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荒野读后感(专业18篇)
读后感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思考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在写读后感之前,可以先进行深入的阅读和思考,以充分理解书籍内容和作者的意图。以下是一些读者对同一本书的不同读后感,让我们来看看各种不同的观点。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一
每当我看到连绵起伏的山脉,望着那无边无际的茂密树林,还有那笑傲蓝天的苍鹰时,总让我想起《荒野之王》书中的隼雕金爪,它那矫健强壮的身姿,羽翼丰满的翅膀,锋利的鹰嘴发出尖锐的叫声,嘶鸣着天空,尽显王者风范,它英俊的面容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从我翻开《荒野之王》第一刻时,我就像一块磁铁一样被牢牢地吸引住了,这本动物小说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让我天天手不释卷,如痴如醉,故事中金爪的命运一直将我的心揪得紧紧的,金爪是一只被人搭救的小隼雕,童年时期的它在大自然健康成长,可是,在一次意外事故中金抓被偷猎者贩卖到大西北并为下毒品变得凶残好杀,在那它结识了雌雕银脖,获救后,金爪的本质天性逐渐复苏,可是好景不长,金抓误食了偷猎者的激素,与丛林之王金钱豹结下仇恨,它欲和金爪同归于尽,在这危难之时金爪机警脱身担任起抚养小金钱豹的重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我既为金爪被坏蛋为下毒品而感到气愤不已;又为它担任抚养小金钱豹的'职责而感到无比敬佩。金爪是一只集善良、勇敢、大度、又具王者风范的雕王。它机警过人,在与坏蛋的搏斗中斗智斗勇;它善良大度,屡次放过前来报仇的金钱豹,并担任起抚养小豹职责,在小豹危难之时拔刀相助,把大自然的一切美好品质展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说金爪是大自然中的骄子!
在生活中,我也梦想着像金爪一样鹏程万里去帮助关心别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把爱逐渐融入到生活中,那样世界会更和谐美好,邪恶的硝烟终究一天会散尽。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二
暑假里,我读了《荒野求生》后,受到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贝尔为了逃脱媒体的.拍摄和采访,逃到了加勒比海岸度假,可是他却遇到了很多困难:在海下被鲨鱼围堵,缺少可以饮用的淡水,台风袭击,但他并没有冲动,而是冷静的想办法,因为他坚信只要还活着,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它生存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让我想到一件事:在我8岁那年,有一天中午吃午饭,妈妈没有给我盛饭。我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哇哇大哭了起来:“妈妈帮我盛饭!妈妈帮我盛饭!妈妈太坏了,为什么不帮我盛饭!......”“儿子,你也不小了,不要什么事都依靠妈妈,你要学会独立了。”“不要不要不要!我还小,妈妈你就帮我盛吗!......''无奈之下,妈妈还是帮我盛了。爸爸妈妈就这样天天宠着我,那时我还不明白这样下去会有什么后果。看了这本书后,与本书的作者相比,让我深感愧疚。
这本书给我启发很大:我们不能事事都依靠爸爸妈妈,要学会独立生活。遇到困难时有冷静的想解决困难的方法。像这本书的作者贝尔一样。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三
在20年还剩下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今年的第五十本书——《走出荒野》。
听说有根据同名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为了看下太平洋屋脊步栈道的风景,我觉得还是值得去看看电影的。总体来说这本书还不错,我觉得除了那些荒野故事,更像是一本作者的自我救赎之路。
其实严格上来说我不是特别喜欢这个作者,好像她把自己的一些行为,比如吸毒、出轨、堕落,都表现为一种外在行为,然后我用一场徒步之旅,加上艳遇,然后我的心灵净化,自我也得到了救赎。诚然这符合大部分读者的期望,但我总觉得这样的故事,似乎少那么一点感觉。
