很少,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几乎已经灭绝。
我欣赏那个角色,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做。如果我可以像她,那也许我和你的结局会是美好的。你那么善良,那么心软,绝做不到像电影中的陈孝正那般无情吧。可是,我没有。我期待着一份自然而然的感情,就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此之前,我可以欣然享受,可以安然听命,可以放纵心思,可以继续当安歌嘴里的那个放纵的惹是生非的蓝妹妹。
我倔强,我不够勇敢,但你一早就知道我了,不是吗?
安歌也知道我,所以他的安慰才那么郑重其事,甚至要以身相许。
时间过得太快了,快的让人目不暇接。
新学年开学之后,我有资格被人叫作学姐了。
多有意思啊——想当初我那么憧憬着的地方,那么仰慕着的学府,还有我牵挂着的你——都在这里。
想当初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被舍友拉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活动,人很多,我搬着一把椅子挤过人群。
学姐,这种事情让我们做吧。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清脆、干净,充满阳光的味道。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诧异,回过头去:弯月似的一双眉眼笑眯眯地看着我。学姐,我叫常韵州,是经管系的新生,请多关照。
清风霁月的明朗,云淡风轻的笑脸,刚刚脱离稚嫩的略带羞涩的声音——常韵州,一份熟悉的带着特殊味道的气质从他身上发散出来,完全覆盖曾经的记忆。
你好,常韵州,我是罗微蓝,经管二年级。很高兴认识你。
走在前面的完全陌生的背影和那清澈、透明的声音一样,是新鲜的内容。
我终于忍不住扬起嘴角,我的陈旧的记忆开始容纳进新鲜血液,这是真正崭新的开始了。
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是一条围巾,墨绿色的,不是纯毛线的,摸上去有些硬,针法也不够精致,但很暖和。围在脖子上,毛茸茸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我想要一条这样的围巾已很久了。那年,我16岁,上初三,开始讲究穿戴了。我有一件很漂亮的咖啡色羽绒服,里面套一件红色的毛线衣,鸡心领的,很好看。
美中不足的是,我缺少一条围巾,既保暖,又能搭配出效果来。可是我的母亲不会毛线活,在我的印象中,那似乎是年轻女孩子的专利,班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擅长此道,一对银针或竹针,一团毛线,在修长手指的摆弄下,缠缠绕绕,上下翻飞,还不耽误聊天,真是神奇。我一直为没有一个姐姐而深以为憾,否则,我也可以有一双漂亮的手套,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了。
这时,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随着一股寒风进来的是英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搓着手,可能是回来拿什么东西的。
那一瞬间,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想扯下围巾放回去,却已来不及。我窘迫极了,将围巾抓在手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英子一愣,随即好像明白过来,脸一红,冲着我笑了笑,说:“天太冷了,我回来拿手套。”说完,从桌洞里抓出手套就匆匆走开了。
不过,当时我就有一种直觉,英子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怎吗说呢,一是因为她和我外婆是一个村子的,相距也不远,两家的关系很不错。
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她好像一直对我有好感。比如说在课下她经常问我。
数学。
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天天都能不经意地碰到她;在我忘带课本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将她自己的书递给我,然后和同桌看一本;每次发下的。
作文。
本,她会不声不响地拿过我的本子读我的作文……所以,就有个别好事的男生常常开我的玩笑。我总是一笑了之。
那时的我,瘦瘦的,其貌不扬,还有些腼腆,除了学习成绩好一点外,别无他长。而英子呢,高高的个子,削肩,蜂腰,瓜子脸,尖下巴,肤色白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惟一让人遗憾的是她走路的姿势不好,有些罗圈腿,还仰着脸。在我们当地有“低头汉子仰头婆”的说法,是说这两种人都是性情乖戾的人。事实的确如此,英子是班里有名的“小辣椒”,口舌伶俐,得理不饶人,很多男生都对她敬而远之。我自然更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平日里连话也很少跟她说。
但不管怎样,再见到英子时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英子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跟同学说说笑笑,连瞅都没瞅我一眼。我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过了几天,下午放学后我因事耽搁了一会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急往家走。刚出校门口,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英子,她站在路旁,自行车支在一边。
我疑惑地停下车子,看着她,还没等我说话,她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说:“给你。”说完,脸一红,推起车子急匆匆地走了。
我一愣,打开袋子一看,是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毛茸茸的,在寒风中竟像火一样灼痛了我的手指。我飞快地将围巾塞进书包,又前后看了看有没有人,才跨上车子飞一般向家中奔去,心在怦怦直跳。
我不敢想下去了,又一次脸红心跳起来。我将围巾围在脖子上,穿上羽绒服,对着镜子反反复复地照,确实很好看。
但那条围巾我从未在别人面前围过,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我有这样的一条围巾。那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秘密,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还应该有英子。
好在,很快就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师范学校,英子去了一所职高,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那条围巾,后来由于家中盖了新房,搬家后也就不知所终了。我也渐渐将它给淡忘了。
那一瞬间,我倏地想起了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还有英子那双星星般闪亮的眼睛……。
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感觉吧:甜蜜中带着那么一股酸涩,却又是那般纯真,美好。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
1、只要你完整,我乐于破碎。
2、拥有你就拥有世界,没有你就什么也没有。你在哪里?亲爱的!
3、一见钟情爱上你,二话不说抱住你,三天两头来找你,四下无人亲亲你,五天之内娶到你,六十年内不分离!