在经历一场救赎之后,作者真的就开始写小说,遇见老实人,诚然不在出轨,过上了积极向上的生活?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觉得有种错误的引导。诚然我佩服她的勇气,我也喜欢荒野,未来的日子里希望自己可以有勇气去做一些多日的徒步旅行。但我希望我的徒步是可以收货不同的体验,而不是救赎我自己。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四
在暑假期间,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叫《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刚拿到这本书我就喜欢上了它,第一眼我在封皮上看到的是两只有着黑白相间的绒毛的大狗,它们都在冰天雪地里生活着,一个坐立的遥望远方,一个则吃力的向前行走……看了封面我就有种迫不及待打开书的感觉,之后我捧起书细细的阅读。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从小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有一天,布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吃不饱的恶劣环境抗战。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舟共济,共度坎坷。但是,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宋顿收留,布克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宋顿遇害后,布克知恩图报。最后在荒野的声声召唤下,加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印第安人杀害后,布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布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中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看到这儿,我的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刷啦啦的往下掉。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还有:它生动描述的介绍了一个人与狗的故事,主人公布克为了生存,在一次次的拼博与战斗中,都坚持下来。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坚持,永不放弃,而且会运用智慧,小菜一碟。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五
从科技的角度讲,比隔了一个世纪还要久。作者没有网络去查询所有的相关信息,没有gps来导航,甚至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就凭着一本旅游指南类的书籍、一个指南针,应该还有一个大大的勇字,徒步于人迹罕至的荒野1100英里。佩服佩服!
觉得作者超级有胆!26岁,lady,一路上遇到过公牛、黑熊,n条响尾蛇……风餐露宿,没有地方洗澡。背着一个超过自己体重一半的背包,遇到过严寒酷暑、山体滑坡。忍受身体的各种疼痛,还有寂寞。我超级担心的生理期,她居然只用一块海绵搞定。徒步初期,都没给自己买一根登山杖。半路还丢了一只靴子。十天半个月遇到一个补给站也只能收到区区的20美元,完全没有可以好好放松一下的资本。所有这些她都坚持下来了,了不起!
记得《阿甘正传》里面的阿甘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情就一直跑步,一直跑步,他觉得只要跑下去就可以解决,跟作者的想法倒是有点相像。表面上看他们是在回避,实际上一直跑下去和一直走下去,都需要莫大的勇气,能够坚持,这本身就是强者的表现吧。还有《乱世佳人》里的斯嘉丽,她的口头禅就是“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勇气去迎接新的一天,也着实让人钦佩。放弃比坚持容易太多了。