4、一个女人必须了解和牢记,男人--只要他是是男人,无论老幼,他都爱漂亮的女人。
5、一个姑娘爱上一个男子的时候,决不会看出他的缺点来。
6、要是有人追求,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不是飘飘然的。正因为这样,女人才会那么迷死人。
7、眼泪是女人最原始的武器,也是男人唯一无法抵抗的最厉害的武器。
8、选择你所爱的,然后爱你所选择的!
9、小伙子们,特别是那些先生们,他们喜欢的是女性的诱惑,而不是那些让他们等得恼火的女人。
10、我用手记忆了你的样子,用耳记忆了你的声音,用唇记忆了你的味道,用眼睛记住了你的点点滴滴,用心记忆了你的一切,我爱你,宝贝!
11、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直到见到你的那一天!
12、我是一座安静的火山,只因爱你而爆发。
13、我什么都可以没有,但是就是不能没有你!
14、上帝创造了男人是为了使他孤独,而创造女人是为了让他更孤独。
15、如果我是亿万富翁,我就要把全世界的玫瑰都买下来送给你。我是富翁吗不是,所以我只能将心奉上。
16、如果你想被别人爱,你首先必须使自己值得爱,不是一天,一个星期,而是永远。
17、人并不是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
18、亲爱的,你是正数,我是负数,我们都是有理数,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19、七情六欲人皆有之,我也未能免俗啊!求求你,见一面吧,地你挑,钱我掏!
20、女人家十有八九都是心里有一分爱,表面上就流露两分。
21、女人会在快乐的爱情中忽视自己,当她预感到有危险时,会重新开始关心自己的仪态、衣着、打扮,重新开始整理房间,积极出没于社交场所,这架势有如在打仗。
23、女人的体力本来就柔弱,所以,通常她们都喜欢手臂大的壮汉。
24、没有什么比辩才更能引起女人的兴趣了。可怜的女人,她们完全不明白一个能听话的男友比一个能说话的男友,不知要强多少倍。
25、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不结婚,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
26、即使飞越一亿个光年,也找不到我对你爱的终点!
27、获得爱情你可以随便用什么办法,而保持爱情却需要智慧。
28、跟女人打交道,最终总是这个结局:应该把爱献给她;对所有的女人,都应该给予特有的爱。
29、给我一个小小的家,蜗牛的家,能挡风遮雨的地方,不必太大。
30、摧残爱情的方式很多,不过连根拔起的狂风暴雨,却是借钱。
31、爱情应当山盟海誓,只有专一的、忠贞不渝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一
过程中有推理,但是真的不如之前的《白夜行》、《解忧杂货店》、《时生》那么好看,但是作为一本书的终结,还是写写读书笔记吧。实在也是没什么可写的,把知乎上两个人的读后感借鉴一下吧。
贡多拉,威尼斯的水上法拉利,第一次接触是在朱自清的走吧,去欧洲这本书里听到了,据说威尼斯的叹息桥下有很多贡多拉在水上摇曳,本应是对爱情的美好憧憬的,可让东野大叔写的却是如此凄凉,不知是巧合还是东野叔有意而为之,贡多拉算上水手一共可以乘坐7个人,而书中细数主人公也刚巧有7个人。创作源于生活,书中这7个人关系的巧合让人觉得荒谬的不可思议,可这又恰恰反映出来了现实生活中种种可能的存在。爱情的贡多拉,最后不管大家都经历了什么,最终都做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选择,可这些选择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尊严?没有人说得清,广太是不是因为内疚?村水是不是迫不得已?日田是不是别无选择?桃实又是不是觉得无颜面对江东父老.....在所有现实面前,爱情显得那么卑微,同床异梦,善意谎言,一场完美的恋情,需要的不仅仅是爱。
一本与众不同的恋爱推理。但是小说中推理的部分所占比例并不是很大,注意力也全在主人公身上。所有的甜言蜜语都是为了掩蔽那个不能说的秘密,广太的`人设真的是渣男,从最初到最后,每一个图谋不轨或者达到期望的计划,都是他渣的表现,而同样渣男人设的水城,却出乎意料的讨人喜欢。静雪和秋菜一样的相似,面对那个人喜欢的人,想要说服自己去接受他们的不完美,甚至是曾经的背叛。最心疼的是桃实,一切都是因为遇到了错误的人。推理不再是遥远的故事,生活处处是推理!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二
青春期时我也曾情窦初开,对爱情充满了向往,憧憬,也想过去找一段初恋。而胆小羞涩的我最终没能实现,至今还不知道恋爱的滋味。不过却也见过了朋友间的爱情史了,不懂却也朦胧的`知道个大概。初恋如三月,当春雨后枝桠上已是鲜花朵朵,空气里飘散着淡淡的芬芳,迷恋着。
时光在走,她或许走得漫无目的,可不会停歇。爱情,初恋她也在走,走着走着却走成陌路,不知道在什么路口遗失了彼此。初恋逃脱不了的就是时间,有了初恋那也是时间里逃脱不了的毒药。可不管如何,初恋是时间中最美的一次邂逅。
邂逅在那个午后,邂逅在那个桃花盛开的季节,邂逅在那个情窦初开的青春,多美丽的故事。而对我显得有些遥远,现在回想,我已错过了。或许只是错过了时间,那个初恋在这个三月在某个角落等候我的邂逅。
三月的初恋,三月的爱情,鲜花艳丽,春草青青。在春雨后,或许也有落地的花瓣,可来年的春天她更在守护着这一季的春天,爱恋不曾远去,不曾停歇。三月的风,三月的雨,三月的花开,三月的爱恋。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三
恋爱中女人的情绪就象六月的天——说变就变,总是上一秒钟兴高采烈,下一秒钟就暴跳如雷,让身边的男友伤透脑筋!这是为什么呢?来看看专家的见解吧!
最新一期《新科学家》杂志报道,意大利女科学家马拉齐蒂研究发现,热恋中的男人更像女人,女人更像男人,男性会变得更温柔多情,女性则会变得更热情奔放,所以表现出来女人在恋爱中更容易“野蛮”,更爱对男友“找茬生气”。
这项研究结果恰恰与我们生活中遇到的情况不谋而合。
女孩子在恋爱中有意无意地耍脾气是在考验男友,这实际上是出于下意识的自我保护心理。
24岁的马小姐目前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一年前她在一次同学聚会中认识了现在的男友,两人迅速谈起了恋爱,小马说,我在同事们的眼里是出了名的脾气好,总是乐呵呵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从与我男友正式谈起了恋爱,动不动就向对他发脾气,生气。其实,我知道他也没有什么错,有时候觉得他就应该让着我,宠着我。尤其是到了每月的那几天,一想起我的男朋友,就会反感他,越想越反感,总是想找个茬冲他发火,幸亏我男朋友脾气好,要不然早不理我了。
心理咨询师说,女性的这一心理,实际上也是出于一种下意识的自我保护,通常她们会想如果在恋爱时对方都不让着她,那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所以女孩子在恋爱中会有意无意地给男友设置一些障碍,看男友是否能容让自己,耍脾气只是其中的一种考验方式,当然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比如,在约会时自己故意迟到,主要看男友会有什么反应,只要他稍有不愉之色表露出来,必然会遭到女友的“狂轰乱炸”,说不定在遭到一番痛斥之后,就gameover了,其实发脾气的女人是很可爱的,如果和一个从不发脾气的女孩待在一起,就好像喝白开水,虽然解渴,时间久了肯定会觉得索然无味,因为人的天性就是喜好新奇,不喜欢一成不变。
恋爱中的女性对更多事情产生焦虑,女性的易怒情绪也来自于一种不安全感和不自信。
身边的男同事也总是抱怨自己的女友难伺候,你浪漫了吧,他说你是情场高手,不浪漫了吧,他说你没情调。总之,左也不是右也不是。
资料。
同时这也是女人在情绪上不独立的表现。
女人的包容性相对来说比较小,在内心深处还是觉得自己是弱者,有些事情一旦难以承受,就会寻找发泄的出口,身边的男友自然就成了发泄的对象了,恋爱中,男性就不像女性那样爱生气。这是因为男性理性思维比较强,比较独立,在社会中总是扮演强者的.角色,这种角色的扮演会被带到恋爱关系中去,会表现为包容心强,责任心强,不爱发脾气。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总是要求男性要大度、慷慨、沉稳、有容人之量,不要斤斤计较。而对于女性,社会则能够接受她们多变的性格。
这一点,生理心理学中也有研究,最新一期《新科学家》杂志报道,意大利女科学家马拉齐蒂研究发现,两性性情差别并不那么明显,因为男女在恋爱时期体内的雄性激素水平趋于一致,换句话说,热恋中的男人更像女人,女人更像男人。男性会变得更温柔多情,女性则会变得更热情奔放,所以表现出来女人在恋爱中更容易“野蛮”,更爱对男友“找茬生气”。
女人对男友有要求和期望,当期望与反馈不对等时,常常会失望、失落。
小王和小张是在工作中认识的,两人同在一家公司上班,双方互有好感,但交往以后,在小王眼里小张的表现与以前简直判若两人,之前他眼中作为同事的小张是那种做事有条不紊,遇事冷静,标准的知识女性,可是当两人正式开始交往以后,成为女友后的小张动不动就向他发火,有时仅仅因为一点甚至不能称之为理由的理由而发一场大大的火,比如,一次去吃饭,当小王问女友吃什么,女友答随便,于是他按照惯例点了女友爱吃的东西,可一会功夫就看女友的脸色晴间多云,终于火山爆发了,他只好不停的赔不是,虽然他不知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最绝的是女友最后将这件事上升到了理论高度,老吃一种东西腻不腻啊,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小王根本不关心自己的真实想法,说明小王根本不爱自己,肯定又喜欢上别的女孩子了。小王叫苦不迭,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从何说起!