还有作者在一个宿营地遇到的一位老人家,他每年会有几个月出去乞讨,也会有几个月固定在这个宿营地给步道徒步者提供帮助。呃,自己都吃不饱饭要去乞讨了,还有心思去管不相干的别人。不理解啊不理解。这应该跟美国的特有文化有关系吧,还有这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从骨子里没有为吃饱饭发愁,这算不算一种解释?荣格他老人家的书还是要再认真读一读。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六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荒野求生--黑犀草原的绝地反击》,我非常佩服里面的主人公-贝克格兰杰,他虽然只有十四岁,但他对如何在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
在贝克还小的时候,他就跟着自己的父母前往南极,非洲等世界上最偏远的'地方。沿途的生活居民教会了贝克很多野外生存技能。后来又一次,他的父母去野外考察时发生了事故,再也没有回来,从此贝克成了一名孤儿。但有一位好心的阿尔伯伯开始照顾贝克。
贝克十四岁生日时候收到了一封信,上面说自己是萨穆拉,是阿尔伯伯的朋友,让他和他的朋友们立即去南非。同时,南非真正的萨穆拉同样也收到了一封信,告诉他说贝克要来南非。贝克来到南非后,才发现是一个骗局,原来是有人想把贝克骗到这里杀死他。萨穆拉为了保护贝克,只有把贝克带到了基地。
接着,贝克和萨穆拉一起去野外看黑犀牛,发现了偷猎者,而他们同样也被偷猎者发现了,被偷猎者绑架。后来,贝克带领萨穆拉逃了出来。茫茫荒野,甚至分不出东西南北!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贝克和萨穆拉开始了野外生存之旅,他们吃斑马肉,喝大象尿,在蛇洞里烤肉,依靠星星辨别方向。最终,贝克凭自己的生存技巧找到了家。
在我的心中,贝克是一个英雄!他勇敢,聪明,善良,机警。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七
这个暑假,我沉浸在《荒野求生》的世界里。我的梦想是去荒野闯荡,彰显男子汉气概,但现在我还太小,我只能在这一系列书里面慢慢感受,慢慢体会。如果你被迫在野外求生,你会和贝克一样,拥有求生本能。但在求生本能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自信、勇敢和技能。
自信,是最重要的东西。假如贝克没有自信,他就绝对不可能在野外生存,甚至有可能连第一天都挺不过去。大家都说技能十分重要,大多数人都因此而敬佩贝克。我也认为技能很重要,但我不会单单因此而敬佩他,因为我认为自信更重要。是贝克的自信,让他渡过难关。使他成名!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开始相信了:在野外生存,只有求生本能是不够的。只有成为一个自信的人,一个勇敢的人,一个有高超的求生技能的人,才能成功地活下来。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八
昨天一天,认真的读完《走出荒野》一书。五月十六日,在网上看了电影《荒野生存》,除了对年轻的谢丽尔一路的坚韧机敏的敬佩,电影中她一路的独白,即便整个画面只有她一人在向前独行,我甚至都能感受到她内心的独白,感受到与我内心所产生的共鸣,这之前,真还没有哪部电影可以让我体验到与主人公一起来一场心灵之旅。我为此电影打了9。5分,相比于网络评分高出1。7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作者谢丽尔。斯特雷德在经历母亲过世,四年的混沌生活之后,踏上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旅行,在荒野中探索自己的生命之路。
与此书、此电影相遇,是因她正契合自己当下的所思所想。
疫情期间,原本计划3月去日本的旅行,就此搁浅。我有个习惯,每一次计划旅行,我都会与自己充分交流,此次旅行的目的和意义,当然,还包括旅行的方式。因着疫情,为了陪伴母亲,我在母亲家住下,担心老人家容易感染,我几乎足不出户。因此,坐在书桌前,还包括看手机的时间就多了很多,我想,那就索性做一个十年的旅行规划吧,由此,对旅行的目的和意义的思考,转眼成了,对自己灵魂的拷问:如何让余生活过得有意义,进而,大致勾勒出如何度过后半生的路线图。
如果说,旅行是我们生活的一个支流的话,那么,思考如何度过余生,应该属于回归主流吧。其实,关于如何度过余生,我貌似已经专题思考了蛮久,去年五月,父亲往生之后,我便决定55岁退休,并着手去办理申请退休等相关手续,以免耽误55岁退休时间点,造成不得不推迟到60岁退休的局面。应该说,当时,我觉得我是比较透彻地想过退休后干什么。生命从生到死,都知道起点和终点,谁也避免不了,所以呀,我想在可以完全支配自己时间的时间段,修行、付出、读书、旅行,直至此生的终点,念佛往生西方极乐世界。
然而,具体起来,我才发现,当初看似清晰的规划,好似口号,无可操作性。