中国心理学会老年心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说女人可以为了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发一场大得不能再大的脾气。这是因为女人对身边的男人有所要求,有所期望,当期望值与反馈回来的信息不对等时,常常会失望、失落,因此,女人容易对男人发脾气。
而恋爱中的女人对待男人的态度与男人对待女人更是大不相同,并且她在这一特定场合与她在日常工作中待人接物的态度也大不一样。当一个女人完全处于一种工作状态时,她通常是以她的社会角色和男人打交道的,这时她们不可能或很少表现出任性或不讲理,此时男人们往往会觉得“她”是通情达理的,至少他不会感到她有什么不正常。而一旦在和男人交往时需要动用的是她的性别角色而非社会角色时,女人在很多时候就会表现出令男人无法揣摩的任性。同时由于女性对周围的人或事甚为敏感,尤其在恋爱中,她会不断地将自己和他人作一比较,脑海里总担心自己的价值得不到对方的承认,这样往往会造成心理焦虑,表现就是多疑、爱发火。
而有些时候,也是因为女人特有的生理原因,在月经周期变化中,内分泌平衡失调,身体虚弱,抵抗力较差,引起植物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女人大多会表现为暴躁、易怒,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作为男友更应在这一时间段体贴、呵护女友,不要过分的刺激对方。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四
从小楼的二层下来,我的心仍然一片荒芜。父亲被举报入了狱,母亲又不知去了何方,从此我17岁的天空里再无阳光,只有阴霾。
当时我也清楚父亲是犯了严重的经济错误,而举报他的就是他最熟知的人,可是我难道会替他复仇吗?我的双手无力且孤单,就像自己的身体一样单薄脆弱。我甚至忘记了自己的年纪,忘记了自己明年要面对可怕的高考。
我请假待在家里,想长期如此。我每天的生活简单却无聊,我甚至想到了轻生。没有亲人的日子里,我宁愿自己就是自己最亲的人。
我下了小楼,无意中看见一个男孩子,眼睛大大的,正在楼梯上左右徘徊的样子。我不爱搭理人,只留给他一个背影,但我却记住了他的眼睛,迷人且性感。
我开始关注这个男孩子,他每天与我一块儿下楼,背上背着个大书包。与我不同的是,我向右边拐弯,而他则拐向了左边,左边也许有他的学校吧。
他大约和我一般大的年龄,我曾经跟着他到达了他的目的地,那是市里十分普通的高中,我还知道他上高三,明年与我一起高考。
所有的一切,原本与我无关,可现在,却又关联起来。
本来我不愿意上学的,但为了见到他,我宁愿在早上七点左右准时与他一起下楼,然后在无尽的凝望中,一个向左,一个向右。
因为有了他,我一个人的天空中开始出现彩虹,我将他当成了我的初恋,因为在此之前,我生命的天空中没有掠过一个男孩子的身影。
只一句话,我进了他的小屋里。从此,有一份叫爱的东西在心海里荡漾起来。
这样的爱有些一发而不可收,我简直是疯狂地喜欢上了他,虽然有些始料不及,却又如此合情合理。
我们相约一起考上北大,在某个花园里再相逢。我知道,他这样与我约定,只不过是为了我的前途,他不想破坏一个女孩子的伟大理想。
这份约定过后,从此,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他如一只黄鹤,杳无音信。
但我记住了那份约定,我开始发愤图强,看书累时便会想起他的容颜。他的话语会时刻响在我的耳畔,让我自强自立,从此不再低头做人。
那一年的秋天,我顺利地进入了北大。我的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加上我所在的学校又是全市的重点中学。我却没有遇到他,当时我傻眼了,怎么可能呢,他所在的那所学校以前根本没有考上北大的记录,他这是在故意欺骗我。
我泪水涟涟,放假回家时,疯疯癫癫地去找他,却没有结果。小屋一直锁着,人去楼空,问房东时才知晓,这是一个男孩子租下的房子,现在退租了。他的租期只有一年时间,一年时间,正好是他与我相处的整个时光。
我挖空心思地找他,却一直没有结果。我要感谢他,没有他,我是不可能如愿以偿地考上北大的,无论他是出于何意,他都是我的初恋。
两年时光飘然而逝,父亲服刑的日子过了一半。而在这个时候,我却跌入了爱的海洋里。
一个大大咧咧的男孩子,酒后说愿意陪我走这一生,我稀里糊涂地当真了,就像当初拿那个他当真一样的简单。我是个容易被感动的女孩子,一点爱恨情愁便可以搅动我内心深处无边无际的波澜。
从此,我的生活多了一个他,他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直到有一天,他将我送进了他精心编织的爱的花轿里。而那一年,父亲正好出狱。
婚后不久,偶然去一个打字部里复印材料,接待我的是一个高挑的男孩子,多么熟悉的身影,我看呆了。竟然是他,那个送给我一段美好初恋的男孩。
他单纯得要命,见到是我,便想躲开。我一把抓住了他,我要质问他当初那样做的理由,如果他说不出来,我便会送给他一记耳光算是结局。
我的父亲,是你父亲的死对头,你父亲的入狱,与我的父亲有关。
他说话时的神态没有丝毫的自信。
我知道你孤身一人,便想着帮你,我故意租房子住了下来,害怕你寻短见;我喜欢你,可是,我却没有文化,我拼了命地补课,可时间太晚了;我没有考上大学,失了约。就是这些,我的父亲也入了狱。
他的眼角溢满了泪水,双手不知道停在何方。
一周后,我在我丈夫的公司给他找了份工作,他不停地鞠躬致谢。他的背影远离时,我的眼角潮湿一片。
泪眼中,那个雨天,一个男孩子与一个女孩子相约下了楼,一个拐向了左边,一个拐向了右边。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五
百年来。
爱情。
一直是人们乐于言说和表现的话题,爱情无论从个体上说还是从社会上来看都是不可忽视的经历,两性因力比多的吸引在一起之后爱情便具有了社会属性,爱情是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体,爱情也不可否认的具备了本体意义和社会意义,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整理的感动的初恋爱情故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直相信母亲对父亲的爱,是像玉石一样温润光洁,没有丝毫瑕疵的。因为每次他们一起看爱情剧,母亲忍不住为凄美的剧情流下眼泪,父亲习惯性地将手绢递过来时,她都会略略地羞涩,满是皱纹的脸上,甚至现出少女才会有的红晕来。我从没有怀疑过他们的爱,但走到60岁的时候,还能如此深情地爱恋着彼此,却是我从没有见过的。所以每每听见父亲夸自己好福气,娶了母亲这样善良温柔的妻子,一旁的我,总免不了吃醋般地嚷一句:“要不是你年轻的时候眼睛意外失明一个月,你能有这飞来的桃花运吗?”