于是,我陷入了,自我怀疑、无价值感、恐惧,陷入了贪心、欲望的膨胀,我走入了荒野。
于是,我沉迷在网络公众号的鸡汤里,美其名曰,寻找出口。幸运的是,循着这些鸡汤文,我看了不少的电影,买了不少的书来读。《走出荒野》便在其列。
昨天,黄昏之时,合上此书,我感觉自己一直反复在读,也一直在听,书中的两句话,“爱,万物生”,“恐惧会导致恐惧,力量也会产生力量。”
我想,我看到了“众神之桥”。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九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除了偶尔传来的一两声狗叫以外,外面安静地几乎没有任何声音。“叮咚叮咚”一串门铃声打破了这和谐的场面,我走过去问道:“谁啊”对方回答:快递到了。”我刚要问妈妈你买东西了吗?妈妈说:“你下去看看吧,是你想要的。”我听了飞快地下楼去取快递,拿到包裹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果然是我梦寐以求的《荒野求生之狂鲨深海的复仇行动》,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这篇求生秘籍中的'主人公是贝克.格兰杰和路莫斯公司。贝克只是一个十四岁的英国男孩,但他却是一个野外生存的专家,他对野外生存的了解比很多军事专家还要多。在贝克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失踪了,但他的冒险故事并没有结束。而路莫斯公司是一个贪婪、邪恶、自私的能源公司,他们为了钱财可以不惜去伤害他人。这家公司与贝克打了很多次交道,每一次贝克都会把路莫斯污染地球的行动给破坏。
总而言之,就像本书的作者、世界著名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所说的一样:“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就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生活亦是如此!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
我读过著名探险家贝尔写的一本书,名字叫《荒野求生之猎豹幽谷的双重潜伏》。书中奇妙惊险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14岁的贝克偶然得知了一个消息,他那位一出生就被宣告死亡的妹妹其实并没有死,而是被医生卖给了一位富有的歌星。歌星是一个伪善的人,对他的妹妹并不好。妹妹在歌星那里度过了十几个漫长的春秋。她曾经多次尝试逃跑,但都失败了。贝克知道后,冒着被抓到的危险,潜入了歌星公司里,并最终带着妹妹逃了出来。但他们出来后,发现周围是一望无际,危险无比的丛林,救他们的直升机却在很远的地方。无奈之下,贝克决定带着妹妹穿过危险万分的危地马拉丛林。在经过高台跳水,豹口逃生,极限攀爬等一系列危险后,他们终于找到直升机,逃出了丛林。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必须要要勇敢。只要勇敢,有智慧,不管做什么事,最后都会收获到成功。一次,我和几位同学一起到缙云山上玩。到了晚上要下山时,一位同学发现他的电话手表不见了。我们推测一番后,认为是在林子里弄丢的。但这时,天已经黑了,林子里黑乎乎的,像一个张着大嘴的哥斯拉。我们谁都不敢进去,磨磨蹭蹭地你推我,我推你。后来,我想起了读过的贝尔的书,想起了贝克兄妹在危地马拉丛林里穿越的情景,鼓起勇气,拿着手电筒和一根树枝,走入了林中。越到林子深处,我越紧张,越害怕,心跳得快要蹦了出来。我捏紧拳头,四处张望,不断给自己打气:“别怕,你是最勇敢的'!”最后,在我的努力下,终于找到了同学的手表。
希望有更多的人喜欢上贝尔的这本书,更喜欢每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能从中获取勇气,变成勇敢的人。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一