这是父亲总爱在我面前唠叨的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了。父亲年轻的时候,因为成分不好,被迫在毕业后离开上海,到一个偏远的山区任乡村教师。在父亲的描述里,年轻时的母亲,是如田地里那些无名花儿一样的美好又恬静,她在那个小山村里,用一种少女特有的温柔和真纯,温暖了父亲孤寂忧郁的岁月。我每每问父亲:“你和母亲真的是在你那次事故之前就悄无声息地暗恋上彼此了吗?”父亲的回答,总是毫无疑问的坚定且执著:“当然是!”而母亲,常常在父亲骄傲响亮的回答里,温情地笑看他一眼,便微红了脸不再言语。我从母亲的神情里猜测,其实她是比父亲更早地开启了这扇爱情的窗棂,否则她少女的娇羞不会绽放到暮色依然那么清亮芬芳。
父亲到山村工作后的第4个月,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的视网膜受到严重的伤害。但县城远在50里外,对于交通不便的60年代,这样的距离,足够称得上遥远。再加上费用和人力的问题,父亲只好由学生护送到邻村的诊所医治。负责给他换药和纱布的,是一个声音甜美轻柔的女孩。父亲看不到她的容貌,但凭感觉,猜测这一定是个美丽的护土。因为每次给父亲换药,她的手轻轻触及父亲面部的肌肤时,他都感觉像是一块温润滑透的玉一样,只是清凉地触过,便将他所有的疼痛,都瞬间消融。父亲开始迷恋上这个手指柔软、走路轻悄的女孩。尽管她很少和父亲说话,但当她靠近他的时候,那种少女特有的清香气息,还是将父亲的心,倏地就包裹住了。甚至,当那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时,父亲就会紧张到几近窒息。
那是父亲的初恋,为一个陌生的连模样都不知道的女子,夜不能寐。休息不好,父亲的眼睛,也便没有尽头似的模糊下去。但父亲却从没有惧怕过,他甚至希望,就这样永远做她的病人。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下了雨,父亲只好在诊所里呆上半日。午饭,常常是她做好了,端过来放在父亲的身旁,依然没有多少的话,只说:“一起吃吧。”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在一张桌子上,面对着面,默默喝完一碗粥饭,没有言语。但父亲,已是知足。
终于可以摘掉纱面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兴奋到失眠,他不知道该怎样表达将要见到所爱的女孩时,那份盛不住的惊喜和爱恋。他亦不知道,如果他向她表露内心的秘密,她会不会拒绝。但父亲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决定,无论如何,他都要让她知道他疯狂生长的爱情。
父亲坐立不安地等了足足有三个小时后,才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脚步声走到门口的时候,略略地有些迟疑,但很快父亲便听见女孩说:“记得要将眼睛慢慢睁开,你或许会对光亮有些不适,但片刻之后便会好起来的。”父亲几乎听不见女孩的声音了,他内心的狂喜像机器一样轰鸣着,那一刻,他只想看到心爱的她。
父亲就这样与母亲相爱了,山村的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他们爱情的足迹。但母亲却是很少带父亲去邻村的诊所,父亲因为工作繁忙,也很少再去邻村,他们只是在两村相隔的河边,偶尔依偎着回想那段浪漫的时光;想起那个河对岸的诊所里,曾经藏了多少彼此无言的相思。
这是父亲叙述的版本。我曾经试图向母亲求证更多温馨的细节,但她从来都是笑着拿话岔开去。父亲便说:“你妈是不好意思提及当年早在山路上就爱上了我呢。”但我却是从母亲一次无意中的谈话里,看出了父亲版本的漏洞。母亲说,其实诊所不是像父亲说的那样,只是她一个护士的。父亲对此一贯的回答是:“但我却只爱你母亲—个人啊。”
但习惯读侦探小说的我,却是再一次发现了新的秘密。当年与母亲一起工作的护土,就是许多年前,曾给母亲写过一封信的云姨。父亲从没有提及她,因为她很快结束了知青的生活,比父亲母亲都更早地返回城里去了。
那封信,是我因为好奇,偷看母亲百宝箱的时候发现的。信写得很长,看得出云姨很珍惜她与母亲当年的姐妹情谊。她用了5页信纸,来回忆她们在诊所工作时的单纯素朴的快乐。而后,她在最后一段,很突兀地说:“那次你来替我值班,当是命中注定了你们的情缘已经到,所以,我们都要感激上苍,在恰当的时候,让你们彼此相遇……”
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小心翼翼地问父亲:“当年您怎么确定睁开眼睛时看到的那个护土就一定是母亲呢,她不是还有个叫云姨的同事吗?”过了许久,父亲才缓缓地说道:“可是你母亲对我的爱那么确信无疑,我又为什么要怀疑呢?丫头,生活是不容许那么多假如和意外的,它来了,我们就要用全部的热情和真诚去融入其中,才会真正地幸福。”
原来,父亲亦知道当他说出口的时候,已经是错。可是,他还是将这份意外的爱情,那么温柔地呵护了一生,而且将继续忠贞地守护下去,就像母亲用她永不褪色的少女的羞涩,珍惜着这份意外绽放的爱情一样。
在医院里,她没有哭泣。她只是静静地望着窗外,眸子里刮起悲凄并且绝望的大风。
怎么会这样呢?她想,她的人生,不过才刚刚开始。