今年的儿童节,学校给我们一人发了一本书,幸运的是,我竞拍到了世界著名的野外生存探险专家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这本《荒野求生》,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书中的贝克·格兰杰的各种生存技能的巧妙,他的勇敢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主要写了贝克和乔纳斯被袭击后,被带到了雪山,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吃蛆虫充饥,穿鹿皮御寒,还要躲避后方的敌人,经历了种种困难。可有一次就在他们休息时,被一路追踪而至的“绑匪”发现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们.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十一章“美味的蛆虫大餐”和第十八章“五个陷阱”这两章都写了贝克和乔纳斯为了充饥,吃各种动物,比如虫子,兔子,鱼……他写得很好的地方是抓住动物的细节,比如布置陷阱,拿发霉的肉引,把它扑在地上然后杀掉……我感受到了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可我们却不珍惜,和贝克他们为了一顿饭所要经历种种困难一对比,发现我们浪费粮食是非常不应该的,不能挑食。
“每个陷阱都是一个绳套,上面有活结,因此,只要有东西转进来,碰到边缘,活结就会被拉紧。”当我读到这句话,便知道了怎样布置陷阱和怎样躲避陷阱,作者文笔巧巧妙,描述地清晰明白。将野外生存和抓动物的不容易生动的呈现出来。
以前只要是提到去外面玩儿或是到郊外去郊游,我就懒懒地不走,现在我看了《荒野求生》便想到外面试试看各种求生技巧,让我有了走出去的兴趣与决心。
记得有一次,姐姐带我去银泰中心攀岩,我开心地跳了起来,那里的岩壁很高,我钢爬了一半儿就累得我气喘吁吁,一看下面好高呀!犹如万丈深渊般恐惧,把我恐高症都吓出来了!整个人半掉在空中,惴惴不安,正当我快掉下去时,突然想起了《荒野求生》里的攀爬知识,然后心情慢慢平静下来,由恐惧变得镇定自如一步一步往上爬,终于爬了上去。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户外活动。
这本书改变了我不出门的这个习惯,还让我学会了野外求生的各种技巧,对我帮助很大。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二
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第十一章“美味的蛆虫大餐”和第十八章“五个陷阱”这两章都写了贝克和乔纳斯为了充饥,吃各种动物,比如虫子,兔子,鱼……他写得很好的地方是抓住动物的细节,比如布置陷阱,拿发霉的肉引,把它扑在地上然后杀掉……我感受到了我们现在衣食无忧,可我们却不珍惜,和贝克他们为了一顿饭所要经历种.种困难一对比,发现我们浪费粮食是非常不应该的,不能挑食。
“每个陷阱都是一个绳套,上面有活结,因此,只要有东西转进来,碰到边缘,活结就会被拉紧。”当我读到这句话,便知道了怎样布置陷阱和怎样躲避陷阱,作者文笔巧巧妙,描述地清晰明白。将野外生存和抓动物的不容易生动的呈现出来。
以前只要是提到去外面玩儿或是到郊外去郊游,我就懒懒地不走,现在我看了《荒野求生》便想到外面试试看各种求生技巧,让我有了走出去的兴趣与决心。
记得有一次,姐姐带我去银泰中心攀岩,我开心地跳了起来,那里的岩壁很高,我钢爬了一半儿就累得我气喘吁吁,一看下面好高呀!犹如万丈深渊般恐惧,把我恐高症都吓出来了!整个人半掉在空中,惴惴不安,正当我快掉下去时,突然想起了《荒野求生》里的攀爬知识,然后心情慢慢平静下来,由恐惧变得镇定自如一步一步往上爬,终于爬了上去。从那以后,我便爱上了户外活动。
这本书改变了我不出门的这个习惯,还让我学会了野外求生的各种技巧,对我帮助很大。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三
是谁在那一望无际的滚烫沙漠、那万年冰封的茫茫草原、那步步惊心的热带雨林中,不依靠任何外力独自求生呢?那只有贝克。格兰杰可以。
《荒野求生》此书的主人公是贝克。格兰杰,他的年龄与我相仿。但他的性格与我却是截然不同,他自信勇敢,而我却胆小怕生,就连那小小的讲台都有所恐惧。因此我欣赏贝克。格兰杰,我想通过学习他的本领来改变自己,成为跟他一样勇敢、自信的人。
我自从有了这个想法后,便慢慢的开始改变自己,但开始我还是没有成功。记得那是刚升入五年级没多久,班里在竞选班干部,我心里已经想好了想要竞选的职位。可真到了班干部竞选的`时候,就因为我的胆小、不自信马上来到了我的面前,双脚不由自主的开始颤抖,心跳同时也在飞快的加速,居然开始恐惧那小小的讲台,心中在找一万个理由在退缩。
终于轮到了我想要竞选的职位,但不知怎么的这双腿又开始不听使唤了,如同灌了铜铅似的。这时在我的心里出现了两个念头,第一个不断是喊:快点上去吧,再不上去就没有机会了,俗话说的好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呀!另一个想法却截然相反:算了吧,上台竞选的个个都是精英,我跟他们比肯定不行,没希望的,就不要丢人现眼了,算了吧!算了吧!