他陪在她的身边,心如刀绞。对她,他是深深爱过的,那些爱惊天动地,那些爱缠缠绵绵,那些爱惊涛拍岸,那些爱细流涓涓。当然那只是从前,当生活沿着一条单调的弧线往前滑行,当他似火的激情不在,当她如花的容颜不在,当日子变得琐碎,当诱惑无处不在,他对她的爱则被生活的利齿一点一点蚕食,直至踪影全无。离婚是早就策划好的,甚至与她,提上了议程。可是这时候,他的女人,竟然被医生残酷地宣判了死刑。
他感觉一起被宣判死刑的,还有他,还有他的生活。分手是一回事,永远失去她是另一回事;与她早无感觉是一回事,让她在优雅的年龄死去是另一回事。这时候突然念到她的好,竟是那般真切和刻骨。他扭过头去,一把一把抹着眼泪。
然后,他就决定和她出去玩一次,出一趟远门,越远越好。早就想出去的,可是几年来,却一直没有成行,他决定在她临死以前,尽到做一名丈夫的。
责任。
他揽紧了她的腰。
推开门,将花藏在身后,他装成若无其事。
“我的花呢?”她问他。
“什么花?”他装模作样。
“快拿出来吧!”她笑,“我早看到了。”
她早看到了。她趴在窗口,一直注视着他。他走进商场,他从商场出来,他顶着风,他一路小跑,他在花童面前站定,他掏出钱,他从花童手里接过花,他把花藏到身后。所有的一切她都看到了。她一直追着他看,就像初恋时,追着他的影子。
目光将他追随,因为她关心他。在异乡,在寒冷的清晨,她知道,他所做的一切全是为了她。初恋时他做过吗?初婚时他做过吗?记不清了。她只知道,很长一段。
时间。
他们就像生活在冰窨里到处都是冷冰冰的空气两个人更是形同陌路。
可是这一刻,她竟有了感激,有了感怀,有了感动。她一边看着他,一边为他冲一杯咖啡。她甚至用嘴唇试了试咖啡的温度。温度正好,她满意地笑。
那天,两个人重新找回了初恋般的感觉。特别是他,他确信他对她的呵护不是装出来的,不是因了她的疾病,更不是因了她即将死去。他爱上她,只因了关切的眼神,因了贴心的话语,只因了那一杯恰到好处的咖啡。爱情在婚后十年的某个清晨突然降临,世界开满鲜花。
她呢?她也同时爱上了他,却只因了几件御寒的衣服,因了他的一路小跑,因了那枝又小又丑的玫瑰。爱情真的很简单,真的很单纯,真的很容易发生,也真的很容易满足。但假如,假如爱情与过日子剥离开来,与柴米油盐剥离开来,与婚姻剥离开来,那么,爱情就会变得复杂,变得劳累,甚至变得褪色,变得索然无味。
就像很多个,他们从前的日子。
路途很远的旅程,时间很长的旅程,初恋中的男人女人,一路走下来,手握到一起,心也越靠越近。初恋里的人,必是幸福的,他们也不例外。
可是女人毕竟要死去的,可是他们,毕竟要在几个月或者十几个月以后,失去彼此的恋人。生活就是这般残酷,鲜血淋漓。一刀子一剪子,扎扎实实。
很多年前,一位年老的女作家给我讲起过她的初恋。
那是中国的抗日战争年代,她是八路军中一名14岁的战士。她暗恋着一个大她几岁的士兵,当时,他们的部队驻扎在一个村子里。
一天,那士兵被派去前线,她和战友们去送。她知道他很可能一去不回,却没有勇气说出她心中汹涌的爱和巨大的悲伤——她毕竟不是卡门。她和卡门完全不同,她对异性的暗恋是一种隐忍的激情。
她甚至从没有单独和那士兵在一起。她就那么走在人群后边,沿着村口一户农民家的院墙一直走到村外。
那是中国北方农村常见的一种“干打垒”土墙,她一路走着,一边下意识地用大拇指在土墙上深深划着,一直划到土墙尽头,一直到那士兵消失在原野上。
后来那个士兵牺牲了,这女孩子每天都到村口去看土墙上被她的指甲划出的那道深痕,土墙上那条长长的划痕便是她的初恋。
半个多世纪过去,年过80岁的女作家告诉我说,即使在今天,每当想起初恋,她的大拇指仍然会升腾起一种灼热。
我记住了那灼热的大拇指,那是独属于这个女作家的简朴而诚实的爱。而这样一种隐忍的纯情,我相信不同民族的听众都能够理解,这是人类的心灵能够共同感受到的东西。
当我在书桌前坐下拿起笔,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想起这位作家的初恋故事。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六
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打算将他送给我的礼物情信全都打包还给他,但是我收拾着收拾着,我就变卦了,因为他送我的那只大狗熊,实在太大,要打包的话,我不知道要支付多少快递费呢。
这只大狗熊,是他为我用心的最佳证明,那天下雨,他牵着我走,十指相扣,是我停住了脚步,在一面窗子前,目光透了过去,那只狗熊,笑容可掬,张开怀抱,等我去投。我对他说,我要这只狗熊。然后我们目光就一起瞧见熊掌旁边的标签。我记得那时候我是说,太贵了,我不要。
他有些窘迫,你刚才不是还说要的吗。
但是你买不起呀。
因为我的这句话,我们闹了整整一个星期。他是一个十足的傻瓜,他不懂,我喜欢他,并不是喜欢他可以快意掏钱给我买一只大狗熊,我喜欢他,是喜欢他因为不够钱买而心里难过,气急败坏。这一星期,他再没有来找我,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去打工了,他是真的在一星期内,挣到了那一只大狗熊。
你是怎么做到的呀?我那时候是真没有想明白。
你亲我一下,我就告诉你。
用上好面料的毛巾擦嘴,就是与他亲嘴时候感觉,我匍匐在他的舌尖,一寸一寸往前走,在他的舌根,再往下,是万丈深渊,我看见他的心,掉在那里。
之后是我的生日,他没有给我买生日蛋糕,他给我的生日礼物,是一把匕首。
什么意思?