在这两个念头的抗争下,我因为自己的不自信和胆小,我最终选择了第二个念头,我失败了,我没能举起我那双小手,走到那小小的讲台上。事后我很后悔,后悔当时自己为什么不去争取一下。
自从这次之后,我不再放弃每一次机会,我不再胆小,我不再不自信。终于我在一次学校大队委竞选中抓住了机会,我挺身而出,最终我成功了,如愿以偿的当进入了学校大队委,也感受到了成功的喜悦心情。
人生总是不平坦,但也是因为这份不平坦才有风趣,我们要像贝克一样,从满自信,永不放弃,勇敢的精神,才能让未来不再遥不可及。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四
每一个人的爱好都不同,有人爱玩、有人爱刺激、而我则是喜读关于探险的书籍,这一次我要讲的是贝尔・格里尔斯写的《荒野求生》。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叫贝克的孤儿,他从小和他的伯伯生活,他长大后知道了,是邪恶的”莫路斯“(一个庞大企业的名称)杀死了他的父母。他决心要继承他父母的工作”绿色力量"环保事业,但是他多次受到强大的莫路斯的沉重打击,每一次,他都能凭着他丰富的求生经验和坚定的信念,化险为夷,险境逢生。最后,他终于击败了强大的莫路斯。
读完这套书后,我从贝克身上学到了: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成功的基石。除此之外,获得成功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从书中,我还学到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我认为,在大自然中生存,要心存敬畏,敬畏大自然中的所有生命,敬畏大自然的规则,与大自然和谐相处。
读完这本书,我又从另一方面思考:为什么强大的莫路斯会失败呢?因为它的眼中就只有金钱,为了金钱,它对大自然无情的掠夺、破坏。它从来没有想过,钱挣到了,但人生存的环境没有了,人类都灭绝了,请问钱又有什么用呢?不过是一些破纸罢了。所以,它最终的结局,只会是失败,尝下自己种下的苦果。
所以我们都要学会:热爱环保,珍惜生命。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五
在勃朗特的这本诗选里,从题材上,看不出有任何世俗生活的投射,也就是说整本诗集读完,所产生的形象更多的是一个诗人的形象,而不是一个生活在19世纪上半页的女性的形象,从这点上看,勃朗特的诗是有超时代的意义,而这种意义更多的`是体现在她所选择书写的题材,也就是自然。这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诗人杜涯,在杜涯的诗里也有着一种相近的气质,就是她们都对描写都市和世俗兴趣不大,用杜涯的一句话就是,“我只关心屋顶以上的事物。”
然而,我倒是不太同意格萨里所说的勃朗特的是可以作为现代主义诗人先驱之一的诗人,因为在勃朗特的诗里,更多的还是来自于灵感,而非经验。如果硬说勃朗特的诗有现代性的话,我想其现代性或许体现在她诗中性别意识的淡薄,因为在勃朗特的诗里,在场的往往不是一个作为女性身份的诗人,而是一个诗人。而且,勃朗特的诗比传统印象中的女性作者,更强调一种近似于语言的暴力式的写作,与其说是去当一个“阁楼上的疯女人”,不如去当一个“荒野里的疯女人”,从写作手法上看,她或许对20世纪的自白派有所影响。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六
如果把你丢在活火山上,让你独自下山,你会怎样?如果把你孤身一人留在荒岛,七天后才会有人开直升机来带你离开,你会怎样?如果让你一个人穿过整个沙漠,在生死决择中,你是选择渴死,还是拼命寻求水源?……或许你压根都没想过,你会经历这些,会去做这些,但有人却去尝试了这些事,并乐此不疲。这个人就是英国著名野外探险家贝尔·格里尔斯。
贝尔·格里尔斯是专门为超越危险和死亡而生的野外生存大师,他不仅不断地突破极限地探险,还编著了《荒野求生》这本书。“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句话就归宿于贝尔·格里尔斯。在狂鲨出没的加勒比海域,怪鳄四伏的澳大利亚河,猛虎藏身的印度尼西亚雨林中……贝尔·格里尔斯没了食物,也没了水,他完全靠自己顽强的意志力和超乎常人的生存技巧攻破一个个难关,一次次化险为夷!这正是他在遇到困难的时候,能沉着冷静,积极乐观,不屈不挠,勇于挑战,敢于冒险的结果。
一生中,我们必然会遇到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每当我束手无策的时候,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一想到贝尔·格里尔斯,我总能振作起来,坚强起来,勇敢起来。
一次,因为爸爸妈妈晚上加班,放学后,我只能去叔叔家吃晚饭。吃完饭,天已经黑了。在叔叔的陪伴下,我回了家。
叔叔返回后,我开始做起家庭作业。一个小时过去了,我只剩下最后一个没有完成的作业――背书。翻开书包,我突然发现语文书落在了叔叔家。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可是我又不敢贸然出去。因为天已经很黑,就算我过去了,也不一定敢回来。
“要不给叔叔打个电话,让他给我送来。”我拿起手机正准备打电话,“这样不好吧,是我粗心大意把语文书落在他家,刚才我不敢回来,还是叔叔送我回家,再让他跑一趟的确不好!”