若是有一天,我背叛你了,你就用它,把我杀了。他很认真地回答。
他说这是他的初恋,他还是个小孩子呢,我希望他永远是现在的模样,阳光雨露,也不要强加到他身上,他永远不要发芽长大。
我的这个愿望,与小飞侠彼得潘无异,但是这个世界上,哪里真的有无忧岛吗?
我想有一天,带你走,带你去鼓浪屿,就只有我们两个人,下雨的时候,不打伞,雨水俘虏了你的发丝,它们的柔顺,全部溺水身亡。这是我十六岁时候的日记。
写在并不漂亮的本子上,然后我又会扮成他,用左手在我的日志下写回复。
亲爱的,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我也想这样无忧无虑地与你一起生活下去,但你只看见了岁月静好,哪里知道现世艰辛。
你为什么喜欢我。像是所有的女子一般,我也不免这样问他。
不是有一句话说,我喜欢你,与你无关。他这样回答我。
我不要你油嘴滑舌。
没有为什么,我不是为了什么而去喜欢你,我只能是喜欢了你之后,才可能会去想这个问题。
他的这个回答,我无法挑剔,总的说来,他不是一个会说花言巧语的男人。我们年岁加起来,也才是而立之年。但是我们年少老成,我们从不为赋新词强说愁,我们知道肩膀上这份爱,是多么伟大,而我们,是多么认真地去面对这份伟大。
外界的磨难,终于到来,也是因为他傻。但是我喜欢那样的傻。
班主任在讲台上说,学校里现在严打早恋,我们班级里是没有人谈恋爱的吧,有吗,有的话举手看看。
没有人举手。
班主任又说,我就知道,你们也许两个人的时候,会说我愿意为你赴汤蹈火,到现在,却懦弱地不敢承认。
傻子都知道这个是可恶的班主任在用激将法,可是偏偏,他就举手了。
我喜欢夏洛。
班主任面对自己的班长这般反戈一击,早已经是面如土色,他反应不过来。我的他于是又大声重复了一遍,他从来没有说过肉麻话,这一天,却对着我的班主任大声说出世界上情人耳朵都要听的那几个字。
我——喜——欢——夏——洛。
他一步一步将事态升级,最后无法挽回,我记得是在他十七岁生日的那天,他被学校开除,我和他站在教学楼顶。那一天,天空很懒,夕阳,晚霞都是敷衍了事,像是一个拙劣的画家随便涂鸦。我们一起看学校国旗队的同学把那面五星红旗慢慢收下来。
我笑对他说,如果是拍电影,我一定要用平行蒙太奇,一边是你神情落寞,一边是国旗缓缓下落。
我们坐在天台上折纸飞机,曾经他把未来挂在嘴边,但是这一天,他没有对我说未来,我也没有问明天,好像那天就是世界末日,我们都小心翼翼地去保护难得的温存。九十九架飞机摆在地上,看起来是满目疮夷,我们把它们飞下去吧。我们没有翅膀,但是我们可以制造飞翔。到最后,教导主任气急败坏地跑上来,他粗短的胳膊在空中乱舞,但是许多架飞机朝他扑了过去,我们便从一边逃跑。
你是故意的!我们一起迎着风跑,说出来的话一下子被风卷走。
他也大声回答我,对啊对啊,我就是故意的!
在他被开除的那天晚上,我的爸爸妈妈正好去旅游了,没有在家,他便来了我家里。
那一天,是我们在一起一年三个月三天。
天很冷,我把我冰透了的脚贴在他小肚子上,他是抖索了一下,不过还是忍受下来。
我们都没有说话。他的呼吸渐渐粗重起来。
在这一刻,我没想到自己是那么冷静,他是手忙脚乱的,而我呢,冷静得就像是一个观众。我没有感觉到肉体上的快乐,也没有感受到精神上的欢愉。但是从那一刻起,我是他的人了。
我可以自己做主,让我的心成了他的心,但是只有是他,能做主,让我成为他的人。
最后他说,关于这只熊,有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呢?
我不告诉你!
你说还是不说。我去掐他,但是力气没有他大的,终于被他制服,开始了另一番的甜蜜。
之后一段时间,他还是每天陪我去上学,放学后陪我回家。
我没有问他中间的这许多时间,他都去做什么了。只是他的脸色愈发苍白与憔悴。但是我却为其他事情不安起来,他可以陪我一天,十天,一个月,一个学期,只是这样子,他能陪我一生吗。
在我生日那天,下雨,他对我说,我要去打工了。
去哪里?
鼓浪屿。我要让那里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被我培训,在几年之后,你来这里,发现所有一切都是用着最饱满的情绪在欢迎你。
他还说了好多好多,我无法确定是当时的我听不下去,还是现在的我记不起来了。
其实我不害怕他的离开,空间再远,即使十万八千里,只不过是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就能到,可是时间就艰难了,大话西游里面,区区五百年,孙悟空想要回去,就要耗尽一个故事的始末。我要留住他,斗的不是上海与鼓浪屿的距离,而是流年易碎,时光不停。
我爱的他,是十七岁那年,他温柔缱绻,目光里情话锦绵。是他身体青涩,动作粗笨。伟大未来,在舌尖铺开。可时光的利刃,一刀一刀,刻画他更骨骼分明的脸庞,更笑面倾城的容貌,更深邃如夜的眼神。
只是这些,我都不要,我都不要,我都不要!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冷笑看我。
当时我认为,这是一把无用的匕首,山无棱,天地合,而我的他,也不会与我绝。但是此刻,我骤然想起,这把刀,不止是他背叛了我,我去杀了他,不止是这般用的。
他走的前夜,我们去了一家简陋的小宾馆。
我们放纵地拥抱,接吻,我们的时间似沙漏,点点少。
我是那么爱他,那么爱他,我不允许时间的轮子在他身上碾过,让他出落成一个瓜熟蒂落的男子。
我可以把脑袋放在你的小腹上吗?我这样问他。
嗯。
他送我的那把匕首,成了一根最柔软的舌头,从他性感的肚脐进去,猛力,而坚决。我听见他的叫声,像是歌声一样,在深蓝色的天空飘荡。有一个秘密,他不知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大狗熊,是他去献血车用献血的钱买来的。
然后我就惊醒了。
我竟然做了这样一个瓷实质感的梦。我从枕头下摸出那把匕首,月光下我与它对视,彼此目光都阴冷。事实上,他告诉我,他是打算乘明天早上一早的火车去深圳。但是最后一晚上,我们没有缠绵。我看到了一边的大熊。然后我突然想到了什么。匕首从大熊的肚脐里进去,这次是轻柔与缓慢。
虽然通过刀子,但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我的刀子触到了一个信封。原来他说的秘密就在这里,我把信封打开,是一张病检报告单,我只看见了他的名字和白血病三个字,然后我的眼睛里就下起了雨。
有一刹那我想跑到火车站去,但是他那么聪明,这时候,他应该已经在火车上了吧。我感觉到一面旗帜缓缓升起,遮住我们十七岁最忧伤的天空。
初恋爱读后感篇十七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恋爱的犀牛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轻的犀牛饲养员马路爱上了他的女邻居,带着复印机味道和柠檬清香的女孩——明明,但是明明不爱他。如同马路的朋友们所说的那样,马路是“过分夸大了一个女人和另一个女人之间的差别”,但马路坚信,明明是他“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太阳光气息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他为了明明做了一个人能做的一切,然而他的爱情在明明的面前不值一提,反而使自己陷入了更加绝望的境地。明明要远赴他乡了,绝望中的马路绑架了明明并且杀死了钟爱的黑犀牛,将它的心作为自己爱情的礼物奉献在明明面前。
前几天看了久闻大名的话剧《恋爱的犀牛》,很感人,哭了几次,唉……。
我想应该是有一种精神在里面的,总有人被那种东西打中,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它就像一团火,我不能用理智去看待它评论它分析它,它是年轻时所有的火焰,是荷尔蒙在巅峰状态的爆发,带着强烈的性的意味。很多人在年轻的时候都是荷尔蒙高涨的要炸开一样,他想献身,想爱一个人或做一个工作,然而就是在这种最热烈的时候却没有出口,不能抒发,不能像烟花一样绽放。他和世界不能融合,自己那么有力却得不到呼应,找不到可以献身的东西,所以迷茫又不肯屈服……这是年轻的必然的过程,编剧如是说。爱情是作者写作的一个出口,她说每个人都有自己所爱的人,对待爱人的方式就是他对待世界的方式,每个人都在寻找与世界的接口。其实“爱是自己的东西,没有什么人真正值得倾其所有去爱。但有了爱,可以帮助你战胜生命中的种种虚妄”。人要连爱都没爱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作者写下杜拉斯的话:“爱情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我想这应该也是每个人内心的梦想。
正像插曲中唱到的“这是一个物质过剩的时代”。在这个物质,感情、知识、信息充斥我们生活的`时代,一切事物都像我们生命中的过客。在忙忙碌碌之中我们很难再去真正拥有什么,抓住什么,坚持什么,“空虚郁闷”成了处于忙碌中人们心情的代名词。《恋爱的犀牛》以一种先锋的姿态,反传统的表达方式,反对着现代社会这种情感的不沉积与浮躁。在男主角马路的声嘶力竭的呐喊中我们可以清晰的感觉到那两个字——坚持。
《恋爱的犀牛》是柔弱的:对于所爱的人,我们总是把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微小的细节,作为快乐享受的凭借:“他房间刚换的灯泡,他刚吃完的橙子留在手指上的清香,他忘了刮的胡子刺疼了你的脸,这一切作用下神经末梢麻酥酥的感觉就是我们所说的爱情。”马路爱上了明明但是明明不爱马路,明明爱着另一个人但是那个人也不爱明明,那就是,爱情上的失落与放弃,这也许是许多人心中的伤疤,会疼痛一生的根源。
看了这部中国话剧史上一部里程碑式的作品,10大经典话剧之一,感觉到实为经典,等于接受一次爱情的洗礼。我们津津乐道的爱情,我们努力追寻的爱情,我们幻想爱情,我们憧憬爱情,可是我们并不关注爱情本身是什么。我们所说的爱情与喜剧、体育和音乐没有不同,只是用来装点美丽的人生。很多时候,爱情只是一种剩余的情感。而我们那多愁善感的心灵呢?正如米兰·昆德拉所说:“多愁善感的心灵正在走向枯竭。”
我爱你,永远的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