可又不敢去拿,要不我现在看会儿书吧!说不定他看见那本语文书就送来了。我从书架上随便抽了本书出来,一看是《荒野求生》。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一看手表,“哎呀!糟糕,还有20分钟就九点了”
哎,看来我还是自己去拿吧,于是我壮着胆,打着灯,走在小区的道路上。平时那些花花草草为我遮阳,我别提有多少喜欢了。今天不道为什么,我特不喜欢,太恐怖了,那些树不知怎么的,像僵尸一样站在那,盯着我。那些快报废的路灯,十分吓人,就像魔鬼一样眨着眼,忽闪忽闪的!
我总是回头,认为后面有人在跟着我,于是我就越走越快,后来还跑了起来。忽然,我想到了刚才读过的《荒野求生》。贝尔·格里尔斯那句“永远不要失去希望”开始在我的耳畔索绕。贝尔·格里尔斯在野外都能生存,而我就是去同个小镇上的'叔叔家而已,有什么好怕的!
“对!不要自己吓唬自己!”于是我的嘴巴开始念叨起来:“不要自己吓唬自己,我能行,我能行……”
半个小时后,我不但顺利到了叔叔家,还独自拿到书回了家,并且在九点之前背了该背的段落,上床睡觉。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七
前几天看探索发现频道在播放贝尔的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敬业了。
贝尔·格里尔斯简述贝尔·格里尔斯beargrylls,是个登山家、畅销书作家、国际演讲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军特种兵。作品有在探索频道播出的《荒野求生》,纪录片里《荒野求生秘技》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贝尔都会让自己受困在游客最容易迷失或遇难的荒野。他跳伞进入雨林,垂降进入沙漠、湖泊,利用他所学的知识逃回文明世界他怎样到达这些荒芜人烟的地方呢,肯定是做飞机,还得跳伞,但有一次它在降落的时候伞包坏了,摔倒了地上,导致他的三条骨头骨折。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个节目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而且他主持节目时只带一把小刀,他还在野外吃虫子和蛇,还教会了我怎样保存火种。
走出荒野读后感篇十八
妈妈把“爱的教育”买回来时,也给我带回来了一本“荒野求生”。我看书的速度是如风的快,一天下来,一本书已经看完了。我在书中学到了关于积极、勇气、决心和智慧的一课。这些特质不仅适用于野外生存,对人生而言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本书中的主人公贝尔。格里尔斯带他的妹妹,为了躲避偷猎者的袭击,他们来到了南非草原,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之旅。从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求生方法,比如:为什么在野外探险中要随身携带打火石?白蚁能吃吗?怎样追踪足迹?如何用玻璃制作一把刀?为什么在干枯的河谷盆地里要提防下雨?但我知道我学会的这些求生方法是远远不足以在野外生存的,更是告诉了我们生命是多么的宝贵。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吃大象的粪便和虫子,吃蚂蚁,吃腐肉等恶心的'东西,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生存下来。前七篇每一篇他们都存活了下来,只有最后一篇他们因为被路莫斯阻挡,最终留在了南非草原。他们在这里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偷猎者、非洲野犬和火灾阻挡了他们的命运,然而他们的求助工具只有树枝帐篷,椅子腿,骨头和泥巴。
这让我感受到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本书里有生命的基石,除此之外,在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要永远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有希望。